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野草的呼吸
迟子建
去年三月,雪花还未从北方收脚,寒流仍环绕冰城、不识相地穿街走巷时,盼春心切的我,一头扎进哈尔滨城郊的室内花卉市场,在姹紫嫣红的花中,选购了几盆色彩艳丽的四季海棠,抱回家中。
这一簇簇的海棠花儿,在窗前,在桌畔,就像迎春的爆竹,等待点燃。而悄无声息燃响它们的,就是阳光了。在最初的一周,它们在日光中心思透明地大炫姿容,开得火爆。粉色的比朝霞还要明媚,鹅黄的娇嫩得赛过柳芽,橘色的仿佛通身流着蜜,火红的透着葡萄酒般的醇香,让人有啜饮的欲望。
居室春意盈盈,叫人愉悦。每日晨起,我都做早课似的,先赏花儿。我喝一杯凉白开,也给它们灌上一点生水。也许是浇水频繁的缘故吧,十多天后,我发现粉色的四季海棠首先烂了根,花儿做了噩梦似的,花瓣边缘浮现出黑边,像是生了黑眼圈。鹅黄的四季海棠叶片萎靡,花朵也蔫了。我以为它们缺乏营养,于是又浇花卉营养液。可不管我怎样挽留,四季海棠去意已定,没有一盆不烂根的了,花茎接二连三倒伏,那一团团花朵,自绝于青春似的,香销玉殒。我只得清理了残花败叶,沮丧地将花盆摞起,扔在阳台一角。
时隔多日,暮春时分,一个午后,我去阳台晒衣服,无意间低头,发现这摞花盆的最上一盆,有银线似的东西在闪光。我凑近一看,原来是一棵细若游丝的草,从干硬的土里飞出来了!它已生长了一段时日了吧,有半根筷子长了。因为是在板结如水泥般的土里顽强钻出来的,缺光少水,它看上去病恹恹的,单细不说,草色也极为黯淡。
我想一棵草再折腾,也开不出花儿来,所以感慨一番,浇了点水,算是善待了它,由它去了。
那期间我忙于装修新居,忙于外出开会,在家时虽也去阳台舀米取面,晾衣晒被,但哪会顾及一棵草的命运呢。它就在无人的角落中,挣扎着活。直到七月下旬我参加香港书展归来,打扫阳台时,才发现它已成了气候。盆中的野草不是一棵,而是七八棵了,它们相互搀扶着,努力向上,疏朗有致,绿意荡漾。这盆不屈不挠成长的野草,终于打动了我,我把它搬到卧室的南窗前,当花儿养起来。
有了阳光的照拂,有了水的滋养,野草出落得比春花还要漂亮。它们像一把插在笔筒的鹅毛笔,期待我书写着什么。有时我会朝它吹上一口气,看野草风情万种地起舞,将穿窗而入的阳光,也搅得乱了阵脚,窗前光影缭乱。还有时我会含上一口清水,“噗——”的一声,将清水喷射到野草上,看它仿佛沐浴着朝露的模样。我就这样与野草共呼吸,直到哈尔滨的菊花,在浓霜中耷拉下脑袋,所有户外的花儿,在冷风中折翼,我居室的野草,依然自由舒展着婀娜的腰肢。它仿佛知道我嫌它不能开花似的,居然长出花茎,开出几株穗状的米粒似的花儿,如一面面耀眼的小旗子,宣示着它的春天。
这盆欣欣向荣的野草,直到年底,才呈颓势。先是开花的草茎,变得干瘪,落下草籽。跟着是花盆外缘的野草,朝圣般地匍匐下身子。到了春节,野草大都枯黄,只有中央新生的草,仍是绿的。它就这样一边枯萎一边生新芽,所以直到如今,这盆野草,依然活着。
当一个人的呼吸,与野草的呼吸融合在一起时,在风刀霜剑的背后,在凉薄而喧嚣的世间,宁静与超然,安详与平和,善与慈,爱与美,就会在不老的四季中,缠绕在你的枝头,与你同在。
我从事文学写作三十余年了,小说应该是我创作的主业,因为在虚构的世界中,更容易实践我的文学理想。但我也热爱散文,常常会在情不自禁时,投入它的怀抱。它就像一池碧水,洗濯着尘世的我。这些不经意间写就的散文,就像我居室的那盆野草,在小天地中,率性地生长,不拘时令,生机缭绕,带给我无限的感动和遐想。
我愿将这样的野草,捧给亲爱的读者。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本文开头描写一簇簇海棠花儿大炫姿容,可是这样的海棠花儿很快就香消玉殒了,引发下文对貌不惊人的野草的生命的感慨。
B. 海棠花儿的枯萎凋落主要是因为作者的过度照料,而作者X对野草的态度则恰到好处,这也是野草顽强生长并最终绽放的原因。
C. 文题“野草的呼吸”,运用了拟人修辞手法,赋予野草以人的情态,也设置了悬念,吸引了读者的阅读兴趣。
D. 本文托物抒怀,野草的生存处境隐喻着我们可能遭遇的生活处境,而野草的生存态度则应成为我们秉持的正确的生活态度。
2.请紧扣“飞”字,赏析文中画线句。
3.文末写道“我愿将这样的野草,捧给亲爱的读者”,这句话有什么含义?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小题。
野草的呼吸
迟子建
①去年三月,雪花还未从北方收脚,寒流仍环绕冰城、不识相地穿街走巷时,盼春心切的我,一头扎进哈尔滨城郊的室内花卉市场,在姹紫嫣红的花中,选购了几盆色彩艳丽的四季海棠,抱回家中。
②这一簇簇的海棠花儿,在窗前,在桌畔,就像迎春的爆竹,等待点燃。而悄无声息燃响它们的,就是阳光了。
③在最初的一周,它们在日光中心思透明地大炫姿容,开得火爆。粉色的比朝霞还要明媚,鹅黄的娇嫩得赛过柳芽,橘色的仿佛通身流着蜜,火红的透着葡萄酒般的醇香,让人有啜饮的欲望。
④居室春意盈盈,叫人愉悦。每日晨起,我都做早课似的,先赏花儿。我喝一杯凉白开,也给它们灌上一点生水。也许是浇水频繁的缘故吧,十多天后,我发现粉色的四季海棠首先烂了根,花儿做了噩梦似的,花瓣边缘浮现出黑边,像是生了黑眼圈。鹅黄的四季海棠叶片萎靡,花朵也蔫了。我以为它们缺乏营养,于是又浇花卉营养液。
⑤可不管我怎样挽留,四季海棠去意已定,没有一盆不烂根的了,花茎接二连三倒伏,那一团团花朵,自绝于青春似的,香销玉殒。
⑥我只得清理了残花败叶,沮丧地将花盆摞起,扔在阳台一角。
⑦哈尔滨的春花,终于在四月中旬,次第开放。先是迎春,接着是桃花、榆叶梅和樱花。李子树杏树和梨树,紧随其后绽放,它们承担着坐果的使命,耽搁不得。再之后开花的,就是蔷薇和满城的丁香了。当丁香花释放着浓郁的香气,把哈尔滨变成一座大大的香坊时,爱音乐的人就聚集在松花江畔的斯大林公园了。拉手风琴和大提琴的,吹萨克斯和笛子的,莫不神采飞扬,激情荡漾。此时的松花江漂荡着谢落的榆树钱,它们挤挤挨挨在一起,涌动着向前,好像在为这春天的旋律鼓掌。
⑧到了六七月,哈尔滨树上的花儿大都闭嘴了。不过不要紧,树下的草本花卉依附着大地,七嘴八舌地开了。园丁们栽培的郁金香、芍药、牡丹、鸢尾、玫瑰、石竹、瓜叶菊、孔雀草、凤仙花等等,一样千娇百媚,争奇斗丽。只是赏这样的花儿,人得一副奴隶的姿态,蹲伏着与其相视,不似与木本花卉比肩对望,来得惬意。
⑨但无论是树上还是树下的花朵,在去年都不如一盆野草带给我惊艳之感。
⑩我不是把曾记录了四季海棠花事的花盆,弃在阳台角落了吗?虽说花叶无踪影了,可盆中残土犹存。暮春时分,一个午后,我去阳台晒衣服,无意间低头,发现这摞花盆的最上一盆,有银线似的东西在闪光。我凑近一看,原来是一棵细若游丝的草,从干硬的土里飞出来了!它已生长了一段时日了吧,有半根筷子长了。因为是在板结如水泥般的土里顽强钻出来的,缺光少水,它看上去病恹恹的,单细不说,草色也极为黯淡。
⑾时隔多日,暮春时分,一个午后,我去阳台晒衣服,无意间低头,发现这摞花盆的最上一盆,有银线似的东西在闪光。我凑近一看,原来是一棵细若游丝的草,从干硬的土里飞出来了!它已生长了一段时日了吧,有半根筷子长了。因为是在板结如水泥般的土里顽强钻出来的,缺光少水,它看上去病恹恹的,单细不说,草色也极为黯淡。
⑿我想一棵草再折腾,也开不出花儿来,所以感慨一番,浇了点水,算是善待了它,由它去了。
⒀那期间我忙于装修新居,忙于外出开会,在家时虽也去阳台舀米取面,晾衣晒被,但哪会顾及一棵草的命运呢。它就在无人的角落中,挣扎着活。直到七月下旬我参加香港书展归来,打扫阳台时,才发现它已成了气候。盆中的野草不是一棵,而是七八棵了,它们相互搀扶着,努力向上,疏朗有致,绿意荡漾。这盆不屈不挠成长的野草,终于打动了我,我把它搬到卧室的南窗前,当花儿养起来。
⒁有了阳光的照拂,有了水的滋养,野草出落得比春花还要漂亮。它们像一把插在笔筒的鹅毛笔,期待我书写着什么。有时我会朝它吹上一口气,看野草风情万种地起舞,将穿窗而入的阳光,也搅得乱了阵脚,窗前光影缭乱。还有时我会含上一口清水,“噗——”的一声,将清水喷射到野草上,看它仿佛沐浴着朝露的模样。我就这样与野草共呼吸,直到哈尔滨的菊花,在浓霜中耷拉下脑袋,所有户外的花儿,在冷风中折翼,我居室的野草,依然自由舒展着婀娜的腰肢。它仿佛知道我嫌它不能开花似的,居然长出花茎,开出几株穗状的米粒似的花儿,如一面面耀眼的小旗子,宣示着它的春天。
⒂这盆欣欣向荣的野草,直到年底,才呈颓势。先是开花的草茎,变得干瘪,落下草籽。跟着是花盆外缘的野草,朝圣般地匍匐下身子。到了春节,野草大都枯黄,只有中央新生的草,仍是绿的。它就这样一边枯萎一边生新芽,所以直到如今,这盆野草,依然活着。
⒃我从事文学写作三十余年了,小说应该是我创作的主业,因为在虚构的世界中,更容易实践我的文学理想。但我也热爱散文,常常会在情不自禁时,投入它的怀抱。它就像一池碧水,洗濯着尘世的我。这些不经意间写就的散文,就像我居室的那盆野草,在小天地中,率性地生长,不拘时令,生机缭绕,带给我无限的感动和遐想。
⒄当一个人的呼吸,与野草的呼吸融合在一起时,在风刀霜剑的背后,在凉薄而喧嚣的世间,宁静与超然,安详与平和,善与慈,爱与美,就会在不老的四季中,缠绕在你的枝头,与你同在。
⒅我愿将这样的野草,捧给亲爱的读者。
(选自2016年7月17日《文汇报·笔会》有删改)
1.第①段“不识相”,用词精妙,请加以赏析。
2.对文章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 作者用对比手法描写海棠花,表达了惋惜和沮丧的情感。
B. 作者从视觉、嗅觉和听觉多个角度,描写哈尔滨的春花。
C. 观赏树下的花会让人屈尊,不如观赏树上的花来得惬意。
D. 野草不屈不挠地生长,宣示着它的春天,给写作以灵感。
3.分析第⑩段画线句的表达效果。
4.分析标题“野草的呼吸”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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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野草的呼吸
迟子建
去年三月,雪花还未从北方收脚,寒流仍环绕冰城、不识相地穿街走巷时,盼春心切的我,一头扎进哈尔滨城郊的室内花卉市场,在姹紫嫣红的花中,选购了几盆色彩艳丽的四季海棠,抱回家中。
这一簇簇的海棠花儿,在窗前,在桌畔,就像迎春的爆竹,等待点燃。而悄无声息燃响它们的,就是阳光了。在最初的一周,它们在日光中心思透明地大炫姿容,开得火爆。粉色的比朝霞还要明媚,鹅黄的娇嫩得赛过柳芽,橘色的仿佛通身流着蜜,火红的透着葡萄酒般的醇香,让人有啜饮的欲望。
居室春意盈盈,叫人愉悦。每日晨起,我都做早课似的,先赏花儿。我喝一杯凉白开,也给它们灌上一点生水。也许是浇水频繁的缘故吧,十多天后,我发现粉色的四季海棠首先烂了根,花儿做了噩梦似的,花瓣边缘浮现出黑边,像是生了黑眼圈。鹅黄的四季海棠叶片萎靡,花朵也蔫了。我以为它们缺乏营养,于是又浇花卉营养液。可不管我怎样挽留,四季海棠去意已定,没有一盆不烂根的了,花茎接二连三倒伏,那一团团花朵,自绝于青春似的,香销玉殒。我只得清理了残花败叶,沮丧地将花盆摞起,扔在阳台一角。
时隔多日,暮春时分,一个午后,我去阳台晒衣服,无意间低头,发现这摞花盆的最上一盆,有银线似的东西在闪光。我凑近一看,原来是一棵细若游丝的草,从干硬的土里飞出来了!它已生长了一段时日了吧,有半根筷子长了。因为是在板结如水泥般的土里顽强钻出来的,缺光少水,它看上去病恹恹的,单细不说,草色也极为黯淡。
我想一棵草再折腾,也开不出花儿来,所以感慨一番,浇了点水,算是善待了它,由它去了。
那期间我忙于装修新居,忙于外出开会,在家时虽也去阳台舀米取面,晾衣晒被,但哪会顾及一棵草的命运呢。它就在无人的角落中,挣扎着活。直到七月下旬我参加香港书展归来,打扫阳台时,才发现它已成了气候。盆中的野草不是一棵,而是七八棵了,它们相互搀扶着,努力向上,疏朗有致,绿意荡漾。这盆不屈不挠成长的野草,终于打动了我,我把它搬到卧室的南窗前,当花儿养起来。
有了阳光的照拂,有了水的滋养,野草出落得比春花还要漂亮。它们像一把插在笔筒的鹅毛笔,期待我书写着什么。有时我会朝它吹上一口气,看野草风情万种地起舞,将穿窗而入的阳光,也搅得乱了阵脚,窗前光影缭乱。还有时我会含上一口清水,“噗——”的一声,将清水喷射到野草上,看它仿佛沐浴着朝露的模样。我就这样与野草共呼吸,直到哈尔滨的菊花,在浓霜中耷拉下脑袋,所有户外的花儿,在冷风中折翼,我居室的野草,依然自由舒展着婀娜的腰肢。它仿佛知道我嫌它不能开花似的,居然长出花茎,开出几株穗状的米粒似的花儿,如一面面耀眼的小旗子,宣示着它的春天。
这盆欣欣向荣的野草,直到年底,才呈颓势。先是开花的草茎,变得干瘪,落下草籽。跟着是花盆外缘的野草,朝圣般地匍匐下身子。到了春节,野草大都枯黄,只有中央新生的草,仍是绿的。它就这样一边枯萎一边生新芽,所以直到如今,这盆野草,依然活着。
当一个人的呼吸,与野草的呼吸融合在一起时,在风刀霜剑的背后,在凉薄而喧嚣的世间,宁静与超然,安详与平和,善与慈,爱与美,就会在不老的四季中,缠绕在你的枝头,与你同在。
我从事文学写作三十余年了,小说应该是我创作的主业,因为在虚构的世界中,更容易实践我的文学理想。但我也热爱散文,常常会在情不自禁时,投入它的怀抱。它就像一池碧水,洗濯着尘世的我。这些不经意间写就的散文,就像我居室的那盆野草,在小天地中,率性地生长,不拘时令,生机缭绕,带给我无限的感动和遐想。
我愿将这样的野草,捧给亲爱的读者。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本文开头描写一簇簇海棠花儿大炫姿容,可是这样的海棠花儿很快就香消玉殒了,引发下文对貌不惊人的野草的生命的感慨。
B. 海棠花儿的枯萎凋落主要是因为作者的过度照料,而作者X对野草的态度则恰到好处,这也是野草顽强生长并最终绽放的原因。
C. 文题“野草的呼吸”,运用了拟人修辞手法,赋予野草以人的情态,也设置了悬念,吸引了读者的阅读兴趣。
D. 本文托物抒怀,野草的生存处境隐喻着我们可能遭遇的生活处境,而野草的生存态度则应成为我们秉持的正确的生活态度。
2.请紧扣“飞”字,赏析文中画线句。
3.文末写道“我愿将这样的野草,捧给亲爱的读者”,这句话有什么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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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散文,完成后面题
寒冷也是一种温暖
迟子建
①在北方,一年的开始和结束都是在寒冷时刻,让人觉得新年是打着响亮的喷嚏登场的,又是带着受了风寒的咳嗽声离去的。但在这喷嚏和咳嗽声之间,还是夹杂着春风温柔的吟唱,夹杂着夏雨滋润万物的淅沥之音和秋日田野上农人们收获的笑声。
②故乡是我每年必须要住一段时日的地方。在那里,生活因寂静、单纯而显得格外有韵致。八月,我回到那里。每天早晨,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拉开窗帘,打开窗,看青山,呼吸着从山野间吹拂来的清新空气。吃过早饭,我一边喝茶一边写作,或者看书。累了的时候,随便靠在哪里都可以打个盹,养养神。大约是心里松弛的缘故吧,我在故乡很少失眠。每日黄昏,我会准时去妈妈那里吃晚饭。我怕狗,而小城街上游荡着的威猛的狗很多,所以我走在路上的时候,手中往往要攥块石头。妈妈知道我怕狗,常常在这个时刻来接我回家。家中的菜园到了这时节就是一个蔬菜超市,生有妖娆花纹的油豆角、水晶一样透明的鸡心柿子、紫莹莹的茄子、油绿的芹菜、细嫩的西葫芦、泛着蜡一样光泽的尖椒,全都到了成熟期,不过这些绿色蔬菜只是晚餐桌上的配角,主角呢,是农人们自己宰杀的猪,是刚从河里打捞上来的野生的鱼类。这样的晚餐,又怎能不让人对生活顿生感念之情呢?吃过晚饭,天快黑了,我也许会在花圃上剪上几枝花:粉色的地瓜花、金黄色的步步高或是白色的扫帚梅,带回我的居室,把它们插入瓶中,摆在书桌上。夜深了,我进入了梦乡,可来自家园的鲜花却亮堂地怒放着,仿佛想把黑夜照亮。
③如果不是因为十月份要赴港,我一定要在故乡住到飞雪来临时。
④在香港,我每天晚上跟妈妈通个电话。她一跟我说故乡下雪的时候,我就向她炫耀香港的扶桑、杜鹃开得多么鲜艳,树多么绿,等等。但时间久了,尤其进入十一月份之后,我忽然对香港的绿感到疲乏了,那不凋的绿看上去是那么苍凉、陈旧!我想念雪花,想念寒冷了。有一天参加一个座谈,当被问起对香港的印象时,我说我可怜这里的“绿”,我喜欢故乡四季分明的气候,想念寒冷。他们一定在想:寒冷有什么好想念的?而他们又怎能知道,寒冷也是一种温暖啊!
⑤十一月上旬,我从香港赴京参加作代会,会后返回哈尔滨。当我终于迎来了对我而言的第一场雪时,兴奋极了。我下楼,在飞雪中走了一个小时。能够回到冬天,回到寒冷中,真好。
⑥年底,我收到了一份沉甸甸的礼物,是艾芜先生的儿子汪继湘先生和儿媳王莎女士为我签名寄来的艾芜先生的两本书《南行记》和《艾芜选集》,他们知道我喜欢先生的书,特意在书的扉页盖了一枚艾芜先生未出名时的“汤道耕印”的木头印章。这枚小小的印章,像一扇落满晚霞的窗,看上去是那么灿烂。王莎女士说,新近出版的艾芜先生的两本书,他们都没有要稿费,只是委托新华书店发行,这让我感慨万千。在我们这个时代,那些垃圾一样的作品,通过炒作等手段,可以获得极大的发行量,而艾芜先生这样具有深厚文学品质的大家作品,却遭到冷落。这真是个让人心凉的时代!不过,只要艾芜先生的作品存在,哪怕它处于“寒冷”一隅,也让人觉得亲切。这样的“寒冷”,又怎能不是一种温暖呢!
1.从第②段看,故乡生活“显得格外有韵致”具体有哪些表现?请简要作答。
2.第④段叙写“香港的绿”有何作用?请简要说明。
3.作者说“寒冷也是一种温暖”,请联系全文,说说具体缘由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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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平凡的世界(节选)
路 遥
1975年二三月间,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细蒙蒙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的雪花,正纷纷淋淋地向大地飘洒着。时令已快到惊蛰,雪当然再不会存留,往往还没等落地,就已经消失得无踪无影了。黄土高原严寒而漫长的冬天看来就要过去,但那真正温暖的春天还远远地没有到来。
县城的大街小巷比平时少了许多嘈杂。街巷背阴的地方,冬天残留的积雪和冰溜子正在雨点的敲击下蚀化,石板街上到处都漫流着肮脏的污水。风依然是寒冷的。空荡荡的街道上,有时会偶尔走过来一个乡下人。
只有在半山腰县立高中的大院坝里,此刻却自有一番热闹景象。午饭铃声刚刚响过,从一排排高低错落的石窑洞里,就跑出来了一群一伙的男男女女。他们把碗筷敲得震天价响,踏泥带水、叫叫嚷嚷地跑过院坝,向南面总务处那一排窑洞的墙根下蜂拥而去。偌大一个院子,霎时就被这纷乱的人群踩踏成了一片烂泥滩。
在校园内的南墙根下,已经按班级排起了十几路纵队。各班的值日生正在忙碌地给众人分饭莱。莱分
甲、乙、丙三等。甲菜以土豆、白菜、粉条为主,里面有些叫人嘴馋的大肉片,每份三毛钱;乙菜其他内容和甲莱一样,只是没有肉,每份一毛五分钱。丙菜可就差远了,清水煮白萝卜——似乎只是为了掩饰这过分的清淡,才在里面象征性地漂了几点辣子油花。不过,这菜价钱倒也便宜,每份五分钱。主食也分三等:白面馍,玉米面馍,高粱面馍;白、黄、黑,颜色就表明了一种差别;学生们戏称欧洲、亚洲、非洲。
从排队的这一片黑压压的人群看来,他们大部分都来自农村,脸上和身上或多或少都留有体力劳动的痕迹。贫困山区的农民尽管眼下大都少吃缺穿,但孩子既然到大地方去念书,家长们就是咬着牙关省吃节用,也要给他们做几件见人衣裳。当然,这队伍里看来也有个把光景好的农家子弟,那穿戴已经和城里干部们的子弟没什么差别,而且胳膊腕上往往还撑一块明晃晃的手表。有些这样的“洋人”就站在大众之间,如同鹤立鸡群,毫不掩饰自己的优越感。他们排在非凡的甲菜盆后面,虽然人数寥寥无几,但却特别惹眼。
在整个荒凉而贫瘠的黄土高原,一个县的县立高中,就算是本县的最高学府吧,也无论如何不可能给学生们盖一座餐厅。天好天坏,大家都是露天就餐。好在这些青年都来自山乡圪地里吃过饭呢? 今天可不行。所有打了饭菜的人,都用草帽或胳膊肘护着碗,趔趔趄趄穿过烂泥塘般的院坝,跑回自己的宿舍去了。不大一会儿工夫,饭场上就稀稀落落的没有几个人了。
现在,只有高一(1)班的值日生一个人留在空无人迹的饭场上。这是一位矮矮胖胖的女生,她面前的三个菜盆里已经没有了菜,馍筐里也只剩了四个焦黑的高粱面馍。她在等待最后一个姗姗来迟者。
就在这时候,在空旷的院坝的北头,走过来一个瘦高个的青年人。他胳膊窝里夹着一只碗,缩着脖子在泥地里蹒跚而行。小伙子脸色黄瘦,而且两颊有点塌陷,显得鼻子像希腊人一样又高又直。他撩开两条瘦长的腿,扑踏扑踏地踩着泥水走着。他那身衣服尽管式样裁剪得勉强还算是学生装,但分明是自家织出的那种老土粗布,而且黑颜料染得很不均匀,给人一种肮肮脏脏的感觉。脚上的一双旧黄胶鞋已经没有了鞋带,凑合着系两根白线绳;一只鞋帮上甚至还缀补着一块蓝布补丁。裤子显然是前两年缝的,人长布缩,现在已经短窄得吊在了半腿把上。
他独个儿来到馍筐前,先怔了一下,然后便弯腰拾了两个高粱面馍。
他直起身子来,眼睛不由地朝三只空荡荡的菜盆里瞥了一眼。他瞧见乙菜盆的底子上还有一点残汤剩水。房上的檐水滴答下来,盆底上的菜汤四处飞溅。他扭头瞧了瞧:雨雪迷蒙的大院坝里空无一人。他很快蹲下来,用勺子把盆底上混合着雨水的剩菜汤往自己的碗里舀。一滴很大的檐水落在盆底,溅了他一脸菜汤。他闭住眼,紧接着,就见两颗泪珠慢慢地从脸颊上滑落了下来。
他站起来,用手抹了一把脸,端着半碗剩菜汤,来到西南拐角处的开水房前,给菜汤里掺了一些开水,然后把高粱面馍掰碎泡进去,就蹲在房檐下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他突然停止了咀嚼,然后看着一位女生来到馍筐前,把剩下的那两个黑面馍拿走了。是的,她也来了。他望着她离去的、穿破衣裳的背影。
自从开学以来,每次吃饭的时候,班上总是他两个最后来。这并不是约定的,他们实际上还并不熟悉,甚至连一句话也没说过。
他蹲在房檐下,一边往嘴里扒拉饭,一边在心里猜测:她之所以也常常最后来取饭,原因大概和他一样。但他对她的一切毫无所知。因为班上一天点一次名,他现在只知道她的名字叫郝红梅。她大概也只知道他的名字叫孙少平吧?
(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县立高中学生将学校食堂的主食按颜色戏称为欧洲、亚洲和非洲,从中可以看出他们虽处在极端艰苦贫穷的环境中,但依然保持着乐观。
B.通过将大多数贫困学生与吃甲菜、戴手表的“洋人”学生进行对比,蕴含着对“鹤立鸡群”“毫不掩饰自己的优越感”的极少数学生的批评。
C.孙少平是特定年代农村青年的典型,他连五分钱的菜都吃不起,处境已非“贫困”所能形容,但他并未消沉,敏感而自尊的内心正是向上人生的一种表现。
D.小说语言整体朴实厚重,文中“把碗筷敲得震天价响”“烂泥塘般的院坝”“山乡圪”等陕北方言词语的使用,使小说具有了浓郁的地方色彩。
2.小说开头的环境描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作为一部在中国当代具有史诗特征的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是如何做到艺术上的真实的? 请结合节选文本展开分析。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习题。(13分)
光明在低头的一瞬 迟子建
俄罗斯的教堂,与街头随处可见的人物雕像一样多。雕像多是这个民族历史中各个阶层的伟大人物。大理石、青铜、石膏雕刻着的无一不是人物肉身的姿态,其音容笑貌,在各色材质中如花朵一样绽放。至于这躯壳里的灵魂去了哪里,只有上帝知道了。
莫斯科与圣彼得堡那几座著名的东正教堂,并没有给我留下太美好的印象,因为它们太富丽堂皇了。五彩壁龛中供奉的圣像无一不是镀金的,圣经故事的壁画绚丽得让人眼晕,支撑教堂的柱子也是描金钩银,充满奢华之气。宗教是朴素的,我总觉得教堂的氛围与宗教精神有点相悖。
即使这样,我还是在教堂中领略到了俗世中难以感受到的清凉与圣洁之气。比如安静地在圣洗盆前排着长队等待施洗的人,在布道台上神情凝重地清唱赞美诗的教士。但是这些感动与我在一座小教堂中遇见扫烛油的老妇人相比,就微不足道了。
莫斯科的东南方向,有一座被森林和草原环绕的小城——弗拉基米尔,城边有一座教堂,里面有俄罗斯大画师安德烈•鲁勃廖夫的壁画作品。我看过关于这位画师的传记电影,所以相逢他的壁画,有一种惊喜的感觉。教堂里参观的人并不多,我仰着脖子,看安德烈•鲁勃廖夫留在拱顶的画作。同样是画基督,他的用色是单纯的,赭黄占据了大部分空间,仿佛又老又旧的夕照在弥漫。人物的形态如刀削般直立,其庄严感一览无余,是宗教类壁画中的翘楚。我在心底慨叹:毕竟是大画师啊,敢于用单一的色彩、简约的线条来描绘人物。
透过这些画作,我看到了安德烈•鲁勃廖夫故乡的泥土、树木、河流、风雨雷电和那一缕缕炊烟,没有它们的滋养,是不可能有这种深沉朴素的艺术的。
就在我收回目光,满怀感慨低下头来的一瞬,我被另一幅画面所打动了:有一位裹着头巾的老妇人,正在安静地打扫着凝结在祭坛下面的烛油!
她起码有六十岁了,她扫烛油时腰是佝偻的,直身的时候腰仍然是佝偻的,足见她承受了岁月的沧桑和重负。她身穿灰蓝色的长袍,戴蓝色的暗花头巾,一手握着把小铁铲,一手提着笤帚,脚畔放着盛烛油的撮子,一丝不苟地打扫着烛油。她像是一个虔诚的教徒,面色白晳,眼窝深陷,脸颊有两道深深的半月形皱纹,微微抿着嘴,表情沉静。教堂里偶尔有游客经过,她绝不张望一眼,而是耐心细致地铲着烛油,待它们聚集到一定程度后,用笤帚扫到铁铲里,倒在撮子中。她做这活儿的时候是那么虔诚,手中的工具没有发出一声刺耳的响声,她大概是怕惊扰了上帝吧一一虽然说几个世纪以来,上帝不断听到刀戈相击的声音,听到枪炮声中贫民的哀号。
我悄悄地站在老妇人的侧面,看着祭坛,看着祭坛下的她。以她的年龄,还在教堂里做着清扫的事务,其家境大约是贫寒的。上帝只有一个,朝拜者却有无数,所以祭坛上蜡炬无数。它们播撒光明的时候,也在流泪。从祭坛上蜂飞蝶舞般飞溅下来的烛泪,最终凝结在一起,汇成一片,牛乳般润泽,琥珀般透明,宛如天使折断了的翅膀。老妇人打扫着的,既是人类祈祷的心声,也是上帝安抚尘世中受苦人的甘露。
如果我是个画家就好了,我会以油画,展现在教堂中看到的这一幕令人震撼的情景。画的上部是安德烈•鲁勃廖夫的壁画,中部是祭坛和蜡烛,下部就是这个扫烛油的老妇人。如果列宾在世就好了。这个善于描绘底层人苦难的伟大画家,会把这个主题表达得深沉博大,画面一定充满了辛酸而又喜悦的气氛。
这样一个扫烛油的老妇人,使弗拉基米尔之行变得有了意义。她的形象不被世人知晓,也永远不会像莫斯科街头伫立的那些名人雕像一样,被人纪念着,拜谒着。但她的形象却深深地镌刻在了我心中!镌刻在心中的雕像,该是不会轻易消失的吧?
我非常喜欢但丁在《神曲》的《天堂篇》中的几句诗,它们像星星一样闪耀在结尾《最后的幻象》中:
无比宽宏的天恩啊,由于你
我才胆敢长久仰望那永恒的光明,
直到我的眼力在那上面耗尽!
那个扫烛油的老妇人,也许看到了这永恒的光明,所以她的劳作是安然的。而我从她身上,看到了另一种永恒的光明:
光明的获得不是在仰望的时刻,而是于低头的一瞬!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和写法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 )(3分)
A.文章开篇伊始,作者用生动的语言赞美了俄罗斯各式人物雕像栩栩如生,具有非凡的艺术魅力;同时也委婉地批评了其肤浅和表面化,既丰富了文章内容又巧妙地引出下文。
B.莫斯科和圣彼得堡几座著名的东正教堂没有给作者留下好印象,原因是教堂内的金银装饰太多,整个教堂装饰格调太过绚丽,让人有一种炫目的感觉。
C.安德烈•鲁勃廖夫无论描摹故乡的风景,还是描绘教堂壁画中的基督都用单一的色彩和简约的线条来表现,这是他深沉朴素的艺术观所决定的。
D.作者认为只有列宾才能把教堂中那一幕令人震撼的情景完美地再现出来,因为列宾的绘画在主题的博大深沉和画面情感的丰富多彩上都要比鲁勃廖夫更为出色。
2.你如何理解文中所说的“清凉与圣洁之气”? “神情凝重的唱赞美诗的教士”为什么会给予作者这种感受?请简要分析。(5分)
3.本文突出的表现手法是什么?请结合文本举例并简要分析。(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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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窗里窗外的世界
迟子建
哈尔滨是一座缺少绿地的城市,所以在这里是没有草地上的阅读的。我所渴望的在假日中带着一本书,能够懒洋洋地坐在草地上的阅读也就只能成了一种奢望。好的读书环境应该是与自然联系在一起的,可是在拥挤、喧闹的城市里,你只能蜗居在家里读书。
从鲁迅文学院毕业后到哈尔滨工作,正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脱离了北京那种躁动的生活环境,哈尔滨的相对宁静让我觉得格外舒适。在北京的三年中,读了很多“热点”和“潮流”中的作家作品,比如马尔克斯、劳伦斯、米兰·昆德拉等。那些作品完全是由于大家一致叫好而跟着去阅读的,其实读后觉得他们并不像人们推崇的那么伟大。
我刚来哈尔滨时,住在省图书馆附近。那时我就有了创作长篇小说《满洲国》的动机。我在省图办了一个借阅证,每周都要去那里几次,查阅关于“满洲国”的相关资料,做了大量笔记。有的时候懒得回家做饭,从省图出来就进了附近的小餐馆,吃上一盘水饺,或者是一个玉米面菜团子。街市是热闹的,可人一旦进入读书状态,所有的热闹似乎都与己无关了。由于沉浸在对“满洲国”的幻想中,所以我常常觉得街上的行人穿的是长袍马褂,某个门脸俗艳的铺子是那个时代的妓院,有点“不知今夕何夕”之感。在留意“满洲国”相关资料的同时,我也阅读其他的书籍。我发现,人越是独自面对着生活,才会有独特的判断力。这时我已经不喜欢读那些人云亦云的“潮流”中的书籍了,我重拾经典著作,读《红楼梦》、《三国演义》、《复活》、《包法利夫人》、《神曲》、《红与黑》、《悲惨世界》、《鱼王》等作品,同时也读安徒生、格林的一些童话作品,觉得它们真是好,它们的魅力有如陈年老酒,愈久愈醇。读书之余,有的时候也到外面走一走,最常去的是松花江边,我喜欢黄昏时去,倚着江畔的栏杆看落日。落日浸在江水中时,水面的波光就会变成金黄色,好像江上游着一群一群的金鱼。
哈尔滨有“冰城”之称,它一年之中大约有半年时间是在冬天。冬天更是读书的好时节。夜晚,你坐在灯下,听着北风在窗棂上呜呜地叫,感受着室内有如春天般的温暖,你随便拿起一本书来,都会有一种无与伦比的幸福感。尤其是下雪的日子,你坐在窗前,看着窗外飘飞的雪花,手中握着一卷书,会更加的思绪翩翩。这种时候你会想起叶芝的诗:当你老了,头白了,睡思昏沉,炉火旁打盹,请取下这部诗歌慢慢地读,回想你昔日眼神的柔和……所以我每年创作力最旺盛的季节,就是冬季。大自然进入了休眠状态,再没有绿树红花了,但我的思维却空前活跃起来,不仅创作激情飞扬,而且爱大量地读书。我的枕畔,常同时摆着好几本书。比如读累了乔伊斯的《尤利西斯》,我会马上拿起辛弃疾的诗词;被《日瓦戈医生》的沉重而压抑得要出现失眠的感觉时,赶紧读两篇周作人的散文。中国那些好的文学作品,从来都不乏优雅、闲适的气息。好的文字对我来说就是一片片飘舞的雪花,让人赏心悦目、滋润心田。
哈尔滨是个四季分明的城市。春天,你能感受到暖融融的微风;夏季,雷声常在城市的上空响起;秋季,林阴道上会堆积着金黄色的落叶,而冬季,这城市在雪中看上去一派苍茫。读书写作之余,到道里的中央大街踏着青色的石子路走上一程,随便踅进哪家咖啡馆呷上一杯咖啡,你会有一种格外温存的感觉。当然,你还可以到索菲亚大教堂去,看着教堂的建筑,你会联想到那些总是给人带来一股博大、忧伤之气的俄罗斯文学。不过,在哈尔滨,这样的老街老建筑在九十年代初疯狂的“动迁”建设中折损不少,好在现在政府意识到了历史遗迹对一座城市文化积累的重要性,使一些老建筑“幸免于难”。
我们在窗里读书,在窗外阅读这座城市。窗里与窗外的世界有时是隔绝的,有时又是相互联系的。总在窗外流连,人就不容易走进“自我”,缺乏一个作家所应具有的内心生活,容易使艺术陷入平庸和世俗的泥潭;可是固执于在窗里营造自己的那种“阳春白雪”般的读书生活,又容易脱离了琐碎却又朴素、喧闹却又透露着温馨之气的现实生活,使艺术成为“空中楼阁”。对一个作家来讲,窗里与窗外的生活都不可或缺。
我在阅读这座城市的时候,它也在悄悄阅读我。我阅读它的风霜雨雪,它阅读我的喜怒哀乐。虽然在这里没有浪漫的草地上的阅读,我一样觉得愉悦。
1.从全文看,作者围绕“窗里世界”和“窗外世界”分别写了哪些内容?请简要概括。
(1)窗里世界:
(2)窗外世界:
2.文章开头写“哈尔滨是一座缺少绿地的城市,所以在这里是没有草地上的阅读的”。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文章第四段分别写到“北风在窗棂上呜呜地叫”和“窗外飘飞的雪花”,请简要赏析其作用。
4.作者对“窗里世界”与“窗外世界”的关系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并结合艺术创作作了阐述。对两者的关系,你的观点是什么?请以“学生学习”为例进行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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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10分)
采浆果的人
迟子建
①金井是个小农庄。一个收浆果的人来了,他的一番吆喝,让秋收的人们扔下了手中的农具,奔向森林河谷,采摘浆果。
②曹大平夫妇的心情跟阳光一样明朗,他们边采边计划卖浆果的钱的用途。他们决定涉水渡河,把竹篮给装满了。河水凉得他们直打寒战,随着河心的临近,水涨到他们腰际了,他们有些站不稳,但他们咬着牙,互相鼓励,坚持着。突然,曹大平的腿抽筋了,他栽歪了一下身子,水花朝他打来,他呻吟着,惊恐地看着白花花的水从脖颈下跃过。他的女人紧紧地拉住丈夫不撒手,她也栽歪了身子,挎着的竹篮趁机从她胳膊肘那儿溜走了。他们相互搀扶着哆哆嗦嗦地回到岸边。曹大平一回去就发烧了,他的女人唉声叹气的,她既不能采浆果,又不能去秋收,只能守着他。
③金井有个头发全白的“苍苍婆”,三十年来,她的男人一直瘫在炕上靠着她的服侍而活着。苍苍婆的眼睛,没有老年人的那种混浊,依然那么明亮,清澈逼人,好像她的眼底浸着一汪泪,使她的眼睛永远湿润而明净。
④开始的几天,苍苍婆还认认真真地采上一天的都柿,交给收浆果的人,换来几十块钱。可是接下来的日子,当她独自在林中垂下老迈的腰,手指触到皱纹累累的已经蔫软的都柿的时候,她的心凄凉了。她尝了一粒都柿,真是甜极了,这甜让她更觉凄凉,苍苍婆就很想喝上一碗酒。山上没酒,她自然把采来的都柿当酒吃,竟一发而不可收拾,吃空了盛都柿的盆子。收浆果的人为了安慰她,曾丢给她一张十元钞票,让她买酒,苍苍婆捡起钞票,运足一口气,又把它吹回地上,苍苍婆说:“钱是什么,不就是一张落叶么?蚂蚁合伙举过落叶,这样的叶子它们没见过,留着给蚂蚁们举着玩,当遮阳伞使吧!”说完,她就一摇一摆地走了。
⑤苍苍婆在晚饭后摇摇晃晃地去大鲁二鲁家了。大鲁二鲁是金井人中惟一还在秋收的人。他们是一对智障的双胞胎兄妹,大鲁是男的,二鲁是女的。他们已是中年人了。满嘴酒气的苍苍婆亢奋地叫道:“大鲁二鲁,别秋收了,采浆果去吧,能拿现钱!大鲁过年时就能买新鞋穿了,二鲁也能买件花衣裳了!”大鲁说:“苍苍婆,爸妈死前告诉大鲁了,下了霜就秋收,大鲁都点了头了!”二鲁也说:“春天撒了种,秋天就得收庄稼,二鲁也记着呢!”苍苍婆说:“你们真是一对傻瓜,这天响晴响晴着呢,晚个十天八天秋收,你种到土里的东西也不能长翅膀飞了;可你要是不采浆果,就得不到现钱,等你们收完秋去采,收浆果的人早就走了,你们一分钱也挣不到!”
⑥大鲁二鲁不为所动,在他们看来,秋收才是天经地义的事。他们刨完了土豆,又砍了白菜和大头菜,把它们运回来,腌了两缸酸菜和一缸咸菜,然后把余下的菜下到窖里。之后,他们把遗落在地里的菜帮也捡起来,装进麻袋,拉回家堆在仓房旁,作为猪饲料。最后,他们踏着更浓重的霜,去了大草甸子,用绳子把猪草背回来。
⑦就在大鲁二鲁扛回猪草的这个夜晚,天空下起了大雪。金井人一年的收获,就这么掩埋在大雪之下了。人们脸上满是凄苦的表情。他们冬天吃什么?他们的牲畜和家禽吃什么?苍苍婆望着大鲁二鲁这户惟一收获了庄稼的人家,她的心中先是涌起一股苍凉,接着是羡慕,最后便是弥漫开来的温暖和欣慰。
⑧二鲁的脖颈上有一圈火红的野刺莓。金井的女孩,最喜爱穿这样的项链来戴。看来在秋收的间隙,大鲁二鲁也采了浆果。只不过他们只采了很少的一种,并且为它们做了最美的镶嵌。
(节选自中篇小说《采浆果的人》,有删改)
1.下列对作品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2分)
A.当城市商人出高价收购浆果时,正忙于秋收的金井人竟扔下农具,采摘浆果去了。这一事件,可视为以商业为标志的现代文明社会对农耕文明的一种侵蚀。
B.大鲁二鲁这对有智障的双胞胎兄妹崇奉先辈的生存经验,恪守先辈的生活方式,对此,作者给予了应有的批评与否定。
C.曹大平夫妇为了眼前利益不惜冒险渡河,最终无果而返,这种结局寓示了大多数金井人的共同命运,也暗示了作品的价值取向。
D.全篇流淌着对大自然的赞美和讴歌,文字如行云流水,构思也颇有特色,悬念勾魂夺魄,情节跌宕起伏。
E.这篇小说在鲜活的生活图景的展示中蕴蓄着耐人寻味的人生意蕴,是一篇出色的充满哲理与诗意的人生寓言,引发读者对现实人生的观照和思索。
2.第②节描写曹大平夫妇涉水渡河的情节在小说中有何作用?(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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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说中采浆果这个故事意蕴深刻,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理解。(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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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时间怎样地行走
迟子建
墙上的挂钟,曾是我童年最爱看的一道风景。我对它有一种说不出的崇拜,因为它常管着时间,我们的作息似乎都受着它的支配。到了指定的时间,我们得起床上学,得做课间操,得被父母吆喝着去睡觉。虽然说有的时候我们还没睡够不想起床,在户外的月光下还没有戏耍够不想回屋睡觉,都必须因为时间的关系而听从父母的吩咐。他们理直气壮呵斥我们的话与挂钟息息相关:“都几点了,还不起床!”要么就是:“都几点了,还在外面疯玩,快睡觉去!”这时候,我觉得挂钟就是一个拿着烟袋锅磕着我们脑门的狠心的老头,又凶又倔,真想把他给掀翻在地,让它永远不能再行走。在我的想象中,它就是一个看不见形影的家长,严厉而又古板。但有时候它也是温情的,在除夕夜里,它的每一声脚步都给我们带来快乐,我们可以在子时钟声敲响后得到梦寐以求的压岁钱,想着用这钱可以买糖果来甜甜自己的嘴,真想在雪地上畅快地打几个滚。
我那时天真地以为时间是被一双神秘的大手放在挂钟里的。它每时每刻地行走着,走得不慌不忙,气定神凝,不会因为贪恋窗外鸟语花香的美景而放慢脚步,也不会因为北风肆虐、大雪纷飞而加快脚步。它的脚,是世界上最能禁得起诱惑的脚,从来都是循着固定的轨迹行走。我喜欢听它前行的声音,总是一个节奏,好像一首温馨的摇篮曲。时间藏在挂钟里,与我们一同经历着风霜雨雪、潮涨潮落。
我上初中以后,手表就比较普及了。我看见时间躲在一个小小的圆盘里,在手腕上跳舞。它跳得静悄悄的,不像墙上的挂钟那么清脆悦耳,“滴答——滴答——”的声音不绝于耳。手表里的时间给我一种鬼鬼祟祟的感觉,少了几分气势和威严,所以明明到了上课时间,我还会磨蹭一两分钟再进教室,手表里的时间也就因此显得有些落寞。
后来,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了,时间栖身的地方就多了。项链坠可以隐藏着时间,台历上镶嵌着时间,玩具里放置着时间,至于电脑和手提电话,只要我们一打开它们,率先映入眼帘的就有时间。时间如繁星一样到处闪烁着,它越来越多,也就越来越显得匆匆了。
十几年前的一天,我在北京第一次发现了时间的痕迹。我在梳头时发现了一根白发,它在清晨的曙光中像一道明丽的雪线一样刺痛了我的眼睛。我知道时间其实一直悄悄地躲在在我的头发里行走,只不过它这一次露出了痕迹而已。我还看见,时间在母亲的口腔里行走,她的牙齿脱落得越来越多。我明白时间让花朵绽放的时候,也会让人的眼角绽放出花朵——鱼尾纹。时间让一棵青春的小树越来越枝繁叶茂,让车轮的辐条越来越沾染上锈链,让一座老屋逐渐驼了背。时间好似变戏法的魔术师,突然让一个活生生的人瞬间消失在他们辛勤劳作过的土地上,我的祖父、外祖父和父亲,就让时间给无声地接走了,再也看不到他们的脚印,又能在清冷的梦中见到他们依稀的身影。他们不在了,可时间还在,它总是持之以恒、激情澎湃地行走着——在我们看不到的角落,在我们不经意走过的地方,在日月星辰中,在梦中。
我终于明白挂钟上的时间和手表里的时间只是时间的一个表象而已,它存在于更丰富的日常生活中。只要我们在行走,时间就会行走。我们和时间如同一对伴侣,相依相偎着,不朽的它会在我们不知不觉间,引领着我们一直走到地老天荒。
1.怎样理解“它在清晨的曙光中像一道明丽的雪线一样刺痛了我的眼睛”在文中的含意?(2分)
2.文章是围绕人的成长与对时间的感受来展开的,请梳理作者的思路。(6分)
3.文章描绘了“时间”的各种行走方式,请简要概括。(6分)
4.文章写到“不朽”的“时间”“会在我们不知不觉间,引领着我们一直走到地老天荒”。请根据文意简要分析作者对“人”和“时间”关系的观点和态度。(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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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绿灯下
迟子建
①在城市,当你走到十字街头时,往往会与红绿灯相遇。
②说来好笑,我最初来到城市时,最怕的就是过街。在西安和北京求学期间,只要是有天桥和地下通道,我绝不走十字街。我对红绿灯不信任,它们闪来闪去的,像是两只鬼眼,变幻太快,常常是绿灯一亮,我起步走,却遭逢侧向驶来的一串汽车,它们占据了半边路,阻断你。等它们过去后,你再前行,绿灯的心房就颤动了,红灯随之亮起,你被隔在马路中央,身前身后是川流不息的车辆,有被钢铁夹击的感觉。此时我总会联想起卓别林的《摩登时代》中,那个被卡在机器中的工人,觉得自己是工业化时代的一个可怜虫。
③我喜欢回到故乡,其中的一个缘由是,在乡间路上,我不会为红绿灯左右。能够阻断我脚步的,有时是一群黄昏中归家的羊,有时是几只正午时通过堤坝,要下河戏耍的鸭子。
④据说在交通事故中,死于红绿灯下的行人占了很大比例。闯红灯,是肇事的元凶。有时是汽车闯红灯殃及行人,有时是行人闯红灯自蹈黄泉,这样的行人无疑就是举着阎王爷掷来的招魂牌在过街。不管责任在哪一方,倒霉的总归是人。所以家长送孩子上学的路上,在过十字街时,如临虎口,总要拉起孩子的手。在幼儿教育中,学会通过红绿灯下的街口,也成了必修课。走到红绿灯下,人的心就会紧张起来,你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稍有不慎,就会酿下惨祸。在我眼中,十字街就像匍匐在大地的十字架,它主宰着人的生死。
⑤我在哈尔滨生活以后,习惯了走红绿灯。前些年,每当过十字街时,看见绿灯闪烁了,我会一路飞奔,分秒必争,抢在红灯敲响警钟时到达街对面。由于年轻,体力充沛,我与绿灯的赛跑很少有输的时候。当街口的行人集体闯红灯时,我也尾随其后,大摇大摆地招摇过市。汽车像一支支飞来的箭,刷刷地在我们身旁呼啸而过,可是大家对它们毫无惧色,我也心底泰然。
⑥二○○二年初春,爱人离开哈尔滨时,带我去花店买花。我们到了海城街的鲜花批发市场,我选了一束红色康乃馨,几枝黄玫瑰。当我把玫瑰拿在手中的时候,爱人说,别老买黄色的,换点鲜艳的颜色吧。于是,我挑了两枝娇艳的粉色玫瑰。他捧着康乃馨,我拿着玫瑰,散步回家。经由红军街桥下的十字路口时,恰好赶上绿灯眨眼了,我说等下一个绿灯再过吧。爱人说,你跟着我,能抢过去的!他个子高,步伐大,很快就跑到街对面了。我呢,一见红灯亮了,腿立刻就软了,向回撤。这样,我站在街这头,他站在对面,我们中间,是一台连着一台的疾驰的车辆。车辆就像汪洋大海,把我们分开了。三天后,爱人在回故乡的山间的公路上出了车祸。故乡的路没有红绿灯,可是他为了早点回到工作的地方,急于赶路,还是出了事故。他的心中,看来一直亮着一盏颤动的绿灯啊。他是一个疯狂的旅人,只知道一刻不停地向前赶,赶,赶。这种“赶”,这种热情的 “奔命”,使我们一个在此岸,一个在彼岸,永隔着万水千山。他像流星,以为自己生命的光华还很漫长,却不知道当他飞速掠过天际的时候,迎接他的却是永恒的寂静。
⑦爱人离去后,我身边没了陪伴的人,可是路还是要走下去的。我曾在十字街头为他焚烧纸钱,都说那是灵魂聚集的地方。再经过那样的路口时,我感觉有无数的灵魂在幽幽地歌唱。远远地看到绿灯要变幻了,我便会放慢脚步,在路边静心等待;人们蜂拥着闯红灯时,我也会原地不动,气定神凝地候着。红绿灯下那些步履匆匆、神色慌张的路人,在我眼里是那么的可怜可笑。
⑧我想,人生是可以慢半拍,再慢半拍的。生命的钟表,不能一味地往前拨,要习惯自己是生活的迟到者。人是弱的,累了,就要休息;高兴了,就要开怀大笑。郁闷的时候,何苦要掩饰自己,对着青山绿水呼喊吧。我们可以与友人畅饮,一醉方休;也可以对那些邪恶的人当面示以唾弃。我们可以在月夜下多几分缠绵,也可以在旅途中因着美好的风景而多几日的停留。随遇而安,随缘而行。随风而舞,随雨而歌!
⑨是的,我们要给自己多亮几盏红灯,让生命有所停顿,有所沉吟。这样的红灯,就是我们生命中不息的火焰!只有这样,弱的生命才会变成强的生命,暗淡的生命才会变成有光华的生命!当生命的时针有张有弛、疾徐有致地行走的时候,我们的日子,才会随着日升月落,发出流水一样清脆的足音。
1.结合全文分析,作者为何以“红绿灯下”为标题?(6分)
2.请结合全文分析作者在“红绿灯下”的情感有何变化?对我们的具体生活有何启示。(7分)
3.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4分)
A.文章中“在我眼中,十字街就像匍匐在大地的十字架”一句以生动形象的比喻警示自己,也警示世人:十字街口,红绿灯下,很可能成为生与死的分界,行人只有虔诚与敬畏,谨慎慢行,才会安然无恙。
B.第二段详细描写经过十字街的过程和感受,表现了我最初经过城市十字街口的紧张害怕,也与第三段写作者行走在乡间路上的轻松快乐形成对比。
C.文章第六段说丈夫“是一个疯狂的旅人,只知道一刻不停地向前赶,赶,赶”,这里采用反复的手法,写出了丈夫只知道一刻不停地向前“赶”而导致的悲剧,这句话既有作者对丈夫的埋怨和不解,也表达了作者对丈夫的无尽思念。
D.作者的“爱人离去后”,她“曾在十字街头为他焚烧纸钱,并认为“那是灵魂聚集的地方”,因为作者相信宗教,相信灵魂的存在,借以表达自己对丈夫的哀思。
E.丈夫离世,留给作者的只有无尽的想念,这也让作者去思考人生,思考人的生活方式,作者也渐渐变得从容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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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一匹马两个人
迟子建
一匹老马拉着两个老人,朝二道河子方向走。
马是瘦马,走起路来就难免慢慢腾腾的。两个老人,是一对夫妻。老头子跟老马一样瘦,老太婆则像个大树墩一样胖。他们都是小眼睛,是那种懒得睁开的、老是处在半梦半醒间的小眼睛,尤其是老太婆。因而有的时候,马觉得老太婆是没长眼睛的人。
二道河子离他们居住的村庄有二十里路。这条路,马不知走了多少趟,也不知走了多少年,只记得以前背上吃了主人数不清的鞭子。马还记得,他们的儿子第一次被人用手铐带走时,哪怕是走在没有辎重的平道上,它也要挨上几十道鞭子。而他第二次戴着手铐被人带走后,他们对它则温情多了,夜里不忘了喂点豆饼给它吃,女主人还常常用一把刷子给它理鬃毛,仿佛把它当成了他们的儿子。
同以往一样,坐在车辕的男人垂着头袖着手打盹,车尾的老太婆则躺着睡觉。他们不用担心马会走错路,因为去二道河子只这一条路。他们也不用担心马会受惊,因为这个季节没有其他的车辆过来。马呢,它知道两个人都在迷迷糊糊地睡,所以它若遇见笔直的路段时,也抽空打一下盹,它老是觉得累。
马打了一个响鼻,示意二道河子已经到了。果然,老头子下了车,他先用乎抚摩了一下汗涔涔的马,无限怜惜地说:“唉,瞅瞅你这一身的汗,真让我不忍心再使唤你了。”说着,他回头去看车尾的老伴。
“老太婆,你到哪里了,我看不见你,你给我个音呀!” 老头子叫道。
老头听不见老太婆的声音,他急了,仔细地看看周围,也不见人影。他这才明白,老太婆丢了。他责备自己太粗心,边掉转车头,折回去寻找。
马听见老头呼唤老太婆,已经明白了。尽管它已经累得眼花缭乱了,还是加快了步伐。可是老头还是嫌它走得慢,他没有鞭子,就下车折了一根柳条,不停地抽它。马虽然疼痛难耐,但仍闷着头,拼命快走。老头子并不领情,心急火燎地持续抽它。
大约走了四里路,他们发现了老太婆,她横躺在路上。老头叫了一声:“你怎么睡在路上了,吓死我了。”
马满身是汗,疼痛难忍,四条腿没有一条不在打哆嗦。它不像老头子那么乐观。
果然,老头子发现老太婆的额头都是血,而地上也是血迹斑斑。老头试了试她的鼻息,一点呼吸都没感觉到,再摸她那双粗糙的手,已经冰凉如秋日的河水。
当老头子看见路面有一块凸出来的像笋尖一样的带有血迹的石头时,他咆哮着,使劲踢那石头,而石头就龇着血红的牙望着老头子。老头子从车上取下镐头,奋力砸那石头,石头迸溅出一串串火花,瞬间分崩离析。
他们朝那村庄走去。
一块这么不起眼的石头就要了她的命,老头子想不明白。她落地后是不是呼唤他了?可惜他耳朵不如年轻时灵便了,而且马车一旦走起来,听到的只是马蹄声。他这样一想,就有些怨恨马了。
而马呢,也走得心事重重。它在责备自己。一定是因为它走路不如以往利索,腿常常抖一下,车也随之颠簸一下,想必她就是这么被颠在地上的。而且,在拉扯的过程中少了分量,它应该有所觉察的,可它什么也没有察觉到。它是个废物了。马觉得自己最好就此不要吃草了,就这么完结算了。
老马就在那一天水草未尽,老头子也是粒米未食……
(节选自迟子建《一匹马两个人》有删减)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 开头一段如特写镜头,把读者带入悠远的情境中,让读者对老马、老路有初步认识;同时引领全文,使文章显得有章法。
B.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两位老人“懒得睁开的、老是处在半梦半醒间的小眼睛”显示出他们生活的懒散和内心的空虚。
C. 在朝村庄走去的路上,作者细腻地刻画了老头子和老马深深自责又责怨对方的心理,这这使他们的形象更加鲜明。
D. 本文讲述了一匹马和两个人的故事,老人和老马相伴的平静生活被一块石头突然打破,情节简单,语言质朴,却耐人寻味。
2.小说讲述的故事“凄凉但不乏温情”,请结合具体内容进行分析。
3.除使用传统叙事视角外,小说还刻意选取了“马”的视角。从“马”的视角叙事,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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