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问题。
怀陆圣泉①
巴 金
①六年前一个夏天的早晨我坐“怡生轮”去海防。圣泉赶到金利源码头来送行。开船时,他和我哥哥都立在岸上对我微笑。我对他们说,两年后再见。
②我绝没有想到这就是我和圣泉的最后的一面。
③我离开上海后第二年,在成都得到圣泉被捕的消息,那是从桂林传来的,后来又听说他已经出狱。但是我到了桂林才知道他入狱后下落不明。朋友们见面时,常常谈起圣泉,我们想念他,暗中祝他平安。有时在静夜,我们三四个友人对着一盏油灯围着一张破旧而有油垢的方桌寂寞地闲谈。桂林郊外的寒气从木板壁缝侵入。我们失去了热情。怀念和焦虑在折磨我们。可是圣泉一直没有消息。他就这样令人不能相信地失踪了。
④虽然他是一个视死如归的人,但他为什么必须死呢?他与其说是被捕,不如说是自首。日本人找不到他,他自己走到捕房去,准备跟那些人讲道理,辩是非。他有着强烈的正义感,他相信敌人也会在正义面前低头。据说他唯一的罪名就是他的口供强硬,他对敌人说,汪精卫是汉奸,大东亚战争必然失败。他可能为这几句真话送命。
⑤以上是议论,猜想,耽心。而事实却是他那时和两个朋友守着书店,书店被抄去两卡车的书,他失去了踪迹。书店保全,他却不见了。
⑥我和圣泉相知较晚。“一·二八”沪战后一年我在福建泉州看朋友,在一个私立中学里第一次看见他。可是我们没有谈过十句以上的话。他给我的印象,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抗战前两年参加了书店的编辑工作,第二年他也进来做一部分事情,我们才有了谈话的机会。抗战后,书店负责人相继离去,剩下我们三四个人维持这个小小的事业。共同的工作增加了友情,我们一天一天地相熟起来。在一年半的时间内,我们常常在书店见面。一个星期中至少有一次聚餐的机会,参加的人还有一位学生物学的朋友。我们在书店的客厅里往往谈到夜深,后来忽然记起宵禁的时间快到了,我和那位生物学者才匆匆跑回家去。在那样的夜晚,从书店出来,马路上不用说是冷冷清清的。有时候等着我们的还是一个上海的寒夜,但我的心总是很暖和,我仿佛听完了一曲贝多芬的交响乐,因为我是和一个崇高的灵魂接触了。
⑦我这种说法在那些不认识圣泉或者认识他而不深的人看来,一定是过分的夸张。圣泉生前貌不轩昂,语不惊人,服装简朴,不善交际,喜欢埋头做事,不求人知。他把朋友的意义解释得很严格,故交友不多。但是对他的朋友,他总是披肝沥胆地贡献出他的一切。他不是“文豪”、“巨匠”,甚至他虽然真正为“抗”敌牺牲,也没有人尊他为烈士。他默默地活,默默地死(假定他已死去)。然而他并不白活,他确实做了一些事情,而且也有一些人得到他的好处。但是这一切和那喧嚣的尘世的荣誉怎么能联在一起呢?那些喜欢热闹,喜欢铺张,喜欢浮光的人自然不会了解他。
⑧我对人说我了解圣泉,然而要是有人向我问起他的生平,他的家世,甚至他的年龄,我却无法回答,唯一的原因是我不知道。我认识的只是他的人和心,此外便是他的文章。
⑨一个崇高的心灵就这样不留痕迹地消失了,这是可能的么?我常常这样问自己。我知道,万一他还活着,万一他能看到我这篇短文,他一定会责备我:“在中国有那么多的人在受苦,你们为什么只关心到我一个?”
⑩是的,在我们中国每天有千千万万人死亡,许多家庭残破,生命像骨头似地被随意抛掷。一个读书人的死活更不会有人关心。然而就在这样的中国,也有人爱理想,爱正义,恨罪恶,恨权势,要是他们有一天读到圣泉的书,知道圣泉的为人,明白他的爱和恨,那么他们会爱他敬他,他们会跟着我们呼唤他,呼唤他回来,呼唤那个昙花一现的崇高的心灵重回人间。
(摘编自《巴金笔下的人生随想》
【注】①陆圣泉(1908~1942):即陆蠡。本文写于1946年11月。
1.下列对文章的概括与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码头送行是巴金与陆圣泉的最后一次见面,文章开头叙写此事,自然地引出下文对陆圣泉的回忆。
B.陆圣泉富有正义感,刚直硬气,面对凶残的敌人,他的“几句真话”最终给自己带来了杀身之祸。
C.初次见面,陆圣泉给巴金留下的印象较单一。巴金对陆圣泉的好感,多是在后来的交往中获得的。
D.第⑦段拿陆圣泉对朋友和朋友对他的不同态度作对比,突出陆圣泉的为人与喧嚣的世态格格不入。
E.文章回忆陆圣泉,没有详细叙写陆圣泉的生平事迹,而侧重于表现他的个性品质,抒写作者的感想。
2.第⑥段叙写作者与陆圣泉的交往,在内容上有何作用?请简要说明。(4分)
答:
3.请根据文本,探析“我知道,万一他还活着,万一他能看到我这篇短文,他一定会责备我”这句话的涵义。(6分)
答: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问题。
怀陆圣泉①
巴 金
①六年前一个夏天的早晨我坐“怡生轮”去海防。圣泉赶到金利源码头来送行。开船时,他和我哥哥都立在岸上对我微笑。我对他们说,两年后再见。
②我绝没有想到这就是我和圣泉的最后的一面。
③我离开上海后第二年,在成都得到圣泉被捕的消息,那是从桂林传来的,后来又听说他已经出狱。但是我到了桂林才知道他入狱后下落不明。朋友们见面时,常常谈起圣泉,我们想念他,暗中祝他平安。有时在静夜,我们三四个友人对着一盏油灯围着一张破旧而有油垢的方桌寂寞地闲谈。桂林郊外的寒气从木板壁缝侵入。我们失去了热情。怀念和焦虑在折磨我们。可是圣泉一直没有消息。他就这样令人不能相信地失踪了。
④虽然他是一个视死如归的人,但他为什么必须死呢?他与其说是被捕,不如说是自首。日本人找不到他,他自己走到捕房去,准备跟那些人讲道理,辩是非。他有着强烈的正义感,他相信敌人也会在正义面前低头。据说他唯一的罪名就是他的口供强硬,他对敌人说,汪精卫是汉奸,大东亚战争必然失败。他可能为这几句真话送命。
⑤以上是议论,猜想,耽心。而事实却是他那时和两个朋友守着书店,书店被抄去两卡车的书,他失去了踪迹。书店保全,他却不见了。
⑥我和圣泉相知较晚。“一·二八”沪战后一年我在福建泉州看朋友,在一个私立中学里第一次看见他。可是我们没有谈过十句以上的话。他给我的印象,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抗战前两年参加了书店的编辑工作,第二年他也进来做一部分事情,我们才有了谈话的机会。抗战后,书店负责人相继离去,剩下我们三四个人维持这个小小的事业。共同的工作增加了友情,我们一天一天地相熟起来。在一年半的时间内,我们常常在书店见面。一个星期中至少有一次聚餐的机会,参加的人还有一位学生物学的朋友。我们在书店的客厅里往往谈到夜深,后来忽然记起宵禁的时间快到了,我和那位生物学者才匆匆跑回家去。在那样的夜晚,从书店出来,马路上不用说是冷冷清清的。有时候等着我们的还是一个上海的寒夜,但我的心总是很暖和,我仿佛听完了一曲贝多芬的交响乐,因为我是和一个崇高的灵魂接触了。
⑦我这种说法在那些不认识圣泉或者认识他而不深的人看来,一定是过分的夸张。圣泉生前貌不轩昂,语不惊人,服装简朴,不善交际,喜欢埋头做事,不求人知。他把朋友的意义解释得很严格,故交友不多。但是对他的朋友,他总是披肝沥胆地贡献出他的一切。他不是“文豪”、“巨匠”,甚至他虽然真正为“抗”敌牺牲,也没有人尊他为烈士。他默默地活,默默地死(假定他已死去)。然而他并不白活,他确实做了一些事情,而且也有一些人得到他的好处。但是这一切和那喧嚣的尘世的荣誉怎么能联在一起呢?那些喜欢热闹,喜欢铺张,喜欢浮光的人自然不会了解他。
⑧我对人说我了解圣泉,然而要是有人向我问起他的生平,他的家世,甚至他的年龄,我却无法回答,唯一的原因是我不知道。我认识的只是他的人和心,此外便是他的文章。
⑨一个崇高的心灵就这样不留痕迹地消失了,这是可能的么?我常常这样问自己。我知道,万一他还活着,万一他能看到我这篇短文,他一定会责备我:“在中国有那么多的人在受苦,你们为什么只关心到我一个?”
⑩是的,在我们中国每天有千千万万人死亡,许多家庭残破,生命像骨头似地被随意抛掷。一个读书人的死活更不会有人关心。然而就在这样的中国,也有人爱理想,爱正义,恨罪恶,恨权势,要是他们有一天读到圣泉的书,知道圣泉的为人,明白他的爱和恨,那么他们会爱他敬他,他们会跟着我们呼唤他,呼唤他回来,呼唤那个昙花一现的崇高的心灵重回人间。
(摘编自《巴金笔下的人生随想》
【注】①陆圣泉(1908~1942):即陆蠡。本文写于1946年11月。
1.下列对文章的概括与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码头送行是巴金与陆圣泉的最后一次见面,文章开头叙写此事,自然地引出下文对陆圣泉的回忆。
B.陆圣泉富有正义感,刚直硬气,面对凶残的敌人,他的“几句真话”最终给自己带来了杀身之祸。
C.初次见面,陆圣泉给巴金留下的印象较单一。巴金对陆圣泉的好感,多是在后来的交往中获得的。
D.第⑦段拿陆圣泉对朋友和朋友对他的不同态度作对比,突出陆圣泉的为人与喧嚣的世态格格不入。
E.文章回忆陆圣泉,没有详细叙写陆圣泉的生平事迹,而侧重于表现他的个性品质,抒写作者的感想。
2.第⑥段叙写作者与陆圣泉的交往,在内容上有何作用?请简要说明。(4分)
答:
3.请根据文本,探析“我知道,万一他还活着,万一他能看到我这篇短文,他一定会责备我”这句话的涵义。(6分)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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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孝陵撞见南京的灵魂
苏童
①几年前的一个夏天的傍晚,与一个来自北方的朋友在明孝陵漫步,突然觉得有一件意外的事情正在发生。这意外首先源自感官对一个地方的特殊气息的敏感,我们在那个炎热的处处流火的日子里,抬手触摸到这座陵墓的石墙,竟然感到了一种浸润的冰凉的寒意,感到石墙在青苔的掩饰下做着一个灰色的梦,这个梦以凤阳花鼓为背景音乐,主题是一个名叫朱元璋的皇帝。
②所以我说,那天我在明孝陵突然撞见了南京的灵魂。
③这是一个传说中紫气东来的城市,也是一个虚弱的凄风苦雨的城市,这个城市的光荣与耻辱比肩而行,它的荣耀像露珠一样晶莹而短暂,被宠信与被抛弃的日子总是短暂地交接着,后者尤其漫长。这个城市是一本打开的旧书,书页上飘动着六朝故都残破的旗帜。八百年前,一个做过乞丐做过和尚的安徽凤阳人朱元璋,在江湖奋斗多年以后,选择了应天作为大明王朝的首都,南京在沉寂多年后迎来了风华绝代,可惜风华绝代不是这城市的命运,很快明朝将国都迁往北京,将一个未完成的首都框架和一堆王公贵族的墓留在了南京。一百多年前,一个来自广东的“拜上帝会”的不成熟的基督徒洪秀全,忽然拉上一大帮兄弟姐妹揭竿而起,一路从广东杀到南京,他们也非常宿命地把这个城市当作太平天国的目的地,可是这地方也许有太平而无天国,也许有天国就无太平,一个湖南人曾国藩带着来自他家乡的湘军战士征伐南京城,踏平了洪秀全的金銮梦。
④多少皇帝梦在南京灰飞烟灭,这座城市是一个圈套重重的城市,它从来就不属于野心家,野心家们对这王者之地的钟爱结果是自讨苦吃。似乎很难说清楚这城市心仪谁属于谁,但是它不属于谁却是清楚的。
⑤如今我已经在南京生活了多年。选择南京作为居留地是某种人共同的居住理想。这种人所要的城市上空有个灿烂的文明大光环,这光环如今笼罩着十足平民的生活。这城市的大多数角落里,推开北窗可见山水,推开南窗可见历史遗迹。由于不做皇帝梦,不是什么京城,所以城市不大不小为好,在任何时代都可以徒步代车。这类人对四周的人群默默地观察,然后对比着自己,得出一个结论,自己智商超群,而他们淳朴厚道容易相处。这类人如果是鱼,他们发现这座城市是一条奔流着的却很安宁的河流。无疑地,我就属于这样的人。我身边还有很多朋友,他们的职业几乎都是一种散漫的以自我为中心的职业,写作,绘画,他们在这里生活得非常自得,这局面似乎是一种不劳而获的胜利,皇帝们无奈放弃的城市,如今成为这类人的乐园。
⑥除了冬夏两季的气候遭到普遍的埋怨,外来者们几乎不忍心用言辞伤害这个城市平淡安详的心。中山陵在游客的心目中永远处于王者地位。当你登上数百个台阶极目远眺,方圆十里之内一片林海,绿意苍茫,这是一个最适合伟人灵魂安息的地方。在和平年代里,紫金山与长江不必是御敌的天然屏障,它们因此心情愉快,尽职尽力地孕育着身边的城市,也使这个城市的上空蒸腾着吉祥的氤氲之气,而东郊的森林好像一只枕头,一个城市靠在这枕头上,以一种自得的姿势开始酣畅的午后小憩。
⑦20世纪末急剧推进的全球化浪潮使每个地方的日常生活都趋于雷同,但南京却能提醒你,一个城市自有一个城市的缅怀和梦想。
⑧直到现在,许多朋友提及的南京幽胜之地我还没去过,但一个人如果喜欢自己的居住地,他会耐心地发现这地方的一草一木的美丽。以前还算年轻的时候,每年夏天我会和朋友去紫霞湖或者前湖游泳,是八月将尽的时候,一群朋友骑着自行车闯到了湖边。人在微冷的水中漂浮,抬眼所见是黑蓝色的夜空和满天的星斗,耳边除了水声,便是四周树林在风中沙沙作响的声音,你能听见自己呼吸的声音,似乎也能听见湖边的草木和树叶的呼吸声,一颗年轻的心突然便被这城市感动了,多么美好的地方,我生活在这里,多好!
⑨这份感动至今未被岁月抹平,因此我无怨无悔地生活在这个历史书上的凄凉之都,感受一个普通人在这座城市平淡而绚烂的生活。我仍然执着于去发现这座城市——但众所周知,这座城市不必来发现我了。
(选自《作家读城》,有删节)
1.请简要分析文章第②自然段的“那天我在明孝陵突然撞见了南京的灵魂”在文中的作用。
2.根据文意,简要概括作者对“南京的灵魂”的理解。
3.文章第⑤自然段末尾说“皇帝们无奈放弃的城市,如今成为这类人的乐园”,请结合文本谈谈你对“这类人”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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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
夏天
汪曾祺
夏天的早晨真舒服。空气很凉爽,草上还挂着露水(蜘蛛网上也挂着露水),写大字一张,读古文一篇。夏天的早晨真舒服。
凡花大都是五瓣,栀子花却是六瓣。山歌云:“栀子花开六瓣头。”栀子花粗粗大大,色白,近蒂处微绿,极香,香气简直有点叫人受不了,我的家乡人说是:“碰鼻子香”。栀子花粗粗大大,又香得掸都掸不开,于是为文雅人不取,以为品格不高。栀子花说:“去你妈的,我就是要这样香,香得痛痛快快,你们他妈的管得着吗!”
人们往往把栀子花和白兰花相比。苏州姑娘串街卖花,娇声叫卖:“栀子花!白兰花!”白兰花花朵半开,娇娇嫩嫩,如象牙白色,香气文静,但有点甜俗,为上海长三堂子的“倌人”所喜,因为听说白兰花要到夜间枕上才格外地香。我觉得红“倌人”的枕上之花,不如船娘髻边花更为刺激。
夏天的花里最为幽静的是珠兰。
牵牛花短命。早晨沾露才开,午时即已萎谢。
秋葵也命薄。瓣淡黄,白心,心外有紫晕。风吹薄瓣,楚楚可怜。
凤仙花有单瓣者,有重瓣者。重瓣者如小牡丹,凤仙花茎粗肥,湖南人用以腌“臭咸菜”,此吾乡所未有。
马齿苋、狗尾巴草、益母草,都长得非常旺盛。
淡竹叶开浅蓝色小花,如小蝴蝶,很好看。叶片微似竹叶而较柔软。
“万把钩”即苍耳。因为结的小果上有许多小钩,碰到它就会挂在衣服上,得小心摘去。所以孩子叫它“万把钩”。
我们那里有一种“巴根草”,贴地而去,是见缝扎根,一棵草蔓延开来,长了很多根,横的,竖的,一大片。而且非常顽强,拉扯不断。很小的孩子就会唱:
巴根草,绿茵茵,唱个唱,把狗听。
最讨厌的是“臭芝麻”。掏蟋蟀、捉金铃子,常常沾了一裤腿。其臭无比,很难除净。
西瓜以绳络悬之井中,下午剖食,一刀下去,喀嚓有声,凉气四溢,连眼睛都是凉的。
天下皆重“黑籽红瓤”,吾乡独以“三白”为贵:白皮、白瓤、白籽。“三白”以东墩产者最佳。
香瓜有:牛角酥,状似牛角,瓜皮淡绿色,刨去皮,则瓜肉浓绿,籽赤红,味浓而肉脆,北京亦有,谓之“羊角蜜”;虾蟆酥,不甚甜而脆,嚼之有黄瓜香;梨瓜,大如拳,白皮,白瓤,生脆有梨香;有一种较大,皮色如虾蟆,不甚甜,而极“面”,孩子们称之为“奶奶哼”,说奶奶一边吃,一边“哼”。
蝈蝈,我的家乡叫做“叫蚰子”。叫蚰子有两种。一种叫“侉叫蚰子”。那真是“侉”,跟一个叫驴子似的,叫起来“咶咶咶咶”很吵人。喂它一点辣椒,更吵得厉害。一种叫“秋叫蚰子”,全身碧绿如玻璃翠,小巧玲珑,鸣声亦柔细。
别出声,金铃子在小玻璃盒子里爬哪!它停下来,吃两口食--鸭梨切成小骰子块。于是它叫了“丁铃铃铃”……
乘凉。
搬一张大竹床放在天井里,横七竖八一躺,浑身爽利,暑气全消。看月华。月华五色晶莹,变幻不定,非常好看。月亮周围有一个模模糊糊的大圆圈,谓之“风圈”,近几天会刮风。“乌猪子过江了”--黑云漫过天河,要下大雨。
一直到露水下来,竹床子的栏杆都湿了,才回去,这时已经很困了,才沾藤枕(我们那里夏天都枕藤枕或漆枕),已入梦乡。
鸡头米老了,新核桃下来了,夏天就快过去了。
1.下列对原文的概括和分折,不正确的两项是( )( )(5分)
A.本文将散文”形散神不散”的特点表现到了极致,没有主要人物、主要故事、主要景致,贯穿全文的就是夏天的一种感觉。
B.第二段桅子花之言,看似粗俗,实则富有个性,突出扼子花“粗大” “碰鼻子香”的朴实特征,使扼子花的形象更为生动。
C.作者对凤仙花、万把钩、巴根草、臭芝麻、香瓜等景物的介绍,是为了让读者从妙趣横生的描写中获得丰富的自然知识。
D.文章对“夏天”的描写丝毫没有给人以炎热和烦躁的感受,字里行间流露的是夏的清新、生机,饱含了作者对夏天的喜爱。
E.本文依次写了夏天早晨的露水、花朵、野草、昆虫、瓜果等风物,其中有作者喜欢的,也有厌恶的,淡淡的叙述中有鲜明的情感倾向。
2.文章第一段.两次提到“夏天的早晨真舒服”,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4 分)
3.本文语言独具特色,请选择两个角度作简要分析。(6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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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一代演员”
于是之
①我记得十年前的一天,于夫人李曼宜大姐突然打来电话,告知老于病危。我立即赶到医院,与李大姐一起商量善后。我提了个建议:在送遗体火化前,先将灵车开到首都剧场门前停留五分钟,让老于与他心爱的剧场告别。
②但天佑是之,他奇迹般地逃过一劫。不过身体每况愈下,由失忆而失语而失去感知,很快就离不开医院的二十四小时护理。李大姐每天下午到病房去陪老于,老于无语,只是有泪。
③然而,李大姐是坚强的。她1月20日晚七时许打来电话,平静地对我说:“老于今天下午5时19分走了,已经商定不去八宝山,就照你的建议,24日火化前先把灵车开到人艺转一圈,让老于与剧场告别。”
④于是之和首都剧场,但愿这能成为一个让一代代戏剧人感奋的戏剧童话。清华的梅校长有言:“大学非大楼之谓也,而是大师之谓也。”剧场何尝不是因大师而放出异彩!
⑤2006年5月16日,香港话剧团在首都剧场演出《倾城之恋》,演完谢幕,剧团艺术总监毛俊辉动情地在台上对观众说:“香港话剧团能在首都剧场演出,瀑感荣耀,因为伟大的于是之、朱琳、英若诚曾在这个舞台上献艺。”
⑥于是之最后一次在首都剧场演戏,是1992年7月16日的《茶馆》告别演出。老于后来写了一篇文章,倾吐了他的感受。他自觉这场戏演得不太好,却又偏偏受到了热烈欢呼,整篇文章成了他的“忏悔录”。最后他这样写道:“卸装完了疲倦极了,剧院用车送我回去。在首都剧场门口,没想到还有观众等着我。千不该,万不该,再疲倦也应下车和他们告别,但我没有这么做,一任汽车走去,每想起这件事来,我总谴责自己。”
⑦老于在这里故意隐瞒了一个细节:在车上还坐着我和剧院一位年轻干部,车开到门口时见有一群观众等着,那位年轻干部怕老于体力不支,便招呼司机“别停车”,司机说:“不停车还不容易。”老于立即轻声说了一句:“可我们就对不起观众了。”车里一片沉默。我想,老于是有意识地略去这个细节的。
⑧有次我送老于一张贺卡,上边写着:“祝你健康!因为除了健康之外,你什么都不缺。”他回答我说:“我还缺文化。”于是之的文化也体现在他一生对于文化的不倦探求上。
⑨他有篇文章叫《幼学纪事》,劈头就是这样一句:“我出生于一个完全没有文化的家庭。”文章里写了他青少年时代的苦读经历,也记述了一位与他同住那个大杂院里的老郝叔,文中一段深情的文字就是献给这位苦命的洋车夫的:“老郝叔又早已作古。他无碑、无墓,所有的辛劳都化为汗水,洒在马路和胡同的土地上,即刻就化为乌有。他奔波一世,却仿佛从未存活过人间。”
⑩后来剧院排演《骆驼祥子》,于是之主动申请扮演剧中的洋车夫老马,他从内到外地描摹他心中的老郝叔,老马的那场篇幅不大的戏,成了全剧的华彩乐章。通过老马的舞台形象塑造,他给“无碑无墓”的老郝叔,在舞台上立起了一座丰碑。
11《幼学纪事》曾入编中小学语文教材,于是之作文,大俗近雅,很耐读,而他的书法更受人称道。l985年他给我写了个条幅,用汉碑体写了“宁静”两字,下边用行书作跋:“道明同志嘱书,录石门碑以求正,汉碑初学,有辱所命,企谅。于是之。”他为什么要学写汉碑呢 ?因为其时他准备在谢晋筹拍的《赤壁大战》中演曹操,他知道曹操当年是写汉碑的。
12于是之在《一个演员的独白》中说:“我们所创造的形象必须是一个文学的 形象,美术的形象,可以入诗,可以入画的形象。”而于是之所创造的程疯子、老马、王利发、魏勒等角色,就是“可以入诗,可以入画的形象”。
13黄宗江先生著文谈于是之,标题是“一代演员”。于是之是真正称得上这个崇高称号的。
141897年3月28日,病中的契诃夫与托尔斯泰,就人死后灵魂是否存在的问题展开了讨论。托尔斯泰持肯定态度,契诃夫持怀疑态度,我当年写《契诃夫传》写到这一段时,只是不持立场地作了介绍。听到于是之死讯后,我突然想认同托尔斯泰的想法:人,死后因为灵魂还存在而获得永生是可能的。
152013年1月20日17时19分,于是之停止呼吸的那一刻起,于是之的新的生命又开始了。
(节选自《演员于是之》,王宏韬、杨景辉编,有删改)
1.文章第⑤段引用了香港话剧团艺术总监毛俊辉的话,在文中有何作用 ?(4分)
2.⑥⑦两段中,作者是如何处理详略的,为什么这样安排 ?(4分)
3.文中说“于是之的文化也体现在他一生对于文化的不倦探求上”,于是之对文化的不倦探求,具体表现在哪几个方面 ?(4分)
4.作者认为,于是之是真正称得上“一代演员”这个崇高称号的。请联系全文谈谈你对“一代演员”内涵的理解。(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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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5分)
错位
他是电视台的一名优秀通讯员。
夏天的一个傍晚,他接到电话,说一辆轿车,从桥上“跳”到人工湖“冲凉”了。当他赶到事发现场时,120急救车,“呜哇呜哇”,从他面前驶过。护堤上围观的人群,依然不肯散去。一台大吊臂,将一辆白色轿车缓缓拎出水面。
他一边打开DV,一边向旁边的人打听详情。得知:车里的人,全被好心人救了上来,没什么大碍。这就好,这就好。他嘀咕着,站到高处,将DV对着吊车、人群、湖面……
晚间本地电视新闻,播报了这条片子。但随后,播音员说:那些救人不留名的“雷锋”,值得我们敬佩和学习;然而,现场围观群众和救援人员的财物,严重遭遇失窃,折射出我们城市道德文明素质的缺失。
居然有人趁火打劫、浑水摸鱼?真是太可耻了!他有些义愤填膺,摩拳擦掌。决定将这些蟊贼揪出来,将他们的面目、丑行,公布于众。于是,一连几天,他猫在房间里,反复回放DV录像,仔细观察每一个细节,每一个人的举动、表情。
最终,他将目标锁定在三个“下里巴人”身上。他们无一例外打着赤膊、神情萎顿、眼光迷离,泥鳅似的穿梭在人群里。其中一个,还抱着婴儿,大概是用来打掩护的。他将三个疑似的贼特写,放大,印成相片,揣在随身背包里。
经过缜密推断,他认为这三个人,很可能是在现场附近干活的民工。于是,他决定顺藤摸瓜。果然,没费多大周折,他在人工湖对面的一个小饭馆,逮到一张熟悉的脸:小眼睛,黑皮肤,蛤蟆嘴,一看就不是好鸟——这人是小饭馆老板。
他走进饭馆,要了一碗凉面,借故和老板搭讪,问这问那。
他突然话锋一转:“上星期,这边发生车祸,你晓得不?”
“晓得呀,我还去看了的。”
“我听说许多人丢了钱包、手机、衣服、你有没有丢?”
“大哥,我都不好意思说。那天出事的时候,我这里里外外二三十个客人吃晚饭。最后,一些人不但没结帐,还顺手拿走了不少碗、碟、勺。”
他眼光咄咄:“那你就墙内损失墙外补?”
“啥嘛?我本来打算看一眼就回来。谁知道,车里头女人叫,娃娃哭,就赶快下水捞人吧。”
他愕然。他思忖片刻,觉得这些人,满心满眼都是钱,连做带偷,满嘴谎话。于是,不动声色,拿出抱孩子男人的照片,说认识不?老板一看,说在门口见过,好像在前头工地上工。他黑着脸,付账,出门。
在一垛两米高的红砖墙上,他找到那人。开门见山:“那天车祸你在现场不?”
“是啊。”
“丢东西没?”
他苦恼地说:“我婆娘到现在还跟我打架。那天,他给我二百块钱,让我带儿子去买辆婴儿车。后来,我给娃买了辆旧车。余下的钱,买了洗澡盆、玩具、奶粉,还有一件汗衫穿在身上。回来的路上,有人掉湖里了,我就把娃和东西放岸边,脱下衬衫,搭车把上,下水救人。好家伙,上来后,我娃被人抱着,车和东西全不见了。我只好打赤膊,抱起娃喽。”
他举起DV将他和他的话拍了下来。那人就顿了顿说:“我现在只能多加班,到下月发工资,再给娃买车。我那个老乡更倒霉,脱下来的裤子、皮鞋,兜里的手机、现金,全让人抱跑了。结果,穿个裤衩,光脚在大街上跑……”
他招招手,请他下来,拿出最后一张照片说:“你说的是他不?”
“就是他。”
他问了他的小灵通号,将三个疑似的贼约到小饭馆,吩咐老板整几个菜,喝酒。“和俺们?”三个人脸上写满受宠若惊的疑虑。他点头,说:“我得跟你们郑重其事的赔个不是……”
(选自《读者》2009年第10期,有删节)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在突发车祸时,很多人围观,还有人趁火打劫,浑水摸鱼,折射出我们城市道德文明素质的缺失。 |
B.小饭馆的老板虽然救了人,但对自己的损失斤斤计较,俨然一副小商人的嘴脸。 |
C.小说题为“错位”,意为“下里巴人”在灾祸面前奋不顾身救助他人却遭怀疑,表现了作者的不平之气。 |
D.农民工在关键时刻勇于救人,而且不考虑自己的利益得失,精神可贵;但他们不太注意自己的形象,这也是他们遭人怀疑的原因。 |
E、作者写“通讯员”经历的对农民工“怀疑——调查——愧疚——尊敬”的过程,意在表达农民工值得尊重,社会应尊重农民工的愿望。
2.分析下列①②句的作用并解释③句的含意。(6分)
①他是电视台的一名优秀通讯员。
②小眼睛,黑皮肤,蛤蟆嘴,一看就不是好鸟。
③三个人脸上写满受宠若惊的疑虑。
3.请简要分析三个“下里巴人”的共同的性格特征。(6分)
4.小说描写了三个“下里巴人”在轿车“跳”进人工湖后,奋力勇救落水者却被人们怀疑为蟊贼的故事,最后误解虽被解除,但仍给人留下深深的思索。请你谈一谈他们有如此遭遇的原因。(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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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蝉与数论
①大约七八年前(记不得是哪一年了),那年夏天美国的蝉特别多,不仅鸣声如雷,昼夜不停,扰人清梦,而且由于过多的蝉吸食树的汁液,树木也显得比往年枯萎。大家都感到奇怪,为什么突然冒出这么多蝉来呢? 在蝉生命周期的四个阶段中,前三个阶段都是蛰伏在地下。只有到最后的成虫阶段才转出地面,吸食树的汁液,寻找配偶进行交配,然后产卵在地下。到秋风起、寒露降时,这一代的蝉就在完成了自己的生命周期后死去。有一种美国蝉的生命周期是17年,那年恰好是这种蝉生命周期的最后一年,成虫从地下爆发出来,形成所谓“大年”。还有另一种美国蝉的生命周期是13年,即每隔13年爆发一次。
②细心的科学家注意到17和13两个数都是所谓的“质数”。质数是数论中的一个概念,它是整数中的一类,除了1和本身以外没有其他整数因子。换言之,除了1和本身以外,质数不可能被任何其他整数所整除。科学家心想:蝉的生命周期为什么偏偏是质数呢?在常人看来,这个问题似乎荒唐可笑,生命周期是什么数难道还值得研究吗?但真正的科学家是不会轻易放过任何可疑线索的,一定要寻根究底,不水落石出决不罢休。
③科学家经过仔细研究,终于弄清楚了。蝉的生命周期长达十几年,在这漫长的岁月中,除了最后一年的夏天以外,都是在地下蛰伏,好不容易钻出地面见到天日,蝉希望能好好利用这个一生只有一次的短暂机会。俗语说:“不是冤家不碰头”,蝉当然希望碰到的“冤家”越少越好。蝉的“冤家”——天敌和与之竞争的昆虫都具有不同的生命周期:l年、2年、3年、4年……各种年份的都有。蝉以质数为生命周期是最佳选择,因为这样出土时可能碰到的“冤家”最少。以17年生命周期为例:蝉的第一代出土时是上一代产卵后的第17年,因为17是质数,除了1和本身以外没有别的整数因子。它碰到的只有以1年为周期的一种“冤家”,所以对蝉来说这是很聪明的选择,不妨称之为“聪明蝉”。这也可以从反面来分析:假如有另一种以18年为生命周期的“笨”蝉,第一代在18年后出土,因为18不是质数,具有许多整数因子:1.2.3.6.9以及18。所以就会碰到许多“冤家,包括1年、2年、3年、6年和9年为周期的,一共五种“冤家”,这要比以17年为周期的“聪明” 蝉的多得多了。不仅第一代出土的蝉是如此,其后代子孙也是如此。
④蝉并无大脑,不会思考,它的本领大多是来自先天遗传的本能,所以如果真有“聪明”蝉与“笨”蝉之分的话,也只不过是遗传的优劣而已。
⑤数论之难是出了名的,就连数学家都感到头痛。常人中懂数论的更是少之又少,蝉当然不可能懂数论。聪明如人尚且无法选择自己的生命周期,更遑论蝉矣。但既然如此,蝉的生命周期为什么会与数论的原理相符合呢?原来答案在于“进化论”中“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自然选择规律。太古时,蝉的祖先可能具有各种不同的生命周期:1年、2年、3年……以至17年、18年都有,它们之间互相竞争,经过亿万年的进化过程,自然选择规律在起作用。在前面的讨论中我们已清楚地看到,生命周期为质数的蝉由于“冤家”少,在生存竞争上占显著的优势,因而存活率高。而生命周期为非质数的蝉,由于“冤家”太多,在生存竞争上处于劣势。优胜劣败,劣种被淘汰了。所以剩下的是以质数为生命周期的现有品种,就不足为奇了。
⑥我们从蝉的这个小故事中或许可以学到一点东西:其一:数论规律是对进化所赋予的蝉生命周期的确切描述,从一个侧面折射出“数学之女王”——数论的普适性。其二,我们已看到蝉要生存,种族要繁衍,就必须服从自然规律。其实,一切生物都是如此,万物之灵的人也不例外。但有一点不同,人可以通过认识规律自觉地顺应。孙中山先生说:“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证诸生物进化以及人类社会发展,确为至理名言。(本文有删节)
1.下列关于文本的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数论是数学中最难的部分,被誉为“数学王国的王冠”,而聪明的蝉却能利用数论规律选择最恰当的生命周期,令人敬佩。
B.蝉的生命周期表现出了数论的规律,从一个侧面表现了数论的普适性,也说明一切生物要生存繁衍,就要服从自然规律。
C.本文的题目将蝉和数论两个似乎没有关系的事物联系起来,出人意料,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
D.在太古时代,有很多种生命周期不同的蝉,但经过长时期的淘汰,只剩下生命周期为13年和17年两种了。
E.这个问题的研究看似荒唐,却正反映出科学家不懈追求,善于钻研,对事情寻根究底的执着的探索精神。
2.科普文的语言除了准确严谨之外,还要生动有趣。试结合文中的具体语句来加以分析。(4分)
3.有些人认为科学家研究蝉的生命周期荒唐可笑,你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并简要说出你从中受到的启发。(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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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25分)
县长欠我一支烟
赵 新
那是5年前的事情。5年前,马亮35岁,在古寨乡当乡长。
那年春天的一天,马乡长在乡政府召开一个小型座谈会,座谈关于放牧和养殖大牲畜的问题。参加会议的只有十多个人,都是古寨乡的村民,都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权威性。作为会议的主持人,会议开始时,马乡长首先向大家问好,给大家道了辛苦,然后掏出自己带的香烟,一支一支递给大家。马乡长的身边坐的是放羊的老汉杨老万,马乡长由远及近最后一个把烟递给他时,竟出现了特殊和意外:那老汉双手把那支烟挡了回去,脸上一片郑重和严肃的表情。
马乡长笑了:“大叔,您不抽烟?”
老汉掏出烟来说:“抽啊,我抽烟抽得很勤,很凶!”
马乡长说:“那您就抽我一支,我这烟比您的烟好!”
老汉说:“好也是抽,歹也是抽,反正都是冒烟,咱还是各抽各的吧!”
会议出现了这么一个小小的插曲,大家都笑了,都觉得杨老万这个人真是有点别扭。会议接着往下开。会议开得很热烈。十多个人全都发了言,杨老万当然也发了言,而且发言的质量要比别人高,他结合自己的放牧实践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马乡长很兴奋。马乡长在做会议总结时这样说道:“今天的会议开得很成功、很实在,大家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对我们乡的放牧和养殖问题提出了很好的建设性意见,尤其是杨老万大叔的发言,朴实深刻,诚恳直率,句句说到了点子上,句句……”
讲到这里时,马乡长很想点一支烟抽。马乡长有个习惯,开会讲话时喜欢抽烟,只要把烟一点,他的讲话会更加精彩,表情会更加生动。可是现在马乡长的烟盒里没有香烟了!自己再去买吧,显然不合时宜,而且马上就要散会了,托人再去买烟也不值当;不抽烟呢,情绪上不来,影响自己的临场发挥,影响会议的效果。也是凑巧,这时候正好杨老万往外掏烟,马乡长便抓住这个机会说:“大叔,借给我一支烟吸!”
杨老万愣了一下:“马乡长,你是说借我一支烟吸?”
马乡长点了点头:“对,借您老人家一支烟吸? ”
杨老万说:“马乡长,既然是借,借了东西是要还的!”
马乡长说:“还,还,散了会我就还给您!”
杨老万递给马乡长一支烟,马乡长继续把话讲了下去。这又是一个小小的插曲,大家都笑了,都觉得杨老万这个人真是有点意思!
会议说散就散。散会以后,马乡长立刻被人拉到了饭馆里,一下子喝得酩酊大醉。喝醉了酒,马乡长当时就忘掉了那支烟的事情。
马乡长工作忙,后来仍然忘掉了那支烟的事情。马乡长常常在古寨村的村口和街面上遇见杨老万,遇见那老汉赶着羊群上山,赶着羊群回村。有一次马乡长看见那老汉从地上捡了许多烟头,并把那些烟头小心翼翼地装进衣服兜里。那年年底乡政府召开全乡劳动模范大会,中午就餐时马乡长去给杨老万敬酒,顺手把桌子上的一盒香烟塞进老汉的口袋里。马乡长说:“大叔,以后别再捡烟头吸啦,那玩意不干净!”老汉掏出那盒烟答非所问地说:“马乡长,这烟我可不能要,这是乡政府出钱买的烟,这是招待大家的烟!”
过罢春节,马乡长被调到了县城,先任某局局长,后来当上了分管全县教育工作的副县长,这就到了现在,到了今年春天。这一天马县长到古寨乡考察工作,除了看见杨老万那一群雪白的羊外,又看见那老汉弯着腰在地上捡烟头。
马县长让司机把车停下,一个人走到了老汉跟前。马县长说:“大叔,您好!您还在放羊啊?我看见您又从地上捡烟!”老汉有些脸红,有些尴尬。他慌忙把手藏到背后,低下头说:“没有啊,没有啊,我正赶着羊群出村……”马县长递过去一条烟说:“大叔,我送给您一条烟,您别捡烟头啦,那玩意不干净!”
老汉说:“马县长,这条烟是你自己买的吗?”
马县长说:“不是,这么好的烟我能买得起吗?给您您就抽,管它……”
老汉说:“不是你买的我不要;是你买的我也要不了这么多,我只要你一支烟!”马县长还是没有想起那一支烟的事情来,他只是看着那老汉渐渐地走远,渐渐地走远。
夏天的时候,县教育局忽然报告马县长,说古寨村的村民杨老万去世了,这位62岁的老汉立下遗嘱,要把多年积攒下的18万元人民币捐给古寨小学!马县长大为感叹,等匆匆忙忙赶到古寨村时,老汉已经入土了。马县长从杨老万的儿子杨小万的手里看到了那份遗嘱,遗嘱上除了捐款的事情外,还有一条是:“马县长还欠我一支烟,一定要让他归还!”
马县长终于想起了5年前的那个座谈会,想起了那支烟。
马县长本来带着烟却又亲自从村里的小卖部买了一盒烟。马县长带着这盒烟来到了老汉的坟头上。马县长给老汉点燃了一支香烟后泪流满面地说:“大叔,您抽吧,这是我自己的烟!”
马县长还了解到,那杨老万原来是古寨村的前任支部书记,退下来之后当了名副其实的放羊汉。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和形式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县长欠我一支烟》围绕一支烟叙述了一个曲折动人的故事,思想涵盖量很大,给人一种厚重之感,刻画了极具个性、极富感染力的人物杨老万。
B.小说通过杨老万拒绝马乡长递来的烟和杨老万递给马乡长一根烟两段“小插曲”的叙写,展开了故事情节,在这两个小插曲中,突显了杨老万对年轻干部马乡长的关心。
C. 作者赵新,在写作技巧上得心应手,尤其是简洁明了、呈现动态状的叙述艺术,令人赏心悦目。本文作者综合运用语言、动作、神态、细节、心理等多种方法,使杨老万的形象生动感人。
D.小说不止一次地提到马乡长看到杨老汉从地上捡烟头的情节,既与小说的线索相关联,又与杨老万“把多年积攒下的18万元人民币捐给古寨小学”的情节形成反差,突出了杨老万的大爱。
E. 赵新的作品关注现实尤其是关注农村现实,注重人物刻画,这些人物虽处于社会底层,但灵魂并不卑微,对于他们的生存状态、人生态度、心灵期待,作者给予了充分的理解与尊重,《县长欠我一支烟》中的杨老万和马乡长就是典型代表。
2.阅读小说,思考题目“县长欠我一支烟”在小说中的作用是什么?(6分)
3.请分别概括文中两个主要人物的形象特点。(6分)
4.有人说,结尾 “马县长还了解到,那杨老万原来是古寨村的前任支部书记,退下来之后当了名副其实的放羊汉”一段文字可有可无,你是否同意?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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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25分)
110年前,无锡学前街一所书香老宅迎来了一个灵慧可爱的婴儿。随后的一个世纪里,这个婴儿漫步学海诗坛,研习文理珠玑,成就了与郭沫若、朱自清、钱钟书、徐悲鸿等大家齐名的声望,而他所诞生的那所老宅,也因他的俊敏与其家族的荣耀而独得“一门五博士,毓秀称翘楚”的美誉。
这美誉中的“毓秀”,正是他的名字——顾毓琇。
彼时,顾毓琇的家族在无锡可谓书香门第,名人辈出。无锡顾氏乃东林书社领袖顾宪成之后,家中祖母为秦观后裔,母亲则是王羲之的后裔,按照陈寅恪先生的说法,这一家人“具有极优美之家风”。
顾毓琇的大半生正值中国各种矛盾爆发的混乱时期,“辛亥革命”、“五四运动”、“反帝运动”、“抗日战争”……古老的中国没有片刻安宁,也无时无刻不牵动着顾毓琇的心。
1929年他学成归国,在国内从事电机工程教学和教育行政工作。同时身为文人,他将满腔热情诉诸文学,创作了一部部鼓舞人心的话剧作品。
书生投笔从戎热,国士贡言献爆狂。
岂为揪杆争黑白,欲凫肝胆报炎黄。
这是顾毓琇在抗日战争年代写下的诗句,言辞间充满着对侵略者的仇恨以及热忱的报国之心。在那个动荡不安的年代,他写下了很多抗日诗句:“好男谁说不当兵,好女今朝亦请缨。”“不辞石柱中流砥,宁别沙坪万里征。”这些喷勃着性情与才华的诗句,无不凝固着诗人顾毓琇赤诚的爱国之心。
翻开顾毓琇的作品集,一首首诗词清雅、俊逸,无不流淌着他丰富的思想情感,渲染着他多姿的精神追求。伴着诗词的唱和,音乐的世界里他亦留下了自己的足音。
精通音律的顾毓琇,在我国古典音乐方面做出了极大贡献。日本音乐界对他极为称赞,称他为“中国古典音乐的泰斗”。
顾毓琇对我国的音乐,尤其是古典音乐有着十分精湛的研究。上世纪四十年代,他对我国古代音乐史进行了研究和阐述,同时对国外一些著名的乐章也做了翻译和介绍。1940年,他走马上任国立音乐学院的首任院长,并很快提出了以“三四八”为黄钟标准音的建议,这是很专业的一个讲法。这个建议经过当时国民政府教育部音乐教育委员会通过后得以施行。
受到笃信佛教的祖母影响,他学会了在面对各种可能使人沦陷的虚荣时,心中自留一片净土,时刻保持对人生的清醒认识。而在此基础之上,他还曾撰写出版了《中国禅史》和《日本禅史》。
行走世间一个世纪,顾毓琇不断拓展着生命的领域,践行着人生的修行。心与行的修行铸就着他的生命,使得他的道路越走越宽。
1950年,已伴随战乱的中国度过半生的顾毓琇做出了一个选择,应母校麻省理工学院之邀担任客座教授,这一去竟开启了他长达半个世纪的海外漂泊生活。
顾毓琇虽然身处国外,却一心挂念着祖国,在旅居美国期间,写下了大量的怀乡思国的诗词。1957年,他在《蝶恋花》一词中写到“重阳更比重山远”,他只能在梦里湖山寻觅遍,足见他的爱国思乡情切。
后来有人曾记载,就在他加入美国国籍以后两个月,美国前总统尼克松首次访问中国后不久,应周恩来总理的邀请,他毅然决然地冒险飞回了中国。其间辗转经过伦敦、香港,回到了阔别24年的故土。中美建立外交关系以后,他回国的次数越来越多,也为国家的建设不断献计献策。
由于长时间生活在海外,顾毓琇的形象在过去的半个世纪中渐渐淡出于国人的视线,所以提到这位旷世奇才,当下的大部分年轻人可能感到陌生。然而,作为一位曾经辛勤耕耘的老师,他的学生并没有忘记他。“重教尊师新地天,艰辛攻读忆华年。微分运算功无比,耄耋恢恢乡国篇。”这首满含崇敬之情的诗是顾毓琇的一位学生写给他的,这位学生就是前国家主席江泽民。
2002年9月9日,顾毓琇走完了他长达一个世纪的人生。作为世纪老人,他堪称是一位文理通融、博学多才的传奇式人物。海内外媒体称誉他是“电机权威、教育专家、文坛耆宿、桂冠诗人、话剧先驱、古乐泰斗、爱国老翁”,这28个字深刻地概括了他一生的风采和传奇。
(摘编自《中国青年报》2013年期)
【相关链接】顾毓琇(1902年12月24日-2002年9月9日),他是国际上公认的电机权威和自动控制理论的先驱。1927年,曾获得国际上素有电机与电子领域“诺贝尔”奖之誉的“蓝姆”金质奖章(Lammer Medal)。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1929年,顾毓琇从美国学成归国以后,一面从事电机工程教学和教育行政工作,一面用文字为民族呐喊,表达自己的爱国之心。
B.1902年12月24日,顾毓琇诞生于无锡学前街的一所书香老宅,小时候就被认为是神童,在随后的一个世纪里,他漫步学海诗坛,研习文理珠玑。
C.顾毓琇是明代东林书社领袖顾宪成的后代,他的祖母是秦观后人,而母亲则是王羲之的后裔,他的家庭有着令人羡慕的优美家风。
D.美国前总统尼克松首次访问中国以后,顾毓琇终于回到了魂牵梦萦的祖国;其后,他回国的次数越来越多,为国家的建设不断献计献策。
E.顾毓琇一生都生活在中国的各种矛盾爆发的混乱时期,“辛亥革命”“抗日战争”等让古老的中国没有片刻安宁,而他的心也没有安宁过。
(2)顾毓琇被称为“旷世奇才”,他的才能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6分)
(3)顾毓琇的人格魅力是他被人推崇的一个重要原因。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6分)
(4)顾毓琇的人生经历与成就给予我们什么启示?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认识。(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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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车上遇到的姑娘
(印度)拉斯金·邦德
我一个人独自坐了一个座位间,直到列车到达罗哈那才上来一位姑娘。为这位姑娘送行的夫妇可能是她的父母,他们似乎对姑娘这趟旅行放不下心。那位太太向她作了详细的交代,东西该放在什么地方 ,不要把头伸出窗外,避免同陌生人交谈,等等。
我是个盲人,所以不知道姑娘长得如何,但从她脚后跟发出的“啪嗒啪嗒”的声音,我知道她穿了双拖鞋。她说话的声音是多么清脆甜润!
“你是到台拉登去吗?”火车出站时我问她。
我想必是坐在一个阴暗的角落里,因为我的声音吓了她一跳,她低低地惊叫一声,末了,说道:“我不知道这里有人。”
是啊,这是常事,眼明目亮的人往往连鼻子底下的事物也看不到,也许他们要看的东西太多了,而那些看不见的人反倒能靠着其他感官确切地注意到周围的事物。
“我开始也没看见你,”我说,“不过我听到你进来了。”我不知道能否不让她发觉我是个盲人,我想,只要我坐在这个地方不动,她大概是不容易发现庐山真面目的。
“我到萨哈兰普尔下车。”姑娘说,“我的姨妈在那里接我。你到哪儿去?”
“先到台拉登,然后再去穆索里。”我说。
“啊,你真幸运!要是我能去穆索里该多好啊!我喜欢那里的山,特别是在十月份。”
“不错,那是黄金季节。”说着,我脑海里回想起眼睛没瞎时所见到的情景。“漫山遍野的大丽花,在明媚的阳光下显得更加绚丽多彩。到了夜晚,坐在篝火旁,喝上一点白兰地,这个时候,大多数游客离去了,路上静悄悄的,就像到了一个阒无人烟的地方。”
她默默无语,是我的话打动了她?还是她把我当作一个风流倜傥的滑头?接着,我犯了一个错误,“外面天气怎么样?”我问。
她对这个问题似乎毫不奇怪。难道她已经发觉我是一个盲人了?不过,她接下来的一句话马上使我疑团顿释。“你干吗不自己看看窗?”听上去她安之若素。
我沿着座位毫不费力地挪到车窗边。窗子是开着的,我脸朝着窗外假装欣赏起外面的景色来。我的脑子里能够想象出路边的电线杆飞速向后闪去的情形。“你注意到没有?”我冒险地说,“好像我们的车没有动,是外面的树在动。”“这是常有的现象。”
我把脸从窗口转过来,朝着姑娘,有那么一会儿,我们都默默无语。“你的脸真有趣。”我变得越发大胆了,然而,这种评论是不会错的,因为很少有姑娘不喜欢奉承。
她舒心地笑了起来,那笑声宛若一串银铃声。“听你这么说,我真高兴,”她道,“谁都说我的脸漂亮,我都听腻了!”
啊,这么说来,她确实长得漂亮!于是我一本正经地大声道:“是啊,有趣的脸同样可以是漂亮的啊。”
“你真会说话。”她说,“不过,你干吗这么认真?”
“马上你就要下车了。”我突然冒出这么一句。
“谢天谢地,总算路程不远,要叫我在这里再坐两三个小时,我就受不住了。”然而,我却乐意照这样在这里一直坐下去,只要我能听见她说话。她的声音就像山涧淙淙的流水。她也许一下车就会忘记我们这次短暂的相遇,然而对于我来说,接下去的旅途中我会一直想着这事,甚至在以后的一段时间里也难忘怀。
汽笛一声长鸣,车轮的节奏慢了下来。姑娘站起身,收拾起她的东西。我真想知道,她是挽着发髻,还是长发散披在肩上,还是留着短发?
“再见!”姑娘说。
她站在靠我很近的地方,从她身上散发出的香水味撩拨着我的心房。我想伸手摸摸她的头发,可是她已飘然离去,只留下一丝清香萦绕在她站过的地方。
现在我有了一个新旅伴,也许又可以小施骗技了。
“对不起,我不像刚才下车的那位吸引人。”他搭讪着说。
“那姑娘很有意思,”我说,“你能不能告诉我,她留着长发还是短发?”
“这我倒没注意,”他听上去有些迷惑不解,“不过她的眼睛我倒注意了,那双眼睛长得很美,可对她毫无用处——她完全是个瞎子,你注意到了吗?”
1.小说中的“我”是一个怎么样的形象?(4分)
2.结合全文,赏析划线部分的场景描写的作用。(5分)
3.小说结尾交代姑娘完全是个瞎子,文中有暗示吗?这样结尾有什么好处?(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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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问题。
锦诗之美
--记敦煌研究院女院长樊锦诗
樊锦诗,一个女人的名字,让人遐想到锦缎,诗歌,华丽纷披的美丽。四十余年过去,她的名字,却在大风沙里生长为一种精神。
四十余年前,樊锦诗从北大历史系考古专业毕业。这个面庞秀气的上海姑娘,把父亲劝阻的信压在箱底,抛却繁华的都市生活,执意来到敦煌研究院工作。
文艺片里的丝绸之路,总看见欢乐的西部人弹着冬不拉,唱着小调,漂亮的女子献上洁白的哈达……这不过是真实的谎言,西部人把生活的背景归纳成两个字:荒凉。
那时,戈壁滩人烟稀少,走上几十里路也碰不见一个人,沙子的地表温度高达70摄氏度,低达零下30度。莫高窟内极尽辉煌,鬼斧神工,洞外却是灰土蒙蒙,孤苦伶仃。人总要走出艺术的洞,柴米油盐地生活啊。
水是碱性的,樊锦诗总洗不干净头发。没有屋子住,就在附近的小庙凑合,土炕土凳土桌,吃饭的时候起风,灰尘就呛到肺里。一个月也去不了一回城里,读书读报简直奢侈。
有晚洞外传来狼啸。她吓得整晚睡不着,次日才发明,洞外原来拴着一头不安分的驴子。那时她也不过是个小姑娘,单调寂寞的日子几近让她窒息。但她不走。敦煌壁画的大气之美使她折服,而壁画雕塑自然的老化破损、被盗窃的空白痕迹更使她心疼。迫使她留下。她要以自己柔弱的坚韧保护敦煌。
多年来,樊锦诗沉浸在石窟考古研究工作当中。保护、研究、思考、发扬画在石头上、刻在窑洞里的大美,乐不思蜀。她运用考古类型学的方法,完成了敦煌莫高窟北朝、隋及唐朝前期的分期断代,得到学术界的高度认可。
这些年,樊锦诗把自己的先生也从武汉拽到了敦煌,风雨兼程,同甘共苦。
流年似水,青丝变白发。听说有些女同学信誓旦旦要来敦煌,樊锦诗就紧张:“人很难真的和艺术过一辈子。我怕她们太苦……回头一想啊,我是三不像,一不是管理出身,不像院长;二没有坚持专业,耽搁了北大那几年;三不是贤妻良母,孩子受了很多委屈,亏欠家庭太多。”
那场特殊的媒体见面会,就在石窟之外。樊锦诗扯扯普通的青布罩衫,犹如邻居慈祥而抱愧的老太太。旁边的听众却在感慨:“一个地道的上海女人,完全是浓重的西北口音了。”
那她为什么坚持留下?
“你们看夜色中的莫高窟,宁静、圣洁。我老说有一种魅力,一个极大的吸引力在吸引着我。愿意留下,死心塌地地留下,慢慢地就上升到一种责任、一种使命,保护不好真是千古罪人。”“许多人都这样,一些老先生。你像常院长、段先生他们来的时候,有的比我还小,20岁左右。然而来了之后,一辈子默默无闻。被打成右派,还持续去画画,仍是一丝不苟地画。他就觉得这是他生命中的一部分,没有这部分,他就没支撑了,并且他画的时候也是在跟古代的艺术家交流。震撼在哪儿呢?奥妙在哪儿呢?神秘在哪儿呢?就是他们的工作。就是用他们的青春,用他们的画,一点一点地实现人生价值。现在都年老了,八十岁、七十多岁。还想着敦煌,还要回来。他就觉得这是他真实的家。”
听她坦然安静地说着这话,将四十余年的艰辛和孤独轻轻带过,听众心里各是滋味。戈壁风沙龙卷虎啸,改变了她的吴侬软语、青丝春颜,却赠与她别样的洒脱和旷达,和常人不能体验的幸福。
西部人称敦煌研究院的这位女院长是西部守护神。只有神,才有这样的意志。
月光下的她,不是神,如诗歌,如锦缎,具有华丽纷披的美丽。
(选自《江淮文摘》2009年第12期)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与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北京大学毕业后,樊锦诗不顾父亲的劝阻,毅然选择了环境荒凉的敦煌,并坚持工作了四十年,这充分展示了她的“美”。
B.“这不过是真实的谎言”,是说文艺片里表现的“西部人弹着冬不拉,唱着小调,漂亮的女子献上洁白的哈达”的场景,在西部人的现实生活中根本不存在。
C.作者竭力描绘戈壁滩的人烟稀少、莫高窟外的灰土蒙蒙,是为了反衬莫高窟内的极近辉煌、鬼斧神工,也为了表现樊锦诗保护艺术的强烈责任感。
D.“听说有些女同学信誓旦旦要来敦煌,樊锦诗就紧张”的细节,是为了通过她的担忧与心疼,展示出她留在戈壁滩付出的巨大代价,从而为下文突显她的精神做铺垫。
E.“那她为何坚持留下”独立成段,起到了很好的过渡作用,下文就通过樊锦诗本人对“一些老先生”的介绍和谈论,直接回答这一问题。
2.本文的标题是"锦诗之美",请概括出樊锦诗的“美丽”之处。(6分)
3.文章没有直接刻画人物,“避实就虚”是本文表现人物最主要的表现手法,请作简要分析。(6分)
4.文章开头说:“她的名字,却在大风沙里生长为一种精神”,末尾部分又说,“西部人称敦煌研究院的这位女院长是西部守护神”,你认为怎样的精神使她成为“守护神”? 联系实际,谈谈这对你有怎样的启示?(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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