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晚年沈从文:越来越容易落泪
到了晚年,沈从文越来越容易落泪。孙女在学校被顽童欺负,他哭了;老友穆旦逝世,他泣不成声;回乡听傩堂戏,他泪湿衣襟。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忆往事,老人说:“在‘文革’时期,我最大的功劳是扫厕所,特别是女厕所,我打扫得可干净了。”
一位女孩听之动容,上前拥住老人的肩膀:“沈老,您真是受苦受委屈了!”没想到,沈从文抱着女孩的胳膊,号啕大哭,不停地哭,满脸鼻涕眼泪,老伴张兆和像哄小孩一样,又是摩挲又是安慰,才让他安静下来。
究竟是多大的苦难,让沈从文忆及以往,常常不能自已?
从湘西大山里出来的他,不是没有见识过苦难。年轻的时候,曾经当过兵,见过人世间的各种残酷,杀人如麻,血流成河……他说:“因这印象而发展,影响到我一生用笔,对人生的悲悯,对强者欺负弱者的悲悯,因之笔下充满了对人的爱和对自然的爱。”
这苦难,到了新中国成立之后,竟然降临到自己身上。年轻的沈从文,因为自己“乡下人”的耿直,得罪了不少人,也因此埋下了之后的祸根。
北平解放前夕,北大教授云集一堂,讨论文学与政治的关系。沈从文将政治比喻为“红绿灯”,文学是否需要“红绿灯”指挥呢?他与冯至有一场争论:
冯:红绿灯是好东西,不顾红绿灯是不对的。
沈:如有人要操纵红绿灯,又如何?
冯:既然要在路上走,就得看红绿灯。
沈:也许有人以为不要红绿灯,走得更好呢?
他始终相信,文学要保留一点对政治批评和修正的权利,而不是单方面的守规矩。这种坚守,让他付出了难以承受的代价。北平解放以后,当各种政治浪潮铺天盖地而来,朋友们纷纷识时务为俊杰,听从“红绿灯”指挥的时候,沈从文还在那里倔头倔脑地守着自己。
郭沫若一篇《斥反动文艺》的战斗檄文宣判了他政治上的死刑。沈从文被踢出了北大,赫赫有名的大作家、大教授被发配到历史博物馆当讲解员。
祸从天降,猝不及防。当朋友们都及时跟上时代的步伐,意气风发、红光满面的时候,沈从文却被时代抛弃了——对他而言,不是“时间开始了”(胡风之语),而是“时间终结了”。沈从文悲哀地写道:“这个新社会人都绝顶聪明,又还十分懂幽默感。我却总是像个半白痴,满脑子童心幻念,直到弄个焦头烂额。”
一个不是“思”而是“信”的时代的降临,让习惯独立思考的沈从文感到无所适从。
第一次文代会,南北作家会聚北京,沈从文连代表都不是,他想与时代和解,但时代容不下他,他也不理解这个时代,感到前所未有的孤立,他的命运得由他一个人来承担,而并不是他原来预感的一代人来共同承担共同的命运。
他没有同代人的陪伴。这种“完全在孤立中”的强烈感受对他打击太大了,他几次有自毁的冲动,都被从死亡线上救了回来。
一个作家,失去了写作能力,就像美食家失去了味觉一般,令人崩溃。倘若这是一代人的悲剧,尚能同病相怜,命运偏偏让沈从文一个人来承受一代知识分子的苦难。在众人狂欢之夜,独饮孤独的苦酒,这是何等悲凉!
在苦难之中,对心灵最大的摧残,不是来自黑暗,而是黑暗的同道、自己曾经的朋友。敌人毁灭不了你,陌生人也伤害不了你,唯有来自朋友的切割、误解与反目,才会真正戳到你的痛处。
沈从文与丁玲,再加上胡也频,曾经是一段民国文坛“三人行”的佳话,经历过共同的恐怖岁月,互拥取暖。之后,丁玲变了,变得那样冷冰冰,与他形同陌路,而且还公开与他划清界限,痛斥他是“贪生怕死的胆小鬼,斤斤计较于个人得失的市侩”。
还有来自学生的变脸。范某曾经当过沈从文的助手,为《中国古代服饰研究》绘制插图。为了他的调动工作,沈老尽其所力,四处奔走。范某为此感激不尽,不时写信来问寒问暖。
有一次,天不亮,范某就来敲老师的门:“昨晚梦见沈先生生病,我不放心,连夜赶来。”“文革”开始了,范某反戈一击,写大字报揭发老师,而且对老人说:“你过了时,早就没有发言权了,这事我负责!”沈从文气得冒着鹅毛大雪赶到友人家里,进门便说:“一辈子没讲过别人的坏话,我今天不讲,会憋死的!”
他心中的女神、太太张兆和,喜欢他的文字,却不理解他的内心,在最需要她陪伴的时候,她常常远离他而去,留下他一颗敏感而孤独的心,在黑夜中痛苦地自噬。直到沈从文逝世,张兆和整理两人的书信,才似乎明白了丈夫的内心。
沈从文逝世之后,他的全集终于出版了。一千多万字的篇幅里面,有四百多万字是生前未发表的物质文化史研究和不计其数的书信。
那是另一个我们所不熟悉的沈从文。这位与诺贝尔奖擦肩而过的无冕之王,在他的后半生,以其心灵的苦难和不屈的挣扎,丈量出那代知识分子的痛与爱。
(选自许纪霖《沈从文晚年的眼泪》,有删改)
1.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 文章三、四段写沈从文回忆往事不能自已,年少的经历给后来的生活带来了不可磨灭的影响,致使晚年的沈从文越来越容易落泪。
B. 沈从文关于“红绿灯”的争论,实则为文学是否听从政治的指挥的争论,沈从文认为,文学应该独立于政治而存在。
C. “一个不是‘思’而是‘信’的时代的降临”一句中,“思”指独立思考,“信”指的是信守政治的指挥,写作必须受到限制。
D. 张兆和是沈从文心中的女神,但沈从文生前却没能够得到张兆和的理解,直到沈从文死后,张兆和才在整理沈从文的信件中理解了沈从文。
2.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 沈从文说“在‘文革’时期,我最大的功劳是扫厕所”,这看似幽默的话语实则表露出这段经历是沈老内心最不愿接受的屈辱过往。
B. 沈从文没能够成为第一次文代会的代表,根本原因是郭沫若发表文章否定了沈从文的文学立场,把他赶出了文学界。
C. 沈从文、丁玲、胡也频都是经历苦难的文坛友人,可以共患难,却因沈从文胆小,最终划清界限,形同陌路,沈从文失去了亲密的朋友。
D. 文章写沈从文在政治生活、文学生活、日常生活中的表现都有些“不顺意”,而这些“不顺意”层层叠加,让沈从文无所适从,无法应对。
E. 沈从文一生著作等身,我们熟悉的只是他的一部分文学作品,而他的全集大部分主要是学术著作和书信,所有著作全集多达一千多万字。
3.文章说“丈量出那代知识分子的痛与爱”,试探究“痛与爱”指的是什么。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晚年沈从文:越来越容易落泪
到了晚年,沈从文越来越容易落泪。孙女在学校被顽童欺负,他哭了;老友穆旦逝世,他泣不成声;回乡听傩堂戏,他泪湿衣襟。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忆往事,老人说:“在‘文革’时期,我最大的功劳是扫厕所,特别是女厕所,我打扫得可干净了。”
一位女孩听之动容,上前拥住老人的肩膀:“沈老,您真是受苦受委屈了!”没想到,沈从文抱着女孩的胳膊,号啕大哭,不停地哭,满脸鼻涕眼泪,老伴张兆和像哄小孩一样,又是摩挲又是安慰,才让他安静下来。
究竟是多大的苦难,让沈从文忆及以往,常常不能自已?
从湘西大山里出来的他,不是没有见识过苦难。年轻的时候,曾经当过兵,见过人世间的各种残酷,杀人如麻,血流成河……他说:“因这印象而发展,影响到我一生用笔,对人生的悲悯,对强者欺负弱者的悲悯,因之笔下充满了对人的爱和对自然的爱。”
这苦难,到了新中国成立之后,竟然降临到自己身上。年轻的沈从文,因为自己“乡下人”的耿直,得罪了不少人,也因此埋下了之后的祸根。
北平解放前夕,北大教授云集一堂,讨论文学与政治的关系。沈从文将政治比喻为“红绿灯”,文学是否需要“红绿灯”指挥呢?他与冯至有一场争论:
冯:红绿灯是好东西,不顾红绿灯是不对的。
沈:如有人要操纵红绿灯,又如何?
冯:既然要在路上走,就得看红绿灯。
沈:也许有人以为不要红绿灯,走得更好呢?
他始终相信,文学要保留一点对政治批评和修正的权利,而不是单方面的守规矩。这种坚守,让他付出了难以承受的代价。北平解放以后,当各种政治浪潮铺天盖地而来,朋友们纷纷识时务为俊杰,听从“红绿灯”指挥的时候,沈从文还在那里倔头倔脑地守着自己。
郭沫若一篇《斥反动文艺》的战斗檄文宣判了他政治上的死刑。沈从文被踢出了北大,赫赫有名的大作家、大教授被发配到历史博物馆当讲解员。
祸从天降,猝不及防。当朋友们都及时跟上时代的步伐,意气风发、红光满面的时候,沈从文却被时代抛弃了——对他而言,不是“时间开始了”(胡风之语),而是“时间终结了”。沈从文悲哀地写道:“这个新社会人都绝顶聪明,又还十分懂幽默感。我却总是像个半白痴,满脑子童心幻念,直到弄个焦头烂额。”
一个不是“思”而是“信”的时代的降临,让习惯独立思考的沈从文感到无所适从。
第一次文代会,南北作家会聚北京,沈从文连代表都不是,他想与时代和解,但时代容不下他,他也不理解这个时代,感到前所未有的孤立,他的命运得由他一个人来承担,而并不是他原来预感的一代人来共同承担共同的命运。
他没有同代人的陪伴。这种“完全在孤立中”的强烈感受对他打击太大了,他几次有自毁的冲动,都被从死亡线上救了回来。
一个作家,失去了写作能力,就像美食家失去了味觉一般,令人崩溃。倘若这是一代人的悲剧,尚能同病相怜,命运偏偏让沈从文一个人来承受一代知识分子的苦难。在众人狂欢之夜,独饮孤独的苦酒,这是何等悲凉!
在苦难之中,对心灵最大的摧残,不是来自黑暗,而是黑暗的同道、自己曾经的朋友。敌人毁灭不了你,陌生人也伤害不了你,唯有来自朋友的切割、误解与反目,才会真正戳到你的痛处。
沈从文与丁玲,再加上胡也频,曾经是一段民国文坛“三人行”的佳话,经历过共同的恐怖岁月,互拥取暖。之后,丁玲变了,变得那样冷冰冰,与他形同陌路,而且还公开与他划清界限,痛斥他是“贪生怕死的胆小鬼,斤斤计较于个人得失的市侩”。
还有来自学生的变脸。范某曾经当过沈从文的助手,为《中国古代服饰研究》绘制插图。为了他的调动工作,沈老尽其所力,四处奔走。范某为此感激不尽,不时写信来问寒问暖。
有一次,天不亮,范某就来敲老师的门:“昨晚梦见沈先生生病,我不放心,连夜赶来。”“文革”开始了,范某反戈一击,写大字报揭发老师,而且对老人说:“你过了时,早就没有发言权了,这事我负责!”沈从文气得冒着鹅毛大雪赶到友人家里,进门便说:“一辈子没讲过别人的坏话,我今天不讲,会憋死的!”
他心中的女神、太太张兆和,喜欢他的文字,却不理解他的内心,在最需要她陪伴的时候,她常常远离他而去,留下他一颗敏感而孤独的心,在黑夜中痛苦地自噬。直到沈从文逝世,张兆和整理两人的书信,才似乎明白了丈夫的内心。
沈从文逝世之后,他的全集终于出版了。一千多万字的篇幅里面,有四百多万字是生前未发表的物质文化史研究和不计其数的书信。
那是另一个我们所不熟悉的沈从文。这位与诺贝尔奖擦肩而过的无冕之王,在他的后半生,以其心灵的苦难和不屈的挣扎,丈量出那代知识分子的痛与爱。
(选自许纪霖《沈从文晚年的眼泪》,有删改)
1.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 文章三、四段写沈从文回忆往事不能自已,年少的经历给后来的生活带来了不可磨灭的影响,致使晚年的沈从文越来越容易落泪。
B. 沈从文关于“红绿灯”的争论,实则为文学是否听从政治的指挥的争论,沈从文认为,文学应该独立于政治而存在。
C. “一个不是‘思’而是‘信’的时代的降临”一句中,“思”指独立思考,“信”指的是信守政治的指挥,写作必须受到限制。
D. 张兆和是沈从文心中的女神,但沈从文生前却没能够得到张兆和的理解,直到沈从文死后,张兆和才在整理沈从文的信件中理解了沈从文。
2.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 沈从文说“在‘文革’时期,我最大的功劳是扫厕所”,这看似幽默的话语实则表露出这段经历是沈老内心最不愿接受的屈辱过往。
B. 沈从文没能够成为第一次文代会的代表,根本原因是郭沫若发表文章否定了沈从文的文学立场,把他赶出了文学界。
C. 沈从文、丁玲、胡也频都是经历苦难的文坛友人,可以共患难,却因沈从文胆小,最终划清界限,形同陌路,沈从文失去了亲密的朋友。
D. 文章写沈从文在政治生活、文学生活、日常生活中的表现都有些“不顺意”,而这些“不顺意”层层叠加,让沈从文无所适从,无法应对。
E. 沈从文一生著作等身,我们熟悉的只是他的一部分文学作品,而他的全集大部分主要是学术著作和书信,所有著作全集多达一千多万字。
3.文章说“丈量出那代知识分子的痛与爱”,试探究“痛与爱”指的是什么。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美”和“爱”构筑的理想王国
——读《边城》
沈从文先生的名作《边城》叙述了一个情节简单的故事:一个山水如画的古渡头,有一户独处的人家,住着摆渡的老船工和外孙女。老船工年逾古稀,小孙女翠翠情窦初开。船总顺顺的两个儿子都那么好,那么俊,都爱上了翠翠。大老托人说媒,老船工满心欢喜,可翠翠不高兴,翠翠对二老动了情。大老下船跌进了激流,二老也出走了,老船工在误会中大病一场,在风雨之夜归天了,只留下翠翠守在山水如画的古渡头。
故事结束了,山依然青,水依然绿,人依然那么美。如果要用两个字来概括《边城》,那就是:“美”和“爱”。
边城中无处不美,山美、水美、人美。“小溪流下去,绕山阻流,约三里便汇入茶峒大河……小溪宽约二十丈,河床是大片石头所为。静静的河水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都可计数。”作者用简简单单的文字把我们带入了一个美丽的桃源。在这样美的环境中孕育出来的人自然更美。“翠翠在风日里成长着,皮肤黑黑的,触目青山绿水,一对眸子清如水晶,自然抚养着她,教育着她。”翠翠天真善良,淳朴活泼,具有大自然赋予的活力。在读者面前,她是这样一个生动透明的“美”的形象,“美”的化身。忠厚善良的老祖父,五十年如一日撑船摆渡,不管白天黑夜,刮风下雨。端阳龙舟,令人神往,他却忠于职守,寂寞地守着渡船。过渡的人感激老人的热诚尽责,馈赠他,他却“俨然吵嘴时的认真神气:我有口粮,三斗米七百钱,够了。”“他从不思索自己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静静地忠实地在那里活下去。”正是在平凡的生活中,老船工显现出与众不同的“美”。边城中的人都那么美,慷慨好义的顺顺、热诚质朴的杨马兵……
正由于这些具有美好的心性的人们,才形成了边城淳厚的民风,安静和平的空气。
可是沈从文说:“我主意不在领导读者去桃花源旅行,却想借重桃源上行七百里路酉水流域一个小城小市中几个愚夫俗子,被一件人事牵在一处时,各人应有的一分哀乐,为人类‘爱’字作一度恰如其分的说明。”《边城》中的“美”是集中通过“爱”来表现的。两性之爱、兄弟之爱、亲子之爱、朋友之爱。
《边城》本来就是讲述翠翠的爱情,傩送放弃了碾坊,“意思还在渡船”。翠翠在傩送走后,静静地等待,“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他们的爱是纯洁无瑕、忠贞不渝的。天保、傩送兄弟情深,天保宁愿牺牲自己成全弟弟,傩送愿意代哥哥对歌。虽是爱情的竞争对手,却也襟怀磊落。顺顺对儿子的爱和赞赏也溢于言表,顺顺本是泅水的好手,待得傩送能氽水捉鸭子时,这做爸爸的便解嘲似的说:“好,这种事有你们来作,我不必再下水和你们争显本领了。”老船工对翠翠的关心自然是无微不至的;老船工死后,杨马兵主动来照顾翠翠:以及老祖父与过河客、卖肉的争执谦让,都显示了边城人以诚相待、相互友爱的美好情怀。
《边城》隽永的文字弥漫着边地山村的浓郁气息。在三十年代那喧嚣的都市阁楼上,祖父与过河客、卖肉的争执谦让,都显示了边城人以诚相待、相互友爱的美好情怀。 《边城》隽永的文字弥漫着边地山村的浓郁气息。在三十年代那喧嚣的都市阁楼上,沈从文无限深情地为我们展示出一幅原始自然的风俗画,画中是一个海市蜃楼般飘渺美丽的桃源,那是沈从文的梦中世界,理想王国。
1.以下不属于作者对沈从文先生《边城》一文主旨概括的一项是( ) (3分)
A.文章的主旨可以用两个字来概括,那就是“爱”与“美”。
B.文章借重桃源上行七百里路酉水流域一个小城小市中几个愚夫俗子,由于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不同而形成的各有的一分哀乐。
C.《边城》中的“美”是集中通过“爱”来表现的。两性之爱、兄弟之爱、亲子之爱、朋友之爱。
D.文章中的“爱”与“美”是被一件事牵在一处,那就是讲述翠翠的爱情故事。
2.以下不属于作者阐明《边城》“爱”与“美”所用的证据的一项是( ) (3分)
A.静静的河水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都可计数。
B.翠翠在风日里成长着,皮肤黑黑的,触目青山绿水,一对眸子清如水晶。
C.正由于这些具有美好的心性的人们,才形成了边城淳厚的民风,安静和平的空气。
D.过渡的人感激老人的热诚尽责,馈赠他,他却“俨然吵嘴时的认真神气:我有口粮,三斗米七百钱,够了。”
3.对原文第三段中有关内容的阐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 (3分)
A.“小溪流下去,绕山阻流,约三里便汇入茶峒大河”,这片大自然是美丽的桃源。
B.翠翠天真善良,淳朴活泼,具有大自然赋予的活力。在读者面前,她是这样一个生动透明的“美”的形象,“美”的化身。
C.老船工忠厚善良,五十年如一日撑船摆渡,忠于职守,从不思索自己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这也是个“美”的化身。
D.天保、傩送兄弟情深,天保宁愿牺牲自己也要成全弟弟,傩送愿意代哥哥对歌。虽是爱情的竞争对手,却也襟怀磊落。这也是“美”的化身。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老杠头“哭树”
郭震海
周末归乡,刚一进村,就看见老杠头坐在地上哭。这个可爱的老头越来越像个老顽童,哭得呜呜的,长长的鼻涕拖着地。
这个老杠头,一辈子爱抬杠,认死理,在村子里,乡亲们都喊他“老杠头”,越喊越响亮,具体真名是啥,就没有几个人理会了。不过,老杠头的抬杠不是无理争三分的胡闹,而是坚持真理。所以老杠头的抬杠常常不被人厌,反让乡亲们爱。
“哭啥呢?”我问他。
“他们凭啥要杀树!凭啥啊?”老杠头哭得呜呜地说。
七十多岁的老杠头真的老了,就在他抬头面向我的瞬间,我看清了那是一张布满沧桑的脸,岁月已经在他的脸上雕琢得满是沟壑,像一株历经岁月洗涤的柿子树。
“要修路是好事,他们要杀老槐树,都长几百年了,你看就那棵,就那棵!”老杠头哭着边说边用手指给我看,“我小的时候就这样粗,都几百年了啊!”
其实我知道那棵老树,枝繁叶茂,不是很高大,但很粗壮。老槐树也是整个村庄的标志,更是一个乐场,夏天的夜晚,成人习惯坐在大树下说笑,孩子喜欢在大树下嬉闹。老槐树下洒落着一个村庄里几代人的欢乐,难道真因为修路要杀掉这棵老树吗?听老杠头这样说,我的心里也顿时升腾出丝丝缕缕的疼。
“这是你家的树吗?”
“不是!”
“不是你家的树你凭啥去管,别人都不管,你为啥要管?快起来吧,地上好凉的!”
“你这没良心的,才进城几天就忘了本,你这没良心哟——”
老杠头又开始哭,边哭边骂我没良心。
其实我是故意这样问他的。大家都说,这棵树是老杠头的祖上栽下的。我这样问是想证明这树确实与他无关。
老杠头爱树,更痴迷栽树,从年轻的时候就开始栽树,只要农闲就栽树,一直坚持到老。村庄西边的一面坡栽满了,他也老了,上了年纪的他就开始护树。儿女各自成家后,老伴也去世了,孤身一人的老杠头为了方便看护那些树,就在山上修了一间小房子,一年四季和树在一起,护着一坡的树成长。
据村里人说,老杠头有个很厉害的绝活儿,如有人去偷杀树,他一声长长的口哨,能唤来一群狼,吓得偷树者满山逃窜。更有村里人说,山里的狼对老杠头而言就像他养的狗一样忠诚。真假不得而知。前年,老杠头在山上跌了一跤,跑不动了,村里的干部劝他下山,老杠头不从。最后,村干部不得不召开会议形成规定,此后派出村民轮流护林,老杠头这才答应。
要说村庄美,美在望得见青山,美在看得见绿水,更美在因为有了像老杠头这样可爱的村庄人。对他们来说,人活着,金钱和利益不是首位,只要有利于整个村庄、有利于后代子孙的事,他们都会去做。夏季的清晨,倘若有人发现昨夜风雨,山上有落石落在村里路中央,不用谁去吩咐,第一个发现石头的人自己就把石头搬走,为的就是不让第二个人途经时绊到脚,这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仿佛理所应当。
村里要发展,需要修大路,规划的时候路与村中的老树发生了冲突,是保树还是修路,百姓众说不一。老杠头听说后就去找村干部,他拿出当年抬杠的架势,态度很坚定:护树。其实,村干部心里的想法和老杠头一样,即使大费周折、另行规划也要护住这棵百年古树。不过,他面对老杠头开了个玩笑说:“修路是为了一村人富,为了全村人都能奔富,所以大家都同意杀树。”老杠头一听就不干了,说:“你个小兔崽子,小的时候你被蛇咬,不是我给你治你能活成,你这个没有良心的小兔崽子……”
老杠头骂,村干部嘿嘿笑。老杠头骂够了走出村干部家,像个孩子似的一屁股坐在地上哭开来,谁也劝不住。
有村民从哭泣的老杠头身边经过,就开玩笑说:“老杠头,你亮出口哨绝招吹几声,让狼去咬村干部那个不是人的,看他还敢不敢杀树!”
“吹吹吧,说不定村干部听到你的口哨声,就吓得不敢出门了呢!”另一个村民说。在村庄里,大家都喜欢和老杠头开玩笑。
老杠头呜呜地哭着说:“已经吹不来狼了,这些没有良心的狼崽子呀,过去一吹就到,现在都跑哪去了呢,这些没有心肝的……”
老杠头哭着说着,就从哭树改成了哭狼。老杠头老了,为了保住一棵老树,抬不动“杠”的他选择了哭泣。
那天,我站在原地许久,望着坐在地上哭泣的老杠头。我总感觉,老杠头的哭泣是为了一棵老树。老杠头的哭泣也不仅仅是为了一棵老树。
(选自《人民日报》,有删节)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小说以老杠头的“哭”开头,以老杠头的“哭”结尾,既照应了题目,又制造了悬念,还为全文烘染出一种环境保护迫在眉睫的气氛。
B. 小说主人公老杠头的得名,主要是因为他一辈子爱抬杠,认死理,而且这种抬杠并不是无理取闹,而是坚持真理,因而得到乡亲们的喜爱。
C. 小说中写“我”同老杠头的一段对话,以“我”的忘本和没良心来反衬老杠头对树的痴爱和对护树的较真态度,有利于突出人物形象。
D. 老杠头居住的村庄不仅美在环境:绿水青山,林木繁茂,而且美在人情:不把金钱利益放在首位,重在为子孙后代自觉自愿地做好事。
2.小说中的老杠头是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请根据文本加以赏析。
3.小说最后说“老杠头的哭泣也不仅仅是为了一棵老树”。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试探究这句话表达了作者的什么观点。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25分)
顽童的成长
1939年,费因曼进入普林斯顿大学高等研究院深造。麻省理工是一所完全美国化的学校,学生不修边幅,自由散漫,但却充满了灵气;而普林斯顿则具有浓厚的英国传统,优雅而严谨。费因曼最不喜欢繁文缛节,不过,普林斯顿有些地方还是很合他的胃口。学校规定晚餐时学生必须穿上统一的又宽又大的长袍,费因曼很快发现了它的好处,每次打完球回来,大家不用洗澡换衣服,套上长袍就直奔餐厅,从而省了不少麻烦,费因曼觉得穿这样的长袍太方便了。
普林斯顿和麻省理工都有回旋加速器。麻省理工的回旋加速器,放在一间洁净的房间里,控制室则在另一间房间,那里一尘不染,学生一般是不能接触这台机器的;而普林斯顿的那台回旋加速器,则放在一幢陈旧的大楼的地下室,房间里爬满电线,许多开关悬在电线上,冷却水从水阀不住地滴出来,各式各样的工具扔得到处都是,世界上没有比它更乱的实验室了,费因曼面对这“一团糟”的实验环境兴奋不已。这里表面上看乱糟糟的,但正说明这台仪器是科学家们自己亲手安装的,每个人都知道这部机器的来龙去脉和每一部分的功能。普林斯顿之所以出了那么多的研究成果,正是因为科学家们真正在使用这台仪器,而不是把这台昂贵的机器作摆设。
费因曼的导师是著名物理学家约翰·惠勒。在惠勒的指导下,他开始致力于解决如何消除量子电动力学中诸如电子自能等困扰物理学的老大难问题。他的想法是:一个电子对附近的电子作用,使它们产生效应,这才是辐射反应力的来源。为此,他试图用超距作用来避免自有场,并且使用推迟势和超前势的叠加来建立新的模型。费因曼的这套想法是标准的量子力学理论表达的新形式。
惠勒觉得费因曼的想法很有创意,因此建议他就这个问题作一次学术报告。尽管这是费因曼平生第一次作学术报告,他仍然大大咧咧地满不在乎。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了主持报告会的维格纳教授,他才感到了紧张。维格纳告诉他,罗素将会来参加研讨会。罗素的大名把费因曼吓了一跳。维格纳接着说:“我想冯·诺伊曼教授也会有兴趣的。”诺伊曼是当时世界上最著名的数学家,费因曼吓得脸都黄了。维格纳接着又说:“爱因斯坦很少参加我们的研讨会,可是你这个题目太有趣了,因此他也会来。”费因曼这时已是面无人色了。不过,等到真的上了讲台,费因曼却一点也不紧张了,只要一思考物理问题,他就会全神贯注于要说明的问题上,一切杂念都会飞到九霄云外,下面的听众是谁,对他来说根本无所谓了。
1941年12月,美国卷入了世界大战,从而暂时中断了费因曼的研究工作。军队到普林斯顿校园招聘科学家,特别声明需要物理学家。军队招聘物理学家的消息,使费因曼十分兴奋,也激起了他的爱国热情,他毅然放弃了到著名的贝尔实验室的工作机会,参加了研制原子弹“曼哈顿计划”。在洛斯阿拉莫斯,科学大师云集,而刚刚获得博士学位的费因曼只是一个无名小卒,但他以大胆和敢提反对意见而著称。费因曼的顶头上司、理论物理部的主管是大名鼎鼎的汉斯·贝特,但和这样的人物谈论问题,费因曼也毫无顾忌的与之展开争论甚至争吵。与读书的时候一样,费因曼只要一谈物理问题,就会全用“不,你错了”、“你简直疯了”之类的话去刺激对方,费因曼不怕大人物,不怕权威,而许多大人物也因此愿意接近他。一天,尼尔斯·玻尔来到了洛斯阿拉莫斯。玻尔在接见那些大人物前,先找来费因曼讨论问题。因为老玻尔知道这些大人物个个都怕他,只有费因曼会指出他的想法中的谬误,因此讨论问题时,单找那些只会说“是,玻尔博士”的人是不行的,而应该先听听那些会说“你疯了”之类的小伙子的意见。
【相关链接】理查德·费因曼(1918-1988),美国物理学家。1965年诺贝尔物理奖得主。提出了费曼图、费曼规则和重正化的计算方法,这是研究量子电动力学和粒子物理学不可缺少的工具。被认为是爱因斯坦之后最睿智的理论物理学家,也是第一位提出纳米概念的人。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
A.费因曼就学于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师从著名物理学家约翰·惠勒,由顽童逐渐成长为一位令人赏识的科学家。
B.文中写普林斯顿和麻省理工大学对回旋加速器实验室的不同设置与管理,目的在于突出两校迥异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
C.费因曼致力于如何消除电子自能等研究,提出了新的理论构想,建立了新的理论模型,其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意义。
D.一谈到物理问题,费因曼总会用话语刺激对方,但许多大人物却愿意与他交流讨论,因为他能给对方学术帮助。
E.本文先写费因曼求学的一段经历,再写参加工作后的一个片段,选材集中、丰富、富有典型意义和感染力。
(2)费因曼是一位什么样的科学家?结合文本简要分析。(6分)
(3)费因曼的成长得益于哪些有利因素?请简要说明。(6分)
(4)刚刚获得博士学位的费因曼只是一个无名小卒,可他在权威面前却敢于提出反对意见,也会毫无顾忌的与之展开争论甚至争吵。请结合全文,联系实际,谈谈你的看法。(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文后的题目
顽童的成长
1939年,费因曼进入普林斯顿大学高等研究院深造。麻省理工是一所完全美国化的学校,学生不修边幅,自由散漫,但却充满了灵气;而普林斯顿则具有浓厚的英国传统,优雅而严谨。费因曼最不喜欢繁文缛节,不过,普林斯顿有些地方还是很合他的胃口。学校规定晚餐时学生必须穿上统一的又宽又大的长袍,费因曼很快发现了它的好处,每次打完球回来,大家不用洗澡换衣服,套上长袍就直奔餐厅,从而省了不少麻烦,费因曼觉得穿这样的长袍太方便了。
普林斯顿和麻省理工都有回旋加速器。麻省理工的回旋加速器,放在一间洁净的房间里,控制室则在另一间房间,那里一尘不染,学生一般是不能接触这台机器的;而普林斯顿的那台回旋加速器,则放在一幢陈旧的大楼的地下室,房间里爬满电线,许多开关悬在电线上,冷却水从水阀不住地滴出来,各式各样的工具扔得到处都是,世界上没有比它更乱的实验室了,费因曼面对这“一团糟”的实验环境兴奋不已。这里表面上看乱糟糟的,但正说明这台仪器是科学家们自己亲手安装的,每个人都知道这部机器的来龙去脉和每一部分的功能。普林斯顿之所以出了那么多的研究成果,正是因为科学家们真正在使用这台仪器,而不是把这台昂贵的机器作摆设。
费因曼的导师是著名物理学家约翰·惠勒。在惠勒的指导下,他开始致力于解决如何消除量子电动力学中诸如电子自能等困扰物理学的老大难问题。他的想法是:一个电子对附近的电子作用,使它们产生效应,这才是辐射反应力的来源。为此,他试图用超距作用来避免自有场,并且使用推迟势和超前势的叠加来建立新的模型。费因曼的这套想法是标准的量子力学理论表达的新形式。
惠勒觉得费因曼的想法很有创意,因此建议他就这个问题作一次学术报告。尽管这是费因曼平生第一次作学术报告,他仍然大大咧咧地满不在乎。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了主持报告会的维格纳教授,他才感到了紧张。维格纳告诉他,罗素将会来参加研讨会。罗素的大名把费因曼吓了一跳。维格纳接着说:“我想冯·诺伊曼教授也会有兴趣的。”诺伊曼是当时世界上最著名的数学家,费因曼吓得脸都黄了。维格纳接着又说:“爱因斯坦很少参加我们的研讨会,可是你这个题目太有趣了,因此他也会来。”费因曼这时已是面无人色了。不过,等到真的上了讲台,费因曼却一点也不紧张了,只要一思考物理问题,他就会全神贯注于要说明的问题上,一切杂念都会飞到九霄云外,下面的听众是谁,对他来说根本无所谓了。
1941年12月,美国卷入了世界大战,从而暂时中断了费因曼的研究工作。军队到普林斯顿校园招聘科学家,特别声明需要物理学家。军队招聘物理学家的消息,使费因曼十分兴奋,也激起了他的爱国热情,他毅然放弃了到著名的贝尔实验室的工作机会,参加了研制原子弹“曼哈顿计划”。在洛斯阿拉莫斯,科学大师云集,而刚刚获得博士学位的费因曼只是一个无名小卒,但他以大胆和敢提反对意见而著称。费因曼的顶头上司、理论物理部的主管是大名鼎鼎的汉斯·贝特,但和这样的人物谈论问题,费因曼也毫无顾忌的与之展开争论甚至争吵。与读书的时候一样,费因曼只要一谈物理问题,就会全用“不,你错了”、“你简直疯了”之类的话去刺激对方,费因曼不怕大人物,不怕权威,而许多大人物也因此愿意接近他。一天,尼尔斯·玻尔来到了洛斯阿拉莫斯。玻尔在接见那些大人物前,先找来费因曼讨论问题。因为老玻尔知道这些大人物个个都怕他,只有费因曼会指出他的想法中的谬误,因此讨论问题时,单找那些只会说“是,玻尔博士”的人是不行的,而应该先听听那些会说“你疯了”之类的小伙子的意见。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费因曼就学于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师从著名物理学家约翰·惠勒,由顽童逐渐成长为一位令人赏识的科学家。
B.文中写普林斯顿和麻省理工大学对回旋加速器实验室的不同设置与管理,目的在于突出两校迥异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
C.费因曼致力于如何消除电子自能等研究,提出了新的理论构想,建立了新的理论模型,其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意义。
D.一谈到物理问题,费因曼总会用话语刺激对方,但许多大人物却愿意与他交流讨论,因为他能给对方学术帮助。
E.本文先写费因曼求学的一段经历,再写参加工作后的一个片段,选材集中、丰富、富有典型意义和感染力。
2.费因曼是一位什么样的科学家?结合文本简要分析。(6分)
3.费因曼的成长得益于哪些有利因素?请简要说明。(6分)
4.刚刚获得博士学位的费因曼只是一个无名小卒,可他在权威面前却敢于提出反对意见,也会毫无顾忌的与之展开争论甚至争吵。请结合全文,联系实际,谈谈你的看法。(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内在生命的伟大
①小时候,也许我也曾经像那些顽童一样,尾随一个盲人,一个瘸子,一个驼背,一个聋哑人,在他们的背后指指戳戳,嘲笑,起哄,甚至朝他们身上扔石子,如果我那样做过,现在我忏悔,请求他们的原谅。
②即使我不曾那样做过,现在我仍要忏悔。因为在很长的时间里,我多么无知,竟然以为残疾人和我是完全不同的种类,在他们面前,我常常怀有一种愚蠢的优越感,一种居高临下的怜悯。
③现在,我当然知道,无论是先天的残疾,还是后天的残疾,这厄运没有落到我的头上,只是侥幸罢了。遗传,胚胎期的小小意外,人生任何年龄都可能突发的病变,车祸,地震,不可预测的飞来横祸,种种造成了残疾的似乎偶然的灾难原是必然会发生的,无人能保证自己一定不被选中。
④被选中诚然是不幸,但是,暂时——或者,直到生命终结,那其实也是暂时——未被选中,又有什么可优越的?那个病灶长在他的眼睛里,不是长在我的眼睛里,他失明了,我仍能看见。那场地震发生在他的城市,不是发生在我的城市,他失去了双腿,我仍四肢齐全……我要为此感到骄傲吗?我多么浅薄啊!
⑤上帝掷骰子,我们都是芸芸众生,都同样地无助。阅历和思考使我懂得了谦卑。懂得了天下一切残疾人都是我的兄弟姐妹。在造化的恶作剧中,他们是我的替身,他们就是我,他们在替我受苦,他们受苦就是我受苦。
⑥我继续问自己:现在我不瞎不聋,肢体完整,就证明我不是残疾了吗?我双眼深度近视,摘了眼镜寸步难行,不敢独自上街。在运动场上,我跑不快,跳不高,看着那些矫健的身姿,心中只能羡慕。置身于一帮能歌善舞的朋友中,我为我的身体的笨拙和歌喉的喑哑而自卑。在所有这些时候,我岂不都觉得自己是一个残疾人吗?
⑦事实上,残疾与健全的界限是十分相对的。从出生那一天起,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体就已经注定要走向衰老,会不断地受到损坏。由于环境的限制和生活方式的片面,我们的许多身体机能没有得到开发,其中有一些很可能已经萎缩。严格地说,世上没有绝对健全的人。有形的残缺仅是残疾的一种,在一定的意义上,人人皆患着无形的残疾,只是许多人对此已经适应和麻木了而已。
⑧我不得不承认,如果人的生命仅是肉体,则生命本身就有着根本的缺陷,它注定会在岁月的风雨中逐渐地或突然地缺损,使它的主人成为明显或不明显的残疾人。那么,生命抵御和战胜残疾的希望究竟何在?
⑨我的眼前出现了一系列高贵的残疾人形象。在西方有又瞎又聋又瘫的永恒的少女海伦·凯勒。在中国,有受了腐刑仍写下史家“千古绝唱”的司马迁,有受了膑刑却仍然叱咤疆场指挥若定的孙子,以及今天仍然坐着轮椅在文字之境中自由驰骋的史铁生。他们的肉体诚然缺损了,但他们的生命因此也缺损了吗?当然不,与许多肉体没有缺损的人相比,他们拥有的是多么完整而健康的生命。
⑩诗人里尔克常常歌咏盲人。在他的笔下,盲人能穿越纯粹的空间,能听见从头发上流过的时间和在脆玻璃上玎玲作响的寂静。在热闹的世界上,盲人是安静的,而他的感觉是敏锐的,能以小小的波动把世界捉住。最后,面对死亡,盲人有权宣告:“那把眼睛如花朵般摘下的死亡,将无法企及我的双眸……”
11是的,我也相信,盲人失去的只是肉体的眼睛,心灵的眼睛一定更加明亮,能看见我们看不见的事物,生活在一个更本质的世界里。
12感官是通往这个世界的门户,同时也是一种遮蔽,会使人看不见那个更高的世界。貌似健全的躯体往往充满虚假的自信,踌躇满志地要在外部世界里闯荡,寻求欲望和野心的最大满足。相反,身体的残疾虽然是限制,同时也是一种敞开。看不见有形的事物了,却可能因此看见了无形的事物。不能在人的国度里行走了,却可能因此行走在神的国度里。残疾提供了一个机会,使人比较容易觉悟到外在生命的不可靠,从而更加关注内在生命,致力于灵魂的锻炼和精神的创造。
13由此可见,生命与肉体显然不是一回事,肉体只是一个躯壳,它的确是脆弱的,很容易破损。但是,寄寓在这个躯壳之中,又超越于这个躯壳,我们更有一个不易破损的内在生命,这个内在生命的通俗名称叫做精神或者灵魂。灵魂是一个单纯的整体,外部的机械力量能够让人的肢体断裂,但不能切割下哪怕一小块人的灵魂;自然界的病菌能够损坏人的器官,但没有任何路径可以侵蚀人的灵魂。正因为如此,一个人无论躯体怎样残缺,仍可使自己的内在生命保持完好无损。
14原来,上帝只在一个不太重要的领域里掷骰子,在现象世界播弄芸芸众生的命运。在本体世界,上帝是公平的,人人都被赋予了一个不可分割的灵魂,一个永远不会残缺的内在生命。同样,在现象世界,我们的肉体受千百种外部因素的支配,我们自己做不了主人。可是,在本体世界,我们是自己内在生命的主人,不管外在遭遇如何,都能够以尊严的方式活着。
1.解释画线句子含义。(4分)
(1)“那把眼睛如花朵般摘下的死亡,将无法企及我的双眸……”(2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身体的残疾虽然是限制,同时也是一种敞开。(2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说明第⑧段对于全文的作用,并作简要分析。(4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文章思考生命,得出了“伟大的内在生命”的认识,请阐述作者围绕这一认识,是如何构思全文的?(6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作者认为,如果身为健全人就鄙视残疾人,是非常愚蠢与浅薄的。请联系全文,分点说明作者坚持这一观点的理由。(6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25分)
泳池里的顽童——菲尔普斯
杨澜:是什么让您意识到,你就是为游泳而生的呢?或者为自己设立了作为职业游泳选手的目标?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菲尔普斯:可能是在2001年,在我创造了第一个世界纪录时。在那一刻我觉得,可能会发生一些很特别的事情。之前我已经参加过奥运会了。但是在那以后,我才觉得有些不同了。
杨澜:你第一次参加奥运会是在2000年的悉尼,你那时才15岁,不过还是拿到了第五名的成绩。你第一次的奥运经历感觉如何?
菲尔普斯:那是我第一次出国,第一次随国家队出战,也是我所经历的第一个国际比赛,我才15岁而已。游泳馆里有很多人,澳大利亚在尖叫,整个泳池都好像在震动,在轰隆作响,因为他们的尖叫声太大了。我其实没有真正准备好参赛。但那也是一种经历,从中我对自己有了更多的了解。当我只拿到第五名时,我非常失望。但是六个月后,我便创造了我的第一个世界纪录,因为我有那个实力,我准备好了。
杨澜:有比拿金牌更重要的吗?在雅典奥运会,如果你不坚持要跟索普在自由泳上一决高下,你可能还会多获一块金牌。
菲尔普斯:我喜欢的事情之一,是跟世界上最优秀的人一起比赛。在200米自由泳上,几乎最好的选手、游得最快的选手都参加了。我想跟他们竞赛,我从来没有放弃,尤其是在游泳上面。
杨澜:这就是超越金牌的东西吗?
菲尔普斯:我只是想和最好的选手进行比赛。
杨澜:我想这就是奥林匹克精神所在吧!你最大的对手是谁?
菲尔普斯:不能说是某个特定的人。全世界有这么多人跟我从事同样的游泳比赛,我在和这么多人竞争。我在和全世界最优秀的选手竞争,这是我最喜欢的,它让我更为强壮。
杨澜:你的床头或你的储物柜里还有他们的照片吗?你不需要看到他们来鼓舞你的斗志吗?
菲尔普斯:我的确需要有人给我指引奋斗的方向,我会特别标注出来,放在一个我能天天看见的地方。几年前索普觉得不可能在一次比赛中拿到七枚金牌,菲尔普斯做不到②,这些话都被我特别标注出来,然后贴在我的储物柜里,无论什么时候打开我的储物柜,我都可以看见它们 。
杨澜:这也是一种成长经历吧。
菲尔普斯:从18、19岁的少年,到22岁的大人,我已经独立生活了,有了自己的房子,自己做饭,生活完全不一样了。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对我不无裨益。
杨澜:每个人都期待你打破施皮茨在1972年创造的世界纪录!③
菲尔普斯:但是我有很多目标,而且这些目标都很高我只想做菲尔普斯第一,而不是施皮茨第二。我想做前人没有做的,对这项运动来说是全新的东西,这才是我的目标。
杨澜:听说你12岁参加一次比赛时把泳镜扔了?
菲尔普斯:是的,我扔了。
杨澜:是因为输了吗?
菲尔普斯:我不记得为什么了。那时候我的脾气很大,经常发脾气,不过我现在已经不这样了。我从小时候犯下的错里,吸取教训。
杨澜:事后教练说什么?
菲尔普斯:他说你不能这样做,这么做是错误的。所以我改变了很多,从错误中学会了改变。 (选自《杨澜访谈录》,有删节)
注:①美国游泳运动员菲尔普斯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一人夺得八枚金牌,创造了游泳史上的奇迹。这是他在获得第八枚金牌后接受的访谈。②雅典奥运会前,澳大利亚运动员索普曾多次表示菲尔普斯不可能在雅典奥运会夺得7枚金牌。③施皮茨是美国著名的游泳运动员,在1972年慕尼黑奥运会上创造了奇迹,一人独得7块金牌,并创7项世界纪录。但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他的记录被菲尔普斯打破了。
1.下面各项中,对原文内容的理解正确的两项是(5分)
A.菲尔普斯小的时候患有多动症,让他学习游泳,是他母亲为治疗他的病症而想出的对策,用以释放他过剩的精力,这使他后来变得很强壮。
B.菲尔普斯在15岁时就代表国家参加了2000年在悉尼举办的奥运会。雅典奥运会时,虽然他只有19岁,但却已经是第二次代表国家参加国际比赛了。
C.在雅典奥运会上,菲尔普斯执意要求参加200米自由泳的比赛,为的是要跟索普在这个项目上一决高下,结果却败给了索普。不然的话,他还会多获得一块金牌。
D.渴望金牌、渴望与世界最优秀的选手进行最出色和最完美的比赛,为此,菲尔普斯把索普否定自己的话写下来贴在储物柜里,来激励自己,鼓舞自己。
E.和大多数人一样,菲尔普斯的成长也不是完全一帆风顺的,他也经历过失败的痛苦,也经历过人生的教训。可贵的是,他能够在犯下的错误里吸取教训,不再犯错。
2.菲尔普斯由一个水池里的懵懂顽童,到在北京奥运会上独揽八枚金牌,成为一个传奇。他的成长过程大致可分为几个阶段?请概括说明。(6分)
3.菲尔普斯取得了如此骄人的成绩,除了他具有体形、肌肉等身体条件的先天优势外,纵观全文,你认为还有哪些因素促使他成功。(6分)
4.菲尔普斯在访谈时说:“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对我不无裨益。”请结合菲尔普斯的成长经历,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18分)
金岳霖的魏晋风度
王开林
①有些人城府深,门禁严,大门之内还有二门,二门之内还有三门。金岳霖特别单纯,他不功利,也不势利,是著名的老顽童。
②少年时,赶上辛亥革命,他兴冲冲地剪掉辫子,意犹未尽,又仿照崔颢的《黄鹤楼》作打油诗一首:“辫子已随前清去,此地空余和尚头。辫子一去不复返,此头千载光溜溜。”谐诗流出,立刻传为闾巷笑谈。
③金岳霖终身未婚,朋友们的孩子都叫他“金爸”。他喜欢搜罗大个头水果,比如雪花梨、苹果、橙、柚、石榴,将它们摆在书案上,或拿去跟孩子们比赛,这种较量往往要拉锯多个回合。好一位独孤求败,输了比赢了更开心。在书房里他收藏着“水果状元”,谁能吃到它,谁就是得意门生。
④金岳霖对中国的大种鸡了如指掌,他养过大黑狼山鸡,还养过大斗鸡。房屋一隅他摆放长排蛐蛐罐,只为在寂静的夜晚倾听它们的“瞿瞿奏鸣曲”。吃饭时,大斗鸡跳上餐桌,伸长脖颈啄食荤素,他不驱不赶,待若家人。在《世说新语》中,阮氏兄弟与猪崽共用大瓮饮酒,已属一奇,金岳霖不遑多让。
⑤金岳霖有个规矩和习惯:上午不见客,不干其他事务,集中精力读书写字。构思时,他静坐冥想,仿佛老僧入定,红尘俗务不复萦怀。有一次,那群惊弓之鸟都跑空袭警报去了,他却窝在宿舍里,浑然未觉,岿然不动。待警报解除,大家奔回废墟寻人,竟发现他提笔而立,呆若木鸡,浑身都是尘土。
⑥金岳霖讲课,不带讲义,只带粉笔,但十有八九黑板上不著一字。他的课学生爱听,大教室座无虚席。他喜欢提问,西南联大没有点名册,他就想出奇招:“今天,穿红毛衣的女同学回答问题。”将令一下,所有穿红衣的女同学都会深呼吸,既忐忑,又光荣。
⑦沈从文教语体文写作,主动为青年弟子开“小灶”,将金岳霖拉去讲“小说和哲学”。大家仰颈翘盼金先生讲出一番精深的道理来。不料他迂回曲折地讲了半天,结论仍是“小说和哲学没有关系”。有人纳闷,问道:“《红楼梦》算不算一个例外?”他说:“红楼梦里的哲学不是哲学。”说话间,他突然停顿下来,把右手伸进后脖颈,捉出一只跳蚤,捏在指间,细细打量,那神情比京城名捕逮住钦犯还要得意。
⑧钱端升教授的夫人陈公蕙有一句趣谈:“那个老金呀,早年的事情是近代史,现在的事情是古代史。”金岳霖能够将昆明大观楼的长联倒背如流,却经常忘记自己的姓名。有一回,他给老友陶孟和打电话,接通后,陶家佣人问道:“您哪儿?”金岳霖答不上来,就回答:“你别管我是谁,找陶先生说话就行。”不料陶家佣人跟他较真,不报姓名不通融。金岳霖无奈,只好回头问自己的车夫王喜,王喜摸了摸后脑勺,替他理出头绪来:“只听见人家叫金博士。”一个“金”字点醒梦中人,他又恍然记起了自己的名字。
⑨金岳霖是单身汉,拿着一级教授的高工资,他乐得资助学生和朋友。乔冠华到德国留学,金岳霖资助几百块大洋,乔冠华至死都感念他的再造之恩。抗战期间,米珠薪桂,“教授教授,越教越瘦”。某日清晨,张奚若的夫人发现椅子上放着一叠钞票,她很惊讶,这么多钱是哪位客人不小心遗落的?张奚若回想之后,立刻断定“这是老金干的好事”。
⑩晚年,金岳霖体弱多病,常赴协和就医。革命小将不准他乘坐汽车,他就屈就平板三轮车,自携小马扎,身穿长棉袍,任人慢慢悠悠一路蹬过去。他觉得蛮好玩,并不感到憋屈和难受。
多年后,冯友兰在《怀念金岳霖先生》一文中写道:“金先生的风度很像魏晋大玄学家嵇康。嵇康的特点是‘越名教而任自然’,天真烂漫,率性而行;思想清楚,逻辑性强;欣赏艺术,审美感高。金先生的著作,我们可以继续研究,金先生的风度是不能再见了。”
赤子和名士,在金岳霖身上实现了无缝结合,他的可爱是公认的。
1.请简要分析文章开头的作用。(4分)
2.简要分析文中划线句子的表达效果。(4分)
(1)大家奔回废墟寻人,竟发现他提笔而立,呆若木鸡,浑身都是尘土。
(2)那个老金呀,早年的事情是近代史,现在的事情是古代史。
3.请以⑧⑨⑩段为例,简要分析本文在选材上的特点。(4分)
4.文章结尾说“赤子和名士,在金岳霖身上实现了无缝结合”,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6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18分)
金岳霖的魏晋风度
王开林
①有些人城府深,门禁严,大门之内还有二门,二门之内还有三门。金岳霖特别单纯,他不功利,也不势利,是著名的老顽童。
②少年时,赶上辛亥革命,他兴冲冲地剪掉辫子,意犹未尽,又仿照崔颢的《黄鹤楼》作打油诗一首:“辫子已随前清去,此地空余和尚头。辫子一去不复返,此头千载光溜溜。”谐诗流出,立刻传为闾巷笑谈。
③金岳霖终身未婚,朋友们的孩子都叫他“金爸”。他喜欢搜罗大个头水果,比如雪花梨、苹果、橙、柚、石榴,将它们摆在书案上,或拿去跟孩子们比赛,这种较量往往要拉锯多个回合。好一位独孤求败,输了比赢了更开心。在书房里他收藏着“水果状元”,谁能吃到它,谁就是得意门生。
④金岳霖对中国的大种鸡了如指掌,他养过大黑狼山鸡,还养过大斗鸡。房屋一隅他摆放长排蛐蛐罐,只为在寂静的夜晚倾听它们的“瞿瞿奏鸣曲”。吃饭时,大斗鸡跳上餐桌,伸长脖颈啄食荤素,他不驱不赶,待若家人。在《世说新语》中,阮氏兄弟与猪崽共用大瓮饮酒,已属一奇,金岳霖不遑多让。
⑤金岳霖有个规矩和习惯:上午不见客,不干其他事务,集中精力读书写字。构思时,他静坐冥想,仿佛老僧入定,红尘俗务不复萦怀。有一次,那群惊弓之鸟都跑空袭警报去了,他却窝在宿舍里,浑然未觉,岿然不动。待警报解除,大家奔回废墟寻人,竟发现他提笔而立,呆若木鸡,浑身都是尘土。
⑥金岳霖讲课,不带讲义,只带粉笔,但十有八九黑板上不著一字。他的课学生爱听,大教室座无虚席。他喜欢提问,西南联大没有点名册,他就想出奇招:“今天,穿红毛衣的女同学回答问题。”将令一下,所有穿红衣的女同学都会深呼吸,既忐忑,又光荣。
⑦沈从文教语体文写作,主动为青年弟子开“小灶”,将金岳霖拉去讲“小说和哲学”。大家仰颈翘盼金先生讲出一番精深的道理来。不料他迂回曲折地讲了半天,结论仍是“小说和哲学没有关系”。有人纳闷,问道:“《红楼梦》算不算一个例外?”他说:“红楼梦里的哲学不是哲学。”说话间,他突然停顿下来,把右手伸进后脖颈,捉出一只跳蚤,捏在指间,细细打量,那神情比京城名捕逮住钦犯还要得意。
⑧钱端升教授的夫人陈公蕙有一句趣谈:“那个老金呀,早年的事情是近代史,现在的事情是古代史。”金岳霖能够将昆明大观楼的长联倒背如流,却经常忘记自己的姓名。有一回,他给老友陶孟和打电话,接通后,陶家佣人问道:“您哪儿?”金岳霖答不上来,就回答:“你别管我是谁,找陶先生说话就行。”不料陶家佣人跟他较真,不报姓名不通融。金岳霖无奈,只好回头问自己的车夫王喜,王喜摸了摸后脑勺,替他理出头绪来:“只听见人家叫金博士。”一个“金”字点醒梦中人,他又恍然记起了自己的名字。
⑨金岳霖是单身汉,拿着一级教授的高工资,他乐得资助学生和朋友。乔冠华到德国留学,金岳霖资助几百块大洋,乔冠华至死都感念他的再造之恩。抗战期间,米珠薪桂,“教授教授,越教越瘦”。某日清晨,张奚若的夫人发现椅子上放着一叠钞票,她很惊讶,这么多钱是哪位客人不小心遗落的?张奚若回想之后,立刻断定“这是老金干的好事”。
⑩晚年,金岳霖体弱多病,常赴协和就医。革命小将不准他乘坐汽车,他就屈就平板三轮车,自携小马扎,身穿长棉袍,任人慢慢悠悠一路蹬过去。他觉得蛮好玩,并不感到憋屈和难受。
多年后,冯友兰在《怀念金岳霖先生》一文中写道:“金先生的风度很像魏晋大玄学家嵇康。嵇康的特点是‘越名教而任自然’,天真烂漫,率性而行;思想清楚,逻辑性强;欣赏艺术,审美感高。……金先生的著作,我们可以继续研究,金先生的风度是不能再见了。”
赤子和名士,在金岳霖身上实现了无缝结合,他的可爱是公认的。---
1.请简要分析文章开头的作用。(4分)
2.简要分析文中划线句子的表达效果。(4分)
(1)大家奔回废墟寻人,竟发现他提笔而立,呆若木鸡,浑身都是尘土。
(2)那个老金呀,早年的事情是近代史,现在的事情是古代史。
3.请以⑧⑨⑩段为例,简要分析本文在选材上的特点。(4分)
4.文章结尾说“赤子和名士,在金岳霖身上实现了无缝结合”,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25分)
泳池里的顽童——菲尔普斯①
杨澜:你应该有很好的心态,所以你睡觉时就一定会睡着。在奥林匹克运动会也如此吗?
菲尔普斯:我在任何地方都能入睡,这对比赛选手来说是最大的优势。我热爱睡觉,我总能睡着,这一点不是问题。
杨澜:由于转播的原因,比赛定在上午,有许多运动员对此颇有怨言,你也有类似的抱怨吗?
菲尔普斯:我对此毫无怨言,毕竟这是奥运会,能有机会参加奥运,为你的国家而游泳,为你的祖国而参赛,安排在什么时候,对我来说都无所谓。我什么时候都可以游泳,如果要我早上十点起来参加奥运会金牌的角逐,我也没有问题。我会准时起床,很自豪地穿上衣服,尽全力比赛,为祖国争光。
杨澜:听说你学习游泳的初衷是为了治疗多动症,你妈妈想通过这个来释放你过剩的精力?
菲尔普斯:的确是这样。在体育场的游泳池里,我会觉得非常放松,无拘无束,通过释放自己的力量去获得快乐。最终我摆脱了多动症,我现在没事了。
杨澜:是什么让您意识到,你就是为游泳而生的呢?或者为自己设立了作为职业游泳选手的目标?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菲尔普斯:可能是在2001年,在我创造了第一个世界纪录时。 在那一刻我觉得,可能会发生一些很特别的事情。之前我已经参加过奥运会了。但是在那以后,我才觉得有些不同了。
杨澜:你第一次参加奥运会是在2000年的悉尼,你那时才15岁,不过还是拿到了第五名的成绩。你第一次的奥运经历感觉如何?
菲尔普斯:那是我第一次出国,第一次随国家队出战,也是我所经历的第一个国际比赛,我才15岁而已。游泳馆里有很多人,澳大利亚在尖叫,整个泳池都好象在震动,在轰隆作响,因为他们的尖叫声太大了。我其实没有真正准备好参赛。但那也是一种经历,从中我对自己有了更多的了解。当我只拿到第五名时,我非常失望。但是六个月后,我便创造了我的第一个世界纪录,因为我有那个实力,我准备好了。
杨澜:有比拿金牌更重要的吗?在雅典奥运会,如果你不坚持要跟索普在自由泳上一决高下,你可能还会多获一块金牌。
菲尔普斯:我喜欢的事情之一,是跟世界上最优秀的人一起比赛。在200米自由泳上,几乎最好的选手、游的最快的选手都参加了。我想跟他们竞赛,我从来没有放弃,尤其是在游泳上面。
杨澜:这就是超越金牌的东西吗?
菲尔普斯:我只是想和最好的选手进行比赛。
杨澜:我想这就是奥林匹克精神所在吧! 你最大的对手是谁?
菲尔普斯:不能说是某个特定的人。全世界有这么多人跟我从事同样的游泳比赛,我在和这么多人竞争。我在和全世界最优秀的选手竞争,这是我最喜欢的,它让我更为强壮。
杨澜:你的床头或你的储物柜里还有他们的照片吗?你不需要看到他们来鼓舞你的斗志吗?
菲尔普斯:我的确需要有人给我指引奋斗的方向,我会特别标注出来,放在一个我能天天看见的地方。几年前索普觉得不可能在一次比赛中拿到七枚金牌,菲尔普斯做不到②。这些话都被我特别标注出来,然后贴在我的储物柜里,无论什么时候打开我的储物柜,我都可以看见它们。
杨澜:你刻苦训练是大家知道的,甚至在圣诞节也是如此。
菲尔普斯:成长要付出代价的。我放弃了(很多娱乐)。
杨澜:大家都在分析你的身体条件,说你的胳膊、腿、脚、手、你的水感等等,你自己觉得是什么能让你这么优秀呢?
菲尔普斯:我猜是因为我有游泳的天赋吧。上天给了我这种天赋,给了我意志力。我觉得从我父母那里遗传了许多特性,还有我的个性,我是个很勤奋的人,我很执着,我讨厌失败,为了达到目标我会尽全力。所有这些加在一起,有了我的这些成功。
杨澜:你酒后驾车事件是怎么回事?
菲尔普斯:那是我犯下的一个错误。它对我人生有很大改变。这也是一次人生教训吧。我现在有了很大改变,从那以后,当我跟朋友们在一起时,我就会阻止他们中的一些人犯同样的错误。如果我能帮他们一把,我就会觉得这算是成功,因为我能帮助他们。
杨澜:这也是一种成长经历吧。
菲尔普斯:从18、19岁的少年,到22岁的大人,我已经独立生活了,有了自己的房子,自己做饭,生活完全不一样了。生活里的点点滴滴,对我不无裨益。
杨澜:每个人都期待你打破施皮茨在1972年创造的世界纪录!③
菲尔普斯:但是我有很多目标,而且这些目标都很高。我只想做菲尔普斯第一,而不是施皮茨第二。我想做前人没有做的,对这项运动来说是全新的东西,这才是我的目标。
杨澜:听说你12岁参加一次比赛时把泳镜扔了?
菲尔普斯:是的,我扔了。
杨澜:是因为输了吗?
菲尔普斯:我不记得为什么了。那时候我的脾气很大,经常发脾气,不过我现在已经不这样了。我从小时候犯下的错里,吸取教训。
杨澜:事后教练说什么?
菲尔普斯:他说你不能这样做,这么做是错误的。所以我改变了很多,从错误中学会了改变。
(选自《杨澜访谈录》,有删节)
【注释】①美国游泳运动员菲尔普斯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一人夺得八枚金牌,创造了游泳史上的奇迹。这是他在获得第八枚金牌后接受的访谈。②雅典奥运会前,澳大利亚运动员索普曾多次表示菲尔普斯不可能在雅典奥运会夺得7枚金牌。③施皮茨是美国著名的游泳运动员,在1972年慕尼黑奥运会上创造了奇迹,一人独得7块金牌,并创7项世界纪录。但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他的记录被菲尔普斯打破了。
1.下面各项中,对原文内容的理解正确的两项是【 】(5分)
A.菲尔普斯小的时候患有多动症,让他学习游泳,是他母亲为治疗他的病症而想出的对策,用以释放他过剩的精力,这使他后来变得很强壮。 |
B.菲尔普斯在15岁时就代表国家参加了2000年在悉尼举办的奥运会。雅典奥运会时,虽然他只有19岁,但却已经是第二次代表国家参加国际比赛了。 |
C.在雅典奥运会上,菲尔普斯执意要求参加200米自由泳的比赛,为的是要跟索普在这个项目上一决高下,结果却败给了索普。不然的话,他还会多获得一块金牌。 |
D.渴望金牌、渴望与世界最优秀的选手进行最出色和最完美的比赛,为此,菲尔普斯把索普否定自己的话写下来贴在储物柜里,来激励自己,鼓舞自己。 |
E. 和大多数人一样,菲尔普斯的成长也不是完全一帆风顺的,他也经历过失败的痛苦,也经历过人生的教训。可贵的是,他能够在犯下的错里吸取教训,不再犯错。
2.菲尔普斯由一个水池里的懵懂顽童,到在北京奥运会上独揽八枚金牌,成为一个传奇。他的成长过程大致可分为几个阶段?请概括说明。(6分)
答:________
3.菲尔普斯取得了如此骄人的成绩,除了他具有体形、肌肉等身体条件的先天优势外,纵观全文,你认为还有哪些因素促使他成功。(6分)
答:________
4.菲尔普斯在访谈时说:“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对我不无裨益。”请结合菲尔普斯的成长经历,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8分)
答:________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