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王嫂
沈从文
厨房中忽然热闹起来,一问,才知道帮工王嫂的女儿来了。年纪十八岁,眼睛明亮亮的。梳一饼大大的发髻。脸圆圆的,嘴唇缩小如一个小荷包。头上搭了一片月蓝布,围裙上绣了一朵大红花,还钉上一些小小红绿镜片。说话时脸就发红,十分羞涩,在生人面前总显得不知如何是好。问王嫂,才知道女儿刚出嫁五个月,丈夫在乡下做田,住在离昆明四十里的乡下,穿的还是新娘子衣服。主人说:“王嫂,你大姑娘到这里来是客,炒几个鸡蛋,留她吃饭去!”王嫂就望着那女儿痴笑:“太太说留你吃饭,不要走!”女儿也笑着。一家大小知道王嫂有个好女儿,都来看看,都交口称赞王嫂福气真好,闺女可长得俊俏逗人爱。
王嫂只是笑,做事更热心了一些。王嫂不特有个好女儿,还有个好儿子!儿子十二岁,已到城西区茶叶局服务当差,净挣十五块钱一个月。局里管教严,孩子长得干净清秀,穿上一件灰色制服,见过的人都说相貌有福气,长大一定有出息。王嫂怕他不学好,一来就骂骂,装成生气样子,要孩子赶快回去。孩子虽是她唯一宝贝,可并不娇惯,守规矩,从不胡乱花钱。
王嫂在这一家中的工作是洗衣烧饭,间或同卖鸡蛋清茅房的乡下人嚷嚷,一切动机无不出于护主。为人性情忠诚而快乐,爱清洁,又惜物不浪费,所以在一家中极得力,受一家重视。这点重视为王嫂所感觉到时,引起她的自尊心,事情便做得更有条理。
有一天,另外一个乡下妇人来了,带了些新蚕豆来看王嫂,两人一面说一面抽抽咽咽。来人去后,问起原因,才知道一年前那个作新媳妇的女儿,已在两个月前死掉了。来的就是那女儿的婆婆。女儿生产,在乡下得不到医药照料,孩子生下地两天,女儿流血不止,家里人全下了田,想喝水不得水喝,喝了些水缸脚沉淀,第二天就腹痛死去了。孩子活了两个月,也死去了。经过这样大变故的王嫂,竟还是一切照常,用来稳定她的生命或感情的,原来是古人的“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八个字。
吃晚饭时,王嫂加添一碗新蚕豆,就是白天那亲家送来的。两亲家说起女儿时,心酸酸的,眼睛湿莹莹的,都念着女儿。
王嫂死了女儿,儿子却好好的。一个月必来看她一次,就便把工薪全部缴上,王嫂点清了数目,另外送他两块钱作零用。
这家里同别的人家一样,有鸡,有狗,有猫儿。这些生物在家中各有一个地位。这一切却统由王嫂照管。
把午饭开过,锅碗盘盏洗清楚后,王嫂在院中石碌碡上坐下喂鸡,看鸡吃食。看见横蛮霸道的大公鸡欺侮小母鸡时,就追着那公鸡踢一脚,一面骂着:“你个良心不好的扁毛畜生,一个小小肚子吃多少!我打死你!”公鸡还是大模大样不在乎,为的是这扁毛畜生,已认识了王嫂实在是个好人。每天大清早,家中小黑狗照例精神很好,无伴侣可以相互追逐取乐,因此一听公鸡伸长喉咙鸣叫,就似乎有点恶作剧,必特意来追逐公鸡玩。这种游戏自然相当激烈,是公鸡受不了的。
因此这庄严生物,只好一面绕屋奔跑一面咖呵咖呵叫唤,表示对这玩笑并不同意,且盼望有人来援救出险。这种声唤自然引起了一家人的关心,但知道是小狗的恶作剧,谁也不理会,到后真正来援救解围的,照例只有王嫂一人。
那时节王嫂也许已经起床,在厨房烧水了,就舞起铁火钳出来赶狗,同小狗在院中团团打转。也许还未起床,小狗恶作剧闹到自己头上,必十分气愤,从房中拿了一根长竹竿出来打狗。这支竹竿白天放在院子中晒晾衣服,晚上特意收进房中,预备打狗。小狗聪明懂事,食料既由王嫂分配,对王嫂自然相当敬畏,眼见那根竹竿,是王嫂每天打它用的。只是大清早实在太寂寞了,兴致又特别好,必依然折磨折磨大公鸡,自己也招来两下打,因此可好像一个顽皮孩子一般,跑到墙角去撒一泡尿,不再胡闹,乐意结束了这种恶作剧。尽管挨骂,挨打,小狗心中还是清楚明白,一家中唯有王嫂最关心它。
(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赏析,不恰当的一项是
A.王嫂的儿子在城西区茶叶局服务当差,他一来,王嫂就骂骂,这并不是因为他犯了错,而是因为王嫂怕他学坏。
B.王嫂的女儿来看王嫂,大家都来看她并称赞她可爱俊俏,就连主人也热情地留她吃饭,这说明王嫂的生活环境淳朴。
C.王嫂的女儿生产后因大出血去世了,生的孩子不久后也没了,但王嫂在主人家还是“一切照常”,这表现了她的麻木。
D.这篇小说以自然朴实的语言记叙了一个旧社会底层人物王嫂的故事,表现了作者对小人物命运的关注。
2.小说首段在文中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3.小说在塑造王嫂这一形象时,突出了她的哪些性格特征?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4.小说后半部分写王嫂对待公鸡和小狗的故事,作者这样安排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王 嫂
沈从文
厨房中忽然热闹起来,问一问,才知道帮工王嫂的女儿来了。年纪十八岁,眼睛明亮亮的。梳一饼大大的发髻。脸圆圆的,嘴唇缩小如一个小荷包。头上搭了一片月蓝布,围裙上绣了一朵大红花,还钉上一些小小红绿镜片。说话时脸就发红,十分羞涩,在生人面前总显得不知如何是好。问问王嫂,才知道女儿刚出嫁五个月,丈夫在乡下做田,住在离昆明四十里的乡下,穿的衣还是新娘子衣服。主人说:“王嫂,你大姑娘到这里来是客,炒几个鸡蛋,留她吃饭去!”王嫂就望着那女儿痴笑:“太太说留你吃饭,不要走!”女儿也笑着。一家大小知道王嫂有个好女儿,都来看看,都交口称赞王嫂福气真好,闺女可长得俊俏逗人爱。
王嫂只是笑,做事更热心了一些。王嫂不特有个好女儿,还有个好儿子!儿子十二岁,已到城西区茶叶局服务当差,净挣十五块钱一个月。局里管教严,孩子长得干净清秀,穿上一件灰色制服,见过的人都说相貌有福气,长大一定有出息。王嫂怕他不学好,一来就骂骂,装成生气样子,要孩子赶快回去。孩子虽是她唯一宝贝,可并不娇惯,守规矩,从不胡乱花钱。
王嫂在这一家中的工作是洗衣烧饭,间或同卖鸡蛋清茅房的乡下人嚷嚷,一切动机无不出于护主。为人性情忠诚而快乐,爱清洁,又惜物不浪费,所以在一家中极得力,受一家重视。这点重视为王嫂所感觉到时,引起她的自尊心,事情便做得更有条理。
有一天,另外一个乡下妇人来了,带了些新蚕豆来看王嫂,两人一面说一面抽抽咽咽。来人去后,问起原因,才知道一年前那个作新媳妇的女儿,已在两个月前死掉了。来的就是那女儿的婆婆。女儿生产,在乡下得不到医药照料,孩子生下地两天,女儿流血不止,家里人全下了田,想喝水不得水喝,喝了些水缸脚沉淀,第二天就腹痛死去了。孩子活了两个月,也死去了。经过这样大变故的王嫂,竟还是一切照常,用来稳定她的生命或感情的,原来是古人的“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八个字。
吃晚饭时,王嫂加添一碗新蚕豆,就是白天那亲家送来的。两亲家说起女儿时,心酸酸的,眼睛湿莹莹的,都念着女儿。
王嫂死了女儿,儿子却好好的。一个月必来看她一次,就便把工薪全部缴上,王嫂点清了数目,另外送他两块钱作零用。
这家里同别的人家一样,有鸡,有狗,有猫儿。这些生物在家中各有一个地位。这一切却统由王嫂照管。
把午饭开过,锅碗盘盏洗清楚后,王嫂在院中石碌碡上坐下喂鸡,看鸡吃食。看见横蛮霸道的大公鸡欺侮小母鸡时,就追着那公鸡踢一脚,一面骂着:“你个良心不好的扁毛畜生,一个小小肚子吃多少!我打死你!”公鸡还是大模大样不在乎,为的是这扁毛畜生,已认识了王嫂实在是个好人。每天大清早,家中小黑狗照例精神很好,无伴侣可以相互追逐取乐,因此一听公鸡伸长喉咙鸣叫,就似乎有点恶作剧,必特意来追逐公鸡玩。这种游戏自然相当激烈,是公鸡受不了的。
因此这庄严生物,只好一面绕屋奔跑一面咖呵咖呵叫唤,表示对这玩笑并不同意,且盼望有人来援救出险。这种声唤自然引起了一家人的关心,但知道是小狗的恶作剧,谁也不理会,到后真正来援救解围的,照例只有王嫂一人。
那时节王嫂也许已经起床,在厨房烧水了,就舞起铁火钳出来赶狗,同小狗在院中团团打转。也许还未起床,小狗恶作剧闹到自己头上,必十分气愤,从房中拿了一根长竹竿出来打狗。这支竹竿白天放在院子中晒晾衣服,晚上特意收进房中,预备打狗。小狗聪明懂事,食料既由王嫂分配,对王嫂自然相当敬畏,眼见那根竹竿,是王嫂每天打它用的。只是大清早实在太寂寞了,兴致又特别好,必依然折磨折磨大公鸡,自己也招来两下打,因此可好像一个顽皮孩子一般,跑到墙角去撒一泡尿,不再胡闹,乐意结束了这种恶作剧。尽管挨骂,挨打,小狗心中还是清楚明白,一家中唯有王嫂最关心它。
(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的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 王嫂的儿子在城西区茶叶局服务当差,他一来,王嫂就骂骂,这并不是因为他犯了错,而是因为王嫂怕他学坏。
B. 王嫂的女儿来看王嫂,大家都来看她并称赞她可爱俊俏,就连主人也热情地留她吃饭,这说明王嫂的生活环境淳朴。
C. 王嫂的女儿生产后因大出血去世了,生的孩子不久后也没了,但王嫂在主人家还是“一切照常”,这表现了她的麻木。
D. 这篇小说以自然朴实的语言记叙了一个旧社会底层人物王嫂的故事,表现了作者对小人物命运的关注。
2.请简要分析小说主人公王嫂这一人物形象。
3.小说后半部分写王嫂对待公鸡和小狗的情况,作者这样安排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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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嫂
沈从文
厨房中忽然热闹起来,问一问,才知道帮工王嫂的女儿来了。年纪十八岁,眼睛明亮亮的。梳一饼大大的发髻。脸圆圆的,嘴唇缩小如一个小荷包。头上搭了一片月蓝布,围裙上绣了一朵大红花,还钉上一些小小红绿镜片。说话时脸就发红,十分羞涩,在生人面前总显得不知如何是好。问问王嫂,才知道女儿刚出嫁五个月,丈夫在乡下做田,住在离昆明四十里的乡下,穿的衣还是新娘子衣服。主人说:“王嫂,你大姑娘到这里来是客,炒几个鸡蛋,留她吃饭去!”王嫂就望着那女儿痴笑:“太太说留你吃饭,不要走!”女儿也笑着。一家大小知道王嫂有个好女儿,都来看看,都交口称赞王嫂福气真好,闺女可长得俊俏逗人爱。
王嫂只是笑,做事更热心了一些。王嫂不特有个好女儿,还有个好儿子!儿子十二岁,已到城西区茶叶局服务当差,净挣十五块钱一个月。局里管教严,孩子长得干净清秀,穿上一件灰色制服,见过的人都说相貌有福气,长大一定有出息。王嫂怕他不学好,一来就骂骂,装成生气样子,要孩子赶快回去。孩子虽是她唯一宝贝,可并不娇惯,守规矩,从不胡乱花钱。
王嫂在这一家中的工作是洗衣烧饭,间或同卖鸡蛋清茅房的乡下人嚷嚷,一切动机无不出于护主。为人性情忠诚而快乐,爱清洁,又惜物不浪费,所以在一家中极得力,受一家重视。这点重视为王嫂所感觉到时,引起她的自尊心,事情便做得更有条理。
有一天,另外一个乡下妇人来了,带了些新蚕豆来看王嫂,两人一面说一面抽抽咽咽。来人去后,问起原因,才知道一年前那个作新媳妇的女儿,已在两个月前死掉了。来的就是那女儿的婆婆。女儿生产,在乡下得不到医药照料,孩子生下地两天,女儿流血不止,家里人全下了田,想喝水不得水喝,喝了些水缸脚沉淀,第二天就腹痛死去了。孩子活了两个月,也死去了。经过这样大变故的王嫂,竟还是一切照常,用来稳定她的生命或感情的,原来是古人的“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八个字。
吃晚饭时,王嫂加添一碗新蚕豆,就是白天那亲家送来的。两亲家说起女儿时,心酸酸的,眼睛湿莹莹的,都念着女儿。
王嫂死了女儿,儿子却好好的。一个月必来看她一次,就便把工薪全部缴上,王嫂点清了数目,另外送他两块钱作零用。
这家里同别的人家一样,有鸡,有狗,有猫儿。这些生物在家中各有一个地位。这一切却统由王嫂照管。
把午饭开过,锅碗盘盏洗清楚后,王嫂在院中石碌碡上坐下喂鸡,看鸡吃食。看见横蛮霸道的大公鸡欺侮小母鸡时,就追着那公鸡踢一脚,一面骂着:“你个良心不好的扁毛畜生,一个小小肚子吃多少!我打死你!”公鸡还是大模大样不在乎,为的是这扁毛畜生,已认识了王嫂实在是个好人。每天大清早,家中小黑狗照例精神很好,无伴侣可以相互追逐取乐,因此一听公鸡伸长喉咙鸣叫,就似乎有点恶作剧,必特意来追逐公鸡玩。这种游戏自然相当激烈,是公鸡受不了的。
因此这庄严生物,只好一面绕屋奔跑一面咖呵咖呵叫唤,表示对这玩笑并不同意,且盼望有人来援救出险。这种声唤自然引起了一家人的关心,但知道是小狗的恶作剧,谁也不理会,到后真正来援救解围的,照例只有王嫂一人。
那时节王嫂也许已经起床,在厨房烧水了,就舞起铁火钳出来赶狗,同小狗在院中团团打转。也许还未起床,小狗恶作剧闹到自己头上,必十分气愤,从房中拿了一根长竹竿出来打狗。这支竹竿白天放在院子中晒晾衣服,晚上特意收进房中,预备打狗。小狗聪明懂事,食料既由王嫂分配,对王嫂自然相当敬畏,眼见那根竹竿,是王嫂每天打它用的。只是大清早实在太寂寞了,兴致又特别好,必依然折磨折磨大公鸡,自己也招来两下打,因此可好像一个顽皮孩子一般,跑到墙角去撒一泡尿,不再胡闹,乐意结束了这种恶作剧。尽管挨骂,挨打,小狗心中还是清楚明白,一家中唯有王嫂最关心它。
(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 王嫂的儿子在城西区茶叶局当差,儿子一来,就被王嫂痛骂一顿,这并不是因为儿子犯了错,而是因为王嫂怕儿子学坏。
B. 王嫂的女儿来看王嫂,大家都来看她并称赞她可爱俊俏,就连主人也热情地留她吃饭,这说明王嫂的生活环境淳朴。
C. 王嫂的女儿生产后因大出血去世了,生的孩子不久后也死了,但王嫂在主人家还是“一切照常”,这表现了她的麻木。
D. 小说第四段交代了王嫂的女儿去世的具体原因,同时也暗示了作品的主题:小人物在残酷的命运面前奋力抗争,但无能为力。
2.小说在塑造王嫂这一形象时,突出了她的哪些性格特点?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3.小说后半部分写王嫂对待公鸡和小狗的情况,作者这样安排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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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王 嫂
沈从文
厨房中忽然热闹起来,问一问,才知道帮工王嫂的女儿来了。年纪十八岁,眼睛明亮亮的。梳一饼大大的发髻。脸圆圆的,嘴唇缩小如一个小荷包。头上搭了一片月蓝布,围裙上绣了一朵大红花,还钉上一些小小红绿镜片。说话时脸就发红,十分羞涩,在生人面前总显得不知如何是好。问问王嫂,才知道女儿刚出嫁五个月,丈夫在乡下做田,住在离昆明四十里的乡下,穿的衣还是新娘子衣服。主人说:“王嫂,你大姑娘到这里来是客,炒几个鸡蛋,留她吃饭去!”王嫂就 望着那女儿痴笑:“太太说留你吃饭,不要走!”女儿也笑着。一家大小知道王嫂有个好女儿,都来看看,都交口称赞王嫂福气真好,闺女可长得俊俏逗人爱。
王嫂只是笑,做事更热心了一些。王嫂不特有个好女儿,还有个好儿子!儿子十二岁,已到城西区茶叶局服务当差,净挣十五块钱一个月。局里管教严,孩子长得干净清秀,穿上一件灰色制服,见过的人都说相貌有福气,长大一定有出息。王嫂怕他不学好,一来就骂骂,装成生气样子,要孩子赶快回去。孩子虽是她唯一宝贝,可并不娇惯,守规矩,从不胡乱花钱。
王嫂在这一家中的工作是洗衣烧饭,间或同卖鸡蛋清茅房的乡下人嚷嚷,一切动机无不出于护主。为人性情忠诚而快乐,爱清洁,又惜物不浪费,所以在一家中极得力,受一家重视。这点重视为王嫂所感觉到时,引起她的自尊心,事情便做得更有条理。
有一天,另外一个乡下妇人来了,带了些新蚕豆来看王嫂,两人一面说一面抽抽咽咽。来人去后,问起原因,才知道一年前那个作新媳妇的女儿,已在两个月前死掉了。来的就是那女儿的婆婆。女儿生产,在乡下得不到医药照料,孩子生下地两天,女儿流血不止,家里人全下了田,想喝水不得水喝,喝了些水缸脚沉淀,第二天就腹痛死去了。孩子活了两个月,也死去了。经过这样大变故的王嫂,竟还是一切照常,用来稳定她的生命或感情的,原来是古人的“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八个字。
吃晚饭时,王嫂加添一碗新蚕豆,就是白天那亲家送来的。两亲家说起女儿时,心酸酸的,眼睛湿莹莹的,都念着女儿。
王嫂死了女儿,儿子却好好的。一个月必来看她一次,就便把工薪全部缴上,王嫂点清了数目,另外送他两块钱作零用。
这家里同别的人家一样,有鸡,有狗,有猫儿。这些生物在家中各有一个地位。这一切却统由王嫂照管。
把午饭开过,锅碗盘盏洗清楚后,王嫂在院中石碌碡上坐下喂鸡,看鸡吃食。看见横蛮霸道的大公鸡欺侮小母鸡时,就追着那公鸡踢一脚,一面骂着:“你个良心不好的扁毛畜生,一个小小肚子吃多少!我打死你!”公鸡还是大模大样不在乎,为的是这扁毛畜生,已认识了王嫂实在是个好人。每天大清早,家中小黑狗照例精神很好,无伴侣可以相互追逐取乐,因此一听公鸡伸长喉咙鸣叫,就似乎有点恶作剧,必特意来追逐公鸡玩。这种游戏自然相当激烈,是公鸡受不了的。
因此这庄严生物,只好一面绕屋奔跑一面咖呵咖呵叫唤,表示对这玩笑并不同意,且盼望有人来援救出险。这种声唤自然引起了一家人的关心,但知道是小狗的恶作剧,谁也不理会,到后真正来援救解围的,照例只有王嫂一人。
那时节王嫂也许已经起床,在厨房烧水了,就舞起铁火钳出来赶狗,同小狗在院中团团打转。也许还未起床,小狗恶作剧闹到自己头上,必十分气愤,从房中拿了一根长竹竿出来打狗。这支竹竿白天放在院子中晒晾衣服,晚上特意收进房中,预备打狗。小狗聪明懂事,食料既由王嫂分配,对王嫂自然相当敬畏,眼见那根竹竿,是王嫂每天打它用的。只是大清早实在太寂寞了,兴致又特别好,必依然折磨折磨大公鸡,自己也招来两下打,因此可好像一个顽皮孩子一般,跑到墙角去撒一泡尿,不再胡闹,乐意结束了这种恶作剧。尽管挨骂,挨打,小狗心中还是清楚明白,一家中唯有王嫂最关心它。
(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的赏析,不准确的两项是( ) ( )
A.王嫂的儿子在城西区茶叶局服务当差,他一来,王嫂就骂骂,这并不是因为他犯了错,而是因为王嫂怕他学坏。
B.王嫂的女儿来看王嫂,大家都来看她并称赞她可爱俊俏,就连主人也热情地留她吃饭,这说明王嫂的生活环境淳朴。
C.王嫂的女儿生产后因大出血去世了,生的孩子不久后也没了,但王嫂在主人家还是“一切照常”,这表现了她的麻木。
D.小说第四段一方面交代了王嫂的女儿去世的具体原因,另一方面暗示了全文的主题:小人物在残酷的命运面前奋力抗争,但无能为力。
E.这篇小说以自然朴实的语言记叙了一个旧社会底层人物王嫂的故事,表现了作者对小人物命运的关注。
2.小说首段在文中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3.请简要分析小说主人公王嫂这一人物形象。
4.小说后半部分写王嫂对待公鸡和小狗的情况,作者这样安排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王嫂
沈从文
厨房中忽然热闹起来,一问,才知道帮工王嫂的女儿来了。年纪十八岁,眼睛明亮亮的。梳一饼大大的发髻。脸圆圆的,嘴唇缩小如一个小荷包。头上搭了一片月蓝布,围裙上绣了一朵大红花,还钉上一些小小红绿镜片。说话时脸就发红,十分羞涩,在生人面前总显得不知如何是好。问王嫂,才知道女儿刚出嫁五个月,丈夫在乡下做田,住在离昆明四十里的乡下,穿的还是新娘子衣服。主人说:“王嫂,你大姑娘到这里来是客,炒几个鸡蛋,留她吃饭去!”王嫂就望着那女儿痴笑:“太太说留你吃饭,不要走!”女儿也笑着。一家大小知道王嫂有个好女儿,都来看看,都交口称赞王嫂福气真好,闺女可长得俊俏逗人爱。
王嫂只是笑,做事更热心了一些。王嫂不特有个好女儿,还有个好儿子!儿子十二岁,已到城西区茶叶局服务当差,净挣十五块钱一个月。局里管教严,孩子长得干净清秀,穿上一件灰色制服,见过的人都说相貌有福气,长大一定有出息。王嫂怕他不学好,一来就骂骂,装成生气样子,要孩子赶快回去。孩子虽是她唯一宝贝,可并不娇惯,守规矩,从不胡乱花钱。
王嫂在这一家中的工作是洗衣烧饭,间或同卖鸡蛋清茅房的乡下人嚷嚷,一切动机无不出于护主。为人性情忠诚而快乐,爱清洁,又惜物不浪费,所以在一家中极得力,受一家重视。这点重视为王嫂所感觉到时,引起她的自尊心,事情便做得更有条理。
有一天,另外一个乡下妇人来了,带了些新蚕豆来看王嫂,两人一面说一面抽抽咽咽。来人去后,问起原因,才知道一年前那个作新媳妇的女儿,已在两个月前死掉了。来的就是那女儿的婆婆。女儿生产,在乡下得不到医药照料,孩子生下地两天,女儿流血不止,家里人全下了田,想喝水不得水喝,喝了些水缸脚沉淀,第二天就腹痛死去了。孩子活了两个月,也死去了。经过这样大变故的王嫂,竟还是一切照常,用来稳定她的生命或感情的,原来是古人的“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八个字。
吃晚饭时,王嫂加添一碗新蚕豆,就是白天那亲家送来的。两亲家说起女儿时,心酸酸的,眼睛湿莹莹的,都念着女儿。
王嫂死了女儿,儿子却好好的。一个月必来看她一次,就便把工薪全部缴上,王嫂点清了数目,另外送他两块钱作零用。
这家里同别的人家一样,有鸡,有狗,有猫儿。这些生物在家中各有一个地位。这一切却统由王嫂照管。
把午饭开过,锅碗盘盏洗清楚后,王嫂在院中石碌碡上坐下喂鸡,看鸡吃食。看见横蛮霸道的大公鸡欺侮小母鸡时,就追着那公鸡踢一脚,一面骂着:“你个良心不好的扁毛畜生,一个小小肚子吃多少!我打死你!”公鸡还是大模大样不在乎,为的是这扁毛畜生,已认识了王嫂实在是个好人。每天大清早,家中小黑狗照例精神很好,无伴侣可以相互追逐取乐,因此一听公鸡伸长喉咙鸣叫,就似乎有点恶作剧,必特意来追逐公鸡玩。这种游戏自然相当激烈,是公鸡受不了的。
因此这庄严生物,只好一面绕屋奔跑一面咖呵咖呵叫唤,表示对这玩笑并不同意,且盼望有人来援救出险。这种声唤自然引起了一家人的关心,但知道是小狗的恶作剧,谁也不理会,到后真正来援救解围的,照例只有王嫂一人。
那时节王嫂也许已经起床,在厨房烧水了,就舞起铁火钳出来赶狗,同小狗在院中团团打转。也许还未起床,小狗恶作剧闹到自己头上,必十分气愤,从房中拿了一根长竹竿出来打狗。这支竹竿白天放在院子中晒晾衣服,晚上特意收进房中,预备打狗。小狗聪明懂事,食料既由王嫂分配,对王嫂自然相当敬畏,眼见那根竹竿,是王嫂每天打它用的。只是大清早实在太寂寞了,兴致又特别好,必依然折磨折磨大公鸡,自己也招来两下打,因此可好像一个顽皮孩子一般,跑到墙角去撒一泡尿,不再胡闹,乐意结束了这种恶作剧。尽管挨骂,挨打,小狗心中还是清楚明白,一家中唯有王嫂最关心它。
(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赏析,不恰当的一项是
A.王嫂的儿子在城西区茶叶局服务当差,他一来,王嫂就骂骂,这并不是因为他犯了错,而是因为王嫂怕他学坏。
B.王嫂的女儿来看王嫂,大家都来看她并称赞她可爱俊俏,就连主人也热情地留她吃饭,这说明王嫂的生活环境淳朴。
C.王嫂的女儿生产后因大出血去世了,生的孩子不久后也没了,但王嫂在主人家还是“一切照常”,这表现了她的麻木。
D.这篇小说以自然朴实的语言记叙了一个旧社会底层人物王嫂的故事,表现了作者对小人物命运的关注。
2.小说首段在文中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3.小说在塑造王嫂这一形象时,突出了她的哪些性格特征?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4.小说后半部分写王嫂对待公鸡和小狗的故事,作者这样安排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王嫂
沈从文
厨房中忽然热闹起来,问一问,才知道帮工王嫂的女儿来了。年纪十八岁,眼睛明亮亮的。梳一饼大大的发髻。脸圆圆的,嘴唇缩小如一个小荷包。头上搭了一片月蓝布,围裙上绣了一朵大红花,还钉上一些小小红绿镜片。说话时脸就发红,十分羞涩,在生人面前总显得不知如何是好。问问王嫂,才知道女儿刚出嫁五个月,丈夫在乡下做田,住在离昆明四十里的乡下,穿的还是新娘子衣服。主人说:“王嫂,你大姑娘到这里来是客,炒几个鸡蛋,留她吃饭去!”王嫂就望着那女儿痴笑:“太太说留你吃饭,不要走!”女儿也笑着。一家大小知道王嫂有个好女儿,都来看看,都交口称赞王嫂福气真好,闺女可长得俊俏逗人爱。
王嫂只是笑,做事更热心了一些。王嫂不但有个好女儿,还有个好儿子!儿子十二岁,已到城西区茶叶局服务当差,净挣十五块钱一个月。局里管教严,孩子长得干净清秀,穿上一件灰色制服,见过他的人都说相貌有福气,长大一定有出息。王嫂怕他不学好,一来就骂骂,装成生气样子,要孩子赶快回去。孩子虽是她唯一的宝贝,可并不娇惯,守规矩,从不胡乱花钱。
王嫂在这一家中的工作是洗衣烧饭,间或同卖鸡蛋的乡下人嚷嚷,一切动机无不出于护主。为人性情忠诚而快乐,爱清洁,又惜物不浪费,所以在一家中极得力,受一家重视。这点重视为王嫂所感觉到时,引起她的自尊心,事情便做得更有条理。
有一天,另外一个乡下妇人来了,带了些新蚕豆来看王嫂,两人一面说一面抽抽咽咽。来人去后,问起原因,才知道一年前那个作新媳妇的女儿,已在两个月前死掉了。来的就是那女儿的婆婆。女儿因为生产,在乡下得不到医药照料,孩子生下地两天,女儿流血不止,家里人全下了田,想喝水不得水喝,喝了些水缸脚沉淀,第二天就腹痛死去了。孩子活了两个月,也死去了。经过这样大变故的王嫂,竟还是一切照常,用来稳定她的生命或感情的,原来是古人的“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八个字。
吃晚饭时,王嫂加添一碗新蚕豆,就是白天那亲家送来的。两亲家说起女儿时,心酸酸的,眼睛湿莹莹的,都念着女儿。
王嫂死了女儿,儿子却好好的。一个月必来看她一次,把工薪全部缴上,王嫂点清了数目,另外送他两块钱作零用。
这家里同别的人家一样,有鸡,有狗,有猫儿。这些生物在家中各有一个地位。这一切却统由王嫂照管。
把午饭开过,锅碗盘盏洗清楚后,王嫂在大院中石碌碡上坐下喂鸡,看鸡吃食。看见横蛮霸道的大公鸡欺侮小母鸡时,就追着那公鸡踢一脚,一面骂着:“你个良心不好的扁毛畜生,一个小小肚子吃多少!我打死你!”公鸡还是大模大样不在乎,为的是这扁毛畜生,已认识了王嫂实在是个好人。每天大清早,家中小黑狗照例精神很好,无伴侣可以相互追逐取乐,因此一听公鸡伸长喉咙鸣叫,就似乎有点恶作剧,必特意来追逐公鸡玩。这种游戏自然相当激烈,是公鸡受不了的。因此这庄严生物,只好一面绕屋奔跑一面咖呵咖呵叫唤,表示对这玩笑并不同意,且盼望有人来援救出险。这种叫唤自然引起了一家人的关心,但知道是小狗的恶作剧,谁也不理会,到后真正来援救解围的,照例只有王嫂一人。
那时节王嫂也许已经起床,在厨房烧水了,就舞起铁火钳出来赶狗,同小狗在院中团团打转。也许还未起床,小狗恶作剧闹到自己头上,必十分气愤,从房中拿了一根长竹竿出来打狗。这支竹竿白天放在院子中晒晾衣服,晚上特意收进房中,预备打狗。小狗聪明懂事,食料既由王嫂分配,对王嫂自然相当敬畏,眼见那根竹竿,是王嫂每天打它用的。只是大清早实在太寂寞了,兴致又特别好,必依然折磨折磨大公鸡,自己也招来两下打,因此好像一个顽皮孩子,跑到墙角去撒一泡尿,不再胡闹,乐意结束了这种恶作剧。尽管挨骂,挨打,小狗心中还是清楚明白,一家中唯有王嫂最关心它。
(选自《沈从文文集》,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王嫂的儿子在城西区茶叶局服务当差,他一来,王嫂就骂骂,这并不是因为他犯了错,而是因为王嫂怕他学坏。
B.王嫂的女儿来看王嫂,大家都来看她并称赞她俊俏可爱,就连主人也热情地留她吃饭,这说明王嫂的生活环境淳朴。
C.王嫂的女儿生产后不久就去世了,外孙也没了,但王嫂在主人家还是“一切照常”,她在压抑着伤心之情,自我安慰。
D.小说第四段一方面交代了王嫂的女儿去世的具体原因,另一方面暗示了全文的主题:小人物在残酷的命运面前奋力抗争,但无能为力。
2.请简要分析小说主人公王嫂这一人物形象。
3.小说首段在文中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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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捉赃 王羽
林猛抽完烟回来,躺在中铺的女儿忽然坐起身,附在他的耳旁小声说:“电脑包丢了。”林猛一愣,眼睛扫向行李架,果然,两个拉杆箱中间的电脑包不见了。女儿轻声问:“现在报警吧?”林猛鼻孔里喷出一团怒气,说:“报什么警,你老爸就是警察,你该做啥做啥,我负责找包。”
林猛拿起茶杯,向车厢的另一头走。看上去是去打开水,实际上是林猛在观察卧铺上的人。回来时,林猛的目光瞄向头顶的行李架。
放下茶杯,女儿兴奋地凑上来问:“包呢,找到贼了吗?”林猛拍拍女儿的脑袋,说:“包在哪儿大概知道了,贼也发现了。”女儿性急地说:“抓呀。”林猛摇头说:“捉贼捉赃,知道不?”
林猛不再搭理女儿,在边座坐下,看上去是在摆弄手机,实际上眼睛的余光一直盯着可疑的方向。
刚才,林猛发现一个上铺的人伸着脑袋正在看行李架。虽说只看了一眼,林猛还是记住了那人的特征,那人上嘴唇的左侧有一颗黑色的小痦子。小痦子的眼神慌乱,满脸的憔悴。回来时,林猛看了一眼正对着小痦子的行李架,一个大大的双肩包没有靠到里面,双肩包的带子耷拉下来,随着行驶的列车微微晃动。
刚开车时,列车员巡视车厢,将没放到位的行李物品整理了一遍,双肩包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林猛多少有些疑惑,有经验的窃贼一般不会表现出明显的异样,再说也不会将赃物放在自己的眼皮底下。有了这两个疑惑,林猛只能等,贼绝不能放走,但也不能冤枉好人。
很快,熄灯了,车厢里暗了下来。忽然,一个瘦高的人从上铺下来,那人看看头上的行李架,向车厢的一头走去。林猛已经看出瘦高的人就是小痦子。林猛站起身,来到女儿的身边说:“睡吧,我去抽烟。”不等女儿说话,林猛就转身走了。
推开门,林猛来到两节车厢的连接处,一眼就看到了正在抽烟的小痦子。林猛上前,用小痦子的烟对了火。将烟还回去,林猛很自然地和小痦子聊起来。林猛看清了,小痦子虽然个子高,但看起来只有二十出头,确切地说还是一个孩子。
通过闲聊,林猛知道小痦子大学毕业刚参加工作,之所以在年底单位最忙的时候请假回家,是因为母亲突发重病要在医院做手术。小痦子的家在农村,经济条件很一般,父亲打工的钱和母亲养鸡的钱都供儿子上大学了,巨额的手术费怎么也凑不齐。小痦子哭了,喃喃地说:“刚上班,实习期还没过,没有能力为父母分忧。”
林猛劝了一会儿。第二支烟抽完,林猛将烟蒂扔进烟灰缸里说:“小伙子,叔叔最后说两句话,你要好好想想。第一句,人这一辈子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但无论怎样难也要咬牙挺过去;第二句话就是,认识到自己做了错事,要马上改,否则后悔就晚了。”
夜深了,车厢里响起或轻或重的鼾声,忽然,一个瘦高的人轻轻走过来,将一样东西放在了行李架上。之后,瘦高的人消失了。林猛在昏暗中笑笑,闭上了眼睛。
早晨,林猛早早就醒了,从上铺下来,中铺的女儿也醒了。女儿清醒后,第一眼就看向行李架。看到电脑包后,女儿满脸的兴奋。林猛向女儿伸出一根手指,示意不让女儿说话。林猛凑近女儿,轻声问:“你还有多少钱?”女儿愣了一下,说:“还有五百多。”林猛伸出了手。
林猛走到车厢连接处,在小本子上匆匆写了两行字: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一定要记住这次的教训,绝不能再犯。我将手机号留给你,遇到困难可以打电话,我会尽最大努力帮助你。
林猛找出一个信封,将纸条放进去,又掏出钱包,将自己的五百块钱和女儿的五百块钱合在一起,也装进了信封。
下车后,林猛追上小痦子,将信封塞到小痦子的手里,然后和女儿一起向出站口走去。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小痦子”本是窃贼的体貌特征,行文中作者中用“小痦子”代指窃贼,既让人印象深刻,又使行文简洁。
B. 列车员曾整理过行李架,然而“小痦子”对面行李架上的双肩包带子却耷拉下来并微微晃动,这一细微的变化让林猛锁定了窃贼。
C. 夜深时,那个窃贼轻轻地过来放回电脑包,“林猛在昏暗中笑笑”,表现出的是他对窃贼能够知错就改的由衷喜悦与赞赏之情。
D. 小说题为“捉赃”,是因为“捉赃”是故事的转折点,林猛放弃“捉赃”的选择是故事发展的高潮,既出乎意料,又在情理之中。
2.结合小说的相关内容,请概括并分析林猛这一人物形象。
3.窃贼明明偷了东西,作为警察的林猛却放过了他,请结合小说相关情节分析林猛这样做是否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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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春条
戴智生
周天庆正月十五出生,过罢元宵七十三。到底年纪大了,睡眠少,他清早河边溜达了一圈,返回家,天才麻麻亮。周天庆拿把竹扫帚,把门前的鞭炮纸屑扫成堆,忽然想到重要的事,放下扫帚冲屋里喊:“有、有谁起来了没有?”
老伴在堂前擦桌子,听到老头子鬼叫,移步大门口,轻轻地喝住:“一早发什么神经?让他们多睡一下!”
周天庆便不作声,抬头,盯住贴在门楣上的春条发愣。有穿堂风掠过,春条轻轻地飘摇摆动。
春条颇有点讲究,它贴在横批下方,五张长方形的红色镂空剪纸,等距排列。春条又称天庆,周天庆的名字就是由此而来。春条还有个通俗的名称,叫门前纸,元宵过后要撕下来的。这是以前的风俗,现在知道的人不多了。
前些年,周天庆都是自己搬楼梯,爬上去撕下门前纸,近年只能有求他人。——不是求,是发号施令。
老头子在家说一不二,唯有老伴会顶撞他两句。
他们有俩儿,对周天庆唯命是从。谢天谢地,两个儿子都非常有出息,都在省城,老大建了厂,老二办了公司。
省城距家两百公里,路途不远不近。周天庆立下规矩,儿子平时可以少回来,三节两寿必须归家。三节两寿即端午节、中秋节、春节和父母的生辰。儿子基本做到了,现在有这个条件。
两兄弟是赶回来过年的,吃团圆饭前,先去了爷爷奶奶的坟头上祭祀。新年头三天,两兄弟结伴给每位亲戚拜年,初五老二又走了。老大的工厂没有开工,留了下来,故乡朋友多,隔三岔五有应酬。周天庆倒是没生气,但他不准儿子睡懒觉,有空就带媳妇帮帮厨房里忙活的母亲。
正月十四,老二又折返了,一辆奔驰车,塞得满满的。年轻人真是作,回家住两天,孙子的洗澡盆也要带来带去。不是碍于儿媳面子,周天庆又要责备,养儿粗茶淡饭就行,不要惯坏了他的孙子。
儿子们同父亲商量,元宵节去饭店订个大包厢。周天庆不同意:“过节跑到外面吃干啥,破费还不热闹。”
年三十的火,十五夜的灯。
元宵这一天,家门口挂起一对跑马灯,楼上楼下的电灯全部点亮。晚饭是妯娌洗洗弄弄的,挺丰盛。酒桌上无大小,父子也划拳:“哥俩好!”
十五也是周天庆的生日,儿子们把孙辈喊拢来一起敬酒。爷爷高兴,让孙辈轮流说句吉利话,不要重复。长孙说:“祝爷爷福如东海,寿比南山!”孙女说:“祝爷爷身体健康,长命百岁!”轮到小孙子,停顿了下来,他年纪小,想了一会高声朗道:“祝爷爷早生贵子。”
“哈哈哈……”屋里爆出热烈的笑声,周天庆也抿嘴一笑,一家人其乐融融。
外面也非常热闹了,“咚咚隆咚锵!”一阵阵锣鼓声传进来,那是街上舞龙灯表演。有邻家小孩,举着小灯笼,羞答答来到家门口喝彩:“打灯笼,进华堂,华堂门前贴对子,对子里头出状元,状元撞一家,生个儿子中探花……”
周天庆准备了很多零钱,抽出两张一元钞票,让老大送过去,“赶快打发!”
孙子缠住爷爷的腿,也要打灯笼。周天庆年年都会动手,用细竹扎骨架,糊上彩纸,制成兔子小鱼形状的小灯笼,收藏在卧室的衣橱顶上。他让老二拿出来,点上蜡烛,孙儿孙女举着灯笼欢欢喜喜出去了。
周天庆守在家门口打赏钱,小孩一阵风似来了一拨又一拨,渐渐少了。他把零钱交给老大。“再有人来你打发一下,我要睡觉了。”周天庆走到楼梯口,回头又说:“差不多时你们也早点休息,明天赶早走。”
老大说:“我想在家再住两天。”
周天庆说:“不行,你们明天就走!”
老大答应:“哦!”
一夜无话。
早晨,周天庆被老伴喝住,心里不舒服,想想还是自己搬楼梯。老大一边穿衣服一边赶了过来,连忙说:“我来我来。”老二也起来了,帮着扶楼梯。
周天庆站在旁边,一脸严峻,嘴里重复往年的陈词:“撕了门前纸,各自谋生活。”
老伴插话:“你怎么这么古板呢?”
周天庆说:“这不是古板,是规矩。不守规矩,儿子们哪有今天?”
老大跳下楼梯,拍拍手,笑着说:“好!我们吃了早饭就走。”
(摘自《山西文学》2019年第8期)
1.下列对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的叙事很有特色,文章采用了插叙的手法,交代了周天庆对传统的执着,更加丰富了人物的形象。
B.小说有多处环境描写,如“春条轻轻地飘摇摆动”,“一阵阵锣鼓声传来”看似不经意,实则互为照应,点明了故事发生的时间。
C.小说语言朴实、明快;多用短语,干脆利落;“麻麻亮”“鬼叫”等口语化词语体现了较为浓郁的地方特色和生活气息。
D.小说中的儿子,对父亲周天庆是言听计从,这主要是迫于家长的权威,其实内心还是十分抵触的。
2.小说中的周天庆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简要分析。
3.小说以“春条”为题,请结合全文,分析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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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生
沈从文
北京城什刹海杂戏场南头,煤灰土里新垫就一片场坪,白日照着。一个年纪已经过了六十的老人,扛了一对大傀儡①从后海走来,到了场坪,四下望人,似乎很明白这不是玩傀儡的地方,他既无小锣,又无小鼓,除了那对脸儿一黑一白简陋呆板的傀儡以外,其余什么东西也没有!看的人也没有。
他把那双发红的小眼睛四方瞟着,场坪地位既那么不适宜,天气又那么热,心里明白,若无什么花样做出来,绝不能把游海子的闲人牵引过来。老头子便瞻望着坐在坪里傀儡中白脸的一个,亲昵的低声打着招呼,也似乎正在用这种话安慰他自己。
“王九,不要着急,慢慢的会有人来的。玩得好,还愁爷们不赏三枚五枚?玩得好,大爷们回家去还会同家中学生说:‘嗨,王九赵四摔跤多扎实,六月天大日头下扭着蹩着搂着,还不出汗!’
他又轻轻的说:“可不是,你就从不出汗,天那么热,你不出汗也不累,好汉子!”
来了一个人,正在打量投水似的神气,把花条子衬衣下角长长的拖着,作成京城大学生特有的丑样子,在脸上,也正同样有一派老去民族特有的憔悴颜色。
老头子瞥了这学生一眼,以为帮场的“福星”来了,全身作成年轻人伶便②姿式,把膀子向上向下摇着。重复自言自语的说话,亲昵得如同家人父子应对。
“王九,我说,你瞧,先生可来了。好,咱们动手,先生不会走的。你小心别让赵四扔倒。先生帮咱们绷个场面,看你摔赵四这小子,先生准不走。”
于是他把傀儡扶起,整理傀儡身上那件破旧长衫,又从衣下取出两只假腿来,把它缚在自己裤腿上,一切弄妥当后,就把傀儡举起,弯着腰,钻进傀儡所穿衣服里面去,用衣服罩好了自己,且把两只手套在假腿里,改正了两只假腿的位置,开始独自来在灰土坪里扮演两个人殴打的样子。他用各种方法,变换着傀儡的姿式,跳着,蹿着,有时他便替王九用真脚绊倒了赵四的假脚。他自己既不能看清楚头上的傀儡,又不能看清楚场面上的观众,表演得却极有生气。
大学生忧郁的笑了,而且,远远的另一方,有人注意到了这边空地上的情形,被这情形引起了好奇兴味,第二个人跑来了。再不久,第三个以至于第十三个皆跑来了。
闲人为了傀儡的殴斗,聚集在四周的越来越多。 众人嘻嘻的笑着。傀儡与藏在衣下玩傀儡的,一齐颓然倒在灰土里的时候,场面上起了哄然的笑声,玩意儿也就作了小小结束了。
老头子从一堆破旧衣服里爬出来,露出一个白发苍苍满是热汗的头颅,发红的小脸上写着疲倦的微笑,离开了傀儡后,就把傀儡重新扶起,自言自语的说着:
“王九,好小子,你真能干。你瞧,我说大爷会来,大爷不全来了吗?你玩得好,把赵四这小子扔倒了,大爷会大把子铜子儿洒来,回头咱们就有窝窝头啃了。你累了吗?怕热吗?来,再来一趟,好劲头,咱们赶明儿还上南京国术会打擂台,给北方挣个大面子!”
众人又哄然大笑。
正当他第二次钻进傀儡衣服底里时,一个麻着脸庞收小摊捐的巡警从人背后挤进来。他记起要缴的浮摊捐来了,但他手上还无一个大子。他看看围在四方的帮场人已不少,便四向作揖打拱说:
“大爷们,大热天委屈了各位。爷们身边带了铜子儿的,帮忙随手撒几个,荷包空了的,帮忙耽一会儿,不必走开。”
观众中有丢一枚两枚的,与其他袖手的,皆各站定原来的位置不曾挪动,一个青年军官,却掷了一把铜子皱着眉毛走开了。老头子为拾取这一把散乱满地的铜子,照例沿了场子走去,系在腰带上那两只假脚,便很可笑的向左向右摆着。
收捐巡警已把那黄纸条画上了个记号,预备交给老头子,他见着时,赶忙数了手中铜子四大枚,送给巡警。他似乎方想起自己头上的大汗,便蹲下去拉王九衣角揩着,同时意思想引起众人发笑,观众却无人发笑。
这老头子扮戏给别人看,连唱带做,并不因为他做得特别好,就只因为他在做,故多数人皆用希奇怜悯眼光瞧着,应出钱时,有钱的也不吝惜钱。但不管任何地方,只要有了一件新鲜事情,这点粘合性就失去了。 只一会儿人们似乎方察觉了头上的烈日,渐渐散去了。 带着等待投水神气的大学生,似乎也记起了自己应当做的事情,不能尽在这烈日下捧场作呆二,沿着前海大路挤进游人中不见了。
老头子还依然玩着,依然常常故意把假腿举起,作了其中一个全身均被举起的姿式。又把肩背极力倾斜向左向右,便仿佛傀儡扭扑极烈。到后便依然在一种规矩中倒下,毫不苟且的倒下。自然的,王九又把赵四战胜了。
他于是同傀儡一个样子坐在地下,计数身边的铜子,一面向白脸傀儡王九笑着。他把话说得那么亲昵,那么柔和。他不让人知道他死去了的儿子就是王九,儿子的死乃是由于同赵四相拼也不说明。他绝不提这些事。他只让人眼见傀儡王九与傀儡赵四相殴相扑时,虽场面上王九常常不大顺手,上风皆由赵四占去,但每次最后的胜利,总仍然归那王九。
王九死了十年,老头子在北京城圈子里外表演王九打倒赵四也有了十年,那个真的赵四,则五年前在保定府早就害黄疸病死掉了。
廿二年九月三日在北平新窄而霉斋
注【解析】
傀儡:木偶 ;伶便:灵便。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小说从一幅市井的生活画面切入,以北京什刹海的坪场作为背景,路边的闲人和民间艺人共同组成了充满北京民俗的味道,生机勃勃的民间生活图景。
B. 沈从文擅长用冲淡平实的叙述处理激烈的矛盾冲突,本文把“生”的况味深藏生活的横截面之后,就像老艺人把秘密藏在傀儡游戏之后一样,笔法含蓄内敛。
C. 作者用悲悯的眼光注视着在“生”的浪潮下起起落落的人们,结尾没有交代王九和赵四打架的过程,谁对谁错也没有追究,因为他们都在承受着自己的命运。
D. 卖艺老人不住地和他的傀儡,也就是和精神上的儿子“王九”对话,以及看客们百无聊赖的“笑”,其中显示出小说人物内心的的空虚和落寞。
2.请分析小说结尾的最突出的两种艺术手法。
3.小说标题仅一个“生”字,极为简洁。请你用一个不超过四字的词语,补全填空,概括出你在文中领略到的“生”的况味。然后结合文本,分析这种况味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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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喀布尔人
[印度]泰戈尔
我五岁的女儿敏妮在我书桌旁,用手轻轻敲着膝盖玩。我正专心地写小说的第十七章。忽然敏妮跑到窗前,喊道:“一个喀布尔人!”街上果然有个喀布尔人走过。他穿着宽大污秽的喀布尔服装,裹着高高的头巾;背着个口袋,拿着几盒葡萄干。
女儿大声叫他:“哎!”那个喀布尔人回过身来抬头看。她看到这光景却吓住了,跑到妈妈那里躲起来。这是他们第一次会面。
可没过几天,我意外地发现敏妮坐在门口长凳上,和那个坐在她脚边的大个喀布尔人又说又笑。她小纱丽(印度妇女传统服装,丝绸制的连衣裙——编者注)的角上已经塞满了杏仁和葡萄干——喀布尔人用这种有力的贿赂,使两人成了很好的朋友。
他们常说些玩笑。敏妮满脸含笑地坐在喀布尔人面前,小大人似地低头看着这大高个:“呵,喀布尔人!你口袋里装的什么?”他用山民的鼻音回答:“一头象!”也许这并不可笑,但是这两人多么欣赏这句俏皮话!依我看,这种小孩和大人的对话里,有些非常引人入胜的东西。
喀布尔人也不放过开玩笑的机会:“那小人儿,你什么时候到公公家去呢?”
敏妮对这问题有点莫名其妙,但她不肯显露,却机灵地回答:“你到那去么?”
可在喀布尔人这一阶层中间,“公公家”有双关的意思,还能指监狱。“呵,”他向幻想中的警察挥拳,“我要揍我的公公!”听到他这样说,想象到那个狼狈不堪的“公公”,敏妮哈哈大笑。
敏妮的母亲恳求我留心那人。她是个极胆小的女人,只要一看见有人向我们的房子走来,她就立刻断定他们不外乎是盗贼、醉汉、疟疾菌。她对这个喀布尔人也充满了疑虑。我总是笑笑,辩解说拐卖一类的事多半不会发生。喀布尔人和敏妮的亲密友谊便不受约束地继续着。
有天早晨,我听见街上有吵闹声,往外一看,拉曼被两个警察架住带走了。我赶紧跑去问怎么回事。原来是有个街坊欠了这小贩一条围巾的钱,争吵中拉曼把他刺伤了。忽然间,在凉台上,敏妮出现了。她照样喊着:“呵,喀布尔人!”拉曼回头,脸上露出了笑容。今天他胳臂底下没夹口袋,所以她不能和他谈关于象的问题。她立刻问:“你到公公家去么?”拉曼笑了:“我正要到那去。"看到他的回答没有使孩子发笑,他又举起手说:“可惜我的手被铐住了,不然我就揍那老公公了!”
拉曼被判了刑,再无消息。时间一天过去,敏妮也长大了,总和朋友们一起,不像往常那样到她爸爸的房间里来了。又一个秋天,我们把敏妮的婚礼筹备好了。我们家的光明要到她丈夫家去,把她父亲丢到阴影里。
我的敏妮今天要出嫁了。
从清早起,房子里就充满了婚礼的嘈杂和忙乱。我在书房查帐,有个人进来恭敬地行礼。原来是拉曼,那个喀布尔人。起先我不认识他——他没有了口袋,没有了长头发,也失去了从前的那种生气。但他微笑着,我又认出他来。
“你什么时候来的?”我问。
“昨晚,”他说,“我从监狱里出来了。”
我觉得这话听起来很刺耳。碰巧他今天来,这不是个好预兆。
“这正在办喜事,"我说,“我正忙。能不能过几天再来?”
他迟疑地说“我可不可以看看那小人儿呢,先生,只一会儿?”他相信敏妮还像从前那样,会像往常那样跑来,叫着:“呵,喀布尔人!”为纪念过去的日子。他带了一点杏仁、葡萄干,好好用纸包着。
我说:“家里正在办喜事,你谁也见不到。”
这人露出失望的神色。他走近递过他的礼物,说:“先生,我带了这点东两来,送给那小人儿。您有一个小姑娘;我在家也有一个这么大的小姑娘。我想到她,就带点果子给您的孩子——我不是想赚钱的。”他伸手掏出一张又小又脏的纸来,小心地打开,在桌上用双手把它抹平。上面有一个小小的手印。这个墨迹模糊的手印平平捺在纸上。当他每年到加尔各答卖货时,自己小女儿的这个手印总在他心上。
眼泪涌到我的眼眶。我忘了他是个穷苦的喀布尔小贩,而我是——不,我又哪比他强呢?他也是个父亲啊!
我把敏妮叫出来。她穿着红绸衣,额上点着檀香膏,打扮成新娘的样子。含羞站在我们面前。看着这景象,喀布尔人显出惊讶——他不能重温他们过去的友谊了。他只微笑着:“小人儿,你要到公公家去么?”
但敏妮现在懂得“公公”的意思了,她不能像从前那样回答他。她脸红了,在他面前把脸低下去。我想起他和敏妮第一次会面的那天,感慨万千。
她走后,拉曼长吁一口气坐下来。婚礼的喇叭吹起来,秋天温照的阳光倾泻在周围。拉曼坐在加尔各答的小巷里,却冥想着阿富汗的群山。在悠长的岁月里,他的女儿一定也长大了。我递给他一张钞票,说:“回到你的家乡、你的女儿那里去吧,拉曼,愿你们重逢的快乐给我的孩子带来幸运!”
送了这份礼,婚礼的排场就须节省些。但我觉得这婚筵格外光彩。因为我想到,在遥远的地方,有一个久出不归的父亲,要和她的女儿重逢了。
(冰心、倪培耕译、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对环境的描写着墨不多,但所写特点鲜明、作用突出。如写敏妮婚礼时的秋阳,使环境氛围与人物当时的情感自然融为一体。
B.小说的详略取舍得当。泰戈尔对拉曼与“我”一家交往的言行用笔细致,面对拉曼的日常工作、狱中岁月、未来动向则留白甚多。
C.泰戈尔长于细节描写。从塞满零食的小纱丽,到华贵的红绸衣,这变化体现了敏妮的成长,也使她与拉曼关系的变化顺理成章。
D.小说中的人物对话是情节发展的重要线索。如关于“公公”的玩笑三次出现,自然而巧妙地串联了全文,也使故事读来分外动人。
2.本文采用的是第一人称的叙事视角,请你谈谈这样设置的好处。
3.季羡林认为:梵我合一(个体灵魂与宇宙灵魂合为一体,与中国道教“天人合一”相似)、和谐协调,是泰戈尔思想的核心。从本文的情节与情感来看,泰戈尔一方面强调和谐与温暖,一方面淡化了原本激烈的矛盾冲突,只留下淡淡的感伤。请在上述两方面中选择一种,结合小说加以解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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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生(沈从文)
场坪上,白日照着,一圈闲人,为小小热闹粘在那里。
一个年过六十的老人扛了一对大傀儡走来,到了场坪,四下望人,似乎很明白这不是玩傀儡的地方,但无可奈何的停了下来。
老头子把傀儡坐在场中烈日下,轻轻咳着,调理着嗓子。他除了那对脸儿一黑一白简陋呆板的傀儡以外,什么都没有!看的人也没有。
他发红的小眼睛四方瞟着,场坪位置既不适宜,天又那么热,若无什么花样做出来,绝不能把闲人引过来。老头子便望着坐在坪里傀儡中白脸的一个,亲昵的低声的打着招呼,也似乎正用这种话安慰他自己。
“王九,不要着急,慢慢的会有人来的,咱们呆一会儿,就玩个什么给爷们看看,玩得好,还愁爷们不赏三枚五枚?玩得好,爷们回去还会说:王九赵四摔跤多扎实,六月天大日头下扭着蹩着搂着,还不出汗!可不是,天那么热,你也不累,好汉子!”
来了个学生,站着,没动。
老头子瞥了眼,微笑着,全身作成年轻人灵便姿势,膀子向上向下摇着,一面自言自语的说话,亲昵得如同家人父子:
“王九,你瞧,先生可来了。好,咱们动手,先生不会走的。你小心,别让赵四小子扔倒。先生帮咱们绷个场面,看你摔赵四这小子,先生准不走。”
他把傀儡扶起,整理傀儡身上的破旧长衫,又从衣下取出两只假腿来,把它缚在自己裤带上,再把傀儡举起,弯着腰,钻进傀儡所穿衣服里面去,用衣服罩好了自己,且把两只手套进假腿里,改正了两只假腿的位置,开始在灰土坪里扮演两人殴打的样子。他移动着傀儡的姿势,跳着,蹿着,有时又用真脚去捞那双用手套着的假脚,装作掼跤盘脚的动作。他既不能看清楚头上的傀儡,又不能看清楚场面上的观众,表演得却极有生气。
大学生笑了,有人注意到了这边,第二个人跑来了。
不久,第三个以至于第十三个皆跑来了。
闲人聚集得越来越多。
众人嘻嘻的笑着,从衣角里,老头子依稀看出一圈观众的腿脚,他便替王九用真脚绊倒了赵四的假脚,傀儡与藏在衣下玩傀儡的,一齐颓然倒在灰土里,场面上起了哄然的笑声,玩意儿也就小小的结束了。
老头子慢慢的从一堆破旧衣服里爬出来,露出一个白发苍苍满是热汗的头颅,发红的小脸上写着疲倦的微笑,又将傀儡扶起,自言自语:”王九,好小子。你玩得好,把赵四这小子扔倒了,大爷会大把子铜子儿撒来,回头咱们就有窝窝头啃了。你累了吗?热了吗?来,再来一趟,咱们赶明儿还上国术会打擂台,挣个大面子!”
众人又哄然大笑。
过一阵,围的人已不少,他便四面作揖说:”大爷们,大热天委屈了各位。爷们身边带了铜子儿的,帮忙随手撒几个,荷包空了的,帮忙呆一会儿,撑个场面。”
有人丢一枚两枚的,与其他袖手的,皆各站定原来位置不动,一个青年军官,却掷了一把铜子,皱着眉走开了。老头子为拾取这一把散乱满地的铜子,沿着场子走去,系在腰带上那两只假脚,很可笑的左右摆动着。
这老头子同社会上某种人差不多,扮戏给别人看,连唱带做,并不因做得特别好,就只因为在做,故多数人皆用希奇怜悯眼光瞧着。应出钱时,有钱的照例也不吝惜钱,但只要有了件新鲜事情,大家便会忘了这里,各自跑开了。
卖莲子小摊,有人中了暑,晕了过去,大家不知发生了什么事,见有人跑向那方面,也跟着跑去。只一会儿,玩傀儡的场坪观众就走去了大半,少数人也似乎才查觉了头上的烈日,渐渐散去了。
场中剩了七个人。
老头子微笑着,一句话不说,两只手互相捏了一会,又蹲下去把傀儡举起,罩在自己的头上,两手套进假腿里去,开始剧烈的摇着肩背,玩着之前的那一套。古怪动作招来了四个人,但不久去了五个人。等另一个地方真的殴打发生后,人便全跑去了。
老头子依然玩着,依然常常故意把假脚举起,作为其中一个全身均被举起的姿势,又把肩背极力倾斜向左向右,便仿佛傀儡相扑极烈。依然在一种规矩中倒下,毫不苟且的倒下。王九又把赵四战胜了。
他从那堆敝旧衣里爬出时,已空无一人。
于是他同傀儡一个样子坐在地下,数着铜子,一面向白脸傀儡王九笑着,说着前后相同既在博取观者大笑,又在自作嘲笑的笑话。他把话说得那么亲昵,那么柔和。他不让人知道他死去了的儿子就是王九,儿子的死,乃由于同赵四相拼,也不说明。他决不提这些事。他只让人眼见傀儡王九与傀儡赵四相殴相扑时,虽场面上王九常常不大顺手,上风皆由赵四占去,但每次最后的胜利,总仍然归那王九。
王九死了十年,老头子城里外表演王九打倒赵四也有了十年,真的赵四,五年前早就害黄疸病死掉了。
(1)下列对作品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文中多次描写老头子和傀儡”王九”的亲昵举动,这说明傀儡”王九”不仅是老头子表演的道具,更是老头子儿子的替身,是孤独人生的寄托。
B.老头子在闲人们纷纷离开时依然”在一种规矩中倒下,毫不苟且的倒下”,一方面是希望通过有趣、认真的表演吸引挽留闲人,另一方面也借摔倒来发泄心中的苦痛。
C.小说中的闲人们从”嘻嘻的笑着”到”场面上起了哄然的笑声”再到”众人又哄然大笑”,作者通过接二连三的笑声淋漓尽致地描绘出这群看客的百无聊赖与冷漠无情。
D.小说结尾交代老头子之子王九被人致死已有十年,但老头子十年来表演的傀儡戏中一直让王九在相拼中胜利,作者同情中又有对其人其行”怒其不争”的批判。
E.作者语言朴实,用从容淡然的笔调叙说了一个老卖艺人的悲苦人生,然而平静的文字下却蕴含了作者深沉的感喟和悲悯情怀。
(2)小说主人公老头子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3)这篇小说的结尾令人印象深刻,请赏析它的妙处。
(4)小说题目“生”是解读作品主题的关键,请结合全文谈一谈你对小说主题的理解。你从这个主题中又获得什么人生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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