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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
刘帆
从抗战纪念城参观回来,8岁的我问兵:“你上过前线吗?”
“这话也问,笑掉大牙!”
“你就回答我,上还是没上?”
“好样的!”兵,不急,坐在青石板上,招呼我:“想听,就坐。”
“不坐!你快讲! ”
“行,你小子不去当兵,真是可惜了。”兵说道,“我们家按照现在的话说,就是当兵世家。当然也是提着脑壳干革命的世家……
湘水拍打河岸,兵望着远方出神。
1944年,鬼子打到我们这里。枪炮声噼噼啪啪,火光就像现在的落霞一样红。爷爷接到命令,天黑之前必须赶到茶山坳。爷爷跋山涉水,终于赶到了那里。接防阵地上只剩下一个士兵,他狠狠地指着对面:“狗日的鬼子,不停地进攻,兄弟,你多个心眼,对他们,开火,开火!千万不要心慈手软!”
爷爷听了,连忙应允:“放心,我这杆枪,专打鬼子!”
爷爷在枪林弹雨中像一团烈火,专等冲锋的鬼子向前,然后,出膛,开火,枪把子热得发烫。他说神枪手点射,就是一搭又一搭地送鬼子上路。
三十三年冬,父亲十三岁。爷爷回家对奶奶说,要英杰快快长大,要奶奶好生带大孩子。
“爷爷后来呢?”
兵说爷爷开拔,去了哪里打仗也不知道。后来,来了一个人,他自称是爷爷的战友,他说爷爷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要很久很久才能回来。
奶奶一听,急了,跺着脚一连串地说要去寻找爷爷…
爷爷的战友对奶奶说,爷爷是好样的,茶山坳他杀死了几十个鬼子,是英雄。这样行不?
让孩子认我做义父,来人对奶奶说。将来孩子明白我手里的东西,就知道他的父亲去了哪里。
孩子我带走,如果你实在不同意,我就将东西郑重交给你。说着,来人就脱下身上的军服,将兜里的东西递给奶奶。
奶奶接住,对来人说孩子他爸嘱托我好生带大孩子,不管他在哪里打仗,孩子不能带走,孩子是我心头的肉。你不知道,孩子两岁时差点天折,他爸长年在外,孩子的爷爷悲痛了几个月,托人写信逼迫孩子他爸才回家半个多月。奶奶说起这些,眼泪马上不争气地流淌出来。
来人严肃地说,嫂子不要悲伤,五年后,我再来,我答应过明伦兄,等孩子长大后,带他去部队。
奶奶无言地点头,答应了来人。
来人腿长,迈开了又合拢,敬了军礼,又对奶奶鞠躬才走。奶奶说,来人身手矫健,再三告诫不要让保长知道了,最后一步步警惕地远离村子。那时就有一种预感,感觉孩子他爸和他一样,越来越远。那些云啊树啊山啊,直直地在眼里模糊,然后消失,等到实在望不到的时候,奶奶紧闭房门,抱着父亲号啕大哭,真想一把锁锁好屋子这扇门。
太爷爷知道后,又急又气,特别是听到儿媳妇的的哭声后,对儿子大骂,言语犀利。不知什么原因,奶奶竟然不哭了。
奶奶说,明伦是好样的,我答应他想方设法好生养大英杰。
年后,鬼子投降了,明伦没有回来,转眼又过了四年,其间发生了数次战斗。有一天县
里采用公历1949年。之后村里人都忙土改忙生产。就在全家焦急盼望的时候,五年前来过的明伦的战友又来了。他给奶奶一张盖有鲜红大印的“烈属证”,同时,他说要带明伦的儿子英杰走。
他说要带到部队入伍,实现明伦生前的嘱托。
奶奶号啕痛哭,之后说,为了新中国,明伦的血流进了土地,但并未流完,他的血还在英杰身上。
父亲随着来人到了部队,参军,1952年到了朝鲜战场。
之后就有了我,1979年2月,我所在的东线部队在北越的高平至谅山段攻击敌人
兵说着,潸然泪下。
兵哽咽着:“哪一次,我们不是上最前线?”
原来兵的爷爷,他的名字刻在抗战纪念城的碑上。
兵说,衡州保卫战后,爷爷接受党的秘密指示,随八路军南下支队,准备去延安,在湘鄂赣一带遭到国军围剿,不幸遇难……
“爷爷的战友给奶奶带了什么东西?”
兵坐在湘江边,望着远处说:“你真想知道吗?”
“是。”
“那是一颗红五角星,奶奶给了父亲,父亲给了我。”兵缓缓道出。
十年后再去寻找兵的时候,兵已经不在了。而我头上,也戴上了五角星。
(选自《小小说选刊》2018年第19期,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出膛,开火,枪把子热得发烫”运用动作和细节描写,表现出爷爷对日本鬼子的满腔仇恨,揭示了战斗的紧张激烈。
B. 文中“预感”一词,写出了奶奶担心保长会知道来人的事情,以及感觉爷爷将离自己越来越远再也不回来的害怕心理。
C. 文中多处故意不点明来人给奶奶带来的东西是什么,既设置悬念,又为后来父亲随爷爷的战友到了部队埋下了伏笔。
D. 红五角星是革命精神的象征,也是理解“兵”的故事的关键。它跨越时空,见证了一个家庭走上革命道路的历程。
2.“我”在小说中的主要作用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3.小说题目是“兵”,却花了大量笔墨写爷爷的故事,这样处理有什么效果?请结合全文作简要分析。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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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
刘帆
从抗战纪念城参观回来,8岁的我问兵:“你上过前线吗?”
“这话也问,笑掉大牙!”
“你就回答我,上还是没上?”
“好样的!”兵,不急,坐在青石板上,招呼我:“想听,就坐。”
“不坐!你快讲! ”
“行,你小子不去当兵,真是可惜了。”兵说道,“我们家按照现在的话说,就是当兵世家。当然也是提着脑壳干革命的世家……
湘水拍打河岸,兵望着远方出神。
1944年,鬼子打到我们这里。枪炮声噼噼啪啪,火光就像现在的落霞一样红。爷爷接到命令,天黑之前必须赶到茶山坳。爷爷跋山涉水,终于赶到了那里。接防阵地上只剩下一个士兵,他狠狠地指着对面:“狗日的鬼子,不停地进攻,兄弟,你多个心眼,对他们,开火,开火!千万不要心慈手软!”
爷爷听了,连忙应允:“放心,我这杆枪,专打鬼子!”
爷爷在枪林弹雨中像一团烈火,专等冲锋的鬼子向前,然后,出膛,开火,枪把子热得发烫。他说神枪手点射,就是一搭又一搭地送鬼子上路。
三十三年冬,父亲十三岁。爷爷回家对奶奶说,要英杰快快长大,要奶奶好生带大孩子。
“爷爷后来呢?”
兵说爷爷开拔,去了哪里打仗也不知道。后来,来了一个人,他自称是爷爷的战友,他说爷爷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要很久很久才能回来。
奶奶一听,急了,跺着脚一连串地说要去寻找爷爷…
爷爷的战友对奶奶说,爷爷是好样的,茶山坳他杀死了几十个鬼子,是英雄。这样行不?
让孩子认我做义父,来人对奶奶说。将来孩子明白我手里的东西,就知道他的父亲去了哪里。
孩子我带走,如果你实在不同意,我就将东西郑重交给你。说着,来人就脱下身上的军服,将兜里的东西递给奶奶。
奶奶接住,对来人说孩子他爸嘱托我好生带大孩子,不管他在哪里打仗,孩子不能带走,孩子是我心头的肉。你不知道,孩子两岁时差点天折,他爸长年在外,孩子的爷爷悲痛了几个月,托人写信逼迫孩子他爸才回家半个多月。奶奶说起这些,眼泪马上不争气地流淌出来。
来人严肃地说,嫂子不要悲伤,五年后,我再来,我答应过明伦兄,等孩子长大后,带他去部队。
奶奶无言地点头,答应了来人。
来人腿长,迈开了又合拢,敬了军礼,又对奶奶鞠躬才走。奶奶说,来人身手矫健,再三告诫不要让保长知道了,最后一步步警惕地远离村子。那时就有一种预感,感觉孩子他爸和他一样,越来越远。那些云啊树啊山啊,直直地在眼里模糊,然后消失,等到实在望不到的时候,奶奶紧闭房门,抱着父亲号啕大哭,真想一把锁锁好屋子这扇门。
太爷爷知道后,又急又气,特别是听到儿媳妇的的哭声后,对儿子大骂,言语犀利。不知什么原因,奶奶竟然不哭了。
奶奶说,明伦是好样的,我答应他想方设法好生养大英杰。
年后,鬼子投降了,明伦没有回来,转眼又过了四年,其间发生了数次战斗。有一天县
里采用公历1949年。之后村里人都忙土改忙生产。就在全家焦急盼望的时候,五年前来过的明伦的战友又来了。他给奶奶一张盖有鲜红大印的“烈属证”,同时,他说要带明伦的儿子英杰走。
他说要带到部队入伍,实现明伦生前的嘱托。
奶奶号啕痛哭,之后说,为了新中国,明伦的血流进了土地,但并未流完,他的血还在英杰身上。
父亲随着来人到了部队,参军,1952年到了朝鲜战场。
之后就有了我,1979年2月,我所在的东线部队在北越的高平至谅山段攻击敌人
兵说着,潸然泪下。
兵哽咽着:“哪一次,我们不是上最前线?”
原来兵的爷爷,他的名字刻在抗战纪念城的碑上。
兵说,衡州保卫战后,爷爷接受党的秘密指示,随八路军南下支队,准备去延安,在湘鄂赣一带遭到国军围剿,不幸遇难……
“爷爷的战友给奶奶带了什么东西?”
兵坐在湘江边,望着远处说:“你真想知道吗?”
“是。”
“那是一颗红五角星,奶奶给了父亲,父亲给了我。”兵缓缓道出。
十年后再去寻找兵的时候,兵已经不在了。而我头上,也戴上了五角星。
(选自《小小说选刊》2018年第19期,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出膛,开火,枪把子热得发烫”运用动作和细节描写,表现出爷爷对日本鬼子的满腔仇恨,揭示了战斗的紧张激烈。
B. 文中“预感”一词,写出了奶奶担心保长会知道来人的事情,以及感觉爷爷将离自己越来越远再也不回来的害怕心理。
C. 文中多处故意不点明来人给奶奶带来的东西是什么,既设置悬念,又为后来父亲随爷爷的战友到了部队埋下了伏笔。
D. 红五角星是革命精神的象征,也是理解“兵”的故事的关键。它跨越时空,见证了一个家庭走上革命道路的历程。
2.“我”在小说中的主要作用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3.小说题目是“兵”,却花了大量笔墨写爷爷的故事,这样处理有什么效果?请结合全文作简要分析。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文学类文本阅读,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白菜玫瑰
陈麒凌
“阿嬷,我买菜回来啰!”莹下班回来,轻快地唤。
“乖孙回来啰,乖孙!”阿嬷含糊不清地应,在藤椅上前倾着身子,脸上透着喜。
“阿嬷,你猜我买了什么莱?”
“白菜,嗯,猪肉、白菜。”
“好聪明,猜对了白菜,还有鱼和豆腐。”她用手摸摸阿嬷皱皱的脸。
“择白菜,择白菜。”阿嬷心急地要帮忙。
“阿嬷好乖,帮忙择白菜。”莹突然记起什么,回身从提包里擎出一枝红玫瑰。
“阿嬷,靓不靓?”
“好靓啊。你摘公园的花呀。”
“别人送我的,阿嬷。”莹微微润红了脸,找了一个空瓶子把花插上,左右看了几遍。
阿嬷用剪子去掉菜根,把白底青头的菜摆齐整。现在她干得最好就是这个。去年有一次她便秘出血,医生要她多吃白菜,用滚水煮得软软熟熟,阿嬷从此就认准白菜,日日都要莹买白菜。
莹盛好饭,想想又把那枝花拿过来在餐桌上摆好。
“阿嬷,你知道送人玫瑰花什么意思吗?”
没等阿嬷回答,自己先笑着答了:“就是说人家中意你啰。”
送她玫瑰花的那个人,叫阿峰,在隔壁上班,常常会来店里复印。莹会给他倒一杯茶,让他坐。有时他也会帮莹,装订啊,换墨啊。莹喜欢跟他说话,他资料印好了也不急着走,常常聊好久。然后,他就带来一枝玫瑰花,轻轻地插进她的笔筒。
第二天他又带来一枝,第三天还有,天天都有。
下次莹回家问:“阿嬷,你猜我买什么菜?”阿嬷就会应:“猪肉、白菜,嗯,还有玫瑰花。”
莹总是一笑,摸摸阿嬷的脸说:“好聪明哇,猜中。”
她每天带回新鲜的白菜、鱼、猪肉,还有玫瑰花,笑盈盈地如常煮菜、和阿嬷聊天,却难免分心,想起阿峰。
阿峰要去珠海了,想让她一起去:“跟我去珠海吧,咱们结婚。”
“可是阿嬷……”
“阿嬷是你一个人的吗?你有权利过自己的生活,不是吗?”
那些夜里,阿嬷睡熟后,她就坐着发呆,好久好久。
她曾打电话给大伯,大伯是个急性子,一听是她,马上就嚷:“阿嬷出了什么事?”
“阿嬷很好啊。”
“吓得我,你就辛苦些好好照顾阿嬷,也不枉她把你带大,需要钱就说,你伯母身体不是很好,我又忙,最近都没时间去看她,辛苦你啦。”
“哦。”
三姑脾气好,莹愿意去跟她聊。还没坐下,三姑已经收拾好许多包包,要她带回去给阿嬷。
“你成哥要结婚了,现在房子这么贵,只好先回家住着,大家挤一挤算了。”三姑唠叨着,“对哦,你有没有男朋友啊?”
“我啊……”她不知该怎么说好。
康乐院是她最后考虑的地方。她去看过两次,看护小姐很温柔,老人们坐在一起看电视,很开心的样子。
她不是不要阿嬷,莹打算着,半年,最多一年,等在珠海安定下来,就接阿嬷过去。
她对阿嬷说:“阿嬷,我要出差了,要去好长时间。”叹口气,接着说下去,“我送你去一个好玩的地方,等我回来再去接你,好不好?”
“好呀。”阿嬷应得很清楚。
有时阿嬷好像什么都明白。
“你放心去做事,我好乖的,你不用心急挂记我,我也不心急。”那天早晨阿嬷穿好衣服,梳好头发,忽地抬头笑笑。莹摸摸她皱皱的脸,轻轻地。
看得出来,阿嬷紧张,一路上手紧紧抓住布包。到了康乐院,要她在大堂长椅上等,莹去办手续,她忙举起手说:“拜拜,拜拜。”
莹笑道:“阿嬷,我还没走呢。”
关于白菜的问题,莹和司务主任有了争吵。
“我阿嬷只吃白菜,其它的瓜菜不吃的。”
“她可以尝试一下其他品种嘛。”
“不吃白菜,她很容易便血。”
“那你想怎样?”
“能不能给她开个小灶,每天煮一点白菜。”
“这么金贵,干吗要送她来这里呢?”
莹生气,还没来态度就这样恶劣,怎么放心把人托付给他。走出前廊,远远看见阿嬷,孤零零地在椅子上打盹,佝偻着肩,下颌瘪瘪地垂在胸口,抓着布袋的枯手缀着暗斑。原来阿嬷已经那么老了。
别骗自己了,她还能活几年呢。把她放在这里,这半年里她没了怎么办?什么能够弥补?想起幼时,父母早亡,阿嬷就如同亲生爹娘,台风夜步行十几公里为她找牛奶;她感冒,鼻塞喘不过气,是阿嬷用口吸出她的鼻涕;走到哪里她都牵着阿嬷的手,一直牵着,从很小长到很大。世界上只有一个这样的阿嬷。
她擦眼睛,躲在转角擦了一遍又一遍。
“阿嬷。”莹扶住老人的肩。
阿嬷醒觉,以为她要走,连忙举起手说:“拜拜。”
莹牵着她的手说:“这里不好玩,我们一同回家。”
阿峰还是走了。
莹也知道,总有一场伤心的,但阿嬷只有一个。
可在回家的车上,却不禁一路地掉泪。
还好能在阿嬷面前装出笑来。“阿嬷,我回来啰!猜猜我买了什么菜?”
“猪肉、白菜,嗯,玫瑰花。”
“嘻嘻,对了一半。”她一副调皮轻松的样子,“没有玫瑰花啰!”
装得很辛苦啊,炒菜的时候,她忍很久才抽一下鼻子,装作擦汗去擦眼泪,一直不敢回头。
吃饭的时候,阿嬷从身边捧出一只碟子:“乖孙,不用流眼泪哦,阿嬷给好多个‘中意你’,好多好多。”
莹低头看去,白色的瓷碟里,盛满一朵朵头脸上仰的小白菜根,那些齐齐切剪的白菜根,像一层层晶莹洁白的苞,瓣瓣曲折婉转,好生生地拥簇着一点翠绿的芯,看上去,竟像是一朵朵小小的玫瑰花。
(文字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 莹放弃个人爱情而选择亲情,阿嬷选择面对孤寂而让莹追求爱情,小说塑造了祖孙二人坚守传统美德的鲜明形象,具有传播正能量的积极意义。
B. 小说运用了语言、动作、肖像、心理等手法,成功地刻画出一个既忠于爱情又孝敬老人的新时代女孩形象,具有弘扬中华美德的作用。
C. 大伯和三姑没有真正尽到赡养义务,文章借此委婉地批评了社会上子女逃避赡养责任的现象,具有一定的警醒意义。
D. 小说借赡养老人的故事,引起人们对老年人生活和精神的关注,对于逐渐步入老龄化时代的中国,具有深刻的现实针对性。
2.请概括莹的形象特点。
3.小说为什么要以“白菜玫瑰”为题?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文学类文本阅读(25分)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1)—(4)题。
弟弟的来信
中师毕业的弟弟高高兴兴去清泉乡小学报到,以为那是个好地方。两天后回来了,垂头丧气地闷在家里。我问了许多遍,弟弟才闷出一句话:那不是人待的地方。
一天后弟弟又走了,是爹拿着木棒撵了二里多地撵回去的。爹一直在骂:咋不是人待的地方?只要有人住,就是人待的地方!你个兔崽子,要再随便跑回来,瞧我打断你的腿!
于是我就不能瞧见弟弟的人,只能隔上一段时间天外来客式的瞧上弟弟的信了。弟弟说:“这是个兔子不屙屎的地方,没有电,没有水,如果拍鬼子进村的电影,这里最合适。”爹听完哼一声,说:放狗屁!
后来弟弟又来信了,说:经常能吃到乡亲们送来的肉块,红红的,白白的,因为他们的孩子认字了。那种肉很好吃,吃得很多,后来才知道是耗子肉、蛇肉,又全部呕了。我笑着读完信,爹却一脸慎重:“那肉我吃过,味道很好。”我问哪一年吃的,爹说是三年灾荒时期。
再后来,收到一个包裹,打开一看,是一件毛皮坎肩。爹摸摸,惊呼:“黄鼠狼皮的,真不容易。”弟弟附信中送来了几句话:“乡亲给的,想爹年事已高,送给爹吧!”爹把坎肩摸了又摸,说:“寄回去。”我取出了纸笔说:“捎带着写封信吧。”爹蹲在大门口抽烟,闷闷一口,闷闷一口,闷了半宿,闷出一句:“勿挂念。”
那件黄鼠狼皮坎肩后来弟弟卖了,换来一点钱,买了些粉笔、教具之类,信中说:没有粉笔的日子,就用抹布蘸了水写,水一干,字就消失了,这倒反而提高了识字的速度,全乡比赛,夺了头名!弟弟寄回一张奖状。爹看了又看,说:“贴上,哪儿显眼贴哪儿!”
没有粉笔使用的事儿吓了我一大跳,小心翼翼地寄信去问。弟弟回信说:“张艺谋拍的《一个都不能少》,看过吧?人家小魏老师有一个学生跑去打工,她去找,不仅找回了学生,还找回了一车学习用具。我呢?我的学生让他少都少不了!因为,乡亲们就算累死饿死,也不会让儿女们休学!”
再后来来信。弟弟谈自己的事情就少了,提他的学生渐渐多了,全是些猫三狗四的名字,谁谁谁的名次提前了,谁谁谁考了满分,谁谁谁到乡里、市里比赛啦,等等。我高声读信,爹在一旁就直点头。我把信读完了,爹还在点头:“不孬,咱于老三的儿子,不孬……”
我把爹的夸奖给弟弟寄了去。弟弟来信说他哭了。
过春节的时候,弟弟没有回来。爹提了红灯笼在村头站了半宿,弟弟还是没有回来。
年还没有过完,爹终是耐不住了,闯关东似的周身挂满物品找小儿子去了。
爹是哭着回来的。爹泪汪汪地望着我:“你知道吗?你弟不回来,是舍不得那几十块钱车票。你知道吗?”爹说他瞎子似的在山里转,好容易逮着个人,上前说:兄弟,问个路。那人一回头:“啊呀——是爹!”
这以后,爹一直闷着气转悠。问问,爹说:那不是人待的地方!
爹让我去信把弟弟叫回来:不用教书了,跟爹在大棚里种反季节菜,挣钱!
弟很快回信了,说:决定了,不回去!弟弟还在信中说,春天到了,许多花儿都开了,学生们上山采花,不是掐断,而是连泥挖回,种在教室外,有许多蜂儿来采,很美丽……
(1)下面对本文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 ( )
A.小说中用水在黑板上写字、用坎肩换粉笔等细节描写,大大增强了文章的感染力。
B.小说的情节是通过弟弟的来信表现的。这种正面描写的手法是小说成功的原因之一。
C.小说结尾的景物描写既是写实,又是弟弟内心对美好未来的向往和对任教地方的热爱。
D.小说写弟弟哭了,又写爹哭着回来。这两处哭都表达了父子亲情和相互理解。
E.小说用了不少对比,如弟弟和爹对任教地方的态度,使情节波澜起伏而又前后呼应。
(2)弟弟的若干次来信从内容上看是有所变化的,请分条概括。(6分)
①________
②
③________
(3)弟弟最后“决定了,不回去”的原因是什么?请分条作答(6分)。
①________
②________
③________(4)小说运用多种表现手法成功地塑造了“弟弟”的感人形象,试做简要分析。(8分)
答:
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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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家
龙应台
①作为被人呵护的儿女时,父母在的地方,就是家。早上赶车时,有人催你喝热腾腾的豆浆。放学回来时,距离门外几尺就听见锅铲轻快的声音,饭菜香一阵一阵。晚了,一顶大蚊帐,四张榻榻米,灯一黑,就是黑甜时间。兄弟姊妹的笑闹踢打和被褥的松软裹在帐内,帐外不时有大人的咳嗽声,走动声,窃窃私语声。朦胧的时候,窗外丝缎般的栀子花香,就幽幽飘进半睡半醒的眼睫里。帐里帐外都是一个温暖而安心的世界,那是家。
②人,一个一个走掉,通常走得很远、很久。在很长的岁月里,只有一年一度,屋里头的灯光特别灿亮,人声特别喧哗,进出杂踏数日,然后又归于沉寂。留在里面没走的人,体态渐孱弱,步履渐蹒跚,屋内愈来愈静,听得见墙上时钟滴答的声音。栀子花还开着,只是在黄昏的阳光里看它,怎么看都觉得凄清。然后其中一个人也走了,剩下的那一个,从暗暗的窗帘里,往窗外外看,仿佛看见,有一天,来了一辆车,是来接自己的。她可能自己锁了门,慢慢走出去,可能坐在轮椅中,被推出去,也可能是一张白布盖着,被抬出去。
③和人做终身伴侣时,两个人在哪里,哪里就是家。曾经是异国大学小城里一间简单的公寓,和其他一两家共一个厨房。窗外飘着陌生的冷雪,可是卧房里伴侣的手温暖无比。后来是一个又一个陌生的城市,跟着一个又一个新的工作,一个又一个重新来过的家。几件重要的家具总是在运输的路上,其他就在每一个新的城市里一点一点添加或丢弃。墙上,不敢挂什么真正和记忆终生不渝的东西。墙,是暂时的。在暂时里,只有假设性的永久和不敢放心的永恒。家,也就是两个人刚好暂时落脚的地方。
④很多人,没多久就散了,因为人会变,生活会变,家,也跟着变质。渴望安定时,很多人进入一个家;渴望自由时,很多人又逃离一个家。渴望安定的人也许遇见的是一个渴望自由的人,寻找自由的人也许爱上的是一个寻找安定的人。家,一不小心就变成一个没有温暖、只有压迫的地方。外面的世界固然荒凉,但是家却可以更寒冷。一个人固然寂寞,两个人孤灯下无言相对却可以更寂寞。
⑤很多人在散了之后就开始终身流浪。
⑥很多人,一会儿就有了儿女。一有儿女,家,就是儿女在的地方。天还没亮就起来做早点,把热腾腾的豆浆放上餐桌。晚上,你把滚热的牛奶搁在书桌上,孩子从作业堆里抬头看你一眼,不说话,只是笑了一下。你觉得,好像突然闻到栀子花幽幽的香气。
⑦孩子在哪里,哪里就是家。
⑧你告诉我,什么是家,我就可以告诉你,什么是永恒。
(本文有删节)
1.文中在①②⑥段多次写到“栀子花”,请简析它们在表现人物情感方面的作用(4分)
2.作者在最后一段说,“你告诉我,什么是家,我就可以告诉你,什么是永恒。”请联系全文,谈谈你对“什么是永恒”的看法。(5分)
3. 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6分)
(1)“墙,是暂时的。”
(2)“很多人在散了之后就开始终身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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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
何君华
嘴唇就要裂开的时候,旅行者突然发现牧民阿拉坦乌拉家的毡房没有上锁。
水壶里早已没有一滴水,旅行者把一壶还冒着热气的奶茶一口气喝了个精光。
他想留下一些钱,但觉得应该等主人回来。
阿拉坦乌拉带着他的羊群跑到遥远的乌日更草场去了,直到天完全黑下来才慢悠悠地回了家。
旅行者听见屋外的动静,连忙起身走了出来。旅行者抱歉地说:“老大爷,实在对不起,我见你家没有锁门,冒昧闯了进来,请你原谅。”
阿拉坦乌拉并不理会旅行者的解释,自顾自把羊群赶进羊圈。
旅行者以为主人生气了,只能像一棵秋天的马连草一样局促地站在那里。
等安顿好羊群,主人终于说话了:“什么是锁?”
旅行者这才发现,主人的门上根本没有锁。
主人的话让旅行者彻底震惊了。试图给主人解释一番什么是锁,一把锁只有一把钥匙,一把钥匙只能打开一把锁。
主人马上摇了摇头:“那怎么行?那肯定不行。”
旅行者说:“那怎么不行?那样的话别人就进不来了呀。”
“那怎么能行呢?那路过的牧民们口渴了就没有水喝了呀。万一碰到风雪天,上哪里找马奶酒暖身子去?累了上哪里休息?”主人不解地问旅行者。
原来,主人房门大开就是为了方便像旅行者这样的口渴者进来“偷”水喝呀。
旅行者无言以对,更加无地自容。
“我们早晨从东边出发出去放牧,到了晚上则从西边回来,中间要走很远的路,不饿不渴不疲乏是不可能的,铁打的汉子也不可能。”阿拉坦乌拉比画着说。
“为什么不从同一个方向回来呢?”旅行者不解地问。
“成吉思汗说,我们不能在同一天内两次践踏同一片草场。长生天赐给我们辽阔的草原,是赐福给我们,不是用来糟践的。”
主人生起了火,问旅行者:“年轻人,在这里住一晚吧?”
“好。谢谢!”旅行者兴奋地说,又补了一句,“打搅了。”
吃晚饭的时候,旅行者还是不甘心——阿拉坦乌拉老人怎么能没见过锁呢?这简直太让人难以置信了,于是问道:“你们这里所有的牧民都不上锁吗?就不怕东西被偷?”
“为什么要偷呢?每一个哈丹巴特尔草原的蒙古人都有手有脚啊。”主人不解地反问。
“可是你不怕别人进来把你的东西吃光喝光?”
“我也会吃光别人的呀。我今天跑了趟乌日更草场,就在那里饱餐了一顿。”主人哈哈大笑。看起来,他对今天的伙食很满意。
躺在阿拉坦乌拉老人家暖和的床上,旅行者失眠了。旅行者万万没想到草原上的牧民们竟然不知锁为何物,用阿拉坦乌拉老人的话说——门只是用来抵御风寒而不是用来防贼的,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第二天早上告别阿拉坦乌拉老人,旅行者又不甘心地走了几户牧民家,结果真的像老人说的那样,每一户都是家门洞开!
旅行者彻底被眼前的场景震撼了。很快,旅行者写的游记《哈丹巴特尔草原上的奇迹》就发表在了全国发行量最大的旅游月刊《旅游者》上。
一时间,更多的旅行者像蜜蜂一样涌向了哈丹巴特尔草原。
旅行者再次来到哈丹巴特尔草原已经是一年以后的事情了。这回他看到了更加令人震惊的场面——家家户户都上了锁!
他迫不及待地找到阿拉坦乌拉家,想弄明白这一年来究竟发生了什么。
阿拉坦乌拉老人家里竟然也上了锁——一只油绿的梅花挂锁在阳光下分外刺眼。
“刚开始是朝克图家的茶壶丢了。很快,哈斯额尔敦家传了三代的雕花马鞍也丢了。”中午时分骑马归来的阿拉坦乌拉老人无奈地说,“我的皮靴也丢了,马镫也丢了。”
“家家户户都上了锁。这不,我只好骑马走这么远的路回家吃饭。”老人不高兴地说。
此刻正是哈丹巴特尔草原上的星期二午睡时刻,旅行者没有一丝困倦,但是比任何时候都要口干舌燥。
他有一股打人的冲动,但是终于什么也没做。他只是孤独地站在那里,像一个永恒的忏悔者。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5年第2期)
1.下列对作品内容的概括与分析,最恰当的一项是
A“阿拉坦乌拉并不理会旅行者的解释,自顾自把羊群赶进羊圈”,这说明阿拉坦乌拉因为陌生人的误闯有点生气了。
B.“像一棵秋天的马莲草一样”使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作者运用这一修辞手法形象生动地表现了旅行者的羞愧之态。
C.小说人物对话简练直白,流畅,叙事详略得当,如详写了旅行者等待主人归来以及与老人第一次见面的情景,略写更多旅行者涌向草原的情节。
D.发生在草原上的第一个故事是一件很小的事,而作者用文学化的手段,表达了现代文明对草原淳朴文明的冲击的反思,这是小说的深刻之处。
2.小说最后说旅行者“像一个永恒的忏悔者”,他在忏悔什么?请简要分析。
3.小说标题是“锁”有什么深刻内涵和作用?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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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文学类文本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带着钥匙去流浪
宗崇茂
钥匙插进锁孔,他忽然感到自己的手有些颤抖。还是那扇门,还是那把锁。左旋,右转,“咔嚓”一声脆响,门开了。
屋里静无声息,他放下背囊,长长地吁了一口气。环顾四处,一切仍是离开时的模样,梦中轻抚过千百遍的模样。桌椅、电器,甚至一本书的摆设也一如从前。他走进儿子的卧室,发现床头贴了几幅彩色的酷照,是周杰伦。他想起儿子曾在信中说过:“爸爸,我特崇拜周杰伦”。他的心里微微一笑:长大了,儿子真的长大了,也许这是他离别这么久以来家中最显著的变化吧。
他在纤尘不染的沙发中坐下。儿子还没放学,妻子尚未下班,太阳正走在西归的路上。他开始静待。他知道今晚妻会到菜市场多买一些菜回来。说实在的,他是一个不怎么爱做家务的男人,也许这是长年的漂泊生活使然,但妻的“放纵”也让他养成了许多的慵懒,一种带着暖意的慵懒。
此刻,他坐在那里,坐在久违的家中。他已确信自己不是处于颠簸与晕眩之中。他在等候妻与儿子回来。没有了距离也就没有了惯常挂在心头的那份遥远的思念。这一段等候过程的小小空白竟使他有些无所适从。
他瞥见了刚才放在茶几上的那枚钥匙,那枚让他得以很快坐进家中的钥匙,一阵复杂的情感忽然潮涌而至——亲爱的钥匙,咱们终于回来了……
每一个家都是一座城堡。他也拥有自己温暖的城堡。但许多年来,他似乎只是这座城堡中被授予了一枚金钥匙的荣誉居民;除了在梦里,他并不能随意开启且进出其中。命运总是让他别了又别,远了再远。他只能逐冰雪而居以流浪为邻。
“我是浪子/我戴着水浪的帽子/我戴着漂泊的屋顶/灯火吹灭我/家乡赶走我。”他说,对海子的这首诗感触尤深。他无法预知自己何时能够结束颠沛回归城堡,因为他无法确定命运的风向。
于是,他浪迹四方,身上却始终携带着家门上的那枚钥匙;这几乎成为一个无法摒弃的习惯或情结。因为不管多远,家门总在等待一个浪子的随时开启,尽管这种守望太过漫长而酸涩;因为不管多久,家门总不忍让一个游子在自家门外有片刻的耽延徘徊。他回来了,像一个日常居家的男人,早上出去,晚上又轻轻开门进来。
有多少钥匙不能为门驻守?有多少人不能为家停留?如果问一把钥匙有什么梦,那它的梦一定是一扇门;如果问一个浪子有什么梦,那他的梦一定是一个家。它和那扇门,他和那个家,关山万里常在梦中相惜。故乡,天涯,梦境,现实;时空裂为深渊。所有的伤痛与温馨,只有在分离的状态下得以弥合和完整。
他回忆起与那枚钥匙所共有的一次悲喜交集的经历……
那是在一个几百里渺无人烟的草原深处。他和一帮民工兄弟在那里做工。有一天,当他拖着黄昏疲惫的影子回到帐篷时,一摸口袋,发觉那串钥匙不见了。他焦急万分,因为里面有伴随了他多年的那枚钥匙。他不能让它遗失于空荡荡的冰雪世界,否则他的心会像失去了锚的小船更加茫然不安。到底在哪里丢失了呢?兄弟们提醒他:会不会落在了工地?在茫茫的草原上,那里也许是惟一的可寻之处了。
他拉上一位兄弟,趁天色还亮赶紧回到工地找寻。但半个时辰过去了仍一无所获。他想起中午曾在一片雪地上换衣服。怀着最后一线希望,他开始向那片厚厚的雪地仔细搜寻。
找呀,扒呀。他的双手已冻得紫红麻木。看到了,终于看到了!兴备像一只皮球在没有弹性的草地上一蹦老高!他似一个黑暗中寻觅了很久的地下党员终于找到了失散多年的组织。一枚失而复得的钥匙,此刻带给他的是如同一个家的温暖与感激。倘若可能,他相信那枚钥匙同样会情不自禁地与他相拥而泣。此时,月光已白露一样洒落草原……
岁月的风尘遮掩不住那枚钥匙所发出的锃亮光芒。无数个黑夜里,他摩挲着钥匙并久久怀想。他喜欢这种感觉:让钥匙坚实的齿口轻轻啮咬自己的掌心,似乎也咬住了数千里以外的那盏灯火。
这么多年来,他和它彼此依恋不曾背离。仿佛一种象征,一种慰藉;一个期待,一个寓言——甚而说,这枚流浪的钥匙,已成为他苦难心灵的一个护身之符。
(选自《流浪途中的玫瑰》,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的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正确的一项是
A. 文章开头描写他打开家门时手在颤抖的细节,表现了他经历了长久的流浪生活之后对家里的一切是否会发生变化的不安的感受。
B. 文章在结构上用了明暗双线,虚实结合的写法,他的流浪与回归的经历处于明线,是实写;他的妻儿在家中的生活是暗线,是虚写。
C. 文章画线语句表明主人公对如此漫长的分离的感谢之情,因为有了这样的分离,他才会更加珍惜家的温暖。
D. 他在渺无人烟的荒原上,寻找一把钥匙的片段,衬托出他在异乡生活的艰苦孤独,表现了他的心灵一直处于无家的状态。
2.文章第二段描述的家里的场景有怎样的特点及作用?
3.请结合文章,分析“钥匙”的丰富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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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类文本阅读(22分)
阅读下面的作品
南山雨
董 桥
三四十年前我带着家小来香港谋生,白天做两份兼差的工作,晚上给报纸杂志写稿翻译,三口生计勉强应付,偶然碰到意外支出,变卖细软的落难举措还是有的。这样熬了两三年,老二出世的时候,我去应征一份工钱优厚的职务,连过三关,十拿九稳,竟然落空。
那期间,石初先生辗转知道了我的境遇,有一天约我到莲香茶楼喝早茶。是农历腊月,天刚亮,楼上靠窗的茶座冷得很,他殷殷劝我多吃点心暖胃,尽说些不着边际的闲话,下楼道别之际,徐徐从大衣口袋里摸出一本薄薄的小册子给我,是他早年手抄的一些田园诗,喃喃说:“这些诗写得清爽,念起来舒服。苦闷的时候读读诗词,日子会变得漂亮些!”
风很大,我走到大马路一家绸缎庄的屋檐下翻出诗册,浓浓淡淡的墨色录了许多唐诗清诗,范石湖的作品不少,最后一页是毕九歌的一首七绝:“芍药花残布谷啼,鸡闲犬卧闭疏篱。老农荷锸归来晚,共说南山雨一犁。”
那天晚上天更冷,石初先生打电话言归正题,要我宽心,用了“事缓则圆”四个字劝我再碰碰机缘,说他一九五二年刚来香港也磕磕绊绊,困顿无助,天天晚上读诗抄诗解忧。我说石湖的诗我小时候读得多,倒想知道毕九歌是谁。他说那是清代王渔洋《古夫于亭杂录》里抄到的,只知道他字调虞,渔洋同邑大司空亨的后人,能诗,可惜只流传了那一首七绝:“可见名与利那玩意儿都是注定的!”
石初先生到死也没有成过名。他茶余饭后即兴写写的游戏文字,怎么说都不输那些名家的笔墨,绝对值得付梓流传。事实竟然不是那样。他的旧诗词,他的白话文,他的英文、法文、拉丁文,全是他七十二年人生中默默修炼的正果,知道的人却太少太少了。
我是一九六五年才从台北带着父执宋伯伯的信去看申先生。他住半山般含道,四十出头,白皙的皮肤衬着白皙的衬衫,纤秀的金丝眼镜把一张瘦长红润的脸映得更清贵。他声音低沉,讲话很慢,地道的英国风度,一点不带上海人的阔气和喧阗。那次初识之后,他记起来会打电话问我近况,约我在中环他做事的洋行附近吃个午饭聊聊。后来我在报上写专栏、做翻译,石初先生这才开始用长辈的口吻给我提了许多意见,我们渐渐成了师徒。
申先生先是教我中文造句的窍门,说白话文要写出文言的凝练,文言文要透露白话的真切。“胡适之的文言文写得其实比白话文要好,原因在此。”他说,“胡先生学问深厚而才情单薄!”这淡淡的半堂课,我受用到老。他起初常常说我的翻译七百字里起码有十个地方是笨译,脱裤子放屁的句子太多了:“做人不可取巧,翻译必须学巧!”申先生每给我改一篇译文,总是叮咛我回家好好逐句捉摸。这样改了八九篇,回头重看自己的旧译,我才脸红了。
我亲沐教泽越久,越觉得石初先生做人跟做学问完全不同。做人,他诚实而世故;做学问,他犀利而纯真,抱定主意不求闻达。那时期,传媒的兴旺造就了一批好辩之士挥笔制造舆论,改造社会。那时期,知识界也有一小撮饱学之士唾弃说教,唾弃生命卑微的欷歔,一心安分乐道,一心经营个人精致的技艺,遁迹自娱。申先生继承的正是这一小撮人的情操:“要紧的是了解生命,不是判断生命。”他常说。
一九九○年年尾,石初先生丧偶,万念灰蒙,久久难释,人也苍老了许多。一天,我约他到莲香茶楼喝早茶,下楼道别的时候,我把二十五年前他给我的那本诗册交还给他。我握着他冰冷的手,一句话没说。
申先生看看我,看看那本破旧的小册子,微微点了点头,转身踽踽走进晨曦里的小巷。
(选自《旧时月色》,有删改)
1.请简要概括文章中申石初先生的人物形象。(6分)
2.“可见名与利那玩意儿都是注定的!”这句话流露出申石初先生丰富的情感,请联系上下文,具体分析。(4分)
3.请分析最后一段在全文中的作用。(6分)
4.请谈谈本文以“南山雨”为题的用意。(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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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类文本阅读(22分)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南山雨
董桥
三四十年前我带着家小来香港谋生,白天做两份兼差的工作,晚上给报纸杂志写稿翻译,三口生计勉强应付,偶然碰到意外支出,变卖细软的落难举措还是有的。这样熬了两三年,老二出世的时候,我去应征一份工钱优厚的职务,连过三关,十拿九稳,竟然落空。
那期间,石初先生辗转知道了我的境遇,有一天约我到莲香茶楼喝早茶。是农历腊月,天刚亮,楼上靠窗的茶座冷得很,他殷殷劝我多吃点心暖胃,尽说些不着边际的闲话,下楼道别之际,徐徐从大衣口袋里摸出一本薄薄的小册子给我,是他早年手抄的一些田园诗,喃喃说:“这些诗写得清爽,念起来舒服。苦闷的时候读读诗词,日子会变得漂亮些!”
风很大,我走到大马路一家绸缎庄的屋檐下翻出诗册,浓浓淡淡的墨色录了许多唐诗清诗,范石湖的作品不少,最后一页是毕九歌的一首七绝:“芍药花残布谷啼,鸡闲犬卧闭疏篱。老农荷锸归来晚,共说南山雨一犁。”
那天晚上天更冷,石初先生打电话言归正题,要我宽心,用了“事缓则圆”四个字劝我再碰碰机缘,说他一九五二年刚来香港也磕磕绊绊,困顿无助,天天晚上读诗抄诗解忧。我说石湖的诗我小时候读得多,倒想知道毕九歌是谁。他说那是清代王渔洋《古夫于亭杂录》里抄到的,只知道他字调虞,渔洋同邑大司空亨的后人,能诗,可惜只流传了那一首七绝:“可见名与利那玩意儿都是注定的!”
石初先生到死也没有成过名。他茶余饭后即兴写写的游戏文字,怎么说都不输那些名家的笔墨,绝对值得付梓流传。事实竟然不是那样。他的旧诗词,他的白话文,他的英文、法文、拉丁文,全是他七十二年人生中默默修炼的正果,知道的人却太少太少了。
我是一九六五年才从台北带着父执宋伯伯的信去看申先生。他住半山般含道,四十出头,白皙的皮肤衬着白皙的衬衫,纤秀的金丝眼镜把一张瘦长红润的脸映得更清贵。他声音低沉,讲话很慢,地道的英国风度,一点不带上海人的阔气和喧阗。那次初识之后,他记起来会打电话问我近况,约我在中环他做事的洋行附近吃个午饭聊聊。后来我在报上写专栏、做翻译,石初先生这才开始用长辈的口吻给我提了许多意见,我们渐渐成了师徒。
申先生先是教我中文造句的窍门,说白话文要写出文言的凝练,文言文要透露白话的真切。“胡适之的文言文写得其实比白话文要好,原因在此。”他说,“胡先生学问深厚而才情单薄!”这淡淡的半堂课,我受用到老。他起初常常说我的翻译七百字里起码有十个地方是笨译,脱裤子放屁的句子太多了:“做人不可取巧,翻译必须学巧!”申先生每给我改一篇译文,总是叮咛我回家好好逐句捉摸。这样改了八九篇,回头重看自己的旧译,我才脸红了。
我亲沐教泽越久,越觉得石初先生做人跟做学问完全不同。做人,他诚实而世故;做学问,他犀利而纯真,抱定主意不求闻达。那时期,传媒的兴旺造就了一批好辩之士挥笔制造舆论,改造社会。那时期,知识界也有一小撮饱学之士唾弃说教,唾弃生命卑微的欷歔,一心安分乐道,一心经营个人精致的技艺,遁迹自娱。申先生继承的正是这一小撮人的情操:“要紧的是了解生命,不是判断生命。”他常说。
一九九○年年尾,石初先生丧偶,万念灰蒙,久久难释,人也苍老了许多。一天,我约他到莲香茶楼喝早茶,下楼道别的时候,我把二十五年前他给我的那本诗册交还给他。我握着他冰冷的手,一句话没说。
申先生看看我,看看那本破旧的小册子,微微点了点头,转身踽踽走进晨曦里的小巷。
(选自《旧时月色》,有删改)
1.请简要概括文章中申石初先生的人物形象。(6分)
2.“可见名与利那玩意儿都是注定的!”这句话流露出申石初先生丰富的情感,请联系上下文,具体分析。(4分)
3.请分析最后一段在全文中的作用。(6分)
4.请谈谈本文以“南山雨”为题的用意。(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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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文学类、实用类文本)阅读: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共20分,共4小题)
此心安处是吾乡
徐怀谦
①海德格尔说:“诗人的天职是还乡。”还到哪一个乡呢?是自己的出生地还是工作所在的城市?是父母的身边还是妻儿的身边?是旅途中一见钟情的他乡还是魂牵梦绕的故乡?
②其实,精神的故乡并不单指一处,它可能是一种混合了的给人以安宁的精神皈依。当然也有一些人是无所谓他乡故乡的。
③而我,一个在北京有房有车有妻女的男人,混了20多年,却依然觉得我不属于这个城市,这个城市对我也不理不睬。
④我的故乡在山东农村老家,在每一片有着乡野气息的田园村庄,在离大自然最近的泥土中。
⑤老家,承载了我童年的梦。犹记夏夜乘凉时,躺在庭院里的草席上,看繁星满天,听知了鸣唱,长辈们叼着烟袋,火星明灭间,讲牛郎织女的故事讲懒婆娘的故事讲孤魂野鬼的故事,也许太有趣了,风也赶来偷听,蹑手蹑脚的,听了几耳朵便窃窃私语着离开了。老家,因了父母的存在,挽系住了一颗游子的心。
⑥然而,老家并不是我唯一的故乡,因为它有很多陌生的地方让我难以走近。比如,鱼肉乡里的村官,污水横流的街道,越来越势利的人际关系,这一切都让我对故乡望而生畏。
⑦于是,我的心灵开始了新一轮的寻根,寻找的结果仍然是乡土,只要那里有和煦的阳光和清新的空气,只要那里能让我忘却都市的喧嚣,它们都可以给我故乡般的慰藉。
⑧在都市里我们所见的除了水泥丛林,就是人,我们早已习惯了单调,习惯了远离大自然,习惯了悬浮在空中的无根生活。于是无端地替都市人难过起来——他们的精神故乡在哪里?
⑨人类不能没有故乡。没有精神故乡的人必将陷于虚无。苏东坡获得的关于故乡的最初启悟不是来自儒、释、道的学说,竟是来自于一名歌伎。东坡有一位好友叫王巩,受“乌台诗案”牵连,被贬谪到地处岭南荒僻之地的宾州。王巩南下时,其歌伎柔奴毅然随行到岭南。1083年王巩北归,与苏东坡劫后重逢,席间请出柔奴为东坡劝酒。苏东坡问及岭南生活的酸甜苦辣,柔奴答道:“此心安处,便是吾乡。”东坡听后,大受感动,作《定风波•常羡人间琢玉郎》一首献给王巩:“常羡人间琢玉郎,天教分付点酥娘。自作清歌传皓齿,风起,雪飞炎海变清凉。万里归来年愈少,微笑,笑时犹带岭梅香。试问岭南应不好?却道,此心安处是吾乡。”想想看,东坡自中进士后,就开始了颠沛流离的宦游生涯。当年近60的东坡听到自己被贬岭南的消息时,我猜想他一定想起了十几年前柔奴说的那句话“此心安处,便是吾乡”,否则,他很难做到“泊然无所蒂芥,人无贤愚,皆得其欢心”。
⑩与东坡相比,我们的背井离乡算得了什么?泥土中固然有我的故乡梦,而城市中唯我独尊的那间书房、让自己安身立命的写作生活、三两知己的倾心交流,又何尝不是吾心安处?人生无常,我们不过是世间的匆匆过客,如果让自己的心终生流浪,不得安处,岂不是太对不起带我们来世上的父母?那么怎样才能求得心安呢?在我看来,“节欲”是最根本的方法。如果一个人欲望太强,那么即使他身居乡下,也不会领略那些优美的田园趣的,相反,他会认定是噪音,会觉得烦人,会继续因为股票的涨跌而失眠。如果他节欲有方,那么都市的霓虹灯不会迷失他回家的路,别人的豪宅洋车不会打乱他行走的步伐,交际场的纸醉金迷不会让他眼花缭乱,因为他知道这一切浮华都是外在的,进入不了自己的心灵。
⑾去年应邀访问澳门,在这个有着“东方蒙特卡罗”之称的地方,一边是各地富豪灯红酒绿,挥金如土,一边是澳门百姓安分守己,安居乐业。当地老百姓有感于自己的前辈大多因赌博而倾家荡产,由此悟到“不赌就是赢”,因而主动远离赌场,只过属于自己的小日子。这样的心安,是比归隐田园更要难能可贵的。
⑿“此心安处是吾乡”,就冲这句话,真想回到1083年的那个夜晚,慨然敬柔奴一杯酒。
(摘自《广州日报》,有改动)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
A.文章开头引用海德格尔的名言:“诗人的天职是还乡”,是为了引出下文,引发读者对“还乡”的思考,同时也增添了文章的哲学意蕴。
B.对作者来说,自己的“心安处”既指乡野的田园村庄泥土,也指城市中能让他放松的书房、写作以及与能与他倾心交流的知己。
C.年近60的东坡被贬岭南,他想起了十几年前让他对“故乡”一词有着最初启悟的歌伎柔奴的那句话“此心安处,便是吾乡”,这位才华横溢的文学家由此“泊然无所蒂芥”了。
D.文章末段,再次点题,想“慨然敬柔奴一杯酒”照应了前文,进一步强化了心安即故乡的主题。
E.文章叙事、议论、抒情相结合,字里行间传达出人生无常、繁华如烟的消极思想。
2.作者写乡野生活的笔墨非常精彩,试以第⑤段为例加以赏析。(4分)
3.第⑨段比较详细地介绍了苏轼写《定风波》一词的经过,其用意是什么?(4分)
4.“此心安处是吾乡”这句话蕴含着作者怎样的情感态度?结合作者的观点,联系自身实际,谈谈你读完此文的感受。(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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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文阅读:文学类文本(20分)阅读下面的文字。
多美的夜色啊
迟子建
虽然哈尔滨的夏天足够凉爽,但我还是喜欢在每年的七、八月份放下笔来“歇伏”。这时最惬意的事情,就是读书。我会把插在书架中的那些花花绿绿的书打量个周详,如同皇帝选妃一样,抽出想读的,放在沙发旁和枕边。被选中的既有那些散发着微微霉味的、可以一读再读的老书,也有外表光鲜漂亮、漫溢着油墨芬芳的新书。比之新书,我更爱那些老书。经过了漫长岁月淘洗后仍然能流传下来的文字,总会像金子一样闪闪发光。
在浏览了两本空洞乏味、装神弄鬼的最新畅销书后,我已打算重温《聊斋志异》的诡谲、奇异之美了。那里的神仙鬼怪在我眼中是有血有肉的。在电闪雷鸣的夏日,读这样的书无疑就是聆听天籁之音。
由于搬家后没有给书做细致的分类,所以很多书都是乱插的;我在取《聊斋志异》的时候,发现了相挨着它的《欧洲美术中的神话和传说》,这是著者王观泉先生三年前所赠的,我记得爱人在那年春天离开我的最后一个夜晚,读的就是这本书。
书页上一定留有我用肉眼看不见的爱人的指纹,所以打开它的时候,那一幅幅绚丽的画面,在我眼里就是天堂的圣景图。
最先打动我的,是一组《丽达与天鹅》画图。丽达与天鹅的故事,是最传奇的爱情故事。天神宙斯有一天在神山上,看到身下的斯巴达草原上,有一个美丽的姑娘,她就是丽达。宙斯爱上了丽达,为了摆脱天后赫拉的控制,他变成一只天鹅,飞向人间,与丽达相爱,并生下了希腊的绝世美女海伦。海伦与特洛伊战争的故事,比丽达与天鹅的故事还要著名。
在对《丽达与天鹅》这个神话的演绎上,我最喜欢达利的那幅。柯勒乔的过于甜美,达·芬奇的太圆熟了,而达利表现的天鹅充满了激情和力量,它那富有质感的展开的双翼,是那么的刚健和柔美,充分体现了宙斯飞临人间、见到心爱的人时那种内心的狂喜。
在这本书中,既可看到威廉琼斯表现的爱上自己倒影、最终化作水仙花的美少年纳西索斯,也可以看到鲁本斯以表现众女神为了争夺金苹果而引起祸端的《帕里斯的裁判》以及波提切利描绘的以色列民族女英雄的《朱提斯》。还有充满了阴郁之气的伦勃朗的《大卫在扫罗面前弹竖琴》,灰黑的画面除了村托了疯子扫罗内心的矛盾和焦虑,也把竖琴的凄美展现无疑。我觉得在描写音乐对人的影响的深刻性上,这则神话无疑是登峰造极的。
在书将结尾的时候,我看到了那个舞蹈着的莎乐美。2000年秋天,我曾经在都柏林的皇家剧院看过王尔德的话剧《莎乐美》。
《莎乐美》是写施洗者约翰死亡的故事的作品。希律王娶了弟弟腓力的妻于希罗底,约翰对此反对,惹恼了希律王,被关进监牢。莎乐美是希罗底的女儿,她美丽而富有才情,传说她向约翰表达过爱情,但遭到了拒绝。在希律王的生日宴会上,莎乐被被邀跳舞,为希律王助兴,莎乐美不从。希律王就许诺莎乐美,如果她当众舞蹈,就可以让她做一件最想做的事情。于是,莎乐美跳起舞来,舞毕,她要求希律王割下约翰的头给她,她终于吻到了死去的约翰的嘴唇。在约翰的头即将落地的时候,莎乐美感慨道:多美的夜色啊!
是啊,用这句台词来概括这本书的气质再合适不过了。欧洲那些美妙的神话和传说,当它们凝固在画面中的时候,它们就是人类艺术天空中最迷人的夜景。可惜在这个时代,欣赏这样的夜色的人少而又少了。所以王观泉先生在赠言中这样写道:
此书起笔于1953年,时为23岁当大兵时。但虽戎装披身,心中想的是保卫和平,使中国乃至世界宁静。匆匆近半个世纪流逝,这才发现世界其实一点儿也不太平。书虽然漂亮,2002年垂暮之年的我已经对世道不感兴趣了,只是愿意比我年轻的你及与你相似的中青年们,能如我在起笔写此书时一样好心情,欣赏美。
王观泉先生晚年患有严重的眼疾,一再手术,如今他的一只眼睛几乎失明,而另一只眼睛的视线也极为微弱。这样的画集对他来说,注定是掩藏在心底的永恒的风景了。
我想爱人能够在最后的日子看这样的一本书上路,看着这样的夜色归去,实在是幸运的。因为他是带着美走的。
1.为什么以谈喜欢读老书作为文章的开头?(3分)
2.作者在描写《欧洲美术中的神话和传说》的内容时,对《丽达与天鹅》和《莎乐美》描写得最详细,为什么?(3分)
3.试结合上下文,理解下列句子的含意。(4分)
(1)可惜在这个时代,欣赏这样的夜色的人少而又少了。
(2)这样的画集对他来说,注定是掩藏在心底的永恒的风景了。
4.作者以“多美的夜色啊”为标题,有何深意?(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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