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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嫂
沈从文
厨房中忽然热闹起来,问一问,才知道帮工王嫂的女儿来了。年纪十八岁,眼睛明亮亮的。梳一饼大大的发髻。脸圆圆的,嘴唇缩小如一个小荷包。头上搭了一片月蓝布,围裙上绣了一朵大红花,还钉上一些小小红绿镜片。说话时脸就发红,十分羞涩,在生人面前总显得不知如何是好。问问王嫂,才知道女儿刚出嫁五个月,丈夫在乡下做田,住在离昆明四十里的乡下,穿的还是新娘子衣服。主人说:“王嫂,你大姑娘到这里来是客,炒几个鸡蛋,留她吃饭去!”王嫂就望着那女儿痴笑:“太太说留你吃饭,不要走!”女儿也笑着。一家大小知道王嫂有个好女儿,都来看看,都交口称赞王嫂福气真好,闺女可长得俊俏逗人爱。
王嫂只是笑,做事更热心了一些。王嫂不但有个好女儿,还有个好儿子!儿子十二岁,已到城西区茶叶局服务当差,净挣十五块钱一个月。局里管教严,孩子长得干净清秀,穿上一件灰色制服,见过他的人都说相貌有福气,长大一定有出息。王嫂怕他不学好,一来就骂骂,装成生气样子,要孩子赶快回去。孩子虽是她唯一的宝贝,可并不娇惯,守规矩,从不胡乱花钱。
王嫂在这一家中的工作是洗衣烧饭,间或同卖鸡蛋的乡下人嚷嚷,一切动机无不出于护主。为人性情忠诚而快乐,爱清洁,又惜物不浪费,所以在一家中极得力,受一家重视。这点重视为王嫂所感觉到时,引起她的自尊心,事情便做得更有条理。
有一天,另外一个乡下妇人来了,带了些新蚕豆来看王嫂,两人一面说一面抽抽咽咽。来人去后,问起原因,才知道一年前那个作新媳妇的女儿,已在两个月前死掉了。来的就是那女儿的婆婆。女儿因为生产,在乡下得不到医药照料,孩子生下地两天,女儿流血不止,家里人全下了田,想喝水不得水喝,喝了些水缸脚沉淀,第二天就腹痛死去了。孩子活了两个月,也死去了。经过这样大变故的王嫂,竟还是一切照常,用来稳定她的生命或感情的,原来是古人的“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八个字。
吃晚饭时,王嫂加添一碗新蚕豆,就是白天那亲家送来的。两亲家说起女儿时,心酸酸的,眼睛湿莹莹的,都念着女儿。
王嫂死了女儿,儿子却好好的。一个月必来看她一次,把工薪全部缴上,王嫂点清了数目,另外送他两块钱作零用。
这家里同别的人家一样,有鸡,有狗,有猫儿。这些生物在家中各有一个地位。这一切却统由王嫂照管。
把午饭开过,锅碗盘盏洗清楚后,王嫂在大院中石碌碡上坐下喂鸡,看鸡吃食。看见横蛮霸道的大公鸡欺侮小母鸡时,就追着那公鸡踢一脚,一面骂着:“你个良心不好的扁毛畜生,一个小小肚子吃多少!我打死你!”公鸡还是大模大样不在乎,为的是这扁毛畜生,已认识了王嫂实在是个好人。每天大清早,家中小黑狗照例精神很好,无伴侣可以相互追逐取乐,因此一听公鸡伸长喉咙鸣叫,就似乎有点恶作剧,必特意来追逐公鸡玩。这种游戏自然相当激烈,是公鸡受不了的。因此这庄严生物,只好一面绕屋奔跑一面咖呵咖呵叫唤,表示对这玩笑并不同意,且盼望有人来援救出险。这种叫唤自然引起了一家人的关心,但知道是小狗的恶作剧,谁也不理会,到后真正来援救解围的,照例只有王嫂一人。
那时节王嫂也许已经起床,在厨房烧水了,就舞起铁火钳出来赶狗,同小狗在院中团团打转。也许还未起床,小狗恶作剧闹到自己头上,必十分气愤,从房中拿了一根长竹竿出来打狗。这支竹竿白天放在院子中晒晾衣服,晚上特意收进房中,预备打狗。小狗聪明懂事,食料既由王嫂分配,对王嫂自然相当敬畏,眼见那根竹竿,是王嫂每天打它用的。只是大清早实在太寂寞了,兴致又特别好,必依然折磨折磨大公鸡,自己也招来两下打,因此好像一个顽皮孩子,跑到墙角去撒一泡尿,不再胡闹,乐意结束了这种恶作剧。尽管挨骂,挨打,小狗心中还是清楚明白,一家中唯有王嫂最关心它。
(选自《沈从文文集》,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王嫂的儿子在城西区茶叶局服务当差,他一来,王嫂就骂骂,这并不是因为他犯了错,而是因为王嫂怕他学坏。
B.王嫂的女儿来看王嫂,大家都来看她并称赞她俊俏可爱,就连主人也热情地留她吃饭,这说明王嫂的生活环境淳朴。
C.王嫂的女儿生产后不久就去世了,外孙也没了,但王嫂在主人家还是“一切照常”,她在压抑着伤心之情,自我安慰。
D.小说第四段一方面交代了王嫂的女儿去世的具体原因,另一方面暗示了全文的主题:小人物在残酷的命运面前奋力抗争,但无能为力。
2.请简要分析小说主人公王嫂这一人物形象。
3.小说首段在文中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王 嫂
沈从文
厨房中忽然热闹起来,问一问,才知道帮工王嫂的女儿来了。年纪十八岁,眼睛明亮亮的。梳一饼大大的发髻。脸圆圆的,嘴唇缩小如一个小荷包。头上搭了一片月蓝布,围裙上绣了一朵大红花,还钉上一些小小红绿镜片。说话时脸就发红,十分羞涩,在生人面前总显得不知如何是好。问问王嫂,才知道女儿刚出嫁五个月,丈夫在乡下做田,住在离昆明四十里的乡下,穿的衣还是新娘子衣服。主人说:“王嫂,你大姑娘到这里来是客,炒几个鸡蛋,留她吃饭去!”王嫂就望着那女儿痴笑:“太太说留你吃饭,不要走!”女儿也笑着。一家大小知道王嫂有个好女儿,都来看看,都交口称赞王嫂福气真好,闺女可长得俊俏逗人爱。
王嫂只是笑,做事更热心了一些。王嫂不特有个好女儿,还有个好儿子!儿子十二岁,已到城西区茶叶局服务当差,净挣十五块钱一个月。局里管教严,孩子长得干净清秀,穿上一件灰色制服,见过的人都说相貌有福气,长大一定有出息。王嫂怕他不学好,一来就骂骂,装成生气样子,要孩子赶快回去。孩子虽是她唯一宝贝,可并不娇惯,守规矩,从不胡乱花钱。
王嫂在这一家中的工作是洗衣烧饭,间或同卖鸡蛋清茅房的乡下人嚷嚷,一切动机无不出于护主。为人性情忠诚而快乐,爱清洁,又惜物不浪费,所以在一家中极得力,受一家重视。这点重视为王嫂所感觉到时,引起她的自尊心,事情便做得更有条理。
有一天,另外一个乡下妇人来了,带了些新蚕豆来看王嫂,两人一面说一面抽抽咽咽。来人去后,问起原因,才知道一年前那个作新媳妇的女儿,已在两个月前死掉了。来的就是那女儿的婆婆。女儿生产,在乡下得不到医药照料,孩子生下地两天,女儿流血不止,家里人全下了田,想喝水不得水喝,喝了些水缸脚沉淀,第二天就腹痛死去了。孩子活了两个月,也死去了。经过这样大变故的王嫂,竟还是一切照常,用来稳定她的生命或感情的,原来是古人的“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八个字。
吃晚饭时,王嫂加添一碗新蚕豆,就是白天那亲家送来的。两亲家说起女儿时,心酸酸的,眼睛湿莹莹的,都念着女儿。
王嫂死了女儿,儿子却好好的。一个月必来看她一次,就便把工薪全部缴上,王嫂点清了数目,另外送他两块钱作零用。
这家里同别的人家一样,有鸡,有狗,有猫儿。这些生物在家中各有一个地位。这一切却统由王嫂照管。
把午饭开过,锅碗盘盏洗清楚后,王嫂在院中石碌碡上坐下喂鸡,看鸡吃食。看见横蛮霸道的大公鸡欺侮小母鸡时,就追着那公鸡踢一脚,一面骂着:“你个良心不好的扁毛畜生,一个小小肚子吃多少!我打死你!”公鸡还是大模大样不在乎,为的是这扁毛畜生,已认识了王嫂实在是个好人。每天大清早,家中小黑狗照例精神很好,无伴侣可以相互追逐取乐,因此一听公鸡伸长喉咙鸣叫,就似乎有点恶作剧,必特意来追逐公鸡玩。这种游戏自然相当激烈,是公鸡受不了的。
因此这庄严生物,只好一面绕屋奔跑一面咖呵咖呵叫唤,表示对这玩笑并不同意,且盼望有人来援救出险。这种声唤自然引起了一家人的关心,但知道是小狗的恶作剧,谁也不理会,到后真正来援救解围的,照例只有王嫂一人。
那时节王嫂也许已经起床,在厨房烧水了,就舞起铁火钳出来赶狗,同小狗在院中团团打转。也许还未起床,小狗恶作剧闹到自己头上,必十分气愤,从房中拿了一根长竹竿出来打狗。这支竹竿白天放在院子中晒晾衣服,晚上特意收进房中,预备打狗。小狗聪明懂事,食料既由王嫂分配,对王嫂自然相当敬畏,眼见那根竹竿,是王嫂每天打它用的。只是大清早实在太寂寞了,兴致又特别好,必依然折磨折磨大公鸡,自己也招来两下打,因此可好像一个顽皮孩子一般,跑到墙角去撒一泡尿,不再胡闹,乐意结束了这种恶作剧。尽管挨骂,挨打,小狗心中还是清楚明白,一家中唯有王嫂最关心它。
(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的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 王嫂的儿子在城西区茶叶局服务当差,他一来,王嫂就骂骂,这并不是因为他犯了错,而是因为王嫂怕他学坏。
B. 王嫂的女儿来看王嫂,大家都来看她并称赞她可爱俊俏,就连主人也热情地留她吃饭,这说明王嫂的生活环境淳朴。
C. 王嫂的女儿生产后因大出血去世了,生的孩子不久后也没了,但王嫂在主人家还是“一切照常”,这表现了她的麻木。
D. 这篇小说以自然朴实的语言记叙了一个旧社会底层人物王嫂的故事,表现了作者对小人物命运的关注。
2.请简要分析小说主人公王嫂这一人物形象。
3.小说后半部分写王嫂对待公鸡和小狗的情况,作者这样安排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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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嫂
沈从文
厨房中忽然热闹起来,问一问,才知道帮工王嫂的女儿来了。年纪十八岁,眼睛明亮亮的。梳一饼大大的发髻。脸圆圆的,嘴唇缩小如一个小荷包。头上搭了一片月蓝布,围裙上绣了一朵大红花,还钉上一些小小红绿镜片。说话时脸就发红,十分羞涩,在生人面前总显得不知如何是好。问问王嫂,才知道女儿刚出嫁五个月,丈夫在乡下做田,住在离昆明四十里的乡下,穿的衣还是新娘子衣服。主人说:“王嫂,你大姑娘到这里来是客,炒几个鸡蛋,留她吃饭去!”王嫂就望着那女儿痴笑:“太太说留你吃饭,不要走!”女儿也笑着。一家大小知道王嫂有个好女儿,都来看看,都交口称赞王嫂福气真好,闺女可长得俊俏逗人爱。
王嫂只是笑,做事更热心了一些。王嫂不特有个好女儿,还有个好儿子!儿子十二岁,已到城西区茶叶局服务当差,净挣十五块钱一个月。局里管教严,孩子长得干净清秀,穿上一件灰色制服,见过的人都说相貌有福气,长大一定有出息。王嫂怕他不学好,一来就骂骂,装成生气样子,要孩子赶快回去。孩子虽是她唯一宝贝,可并不娇惯,守规矩,从不胡乱花钱。
王嫂在这一家中的工作是洗衣烧饭,间或同卖鸡蛋清茅房的乡下人嚷嚷,一切动机无不出于护主。为人性情忠诚而快乐,爱清洁,又惜物不浪费,所以在一家中极得力,受一家重视。这点重视为王嫂所感觉到时,引起她的自尊心,事情便做得更有条理。
有一天,另外一个乡下妇人来了,带了些新蚕豆来看王嫂,两人一面说一面抽抽咽咽。来人去后,问起原因,才知道一年前那个作新媳妇的女儿,已在两个月前死掉了。来的就是那女儿的婆婆。女儿生产,在乡下得不到医药照料,孩子生下地两天,女儿流血不止,家里人全下了田,想喝水不得水喝,喝了些水缸脚沉淀,第二天就腹痛死去了。孩子活了两个月,也死去了。经过这样大变故的王嫂,竟还是一切照常,用来稳定她的生命或感情的,原来是古人的“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八个字。
吃晚饭时,王嫂加添一碗新蚕豆,就是白天那亲家送来的。两亲家说起女儿时,心酸酸的,眼睛湿莹莹的,都念着女儿。
王嫂死了女儿,儿子却好好的。一个月必来看她一次,就便把工薪全部缴上,王嫂点清了数目,另外送他两块钱作零用。
这家里同别的人家一样,有鸡,有狗,有猫儿。这些生物在家中各有一个地位。这一切却统由王嫂照管。
把午饭开过,锅碗盘盏洗清楚后,王嫂在院中石碌碡上坐下喂鸡,看鸡吃食。看见横蛮霸道的大公鸡欺侮小母鸡时,就追着那公鸡踢一脚,一面骂着:“你个良心不好的扁毛畜生,一个小小肚子吃多少!我打死你!”公鸡还是大模大样不在乎,为的是这扁毛畜生,已认识了王嫂实在是个好人。每天大清早,家中小黑狗照例精神很好,无伴侣可以相互追逐取乐,因此一听公鸡伸长喉咙鸣叫,就似乎有点恶作剧,必特意来追逐公鸡玩。这种游戏自然相当激烈,是公鸡受不了的。
因此这庄严生物,只好一面绕屋奔跑一面咖呵咖呵叫唤,表示对这玩笑并不同意,且盼望有人来援救出险。这种声唤自然引起了一家人的关心,但知道是小狗的恶作剧,谁也不理会,到后真正来援救解围的,照例只有王嫂一人。
那时节王嫂也许已经起床,在厨房烧水了,就舞起铁火钳出来赶狗,同小狗在院中团团打转。也许还未起床,小狗恶作剧闹到自己头上,必十分气愤,从房中拿了一根长竹竿出来打狗。这支竹竿白天放在院子中晒晾衣服,晚上特意收进房中,预备打狗。小狗聪明懂事,食料既由王嫂分配,对王嫂自然相当敬畏,眼见那根竹竿,是王嫂每天打它用的。只是大清早实在太寂寞了,兴致又特别好,必依然折磨折磨大公鸡,自己也招来两下打,因此可好像一个顽皮孩子一般,跑到墙角去撒一泡尿,不再胡闹,乐意结束了这种恶作剧。尽管挨骂,挨打,小狗心中还是清楚明白,一家中唯有王嫂最关心它。
(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 王嫂的儿子在城西区茶叶局当差,儿子一来,就被王嫂痛骂一顿,这并不是因为儿子犯了错,而是因为王嫂怕儿子学坏。
B. 王嫂的女儿来看王嫂,大家都来看她并称赞她可爱俊俏,就连主人也热情地留她吃饭,这说明王嫂的生活环境淳朴。
C. 王嫂的女儿生产后因大出血去世了,生的孩子不久后也死了,但王嫂在主人家还是“一切照常”,这表现了她的麻木。
D. 小说第四段交代了王嫂的女儿去世的具体原因,同时也暗示了作品的主题:小人物在残酷的命运面前奋力抗争,但无能为力。
2.小说在塑造王嫂这一形象时,突出了她的哪些性格特点?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3.小说后半部分写王嫂对待公鸡和小狗的情况,作者这样安排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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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王 嫂
沈从文
厨房中忽然热闹起来,问一问,才知道帮工王嫂的女儿来了。年纪十八岁,眼睛明亮亮的。梳一饼大大的发髻。脸圆圆的,嘴唇缩小如一个小荷包。头上搭了一片月蓝布,围裙上绣了一朵大红花,还钉上一些小小红绿镜片。说话时脸就发红,十分羞涩,在生人面前总显得不知如何是好。问问王嫂,才知道女儿刚出嫁五个月,丈夫在乡下做田,住在离昆明四十里的乡下,穿的衣还是新娘子衣服。主人说:“王嫂,你大姑娘到这里来是客,炒几个鸡蛋,留她吃饭去!”王嫂就 望着那女儿痴笑:“太太说留你吃饭,不要走!”女儿也笑着。一家大小知道王嫂有个好女儿,都来看看,都交口称赞王嫂福气真好,闺女可长得俊俏逗人爱。
王嫂只是笑,做事更热心了一些。王嫂不特有个好女儿,还有个好儿子!儿子十二岁,已到城西区茶叶局服务当差,净挣十五块钱一个月。局里管教严,孩子长得干净清秀,穿上一件灰色制服,见过的人都说相貌有福气,长大一定有出息。王嫂怕他不学好,一来就骂骂,装成生气样子,要孩子赶快回去。孩子虽是她唯一宝贝,可并不娇惯,守规矩,从不胡乱花钱。
王嫂在这一家中的工作是洗衣烧饭,间或同卖鸡蛋清茅房的乡下人嚷嚷,一切动机无不出于护主。为人性情忠诚而快乐,爱清洁,又惜物不浪费,所以在一家中极得力,受一家重视。这点重视为王嫂所感觉到时,引起她的自尊心,事情便做得更有条理。
有一天,另外一个乡下妇人来了,带了些新蚕豆来看王嫂,两人一面说一面抽抽咽咽。来人去后,问起原因,才知道一年前那个作新媳妇的女儿,已在两个月前死掉了。来的就是那女儿的婆婆。女儿生产,在乡下得不到医药照料,孩子生下地两天,女儿流血不止,家里人全下了田,想喝水不得水喝,喝了些水缸脚沉淀,第二天就腹痛死去了。孩子活了两个月,也死去了。经过这样大变故的王嫂,竟还是一切照常,用来稳定她的生命或感情的,原来是古人的“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八个字。
吃晚饭时,王嫂加添一碗新蚕豆,就是白天那亲家送来的。两亲家说起女儿时,心酸酸的,眼睛湿莹莹的,都念着女儿。
王嫂死了女儿,儿子却好好的。一个月必来看她一次,就便把工薪全部缴上,王嫂点清了数目,另外送他两块钱作零用。
这家里同别的人家一样,有鸡,有狗,有猫儿。这些生物在家中各有一个地位。这一切却统由王嫂照管。
把午饭开过,锅碗盘盏洗清楚后,王嫂在院中石碌碡上坐下喂鸡,看鸡吃食。看见横蛮霸道的大公鸡欺侮小母鸡时,就追着那公鸡踢一脚,一面骂着:“你个良心不好的扁毛畜生,一个小小肚子吃多少!我打死你!”公鸡还是大模大样不在乎,为的是这扁毛畜生,已认识了王嫂实在是个好人。每天大清早,家中小黑狗照例精神很好,无伴侣可以相互追逐取乐,因此一听公鸡伸长喉咙鸣叫,就似乎有点恶作剧,必特意来追逐公鸡玩。这种游戏自然相当激烈,是公鸡受不了的。
因此这庄严生物,只好一面绕屋奔跑一面咖呵咖呵叫唤,表示对这玩笑并不同意,且盼望有人来援救出险。这种声唤自然引起了一家人的关心,但知道是小狗的恶作剧,谁也不理会,到后真正来援救解围的,照例只有王嫂一人。
那时节王嫂也许已经起床,在厨房烧水了,就舞起铁火钳出来赶狗,同小狗在院中团团打转。也许还未起床,小狗恶作剧闹到自己头上,必十分气愤,从房中拿了一根长竹竿出来打狗。这支竹竿白天放在院子中晒晾衣服,晚上特意收进房中,预备打狗。小狗聪明懂事,食料既由王嫂分配,对王嫂自然相当敬畏,眼见那根竹竿,是王嫂每天打它用的。只是大清早实在太寂寞了,兴致又特别好,必依然折磨折磨大公鸡,自己也招来两下打,因此可好像一个顽皮孩子一般,跑到墙角去撒一泡尿,不再胡闹,乐意结束了这种恶作剧。尽管挨骂,挨打,小狗心中还是清楚明白,一家中唯有王嫂最关心它。
(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的赏析,不准确的两项是( ) ( )
A.王嫂的儿子在城西区茶叶局服务当差,他一来,王嫂就骂骂,这并不是因为他犯了错,而是因为王嫂怕他学坏。
B.王嫂的女儿来看王嫂,大家都来看她并称赞她可爱俊俏,就连主人也热情地留她吃饭,这说明王嫂的生活环境淳朴。
C.王嫂的女儿生产后因大出血去世了,生的孩子不久后也没了,但王嫂在主人家还是“一切照常”,这表现了她的麻木。
D.小说第四段一方面交代了王嫂的女儿去世的具体原因,另一方面暗示了全文的主题:小人物在残酷的命运面前奋力抗争,但无能为力。
E.这篇小说以自然朴实的语言记叙了一个旧社会底层人物王嫂的故事,表现了作者对小人物命运的关注。
2.小说首段在文中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3.请简要分析小说主人公王嫂这一人物形象。
4.小说后半部分写王嫂对待公鸡和小狗的情况,作者这样安排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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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王嫂
沈从文
厨房中忽然热闹起来,问一问,才知道帮工王嫂的女儿来了。年纪十八岁,眼睛明亮亮的。梳一饼大大的发髻。脸圆圆的,嘴唇缩小如一个小荷包。头上搭了一片月蓝布,围裙上绣了一朵大红花,还钉上一些小小红绿镜片。说话时脸就发红,十分羞涩,在生人面前总显得不知如何是好。问问王嫂,才知道女儿刚出嫁五个月,丈夫在乡下做田,住在离昆明四十里的乡下,穿的还是新娘子衣服。主人说:“王嫂,你大姑娘到这里来是客,炒几个鸡蛋,留她吃饭去!”王嫂就望着那女儿痴笑:“太太说留你吃饭,不要走!”女儿也笑着。一家大小知道王嫂有个好女儿,都来看看,都交口称赞王嫂福气真好,闺女可长得俊俏逗人爱。
王嫂只是笑,做事更热心了一些。王嫂不但有个好女儿,还有个好儿子!儿子十二岁,已到城西区茶叶局服务当差,净挣十五块钱一个月。局里管教严,孩子长得干净清秀,穿上一件灰色制服,见过他的人都说相貌有福气,长大一定有出息。王嫂怕他不学好,一来就骂骂,装成生气样子,要孩子赶快回去。孩子虽是她唯一的宝贝,可并不娇惯,守规矩,从不胡乱花钱。
王嫂在这一家中的工作是洗衣烧饭,间或同卖鸡蛋的乡下人嚷嚷,一切动机无不出于护主。为人性情忠诚而快乐,爱清洁,又惜物不浪费,所以在一家中极得力,受一家重视。这点重视为王嫂所感觉到时,引起她的自尊心,事情便做得更有条理。
有一天,另外一个乡下妇人来了,带了些新蚕豆来看王嫂,两人一面说一面抽抽咽咽。来人去后,问起原因,才知道一年前那个作新媳妇的女儿,已在两个月前死掉了。来的就是那女儿的婆婆。女儿因为生产,在乡下得不到医药照料,孩子生下地两天,女儿流血不止,家里人全下了田,想喝水不得水喝,喝了些水缸脚沉淀,第二天就腹痛死去了。孩子活了两个月,也死去了。经过这样大变故的王嫂,竟还是一切照常,用来稳定她的生命或感情的,原来是古人的“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八个字。
吃晚饭时,王嫂加添一碗新蚕豆,就是白天那亲家送来的。两亲家说起女儿时,心酸酸的,眼睛湿莹莹的,都念着女儿。
王嫂死了女儿,儿子却好好的。一个月必来看她一次,把工薪全部缴上,王嫂点清了数目,另外送他两块钱作零用。
这家里同别的人家一样,有鸡,有狗,有猫儿。这些生物在家中各有一个地位。这一切却统由王嫂照管。
把午饭开过,锅碗盘盏洗清楚后,王嫂在大院中石碌碡上坐下喂鸡,看鸡吃食。看见横蛮霸道的大公鸡欺侮小母鸡时,就追着那公鸡踢一脚,一面骂着:“你个良心不好的扁毛畜生,一个小小肚子吃多少!我打死你!”公鸡还是大模大样不在乎,为的是这扁毛畜生,已认识了王嫂实在是个好人。每天大清早,家中小黑狗照例精神很好,无伴侣可以相互追逐取乐,因此一听公鸡伸长喉咙鸣叫,就似乎有点恶作剧,必特意来追逐公鸡玩。这种游戏自然相当激烈,是公鸡受不了的。因此这庄严生物,只好一面绕屋奔跑一面咖呵咖呵叫唤,表示对这玩笑并不同意,且盼望有人来援救出险。这种叫唤自然引起了一家人的关心,但知道是小狗的恶作剧,谁也不理会,到后真正来援救解围的,照例只有王嫂一人。
那时节王嫂也许已经起床,在厨房烧水了,就舞起铁火钳出来赶狗,同小狗在院中团团打转。也许还未起床,小狗恶作剧闹到自己头上,必十分气愤,从房中拿了一根长竹竿出来打狗。这支竹竿白天放在院子中晒晾衣服,晚上特意收进房中,预备打狗。小狗聪明懂事,食料既由王嫂分配,对王嫂自然相当敬畏,眼见那根竹竿,是王嫂每天打它用的。只是大清早实在太寂寞了,兴致又特别好,必依然折磨折磨大公鸡,自己也招来两下打,因此好像一个顽皮孩子,跑到墙角去撒一泡尿,不再胡闹,乐意结束了这种恶作剧。尽管挨骂,挨打,小狗心中还是清楚明白,一家中唯有王嫂最关心它。
(选自《沈从文文集》,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王嫂的儿子在城西区茶叶局服务当差,他一来,王嫂就骂骂,这并不是因为他犯了错,而是因为王嫂怕他学坏。
B.王嫂的女儿来看王嫂,大家都来看她并称赞她俊俏可爱,就连主人也热情地留她吃饭,这说明王嫂的生活环境淳朴。
C.王嫂的女儿生产后不久就去世了,外孙也没了,但王嫂在主人家还是“一切照常”,她在压抑着伤心之情,自我安慰。
D.小说第四段一方面交代了王嫂的女儿去世的具体原因,另一方面暗示了全文的主题:小人物在残酷的命运面前奋力抗争,但无能为力。
2.请简要分析小说主人公王嫂这一人物形象。
3.小说首段在文中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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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嫂
沈从文
厨房中忽然热闹起来,一问,才知道帮工王嫂的女儿来了。年纪十八岁,眼睛明亮亮的。梳一饼大大的发髻。脸圆圆的,嘴唇缩小如一个小荷包。头上搭了一片月蓝布,围裙上绣了一朵大红花,还钉上一些小小红绿镜片。说话时脸就发红,十分羞涩,在生人面前总显得不知如何是好。问王嫂,才知道女儿刚出嫁五个月,丈夫在乡下做田,住在离昆明四十里的乡下,穿的还是新娘子衣服。主人说:“王嫂,你大姑娘到这里来是客,炒几个鸡蛋,留她吃饭去!”王嫂就望着那女儿痴笑:“太太说留你吃饭,不要走!”女儿也笑着。一家大小知道王嫂有个好女儿,都来看看,都交口称赞王嫂福气真好,闺女可长得俊俏逗人爱。
王嫂只是笑,做事更热心了一些。王嫂不特有个好女儿,还有个好儿子!儿子十二岁,已到城西区茶叶局服务当差,净挣十五块钱一个月。局里管教严,孩子长得干净清秀,穿上一件灰色制服,见过的人都说相貌有福气,长大一定有出息。王嫂怕他不学好,一来就骂骂,装成生气样子,要孩子赶快回去。孩子虽是她唯一宝贝,可并不娇惯,守规矩,从不胡乱花钱。
王嫂在这一家中的工作是洗衣烧饭,间或同卖鸡蛋清茅房的乡下人嚷嚷,一切动机无不出于护主。为人性情忠诚而快乐,爱清洁,又惜物不浪费,所以在一家中极得力,受一家重视。这点重视为王嫂所感觉到时,引起她的自尊心,事情便做得更有条理。
有一天,另外一个乡下妇人来了,带了些新蚕豆来看王嫂,两人一面说一面抽抽咽咽。来人去后,问起原因,才知道一年前那个作新媳妇的女儿,已在两个月前死掉了。来的就是那女儿的婆婆。女儿生产,在乡下得不到医药照料,孩子生下地两天,女儿流血不止,家里人全下了田,想喝水不得水喝,喝了些水缸脚沉淀,第二天就腹痛死去了。孩子活了两个月,也死去了。经过这样大变故的王嫂,竟还是一切照常,用来稳定她的生命或感情的,原来是古人的“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八个字。
吃晚饭时,王嫂加添一碗新蚕豆,就是白天那亲家送来的。两亲家说起女儿时,心酸酸的,眼睛湿莹莹的,都念着女儿。
王嫂死了女儿,儿子却好好的。一个月必来看她一次,就便把工薪全部缴上,王嫂点清了数目,另外送他两块钱作零用。
这家里同别的人家一样,有鸡,有狗,有猫儿。这些生物在家中各有一个地位。这一切却统由王嫂照管。
把午饭开过,锅碗盘盏洗清楚后,王嫂在院中石碌碡上坐下喂鸡,看鸡吃食。看见横蛮霸道的大公鸡欺侮小母鸡时,就追着那公鸡踢一脚,一面骂着:“你个良心不好的扁毛畜生,一个小小肚子吃多少!我打死你!”公鸡还是大模大样不在乎,为的是这扁毛畜生,已认识了王嫂实在是个好人。每天大清早,家中小黑狗照例精神很好,无伴侣可以相互追逐取乐,因此一听公鸡伸长喉咙鸣叫,就似乎有点恶作剧,必特意来追逐公鸡玩。这种游戏自然相当激烈,是公鸡受不了的。
因此这庄严生物,只好一面绕屋奔跑一面咖呵咖呵叫唤,表示对这玩笑并不同意,且盼望有人来援救出险。这种声唤自然引起了一家人的关心,但知道是小狗的恶作剧,谁也不理会,到后真正来援救解围的,照例只有王嫂一人。
那时节王嫂也许已经起床,在厨房烧水了,就舞起铁火钳出来赶狗,同小狗在院中团团打转。也许还未起床,小狗恶作剧闹到自己头上,必十分气愤,从房中拿了一根长竹竿出来打狗。这支竹竿白天放在院子中晒晾衣服,晚上特意收进房中,预备打狗。小狗聪明懂事,食料既由王嫂分配,对王嫂自然相当敬畏,眼见那根竹竿,是王嫂每天打它用的。只是大清早实在太寂寞了,兴致又特别好,必依然折磨折磨大公鸡,自己也招来两下打,因此可好像一个顽皮孩子一般,跑到墙角去撒一泡尿,不再胡闹,乐意结束了这种恶作剧。尽管挨骂,挨打,小狗心中还是清楚明白,一家中唯有王嫂最关心它。
(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赏析,不恰当的一项是
A.王嫂的儿子在城西区茶叶局服务当差,他一来,王嫂就骂骂,这并不是因为他犯了错,而是因为王嫂怕他学坏。
B.王嫂的女儿来看王嫂,大家都来看她并称赞她可爱俊俏,就连主人也热情地留她吃饭,这说明王嫂的生活环境淳朴。
C.王嫂的女儿生产后因大出血去世了,生的孩子不久后也没了,但王嫂在主人家还是“一切照常”,这表现了她的麻木。
D.这篇小说以自然朴实的语言记叙了一个旧社会底层人物王嫂的故事,表现了作者对小人物命运的关注。
2.小说首段在文中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3.小说在塑造王嫂这一形象时,突出了她的哪些性格特征?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4.小说后半部分写王嫂对待公鸡和小狗的故事,作者这样安排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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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21分)
夜渔
沈从文
这已是谷子上仓的时候了。年成的丰收,把茂林家中似乎弄得格外热闹了一点。在一天夜饭桌上,坐着他四叔两口子,五叔两口子,姨婆,碧霞姑妈同小娥姑妈,以及他爹爹;他在姨婆与五婶之间坐着,穿着件紫色纺绸汗衫。中年妇人的姨婆,时时停了她的筷子为他扇背。茂儿小小的圆背膊已有了两团湿痕。
桌子上有一大钵鸡肉,一碗满是辣子拌着的牛肉,一碗南瓜,一碗酸粉辣子,一小碟酱油辣子;五叔正夹了一只鸡翅膀放到碟子里去。“茂儿,今夜敢同我去守碾房?”
“去,去,我不怕!我敢!”
他不待爹的许可就忙答应了。
爹刚放下碗,口里含着那枝“京八寸”小潮丝烟管,呼得喷了一口烟气,不说什么。那烟气成一个小圈,往上面消失了。
他知道碾子上的床是在碾房楼上的,在近床边还有一个小小窗口。从窗口边可以见到村子里大院坝中那株夭矫矗立的大松树尖端,又可以见到田家寨那座灰色石碉楼。看牛的小张,原是住在碾房;会做打笼装套捕捉偷鸡的黄鼠狼,又曾用大茶树为他削成过一个两头尖的线子陀螺。他刚才又还听到五叔说溪沟里有人放堰,碾坝上夜夜有鱼上罶了……所以提到碾房时,茂儿便非常高兴。
当五叔同他说到去守碾房时,他身子似乎早已在那飞转的磨石边站着了。
“五叔,那要什么时候才去呢?……我不要这个。……吃了饭就去罢?”
他靠着桌边站着,低着头,一面把两只黑色筷子在那画有四个囍字的小红花碗里“要扬不紧”的扒饭进口里去。左手边中年妇人的姨婆,捡了一个鸡肚子朝到他碗里一掼。
“茂儿,这个好呢。”
“我不要。那是碧霞姑妈洗的,……不干净,还有——糠皮儿……”他说到“糠”字时,看了他爹一眼。
天上的彩霞,做出各样惊人的变化。满天通黄,象一块其大无比的金黄锦缎;倏而又变成淡淡的银红色,稀薄到象一层蒙新娘子粉脸的面纱;倏而又成了许多碎锦似的杂色小片,随着淡宕的微风向天尽头跑去。
他们照往日样,各据着一条矮板凳,坐在院坝中说笑。
茂儿搬过自己那张小小竹椅子,紧紧的傍着五叔身边坐下。
“茂儿,来!让我帮你摩一下肚子——不然,半夜会又要嚷肚子痛。”
“不得。(他又轻轻地挨五叔)五叔,我们去罢!不然夜了。”
“小孩子怎不听话?”
姨婆那副和气样子养成了他顽皮娇恣的性习;不管姨婆如何说法,他总不愿离开五叔身边。到后还是五叔用“你不听姨婆话就不同你往碾房……”为条件,他才忙跑到姨婆身边去。
院坝中坐着的人面目渐渐模糊,天空由曙光般淡白而进于黑暗……只日影没处剩下一撮深紫了。一切皆渐次消失在夜的帷幕下。
在四围如雨的虫声中,谈话的声音已抑下了许多了。
凉气逼人,微风拂面,这足证明残暑已退,秋已将来到人间了。茂儿同他五叔,慢慢的在一带长蛇般黄土田塍上走着。田中打禾后剩下的稻草,堆成大垛大垛,如同一间一间小屋。身前后左右一片繁密而细碎的虫声,如一队音乐师奏着庄严凄清的秋夜之曲。转过了一个山嘴,溪水上流一里多路的溪岸通通出现在眼前了。足以令他惊呼喝嚷的是沿溪有无数萤火般似的小火星在闪动。隐约中更闻有人相互呼唤的声音。
“咦!五叔,这是怎么?”
“嗨!今夜他们又放鱼!我还不知道。若早点,我们可以叫小张把网去整一下,也好去打点鱼做早饭菜。”……假使能够同到他们一起去溪里打鱼,左手高高的举着通明的葵藁或旧缆子做的火把,右手拿一面小网,或一把镰刀,或一个大篾鸡笼,腰下悬着一个鱼篓,裤脚扎得高高到大腿上头,在浅浅齐膝令人舒适的清流中,溯着溪来回走着,溅起水点到别个人头脸上时——或是遇到一尾大鲫鱼从手下逃脱时,那种“怎么的!……你为甚那末冒失慌张呢?”“老大!得了,得了!……”“啊呀,我的天!这么大!”“要你莫慌,你偏偏?不听话,看到进了网又让它跑脱了。……”带有吃惊,高兴,怨同伴不经心的嚷声,真是多么热闹(多么有趣)的玩意事啊!……
茂儿想到这里,心已略略有点动了。
“那我们这时要小张转家去取网不行吗?”
“算了!网是在楼上,很难取并且有好几处要补半天才行。”五叔说,“左右他们上头一照,放堰坝时,罶上也会有鱼的。我们就守着罶罢。”
关于照鱼的事,五叔似乎并不以为有什么趣味,这很令不知事的茂儿觉得稀奇。
一九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于窄而霉小斋
(本文有删改)
注:罶(liǔ)捕鱼的竹篓子
1.小说中划线部分的景物描写有何表达效果?请简要分析(5分)
2.根据小说内容,简要概括茂儿的形象特点。(6分)
3.有人认为沈从文对湘西的描写有一种柔和的自然之美,有种唯美之情流露在他的湘西作品中,因而,他的作品表露的是一种“平和”之美。你认为本文是否也有这种“平和”之美呢?请结合文本简要概述。(6分)
4.下列对这篇小说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A.小说开头描写了丰收后的景象,茂林家一家人围坐桌子前吃晚饭,呈现出一种大家庭的和睦景象和苦尽甘来的喜悦。
B.小说里,出场了一堆人,虽笔墨不多,但鲜活的人物形象凸显出了各自的特点,满溢出一股真实的气息。
C.小说中茂儿爹是一家之主,他的地位和权力是不能侵犯的,因此,茂儿答应五叔一起到碾坊后有点后怕。
D.小说描写一家人说话温柔,老少都没火气,脾气也就没有了,这一顿黄昏饭写得有滋有味,都是因为丰收带来的喜庆。
E.小说以时间为顺序,描绘了茂林一家吃晚饭的情景以及茂儿跟随五叔到碾坊看人们夜晚捕鱼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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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一生很重要
查一路
看着他剖鱼,我无法容忍他慢腾腾的速度。只好用反语提醒,你的速度太快了,可能是这个菜市场最快的。
他听了,直起腰,忽然眼睛一亮,你也是这么认为啊,刚才也有个人这么说,看来我还真是慢不了!
我听他这么说,差点没笑出声来。
这个卖鱼的男人,苍白瘦削、矮小的身子弯得像一张弓,好像有重重的心事,言谈间多有抱怨。
当他重新蹲下身,我看到了另一种速度。仿佛神站立在他的手臂上,有一种超乎想象的飞快。好像这种速度,在他的双手蛰伏已久,突然间爆发出来。
随后几天,我从他鱼摊边走过,留心观察了一下,发现他的状态变化很大。他不再向人抱怨,而是埋着头,剖鱼的动作越来越快,越来越专业,一招一式似乎都在渲染专业意识。
我再次买鱼时,他很牛气地跟我说,我仔细观察了一下,整个菜市场就我剖鱼的速度最快。他奋力地努着嘴,说,不信你看看,你看看。当他蹲下身子的时候,他停住了手中的刀说,请帮我一个忙。
我能帮他什么呢?我纳闷儿。他说,你能不能把你那天说的话,在我老婆面前再说一遍。我点点头。他站起身,无限醋意地看着老婆和相邻摊位的一个男人聊天儿,忽然大叫一声,拿个塑料袋过来!
词是现成的。我故作惊讶,你这人剖鱼的动作怎么这么快呀?是全菜市场最快的,你太专业了!他蹲下身,用动作配合着我的赞美。眼睛偷偷向一边瞥,享受妻子投过来的欣赏的目光。这样的场景,让我意识到,这男人特别在意妻子对他的看法。
几天后,他见了我,执意要送我几条鱼,我坚辞不受。鱼被重新扔进盆里,哧溜溜向前游去。他叹一口气,你那天说的话,对我一生都很重要。
我跟他开玩笑,我是沙漠中发现了甘泉,荒山里找到了矿脉。
他扫一眼妻子,说,我说的是真话,我老婆总是骂我一无是处,现在知道我很专业啦,对我的态度也比以前好多啦!
我劝慰他,我老婆也天天骂我。
他摇头否认,扫一眼邻摊的那大汉,说,不是你说的那种。
我只能同情地拍拍他的肩膀,老兄,别想得太多!
这个瘦小又自卑的男人,我不便去揣测他是否陷入了一场感情危机,或者只是臆想中的妄加猜测,抑或深度自卑导致出悲观结论。但我知道,他确实需要来自外界的某种肯定。
苦弱的心,在黑暗中泅渡,需要一根意外漂来的横木,或者不经意点亮的渔火。
1.“对我一生很重要”如何理解?结合文章内容简要分析。
2.卖鱼的小贩是一个怎样的男人?小说是如何刻画这一形象的?试作简要分析。
3.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能也有过类似的经历或体验,请结合此文就某一角度谈谈你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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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赃 王羽
林猛抽完烟回来,躺在中铺的女儿忽然坐起身,附在他的耳旁小声说:“电脑包丢了。”林猛一愣,眼睛扫向行李架,果然,两个拉杆箱中间的电脑包不见了。女儿轻声问:“现在报警吧?”林猛鼻孔里喷出一团怒气,说:“报什么警,你老爸就是警察,你该做啥做啥,我负责找包。”
林猛拿起茶杯,向车厢的另一头走。看上去是去打开水,实际上是林猛在观察卧铺上的人。回来时,林猛的目光瞄向头顶的行李架。
放下茶杯,女儿兴奋地凑上来问:“包呢,找到贼了吗?”林猛拍拍女儿的脑袋,说:“包在哪儿大概知道了,贼也发现了。”女儿性急地说:“抓呀。”林猛摇头说:“捉贼捉赃,知道不?”
林猛不再搭理女儿,在边座坐下,看上去是在摆弄手机,实际上眼睛的余光一直盯着可疑的方向。
刚才,林猛发现一个上铺的人伸着脑袋正在看行李架。虽说只看了一眼,林猛还是记住了那人的特征,那人上嘴唇的左侧有一颗黑色的小痦子。小痦子的眼神慌乱,满脸的憔悴。回来时,林猛看了一眼正对着小痦子的行李架,一个大大的双肩包没有靠到里面,双肩包的带子耷拉下来,随着行驶的列车微微晃动。
刚开车时,列车员巡视车厢,将没放到位的行李物品整理了一遍,双肩包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林猛多少有些疑惑,有经验的窃贼一般不会表现出明显的异样,再说也不会将赃物放在自己的眼皮底下。有了这两个疑惑,林猛只能等,贼绝不能放走,但也不能冤枉好人。
很快,熄灯了,车厢里暗了下来。忽然,一个瘦高的人从上铺下来,那人看看头上的行李架,向车厢的一头走去。林猛已经看出瘦高的人就是小痦子。林猛站起身,来到女儿的身边说:“睡吧,我去抽烟。”不等女儿说话,林猛就转身走了。
推开门,林猛来到两节车厢的连接处,一眼就看到了正在抽烟的小痦子。林猛上前,用小痦子的烟对了火。将烟还回去,林猛很自然地和小痦子聊起来。林猛看清了,小痦子虽然个子高,但看起来只有二十出头,确切地说还是一个孩子。
通过闲聊,林猛知道小痦子大学毕业刚参加工作,之所以在年底单位最忙的时候请假回家,是因为母亲突发重病要在医院做手术。小痦子的家在农村,经济条件很一般,父亲打工的钱和母亲养鸡的钱都供儿子上大学了,巨额的手术费怎么也凑不齐。小痦子哭了,喃喃地说:“刚上班,实习期还没过,没有能力为父母分忧。”
林猛劝了一会儿。第二支烟抽完,林猛将烟蒂扔进烟灰缸里说:“小伙子,叔叔最后说两句话,你要好好想想。第一句,人这一辈子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但无论怎样难也要咬牙挺过去;第二句话就是,认识到自己做了错事,要马上改,否则后悔就晚了。”
夜深了,车厢里响起或轻或重的鼾声,忽然,一个瘦高的人轻轻走过来,将一样东西放在了行李架上。之后,瘦高的人消失了。林猛在昏暗中笑笑,闭上了眼睛。
早晨,林猛早早就醒了,从上铺下来,中铺的女儿也醒了。女儿清醒后,第一眼就看向行李架。看到电脑包后,女儿满脸的兴奋。林猛向女儿伸出一根手指,示意不让女儿说话。林猛凑近女儿,轻声问:“你还有多少钱?”女儿愣了一下,说:“还有五百多。”林猛伸出了手。
林猛走到车厢连接处,在小本子上匆匆写了两行字: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一定要记住这次的教训,绝不能再犯。我将手机号留给你,遇到困难可以打电话,我会尽最大努力帮助你。
林猛找出一个信封,将纸条放进去,又掏出钱包,将自己的五百块钱和女儿的五百块钱合在一起,也装进了信封。
下车后,林猛追上小痦子,将信封塞到小痦子的手里,然后和女儿一起向出站口走去。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小痦子”本是窃贼的体貌特征,行文中作者中用“小痦子”代指窃贼,既让人印象深刻,又使行文简洁。
B. 列车员曾整理过行李架,然而“小痦子”对面行李架上的双肩包带子却耷拉下来并微微晃动,这一细微的变化让林猛锁定了窃贼。
C. 夜深时,那个窃贼轻轻地过来放回电脑包,“林猛在昏暗中笑笑”,表现出的是他对窃贼能够知错就改的由衷喜悦与赞赏之情。
D. 小说题为“捉赃”,是因为“捉赃”是故事的转折点,林猛放弃“捉赃”的选择是故事发展的高潮,既出乎意料,又在情理之中。
2.结合小说的相关内容,请概括并分析林猛这一人物形象。
3.窃贼明明偷了东西,作为警察的林猛却放过了他,请结合小说相关情节分析林猛这样做是否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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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人的压力
[英]克瑞斯·罗斯
我在大街上走着,步履匆匆,因为我快要迟到了,但是我想不起来是被什么事耽搁了。我注意到我手中拿着一只香蕉,可是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拿着这只香蕉,只是隐约觉得这只香蕉对我十分重要,而且肯定与耽误我的事有关。
然后,在一个拐弯口,我碰到了艾丝尔姨妈。这应该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因为我已经有20多年没有见过她了。“姨妈,你好。”我对她说,“我们已经有二十多年没有见面了!” 艾丝尔姨妈见到我后并不惊奇。“小心你手中的香蕉!”她说。我大笑,因为我知道这是一根重要的香蕉,我会小心的。她提出与我同行,这让我很为难,因为我快要迟到了,必须加快步伐,艾丝尔姨妈走得实在太慢了。
拐了一个弯,一头大象挡在我们面前。大象出现在别的城市大街上也许不算是奇怪的事,可这是曼彻斯特呀!然而,不知为什么,我并没有感到奇怪。我想的是:“糟糕,大象挡住了去路,我真的要迟到了,艾丝尔姨妈和我在一起,我手里还有一只重要的香蕉……”
我十分着急,然后就醒了。
“只是一个梦。”我长舒一口气,但还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怎么会梦到大象、香蕉和艾丝尔姨妈呢?收音机还在播放着节目,它每天早晨6点钟自动开启,起到闹钟的作用。我抬头看了一眼表,已经是7点7分了。我必须加快行动,我洗漱时听到一则新闻:一头大象从马戏团逃到大街上,给行人带来了许多麻烦。我恍然大悟,或许我是在半睡半醒的状态下听到了这则新闻的,然后就梦到了大象。
我吃完早饭,准备去上班。我在一家电影公司上班,负责策划、创意、写剧本。我突然想,如果有一部关于大象出现在曼彻斯特大街上的电影,效果肯定会不错。我拿包的时候,发现包旁边有一张纸条,纸条上是我妻子的笔迹:“下班回家时,不要忘了顺路买一些香蕉!”我忽然明白梦中的香蕉为什么是重要的东西,因为我妻子最近在减肥,好几次让我买香蕉回家,而我每次都忘了。我想,我今天肯定会把香蕉买回家的。
在我刚出门时,手机响了。是我母亲的电话。“有一个坏消息,”母亲说,“你还记得你的艾丝尔姨妈吗?”“记得。”我说,“不过,我已经有20多年没有见过她了。”“是的,她昨天晚上去世的。她两周前就病得卧床不起,我对你说过的。”奇怪的梦终于得到了解释。
我匆匆赶路,但是发现我越是想走快,却走得越慢。我看了看手表,又发现了一个奇怪的事,手表的指针往逆时针方向旋转。“这很有意思。”我想,“如果手表是逆时针旋转,这说明我上班就不会迟到了……”然后,我又醒了。这太奇怪了。我拧了一下自己的胳膊,很疼,确定这一次不是在梦境里,而是真的醒了。时间是五点半,收音机还没有自动开启呢。我不会迟到。
我看到了妻子,就问她:“你今天还需要买香蕉吗?”“为什么问我这个问题?”她显得很诧异。“我以为你要减肥呢?”“减肥?”她说,“我胖吗?”“哦,不……那么,你听说过大象的事吗?”我问。“大象?”“对,一头大象从马戏团逃出来了。”
“曼彻斯特没有马戏团,更没有大象。你怎么了?是不是工作压力太大?也许你需要在家里休息一下。”妻子说。“不过,我先要给母亲打一个电话。”我说。“现在才五点半,你为什么要去打搅母亲呢?”妻子不明白我的意思。“嗯,确实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我说。“好了,放松一点,行吗?”妻子说完就出去了。
我立即给母亲打了电话。“妈妈。”“哦,亲爱的,这么早打电话有什么事呀?”“你还记得艾丝尔姨妈吗?”“当然,不过,我已经有二十多年没有见过她了……” “她还好吗?”我打断母亲。“我不知道,你怎么突然关心起她了?”“哦,没什么,再见!”
放下电话,我想,也许妻子说的对,我需要好好休息一天,于是我拨通了老板的电话。“是这样的。”我说,“我今天身体不舒服,可能是这几天策划剧本过于劳累了。”“你病的真不是时候,”老板说,“我们刚刚有了一个很好的创意,我本想今天和你好好谈论的。这是一个动作片,故事情节也非常有意思。我简单说给你听一听:一头大象从马戏团逃到了一个大城市,它吃了一只被恐怖分子注射了具有放射性物质的香蕉后,变得焦虑暴躁……”
“我的艾丝尔姨妈什么时候在这部片中出现?”
“姨妈?什么姨妈?”老板很生气。我挂断了电话。希望这一切不过是一个城市人生活压力太大的症状。
(选自《小说中的小说》,译林出版社)
(1)下列对小说的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在梦境中,我遇到了二十多年没有见过的艾丝尔姨妈,却因害怕以致而对与她同行感到为难,这折射了城市人因紧张忙碌而无暇顾及亲情的现实。
B.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我”因为老是忘记给妻子买香蕉这件事情而心怀愧疚,所以才会在梦中觉得这是件重要的事,并提醒自己一定要把香蕉买回家。
C.在梦中,我拿着香蕉匆匆赶路,偶遇艾丝尔姨妈,又被一头大象挡住扶持路,这些莫名其妙的事情在后来的梦境中有了解释,并最终在现实中得到了证实。
D.当发现被大象挡住去路的状况并不是现实中发生的事情后,我长舒了一口气,因为这样自己就不会因为上班迟到而被暴躁的老板训斥了。
E.小说主要是写“我”的压力,而以“城市人的压力”为题,突出“我”的典型性和代表性,使“我”的生存状态成为城市人生活的缩影,深化了小说的主题。
(2)小说为什么反复写到“香蕉、大象和艾丝尔姨妈”?请简要分析。
(3)小说中的“我”是一个怎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4)这篇小说在构思上很有特色,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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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18分)
点灯时分 郭文斌
总觉得城里的元宵夜有点过于热闹,热闹得让人几生迷失之感。在街上转了一会儿,就急切地往回赶。可是热闹是躲不脱的。紧紧地关了门窗,热闹还是不可阻挡地挤将进来,让人无可奈何。就索性站在阳台上,面向老家出神,而身心竟一下子踏实了下来。
老家的元宵夜没有汤圆,也没有眼下这绚丽多彩的华灯和开在天空的一树树银花,更没有震耳欲聋的炮声和比肩接踵的人流,而是一片夺人的宁静,活生生的宁静,神一样的宁静,似乎一伸手就能从脸上抓下一把来。
那宁静,是被娘的荞面灯盏烘托出来的。
那灯盏拳头一般大,上面有一盏心,可盛得一勺清油。捻子是半截麦秆上缠了棉花。夜幕降临时分,几十个灯盏便被点燃,端到当院的月光中,先让月神品赏。如果没有风,几十尾灯焰静静地在乳样的月光中泊着,那种绝尘之境,真是用文字难以传达的。
赏完月,灯盏便被分别端到各个屋里。每人每屋每物,都要有的。包括牛羊鸡狗、磨子、水井、耕犁等。让人觉得天地间的所有物什连同呼出的气上都带有一种灵性。似乎耕犁磨盘它们不时会扯着你的手跟你攀谈几句。那时谁也没有问为什么要给这些没有“生命”的东西点灯,只觉得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如果不这样做就是不应该了,而生命不正是一种“应该”吗?
现在想来,这其中包含着多么朴素多么深厚的善和美,连同真啊。
用老人们的说法,这正月十五的灯盏,很有一点神的味道。一旦点燃,则需真心守护,不得轻慢。就默默地守着,看一盏灯苗在静静地赶它的路。看一星灯花渐渐地结在灯捻上,心如平湖,神如止水,整个生命沉浸在一种无言的福中,喜悦中,感动中。渐渐地觉得自己就要像一朵花一样轻轻地轻轻地绽开。我想佛家所说的定境中的喜悦也不过如此吧。现在想来,当时守着的其实就是自己,就是自己生命的最深处。那种铺天盖地的喜悦正是因为自己离自己最近的缘故,那种纯粹的爱正是因为看到了那个本来。
我不知道正月十五为什么要点灯盏,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留下这个风俗的人一定是深深懂得生命的。他用一个最具活性的东西,在春天到来的时候,向人们表明了生命的意义和状态,也说明了生命在怎样地行进和更替。后来看了一些资料,知道既甘又苦且柔且韧的荞面具有别的食品不能代替的活血降火功用,就更为祖先用荞面做灯盏叫绝。它,不正是对被人们炒得过热的生命的一种清凉的制衡吗?
天下没有不灭的灯。大人们用灯捻上留下的灯花来安慰灯的熄灭给儿女们的打击。说,那灯花将预示着来年的收获和前途,而将人们的心思转移到期冀当中。
那灯焰最后的一闪终于到来,整个屋子一下子失魂似的空落。熄灭毕竟给了我们不小的打击。
这时,母亲就要说,尝尝娘做的灯盏是什么味道。
我不知母亲是否存心转移我们的心思,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这种空落真的被产生于舌头上的实在的喜悦安抚了。一种大美在双齿合上的同时变为一种实在的满足。
现在,我站在这个城市的阳台上,穿过喧哗和骚动,面对老家,面对老家的荞面灯,终于明白,我们的迷失,正是因为将自己交给了自我的风,正是因为离开生命的朴真太远了,离开那盏泊在宁静中的大善大美的生命之灯太远了,离开那个最真实的“在”太远了。
灯,又何尝是风能吹得灭的。
1.从文中看,作者老家元宵夜“点荞面灯”风俗,有哪些活动?请分条概括。(4分)
2.第六段说“现在想来,这其中包含着多么朴素多么深厚的善和美,连同真啊”,根据文意,说说这里“善”、“美”、“真”的具体内涵。(4分)
3.作者是如何理解先民们留下点荞面灯盏风俗之用意的?(4分)
4.简要分析文章结尾两段的含义与作用。(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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