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小题。
大自然的智慧
赵大年
蜘蛛天生就会结网捕食。它在体内制造黏性韧性很高又无色透明的“隐形”蛛丝,选择蛾蝶蚊蝇等飞虫的林间通道巧妙织网,然后躲于暗处,一旦有自投罗网者,信息立刻由蛛丝颤动传递给蜘蛛,它会迅速赶到,咬住俘虏,将自制的麻药通过牙齿输入俘虏体内,使其丧失抵抗或逃跑的能力,再放心地把俘虏吃掉。若有多个俘虏撞网,一时吃不完,则用蛛丝捆绑起来,下顿再吃。要问这些本领和计谋是谁教它的?生物学家也无法仔细解答,只好笼统地说是蜘蛛的本能。其实,人类对于自然界的奥秘知之甚少。聪明人不妨先学习大自然的智慧——我看编织渔网就是从蜘蛛那里学来的。网,真是个改变人生的巨大发明呀!人类自从学会了张网捕鱼,至今已经衍生出多少有形和无形的网啊,公路网、铁路网、航空网、法网、关系网、通信网、互联网——天罗地网!只是忘了感谢蜘蛛。
亚马孙森林大蜘蛛的网可以缠住鸟雀,它再使劲扑棱也挣不断这神秘的蛛丝。经测定,蛛丝的韧性强于钢丝,而且重量轻得多。已经有人在分析蛛丝的成分,都是蛋白质之类的有机物,若能人工合成,可能会是一种用途广泛的新材料。
出于同样的想法,人们发现多种昆虫的外皮又薄又轻又有韧性,譬如蝗虫的“外骨骼”,既能保护内脏和肌肉,又支撑全身,使蝗虫能轻盈地弹跳、飞翔,这种外皮也是很好的材料呀。最近美国科学家研制的“昆虫皮肤”,就是分析了昆虫外皮的成分,取得甲壳素和若干蛋白质的配方,相当容易地进行了人工合成。甲壳素也很容易获取,大量的虾壳、蟹壳、鱼鳞都能变废为宝。这种新材料的强度与铝相当,却轻得多,成本也低得多,加水多少即可决定其柔软度,可制成任何形状,替代塑料,可自然降解,保护环境。由于其生物相容性,在医学上也用途广泛。
荷花莲叶“出淤泥而不染”的特性早就为人所知,我国文人以此比喻君子的品格。德国科学家则仔细审视莲叶的表皮,在显微镜下,这层表皮上有无数乳凸状的颗粒,连水珠都不沾。把炭粉撒在莲叶上,用水一冲,洁净如初。他们按照莲叶表皮的形状制作出一种具有“自洁性能”的薄膜,用于车辆和建筑物表面,一场雨或一阵风就可以清除浮尘,节省了许多人工。
为防野兽伤害,有巢氏教部族学习鸟儿“结木为巢,编堇而寝”,住在树上。燕窝、蜂房的结构完全符合力学原理,现代化的北京奥运会主场馆取名鸟巢,也是人们向鸟儿学习的一种纪念吧?粗略地想想,人类向大自然学习的事例多矣。冷兵器时代的盔甲和现代装甲战车,大概是学习甲壳动物自我保护之法,譬如乌龟、穿山甲。鱼体内有鳔,充气则浮,排气则沉,潜艇也学了这一招。军人的迷彩服,一如动物的保护色。运动员阻力最小的游泳衣,仿鲨鱼皮。蝶翅美丽的图案移植到花布上,巧夺天工。乌贼也许是施放烟幕的祖师爷。跳蚤肯定是跳高的绝对冠军,它的跳高纪录是自身高度的600倍,已经有人在研究跳蚤的膝关节了。
我写过一篇散文《羡慕蜗牛》,说的是住房困难时突发奇想,蜗牛怎么知道生下来就应该背着一间房呢?此文获奖,是评委对敝人的同情。今天看来,学习蜗牛者大有人在。部队行军带帐篷。成吉思汗远征军的马队带着蒙古包。美国兵带着睡袋,在朝鲜的冰天雪地里钻进睡袋也就冻不着了,可惜他们聪明过了头,既学蜗牛又学蚕——作茧自缚,我们的志愿军只需在睡袋外面帮他们拉上拉锁就足够了,抓个俘虏,举手之劳。
蒲公英给它的孩子们每人一把伞,随风飘去,播种四方。胡杨树给它的种子设计了辐射型的细毛,随风滚转到水土适宣处再扎根生长。蒺藜有点儿霸道,让它的孩子浑身长满倒钩刺,钩住动物的腿脚或人的裤腿,可免费旅行,待到你把它摘下,怕扎嘴又不敢吃,扔到地上,则“正中下怀”,就地发芽。美哉蒲公英、胡杨、蒺藜,它们共同的智慧,就是不让孩子挤在自己的“福荫”下生活,不要子女跟自己争夺身边这点儿水分、养料、阳光。我们为什么不学习它们的生存理念,偏要拥在闹市的雾霾下买高价房呢?世界大得很,好男儿志在四方,虚心学习大自然的智慧吧,这是一门既古老又时髦的学问——仿生学。
(选自《人民日报》,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从虾壳、蟹壳、鱼鳞中可提取甲壳素,由它合成的新材料的强度与铝相当,却轻得多,成本也低得多。加水后可制成任何形状。
B.人类学习自然界中甲壳动物乌龟、穿山甲等的自我保护法,从而发明了冷兵器时代的盔甲和现代装甲战车。
C.亚马孙森林大蜘蛛网中的蛛丝成分都是蛋白质之类的有机物,它的韧性及重量强于钢丝,材料用途极广泛。
D.蜘蛛体内能够制造“隐形”蛛丝,并能够巧妙织网,然后躲藏在暗处,一旦有自投罗网者,它就咬住俘虏将其吃掉。
2.请结合全文内容简要分析“大自然的智慧”给人类的生活带来了哪些影响?
3.请就这篇文章的语言色,谈谈你的看法,并举例说明。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小题。
大自然的智慧
赵大年
蜘蛛天生就会结网捕食。它在体内制造黏性韧性很高又无色透明的“隐形”蛛丝,选择蛾蝶蚊蝇等飞虫的林间通道巧妙织网,然后躲于暗处,一旦有自投罗网者,信息立刻由蛛丝颤动传递给蜘蛛,它会迅速赶到,咬住俘虏,将自制的麻药通过牙齿输入俘虏体内,使其丧失抵抗或逃跑的能力,再放心地把俘虏吃掉。若有多个俘虏撞网,一时吃不完,则用蛛丝捆绑起来,下顿再吃。要问这些本领和计谋是谁教它的?生物学家也无法仔细解答,只好笼统地说是蜘蛛的本能。其实,人类对于自然界的奥秘知之甚少。聪明人不妨先学习大自然的智慧——我看编织渔网就是从蜘蛛那里学来的。网,真是个改变人生的巨大发明呀!人类自从学会了张网捕鱼,至今已经衍生出多少有形和无形的网啊,公路网、铁路网、航空网、法网、关系网、通信网、互联网——天罗地网!只是忘了感谢蜘蛛。
亚马孙森林大蜘蛛的网可以缠住鸟雀,它再使劲扑棱也挣不断这神秘的蛛丝。经测定,蛛丝的韧性强于钢丝,而且重量轻得多。已经有人在分析蛛丝的成分,都是蛋白质之类的有机物,若能人工合成,可能会是一种用途广泛的新材料。
出于同样的想法,人们发现多种昆虫的外皮又薄又轻又有韧性,譬如蝗虫的“外骨骼”,既能保护内脏和肌肉,又支撑全身,使蝗虫能轻盈地弹跳、飞翔,这种外皮也是很好的材料呀。最近美国科学家研制的“昆虫皮肤”,就是分析了昆虫外皮的成分,取得甲壳素和若干蛋白质的配方,相当容易地进行了人工合成。甲壳素也很容易获取,大量的虾壳、蟹壳、鱼鳞都能变废为宝。这种新材料的强度与铝相当,却轻得多,成本也低得多,加水多少即可决定其柔软度,可制成任何形状,替代塑料,可自然降解,保护环境。由于其生物相容性,在医学上也用途广泛。
荷花莲叶“出淤泥而不染”的特性早就为人所知,我国文人以此比喻君子的品格。德国科学家则仔细审视莲叶的表皮,在显微镜下,这层表皮上有无数乳凸状的颗粒,连水珠都不沾。把炭粉撒在莲叶上,用水一冲,洁净如初。他们按照莲叶表皮的形状制作出一种具有“自洁性能”的薄膜,用于车辆和建筑物表面,一场雨或一阵风就可以清除浮尘,节省了许多人工。
为防野兽伤害,有巢氏教部族学习鸟儿“结木为巢,编堇而寝”,住在树上。燕窝、蜂房的结构完全符合力学原理,现代化的北京奥运会主场馆取名鸟巢,也是人们向鸟儿学习的一种纪念吧?粗略地想想,人类向大自然学习的事例多矣。冷兵器时代的盔甲和现代装甲战车,大概是学习甲壳动物自我保护之法,譬如乌龟、穿山甲。鱼体内有鳔,充气则浮,排气则沉,潜艇也学了这一招。军人的迷彩服,一如动物的保护色。运动员阻力最小的游泳衣,仿鲨鱼皮。蝶翅美丽的图案移植到花布上,巧夺天工。乌贼也许是施放烟幕的祖师爷。跳蚤肯定是跳高的绝对冠军,它的跳高纪录是自身高度的600倍,已经有人在研究跳蚤的膝关节了。
我写过一篇散文《羡慕蜗牛》,说的是住房困难时突发奇想,蜗牛怎么知道生下来就应该背着一间房呢?此文获奖,是评委对敝人的同情。今天看来,学习蜗牛者大有人在。部队行军带帐篷。成吉思汗远征军的马队带着蒙古包。美国兵带着睡袋,在朝鲜的冰天雪地里钻进睡袋也就冻不着了,可惜他们聪明过了头,既学蜗牛又学蚕——作茧自缚,我们的志愿军只需在睡袋外面帮他们拉上拉锁就足够了,抓个俘虏,举手之劳。
蒲公英给它的孩子们每人一把伞,随风飘去,播种四方。胡杨树给它的种子设计了辐射型的细毛,随风滚转到水土适宣处再扎根生长。蒺藜有点儿霸道,让它的孩子浑身长满倒钩刺,钩住动物的腿脚或人的裤腿,可免费旅行,待到你把它摘下,怕扎嘴又不敢吃,扔到地上,则“正中下怀”,就地发芽。美哉蒲公英、胡杨、蒺藜,它们共同的智慧,就是不让孩子挤在自己的“福荫”下生活,不要子女跟自己争夺身边这点儿水分、养料、阳光。我们为什么不学习它们的生存理念,偏要拥在闹市的雾霾下买高价房呢?世界大得很,好男儿志在四方,虚心学习大自然的智慧吧,这是一门既古老又时髦的学问——仿生学。
(选自《人民日报》,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从虾壳、蟹壳、鱼鳞中可提取甲壳素,由它合成的新材料的强度与铝相当,却轻得多,成本也低得多。加水后可制成任何形状。
B.人类学习自然界中甲壳动物乌龟、穿山甲等的自我保护法,从而发明了冷兵器时代的盔甲和现代装甲战车。
C.亚马孙森林大蜘蛛网中的蛛丝成分都是蛋白质之类的有机物,它的韧性及重量强于钢丝,材料用途极广泛。
D.蜘蛛体内能够制造“隐形”蛛丝,并能够巧妙织网,然后躲藏在暗处,一旦有自投罗网者,它就咬住俘虏将其吃掉。
2.请结合全文内容简要分析“大自然的智慧”给人类的生活带来了哪些影响?
3.请就这篇文章的语言色,谈谈你的看法,并举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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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6分,每小题2分)
在南极海洋中,生活着一种奇特的鱼类冰鱼,它们的身体就像冰一样呈半透明,体内几乎不含血红蛋白。
约翰·路德和其他的研究人员确认,南极冰鱼是唯一同时缺乏红细胞和血红蛋白的脊椎动物。血红蛋白是富含铁的蛋白质,在血液循环过程中,这些细胞用它吸收和释放氧气。一般看来,生物学家认为冰鱼苍白的血液是对南极冰冷而富含氧气的水环境的典型适应特征。可能冰鱼通过鳃和极薄的皮肤吸收了许多溶解在海水中的氧,因此它们可以抛弃那些大而柔软的红细胞。而且,生物学家们还推测,较稀薄的血液在身体中循环流动的时候阻力比较小,而节约能量消耗也有利于生存,尤其是在极端环境里。
然而,最近一些生物学家提出,血红蛋白的缺失不是一种有用的适应行为,而是基因突变导致的不幸结果。冰鱼的血液携带氧气的量只有普通鱼类血液的10%,为了生存,它们不得不大幅调整自己的身体。进化铸成的这个大错也许对于大多数鱼类来说是致命的,但冰鱼的鳃,加上一点点幸运的环境优势,拯救了它们,没让它们因血液的缺陷而灭亡。
通过对比冰鱼和红血球鱼类的DNA,美国西北大学的威廉·德特利茨和他的同事们确认了导致血红蛋白的特殊基因缺陷。总的来说,调控血红蛋白合成的一个基因在冰鱼体内完全缺失。虽然没有任何其他动物完全缺乏红细胞,生物学家发现环境改变会导致红细胞的减少。当气候变冷的时候,鱼类把血液变得稀薄一点而更容易流动是有好处的。相比生活在温暖水域里的鱼,生活在冷水里的鱼血液中的红细胞通常比例更低。而且,生活在温带的鱼每到冬天的时候血液中红细胞的比例会减少,以节约能量。根据这些事实,生物学家猜测南极冰鱼为了适应南冰洋而进化出了特别稀薄的血液。
阿拉斯加费尔班克斯大学的克莉丝汀·奥布里恩和她的同事提出,和南极鱼科的近亲还有其他大小差不多的鱼相比,冰鱼的心脏和血管都比较大。虽然在冰鱼体内循环的血液异常稀薄,但它们的血液循环系统容量很大。他们计算出,要让血液全部循环起来,冰鱼消耗的能量大约是南极鱼科中红血球鱼类的两倍。温带鱼类的心脏消耗的能量不到基础代谢率的5%,而冰鱼巨大的心脏消耗的能量占了身体能提供的能量的22%。他们还指出,冰鱼供养每个器官的血管也要比红血球鱼类多。
和近年来的其他生物学家一样,奥布里恩和希德尔认为,冰鱼巨大的心脏和毛细血管,升高的血压还有稠密的血管视为对血红蛋白缺失的补偿。但仅有这些适应特征似乎不足以挽救南极冰鱼免遭灭绝,它们似乎还从营养富集的环境中受益。
然而现在,冰鱼正面临一个新的威胁——人为的气候变化。南冰洋正在变暖,而且可能酸化,营养将会减少。奥布里恩说,研究者已经指出,相比红血球鱼类,成年冰鱼对温度变化更敏感,它们无法经受高温。如果路德说对了,“只有在极地地区寒冷的水中,没有色素的鱼类才能生存”,那么正在南冰洋发生的温度变化可能给冰鱼带来灭顶之灾。
1.下列对于冰鱼体内为何缺少血红蛋白的认识,不正确的一项是( )(2分)
A.专家推测,冰鱼体内较稀薄的血液在循环时可降低能耗。
B.生物学家发现,环境改变会导致生物体内红细胞的减少。
C.有些研究者认为,调控血红蛋白合成的一个基因在冰鱼体内完全缺失。
D.当气候变冷时,体内红细胞减少更有利于鱼类的生存,所以冰鱼进化出了缺乏血红蛋白的稀薄的血液。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 (2分)
A.冰鱼和其大小差不多的南极鱼类近亲相比,冰鱼的心脏和血管都较大。由此可见,冰鱼消耗的能量也比红血球鱼类要高。
B.冰鱼的鳃和皮肤可能替代了通常由血红蛋白实施的吸收氧的功能。
C.冰鱼体内大容量的血液循环系统弥补了血液异常稀薄的不足。
D.生活在冷水中的鱼,其血液中红细胞的比例更低,是因为环境改变会导致红细胞的减少。
【小题】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2分)
A.因为冰鱼血液携带氧气的量只有普通鱼类血液的10%,因此可知冰鱼体内只含有普通鱼类10%的血红蛋白。
B.不光是冰鱼,其他任何动物在气候变冷时都会出现体内红细胞的减少。
C.巨大的心脏和毛细血管以及南冰洋中丰富的营养,是冰鱼免遭灭绝的两条重要原因。
D.气候变暖导致南冰洋海水营养相对减少,可能会给冰鱼带来严重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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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墨之中的人文精神和人格力量
程大利
中国古代画论是中国人对艺术的认识论,它植根于中国古典哲学,又在宇宙自然和社会人生的规律中得到印证,是通会之后的大智慧。笔墨早已不是形而下的概念,而是承载着文化精神的述说方式。深刻的精神内涵和由此彰显的人格力量是笔墨的魅力所在。国画不只是在画画,是借笔墨抒写心灵,是画家精神世界的剖白,才情的彰显,学识的记录。在“成教化,助人伦,穷神变,测幽微,与六籍同功,四时并运”的社会功能外有更宏大的功能。
画家,以绘画为职业,应该远离功利,散淡从容,特别是山水画家,离开这个喧嚣的社会越远越好,离社会远些日后对社会的贡献更大。历代画论提出“清心地”,“善读书”,“却早誉”,“亲风雅”,“不可有名利之见”,就是说高尚的人品能影响到笔墨,这是中国画认识论的独特之处,与西方美学观不尽相同,中国画强调“人成艺成”。历代画论均论述过人品与画品的关系,足见这一命题的重要性。
人品立定之后还要读书,这是画家的终生课题。“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不只是指写诗,书画一道也是如此,读书决定着画格,读书是做学问的同义语。不做学问,画只见才情难有境界,古来大家没有不爱读书的。“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实际上是继承传统和体验生活。
端正了作画的态度,注意到人格的修养和锤炼,又能做到读书不缀、体察生活,接下来要解决的一个终生课题就是笔墨了。在笔墨技术上,前人的论述很多,留下了极为宝贵的经验。“笔尽笔法、墨求墨气”,“笔墨太简,则失之阔略”,“古人位置紧而笔墨拙,今人位置懈而笔墨结”,“学者未入笔墨之境,焉能画外求妙”。北宋韩拙在《山水纯全集》里说:“笔以立其形质,墨以分其阴阳,山水悉从笔墨而成。”这句话被千年以来的实践所证明。笔是中国画的筋骨,墨是中国画的血肉,论气韵先看笔墨,舍笔墨无以谈气韵。
中国古典哲学认为,宇宙自然生生不息,循环往复,人体内也是真气流转,没有间歇。观照笔法,也应是元气充沛。当外部的环境影响到人的心理和生理时,元气会产生不稳定的变化,出现气虚、烦躁等现象,反映在笔墨上便出现“浮气”、“躁气”;也有个人性格和修养的关系,元气不匀,沉不下心来,当然现出“浮气”;而元气不足,则一味讨好社会,急于求得别人赞扬,常现出“匠气”。所以,养气是中国文人画家的功课,能做到气脉不断,笔不困,墨不涩,元气安稳,神闲意定。在这里指出气韵妙诀---心神高远则笔墨自能深厚,心境旷达则画境自然高迈,笔墨已不仅是技巧,也是心胸、禀赋、气度、积累的反映,是才情和知识的记录,更是人格的标志。
“通会之际,人成艺成”这是中国古代画论的结论,而通会是非穷毕生精神不能实现的目标。所以,中国画是生命过程的艺术,它的最大意义是与人的生命紧紧相连,从而使生命变得更有意义。
(选自《新华文摘》2008第1期,有删改)
1.根据文意,下列对中国古代画论有关“笔墨”的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
A.笔墨可以抒写心灵。笔墨的魅力所在,是在画作之中体现画家深刻的精神内涵和巨大的人格力量。
B.笔是中国画的筋骨,墨是中国画的血肉,所以,在笔墨之中,笔的作用较之墨,显得更为重要。
C.当个人的性格和修养处于不稳定的状态时,元气就会产生不稳定的变化,反映在笔墨上便出现“浮气”“躁气”“匠气”。
D.笔墨已不是技巧,而是心胸、禀赋、气度、积累的反映,也记录着人的才情和知识,更是人格的标志。
2.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中国古代画论植根于中国古典哲学,又在自然和社会中得到印证,是中国人对艺术的认识论,体现了中国人的大智慧。
B.以绘画为职业的画家,应该远离功利,散淡从容,特别是山水画家,应该置身乡间山水,离开喧嚣的城市越远越好。
C.北宋韩拙在《山水纯全集》里说:“笔以立其形质,墨以分其阴阳,山水悉从笔墨而成。”这句话突出了古人对笔墨技术的重视。
D.“通会之际,人成艺成”是中国古代画论的结论,而通会要求穷毕生精神才能实现。中国画重人品人格,是与人的生命过程紧紧相连的艺术。
3.根据原文的信息,下列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
A.中国画强调“人成艺成”,认为高尚的人品能影响到笔墨,十分重视画家的人格精神,因此杰出的中国画作一定出于人格高尚的画家之手。
B.读书决定着画格,古来画家大师没有不爱读书的,所以说,画家书读得越多,画艺便越精湛,所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意义正在于此。
C.由于中国古代画论植根于中国古典哲学,因而在笔墨技术上,抽象的论述多于具体的经验,大智慧优于小技巧。
D.中国画论气韵先看笔墨,舍笔墨无以谈气韵,中国画的境界主要体现在笔墨上,所以中国画始终关注笔墨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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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小题。
根 生
刘 林
懂事时根生就听说自己的头上还落过个哥。哥打小就显出鬼头聪明,两岁不到就能从1到100顺着数倒着数,一村人都说这孩子见着出息了。哥六七个年头时,在门口的水塘边耍,瞅见水面浮着条斤把重的鱼,鱼半死不活的,哥就乐颠颠地拿着根竹竿去捞,想给爹弄顿下酒菜,爹特别喜好红烧鱼块。鱼没上岸,哥脚底一滑,扑进水塘里。水塘像口大铁锅,一下子把哥吞没了。
哥走了,爹娘也跟着闯了趟鬼门关。娘再也见不得鱼,一看见鱼胸口就疼,就一口口呕吐。爹一想哥心就空了寡了,再也沾不得丁点鱼腥。
哥的头上还顶着两个姐,哥走了两年多才有的根生。
根生生得跟哥一个模子,爹娘把对哥的爱挪到根生身上,根生却没显出哥的聪明劲。
根生打小就觉得活在哥的身影里,在爹娘的眼里,他是哥的一道影子。爹娘一说到哥两眼就活了。
根生的心一揪一揪地疼,他在心里使劲喊:爹娘,根生不是哥,根生是根生,哥是哥。
你哥也叫根生。有次娘说漏了嘴。
根生心上捅了一把刀子,哥叫根生,爹娘给他取了哥的名字,他成了哥的替身,替哥在这世上活着,却活不出哥的成色。根生心淌着血,他认定自己做不了哥,他替哥在这世上活着,他自己又活在哪儿呢?
根生。娘扯着嗓子喊。
娘喊破天根生横竖就是不应。娘喊急了,根生丢过一句硬生生的话:你叫哥的魂。
从娘那里,根生还得知三朝时爹给取了个名——苗生,满月时爹给改的名——根生。
苗生。根生认定苗生才是自个儿的名。根生让爹把他的名字改过来,叫苗生。
爹不答应。
哥死了,你们把我当成哥。根生顶撞起来。
爹气疯了,逮着根生狠狠揍了一顿。
根生咬紧牙硬挺着,一声也不叫唤。
小子,咋不叫一声。爹打得手软了,颤着声骂。
打死才好,打死了根生,苗生就活了。根生盯着爹,恨恨地说。
爹心头一颤,手再也落不下。爹突然呜呜咽咽地哭了,根生根生,爹一边哭一边含混地说。
根生昂起头走到屋外去了,屋外的阳光很好,满天满地的温馨阳光。
我叫苗生。根生在墙壁上到处写下这四个字。
一村子人盯着这四个字不由得笑。
爹心头发冷,脊梁骨发凉,这犟驴子闹得一村子人都在看王家的笑话。一根藤上的瓜,弟咋一点不像哥呢。
根生跟自个儿的名字拧上了劲,他让人喊他苗生,偏偏没一人叫他苗生,都一口一个根生地喊。
他时常全身青一块紫一块地回家。根生却感不到身体的伤痛,心中生出一种快感,他为了自己的名字痛痛快快地打了一场又一场架。
根生闹得学校鸡犬不宁,被学校开除了。
回家后根生跟爹娘下地干活,农活一点就通,成了一把好手。根生不愿老待在地里干活,他喜欢爬树,爬到高高的树上,瞅着树底下走过的一个个村里人。根生的目光跟毒虫似的,蜇得村里人一个个心里发毛。
王根生,快下来……村里人站在大树下轰他。这王根生,咋像大家都欠了他血债。
根生,快下来,跟娘回家。娘常对大树喊。
根生像只壁虎贴在高高的树上,瞅着娘,目光扎得娘心头又疼又苦。
根生待在大树上,很少下到地上,一天偷偷地下几回地也只是回家找点吃的填肚子。
一年到头,根生活在大树上,在村里的一棵棵大树上来来去去。
有天,根生像个野人似的出现在爹娘的眼前,根生突然安分下来,安分守己地活着,再也不去上树了。
娘心头高兴,但闹不懂根生为啥突然变了个人。娘费尽心机才掏出根生的几句话。他亲眼看见村头冯二婶投的水,是淹死哥的那口水塘。心一下子惊醒了,他也像跟着冯二婶投了回水。从树上飞快溜下地,他奔到水塘边时,水面静了,又开始皱着细微的波浪。根生站在淹死哥的地方,觉得苗生死了,根生活了。
娘一下子惊了心,哭着喊,苗生,你终于回家了。
苗生,不上树啦。村里人见了根生笑吟吟地说。
我叫根生。根生大声地说。
村里人一个个开心地笑,喊,苗生,苗生……
我叫根生。根生也一起开心地笑起来。
不过,村里人走到大树下时,总要习惯地抬头向上望一望,喊声根生……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 小说中主人公的父母在他一出生时就为他取了死去的哥哥的名字,是希望他能够代替哥哥活着,来满足他们对失去的大儿子的无限思念之情。
B. 小说通过叙述王家二儿子王根生的心路历程,表现了人物从任性抗争到妥协接受的转变,揭示了人与人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包容的复杂关系。
C. “屋外的阳光很好,满天满地的温馨阳光”,这一环境描写不仅暗示了父亲惩戒根生的失败,更烘托了根生与父亲抗争后自我满足的心情。
D. 根生希望所有的人喊他苗生,可是人们却偏偏喊他根生,主要是因为大家觉得这件事很好笑,另外,还希望通过这件事看一看根生会有怎样的犟表现。
E. 这篇小说段落短小,大量采用一句一段的结构形式,语言简洁而朴实,极富生活化和口语化,这样写更有利于表现人物形象。
2.小说中的主人公王根生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3.小说开头叙述了有关哥哥的事情,有什么作用?请联系文本简要分析。
4.小说为什么以弟弟根生接受“根生”这个名字为结尾?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随着超介质材料的应用,研发隐身斗篷成为一大热门。英国《每日电讯报》近日报道,美国波士顿大学和塔夫斯大学的研究人员已经制造出一件丝绸隐身斗篷,能使光线弯曲绕过,使其覆盖的物体隐形。
以往的隐身衣还属于应用超材料的光学技术,并非真正的衣物,而这件“隐身斗篷”的先进之处就在于它由丝绸制造。虽然仍未能实现可见光范围内的“隐身”,它只在电磁波和红外线之间的太赫兹波段才起作用,但研究人员相信,随着技术发展,将能制出适用于更短波长的隐身衣,甚至在可见光下也能隐形。
这件丝绸隐身斗篷覆盖着一层金质螺旋纹理,每个微小的螺旋线都是一个“开口环谐振器”。开口环谐振器对光有神奇的效果,能吸收或反射一定波长的光或使光线弯曲绕过目标。丝绸超材料上每平方厘米分布有1万个隙环谐振器。
通常,太赫兹光波能毫无影响地穿过丝绸,而光线照射到新型介质丝绸上时,会产生共振。这种丝绸只在非可见光领域起作用,研究人员更寄希望于它在医学上能有出色表现,使人体或目标隐形不见。
由于丝绸具有“生物相容性”,植入人体时不会引发免疫排斥,这种介质丝绸可被广泛用于医疗领域。研究放射线的科研人员可以在医疗中用它覆盖器官,这样就能更好地看到被器官挡住的部分。它也能作为糖尿病患者的血糖传感器,当血糖浓度改变时,超材料也会随之变化,这种变化可通过无线电波或其他电磁波的形式发射出去,用手机就能接收到。
塔夫斯大学研究人员费奥伦茨·奥门内托表示,对超材料来说,这是一个独特视角,因为丝绸具有与人体相容的能力。给人们制作哈里·波特式的隐身斗篷只是研究的一个方面,把它应用到医学领域才最有价值。
(节选自《科技日报》)
1.下列各项不是隐身斗篷能够隐形原因的一项是
A.这种丝绸隐身斗篷,能使光线弯曲绕过,从而使其覆盖的物体隐形。
B.以往的隐身衣还属于应用超材料的光学技术,而这件“隐身斗篷”的先进之处就在于它由丝绸制造。
C.这件丝绸隐身斗篷覆盖着一层金质螺旋纹理,每个微小的螺旋线都是一个“开口环谐振器”,它能吸收或反射一定波长的光或使光线弯曲绕过目标。
D.太赫兹光波能毫无影响地穿过丝绸,而光线照射到新型介质丝绸上时,会产生共振。
2.下列各项对原文所做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随着超介质材料的应用,研发隐身斗篷逐渐成为科学领域的一大热门。
B.隐身斗篷仍未能实现可见光范围内的“隐身”,它只在电磁波和红外线之间的太赫兹波段才起作用。
C.开口环谐振器对光有神奇的效果,它能够使所有遇到的光线发生弯曲,或者使光线绕过目标。
D.这种丝绸只在非可见光领域起作用,研究人员更寄希望于它在医学上能有出色表现,使人体或目标隐形不见。
3.下列各项根据原文所做的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因为丝绸具有“生物相容性”,植入人体时不会引发免疫排斥,所以这种特殊介质丝绸可被广泛用于医疗领域。
B.人们研究隐身斗篷的创造动机是看了哈利·波特这部电影,看到其中隐身斗篷的神奇功效产生的。
C.研究人员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人们将能制出适用于更短波长的隐身衣,完全实现在可见光下隐形的理想。
D.在医疗过程中,医生不仅可以用它覆盖器官、让它作糖尿病患者的血糖传感器,而且可以应用到所有的医疗领域,实现一场医学界的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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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材料一:
智慧社会是“智慧型经济”充分发展的必然结果。伴随技术应用范围的扩大,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也越来越多地采用“智慧”的技术,导致整个社会的运行变得日趋智慧化,进入了智慧社会。
智慧社会的开启与大数据的发展密切相关。近年来,欧美以及日韩等国都把大数据作为国家的重要战略。美国发布了《大数据研究和发展计划》,并成立了大数据高级指导小组;日本公布了以发展开放公共数据和大数据为核心的新信息技术战略“创建最尖端信息技术国家宣言”,以提升综合国力;韩国提出“智慧首尔2015”计划,挖掘大数据价值。在中国,大数据战略同样备受关注。国家先后制定《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等,从国家层面推动智慧社会的发展。
智慧社会也要依靠智慧城市的建设。从美国的智慧城布战略、英国的“未来城市”,到新加坡的“智慧国家2025”计划和澳大利亚的国家智慧城市发展计划,各国都把智慧城市视为“必争之地”。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已有超过600个城市在推动智慧城市建设,着力发展智慧环境、智慧交通、智慧水务、智慧旅游、智慧电网、智慧医疗等领域。
(选自《国家战略先行》)
材料二:
在浙江杭州,“城市大脑”智慧城市建设计划正在给城市生活带来改变。比如,“城市大脑”可以根据数据分析自动切换和调整信号灯时间,让主城区高峰期间的平均行车速度提升15%,拥堵时间下降了近1成。而在未来,通过积累更多的技术与算法模型,“城市大脑”可以衍生出深层次的人群服务能力,在社会治理和公共安全等方面发挥更多的作用。
智慧城市建设已成为中国智慧社会发展的“急先锋”。一方面,移动互联网成为普惠化的信息基础设施,推动人们的衣食住行等生活方式向智慧互联演变;另一方面,类似于“城市大脑”这样的智慧城市系统,逐渐成为大城市的“标配”,在交通出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中国智慧城市的建设不仅造福本国人民,也在为全球智慧城市的发展奉献着精彩的方案。日前,在西班牙巴塞罗那举行的2017年全球智慧城市博览会上,不少中国企业都提出了智慧城市整体解决方案。
作为与华为开展智慧城市合作的城市之一,山东省濉坊市在警务、交通、民生、产业四大领域推进智能化管理,对城市发展方向和各类日常事务处理制定了更加科学、精确的方案。
华为相关业务负責人喻东说,智慧城市的“大脑”综合了各部门的数据,能够实时感知城市各方面状况,对城市出现的情况进行最优处理。而今,华为丰富的智慧城市解决方案正在被世界各地超过100座城市成功实践。
(选自《智慧城市决胜》)
1.下列关于智慧社会相关情况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智慧社会与“智慧型经济”密切相关,“智慧型经济”的充分发展必然导致智慧社会的形成。
B. 从世界各国对大数据的重视程度可以看出,开启智慧社会必须从发展大数据产业入手。
C. 在未来,“城市大脑可以衍生出深层次的人群服务能力, 需要积累更多的技术与算法模型。
D. 中国智慧城市建设计划正在给我们的城市生活带来改变,已成为我国智慧社会发展的"急先锋”。
2.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分析和评价,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由材料一可看出,进入智慧社会后,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等方面会愈加广泛地采用“智慧”的技术,全社会的运行将日趋智慧化。
B. 杭州“城市大脑”智慧城市建设计划正在给该市带来改变,主城区高峰期间平均车速提升15%,这显示出"城市大脑”的强大作用。
C. 在智慧杜会的发展进程中,智慧城市系统正逐渐成为大城市的“标配” ,在交通出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D. 我国不仅在国内积扱探索智慧城市建设,也在为全球智慧城市的发展向世界呈现着精彩的中国方案,华为即是其中的突出代表。
3.怎样才能有效推进我国的智慧社会建设?请结合材料简要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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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中国传统哲学中蕴涵了“易简理得”的智慧,在这一智慧影响下形成了中国画中“尚简”之风的盛行。“立象以尽意”概括了绘画最高的美学追求。中国绘画不着意于再现事物具体复杂的形象,而是通过简洁洒落的笔触和画面,揭示一种内在的无穷意蕴。这就形成了一股“尚简”之风。最突出的代表如梁楷的简笔画、马远的“半边”山水、夏圭的“一角”山水。尚简不是简单、浅显,是简约超然。这种“笔简形具”、“笔不周而意周”的效果是怎样获得的呢?关键是“与天地准”,“故能弥纶天地之道(黄休复《益州名画录·目录》)。
传统哲学认为,“阴阳”至易至简,然生生不息,造就天下万物。《老子》说过“道法自然”。可以说“阴阳”是“自然”之所以然的核心。没有“阴阳”,自然只是一个空洞之物,无从措足。有了“阴阳”,“自然”才落到实处。归根到底无非是“阴阳”两个,极其易简。有了“阴阳”,万象就自然而生。张彦远指出,物象万千,其间却并没有任何繁杂的工序,“不待五色而綷”。万紫千红,无非“阴阳”两个变化出来。自然而然,草木敷荣,不待丹碌之采;云雪飘扬,不待铅粉而白;山不待空青而翠。如果费尽心机,试图把天下万象一一装饰出来,“吾生也有涯”,永无止境。因此,绘图要想真实再现天地万象的无穷图景,只有像造化自然一样,握“阴阳”而循“易简”,以至“天下之理”。而真正体现“阴阳”的,不可能是“丹青五彩”,只能是水墨。墨黑纸白,一阴一阳,妙合自然。方可“神功独运”,应付无穷。这就是所谓“运墨而五色具,谓之得意”。反之,“意在五色,则物象乖矣”。
这段话道出了“尚简”之风的形而上依据,也道出了水墨山水画之所以成立的形而上依据。把“易简”原则推为绘画的至上原则,也就把水墨山水画推到了画坛至尊的地位。水墨山水自身的“得之自然”,让它成为了中国绘画史上的主流和最高峰。水墨之意义,不仅在于它“运墨而五色具”,更在于它“得意”,得造化无穷之意,把人们的心灵带出尘俗之外,获得形而上的领悟,感受宇宙生生不息的真意。
这样我们就能明白为什么中国绘画史上那么推崇王维的泼墨山水,并将其奉为一代宗师。明代的“吴门四家”,以及集大成的董其昌,无一例外地都以水墨山水画著称于世。
如此我们也明白了,为什么对王维的最高评价是“诗中有画,画中有诗”。为什么画以诗意为工,诗以画意为尚。苏东坡另一首诗更巧妙回答了这一问题。他说“诗画本一律,天工与清新”(苏轼《书鄢陵王主簿所画折枝二首》)。好一个“天工与清新”,一语道破了天机。无论画与诗,在中国人眼里,都是实现形而上追求的途径。是要“以天合天”(《庄子·至乐》)“得之自然”,超出象外,得其环中。立足“易简”,追寻宇宙人生无限的生机和意蕴。
(摘编自杨震《中国绘画艺术中的尚简之风》)
1.下列各项中,其性质不属于原文所论“尚简”的一项是( )
A.王维用“簇成”法写意,以水调墨,分浓淡不同的层次,代替青绿颜色,表现出山形的阴阳向背;他的画虽用色单一,随意而自然,但内涵丰富、意境深远。
B.董其昌的山水画注重师法古人的传统技法,题材变化较少,以书法的笔墨修养,融会于绘画之中,他的画柔中有骨,拙中带秀,清隽雅逸,在当时声望显著。
C.齐白石的水墨画在艺术上受陈师曾影响甚大,他专长花鸟,力健有锋,极为精细;尤工虾蟹、蝉、蝶、鱼、鸟,墨黑纸白,洋溢着自然界生气勃勃的气息。
D.徐悲鸿擅长素描、油画、中国画,创作题材广泛,山水、花鸟、走兽、人物、历史、神话,无不落笔有神,栩栩如生,他把中西方绘画艺术融合得最为成功。
2.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中国画中“尚简”之风的盛行,深受中国传统哲学中蕴涵的“易简理得”的影响,中国画崇尚通过简洁洒落的笔触和画面,揭示一种内在的无穷意蕴。
B.“尚简”不是简单、浅显,而是简约超然,“笔简形具”、“笔不周而意周”;梁楷的简笔画、马远的“半边”山水、夏圭的“一角”山水都具有代表性。
C.“运墨而五色具,谓之得意”,“意在五色,则物象乖矣”道出了“尚简”之风的形而上依据,也道出了水墨山水画之所以成立的形而上的依据。
D.水墨山水成为中国绘画史上的主流和最高峰,源自它自身的“得之自然”,“运墨而五色具”,把人们的心灵带出尘俗之外,感受宇宙的生生不息。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中国绘画不着意于再现事物具体复杂的形象,重在追求内在的品质。苏东坡的诗句“诗画本一律,天工与清新”,揭示了中国画家的艺术追求。
B.张彦远认为绘图要真实再现天地万象的无穷图景,只能遵循“易简”,摒弃“丹青五彩”,巧用墨黑纸白,他的观点得到了中国水墨画家的认可。
C.中国绘画史推崇王维的山水画,将其奉为一代宗师,称赞他“诗中有画,画中有诗”,充分说明他的画画面美丽,极具想象力和表现力,具有诗歌的美。
D.在中国人眼里,无论画与诗,都是实现形而上追求的途径。“尚简”之风代表了中国艺术界对宇宙人生无限生机和意蕴的追寻,体现了独特的价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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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纯真”好
子敏
智慧高的人,从生活中吸收种种的养分,保持自己的纯真。智慧低的人,从生活中吸收种种的毒素,使自己的内心跟面貌越变越丑。
有的人不喜欢“纯真”,觉得那是无知幼稚的意思,希望能“成熟”一些。而“成熟”的含义,是常常被误解的。最常见的误解,就是把“待人越来越刻薄”,“对人越来越怀疑”,“心胸越来越狭窄”,“行为越来越自私”,全部当作“成熟”来看待。我认为这种成熟是很“丑”的。
“成熟”应该是青草更青、绿叶更绿、苹果更红、蓝天更蓝、白云更白。
我们可以找出种种理由来同情一个“从此脸上不再有笑容”的人;但我并不认为这个人是智慧很高的人。
我的心中藏着一幅秘密的画像。这是一位老太太的画像。她脸上都是“岁月的车轮印子”,但是她的微笑像纯真的少女,眼中有晶莹的光彩。我在她的笑容中找到了“成熟”的真正含义:智慧培植起来的纯真。
她是我学生时代的国文老师。我最后一次跟她见面是为了拿一首我看不懂的诗去请教她。
“我看不懂的诗比你还多。”她说,“这个诗人一定是有了某一种非常独特的经验,不过他却在‘语言’方面发生了点儿困难。这种情况有时候也是很美的,对不对?”说完这句话,她就笑了。
在她的笑容里,我看不到有“我的师丈因为肺病去世”的那一层阴影,也看不到有“饱受折磨把四个淘气的孩子教养成人”所凝聚起来的一层积劳怨恨的冷霜。
现实生活的艰苦,像一捆粗糙的绳子,紧紧地捆住她像捆住天使。天使却从绳索中飞出来,轻轻落在绳索上,唱她应该唱、想唱的歌。
在“请教一首诗”以前,我还拜访过她一次。那一次,我看到了现实生活的真面目。她有两个淘气的孩子刚打过架,饭桌也没收拾,屋里是那两个可以说是完完全全不懂事理的孩子的哭声,一起一落,连我听了也心烦。
可是她并不发怒。她十分镇静。她一边和我谈话,一边收拾饭桌,把碗拿到厨房去洗,洗过碗又把厨房收拾干净,然后替我沏好一杯茶,请我到客厅去坐。
她用无法形容的耐性来治家,来对付现实生活。她所得到的报酬是很大很大的,那就是获得了丰富的人生智慧而且保持了自己的纯真。
人生什么事最使我难过呢?穷吗?不是。累吗?不是。我说人生最使我难过的,是看到美丽的母亲当了几年母亲以后,有一张恶狠狠的脸;美丽的主妇当了几年主妇以后,脸上有严冷的表情。
我有一个当主管的朋友,天天在发威,说是可以震慑部下,结果眼中布满凶光,毁掉自己美好的容颜,也失去了内心的纯真。其实一个好主管,应该对部下亲切。因为替部下解决困难,鼓励部下发挥创造精神,才是他应负的责任。也许“凶光”真能帮助他击败自己的部下,但是一头怒狮率领着一群绵羊,又能创造出什么事业?
生活的艰难有时候也能毁掉自己的纯真。我对天天上菜市场买菜的先生或太太,心中怀着敬意。但是我常常祈祷:菜市场里讲价杀价的活动,不要毁坏他的面容,使他脸上凝聚锱铢必较、淡漠无情的冷霜。
我觉得有几种“天真”是可以受责备的。天真得认为自己可以不尊重别人,天真得认为别人应该毫无条件地接受自己的意见,天真得以为自己永远比别人高明,天真得只想享受权利、不想尽义务,天真得把团体的成就认为是自己一个人的成绩……这些“天真”,是应该受责备的。
以真诚待人的那种天真,为了助人不怕吃亏的那种天真,耐心想去感化恶人的那种天真,对待不听话的孩子慈爱的那种天真,喜欢跟小孩子接近的那种天真,热心而被人拒绝却不生气的那种天真,为了尽责任而吃苦的那种天真,都是应该鼓励的。因为这些“天真”保持住一个人内心的纯真,能使个人的容貌永远那么可爱亲切。
我怜悯一个有了成就,却失去了纯真的人,因为我觉得他所得到的跟他所失去的相比,实在少的可怜。失去纯真,也就失去了幸福人生的一部分。
(选自子敏散文集《和谐人生》,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 ( ) (5分)
A.本文是一篇人生哲理散文,兼具形象性、抒情性与逻辑性,既能启发智慧,又能让人获得艺术享受。
B.作者以诗意的文字娓娓叙说生活哲理,达到文学作品以情感人的审美效果,让人不禁在情感上产生共鸣——“纯真”真的很好。
C.作者运用比喻、排比、夸张的手法,善于将概念化为可感的艺术意境,避免了说教文章的空洞乏味,不但让人信服,而且产生了愉悦的审美效果。
D.现实生活中,越来越多的人迷失自我,抛弃了人性中美好的一面,作者借写此文批判了人性的自私、虚假,表达了对现实的反讽。
E.本文集中体现了作者在苦涩现实生活中发现美、发现诗意、发现乐趣,保持纯真心灵的人生理想和生活智慧,含意隽永,耐人寻味。
2.结合文中相关内容,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6分)
(1)“成熟”应该是青草更青、绿叶更绿、苹果更红、蓝天更蓝、白云更白。
(2)天使却从绳索中飞出来,轻轻落在绳索上,唱她应该唱、想唱的歌。
3.作者在文中用较大篇幅叙述自己与国文老师的交往经历,有何作用?(6分)
4.结合原文,谈谈作者是如何逐层揭示“‘纯真’好”这一主旨的。(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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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25分)
打不死的贝尔
木舟子
他是爱德华•迈克尔•格里尔斯,他的昵称叫贝尔,但是在中国,我们管他叫“贝爷”。
他是“站在食物链最顶端的男人”。他吃过象鼻虫、十字蜘蛛、老鼠、青蛙、生的斑马肉、鳄鱼和羊的睾丸,还曾从大象的粪便里挤出可以饮用的水分──当他吃那些令人反胃的东西时,他的口头禅是:嘎嘣脆;有点像鸡肉味;蛋白质是牛肉的x倍;这个去掉头和心脏就能吃了……在赞比亚吃虫子时他说,“它的味道,就像你所有的朋友把他们的鼻屎集中起来,塞到一根香肠里让你吃”……
他的足迹遍布哥斯达黎加的丛林、太平洋群岛、阿尔卑斯山脉、肯尼亚、美国犹他州的沙漠和阿拉斯加的雪地……以及──中国的海南岛。无论是火山、沼泽、冰川还是湖泊,只要给他一把刀和一个水壶,他能够在地球上任何一个角落活下来。
是的,如果你看过Discovery Channel的《荒野求生》,那么,你肯定知道,这个死不了的人就是贝尔。他是全球知名的探险家、演讲专家、慈善人士、求生类节目野外主持人,第一个成功使用动力滑翔伞飞跃珠穆朗玛峰的人,迄今为止统领全球2800万童子军最年轻的主席,英国中产阶级最尊敬的七个人中的第二位(第一位是英国女王);他有一个漂亮的妻子和三个儿子,他们平时住在威尔士北部的一个小岛上,或者伦敦泰晤士河畔一艘自己改装的驳船里,但大多数时候,我们的贝爷,不是已经在危险的地方,就是在奔赴危险的路上。如今,他用《荒野求生》的名字出版了一本自传,让你一窥“真硬汉”养成的秘密,于是他的名头又多了一项:畅销书作家。
贝尔的家族中流淌着野性的血液。其父是英国皇家海军陆战队退役特种兵,姨夫是英国驻塞浦路斯的海军准将,祖父是军官,曾外祖父是一战战斗英雄,而其曾外祖父的曾祖父塞缪尔•斯迈尔斯是维多利亚时代新绅士论的倡导者,他写了一本《天助自助者》,认为一个人高贵与否,并非取决于血统,而看他是否过着充实而有意义的生活,“作为一个英国人,只要你够热情、有准备、勇于奋斗,世界就是你的牡蛎”。
“当我慢慢长大,我意识到这个世界充满了虚假和复杂,我越来越追求个性和同一,而这些,只有探险才能给我。”即使独自一人满身泥泞、又湿又冷,贝尔也觉得妙不可言。
与多数同龄人一样,贝尔也有过疯狂的青春期,在申请上大学之前,他甚至花了三天时间,每天坐在英国军情五处的休息室里,请求这个反间谍机构赏赐他一个面试,最后,一个胖考官告诉他:小伙子,你得先去上大学。
就这样,贝尔勉强申请了布里斯托尔一间颇烂的大学,研读现代语言学。应付和逃避学习这件苦差事的结果就是:1994年,贝尔决定报名参加英国空军特勤队(SAS)预备队的遴选。
描述贝尔参加选拔的过程将是一件冗繁的工作,但简而言之,就是:炼狱。训练内容常常包括急速奔跑、山间短跑冲刺、负重奔跑、夜间急行军,俯卧撑、举重、搏击、攀登和潜水,查看地图、随军急救和武器操作,等等;从凌晨六点检阅,训练会持续到第二天的凌晨,“直到每一个新兵都累得跪在地上呕吐”。在荒无人烟的威尔士峰,训练耗费了贝尔六个月,夏天被瘟疫般的蚊子包围,冬天又得浑身湿冷,艰难穿过深没大腿的积雪,有时还被大风掀倒在地,这一切,都在背负50磅或以上负重物的前提下进行。每天都有人被淘汰出局。
实际上,连贝尔自己也难以用文字描述其间的艰辛痛苦。他当时只有20岁,是年龄最小的参选者之一。他失败过一次,并在两年后的第二次遴选中成功。加入SAS第21团之后,贝尔继续接受专项训练,包括爆破、海空潜入、外国武器操作、丛林生存、外语学习、高速防御性驾驶、冬季战争训练以及敌后方逃生技能……正是这些训练,保证贝尔日后在《军队大逃亡》、《荒野求生》、《绝境求生手册》、《天生求生者:贝尔•格里尔斯》等探险类节目中数次死里逃生。
1996年底,贝尔在北非一次自由跳伞训练中不慎受伤,康复后向SAS提出退役。康复期间,“那么多的自我都被禁锢在肉体里,我觉得自己既无助又脆弱,甚至不能弯腰系鞋带或转身,也不能扭身擦洗后背,除了尖锐而剧烈的疼痛,留给我的只有深深的绝望”。不过,把贝尔形容为一个海明威式的人物也许并不为过,在事故发生之后的第八个月,刚有起色的他便从医院偷偷溜出来,坐火车回家取自己的摩托车,然后在绑着金属支架的情况下,在黎明前骑车回到康复中心,第二天凌晨偷偷回来──居然没有一次被护士发现。 1997年,贝尔筹到一点赞助,计划攀登珠穆朗玛峰。1998年5月26日早上,在此前经历过坠落冰川缝隙而幸得获救的贝尔,成功登上世界之巅,成为英国成功登顶的最年轻的登山者。
很多人无法理解,为何无数人冒着生命危险深入那天寒地冻的山脉,只为登顶的短暂时刻,对此,贝尔引用前辈登山家的话:“若你真的不懂,那么你永远也不会懂。”他并不认为自己征服了珠峰,相反,“你能登山的唯一原因是这座山允许你攀登。如果高峰暗示你等待,你就必须等。在她召唤你去时,你就必须在逐渐稀薄的空气里奋力前行”。
有评论认为,“贝尔的伟大之处不仅在于他教会了我们如何在荒野逃生的技能,而且还向我们昭示了人在紧张压力下生命意志的巨大张力和对自由的无限追求。”在他的自传中,贝尔这样写:“犹如偶然,这种疯狂成为了我的生活。不要误会──我太喜欢这一切了。”
“既然人生是场冒险的游戏,”贝爷说,“那就坚持下去。”
(选自《看天下》2012年第17期)
1.下列对文本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贝尔是英国中产阶级最尊敬的男人,他是全球知名的探险家、演讲专家慈善人士、畅销书作家、求生类节目野外主持人,第一个成功使用动力滑翔伞飞跃珠穆朗玛峰的人,迄今为止统领全球2800万童子军最年轻的主席。
B.贝尔在吃那些令人反胃的东西时,常常对这些食物赞不绝口,说明贝尔是一个“站在食物链最顶端的男人”。
C.贝尔的家族中流淌着野性的血液。父亲是退役特种兵,姨夫是海军准将,祖父是军官,曾外祖父是战斗英雄……但贝尔在《天助自助者》一书中否认了一个人的高贵取决于血统的观点。
D.贝尔的人生几乎都在探险中度过,他不是已经在危险的地方,就是在奔赴危险的路上,是一个名符其实的“真硬汉”。
E.作者认为把贝尔形容为一个海明威式的人物也许并不为过,因为他不仅教会了我们如何在荒野逃生的技能,而且还向我们昭示了人在紧张压力下生命意志的巨大张力和对自由的无限追求。
2.联系全文,谈谈结尾段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6分)
3.文中从哪些方面介绍了贝尔?请简要分析。(6分)
4.有人说,贝尔把“人生”比作一场“冒险的游戏”是对生命的不尊重,你是否同意?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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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16分)
重说道德
韩少功
利己是动物学的一条硬道理——承认这一点无需太多智慧。同样需要一点智慧的提醒是:人类是一种特殊动物,一旦有了文化和文明,就有了个体和群体的双重性。拉丁词persona(人),其字面原义是“传声”“声向”,已标注了人的互联特征。离群索居的成长对于乌龟或甲虫或有可能,对于人却不可能。
个体——这东西有形、易见、好懂,而群体性则有点抽象,就像砖瓦什么的好懂,房屋结构原理却不大好懂。但如果世界上没有房子,砖瓦就只会是泥土,永远不会成为砖瓦。这里有一个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道理,整体使n型部分(比如泥土)演变为N型部分(比如砖瓦)的道理。人们总是太依赖直观,容易看到有形物而忽略其它。历史上一次次出现的价值迷茫,即荀子说的“利克义者为乱世”,差不多就是一种紧急解散的状态,一种砖瓦们齐刷刷要求从房屋退回泥土的冲动。至于道德的意义,无非是要尽力阻止这种匆匆退化,形成一种精神自净装置,一种社会凝结机能,以图保护整体以及组成整体的N型部分。
有些问题很朴素:为什么不能弱肉强食欺男霸女?为什么需要人权、公正、自由、平等以及均等化福利?为什么不能做假药、毒酒、细菌弹、文凭工厂?……如果利己成为唯一兴奋点,如果“利益最大化”无所限制,那么这一切其实不值得大惊小怪,并没有特别坚实的理由来支持否定性结论,来推论你必须这样而不能那样——这是理性主义最大的系统漏洞,逻辑帮不上忙的地方。接下来的事情是,考虑到司法体系并非由机器人组成,心乱势必带来世乱,从而催生每个人对每个人的战争,直至越来越多的身份高危化——从矿工到乘客,从食客到医生,从裁判到交警,从乞丐到富翁,从税务局到幼儿园。有时候,即便经济形势还不错,比三百年、五百年前更是强多了,但官民矛盾、劳资纠纷、民族或宗教冲突等仍然四处冒烟地高压化,一再滑向极端主义和暴力主义。人们很难找到一种精神的最大公约数,来超越不同的利益,给这个易爆的世界降温。
文明发育动力的减弱也难以避免。理解这一点,需要知道科学和艺术虽贵为社会公器,却也常常靠逐利行为来推动。在实用技术领域以外,在探求真理最高端而又最基础的某些前沿,很多伟大艺术“没有用”的——想一想那么多差一点饿死的画家和诗人;很多科学也是“没有用”的——想一想那些尚未转化或无望转化为产业技术的重大发现,比如大数学家希尔伯特所公布的23个难题,还有陈景润那迷宫和绝路般的(1+1)。公元前500年左右的文明大爆炸,至今让后人受惠和妒羡的思想界群星灿烂,包括古希腊和古中国的百家并起,恰恰是无利或微利的作为,以至苏格拉底孓然就戮,孔子形如“丧家犬”。十六世纪以后的又一次全球性文明大跨越,时值欧洲大学尚未脱胎于神学经院,距后来的世俗化运动还十分遥远。出入这里的牛顿、莱布尼兹、伽利略等西方现代科学奠基人,恪守诫命,习惯于祈祷和忏悔,从未享受过发明专利,不过是醉心于寒窗下的胡思乱想,追求一种思维美学和发现快感而已,堪称“正其宜而不谋其利,明其道而不急其功”(董仲舒语)的西方版。
人类史上一座座宏伟的文明高峰已多次证明:小真理是“术”,多为常人所求;大真理涉“道”,多为高士所赴。大真理如阳光和空气,几乎惠及世界上所有的人,惠及人类至大、至深、至广、至久却是无形无迹的方面,乃至在常人眼里显得可有可无,因此并无特定受益对象,难以产生交换和权益,至少不是在俗利意义上的“有用”。不难理解,寻求这种大真理往往更需要苦行、勇敢、诚恳、虚怀从善等人格条件,需要价值观的暖暖血温。高处不胜寒,当事人不但少利而且多苦,只能是非淡泊者不入,非担当者不谋,非献身者不恒,差不多是一些不擅逐利的呆子。
一个呆子太少的时代,一个术盛而道衰的时代,我们对如火如荼的知识经济又能抱多大希望?“为什么没有出现大师?”不久前一位著名物理学家临终前的悬问,是提给中国的,但也不仅仅是提给中国的吧?
(《天涯》双月刊2010年第6期)
1.下列说法,符合文意的两项是( )(5分)
A.人类是一种特殊动物, 个体和群体的双重性与生俱来。
B.文中用“砖瓦们要求从房屋退回泥土”的类比,是为了说明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道理。
C.对弱肉强食欺男霸女等系列问题,作者认为这一切其实不值得大惊小怪,并没有特别坚实的理由来支持否定性结论。
D.那些尚未转化或无望转化为产业技术的重大发现,在俗利意义“没有用”,但对社会文明“有用”。
E.大真理并无特定受益对象,难以产生交换和权益,追求大真理的人要淡泊,有担当,有献身的精神
2.根据文意,下列推断中合理的一项是( ) (3分)
A.利己是人与动物都共有的,因此,只有克服了利己性,社会才可能避免出现一次次的价值迷茫。
B.为了避免越来越多的身份高危化,避免滑向极端主义和暴力主义,必须用理性主义来解决冲突。
C.历史上一些科学家,如牛顿、莱布尼兹、伽利略等西方现代科学奠基人,他们不谋其利,不急其功,是追求大真理之人。
D.只要我们不受世俗“有用”“无用”标准的束缚,重视对大真理的追求,中国就会有大师出现。
3.为什么我们对繁荣的知识经济不能抱太大的希望?(4分)
4.纵观全文,作者认为道德的作用是什么? (4分)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