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往事
沈从文
这事说来又是十多年了。
算来我是六岁。因为我第二次见到四叔时,他那条有趣的辨子就不见了。那是夏天秋天之间。妈怕我到外面乱吃东西,每天都要靠到她身边坐着,除了拿五个小钱到道门口去买士元的凉粉外,剩下便都不准出去了!至于为甚又能吃凉粉,那大概是妈知道士元凉粉是玫瑰糖,不致吃后生病吧。本来那时的时疫也真凶,听隔壁瑞龙妈说,杨老六一家四口人,从十五得病,不到三天便都死了!
爹好象到乡下江家坪老屋去了好久了,有天忽然要四叔来接我们,大概也就是闻到城里时疫的事情吧。妈也不说什么,她知道大姐二姐都在乡里,我自然有她们料理。只嘱咐了四叔不准大哥到乡下溪里去洗澡。
因大哥前几天回来略晚,妈摸他小辫子还湿漉漉的,知他必是同几个同学到大河里洗过澡了,还重重的打了他一顿呢。四叔人不大肥,但很精壮。妈常说这是会走路的人。铜仁到我凤凰是一百二十里蛮路,他能扛六十斤担子,一早动身,不摸黑就到了,这怎么不算狠!他到了家时,便忙自去厨房烧水洗脚。那夜我们吃的夜饭菜是南瓜炒牛肉。
妈捡菜劝他时,他又选出无辣子的牛肉放到我碗里。真是好四叔呵!
那时人真小,我同大哥还是各人坐在一只箩筐里被四叔担去的!大哥虽大我五六岁,但在四叔肩上似乎并不什么不匀称。乡下隔城有四十多里,妈怕太阳把我们晒出病来,所以我们天刚一发白就动身,到行有一半的唐峒山时,太阳还才红红的。到了山顶,四叔把我们抱出来各人放了一泡尿,我们便都坐在一株大刺栎树下歇憩。那树的杈桠上搁了无数小石头,树左边又有一个石头堆成的小屋子。四叔为我们解说,小屋子是山神土地,为赶山打野猪人设的。树上石头是寄倦的:凡是走长路的人,只要放一个石头到树上,便不倦了。但大哥问他为甚不也放一个石子时,他却不做声。
他那条辫子细而长,正同他身子一样,我伸出手扯着他辫子只是拽。“芸儿,莫闹!扯着我不好走!”他总是和和气气这样说。
“四满①,到了?”大哥很着急的这么问。
“快了,快了,快了!芸弟都不急,你怎么这样慌?你看我跑!”他略略把脚步放快一点,大哥便又嚷摇的头痛了。
他一路笑大哥不济。
到时,爹正同姨婆五叔四婶他们在院中土坪上各坐在一条小凳上说话。姨婆有两年不见我了,抱了我亲了又亲。爹又问我们饿了不曾,其实我们到路上吃甜酒、米豆腐已吃胀了。上灯时,方见大姐二姐大姑满姑②各人手上提了一捆地萝卜进来。
我夜里便同大姐等到姨婆房里睡。
乡里有趣多了!既不很热,夜里蚊子也很少。大姐到久一点,似乎各样事情都熟习,第二天一早便引我去羊栏边看睡着比猫还小的白羊,牛栏里正歪起颈项在吃奶的牛儿。
我们又到竹园中去看竹子。那时觉得竹子实在是一种很奇怪的东西。本来城里的竹子,通常大到屠桌边卖肉做钱筒的已算出奇了!但后园里那些南竹,大姐教我去试抱一下时,两手竟不能相掺。满姑又为偷偷的到园坎上摘了十多个桃子。接着我们便跑到大门外溪沟边上拾得一衣兜花蚌壳。
事事都感到新奇:譬如五叔喂的那十多只白鸭子,它们会一翅从塘坎上飞过溪沟。夜里四叔他们到溪里去照鱼时,却不用什么网,单拿个火把,拿把镰刀。姨婆喂有七八只野鸡,能飞上屋,也能上树,却不飞去;并且,只要你拿一捧苞谷米在手,口中略略一逗,它们便争先恐后的到你身边来了。什么事情都有味。我们白天便跑到附近村子里去玩,晚上总是同坐在院中听姨婆学打野猪打獾子的故事。姨婆真好,我们上床时,她还每每为从大油坛里取出炒米、栗子同脆酥酥的豆子给我们吃!
后园坎上那桃子已透熟了,满姑一天总为我们去偷几次。
爹又不大出来,四叔五叔又从不说话,间或碰到姨婆见了时,也不过笑笑的说:“小娥,你又忘记嚷肚子痛了!真不听讲——芸儿,莫听你满姑的话,吃多了要坏肚子,晚上又吃不得鸡膊腿了!”
乡里去有场集的地方似乎并不很近,而小小村中除每五天逢一六赶场外通常都无肉卖。
因此,我们几乎天天吃鸡,惟我一人年小,鸡的大腿便时时归我。
(有删改)
(注)①四满:湖南乡人称叔叔为满满。②满姑:湖南乡人称最小的姑母。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部分写“我”在城里的生活,既体现了“妈”对孩子们的担心、疼爱,也交代了“我”和大哥去乡下生活的原因。
B.从满姑偷桃、四叔照鱼等可以看出乡下生活的有趣自由,从姨婆亲“我”、鸡大腿归“我”等可以看出乡下人的和蔼友善。
C.小说中大量运用方言,如“为甚”“摸黑”“四满”等,富有浓郁的地方色彩;以儿童的视角来叙事,增加了故事的趣味性。
D.小说描绘了乡下田园牧歌式的场景,和“我”在城里的生活形成对比,表现了“我”对乡下生活的喜爱和对城里生活的厌烦。
2.小说两处画横线语句中都提到了四叔的“辫子”,有什么作用?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3.小说写了十多个人物,但并无所谓的主要人物,有的人物甚至一笔带过。请结合作品探究这样写的好处。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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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
沈从文
这事说来又是十多年了。
算来我是六岁。因为我第二次见到四叔时,他那条有趣的辨子就不见了。那是夏天秋天之间。妈怕我到外面乱吃东西,每天都要靠到她身边坐着,除了拿五个小钱到道门口去买士元的凉粉外,剩下便都不准出去了!至于为甚又能吃凉粉,那大概是妈知道士元凉粉是玫槐糖,不致吃后生病吧。本来那时的时疫也真凶,听隔壁瑞龙妈说,杨老六一家四口人,从十五得病,不到三天便都死了!
爹好象到乡下江家坪老屋去了好久了,有天忽然要四叔来接我们,大概也就是闻到城里时疫的事情吧。妈也不说什么,她知道大姐二姐都在乡里,我自然有她们料理。只嘱咐了四叔不准大哥到乡下溪里去洗澡。
因大哥前几天回来略晚,妈摸他小辫子还湿漉漉的,知他必是同几个同学到大河里洗过澡了,还重重的打了他一顿呢。四叔人不大肥,但很精壮。妈常说这是会走路的人。铜仁到我凤凰是一百二十里蛮路,他能扛六十斤担子,一早动身,不摸黑就到了,这怎么不算狠!他到了家时,便忙自去厨房烧水洗脚。那夜我们吃的夜饭菜是南瓜炒牛肉。
妈捡菜劝他时,他又选出无辣子的牛肉放到我碗里。真是好四叔呵!
那时人真小,我同大哥还是各人坐在一只箩筐里被四叔担去的!大哥虽大我五六岁,但在四叔肩上似乎并不什么不匀称。乡下隔城有四十多里,妈怕太阳把我们晒出病来,所以我们天刚一发白就动身,到行有一半的唐峒山时,太阳还才红红的。到了山顶,四叔把我们抱出来各人放了一泡尿,我们便都坐在一株大刺栎树下歇憩。那树的杈桠上搁了无数小石头,树左边又有一个石头堆成的小屋子。四叔为我们解说,小屋子是山神土地,为赶山打野猪人设的。树上石头是寄倦的:凡是走长路的人,只要放一个石头到树上,便不倦了。但大哥问他为甚不也放一个石子时,他却不做声。
他那条辫子细而长,正同他身子一样,我伸出手扯着他辫子只是拽。“芸儿,莫闹!扯着我不好走!”他总是和和气气这样说。
“四满①,到了?”大哥很着急的这么问。
“快了,快了,快了!芸弟都不急,你怎么这样慌?你看我跑!”他略略把脚步放快一点,大哥便又嚷摇的头痛了。
他一路笑大哥不济。
到时,爹正同姨婆五叔四婶他们在院中土坪上各坐在一条小凳上说话。姨婆有两年不见我了,抱了我亲了又亲。爹又问我们饿了不曾,其实我们到路上吃甜酒、米豆腐已吃胀了。上灯时,方见大姐二姐大姑满姑②各人手上提了一捆地萝卜进来。
我夜里便同大姐等到姨婆房里睡。
乡里有趣多了!既不很热,夜里蚊子也很少。大姐到久一点,似乎各样事情都熟习,第二天一早便引我去羊栏边看睡着比猫还小的白羊,牛栏里正歪起颈项在吃奶的牛儿。
我们又到竹园中去看竹子。那时觉得竹子实在是一种很奇怪的东西。本来城里的竹子,通常大到屠桌边卖肉做钱筒的已算出奇了!但后园里那些南竹,大姐教我去试抱一下时,两手竟不能相掺。满姑又为偷偷的到园坎上摘了十多个桃子。接着我们便跑到大门外溪沟边上拾得一衣兜花蚌壳。
事事都感到新奇:譬如五叔喂的那十多只白鸭子,它们会一翅从塘坎上飞过溪沟。夜里四叔他们到溪里去照鱼时,却不用什么网,单拿个火把,拿把镰刀。姨婆喂有七八只野鸡,能飞上屋,也能上树,却不飞去;并且,只要你拿一捧苞谷米在手,口中略略一逗,它们便争先恐后的到你身边来了。什么事情都有味。我们白天便跑到附近村子里去玩,晚上总是同坐在院中听姨婆学打野猪打獾子的故事。姨婆真好,我们上床时,她还每每为从大油坛里取出炒米、栗子同脆酥酥的豆子给我们吃!
后园坎上那桃子已透熟了,满姑一天总为我们去偷几次。
爹又不大出来,四叔五叔又从不说话,间或碰到姨婆见了时,也不过笑笑的说:“小娥,你又忘记嚷肚子痛了!真不听讲——芸儿,莫听你满姑的话,吃多了要坏肚子,晚上又吃不得鸡膊腿了!”
乡里去有场集的地方似乎并不很近,而小小村中除每五天逢一六赶场外通常都无肉卖。
因此,我们几乎天天吃鸡,惟我一人年小,鸡的大腿便时时归我。
(有删改)
(注)①四满:湖南乡人称叔叔为满满。②满姑:湖南乡人称最小的姑母。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小说开头部分写“我”在城里的生活,既体现了“妈”对孩子们的担心、疼爱,也交代了“我”和大哥去乡下生活的原因。
B. 从满姑偷桃、四叔照鱼等可以看出乡下生活的有趣自由,从姨婆亲“我”、鸡大腿归“我”等可以看出乡下人的和蔼友善。
C. 小说中大量运用方言,如“为甚”“摸黑”“四满”等,富有浓郁的地方色彩;以儿童的视角来叙事,增加了故事的趣味性。
D. 小说描绘了乡下田园牧歌式的场景,和“我”在城里的生活形成对比,表现了“我”对乡下生活的喜爱和对城里生活的厌烦。
2.小说两处画横线语句中都提到了四叔的“辫子”,有什么作用?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3.小说写了十多个人物,但并无所谓的主要人物,有的人物甚至一笔带过。请结合作品探究这样写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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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说来又是十多年了。
算来我是六岁。因为我第二次见到四叔时,他那条有趣的辨子就不见了。那是夏天秋天之间。妈怕我到外面乱吃东西,每天都要靠到她身边坐着,除了拿五个小钱到道门口去买士元的凉粉外,剩下便都不准出去了!至于为甚又能吃凉粉,那大概是妈知道士元凉粉是玫瑰糖,不致吃后生病吧。本来那时的时疫也真凶,听隔壁瑞龙妈说,杨老六一家四口人,从十五得病,不到三天便都死了!
爹好象到乡下江家坪老屋去了好久了,有天忽然要四叔来接我们,大概也就是闻到城里时疫的事情吧。妈也不说什么,她知道大姐二姐都在乡里,我自然有她们料理。只嘱咐了四叔不准大哥到乡下溪里去洗澡。
因大哥前几天回来略晚,妈摸他小辫子还湿漉漉的,知他必是同几个同学到大河里洗过澡了,还重重的打了他一顿呢。四叔人不大肥,但很精壮。妈常说这是会走路的人。铜仁到我凤凰是一百二十里蛮路,他能扛六十斤担子,一早动身,不摸黑就到了,这怎么不算狠!他到了家时,便忙自去厨房烧水洗脚。那夜我们吃的夜饭菜是南瓜炒牛肉。
妈捡菜劝他时,他又选出无辣子的牛肉放到我碗里。真是好四叔呵!
那时人真小,我同大哥还是各人坐在一只箩筐里被四叔担去的!大哥虽大我五六岁,但在四叔肩上似乎并不什么不匀称。乡下隔城有四十多里,妈怕太阳把我们晒出病来,所以我们天刚一发白就动身,到行有一半的唐峒山时,太阳还才红红的。到了山顶,四叔把我们抱出来各人放了一泡尿,我们便都坐在一株大刺栎树下歇憩。那树的杈桠上搁了无数小石头,树左边又有一个石头堆成的小屋子。四叔为我们解说,小屋子是山神土地,为赶山打野猪人设的。树上石头是寄倦的:凡是走长路的人,只要放一个石头到树上,便不倦了。但大哥问他为甚不也放一个石子时,他却不做声。
他那条辫子细而长,正同他身子一样,我伸出手扯着他辫子只是拽。“芸儿,莫闹!扯着我不好走!”他总是和和气气这样说。
“四满①,到了?”大哥很着急的这么问。
“快了,快了,快了!芸弟都不急,你怎么这样慌?你看我跑!”他略略把脚步放快一点,大哥便又嚷摇的头痛了。
他一路笑大哥不济。
到时,爹正同姨婆五叔四婶他们在院中土坪上各坐在一条小凳上说话。姨婆有两年不见我了,抱了我亲了又亲。爹又问我们饿了不曾,其实我们到路上吃甜酒、米豆腐已吃胀了。上灯时,方见大姐二姐大姑满姑②各人手上提了一捆地萝卜进来。
我夜里便同大姐等到姨婆房里睡。
乡里有趣多了!既不很热,夜里蚊子也很少。大姐到久一点,似乎各样事情都熟习,第二天一早便引我去羊栏边看睡着比猫还小的白羊,牛栏里正歪起颈项在吃奶的牛儿。
我们又到竹园中去看竹子。那时觉得竹子实在是一种很奇怪的东西。本来城里的竹子,通常大到屠桌边卖肉做钱筒的已算出奇了!但后园里那些南竹,大姐教我去试抱一下时,两手竟不能相掺。满姑又为偷偷的到园坎上摘了十多个桃子。接着我们便跑到大门外溪沟边上拾得一衣兜花蚌壳。
事事都感到新奇:譬如五叔喂的那十多只白鸭子,它们会一翅从塘坎上飞过溪沟。夜里四叔他们到溪里去照鱼时,却不用什么网,单拿个火把,拿把镰刀。姨婆喂有七八只野鸡,能飞上屋,也能上树,却不飞去;并且,只要你拿一捧苞谷米在手,口中略略一逗,它们便争先恐后的到你身边来了。什么事情都有味。我们白天便跑到附近村子里去玩,晚上总是同坐在院中听姨婆学打野猪打獾子的故事。姨婆真好,我们上床时,她还每每为从大油坛里取出炒米、栗子同脆酥酥的豆子给我们吃!
后园坎上那桃子已透熟了,满姑一天总为我们去偷几次。
爹又不大出来,四叔五叔又从不说话,间或碰到姨婆见了时,也不过笑笑的说:“小娥,你又忘记嚷肚子痛了!真不听讲——芸儿,莫听你满姑的话,吃多了要坏肚子,晚上又吃不得鸡膊腿了!”
乡里去有场集的地方似乎并不很近,而小小村中除每五天逢一六赶场外通常都无肉卖。
因此,我们几乎天天吃鸡,惟我一人年小,鸡的大腿便时时归我。
(有删改)
(注)①四满:湖南乡人称叔叔为满满。②满姑:湖南乡人称最小的姑母。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部分写“我”在城里的生活,既体现了“妈”对孩子们的担心、疼爱,也交代了“我”和大哥去乡下生活的原因。
B.从满姑偷桃、四叔照鱼等可以看出乡下生活的有趣自由,从姨婆亲“我”、鸡大腿归“我”等可以看出乡下人的和蔼友善。
C.小说中大量运用方言,如“为甚”“摸黑”“四满”等,富有浓郁的地方色彩;以儿童的视角来叙事,增加了故事的趣味性。
D.小说描绘了乡下田园牧歌式的场景,和“我”在城里的生活形成对比,表现了“我”对乡下生活的喜爱和对城里生活的厌烦。
2.小说两处画横线语句中都提到了四叔的“辫子”,有什么作用?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3.小说写了十多个人物,但并无所谓的主要人物,有的人物甚至一笔带过。请结合作品探究这样写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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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与周瑜相遇
迟子建
一个司空见惯、平淡无奇的夜晚,我枕着一片芦苇见到了周瑜。那个纵马驰骋、英气逼人的三国时的周瑜。
因为月亮很好,又是在旷野上,空气的透明度很高,所以即使是夜晚,我还是一眼认出了他。当时我穿着一件白色的睡袍,乌发披垂,赤着并不秀气的双足,正漫无目的地行走在河岸上。凉而湿的水气朝我袭来,我不知怎的闻到了一股烧艾草的气息,接着是鼓角相闻,我便离开河岸,寻着艾草的味儿和凛凛的鼓角声而去,结果我见到了一片荒凉的旷野,那里的帐篷像蘑菇一样四处皆是,帐篷前篝火点点,军马安闲地垂头吃着夜草,隐隐的鼾声在大地上沉浮。就在这种时刻,我见到了独自立在旷野上的周瑜。
我没有小乔的美貌,周瑜能注意到我,完全是因为在这旷野上,只有两个人睁着眼睛,而其他人都在沉睡。那用眼睛在月光下互相打量的两个人,一个是我,一个就是周瑜了。
因为见到我最想见到的一个男性,所以那一瞬间我说不出话来,我见到亲密的人往往都是那个表情。
周瑜身披铠甲,剑眉如飞,双目炯炯,一股逼人的英气令我颤抖不已。
“战事还未起来,你为何而发抖?”周瑜说。
我想告诉他,他的英气令我发抖,只有人的不可抗拒的魅力才令我发抖,可我说不出话来。
我不知道又有什么战事要发生。这么大规模的安营扎寨,这么使周瑜彻夜难眠的战事,一定非同一般。短兵相接,战前被擦得雪亮的军刀都会沾有血迹。只有刀染了血迹,战争才算结束。多少人的血淤积在刀上,又有多少把这样的刀被遗弃在黄土里,生起厚厚的锈来。
周瑜并没有在意我的发抖,而是将一把艾草丢进篝火里,我便明白了艾草味的由来。可是先前所闻的鼓角声呢?
周瑜转身走向帐篷时我见到了支在地上的一面鼓,号角则挂在帐篷上。他拿起鼓槌,抑扬顿挫地敲了起来,然后又吹起了号角。他陶醉着,为这战争之音而沉迷,他身上的铠甲闪闪发光。
我说:“这鼓角声令我心烦。”
周瑜笑了起来,他的笑像雪山前的回音。他放下鼓槌和号角,朝我走来。他说:“什么声音不令你心烦?”
我说:“流水声、鸟声、孩子的吵闹声、女人的洗衣声、男人的饮酒声。”
周瑜又一次笑了起来。我见月光照亮了他的牙齿。
我说:“我还不喜欢你身披的铠甲,你穿布衣会更英俊。”
周瑜说:“我不披铠甲,怎有英雄气概?”
我说:“你不披铠甲,才是真正的英雄。”
我们不再对话了。月亮缓缓西行,篝火微明,艾草味由浓而淡,晚风将帐篷前的军旗刮得飘扬起来。 我坐在旷野上,周瑜也盘腿而坐。
我们相对着。
他说:“你来自何方?为何在我出征前出现?”
我说:“我是一个村妇,我收割完芦苇后到河岸散步,闻到艾草和鼓角的气息,才来到这里,没想到与你相遇。”
“你不希望与我相遇?”
“与你相遇,是我最大的心愿。”我说。
“难道你不愿意与诸葛孔明相遇?”
“不。”我说,“诸葛孔明是神,我不与神交往,我只与人交往。”
“你说诸葛孔明是神,分明是嘲笑我英雄气短。”周瑜激动了。
“英雄气短有何不好?”我说,“我喜欢气短的英雄,我不喜欢永远不倒的神。英雄就该倒下。”
周瑜不再发笑了,他又将一把艾草丢进篝火里。我见月亮微微泛白,奶乳般的光泽使旷野显得格外柔和安详。
我说:“我该回去了,天快明了,该回去奶孩子了,猪和鸡也需要食了。”
周瑜动也不动,他看着我。
我站了起来,重复了一遍刚才说过的话,然后慢慢转身,恋恋不舍地离开周瑜。走前我打着哆嗦,我在离开亲密的人时会有这种举动。
我走了很久,不敢回头,我怕再看见月光下周瑜的影子。快走到河岸的时候,却忍不住还是回了一下头,我突然发现周瑜不再身披铠甲,他穿着一件白粗布的长袍,他将一把寒光闪烁的刀插在旷野上,刀刃上跳跃着银白的月光。战马仍然安闲地吃着夜草,不再有鼓角声,只有淡淡的艾草味飘来。一个存活了无数世纪的最令我倾心的人的影子就这样烙印在我的记忆深处。
我伸出一双女人的手,想抓住他的手,无奈那距离太遥远了,我抓到的只是旷野上拂动的风。
一个司空见惯、平淡无奇的夜晚,我枕着一片芦苇见到了周瑜。那片芦苇已被我的泪水打湿。 ( 选自《中国当代小小说精品库》)
1.文章第二段中的景物描写有什么特点?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回答。(6分)
________
2.结合全文说一说为什么周瑜是“我最想见到的一个男性”。(4分)
3.小说多次写到“烧艾草”,请对这一细节进行简要赏析。(5分)
________
4.文章最后一段在全文中有何作用?请从内容和写法两个方面简要分析。(6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晚年沈从文:越来越容易落泪
到了晚年,沈从文越来越容易落泪。孙女在学校被顽童欺负,他哭了;老友穆旦逝世,他泣不成声;回乡听傩堂戏,他泪湿衣襟。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忆往事,老人说:“在‘文革’时期,我最大的功劳是扫厕所,特别是女厕所,我打扫得可干净了。”
一位女孩听之动容,上前拥住老人的肩膀:“沈老,您真是受苦受委屈了!”没想到,沈从文抱着女孩的胳膊,号啕大哭,不停地哭,满脸鼻涕眼泪,老伴张兆和像哄小孩一样,又是摩挲又是安慰,才让他安静下来。
究竟是多大的苦难,让沈从文忆及以往,常常不能自已?
从湘西大山里出来的他,不是没有见识过苦难。年轻的时候,曾经当过兵,见过人世间的各种残酷,杀人如麻,血流成河……他说:“因这印象而发展,影响到我一生用笔,对人生的悲悯,对强者欺负弱者的悲悯,因之笔下充满了对人的爱和对自然的爱。”
这苦难,到了新中国成立之后,竟然降临到自己身上。年轻的沈从文,因为自己“乡下人”的耿直,得罪了不少人,也因此埋下了之后的祸根。
北平解放前夕,北大教授云集一堂,讨论文学与政治的关系。沈从文将政治比喻为“红绿灯”,文学是否需要“红绿灯”指挥呢?他与冯至有一场争论:
冯:红绿灯是好东西,不顾红绿灯是不对的。
沈:如有人要操纵红绿灯,又如何?
冯:既然要在路上走,就得看红绿灯。
沈:也许有人以为不要红绿灯,走得更好呢?
他始终相信,文学要保留一点对政治批评和修正的权利,而不是单方面的守规矩。这种坚守,让他付出了难以承受的代价。北平解放以后,当各种政治浪潮铺天盖地而来,朋友们纷纷识时务为俊杰,听从“红绿灯”指挥的时候,沈从文还在那里倔头倔脑地守着自己。
郭沫若一篇《斥反动文艺》的战斗檄文宣判了他政治上的死刑。沈从文被踢出了北大,赫赫有名的大作家、大教授被发配到历史博物馆当讲解员。
祸从天降,猝不及防。当朋友们都及时跟上时代的步伐,意气风发、红光满面的时候,沈从文却被时代抛弃了——对他而言,不是“时间开始了”(胡风之语),而是“时间终结了”。沈从文悲哀地写道:“这个新社会人都绝顶聪明,又还十分懂幽默感。我却总是像个半白痴,满脑子童心幻念,直到弄个焦头烂额。”
一个不是“思”而是“信”的时代的降临,让习惯独立思考的沈从文感到无所适从。
第一次文代会,南北作家会聚北京,沈从文连代表都不是,他想与时代和解,但时代容不下他,他也不理解这个时代,感到前所未有的孤立,他的命运得由他一个人来承担,而并不是他原来预感的一代人来共同承担共同的命运。
他没有同代人的陪伴。这种“完全在孤立中”的强烈感受对他打击太大了,他几次有自毁的冲动,都被从死亡线上救了回来。
一个作家,失去了写作能力,就像美食家失去了味觉一般,令人崩溃。倘若这是一代人的悲剧,尚能同病相怜,命运偏偏让沈从文一个人来承受一代知识分子的苦难。在众人狂欢之夜,独饮孤独的苦酒,这是何等悲凉!
在苦难之中,对心灵最大的摧残,不是来自黑暗,而是黑暗的同道、自己曾经的朋友。敌人毁灭不了你,陌生人也伤害不了你,唯有来自朋友的切割、误解与反目,才会真正戳到你的痛处。
沈从文与丁玲,再加上胡也频,曾经是一段民国文坛“三人行”的佳话,经历过共同的恐怖岁月,互拥取暖。之后,丁玲变了,变得那样冷冰冰,与他形同陌路,而且还公开与他划清界限,痛斥他是“贪生怕死的胆小鬼,斤斤计较于个人得失的市侩”。
还有来自学生的变脸。范某曾经当过沈从文的助手,为《中国古代服饰研究》绘制插图。为了他的调动工作,沈老尽其所力,四处奔走。范某为此感激不尽,不时写信来问寒问暖。
有一次,天不亮,范某就来敲老师的门:“昨晚梦见沈先生生病,我不放心,连夜赶来。”“文革”开始了,范某反戈一击,写大字报揭发老师,而且对老人说:“你过了时,早就没有发言权了,这事我负责!”沈从文气得冒着鹅毛大雪赶到友人家里,进门便说:“一辈子没讲过别人的坏话,我今天不讲,会憋死的!”
他心中的女神、太太张兆和,喜欢他的文字,却不理解他的内心,在最需要她陪伴的时候,她常常远离他而去,留下他一颗敏感而孤独的心,在黑夜中痛苦地自噬。直到沈从文逝世,张兆和整理两人的书信,才似乎明白了丈夫的内心。
沈从文逝世之后,他的全集终于出版了。一千多万字的篇幅里面,有四百多万字是生前未发表的物质文化史研究和不计其数的书信。
那是另一个我们所不熟悉的沈从文。这位与诺贝尔奖擦肩而过的无冕之王,在他的后半生,以其心灵的苦难和不屈的挣扎,丈量出那代知识分子的痛与爱。
(选自许纪霖《沈从文晚年的眼泪》,有删改)
1.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 文章三、四段写沈从文回忆往事不能自已,年少的经历给后来的生活带来了不可磨灭的影响,致使晚年的沈从文越来越容易落泪。
B. 沈从文关于“红绿灯”的争论,实则为文学是否听从政治的指挥的争论,沈从文认为,文学应该独立于政治而存在。
C. “一个不是‘思’而是‘信’的时代的降临”一句中,“思”指独立思考,“信”指的是信守政治的指挥,写作必须受到限制。
D. 张兆和是沈从文心中的女神,但沈从文生前却没能够得到张兆和的理解,直到沈从文死后,张兆和才在整理沈从文的信件中理解了沈从文。
2.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 沈从文说“在‘文革’时期,我最大的功劳是扫厕所”,这看似幽默的话语实则表露出这段经历是沈老内心最不愿接受的屈辱过往。
B. 沈从文没能够成为第一次文代会的代表,根本原因是郭沫若发表文章否定了沈从文的文学立场,把他赶出了文学界。
C. 沈从文、丁玲、胡也频都是经历苦难的文坛友人,可以共患难,却因沈从文胆小,最终划清界限,形同陌路,沈从文失去了亲密的朋友。
D. 文章写沈从文在政治生活、文学生活、日常生活中的表现都有些“不顺意”,而这些“不顺意”层层叠加,让沈从文无所适从,无法应对。
E. 沈从文一生著作等身,我们熟悉的只是他的一部分文学作品,而他的全集大部分主要是学术著作和书信,所有著作全集多达一千多万字。
3.文章说“丈量出那代知识分子的痛与爱”,试探究“痛与爱”指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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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心中的月亮
伍恒山
又是一个黄昏,我有很长时间不见月亮了,很想念。但我知道今天是不相宜的,因为阴历的六月廿二日,再怎样观看,也终究不圆满,而满月时的清莹如水,也许只是在某个孤独的晚上,睡梦中才能梦见的了。但我还是想试试,看看月缺的晚上另一种风味。
推开门,走出去。一色的灰蓝,几个街坊邻居坐在马路边上聊闲天,不时地摇动蒲扇,照例地与他们打着招呼,缓缓地踱步,一直走到离人声很远的地方。这是一片草地,有几棵七八丈高的大树稀稀落落地摆在草地的四周,树影摇曳着,将些光亮漏泄在地,这是附近高楼映射的灯光,虽然没有自然星光那么的美丽和可贵,但也花花绿绿迷迷离离的,叫人看了颇感神气清爽,那些碧绿绿的叶子在灯光照射之下,显出墨黑的影子,也铺在墙上,铺在地上,受风激动发出沙沙的响声,树影也因此移形换步般晃动起来,越发衬托着这片草地是如此的安静和空寂。从草地向上望去,天边有一大团一大团的乌云压在西北角上,东边的云烟要轻淡一些,但也有浓重的云影跟在后面,一随风吹荡,就会马上取代轻云的位置,而当顶的天空是一层灰色,暂时不会有清朗的征兆。我拣了一片干净的草地坐了下来,凝神望着月亮应当升起的天际,可是一丝信号都没有。我呆呆地坐着,也不动,因为我的心已经在天边,和月亮在一起了。
“你也是来看月的吧?”一位曾经见过几面并不太熟的小伙子见到我,向我招呼起来,“这样的天气是看不到月亮的,何况又不是十五六的晚上!”我说:“我只是来看看,能不能看到月亮是不要紧的。”我招呼他坐在我的身旁,他也就拣一块干净的地方坐下了。
“你到这来是来锻炼身体的罢?”我问他,平时这位小伙子晚上一有空就来跑步,跑完步就练拳脚,摆开一个架式,生龙活虎般舞动起来,也像模像样的,有时发出的拳声还能带动身边的草木,在幽静的天幕下倒也显出不少活泼轻快的色彩来。我就是在这块草地上与他结识的,那回我也是来看月亮,也是没有看到,却看到这个小伙子在练武术,由于我曾经也于此情有独钟,于是三言两语就搭上了话茬。以后一来二去,也就算是朋友了。今晚又见到他,我也感觉很高兴。
“不,我现在不再跑步了,也不再练拳脚了。”
“为什么呢?年纪轻轻的,不把身体练好,以后走上了社会,就没有时间和机会了。”
“我最近发觉,锻炼似乎对于身体没有太多好处。特别是拳脚功夫,使用得太猛,身体骨节都能发出响声,使内脏受到震动,波及心气也变得浮动起来,有时甚至会使人发狂,身心非常难受。后来,我就有意渐渐地减轻锻炼的动作幅度,缩短时间,收到了一定功效,最后到不再锻炼,反而心气平和,精神饱满,人也不如以前那样有虎虎发狂的感觉。所以几个月下来,我也就养成了习惯,觉得不刻意也有它意想不到的好处。”
“嗬,你这说的倒真是奇闻。不过,想想也有道理。一个人心气平和自然是必要的,如要心气平和,也得保持生理的平和,生理的平和无非是按自然的法则做事,按自然的作息时间生活,按自然的意志思考,该睡就睡,该动就动,该想就想,没有刻意的行为,没有修饰的习惯,不强求,不忮望,因此得亦不甚喜,失亦不甚忧,也就会不求安稳而自然安稳了。你这是实践悟出来的道,值得珍惜。”
“我琢磨自然的人生是最好的,因此我见到月亮自然欢喜,见不到月亮也不致失望。刚才我老远就看到你来了,肯定是来看月亮的,所以也就跟了过来。”
我没有想到从这位二十刚出头的小伙子身上得到了这样显然的道理,心里非常高兴,我拍拍他的肩膀,说:“你使我得到了很大的教益。我今天晚上有些闷,想看看月亮散散心,其实只要心中有一个清莹的境界,月亮挂不挂在天空又有什么要紧呢!就是四周昏寂如死,心中又有何怖何惧?我早年读老庄的书,不想今天确实见到了真正不谋而合实践着的人,是多么的幸运啊!”
小伙子见到我这副呆傻的模样,也许感觉有些好笑,“嘿,没那么神!我这是很随意的说说而已,提不到那么高的境界的。”
我也笑笑,没有出声。我知道这是不需要回答的。树影洒地,凉风飒飒,虽然是夏夜,却不见热,甚至还有一些清润的凉意呢。我于是跟他道了晚安,然后缓步朝来路走了回去。月亮虽然没有见着,但我见到一个清朗的天空是如此的自然而实在。
1.请简要分析第2段中画波浪线部分景物描写的作用。(6分)
2.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4分)
(1)有几棵七八丈高的大树稀稀落落地摆在草地的四周。
(2)其实只要心中有一个清莹的境界,月亮挂不挂在天空又有什么要紧呢!
3.请简要分析“月亮”这一意象在文中的作用。(6分)
4.本文的线索是什么?请简要分析。(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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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留住这个村庄
刘亮程
我没想这样早地回到黄沙梁。应该再晚一些,再晚一些,黄沙梁理着太多的往事,我不想过早地触动它。一旦我槟近那些房子和地,一旦我的脚珠上那条上路,我一生的回想将从此开始。我会趋来越深地陷入以往的年月里,再没有机会扭头看一眼我未来的日子。
我给自己留住这个村庄,今生今世,我都不会轻易地走进它,打扰它。
我曾在一个秋天的傍晚,站在黄沙梁求边的荒野上,让吹过它的秋风一遍遍吹到我的身体,我在荒野上找我熟悉的一棵老输树,连根都没有了。根抱走后留下的树坑也让风刮平了。我只好站在它站立过的那地方,像一截枯木一样,迎风张望着那个已经光秃秃的村子。
我太熟悉这里的风了,多少年前它这样吹来时,我还是个孩子。多少年后我依旧像一个孩子,怀着初次的,莫名的惊奇、恫怅和欢喜,任由它一遍遍地吹拂。它吹那些秃墙一样吹我长大硬朗的身体。刮乱草垛一样刮我的头发,抖动树叶般抖我浑身的衣服。我感到它要穿透我了。我敞开心,松开每一节骨缝,让穿过村庄的一场风,同样呼啸着穿过我。
还有一次,我几乎走到这个村庄跟前了。我搭乘认识不久的一个朋友的汽车,到黄沙梁下的下闸板口村随他看亲威。我没告诉这个朋友我是黄沙梁人。一开始他便误认为我在沙湾县城长大.我已不太像一个农民。当丰穿过那些荒野和四地,淅渐地接近黄沙梁时,早年的生活情景像泉水一般涌上心头。有几次,我险些就要忍不住说出来了,又觉得不应该把这么大的隐秘告诉一个才认识不久的人。
故乡是一个人的羞涩处,也是一个人最大的隐秘.我把故乡隐藏在身后,单枪匹马去闯荡生活.我在世界的任何一个地方走动、居住和生活,那不是我的,我不会留下脚印。
我是在黄沙梁长大的树木,不管我的权仲到哪里,枝条蔓过篱笆和墙,在别处开了花,结了果,我的根还在黄沙梁.他们就整不死我,也无法改变我。他们可以修理我的条,砍折我的桠权,但无法整治我的根。他们的刀斧仲不到黄沙梁。
汽车在不停的颠簸中驶过冒着热气的早春田野,到达下闸板口村已是半下午,我没跟那个朋友进他老舅家。我在马路上下了车,已经没人认得我。我从村中间穿过时,碰上好几个熟人,他们看一眼我,仍低头走路或千活。审出一条白狗,险些咬住我的腿。我一蹲身,它后退了几步.再扑咬时被一个老人叫住.
“好着呢嘛,老人家,”我说。
我认识这个老人。我那时经常从他家门口过,这是一大户人家,院子很大,里面时常有许多人。每次路过院门我都朝里望一眼,有时他们也朝外看一眼。
老人家没有理我的问侯。他望了一眼我,低头摸着白狗的脖子。
“黄沙梁还有哪些人?”我又问。
“不知道。”他没抬头,像对着狗耳朵在说。
“王占还在不在?”
“在呢,”他仍没抬头,“去年冬天见他穿个皮袄从门口过去。不过也老掉了。”
我又问了黄沙梁的一些事情,他都不知道。
“那个村子经常没人,”他说,“尤其农忙时一述几个月听不到一点人声,也不知道在忙哈。村子附近的地全撂荒了。”
我走出村子,站在村后的沙梁上,久久地看着近在眼底的黄沙梁村。它像一堆破旧东西扔在荒野里.正是黄昏四野里零星的人和牲高,緩緩地朝村庄移动。到收工回家的时候了。烟尘稀淡地散在村庄上空。人说话的声音、物叫声、开门的声音、铁锹锄头碰击的声音……听上去远远的,像远在多少年前。
我莫名地流着泪。什么时候,这个村庄的喧闹中,能再加进我的一两句声音,加在那声牛哞的后面,加在那个敲门声前面,加在那个母亲叫唤孩子的声音中间……我突然那么渴望听见自己的声音,哪怕极微小的一声。我知道它早已经不在那里。
(根据《遥远的村庄》改编)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文章开头“我没想这样早地回到黄沙梁。应该再晚一些,再晚一些”采用反复的修辞,写出了作者想回家乡,又担心回乡后走不出来的矛盾心情。
B. 当我回到黄沙梁,吹着来自荒野的风,我对村庄的熟悉感一下就涌上心头,那里收藏着我的童年记忆,但令人失落的是伴我成长的村庄变得荒芜而陌生。
C. 作者出生在黄沙梁的小山村,在走出大山后,进入城市打拼,因为对自己出身农村感到自卑,所以“故乡是一个人的羞涩处,也是一个人最大的隐秘”。
D. 我重访故乡的村庄,通过语言描写,刻画了一个孤独老迈的留守农民形象,表现了城镇化进程中,乡村被边缘化,变得逐渐荒芜、冷清的现状。
2.如何理解标题“留住这个村庄”的含意?
3.请结合全文分析文章尾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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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看大海
丁 燕
①在见到大海之前,我见过大海的尸体——当海水蒸发完液体后,留下的固体黄沙。当我第一次将脚伸向塔克拉玛干沙漠南缘的腹地时,整个人被烫得跳起来。那条新修的沙漠马路,从库尔勒至轮台,将这片浩瀚的黄蛋糕从中间切开,我们乘车,一直深入到沙漠的肚腩。这条崭新的黝黑之路与四周极不相称,它威严而笔直,平坦而僵硬,而四周,是游动的,不驯服的黄沙,它们堆砌起一个又一个沙包,在这个空间里,除了天和沙,没有一辆车,更不可能有一个行人……我们的车是这路中唯一的车,当我们下了车后,我们是天地间,唯一的人,我试图在沙粒上走一走,于是沙漠将烧烫的锅底端给了我。
②我尖叫起来,声音尖锐、急促,可在沙漠里,只需一秒钟,便被风声吞噬殆尽,什么都听不见,沙漠里只有一种声音,风沙的撕扯声:刺啦……刺啦……刺啦……无止境的刺啦……听久了这种声音,对它会生出依赖感,如果没有刺啦相伴,这个浩大空间里的死寂,将更骇人,刺啦……刺啦……显示着一种呼吸,一种运动,一种改变,我将手掌抚在那些沙粒上,沙漠深处的沙粒,和边缘的不同,边缘处会混合泥土、秸秆、牛羊的粪便、撕烂的塑料袋;而在深处,一粒沙就是一粒沙,没有混合物,干干净净的,它们从我的指尖滑下,像黄色的米粒。整个塔克拉玛干,如金色麦田,已收获了无数麦穗,堆放在那里,但它是尸体……是大海的尸体,是大海上辈子的祖先。
③当海上丝绸之路还未开通之前,贯穿亚洲和欧洲的文明之路,是借沙漠打通的。陆路丝绸之路自长安出发到罗马,最惊险的地带,莫过于穿越沙漠,当唐僧骑着老马,走到新疆东部我的家乡哈密时,已焦渴难忍,放弃打马,任由它自己择路而走,老马凭借脑际地图,寻到一口泉,为唐僧解了困,他也因此在哈密停留讲法。他讲法的地方被当地人称为“台藏”,现为白杨河。我祖母从甘肃甘谷逃荒至新疆,就住在这个地方。我到达那里时,土堡里只剩下高大的残垣断壁,有些洞窟被牧羊人用烟熏过,珍贵的壁画,已被盗走。我父亲曾在深夜时走过白杨河的沟底,听到呼呼大风如厉鬼呻吟,吓得头发根倒立。那里河水已断流,但到了春天融雪时节,他说,河水能将一只小羊冲走。整个亚洲人和欧洲人的生活,以及,整个我的童年和少年时期的生活,都和沙漠的气息紧密相连;在我心里,我早已自诩为:沙漠的女儿。
④但我并不了解大海。从深圳出发到惠州,路过大亚湾时,他们说:快看,大海……那里有一条弯曲的灰白线条。那就是海岸线?液体并不像我想的那么蓝,而是灰白色,呈烟雾状;但我从电视画面中获得的大海,是一块水晶面包,翻腾着葡萄酒般的汁液。而现在,在那片小小的烟雾上,点缀着几艘帆船,旁边是个大工厂,硕大的烟囱里冒着浓烟,那烟刚冒出来时是浓重的褐色,到了半空,慢慢散开,颜色便轻多了,再上升,整个天空都弥漫着从那烟囱释放出来的颗粒。工厂旁是农田,田里有绿色,农人正在种植庄稼,朋友告诉我:这里的一切,很快将不复存在,海,就要被填掉,一个精细化工基地,将在这里诞生。当我再次注目着那海岸线时,感觉绿色植物中的农人身量,那么细小,他们的移动那么缓慢,那周围的大工厂,以及正在冒烟的大烟囱,离他们的身躯那么近,而这片农田,看起来,像一块围裙上的补丁。
⑤我们决定去大梅沙看海,在接近大海的地方,迷了路,车钻进黄贝岭村,里面楼挨楼,人挤人,左弯右拐后,最终驶上黄贝路。我记住这条路,是因为它那么窄,两边的榕树树冠勾连在一起,树下道路两边密密麻麻停着车,将原本就逼仄的街道挤得只剩下一条小通道,两辆车勉强能相向而行。路过深圳动漫城时,一个蓝衣男子出现在视野中,右肩扛着个长木棍,插花般簇拥着糖葫芦,火红发亮的山楂果,耸立在他的肩头,他像是走在山区的小路上,像那些传说中的卖货郎。
(节选自《散文》2012年第7期,有删改)
1.赏析文中画线的语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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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说明第③段在全文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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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谈谈文章以“看大海”为题的精妙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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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评论者认为以“卖货郎”结尾意蕴深长,说说你对该评论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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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參完成后面的题(20分)
看大海
丁燕
⑴在见到大海之前,我见过大海的尸体――当海水蒸发完液体后,留下的固体黄沙。当我第一次将脚伸向塔克拉玛干沙漠南缘的腹地时,整个人被烫得跳起来。那条新修的沙漠公路,从库尔勒至轮台,将这片浩瀚黄蛋糕从中间切开|我们乘车,一直深入到沙漠的肚腩。这条崭新的黝黑之路与四周极本相称,它威严而笔直,平坦而僵硬,而四周,是游动的,木驯服的黄沙,它们堆彻起一个又一个沙包。在这个空间里,除了天和沙,没有一辆车,更不可能有一个行人…… 我们的车是这路上唯一的车,当我们下了车后,我们是天地间,唯一的人。我试图在沙粒上走—走。于是沙漠将烧烫的锅底端给了我。
⑵我尖叫起来,声音尖锐、急促,可在沙漠里,只需一秒钟,便被风声吞噬殆尽,什么都听不见。沙漠里只有一种声音,风的撕扯声:刺啦……刺啦……刺啦……无止尽的刺啦……听久了这种声音,对它会生出依赖感,如果没有刺啦相伴,这个浩大空间里的死寂,将更骇又。刺啦……刺啦……显示着一种呼吸,一种运动,一种改变。我将手掌抚在那些沙粒上。沙漠深处的沙粒,和边缘的不同,边缘处会混合泥土、秸秆、牛羊的粪便、撕烂的塑料袋;而在深处,一粒沙就是一粒沙,没有混合物,干干净净,它们从我的指尖滑下,像黄色的米粒。整个塔克拉玛干,如金色麦田,已收获了无数麦穗,堆放在那里。但它是尸体……是大海的尸体,是大海上辈子的祖先。
⑶当海上丝绸之路还未开通之前,贯穿亚洲和欧洲的文明之路,是借沙漠打通的。陆路丝绸之路自长安出发至罗马,最惊险的地带,莫过于穿越沙漠。当唐僧骑着老马,走到新疆东部我的家乡哈密时,已焦渴难忍,放弃打马,任由爸自己i路而走。老马尊借脑际地图,寻到一口泉,为唐僧解了困,他也因此在哈齊停留讲法。他讲法的地方被当,地人称为“台藏”,现为白杨河。我祖母从甘肃甘谷逃荒至新疆,就住在这个地方。我到达那里时,土堡里只剩下高大的残垣断壁, 有些洞窟被牧羊人用烟熏过,珍常的壁画,已被盗走。我父亲曾在深夜时走过白杨河的沟底,听到呼呼大成如厉鬼呻吟,吓得头发倒立,那时河水已断流,但到了春天融雪时节,他说,河水能将一只小羊冲走。整个亚洲人和欧洲人的生活,以及,整个我的童年知少年时期的生活,都和沙漠的气息紧密相连;在我心里,我早已自诩为:多漠的女儿。
⑷但我并不了解大海。从深圳出发到惠州,路过大亚湾时,他们说:快看,大海……那里有一条弯曲的灰白线条,那就是海岸线?液体并不像我想的那么蓝,而是灰白色,呈烟雾状;但我从电视画面中获得的大海,是一块水晶面包,翻腾着葡萄酒般的汁液。而现在,在那片小小的 烟雾上,点缀着几艘帆船,旁边是个大工厂,硕大的烟囱里冒着浓烟,那烟刚冒出来时是浓重的 褐色,到了半空,曼慢散开,颜色便轻多了,再上升,整个夫空都弥溲着从那烟囱里释放出来的 颗粒。工厂旁是枣田,田里有録色,农人正在种植庄痛,朋友告诉我:这里的一切,很快将不复存在,海,就要被填掉,一个精细化工基地,将在这里诞生。当我再次连目那海岸线时,感觉绿色植物中的农人身量,那么细小,他们的移动那隹锾褒,那周围的大等厂,以及正在冒烟的大烟囱,离他们的身躯那么近,而这片农田,看起来,像一块围裙上的补丁。
(5)我们决定去大梅沙看海,在接近大海的地方,迷了路,车钻进黄贝岭村,里面楼挨楼,人挤人,左弯右拐后,最终驶上黄贝路。我记住这条路,是因为它那冬窄,两边的榕树树冠勾连 在一起,树下道路两边密密麻麻停着车,将原本就逼仄的街道挤得只剩下一条小通道,两辆车勉 强能相向而行。路过深圳动漫城时,一个蓝衣男子出现在视野中,右肩扛着个长木棍,插花殺簇 拥着糖葫芦,火红发亮的山楂果,耸立在他的肩头,他像是走在山区的小路上,像那些传说中的卖货郎。
(节选自《散文》2012年第7期,有删改)
1.赏析文中画线语句。(4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说明第(3)段在全文中的作用。(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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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简析作者看大亚湾“大海”的情感变化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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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谈谈文章以“看天海”为题的精妙之处。(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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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评论者认为以“卖货郎”结尾意蕴深长,说说你对该评论的理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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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在沈从文先生墓前
龙良骅
①凤凰城的喧嚣留在了身后,沿着沱江边窄窄的石板路,按着路标的指引,我和妻子虔诚地前往听涛山寻找心中的圣地。拜谒沈从文墓,这是萦绕在心中多年的愿望,现在终于有机会走近这位中国现代乡土文学大师灵魂栖息的地方了。
②听涛山既不高,也不陡,平平缓缓,多像沈从文先生平和的性格。八十六级之字形的石级,湿漉漉的,象征先生走过的八十六个岁月。路旁有一株红梅,正在寒风中悄然绽放,透露着春天的讯息。而更多的树木,叶片凋谢,不免在料峭春寒中有一丝瑟缩。但几丛翠竹挺拔着,几丛杂树斜生着,绿绿的枝叶,显示着盎然生机。游人稀少,在我们的前面,只有一对年轻的情侣,手牵着手,静静地走着。我们也尽量放轻脚步,怕打扰沈从文先生的安息。
③ 墓在山腰。这应该是世界上最奇特的坟茔了吧?坟是一座山,山是一座坟,沈从文先生的骨灰直接撒入山上的泥土中,这位自然之子最后彻底回归自然,与大自然完全融合在了一起。就如石级边的一块石碑上写的:一个士兵要不战死沙场便是回到故乡。这是沈从文的表侄,大画家黄永玉送给他的。从凤凰出发,沿着沅水流域,然后北京、上海、昆明,复又回到北京,这是他的人生轨迹,现在他回家了。听涛山是幸运的,它容纳了蜚声海内外的一位士兵,一位作家,一位学者,一位“乡下人”。
④墓碑也是奇特的,一块粗糙的五彩石,正面写着几行小字:照我思索,能理解我;照我思索,可认识人。这应该是先生自拟的墓志铭吧?墓碑顶上,放置着一个小小的花环,花瓣上凝着水珠,有一点儿落寞。而墓碑下,插着三炷香,香早燃尽,剩着几截竹签和一点点灰烬。传统的和新潮的祭奠方式就这么巧妙地汇聚在一起了。碑的后面,刻着沈从文小姨子张充和题的一句话:不折不从,亦慈亦让,星斗其文,赤子其人。算是对其姐夫最深刻的理解,最恰当的评价。走在我们前面的那位女孩儿,低头读着碑上的文字,她忽然一回头,乌黑的眸子一闪一闪,我的思维触电似地拼接起一些记忆的碎片:渡船上的翠翠,守着碾房的三三,做着“女学生梦”的萧萧,橘子园里的夭夭……
⑤水,是理解沈从文的最佳途径。他自己就曾经说过:“我感情流动而不凝固,一派清波给予我的印象实在不少。我幼小时较美丽的生活,大部分都同水不能分离。我的学校可以说是在水边的。我认识美,学会思索,水对我有极大的关系。”沈从文是顽皮的逃学大王,枯燥的私塾和新式的学校都吸引不了他,他总是逃学去看河中的行船,船上的水手;看河岸的树木,林中的小鸟;看河边的小城,城中的针铺、伞铺、皮靴店、染坊、豆腐坊、冥器铺。哪怕是因逃学而被罚在孔夫子牌位前跪着,他脑中呈现出的,仍是河中的鳜鱼被钓起、风筝飞满天、黄鹂在山中歌呼、树上果实累累的情形。他就这样读着一本小书,同时读着一本大书。十四岁多一点,他就到地方的部队里当兵,那是当地大多数青年人的首选出路。辗转在沅水流域,又从水里认识了船家、水手、兵士、妓女、商人。直至二十岁,才脱下军装上岸,背着一卷小小的行李,孤身一人出现在北京车站的站台上,来读那本永远也读不尽的大书。中国现代文学从此多了难得的水的灵气。水的滋润,让沈从文的作品永远水气盈盈,他笔下的人物永远都那么健康丰满,处处闪耀着人性的美丽光辉。
⑥听涛山没有涛声,就像寂寞一生的沈从文缄默着。
⑦想当年那些红极一时的作家都湮没在历史的风烟中,孤独的沈从文却成为了常青树,这莫非也是自然的法则?沈从文曾说,他和他的读者都将老去。其实,沈从文的读者确实在一批批老去,但他的作品则永葆生命力,新的读者也在不断涌现。我相信,刚才和我们同来的那对年轻的情侣也一定是沈从文的崇拜者。因为,他的作品有丰沛的水,源头是鲜活的。
(选自《散文百家》)
1.文中第5段中加点的句子“他就这样读着一本小书,同时读着一本大书”中“小书”和“大书”的含义是什么?
2.文中多次提到那对年轻的情侣,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3.赏析文中画横线部分。
4.综观全文,请简要概括沈从文先生的形象特点。
5.沈从文曾说“他和他的读者都将老去”,你是否同意这一观点?请结合本文内容及你所了解的沈从文及其作品情况说说你的理由。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谈写字
沈从文
社会组织复杂时,所有事业就得“分工”。任何一种工作,必需要锲而不舍的从事多年,才能够有点成就。当行与玩票,造诣分别显然。
多数人若肯承认在艺术上分工的事实,那就好多了。不幸得很,中国多数人大都忽略了这种事实。都以为一事精便百事精。尤其是艺术,社会上许多人到某一时都欢喜附庸风雅,从事艺术。唯其倾心艺术,影响所及恰好作成艺术进步的障碍,这个人若在社会又有地位,有势力,且会招致艺术的堕落。最显著的一例就是写字。
写字算不算得是艺术,本来是一个问题。但我们不妨从历史来考察一下,看看写字是不是可称为有艺术价值。就现存最古的甲骨文字看来,可知道当时文字制作者,在点线明朗悦目便于记忆外,已经注重到它个别与群体的装饰美或图案美。到铜器文字,这种努力尤其显然(商器文字如画,周器文字极重组织)。此后大小篆的雄秀,秦权量文字的整肃,汉碑碣的繁复变化,从而节省为章草,整齐成今隶,它那变革原因,虽重在讲求便利,切合实用,然而也就始终有一种造形美的意识存在,因为这种超实用的意识,浸润流注,方促进其发展。我们若有了这点认识,就权且承认写字是一种艺术,似乎算不得如何冒失了。
写字的艺术价值成为问题,倒恰好是文字被人承认为艺术一部门之时。史称熹平时蔡邕写石经成功,立于太学门外,观看的和摹写的车乘日千余辆,填塞街陌。到晋有王羲之作行草书,更奠定了字体在中国的艺术价值,不过同时也就凝固了文字艺术创造的精神。从此写字重模仿,且渐重作者本人的事功,容易受人为风气所支配,在社会上它的地位与图画、音乐、雕刻比较起来,虽见得更贴近生活,切于应用,令人注意,但与纯艺术也就越远了。
字的艺术价值动摇,浮泛而无固定性,令人怀疑写字是否艺术,另外有个原因,不在它的本身,却在大多数人对于字的估价方法先有问题。一部分人把它和图画、音乐、雕刻比较,便见得一切艺术都有所谓创造性,唯独写字拘束性大,无创造性可言。并且单独无道德或情感教化启示力量,故轻视它。这种轻视无补于字的地位,自然也无害于字的艺术真价值。轻视它,不注意它,那就罢了。到记日用账目或给什么密友情人写信时,这轻视它的人总依然不肯十分疏忽它,明白一个文件看来顺眼有助于目的的获得。轻视字的艺术价值的人,其实不过是对于字的艺术效果要求太多而已。糟的倒是另外一种过分重视它而又莫名其妙的欣赏者。这种人对于字的本身美恶照例毫无理解,正因其无理解,便把字附上另外人事的媒介,间接给他一种价值观。把字当成一种人格的象征,一种权力的符咒;换言之,欣赏它只为的是崇拜它。前年中国运故宫古物往伦敦展览时,英国委员选画的标准是见有乾隆皇帝题字的都一例带走。中国委员当时以为十分可笑。
其实中国艺术鉴赏者,何尝不是同样可笑。近年来南北美术展览会里,常常可以发现吴佩孚先生画的竹子,冯玉祥先生写的白话诗,注意的人可真不少。几个比较风雅稍明绘事能涂抹两下的朝野要人,把鬻画作画当成副业收入居然十分可观。山东督办张宗昌虽不识字,某艺术杂志上还刊载过他一笔写成的虎字!
书画并列,尤其是写字,仿佛更容易玩票,无怪乎游山玩水时,每到一处名胜地方,当眼处总碰到一些名人题壁刻石。若无世俗对于这些名人的盲目崇拜,这些人一定羞于题壁刻石,把上好的一堵墙壁一块石头脏毁,来虐待游人的眼目了。
所以说,“分工”应当是挽救这种艺术堕落可能办法之一种。本来人人都有对于业余兴趣选择的自由,艺术玩票实在还值得加以提倡。然而必需认识分工的事实,真的专家行家方有抬头机会,这一门艺术也方有进步希望。
1937年4月
(选自沈从文《龙凤艺术》,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13年,有删节)
1.下列对于对各历史时期字所具有的艺术价值的说法,符合文意的两项是 (5分)
A.甲骨文字点线明朗,初具装饰美或图案美,但不便于记忆。
B.铜器文字更注重装饰美或图案美,或如画,或重结构组织。
C.大小篆书的字型雄奇秀美,秦权量文字则体现为整齐肃整。
D.汉代碑碣上的文字极其繁复但富于变化,以造形美为目的。
E.章草笔划简省,今隶讲究整齐,便利实用,而不重造形美。
2.下列说法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3分)
A.在艺术上想一事精便百事精是相当困难的,不专心从事一事难以有所成就。
B.即使是轻视写字的艺术价值的人在生活实际中也会意识到写字顺眼的重要性。
C.吴佩孚、冯玉祥等虽是军人出身,但画的竹子、写的白话诗同样令人赞赏。
D.人人都可以有自己的兴趣爱好,艺术玩票亦无可厚非,但要正确区分对待。
3.作者为什么要讨论写字算不算得是艺术?(4分)
4.结合文中的观点,谈谈你对下面沈从文先生这个“建议”的理解。 (4分)
因此我想附带一个建议,即盼望现代画家再莫题跋。尤其是几位欢喜题跋的画家,题跋常破坏了画的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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