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我的父亲
汪曾祺
我父亲行三,我的祖母有时叫他的小名“三子”。他是阴历九月初九重阳节那天生的,故名菊生,字淡如。
我父亲年轻时是运动员。他在足球校队踢后卫。他是撑杆跳选手,曾在江苏全省运动会上拿过第一。他又是单杠选手。我还见过他在天王寺外边驻军所设置的单杠上表演过空中大回环两周,这在当时是少见的。他练过武术,腿上带过铁砂袋。练过拳,练过刀、枪。我见他施展过一次武功,我初中毕业后,他陪我到外地去投考高中,在小轮船上,一个初来的侦缉队以检查为名勒索乘客的钱财。我父亲一掌,把他打得一溜跟头,从船上退过跳板,一屁股坐在码头上。
我父亲手很巧,而且总是活得很有兴致。他会做各种玩意。元宵节,他用通草为瓣,用画牡丹的西洋红染出深浅,做成一盏荷花灯,点了蜡烛,比真花还美。他用蝉翼笺染成浅绿,以铁丝为骨,做了一盏纺织娘灯,下安细竹棍。我和姐姐提了,举着这两盏灯上街,到邻居家串门,好多人围着看。清明节前,他糊风筝。有一年糊了一只蜈蚣是绢糊的,他用药店里称麝香用的小戥子约蜈蚣两边的鸡毛,--鸡毛必须一样重,否则上天就会打滚。他放这只娱蚣不是用的一般线,是胡琴的老弦。我们那里用老弦放风筝的,家父实为第一人。夏天,他给我们糊养金铃子的盒子。他用钻石刀把玻璃裁成一小块一小块,再合拢,接缝处用皮纸浆糊固定,再加两道细蜡笺条,成了一只船、一座小亭子、一个八角玲珑玻璃球,里面养着金铃子。隔着玻璃,可以看到金铃子在里面爬,吃切成小块的梨,张开翅膀“叫”。秋天,买来拉秧的小西瓜,把瓜瓤掏空,在瓜皮上镂刻出很细致的图案,做成几盏西瓜灯,西瓜灯里点了蜡烛,撒下一片绿光,父亲鼓捣半天,就为让孩子高兴一晚上。我的童年是很美的。
我母亲死后,父亲给她糊了几箱子衣裳,单夹皮棉,四时不缺。他不知从哪里搜罗来各种颜色,研出各种花样的纸。听我的大姑妈说,他糊的皮衣跟真的一样,能分出滩羊、灰鼠。
我父亲为人很随和,没架子。他时常周济穷人,参与一些有关公益的事情。因此在地方上人缘很好。民国二十年发大水,大街成了河。我每天看见他趟着齐胸的水出去,手里横执了一根很粗的竹蒿,穿一身直罗褂,他出去,主要是办赈济。我在小说《钓鱼的医生》里写王淡人有一次乘了船,在腰里系了铁链,让几个水性很好的船工也在腰里系了铁链,一头拴在王淡人的腰里,冒着生命危险,渡过激流,到一个被大水围困的孤村去为人治病,这写的实际是我父亲的事。不过他不是去为人治病,而是去送“华洋义赈会”发来的面饼。
父亲很喜欢我。我母亲死后,他带着我睡。他说我半夜醒来就笑。那时我三岁。我到江阴去投考南菁中学,是他带着我去的。住在一个市庄的栈房里,臭虫很多。他就点了一支蜡烛,见有臭虫,就用蜡烛油滴在它身上。第二天我醒来,看见席子上好多好多蜡烛油点子。我美美地睡了一夜,父亲一夜未睡。我在昆明时,他还在信封里用玻璃纸包了一小包“虾松”寄给我过。“虾松”是河虾剁成米大小粒,掺以小酱瓜丁,入温油炸透。我也吃过别人做的“虾松”,都比不上我父亲的手艺。
我很想念我的父亲,现在还常常做梦梦见他。我的那些梦本和他不相干,我梦里的那些事,他不可能在场,不知道怎么会接和进来了。
(有删减)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在刻画父亲的形象时,既有概括介绍,也有事件反映,有点有面,显得立体而丰满。
B.在写父亲手巧的同时,作者为我们描绘了一幅富有地方色彩的风俗画卷,增强了美感。
C.作者引入自己作品中王淡人这个人物形象,主要是表现父亲对“我”文学创作的影响。
D.文章最后一段,以似乎违反常理的现象,来表达更深切的情感,取得了无理而妙的效果。
2.“我”的父亲是个怎样的人?请结合文本进行分析。
3.汪曾祺认为他的作品深受归有光的影响。本文与归有光的《项脊轩志》在艺术特色上有相同之处,试作分析。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我的父亲
汪曾祺
我父亲行三,我的祖母有时叫他的小名“三子”。他是阴历九月初九重阳节那天生的,故名菊生,字淡如。
我父亲年轻时是运动员。他在足球校队踢后卫。他是撑杆跳选手,曾在江苏全省运动会上拿过第一。他又是单杠选手。我还见过他在天王寺外边驻军所设置的单杠上表演过空中大回环两周,这在当时是少见的。他练过武术,腿上带过铁砂袋。练过拳,练过刀、枪。我见他施展过一次武功,我初中毕业后,他陪我到外地去投考高中,在小轮船上,一个初来的侦缉队以检查为名勒索乘客的钱财。我父亲一掌,把他打得一溜跟头,从船上退过跳板,一屁股坐在码头上。
我父亲手很巧,而且总是活得很有兴致。他会做各种玩意。元宵节,他用通草为瓣,用画牡丹的西洋红染出深浅,做成一盏荷花灯,点了蜡烛,比真花还美。他用蝉翼笺染成浅绿,以铁丝为骨,做了一盏纺织娘灯,下安细竹棍。我和姐姐提了,举着这两盏灯上街,到邻居家串门,好多人围着看。清明节前,他糊风筝。有一年糊了一只蜈蚣是绢糊的,他用药店里称麝香用的小戥子约蜈蚣两边的鸡毛,--鸡毛必须一样重,否则上天就会打滚。他放这只娱蚣不是用的一般线,是胡琴的老弦。我们那里用老弦放风筝的,家父实为第一人。夏天,他给我们糊养金铃子的盒子。他用钻石刀把玻璃裁成一小块一小块,再合拢,接缝处用皮纸浆糊固定,再加两道细蜡笺条,成了一只船、一座小亭子、一个八角玲珑玻璃球,里面养着金铃子。隔着玻璃,可以看到金铃子在里面爬,吃切成小块的梨,张开翅膀“叫”。秋天,买来拉秧的小西瓜,把瓜瓤掏空,在瓜皮上镂刻出很细致的图案,做成几盏西瓜灯,西瓜灯里点了蜡烛,撒下一片绿光,父亲鼓捣半天,就为让孩子高兴一晚上。我的童年是很美的。
我母亲死后,父亲给她糊了几箱子衣裳,单夹皮棉,四时不缺。他不知从哪里搜罗来各种颜色,研出各种花样的纸。听我的大姑妈说,他糊的皮衣跟真的一样,能分出滩羊、灰鼠。
我父亲为人很随和,没架子。他时常周济穷人,参与一些有关公益的事情。因此在地方上人缘很好。民国二十年发大水,大街成了河。我每天看见他趟着齐胸的水出去,手里横执了一根很粗的竹蒿,穿一身直罗褂,他出去,主要是办赈济。我在小说《钓鱼的医生》里写王淡人有一次乘了船,在腰里系了铁链,让几个水性很好的船工也在腰里系了铁链,一头拴在王淡人的腰里,冒着生命危险,渡过激流,到一个被大水围困的孤村去为人治病,这写的实际是我父亲的事。不过他不是去为人治病,而是去送“华洋义赈会”发来的面饼。
父亲很喜欢我。我母亲死后,他带着我睡。他说我半夜醒来就笑。那时我三岁。我到江阴去投考南菁中学,是他带着我去的。住在一个市庄的栈房里,臭虫很多。他就点了一支蜡烛,见有臭虫,就用蜡烛油滴在它身上。第二天我醒来,看见席子上好多好多蜡烛油点子。我美美地睡了一夜,父亲一夜未睡。我在昆明时,他还在信封里用玻璃纸包了一小包“虾松”寄给我过。“虾松”是河虾剁成米大小粒,掺以小酱瓜丁,入温油炸透。我也吃过别人做的“虾松”,都比不上我父亲的手艺。
我很想念我的父亲,现在还常常做梦梦见他。我的那些梦本和他不相干,我梦里的那些事,他不可能在场,不知道怎么会接和进来了。
(有删减)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在刻画父亲的形象时,既有概括介绍,也有事件反映,有点有面,显得立体而丰满。
B.在写父亲手巧的同时,作者为我们描绘了一幅富有地方色彩的风俗画卷,增强了美感。
C.作者引入自己作品中王淡人这个人物形象,主要是表现父亲对“我”文学创作的影响。
D.文章最后一段,以似乎违反常理的现象,来表达更深切的情感,取得了无理而妙的效果。
2.“我”的父亲是个怎样的人?请结合文本进行分析。
3.汪曾祺认为他的作品深受归有光的影响。本文与归有光的《项脊轩志》在艺术特色上有相同之处,试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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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22分)
父亲的山冈菊花金黄
周家兵
我家阳台上有盆野菊花,每年阴历九月就会恣意绽放,金黄金黄的葳蕤无比。我喜欢给她浇水施肥,我们一家人都喜欢这盆每年只开一季的野菊花。它在深圳我家阳台上默默无语的恣意生长,静悄悄地绽放,然后慢慢凋谢在阳台一隅的花盆中。来年的秋天,它依然在我家狭窄的阳台上恣意绽放。
这盆菊花是我从湖北老家带来深圳的。在记忆中她就是一直在那个山冈上长着,兀自自生自灭,兀自快乐开放。在金秋九月的风中,我和父亲一前一后地走在那片山冈上。满坡的芝麻黄豆,在飒飒秋风中摇曳着收获的喜悦。只有在山冈上面兀自开满金黄的菊花,在静默中朦胧而迷人。泛黄的秋叶在沙沙声中飘落细语。菊花在父亲烟斗吧嗒吧嗒声里香气四溢。母亲说把山冈开辟出来,种上麦子。父亲像秋夜月光下的菊花,绽放而静默。母亲叹口气转身回屋。给爷爷冲泡一杯自制的野菊花茶,清热解毒,降火消肿。爷爷入秋就胃热心烦、便秘口苦、头痛目赤。
深秋,父亲带我爬上那片满坡菊花的山冈,叫我仔细观察快要凋谢的金黄菊花。我仰望蓝天,辽阔高远,大雁南飞,我极目远眺,群山峻岭,满山冈是泛黄的树木,落叶在风中兀自飘零,我周围是依然飘香的金菊,摇曳,葳蕤,怒放。父亲坐在杂草中,点上一支自制的香烟,浓烈的烟草味直刺心肺,父亲剧烈咳嗽,声音在山巅翻滚到山谷,我看着痛苦的父亲在抽搐中不停地大口喘气。父亲在咳嗽之后,指挥着我和他一起用手逐一采摘金黄的菊花,留下突兀的枝和枯黄的叶,在秋风中萧瑟一片。
在秋雨来临之前,独自一人在家时,我爬上屋顶收拾晾晒的野菊花,一不小心从屋顶上滚了下来,跌落到院子的泥地上。菊花没有被雨水淋湿,父亲和母亲跟爷爷说,今年的野菊花收拾打理得很好,都是我的功劳。我心里美滋滋的,骄傲地笑着。我知道,多病的爷爷今年就可以像去年一样喝上制作上佳的菊花茶,爷爷的老毛病就可以平缓很多了。
父亲的病查出来是在我成年的时候,我已经远离了家乡。父亲在爷爷去世之后,就再没有打理那片山冈的菊花了。那片野菊花就兀自在老家那片山冈上生长开放。没有人浇水施肥,秋天来临,山冈上却依然金黄一片,葳蕤绽放,秋风送爽,也送来菊花的沁香,在老家村落里飘散游荡。只能是飘散游荡,因为村庄已经人丁不旺,外迁的浪潮在漫山遍野地疯长。
我也在外迁的浪潮中抵达深圳。没有在毕业后留在老家,违背了许多人的意愿,一心只想实现自己的梦想。每个夜晚我都在梦中将故乡一遍又一遍地张望,没有了老家旁边的那片金黄的菊花,只有依然站立在山冈上的父母期盼我回家的目光。父亲在我离家不久的秋天飘落在故乡的泥土中。那片金黄的菊花却依然在山冈葳蕤的绽放,父亲却再也不能和我一起采摘菊花。母亲说,自从爷爷去世后,父亲就再没有采摘过山冈上那片菊花了,父亲觉得,再好的菊花茶也没有意义了。
父亲,我没有亲手为您采摘老屋旁山冈上那片金黄的菊花,再为您制作上佳的菊花茶。父亲,我知道野菊花能扩张血管,又有明显的降低血压作用。可是,我只为您买了降血压的药物,我知道,你和爷爷一样也有高血压,可我没有明白,你和爷爷一样,多么希望我像当年的你,亲自爬上山冈,为您采摘金黄恣意绽放的野菊花,清洗,阴干,晾晒,冲泡,甚至从屋顶滚落院子的泥地上。父亲,岁月让我终于在你逝去的若干年的梦中才猛然醒悟。
梦中,父亲的山冈菊花金黄。
如今,我家的阳台菊花绽放。
我找不回父亲的山冈,我只有在阳台上将父母遥想。深圳的秋天没有故乡的景象,老屋在那片菊花金黄的山冈下有说不出的凄凉……
(有删改)
1.请简要赏析“父亲像秋夜月光下的菊花,绽放而静默”这一语句。(4分)
2.请梳理本文的写作思路。(6分)
3.请分析作者以“父亲的山冈菊花金黄”作为文章题目的用意。(6分)
4.作者对自己没有回归故土远走深圳,始终心怀一份愧疚,你怎样看待评价他的这一行为与心理?读完全文,请用一句话表达你得到的启示。(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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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仁慧
汪曾祺
小时候,我的母亲盼我能长命百岁,让我在观音庵里寄了名。庵里的住持我已经记不得她的法名,我的祖母叫她二师父。
二师父是个面色微黄的胖胖的中年尼姑,是个很忠厚的人,一天只是潜心念佛,对庵里的事不大过问。在她当家的这几年,弄得庵里佛事稀少,香火冷落,房屋漏雨,院子里长满了荒草,一片败落景象。庵里的尼姑背后管她叫“二无用”。
二无用也知道自己无用,就退居下来,由仁慧来当家。
仁慧是个能干人。
二师父大门不出,仁慧对施主家走动很勤。谁家老太太生日,她要去拜寿。谁家小少爷满月,她去送长命锁。每到年下,她就会带一个小尼姑,提了食盒,用小瓷坛装了四色咸菜给我的祖母送去。别的施主家想来也是如此。观音庵的咸菜非常好吃,是风过了再腌的,吃起来不是苦咸苦咸,带点甜味。祖母收了咸菜,道一声:“叫你费心。”随即取十块钱放在食盒里。仁慧再三推辞,祖母说:“就算是这一年的灯油钱。”
仁慧到年底,用咸菜总能换了百十块钱。
她请瓦匠来检了漏,请木匠修理了窗槅。窗槅上尘土堆积的槅扇纸全都撕下来,换了新的。院子里的杂草全锄了,养了四大缸荷花。正殿前种了两棵玉兰。她说:“施主到庵堂寺庙,图个幽静。荒荒凉凉的,连个坐坐的地方都没有,谁还愿意来烧香拜佛?”
我的祖母隔一阵就要到观音庵看看,她的散生日都是在观音庵过的。那天总要在观音庵吃一顿素斋。素斋最好吃的是香蕈(冬菇)饺子。荠菜、香干末作馅,包成薄皮小饺子,油炸透酥,倾入滚开的香蕈汤,嗤啦有声,以勺舀食,香美无比。
仁慧募化到一笔重款,把正殿修缮油漆了一下。正殿完工,菩萨“开光”之日,请赞助施主都来参与盛典。这一天观音庵气象庄严,香烟缭绕,花木灼灼,佛日增辉。施主们礼赞拜佛之后,在过厅里设了四桌素筵。素鸡、素鸭、素鱼、素火腿……使这些吃长斋的施主们最不能忘的是香蕈饺子。
二师父对仁慧这样的做法很不以为然,说:“这叫做什么?观音庵是清静佛地,现在成了一个素菜馆!”但是合庵尼僧都支持她。
尤其使二师父不能容忍的,是仁慧学会了放焰口。放焰口本是和尚的事,从来没有尼姑放焰口的。仁慧想:一天老是敲木鱼念那几本经有什么意思?为什么尼姑就不能放焰口?哪本戒律里有过这样的规定?她要学。善因寺常做水陆道场,她去看了几次,大体能够记住。她去请教了善因寺的方丈铁桥。铁桥听说一个尼姑想学放焰口,很惊奇,就一字一句地教了她。她学会了,就找了本庵几个聪明尼姑和别的庵里的也不大守本分的年轻尼姑,学起放焰口来。起初只是在本庵演习。咳,还真像那么回事。尼姑放焰口,这是新鲜事。于是招来一些善男信女参观。你别说,这十几个尼姑的声音真是又甜又脆,比起和尚的癞猫嗓子要好听得多。仁慧正座,穿金蓝大红袈裟,戴八瓣莲花毗卢帽,两边两条杏黄飘带,美极了!于是渐渐有人家请仁慧等一班尼姑去放焰口,不再有人议论。
观音庵气象兴旺,生机蓬勃。
解放。
土改。
土改工作队没收了观音庵的田产,征用了观音庵的房屋。
观音庵的尼姑大部分还了俗,有的嫁了人。
有的尼姑劝仁慧还俗。
“还俗?嫁人?”
仁慧摇头。
她离开了本地,云游四方,行踪不定。西湖住几天,邓尉住几天,峨眉住几天,九华山住几天。
有许多关于仁慧的谣言。有些谣言仁慧也听到了,一笑置之。
仁慧后来在镇江北固山开了一家菜根香素菜馆,卖素菜、素面、素包子,生意很好。菜根香的名菜是香蕈饺子。
菜根香站稳了脚,仁慧把它交给别人经管,她又去云游四方。西湖住几天,邓尉住几天,峨眉住几天,九华山住几天。
仁慧六十开外了,望之如四十许人。
(摘编自《小说家》)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小说开篇点出“二师父”,接着描写观音庵的衰败景象,是为了引出主人公仁慧,并以二师父的无用反衬仁慧的能干。
B. 仁慧请工匠修理了观音庵的屋瓦、窗福,并将原来败落的院子打理得生机勃勃,为香客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C. 小说结尾最后一句话以仁慧外貌超出常人的年轻暗示了她收人优厚、心无杂念生活无忧的状态。
D. 小说语言平实质朴,富有生活气息,句式长短错落,富于节奏感,将寻常用语叙写得有滋有味。
2.小说中的仁慧既深谙世俗又自由超脱,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3.作者在文中多次提到香蕈饺子,有什么作用?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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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多年父子成兄弟
汪曾祺
①这是我父亲的一句名言。
②父亲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他是画家,会刻图章,画写意花卉。图章初宗浙派,中年后治汉印。他会摆弄各种乐器,弹琵琶,拉胡琴,笙箫管笛,无一不通。他认为乐器中最难的其实是胡琴,看起来简单,只有两根弦,但是变化很多,两手都要有功夫。他拉的是老派胡琴,弓子硬,松香滴得很厚——现在拉胡琴的松香都只滴了薄薄的一层。他的胡琴音色刚亮。胡琴码子都是他自己刻的,他认为买的不中使。他养蟋蟀,养金铃子。他养过花,他养的一盆素心兰在我母亲病故那年死了,从此他就不再养花。我母亲死后,他亲手做了几箱子冥衣——我们那里有烧冥衣的风俗。按照母亲生前的喜好,选购了各种花色素色纸作衣料,单夹皮棉,四时不缺。他做的皮衣能分得出小麦穗、羊羔、灰鼠、狐肽。
③父亲是个很随和的人,我很少见他发过脾气,对待子女,从无疾言厉色。他爱孩子,喜欢孩子,爱跟孩子玩,带着孩子玩。我的姑妈称他为“孩子头”。春天,不到清明,他领一群孩子到麦田里放风筝,放的是他自己糊的蜈蚣(我们那里叫“百脚”),是用染了色的绢糊的。放风筝的线是胡琴的老弦。老弦结实而轻,这样风筝可笔直地飞上去,没有“肚儿”。用胡琴弦放风筝,我还未见过第二人。清明节前,小麦还没有“起身”,是不怕践踏的,而且越踏会越长得旺。孩子们在屋里闷了一冬天,在春天的田野里奔跑跳跃,身心都极其畅快。他用钻石刀把玻璃裁成不同形状的小块,再一块一块逗拢,接缝处用胶水粘牢,做成小桥、小亭子、八角玲珑水晶球。桥、亭、球是中空的,里面养了金铃子。从外面可以看到金铃子在里面自在爬行,振翅鸣叫。他会做各种灯。用浅绿透明的“鱼鳞纸”扎了一只纺织娘,栩栩如生。用西洋红染了色,上深下浅的通草花瓣,做了一个重瓣荷花灯,真是美极了,在小西瓜(这是拉秧的小瓜,因其小,不中吃,叫做“打瓜”或“骂瓜”)上开小口挖净瓜瓤,在瓜皮上雕镂出极细的花纹,做成西瓜灯。我们在这些灯里点了蜡烛,穿街过巷,邻居的孩子都跟过来看,非常羡慕。
④父亲对我的学业是关心的,但不强求。我小时,国文成绩一直是全班第一。我的作文,时得佳评,他就拿出去到处给人看。我的数学不好,他也不责怪,只要能及格,就行了。他画画,我小时也喜欢画画,但他从不指点我。他画画时,我在旁边看,其余时间由我自己乱翻画谱,瞎抹。我对写意花卉那时还不太会欣赏,只是画一些鲜艳的大桃子,或者我从来没有见的瀑布。我小时字写得不错,他倒是给我出过一点主意。在我写过一阵《圭峰碑》和《多宝塔》以后,他建议我写写《张猛龙》。这建议是很好的。到现在我写的字还有《张猛龙》的影响。我初中时爱唱戏,唱青衣,我的嗓子很好,高亮甜润。在家里,他拉胡琴,我唱。我的同学有几个能唱戏的。学校开同乐会,他应我邀请,到学校去伴奏。几个同学都只是清唱。有一个姓费的同学借到一顶纱帽,一件蓝官衣,扮起来唱《珠砂井》,但是没有配角,没有衙役,没有犯人,只是一个赵廉,摇着马鞭在台上走了两圈,唱了一段“群坞县在马上心神不定”便完事下场。父亲那么大的人陪着几个孩子玩了一下午,还挺高兴。我十七岁初恋,暑假里,在家写情书,他在一旁瞎出主意。我十几岁就学会了抽烟喝酒。他喝酒,给我也倒一杯。抽烟,一次抽出两根,他一根我一根。他还总是先给我点上火。我们的这种关系,他人或以为怪。父亲说:“我们是多年父子成兄弟。”
⑤我和儿子的关系也是不错的。我戴了“右派分子”的帽子下放张家口农村劳动,他那时还刚从幼儿园毕业,刚刚学会汉语拼音,用汉语拼音给我写了第一封信。我也只好赶紧学会汉语拼音,好给他写回信。“文化大革命”期间,我被打成“黑帮”,送进“牛棚”。偶尔回家,孩子们对我还是很亲热。我的老伴告诫他们:“你们要和爸爸‘划清界限’”儿子反问母亲:“那你怎么还给他打酒?”只有一件事,两代之间,曾有分歧。他下放山西忻县“插队落户”。按规定,春节可以回京探亲。我们等着他回来。不料他同时带回了一个同学。他这个同学的父亲是一位正受林彪迫害,搞得人囚家破的空军将领。这个同学在北京已经没有家,按照大队的规定是不能回北京的。但是这孩子很想回北京,在一伙同学的秘密帮助下,我的儿子就偷偷地把他带回来了。他连“临时户口”也不能上,是个“黑人”。我们留他在家住,等于“窝藏”了他,公安局随时可以来查户口,街道办事处的大妈也可能举报。当时人人自危,自顾不暇,儿子惹了这么一个麻烦,使我们非常为难。我和老伴把他叫到我们的卧室,对他的冒失行为表示很不满。我责备他:“怎么事前也不和我们商量一下!”我的儿子哭了,哭得很委屈,很伤心。我们当时立刻明白了:他是对的,我们是错的。我们这种怕担干系的思想是庸俗的。我们对儿子和同学之间的义气缺乏理解,对他的感情不够尊重。他的同学在我们家一直住了四十多天,才离去。
⑥我的孩子有时叫我“爸”,有时叫我“老头子”!连我的孙女也跟着叫。我的亲家母说这孩子“没大没小”。我觉得一个现代化的、充满人情味的家庭,首先必须做到“没大没小”。父母叫人敬畏,儿女“笔管条直”,最没有意思。
⑦儿女是属于他们自己的。他们的现在和他们的未来,都应由他们自己来设计。一个想用自己理想的模式塑造自己孩子的父亲是愚蠢的,而且,可恶!另外,作为一个父亲,应该尽量保持一点童心。
1.下列对文章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多年父子成兄弟”这句话生动地诠释了父亲与“我”之间、“我”与儿子之间平等尊重,温情脉脉的关系。
B.父亲绝顶聪明,性格随和,感情淡漠,醉心各种玩意。母亲过世他仍有心情把冥衣做成各种花样。
C.孩子有时叫我“老头子”,连孙女也跟着叫,不是没有教养、不尊重长辈,而是家庭亲情的体现。
D.本文落笔细微,小中见大,细腻中显深情,体现了汪曾祺散文“写真事,说真话,抒真情”的特点。
2.文中哪些内容体现了“我”与父亲之间“兄弟”一样的父子关系?请结合全文具体概括。
3.文章为什么要写孩子与“我”之间产生分歧的事?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重阳节是“吉日”,由历朝历代沿袭至今,遂成“敬老节”。殊不知,汉代之前,先民一直视农历九月九日为“恶日”,佩戴茱萸、喝菊花酒、郊外登高等都是为了消解灾祸。
重阳的源头,可追溯到先秦之前。《吕氏春秋》卷九“季秋纪”曰:“是日也,大飨帝,尝牺牲,告备于天子。”可见当时已有在秋九月农作物丰收之时祭飨天帝、祭祖,以谢天帝、祖先恩德的活动。重阳之名源于古人对数字阴阳属性的神秘解释,奇数为阳、偶数为阴,九为阳数之极,九月初九为两阳重合,意味阳气已达极盛,凡事盛极而衰,是不祥的征兆。为避开所谓“恶日”,古人除了开展盛大的祭祀活动,就是通过佩戴消灾除邪中草药或登高野宴等方式消灾避邪。
为“重阳”正名并使其成为“吉日”的第一人是三国时的魏文帝曹丕。曹丕《九日与钟繇书》对“九”这个数字作了全新的注释:“岁往月来,忽复九月九日。九为阳数,而日月并应,俗嘉其名,以为宜于长久,故以享宴高会。”他以“九九”寓意“久久”,将农历九月九日主要内容由“避祸,消灾”改为“祈寿、祈福”。到了唐朝,可能是唐太宗李世民钦定重阳为正式节日。《旧唐书》卷二“本纪第二”载:“九月丙午,诏曰:‘尚齿重旧,先王以之垂范。’”也就是说,九月丙午,唐太宗李世民发布诏令,尊崇老年人,看重旧臣,先代的圣王以此为后人留下了榜样。而武则天选在公元690年的重阳节这天废睿宗李旦、自称圣神皇帝、改国号为“周” ,以67岁的高龄君临天下,看重的恐怕就是重九的“久久”寓意。自从重阳节成为“吉日”,文人墨客不断用诗文歌赋为其注入文化元素的同时,老百姓则流传下来的重阳节俗发扬光大。
于是,作为重阳节最重要的节俗之物——“辟邪翁”茱萸和“延寿客”菊花迎来新辉煌。茱萸是一种常绿带香植物,具备杀虫消毒、逐寒祛风的功能,是著名的中药。晋周处《风土记》谓:“茱萸九月初九日,气烈成熟,折茱萸插在头上,可以辟恶气、御初寒。故而,人们不仅把茱萸插在头上,还佩茱萸于臂、悬茱萸于屋,并将茱萸栽于居所、水井等周围。到了经济繁荣、社会安定的北宋,重阳“延寿客”菊花的风头很快盖过茱萸。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八用300字篇幅介绍当时开封重阳节盛况首先说:九月重阳,京城人观赏的菊花有数种:其中黄白色的花蕊像莲房似的叫“万龄菊”,粉红色花蕊的叫“桃花菊”,白色花瓣而浅红色花心的叫“木香菊”,黄色花瓣而花朵呈圆形的叫“金铃菊”,纯白色而花朵很大的叫“喜容菊”。酒店皆“以菊花缚成洞户”,“都人多出郊外登高”。而南宋的重阳节已发展成大喜节日。南宋文学家周密史料笔记《武林旧事》卷三“重九”曰:“禁中例于八日作重九排当,于庆瑞殿分列万菊,灿然眩眼,且点菊灯,略如元夕……都人是月饮新酒,泛萸(以茱萸浮于酒面饮之),簪菊。且各以菊糕为馈,以糖肉秫面(黏米做的面粉)。杂糅为之,上缕肉丝鸭饼,缀以榴颗,标以彩旗。”至于人们缘何重阳节赏菊、咏菊、采菊、饮菊花茶、喝菊花酒,除了取其谐音近似“九”,菊花也的道家仙方中的“不死草”和一剂中药。
(摘编自赵柒斤《重阳涵义的演变》)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重阳的源头,可追溯至先秦之前。农历九月农作物丰收时,人们尽享天地,祭祖,佩戴某些植物或登高野宴等,以消灾避邪。
B.汉代以前,人们是重阳日为“恶日”,种种习俗均为消解灾祸,源于古人认为九九数字为两阳重合,盛极则衰。
C.魏文帝曹丕以“九九”寓意“久久”,将此日风俗内容改为祈寿、祈福,成为给“重阳”正名并使其成为吉日的第一人。
D.九月丙午,唐太宗李世民发布诏令,认为尊崇老年人,看重旧臣方面,先代圣王是后人的榜样。他确定重阳为正式节日。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重阳节成为“吉日”后,“辟邪翁”茱萸和“延寿客”菊花迎来了新辉煌,北宋时人们对菊花的喜爱很快就超过了茱萸。
B.《东京梦华录》介绍了开封重阳节盛况,酒店皆“以菊花缚成洞户”,“都人多出郊外登高”,可见重阳节已变为大喜节日。
C.《武林旧事》卷三“重九”记述了皇宫里重阳节盛况:按惯例八日准备,习俗有点菊灯,饮新酒,头插菊花等。
D.曹丕、唐太宗、武则天的倡导,文人墨客诗词歌赋文化元素的注入,百姓的节俗传承,使农历九月九日变为“吉日”重阳节。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依《吕氏春秋·季秋纪》记载,人们一般把祭飨天帝、祭祖,以谢天帝、祖先恩德的活动安排在农作物丰收之时的农历九月九日进行。
B.唐太宗诏令中“尚齿重旧,先王以之垂范”的提法,为重阳节纳入尊老、重老的新内容,使其含义更丰富。
C.菊花作为重阳节最重要的节俗之物之一,到北宋更受欢迎,因为它有消灾辟邪、延年益寿、长生不老的功效。
D.重阳节经历由“恶日”到“吉日”再到“老年节”的变化过程,显现出我们民族对生存、健康、幸福、长寿的美好愿望和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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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红高粱
莫言
一九三九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十四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奶奶披着夹袄,送他们到村头。余司令说:“立住吧,”奶奶就立住了。奶奶对我父亲说:“豆官,听你干爹的话。”父亲没吱声,他看着奶奶高大的身躯,嗅着奶奶的夹袄里散出的热烘烘的香味,突然感到凉气逼人,他打了一个冷战,肚子咕噜噜响一阵。余司令拍了一下父亲的头,说:“走,干儿。”
天地混沌,景物影影绰绰,队伍的杂沓脚步声已响出很远。父亲眼前挂着蓝白色的雾幔,挡住他的视线,只闻队伍脚步声,不见队伍形和影。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奶奶像岸愈离愈远,雾像海水愈近愈汹涌,父亲抓住余司令,就像抓住一条船舷。
父亲就这样奔向了耸立在故乡通红的高粱地里属于他的那块无字的青石墓碑。他的坟头上已经枯草瑟瑟,曾经有一个光屁股的男孩牵着一只雪白的山羊来到这里,山羊不紧不忙地啃着坟头上的草,男孩子站在墓碑上,怒气冲冲地撒了一泡尿,然后放声高唱:“高粱红了——日本人来了——同胞们准备好——开枪开炮——”
有人说这个放羊的男孩就是我,我不知道是不是我。我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热爱,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仇恨,长大后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我终于悟到: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生存在这块土地上的我的父老乡亲们,喜食高粱,每年都大量种植。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汪洋的血海。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游荡着一朵朵丰满的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
出村之后,队伍在一条狭窄的土路上行进,人的脚步声中夹杂着路边碎草的窸窣声响。雾奇浓,活泼多变。我父亲的脸上,无数密集的小水点凝成大颗粒的水珠,他的一撮头发,粘在头皮上。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我父亲早已闻惯,不新不奇。在这次雾中行军里,父亲闻到了那种新奇的、黄红相间的腥甜气息。那味道从薄荷和高粱的味道中隐隐约约地透过来,唤起父亲心灵深处一种非常遥远的回忆。
七天之后,八月十五日,中秋节。一轮明月冉冉升起,遍地高粱肃然默立,高粱穗子浸在月光里,像蘸过水银,汩汩生辉。我父亲在剪破的月影下,闻到了比现在强烈无数倍的腥甜气息。那时候,余司令牵着他的手在高粱地里行走,三百多个乡亲叠股枕臂、陈尸狼藉,流出的鲜血灌溉了一大片高粱,把高粱下的黑土浸泡成稀泥,使他们拔腿迟缓。腥甜的气味令人窒息,一群前来吃人肉的狗,坐在高粱地里,目光炯炯地盯着父亲和余司令。余司令掏出自来得手枪,甩手一响,两只狗眼灭了;又一甩手,灭了两只狗眼。群狗一哄而散,坐得远远的,呜呜地咆哮着,贪婪地望着死尸。他对着那群狗打完了所有的子弹,狗跑得无影无踪。
余司令对我父亲说:“走吧,儿子!”一老一小,便迎着月光,向高粱深处走去。那股弥漫田野的腥甜味浸透了我父亲的灵魂,在以后更加激烈更加残忍的岁月里,这股腥甜味一直伴随着他。
(节选自《红高粱家族》,略有改动)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天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汪洋的血海”,红高粱充满诗意,也隐含血腥,具有强烈的象征意味。
B. 小说综合运用听觉、视觉、嗅觉、味觉描写环境,壮美与优美兼具,既呈现了家乡的风貌,也表现了战争的残酷。
C. 小说开头管“我父亲”叫“土匪种”表明我对父亲的态度是不尊敬的,我心目中的英雄是余占鳖。
D. 余司令“甩手一响,两只狗眼灭了;又一甩手,灭了两只狗眼”,这体现了余司令的粗野狂暴与果断干练。
2.有人评论本文的开头“兼具现实的真切感与历史的厚重感”,请谈谈你对此的理解。
3.莫言曾说“无论在创作思想上,还是在艺术风格上,都必须有点邪劲儿”,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其艺术风格上的“邪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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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红高粱
莫言①
一九三九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十四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奶奶披着夹袄,送他们到村头。余司令说:“立住吧。”奶奶就立住了。奶奶对我父亲说:“豆官,听你干爹的话。”父亲没吱声,他看着奶奶高大的身躯,嗅着奶奶的夹袄里散出的热烘烘的香味,突然感到凉气逼人,他打了一个战,肚子咕噜噜响一阵。余司令拍了一下父亲的头,说:“走,干儿。”
天地混沌,景物影影绰绰,队伍的杂沓脚步声已响出很远。父亲眼前挂着蓝白色的雾幔,挡住他的视线,只闻队伍脚步声,不见队伍形和影。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奶奶像岸愈离愈远,雾像海水愈近愈汹涌,父亲抓住余司令,就像抓住一条船舷。
父亲就这样奔向了耸立在故乡通红的高粱地里属于他的那块无字的青石墓碑。他的坟头上已经枯草瑟瑟,曾经有一个光屁股的男孩牵着一只雪白的山羊来到这里,山羊不紧不忙地啃着坟头上的草,男孩子站在墓碑上,怒气冲冲地撒上一泡尿,然后放声高唱:高粱红了一—日本来了——同胞们准备好——开始开炮——
有人说这个放羊的男孩就是我,我不知道是不是我。我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热爱,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仇恨,长大后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我终于悟到: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生存在这块土地上的我的父老乡亲们,喜食高粱,每年都大量种植。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汪洋的血海。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游荡着一朵朵丰满的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的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性的退化。
出村之后,队伍在一条狭窄的土路上行进,人的脚步声中夹杂着路边碎草的窸窣声响。雾奇浓,活泼多变。我父亲的脸上,无数密集的小水点凝成大颗粒的水珠,他的一撮头发,粘在头皮上,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我父亲早已闻惯,不新不奇。在这次雾中行军里,我父亲闻到了那种新奇的、黄红相间的腥甜气息。那味道从薄荷和高粱的味道中隐隐约约地透过来,唤起父亲心灵深处一种非常遥远的回忆。
七天之后,八月十五日,中秋节。一轮明月冉冉升起,遍地高粱肃然默立,高粱穗子浸在月光里,像蘸过水银,汩汩生辉。我父亲在剪破的月影下,闻到了比现在强烈无数倍的腥甜气息。那时候,余司令牵着他的手在高粱地里行走,三百多个乡亲叠股枕臂、陈尸狼籍,流出的鲜血灌溉了一大片高粱,把高粱下的黑土浸泡成稀泥,使他们拔脚迟缓。腥甜的气味令人窒息,一群前来吃人肉的狗,坐在高粱地里,目光炯炯地盯着父亲和余司令。余司令掏出自来得手枪,甩手一响,两只狗眼灭了;又一甩手,灭了两只狗眼。群狗一哄而散,坐得远远的,呜呜地咆哮着,贪婪地望着死尸。腥甜味愈加强烈,余司令大喊一声:“日本狗!狗娘养的日本!”他对着那群狗打完了所有的子弹,狗跑得无影无踪。余司令对我父亲说:“走吧,儿子!”一老一小,便迎着月光,向高粱深处走去。那股弥漫田野的腥甜味浸透了我父亲的灵魂,在以后更加激烈更加残忍的岁月里,这股腥甜味一直伴随着他。
拐进高粱地后,雾更显凝滞,质量加大,流动感少,在人的身体与人负载的物体碰撞高粱秸秆后,随着高粱嚓嚓啦啦的幽怨鸣声,一大滴一大滴的沉重水珠扑簌簌落下。水珠冰凉清爽,味道鲜美,我父亲仰脸时,一滴大水珠准确地打进他的嘴里。父亲看到舒缓的雾团里,晃动着高粱沉甸甸的头颅。高粱沾满了露水的柔韧叶片,锯着父亲的衣衫和面颊。高粱晃动激起的小风在父亲头顶上短促出击,墨水河的流水声愈来愈响。
(有删改)
(注)①莫言:山东高密人,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本文选自其长篇小说《红高粱》的第一部分,文中的余占鳌就是“我父亲”的生父。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小说以抗日战争为时代背景,主要人物余占鳌是名满天下的抗日英雄,“我父亲”则在战争的腥风血雨中成长。
B. 小说以余司令带领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战斗过程为故事线索,在这场战斗中,有三百多个乡亲牺牲了。
C. 广袤美丽、饱浸着鲜血的高粱地,是爱恨情愁的故事展开的背景,同时,充满旺盛生命力的红高粱,也是高密东北乡父老乡亲的化身。
D. 小说表达了作者对故乡农民高尚人格的深挚赞美,也流露出文明进步中隐含种性退化的遗憾,呼唤着强有力的生命形态。
2.请赏析文中画横线句子的艺术特色。
3.小说的叙事很有特色,请从叙事角度和叙事时间方面,结合全文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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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灯
侯发山
周末,小伟回乡下看望父亲。
看到小伟回来,父亲的眼角、眉梢,还有皱纹,舒心的笑意都一起弥漫出来。小伟还算个孝子,虽然在城里上班,平时没少回家看看,有时忙,回不来,打个电话,或是在微信上视频聊天,真的是远在天边近在眼前,这一切都让父亲自豪、欣慰。
吃罢晚饭,父亲提出要带小伟到东江捉鱼。
晚上钓鱼?黑灯瞎火的能钓到吗?父亲要给自己做鱼吃?父亲缺钱花?小伟心里打了不少的问号,嘴上还是爽快地答应了。他知道,老还小,人上了年纪,往往跟小孩子一样,会做出一些看似可笑或是愚的事;小伟还知道,什么是孝顺,顺着老人的意思就是最好的孝顺。母亲死得早,是父亲一把一把把自己带大的,风里来雨里去,靠捕鱼供自己吃喝,供自己上学。小伟毕业参加工作后,想把父亲带进城,父亲执意不去,说自己在乡下惯了,说自己还能干得动,每天活动活动筋骨对身体有好处。小伟也就没再坚持,他心里清楚,最主要的,家里有母亲的影子和味道,父亲含不得离开。
来到江边,天已经完全暗下来,江和天似乎连接到一块了,只能听到江水不安分的波涛声。
父亲没有拿出鱼竿,没有带鱼饵。小伟以为父亲忘了,正要自责自己没有提醒他,父亲笑了笑,说,孩子,不用鱼竿,照样可以捉鱼。
小伟吃惊不小,心说父亲什么时候会徒手逮鱼了?从末见过,也从没有听说过。难道是父亲早就有的绝技,今天要露一手给自己瞧?
小伟正在胡乱猜测,父亲拉着他来到浅水处,让他往水里看。顺着父亲的手势,小伟辨认半天,才看清水底下有个闪闪发光的东西。那是什么?小伟心里疑惑,正要问父亲,父亲说,小伟,那是蛤蟆鱼,也叫老头鱼,学名安康鱼。
还有这种鱼?它怎么会发光呢?小伟惊诧不已。他又往水里细看,看到这种鱼头顶上有一根钓竿,这根钓竿不时会发出星星一样的闪光,像一只悬挂明灯的钓鱼竿。
父亲说,蛤蟆鱼基本上是吃等食的,平时潜伏不动,以背鳍第一棘的皮瓣为钓饵,诱捕那些趋光的鱼虾类。
说到这里,父亲起脚悄悄下水,探下身子,手猛地一伸,就抓到了那只蛤蟆鱼。
蛤蟆鱼在父亲手里扭曲着身子,但被父亲牢牢抓在手里。小伟打开手机的电筒,看到这种鱼头大,口宽,胸鳍大,尾部细小,背紫褐色,腹面淡色。
小伟啊啊一笑,对父亲说:“爹,这就做‘螳螂在前,黄雀在后’。”
这种鱼肉少,吃起来不过瘾。父条甩手把鱼扔进了江里,然后继续说道,咱江边好多渔民都喜欢逮蛤蟆鱼,好逮,不费劲。孩子,人跟这蛤蟆鱼一样,不能太出风头。
父亲这是哪里话啊?小伟心里打了个愣。
父亲说,你下乡扶贫,你改造危房,你资助贫困大学生,这都没错,不要传到朋友圈嘛。
原来父亲天天去自己的朋友圈里转,时时关注着自己呢!小伟恍然大悟,心里一下子热乎起。天天点赞的不一定是朋友,不点赞的不一定就不是朋友,看来这话是没说错。
父亲说,你若挺不下来,或是做得不够圆满,让人揪住把柄,可就不好喽。你是单位的一把手,有时不能太招人眼了。
小伟说,爹,我是故意那样做的。
父亲愣怔了一下。
小伟说,我那样做,一是督促自己坚持到底,不能半途而废,二是大家监督自己,杜绝自己有谋私利的行为,还有一点,就是做一个样子给他们看!爹,无欲则刚,有什么好怕的呢?
龟儿子,咋不早给我说呢?害得我担惊受怕,好几个晚上都睡不着,父亲说看,拿起拳头轻轻捶了小伟的胸脯一下。
有轮船的汽笛声从江面上飘过来。父亲指着远处的灯塔,自豪地说,小伟,爹希望像你说的,要做灯塔发出的光,不要做蛤蟆鱼身上的光!
小伟偎依着父亲,感觉到父亲的身板还是那样的结实,那样的硬朗,那样的温暖。
回家的路上没有路灯,黑瞎瞎的,有父亲在身边,小伟走得很踏实,一点也不用担心会迷路。
(《小小说选刊》2018年第1期转载)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木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伟作为单位的一把手,他正直无私,为民做了许多有利的实事,并且还将这些事情发到朋友圈里。对儿子做好事实事发朋友圈的行为,父亲开始是担惊受怕的。
B.“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在本文是指蛤蟆鱼要诱捕那些趋光的鱼类,却被父亲抓住的情景。父亲想借此情景告诫儿子小伟做事应低调的道理。
C.小说将故事发生的时间设定在晚上,是因为晚上才能看到蛤蟆鱼身上的光和远处灯塔里发出的光。父亲好借此机会与儿子进行一番交流。
D.小说第4段开头的四个问句使用反问的手法,既表现出小伟对父亲行为的疑惑,也设置了悬念,引发读者对父亲真实意图的猜测,激起了读者的阅读兴趣。
2.请联系全文,分析“父亲”的人物形象特点。
3.小说以“灯”为标题,有哪些含意?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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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写一则短信。(6分)
2013年7月1日起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每年农历九月初九为老年节;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独生子新宇大学毕业后在广州工作了三年,年近七旬的父母则生活在肇庆。本来新宇可以经常回家探望父母,但他是一名热衷旅行的“驴友”,一有假期就出门游玩了。他觉得父母身体健康,衣食无忧,没事不需要经常回去,忙起来连电话也打得很少。
老年节即将来临,假设你是新宇最好的同乡好友,很想提醒他去看望一下父母,请编写一条不超过80字的短信,从不同角度劝说新宇要注意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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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5分)
余光中:中国文字的炼丹人
1928年重阳节那天,余光中出生于南京。余光中从十二岁开始跟从父亲和舅舅学习古文。《谏太宗十思疏》《留侯论》《赤壁赋》《阿房宫赋》这些经典文章,他都特别喜欢。他觉得文字有一种力量,“我愿意跟着它走”,“我将来一定要当作家”。整个青年时代,余光中都在寻找着“精神上的家人”,屈原、李白、杜甫、苏东坡、济慈,雪莱、王尔德等都是他的“家人”。1954年,他的“精神家人”又增添了一大批。余光中与钟鼎文和邓禹平等人共创了“蓝星”诗社。他们经常聚会,讨论诗歌,勤奋创作,不是一首一首的写,而是一辑一辑的写。
毕业没几年,余光中被派去美国爱荷华大学留学。那时,台湾和美国的现代化程度差别很大。余光中虽然热爱西方诗歌,但一想到美国人瞧不上台湾,心里就觉得委屈。加上那年家里也发生一些大事:母亲去世,自己同妻子新婚才两年,大女儿刚出生,还没看清孩子的脸,他就匆匆地出发了。每一个孤寂的长夜里,他都想回到台湾,回到“蓝星”诗社,和朋友们一起为中国的现代诗奋斗。
1964年,三十六岁的余光中回到台湾,他质问自己,怎么都已经三十六岁了?拜伦、徐志摩,都在这一年结束生命;王勃、济慈,不到这年纪,便合上了诗集,竖起了石碑。那一年余光中唯一的儿子出生仅三天就夭折了。丧子之痛加上诗人对于“我是谁”的质问,使他心力交瘁。好在美国的音乐,在一定程度上使他获得救赎。
余光中非常喜欢美国西部的民歌,南部的蓝调以及新生事物摇滚乐。特别是摇滚乐,甚至影响了他一个时期的创作风格。他在散文集中大量介绍了摇滚乐,并将西方音乐的节奏融入诗中,借此抒发心中的很多不平。连余光中自己也没想到,他的这些诗歌被杨弦拿去谱了曲,继而引发了台湾的第一波校园民谣风潮。“给我一把吉他和一肩风里飘飘的长发……”当时杨弦被余光中这些极富旋律感和节奏感的文字所打动,将《江湖上》等诗改编成歌曲,如今最为海内外读者所熟知的《乡愁》也是其中之一。
1971年至1972年间,余光中在台湾写下了《乡愁》。他回忆说,当时二十分钟一气呵成的原因,“不是因为我才思敏捷,而是因为离开大陆二十多年,这种感觉在心里也就酝酿了二十多年”,后来《乡愁》在大陆被选入教科书,电视台也用,很多人都会背。
1988年,古稀之年的余光中出版了第二卷诗集。回顾自己的创作历程,余光中说,“以前所想到的能入诗文的题材比较少,以前我主要写自己——你不知道你是谁,你忧郁;你知道你不是谁,你幻灭;你知道你是谁,你放心。”现在,余光中已经脱离这三个情况了,写作的题材全凭缘分。
2009年,导演陈怀恩接拍余光中传记纪录片《逍遥游》。片中除了日常工作生活状态外,导演还安排余光中带着夫人到垦丁——余光中在台湾唯一写过游记的地方——故地重游。余光中一路为夫人解释景物,还在海边童心大发,打起了水漂,并传授诀窍——石头要扁,形状要圆,出手要快,脱手要平稳而飞旋——出水为鸟,入水为鱼。
台南小学教科书收录了《雨,落在高雄港上》一诗,导演安排余光中去高雄三民小学听小学生读书。不料那天余光中的女儿遭了车祸。行程既定,余光中无法随夫人赶往医院,心情郁闷。怎料一听小学生读诗,余光中竟然又开心起来,还教他们该怎么念这首诗,拍摄完后还乐呵呵地给他们签名。最后陈怀恩就片子定名为《逍遥游》一事征询余光中的意见,他幽默地说:“我哪敢说同不同意?庄子同意就行了。”
说到幽默,余光中自有一番论调。他认为,所谓幽默,就是不正面迎敌,绕一个弯子去排解误会与痛苦。比如看牙医这样痛苦的事情,也能被他写成诗。再比如,从“马屁诗人”到“文白之争”,李敖似乎一直在逗余光中和他对骂,但余光中就是不理他,还幽默地说:“李敖天天骂我,说明他的生活不能没有我。”在余光中的经验中,幽默其实要比愤怒有用。
除了写诗,翻译也是余光中今年热衷的一项工作。如今,已经八十五岁的余光中依旧笔耕不辍。他目前正在翻译济慈的诗,此时的感觉定与年轻时的不同吧。
(摘自《名人传记》2014年第3期,有删改)
【相关链接】
①以前写诗,他喜欢把中国文字压缩、锤扁、拉长、磨利,把它们拆开又并拢,拆来又叠去。如今他却争取写、改、誊一次完成。散文的话,每页纸最多改一两处地方。尽管外文系毕业的他用英语写论文都不成问题,但他说自己在写诗和骂人这两件需要抒发情绪的事情上,是非得用母语不可的。
②深入生活越多,就越需要清净和一张干净的桌子。当生命走到暮年,对于“我是谁”的问题,诗人余光中早已不再质问,而是报以淡淡的微笑。
1.下面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余光中整个青年时期都在寻找自己的“精神家人”,屈原、李白、济慈、雪莱、钟鼎文、邓禹平等人都曾是他的精神家人,对他的诗歌创作产生过一定的影响。
B.余光中到美国留学,内心非常不愿意。异地他乡的孤寂,母亲的去世,他自己新婚不久,孩子刚出世,匆匆而别让他很不舍,每晚他都盼望着能够回到台湾。
C.从美国回到台湾,余光中已经三十六岁,相比大器早成者,他感叹自己“老而无成”,丧子之痛加上他对于“我是谁”的质问,使他心力交瘁,对前途、对生活失去了信心。
D.余光中在回忆《乡愁》创作时说,“不是因为我才思敏捷,而是因为离开大陆二十多年,这种感觉在心里也就酝酿了二十多年”,表达出一种对祖国的深情。
E.余光中重游垦丁时,一路为夫人解释景物,还像小孩子一样打起了水漂,而且还传授诀窍,这是童心未泯的表现,也是对女儿的深切怀念。
2.余光中少年立志“将来一定要当作家”,最终成为中国文字的炼丹人。请结合文本,分析促使其成功的因素有哪些。(6分)
3.余光中的许多诗歌,包括为海内外读者所熟知的《乡愁》,被杨弦拿去谱曲并引发了台湾校园民谣风潮。请结合文本,简要概括余光中诗歌能够引发民谣风潮的原因。(6分)
4.记录余光中日常工作、生活状态的纪录片以《逍遥游》为题。为什么说余光中是“逍遥”的?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