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红高粱
莫言①
一九三九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十四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奶奶披着夹袄,送他们到村头。余司令说:“立住吧。”奶奶就立住了。奶奶对我父亲说:“豆官,听你干爹的话。”父亲没吱声,他看着奶奶高大的身躯,嗅着奶奶的夹袄里散出的热烘烘的香味,突然感到凉气逼人,他打了一个战,肚子咕噜噜响一阵。余司令拍了一下父亲的头,说:“走,干儿。”
天地混沌,景物影影绰绰,队伍的杂沓脚步声已响出很远。父亲眼前挂着蓝白色的雾幔,挡住他的视线,只闻队伍脚步声,不见队伍形和影。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奶奶像岸愈离愈远,雾像海水愈近愈汹涌,父亲抓住余司令,就像抓住一条船舷。
父亲就这样奔向了耸立在故乡通红的高粱地里属于他的那块无字的青石墓碑。他的坟头上已经枯草瑟瑟,曾经有一个光屁股的男孩牵着一只雪白的山羊来到这里,山羊不紧不忙地啃着坟头上的草,男孩子站在墓碑上,怒气冲冲地撒上一泡尿,然后放声高唱:高粱红了一—日本来了——同胞们准备好——开始开炮——
有人说这个放羊的男孩就是我,我不知道是不是我。我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热爱,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仇恨,长大后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我终于悟到: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生存在这块土地上的我的父老乡亲们,喜食高粱,每年都大量种植。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汪洋的血海。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游荡着一朵朵丰满的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的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性的退化。
出村之后,队伍在一条狭窄的土路上行进,人的脚步声中夹杂着路边碎草的窸窣声响。雾奇浓,活泼多变。我父亲的脸上,无数密集的小水点凝成大颗粒的水珠,他的一撮头发,粘在头皮上,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我父亲早已闻惯,不新不奇。在这次雾中行军里,我父亲闻到了那种新奇的、黄红相间的腥甜气息。那味道从薄荷和高粱的味道中隐隐约约地透过来,唤起父亲心灵深处一种非常遥远的回忆。
七天之后,八月十五日,中秋节。一轮明月冉冉升起,遍地高粱肃然默立,高粱穗子浸在月光里,像蘸过水银,汩汩生辉。我父亲在剪破的月影下,闻到了比现在强烈无数倍的腥甜气息。那时候,余司令牵着他的手在高粱地里行走,三百多个乡亲叠股枕臂、陈尸狼籍,流出的鲜血灌溉了一大片高粱,把高粱下的黑土浸泡成稀泥,使他们拔脚迟缓。腥甜的气味令人窒息,一群前来吃人肉的狗,坐在高粱地里,目光炯炯地盯着父亲和余司令。余司令掏出自来得手枪,甩手一响,两只狗眼灭了;又一甩手,灭了两只狗眼。群狗一哄而散,坐得远远的,呜呜地咆哮着,贪婪地望着死尸。腥甜味愈加强烈,余司令大喊一声:“日本狗!狗娘养的日本!”他对着那群狗打完了所有的子弹,狗跑得无影无踪。余司令对我父亲说:“走吧,儿子!”一老一小,便迎着月光,向高粱深处走去。那股弥漫田野的腥甜味浸透了我父亲的灵魂,在以后更加激烈更加残忍的岁月里,这股腥甜味一直伴随着他。
拐进高粱地后,雾更显凝滞,质量加大,流动感少,在人的身体与人负载的物体碰撞高粱秸秆后,随着高粱嚓嚓啦啦的幽怨鸣声,一大滴一大滴的沉重水珠扑簌簌落下。水珠冰凉清爽,味道鲜美,我父亲仰脸时,一滴大水珠准确地打进他的嘴里。父亲看到舒缓的雾团里,晃动着高粱沉甸甸的头颅。高粱沾满了露水的柔韧叶片,锯着父亲的衣衫和面颊。高粱晃动激起的小风在父亲头顶上短促出击,墨水河的流水声愈来愈响。
(有删改)
(注)①莫言:山东高密人,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本文选自其长篇小说《红高粱》的第一部分,文中的余占鳌就是“我父亲”的生父。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小说以抗日战争为时代背景,主要人物余占鳌是名满天下的抗日英雄,“我父亲”则在战争的腥风血雨中成长。
B. 小说以余司令带领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战斗过程为故事线索,在这场战斗中,有三百多个乡亲牺牲了。
C. 广袤美丽、饱浸着鲜血的高粱地,是爱恨情愁的故事展开的背景,同时,充满旺盛生命力的红高粱,也是高密东北乡父老乡亲的化身。
D. 小说表达了作者对故乡农民高尚人格的深挚赞美,也流露出文明进步中隐含种性退化的遗憾,呼唤着强有力的生命形态。
2.请赏析文中画横线句子的艺术特色。
3.小说的叙事很有特色,请从叙事角度和叙事时间方面,结合全文进行分析。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红高粱
莫言
一九三九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十四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奶奶披着夹袄,送他们到村头。余司令说:“立住吧,”奶奶就立住了。奶奶对我父亲说:“豆官,听你干爹的话。”父亲没吱声,他看着奶奶高大的身躯,嗅着奶奶的夹袄里散出的热烘烘的香味,突然感到凉气逼人,他打了一个冷战,肚子咕噜噜响一阵。余司令拍了一下父亲的头,说:“走,干儿。”
天地混沌,景物影影绰绰,队伍的杂沓脚步声已响出很远。父亲眼前挂着蓝白色的雾幔,挡住他的视线,只闻队伍脚步声,不见队伍形和影。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奶奶像岸愈离愈远,雾像海水愈近愈汹涌,父亲抓住余司令,就像抓住一条船舷。
父亲就这样奔向了耸立在故乡通红的高粱地里属于他的那块无字的青石墓碑。他的坟头上已经枯草瑟瑟,曾经有一个光屁股的男孩牵着一只雪白的山羊来到这里,山羊不紧不忙地啃着坟头上的草,男孩子站在墓碑上,怒气冲冲地撒了一泡尿,然后放声高唱:“高粱红了——日本人来了——同胞们准备好——开枪开炮——”
有人说这个放羊的男孩就是我,我不知道是不是我。我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热爱,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仇恨,长大后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我终于悟到: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生存在这块土地上的我的父老乡亲们,喜食高粱,每年都大量种植。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汪洋的血海。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游荡着一朵朵丰满的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
出村之后,队伍在一条狭窄的土路上行进,人的脚步声中夹杂着路边碎草的窸窣声响。雾奇浓,活泼多变。我父亲的脸上,无数密集的小水点凝成大颗粒的水珠,他的一撮头发,粘在头皮上。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我父亲早已闻惯,不新不奇。在这次雾中行军里,父亲闻到了那种新奇的、黄红相间的腥甜气息。那味道从薄荷和高粱的味道中隐隐约约地透过来,唤起父亲心灵深处一种非常遥远的回忆。
七天之后,八月十五日,中秋节。一轮明月冉冉升起,遍地高粱肃然默立,高粱穗子浸在月光里,像蘸过水银,汩汩生辉。我父亲在剪破的月影下,闻到了比现在强烈无数倍的腥甜气息。那时候,余司令牵着他的手在高粱地里行走,三百多个乡亲叠股枕臂、陈尸狼藉,流出的鲜血灌溉了一大片高粱,把高粱下的黑土浸泡成稀泥,使他们拔腿迟缓。腥甜的气味令人窒息,一群前来吃人肉的狗,坐在高粱地里,目光炯炯地盯着父亲和余司令。余司令掏出自来得手枪,甩手一响,两只狗眼灭了;又一甩手,灭了两只狗眼。群狗一哄而散,坐得远远的,呜呜地咆哮着,贪婪地望着死尸。他对着那群狗打完了所有的子弹,狗跑得无影无踪。
余司令对我父亲说:“走吧,儿子!”一老一小,便迎着月光,向高粱深处走去。那股弥漫田野的腥甜味浸透了我父亲的灵魂,在以后更加激烈更加残忍的岁月里,这股腥甜味一直伴随着他。
(节选自《红高粱家族》,略有改动)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天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汪洋的血海”,红高粱充满诗意,也隐含血腥,具有强烈的象征意味。
B. 小说综合运用听觉、视觉、嗅觉、味觉描写环境,壮美与优美兼具,既呈现了家乡的风貌,也表现了战争的残酷。
C. 小说开头管“我父亲”叫“土匪种”表明我对父亲的态度是不尊敬的,我心目中的英雄是余占鳖。
D. 余司令“甩手一响,两只狗眼灭了;又一甩手,灭了两只狗眼”,这体现了余司令的粗野狂暴与果断干练。
2.有人评论本文的开头“兼具现实的真切感与历史的厚重感”,请谈谈你对此的理解。
3.莫言曾说“无论在创作思想上,还是在艺术风格上,都必须有点邪劲儿”,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其艺术风格上的“邪劲儿”。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红高粱
莫言①
一九三九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十四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奶奶披着夹袄,送他们到村头。余司令说:“立住吧。”奶奶就立住了。奶奶对我父亲说:“豆官,听你干爹的话。”父亲没吱声,他看着奶奶高大的身躯,嗅着奶奶的夹袄里散出的热烘烘的香味,突然感到凉气逼人,他打了一个战,肚子咕噜噜响一阵。余司令拍了一下父亲的头,说:“走,干儿。”
天地混沌,景物影影绰绰,队伍的杂沓脚步声已响出很远。父亲眼前挂着蓝白色的雾幔,挡住他的视线,只闻队伍脚步声,不见队伍形和影。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奶奶像岸愈离愈远,雾像海水愈近愈汹涌,父亲抓住余司令,就像抓住一条船舷。
父亲就这样奔向了耸立在故乡通红的高粱地里属于他的那块无字的青石墓碑。他的坟头上已经枯草瑟瑟,曾经有一个光屁股的男孩牵着一只雪白的山羊来到这里,山羊不紧不忙地啃着坟头上的草,男孩子站在墓碑上,怒气冲冲地撒上一泡尿,然后放声高唱:高粱红了一—日本来了——同胞们准备好——开始开炮——
有人说这个放羊的男孩就是我,我不知道是不是我。我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热爱,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仇恨,长大后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我终于悟到: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生存在这块土地上的我的父老乡亲们,喜食高粱,每年都大量种植。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汪洋的血海。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游荡着一朵朵丰满的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的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性的退化。
出村之后,队伍在一条狭窄的土路上行进,人的脚步声中夹杂着路边碎草的窸窣声响。雾奇浓,活泼多变。我父亲的脸上,无数密集的小水点凝成大颗粒的水珠,他的一撮头发,粘在头皮上,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我父亲早已闻惯,不新不奇。在这次雾中行军里,我父亲闻到了那种新奇的、黄红相间的腥甜气息。那味道从薄荷和高粱的味道中隐隐约约地透过来,唤起父亲心灵深处一种非常遥远的回忆。
七天之后,八月十五日,中秋节。一轮明月冉冉升起,遍地高粱肃然默立,高粱穗子浸在月光里,像蘸过水银,汩汩生辉。我父亲在剪破的月影下,闻到了比现在强烈无数倍的腥甜气息。那时候,余司令牵着他的手在高粱地里行走,三百多个乡亲叠股枕臂、陈尸狼籍,流出的鲜血灌溉了一大片高粱,把高粱下的黑土浸泡成稀泥,使他们拔脚迟缓。腥甜的气味令人窒息,一群前来吃人肉的狗,坐在高粱地里,目光炯炯地盯着父亲和余司令。余司令掏出自来得手枪,甩手一响,两只狗眼灭了;又一甩手,灭了两只狗眼。群狗一哄而散,坐得远远的,呜呜地咆哮着,贪婪地望着死尸。腥甜味愈加强烈,余司令大喊一声:“日本狗!狗娘养的日本!”他对着那群狗打完了所有的子弹,狗跑得无影无踪。余司令对我父亲说:“走吧,儿子!”一老一小,便迎着月光,向高粱深处走去。那股弥漫田野的腥甜味浸透了我父亲的灵魂,在以后更加激烈更加残忍的岁月里,这股腥甜味一直伴随着他。
拐进高粱地后,雾更显凝滞,质量加大,流动感少,在人的身体与人负载的物体碰撞高粱秸秆后,随着高粱嚓嚓啦啦的幽怨鸣声,一大滴一大滴的沉重水珠扑簌簌落下。水珠冰凉清爽,味道鲜美,我父亲仰脸时,一滴大水珠准确地打进他的嘴里。父亲看到舒缓的雾团里,晃动着高粱沉甸甸的头颅。高粱沾满了露水的柔韧叶片,锯着父亲的衣衫和面颊。高粱晃动激起的小风在父亲头顶上短促出击,墨水河的流水声愈来愈响。
(有删改)
(注)①莫言:山东高密人,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本文选自其长篇小说《红高粱》的第一部分,文中的余占鳌就是“我父亲”的生父。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小说以抗日战争为时代背景,主要人物余占鳌是名满天下的抗日英雄,“我父亲”则在战争的腥风血雨中成长。
B. 小说以余司令带领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战斗过程为故事线索,在这场战斗中,有三百多个乡亲牺牲了。
C. 广袤美丽、饱浸着鲜血的高粱地,是爱恨情愁的故事展开的背景,同时,充满旺盛生命力的红高粱,也是高密东北乡父老乡亲的化身。
D. 小说表达了作者对故乡农民高尚人格的深挚赞美,也流露出文明进步中隐含种性退化的遗憾,呼唤着强有力的生命形态。
2.请赏析文中画横线句子的艺术特色。
3.小说的叙事很有特色,请从叙事角度和叙事时间方面,结合全文进行分析。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25分)
莫言:把中国乡村的故事讲给世界 格林
①“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汪洋的血海。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游荡着一朵朵丰满的白云……”随着10月11日,莫言因其作品“很好地将魔幻现实主义与民间故事,历史和当代社会融合在一起”获得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他笔下神奇瑰丽的“高密东北乡”也一夜之间成为世界文坛最辉煌的地理名词之一。
②童年的莫言是苦难的,饥饿是一生的噩梦。五六岁时,赶上“三年自然灾害”,为了填饱肚子,莫言吃野草、啃树皮,甚至抢煤吃。1961年春,村里的小学拉来一车亮晶晶的煤块,莫言和小伙伴一拥而上,每人抢起一块煤,“咯嘣咯嘣”啃起来。
③极端饥饿的日子里莫言曾听邻村的右派大学生说过,他认识一个作家写了本书,得了成千上万的稿费,每天能吃三顿饺子,还是肥肉馅的,咬一口肥油就“唧唧”地往外冒……神仙的生活也不过如此!为了吃上肥肉馅的饺子,莫言决心长大后一定要当个作家。
④成名后的莫言时常怀着感恩之心回望童年,“我当然希望童年能过得好一些,但从文学的角度讲,没有受完整的教育,吃不饱,穿不暖,15岁前光着屁股,干着不应该是孩子干的农活,这些独特的经历,成为了我创作的财富。”
⑤高密是一座历史悠久、文化丰厚的古城,流传着许多诡谲的传说、神秘的风俗,还有老人们讲的改朝换代的历史和神仙鬼怪故事,这些都是莫言文学生命的最早启蒙。
⑥祖父曾说过,村后的小桥上有个“嚷噪鬼”,夜晚一人过桥,它会在背后拍你的肩, 发出“嚷噪”的冷笑声。有一次,莫言晚上经过小石桥,不由得放声歌唱。母亲问他,深更半夜为什么要唱?“我怕那个‘嚷噪鬼’”,他惊魂未定地回答。这些都润物无声地滋养着莫言,并成为他日后不竭的创作源泉。
⑦除了听来的故事,莫言也如饥似渴地从书籍中汲取着养分。那时的农村,书籍还是稀罕物。莫言就一家一户地去借,周围十几个树子,谁家有本什么书他都了如指掌。为了阅读石匠家那套带插图的《封神演义》,莫言要给石匠家推磨磨面一上午。
⑧在《白狗秋千架》中,莫言第一次使用了“高密东北乡”。而《红高粱》蜚声海内外,让莫言和异彩斑斓的“高密东北乡”进入了西方的视野。
⑨在《红高粱》诞生后的20多年里,莫言一直忠实地延续着“高密东北乡”的故事。《红高梁家族》写了“我爷爷我奶奶”;20世纪90年代中期,《丰乳肥臀》写了“我爹我娘”;2006年的《生死疲劳》写了“我”这代人,高密东北多这个地处胶东平原边缘默默无闻的中国乡村,逐渐成为一个足以媲美福克纳的“约克纳帕塔法镇”和马尔克斯的“马孔多小镇”的独立文学王国。
⑩莫言的作品内容丰富、想象狂放、语言犀利、叙事磅礴,具有狂欢化的风格。《纽约时报》书评认为:莫言是一位世界级的作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大江健三郎曾说,莫言的创作代表了亚洲的最高水平。
⑾然而,光环与盛名并未让莫言满足。近年来,他逐渐结束了高密东北乡家族系列的创作,转而精心对小说进行着各种探索和创新,在莫言看来,“重复自己比抄袭别人还要可耻”。2009年,闭关三年的莫言推出了创新之作《蛙》,内容以“乡村医生姑”一生的经历为主线,关注的是计划生育政策在民间的影响,是极少有人涉猎的题材,表现手法和语言风格也迥异于以往。2011年,《蛙》问鼎第八届茅盾文学奖。
⑿举国为“诺奖”欢腾之际,莫言依然低调而谦逊,“兴奋五分钟可以了,不要把这当成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作家重要的是作品而非奖项。我要尽快从当前的热闹与喧嚣中走出,宜干什么干什么。”当问起他会用什么样的方式庆祝获奖时他的回答不过是和家人一起包一顿饺子吃。
(选自《中国人物》 2012年第12期,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莫言所写的“高密东北乡”是典型的中国北方乡土,书写的是乡土中国的传统,具有地域特色。这是他文学创作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也印证了“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这句话。
B.苦难磨砺了莫言,也成为了他创作的财富,正是因为童年时期的饥饿促使他走上了文学创作之路,可见苦难是作家成功的必由之路。
C.传记开篇引用莫言作品《红高粱》中的语句,目的在于营造苍凉壮阔的意境,引出传主,让读者对莫言的文字有直观的印象。
D.本文多处引用了莫言的原话和他人对莫言的评价,内容丰富,增强了传记的客观真实性,也有助于读者全面了解莫言以及他的作品。
E.莫言的作品《蛙》问鼎第八届茅盾文学奖,源自于他对小说进行的各种探索和创新以及在表现手法和语言风格方面所做的突破,但题材极少有人涉猎是主要的原因。
2.文中第⑥、⑦段分别写了莫言小时“经过小石桥”和“给石匠家推磨”两件事,主要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3.作为作家,莫言有哪些优秀的品质?请结合文本加以概括。(6分)
4.托尔斯泰说:“写你的村庄,你就写了世界。”莫言几十年如一日扎根于乡土,创造了瑰丽的“高密东北乡”这一文学王国,最终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成为“世界级的作家”。这对作家的文学创作有什么启示?请结合文本,联系一位你熟悉的作家,谈谈你的理解。(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25分)
珠 宝
莫泊桑
朗丹先生在副科长家里的一次晚会上,遇到了这个年轻姑娘,从此就堕入了情网。
她的父亲是外省的一个收税官,已经死了好几年。后来她跟着母亲来到了巴黎。她们家虽穷,可是为人正派,稳重而且和蔼。这个年轻姑娘仿佛是规矩女人的完美无缺的典型,她的纯朴美里有一种天使般的贞洁的魅力。 凡是认识她的人都再三夸奖说:“娶她的人肯定会幸福。再也找不到比她更好的了。”
朗丹先生那时在内政部里当主任科员,每年的薪水是三千五百法郎。他向她求婚,娶了她做妻子。
跟她在一起,他的幸福简直是难以用笔墨形容。她勤俭持家,精打细算,因而他们的日子好像过得很阔绰。她对丈夫无比的关心、体贴、温存。而且她本人的诱惑力又是那么大,虽然他们相遇已经有六年了,可是他比开头那些日子还要爱她。
他责备她的,只有两个嗜好:爱看戏,爱假珠宝。
她的朋友们(她认识几个小官吏的妻子)经常能够替她搞到包厢,请她去看当时风行的戏。她不管她丈夫愿意不愿意,总是拖着他一块去;不过一天工作下来,这种消遣反而增加他的疲劳。因此,他恳求她别再拖他同去。她开始不肯答应,直到最后才为了讨好他,勉强让了步。他对她说不出的感激。
然而,这种爱看戏的嗜好,很快地引起了她爱打扮的需要。她渐渐地养成了一种习惯,爱在耳朵上戴两粒冒充钻石的大莱茵石。她还戴假珍珠的项链、赛金的镯子。
她的丈夫有点不满意这种对假货的爱好,每次劝他,她总是露出温柔的笑容,“有什么办法呢?我爱好这个。我当然更喜欢有真的珠宝!”
到了晚上,只有他们俩待在炉火旁边,她就开始热情地细细观看那些假珠宝,好像其中有一种无穷的、秘密的乐趣似的。 她一边用手指转动着珍珠项链,或者让宝石的切面放出夺目的光彩,一边不停地说:“你倒是瞧瞧呀,做得多么好。简直跟真的一样。”
一个冬天的夜里,她从歌剧院回来,冻得全身直打哆嗦,第二天不停地咳嗽,一个星期以后就害肺炎死了。
朗丹差一点也跟她进了坟墓。他是那么失望,不到一个月的工夫头发都变白了。他从早哭到晚,难以忍受的痛苦撕碎了他的心灵。
但是生活对他来说越来越困难了。他的薪水在他妻子的手里,足够家里的一切开支,现在剩下他一个人,反而不够用了。他奇怪她哪儿来的那么大的本领,居然能够让他天天喝上等的酒,吃精美的食物。
终于有一天早上,离着月底还有整整一个星期,手上却连一个子儿也没有了。于是他打主意变卖东西。他立刻想到了他妻子的那些“便宜货”。他在她留下的那一堆假货中找来找去,他决定卖掉她好像特别喜欢的那串大项链,因为虽是假货,可是做工考究,想来还可以值个七八法郎。
他把它放在衣袋里,打算找一家可靠的珠宝店。 他终于看到一家,走了进去。 “先生,”他对商人说,“我想请您估估这件东西。”
老板见了这件首饰,就立刻叫了起来:“哎呀!我可认识这串项链,它是从我们这儿卖出去的。”
朗丹先生感到很惊慌,问:“值多少钱?”
“先生,我是两万五千法郎售出的。我准备出一万八千法郎收回来,不过按照法律规定,您得先把这件东西弄到手的经过告诉我。”
朗丹先生惊奇得两腿发软,坐了下来。他说:“不过……不过,您再好好看看,先生,我一直以为它是……假的呢。”
首饰商人又问:“您愿意告诉我,您姓什么吗,先生?”
“当然愿意。我姓朗丹,住在殉道者街十六号。”
商人打开帐簿,查了查,说:“这串项链的确是在一八七六年七月二十日送到朗丹太太的住址,殉道者街十六号去的。”
他从首饰店出来,穿过大街,继续朝前走,走着走着发现走错了路,又转过身来往回走,走到了杜依勒里宫,过了塞纳河,一看又走错了,于是又回到香榭丽舍大街,脑子里乱得没有一点儿主意。他想好好地考虑考虑,弄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他的妻子没有力量买一件这样贵重的东西,——当然没有。那么,这是别人送的一件礼物了!礼物!谁送的?为什么送呢?
他停下来,呆呆地立在大街中间。可怕的疑窦掠过他的脑海。莫非她?这么说,其余的珠宝也都是礼物了!他觉得地上摇晃,觉得面前的一棵树倒下来;他伸出双臂,倒在地上,失去了知觉……
他顺利地从珠宝商那里拿到了一万八千法郎,此后,他的贪欲膨胀起来,卖掉了妻子的所有珠宝,成了有钱人,开始到处炫耀,与妓女鬼混,才半年就又结了婚。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概括最正确的两项是:(5分)( )( )
A.郎丹太太的“假项链”竟然是真的,这一情节既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因为,小说已在前面做了多处暗示。这一点与作者的另一篇小说《项链》有异曲同工之妙。
B.小说开头用“为人正派”“稳重”“天使般的贞洁”“ 规矩女人的完美无缺的典型”来形容郎丹太太,读完全文,我们分明感到这些词语都充满讽刺意味。
C.小说在倒数第二段写郎丹先生一再走错路,这一情节意在表现他内心的恐慌,而造成他内心恐慌的原因是,他觉得对不起妻子,不该在妻子刚去世不久就变卖她生前所喜爱的项链。
D.郎丹太太对丈夫的不忠,其实是郎丹先生一手造成的,他不该纵容妻子的两个嗜好——爱看戏、爱假珠宝。
E.小说在塑造郎丹先生时,运用了行动描写和语言描写。而对郎丹太太虽着墨不多,但也写得栩栩如生,给读者留下了深刻印象。
2.郎丹太太患肺炎并很快死去,这一情节在小说中具有重要作用,请做简要分析。(6分)
3.请分析郎丹太太的形象。(6分)
4.有人说,郎丹夫妇虽然都未经受住物质的诱惑而走向了堕落,但在情感方面,他们夫妻还是彼此相爱的,也有人认为,他们之间根本没有爱情可言。你认为呢?请说说你的理由。(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1.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珠 宝
莫泊桑
朗丹先生在副科长家里的一次晚会上,遇到了这个年轻姑娘,从此就堕入了情网。
她的父亲是外省的一个收税官,已经死了好几年。后来她跟着母亲来到了巴黎。她们家虽穷,可是为人正派,稳重而且和蔼。这个年轻姑娘仿佛是规矩女人的完美无缺的典型,她的纯朴美里有一种天使般的贞洁的魅力。 凡是认识她的人都再三夸奖说:“娶她的人肯定会幸福。再也找不到比她更好的了。”
朗丹先生那时在内政部里当主任科员,每年的薪水是三千五百法郎。他向她求婚,娶了她做妻子。
跟她在一起,他的幸福简直是难以用笔墨形容。她勤俭持家,精打细算,因而他们的日子好像过得很阔绰。她对丈夫无比的关心、体贴、温存。而且她本人的诱惑力又是那么大,虽然他们相遇已经有六年了,可是他比开头那些日子还要爱她。
他责备她的,只有两个嗜好:爱看戏,爱假珠宝。
她的朋友们(她认识几个小官吏的妻子)经常能够替她搞到包厢,请她去看当时风行的戏。她不管她丈夫愿意不愿意,总是拖着他一块去;不过一天工作下来,这种消遣反而增加他的疲劳。因此,他恳求她别再拖他同去。她开始不肯答应,直到最后才为了讨好他,勉强让了步。他对她说不出的感激。
然而,这种爱看戏的嗜好,很快地引起了她爱打扮的需要。她渐渐地养成了一种习惯,爱在耳朵上戴两粒冒充钻石的大莱茵石。她还戴假珍珠的项链、赛金的镯子。
她的丈夫有点不满意这种对假货的爱好,每次劝他,她总是露出温柔的笑容,“有什么办法呢?我爱好这个。我当然更喜欢有真的珠宝!”
到了晚上,只有他们俩待在炉火旁边,她就开始热情地细细观看那些假珠宝,好像其中有一种无穷的、秘密的乐趣似的。 她一边用手指转动着珍珠项链,或者让宝石的切面放出夺目的光彩,一边不停地说:“你倒是瞧瞧呀,做得多么好。简直跟真的一样。”
一个冬天的夜里,她从歌剧院回来,冻得全身直打哆嗦,第二天不停地咳嗽,一个星期以后就害肺炎死了。
朗丹差一点也跟她进了坟墓。他是那么失望,不到一个月的工夫头发都变白了。他从早哭到晚,难以忍受的痛苦撕碎了他的心灵。
但是生活对他来说越来越困难了。他的薪水在他妻子的手里,足够家里的一切开支,现在剩下他一个人,反而不够用了。他奇怪她哪儿来的那么大的本领,居然能够让他天天喝上等的酒,吃精美的食物。
终于有一天早上,离着月底还有整整一个星期,手上却连一个子儿也没有了。于是他打主意变卖东西。他立刻想到了他妻子的那些“便宜货”。他在她留下的那一堆假货中找来找去,他决定卖掉她好像特别喜欢的那串大项链,因为虽是假货,可是做工考究,想来还可以值个七八法郎。
他把它放在衣袋里,打算找一家可靠的珠宝店。 他终于看到一家,走了进去。 “先生,”他对商人说,“我想请您估估这件东西。”
老板见了这件首饰,就立刻叫了起来:“哎呀!我可认识这串项链,它是从我们这儿卖出去的。”
朗丹先生感到很惊慌,问:“值多少钱?”
“先生,我是两万五千法郎售出的。我准备出一万八千法郎收回来,不过按照法律规定,您得先把这件东西弄到手的经过告诉我。”
朗丹先生惊奇得两腿发软,坐了下来。他说:“不过……不过,您再好好看看,先生,我一直以为它是……假的呢。”
首饰商人又问:“您愿意告诉我,您姓什么吗,先生?”
“当然愿意。我姓朗丹,住在殉道者街十六号。”
商人打开帐簿,查了查,说:“这串项链的确是在一八七六年七月二十日送到朗丹太太的住址,殉道者街十六号去的。”
他从首饰店出来,穿过大街,继续朝前走,走着走着发现走错了路,又转过身来往回走,走到了杜依勒里宫,过了塞纳河,一看又走错了,于是又回到香榭丽舍大街,脑子里乱得没有一点儿主意。他想好好地考虑考虑,弄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他的妻子没有力量买一件这样贵重的东西,——当然没有。那么,这是别人送的一件礼物了!礼物!谁送的?为什么送呢?
他停下来,呆呆地立在大街中间。可怕的疑窦掠过他的脑海。莫非她?这么说,其余的珠宝也都是礼物了!他觉得地上摇晃,觉得面前的一棵树倒下来;他伸出双臂,倒在地上,失去了知觉……
他顺利地从珠宝商那里拿到了一万八千法郎,此后,他的贪欲膨胀起来,卖掉了妻子的所有珠宝,成了有钱人,开始到处炫耀,与妓女鬼混,才半年就又结了婚。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概括最正确的两项是:(5分)( )( )
A.郎丹太太的“假项链”竟然是真的,这一情节既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因为,小说已在前面做了多处暗示。这一点与作者的另一篇小说《项链》有异曲同工之妙。
B.小说开头用“为人正派”“稳重”“天使般的贞洁”“ 规矩女人的完美无缺的典型”来形容郎丹太太,读完全文,我们分明感到这些词语都充满讽刺意味。
C.小说在倒数第二段写郎丹先生一再走错路,这一情节意在表现他内心的恐慌,而造成他内心恐慌的原因是,他觉得对不起妻子,不该在妻子刚去世不久就变卖她生前所喜爱的项链。
D.郎丹太太对丈夫的不忠,其实是郎丹先生一手造成的,他不该纵容妻子的两个嗜好——爱看戏、爱假珠宝。
E.小说在塑造郎丹先生时,运用了行动描写和语言描写。而对郎丹太太虽着墨不多,但也写得栩栩如生,给读者留下了深刻印象。
(2)郎丹太太患肺炎并很快死去,这一情节在小说中具有重要作用,请做简要分析。
(3)请分析郎丹太太的形象。
(4)有人说,郎丹夫妇虽然都未经受住物质的诱惑而走向了堕落,但在情感方面,他们夫妻还是彼此相爱的,也有人认为,他们之间根本没有爱情可言。你认为呢?请说说你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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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我的父亲
汪曾祺
我父亲行三,我的祖母有时叫他的小名“三子”。他是阴历九月初九重阳节那天生的,故名菊生,字淡如。
我父亲年轻时是运动员。他在足球校队踢后卫。他是撑杆跳选手,曾在江苏全省运动会上拿过第一。他又是单杠选手。我还见过他在天王寺外边驻军所设置的单杠上表演过空中大回环两周,这在当时是少见的。他练过武术,腿上带过铁砂袋。练过拳,练过刀、枪。我见他施展过一次武功,我初中毕业后,他陪我到外地去投考高中,在小轮船上,一个初来的侦缉队以检查为名勒索乘客的钱财。我父亲一掌,把他打得一溜跟头,从船上退过跳板,一屁股坐在码头上。
我父亲手很巧,而且总是活得很有兴致。他会做各种玩意。元宵节,他用通草为瓣,用画牡丹的西洋红染出深浅,做成一盏荷花灯,点了蜡烛,比真花还美。他用蝉翼笺染成浅绿,以铁丝为骨,做了一盏纺织娘灯,下安细竹棍。我和姐姐提了,举着这两盏灯上街,到邻居家串门,好多人围着看。清明节前,他糊风筝。有一年糊了一只蜈蚣是绢糊的,他用药店里称麝香用的小戥子约蜈蚣两边的鸡毛,--鸡毛必须一样重,否则上天就会打滚。他放这只娱蚣不是用的一般线,是胡琴的老弦。我们那里用老弦放风筝的,家父实为第一人。夏天,他给我们糊养金铃子的盒子。他用钻石刀把玻璃裁成一小块一小块,再合拢,接缝处用皮纸浆糊固定,再加两道细蜡笺条,成了一只船、一座小亭子、一个八角玲珑玻璃球,里面养着金铃子。隔着玻璃,可以看到金铃子在里面爬,吃切成小块的梨,张开翅膀“叫”。秋天,买来拉秧的小西瓜,把瓜瓤掏空,在瓜皮上镂刻出很细致的图案,做成几盏西瓜灯,西瓜灯里点了蜡烛,撒下一片绿光,父亲鼓捣半天,就为让孩子高兴一晚上。我的童年是很美的。
我母亲死后,父亲给她糊了几箱子衣裳,单夹皮棉,四时不缺。他不知从哪里搜罗来各种颜色,研出各种花样的纸。听我的大姑妈说,他糊的皮衣跟真的一样,能分出滩羊、灰鼠。
我父亲为人很随和,没架子。他时常周济穷人,参与一些有关公益的事情。因此在地方上人缘很好。民国二十年发大水,大街成了河。我每天看见他趟着齐胸的水出去,手里横执了一根很粗的竹蒿,穿一身直罗褂,他出去,主要是办赈济。我在小说《钓鱼的医生》里写王淡人有一次乘了船,在腰里系了铁链,让几个水性很好的船工也在腰里系了铁链,一头拴在王淡人的腰里,冒着生命危险,渡过激流,到一个被大水围困的孤村去为人治病,这写的实际是我父亲的事。不过他不是去为人治病,而是去送“华洋义赈会”发来的面饼。
父亲很喜欢我。我母亲死后,他带着我睡。他说我半夜醒来就笑。那时我三岁。我到江阴去投考南菁中学,是他带着我去的。住在一个市庄的栈房里,臭虫很多。他就点了一支蜡烛,见有臭虫,就用蜡烛油滴在它身上。第二天我醒来,看见席子上好多好多蜡烛油点子。我美美地睡了一夜,父亲一夜未睡。我在昆明时,他还在信封里用玻璃纸包了一小包“虾松”寄给我过。“虾松”是河虾剁成米大小粒,掺以小酱瓜丁,入温油炸透。我也吃过别人做的“虾松”,都比不上我父亲的手艺。
我很想念我的父亲,现在还常常做梦梦见他。我的那些梦本和他不相干,我梦里的那些事,他不可能在场,不知道怎么会接和进来了。
(有删减)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在刻画父亲的形象时,既有概括介绍,也有事件反映,有点有面,显得立体而丰满。
B.在写父亲手巧的同时,作者为我们描绘了一幅富有地方色彩的风俗画卷,增强了美感。
C.作者引入自己作品中王淡人这个人物形象,主要是表现父亲对“我”文学创作的影响。
D.文章最后一段,以似乎违反常理的现象,来表达更深切的情感,取得了无理而妙的效果。
2.“我”的父亲是个怎样的人?请结合文本进行分析。
3.汪曾祺认为他的作品深受归有光的影响。本文与归有光的《项脊轩志》在艺术特色上有相同之处,试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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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因纯粹而传奇
茂密的原始森林背景下,鸟鸣啾啾,两只孔雀在夜色中嬉戏。
龙年喧闹的央视春晚,进行到这里突然沉静了。大家仿佛跟着这两只孔雀,步入南部山林,看它们相知,相恋。
这是杨丽萍、王迪表演的舞蹈《雀之恋》。舞者杨丽萍,已年逾五旬。
高成明是杨丽萍的老朋友,也是《雀之恋》的编舞之一。他说:“大部分艺术作品是命题作文,依靠非艺术因素成活。”在他看来,杨丽萍成为传奇的根源,是她很早就决定纯粹依靠自己的作品,成就自己的艺术。
1958年,杨丽萍出生在云南,白族人。文革时,她看到学生居然打老师,并且以敢打老师为荣。她开始对人性感到悲观,于是更加喜欢跳舞,“跳舞要单纯一点”。
1971年,杨丽萍13岁。在西双版纳农场学校的桌上领操,被西双版纳歌舞团的军代表看中,从此改变命运。除了春晚的几次亮相,杨丽萍的舞蹈真正与大众发生密切关系,是她创作的大型原生态舞蹈《云南映象》。这个舞蹈现已成了云南的名片。这个节目,杨丽萍用了一年多时间采风,精心排演了15个月。但《云南映象》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
2001年,这个策划不仅舞蹈界不接受,也没有投资者接受。合作者本想让杨丽萍编一台“土风舞”。可是,杨丽萍的舞蹈把他们吓住了,充满了性意味的烟盒舞,打歌,还有女人被扔进火里祭神。双方谈不到一起,没有了投资,于是杨丽萍决定:自己养活所有演员。
“这个时代,取悦观众是相对容易的。时代需要什么,就制造什么。”高成明说。但杨丽萍不这样认为,她认为观众虽然习惯了已经存在的东西,但并不代表他们不能欣赏更好的东西。“这是她最大的不同,”从开始准备到上演,这两年多,大概是杨丽萍一生最艰苦的日子,全团的经费,都靠她四处拍广告、走穴来筹集。
2003年3月8日,正是“非典”时期。就在《云南映象》首演后第二天,剧团突然接到通知,只能演一场。消息传出,若干老板冲进剧院,围着杨丽萍大叫:“骗子,还钱来!”“狗屁艺术家!”杨丽萍被若干人包围着,依然镇定自若地指挥台上调试灯光。
就演了一次,台下只有1名观众,之后放假几个月,可能就此别离了。很多演员选择了回山里。杨丽萍当众哭了。现在回想起来,她说,“跳舞很难成名,如果你把跳舞当成功利性的东西,只会很失落。”
改变发生在《云南映象》参加当年“荷花杯”舞蹈大赛获得一等奖后。整个团队开始被文化界认同,杨丽萍也不再是一个个体舞者,他们成为国内唯一能靠一台节目养活自己的舞蹈团。
杨丽萍非常清楚,若想有条孔雀裙,必须先挣到买孔雀裙的钱。“既要能赚到钱,买到孔雀裙;也要让那条孔雀裙充满灵性,没有任何铜臭味,这是很难的一件事。”
商业行为不会影响到艺术吗?她反问:你有那么脆弱吗?“给我再多的钱,我也不会迷失自己的艺术方向。”
这个热爱自然、特立独行的骄傲舞者终于证明,自己的成功并非偶然,而是因发自心底的坚持,以及对美的追求。
或许,正是纯粹的个性成就了她。云南政协改选时,领导来找她,希望她能去参加,她迟到了好久,到了就问:这个职位要开会吧?开会我可不能干。领导当场就变了脸色。
她的纯粹,还表现在她的“符号”上——几十年来,她爱孔雀,跳孔雀,久而久之,眉眼间也现出孔雀的神气。
但这只孔雀生活的环境已然变化。她去云南的山寨采风,发现村民们不再唱、跳那些属于自己民族的古老艺术。“最早的唱歌跳舞跟生命、跟生活有关,如果农村生活都变成城市生活,他们哪来兴趣再传承这种东西?”她为此忧虑。
但她坚持认为,现代化不必以牺牲传统文化为代价。因此,2012年春晚,她选择跳现代舞的王迪来当自己的搭档。《雀之恋》是展现中国民族艺术魅力的,两只孔雀精美的造型、精巧的动作、精致的情感、精湛的演绎,震撼了观众。
“光传承还不行,还得创作适合现代东方的艺术。”杨丽萍认为,如果中国舞蹈发展需要一个方向的话,这应该是一个方向。但这种创作,需要人能够沉静下来,需要平实的、非功利的社会氛围和舞蹈环境,需要有一个真正有利于艺术创造的文化体制。(选自《中国新闻周刊》)
1.简要分析杨丽萍的“纯粹”表现在哪些方面?(4分)
2. 分析画线部分在文中有何作用?(5分)
3. 根据文意,谈谈如何处理艺术与商业化的关系。(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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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我的大爷爷
莫言
我大爷爷是八路军的医生。他先是学中医的,参军后,跟着诺尔曼·白求恩,学会了西医。白求恩牺牲后,大爷爷心中难过,生了一场大病,眼见着不行了,说想家想娘了。组织上批准他回家养病。姑姑说大爷爷一进家门就坐在门槛上;脸色蜡黄,头发长长,虱子在脖子上爬。穿着一件破棉袄,棉絮都露了出来。姑姑说大爷爷双手哆嗦,急不可耐地喝了绿豆汤,又添了一碗。喝完第二碗后他就不哆嗦了。汗水沿着他的鬓角流下来,眼珠渐渐地活泛了,脸上有了血色。姑姑她听到大爷爷肚子里呼噜呼噜响,好像推磨一样。一个时辰后,姑姑说大爷爷到厕所里去,拉了个稀里哗啦,似乎连肠子都拉了出来。然后就慢慢地好起来,两个月后就精神健旺生龙活虎了。
我说《儒林外史》上有类似的故事。姑姑问我“儒林外史”是什么?我说是古典文学名著。姑姑瞪我一眼,说,连古典文学名著上都有,你还怀疑什么?!
大爷爷病愈之后,就要回太行山找部队。这时,八路军胶东军区的人找上门来,动员大爷爷加入。大爷爷说,我是晋察冀军区的人。胶东军区的人说,都是共产党的人,我们这里正缺您这样的人,老万,无论如何我们也要把您留下。许司令说了,用八人大轿抬不来,就用绳子给老子捆来,先兵后礼,摆大宴请他!就这样,大爷爷留在了胶东,成了八路军西海地下医院的创始人。
大爷爷的高超医术很快在胶东传开。许司令肩胛缝里那块弹片就是他取出来的,黎政委爱人难产,也是大爷爷手术。连平度城里的日军司令杉谷也知道大爷爷的大名,他率兵下来扫荡,坐骑大洋马被地雷炸翻。他弃马逃走。大爷爷为这匹马动了手术,治愈后,成了夏团长的坐骑。后来此马恋旧,咬断缰绳逃回平度城。杉谷见宝马复归,惊喜万分,让汉奸秘密探访,得知八路军在他眼皮底下建了一座医院,医院院长就是把死马医活的神医万六府。杉谷司令是学医出身,惺惺相惜,总想把大爷爷招降过去。为此杉谷从《三国演义》里学了诡计,派人秘密潜入吾乡,把我老奶奶、我大奶奶、我姑姑绑架到平度城中,扣作人质,然后派人送信给我大爷爷。
我大爷爷是意志坚定的共产党人,看完杉谷的信,揉巴揉巴就扔了。医院门政委将这信捡起来送到军区。许司令和黎政委联名写信给杉谷,怒斥他是个小人。信中说如果他敢伤万六府三位亲人一根毫毛,胶东军区将集合全部兵力攻打平度城。
姑姑说她与大奶奶、老奶奶在平度城里住了三个月,有吃有喝,没受罪。姑姑说那杉谷司令是个白脸青年,戴一副白边眼镜,留着小八字胡,文质彬彬,讲一口流利中文。他称老奶奶为伯母,称大奶奶为嫂夫人,称姑姑为贤侄。姑姑说她对杉谷没有坏印象。当然这是姑姑私下对我们自家人说的,对外她不这样说。对外她说,她与大奶奶、老奶奶受尽了日本人的严刑拷打,威逼利诱,但坚决不动摇。
我大爷爷的故事三天三夜也说不完,但大爷爷牺牲的事必须说说。姑姑说大爷爷是在地道里为伤员做手术时,被敌人的毒瓦斯熏死的。县政协编的文史资料上也是这样说的。但也有人私下里说大爷爷腰里缠着八颗手榴弹、骑着骡子,独闯平度城,想以孤胆英雄的方式去营救家人,但不幸误踩了赵家沟民兵的连环雷。传播这消息的人姓肖名上唇,曾在西海医院当过担架员。此人阴阳怪气,解放后曾因发明了一种特效灭鼠药而名噪一时。后来被揭露,他的特效鼠药主要成分是国家已经严禁使用的剧毒农药。此人与姑姑有仇,因此他的话不可信。他对我说,你大爷爷不听组织命令,撇下医院的伤病员,耍个人英雄主义,行前为了壮胆,喝了两斤地瓜烧酒,喝得醉三麻四,结果糊里糊涂踩了自己人的地雷。肖上唇龇着焦黄的大牙,简直是幸灾乐祸地对我说:你大爷爷和那匹骡子都被炸碎了,是用两只筐子抬回来的。筐子里有人胳膊,也有骡蹄子,后来就那么烂七八糟地倒进了一个棺材。我把他的话向姑姑转述后,姑姑杏眼圆睁,银牙顿挫地说:总有一天,我要亲手劁了这个杂种!
姑姑坚定地对我说:孩子,你什么都可以不相信,但一定要相信,你大爷爷是抗日英雄、革命烈士!英灵山上,有他的陵墓;烈士纪念馆里,展览着他用过的手术刀和他穿过的皮鞋。那是双英国皮鞋,是诺尔曼·白求恩大夫临死前赠送给他的。
(节选自《蛙》,有删减)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大爷爷回家养病,喝了两碗绿豆汤后肚子推磨一样呼噜呼噜响,后来拉了个稀哩哗啦就逐渐好转康复了。
B.胶东军区的许司令说,先用八人大轿之礼邀请大爷爷去,否则就用绳子给捆了去,可见胶东军区很骄横无理。
C.姑姑她们三人被绑架到平度城三个月而没有受到严刑拷打,是因为杉谷一心一意想好好把大爷爷招降过去。
D.肖上唇曾在西海医院当过担架员,他目睹了大爷爷骑着骡子,腰缠八颗手榴弹,独闯平度城而被炸死的经过。
E.小说采用了较多侧面描写手法,借别人之口或别人之眼去讲述“大爷爷”,使这一有着传奇色彩的英雄形象十分丰满。
2.文中写大爷爷“跟着诺尔曼·白求恩,学会了西医”这一情节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本文简要分析。(6分)
3.小说是如何描写大爷爷医术高超的?请简要分析。(6分)
4.有人说大爷爷这个人物历史已经久远,在现实中已经没有意义,你怎么看,请谈谈你的看法?(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深情
徐建英
我出生的豫南地区,山高林密,各类野兽世代驻扎在深山之中,紧挨山边的庄稼跟着常遭罪,当时各村成立了护农小组,父亲年轻的时候就是其中的一位铳手。《枪支管理法》实施后,父亲的那杆双管猎枪被公安机关列入收缴之列,到父亲重新持证换上单管猎枪时,山下的庄稼人开始一茬茬往城里卷,山上的野兽下山无食可觅,也很少再来作孽,而父亲此时的年岁也大了。
庄稼少后,荒地多了,从前热闹的围猎随着护农小组成员一样相继老去。父亲平日里侍弄完屋檐外廊墙角的几丘菜地,余下来的时间,还是喜欢一个人拄着那支老式的单管猎枪上山转悠。 只是年岁大后,从前健步杠在肩上的猎枪,如今经他拄在脚下,成了一支看起来很滑稽的拐棍。而他总是习惯说:“转转吧,习惯了咱湖村的山,转转也好。”特别是雪落的冬季,父亲每隔两日,必定在清早进山一趟。
就是这样的一个冬季,父亲遇上了那个人。
那个人,父亲时常在我们湖村周边碰到。笼着雾罩泊着小筏的湖边,袅袅升腾着炊烟的早晨,更多的时候,父亲会在密匝匝被夕阳涂得金灿灿的林子里遇到他,那些橡树,槲树,青杉,松柏什么的,平日里庄户人家司空见惯的树们,在那个人眼里像似镀过金的宝贝。有时他弓着腰,有时会曲膝半蹲着地,伴随着那个人手中的玩意儿“咔嚓”“咔嚓”的灯光闪过,有时还会哗啦啦一下跪在地下,样子庄严肃穆,像似要完成一件很重要的庆礼。再看那个人时,父亲就常常忍不着多瞅几眼,更多时会瞅他背上封得严严实实的洋玩意儿。
那年冬季的雪很大,母亲的阻止没能如愿,反而加速了父亲进山的频率——隔日一趟转成了一日一趟。
那天一大早父亲又拄他那杆老猎枪,鬼鬼祟祟地瞒着母亲从菜窖里拎出一条棉布小袋,踏着积雪穿过村口,走上了村后被雪落镶白过的南拢凹。那被大雪厚厚覆盖的山路上,一行脚印直向镶白的树林子,一股啸冷的雪风在父亲错愕的神情里吹动树条子上缀满的冰挂。
顺着那行脚印,父亲很意外地在南拢凹岔路上碰到了那个人。他立在路边,像似在等着什么,背裹里封得严严实实的洋玩意儿缀上了一层薄雪。迎着父亲错愕的目光,他对着父亲笑笑算是招呼,然后跟在父亲身后,也上了山。
父亲拄着猎枪的步子在前方停了下来,他紧了紧手中的棉布袋子,看着同时停下来的那个人,折返身向另一座山头走去。那个人在原地仅停了一下,也折转身子跟向父亲身后。
父亲再次停下来,看着那个人,拄着的猎枪在雪地上不满地跺了跺,一动不动地立在雪地上望向那个人。那个人在父亲的目视下,后退了几步,复又走上前,父亲的猎枪再次在雪地上跺了跺,一动不动地望着他。那个人停在原地半晌,才背着包一步一回地绕向另一个山头。父亲站在雪地中,直见那个人在林子里只剩下一个小黑点时,才折转身向南拢凹的深山走去。
父亲在晌午时拄着猎枪空着手走进家门,棉布袋中装着几粒不知名的树木坚果,他边拍打着肩上的残雪,边絮絮叨叨地唠着那个人的不是,说那个人扰了他的好事。母亲见此很不满地在一旁接口:“就是没人惊扰你,你平素不也照样是空手回家的。”而父亲听罢,嘻嘻哈哈地笑了起。对此,我们再一次把父亲所有的举动归咎于他老小孩的心理在作梗。
这件事后不久,我返城找到了新的工作,应新同事约,陪他参加一个摄影大赛的颁奖会。
在获奖作品展厅中的一角,一幅叫《深情》作品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雪地里半蹲半跪着一位老人,老人的模样慈眉善眼,在他的伸手的前方,是一只灰色的野兔,看到老人,灰兔眼神像极了委曲的孩子,挣扎着向老人身边挪近,一旁的雪地上,一只棉布小口袋散在雪地上,几只鲜红的萝卜露出袋口在雪地中格外醒目。远处一棵枫树,被积雪压弯的树桠下,隐隐有支陈旧的单管猎枪在雪风中飘。
(选自《小小说选刊》,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正确的一项是:
A. 文中写道父亲“加速了进山的频率”却依然打不到猎物,是因为父亲已经年老体衰。
B. 小说以第一人称为视角,由“我”来讲述故事,既让人感到亲切可信,有起到了烘托主要人物的作用。
C. 小说中多次出现了雪、树林、风等坏境描写,既为人物的活动提供了背景,也渲染了氛围。
D. 文章在艺术结构上平铺直叙,最后以照片《深情》结尾,出人意料,照应标题,安排巧妙。
2.小说题目“深情”有哪些含义?请结合小说谈谈你的看法。
3.文中多次出现的“那个人”在全文中有何作用?请结合小说做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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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深 情
徐建英
我出生的豫南地区,山高林密,各类野兽世代驻扎在深山之中,紧挨山边的庄稼跟着常遭罪,各村成立的护农小组中,父亲年轻时候就是其中的一位铳手。《枪支管理法》实施后,父亲的那杆双管猎枪被公安机关列入收缴之列,到父亲重新持证换上单管猎枪时,山下的庄稼人开始一茬茬往城里卷,山上的野兽下山无食可觅,也很少再来作孽,而父亲此时的年岁也大了。
庄稼少后,荒地多了,从前热闹的围猎随着护农小组成员一样相继老去。父亲平日里侍弄完屋檐外廊墙角的几丘菜地,余下来的时间,还是喜欢一个人柱着那支老式的单管猎枪上山转悠。只是年岁大后,从前健步杠在肩上的猎枪,如今经他拄在脚下,成了一支看起来很滑稽的拐棍。而他总是习惯说:“转转吧,习惯了咱湖村的山,转转也好。”特别是雪落的冬季,父亲每隔两日,必定在清早进山一趟。
就是这样的一个冬季,父亲遇上了那个人。
那个人,父亲时常在我们湖村周边碰到。笼着雾罩泊着小筏的湖边,袅袅升腾着炊烟的早晨,更多的时候,父亲会在密匝匝被夕阳涂得金灿灿的林子里遇到他,那些橡树,槲树,青杉,松柏什么的,平日里庄户人家司空见惯的树们,在那个人眼里像似镀过金的宝贝。有时他弓着腰,有时会曲膝半蹲着地,伴随着那个人手中的玩意儿“咔嚓”“咔嚓”的灯光闪过,有时还会哗啦啦一下跪在地下,样子庄严肃穆,像似要完成一件很重要的庆礼。再看那个人时,父亲就常常忍不着多瞅几眼,更多时会瞅他背上封得严严实实的洋玩意儿。
那年冬季的雪很大,母亲的阻止没能如愿,反而加速了父亲进山的频率——隔日一趟转成了一日一趟。
那天一大早父亲又拄他那杆老猎枪,鬼鬼祟祟地瞒着母亲从菜窖里拎出一条棉布小袋,踏着积雪穿过村口,走上了村后被雪落镶白过的南拢凹。那被大雪厚厚覆盖的山路上,一行脚印直向镶白的树林子,一股啸冷的雪风在父亲错愕的神情里吹动树条子上缀满的冰挂。
顺着那行脚印,父亲很意外地在南拢凹岔路上碰到了那个人。他立在路边,像似在等着什么,背裹里封得严严实实的洋玩意儿缀上了一层薄雪。迎着父亲错愕的目光,他对着父亲笑笑算是招呼,然后跟在父亲身后,也上了山。
父亲拄着猎枪的步子在前方停了下来,他紧了紧手中的棉布袋子,看着同时停下来的那个人,折返身向另一座山头走去。那个人在原地仅停了一下,也折转身子跟向父亲身后。
父亲再次停下来,看着那个人,拄着的猎枪在雪地上不满地跺了跺,一动不动地立在雪地上望向那个人。那个人在父亲的目视下,后退了几步,复又走上前,父亲的猎枪再次在雪地上跺了跺,一动不动地望着他。那个人停在原地半晌,才背着包一步一回地绕向另一个山头。父亲站在雪地中,直见那个人在林子里只剩下一个小黑点时,才折转身向南拢凹的深山走去。
父亲在晌午时拄着猎枪空着手走进家门,棉布袋中装着几粒不知名的树木坚果,他边拍打着肩上的残雪,边絮絮叨叨地唠着那个人的不是,唠那个人扰了他的好事。母亲见此很不满地在一旁接口:“就是没人惊扰你,你平素不也照样是空手回家的。”而父亲听罢,嘻嘻哈哈地笑了起。对此,我们再一次把父亲所有的举动归咎于他老小孩的心理在作梗。
这件事不久我返城找到了新的工作,应新同事约,我陪他参加一个摄影大赛的颁奖会。
在获奖作品展厅中的一角,一幅叫《深情》作品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雪地里半蹲半跪着一位老人,老人的模样慈眉善眼,在他的伸手的前方,是一只灰色的野兔,看到老人,灰兔眼神像极了委曲的孩子,挣扎着向老人身边挪近,一旁的雪地上,一只棉布小口袋散在雪地上,几只鲜红的萝卜露出袋口在雪地中格外醒目。远处一棵枫树,被积雪压弯的树桠下,隐隐有支陈旧的单管猎枪在雪风中飘。
(选自《小小说选刊》,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文中画波浪线的句子“样子庄严肃穆,像要完成一件很重要的庆礼”,写出了“那个人”认真严肃和敬业的精神。
B.父亲“加速了进山的频率”却依然打不到猎物,主要是老小孩的心理在作梗以及“那个人”摄影的干扰。
C.小说中多次出现了雪、树林、风等环境描写,这就为人物的活动提供了广阔的生活背景和社会背景。
D.小说选择第一人称为视角,由“我”来讲述故事,既让人感到可信与亲切,又起到了衬托主要人物的作用。
2.分析画横线句子“就是这样的一个冬季,父亲遇上了那个人”在文中的作用。
3.小说为什么以摄影大赛的一幅作品《深情》结尾?请结合全文,从艺术结构、情感表现、思想内容三个角度谈谈你的看法。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