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石 头
李 娟
我总是喜欢一个人在河边捡石头。由于我的“喜欢”,石头们被分成了好看和不好看的两种。由于我的喜欢,世界微微失衡。好在我的这种“喜欢”力量微薄,不足以影响真正的现实世界。顶多影响一下我对两块石头的取舍,顶多影响两块石头的命运吧。
我反复对比,放弃了一块石头,占有了另一块。但被我占有的石头从此之后真的就属于我了吗?不是的,从此之后,它只是和我并列出现在这个世界上而已。
贪婪与“喜爱”的不同之处在哪里?……每当我独自走在大风中的高高河岸上,看向对岸缠绵起伏的金色沙丘,再看向秋天深蓝无底的天空,长久注目悬于夕阳一侧的半透明的圆月……,便暗暗否定了自己曾深深坚信的很多东西。
当我生活在更加荒凉遥远的南面冬牧场上时,闲暇时间也喜欢在沙漠中长时间散步,寻找脚下的美丽碎片。
牧羊人居麻看着我入迷地把玩那些彩色小石子,便问我:“它们值多少钱?”我说:“不值钱。但我觉得很好看。”他表示怀疑。他感慨地说:“这种事只有你们汉族人才知道。你们一看就知道哪块石头值钱。你们专门开几百公里的车来到我们的戈壁滩上捡石头。我们呢,世世代代在这里放羊,天天踩过那么多石头,却什么也不知道。没办法,我们什么也不懂,我们捡的石头都卖不了钱。”他坚信有一个关于石头的秘密掌握在少数人手里。他捏起我的一块石头看了又看。再次感慨自己的命运。我说:“我只是喜欢它的颜色而已,看,红红的!”他仍然不相信。
在北疆,无论是216国道线还是217国道线,沿着荒凉空旷的公路上下,几乎每过一百公里就可看到几顶帐篷,三五个卖石头的摊位。
那些石头从表面看上去灰头土脸、普通至极。但剖开后,却有着透明而梦幻的内瓤。
我觉得很多时候,它所谓的“价值”并非在于它的美丽,而在于它的这种反差吧?
是的,大家为这种石头冠名为“戈壁玉”。
戈壁玉真多啊。虽然名字被冠以“玉”,但毕竟不是玉。玉应该是更细腻绵密的质地,有着更柔和的光泽。作为荒野中的存在,戈壁玉的确是美丽的,甚至令人眩目。可一旦离开荒野,离开纯粹的蓝天和粗砾的大地,它的美丽便迅速枯萎。
在海南三亚,在全国离阿勒泰最遥远的地方,我也曾见过我们的戈壁玉。满满的,一板车又一板车,堆在街头叫卖。各种形状的吊坠、配饰,十元三件。如塑料制品一样面无表情,如塑料制品一样廉价,同时,如塑料制品一样千篇一律。
可是,一边是戈壁玉成山成海的盛况,另一边,却是大地的千疮百孔。
开始,人们只是在节假日里当作野游一样去郊外捡拾着玩耍。他们把车停在公路边,沿着公路上下行走,碰运气一般翻找大地表层的石头。后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专职干这个。他们越走越远,越来越深入。搜罗遍了大地的每一个角落。
开始,他们开着小四轮拖拉机进入荒野。后来,开着挖掘机进入。疯狂开采的后果也许就是“十元三个”吧。可是,我却知道这块平凡的小小玉石有着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凡人都壮阔崎岖的经历。我几乎亲眼看到它碎裂于洪荒时代的大地震时期。看着它被海水冲击亿万年。海枯石烂之后,又被泥石流埋没亿万年。接下来,日复一日的风吹日晒,终于有一天它重见天日,躺在球上一条平凡的河流边,天衣无缝地镶嵌在一个平凡的泥土凹窝里。
我还看到了它的最后一幕记忆。
看到它被暴力挖开,露出身下和自己同样形状的洞窟。看到虫子四散奔逃,植物白嫩的根系坦曝在日光暴晒之中。更多的石头在挖掘机的操作下源源不断翻出大地。失陷绝地的蚂蚁们不知所措。一个个保护着蚁后,衔着蚁卵,面对眼下没完没了天翻地覆的世界,不知逃往何处。一窝蚂蚁的毁灭,其惨烈不亚于一个王国的覆灭吧?亿万万蚁窝和虫穴的毁灭,亿万万微小的惊骇与怨恨游荡天地之间,无处可去,便依附于戈壁玉。附着在它的色泽上,附着在它所有细微的裂缝里。所以戈壁玉的颜色黯淡压抑,所以戈壁玉的饰物一碰即碎。还有人不明白城市午夜的街头为什么如此哀凉无望。他经过成堆批发戈壁玉的地摊,还是不能明白。
去年那场大旱,不止令农业受灾,牧业也遭到极大重创。
一位年长的牧人痛心地说:“捡石头!都是捡石头的人害的!”他的意思大约是,捡石头改变了大地的面貌,而这与天气变化息息相关。
我仍然喜欢石头。我喜欢长时间蹲在河边的空地上,一块一块地翻捡,摸索,不停地惊异于每一块石头的独一无二。当我埋首大地,沉迷于眼下这石头的世界,在地球的另一端,漫漫迁徙道路上的海鸟再也看不到去年露出水面的礁石。
我又拾起一块石头。看到石头下的空穴里有弯弯曲曲的细小道路,被突然曝光的虫子惊慌不已。我改变了这只虫子的命运。也许还改变了更多——季节、气候、降雪量。甚至是冰川融化、雪线后退。甚至是全球变暖。
全球变暖了,海平面上升了。我目睹那只海鸟在无望的寻找中筋疲力尽,最终跌落大海。
而在此地,在我的脚下,在全世界离海洋最远的地方,在大陆的最深处,我又看到另一块美丽的石头,却迟迟不敢触碰。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牧羊人居麻对“我”仅是因为“喜爱”而捡石头表示怀疑和不相信,表现了牧羊人居麻对石头起了贪念。
B.戈壁玉在荒野中才是美丽的,可一旦离开荒野,它的美丽便迅速枯萎,可见作者懂得戈壁玉的真正价值所在,并表现了作者对戈壁玉被疯狂采伐的痛心。
C.作者描写了人们从节假日碰运气一般来捡石头,到后来专职干这个,并开着挖掘机进入来疯狂开采的过程,影射人类的贪得无厌和对自然的无度侵掠,并以此予人们以启示。
D.本文文字素净、灵动,表达了作者对大自然的美好情感,以及对人类应该如何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思考。
2.请结合上下文,分析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的含义。
3.本文最后当“我”又看到另一块美丽的石头时,为何迟迟不敢去触碰?请结合全文对此作简要分析。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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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 头
李 娟
我总是喜欢一个人在河边捡石头。由于我的“喜欢”,石头们被分成了好看和不好看的两种。由于我的喜欢,世界微微失衡。好在我的这种“喜欢”力量微薄,不足以影响真正的现实世界。顶多影响一下我对两块石头的取舍,顶多影响两块石头的命运吧。
我反复对比,放弃了一块石头,占有了另一块。但被我占有的石头从此之后真的就属于我了吗?不是的,从此之后,它只是和我并列出现在这个世界上而已。
贪婪与“喜爱”的不同之处在哪里?……每当我独自走在大风中的高高河岸上,看向对岸缠绵起伏的金色沙丘,再看向秋天深蓝无底的天空,长久注目悬于夕阳一侧的半透明的圆月……,便暗暗否定了自己曾深深坚信的很多东西。
当我生活在更加荒凉遥远的南面冬牧场上时,闲暇时间也喜欢在沙漠中长时间散步,寻找脚下的美丽碎片。
牧羊人居麻看着我入迷地把玩那些彩色小石子,便问我:“它们值多少钱?”我说:“不值钱。但我觉得很好看。”他表示怀疑。他感慨地说:“这种事只有你们汉族人才知道。你们一看就知道哪块石头值钱。你们专门开几百公里的车来到我们的戈壁滩上捡石头。我们呢,世世代代在这里放羊,天天踩过那么多石头,却什么也不知道。没办法,我们什么也不懂,我们捡的石头都卖不了钱。”他坚信有一个关于石头的秘密掌握在少数人手里。他捏起我的一块石头看了又看。再次感慨自己的命运。我说:“我只是喜欢它的颜色而已,看,红红的!”他仍然不相信。
在北疆,无论是216国道线还是217国道线,沿着荒凉空旷的公路上下,几乎每过一百公里就可看到几顶帐篷,三五个卖石头的摊位。
那些石头从表面看上去灰头土脸、普通至极。但剖开后,却有着透明而梦幻的内瓤。
我觉得很多时候,它所谓的“价值”并非在于它的美丽,而在于它的这种反差吧?
是的,大家为这种石头冠名为“戈壁玉”。
戈壁玉真多啊。虽然名字被冠以“玉”,但毕竟不是玉。玉应该是更细腻绵密的质地,有着更柔和的光泽。作为荒野中的存在,戈壁玉的确是美丽的,甚至令人眩目。可一旦离开荒野,离开纯粹的蓝天和粗砾的大地,它的美丽便迅速枯萎。
在海南三亚,在全国离阿勒泰最遥远的地方,我也曾见过我们的戈壁玉。满满的,一板车又一板车,堆在街头叫卖。各种形状的吊坠、配饰,十元三件。如塑料制品一样面无表情,如塑料制品一样廉价,同时,如塑料制品一样千篇一律。
可是,一边是戈壁玉成山成海的盛况,另一边,却是大地的千疮百孔。
开始,人们只是在节假日里当作野游一样去郊外捡拾着玩耍。他们把车停在公路边,沿着公路上下行走,碰运气一般翻找大地表层的石头。后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专职干这个。他们越走越远,越来越深入。搜罗遍了大地的每一个角落。
开始,他们开着小四轮拖拉机进入荒野。后来,开着挖掘机进入。疯狂开采的后果也许就是“十元三个”吧。可是,我却知道这块平凡的小小玉石有着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凡人都壮阔崎岖的经历。我几乎亲眼看到它碎裂于洪荒时代的大地震时期。看着它被海水冲击亿万年。海枯石烂之后,又被泥石流埋没亿万年。接下来,日复一日的风吹日晒,终于有一天它重见天日,躺在球上一条平凡的河流边,天衣无缝地镶嵌在一个平凡的泥土凹窝里。
我还看到了它的最后一幕记忆。
看到它被暴力挖开,露出身下和自己同样形状的洞窟。看到虫子四散奔逃,植物白嫩的根系坦曝在日光暴晒之中。更多的石头在挖掘机的操作下源源不断翻出大地。失陷绝地的蚂蚁们不知所措。一个个保护着蚁后,衔着蚁卵,面对眼下没完没了天翻地覆的世界,不知逃往何处。一窝蚂蚁的毁灭,其惨烈不亚于一个王国的覆灭吧?亿万万蚁窝和虫穴的毁灭,亿万万微小的惊骇与怨恨游荡天地之间,无处可去,便依附于戈壁玉。附着在它的色泽上,附着在它所有细微的裂缝里。所以戈壁玉的颜色黯淡压抑,所以戈壁玉的饰物一碰即碎。还有人不明白城市午夜的街头为什么如此哀凉无望。他经过成堆批发戈壁玉的地摊,还是不能明白。
去年那场大旱,不止令农业受灾,牧业也遭到极大重创。
一位年长的牧人痛心地说:“捡石头!都是捡石头的人害的!”他的意思大约是,捡石头改变了大地的面貌,而这与天气变化息息相关。
我仍然喜欢石头。我喜欢长时间蹲在河边的空地上,一块一块地翻捡,摸索,不停地惊异于每一块石头的独一无二。当我埋首大地,沉迷于眼下这石头的世界,在地球的另一端,漫漫迁徙道路上的海鸟再也看不到去年露出水面的礁石。
我又拾起一块石头。看到石头下的空穴里有弯弯曲曲的细小道路,被突然曝光的虫子惊慌不已。我改变了这只虫子的命运。也许还改变了更多——季节、气候、降雪量。甚至是冰川融化、雪线后退。甚至是全球变暖。
全球变暖了,海平面上升了。我目睹那只海鸟在无望的寻找中筋疲力尽,最终跌落大海。
而在此地,在我的脚下,在全世界离海洋最远的地方,在大陆的最深处,我又看到另一块美丽的石头,却迟迟不敢触碰。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牧羊人居麻对“我”仅是因为“喜爱”而捡石头表示怀疑和不相信,表现了牧羊人居麻对石头起了贪念。
B. 戈壁玉在荒野中才是美丽的,可一旦离开荒野,它的美丽便迅速枯萎,可见作者懂得戈壁玉的真正价值所在,并表现了作者对戈壁玉被疯狂采伐的痛心。
C. 作者描写了人们从节假日碰运气一般来捡石头,到后来专职干这个,并开着挖掘机进入来疯狂开采的过程,影射人类的贪得无厌和对自然的无度侵掠,并以此予人们以启示。
D. 本文文字素净、灵动,表达了作者对大自然的美好情感,以及对人类应该如何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思考。
2.请结合上下文,分析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的含义。
3.本文最后当“我”又看到另一块美丽的石头时,为何迟迟不敢去触碰?请结合全文对此作简要分析。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石 头
李 娟
我总是喜欢一个人在河边捡石头。由于我的“喜欢”,石头们被分成了好看和不好看的两种。由于我的喜欢,世界微微失衡。好在我的这种“喜欢”力量微薄,不足以影响真正的现实世界。顶多影响一下我对两块石头的取舍,顶多影响两块石头的命运吧。
我反复对比,放弃了一块石头,占有了另一块。但被我占有的石头从此之后真的就属于我了吗?不是的,从此之后,它只是和我并列出现在这个世界上而已。
贪婪与“喜爱”的不同之处在哪里?……每当我独自走在大风中的高高河岸上,看向对岸缠绵起伏的金色沙丘,再看向秋天深蓝无底的天空,长久注目悬于夕阳一侧的半透明的圆月……,便暗暗否定了自己曾深深坚信的很多东西。
当我生活在更加荒凉遥远的南面冬牧场上时,闲暇时间也喜欢在沙漠中长时间散步,寻找脚下的美丽碎片。
牧羊人居麻看着我入迷地把玩那些彩色小石子,便问我:“它们值多少钱?”我说:“不值钱。但我觉得很好看。”他表示怀疑。他感慨地说:“这种事只有你们汉族人才知道。你们一看就知道哪块石头值钱。你们专门开几百公里的车来到我们的戈壁滩上捡石头。我们呢,世世代代在这里放羊,天天踩过那么多石头,却什么也不知道。没办法,我们什么也不懂,我们捡的石头都卖不了钱。”他坚信有一个关于石头的秘密掌握在少数人手里。他捏起我的一块石头看了又看。再次感慨自己的命运。我说:“我只是喜欢它的颜色而已,看,红红的!”他仍然不相信。
在北疆,无论是216国道线还是217国道线,沿着荒凉空旷的公路上下,几乎每过一百公里就可看到几顶帐篷,三五个卖石头的摊位。
那些石头从表面看上去灰头土脸、普通至极。但剖开后,却有着透明而梦幻的内瓤。
我觉得很多时候,它所谓的“价值”并非在于它的美丽,而在于它的这种反差吧?
是的,大家为这种石头冠名为“戈壁玉”。
戈壁玉真多啊。虽然名字被冠以“玉”,但毕竟不是玉。玉应该是更细腻绵密的质地,有着更柔和的光泽。作为荒野中的存在,戈壁玉的确是美丽的,甚至令人眩目。可一旦离开荒野,离开纯粹的蓝天和粗砾的大地,它的美丽便迅速枯萎。
在海南三亚,在全国离阿勒泰最遥远的地方,我也曾见过我们的戈壁玉。满满的,一板车又一板车,堆在街头叫卖。各种形状的吊坠、配饰,十元三件。如塑料制品一样面无表情,如塑料制品一样廉价,同时,如塑料制品一样千篇一律。
可是,一边是戈壁玉成山成海的盛况,另一边,却是大地的千疮百孔。
开始,人们只是在节假日里当作野游一样去郊外捡拾着玩耍。他们把车停在公路边,沿着公路上下行走,碰运气一般翻找大地表层的石头。后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专职干这个。他们越走越远,越来越深入。搜罗遍了大地的每一个角落。
开始,他们开着小四轮拖拉机进入荒野。后来,开着挖掘机进入。疯狂开采的后果也许就是“十元三个”吧。可是,我却知道这块平凡的小小玉石有着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凡人都壮阔崎岖的经历。我几乎亲眼看到它碎裂于洪荒时代的大地震时期。看着它被海水冲击亿万年。海枯石烂之后,又被泥石流埋没亿万年。接下来,日复一日的风吹日晒,终于有一天它重见天日,躺在球上一条平凡的河流边,天衣无缝地镶嵌在一个平凡的泥土凹窝里。
我还看到了它的最后一幕记忆。
看到它被暴力挖开,露出身下和自己同样形状的洞窟。看到虫子四散奔逃,植物白嫩的根系坦曝在日光暴晒之中。更多的石头在挖掘机的操作下源源不断翻出大地。失陷绝地的蚂蚁们不知所措。一个个保护着蚁后,衔着蚁卵,面对眼下没完没了天翻地覆的世界,不知逃往何处。一窝蚂蚁的毁灭,其惨烈不亚于一个王国的覆灭吧?亿万万蚁窝和虫穴的毁灭,亿万万微小的惊骇与怨恨游荡天地之间,无处可去,便依附于戈壁玉。附着在它的色泽上,附着在它所有细微的裂缝里。所以戈壁玉的颜色黯淡压抑,所以戈壁玉的饰物一碰即碎。还有人不明白城市午夜的街头为什么如此哀凉无望。他经过成堆批发戈壁玉的地摊,还是不能明白。
去年那场大旱,不止令农业受灾,牧业也遭到极大重创。
一位年长的牧人痛心地说:“捡石头!都是捡石头的人害的!”他的意思大约是,捡石头改变了大地的面貌,而这与天气变化息息相关。
我仍然喜欢石头。我喜欢长时间蹲在河边的空地上,一块一块地翻捡,摸索,不停地惊异于每一块石头的独一无二。当我埋首大地,沉迷于眼下这石头的世界,在地球的另一端,漫漫迁徙道路上的海鸟再也看不到去年露出水面的礁石。
我又拾起一块石头。看到石头下的空穴里有弯弯曲曲的细小道路,被突然曝光的虫子惊慌不已。我改变了这只虫子的命运。也许还改变了更多——季节、气候、降雪量。甚至是冰川融化、雪线后退。甚至是全球变暖。
全球变暖了,海平面上升了。我目睹那只海鸟在无望的寻找中筋疲力尽,最终跌落大海。
而在此地,在我的脚下,在全世界离海洋最远的地方,在大陆的最深处,我又看到另一块美丽的石头,却迟迟不敢触碰。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牧羊人居麻对“我”仅是因为“喜爱”而捡石头表示怀疑和不相信,表现了牧羊人居麻对石头起了贪念。
B.戈壁玉在荒野中才是美丽的,可一旦离开荒野,它的美丽便迅速枯萎,可见作者懂得戈壁玉的真正价值所在,并表现了作者对戈壁玉被疯狂采伐的痛心。
C.作者描写了人们从节假日碰运气一般来捡石头,到后来专职干这个,并开着挖掘机进入来疯狂开采的过程,影射人类的贪得无厌和对自然的无度侵掠,并以此予人们以启示。
D.本文文字素净、灵动,表达了作者对大自然的美好情感,以及对人类应该如何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思考。
2.请结合上下文,分析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的含义。
3.本文最后当“我”又看到另一块美丽的石头时,为何迟迟不敢去触碰?请结合全文对此作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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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 头
李 娟
我总是喜欢一个人在河边捡石头。由于我的“喜欢”,石头们被分成了好看和不好看的两种。由于我的喜欢,世界微微失衡。好在我的这种“喜欢”力量微薄,不足以影响真正的现实世界。顶多影响一下我对两块石头的取舍,顶多影响两块石头的命运吧。
我反复对比,放弃了一块石头,占有了另一块。但被我占有的石头从此之后真的就属于我了吗?不是的,从此之后,它只是和我并列出现在这个世界上而已。
贪婪与“喜爱”的不同之处在哪里?……每当我独自走在大风中的高高河岸上,看向对岸缠绵起伏的金色沙丘,再看向秋天深蓝无底的天空,长久注目悬于夕阳一侧的半透明的圆月……,便暗暗否定了自己曾深深坚信的很多东西。
当我生活在更加荒凉遥远的南面冬牧场上时,闲暇时间也喜欢在沙漠中长时间散步,寻找脚下的美丽碎片。
牧羊人居麻看着我入迷地把玩那些彩色小石子,便问我:“它们值多少钱?”我说:“不值钱。但我觉得很好看。”他表示怀疑。他感慨地说:“这种事只有你们汉族人才知道。你们一看就知道哪块石头值钱。你们专门开几百公里的车来到我们的戈壁滩上捡石头。我们呢,世世代代在这里放羊,天天踩过那么多石头,却什么也不知道。没办法,我们什么也不懂,我们捡的石头都卖不了钱。”他坚信有一个关于石头的秘密掌握在少数人手里。他捏起我的一块石头看了又看。再次感慨自己的命运。我说:“我只是喜欢它的颜色而已,看,红红的!”他仍然不相信。
在北疆,无论是216国道线还是217国道线,沿着荒凉空旷的公路上下,几乎每过一百公里就可看到几顶帐篷,三五个卖石头的摊位。
那些石头从表面看上去灰头土脸、普通至极。但剖开后,却有着透明而梦幻的内瓤。
我觉得很多时候,它所谓的“价值”并非在于它的美丽,而在于它的这种反差吧?
是的,大家为这种石头冠名为“戈壁玉”。
戈壁玉真多啊。虽然名字被冠以“玉”,但毕竟不是玉。玉应该是更细腻绵密的质地,有着更柔和的光泽。作为荒野中的存在,戈壁玉的确是美丽的,甚至令人眩目。可一旦离开荒野,离开纯粹的蓝天和粗砾的大地,它的美丽便迅速枯萎。
在海南三亚,在全国离阿勒泰最遥远的地方,我也曾见过我们的戈壁玉。满满的,一板车又一板车,堆在街头叫卖。各种形状的吊坠、配饰,十元三件。如塑料制品一样面无表情,如塑料制品一样廉价,同时,如塑料制品一样千篇一律。
可是,一边是戈壁玉成山成海的盛况,另一边,却是大地的千疮百孔。
开始,人们只是在节假日里当作野游一样去郊外捡拾着玩耍。他们把车停在公路边,沿着公路上下行走,碰运气一般翻找大地表层的石头。后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专职干这个。他们越走越远,越来越深入。搜罗遍了大地的每一个角落。
开始,他们开着小四轮拖拉机进入荒野。后来,开着挖掘机进入。疯狂开采的后果也许就是“十元三个”吧。可是,我却知道这块平凡的小小玉石有着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凡人都壮阔崎岖的经历。我几乎亲眼看到它碎裂于洪荒时代的大地震时期。看着它被海水冲击亿万年。海枯石烂之后,又被泥石流埋没亿万年。接下来,日复一日的风吹日晒,终于有一天它重见天日,躺在球上一条平凡的河流边,天衣无缝地镶嵌在一个平凡的泥土凹窝里。
我还看到了它的最后一幕记忆。
看到它被暴力挖开,露出身下和自己同样形状的洞窟。看到虫子四散奔逃,植物白嫩的根系坦曝在日光暴晒之中。更多的石头在挖掘机的操作下源源不断翻出大地。失陷绝地的蚂蚁们不知所措。一个个保护着蚁后,衔着蚁卵,面对眼下没完没了天翻地覆的世界,不知逃往何处。一窝蚂蚁的毁灭,其惨烈不亚于一个王国的覆灭吧?亿万万蚁窝和虫穴的毁灭,亿万万微小的惊骇与怨恨游荡天地之间,无处可去,便依附于戈壁玉。附着在它的色泽上,附着在它所有细微的裂缝里。所以戈壁玉的颜色黯淡压抑,所以戈壁玉的饰物一碰即碎。还有人不明白城市午夜的街头为什么如此哀凉无望。他经过成堆批发戈壁玉的地摊,还是不能明白。
去年那场大旱,不止令农业受灾,牧业也遭到极大重创。
一位年长的牧人痛心地说:“捡石头!都是捡石头的人害的!”他的意思大约是,捡石头改变了大地的面貌,而这与天气变化息息相关。
我仍然喜欢石头。我喜欢长时间蹲在河边的空地上,一块一块地翻捡,摸索,不停地惊异于每一块石头的独一无二。当我埋首大地,沉迷于眼下这石头的世界,在地球的另一端,漫漫迁徙道路上的海鸟再也看不到去年露出水面的礁石。
我又拾起一块石头。看到石头下的空穴里有弯弯曲曲的细小道路,被突然曝光的虫子惊慌不已。我改变了这只虫子的命运。也许还改变了更多——季节、气候、降雪量。甚至是冰川融化、雪线后退。甚至是全球变暖。
全球变暖了,海平面上升了。我目睹那只海鸟在无望的寻找中筋疲力尽,最终跌落大海。
而在此地,在我的脚下,在全世界离海洋最远的地方,在大陆的最深处,我又看到另一块美丽的石头,却迟迟不敢触碰。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牧羊人居麻对“我”仅是因为“喜爱”而捡石头表示怀疑和不相信,表现了牧羊人居麻对石头起了贪念。
B. 戈壁玉在荒野中才是美丽的,可一旦离开荒野,它的美丽便迅速枯萎,可见作者懂得戈壁玉的真正价值所在,并表现了作者对戈壁玉被疯狂采伐的痛心。
C. 作者描写了人们从节假日碰运气一般来捡石头,到后来专职干这个,并开着挖掘机进入来疯狂开采的过程,影射人类的贪得无厌和对自然的无度侵掠,并以此予人们以启示。
D. 本文文字素净、灵动,表达了作者对大自然的美好情感,以及对人类应该如何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思考。
2.请结合上下文,分析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的含义。
3.本文最后当“我”又看到另一块美丽的石头时,为何迟迟不敢去触碰?请结合全文对此作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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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根据要求作文。(60分)
智叟和愚公之间的争论总是令人深思。某天愚公问道:“个人之于社会,似乎总是身不由己,不能主宰自己的生活,这是为什么呢?”
智叟带着愚公来到流沙河边,指着浑浊的河流,说道:“社会中的人,正如河里的沙子,如果不愿顺流而下,就妄自抗争,却往往四处碰壁,乃至沉入河底,可悲可叹....”
愚公指着旧河道说:“然而,公可知流沙河曾有改道一事?一旦不愿同流、自愿沉入河底者众,自会聚集为淤,乃至阻滞河道、扭转其原先的方向——这难道不是可喜可贺吗?
智叟一惊,似有所悟。
请仔细阅读材料,然后从中选择一个角度立意构思,把你的想法通过文章很好地表达出来。要求:自拟标题,不要脱离材料的含意作文,不少于800字。
高三语文作文题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开花的步枪
周海亮
他知道这样不好,可是他喜欢这样。
他喜欢将一朵淡蓝色的小花,插在他的枪口。
他们一直驻扎在战壕。真正的驻扎——整整半年,吃在那里,睡在那里,警戒在那里,思乡在那里。战壕又深又宽,兵们横七竖八地睡着,如同古墓里全副武装的干尸。战壕前方,空旷的原野一览无余。草绿得失真,花开得灿烂,土拨鼠从洞穴里探出憨厚的脑袋,野兔红色或者灰色的眼睛机警地闪动着。一切那般宁静美好,看不出任何战争的迹象。可是他们不敢离开战壕半步。长官说,对方的狙击手藏在岩石的缝隙里,藏在土拨鼠的洞穴里,藏在草尖上,藏在花粉间,藏在尘埃中,藏在阳光里。狙击手无处不在,他们是死神的使者。
他不相信。他不敢不相信。每一天他们都高度紧张,然而战争迟迟不肯打响。
战壕的边缘,开满蓝色的小花。花五瓣,半透明,花瓣淡蓝,花蕊淡黄,花蒂淡绿。小花晶莹剔透,如同巧匠精雕细琢而成。他探出脑袋,向小花吹一口气,花儿轻轻摇摆,淡黄色的花粉飘飘洒洒。蜜蜂飞过来了,嗡嗡叫着,捋动着细小的长满绒毛的腿。他笑了。他不知道小花的名字,他想起了故乡。
故乡开满这种不知名的小花,初夏时,整个草原和整个河畔,全都是蓝的。有时候,他和她手拉手在花间奔跑,笑着,闹着,一起跌倒在地,让淡蓝的影子轻洒全身。还有时候,黄昏,他坐在木屋前,看她款款走来。她的头发高高挽起,两手在阳光下闪出微蓝的光芒。她提着长裙,赤着脚,脖子优雅地探着,长裙上落满淡蓝色的小花。她朝他走来,走来,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天空掠过浮云,炊烟升起,一头牛在远方唱起低沉而深情的曲子。
一切都那般美好,看不到任何战事的迹象。可是战事还是按时来了,他应征入伍。他迷恋草原,迷恋木屋和那些淡蓝的花儿,迷恋她美丽的下巴和半透明的淡蓝的手。可是他必须入伍,从一个草原抵达另一个草原。潮湿的战壕里,他盯住那些小花,如同盯住她湿润的眼睛。
他将小花小心地摘下,小心地插进枪口。小花在枪口上盛开,蜜蜂嗡嗡飞来,绕着花儿盘旋。他笑,他冲小花吹一口气。小花轻轻抖动,淡黄色的花粉,纷纷扬扬。
长官不喜欢他这样做。长官说枪不是花瓶,枪的唯一作用,是杀人。他知道。可是他喜欢那些小花,更喜欢小花将枪口装扮,将战壕装扮。他从战壕里探出脑袋,他看到海洋般的小花把草原覆盖。狙击手,他看不到。
长官说,再这样做的话,把你送回家。
家乡有温驯的奶牛、笔直的炊烟、淡蓝色的小花和小花般芬芳的她。他想回家,可是他不能回家。
每一天,趁长官不注意,他仍然将小花插进枪口。夜里他抱着开花的步枪睡觉,梦里花儿开满全身,他幸福得不想醒来。
他必须醒来。他们终于发现了敌人。十几个人趁着夜色,爬行在淡蓝色的花丛之间。他们拖着长长的步枪,头盔涂抹成花朵的蓝色,眼神充满恐惧和令人恐惧的杀气。长官冲他摆摆手,他起身。长官再冲他摆摆手,他将枪口捅进射击孔。长官又冲他摆摆手,他的枪口,便瞄准了离他最近的头盔。这动作他和长官演练过很多次,只要他扣动扳机,对方的头盔就会多出一个圆圆的小洞。死去之前对方甚至连轻哼一声的机会都没有。他百发百中。
他在等待最后的命令。
他看到枪口的小花。他愣了一下。
刚才他将小花忘记。因为紧张,因为恐惧,更因为兴奋。他该将小花摘下,轻轻插进口袋,然后,端起枪,向敌人瞄准。
那么美丽的小花,半透明,花瓣淡蓝,花蕊淡黄,花蒂淡绿;那么美丽的小花,如同娇嫩的姑娘。小花将会被射出枪膛的子弹击得粉碎,或者烧成灰烬,这太过残忍。
他的嘴角轻轻抽动。
长官的手向下劈去。他扣动了扳机。可是他迟疑了一下。或许一秒钟,或许半秒钟,或许四分之一秒钟、八分之一秒钟……他迟疑,然后,扣动扳机。可是晚了——他听到一声极轻的闷响,他的眉心,多出一个散着淡蓝色青烟的小洞。
他念一声,小花。那是故乡的名字,也是那个姑娘的名字。
(选自2015年11月《思贤文学》)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小说的开头很简洁,语言虽然不多,但已经初显人物心理的矛盾挣扎;同时起到了设置悬念的作用,还能引起下文,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B.在“长官”看来,“枪不是花瓶,枪的唯一作用,是杀人”,于是,花儿和枪,田园的诗意和战事的紧张对立,成为不可调和的矛盾,这是小说情节的生发点。
C.“他不相信。他不敢不相信”意蕴丰富。一方面表现了“他”不切实际、沉浸幻想、始终没有意识到自己身处危局,另一方面又无可奈何、不得不信。
D.小说的语言整散结合,运用整句的地方很多。整饬的语句富有文采,排比、比喻等修辞运用得恰到好处,小小说的美感由此产生。
E.这篇小说张弛有度,人物形象非常突出,这分别得益于小说采用了插叙手法和运用了外貌、动作、心理等描写手法。
(2)小说的主人公“他”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试作简要分析。
(3)小说中不吝笔墨反复描写小花,有什么作用?请分析。
(4)冲突、抗争与毁灭是构成悲剧的三个主要因素。请你结合这三个因素探讨分析这篇小小说的悲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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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25分)
熟 藕
汪曾祺
刘小红长得很好看,大眼睛,很聪明,一街的人都喜欢她。
这里已经是东街的街尾,店铺和人家都少了。比较大的店是一家酱园,坐北朝南。酱菜里 有一种麒麟菜,即百花菜,不贵,包在荷叶里。麒麟菜是脆的,半透明,不很咸,白嘴就可以吃。孩子买了,一边走,一边吃,到了家已经吃得差不多了。
酱园对面是周麻子的果子摊。隔壁是杨家香店。杨家香店的斜对面,隔着两家人家,是周家南货店,亦称杂货店。这家卖的东西真杂。老板一天说不了几句话,跟人很少来往,见人很少打招呼,有点不近人情。他生活节省,每天青菜豆腐汤。有客人来,不敬烟,不上点心,连茶叶都不买一包,只是白开水一杯。因此有人从《百家姓》上摘了四个字,作为他的外号:“白水窦章”。白水窦章除了做生意,写账,没有什么别的事。不看戏,不听说书,不打牌,一天只是用一副骨牌“打通关”,打累了,走到门口闲着。看来往行人,看狗,看碾坊里放青回来的骡马,看乡下人赶到湖西歇伏的水牛,看对面店铺里买东西的顾客。
周家南货店对面是一家绒线店,是刘小红家开的。绒线店卖丝线、花边、绦子,还有一种上了浆的纱条,叫做“鳝鱼骨子”,是捆扎东西用的。绒线店卖这些东西不用尺量,而是在柜台边刻出一些道道,用手拉长了这些东西在刻出的道道上比一比。
刘老板夫妇就这么一个女儿,娇惯得不行,要什么给什么,给她的零花钱也很宽松。刘小红从小爱吃零嘴,这条街上的零食她都吃遍了。她最爱吃的是熟藕。
正对刘家绒线店是一个土地祠。土地祠厢房住着王老,卖熟藕。王老无儿无女,孤身一人,一辈子卖熟藕。全城只有他一个人卖熟藕。煮熟藕很费时间,一锅藕得用微火煮七八个小时,这样才煮得透,吃起来满口藕香。王老夜里煮藕,白天卖,睡得很少。他煮藕的锅灶就安在刘家绒线店门外右侧。
小红很爱吃王老的熟藕,几乎每天上学都要买一节,一边走,一边吃。小红十一岁上得了一次伤寒,吃了很多药都不见效。她在床上躺了二十多天,街坊们都来看过她。她吃不下东西。王老到南货店买了蜜枣、金橘饼、山楂糕给送来,她都不吃,摇头。躺了二十多天,小脸都瘦尖了,妈妈非常心疼。一天,她忽然叫妈:“妈!我饿了,想吃东西。”
妈赶紧问:“想吃什么?给你下一碗饺面?”小红摇头。“冲一碗焦屑?”小红摇头。“熬一碗稀粥,就麒麟菜?”小红摇头。“那你想吃什么?”“熟藕。”
那还不好办!小红妈拿了一个大碗去找王老,王老说:“熟藕?吃得!她的病好了!”
王老挑了两节煮得透透的粗藕给小红送去。小红几口就吃了一节,妈忙说:“慢点!慢点!不要吃得那么急!”
小红吃了热藕,躺下来,睡着了。出了一身透汗,觉得浑身轻松。
日子过得真快,转眼小红二十了,出嫁了。婆家姓翟,也是开绒线店的。翟家绒线店开在北市口。北市口是个热闹地方,翟家生意很好。丈夫原是小红的小学同学,还做了两年同桌,对小红也很好。
北市口离东街不远,小红隔几天就回娘家看看,帮王老拆洗拆洗衣裳。
王老轻声问小红:“有了没有?”小红红着脸说:“有了。”“一定是个白胖小子!”“托您的福。”
王老死了。
早上来买熟藕的看看,一锅煮熟藕,还是温热的,可是不见王老来做生意。推开门看看,王老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断了气。
小红正在坐月子,来不了。她叫丈夫到周家南货店买了一对“大八”,到杨家香店“请”了三股香,叫他在王老灵前点一点,叫他给王老磕三个头,算是替她磕的。
王老死了,全城再没有第二个人卖熟藕。
但是煮熟藕的香味是永远存在的。
(选自《长江文艺》)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作品开头写“刘小红长得很好看,大眼睛,很聪明,一街的人都喜欢她”,说明王老也不例外,他和小红之间有深厚的情谊。
B.本篇文章以华丽的语言写风土人情,为小说中的人物出场做好环境的渲染、气氛的烘托,是一种别致的铺垫。
C.小说还以调侃的笔调写了周家南货店的老板——有点不近人情的守财奴,毫无趣味的吝啬鬼,外号“白水窦章”。
D.王老死后,小红坐月子不能来,叫她丈夫给王老磕三个头,算是替她磕的,可见小红对王老的孝心和情谊。
E.刘小红婚后回娘家,王老与她的一段对话显得有些不合情理,应该只有父母才能问及,王老这样问有些不合身份。
2.汪曾祺的小说颇有其师沈从文先生的遗风,具有一种散文化的风格,请结合文本分别从语言、情节、人物三方面分析这一特色。(6分)
3.小说结尾说“但是煮熟藕的香味是永远存在的”,请结合作品分析“香味”有哪些内涵?(6分)
4.小说的主人公是王老,但刻画刘小红的文字偏多,请探究作者这样安排的理由。(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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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25分)
熟 藕
汪曾祺
刘小红长得很好看,大眼睛,很聪明,一街的人都喜欢她。
这里已经是东街的街尾,店铺和人家都少了。比较大的店是一家酱园,坐北朝南。酱菜里 有一种麒麟菜,即百花菜,不贵,包在荷叶里。麒麟菜是脆的,半透明,不很咸,白嘴就可以吃。孩子买了,一边走,一边吃,到了家已经吃得差不多了。
酱园对面是周麻子的果子摊。隔壁是杨家香店。杨家香店的斜对面,隔着两家人家,是周家南货店,亦称杂货店。这家卖的东西真杂。老板一天说不了几句话,跟人很少来往,见人很少打招呼,有点不近人情。他生活节省,每天青菜豆腐汤。有客人来,不敬烟,不上点心,连茶叶都不买一包,只是白开水一杯。因此有人从《百家姓》上摘了四个字,作为他的外号:“白水窦章”。白水窦章除了做生意,写账,没有什么别的事。不看戏,不听说书,不打牌,一天只是用一副骨牌“打通关”,打累了,走到门口闲着。看来往行人,看狗,看碾坊里放青回来的骡马,看乡下人赶到湖西歇伏的水牛,看对面店铺里买东西的顾客。
周家南货店对面是一家绒线店,是刘小红家开的。绒线店卖丝线、花边、绦子,还有一种上了浆的纱条,叫做“鳝鱼骨子”,是捆扎东西用的。绒线店卖这些东西不用尺量,而是在柜台边刻出一些道道,用手拉长了这些东西在刻出的道道上比一比。
刘老板夫妇就这么一个女儿,娇惯得不行,要什么给什么,给她的零花钱也很宽松。刘小红从小爱吃零嘴,这条街上的零食她都吃遍了。她最爱吃的是熟藕。
正对刘家绒线店是一个土地祠。土地祠厢房住着王老,卖熟藕。王老无儿无女,孤身一人,一辈子卖熟藕。全城只有他一个人卖熟藕。煮熟藕很费时间,一锅藕得用微火煮七八个小时,这样才煮得透,吃起来满口藕香。王老夜里煮藕,白天卖,睡得很少。他煮藕的锅灶就安在刘家绒线店门外右侧。
小红很爱吃王老的熟藕,几乎每天上学都要买一节,一边走,一边吃。小红十一岁上得了一次伤寒,吃了很多药都不见效。她在床上躺了二十多天,街坊们都来看过她。她吃不下东西。王老到南货店买了蜜枣、金橘饼、山楂糕给送来,她都不吃,摇头。躺了二十多天,小脸都瘦尖了,妈妈非常心疼。一天,她忽然叫妈:“妈!我饿了,想吃东西。”
妈赶紧问:“想吃什么?给你下一碗饺面?”小红摇头。“冲一碗焦屑?”小红摇头。“熬一碗稀粥,就麒麟菜?”小红摇头。“那你想吃什么?”“熟藕。”
那还不好办!小红妈拿了一个大碗去找王老,王老说:“熟藕?吃得!她的病好了!”
王老挑了两节煮得透透的粗藕给小红送去。小红几口就吃了一节,妈忙说:“慢点!慢点!不要吃得那么急!”
小红吃了热藕,躺下来,睡着了。出了一身透汗,觉得浑身轻松。
日子过得真快,转眼小红二十了,出嫁了。婆家姓翟,也是开绒线店的。翟家绒线店开在北市口。北市口是个热闹地方,翟家生意很好。丈夫原是小红的小学同学,还做了两年同桌,对小红也很好。
北市口离东街不远,小红隔几天就回娘家看看,帮王老拆洗拆洗衣裳。
王老轻声问小红:“有了没有?”小红红着脸说:“有了。”“一定是个白胖小子!”“托您的福。”
王老死了。
早上来买熟藕的看看,一锅煮熟藕,还是温热的,可是不见王老来做生意。推开门看看,王老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断了气。
小红正在坐月子,来不了。她叫丈夫到周家南货店买了一对“大八”,到杨家香店“请”了三股香,叫他在王老灵前点一点,叫他给王老磕三个头,算是替她磕的。
王老死了,全城再没有第二个人卖熟藕。
但是煮熟藕的香味是永远存在的。
(选自《长江文艺》)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作品开头写“刘小红长得很好看,大眼睛,很聪明,一街的人都喜欢她”,说明王老也不例外,他和小红之间有深厚的情谊。
B.本篇文章以华丽的语言写风土人情,为小说中的人物出场做好环境的渲染、气氛的烘托,是一种别致的铺垫。
C.小说还以调侃的笔调写了周家南货店的老板——有点不近人情的守财奴,毫无趣味的吝啬鬼,外号“白水窦章”。
D.王老死后,小红坐月子不能来,叫她丈夫给王老磕三个头,算是替她磕的,可见小红对王老的孝心和情谊。
E.刘小红婚后回娘家,王老与她的一段对话显得有些不合情理,应该只有父母才能问及,王老这样问有些不合身份。
2.汪曾祺的小说颇有其师沈从文先生的遗风,具有一种散文化的风格,请结合文本分别从语言、情节、人物三方面分析这一特色。(6分)
3.小说结尾说“但是煮熟藕的香味是永远存在的”,请结合作品分析“香味”有哪些内涵?(6分)
4.小说的主人公是王老,但刻画刘小红的文字偏多,请探究作者这样安排的理由。(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熟 藕
汪曾祺
刘小红长得很好看,大眼睛,很聪明,一街的人都喜欢她。
这里已经是东街的街尾,店铺和人家都少了。比较大的店是一家酱园,坐北朝南。酱菜里有一种麒麟莱,即石花菜。不贵,包在荷叶里。麒麟菜是脆的,半透明,不很咸,白嘴就可以吃。孩子买了,一边走,一边吃,到了家已经吃得差不多了。
酱园对面是周麻子的果子摊。隔壁是杨家香店。杨家香店的斜对面,隔着两家人家,是周家南货店,亦称杂货店。这家卖的东西真杂。老板一天说不了几句话,跟人很少来往,见人很少打招呼,有点不近人情。他生活节省,每天青菜豆腐汤。有客人来,不敬烟,不上点心,连茶叶都不买一包,只是白开水一杯。因此有人从《百家姓》上摘了四个字,作为他的外号:“白水窦章”。白水窦章除了做生意、写账,没有什么别的事。不看戏,不听说书,不打牌,一天只是用一副骨牌“打通关”,打累了,走到门口闲看。看来往行人,看狗,看碾坊里放青回来的骡马,看乡下人赶到湖西歇伏的水牛,看对面店铺里买东西的顾客。
周家南货店对面是一家绒线店,是刘小红家开的。绒线店卖丝线、花边、绦子,还有一种上了浆的纱条,叫作“鳝鱼骨子”,是捆扎东西用的。绒线店卖这些东西不用尺量,而是在柜台边刻出一些道道,用手拉长了这些东西在刻出的道道上比一比。
刘老板夫妇就这么一个女儿,娇惯得不行,要什么给什么,给她的零花钱也很宽松。刘小红从小爱吃零嘴,这条街上的零食她都吃遍了。她最爱吃的是熟藕。
正对刘家绒线店是一个土地祠。土地祠厢房住着王老,卖熟藕。王老无儿无女,孤身一人,一辈子卖熟藕。全城只有他一个人卖熟藕。煮熟藕很费时间,一锅藕得用微火煮七八个小时,这样才煮得透,吃起来满口藕香。王老夜里煮藕,白天卖,睡得很少。他煮藕的锅灶就安在刘家绒线店门外右侧。
小红很爱吃王老的熟藕,几乎每天上学都要买一节,一边走,一边吃。小红十一岁上得了一次伤寒,吃了很多药都不见效。她在床上躺了二十多天,街坊们都来看过她。她吃不下东西。王老到南货店买了蜜枣、金橘饼、山楂糕给送来,她都不吃,摇头。躺了二十多天,小脸都瘦尖了,妈妈非常心疼。一天,她忽然叫妈:“妈!我饿了,想吃东西。”
妈赶紧问:“想吃什么?给你下一碗饺面?”小红摇头。“冲一碗焦屑?”小红摇头。“熬一碗稀粥,就麒麟菜?”小红摇头。“那你想吃什么?”“熟藕。”
那还不好办!小红妈拿了一个大碗去找王老,王老说:“熟藕?吃得!她的病好了!”
王老挑了两节煮得透透的粗藕给小红送去。小红几口就吃了一节,妈忙说:“慢点!慢点!不要吃得那么急!”
小红吃了热藕,躺下来,睡着了。出了一身透汗,觉得浑身轻松。
日子过得真快,转眼小红二十了,出嫁了。婆家姓瞿,也是开绒线店的。瞿家绒线店开在北市口。北市口是个热闹地方,瞿家生意很好。丈夫原是小红的小学同学,还做了两年同桌,对小红也很好。
北市口离东街不远,小红隔几天就回娘家看看,帮王老拆洗拆洗衣裳。
王老轻声问小红:“有了没有?”小红红着脸说:“有了。”“一定是个白胖小子!”“托您的福。”
王老死了。
早上来买熟藕的看看,一锅煮熟藕,还是温热的,可是不见王老来做生意。推开门看看,王老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断了气。
小红正在坐月予,来不了。她叫丈夫到周家南货店买了一对“大八”,到杨家香店“请”了三股香,叫他在王老灵前点一点,叫他给王老磕三个头,算是替她磕的。
王老死了,全城再没有第二个人卖熟藕。
但是煮熟藕的香味是永远存在的。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作品开头写“刘小红长得很好看,大眼睛,很聪明,一街的人都喜欢她”,王老也不例外,该句总领了全文内容。
B.本篇文章以华美细腻的语言工笔描绘风土人情,为小说中的人物出场做了环境的渲染、气氛的烘托,是一种别致的铺垫。
C.小说还以调侃的笔调写了周家南货店的老板——有点不近人情的守财奴,毫无趣味的吝啬鬼,外号“白水窦章”。
D.本文具有散文化的风格,情节结构从容舒缓,没有尖锐激烈的矛盾冲突,人物塑造着色浅淡,不作刻意的褒贬捐抵扬。
E.刘小红婚后回娘家,王老与她的一段对话显得有些不合情理,应该只有父母才能问及,王老这样问有些不合身份。
(2)文章开头作者不惜笔墨一一交代了街道两边的店铺,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3)结合全文,分析小说以“熟藕”为题的用意。
(4)小说的主人公是王老,但刻画刘小红的文字偏多,请探究作者这样安排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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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那年的月亮
高鸿
又是一年中秋节了,公司发了好看又好吃的月饼。昨夜秋风过园林,风乍起,吹落满地黄叶,北国的秋夜已是寒意盎然,浸得人精神抖擞,没一丝睡意。一个人悄悄地爬起后站在院子里发呆,看那月儿临空朗照,拥抱着这一座熟悉却又陌生的城市。故乡的小路上这会儿想也洒满了月光,伴随着路旁的小树轻轻地摇曳,碎碎地洒了一地。已经很久没有在家里过中秋节了,不知道今年的中秋夜,母亲还会不会像我小的时候一样,用红枣和高粱粉去蒸月饼,父亲的腰腿病每年在这个时候就比较严重,最近也不知怎么样了。
突然就想起了小的时候,常常随父亲去临县的一个镇子去赶集,往返80公里的路程,我们往往要走上半天。那年秋天,也就是中秋前的一天凌晨,鸡刚打响头鸣,父亲便叫醒我与他一起上路。夜已静极,谁家圈里的小牛哞哞地叫着,给这幽幽静静的山谷更加增添了一份宁静。露珠不经意地滚了下来,在纤纤柔柔的枝茎上做颤抖状,然后努力一跳,溅碎一山的荫翳。月光突然暗了下来,一声凄厉的尖叫从沟的对面传了过来,声音像是一个女人在惨叫,划过沉寂的夜空由远而近,刺得人浑身汗毛倒竖,毛骨悚然!那恐怖的声音第一声叫时好像还很遥远,第二声时却好像已到了眼前!我曾经听父亲说过,对面的山坡上“文革”时武斗死了好多人,那些人一直阴魂不散……这时只见父亲扔了肩上的口袋,一把揽了我在怀里,操起一根棍子大喝一声:“——谁!?你想咋?”声音不见了,我惊出一身冷汗。
也许世上根本就没有什么魍魉鬼魂,那天晚上的声音只是一只猫头鹰或杜鹃之类的鸟叫,但它却在我的记忆中留下了深深的烙印,令我终生难忘。
父亲背着半袋子小麦,那是一家人半年的口粮——我们要拿它换回更多的玉米面或高粱粉,拌一些粗糠和野菜,一家人或许就能将就着凑合几个月……到达小镇时已是午后,由于一大早就赶路,这会儿早已觉得很饿,一股浓浓的饭香飘来,我的肚皮感觉好像已经贴在了后心上。父亲拿出仅有的半块窝窝头,闻了一下,很贪婪的样子,但他是不会去吃的。我狼吞虎咽地吃了下去,胃里好像没什么感觉,还是饿。那天下午,我们一直没有卖掉自己的小麦。深秋的小镇已经很凉,夜里的寒露打湿了父亲的夹袄,月光把小镇照得如同白昼,白日里喧闹的街市这会早已安静下来。我们在供销社的屋檐下铺了些麦草,父亲把棉衣盖在我的身上,怕我着凉。半夜时分,我听见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看时,见父亲拿了一把麦粒正在鼻子底下闻,他用舌尖舔了几粒,放在嘴里不停地咀嚼,一副很陶醉的样子。一阵风吹过,父亲打了一个寒颤,回首把我盖的棉袄往紧里拽了拽,月光下,苍白的胡须在寒风里抖擞……
第二天,父亲早早便粜了麦子,扛着几乎多了一倍的高粱往回走。那时从小镇到我们的村庄,车费需要五角钱,是父亲两天的工分钱,他是说什么也舍不得坐车的。中午的时候我们已经饿得快走不动了,父亲便走到河旁拼命地喝水,他说多喝些水就不饿了,我不信,但饿得实在难受,也就只好不停地喝水。
快上塬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下来。那天是农历的八月十五日,月亮早早就挂在了天上。路边成熟的玉米已露出金灿灿的颜色,令我垂涎欲滴,欲罢不能。我于是扔掉手里的棍子,跑进玉米地里。父亲以为我要小便,见我拿着一个玉米在啃,他的脸上一下子变了颜色。他从我手里把玉米夺了下来,说茂才,我们再饿也不能偷啊!由于近两天没吃东西,平日里半天的路程我们走了整整一天,走得我眼前发黑,几乎快要虚脱,不知道父亲扛着那么重的高粱是怎样一步一步地挪回来的。母亲的脸上满是喜悦的颜色,她赶紧接了父亲身上的口袋,倒出一些放在院里的碾盘上一阵细碾,细细的高粱面和着粥皮揉成面团,一会儿锅里便飘出诱人的香味,红彤彤的高粱饼很快便被我们兄妹几个抢吃一空。接着母亲把早已准备好的红枣夹在高粱面饼中间,给我们做月饼。月饼每人一个,像月亮一样浑厚,规圆。月光下,我看见父亲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一家人的脸上洋溢着少有的幸福光芒。
那晚的月亮好大好大。你知道,那是我见过的最圆的月亮。
1.文章以“那年的月亮”为题,有什么好处?
2.赏析文中画横线的句子。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医生的职责
(澳大利亚)斯蒂芬•凯伦 张维(编译)
诺顿将新来的病人领进诊室,对索勒大夫说:“大夫,这个病人好像受到了惊吓,总是惶恐不安。他是保加利亚人,英语说得不好。因为你也是保加利亚人,院长让我把他带到你这儿。”
“交给我吧。”索勒大夫点点头,诺顿便离开了诊室。新来的病人白发苍苍,他佝偻着身子站在那里,不一会儿全身就哆嗦起来,然后他颤巍巍地举起左臂遮住了自己的脸。
索勒医生操着保加利亚语对他说:“请坐,你不用害怕。我叫索勒•格鲍尔,你的主治医生。”
熟悉的乡音使病人感到宽慰,他坐下来,探过身子低声地问道:“真高兴听到我们自己的语言,大夫,你是我们的同胞吗?”
“我也是保加利亚人。”索勒医生点点头。
“谢天谢地!”病人舒了口气。紧接着他又变得惊慌起来:“索勒大夫,他们穷追不舍,想杀死我。我吃不下、睡不着。昨天有人跟踪了我一整天,他们也许会对我下毒。索勒大夫,救救我,我不想死……”
“你在这里很安全,没人想杀死你!”索勒大夫平静地告诉他。
“他们会的,他们一定会杀死我!”病人坚持说道。
索勒知道要想解开病人的心结,就应该了解问题的实质:“他们是谁?”
“是那些犹太人!我是科洛内尔•扎卡洛夫,当年曾是索菲亚一个集中营的司令官,这些犹太人一直追踪我来到了澳大利亚,他们要杀死我……”
索勒大夫默默地坐在那里倾听着病人近似呻吟的诉说,过了一会儿,他大声地对病人说道:“好了,科洛内尔•扎卡洛夫,你可以走了!”
“谢谢,谢谢!”扎卡洛夫很感激。索勒大夫起身按铃,诺顿进来领走病人。病人刚一离开,索勒大夫便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全身上下情不自禁地颤抖了起来。当年他和家人在集中营里惨遭迫害的情景又浮现在眼前。他趴在桌子上哭了起来,就像当年在科洛内尔•扎卡洛夫的集中营里目睹亲人惨死时那样无声地抽泣着。那个时候他还是个十四五岁的孩子,亲眼看到了爸爸、妈妈和姐姐被处死的情景。也不知哭了多久,索勒慢慢地抬起头来,咬牙切齿地说道:“苍天有眼,这个该死的恶魔终于落到我的手上,我要亲手杀死他,为死去的亲人报仇!”说着,他打开一个上了锁的柜子,小心翼翼地拿出一个小药瓶,把它和一管注射器放进一个小盒子里。可是他抬头看到了挂在墙上的那幅《希波克拉底誓言》,不禁愣住了,脑中又闪出了在医科大学宣誓的那个场景,他想:“我是一名医生,医生的职责是治病救人。他现在是我的病人,我怎么能害死我的病人呢?”索勒医生痛苦地揪着自己的头发。整个下午,索勒大夫一直坐在那里没动,内心深处,医生的职责和复仇的欲望交织在一起,让他不能自拔。
临近下班,索勒医生叹了一口气,站起身来取出盒子里的药瓶和注射器,把它们放回原处,然后收拾东西回家。
这天晚上索勒大夫彻夜未眠,少年时代在集中营里遭受的苦难像演电影一样出现在脑海里。天快亮的时候,他才迷迷糊糊地闭上眼。忽然一阵猛烈的敲门声把他惊醒。索勒大夫打开门,看到诺顿站在那里。“不好了,新来的病人出事了!”诺顿惊慌失措地说道。“他怎么啦?”“我想可能是我的话刺激了他!”诺顿说。“到底怎么回事?”索勒大夫很着急。“昨天下午我送他回病房,曾经比划着告诉他,你当年曾在索菲亚的集中营里呆过。他似乎听懂了我的话,问我你为什么被关进集中营。我告诉他是保加利亚的纳粹分子把你一家投入了集中营,因为你是犹太人。”
“他听后什么反应?”索勒大夫问。“他一声不吭,不过脸色非常难看,当时我也没在意。今天早上我去他病房,发现他倒在血泊中。他割断了自己的静脉,身边还留着一张纸条。”
索勒大夫接过纸条,只见上面用保加利亚文写着:“假如有来生,我再也不会做过去的那些事情了,医生,对不起,请饶恕我们这些罪人吧!”尽管索勒大夫有一种解脱感,可他却高兴不起来,内心深处多少也感到了一些内疚,他赶紧对诺顿说:“快带我去他那儿,我们要救活他,绝不能让他死!”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 小说通过言行、外貌、心理描写,刻画了索勒医生这一典型的战争受害者的形象,反映了战争给人民带来的严重的心理创伤。
B. 临近下班,索勒医生取出盒子里的药瓶和注射器并把它们放回原处,这一细节表明他已经彻底地原谅了科洛内尔•扎卡洛夫。
C. 科洛内尔•扎卡洛夫用“近似呻吟”的语气诉说自己的身份和经历,表明他年老体衰、惊恐万分并对自己曾经的罪行感到羞愧。
D. 诺顿告诉科洛内尔•扎卡洛夫,索勒医生是犹太人而且是集中营幸存者,是为了让科洛内尔•扎卡洛夫感到内疚,并作出反省。
2.小说主人公索勒医生具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3.作为曾经的战犯,科洛内尔•扎卡洛夫是否值得原谅?说说你的观点,并结合全文说明理由。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