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一法律人士指出:“共和改创,孙不得不让位于袁以完成统一,而孙氏之党恐袁专擅,乃假手法约,设种种规定以束缚之,行政之权务求减削,立法之权事事扩张。”据此可知,“孙氏之党”的行为
A.因人立法违背法律精神 B.照搬了美国政治体制
C.违背了民主共和的精神 D.结束了封建专制独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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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一法律人士指出:“共和改创,孙不得不让位于袁以完成统一,而孙氏之党恐袁专擅,乃假手法约,设种种规定以束缚之,行政之权务求减削,立法之权事事扩张。”据此可知,“孙氏之党”的行为
A.因人立法违背法律精神 B.照搬了美国政治体制
C.违背了民主共和的精神 D.结束了封建专制独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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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美国1787年宪法第一条第一款本宪法所规定的立法权,全属合众国的国会,国会由一个参议院和一个众议院组成。……第七款……经众议院和参议院通过的法案,在正式成为法律之前,须呈送合众国总统;总统如批准,便须签署,如不批准,即应连同他的异议把它退还给原来提出该案的议院,该议院应……进行复议。倘若……该议院议员的三分之二仍然同意通过该法案,该院即应将该法案连同异议书送交另一院,由其同样予以复议,若此另一院亦以三分之二的多数通过,该法案即成为法律。……第八款国会有权规定并征收税金、捐税、关税和其它赋税……为了行使上述各项权力,以及行使本宪法赋予合众国政府或其各部门或其官员的种种权力,制定一切必要的和适当的法律。
第二条第一款行政权力赋予美利坚合众国总统。总统任期四年……第二款……总统有权缔订条约,但须争取参议院的意见和同意,并须出席的参议员中三分之二的人赞成;他有权提名,并于取得参议院的意见和同意后,任命大使、公使及领事、最高法院的法官,以及一切其他……合众国官员第三条第一款合众国的司法权属于一个最高法院以及由国会随时下令设立的低级法院。最高法院和低级法院的法官,如果尽忠职守,应继续任职……
——《美国历史文献选集》北京美国驻华大使馆新闻文化处,1985年
材料二 美国《权利法案》(美国宪法第一至第十条修正案)
第一条修正案国会不得制定有关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一程宗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及向政府要求伸冤的权利。
第二条修正案纪律良好的民兵队伍,对于一个自由国家的安全实属必要;故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予以侵犯。
第三条修正案任何兵士,在和平时期,未得屋主的许可,不得居住民房;在战争时期,除非照法律规定行事,亦一概不得自行占住。
第四条修正案人人具有保障人身、住所、文件及财物的安全,不受无理之搜索和拘捕的权利第五条修正案非经大陪审团提起公诉,人民不应受判处死罪或会因重罪而被剥夺部分公权之审判第九条修正案宪法中列举的某些权利,不得被解释为否认或轻视人民所拥有的其它权利。
第十条修正案举凡宪法未授予合众国政府行使,而又不禁止各州行使的各种权力,均保留给各州政府或人民行使之。
——《美国历史文献选集》
(1)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美国宪法最根本的原则。简要评论美国独立战争后创立的这套民主共和制度。
(2)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美国《权利法案》的特点。美国《权利法案》对权利的列举不是采用肯定的语式,而是采用否定的语式(即不准联邦政府……)。这种语式上的安排表现了18世纪末美国人怎样的政府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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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题
材料一 1688年英国议会策划宫廷政变,荷兰执政威廉继承英国王位,并于1689年被迫签署了国会提出的《权利法案》。《权利法案》规定,未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颁布法律或终止法律的效力,不得征收和支配税收,在和平时期不得招募和維持常备军;议员有在议会期间自由发言的权利;议员的选举是自由的,国王不得干涉;应定期召开议会等。《权利法案》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所取得的最重要的成果,它的制定标志着具有近代意义的英国宪法的初步形成。
——摘编自宗传军《荚国宪法形成过程》
材料二 德国的统一使新宪法的制定和推行成为可能。1871年4月,俾斯麦亲自领导制订的德意志帝国宪法,在新选出的德意志帝国议会上原样通过。根据宪法,帝国的主权属于各邦的代表,由邦代表组成的联邦议会是帝国最重要的机构,掌握国家权力。普鲁士国王是世袭的德意志帝国皇帝,任命宰相和其他扞政官员,也可免除他们的职务。皇帝还有召集立法机构或宣布解散的权力,法律由皇帝签署并领布。帝囯议会是人民的代表机构,但实际权力很小。它没有一个对它负责的政府,所以有人说帝国议会只能发表“独白”。
——摘编自羊海飞、丁建弘《浅谈德国统一与德国现代化》
材料三 西方许多国家的议会与政府有着很强的亲和力。议会中的多数党领袖担任总理或首相并负责在议会中选择本党议员组成内阁。……而美国实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制,国会与总统领导的政府各自分立,由选民分别选出。总统只对人民负责,不向国会负责,国会没有要求政府辞职的权力,也没有将总统免职的权力;国会不向总统负责,总统也没有解散国会的权力。国会与总统彼此独立,没有相互依存关系,更没有从属关系。
——摘编自任航《代议制的美国模式论析》
回答:
(1)根据材料一、二,概括指出《权利法案》、德意志帝国宪法有关议会规定的主要不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导致不同的原因。
(2)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指出美国代议制的主要特点及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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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初年颁布《服制》规定官员不分级别,统一着装;“共和国无阶级之分,受治于同一之法律……虽以大总统之地位,犹必谨守法律,不能恃势以凌人。一旦罢职,即与齐民无异”。这主要体现了
A. 自由思想
B. 民主思想
C. 平等思想
D. 共和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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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初年颁布《服制》规定官员不分级别,统一着装:“共和国无阶级之分,受治于同一之法律……虽以大总统之地位,犹必谨守法律,不能恃势以凌人。一旦罢职,即与齐民无异。”这主要体现了
A. 自由思想
B. 平等思想
C. 民主思想
D. 共和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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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詹姆士二世在位期间,采用种种手段在英国恢复天主教和专制主义,导致信奉国教的托利党人同国王决裂。蛰伏了几年的辉格党人主动与宿敌托利党人接近。在当时情况下,代表旧贵族和新贵族利益的两党都不准备采取强硬措施迫使国王退位,而是等接高龄的詹姆士二世尽早去世,传位给信奉国教的长女玛丽。然而,就在此时,国王老年得子。两党都害怕因此在英国恢复天主教,害怕归还在宗教改革时期获得的教会地产。于是,1688年6月30日,两党的六位领袖和一名主教联合向玛丽的丈夫威廉发出邀请信…………为了维护各自的利益,他们才凑合在一起运筹谋划,发动了政变(光荣革命)。
——摘编自阎照祥《光荣革命中阶级妥协问题复议》
材料二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从1640年开始,历经曲折,先后经历内战、共和、军事独裁、王朝复辟等阶段,直至1688年革命结束。1689年,英国议会颁布法案,限制国王行政、司法等权力。1701年,议会颁布《王位继承法》,规范王位继承问题,规定国王的一切决定须经同意该项决定的大臣签署后才能生效。18世纪中期,英国基本确立了以法律规范国家权力的近代民主制度——君主立宪制。
——摘编自马克垚主编《世界文明史》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英国光荣革命爆发的社会背景。
(2)指出材料二中“1689年,英国议会颁布(的)法案”的名称。
(3)阅读材料二,提炼出一个观点,结合材料和所学知识加以论述。(要求:观点明确,史论结合,条理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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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中国古代监察官的设置源于先秦时期。自秦汉历经唐宋至明清,御史由所属机构多变动、仍身兼他任的监察官,发展成机构完全直属皇帝、专司监察的官员。隋唐以后,御史监察机构一般不接受任何一级行政部门长官的指令,行使监察权也不受其干预。御史弹劾、谏官言事常可以不经过本部门长官而直接上奏皇帝。汉御史秩皆六百石,隋唐御史都在六品至八品之间,明代御史和给事中均为七品,清代提高到五品。监察官员的选任有品质、年限、出身等诸多要求。御史制度是上对下的监察纠禁,谏官制度是下对上的匡正建议,二者相辅相成共同起着巩固封建统治的作用。
——宿志丕《中国古代御史、谏官制度的特点及作用》
材料二 1978年经美国国会批准、由卡特总统签署的《监察长法》明文规定,监察长及其办公室是负责审计和刑事调查的独立部门;法律规定各部委的监察长都由总统直接任命,并须经参议院同意;监察长有权查阅所在部门的所有记录、报告、文件等资料,任何人都不得阻止它的审计和调查;监察长可向国会报告任何事项而不受所在部门或有关机构限制;除联邦政府道德署外,联邦选举委员会、总统廉政和效率委员会、监察长办公室、独立检察官等都是依据相应法律而设立的专门履行相应职能的监察机构,这就使立法与执法配套、法律体系与监察体系相互协调。
——樊曼莉《西方国家行政监察制度的特点及其启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发展的趋势,并分析其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美国监察制度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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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元年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那个历史时期是一个比较好的东西,……带有革命性、民主性。”这是因为“它”
①规定了“主权在民”“三权分立”
②法律上确立了民主共和政体
③法律上否定了君主专制
④有利于人民充分行使民主权利
A.①②④
B.①②③
C.②③④
D.①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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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今我朝罢丞相,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庶务……事皆朝廷总之……以后子孙做皇帝时,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将犯人凌迟全家处死
——《皇明祖训》
材料二 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规定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全体国民。参议院行使立法权,有权选举临时大总统、弹劾临时大总统及国务员,临时大总统及国务员行使行政权,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
——据《历史·必修一》等整理
材料三 1954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自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本政治制度确立起来。
经过二十多年的实践探索,邓小平同志指出:“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八十年代初,政治体制改革也本着“发扬民主,加强法制”的精神迈出新的步伐。
——摘自金冲及《二十世纪中国史纲》
(1)材料一中的措施是哪个皇帝开始实施的?其后,为了解决皇帝政务繁杂的问题,又建立了什么制度?这些措施起了怎样的作用?
(2)结合材料二和所学知识回答《临时约法》颁布前后南京临时政府共和制政体的变化,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的主要意义。
(3)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在哪一次会议上通过的?列举改革开放后体现“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两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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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中外,有识之士都在不断地追求政治进步,寻求更好的政治制度,不同的历史因素造就了各具特色的政治制度。阅读以下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从独相到群相再到兼相,致使相权逐渐削弱,这既是我国集权体制下的政治制度发展变化的突出特征,也是皇权与相权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
——齐涛《资政通鉴·中国历代政治制度得失》
材料二 在资产阶级革命过程中,资产阶级颁发了一系列法律文件来巩固资产阶级革命的成果,1689年英国议会制定的《权利法案》,以明确的法律条文限制国王的权力,被视为英国君主立宪制政体确立的标志;1787年美国国会制定的1787年宪法,规定了美国的一整套国家体制,被视为近代第一部资产阶级成文宪法;1875年法国国民议会颁布《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确立了共和政体
材料三 毛泽东说:“民国元年的《临时约法》,在那个时期是一个比较好的东西;当然,是不完全的、有缺点的,是资产阶级性的,但它带有革命性、民主性。”
(1)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从独相到群相再到兼相”在秦、唐、明三代的具体表现。
(2)据材料二,指出西方近代资本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确立的特点。
(3)如何理解《临时约法》“带有革命性、民主性”?
(4)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建国后新中国为避免雅典式的直接民主推行了哪一重要的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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