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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唐前期,继续推行北魏以来的“均田制”。在此基础上,实行租庸调制,“有田则有租(田租),有家则有调(纳绢布等),有身则有庸(每丁每年服力役二旬,若不服役则纳布帛等代替)”。庸和调在整个国家财政中占据重要地位。唐中期以后……土地兼并加剧,均田制急剧崩坏,租庸调制难以维持。“有幼未成丁,而承袭世资,家累千金者,乃薄赋之;又有年齿已壮,而身居穷约,家无置锥者,乃厚赋之,岂不背谬!”百姓举家逃亡,规避赋税,被称为“客户”。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等

材料二  农田租佃制产生于春秋战国时期,长期以来,佃农对地主大多表现为直接的人身隶属关系。宋代“不立田制",土地交易空前频繁,土地所有者与租佃者间的关系逐步演变为土地所有者、二地主(即租地转包者)和租佃者间的关系。尽管存在主仆名份,但政府承认主户和客户(有的是佃户)“皆齐民"。当时法律规定主佃双方要履行官版契约,佃户不能在租佃期离开佃种土地,如期限满则可离开。明代,租佃契约通常都写明不许将田地“转佃他人'、“私相授受"。清代永佃制盛行,地主将土地所有权分割成田底与田面,并将土地经营权以田面权形式转让与佃农。从此,地主对于田底,佃农对于田面别享有占有、收益和处置转让的权利。

——据赵冈《历史上的土地制度与地权分配》等

(1)根据材料,概括指出唐中期以后推行税制改革的背景。

(2)根据材料二概括宋代租佃制的变化。

(3)从宋至清租佃制度长期存续,结合材料二和所学知识,说明该制度的积极作用。

高一历史材料分析题困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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