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喀布尔人
[印度]泰戈尔
我五岁的女儿敏妮在我书桌旁,用手轻轻敲着膝盖玩。我正专心地写小说的第十七章。忽然敏妮跑到窗前,喊道:“一个喀布尔人!”街上果然有个喀布尔人走过。他穿着宽大污秽的喀布尔服装,裹着高高的头巾;背着个口袋,拿着几盒葡萄干。
女儿大声叫他:“哎!”那个喀布尔人回过身来抬头看。她看到这光景却吓住了,跑到妈妈那里躲起来。这是他们第一次会面。
可没过几天,我意外地发现敏妮坐在门口长凳上,和那个坐在她脚边的大个喀布尔人又说又笑。她小纱丽(印度妇女传统服装,丝绸制的连衣裙——编者注)的角上已经塞满了杏仁和葡萄干——喀布尔人用这种有力的贿赂,使两人成了很好的朋友。
他们常说些玩笑。敏妮满脸含笑地坐在喀布尔人面前,小大人似地低头看着这大高个:“呵,喀布尔人!你口袋里装的什么?”他用山民的鼻音回答:“一头象!”也许这并不可笑,但是这两人多么欣赏这句俏皮话!依我看,这种小孩和大人的对话里,有些非常引人入胜的东西。
喀布尔人也不放过开玩笑的机会:“那小人儿,你什么时候到公公家去呢?”
敏妮对这问题有点莫名其妙,但她不肯显露,却机灵地回答:“你到那去么?”
可在喀布尔人这一阶层中间,“公公家”有双关的意思,还能指监狱。“呵,”他向幻想中的警察挥拳:“我要揍我的公公!”听到他这样说,想象到那个狼狈不堪的“公公”,敏妮哈哈大笑。
敏妮的母亲恳求我留心那人。她是个极胆小的女人,只要一看见有人向我们的房子走来,她就立刻断定他们不外乎是盗贼、醉汉、疟疾菌。她对这个喀布尔人也充满了疑虑。我总是笑笑,辩解说拐卖一类的事多半不会发生。喀布尔人和敏妮的亲密友谊便不受约束地继续着。
有天早晨,我听见街上有吵闹声,往外一看,拉曼被两个警察架住带走了。我赶紧跑去问怎么回事。原来是有个街坊欠了这小贩一条围巾的钱,争吵中拉曼把他刺伤了。忽然间,在凉台上,敏妮出现了。她照样喊着:“呵,喀布尔人!”拉曼回头,脸上露出了笑容。今天他胳臂底下没夹口袋,所以她不能和他谈关于象的问题。她立刻问:“你到公公家去么?”拉曼笑了:“我正要到那去。”看到他的回答没有使孩子发笑,他又举起手说:“可惜我的手被铐住了,不然我就揍那老公公了!”
拉曼被判了刑,再无消息。时间一天天过去,敏妮也长大了,总和朋友们一起,不像往常那样到她爸爸的房间里来了。又一个秋天,我们把敏妮的婚礼筹备好了。我们家的光明要到她丈夫家去,把她父亲丢到阴影里。
我的敏妮今天要出嫁了。
从清早起,房子里就充满了婚礼的嘈杂和忙乱。我在书房查帐,有个人进来恭敬地行礼。原来是拉曼,那个喀布尔人。起先我不认识他——他没有了口袋,没有了长头发,也失去了从前的那种生气。但他微笑着,我又认出他来。
“你什么时候来的?”我问。
“昨晚,”他说,“我从监狱里出来了。”
我觉得这话听起来很刺耳。碰巧他今天来,这不是个好预兆。
“这正在办喜事,”我说,“我正忙。能不能过几天再来?”
他迟疑地说:“我可不可以看看那小人儿呢,先生,只一会儿?”他相信敏妮还像从前那样,会像往常那样跑来,叫着:“呵,喀布尔人!”为纪念过去的日子,他带了一点杏仁、葡萄干,好好用纸包着。
我说:“家里正在办喜事,你谁也见不到。”
这人露出失望的神色。他走近递过他的礼物,说:“先生,我带了这点东西来,送给那小人儿。您有一个小姑娘;我在家也有一个这么大的小姑娘。我想到她,就帶点果子给您的孩子——我不是想赚钱的 。”
他伸手掏出一张又小又脏的纸来,小心地打开,在桌上用双手把它抹平。上面有一个小小的手印。这个墨迹模糊的手印平平捺在纸上。当他每年到加尔各答卖货时,自己小女儿的这个手印总在他心上。
眼泪涌到我的眼眶。我忘了他是个穷苦的喀布尔小贩,而我是——不,我又哪比他强呢?他也是个父亲啊!
我把敏妮叫出来。她穿着红绸衣,额上点着檀香膏,打扮成新娘的样子。含羞站在我们面前。看着这景象,喀布尔人显出惊讶——他不能重温他们过去的友谊了。他只微笑着:“小人儿,你要到公公家去么?”
但敏妮现在懂得“公公”的意思了,她不能像从前那样回答他。她脸红了,在他面前把脸低下去。我想起他和敏妮第一次会面的那天,感慨万千。
她走后,拉曼长吁一口气坐下来。婚礼的喇叭吹起来,秋天温照的阳光倾泻在周围。拉曼坐在加尔各答的小巷里,却冥想着阿富汗的群山。在悠长的岁月里,他的女儿一定也长大了。我递给他一张钞票,说:“回到你的家乡、你的女儿那里去吧,拉曼,愿你们重逢的快乐给我的孩子带来幸运!”
送了这份礼,婚礼的排场就须节省些。但我觉得这婚筵格外光彩。因为我想到,在遥远的地方,有一个久出不归的父亲,要和她的女儿重逢了。
(冰心、倪培耕译、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秦戈尔长于细节描写。拉曼背的大口袋、那个小小的手印等细节,对人物性格的刻画和作品情节的展开,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B.小说的详略取舍得当。泰戈尔对拉曼与“我”一家交往的言行用笔细致,面对拉曼的日常工作、狱中岁月、未来动向则留白甚多。
C.小说对环境的描写着墨不多,但所写特点鲜明、作用突出。如写敏妮婚礼时的秋阳,使环境氛围与人物当时的情感自然融为一体。
D.小说通过对喀布尔人与小女儿交往的叙述,塑造了一个血肉丰满、洋溢着浓厚的生活气息的喀布尔小贩形象,反映了泰戈尔的平民文学思想。
2.本文采用的是第一人称的叙事视角,请你谈谈这样设置的好处。
3.季羡林认为:梵我合一、和谐协调,是泰戈尔思想的核心。从本文的情节与情感来看,泰戈尔一方面强调和谐与温暖,一方面淡化了原本激烈的矛盾冲突,只留下淡淡的感伤。请在上述两方面中选择一种,结合小说加以解释分析。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喀布尔人
[印度]泰戈尔
我五岁的女儿敏妮在我书桌旁,用手轻轻敲着膝盖玩。我正专心地写小说的第十七章。忽然敏妮跑到窗前,喊道:“一个喀布尔人!”街上果然有个喀布尔人走过。他穿着宽大污秽的喀布尔服装,裹着高高的头巾;背着个口袋,拿着几盒葡萄干。
女儿大声叫他:“哎!”那个喀布尔人回过身来抬头看。她看到这光景却吓住了,跑到妈妈那里躲起来。这是他们第一次会面。
可没过几天,我意外地发现敏妮坐在门口长凳上,和那个坐在她脚边的大个喀布尔人又说又笑。她小纱丽(印度妇女传统服装,丝绸制的连衣裙——编者注)的角上已经塞满了杏仁和葡萄干——喀布尔人用这种有力的贿赂,使两人成了很好的朋友。
他们常说些玩笑。敏妮满脸含笑地坐在喀布尔人面前,小大人似地低头看着这大高个:“呵,喀布尔人!你口袋里装的什么?”他用山民的鼻音回答:“一头象!”也许这并不可笑,但是这两人多么欣赏这句俏皮话!依我看,这种小孩和大人的对话里,有些非常引人入胜的东西。
喀布尔人也不放过开玩笑的机会:“那小人儿,你什么时候到公公家去呢?”
敏妮对这问题有点莫名其妙,但她不肯显露,却机灵地回答:“你到那去么?”
可在喀布尔人这一阶层中间,“公公家”有双关的意思,还能指监狱。“呵,”他向幻想中的警察挥拳:“我要揍我的公公!”听到他这样说,想象到那个狼狈不堪的“公公”,敏妮哈哈大笑。
敏妮的母亲恳求我留心那人。她是个极胆小的女人,只要一看见有人向我们的房子走来,她就立刻断定他们不外乎是盗贼、醉汉、疟疾菌。她对这个喀布尔人也充满了疑虑。我总是笑笑,辩解说拐卖一类的事多半不会发生。喀布尔人和敏妮的亲密友谊便不受约束地继续着。
有天早晨,我听见街上有吵闹声,往外一看,拉曼被两个警察架住带走了。我赶紧跑去问怎么回事。原来是有个街坊欠了这小贩一条围巾的钱,争吵中拉曼把他刺伤了。忽然间,在凉台上,敏妮出现了。她照样喊着:“呵,喀布尔人!”拉曼回头,脸上露出了笑容。今天他胳臂底下没夹口袋,所以她不能和他谈关于象的问题。她立刻问:“你到公公家去么?”拉曼笑了:“我正要到那去。”看到他的回答没有使孩子发笑,他又举起手说:“可惜我的手被铐住了,不然我就揍那老公公了!”
拉曼被判了刑,再无消息。时间一天天过去,敏妮也长大了,总和朋友们一起,不像往常那样到她爸爸的房间里来了。又一个秋天,我们把敏妮的婚礼筹备好了。我们家的光明要到她丈夫家去,把她父亲丢到阴影里。
我的敏妮今天要出嫁了。
从清早起,房子里就充满了婚礼的嘈杂和忙乱。我在书房查帐,有个人进来恭敬地行礼。原来是拉曼,那个喀布尔人。起先我不认识他——他没有了口袋,没有了长头发,也失去了从前的那种生气。但他微笑着,我又认出他来。
“你什么时候来的?”我问。
“昨晚,”他说,“我从监狱里出来了。”
我觉得这话听起来很刺耳。碰巧他今天来,这不是个好预兆。
“这正在办喜事,”我说,“我正忙。能不能过几天再来?”
他迟疑地说:“我可不可以看看那小人儿呢,先生,只一会儿?”他相信敏妮还像从前那样,会像往常那样跑来,叫着:“呵,喀布尔人!”为纪念过去的日子,他带了一点杏仁、葡萄干,好好用纸包着。
我说:“家里正在办喜事,你谁也见不到。”
这人露出失望的神色。他走近递过他的礼物,说:“先生,我带了这点东西来,送给那小人儿。您有一个小姑娘;我在家也有一个这么大的小姑娘。我想到她,就帶点果子给您的孩子——我不是想赚钱的 。”
他伸手掏出一张又小又脏的纸来,小心地打开,在桌上用双手把它抹平。上面有一个小小的手印。这个墨迹模糊的手印平平捺在纸上。当他每年到加尔各答卖货时,自己小女儿的这个手印总在他心上。
眼泪涌到我的眼眶。我忘了他是个穷苦的喀布尔小贩,而我是——不,我又哪比他强呢?他也是个父亲啊!
我把敏妮叫出来。她穿着红绸衣,额上点着檀香膏,打扮成新娘的样子。含羞站在我们面前。看着这景象,喀布尔人显出惊讶——他不能重温他们过去的友谊了。他只微笑着:“小人儿,你要到公公家去么?”
但敏妮现在懂得“公公”的意思了,她不能像从前那样回答他。她脸红了,在他面前把脸低下去。我想起他和敏妮第一次会面的那天,感慨万千。
她走后,拉曼长吁一口气坐下来。婚礼的喇叭吹起来,秋天温照的阳光倾泻在周围。拉曼坐在加尔各答的小巷里,却冥想着阿富汗的群山。在悠长的岁月里,他的女儿一定也长大了。我递给他一张钞票,说:“回到你的家乡、你的女儿那里去吧,拉曼,愿你们重逢的快乐给我的孩子带来幸运!”
送了这份礼,婚礼的排场就须节省些。但我觉得这婚筵格外光彩。因为我想到,在遥远的地方,有一个久出不归的父亲,要和她的女儿重逢了。
(冰心、倪培耕译、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秦戈尔长于细节描写。拉曼背的大口袋、那个小小的手印等细节,对人物性格的刻画和作品情节的展开,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B.小说的详略取舍得当。泰戈尔对拉曼与“我”一家交往的言行用笔细致,面对拉曼的日常工作、狱中岁月、未来动向则留白甚多。
C.小说对环境的描写着墨不多,但所写特点鲜明、作用突出。如写敏妮婚礼时的秋阳,使环境氛围与人物当时的情感自然融为一体。
D.小说通过对喀布尔人与小女儿交往的叙述,塑造了一个血肉丰满、洋溢着浓厚的生活气息的喀布尔小贩形象,反映了泰戈尔的平民文学思想。
2.本文采用的是第一人称的叙事视角,请你谈谈这样设置的好处。
3.季羡林认为:梵我合一、和谐协调,是泰戈尔思想的核心。从本文的情节与情感来看,泰戈尔一方面强调和谐与温暖,一方面淡化了原本激烈的矛盾冲突,只留下淡淡的感伤。请在上述两方面中选择一种,结合小说加以解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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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喀布尔人
泰戈尔
我的五岁的女儿敏妮,没有一天不叽叽咕咕地说个不停。
我屋子的窗户是临街的。我正在专心地写小说的第十七章。忽然间敏妮不玩了,跑到窗前,喊道:“一个喀布尔人!一个喀布尔人!”下面街上果然有一个喀布尔人,正在慢慢地走过。他穿着宽大的污秽的喀布尔族服装,裹着高高的头巾;背着一个口袋,手里拿着几盒葡萄干。
没过几天,有一个早晨,我正要出门,出乎意外地发现敏妮坐在门口长凳上,和那个坐在她脚边的大个儿喀布尔人,又说又笑。我这小女儿,一生中除了她父亲以外,似乎从来没遇见过这么一个耐心地听她说话的人。她的小纱丽的角上已经塞满了杏仁和葡萄干——她的客人送给她的礼物。“你为什么给她这些东西呢?”我说,一面拿出一个八安那的银角子来,递给了他。这人不在意地接了过去,丢进他的口袋里。
糟糕得很,一个钟头以后我回来时,发现那个不祥的银角子引起了比它的价值多一倍的麻烦!因为这喀布尔人把银角子给了敏妮,她母亲看到这亮晶晶的小圆东西,就不住地追问:“这个八安那的小角子,你从哪里弄来的?”
“喀布尔人给我的,”敏妮高兴地说。
“喀布尔人给你的!”她母亲吓得叫起来,“呵,敏妮!你怎么能拿他的钱呢?”
“我没有要,是他自己主动给我的。”敏妮差一点要哭出来了。
后来才知道,敏妮和喀布尔人已不是第二次见面了。小贩每次来,总是用干果来贿赂敏妮那小小的的贪婪的心。
他取得了敏妮的信任。
我看到,他们常说些好玩的笑话,给他们增加许多乐趣。敏妮满脸含笑地坐在喀布尔人的面前,小大人似地低头看着这大高个儿:“呵,喀布尔人!喀布尔人!你口袋里装的是什么?”
他就用山民的鼻音回答说:“一只象!”也许这并不可笑,但是这两个人多么欣赏这句俏皮话!依我看来,这种小孩和大人的对话里面,带有一些非常引人入胜的东西。
敏妮的母亲偏偏是个极胆小的女人。因此,她对于这个喀布尔人充满了疑虑,常常叫我注意他的行动。
每年一月中旬,这个喀布尔人总要回国去一趟,快动身的时候,他总是忙着挨家挨户去收欠款。今年,他却匀出工夫来看敏妮。旁人也许以为他们两人有什么密约,因为他若是早晨不能来,晚上总要来一趟。
在他决定动身的前几天,有一天早晨,我正在书房里看校样,忽然我听见街上有吵嚷的声音,往外一看,我看见这人喀布尔人被两个警察架住带走了,后面跟着一群看热闹的孩子。
时间一天一天地过去,他被人忘却了。我们仍在原来的地方做原来的事情,我们很少或是从来没有想到那个曾经是自由的山民正在监狱里消磨时光。
一年一年过去。又是一个秋天,我们把敏妮的婚礼筹备好了。从清早起,房子里就充满了嘈杂和忙乱。有一个人进来了,恭敬地行过礼,站在我面前。原来是那个喀布尔人。
“这儿正在办喜事,”我说,“我正忙着。你能不能过几天再来呢?”
这个人的脸上露出失望的神色。他不满意地看了我一会,说声“再 见”,就走出去了。
我觉得有一点抱歉,正想叫住他,发现他已自动转身回来了。他走近我跟前,递过他的礼物,说:“先生,我带了这点东西来,递送那小人儿。您可以替我交给她吗?”
我把它接过来,正要给他钱,但是他抓住我的手说:“您是很仁慈的,先生!永远记着我。但不要给我钱!您有一个小姑娘;在我家里我也有一个像她那么大的小姑娘。我想到她,就带点果子给您的孩子——不是想赚钱的。”
眼泪涌到我的眼眶里。我忘了他是一个穷苦的喀布尔小贩,而我是——,但是,不对,我又哪儿比他强呢?他也是一个父亲呵。
我把敏妮叫出来。她穿着红绸衣,额上点看檀香膏,打扮成新娘的样子。含羞站在我们面前。看着这景象,喀布尔人显出惊讶——他不能重温他们过去的友谊了。
她脸红了,在他面前把脸低下去。我想起他和敏妮第一次会面的那天,感慨万千。
她走后,喀布尔人长吁一口气坐下来。婚礼的喇叭吹起来,秋天温照的阳光倾泻在周围。在悠长的岁月里,他的女儿一定也长大了。我递给他一张钞票,说:“回到你的家乡、你的女儿那里去吧,愿你们重逢的快乐给我的孩子带来幸运!”
送了这份礼,婚礼的排场就须节省些。 但我觉得这婚筵格外光彩。因为我想到,在遥远的地方,有一个久出不归的父亲,要和她的女儿重逢了。
(冰心、倪培耕译、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对环境的描写着墨不多,但所写特点鲜明、作用突出。如写敏妮婚礼时的秋阳,使环境氛围与人物当时的情感自然融为一体。
B.小说的详略取舍得当。泰戈尔对喀布尔人与“我”一家交往的言行用笔细致,面对喀布尔人的日常工作、狱中岁月、未来动向则留白甚多。
C.秦戈尔长于细节描写。从塞满零食的小纱丽,到华贵的红绸衣,这变化体现了敏妮的成长,也使她与喀布尔人关系的变化顺理成章。
D.小说中的人物对话是情节发展的重要线索。自然而巧妙地串联了全文,也使故事读来分外动人。
2.叙述视角的特征通常是由叙述人称决定的,常见的有第三人称叙述、第二人称叙述、第一人称叙述和人称变换叙述。本文采用的是哪种?请你谈谈这样设置的好处。
3.倪培耕在《泰戈尔诗化小说》中写道:“如果说,契诃夫以刻画性格见长,凝练深沉;莫泊桑以描绘世态见长,辛辣机警;那么泰戈尔则以抒写情感见长,激荡肺腑。”倪培耕所谓“书写情感见长,激荡肺腑”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本文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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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摩纪念
周作人
面前书桌上放着九册新旧的书,这都是志摩的创作,有诗,文,小说,戏剧。志摩死了,现在展对遗书,就只感到古人的人琴俱亡这一句话,别的没有什么可说。志摩死了,这样精妙的文章再也没有人能做了,但是,这几册书遗留在世间,志摩在文学上的功绩也仍长久存在。中国新诗已有十五六年的历史,可是大家都不大努力,更缺少锲而不舍地继续努力的人,在这中间志摩要算是唯一的忠实同志,他前后苦心地创办诗刊,助成新诗的生长,这个劳绩是很可纪念的,他自己又孜孜矻矻地从事于创作,自《志摩的诗》以至《猛虎集》,进步很是显然,便是像我这样外行也觉得这是显然。散文方面志摩的成就也并不小,据我个人的愚见,志摩可以与冰心女士归在一派,仿佛是鸭儿梨的样子,流丽清脆,在白话的基础上加入古文方言欧化种种成分,使引车卖浆之徒的话进而为一种富有表现力的文章,这就是单从文体变迁上讲也是很大的贡献了。
但是,我们对于志摩之死所更觉得可惜的是人的损失。文学的损失是公的,公摊了时个人所受到的只是一份,人的损失却是私的,就是分担也总是人数不会太多而分量也就较重了。适之说,志摩这人很可爱,他有他的主张,有他的派路,或者也许有他的小毛病,但是他的态度和说话总是和蔼真率,令人觉得可亲近,凡是见过志摩几面的人,差不多都受到这种感化,引起一种好感,就是有些小毛病小缺点也好像脸上某处的一颗小黑痣,也是造成好感的一小小部分,只令人微笑点头,并没有嫌憎之感。就是有派别的作家加以攻击,我相信这所以招致如此怨恨者也只是志摩的阶级之故,而决不是他的个人。适之又说志摩是诚实的理想主义者,这个我也同意,而且觉得志摩因此更是可尊了。这个年头儿,别的什么都有,只是诚实却早已找不到,知识阶级的人挑着一副担子,前面是一筐子马克思,后面是一口袋尼采,也是数见不鲜的事,在这时候有一两个人能够诚实不欺地在言行上表现出来,无论这是哪一种主张,总是很值得我们的尊重的了。关于志摩的私德,适之有代为辩明的地方,我觉得这并不成什么问题。为爱惜私人名誉起见,辩明也可以说是朋友的义务
志摩死后已是二十几天了,我早想写小文纪念他,可是这从哪里去着笔呢?我相信写得出的文章大抵都是可有可无的。文章的理想境界我想应该是禅,是个不立文字,以心传心的境界,有如世尊拈花,迦叶微笑,或者一声”且道”,如棒敲头,夯地一下顿然明了,才是正理,此外都不是路。我只能写可有可无的文章,而纪念亡友又不是可以用这种文章来敷衍的,而纪念刊的收稿期限又迫切了,不得已还得写,结果还只能写出一篇可有可无的文章,这使我不得不重又叹息。这篇小文的次序和内容差不多是套适之在追悼会所发表的演辞的,不过我的话说得很是素朴粗笨,想起志摩平素是爱说老实话的,那么我这种老实的说法或者是志摩的最好纪念亦未可知,至于别的一无足取也就没有什么关系了。
民国二十年十二月十三日,于北平。
1.对这篇文章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为
A.徐志摩的散文风格流丽清脆,意思是他在白话的基础上加入了古文方言欧化种种成分,使白话文的语言更富有表现力。
B.在中国新诗发展的最初十五六年,努力于新诗创作的徐志摩,可以说对新诗的发展做出的贡献最大。
C.由于当时人们对徐的人品多有微词,所以作者对徐的人品不是避而不谈,而是大写特写,以正视听,以让人们对徐的为人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D.徐志摩的离去,在感情上给作者很大的打击,作为老朋友的周作人,很长时间不能从悲痛中走出来,所以拖了很长时间,才写了这篇纪念文章。
E.这篇文章的结构安排令人称道。比如第二段一个”但是”,便由上段写徐志摩在文学上的贡献,自然而然地转到了写徐的为人,层次清晰,结构严谨。
2.徐志摩可是一个没有缺点的完人?如果不是,作者缘何又说他这人很可爱?
3.阅读下面的句子后,谈一谈你的理解。
①就是有派别的作家(对志摩)加以攻击,我相信这所以招致如此怨恨者也只是志摩的阶级之故,而决不是他的个人。
②知识阶级的人挑着一副担子,前面是一筐子马克思,后面是一口袋尼采,也是数见不鲜的事。
4.回答问题。
①简述徐志摩在文学方面的贡献。
②周作人是怎样写徐志摩的人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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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爱的哲学
1919年的冬天,已经发表了《两个家庭》《斯人独憔悴》等问题小说的十九岁的冰心,很偶然地,看到了一个十分新鲜的名字——泰戈尔,当她读着那些关于上帝、神、生命、死亡和不朽的爱等等富于哲理而又十分清新美妙的词句的时候,这位十九岁姑娘那颗敏感、善良的心里,充满了虔诚的感动。而泰戈尔的思想,同样使她觉得与自己的思想十分合拍,觉得自己的思想与泰戈尔的思想“在‘梵’中合一了。”(《遥寄印度哲人泰戈尔》)也是在这一年的冬天,冰心在协和女大理预科这所教会学校里,学习了西方的“梵”学——《圣经》。
东方哲理诗人泰戈尔的诗句和西方的《圣经》,都对着她歌唱上帝的爱、神的爱、大自然的爱、人类的爱、不朽的爱;歌唱永生、死亡、幸福、受苦、沉默等等。那么,人生的意义到底是什么?人在上面生存的世界到底是欢乐的还是烦闷的?年轻的女作家冰心,常常思考这样的问题。于是,她在1920年的八、九月间,连续写了三篇思索性的散文:《遥寄印度哲人泰戈尔》《“无限之生”的界线》和《画——诗》。
最使冰心费神的是关于人生意义的思索。——既然每一个人的生命,最终都要匆匆地归结为死亡,既然世上所有的惊才、绝艳、丰功、伟业,一遇见死亡,就立即倒下,化为尘土,那么,“这样的人生,有什么趣味?纵然抱着极大的愿力,又有什么用处?又有什么结果?到头也不过是归于虚空,不但我是虚空,万物也是虚空。”(《“无限之生”的界线》)
冰心对于人生意义的探索,更多地表现在她的一些小说里。
1921年年初,冰心在参加了文学研究会之后不久,发表了一系列的小说:《超人》《世
界上有的是快乐……光明》《月光》等。其中《超人》引起强烈的反响,小说男主人公何彬,是生活在似寂寞荒凉的古战场一样的土地上,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初期的患有阴郁症的一位中国青年知识分子的形象。冰心想用母爱这一个无病不治的药方来医治像何彬这样的患着忧郁症的青年人。这正如她在《世界上有的是快乐……光明》中,想用童心这一个无病不治的药方来医治凌瑜这样的患有厌世症的青年人一样。这是她的善良愿望,她希望像何彬这样的同时代人,能够从苦闷、悲哀、抑郁、幻灭的精神境界中摆脱出来,重新走上热爱生活、热爱社会、热爱人类的道路。
冰心在为同时代人医治时代病的时候,也把求援的手,伸向了美丽的大自然。冰心认为大自然是灿烂庄严的,而寄居在大自然中的人类,却有许多的烦恼,还人为地造出来了许多的什么贫富、智愚、劳逸、苦乐等等。这种人类社会与美丽的大自然不相和谐的思想,在短篇小说《月光》中得到了很好的表现。《月光》中的那位青年维因,他觉得社会是充满了悲凄苦痛的,他本人生活在这个人类社会里,既乏味又无聊,他很想把自己与美丽的大自然调和起来。这种思想发展到极端,就使他想要选择一处极美的风景,在他的内心与大自然高度协调的时候,骤然地结束掉自己的生命。
既然母爱、童心、大自然,都不能完全解除青年人的时代病,那么,烦闷的情绪大概就是永远难以避免的了。每当冰心这位年轻的女哲人想到这里的时候,她就用积极的态度来提醒着自己:“我的心啊!警醒着,不要卷在虚无的漩涡里!”(《繁星?五三》)
有人在熟读了冰心的诗作之后,会说她是一位诗人;而有人在看完了冰心的清新优美
的散文之后,又称她是一位散文家;而从冰心以“问题小说”步上文坛看,又称她是一位小说家。无论是她的诗作、散文或小说,在思想风格与艺术风格两方面,都充分地表现出了冰心“这一个”。那就是:有一种互相矛盾的心理,常常困扰着大学时代的冰心——使她在歌颂快乐的时候,也不曾忘记了忧愁;在歌唱幻想的时候,也不曾忘记了失望。这种互相矛盾的心理,逐渐地形成了冰心许多断断续续的思想和观念,于是它们便像深深的流泉一样,从冰心那颗聪慧的头脑里,潺潺地流向她那清秀的笔端。
(节选自《冰心传》)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正确的两项是(5分)
A.冰心是因为看到了社会存在的种种问题,从探索人生道路出发,以写作“问题小说”步入文坛的。 |
B.在接触泰戈尔的诗句和思想之前,冰心的作品已经在社会上引起了非常强烈的反响。 |
C.1920年八、九月间冰心连续写了《遥寄印度哲人泰戈尔》《“无限之生”的界限》《画——诗》等三篇散文表达她学习《圣经》和读泰戈尔的感受。 |
D.冰心是一位艺术风格独特的作家。她的作品,不论是她的问题小说,哲理散文,还是清新的小诗,都体现着一种博大精深的爱。 |
E.当冰心发现母爱、童心、大自然,都不能完全解除青年人的时代病时,也曾被烦闷苦恼的情绪所困扰,但她始终不放弃希望。
2.青年时期的冰心思想主要受到哪些方面的影响?她对人生社会有哪些思考?(6分)
3.在这篇传记里,作者对冰心的称呼在不断地变换,请举例说明为什么?(6分)
4.作者曾在写作本文前征求了传主的意见,冰心只是说:“真,我希望写得能够像我。”
你觉得本文达到了冰心的要求吗?为什么?(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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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目。(12分)
对 岸
[印度]泰戈尔
我渴望到河的对岸去。
在那边,好些船只一行儿系在竹竿上;人们在早晨乘船渡过那边去,肩上扛着犁头,去耕耘他们的远处的田;在那边,牧人使他们鸣叫着的牛游泳到河旁的牧场去;黄昏的时候,他们都回家了,只留下豺狼在这满长着野草的岛上哀叫。
妈妈,如果你不在意,我长大的时候,要做这渡船的船夫。
据说有好些古怪的池塘藏在这个高岸之后。
雨过去了,一群一群的野鹜飞到那里去茂盛的芦苇在岸边四周生长,水鸟在那里生蛋;竹鸡带着跳舞的尾巴,将它们细小的足印在洁净的软泥上;黄昏的时候,长草顶着白花,邀月光在长草的波浪上浮游。
妈妈,如果你不在意,我长大的时候,要做这渡船的船夫。
我要自此岸至彼岸,渡过来,渡过去,所有村中正在那儿沐浴的男孩女孩,都要诧异地望着我。
太阳升到中天,早晨变为正午了,我将跑到你那里去,说道:“妈妈,我饿了!”一天完了,影子俯伏在树底下,我便要在黄昏中回家来。
我将永不像爸爸那样,离开你到城里去做事。
妈妈,如果你不在意,我长大的时候,要做这渡船的船夫。
(选自《新月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54年版)
1.本文以一个小孩的视角行文,有哪些好处? (5分)
2.请联系我国文学作品中类似的描写,探讨“对岸”是怎样的理想生活以及作者的追求(200字左右)(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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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目。(9分)
对岸
[印度]泰戈尔
我渴望到河的对岸去。
在那边,好些船只一行儿系在竹竿上;人们在早晨乘船渡过那边去,肩上扛着犁头,去耕耘他们的远处的田;在那边,牧人使他们鸣叫着的牛游泳到河旁的牧场去;黄昏的时候,他们都回家了,只留下豺狼在这满长着野草的岛上哀叫。
妈妈,如果你不在意,我长大的时候,要做这渡船的船夫。
据说有好些古怪的池塘藏在这个高岸之后。
雨过去了,一群一群的野鹜飞到那里去。茂盛的芦苇在岸边四周生长,水鸟在那里生蛋;竹鸡带着跳舞的尾巴,将它们细小的足印在洁净的软泥上;黄昏的时候,长草顶着白花,邀月光在长草的波浪上浮游。
妈妈,如果你不在意,我长大的时候,要做这渡船的船夫。
我要自此岸至彼岸,渡过来,渡过去,所有村中正在那儿沐浴的男孩女孩,都要诧异地望着我。
太阳升到中天,早晨变为正午了,我将跑到你那里去,说道:“妈妈,我饿了!”一天完了,影子俯伏在树底下,我便要在黄昏中回家来。
我将永不像爸爸那样,离开你到城里去做事。
妈妈,如果你不在意,我长大的时候,要做这渡船的船夫。
(选自《新月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54年版)
(1)本文以一个小孩的视角行文,有哪些好处?(3分)
答:
(2)请联系我国文学作品中类似的描写,探讨“对岸”是怎样的理想生活以及作者的追求。(150字左右)(6分)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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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案头清供
张中行
①名为书生的,室内都要有个书桌,也有人称为书案。如果略去多占地方这个缺点,书案以宽大为好,语云,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之义也。书案宽大,面上可以放各种用物,写写画画,以及钻研经典、攻乎异端等等;其下还有抽屉多个,不宜于摆在面上的,可以韫椟而藏。藏了,以不说为是;单说面上的,放什么,如何放,似乎也有学问,至少是习惯。记得多年以前,大学同学卢君以懒散著名,书案上的东西一贯是多而杂。有一次,我在场,他想吸烟,找烟斗和烟包,到堆满半尺高杂物的书案面上摸,费半天力,以为摸到烟包了,拉出来一看,原来是一只袜子。这是放物多的一个极端。还有放物少的极端,是已作古的友人曹君,书案面上一贯是空空如也,他说图看着清爽。我是中间派,实用和看着兼顾。都放了什么呢?写小文不同于填登记簿,决定躲开那些估计不能引人入胜的,只说我认为值得说说的一些。名为清供,清的意义是没花钱,供的意义是我很喜欢,甚至想套用乾隆年间陈坤维女士的一句诗——珍重寒斋(原为“闺”)伴我时。
②清供三件,先说第一件,是个黄色的大老玉米。这是北京通用的称呼,其他地方,如东北称为包谷,我们京东称为棒子,正名或是玉蜀黍吧。名者,实之宾也,关系不大,还是说来源。是去年秋天,老伴接受她的表妹之约,到容城县乡下去住几天。我,依义要陪着前往,依情也愿意前往,于是只是半天就到了鸡犬之声相闻的乡下。坐吃,游观,都是例行之事,可按下不表;只说我最感兴趣的,是年成好,所养驴、鹅、鸭、鸡、鸽等都肥壮,我可短时期偿与鸟兽同群的夙愿。人,古今一样,虽是逝者如斯夫,却愿意留些驻景。古人办法少,即如李杜,也不过写几首诗。今人同样可以写诗,只是因为不会或愿意更真切,一般是用照相法,个别的用录像法。我用照相法,请驴来,我紧贴在它身旁,照,成功。请鹅来,它摇头扭身,坚决不干,只好说声遗憾,作罢。活物不成,只好降级,院里黄色老玉米堆成小丘,坐在顶上也可以洋洋然,于是照一张,胜利结束。几天很快过去,离开之前,又想到老玉米,于是挑一个大而直且完整的,带回来。这东西在乡下不算什么,进我的斗室就成为稀罕物,常言道,物以稀为贵,所以它就有权高踞案头。
③清供的第二件是个鲜红色椭圆而坚硬的瓜,我们家乡名为看瓜,顾名思义,是只供看而不能吃。也要说说来源。是今年中秋,承有车阶级某君的好意,我到已无城的番河县城去过中秋节。吃各种土产,寻开天旧迹,赏月以证“月是故乡明”等等,都是题外话,可不谈。只说这个看瓜,是一位有盛情的杜君请我到他家吃自做的京东肉饼,在他的窗台上看见的。他说是自己院内结的,大大小小十几个,如果喜欢,可以随便拿。窗台上晒着一排六七个,我选了个中等大的,也总可以压满手掌了。返京的车上,还有家乡产的月饼等等,我把这看瓜放在最上位,因为有老玉米的成例,它是清供,下车之后理应高踞案头的。
④清供的第三件是个葫芦,不是常见的两节、上小下大的,是两节、上下一样粗的,据说这是专为制养蝈蝈的葫芦而种的,比较少见。也由来源说起,这回是由远在异县移到近在眼前。是同一单位的张君在单位院内种的,夏天我看见过,没注意。秋天,霜降以后,一次我从他的门前过,看见北墙高处挂着一排葫芦,也许因为少见,觉得很好看。我也未能免爱就想得到之俗,敲敲门走进屋。他热情招待,指点看他的鸟笼和鸟、已经制好的蝈蝈葫芦。我问他今年结了多少,有不成形的,可否送我一个,摆着。不想他竟这样慷慨,未加思索就说:“摆就得要好的,我给您找一个。”说着就上墙,摘个最大最匀称的给了我。我拿回屋,放在案头,使它与老玉米和看瓜鼎足而三。
⑤鼎足而三了,我当然会常看。是不是也常想,或曾想,这有什么意思?如果追得太深,也许竟是没有意思。所以为了不至落得没有意思,最好还是不追得太深。或者哲理与常情分而治之:坐蒲团时思索哲理,起身走出禅堂或讲堂时还是依常情行事。我是常人,因而也就如其他常人一样,有想望,也有寂寞。怎么处理呢?其中一种可行的是如清代词人项莲生所说:“不为无益之事,何以遣有涯之生?”其实,这意思还可以说得积极一些,即如我这些案头清供,有时面对它,映入目中,我就会想到乡里,想到秋天,而也常常,我的思路和情丝就会忽然一跳,无理由地感到,我们的周围确是不少温暖,所以人生终归是值得珍重的。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本文第①段由书生的书案谈起,谈及书案上的物品,对比了朋友们的案头布置,最后才引出自家的案头格局,引出叙述中心——案头清供。
B. 本文的案头清供指的是没花钱的而让“我”很喜欢的摆在案头的三样东西:大老玉米、看瓜、葫芦。它们既普通又特别,成为作者记忆的纽带。
C. 本文第⑤段引用项莲生的“不为无益之事,何以遣有涯之生”,表明清供本是“无益”的,只不过是用来打发时光的,流露出作者的消极情绪。
D. 本文采用了“总—分—总”结构,开头表达了对案头清供的喜爱,中间三段分述三件清供的来源,结尾处则借物抒情。全文叙议结合,意蕴丰富。
2.本文第②段在语言运用上极具特色,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3.结合全文,说说文末作者产生“所以人生终归是值得珍重的”这样的感悟的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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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根据要求作文。
印度诗人泰戈尔说:“生命当如灿烂的夏日之花,不凋不败,妖冶如火。”
中国诗人汪国真说:“生命可以没有灿烂,不能失去的是平凡。”
上面的材料引发了你怎样的思考?请结合自己的体验与感悟,写一篇文章。
要求:选准角度,明确立意,自选文体,自拟标题;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意的范围作文,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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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根据要求作文。
错 觉
印度·泰戈尔
河的此岸暗自叹息:“我相信,一切欢乐都在对岸。”
河的彼岸一声长叹:“哎,也许,幸福尽在对岸。”
品读这首小诗,你产生了哪些联想或感悟呢?请根据阅读后的感悟和联想,写一篇记叙文或议论文,不少于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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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根据要求作文。(60分)
印度诗人泰戈尔说:“生命当如灿烂的夏日之花,不凋不败,妖冶如火。”
中国诗人汪国真说:“生命可以没有灿烂,不能失去的是平凡。”
以上两句寓有深意的诗,引起了你怎样的思考?请结合自己的体验与感悟,写一篇文章。
要求:①自选角度,自拟标题,自定文体。②不少于800字。③不得套作,不得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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