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草木恩典
李丹崖
草的香,似乎只有在两个时间可以闻出来。
一是在被碾压或拦腰斩断的时候,这时候的草,像是慷慨就义,被镰刀、被车轮,割断、碾压,散发出奇特的生命的香,这香味,让人觉得有一种拿生命才换得来的美。我小时候喂过牛,给牛铡过草,当祖母把成捆的青草放到铡刀下,我奋力挥动胳膊,向下一压,咔嚓,草被斩成了两段,旋即散发出一股诱人的香。我追求这种香,似乎也在一定程度上验证了,人是具有动物性的,格外爱这些草木滋味。
另一是在草被熬煮的时候。我的父亲是一位中医,小时候,我常常爱在他的中药橱边转悠,可以闻到与众不同的草木香味,就好像这些香味纠缠在一起,我置身其中,可以免除疾病的侵扰一样。遇到病人前来抓药,父亲把那些或叶、或花、或根、或果的中药材用纱布包起来,放到砂锅内熬煮,满屋子的中药香。在滚沸的高温作用下,我觉得这样才能彻彻底底地闻到草木的香味。
秋天到了,草木走向成熟。似一个男孩走向青年,一个女人发育完善。旧时,在乡间,我喜欢睡在小溪边的草甸子上,一边看蓝天白云,一边嚼草根,我觉得,这简直是神仙般的日子。小时候,身小力薄的我干不了农活,放羊是我唯一的活,我把羊拴在溪边的小树上,确保它们只吃草,不会啃食庄稼,我就往地上一躺,看着羊羔吃奶,母羊反刍,我呢,则效仿羊的样子,去尝一尝草根。
羊吃草,在我看来,简直是一件艺术。用舌头把草揽到嘴里,嚓嚓而食,羊毛洁白似雪,羊的嘴唇粉红似桃,青草如翡翠一样耐看,整幅画面简直太有感觉了。
草木的根深深扎进土地,通过叶面来进行光合作用,它是最能吸纳天地灵气的。所以,维生素多蕴含在很多青草当中,牛羊通过青草来摄取营养,我们再通过牛羊的肉来摄取营养,然后,牛羊和人的粪便又可作为肥料给青草带去营养。这个循环看起来有些吊诡,实际上,又是多么巧妙的一个轮回。
青草,在这样的一个轮回中,无疑扮演了“双面人生”。成全人畜,又替人畜打扫垃圾,还这个世界天蓝水碧,它们的一生近乎伟大。
我有一位诗人朋友,他有种奇怪的感觉,每次在城市居住久了,吃得大鱼大肉,诗性会逐渐泯灭,会写不出东西,这个时候,他都会到山区的寺院里,找一处周遭长满茂密树木的禅房来住,日日食蔬,这样,就能诗性重返。他说,他获奖最多的诗作,一般都是寺院里的那些草木和蔬菜给予的。
——这是何其美妙的草木恩典!
有时候,我实在羡慕那些古人,居住的全部是木材架构的房子,戴的帽子是斗笠,披的是蓑衣,穿的是木屐或草鞋,这样,才有“一蓑烟雨任平生”的潇洒。现如今,你披着满是塑料味道的雨衣,穿着不透气的胶鞋,能“任平生”吗?
我不是过激。只是想表达,人一亲近草木,就滋生了健康,就培育了高雅,就构建了和谐。草木的恩典,也许是它们自己都不知晓的义举,但,一岁一枯荣,它们一直在照做。也多亏了草木的这份坚守,这种任性,才让我们有机会——食草,刷新自己;闻香,愉悦心智;观色,养眼醒神。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草木在被碾压或拦腰斩断时会散发出奇特的香,这种香有一种用生命换来的美。
B. 文中关于羊吃草的描写,色彩鲜明,用词精准,比喻形象,具有一种艺术美。
C. 作者借古人亲近自然草木,拥有“一蓑烟雨任平生”的情怀,呼吁自然、和谐。
D. 全文运用了描写、抒情、说明、议论的表达方式,由实而虚逐步揭示了草木恩典的内涵。
2.文章以“草木恩典”为题,有什么深刻内涵。
3.“格局,布局,步局。心中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可见,结构对文章非常重要,那么,本文是如何以“草木”为核心来谋篇布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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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木恩典
李丹崖
草的香,似乎只有在两个时间可以闻出来。
一是在被碾压或拦腰斩断的时候,这时候的草,像是慷慨就义,被镰刀、被车轮,割断、碾压,散发出奇特的生命的香,这香味,让人觉得有一种拿生命才换得来的美。我小时候喂过牛,给牛铡过草,当祖母把成捆的青草放到铡刀下,我奋力挥动胳膊,向下一压,咔嚓,草被斩成了两段,旋即散发出一股诱人的香。我追求这种香,似乎也在一定程度上验证了,人是具有动物性的,格外爱这些草木滋味。
另一是在草被熬煮的时候。我的父亲是一位中医,小时候,我常常爱在他的中药橱边转悠,可以闻到与众不同的草木香味,就好像这些香味纠缠在一起,我置身其中,可以免除疾病的侵扰一样。遇到病人前来抓药,父亲把那些或叶、或花、或根、或果的中药材用纱布包起来,放到砂锅内熬煮,满屋子的中药香。在滚沸的高温作用下,我觉得这样才能彻彻底底地闻到草木的香味。
秋天到了,草木走向成熟。似一个男孩走向青年,一个女人发育完善。旧时,在乡间,我喜欢睡在小溪边的草甸子上,一边看蓝天白云,一边嚼草根,我觉得,这简直是神仙般的日子。小时候,身小力薄的我干不了农活,放羊是我唯一的活,我把羊拴在溪边的小树上,确保它们只吃草,不会啃食庄稼,我就往地上一躺,看着羊羔吃奶,母羊反刍,我呢,则效仿羊的样子,去尝一尝草根。
羊吃草,在我看来,简直是一件艺术。用舌头把草揽到嘴里,嚓嚓而食,羊毛洁白似雪,羊的嘴唇粉红似桃,青草如翡翠一样耐看,整幅画面简直太有感觉了。
草木的根深深扎进土地,通过叶面来进行光合作用,它是最能吸纳天地灵气的。所以,维生素多蕴含在很多青草当中,牛羊通过青草来摄取营养,我们再通过牛羊的肉来摄取营养,然后,牛羊和人的粪便又可作为肥料给青草带去营养。这个循环看起来有些吊诡,实际上,又是多么巧妙的一个轮回。
青草,在这样的一个轮回中,无疑扮演了“双面人生”。成全人畜,又替人畜打扫垃圾,还这个世界天蓝水碧,它们的一生近乎伟大。
我有一位诗人朋友,他有种奇怪的感觉,每次在城市居住久了,吃得大鱼大肉,诗性会逐渐泯灭,会写不出东西,这个时候,他都会到山区的寺院里,找一处周遭长满茂密树木的禅房来住,日日食蔬,这样,就能诗性重返。他说,他获奖最多的诗作,一般都是寺院里的那些草木和蔬菜给予的。
——这是何其美妙的草木恩典!
有时候,我实在羡慕那些古人,居住的全部是木材架构的房子,戴的帽子是斗笠,披的是蓑衣,穿的是木屐或草鞋,这样,才有“一蓑烟雨任平生”的潇洒。现如今,你披着满是塑料味道的雨衣,穿着不透气的胶鞋,能“任平生”吗?
我不是过激。只是想表达,人一亲近草木,就滋生了健康,就培育了高雅,就构建了和谐。草木的恩典,也许是它们自己都不知晓的义举,但,一岁一枯荣,它们一直在照做。也多亏了草木的这份坚守,这种任性,才让我们有机会——食草,刷新自己;闻香,愉悦心智;观色,养眼醒神。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草木在被碾压或拦腰斩断时会散发出奇特的香,这种香有一种用生命换来的美。
B. 文中关于羊吃草的描写,色彩鲜明,用词精准,比喻形象,具有一种艺术美。
C. 作者借古人亲近自然草木,拥有“一蓑烟雨任平生”的情怀,呼吁自然、和谐。
D. 全文运用了描写、抒情、说明、议论的表达方式,由实而虚逐步揭示了草木恩典的内涵。
2.文章以“草木恩典”为题,有什么深刻内涵。
3.“格局,布局,步局。心中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可见,结构对文章非常重要,那么,本文是如何以“草木”为核心来谋篇布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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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鬼才佩雷尔曼
即便是在“怪人”云集的数学家群体中,佩雷尔曼也是一个特殊的怪人。他似乎永远都穿同一件衣服,胡子拉碴,不剪指甲——他认为这样才是指甲的自然状态。他的食物只有面包和酸奶。美国的面包对他来说可能并不好吃,好在他找到了一家售卖正宗俄罗斯面包的商店,经常步行一段距离到那里买面包。所以,他没有什么地方需要开销,他把所有的津贴都留在银行里(这为他存了一笔钱,保证后来的一段时间里他能在俄罗斯温饱无忧)。
佩雷尔曼一辈子都没有离开过他的母亲。在纽约做博士后期间,他的母亲随他来到美国,住在布鲁克林,照顾佩雷尔曼的日常生活。
1993年,佩雷尔曼解决了数学上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灵魂猜想”(Soul Conjecture)。这是一个由齐杰和另一名数学家提出来的猜想。在二十年的时间里,已经有一些人写了长篇大论来分析这个问题,但仅仅只能做出部分的证明。佩雷尔曼则做了一个能够让所有人惊讶不已的完整证明——而且,他只用了四页纸!
2004年5月,佩雷尔曼回到了圣彼得堡,他与少年时代的数学老师鲁克辛一起散步,他告诉老师,他对数学界感到失望。2005年12月,在没有明确原因的情况下,佩雷尔曼辞去了莫斯科Steklov数学研究院的职务。
从此,佩雷尔曼“消失”了。他平时只与自己的母亲和老师鲁克辛交谈。“只要我不是惹人注意的,我就有得选择。”佩雷尔曼有一次说道,“或者去做某种丑陋的事情,或者,如果我不做这种事,我就被像宠物一样对待。现在,我成了引人注意的人,我不能再做保持沉默的宠物。这就是我为什么要退出的原因。”
2006年,因佩雷尔曼对“庞加莱猜想”的证明取得重大突破,国际数学联合会决定授予佩雷尔曼菲尔兹奖。这是数学界的最高奖项,有人称它为数学界的诺贝尔奖。国际数学联合会主席约翰·保尔(John Bal)飞去圣彼得堡,试图说服佩雷尔曼领奖,或者把奖章送到圣彼得堡来。佩雷尔曼拒绝了。
2000年,克雷数学研究所宣布了七个“千年难题”,并承诺有人解决任何一个难题,就奖励一百万美元。其实在所长詹姆斯·卡尔森看来,此举的噱头意义更大,他只是想通过这样的方式来激发人们对数学的关注,并没有指望这些问题中的任何一个能够在他的有生之年中得到解决,也没想到百万美元真的能够发出去。
他完全没有料到的是,几年之后,佩雷尔曼就解决了其中的一个。同时,佩雷尔曼也为卡尔森出了道难题:佩雷尔曼不答应领奖。
于是,卡尔森像保尔那样也飞去了圣彼得堡。但是佩雷尔曼没有与他见面。他通过电话与佩雷尔曼交谈,佩雷尔曼告诉卡尔森,他需要考虑一下,如果决定领奖,会第一时间通知克雷研究所的。
现在看来,佩雷尔曼的回答只是出于礼貌,他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去领奖。
英国《每日邮报》今年3月份的报道说,佩雷尔曼紧闭家门,在屋内对外面采访的记者说:“我应有尽有。”
“佩雷尔曼对公共场面和财富的厌恶令许多人迷惑不解。”瑟斯顿在颁奖仪式上说,“我没有跟他讨论过这个问题,也不能代表他发言,但是我想说,我对他内心的强大与清晰感到共鸣和敬仰。他能够了解和坚持真实。我们真实的需求位于内心深处,然而现代社会中的我们大多在条件反射式地不断地追逐财富、消费品和虚荣。我们在数学上从佩雷尔曼那里学到了东西。或许我们也应该暂停脚步,从佩雷尔曼对生活的态度上反思自己。”
(选自2016年第21期《读者》,有删改)
1.下列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 佩雷尔曼除了基本的生活开支外,没有什么地方再需要开销的了,他把所有的津贴都留在银行里,这也可以看出他是一个节俭到近乎吝啬的人。
B. 佩雷尔曼用自己独特完美的方式证明了“庞加莱猜想”的正确性,但这位怪才数学家却先后放弃了菲尔兹奖和千禧年数学奖。
C. 佩雷尔曼是个常人眼中的怪人,一段时间内一直过着隐居的生活,除了会定时光顾离家不远的一个副食商店外,基本不离开自己的家。
D. 康奈尔大学数学家瑟斯顿给予佩雷尔曼很高的评价,同时也抨击了现实社会中一些人一味追逐财富与爱慕虚荣的弊端。
2.文中说佩雷尔曼是个“特殊的怪人”,请写出佩雷尔曼“怪”在何处?
3.“我们在数学上从佩雷尔曼那里学到了东西。或许我们也应该暂停脚步,从佩雷尔曼对生活的态度上反思自己”,这是文章的结尾,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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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矩
侯发山
兄弟两个每逢遇到争打不停的事情时,就比赛跑步,以输赢来定夺。久而久之,这似乎成了规矩。在弟弟的印象当中,每次赛跑,哥哥总是跑不过他。
记得小时候,有一次临近年关,爹去镇上赶集置办年货,顺便买回一顶新帽子。哥儿俩高兴得不行,争抢着要戴。哥哥说,我是老大,帽子应该让我戴。弟弟说,我是小的,帽子应该归我。爹把帽子举起来,看看这个,瞧瞧那个,不知道该把帽子给谁。娘埋怨爹,说你要买买两个,买一个咋整呢?爹不自然地“嘿嘿”一笑,说割了肉,买了鞭炮,剩下的钱就只能买一顶帽子了。弟弟说让我和哥赛跑,谁跑得抉,帽子就归谁戴。爹看了看哥哥,哥哥点头同意了。比赛路程就是村头到村尾,不足一千米的路。比赛开始后,哥儿俩都攒足了劲,像两匹脱缰的野马撒腿就跑。两个人的体力差不多,几乎是一前一后,当然是哥哥在前,弟弟在后。弟弟急了,索性甩掉身上的棉袄,赤着上身跑起来……在别人的惊呼声中哥哥一愣神的当口儿,弟弟超过了他。弟弟赢了,戴上了新帽子。
哥儿俩长大以后,日子依然好不到哪儿去。哥哥到了三十多岁还没找到媳妇儿,爹急,娘也急,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最后托人从四川领回来一个女人。
按照爹和娘的意思,这个四川女人应该给哥哥当媳妇儿,弟弟还小,以后有的是机会。可是,弟弟不干,非要娶这个女人,甚至和爹闹,和娘吵。弟弟说,我今年已经二十九岁了,再不结婚,过了三十岁更不好找了。一时间,搞得家里乌烟瘴气,鸡飞狗跳。爹愁眉不展,不住地叹气。娘呢,想起来就掉眼泪,责怪自己没本事,让孩子跟着自己受委屈。
哥哥就提议,跟弟弟赛跑,谁跑得快谁娶这个四川女人。
哥哥比自己大六岁,不一定能跑过自己。弟弟想了想就答应了。既然是哥哥提议的,爹和娘也没啥好说的;再说,不管谁娶,都是他们的儿媳妇,索性任由两个孩子去折腾。
比赛地点还是村头到村尾。比赛一开始,弟弟就跑到了哥哥的前面。弟弟累得脸色苍白,上气不接下气……等到他跑到终点,累得泥一般瘫倒地上,把哥哥落下了好大一截。
规矩是哥哥立下的,那就按规矩办吧。在一阵《百鸟朝凤》的唢呐声和噼里啪啦的鞭炮声中,弟弟当上了新郎官。哥哥跑前跑后地招呼客人,丝毫看不出他的不高兴。爹和娘这才都松了一口气,心里的愧疚减少了几分。
尽管后来富裕了,因为年龄的问题,哥哥也一直没找下媳妇儿。
大概是前年吧,娘得了肾衰竭,需要换肾。哥儿俩都很孝顺,争抢着给娘捐肾。医生说,你们兄弟两个先别争,需要配型,只有配型合适才能换。
二十天后,配型结果出来了,哥哥和弟弟都可以给娘换肾。这下,两个人又争开了,都说自己是最合适的人选。弟弟建议,跟哥哥赛跑,说谁跑得快谁给娘捐肾。他想,哥哥每一次赛跑都输了,这次肯定也赢不了。
哥哥沉默了半天,叹口气,点了点头。
比赛场地还是村头到村尾。然而,出乎弟弟的预料,这一次他输了,而且输得很惨。尽管他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差点吐血,还是没撵上哥哥。哥哥刚开始落在后面,当跑到三分之一的路程时超过了弟弟,之后一直跑到终点弟弟也没撵上他。
弟弟不甘心,还想跟哥哥争。哥哥说咱哥儿俩不能坏了规矩,弟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哥哥进了病房。他不明白,以往每次赛跑,都是他赢,这次怎么就输了呢?
病房外,四川女人,也就是弟弟的媳妇儿,忍不住告诉丈夫,说在这段时间里,哥哥每天半夜都起来跑步!
弟弟瞪大眼睛瞅着自己的女人,恶狠狠地说,你为啥不早告诉我?你说啊?说罢挥拳要打她。一旁的爹拦住了他,说你知道吗?为了让你娶上媳妇儿,那一次赛跑,你哥哥是故意输给你的。
弟弟愣了一下,心里一热,隔看病房的玻璃对着哥哥忘情地叫了一声:哥!
(选自《小小说选刊》,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 小说中的兄弟二人总是采用赛跑的方法来处理矛盾问题,对他们而言,这是最公平合理的解决之道,同时亦属无奈之举。
B. 小说以时间为序具体讲述了兄弟俩以赛跑定夺输赢的三件事,从中不只可以感受到哥哥对弟弟的谦让与关爱,也可以看出弟弟的任性与不懂事。
C. 小说开头写“哥哥总是跑不过他”这句话,情节上设置悬念,为下文写哥哥赢得为母亲换肾的机会作铺垫,前后形成对比,彰显出了作为哥哥的精神气度。
D. 从“在别人的惊呼声中哥哥一愣神的当口儿”“弟弟累得脸色苍白”“他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句中,可看出,弟弟不是哥哥的对手,弟弟的赢都是哥哥让的。
E. 小说取材于农村,从爹买帽子、给儿子找媳妇,到哥哥因年纪大没找到媳妇,再到兄弟争着为母捐肾等事上,可感受到农村家庭关系的面貌。
2.小说中的哥哥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3.小说以“规矩”为题,有什么内涵和作用?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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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癞马传奇
申平
王成准备救那匹马的时候,南宋的天空残阳如血。
这时他的战友祝星对他喊:“你不要命了!金兵就在后面……”
王成往前走了几步,他似乎听见那马低低地悲鸣了一声,他就停下来说:“不行,还是救救它吧,咋能见死不救呢!”
这马,已经不像一匹马了。它瘦骨嶙峋,全身长癞,屁股上血肉翻出,正有几只乌鸦在上面啄食。看样子,它就要站不住了。
祝星瞪了王成一眼:“救这么一匹癞马,值吗?要救你救,我先走了!”
半年以后,王成所在部队多了一匹人见人夸的战马。但是它的名字却很怪:癞马。和它的名字一样怪的还有它的性格:它不肯和其他马匹在一起吃草,下河洗澡,别的战马都由主人骑着下水,只有它要自己下水。
又要和金兵开仗了。王成骑着癞马随部队再次来到边关,再次看到了金人的旗帜。王成的鼻孔里,似乎已经嗅到了一丝死亡的气息。
鼓声震天,杀声遍地,两边的马队开始冲锋了。癞马驮着王成,一马当先冲在前面。王成挥舞长枪,一连刺翻了几个金兵。可是很不幸,他们冲得太靠前了,几个金兵围上来,将王成也刺于马下。这一仗,宋军再次败退。
金兵打扫战场的时候,看到了感人的一幕:宋军的一匹战马守着一个战死的士兵刨地悲鸣。金兵在啧啧称赞之余,把它拉回了军营。但是它不吃不喝,更不让人骑。消息传到金兵主帅哈日胡那里,他亲自过来察看。一见那马,他立即喊了一声:“好马啊!”他屏退左右,走上前对马说:“我知道你是一匹宝马,非常忠于主人。可是你的主人已经战死了。你如果肯为我服务,我就厚葬你的主人,给你最好的待遇……”
说也奇怪,癞马听了哈日胡这番话,仔细看了他几眼,竟然安静下来,而且俯首帖耳地被哈日胡牵走了。哈日胡作战胜利,又得良驹,高兴得手舞足蹈,放言数月之内灭掉宋军。
哈日胡果然说话算数,他厚葬了王成,又把癞马养在最好的马厩里,经常骑着它外出视察,前进、倒退、转弯,那马对他的口令心领神会。营中有宋军俘虏,认得这是王成的癞马,纷纷叹息:“畜生就是畜生,哪里有半点儿良心啊!”
却说宋军失利,挫了锐气,便在山上扎营,多日不敢应战。这天哈日胡骑着他的宝马,耀武扬威来到军前骂阵。
就在这时,谁也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突听哈日胡所骑的癞马一声长嘶,它奋起四蹄,直朝宋军营寨冲来。它迅疾如风,宛如一道黑色的闪电,就那么驮着金兵主帅冲向宋军鹿砦。哈日胡反应过来后,在马上拼命喊叫勒缰,可是那马越跑越快,根本就不理他。哈日胡只好抽出弯刀往马脖子和马头上乱砍,霎时血流如注。但是癞马并不停留,只管向前冲着、冲着……
宋军赶快移开鹿砦,将这一人一骑放了进来,祝星等人一拥而上,硬是活捉了金兵主帅。宋军主帅立即下令:“全线出击!”失去主帅的金兵乱作一团,大败而逃……
却说癞马进了宋营,便一头栽倒,奄奄一息。但是它却总有一口气不肯咽下。直到祝星上前说:“癞马,你放心去吧。你死后,我会把你和王成合葬在一起的。”癞马这才停止了呼吸。
战后,宋军从主帅到士兵多人受到嘉奖,祝星更是因活捉金兵主帅而连升三级。可是癞马却无人提起,它默默地被人掩埋了。
南宋的天空残阳如血。
(原文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正确的两项是( )
A. “王成的鼻孔里,似乎已经嗅到了一丝死亡的气息”表明王成对战争有着清醒的认识,也体现了王成对战争和死亡的恐惧。
B. 王成初次看到癞马时癞马的悲惨情形以及癞马在宋营的奇怪性格等都表现了它与其他战马的不同,癞马是一匹能在战场上冲锋陷阵的马。
C. “它迅疾如风,宛如一道黑色的闪电”使用比喻的修辞手法来描写癞马奔跑速度之快,主要表现作者对癞马壮美的身姿和高速奔跑的赞美之情。
D. 哈日胡被宋营官兵斩杀的原因是他的傲慢和对宋军的轻视,连续的胜利让哈日胡得意忘形,特别是宋军安营扎寨后不敢应战,哈日胡更加嚣张。
E. 哈日胡安慰癞马后,癞马特别“依赖”哈日胡,这是先抑后扬的手法,为下文写癞马驮着哈日胡到宋营做铺垫的。
2.请简要赏析“南宋的天空残阳如血”在环境描写和主题呈现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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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吃出来的血缘
中国人喜欢请客吃饭,似乎只有通过请客吃饭,才能建立起一种非同寻常的人际关系。
中国人很看重人际关系,而人与人的关系中,最可靠的,又是“血缘”。所以,中国人在处理人际关系时,总是要想方设法把非血缘关系转化为血缘关系,比如“父母官”“子弟兵”“兄弟单位”等等。
血缘关系中,最亲的是母子。母子关系,说得难听一点,就是吃与被吃的关系;而兄弟、乡亲,则是“同吃”的关系。“乡”这个字,繁体作“鄉”,甲骨文的字形是:当中一个饭桶(簋),一边一个跪坐的人。所以,乡,也就似乎“同吃一锅饭”的意思。实际上,只要是“同吃一锅饭”的人,比如部队里的战友,单位上的同事,也都多多少少有些兄弟般的情分。
吃同一食物的人可以被看作是有血缘关系的,因为食物是生命之源。吃了同一食物,就有了同一生命来源,岂能不是兄弟?所以,世界上不少民族都有这样的习俗:如果你能和他们一起共餐,哪怕是只吃一口食物或只喝一口牛奶,便不必害怕被视为敌人。
当然,进餐的方式,也决不能是西方那种“分餐制”。尽管不少现代中国人也承认,分餐制科学、卫生、不浪费,但同时也认为,那种进餐方式太冷漠,太没有人情味,简直就是怠慢客人,好像怀疑人家有传染病。所以,越是大家都懂科学卫生,反倒不好意思分餐。相反,为了表示大家是“铁哥儿们”,最好是连别人的病也一并传染过来。要知道,“食人之食”是要“死人之事”的,那么无妨先“病人之病”。作为主人,无妨看作酒菜之外的又一“投资”;作为客人,则无妨看作接受情谊的一种“表态”。总之,共餐的目的,是情感的交流,心灵的沟通,血缘的认同;共餐的目的,在于人情,在于血缘,而亲与疏、敌与友,竟在于“共食”与否。
甚至真正的兄弟,也不能长期不共食。所以,在中国,分出去的儿子,嫁出去的女儿,总要寻找机会回“娘家”,回到母亲的身边共食。至少,年三十的“年夜饭”,是不可不吃的。这一回的家宴之所以尤为重要,在于它有着承前启后的意义:对前一年已然存在的血缘关系,是肯定和确认;对后一年将要延续的血缘关系,则是预约与重申。不难想象,在那万家灯火的岁除之夜,一家人团团围坐,举筷共食,母亲重温自己“食物和生命的提供者”角色,兄弟姐妹重申自己是“吃同一奶水长大的人”,那可真是其情也切切,其乐也融融!
1.简述文中对“共食”一词的理解。
2.“吃出来的血缘”在文中有哪些具体表现?
3.请结合文意,说说你对文中画线句子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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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有人说,有时候,勇敢的斩断自己的退路,我们才能集中精力勇往直前,为自己赢得出路;也有人说,有时候,要给自己留有退路,我们才能走得更稳,更踏实,不把自己逼上绝路。
要求: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题目;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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枸杞树
季羨林
在不经意的时候,一转眼便会有一棵苍老的枸杞树的影子飘过。这使我困惑。最先是去追忆:什么地方我曾看见这样一棵苍老的枸杞树呢?是在某处的山里么?是在另一个地方的一个花园么?但是,都不像。最后,我想到才到北平时住的那个公寓;于是我想到这棵苍老的枸杞树。
那时我住的是北屋,屋前的小院里,有不算小的一缸荷花,四周错落地摆了几盆茶花。我记得很清楚:这些花里面有一棵仙人头,几天后,还开了很大的一朵白花,但是最惹我注意的,却是靠墙长着的一棵枸杞树,已经长得高过了屋檐,枝干苍老钩曲,像千年的古松,树皮皱着,色是黝黑的,有几处已经开了裂。幼年在故乡的时候,常听人说,枸杞树是长得非常慢的,很难成为一棵树。现在居然有这样一棵虬干的老枸杞树站在我面前,真像梦;梦又掣开了轻渺的网,我这是站在公寓里么?于是,我问公寓的主人,这枸杞有多大年龄了,他也渺茫:他初次来这里来公寓时,这树就是现在这样三十年来,没有多少变动。这更使我惊奇,我用惊奇的眼光注视着这苍老的枝干在沉默着,又注视着接连着树顶的蓝蓝的长天。
就这样,我每天看书乏了,就总到这棵树底下徘徊。在细弱的枝条上,蜘蛛结了网,间或有一片树叶儿或苍蝇蚊子之流的尸体粘在上面。在有太阳火灯光照上去的时候,这小小的网也会反射出细弱的清光来。倘若再走进一点儿,你又可以看到许多叶上都爬着长长的绿色的虫子,在爬过的叶上留下了半圆的缺口。就在这有着缺口的叶片上,你可以看到各样的斑驳陆离的彩痕。对了这彩痕,你可以随便想到什么东西:想到地图,想到水彩画,想到被雨水冲过的墙上的残痕,再玄妙一点儿,想到宇宙,想到有着各种彩色的迷离的梦影。这许许多多的东西,都在这小的叶片上呈现给你。当你想的地图的时候,你可以任意指定一个小的黑点儿,算做你的故乡。再大一点儿的黑点儿,算做你曾游过的湖或山,你不是也可以在你心的深处浮起点儿温热的感觉么?这苍老的枸杞树就是我的宇宙。不,这叶片就是我的全宇宙。我替它把长长的虫子拿下来,摔在地上。对着它,我描画着自己种种涂着彩色的幻想,拴在这苍老的枝干上。
在雨天,牛乳色的轻雾给每件东西涂上一层淡影。这苍黑的枝干更显得黑了。雨住了的时候,有一两个蜗牛在上面悠然地爬着,散步似的从容。蜘蛛网上残留的雨滴,静静地发着光。一条虹从北屋的脊上伸展出去,像拱桥不知伸到什么地方去了。这枸杞的顶尖就正顶着这桥的中心。不知从什么地方来的阴影,渐渐地爬过了西墙。墙隅的蜘蛛网,树叶浓密的地方仿佛把这阴影捉住了一把似的,渐渐地黑起来。只剩了夕阳的余晖返照在这苍老的枸杞树的圆圆的顶上,淡红的一片,熠耀着,俨然如来佛头顶上的金光。
在如火如荼的盛夏转入初秋的澹远里去的时候,我这种诗意的,又充满了稚气的生活,终于不能继续下去。我离开这公寓,离开这苍老的枸杞树,移到清华园来。到现在差不多四年了。这园子素来是以水木著名的。春天里,满园怒放着红的花,远处看,红红的一片火焰。夏天里,垂柳拂着地,浓翠扑上人的眉头。红霞般的爬山虎给冷清的深秋涂上一层凄艳的色彩。冬天里,白雪又把这园子安排成为一个银的世界。在这四季,又都有西山的一层轻渺的紫气,给这园子添了不少的光辉。这一切颜色:红的,白的,紫的,混合的涂上了我的心,在我心里幻成一幅绚烂的彩画。我做着红色的,白色的,紫色的,各样颜色的梦。论理说起来,我再西城公寓做的童话般的梦,早该被挤到不知什么地方去了。但是,我自己也不了解,在不经意的时候,总有一棵苍老的枸杞树的影子飘过。飘过了春天的火焰似的红花;飘过了夏天的垂柳的浓翠;飘过了红霞似的爬山虎,一直到现在,是冬天,白雪正把这园子装成银的世界。混合了氤氲的西山的紫气,静定在我的心头。在一个浮动的幻影里,我仿佛看到:有夕阳的余晖返照在这棵苍老的枸杞树的圆圆的顶上,淡红的一片,熠耀着,像如来佛头顶上的金光。
(有删改)
1.下列对散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第二段写北屋前的小院里的一缸荷花、几盆茶花,以及这些花里面的一棵仙人头,是为后面描写枸杞树作铺垫。
B. 清华园中的美丽风景,充盈了作者的生活,编织成颜色各异的梦,作者还是会忆及枸杞树,忆及西城公寓那段时光。
C. 清华园虽美,但在作者看来,枸杞树在夕阳之中的独特神韵才是其心中的大美,可见作者是一个怀旧的人。
D. 文中“有一棵苍老的枸杞树的影子飘过”前后照应,突出强调作者脑海中浮动的枸杞树的幻影,传达出的是对往日岁月的铭记与怀念。
2.请简要分析文中两处“夕阳的余晖返照在这棵苍老的枸杞树的圆圆的顶上,淡红的一片,熠耀着,俨然如来佛头顶上的金光”的作用。
3.为什么这棵苍老的枸杞树的影子“飘过了春天的火焰似的红花;飘过了夏天的垂柳的浓翠;飘过了红霞似的爬山虎,一直到现在……静定在我的心头”?请结合原文加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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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以下小题。
大部分的研究者认为,不管是在东方还是在西方,在古代还是现在,音乐与文学始终如两支根茎相连的双生花,相辅相成,不可分割。
西方文学对音乐的影响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候的歌曲,受诗歌散文影响的作品最初出现在羽管键琴和击弦古钢琴曲目上,有些曲目是以《圣经》和希腊神话为主题的。而有着强大影响力的歌剧在古代就显示出音乐和诗歌的密切关系。歌剧的渊源,可追溯至古希腊悲剧,16世纪末,意大利弗洛伦萨的艺术家认为,复调音乐的多声部织体严重阻碍了诗歌的情感表达,提出复兴古希腊的悲剧的艺术主张。于是出现了一批取材于希腊神话的歌剧,这类歌剧旋律呈现出单声部主调性的风格,具有朗诵性的特征。这是音乐史上重要的一步,当然这迈出的重要一步同文学密不可分。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西方音乐的发展更加异彩纷呈,偶然音乐、概率音乐、具体音乐、简约音乐等,各种难以归为某一流派的音乐大量涌现。现代派音乐作品中有一首著名的《4分33秒》,作曲家约翰·凯奇让演奏者走上台,翻谱,静坐,下台一共经历的4分33秒,由“无声的音乐”引导观众注意周围一切响动而形成“有声的音乐”,而每人心中的音乐也不同,更呈现出一种唯心的、偶然的不确定状态,这些音乐可以说与西方现代文学原本就是同根而生的。二战后,西方的物质文明迅速发展,随之而来的则是精神文明的危机,这时期的西方文学作品也带有很大程度的唯心主义的成分。因此,音乐和文学的联系在现代社会这样一个相同的背景下,更呈现出一种水乳交融、不可分割的意识形态。法国诗人查尔斯·波德莱尔的诗集《邪恶之花》是象征主义的典型代表作品,而印象派作曲家克劳迪奥·德彪西从《邪恶之花》中所写的“飘在夜晚中的声音与香味”作出了他的《前奏曲》。
西方如此,在东方,音乐与文学则更是不可分割。公元前5世纪,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历史局面,涌现了一大批思想家。这时期思想活跃,最为著名的则是儒、墨、道三家,而这时期的各种音乐思想也层出不穷,最为著名的就是“倡乐”和“非乐”。“倡乐”的代表为儒家,孔、孟、荀三人都有自己“倡乐”的音乐美学思想;而“非乐”的代表是墨、道两家,这些思想都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社会动荡,音乐与文学都成了以士大夫为主的文人感怀的主要方式,古琴这种乐器在这时已经受到了格外的推崇,出现了一大批的文人音乐家,最为有名的为曹植、嵇康、阮籍三人。“缘情度曲”是音乐对诗情的最好的解读方式,两宋时的周邦彦、姜夔可谓之代表。这时的音乐对于他们已不仅仅是用于娱乐,而与诗歌一样成为他们抒发感慨、寄托精神的一种艺术形式。
1.下列关于“西方文学与西方音乐”的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西方文学对音乐的影响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候的歌曲,那些曲目都以《圣经》和希腊神话为主题。
B.歌剧的渊源,可追溯至古希腊悲剧,这类歌剧旋律呈现出单声部主调性的风格,具有朗诵性的特征。
C.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的物质文明迅速发展,随之而来的则是精神文明的危机,这时期的西方文学作品带有很大程度的唯心主义的成分。与此同时,西方音乐的发展也异彩纷呈,某些现代派音乐作品更呈现出一种唯心的、偶然的不确定状态。
D.法国诗人查尔斯·波德莱尔的诗集《邪恶之花》是象征主义的典型代表作品,而印象派作曲家克劳迪奥·德彪西从《邪恶之花》中所写的“飘在夜晚中的声音与香味”作出了他的《前奏曲》,由此可见,这些音乐与西方文学根本就是同根而生的。
2.下列说法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公元前5世纪,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历史局面,涌现了一大批思想家,而这时期的各种音乐思想也层出不穷。
B.“倡乐”的代表为儒家,孔、孟、荀三人都有自己“倡乐”的音乐美学思想;而“非乐”的代表是墨、道两家,这些思想都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C.魏晋南北朝时期,社会动荡,出现了一大批的文人音乐家,最为有名的为曹植、嵇康、阮籍三人,“缘情度曲”成了以士大夫为主的文人感怀的主要方式。
D.两宋时期的音乐对于文人已不仅仅是用于娱乐,而与诗歌一样成为他们抒发感慨、寄托精神的一种艺术形式。
3.根据文章内容,指出研究者认为“音乐与文学始终如两支根茎相连的双生花”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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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的恩典
甘典江
在所有的汉字当中,我最敬重的一个字,是“米”。
甲骨文中,“米”字像琐碎纵横的米粒,典型的一个象形字。《说文解字》曰:“米,粟实也。象禾实之形。”意思是,米是谷物和其他植物去壳后的籽实。
断奶之后,我们开始要吃饭了。民以食为天,说明吃饭是天大的事。多少年以来,中国人见面都要问候一句:“吃了吗?”难怪古代的圣人早就明察:仓廪实而知礼节。
吃饭要靠天,更要靠地。没有谁能够管得了天,但是,地,却是被人牢牢控制住了。在中国的传统中,土地是万有之源,万物都从中孕育化生。《易经》云:“安土敦乎仁,故能爱。”安土便能乐业,就会诞生故乡,同时,还象征着淳朴的道德选择与坚守的精神意志。土地联系着历史与道德、政治与民生,而其中的媒介与命脉,即是白花花香喷喷的米。一切财富与权力,最终,都可以通过米来衡量与转化,以“石”计量。
广义的“米”,包括稻米、高粱、玉米、小米、黄米等等,一般而言,主要指稻米,即大米。在南方,稻田随处可见,甚至在陡斜的山坡上,也被开垦出一圈一圈的梯田。在雾气中,在月光下,那些成片的梯田,像大地的行为艺术,在视觉上极为震撼,彰显着人的力量和创意。
上世纪八十年代,母亲带我去粮店买米,揣着一册购粮本。彼时,每个人的粮食,都是一个定数,有钱也多买不到一两。卖米的工作人员常常带着居高临下的目光,我们则像是等待赈济的灾民,需要他们来拯救。我突发恐惧:要是哪天他们关门不卖米了,我们又怎么办?
幸好,某一天,人们又做起了交易,在农贸市场,大米开始自由流通,只要有钱,想买多少买多少。望着那些被解放了的大米,我觉得生活才真正开始。
吃饱饭后,人性苏醒了。接着,我们各式各样的欲望,日益膨胀。不知不觉之间,人们见面,不再问候吃饭,而是关心挣钱发财。很快,米的命运也发生了变迁,它们被包装进入超市。在某种意义上,这时候的米,面目全非,与土地紧密的关系已经断裂。顾客从一袋米中,看不到四季的替换,闻不着泥巴、雨水和阳光的气味,也无视农夫的喘息与农妇的忧伤。可怜的米,被抽象成了一种消费符号。
每次不得不去超市,面对琳琅满目的商品,我都在猜想:假如苏格拉底看到这一切,不知还会发出怎样的感叹。在两千多年前,他就对物质消费不屑一顾:“我们的需要越少,就越接近神。别人为食而生,我为生而食。”也就是,对于这位伟大的哲学家来说,他只需要粮食即可生存,生活更重要的是精神与理性。
许是因为苏格拉底的提醒,我开始尽量少去超市,实在要去,也要扪心自问一番:是不是因为听从了大米的召唤?我越来越相信:过度的物质消费,是一种恶习,甚至,是对人类独立于物质的高贵精神的冒犯。
每一粒大米,无论是干瘪的还是饱满的,一起经历了四季的轮回,演绎了生命的涅槃,见证过土地的馈赠,追逐过阳光雨露,都领受了人的安抚和神的祝福。在此意义上,它们都是平等的,都有权利进入人的胃,化为人的血肉与精气。
联想到米的“远亲”——麦子。西方人眼中的麦子具有神性,因为麦子经过“施洗”已经脱胎换骨,变成了有信仰的面包,荣升为基督的圣餐。我想,倘若真有神灵可以降福于诸般良善与恩惠、纯洁与正义,那么它可以启示麦子,同样也能祝福大米。
粮食是至善至美的对象,敬畏粮食,就是遵守心灵的律法,可以凭此找回自我,梳结人与大地的伦理,并抵达感恩的故乡。
从一粒大米的恩典中,我领受了永恒的充实与安宁。
1.文章第一自然段有什么作用?
2.综观全文,简析文中加点词“恩典”的内涵。
3.概括全文主旨,并联系实际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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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蒙自杂记
朱自清
①我在蒙自住过五个月,我的家也在那里住过两个月。我现在常常想起这个地方,特别是在人事繁忙的时候。
②蒙自小得好,人少得好。看惯了大城的人,见了蒙自的城圈儿会觉得象玩具似的,正象坐惯了普通火车的人,乍踏上个碧石小火车,会觉得象玩具似的一样。但是住下来,就渐渐觉得有意思。城里只有一条大街,不消几趟就走熟了。书店,文具店,点心店,电筒店,差不多闭了眼可以找到门儿。城外的名胜去处,南湖,湖里的嵩岛,军山,三山公园,一下午便可走遍,怪省力的。不论城里城外,在路上走,有时候会看不见一个人。整个儿天地仿佛是自己的;自我扩展到无穷远,无穷大。这教我想起了台州和白马湖,在那两处住的时候,也有这种静味。
③大街上有一家卖糖粥的,带着卖煎粑粑。桌子凳子乃至碗匙等都很干净,又便宜,我们联大师生照顾的特别多。掌柜是个四川人,姓雷,白发苍苍的。他脸上常挂着微笑,却并不是巴结顾客的样儿。他爱点古玩什么的,每张桌子上,竹器磁器占着一半儿;糖粥和粑粑便摆在这些桌子上吃。他家里还藏着些“精品”,高兴的时候,会特地去拿来请顾客赏玩一番。老头儿有个老伴儿,带一个伙计,就这么活着,倒也自得其乐。我们管这个铺子叫“雷稀饭”,管那掌柜的也叫这名儿;他的人缘儿是很好的。
④城里最可注意的是人家的门对儿。这里许多门对儿都切合着人家的姓。别地方固然也有这么办的, 但没有这里的多。散步的时候边看边猜,倒很有意思。但是最多的是抗战的门对儿。昆明也有,不过按比例说,怕不及蒙自的多;多了,就造成一种氛围气,叫在街上走的人不忘记这个时代的这个国家。这似乎也算利用旧形式宣传抗战建国,是值得鼓励的。眼前旧历年就到了,这种抗战春联,大可提倡一下。
⑤蒙自的正式宣传工作,除党部的标语外,教育局的努力,也值得记载。他们将一座旧戏台改为演讲台,又每天张贴油印的广播消息。这都是有益民众的。他们的经费不多,能够逐步做去,是很有希望的。他们又帮忙北大的学生办了一所民众夜校。报名的非常踊跃,但因为教师和座位的关系,只收了二百人。夜校办了两三个月,学生颇认真,成绩相当可观。那时蒙自的联大要搬到昆明来,便只得停了。教育局长向我表示很可惜;看他的态度,他说的是真心话。蒙自的民众相当的乐意接受宣传。联大的学生曾经来过一次灭蝇运动。四五月间蒙自苍蝇真多。有一位朋友在街上笑了一下,一张口便飞进一个去。灭蝇运动之后,街上许多食物铺子,备了冷布罩子,虽然简陋,不能不说是进步。铺子的人常和我们说,“这是你们来了之后才有的呀。”可见他们是很虚心的。
⑥蒙自有个火把节,四乡是在阴历六月二十四晚上,城里是二十五晚上。那晚上城里人家都在门口烧着芦杆或树枝,一处处一堆堆熊熊的火光,围着些男男女女大人小孩;孩子们手里更提着烂布浸油的火球儿晃来晃去的,跳着叫着,冷静的城顿然热闹起来。这火是光,是热,是力量,是青年。四乡地方空阔,都用一棵棵小树烧;想象着一片茫茫的大黑暗里涌起一团团的热火,光景够雄伟的。四乡那些夷人,该更享受这个节,他们该更热烈的跳着叫着罢。这也许是个祓除节,但暗示着生活力的伟大,是个有意义的风俗;在这抗战时期,需要鼓舞精神的时期,它的意义更是深厚。
⑦南湖在冬春两季水很少,有一半简直干得不剩一点二滴儿。但到了夏季,涨得溶溶滟滟的,真是返老还童一般。湖堤上种了成行的由加利树;高而直的干子,不差什么也有“参天”之势,细而长的叶子,象惯于拂水的垂杨,我一站到堤上禁不住想到北平的十刹海。再加上嵩岛那一带田田的荷叶,亭亭的荷花,更象十刹海了。嵩岛是个好地方,但我看还不如三山公园曲折幽静。这里只有三个小土堆儿, 几个朴素小亭儿。可是回旋起伏,树木掩映,这儿那儿更点缀着一些石桌石墩之类;看上去也罢,走起来也罢,都让人有点余味可以咀嚼似的。这不能不感谢那位李嵩军长。南湖上的路都是他的军士筑的, 嵩岛和军山也是他重新修整的;而这个小小的公园,更见出他的匠心。这一带他写的匾额很多。他自然不是画家,不过笔势瘦硬,颇有些英气。
⑧联大租借了海关和东方汇理银行旧址,是蒙自最好的地方。海关里高大的由加利树,和一片软软的绿草是主要的调子,进了门不但心胸一宽,而且周身觉得润润的。树头上好些白鹭,和北平太庙里的“灰鹤”是一类,北方叫做“老等”。那洁白的羽毛,那伶俐的姿态,耐人看,一清早看尤好。在一个角落里有一条灌木林的甬道,夜里月光从叶缝里筛下来,该是顶有趣的。另一个角落长着些芒果树和木瓜树,可惜太阳力量不够,果实结得不肥,但沾着点热带味,也叫人高兴。银行里花多,遍地的颜色,随时都有,不寂寞。最艳丽的要数叶子花。花是浊浓的紫,脉络分明活象时,一丛丛的,一片片的, 真是“浓得化不开”。花开的时候真久。我们四月里去,它就开了,八月里走,它还没谢呢。
写于 1939.4.30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一项是
A. 本文是一篇回忆性的散文,记录了作者在抗日时期的心态,文中几次提到了抗战,言谈中充满了对民众的赞美之情。
B. 文中写到四川姓雷的掌柜,他脸上常挂着微笑,不是为了巴结顾客,而是懂得经营之道,人缘好,最终还是为了把生意做好。
C. 文中运用了象征的手法描写了“火把节”的盛况,这火光充盈着蓬勃的生命力,寄寓着作者的信念和理想。
D. 文章风格质朴缜密,清隽自然,笔致简约亲切,读来娓娓动人,看似平静的文字如余音绕梁,让人回味无穷。
2.作者通过哪些内容来表现蒙自的风土人情和社会风貌,请简要概括。
3.本文蕴含了怎样的情感,请简要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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