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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各题。

范百禄字子功,范镇兄锴之子也,成都华阳人。第进士,又举才识兼茂科。熙宁中,邓绾举为御史,辞不就。提点江东、利、梓路刑狱,加直集贤院。熊本治泸蛮事,有夷酋力屈请降,裨将贾昌言欲杀以为功,百禄谕之不听,往谓本曰:“杀降不祥,活千人者封子孙。奈何容骄将横境内乎?”本矍然,即檄止之。与徐禧治李士宁狱,奏士宁荧惑童妇,致不轨生心,罪死不赦。禧右士宁,以为无罪。执政主禧,贬百禄监宿州酒。哲宗立,迁中书舍人。司马光复差役法,患吏受赇,欲加流配。百禄固争曰:“民今日执事,受谢于人,明日罢役,则以财赂人。苟绳以重典,黥面赭衣必将充塞道路。”光悟曰:“微君言,吾不悉也。”遂已。改吏部侍郎。议者欲汰胥吏,吕大防趣废其半,百禄曰:“不可。废半则失职者众,不若以渐消之,自今阙吏勿补,不数岁,减斯过半矣。”不听。都水王孝先议回河故道,大防意向之,命百禄行视。百禄以东流高仰,而河势顺下,不可回,即驰奏所以然之状,且取神宗诏令勿塞故道者并上之。大防犹谓:“大河东流,中国之险限。今塘泺既坏,界河淤浅,河且北注矣。”百禄言:“塘泺有限寇之名,无御寇之实。借使河徙而北,敌始有下流之忧,乃吾之利也。先帝明诏具在,奈何妄动摇之。”乃止。俄兼侍读,进翰林学士。为帝言分别邪正之目,凡导人主以某事者为公正,某事者为奸邪,以类相反,凡二十余条。愿概斯事以观其情,则邪正分矣。以龙图阁学士知开封府勤于民事狱无系囚僚吏欲以圄空闻百禄曰千里之畿无一人之狱此至尊之仁非尹功也。不许。经数月,复为翰林学士,拜中书侍郎。禄曰:“此三代之礼,奈何复欲合祭乎?‘成命’之颂,祀天祭地,均歌此诗,亦如春夏祈谷而歌《噫嘻》,亦岂为一祭哉?”争久不决,质于帝前。薨,年六十五,赠银青光禄大夫。

(选自《宋史·范百禄传》列传第九十六)

1.下列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  )

A. 以龙图阁学士知开封府/勤于民事/狱无系囚僚/吏欲以圄空闻/百禄曰/千里之畿/无一人之狱/此至尊之/仁非尹功也/

B. 以龙图阁学士知开封府/勤于民事/狱无系囚僚/吏欲以圄空闻/百禄曰/千里之畿/无一人之狱/此至尊之仁/非尹功也/

C. 以龙图阁学士知开封府/勤于民事/狱无系囚/僚吏欲以圄空闻/百禄曰/千里之畿/无一人之狱/此至尊之仁/非尹功也/

D. 以龙图阁学士知开封府/勤于民事/狱无系囚/僚吏欲以圄空闻/百禄曰/千里之畿/无一人之狱/此至尊之/仁非尹功也/

2.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龙图阁学士,宋代官名,用以加文学之士,备顾问,与论议,以示尊宠。北宋龙图阁直学士是“加官”“贴职”,一种虚衔,荣誉称号。

B. 流配,指流放罪人于远地。流是古代的一种刑罚,把罪人流放到远方;配也是流刑。

C. 赭衣,古代囚犯所穿的赤褐色的衣服。赭,赤褐色。文中的赭衣即指赤褐色的衣服。

D. 先帝,本朝在位皇帝的亡父。先,已故的。先妣指已故的母亲;先君子指已故的父亲。

3.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范百禄有见识,敢于直言。他在任江东路提点刑狱官时,熊本手下一个副将想要杀降报功,范百禄对熊本说明利害,熊本下令制止了此人的行为。

B. 范百禄执法严,注重实际。他在和徐禧一起审理李士宁案时,认为李士宁罪当死,不能赦免;而在对司马光想用重法一事上,他却不主张这样做。

C. 范百禄不盲从,坚持己见。有人想要裁减官吏,吕大防要去掉一半,范百禄认为这样做不行,应采用逐渐减少、缺官不再填补的办法来达到目的。

D. 范百禄重实际,为帝谏言。他巡行考察黄河,认为不能按照王孝先和吕大防的意见使黄河回归故道;兼任侍读时,建议皇上驱逐朝廷中的奸邪之徒。

4.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1)光悟曰:“微君言,吾不悉也。”遂已。

(2)借使河徙而北,敌始有下流之忧,乃吾之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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