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猎狼
梁亚平
猎人枪口对着一个花狼,三点一线,准备扣机。忽然听到砰一声枪响,又砰砰几声。
听到枪声,花狼一下子窜进树林里去了。
猎人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侧耳细听,听到的还是风吹树叶的沙沙声;张眼细看,看到的还是茂密的丛林与荆棘。过了很久,确定安全了,猎人才从地上爬起来,提起猎枪,拎着刚才打的兔子,向家的方向走去。
地上躺着一个人!猎人提高警惕,放慢脚步,双手握枪,手指扳着扳机,一步一步探着上前。粗布衣服,衣服上满是血迹,显然是受伤——难道是野狼游击队?猎人左手提枪,腾出右手,一探鼻息,人还没死!怎么办?猎人解开这人的纽扣,胸口上纹着狼头!猎人在周边找到一些止血消炎的草药,放在嘴里,嚼烂,用手敷在伤口上,又在身上扯下一块破布,包扎伤口,血终于止住了。
前几天,猎人救过一人,说他是野狼游击队的,叫陈虎,胸口上就纹着狼头。野狼游击队,在这一带活动频繁,经常在山下伏击敌人,敌人来了,就撤到山里,敌人多次搜索,都无功而返。
不知什么时候,这人醒了,对猎人说:“是你救我的?”猎人倒过一杯水,递过去。
这人接过水,说:“谢谢。”“都是中国人,客气什么?”
沉默一会儿,猎人问:“你是野狼游击队?” “是呀,你也知道野狼游击队?”
“你们野狼游击队在这一带打鬼子,谁人不知。”猎人说,“我还认识你们队里一个叫陈虎的呢。”
“他是我们队长,人称头狼——你怎么认识我们队长?”
猎人说:“前几天,我在打猎,听到枪声,发现一个人被鬼子追赶,还受了伤,我开枪引开鬼子,带鬼子在山林里捉迷藏,甩开鬼子,再来救这个人,后来才知道, 他是野狼游击队的陈虎。”猎人咬着牙说:“两年前,孩子他娘遭鬼子杀害,我就自制了一把猎枪,杀了两个鬼子,为孩子娘报了仇,就带着孩子躲到山里来了。”
“鬼子太可恶了。”
“如果不是孩子还小,要人照顾,我还想跟你们野狼游击队打鬼子呢。”
谈话中,猎人了解到,这人在野狼游击队里,人称刀狼,猎人说:“子弹要赶快取出来,否则伤口会发炎。”
刀狼说:“你来吧!我忍得住。”
猎人取来一把小刀,把刀放到灶火上烘烧,又到门外找来消炎止血草药,放到碗里捣烂,再递给刀狼一块毛巾,说:“咬住它。”
子弹取出来了,猎人把草药敷在伤口上,包扎好,说:“安心在这里养伤。”刀狼在茅屋里住了下来。
一天,刀狼说:“我伤口没事了,我要回去找队伍。”
二天,刀狼又说:“我方向感差,虽然整天在大山里跑,还是认不得去石镇的路。”三天,猎人也不挽留,拿出一件上衣,说:“你的衣服穿了几个洞,你换上我这
件吧,虽然破旧,可已经补好。”
四天,猎人又说:“这是你们队长的衣服,我给他补好了,你带回给他吧。”五天,猎人还包了几个准备做午餐的煎饼,说:“带上路上吃。”
六天,猎人叫来10岁的儿子,吩咐:“你带叔叔去石镇。” 儿子在山林里生活了两年,大山就像自己家里一样熟悉。“后会有期。”刀狼一抱拳,跟着孩子走了。
山高林密,孩子带着刀狼,在没有路的山上,左拐右拐,上山,下山,来到一个小山坡上,孩子指着前面的大山说:“沿着山脚一直走,走出大山,就到石镇。”说完就转身回家。
突然一声枪响,刀狼应声而倒。
猎人提着枪口还冒烟的猎枪走来,孩子问:“爹,你干吗打死野狼游击队叔叔?”猎人说:“他不是游击队叔叔,他是鬼子。”
“鬼子?你怎么知道他是鬼子?”“刚才他想杀你。”
孩子一看,刀狼手上果然握着一把爹帮他取子弹的小刀。
“爹,他胸口不是也纹着狼头吗?”
“狼头谁都可以纹上去的,你还记得前几天我救的那位叔叔吗?他的衣服破了,把我的给他穿,他不要,他说共产党的队伍,不拿群众一针一线。这个刀狼,他说大山里的路不熟悉,我就怀疑他不是野狼游击队。野狼游击队,就是依靠大山,与鬼子周旋,怎么可能认不得山路?我给衣服,是试探他,他穿了,我让他带衣服给队长,也是试探他,他也接了,他连队长穿什么衣服都不知道,就更加可疑了。我给他煎饼,他也拿了,这就更加证实我的判断。我让你带路,我就远远跟着,如果他是鬼子,一定在认得路之后,对你下手,果然,你一转身,他就拔刀。”
猎人踹一脚鬼子的尸体,狠狠地说:“真是一点人性都没有的狼,老子救了你,你还要杀我孩子。”
(选自《小小说大世界》2019 年第 1 期,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描写突如其来的枪声,渲染了一种紧张危险的气氛,巧妙地设置悬念, 激发了读者的阅读兴趣,也为下文的情节发展做了铺垫。
B.小说从“一天”写到“六天”,并独立成段,看似繁琐实则巧妙:不但线索清晰,形式整饬,而且自然展现了时间的推移、情节的推进。
C.小说中野狼游击队队长陈虎虽没有正面出场,但透过猎人之口,读者仍可以看到一个纪律严明、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革命军人形象。
D.小说以“猎狼”为题,一语双关:既指在大山里与敌周旋的野狼游击队,又喻猎人猎杀像狼一样“一点人性都没有的”、恩将仇报的鬼子。
2.小说中的猎人有哪些突出的性格特点?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3.画线的文字有何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猎狼
梁亚平
猎人枪口对着一个花狼,三点一线,准备扣机。忽然听到砰一声枪响,又砰砰几声。
听到枪声,花狼一下子窜进树林里去了。
猎人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侧耳细听,听到的还是风吹树叶的沙沙声;张眼细看,看到的还是茂密的丛林与荆棘。过了很久,确定安全了,猎人才从地上爬起来,提起猎枪,拎着刚才打的兔子,向家的方向走去。
地上躺着一个人!猎人提高警惕,放慢脚步,双手握枪,手指扳着扳机,一步一步探着上前。粗布衣服,衣服上满是血迹,显然是受伤——难道是野狼游击队?猎人左手提枪,腾出右手,一探鼻息,人还没死!怎么办?猎人解开这人的纽扣,胸口上纹着狼头!猎人在周边找到一些止血消炎的草药,放在嘴里,嚼烂,用手敷在伤口上,又在身上扯下一块破布,包扎伤口,血终于止住了。
前几天,猎人救过一人,说他是野狼游击队的,叫陈虎,胸口上就纹着狼头。野狼游击队,在这一带活动频繁,经常在山下伏击敌人,敌人来了,就撤到山里,敌人多次搜索,都无功而返。
不知什么时候,这人醒了,对猎人说:“是你救我的?”猎人倒过一杯水,递过去。
这人接过水,说:“谢谢。”“都是中国人,客气什么?”
沉默一会儿,猎人问:“你是野狼游击队?” “是呀,你也知道野狼游击队?”
“你们野狼游击队在这一带打鬼子,谁人不知。”猎人说,“我还认识你们队里一个叫陈虎的呢。”
“他是我们队长,人称头狼——你怎么认识我们队长?”
猎人说:“前几天,我在打猎,听到枪声,发现一个人被鬼子追赶,还受了伤,我开枪引开鬼子,带鬼子在山林里捉迷藏,甩开鬼子,再来救这个人,后来才知道, 他是野狼游击队的陈虎。”猎人咬着牙说:“两年前,孩子他娘遭鬼子杀害,我就自制了一把猎枪,杀了两个鬼子,为孩子娘报了仇,就带着孩子躲到山里来了。”
“鬼子太可恶了。”
“如果不是孩子还小,要人照顾,我还想跟你们野狼游击队打鬼子呢。”
谈话中,猎人了解到,这人在野狼游击队里,人称刀狼,猎人说:“子弹要赶快取出来,否则伤口会发炎。”
刀狼说:“你来吧!我忍得住。”
猎人取来一把小刀,把刀放到灶火上烘烧,又到门外找来消炎止血草药,放到碗里捣烂,再递给刀狼一块毛巾,说:“咬住它。”
子弹取出来了,猎人把草药敷在伤口上,包扎好,说:“安心在这里养伤。”刀狼在茅屋里住了下来。
一天,刀狼说:“我伤口没事了,我要回去找队伍。”
二天,刀狼又说:“我方向感差,虽然整天在大山里跑,还是认不得去石镇的路。”三天,猎人也不挽留,拿出一件上衣,说:“你的衣服穿了几个洞,你换上我这
件吧,虽然破旧,可已经补好。”
四天,猎人又说:“这是你们队长的衣服,我给他补好了,你带回给他吧。”五天,猎人还包了几个准备做午餐的煎饼,说:“带上路上吃。”
六天,猎人叫来10岁的儿子,吩咐:“你带叔叔去石镇。” 儿子在山林里生活了两年,大山就像自己家里一样熟悉。“后会有期。”刀狼一抱拳,跟着孩子走了。
山高林密,孩子带着刀狼,在没有路的山上,左拐右拐,上山,下山,来到一个小山坡上,孩子指着前面的大山说:“沿着山脚一直走,走出大山,就到石镇。”说完就转身回家。
突然一声枪响,刀狼应声而倒。
猎人提着枪口还冒烟的猎枪走来,孩子问:“爹,你干吗打死野狼游击队叔叔?”猎人说:“他不是游击队叔叔,他是鬼子。”
“鬼子?你怎么知道他是鬼子?”“刚才他想杀你。”
孩子一看,刀狼手上果然握着一把爹帮他取子弹的小刀。
“爹,他胸口不是也纹着狼头吗?”
“狼头谁都可以纹上去的,你还记得前几天我救的那位叔叔吗?他的衣服破了,把我的给他穿,他不要,他说共产党的队伍,不拿群众一针一线。这个刀狼,他说大山里的路不熟悉,我就怀疑他不是野狼游击队。野狼游击队,就是依靠大山,与鬼子周旋,怎么可能认不得山路?我给衣服,是试探他,他穿了,我让他带衣服给队长,也是试探他,他也接了,他连队长穿什么衣服都不知道,就更加可疑了。我给他煎饼,他也拿了,这就更加证实我的判断。我让你带路,我就远远跟着,如果他是鬼子,一定在认得路之后,对你下手,果然,你一转身,他就拔刀。”
猎人踹一脚鬼子的尸体,狠狠地说:“真是一点人性都没有的狼,老子救了你,你还要杀我孩子。”
(选自《小小说大世界》2019 年第 1 期,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描写突如其来的枪声,渲染了一种紧张危险的气氛,巧妙地设置悬念, 激发了读者的阅读兴趣,也为下文的情节发展做了铺垫。
B.小说从“一天”写到“六天”,并独立成段,看似繁琐实则巧妙:不但线索清晰,形式整饬,而且自然展现了时间的推移、情节的推进。
C.小说中野狼游击队队长陈虎虽没有正面出场,但透过猎人之口,读者仍可以看到一个纪律严明、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革命军人形象。
D.小说以“猎狼”为题,一语双关:既指在大山里与敌周旋的野狼游击队,又喻猎人猎杀像狼一样“一点人性都没有的”、恩将仇报的鬼子。
2.小说中的猎人有哪些突出的性格特点?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3.画线的文字有何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鸟 群 高亚平
①又是一个金风送爽的季节,我携妻带子回到了故乡。原野上,一丘丘成熟的水稻、苞谷、大豆散发出一种诱人的清香。农人们正在修车磨镰准备秋收,孩子们在乡场上玩耍,一群群的鸡在田畔渠头觅食。我望着眼前这些熟悉的场景,心里感到异常亲切。然而,于我的记忆中,似乎总少了一些什么,是什么呢?是鸟群。那种一到秋天,便一群一群的,于空中盘旋起落呼啸而过的鸟群。
②在我童稚的心灵里,在我少年无羁的记忆里,鸟群实在是一种令人陶醉的景观。
③我的家乡在樊川的腹地,它南依终南山,北靠少陵原,东傍一片丘陵,西依神禾原。川地中有无数的溪渠沟汊穿流其中。独特的地理环境,使这里水丰地肥,林木丰茂,是鸟类栖身觅食、繁衍生息的理想所在。记忆中,少年时代家乡的鸟似乎特别地多,房前屋后,水湄旷野,到处可见到鸟儿们飞翔的身影,觅食、嬉戏的踪迹。我家的门前是一道小溪,缘溪边生长着两排高大的树木,树木多为白杨、榆柳,也有一棵苦楝。树木的顶端有许多鸟窝,小巧玲珑的斑鸠窝,棕色硕大的喜鹊、铁老鸦窝,还有白鹤窝,黄鹂窝,以及一些不知名的鸟窝。至于燕子和麻雀,它们的窝多筑于人家的檐下屋内,树上找不到它们的巢穴。因了这个缘由,故而,我一年四季可以听到鸟儿们的鸣啼。
④春天,草木萌动,乡间便是一片欣欣向荣。“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燕子、大雁北迁,它们开始忙碌筑巢。杜鹃声声,黄莺乱啼,麻雀亦嘁嘁喳喳,让人觉出一片盎然的春意。我常常于酣眠中被窗外树木上的鸟鸣声惊醒,睁眼一看,外面已是一片明媚;阳光已越上了窗棂,爬上了树木梢顶。这时,我的心情便无限愉悦,穿衣起床吃饭。邀上小伙伴们,奔向原野上拔猪草,游玩嬉戏,找鸟窝,掏鸟蛋,或用自制的弹弓打鸟。鸟往往罹弹而殒,鸟蛋也往往被我们从树洞鸟窝中摸出,这些都被我们用湿泥裹了,放在火中烧透烤熟,洒上从家中偷出来的盐巴,分而食之。那种甘美、醇香,让我至今难忘。
⑤一首外国歌谣这样唱到:“夏日来了,令人回忆。”其实,令我回忆的鸟群,在家乡的夏日里是绝然看不见的。这并非鸟儿不多、不能成群的缘故,而是因为鸟儿们这个季节正忙于繁殖哺育后代;或者耐不得炎热,藏进绿树丛中。整个夏天,其实是鸟儿最多的时候,它们不扎群,亦不大鸣叫,只是在蓊蓊郁郁的树林里飞来飞去。只有到了傍晚,百鸟噪林的时候,你才可感到鸟儿的繁多,鸟群的庞大。一次,我和几位伙伴在树林中找蝉蜕,耐不得鸟儿的聒噪,我随手捡了一块石头,向树枝间使劲扔去。随着一声哀鸣,一只麻雀便若一片骤遭虫蛀霜打的树叶一样,从树枝间掉了下来。受惊的鸟儿“轰”地一声飞向天空,霎时间,鸣声一片,黑了头顶上的一片天空。
⑥然而,最让我痴迷的还是家乡秋天原野上的鸟群。
⑦几场秋风、几场秋雨之后,故乡的原野上便是一片金黄了。于丽日下,于澄明的碧空中,我们常常可以看见一道魅人的风景,那就是雁阵。大雁们排着“一”字形或“人”字形的队伍,嘎咕嘎咕地鸣叫着,从我们的头顶飞过,由北而南,渐去渐远,以至于无,令少年时代的我,生出无限的畅想。而呼啸的麻雀群,若风暴骤起于萍末,在庄稼地的上空,在乡场,刮来刮去,亦让人有一种惊心动魄的感觉。有时,麻雀群停驻在十几棵光秃秃的树上,树上便立刻像长满叶子。这些叶子在叫嚷着,吵闹着,让人觉出一种无限的生意。至于灰喜鹊,它们往往也在这个季节一大群一大群地从村庄的上空飞过,从原野上飞过,不知从哪里来,亦不知往哪里去了。还有一种鸟,我不知道叫什么名字,专门吃柿子。也是大群地来,每次来,家乡的柿子便会遭一次劫。但家乡人似乎并不恨这种鸟,有时在摘完柿子后,往往还给树上留下几个,供这些迟来的鸟儿们吃。
⑧曾几何时,家乡的鸟群在我们不知不觉间消失了。生态的破坏,环境的变迁,使河流干涸,树木减少,鸟群再也找不到一个可供栖身、生存的家园。现在,家乡广袤的原野上偶尔还能见到麻雀群。但在我看来,亦没有记忆中的庞大、壮观了。若干年后,连麻雀们是否也会弃我们远去?我说不清楚。社会在进步,人类在繁衍,但我们谁愿意面对一个没有鸟群的明天呢?站在故乡的土地上,我翻捡着少年时代的记忆,于心灵深处默默地呼唤:归来吧,我的鸟群!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作者回到故乡,感到异常亲切,却因为没有看见过去那种秋天时节一群一群的鸟儿在天空翻飞的景象,心里若有所失,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B.作者的故乡水丰地肥,林木丰茂,是鸟类栖身觅食、繁衍生息的理想所在,鸟群只是成为作者童稚的心灵中令人陶醉的景观。
C.第④段写作者少年时代早上穿衣、起床、吃饭,然后和小伙伴们到原野上拔猪草、游玩嬉戏、找鸟窝等,意在突出作者小时候天真、活泼、淘气和爱鸟。
D.作者家乡有一种专吃柿子的鸟,但家乡人似乎并不恨这种鸟,有时甚至还在树上留下几个柿子,让迟来的鸟儿们吃,这体现了家乡人浓浓的温情。
E.全文以故乡的鸟群为叙写对象,以记忆中的故乡的鸟群带给作者的独特感受为线索,写出了作者回到故乡后看不到鸟群的无奈与苦闷的心情。
2.本文围绕“鸟群”展开叙述,条理清晰,请具体分析作者的行文思路。(5分)
3.请从艺术手法角度赏析第⑦段。(6分)
4.作者最后说:“若干年后,连麻雀们是否也会弃我们远去?我说不清楚。”作者为什么“说不清楚”?他要表达什么?请结合原文并联系现实加以探究。(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鸟 群
高亚平
①又是一个金风送爽的季节,我携妻带子回到了故乡。原野上,一丘丘成熟的水稻、苞谷、大豆散发出一种诱人的清香。农人们正在修车磨镰准备秋收,孩子们在乡场上玩耍,一群群的鸡在田畔渠头觅食。我望着眼前这些熟悉的场景,心里感到异常亲切。然而,于我的记忆中,似乎总少了一些什么,是什么呢?是鸟群。那种一到秋天,便一群一群的,于空中盘旋起落呼啸而过的鸟群。
②在我童稚的心灵里,在我少年无羁的记忆里,鸟群实在是一种令人陶醉的景观。
③我的家乡在樊川的腹地,它南依终南山,北靠少陵原,东傍一片丘陵,西依神禾原。川地中有无数的溪渠沟汊穿流其中。独特的地理环境,使这里水丰地肥,林木丰茂,是鸟类栖身觅食、繁衍生息的理想所在。记忆中,少年时代家乡的鸟似乎特别地多,房前屋后,水湄旷野,到处可见到鸟儿们飞翔的身影,觅食、嬉戏的踪迹。我家的门前是一道小溪,缘溪边生长着两排高大的树木,树木多为白杨、榆柳,也有一棵苦楝。树木的顶端有许多鸟窝,小巧玲珑的斑鸠窝,棕色硕大的喜鹊、铁老鸦窝,还有白鹤窝,黄鹂窝,以及一些不知名的鸟窝。至于燕子和麻雀,它们的窝多筑于人家的檐下屋内,树上找不到它们的巢穴。因了这个缘由,故而,我一年四季可以听到鸟儿们的鸣啼。
④春天,草木萌动,乡间便是一片欣欣向荣。“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燕子、大雁北迁,它们开始忙碌筑巢。杜鹃声声,黄莺乱啼,麻雀亦嘁嘁喳喳,让人觉出一片盎然的春意。我常常于酣眠中被窗外树木上的鸟鸣声惊醒,睁眼一看,外面已是一片明媚;阳光已越上了窗棂,爬上了树木梢顶。这时,我的心情便无限愉悦,穿衣起床吃饭。邀上小伙伴们,奔向原野上拔猪草,游玩嬉戏,找鸟窝,掏鸟蛋,或用自制的弹弓打鸟。鸟往往罹弹而殒,鸟蛋也往往被我们从树洞鸟窝中摸出,这些都被我们用湿泥裹了,放在火中烧透烤熟,洒上从家中偷出来的盐巴,分而食之。那种甘美、醇香,让我至今难忘。
⑤一首外国歌谣这样唱到:“夏日来了,令人回忆。”其实,令我回忆的鸟群,在家乡的夏日里是绝然看不见的。这并非鸟儿不多、不能成群的缘故,而是因为鸟儿们这个季节正忙于繁殖哺育后代;或者耐不得炎热,藏进绿树丛中。整个夏天,其实是鸟儿最多的时候,它们不扎群,亦不大鸣叫,只是在蓊蓊郁郁的树林里飞来飞去。只有到了傍晚,百鸟噪林的时候,你才可感到鸟儿的繁多,鸟群的庞大。一次,我和几位伙伴在树林中找蝉蜕,耐不得鸟儿的聒噪,我随手捡了一块石头,向树枝间使劲扔去。随着一声哀鸣,一只麻雀便若一片骤遭虫蛀霜打的树叶一样,从树枝间掉了下来。受惊的鸟儿“轰”地一声飞向天空,霎时间,鸣声一片,黑了头顶上的一片天空。
⑥然而,最让我痴迷的还是家乡秋天原野上的鸟群。
⑦几场秋风、几场秋雨之后,故乡的原野上便是一片金黄了。于丽日下,于澄明的碧空中,我们常常可以看见一道魅人的风景,那就是雁阵。大雁们排着“一”字形或“人”字形的队伍,嘎咕嘎咕地鸣叫着,从我们的头顶飞过,由北而南,渐去渐远,以至于无,令少年时代的我,生出无限的畅想。而呼啸的麻雀群,若风暴骤起于萍末,在庄稼地的上空,在乡场,刮来刮去,亦让人有一种惊心动魄的感觉。有时,麻雀群停驻在十几棵光秃秃的树上,树上便立刻像长满叶子。这些叶子在叫嚷着,吵闹着,让人觉出一种无限的生意。至于灰喜鹊,它们往往也在这个季节一大群一大群地从村庄的上空飞过,从原野上飞过,不知从哪里来,亦不知往哪里去了。还有一种鸟,我不知道叫什么名字,专门吃柿子。也是大群地来,每次来,家乡的柿子便会遭一次劫。但家乡人似乎并不恨这种鸟,有时在摘完柿子后,往往还给树上留下几个,供这些迟来的鸟儿们吃。
⑧曾几何时,家乡的鸟群在我们不知不觉间消失了。生态的破坏,环境的变迁,使河流干涸,树木减少,鸟群再也找不到一个可供栖身、生存的家园。现在,家乡广袤的原野上偶尔还能见到麻雀群。但在我看来,亦没有记忆中的庞大、壮观了。若干年后,连麻雀们是否也会弃我们远去?我说不清楚。社会在进步,人类在繁衍,但我们谁愿意面对一个没有鸟群的明天呢?站在故乡的土地上,我翻捡着少年时代的记忆,于心灵深处默默地呼唤:归来吧,我的鸟群!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5分)
A.作者回到故乡,感到异常亲切,却因为没有看见过去那种秋天时节一群一群的鸟儿在天空翻飞的景象,心里若有所失,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B.作者的故乡水丰地肥,林木丰茂,是鸟类栖身觅食、繁衍生息的理想所在,鸟群只是成为作者童稚的心灵中令人陶醉的景观。
C.第④段写作者少年时代早上穿衣、起床、吃饭,然后和小伙伴们到原野上拔猪草、游玩嬉戏、找鸟窝等,意在突出作者小时候天真、活泼、淘气和爱鸟。
D.作者家乡有一种专吃柿子的鸟,但家乡人似乎并不恨这种鸟,有时甚至还在树上留下几个柿子,让迟来的鸟儿们吃,这体现了家乡人浓浓的温情。
E.全文以故乡的鸟群为叙写对象,以记忆中的故乡的鸟群带给作者的独特感受为线索,写出了作者回到故乡后看不到鸟群的无奈与苦闷的心情。
2.本文围绕“鸟群”展开叙述,条理清晰,请具体分析作者的行文思路。(4分)
3.作者最后说:“若干年后,连麻雀们是否也会弃我们远去?我说不清楚。”作者为什么“说不清楚”?他要表达什么?请结合原文并联系现实加以探究。(6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鸟 群
高亚平
①又是一个金风送爽的季节,我携妻带子回到了故乡。原野上,一丘丘成熟的水稻、苞谷、大豆散发出一种诱人的清香。农人们正在修车磨镰准备秋收,孩子们在乡场上玩耍,一群群的鸡在田畔渠头觅食。我望着眼前这些熟悉的场景,心里感到异常亲切。然而,于我的记忆中,似乎总少了一些什么,是什么呢?是鸟群。那种一到秋天,便一群一群的,于空中盘旋起落呼啸而过的鸟群。
②在我童稚的心灵里,在我少年无羁的记忆里,鸟群实在是一种令人陶醉的景观。
③我的家乡在樊川的腹地,它南依终南山,北靠少陵原,东傍一片丘陵,西依神禾原。川地中有无数的溪渠沟汊穿流其中。独特的地理环境,使这里水丰地肥,林木丰茂,是鸟类栖身觅食、繁衍生息的理想所在。记忆中,少年时代家乡的鸟似乎特别地多,房前屋后,水湄旷野,到处可见到鸟儿们飞翔的身影,觅食、嬉戏的踪迹。我家的门前是一道小溪,缘溪边生长着两排高大的树木,树木多为白杨、榆柳,也有一棵苦楝。树木的顶端有许多鸟窝,小巧玲珑的斑鸠窝,棕色硕大的喜鹊、铁老鸦窝,还有白鹤窝,黄鹂窝,以及一些不知名的鸟窝。至于燕子和麻雀,它们的窝多筑于人家的檐下屋内,树上找不到它们的巢穴。因了这个缘由,故而,我一年四季可以听到鸟儿们的鸣啼。
④春天,草木萌动,乡间便是一片欣欣向荣。“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燕子、大雁北迁,它们开始忙碌筑巢。杜鹃声声,黄莺乱啼,麻雀亦嘁嘁喳喳,让人觉出一片盎然的春意。我常常于酣眠中被窗外树木上的鸟鸣声惊醒,睁眼一看,外面已是一片明媚;阳光已越上了窗棂,爬上了树木梢顶。这时,我的心情便无限愉悦,穿衣起床吃饭。邀上小伙伴们,奔向原野上拔猪草,游玩嬉戏,找鸟窝,掏鸟蛋,或用自制的弹弓打鸟。鸟往往罹弹而殒,鸟蛋也往往被我们从树洞鸟窝中摸出,这些都被我们用湿泥裹了,放在火中烧透烤熟,洒上从家中偷出来的盐巴,分而食之。那种甘美、醇香,让我至今难忘。
⑤一首外国歌谣这样唱到:“夏日来了,令人回忆。”其实,令我回忆的鸟群,在家乡的夏日里是绝然看不见的。这并非鸟儿不多、不能成群的缘故,而是因为鸟儿们这个季节正忙于繁殖哺育后代;或者耐不得炎热,藏进绿树丛中。整个夏天,其实是鸟儿最多的时候,它们不扎群,亦不大鸣叫,只是在蓊蓊郁郁的树林里飞来飞去。只有到了傍晚,百鸟噪林的时候,你才可感到鸟儿的繁多,鸟群的庞大。一次,我和几位伙伴在树林中找蝉蜕,耐不得鸟儿的聒噪,我随手捡了一块石头,向树枝间使劲扔去。随着一声哀鸣,一只麻雀便若一片骤遭虫蛀霜打的树叶一样,从树枝间掉了下来。受惊的鸟儿“轰”地一声飞向天空,霎时间,鸣声一片,黑了头顶上的一片天空。
⑥然而,最让我痴迷的还是家乡秋天原野上的鸟群。
⑦几场秋风、几场秋雨之后,故乡的原野上便是一片金黄了。于丽日下,于澄明的碧空中,我们常常可以看见一道魅人的风景,那就是雁阵。大雁们排着“一”字形或“人”字形的队伍,嘎咕嘎咕地鸣叫着,从我们的头顶飞过,由北而南,渐去渐远,以至于无,令少年时代的我,生出无限的畅想。而呼啸的麻雀群,若风暴骤起于萍末,在庄稼地的上空,在乡场,刮来刮去,亦让人有一种惊心动魄的感觉。有时,麻雀群停驻在十几棵光秃秃的树上,树上便立刻像长满叶子。这些叶子在叫嚷着,吵闹着,让人觉出一种无限的生意。至于灰喜鹊,它们往往也在这个季节一大群一大群地从村庄的上空飞过,从原野上飞过,不知从哪里来,亦不知往哪里去了。还有一种鸟,我不知道叫什么名字,专门吃柿子。也是大群地来,每次来,家乡的柿子便会遭一次劫。但家乡人似乎并不恨这种鸟,有时在摘完柿子后,往往还给树上留下几个,供这些迟来的鸟儿们吃。
⑧曾几何时,家乡的鸟群在我们不知不觉间消失了。生态的破坏,环境的变迁,使河流干涸,树木减少,鸟群再也找不到一个可供栖身、生存的家园。现在,家乡广袤的原野上偶尔还能见到麻雀群。但在我看来,亦没有记忆中的庞大、壮观了。若干年后,连麻雀们是否也会弃我们远去?我说不清楚。社会在进步,人类在繁衍,但我们谁愿意面对一个没有鸟群的明天呢?站在故乡的土地上,我翻捡着少年时代的记忆,于心灵深处默默地呼唤:归来吧,我的鸟群!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5分)
A.作者回到故乡,感到异常亲切,却因为没有看见过去那种秋天时节一群一群的鸟儿在天空翻飞的景象,心里若有所失,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B.作者的故乡水丰地肥,林木丰茂,是鸟类栖身觅食、繁衍生息的理想所在,鸟群只是成为作者童稚的心灵中令人陶醉的景观。
C.第④段写作者少年时代早上穿衣、起床、吃饭,然后和小伙伴们到原野上拔猪草、游玩嬉戏、找鸟窝等,意在突出作者小时候天真、活泼、淘气和爱鸟。
D.作者家乡有一种专吃柿子的鸟,但家乡人似乎并不恨这种鸟,有时甚至还在树上留下几个柿子,让迟来的鸟儿们吃,这体现了家乡人浓浓的温情。
E.全文以故乡的鸟群为叙写对象,以记忆中的故乡的鸟群带给作者的独特感受为线索,写出了作者回到故乡后看不到鸟群的无奈与苦闷的心情。
2.本文围绕“鸟群”展开叙述,条理清晰,请具体分析作者的行文思路。(4分)
3.作者最后说:“若干年后,连麻雀们是否也会弃我们远去?我说不清楚。”作者为什么“说不清楚”?他要表达什么?请结合原文并联系现实加以探究。(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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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有一只野鸡被猎人关进笼子里,不知关了多久。有一天,主人忽然心情高兴,让它去草地上走一走。它正在散步,忽然听到翅膀扇动的声音。是一只野鸡展翅飞到了树上。它有些气愤,叫嚷着:“你怎么可以飞到树上去?主人没有教你吗?”野鸡也不气恼,悠悠地说:“我就是自己的主人!你被关在笼子里太久了,已经忘记飞的快乐了!”
要求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意的范围作文,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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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弗兰克:身在屋檐下,还是不低头
一声枪响,让刚刚下课的美国霍普金斯大学校园顿时陷入恐慌之中。詹姆斯·弗兰克(James Franck)教授惊魂未定,发现身旁的学生倒在了血泊中。
53岁的教授转瞬间便明白了是怎么回事,立即躲进了附近的教室里。事后的调查印证了他的判断:对方暗杀的对象并非学生,而是教授本人。暗杀行动的背后指使人,则是希特勒。
时间是1935年,犹太人弗兰克在两年前从柏林逃亡到这里。当时,逃到捷克斯洛伐克的西奥多·莱辛教授,在马里安巴德被纳粹暴徒跟踪暗杀。弗兰克没有料到,他们会越洋过海跟踪到这里来。但在纳粹政权看来,暗杀弗兰克值得他们如此下血本。这位1925年的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还获得过“铁十字勋章”。
1933年,希特勒当权后开始实行种族政策,很多犹太人失去了工作,被迫逃亡。考虑到弗兰克在德国的名望,希特勒允许他继续在哥廷根大学任教,但前提条件是,弗兰克必须辞退身边的非雅利安人。纳粹分子们原本以为身在屋檐下的弗兰克,会低头接受希特勒的条件。然而,教授不仅立即辞去教职,还发表声明质疑和反对。离开时,他还拒绝将自己的研究成果中与核能有关的部分交给纳粹的科技人员。
希特勒下令正式逮捕这位著名的物理学家。好在实施逮捕之前,弗兰克已经携家人从丹麦辗转到了美国。恼羞成怒的希特勒决定实施暗杀。
其实,作为德国著名银行家的儿子,弗兰克在逃亡前一直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19岁那年,弗兰克进入海德堡大学学习化学,由于过度贪玩和自以为是,他遭到了老师的批评。在年轻人看来,老师的斥责,严重伤害了他的自尊心。一气之下,他决定转学到柏林大学。
转学之后,他开始幡然悔悟,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了博士学位,并最终在柏林大学获得了一份教职。
在那里,他与赫兹合作,研究电子与原子、分子间的碰撞。他们的碰撞实验,成为能量转变量子化特性的第一个证明,也是丹麦物理学家玻尔所假设的量子化能级的第一个决定性的证据。但当玻尔在1915年指出这一点时,弗兰克和赫兹则在论文里声称,自己的实验结果并不符合玻尔的理论。直到1919年,在仔细研究了玻尔的理论后,弗兰克改变自己之前的看法,同意玻尔的观点。
这次低头,最终让弗兰克和赫兹发现了原子受电子碰撞的定律,更在6年后,让他们成为了诺贝尔物理学奖的得主。
在丹麦逃亡期间,德军入侵丹麦。为避免奖章被德军掠走,匈牙利化学家乔治·德海韦西将弗兰克的诺贝尔奖章用王水溶解掉,溶液放在玻尔研究所实验室的架子上。
此时的弗兰克,已经在芝加哥大学担任物理化学教授,大部分时间用来研究光合作用。当美国决定实施“曼哈顿计划”后,弗兰克也成为了参与研究制造原子弹工程的一员。不过,这个流亡者还有另外一个身份——“关于原子弹的政治与社会问题委员会”主席。
作为一名核物理学家,他深知原子弹的威力,并没有因为寄居在异国的屋檐下而低头沉默。他牵头组织一批核物理学家联名上书,明确反对用原子弹对付日本。因为“使用原子弹固然可以获得军事上的某种收益,但与因此而激起全世界的恐怖和厌恶相比,还是得不偿失的,并将在战争结束后助长核军备竞赛”。
在美国向日本广岛投掷原子弹的两个月前,弗兰克所在的委员会发布了著名的关于原子弹军事应用问题的《弗兰克报告》。这份报告最终没能阻止军方的决定,但他所预言的战后核武器对峙局面,很快便成为现实。
那瓶溶解着弗兰克的诺贝尔奖章的溶液,此时被德海韦西从实验室的架子上小心翼翼地端了下来。溶液中的金被沉淀出来,诺贝尔评奖委员会将其重新铸造成奖章,佩戴在了弗兰克的胸前。他的祖国,后来也将普朗克奖章挂在他胸前。
1964年,这个当年躲过了暗杀的人,重返祖国访问故人,不幸逝世在旅途中。在故人们的记忆里,“他是一个迷恋科学、诚恳善良、态度温和的人”。只是“温和”并不代表“温驯”。这个温和的人,即便站在屋檐下,也不曾就势低头。
1.文章从哪些方面表现弗兰克“身在屋檐下,还是不低头”这一品质的?请作简要概括。(4分)
2.最后一段作者为什么说“这个温和的人,即便站在屋檐下,也不曾就势低头”?(5分)
3.弗兰克的“低头”最终让他和赫兹发现了原子受电子碰撞的定律,弗兰克“这个温和的人,即便站在屋檐下,也不曾就势低头”。请你就对“低头”的理解,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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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口下的人格
徐树建
这是1944年的8月,德国人占领下的巴黎。在一家咖啡馆里,一名叫霍夫曼的德国少校脑后忽然被顶上一件冰凉的东西,随即有人大声命令道:“霍夫曼少校,举起你的手来。”
霍夫曼大吃一惊,只得举起双手,一任挎在腰间的手枪被抽走,等转头一看顿时又气又羞,原来,刚才顶着自己的并不是枪,仅仅是一柄铲子,而俘虏他的人竟是贝尔蒂——他的房东。
德国军队占领巴黎后,霍夫曼就住在贝尔蒂家。他对贝尔蒂一家还算客气,不过,那更是一种骨子里的轻蔑。此刻望着霍夫曼疑惑不解的样子,贝尔蒂挺直胸膛得意地说:“我们起义了,全城都解放了,现在,我要把你押送到战俘营里。”
于是霍夫曼不得不在前面走。这时贝尔蒂的邻居迈尔迎面过来,冲上去对着霍夫曼就是一口黏痰。霍夫曼不动声色地擦掉脸上的黏痰,然后傲慢地说:“先生,你太没有风度了。作为一名有尊严的帝国军人,我鄙视你。”迈尔听了暴跳如雷,挥舞着拳头要上前揍他,更有几个围观的人大叫起来:“扒了他的衣裳,用石块砸死这个德国佬!”
贝尔蒂死命拉住迈尔,又对众人说:“他是一个俘虏,理应得到应有的尊重,还是让法律来审判他吧!” 霍夫曼听了。对贝尔蒂微微弯腰,说:“谢谢!”
贝尔蒂呵斥道:“收起你的那一套吧!一个双手沾满无辜者鲜血的刽子手,有何风度、尊严可言?”
霍夫曼被关进了战俘营。谁知刚过去几个小时,这座城市又被德军重新占领,然后,大伙像猪羊一样全被赶到广场上。
霍夫曼和其他俘虏自然得到了解救,他们趾高气扬地走到大伙面前,挨个指认几个小时前俘虏他们的人。
只要他们一指认出谁,那人就会被粗暴地强拉出来当众杀死。
一会儿轮到霍夫曼指认了,他一双狼似的眼睛从一张张惊惶失措的脸上扫过。没有人能忍受他的目光,大家不得不低下头,只有一双眼睛避也不避,那人正是贝尔蒂。
只见霍夫曼盯着贝尔蒂,轻声说:“你曾维护了我的尊严,现在,该是我回报的时候了。”说着,径直走过贝尔蒂的面前。
贝尔蒂得救了。虽然他不怕死,但活着毕竟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他从心底里暗暗感谢霍夫曼。
就在这时,听到霍夫曼锐声叫了起来:“俘虏我的人就是他,给我毙了他!” 随着一声惊恐的叫声,早有两个如狼似虎的德国军人冲过去,揪出迈尔。
德国人的手指不由分说地搭上了扳机,迈尔早就吓瘫了,面无人色,连裤子都湿了一大片。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有人大叫起来:“霍夫曼,你认错人了。俘虏你的人不是他,而是我!”所有人全惊呆了,霍夫曼更是大吃一惊,大叫的人是贝尔蒂。
霍夫曼一下子语无伦次起来:“贝尔蒂先生,你、你这是怎么了?你头昏了吗?”
贝尔蒂从队列中笔直地走出来,一脸平静地说:“霍夫曼先生,你怎么可以泄私愤呢?你所谓的风度呢?”
霍夫曼大脑里一片糨糊,摇着头呻吟着说:“贝尔蒂先生,你这是开玩笑吧?明明是这个可恶的人俘虏我的嘛……”
贝尔蒂口齿分外清晰、分外响亮地说:“霍夫曼先生,请以你一向引以为豪的尊严起誓,俘虏你的人到底是谁?”
霍夫曼一下子脸如死灰,无力地回道:“为什么?你这是为什么?”贝尔蒂微笑着说:“在我们心目中,尊严和风度的重量绝不比你们轻,甚至比生命还要重!”
枪响了,贝尔蒂倒了下去。对着这个伟大的灵魂。霍夫曼缓缓地把腰弯了下去。
1. 怎样理解文章的最后一句“对着这个伟大的灵魂,霍夫曼缓缓地把腰弯了下去”的含意?(2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作者主要用了哪种艺术手法塑造贝尔蒂这一形象?请简要分析。(5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作者对贝尔蒂和霍夫曼持何态度?你怎样看待文中所涉及的风度与尊严?(5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贝尔蒂对俘虏霍夫曼的态度是否值得肯定?他该不该舍命去救胆小怕死的迈尔?请谈谈你的看法并说明理由。(6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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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5分)
仰慕司汤达
克洛德•鲁瓦(法)
我知道,司汤达曾经两度写过一句名言:“凡是出现在一部文学作品中的政治观点,就跟音乐会上的一声枪响一样。”但具体说来,他的作品大获成功,对这句话所流露出来的担忧给予了否定。雅各宾派思想渗入到了他的美学理念和道德。若是把《巴马修道院》中的政治性抽离出去,那么,整座文学大厦便砰然坍塌。我们将无法理解法布里斯为什么奔赴滑铁卢。如果说司汤达从未感觉到政治像“音乐会上的一声枪响”,那是因为他的世界政治观与其艺术品位,对人类性格的见解以及他自己存在着有机的联系。其政治眼光尤其高远,因为在《拉辛与莎士比亚》中,他一边把政治说成“一声枪响”,一边又说“对当时政治短暂而贪婪利益的影射”是可恶的。
司汤达的政治不是眼前的政治,而是伟大作家永葆青春的政治,司汤达将其定义为“自由的轻骑兵,它们永远像火一样燃烧”。
司汤达是个最顽固坚持作家主张的作家。在短暂的53年中,他从未停止过写作和阅读,气定神闲时,他将自己练就成了具有个性语言和思想的大师。更奇特也更有意义的是,他并没有陷入文学的束缚而无法自拔。恰恰相反,他对于政治的持续热情,可能促使他在一定的时代将政治放在人类活动的首位,尤其是他所在的那个时代。1825年,他在给米奈的信中写下这段话:“一位天才今天年满17周岁,他将用政治演说而不是哲学论著的形式来为我们呈现天才的必备条件,即崇高思想与深刻情感的糅合,我甚至认为如果莫里哀生在今日,他宁愿做议员而不愿做喜剧诗人。
这个厌恶雨果、拉马丁、维尼的人,曾被误认为是浪漫主义的传令官,这个误会显示了司汤达的政治、美学和道德观融合程度之深,以及他的“观点”转变成“价值观”的力度之大。司汤达从意大利回国,旨在发表第一篇浪漫主义宣言《拉辛与莎士比亚》,以此来引人注目。很快,他发觉自己错了,为莎士比亚而战,却没有为《欧娜尼》而战,他捍卫的是一种现时的、现代的文学,一个“美好的理想”,“一种共和的精神”,这是因为他所宣扬的是“共和国所崇尚”的美德,一门与心灵对话、教育当代人、满足特定社会需求、与时代同步的艺术。他觉察到自己所推崇的浪漫主义,开始在古董奸商们的眼中成了中世纪天主教会的象征,并开始成了年轻的雨果这位懒洋洋的正统派代表,在1830年的法国以浪漫主义者的身份出现,并不意味着“与时俱进”。
实际上,司汤达从来都不是一位真正的浪漫派作家,而是一名“浪漫主义者”。他在意大利举起“浪漫主义”的大旗,在当时当地,这场运动不仅仅具有文学意味,而且形式与本质相交融,风格与政治内涵相交错。
法国当时的形势略有不同,浪漫主义最初代表的是陈旧的文学、历史的劣等品和蹩脚的顺应时代要求的诗歌的胜利。司汤达毫不留情地批判了年轻的雨果,而那些将政治与文学比作火与水的人被他无情地冠以“倾向性”批判的大帽子。司汤达宣称:浪漫主义者是“世界上最生硬、最无趣、在文学上又妄自尊大的一群人。他们中间的一员雨果先生,著有小说《冰岛凶汉》,所作的颂歌只是对卢梭的模仿罢了。他的诗句听起来不错,起承转合也十分灵活,但毫无意义可言。
其实,司汤达最初批判雨果诗歌的理由,并不是因为后者从属于“极端依附派”,而是因为他认为雨果的思想只能创作出一种“干瘪又平庸”的诗歌。事实上,雨果当时的诗作也的确印证了上述评价。然而,司汤达并不会沦为那些派性批评家之流,不会像他们那样因某些作品的作家隶属于其他派别而轻易地将其批判或封杀。
司汤达的哲学思想、政治思想、美学思想及道德思想共同组成了一棵分枝众多的大树。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不论他自己如何桀骜不驯地自称“宗派信徒”,他其实并非如此。
(选自《司汤达传》有删节)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司汤达把文学作品中的政治观点形象地比喻成音乐会上的枪响,阐明了自己的文学创作观点。
B.在创作实践中,司汤达的作品有机地融合了政治因素,并鲜明展现了政治因素在文学作品中的价值。
C.作者认为司汤达不是一位真正的浪漫派作家,是因为浪漫主义最初代表的是陈旧的文学,而司汤达的作品却与此不同。
D.司汤达批评雨果的诗句“毫无意义可言”,是因为他认为雨果的诗歌创作没有思想而显得“干瘪又平庸”。
E.这是一篇评述式的人物传记,虽然缺少生动的叙事性,但作者将司汤达置于特定的历史大环境以揭示其独特性则显示了鲜明的深刻性。
2.选文第二段画线语句“自由的轻骑兵,它们永远像火一样燃烧”的特点和作用是什么?请简要分析。(6分)
答:
3.文章说“司汤达是个最顽固坚持作家主张的作家”,结合文章,概括句子所说的“作家主张”指的是哪些内容。(6分)
答:
4.选文结尾说,“不论他自己如何桀骜不驯地自称‘宗派信徒’,他其实并非如此”,你如何理解这句话?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8分)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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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文学类文本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带着钥匙去流浪
宗崇茂
钥匙插进锁孔,他忽然感到自己的手有些颤抖。还是那扇门,还是那把锁。左旋,右转,“咔嚓”一声脆响,门开了。
屋里静无声息,他放下背囊,长长地吁了一口气。环顾四处,一切仍是离开时的模样,梦中轻抚过千百遍的模样。桌椅、电器,甚至一本书的摆设也一如从前。他走进儿子的卧室,发现床头贴了几幅彩色的酷照,是周杰伦。他想起儿子曾在信中说过:“爸爸,我特崇拜周杰伦”。他的心里微微一笑:长大了,儿子真的长大了,也许这是他离别这么久以来家中最显著的变化吧。
他在纤尘不染的沙发中坐下。儿子还没放学,妻子尚未下班,太阳正走在西归的路上。他开始静待。他知道今晚妻会到菜市场多买一些菜回来。说实在的,他是一个不怎么爱做家务的男人,也许这是长年的漂泊生活使然,但妻的“放纵”也让他养成了许多的慵懒,一种带着暖意的慵懒。
此刻,他坐在那里,坐在久违的家中。他已确信自己不是处于颠簸与晕眩之中。他在等候妻与儿子回来。没有了距离也就没有了惯常挂在心头的那份遥远的思念。这一段等候过程的小小空白竟使他有些无所适从。
他瞥见了刚才放在茶几上的那枚钥匙,那枚让他得以很快坐进家中的钥匙,一阵复杂的情感忽然潮涌而至——亲爱的钥匙,咱们终于回来了……
每一个家都是一座城堡。他也拥有自己温暖的城堡。但许多年来,他似乎只是这座城堡中被授予了一枚金钥匙的荣誉居民;除了在梦里,他并不能随意开启且进出其中。命运总是让他别了又别,远了再远。他只能逐冰雪而居以流浪为邻。
“我是浪子/我戴着水浪的帽子/我戴着漂泊的屋顶/灯火吹灭我/家乡赶走我。”他说,对海子的这首诗感触尤深。他无法预知自己何时能够结束颠沛回归城堡,因为他无法确定命运的风向。
于是,他浪迹四方,身上却始终携带着家门上的那枚钥匙;这几乎成为一个无法摒弃的习惯或情结。因为不管多远,家门总在等待一个浪子的随时开启,尽管这种守望太过漫长而酸涩;因为不管多久,家门总不忍让一个游子在自家门外有片刻的耽延徘徊。他回来了,像一个日常居家的男人,早上出去,晚上又轻轻开门进来。
有多少钥匙不能为门驻守?有多少人不能为家停留?如果问一把钥匙有什么梦,那它的梦一定是一扇门;如果问一个浪子有什么梦,那他的梦一定是一个家。它和那扇门,他和那个家,关山万里常在梦中相惜。故乡,天涯,梦境,现实;时空裂为深渊。所有的伤痛与温馨,只有在分离的状态下得以弥合和完整。
他回忆起与那枚钥匙所共有的一次悲喜交集的经历……
那是在一个几百里渺无人烟的草原深处。他和一帮民工兄弟在那里做工。有一天,当他拖着黄昏疲惫的影子回到帐篷时,一摸口袋,发觉那串钥匙不见了。他焦急万分,因为里面有伴随了他多年的那枚钥匙。他不能让它遗失于空荡荡的冰雪世界,否则他的心会像失去了锚的小船更加茫然不安。到底在哪里丢失了呢?兄弟们提醒他:会不会落在了工地?在茫茫的草原上,那里也许是惟一的可寻之处了。
他拉上一位兄弟,趁天色还亮赶紧回到工地找寻。但半个时辰过去了仍一无所获。他想起中午曾在一片雪地上换衣服。怀着最后一线希望,他开始向那片厚厚的雪地仔细搜寻。
找呀,扒呀。他的双手已冻得紫红麻木。看到了,终于看到了!兴备像一只皮球在没有弹性的草地上一蹦老高!他似一个黑暗中寻觅了很久的地下党员终于找到了失散多年的组织。一枚失而复得的钥匙,此刻带给他的是如同一个家的温暖与感激。倘若可能,他相信那枚钥匙同样会情不自禁地与他相拥而泣。此时,月光已白露一样洒落草原……
岁月的风尘遮掩不住那枚钥匙所发出的锃亮光芒。无数个黑夜里,他摩挲着钥匙并久久怀想。他喜欢这种感觉:让钥匙坚实的齿口轻轻啮咬自己的掌心,似乎也咬住了数千里以外的那盏灯火。
这么多年来,他和它彼此依恋不曾背离。仿佛一种象征,一种慰藉;一个期待,一个寓言——甚而说,这枚流浪的钥匙,已成为他苦难心灵的一个护身之符。
(选自《流浪途中的玫瑰》,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的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正确的一项是
A. 文章开头描写他打开家门时手在颤抖的细节,表现了他经历了长久的流浪生活之后对家里的一切是否会发生变化的不安的感受。
B. 文章在结构上用了明暗双线,虚实结合的写法,他的流浪与回归的经历处于明线,是实写;他的妻儿在家中的生活是暗线,是虚写。
C. 文章画线语句表明主人公对如此漫长的分离的感谢之情,因为有了这样的分离,他才会更加珍惜家的温暖。
D. 他在渺无人烟的荒原上,寻找一把钥匙的片段,衬托出他在异乡生活的艰苦孤独,表现了他的心灵一直处于无家的状态。
2.文章第二段描述的家里的场景有怎样的特点及作用?
3.请结合文章,分析“钥匙”的丰富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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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类文本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雷
巴金
灰暗的天空里忽然亮起一道“火闪”。接着就是那好像要打碎万物似的一声霹雳,于是一切又落在宁静的状态中,等待着第二道闪电来划破长空,第二声响雷来打破郁闷。闪电一股亮似一股,雷声一次高过一次。
在夏天的傍晚,我常见到这样的景象。
我还是个四五岁的孩子,跟着父母住在广元县的衙门里。一天晚上,在三堂后面房里一张宽大的床上,我忽然被一声巨响惊醒了。房里没有别人,我睡眼中只见窗外一片火光,仿佛房屋就要倒塌下来似的。我恐怖地大声哭起来,直到女佣杨嫂进屋来安慰我,让我闭上眼睛,再进到梦里去。在这以后只要雷声一响,我就觉得眼前的一切都会马上崩塌,好像已经到了世界的末日了。
这是我害怕雷声的开始。我知道了许多关于雷公的故事。有一个年老的女佣甚至告诉我:雷声一响,必震死一个人。所以每次听见轰轰雷声,我便担心着:不晓得又有谁受到处罚了。雷打死人的事在广元县就有过,我当时不能够知道它的原因,却相信别人眼见的事实。
年纪稍长,我又知道了雷震子的故事。雷公原来有着这样一个相貌一张尖尖的鸟嘴,两只肉翅,蓝脸赤发,拿着铜锤满天飞这知识是从小说《封神榜》里得来的。不知道为什么我喜欢这相貌,我倒想见见他。我的畏惧减少了些,因为我在《封神榜》中看出来雷震子毕竟带有人性,还是可以亲近的。
再后,我明白了许多事情。我不再畏惧自然界的现象。跟着年岁的增长,我的脚跟也站得比较稳了。即使立在天井里,望着一个响雷迎头劈下,我也不会改变脸色,或者惶恐地奔入室内。
更后,雷声又给我带来一种新的感觉。每次听见那一声巨响,我便感到无比的畅快,仿佛潜伏在我全身的郁闷都给这一个霹雳震得无踪无影似的。等到它的余音消散,我抖抖身子,觉得十分轻松。
去年,一个昆明的夏夜里。房间很小,开着一扇窗。不知过了若干时候,我才昏沉沉地进入梦中。这睡眠是极不安适的,仿佛有一只大手重重地压在我的胸上。我想挣扎,却又无力动弹。忽然一声霹雳把我从梦中抓起来。我看见一股火光,还以为一颗炸弹在屋顶爆炸了。那朋友也醒起来,他在唤我。我又听见荷拉荷拉的雨声。“好大的一个雷!”朋友惊叹地说。我应了一句,我觉得空气变得十分清凉,心里也非常爽快,我可以自由地呼吸了。
今年在重庆听见一次春雷,是大炮一类的轰隆轰隆声,“春雷一声,蛰虫咸动。”我想起那些冬眠的小生命听见这声音便从长梦中醒起来,又开始一年的活动,觉得很高兴。我甚至想象着:它们中间有的怎样睁开小眼睛,转头四顾,怎样伸一个懒腰,打一个呵欠,然后一跳,就跳到地面上来。于是一下子地面上便布满了生命,就像小说《镜花缘》中的故事:因为女皇武则天的诏令,只有一夜的功夫,在隆冬里宫中百花齐放锦绣似的装饰了整个园子。这的确是很有趣的。
(选自《巴金散文选》有删节)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 本文开头生动描写了闪电和雷声,呼应标题,引出下文作者关于雷声的故事及其感受。
B. 作者小时候一个人住在衙门里,曾被雷声惊醒吓得大哭,后来只要听到雷声就害怕。
C. 作者从父母那里知道了雷震子的故事,雷公长相怪异,但因有人性,所以作者不怕他。
D. 作者在昆明时曾被一声霹雳惊醒,看见一股火光,误以为炸弹爆炸,由此更讨厌雷声。
2.本文写关于雷公的故事,有何作用?
3.作者对雷声的感受有何变化?对此你有何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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