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先生们
①多年以后,我还能清晰地记得陈继会先生当时看向我的那个又深又长的眼神。那是2000年的深秋,在郑州大学的南北大道上,一边是苍苍如盖的雪松,一边是整饬干净的草坪,我刚把硕士论文的初稿递到陈先生手里,就脱口而出:“我想考博!”陈先生盯着我看了良久,然后爽利地答道:“好啊,我支持!”有一年到深圳去看望陈先生,我忍不住问起那个有意味的眼神,他说:“那不是怀疑,是惊喜!”陈先生是乡土文学研究的专家,我最初报的选题却离“乡土”十万八千里,他反复读了读题目,笑着说:“你宏大的学术构想值得肯定,不过,这个题目够你写一本大书的,现在做有点浪费了,先放一放。”待我后来再回头看那个题目,才知道当初自己是多么幼稚多么不懂得天高地厚。生性敏感如我,假如在问师之初就遭逢狂风暴雨般的批评,或许早就退却了。是谦和儒雅的陈先生,在我学术的起步期,以风和日丽的方式,开导我这个初出茅庐、不谙治学之道的后生,以耐心厚道的言行引领我读书、作文,把我引向学问之途。
②待我到山东大学读博,导师是孔范今先生。刚上了几次课,我就被他博古通今、纵横捭阖的讲授震住了。而他一再强调的“读原典”的“原典”,很多我也未曾认真读过。我内心开始长草。为了节省时间,我有时就在宿舍备些干粮,闷在屋里几天不下楼。孔先生听说后,每每在校园里碰到我同屋,都一再嘱托人家下楼时要叫上我。
③博士论文选题时,我选定从晚清民初中国文学现代转型的角度来写“苏曼殊文学论”。我惴惴不安地把提纲呈给孔先生。他看完,喝一口酽茶,掐灭手中的烟蒂,又慢慢点上一支,然后用右手轻轻地敲击着桌角,操着一口曲阜普通话说:“你喜欢苏曼殊的诗文,关注那个风云突变的时代文人的文化求索,又有了相对扎实的理论准备,能写好。”先生顿了顿,接着说:“读书就像撒网,要撒得开,也要能收得住。现在你不要急于发文章,‘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孔先生引领弟子治学既厚爱又严苛,能够得到他的肯定,我自信了许多;而其“重积淀、厚基础”的严谨学风也培养了我们这些学生良好的读书习惯以及对史料的重视。
④在我心中,孔先生一直都是不言自威的,但毕业后我越来越发现他幽默风趣、平易近人的一面。2011年,我们在郑州大学相聚,孔先生在宾馆里给在场的三个弟子谈了一天学问,并指导我们“如今,该读哪些书”,还一再告诫我“不要长年熬夜”。至今想起来那一幕都无比温暖。2015年我去看望孔先生。老先生让茶递烟,嘘寒问暖,那样的开心。次日,孔先生请我到一家酒楼重聚。我到时,老先生已先到了,他欣然拉着我翻看菜单,说这个好吃那个好吃,我说,哪能点那么多!他说:“我说了算,都要!”然后嘿嘿一笑:“上次施战军回来就没好好吃顿饭!”那一刻,我看见先生的目光瞬间暗淡下来,夹着香烟的手有些颤抖——他又想念远方的弟子了……
⑤我在南京大学的博士后生涯是从参加丁帆先生的一个项目开始的。我主笔的“新世纪乡土生态小说研究”部分,对我来说是个全新的领域。丁先生一向推崇思想自由、学术独立,鼓励师生间平等对话、畅所欲言。研究推进的每一步,一个概念、一个观点或一处表达,我都与丁先生交换意见。遇到双方各持一端时,丁先生会呵呵一笑:“那,咱们再想想吧!”至今,丁先生修改的书稿还摆在我案头,那上边有红笔、黑笔还有铅笔写下的批语,既有击节叫好的褒扬,也有犀利明快的批评,条条直言不讳。丁先生为师的格局和风度,激发了我学术探索的极大热望,也作用到我的执教理念。
⑥丁先生是有多重“身份”的人,但令人惊讶的是他分身有术、游刃有余。会议上,火车上,刚刚还听到他振聋发聩的发言,转眼他已打开笔记本沉入写作,其不竭的学术激情和旺盛的生命活力,许多年轻人也难以望其项背。其实,多年来丁先生患有严重的失眠和耳闷,甚至一度面瘫,但似乎疾病也奈何不了他。他将内在的悲凉与悲悯化作启蒙理性的坚守和文化批判的哲思,其勇猛精进,像是传奇。
⑦“拼命三郎”是孔先生和丁先生常对我的戏称。我有一个偏执的想法:人文学科的研究者,年轻时就要不知疲倦。但近年来我却突如其来地陷入迷茫:所有的尘埃终将会被风雨拍在泥中,所有的事儿也都不再是事儿。我放任了自己一年:睡懒觉,听音乐,看闲书,游游逛逛。但我心里空落落的,混沌中“不知道风在向哪一个方向吹”……
⑧今年5月底的一天,在我工作的校园,偶遇我校著名学者陈飞先生,我本科时的古代文学老师。他问询了我的健康状况后,缓缓地说:“我正想找你谈谈呢。你呢,休整了一年,做了许多你多年来都舍不得浪费时间去做的事,这其实很难得。但我们这类人,仨俩月不读不写可以,时间久了就丢魂落魄。这和进取和名利都无关,就是活不舒服……”他又说:“所谓‘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管不了的,包括生老病死,随它去吧。但我们是自己的凯撒,是可以管一管的。找准自己的‘事’,专注去做,就好,就是生命的享受和活着的价值。”一位大先生,对着“奔五”的老学生,道出了他的期待,还有忧虑。能听到如此开诚布公的教勉,我很感恩。回想起来,从本科到现在,好像每次走到“十字路口”,陈先生都会适时地“冒出来”,哪怕五六年未通音讯,但是一见面,他总能“一语道破天机”,给我以当头棒喝!
⑨这些名满士林的先生们扮演着各有风采的师长角色,叠印在我岁月的底板上,深刻地影响了我的为学为师之道。
⑩特以此文向先生们致敬。
(取材于黄轶同名散文)
1.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A. 以风和日丽的方式 风和日丽:形容平和、亲切。
B. 我就被他博古通今、纵横捭阖的讲授震住了 纵横捭阖:思路开阔、贯通诸多领域。
C. 我内心开始长草 长草:无法安心做事。
D. 叠印在我岁月的底板上 叠印:交错重叠留下深刻印记。
2.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 陈继会先生听说我要考博时,看向我的那个意味深长的眼神,饱含着一位师长得知弟子有更高学术追求时的惊喜,使我久久不能忘怀。
B. “喝一口酽茶,掐灭手中的烟蒂,又慢慢点上一支,然后用右手轻轻地敲击着桌角”,一系列动作表现出孔范今先生给学生建议时的慎重。
C. 多年来丁帆先生患有严重的失眠、耳闷等疾病,但生命的磨难并没有削弱他的学术激情和生命活力,他在学术之路上反而更加勇猛精进。
D. 孔先生和丁先生戏称我为“拼命三郎”,既包含对我不知疲倦地博览群书、执着求学的认可、赞许,又包含对我的想法过于偏执的批评。
3.本文描写了陈继会、孔范今和丁帆三位先生对我说话时的“笑”,请简要分析这些“笑”的含义。
4.作者回忆了自己从本科、硕士、博士到博士后阶段的四位老师,为什么把本科时的老师陈飞先生放在最后写?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5.作者说先生们“深刻地影响了我的为学为师之道”。先生们在“为学”和“为师”之道上,给了我哪些启发?请结合全文,简要概括。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先生们
①多年以后,我还能清晰地记得陈继会先生当时看向我的那个又深又长的眼神。那是2000年的深秋,在郑州大学的南北大道上,一边是苍苍如盖的雪松,一边是整饬干净的草坪,我刚把硕士论文的初稿递到陈先生手里,就脱口而出:“我想考博!”陈先生盯着我看了良久,然后爽利地答道:“好啊,我支持!”有一年到深圳去看望陈先生,我忍不住问起那个有意味的眼神,他说:“那不是怀疑,是惊喜!”陈先生是乡土文学研究的专家,我最初报的选题却离“乡土”十万八千里,他反复读了读题目,笑着说:“你宏大的学术构想值得肯定,不过,这个题目够你写一本大书的,现在做有点浪费了,先放一放。”待我后来再回头看那个题目,才知道当初自己是多么幼稚多么不懂得天高地厚。生性敏感如我,假如在问师之初就遭逢狂风暴雨般的批评,或许早就退却了。是谦和儒雅的陈先生,在我学术的起步期,以风和日丽的方式,开导我这个初出茅庐、不谙治学之道的后生,以耐心厚道的言行引领我读书、作文,把我引向学问之途。
②待我到山东大学读博,导师是孔范今先生。刚上了几次课,我就被他博古通今、纵横捭阖的讲授震住了。而他一再强调的“读原典”的“原典”,很多我也未曾认真读过。我内心开始长草。为了节省时间,我有时就在宿舍备些干粮,闷在屋里几天不下楼。孔先生听说后,每每在校园里碰到我同屋,都一再嘱托人家下楼时要叫上我。
③博士论文选题时,我选定从晚清民初中国文学现代转型的角度来写“苏曼殊文学论”。我惴惴不安地把提纲呈给孔先生。他看完,喝一口酽茶,掐灭手中的烟蒂,又慢慢点上一支,然后用右手轻轻地敲击着桌角,操着一口曲阜普通话说:“你喜欢苏曼殊的诗文,关注那个风云突变的时代文人的文化求索,又有了相对扎实的理论准备,能写好。”先生顿了顿,接着说:“读书就像撒网,要撒得开,也要能收得住。现在你不要急于发文章,‘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孔先生引领弟子治学既厚爱又严苛,能够得到他的肯定,我自信了许多;而其“重积淀、厚基础”的严谨学风也培养了我们这些学生良好的读书习惯以及对史料的重视。
④在我心中,孔先生一直都是不言自威的,但毕业后我越来越发现他幽默风趣、平易近人的一面。2011年,我们在郑州大学相聚,孔先生在宾馆里给在场的三个弟子谈了一天学问,并指导我们“如今,该读哪些书”,还一再告诫我“不要长年熬夜”。至今想起来那一幕都无比温暖。2015年我去看望孔先生。老先生让茶递烟,嘘寒问暖,那样的开心。次日,孔先生请我到一家酒楼重聚。我到时,老先生已先到了,他欣然拉着我翻看菜单,说这个好吃那个好吃,我说,哪能点那么多!他说:“我说了算,都要!”然后嘿嘿一笑:“上次施战军回来就没好好吃顿饭!”那一刻,我看见先生的目光瞬间暗淡下来,夹着香烟的手有些颤抖——他又想念远方的弟子了……
⑤我在南京大学的博士后生涯是从参加丁帆先生的一个项目开始的。我主笔的“新世纪乡土生态小说研究”部分,对我来说是个全新的领域。丁先生一向推崇思想自由、学术独立,鼓励师生间平等对话、畅所欲言。研究推进的每一步,一个概念、一个观点或一处表达,我都与丁先生交换意见。遇到双方各持一端时,丁先生会呵呵一笑:“那,咱们再想想吧!”至今,丁先生修改的书稿还摆在我案头,那上边有红笔、黑笔还有铅笔写下的批语,既有击节叫好的褒扬,也有犀利明快的批评,条条直言不讳。丁先生为师的格局和风度,激发了我学术探索的极大热望,也作用到我的执教理念。
⑥丁先生是有多重“身份”的人,但令人惊讶的是他分身有术、游刃有余。会议上,火车上,刚刚还听到他振聋发聩的发言,转眼他已打开笔记本沉入写作,其不竭的学术激情和旺盛的生命活力,许多年轻人也难以望其项背。其实,多年来丁先生患有严重的失眠和耳闷,甚至一度面瘫,但似乎疾病也奈何不了他。他将内在的悲凉与悲悯化作启蒙理性的坚守和文化批判的哲思,其勇猛精进,像是传奇。
⑦“拼命三郎”是孔先生和丁先生常对我的戏称。我有一个偏执的想法:人文学科的研究者,年轻时就要不知疲倦。但近年来我却突如其来地陷入迷茫:所有的尘埃终将会被风雨拍在泥中,所有的事儿也都不再是事儿。我放任了自己一年:睡懒觉,听音乐,看闲书,游游逛逛。但我心里空落落的,混沌中“不知道风在向哪一个方向吹”……
⑧今年5月底的一天,在我工作的校园,偶遇我校著名学者陈飞先生,我本科时的古代文学老师。他问询了我的健康状况后,缓缓地说:“我正想找你谈谈呢。你呢,休整了一年,做了许多你多年来都舍不得浪费时间去做的事,这其实很难得。但我们这类人,仨俩月不读不写可以,时间久了就丢魂落魄。这和进取和名利都无关,就是活不舒服……”他又说:“所谓‘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管不了的,包括生老病死,随它去吧。但我们是自己的凯撒,是可以管一管的。找准自己的‘事’,专注去做,就好,就是生命的享受和活着的价值。”一位大先生,对着“奔五”的老学生,道出了他的期待,还有忧虑。能听到如此开诚布公的教勉,我很感恩。回想起来,从本科到现在,好像每次走到“十字路口”,陈先生都会适时地“冒出来”,哪怕五六年未通音讯,但是一见面,他总能“一语道破天机”,给我以当头棒喝!
⑨这些名满士林的先生们扮演着各有风采的师长角色,叠印在我岁月的底板上,深刻地影响了我的为学为师之道。
⑩特以此文向先生们致敬。
(取材于黄轶同名散文)
1.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A. 以风和日丽的方式 风和日丽:形容平和、亲切。
B. 我就被他博古通今、纵横捭阖的讲授震住了 纵横捭阖:思路开阔、贯通诸多领域。
C. 我内心开始长草 长草:无法安心做事。
D. 叠印在我岁月的底板上 叠印:交错重叠留下深刻印记。
2.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 陈继会先生听说我要考博时,看向我的那个意味深长的眼神,饱含着一位师长得知弟子有更高学术追求时的惊喜,使我久久不能忘怀。
B. “喝一口酽茶,掐灭手中的烟蒂,又慢慢点上一支,然后用右手轻轻地敲击着桌角”,一系列动作表现出孔范今先生给学生建议时的慎重。
C. 多年来丁帆先生患有严重的失眠、耳闷等疾病,但生命的磨难并没有削弱他的学术激情和生命活力,他在学术之路上反而更加勇猛精进。
D. 孔先生和丁先生戏称我为“拼命三郎”,既包含对我不知疲倦地博览群书、执着求学的认可、赞许,又包含对我的想法过于偏执的批评。
3.本文描写了陈继会、孔范今和丁帆三位先生对我说话时的“笑”,请简要分析这些“笑”的含义。
4.作者回忆了自己从本科、硕士、博士到博士后阶段的四位老师,为什么把本科时的老师陈飞先生放在最后写?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5.作者说先生们“深刻地影响了我的为学为师之道”。先生们在“为学”和“为师”之道上,给了我哪些启发?请结合全文,简要概括。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各题。
乐 书
宗 璞
多年以前,读过一首《四时读书乐》,现在只记得四句:“读书之乐乐何如?绿满窗前草不除。”“读书之乐乐无穷,瑶琴一曲来熏风。”这是春夏的情景,也是读书的乐境。
经常读书,接触的都是别人的精华。读书本身就是一件聪明的事,也是一件快乐的事。陶渊明说:“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金圣叹读到《西厢记》“不瞅人待怎生”一句,感动得三日卧床不食不语。这都是读书的至高境界。
我不是一个做学问的读书人,读书缺少严谨的计划,常是兴之所至。虽然不够正规,也算和书打了几十年交道。我想,读书有一个分——合——分的过程。
分就是要把各种书区分开来,也就是要有一个选择的过程。现在书出得极多,有人形容,写书的比读书的还多,简直成了灾。我看见那些装帧精美的书,总想着又有几棵树冤枉地献身了。开卷有益可以说是一句完全过时的话。千万不要让那些假冒伪劣的“精神产品”侵蚀。即便是列入必读书目的,也要经过自己慎重选择。有些书评简直就是一种误导,名实不符者极多,名实相悖者也有。当然可读的书更多。总的说来,有的书可精读,有的书可泛读,有的书浏览一下即可。书经过区分,选好了,读时就要合。古人说读书得间,就是要在字里行间得到弦外之音,象外之旨,得到言语传达不尽的意思。朱熹说读书要“涵泳玩索,久之自有所见”,“涵泳”就是在水中潜行,也就是说必须入水,与水相合,才能了解水,得到滋养润泽。王国维谈读书三境界,第三种境界是“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种豁然贯通,便是一种会心。古时有人自外回家,有了很大变化,人们议论,说他不是遇见了奇人,就是遇见了奇书。书对人的影响是非常大的。不过要使书真的为自己所用,就要从合中跳出来,再有一次分,把书中的理和自己掌握的理参照而行。虽然自己的理不断受书中的理影响,却总能用自己的理去衡量、判断、实践。
其实,这些都是废话,每个人有自己的读书法,平常读书不一定都想得那么多,随意翻阅也是一种快乐。因为从小在书堆中长大,磕头碰脑都是书,有一阵子很为其困扰,曾写了《恨书》、《卖书》等文,颇引关注。后来把这些朋友都安排到妥当或不甚妥当的去处,却又觉得很为想念,眼皮子底下少了这一箱那一柜或索性乱堆着的书,确实失去了很多。原来走到房屋的每一个角落,都可以接触到各种宏论,感受到各种情感,这里那里还不时会冒出一个个小故事。虽然足不出户,书把我的生活从时空上都拓展了。因为思念,曾想写一篇《忆书》。近几年来眼疾发展,几乎不能视物,和书也久违了。幸好科学发达,经治疗后,忽然又看见了世界,也看见经过整顿后书柜里的书。我拿起几部特别喜爱的线装书抚摩着,一部《东坡乐府》,一部《李义山诗集》,一部《世说新语》,还有一部《温飞卿诗集》,字特别大,我随手翻到“捣麝成尘香不灭,拗莲作寸丝难绝”,不觉一惊,现在哪里还有这样的真诚和执著呢。
寒暑交替,我们的忙总无变化,忙着做各种有意义和无意义的事。我和老伴现在最大的快乐就是每晚在一起读书,其实是他念给我听。朋友们称赞他的声音厚实有力,我通过这声音得到书的内容,更觉得丰富。书房中有一副对联:“把酒时看剑,焚香夜读书。”我们也焚香,不过不是名贵的龙涎香,而是最普通的蚊香,以免蚊虫骚扰。古人焚香或也有这个用处?
四时读书乐,另两时记不得了。乃另诌了两句,曰:“读书之乐何处寻?秋水文章不染尘。”“读书之乐乐融融,冰雪聪明一卷中。”聊充结尾。
(略有改动)
1.下列对这篇散文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 作者引用《四时读书乐》中的诗句作为文章的开头和结尾,使首尾呼应,文章结构显得
十分完整。
B. 作者认为,读书有一个分—合—分的过程,不过要使书真的为自己所用,就定要活学活用。
C. 文章提到曾写《恨书》、《卖书》、《忆书》等文,表达了作者对卖书的悔恨及对书的
思念之情。
D. 对联“把酒时看剑,焚香夜读书”运用对偶修辞格写出了读书的快乐心情,亦使文章典
雅脱俗。
E. 本文语言纯朴雅致,读之如同品味一杯清淡甘醇的新茶,慢慢为其内在的真情实感所吸引。
2.阅读文章第四段,简要概括“分—合—分”的读书过程。
3.结合文章,解说下面这句话的作用。
我们也焚香,不过不是名贵的龙涎香,而是最普通的蚊香,以免蚊虫骚扰。古人焚香或也有这个用处?
4.文章第二段中作者说,“陶渊明说:‘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金圣叹读到《西厢记》‘不瞅人待怎生’一句,感动得三日卧床不食不语。这都是读书的至高境界。”请你根据自己的阅读经验,谈谈你对“读书的至高境界”的体会。(220字左右)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问题。
乐 书
宗璞
多年以前,读过一首《四时读书乐》,现在只记得四句:“读书之乐乐何如?绿满窗前草不除”“读书之乐乐无穷,瑶琴一曲来熏风。”这是春夏的情景,也是读书的乐境。
经常读书,接触的都是别人的精华。读书衣身就是一件聪明的事,也是一件快乐的事。陶明说:“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金圣叹读到《西厢记》“不瞅人待怎生”一句,感动得三日卧床食不语。这都是读书的至高境界。
我不是一个做学问的读书人,读书缺少严谨的计划,常是兴之所至。虽然不够正规,也算书打了几十年交道。我想,读书有一个分一合一分的过程。
分就是要把各种书区分开来,也就是要有一个选择的过程。现在书出得极多,有人形容,的比读书的还多,简直成了灾r、我看见那些装帧精美的书,总想着又有几棵树冤枉地献身开皇有益可以说是.一句完全过时的话。千万不要让那些假冒伪劣的“精神产品,,侵蚀。即便是列入必读书目的,也要经过自己慎重选择。有些书评简直就是一种误导,名实不符者极多,名实相悖者也有。当然可读的书更多。总的说来,有的书可精读,有的书可泛读,有的书浏览一下即可。书经过区分,选好了,读时就要合。古人说读书得间,就是要在字里行间得到弦外之音,象外之旨,得到言语传达不尽的意思。朱熹说读书要“涵泳玩索,久之自有所见”,涵泳在水中潜行,也就是说必须入水,与水相合,才能了解水,得到滋养润泽。王国维谈读书三境界,第三种境界是“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种豁然贯通,便是一种会心。在那一刻间,读者必觉作者是他的代言人,想到他所不能想的,说了他所不会说不敢说的,三万六千毛孔也都张开来,好不畅快。 古时有人自外回家,有了很大变化,人们议论,说他不是遇见了奇人,就是遇见了奇书。书对人的影响是非常大的。不过要使书真的为自己所用,就要从合中跳出来,再有一次分,把书中的理和自己掌握的理参照而行。虽然自己的理不断受书中的理影响,却总能用自己的理去衡量、判断、实践。
其实,这些都是废话,每个人有自己的读书法,平常读书不一定都想得那么多,随意翻阅也是一种快乐。因为从小在书堆中长大,磕头碰脑都是书,有一阵子很为其困扰,曾写了《恨书》、《卖书》等文,颇引关注。后来把这些朋友都安排到妥当或不甚妥当的去处,却又觉得很为想念,眼皮子底下少了这一箱那一柜或索性乱堆着的书,确实失去了很多。原来走到房屋的每一个角落,都可以接触到各种宏论,感受到各种情感,这里那里还不时会冒出一个个小故事。虽然足不出户,书把我的生活从时空上都拓展了。因为思念,曾想写一篇《忆书》,也只是想想而已。近几年来眼疾发展,几乎不能视物,和书也久违了。幸好科学发达,经治疗后,忽然又看见了世界,也看见经过整顿后书柜里的书。我拿起几部特别喜爱的线装书抚摩着,一部《东坡乐府》,一部《李义山诗集》,一部《世说新语》。还有一部《温飞卿诗集》,字特别大,我随手翻到“捣麝成尘香不灭,拗莲作寸丝难绝”,不觉一惊,现在哪里还有这样的真诚和执著呢。
寒暑交替,我们的忙总无变化,忙着做各种有意义和无意义的事。我和老伴现在最大的快乐就是每晚在一起读书,其实是他念给我听。朋友们称赞他的声音厚实有力,我通过这声音得到书的内容,更觉得丰富。书房中有一副对联:“把酒时看剑,焚香夜读书。”我们也焚香,不过不是龙涎香、鸡舌香,而是最普通的蚊香,以免蚊虫骚扰。古人焚香或也有这个用处?
四时读书乐,另两时记不得了。乃另诌了两句,曰:“读书之乐何处寻?秋水文章不染尘。”“读书之乐乐融融,冰雪聪明一卷中。”聊充结尾。
(略有改动)
1.下列对这篇散文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A.作者引用《四时渎书乐》中的诗句作为文章的开头和结尾,使首尾呼应,文章结构显得十分完整。
B.作者认为,读书有一个分一合一分的过程,不过要使书真的为自己所用,就定要活学活用。
C.文章提到曾写《恨书》、《卖书》、《忆书》等文,表达了作者对卖书的悔恨及对书的思念之情。
D.对联“把酒时看剑,焚香夜读书”运用对偶修辞格写出了读书的快乐心情,亦使文章典雅脱俗。
E.本文语言纯朴雅致,读之如同品味一杯清淡甘醇的新茶,慢慢为其内在的真情实感所吸引。
2.阅读文章第四段,简要概括“分一合一分”的读书过程。(6分)
3.结合文章,解说下面这句话的含义及作用。(5分)
我们也焚香,不过不是名贵的龙涎香,而是最普通的蚊香,以免蚊虫骚扰。古人焚香或也有这个用处?
4.文章笫二段中作者写到,“陶渊明说:‘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金圣叹读到《西厢记》‘不瞅人待怎生’一句,感动得三日卧床不食不语。这都是读书的至高境界。”请你根据自己的阅读经验,淡谈你对“渎书的至高境界”的体会。(200字左右)(10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100多年前的某个10月24日,奥地利人马克斯·舒施尼发明了塑料袋,这种包装物既轻便又结实,在当时无异于一场科技革命。从此以后,人们外出购物时顿感一身轻松,不需要携带任何东西,因为商店、菜场都备有免费的塑料袋。可舒施尼做梦也没有想到,到塑料袋百岁“诞辰”纪念日时,它竟然被评为20世纪人类“最糟糕的发明”。
塑料袋“糟糕”,是因为它大多是用不可降解和再生的材料生产的,处理这些白色垃圾很多时候都只能挖土填埋或高温焚烧。据科学家测试,塑料袋埋在地里需要200年以上才能腐烂,并且严重污染土壤;而焚烧所产生的有害烟尘和有毒气体,同样会造成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有个形象的比喻,说如果把人们每年使用的塑料袋覆盖在地球表面,足以使地球穿上好几件“白色外衣”。一时间,“远离塑料袋”“拒用塑料袋”“禁用塑料袋”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事实上,要在短时间内完全禁止使用塑料袋是不现实的。积极的态度是依靠科技进步,即采用回收利用和降解相结合的办法去解决。工业包装膜、商品包装袋(膜)用后较干净,应作为主要回收利用对象,分类收集再生利用,这在国内外都已有许多成功经验。而对于那些量大、分散、脏乱、难于收集或再生利用经济效益甚微的一次性塑料包装袋,则应该使用可降解塑料生产。
然而环保意识不是一夜之间就能树立的,一方面,塑料袋像臭豆腐一样闻起来“臭”,吃起来“香”,因为它的确有它的便利之处;另一方面,许多消费者认为,塑料袋是免费赠送的,不花钱的东西不用白不用。针对这种情况,1989年7月起,美国近半数的州实施了《塑料袋禁用法》,禁止所有不能分解和还原处理的食品塑料包装袋上市。印度马哈拉施特拉邦禁用厚度不到20微米的塑料袋,并控制生产这种塑料袋的原料。意大利则实行《塑料袋课税法》。
这些法律的推行,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以爱尔兰为例,自从征收塑料袋税之后,全国塑料袋的使用量降低了90%。与此同时,各国都加强了对可降解塑料包装材料的研制,并加大了开发塑料回收利用技术的力度。舒施尼那项“最糟糕的发明”将以一种全新的形式继续为人类造福。
1.塑料袋被评为20世纪人类“最糟糕的发明”,不属于其根本原因的一项是
A.发明了塑料袋以后,商店、菜场都备有免费的塑料袋,使用过于普及。 |
B.塑料袋大多是用不可降解和再生的材料生产的,造成的白色垃圾难以处理。 |
C.处理塑料袋造成的白色垃圾,一般只能挖土填埋或高温焚烧,但挖土填埋污染土壤,高温焚烧污染大气环境。 |
D.奥地利人马克斯·舒施尼发明的塑料袋,虽轻便结实,但造成了环境污染。 |
2.对待这项“最糟糕的发明”的积极态度,不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控制使用量,加大开发塑料回收利用技术的力度。 |
B.禁止所有不能分解和还原处理的食品塑料包装袋上市。 |
C.加强宣传,树立环保意识,完全禁止使用塑料袋。 |
D.依靠科技进步,加强对可降解塑料袋包装材料的研制。 |
3.对文章内容的概括和理解,不准确的一项
A.用挖土填埋或高温焚烧处理白色污染,都不是万全之策,仍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污染环境的问题。 |
B.塑料袋像臭豆腐一样闻起来“臭”,吃起来“香”。“臭”,是因为它是免费赠送的;“香”因为它的确有它的便利之处。 |
C.有些国家利用法律来治理塑料污染,取得了一定成效;积极的态度是依靠科技进步,即采用回收利用和降解相结合的办法去解决。 |
D.奥地利人马克斯·舒施尼发明了塑料袋,在当时无异于一场科技革命;但一百多年后被评为“最糟糕的发明”,是因为人们意识到了它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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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以下3题。
闻一多先生
汪曾祺
很多人都知道闻一多先生是留胡子的。报刊上发表他的照片,大都有胡子。那张流传很广的木刻像(记得是个姓夏的木刻家所刻),闻先生口噙烟斗,目光炯炯,而又深沉,是很传神的。这张木刻像上,闻先生是有胡子的,但是闻先生原来并未留胡子,他的胡子是抗战那一天留起来的。当时发誓:抗战不胜,誓不剃须。
闻先生原来并不热衷于政治。他潜心治学,用心甚笃。他的治学,考证精严,而又极富想象。他是个诗人学者,一个艺术家。他的讲课很有号召力,许多工学院的学生会从拓东路(工学院在昆明东南角的拓东路)步行穿过全城,来听闻先生的讲课。闻先生讲课,真是“神采奕奕”。他很会讲课(有的教授很有学问,但不会讲课),能把本来是很枯燥的考证,讲得层次分明,引人入胜,逻辑性很强,而又文词生动。他讲话很有节奏,顿挫铿锵,有“穿透力”,如同第一流的演员。他教过我们楚辞.唐诗.古代神话。好几篇文章说过,闻先生讲楚辞,第一句话是:“痛饮酒,熟读离骚,可以为名士”,是这样的。我上闻先生的楚辞课,他就是这样开头的。他讲唐诗,把晚唐诗和后期印象派的画放在一起讲。我记得他讲李贺诗,同时讲法国的点彩派(pointism),这样的东西比较的研究方法,当时运用的人还很少。他讲古代神话,在黑板上钉满了用毛边纸墨笔手摩的大幅伏羲女娲的石刻画像(这本身是珍贵的艺术品)。昆中北院的大教室里各系学生坐得满满的,鸦雀无声。听这样的课,真是超高级的艺术享受。
闻先生的个性很强,处处可以看出。他用的笔记本是特制的,毛边纸,红格,宽一尺,高一尺有半,是离京时带出来的。他上课就带了这样的笔记,外面用一块蓝布包着。闻先生写笔记用的是正楷,一笔不苟,字兼欧柳字体稍长。他爱用秃笔。用的笔都是从别人笔筒中搜来的废笔。秃笔写蝇头小字,字字都像刻出来的,真是见功夫。他原是学画的。他和几位教授带领一群学生从北京步行到长沙,一路上画了许多铅笔速写(多半是风景)。他的铅笔速写另具一格,他以中国的书法入铅笔画,笔触肯定,有金石味。他冶印,朱白布置很讲究,奏刀有力。连他的吃菜口味也是这样,口重。他在蒙自住了半年,深以食堂菜淡为苦。
闻先生的胡子不是络腮胡子,只下巴下长髯一绺,但上髭浓黑,衬出他的轮廓分明,稍稍扁阔的嘴巴,显得潇洒而又坚毅。
闻先生后来走下“楼”来(他在蒙自,整天钻在图书馆楼上,同事曾戏称为“何妨一下楼主人”),拍案而起,献身民主运动,原因很多,我只想说,这和他的刚强的个性是很有关系的。一是一,二是二,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心口如一,义无反顾。闻先生是中国观代史上一个无半点渣滓的.完整的.真实的浪漫主义者。他的人格,是一首诗。
能为闻先生塑像的理想人物,是罗丹。可惜罗丹早就死了。
在西南联大旧址,现在的西南师范学院的校园中有闻先生的全身石像,长髯飘飘,很有神采。
闻先生遇难时,已经剃了胡子。我建议在闻先生牺牲的西仓坡另立一个胸像(现在有一块碑),最好是铜像。这个胸像可以没有胡子。
(选自《修髯飘飘》,有删改)
[注]闻一多于1946年7月15日被国民党特务杀害。
1.下列对作品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
A.因为闻一多先生讲课语言生动,还因为他讲授的内容兼跨文理,所以他的课受到广大文科和理丁科学生的欢迎。
B.闻一多先生喜欢用秃笔,他搜集别人笔筒中的废笔,用于研究中国的书法,以便结合中国的书法进行铅笔速写。
C.手摩伏羲女娲的石刻画像是珍贵的文物,闻一多先生却把它随意地钉在黑板上,可见他潇洒刚强的个性。
D.闻一多先生讲课,能够运用中西比较的方法,将晚唐诗与法国的印象振放在一起讲解,这在当时是很新潮的。
E.本文是一篇回忆录,选取了闻一多先生鲜为人知的轶事,叙评结合,凸显人物个性,具有珍贵的史料价值。
2.作者建议:“在闻先生牺牲的西仓坡另立一个胸像,最好是铜像。这个胸像可以没有胡子。”请根据本文分点陈述这个建议的理由。
3.请结合全文,谈谈闻一多先生具有怎样的人格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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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史铁生的微笑
苗向东
①史铁生去了,他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并没有因此变得模糊,反而更清晰。我在书刊和网络上查找史铁生的照片,发现他的表情都是微笑的。
②史铁生先生1972年双腿瘫痪,后又患肾病并发展到尿毒症,每周要靠三次透析才能维持生命。每次透析完后,他全身乏力,而且特别累。他静静地躺在病床上,每次都有一种在鬼门关转一圈的感觉,这些都是对他精神的折磨和肉体的摧残。上苍似乎把所有的病痛都让他扛。如果把我们搁在他的位置上,长年累月坐在他的轮椅上,我们是否能够顽强地思考、坚定地写作?是否还笑得出来?
③他留给人们记忆最深的是他的笑容。我第一次见着他的微笑,是在一次电视采访的镜头上。他微黑的脸上不时闪过近乎顽皮的表情,脸上绽放的微笑纯净如云,明亮似水。他从容淡定,几乎可以让人忘记他是一位重症病人。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资深记者温秋阳17年前曾经采访过史铁生,至今留存在她脑海里的是史铁生那最温暖的笑。作家黄艳梅在一次笔会上认识了史铁生,她好奇地问史铁生:“史老师,您在小说中曾提到过一座废弃的古园,那地方好玩吗?”史铁生马上露出笑容说:“那是地坛,是一个宁静的去处,也是上帝对我的苦心安排。”那微笑,是忘忧的笑、灿烂的笑。
④我喜欢他的作品,更喜欢他作品里透出来的微笑。多年前,读史铁生的《我与地坛》,我被深深打动。在我眼里,史铁生是强者,永远从容着的强者。他的作品呈献给大家的是阳光般的盈盈笑脸,他的微笑诚挚而灿烂。史铁生在《病隙碎笔》中说他的职业就是生病,48年来大约有一半时间用来生病。我可以感受到他通过文字传递的一种乐观的气息,我可以猜想到他的笑脸一定是很自信、很灿烂的,他的目光中没有焦躁和忧虑,流露出的是坚毅和乐观。
⑤他的人生就是一部苦难史,但他始终微笑着。史铁生的名言就是:“微笑着,去唱生活的歌谣。不要抱怨生活给予太多磨难,不必抱怨生命中有太多曲折。”他直面人生苦难,微笑着弹奏从容的弦乐,微笑着面对挫折,微笑着接受幸福。
⑥他的人生,是为别人微笑而活着的。他用笑容温暖别人。《我与地坛》中写道,有一位朋友问他学写作的最初动机是什么,他说:“为我母亲,为了让她骄傲。”原来他克服一切艰难困苦,努力读书写作,目的就是为了让母亲微笑,为了使母亲开心并感到骄傲。2011年1月4日,也就是他“60岁生日”时,他的家属举办了史铁生追思会,按他生前的意愿要求,人们不用穿黑色衣服,不用献花圈挽联。会场上悬挂的巨幅照片中,他也是开怀笑着的,而且笑得最灿烂、最美。他希望人们记住他温暖的笑容。
⑦史铁生把握了人生真谛,超越了自我,超越了苦难,这才笑得出来,才笑到最后。
1.文章③—⑤段依次写了史铁生哪三个层面的“微笑”?请简要概括。
2.结合上下文,说说第②段画线句子在内容上强调了什么,结构上有什么作用。
3.史铁生为什么能始终微笑?
4.简要说说史铁生为什么希望人们记住他温暖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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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0-13题。(20分)
一种美味
巩高峰
他清晰地记得,六岁那年夏天的那个傍晚,当他把一条巴掌大的草鱼捧到母亲面前时,母亲眼里第一次出现了一种陌生的光。他甚至觉得,他在母亲眼里一定是突然有了地位的,这种感觉在随后下地干活回来的父亲和两位哥哥眼里也得到了证实。
他有些受宠若惊。此前,他的生活就是满村子蹿,上树掏鸟窝,扒房檐摘桃偷瓜。因此,每天的饭都没准时过,啥时肚子饿了回家吃饭,都要先挨上父亲或母亲的一顿打才能挨着饭碗的边儿。
那天不一样,母亲把双手在围裙上擦了又擦。母亲终于接过那条鱼时,他忽然有一点点失望,那条本来大得超出他意料的鱼,在母亲的双手之间动弹时,竟然显得那么瘦小。
准确地说,在那之前他没吃过鱼,唇齿间也回荡不起勾涎引馋的味道。他相信两个哥哥应该也极少尝过这东西。在母亲的招呼下,他们手忙脚乱地争抢母亲递过的准备装豆腐的瓷碗。豆腐,是跟年联系在一起的东西了。天!为了那条鱼,母亲要舀一瓷碗的黄豆种子去换半瓷碗的豆腐来搭配。隐隐约约地,他有了美味的概念,还有慢慢浓起来的期待。
父亲坐在灶前一边看着火苗舔着锅底,一边简单地埋怨了几句,似乎是嫌母亲把鱼洗的太干净了,没了鱼腥味。这已经是难得的意外了,平日里,父亲一个礼拜可能也就说这么一句话。父亲埋怨时,母亲正在把那条鱼放进锅里,她轻手轻脚,似乎开了膛破了肚的草鱼还会有被烫痛的感觉。父亲笑了笑,带着点儿嘲意。母亲嗔怪着说,你笑什么笑!鱼真的还没死,还在锅里游呢。说着,母亲还掀了锅盖让父亲看。父亲保持着笑意,不愿起身。
母亲拿着装了葱段蒜末的碗,就那么站着等水烧开。
他则坐在桌前,看这一切时他是不是双手托着腮?他忘了。反正所有的记忆都是那条鱼和围绕着那条鱼而产生的梦一般陌生的气息。那天什么活都不用他干,他是这顿美味的缔造者,可以游手好闲。父母的举动让他觉得他有这个资格。
在豆腐到来时,母亲甚至都没来得及埋怨一下一贯喜欢缺斤短两的豆腐贩子,因为豆腐马上就被切成块下了锅。美味,让他带着很多的迫不及待,还有一点点的张皇。张皇什么呢?鱼都在锅里了,它还能游回村头那条沟里去?不过这种张皇让他有点儿熟悉,在沟里捉到鱼时他也这么心慌来着,因为连他自己都不相信,那条沟里竟然会有鱼。
来不及细细回味了,豆腐一下锅,屋子里顿时鲜香扑鼻。他是第一次知道,鱼的味道原来是这样的,新鲜的让人稍稍发晕。在鱼汤从锅里到上桌之间,他拼命地翕动鼻翼,贪婪地往肺里装这些味道。他相信装得越多,回味的时间就越长。
至于那锅鱼汤具体是什么滋味,他倒完全不记得哪怕一点儿细节。因为全家吃饭喝鱼汤的状态都有些鲁莽,只有嘴唇和汤接触的呼呼声,一碗接一碗时勺子与锅碰撞的叮当声,还有一口与另一口之间换气时隐约的急促。
那天饭桌上的气氛也不一样,一家人习惯的默不作声完全没了踪影,父亲开口谈天气了,两个哥哥则说了今年可能的收成。而母亲,只是嘴含笑意,一遍又一遍地给大家盛汤。
最后,父亲说了一句有点儿没头没脑的话,父亲说,三子该上学了。
他就叫三子。如今回想起来,对鱼汤食不知味的原因应该就是这句话。两个哥哥没进过一天学校的大门。现在到了他三子,父亲说他该上学了。该,就是要,快要的意思。他忘了两个哥哥投过来的眼神的内容,他忘了鱼汤是什么味道,他忘了那个晚上的一切细节。
美味?美味是什么味呢?当他终于能背着书包从村头墙角中出来,扭捏地走进学校的大门,他离美味的书面意思越来越近。但是,他知道美味的真正意思并不是之后的上学,仍然是有鱼的那天晚上——
两个哥哥忽然就饱了,先后离开桌子回屋睡觉,可是鱼汤每个人起码还可以盛两碗。他们没解释为什么,也不用解释,地里的活要起早贪黑,否则这种鱼加豆腐的美味只能还是好多年享受一次。父亲愣了愣,恢复了以往不苟言笑的表情。母亲端着碗,出神,她似乎用眼神示意过父亲别口不择言,但是现在她卸去了笑容,朝着屋外黑糊糊的夜空,一直出神。
可是羊要进圈,牛要喂草,猪还要吃食。都这么愣着不能解决一点儿问题。他起身去做,也只有他还有心情做。
坐在灶前添柴火煮猪食时,已经是最后一件事了。把火点着,添第二把柴火的时候,他就抓着了一个黏黏软软的东西,凑到灶前的火光里一看,是那条鱼!从锅里蹦到地面,它显然已经超越了极限。现在,它早已死了,只是眼里还闪着一丝诡异的光。
(本文有删改)
1.理解文中加点词语的含义。(4分)
(1)陌生的光:(2分)
(2)陌生的气息:(2分)
2.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5分)
3.“一种美味”有多重意蕴,试简要分析。(5分)
4.小说设置了一个意外的结尾,这样写有什么好处?(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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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马尔克斯,世界上最不孤独的人
陈 众 议
马尔克斯走了。然而,只要我们还记得他的名字,就会不断地询问:他留下了什么?他留下的当然是作品,但又不仅仅是作品。
《百年孤独》上市不足一周后,马尔克斯走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街头,忽然听到有人像发现了奇迹似的大声嚷嚷起来:“瞧,他就是《百年孤独》的作者!”书刚上市就被人认出自己,那天,马尔克斯生平第一次真正感受到了成功的喜悦。
于是,马尔克斯成了这个世界上最不孤独的人之一,各种文化出版机构争相邀请。同时,他又矛盾地成了这个世界上最孤独的人之一,只有到了这时他才真正懂得:做个凡人是多么幸福!从此往后,他的一举一动都在人们的关注之下,他将不得安宁。他们怀着各自的目的,毫不客气地侵占他的时间,把他变成了歌星一样的公众人物。
这样的情况在他1982年获得诺贝尔奖之后又一次达到高潮。面对各色不速之客,马尔克斯不得不“退避三舍”。1983年初至1985年中,他离群索居,在卡塔赫纳一个面向大海的书房里,按照自己惯常的时间表工作:从周一到周六,从早晨8点到下午3点。如果因为某一难以推诿的事由而被迫中断当天的工作或者由于某种意想不到的原因而“卡了壳”,他总设法在第二天予以弥补。一分灵感,九分汗水;持之以恒,锲而不舍,这正是马尔克斯成功的秘诀。
马尔克斯热情谦和、平易近人,是难得的古道热肠。他与巴尔加斯·略萨(另一位拉美文豪,下文称略萨)的“恩怨情仇”曾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然而,他从未在略萨走向诺贝尔文学奖的道路上使绊。2007年,适逢《百年孤独》诞生40周年、自己80岁生辰,他主动向略萨示好,请后者为新版《百年孤独》作序。
上世纪50年代,他曾流亡巴黎,寄居在一家小客栈的阁楼中。当时他穷困潦倒,不仅付不起房租,就连一日三餐也无法保证。后来,当他不得不离开巴黎,流亡墨西哥时,房东放了他一马。万万没想到,这个一文不名的穷书生30年后会带着一大叠钱连本带息加倍地专门回来补交房租。当时,房东已经过世,房东太太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接待了马尔克斯这个“唯一记得来补交房租的人”,并说她不想也不能收这个钱,因为她被来者的诚信所感动,同时也要替天上有知的丈夫做一件大事:对世界文学尽一份力!
1982年,他辗转联系上心仪已久的嘉宝。嘉宝是电影史上的“默片女皇”,他青年时期的偶像,但那时已然是个无人问津的孤独老妪。马尔克斯的造访使她喜出望外,他们促膝长谈。见马尔克斯不断用手揉他的眼睛,嘉宝便戴上老花镜、取来放大镜,为他“诊治”。原来是一根睫毛掉进眼睛里了。
马尔克斯从文60余年,屈指算来,大约有十几部长篇小说、数十篇中短篇小说和各色脚本、随笔、评论及新闻稿若干。这么一个作家,从地球的另一端旋风般进入中国,不仅风靡一时,而且落地生根。这不可谓不魔幻。上世纪80年代,中国读者对马尔克斯没有理解的那么深,他们更关注他作品的形式,比如结构、技巧。直到90年代,人们才开始注意到拉美文学更为本质和深层次的精神诉求,《百年孤独》及其所代表的拉美文学在借鉴西方现代文学形式技巧的同时,并没有放弃民族大道,没有放弃替一个民族,甚至整个美洲大陆代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这种使命感触动了中国作家。中国受马尔克斯和拉美魔幻现实主义影响的作家何止莫言、阎连科或阿来、陈忠实。
然而,当终于有中国出版方斥百万美元巨资买下了《百年孤独》的版权时,它同时也成了中国不少年轻人“死活读不下去的作品”。年轻读者正渐行渐远,他们不再关注马尔克斯及其所代表的伟大的文学传统。除了《百年孤独》,其实马尔克斯的其它作品,甚至中短篇小说也乏人问津。
斯人已矣。文学的伟大传统呢,如今安在?作家的丰富遗产呢,也许只是聊作谈资、偶尔被人一提罢了。(选自《环球人物》2014年4月,有删节)
相关链接:
①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文中称马尔克斯),1927年出生于哥伦比亚,在波哥大大学攻读法律期间开始文学创作。198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2014年4月18日,病逝于墨西哥城,享年87岁。
②《百年孤独》的故事发生在虚构的马孔多镇,描述了布恩迪亚家族百年七代的兴衰、荣辱、爱恨、祸福的故事,传递了文化与人性中根深蒂固的孤独。《百年孤独》风格独特,既气势恢宏又奇幻诡丽。莫言评价为,《百年孤独》这部标志着拉美文学高峰的巨著,具有骇世惊俗的艺术力量和思想力量……他在用一颗悲怆的心灵,去寻找拉美迷失的温暖的精神家园。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在198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前,马尔克斯已声名鹊起,门庭若市,为躲避众多的拜访者,他不得不离群索居,寻找安宁。
B.流亡巴黎时,马尔克斯穷困潦倒,房东给予了他极大的帮助。30年后,马尔克斯回去报恩,房东太太没有接受,但大为感动。
C.马尔克斯的作品进入中国后风靡一时,对中国作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无论是作品的形式,还是作品的精神本质都同时被关注。
D.在中国,除了主流作家或年纪较大的作家外,年轻读者对《百年孤独》不感兴趣,更有甚者认为此书是死活读不下去。
E.马尔克斯去世了,以他为代表的拉美文学后继乏人,他留下的作品也乏人问津,在这个只需要浅显的时代,经典往往被忽略。
2.文中划线句“他留下的当然是作品,但又不仅仅是作品”的含意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3.文中有马尔克斯生活中的多处细节描写,举例说明这样写凸显了传主怎样的品性?
4.“世界上最不孤独的人之一,同时又是这个世界上最孤独的人之一”,是作者对马尔克斯的评价,两者是否矛盾?请结合所给材料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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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25分)
马尔克斯,世界上最不孤独的人
陈众议
马尔克斯走了。然而,只要我们还记得他的名字,就会不断地询问:他留下了什么?他留下的当然是作品,但又不仅仅是作品。
《百年孤独》上市不足一周后,马尔克斯走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街头,忽然听到有人像发现了奇迹似的大声嚷嚷起来:“瞧,他就是《百年孤独》的作者!”书刚上市就被人认出自己,那天,马尔克斯生平第一次真正感受到了成功的喜悦。
于是,马尔克斯成了这个世界上最不孤独的人之一,各种文化出版机构争相邀请。同时,他又矛盾地成了这个世界上最孤独的人之一,只有到了这时他才真正懂得:做个凡人是多么幸福!从此往后,他的一举一动都在人们的关注之下,他将不得安宁。他们怀着各自的目的,毫不客气地侵占他的时间,把他变成了歌星一样的公众人物。
这样的情况在他1982年获得诺贝尔奖之后又一次达到高潮。面对各色不速之客,马尔克斯不得不“退避三舍”。1983年初至1985年中,他离群索居,在卡塔赫纳一个面向大海的书房里,按照自己惯常的时间表工作:从周一到周六,从早晨8点到下午3点。如果因事致使工作被耽误,他总设法在第二天予以弥补。一分灵感,九分汗水;持之以恒,锲而不舍,这正是马尔克斯成功的秘诀。
马尔克斯热情谦和、平易近人,是难得的古道热肠。他与巴尔加斯·略萨(2010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拉美文豪)的“恩怨情仇”曾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然而,他从未在略萨走向诺贝尔文学奖的道路上使绊。2007年,适逢《百年孤独》诞生40周年、自己80岁生辰,他主动向略萨示好,请后者为新版《百年孤独》作序。
上世纪50年代,他曾流亡巴黎,寄居在一家小客栈的阁楼中。当时他穷困潦倒,不仅付不起房租,就连一日三餐也无法保证。后来,当他不得不离开巴黎、流亡墨西哥时,房东放了他一马。万万没想到,这个一文不名的穷书生30年后会带着一大沓钱连本带息加倍地专门回来补交房租。当时,房东已经过世,房东太太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接待了马尔克斯这个“唯一记得来补交房租的人”,并说她不想也不能收这个钱,因为她被来者的诚信感动,同时也要替天上有知的丈夫做一件大事:对世界文学尽一份力!
1982年,他辗转联系上心仪已久的嘉宝。嘉宝是电影史上的“默片女皇”,他青年时期的偶像,但那时已然是个无人问津的孤独老妪。马尔克斯的造访使她喜出望外,他们促膝长谈。见马尔克斯不断用手揉他的眼睛,嘉宝便戴上老花镜、取来放大镜。原来是一根睫毛掉进眼睛里了。
马尔克斯从文60余年,屈指算来,大约有十几部长篇小说、数十篇中短篇小说和各色脚本、随笔、评论及新闻稿若干。这么一个作家,从地球的另一端旋风般进入中国,不仅风靡一时,而且落地生根。这不可谓不魔幻。上世纪80年代,中国读者对马尔克斯没有理解得那么深,他们更关注他作品的形式,比如结构、技巧。直到90年代,人们才开始注意到拉美文学更为本质和深层次的精神诉求:《百年孤独》及其所代表的拉美文学在借鉴西方现代文学形式技巧的同时,并没有放弃民族大道;没有放弃替一个民族,甚至整个美洲大陆代言的责任感、使命感。这种使命感触动了中国作家。中国受马尔克斯和拉美魔幻现实主义影响的作家何止莫言、阎连科或阿来、陈忠实,其中尤以“寻根派”为甚。
然而,当终于有中国出版方斥百万美元巨资买下了《百年孤独》的版权时,它同时也成了中国不少年轻人“死活读不下去的作品”。年轻读者正渐行渐远,他们不再关注马尔克斯及其所代表的伟大的文学传统。除了《百年孤独》,其实马尔克斯的其它作品,甚至中短篇小说也乏人问津。
斯人已矣。文学的伟大传统呢,如今安在?作家的丰富遗产呢,也许只是聊作谈资、偶尔被人一提罢了。
(有删改)
相关链接:
①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文中称马尔克斯),1927年出生于哥伦比亚,在波哥大大学攻读法律期间开始文学创作。198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2014年4月18日,病逝于墨西哥城,享年87岁。
②略萨与马尔克斯可以说是一生的朋友和敌人。早年略萨与马尔克斯是亲密无间的好友,但在上世纪70年代末期,两人开始决裂,决裂的原因也一直被认为很诡异。1976年马尔克斯到墨西哥参加电影首映时巧遇略萨,马尔克斯上前打招呼,略萨一记老拳将马尔克斯打倒在地。2007年,两人和好。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198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马尔克斯声名鹊起,门庭若市,为躲避各色不怀好意的拜访者,他不得不离群索居,寻找安宁。
B.流亡巴黎时,马尔克斯穷困潦倒,房东给予了他极大的帮助。30年后,马尔克斯回去报恩,房东太太没有接受,但大为感动。
C.马尔克斯的作品进入中国后风靡一时,对中国作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先是作品的形式被关注,后是作品的精神本质被关注。
D.在中国,除了主流作家或年纪较大的读者外,年轻读者对《百年孤独》不感兴趣,更有甚者认为此书是死活读不下去的作品。
E.马尔克斯去世了,以他为代表的拉美文学后继乏人,他留下的作品也乏人问津,在这个只需要浅显的时代,经典往往被忽略。
2.材料说“他留下的当然是作品,但又不仅仅是作品”,除作品外,他留下了什么?请简要分析。(6分)
3.材料写了马尔克斯请略萨写序、补交房租、拜访嘉宝三件事,分别起到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4.作者说马尔克斯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孤独的人之一,同时又是这个世界上最孤独的人之一,两者是否矛盾?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看法。(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马尔克斯,世界上最不孤独的人
陈众议
马尔克斯走了。然而,只要我们还记得他的名字,就会不断地询问,他留下了什么?他留下的当然是作品,但又不仅仅是作品。
1965年10月的一个周末,幸运女神真正眷顾了马尔克斯。那天是晴日,他和妻子梅塞德斯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驱车从喧闹的墨西哥城到风景如画的阿卡布尔科过周末。行至半途,马尔克斯突然产生了灵感。他以前所未有的激情对梅塞德斯说:“请给我10个月的时间,我的小说着床了。”说罢,他掉转车头,匆匆赶回墨西哥城,把自己关进了狭小的书房——他的“魔巢”。待他抱着一叠厚厚的书稿出现在众人面前时,时间已经过去了整整18个月。稿子是打印出来的,一式两份。他把两份稿子全都交给了梅塞德斯说:“给你。”
他明显瘦了,而且胡子拉碴,像漂流回来的鲁滨逊。梅塞德斯接过书稿后开了一句玩笑:“是难产。”除此之外,他们就再也说不出别的话来了。其时,梅塞德斯变卖了所能变卖的一切,而且已经债台高筑。为了不影响丈夫写作,她卖掉了汽车和一切值钱的家当,末了东赊西借,咬牙坚持了漫长的18个月。
《百年孤独》上市不足一周后,马尔克斯和梅塞德斯手拉手走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街头,当他们行至某个街角,忽然听到有人像发现了奇迹似的大声嚷嚷起来:“瞧,他就是《百年孤独》的作者!”书刚上市就被人认出自己,那天,马尔克斯生平第一次真正感受到了成功的喜悦。
第二天清晨,马尔克斯夫妇在一家咖啡馆用早餐。坐在临街的位置上,马尔克斯不经意地朝外面张望,突然,他看到一位家庭妇女的菜篮里居然明晃晃地摆着一本《百年孤独》。他不知如何是好。他指着那人的篮子,半天说不出话来。梅塞德斯顺着他的手指,一眼就看到了那本《百年孤独》。顿时,夫妻俩热泪盈眶。他们明白,《百年孤独》是一本单纯的文学作品,它已经走进人们的日常生活,视为生命。
于是,马尔克斯成了这个世界上最不孤独的人之一,各种文化出版机构争相邀请。只有到了这时他才真正懂得:做个凡人是多么幸福!从此往后,他的一举一动都在人们的关注之下,他将不得安宁。他每天要接待来自世界各地的记者和出版商,甚至还有好心的读者。他们怀着各自的目的,毫不客气地侵占他的时间,把他变成了歌星一样的公众人物。有人甚至寄给他求爱信和裸体照片,弄得他哭笑不得。
这样的情况在他1982年获得诺贝尔奖之后又一次达到高潮。面对各色不速之客,马尔克斯不得不“退避三舍”。1983年初至1985年中,他离群索居,在卡塔赫纳一个面向大海的书房里,按照自己惯常的时间表工作:从周一到周六,从早晨8点到下午3点。如果因为某一难以推诿的事由而被迫中断当天的工作或者由于某种意想不到的原因而“卡了壳”,他总设法在第二天予以弥补。
马尔克斯从文60余年,屈指算来,大约有十几部长篇小说、数十篇中短篇小说和各色脚本、随笔、评论及新闻稿若干。这么一个作家,从地球的另一端旋风般进入中国,不仅风靡一时,而且落地生根。这不可谓不魔幻。但这是有历史原因的。首先,上世纪80年代,冷战尚未结束,东西方两大阵营和全世界对以马尔克斯为代表的拉美作家的评价都非常高,甚至超乎寻常地高度一致。这客观上对他进入中国起到了推动的作用。其次,拉美作家的成功对中国作家无疑既是鼓励,也是鞭策。再次,他的作品确实不同凡响。中国受马尔克斯和拉美魔幻现实主义影响的作家何止莫言、阎连科或阿来、陈忠实,其中尤以“寻根派”为甚。莫言获得诺奖前不久说,终于读完了《百年孤独》,“当初生怕读完了它,自己就不会写小说了”。
20世纪80年代,中国读者对马尔克斯没有理解得那么深,他们更关注他作品的形式,比如结构、技巧。直到90年代,人们才开始注意到拉美文学更为本质和深层次的精神诉求:《百年孤独》及其所代表的拉美文学在借鉴西方现代文学形式技巧的同时,并没有放弃民族大道;没有放弃替一个民族,甚至整个美洲大陆代言的责任感、使命感。这种使命感触动了中国作家。以莫言为例,他的中后期作品主要写本土内容,将注意力转向本土资源,甚至来源于童年时期听过的神怪故事。这并非简单模仿,用莫言的话说,他是在跟马尔克斯搏斗,这种搏斗既为摆脱其影响,也为寻找属于自己的主题——替民族发声、替民族治病、承担国家道义的雄心壮志。(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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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1927年3月6日---2014年4月17日),哥伦比亚作家、记者和社会活动家,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人物,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作家之一,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作为一个天才的、赢得广泛赞誉的小说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将现实主义与幻想结合起来,创造了一部风云变幻的哥伦比亚和整个南美大陆的神话般的历史。代表作有《百年孤独》(1967年)《霍乱时期的爱情》(1985年) (摘自百度百科)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马尔克斯原计划10个月创作完成《百年孤独》,实际用了18个月,因为多出了8个月,造成梅塞德斯卖掉了汽车和一切值钱的家当,债台高筑。
B.看到一位家庭妇女的菜篮里摆着一本《百年孤独》。马尔克斯夫妻俩都很激动,他们意识到《百年孤独》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C.198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马尔克斯声名鹊起,门庭若市,为躲避各色不怀好意的拜访者,他不得不离群索居,寻找宁安。
D.中国读者对马尔克斯作品的理解也经历了一个由浅到深的过程,他们开始的时候只是关注他作品的形式,后来才慢慢注意到他作品中的精神诉求。
E.作为被全世界认可的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代表人物的马尔克斯以一部《百年孤独》而举世闻名,获得诺贝文学奖后,他又创作了《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显示其创作生命依旧旺盛。
2.马尔克斯为什么能够成功?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答:
3.文章为什么花大量笔墨叙述《百年孤独》诞生的故事?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答:
4.为什么说马尔克斯“留下的当然是作品,但又不仅仅是作品”?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理解。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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