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问题。
在明孝陵撞见南京的灵魂
苏童
①几年前的一个夏天的傍晚,与一个来自北方的朋友在明孝陵漫步,突然觉得有一件意外的事情正在发生。这意外首先源自感官对一个地方的特殊气息的敏感,我们在那个炎热的处处流火的日子里,抬手触摸到这座陵墓的石墙,竟然感到了一种浸润的冰凉的寒意,感到石墙在青苔的掩饰下做着一个灰色的梦,这个梦以凤阳花鼓为背景音乐,主题是一个名叫朱元璋的皇帝。
②所以我说,那天我在明孝陵突然撞见了南京的灵魂。
③这是一个传说中紫气东来的城市,也是一个虚弱的凄风苦雨的城市,这个城市的光荣与耻辱比肩而行,它的荣耀像露珠一样晶莹而短暂,被宠信与被抛弃的日子总是短暂地交接着,后者尤其漫长。这个城市是一本打开的旧书,书页上飘动着六朝故都残破的旗帜。八百年前,一个做过乞丐做过和尚的安徽凤阳人朱元璋,在江湖奋斗多年以后,选择了应天作为大明王朝的首都,南京在沉寂多年后迎来了风华绝代,可惜风华绝代不是这城市的命运,很快明朝将国都迁往北京,将一个未完成的首都框架和一堆王公贵族的墓留在了南京。一百多年前,一个来自广东的“拜上帝会”的不成熟的基督徒洪秀全,忽然拉上一大帮兄弟姐妹揭竿而起,一路从广东杀到南京,他们也非常宿命地把这个城市当作太平天国的目的地,可是这地方也许有太平而无天国,也许有天国就无太平,一个湖南人曾国藩带着来自他家乡的湘军战士征伐南京城,踏平了洪秀全的金銮梦。
④多少皇帝梦在南京灰飞烟灭,这座城市是一个圈套重重的城市,它从来就不属于野心家,野心家们对这王者之地的钟爱结果是自讨苦吃。似乎很难说清楚这城市心仪谁属于谁,但是它不属于谁却是清楚的。
⑤如今我已经在南京生活了多年。选择南京作为居留地是某种人共同的居住理想。这种人所要的城市上空有个灿烂的文明大光环,这光环如今笼罩着十足平民的生活。这城市的大多数角落里,推开北窗可见山水,推开南窗可见历史遗迹。由于不做皇帝梦,不是什么京城,所以城市不大不小为好,在任何时代都可以徒步代车。这类人对四周的人群默默地观察,然后对比着自己,得出一个结论,自己智商超群,而他们淳朴厚道容易相处。这类人如果是鱼,他们发现这座城市是一条奔流着的却很安宁的河流。无疑地,我就属于这样的人。我身边还有很多朋友,他们的职业几乎都是一种散漫的以自我为中心的职业,写作,绘画,他们在这里生活得非常自得,这局面似乎是一种不劳而获的胜利,皇帝们无奈放弃的城市,如今成为这类人的乐园。
⑥除了冬夏两季的气候遭到普遍的埋怨,外来者们几乎不忍心用言辞伤害这个城市平淡安详的心。中山陵在游客的心目中永远处于王者地位。当你登上数百个台阶极目远眺,方圆十里之内一片林海,绿意苍茫,这是一个最适合伟人灵魂安息的地方。在和平年代里,紫金山与长江不必是御敌的天然屏障,它们因此心情愉快,尽职尽力地孕育着身边的城市,也使这个城市的上空蒸腾着吉祥的氤氲之气,而东郊的森林好像一只枕头,一个城市靠在这枕头上,以一种自得的姿势开始酣畅的午后小憩。
⑦20世纪末急剧推进的全球化浪潮使每个地方的日常生活都趋于雷同,但南京却能提醒你,一个城市自有一个城市的缅怀和梦想。
⑧直到现在,许多朋友提及的南京幽胜之地我还没去过,但一个人如果喜欢自己的居住地,他会耐心地发现这地方的一草一木的美丽。以前还算年轻的时候,每年夏天我会和朋友去紫霞湖或者前湖游泳,是八月将尽的时候,一群朋友骑着自行车闯到了湖边。人在微冷的水中漂浮,抬眼所见是黑蓝色的夜空和满天的星斗,耳边除了水声,便是四周树林在风中沙沙作响的声音,你能听见自己呼吸的声音,似乎也能听见湖边的草木和树叶的呼吸声,一颗年轻的心突然便被这城市感动了,多么美好的地方,我生活在这里,多好!
⑨这份感动至今未被岁月抹平,因此我无怨无悔地生活在这个历史书上的凄凉之都,感受一个普通人在这座城市平淡而绚烂的生活。我仍然执着于去发现这座城市——但众所周知,这座城市不必来发现我了。
(选自《作家读城》,有删节)
1.请简要分析文章第②自然段的“那天我在明孝陵突然撞见了南京的灵魂”在文中的作用。
2.根据文意,简要概括作者对“南京的灵魂”的理解。
3.文章第⑤自然段末尾说“皇帝们无奈放弃的城市,如今成为这类人的乐园”,请结合文本谈谈你对“这类人”的理解。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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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孝陵撞见南京的灵魂
苏童
①几年前的一个夏天的傍晚,与一个来自北方的朋友在明孝陵漫步,突然觉得有一件意外的事情正在发生。这意外首先源自感官对一个地方的特殊气息的敏感,我们在那个炎热的处处流火的日子里,抬手触摸到这座陵墓的石墙,竟然感到了一种浸润的冰凉的寒意,感到石墙在青苔的掩饰下做着一个灰色的梦,这个梦以凤阳花鼓为背景音乐,主题是一个名叫朱元璋的皇帝。
②所以我说,那天我在明孝陵突然撞见了南京的灵魂。
③这是一个传说中紫气东来的城市,也是一个虚弱的凄风苦雨的城市,这个城市的光荣与耻辱比肩而行,它的荣耀像露珠一样晶莹而短暂,被宠信与被抛弃的日子总是短暂地交接着,后者尤其漫长。这个城市是一本打开的旧书,书页上飘动着六朝故都残破的旗帜。八百年前,一个做过乞丐做过和尚的安徽凤阳人朱元璋,在江湖奋斗多年以后,选择了应天作为大明王朝的首都,南京在沉寂多年后迎来了风华绝代,可惜风华绝代不是这城市的命运,很快明朝将国都迁往北京,将一个未完成的首都框架和一堆王公贵族的墓留在了南京。一百多年前,一个来自广东的“拜上帝会”的不成熟的基督徒洪秀全,忽然拉上一大帮兄弟姐妹揭竿而起,一路从广东杀到南京,他们也非常宿命地把这个城市当作太平天国的目的地,可是这地方也许有太平而无天国,也许有天国就无太平,一个湖南人曾国藩带着来自他家乡的湘军战士征伐南京城,踏平了洪秀全的金銮梦。
④多少皇帝梦在南京灰飞烟灭,这座城市是一个圈套重重的城市,它从来就不属于野心家,野心家们对这王者之地的钟爱结果是自讨苦吃。似乎很难说清楚这城市心仪谁属于谁,但是它不属于谁却是清楚的。
⑤如今我已经在南京生活了多年。选择南京作为居留地是某种人共同的居住理想。这种人所要的城市上空有个灿烂的文明大光环,这光环如今笼罩着十足平民的生活。这城市的大多数角落里,推开北窗可见山水,推开南窗可见历史遗迹。由于不做皇帝梦,不是什么京城,所以城市不大不小为好,在任何时代都可以徒步代车。这类人对四周的人群默默地观察,然后对比着自己,得出一个结论,自己智商超群,而他们淳朴厚道容易相处。这类人如果是鱼,他们发现这座城市是一条奔流着的却很安宁的河流。无疑地,我就属于这样的人。我身边还有很多朋友,他们的职业几乎都是一种散漫的以自我为中心的职业,写作,绘画,他们在这里生活得非常自得,这局面似乎是一种不劳而获的胜利,皇帝们无奈放弃的城市,如今成为这类人的乐园。
⑥除了冬夏两季的气候遭到普遍的埋怨,外来者们几乎不忍心用言辞伤害这个城市平淡安详的心。中山陵在游客的心目中永远处于王者地位。当你登上数百个台阶极目远眺,方圆十里之内一片林海,绿意苍茫,这是一个最适合伟人灵魂安息的地方。在和平年代里,紫金山与长江不必是御敌的天然屏障,它们因此心情愉快,尽职尽力地孕育着身边的城市,也使这个城市的上空蒸腾着吉祥的氤氲之气,而东郊的森林好像一只枕头,一个城市靠在这枕头上,以一种自得的姿势开始酣畅的午后小憩。
⑦20世纪末急剧推进的全球化浪潮使每个地方的日常生活都趋于雷同,但南京却能提醒你,一个城市自有一个城市的缅怀和梦想。
⑧直到现在,许多朋友提及的南京幽胜之地我还没去过,但一个人如果喜欢自己的居住地,他会耐心地发现这地方的一草一木的美丽。以前还算年轻的时候,每年夏天我会和朋友去紫霞湖或者前湖游泳,是八月将尽的时候,一群朋友骑着自行车闯到了湖边。人在微冷的水中漂浮,抬眼所见是黑蓝色的夜空和满天的星斗,耳边除了水声,便是四周树林在风中沙沙作响的声音,你能听见自己呼吸的声音,似乎也能听见湖边的草木和树叶的呼吸声,一颗年轻的心突然便被这城市感动了,多么美好的地方,我生活在这里,多好!
⑨这份感动至今未被岁月抹平,因此我无怨无悔地生活在这个历史书上的凄凉之都,感受一个普通人在这座城市平淡而绚烂的生活。我仍然执着于去发现这座城市——但众所周知,这座城市不必来发现我了。
(选自《作家读城》,有删节)
1.请简要分析文章第②自然段的“那天我在明孝陵突然撞见了南京的灵魂”在文中的作用。
2.根据文意,简要概括作者对“南京的灵魂”的理解。
3.文章第⑤自然段末尾说“皇帝们无奈放弃的城市,如今成为这类人的乐园”,请结合文本谈谈你对“这类人”的理解。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在明孝陵撞见南京的灵魂
苏 童
①几年前的一个夏天的傍晚,与一个来自北方的朋友在明孝陵漫步,突然觉得有一件意外的事情正在发生。这意外首先源自感官对一个地方的特殊气息的敏感,我们在那个炎热的处处流火的日子里,抬手触摸到这座陵墓的石墙,竟然感到了一种浸润的冰凉的寒意,感到石墙在青苔的掩饰下做着一个灰色的梦,这个梦以凤阳花鼓为背景音乐,主题是一个名叫朱元璋的皇帝。
②所以我说,那天我在明孝陵突然撞见了南京的灵魂。
③这是一个传说中紫气东来的城市,也是一个虚弱的凄风苦雨的城市,这个城市的光荣与耻辱比肩而行,它的荣耀像露珠一样晶莹而短暂,被宠信与被抛弃的日子总是短暂地交接着,后者尤其漫长。这个城市是一本打开的旧书,书页上飘动着六朝故都残破的旗帜。八百年前,一个做过乞丐做过和尚的安徽凤阳人朱元璋,在江湖奋斗多年以后,选择了应天作为大明王朝的首都,南京在沉寂多年后迎来了风华绝代,可惜风华绝代不是这城市的命运,很快明朝将国都迁往北京,将一个未完成的首都框架和一堆王公贵族的墓留在了南京。一百多年前,一个来自广东的“拜上帝会”的不成熟的基督徒洪秀全,忽然拉上一大帮兄弟姐妹揭竿而起,一路从广东杀到南京,他们也非常宿命地把这个城市当作太平天国的目的地,可是这地方也许有太平而无天国,也许有天国就无太平,一个湖南人曾国藩带着来自他家乡的湘军战士征伐南京城,踏平了洪秀全的金銮梦。
④多少皇帝梦在南京灰飞烟灭,这座城市是一个圈套重重的城市,它从来就不属于野心家,野心家们对这王者之地的钟爱结果是自讨苦吃。似乎很难说清楚这城市心仪谁属于谁,但是它不属于谁却是清楚的。
⑤如今我已经在南京生活了多年。选择南京作为居留地是某种人共同的居住理想。这种人所要的城市上空有个灿烂的文明大光环,这光环如今笼罩着十足平民的生活。这城市的大多数角落里,推开北窗可见山水,推开南窗可见历史遗迹。由于不做皇帝梦,不是什么京城,所以城市不大不小为好,在任何时代都可以徒步代车。这类人对四周的人群默默地观察,然后对比着自己,得出一个结论,自己智商超群,而他们淳朴厚道容易相处。这类人如果是鱼,他们发现这座城市是一条奔流着的却很安宁的河流。无疑地,我就属于这样的人。我身边还有很多朋友,他们的职业几乎都是一种散漫的自我中心的职业,写作,绘画,他们在这里生活得非常自得,这局面似乎是一种不劳而获的胜利,皇帝们无奈放弃的城市,如今成为这类人的乐园。
⑥除了冬夏两季的气候遭到普遍的埋怨,外来者们几乎不忍心用言辞伤害这个城市平淡安祥的心。中山陵在游客的心目中永远处于王者地位。当你登上数百个台阶极目远眺,方圆十里之内一片林海,绿意苍茫,这是一个最适合伟人灵魂安息的地方。在和平年代里,紫金山与长江不必是御敌的天然屏障,它们因此心情愉快,尽职尽力地孕育着身边的城市,也使这个城市的上空蒸腾着吉祥的氤氲之气,而东郊的森林好像一只枕头,一个城市靠在这枕头上,以一种自得的姿势开始酣畅的午后小憩。
⑦20世纪末急剧推进的全球化浪潮使每个地方的日常生活都趋于雷同,但南京却能提醒你,一个城市自有一个城市的缅怀和梦想。
⑧直到现在,许多朋友提及的南京幽胜之地我还没去过,但一个人如果喜欢自己的居住地,他会耐心地发现这地方的一草一木的美丽。以前还算年轻的时候,每年夏天我会和朋友去紫霞湖或者前湖游泳,是八月将尽的时候,一群朋友骑着自行车闯到了湖边。人在微冷的水中漂浮,抬眼所见是黑蓝色的夜空和满天的星斗,耳边除了水声,便是四周树林在风中沙沙作响的声音,你能听见自己呼吸的声音,似乎也能听见湖边的草木和树叶的呼吸,一颗年轻的心突然便被这城市感动了,多么美好的地方,我生活在这里,多好!
⑨这份感动至今未被岁月抹平,因此我无怨无悔地生活在这个历史书上的凄凉之都,感受一个普通人在这座城市平淡而绚烂的生活。我仍然执着于去发现这座城市——但众所周知,这座城市不必来发现我了。
(选自《作家读城》 有删节)
1.本文语言优美,运用了多种修辞手法,请从文章前三段中找出两处不同的手法加以赏析。(4分)
2.根据文意,简要概括作者对“南京的灵魂”的理解。(4分)
3.文章第5段末尾说“皇帝们无奈放弃的城市,如今成为这类人的乐园”,这类人有什么特点?你如何看待这类人?(6分)
4.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符合文意的两项是(4分)( )
A.文章开始,作者写自己在明孝陵散步,由石墙青苔引发了对南京城灵魂的思考,表达了作者对明孝陵主人朱元璋的缅怀。
B.南京这个城市,因权力者的钟爱,历史上曾屡次风华绝代,尊贵荣耀,但荣耀总像露珠一样短暂,风华绝代不是它的命运。
C.由于未能预先识破南京城的命运,朱元璋、洪秀全这些权倾一时的野心家们注定只能在这个城市走向自我人生的悲剧。
D.紫金山和长江不仅孕育着南京这个城市,也给这个城市带来了吉祥的氤氲之气。和平年代的南京显得休闲而且自得。
E.文章将南京光荣与耻辱并存的历史与现代南京的平淡安详进行对比,使文章既具有厚重的历史感,又有生活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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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25分)
110年前,无锡学前街一所书香老宅迎来了一个灵慧可爱的婴儿。随后的一个世纪里,这个婴儿漫步学海诗坛,研习文理珠玑,成就了与郭沫若、朱自清、钱钟书、徐悲鸿等大家齐名的声望,而他所诞生的那所老宅,也因他的俊敏与其家族的荣耀而独得“一门五博士,毓秀称翘楚”的美誉。
这美誉中的“毓秀”,正是他的名字——顾毓琇。
彼时,顾毓琇的家族在无锡可谓书香门第,名人辈出。无锡顾氏乃东林书社领袖顾宪成之后,家中祖母为秦观后裔,母亲则是王羲之的后裔,按照陈寅恪先生的说法,这一家人“具有极优美之家风”。
顾毓琇的大半生正值中国各种矛盾爆发的混乱时期,“辛亥革命”、“五四运动”、“反帝运动”、“抗日战争”……古老的中国没有片刻安宁,也无时无刻不牵动着顾毓琇的心。
1929年他学成归国,在国内从事电机工程教学和教育行政工作。同时身为文人,他将满腔热情诉诸文学,创作了一部部鼓舞人心的话剧作品。
书生投笔从戎热,国士贡言献爆狂。
岂为揪杆争黑白,欲凫肝胆报炎黄。
这是顾毓琇在抗日战争年代写下的诗句,言辞间充满着对侵略者的仇恨以及热忱的报国之心。在那个动荡不安的年代,他写下了很多抗日诗句:“好男谁说不当兵,好女今朝亦请缨。”“不辞石柱中流砥,宁别沙坪万里征。”这些喷勃着性情与才华的诗句,无不凝固着诗人顾毓琇赤诚的爱国之心。
翻开顾毓琇的作品集,一首首诗词清雅、俊逸,无不流淌着他丰富的思想情感,渲染着他多姿的精神追求。伴着诗词的唱和,音乐的世界里他亦留下了自己的足音。
精通音律的顾毓琇,在我国古典音乐方面做出了极大贡献。日本音乐界对他极为称赞,称他为“中国古典音乐的泰斗”。
顾毓琇对我国的音乐,尤其是古典音乐有着十分精湛的研究。上世纪四十年代,他对我国古代音乐史进行了研究和阐述,同时对国外一些著名的乐章也做了翻译和介绍。1940年,他走马上任国立音乐学院的首任院长,并很快提出了以“三四八”为黄钟标准音的建议,这是很专业的一个讲法。这个建议经过当时国民政府教育部音乐教育委员会通过后得以施行。
受到笃信佛教的祖母影响,他学会了在面对各种可能使人沦陷的虚荣时,心中自留一片净土,时刻保持对人生的清醒认识。而在此基础之上,他还曾撰写出版了《中国禅史》和《日本禅史》。
行走世间一个世纪,顾毓琇不断拓展着生命的领域,践行着人生的修行。心与行的修行铸就着他的生命,使得他的道路越走越宽。
1950年,已伴随战乱的中国度过半生的顾毓琇做出了一个选择,应母校麻省理工学院之邀担任客座教授,这一去竟开启了他长达半个世纪的海外漂泊生活。
顾毓琇虽然身处国外,却一心挂念着祖国,在旅居美国期间,写下了大量的怀乡思国的诗词。1957年,他在《蝶恋花》一词中写到“重阳更比重山远”,他只能在梦里湖山寻觅遍,足见他的爱国思乡情切。
后来有人曾记载,就在他加入美国国籍以后两个月,美国前总统尼克松首次访问中国后不久,应周恩来总理的邀请,他毅然决然地冒险飞回了中国。其间辗转经过伦敦、香港,回到了阔别24年的故土。中美建立外交关系以后,他回国的次数越来越多,也为国家的建设不断献计献策。
由于长时间生活在海外,顾毓琇的形象在过去的半个世纪中渐渐淡出于国人的视线,所以提到这位旷世奇才,当下的大部分年轻人可能感到陌生。然而,作为一位曾经辛勤耕耘的老师,他的学生并没有忘记他。“重教尊师新地天,艰辛攻读忆华年。微分运算功无比,耄耋恢恢乡国篇。”这首满含崇敬之情的诗是顾毓琇的一位学生写给他的,这位学生就是前国家主席江泽民。
2002年9月9日,顾毓琇走完了他长达一个世纪的人生。作为世纪老人,他堪称是一位文理通融、博学多才的传奇式人物。海内外媒体称誉他是“电机权威、教育专家、文坛耆宿、桂冠诗人、话剧先驱、古乐泰斗、爱国老翁”,这28个字深刻地概括了他一生的风采和传奇。
(摘编自《中国青年报》2013年期)
【相关链接】顾毓琇(1902年12月24日-2002年9月9日),他是国际上公认的电机权威和自动控制理论的先驱。1927年,曾获得国际上素有电机与电子领域“诺贝尔”奖之誉的“蓝姆”金质奖章(Lammer Medal)。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1929年,顾毓琇从美国学成归国以后,一面从事电机工程教学和教育行政工作,一面用文字为民族呐喊,表达自己的爱国之心。
B.1902年12月24日,顾毓琇诞生于无锡学前街的一所书香老宅,小时候就被认为是神童,在随后的一个世纪里,他漫步学海诗坛,研习文理珠玑。
C.顾毓琇是明代东林书社领袖顾宪成的后代,他的祖母是秦观后人,而母亲则是王羲之的后裔,他的家庭有着令人羡慕的优美家风。
D.美国前总统尼克松首次访问中国以后,顾毓琇终于回到了魂牵梦萦的祖国;其后,他回国的次数越来越多,为国家的建设不断献计献策。
E.顾毓琇一生都生活在中国的各种矛盾爆发的混乱时期,“辛亥革命”“抗日战争”等让古老的中国没有片刻安宁,而他的心也没有安宁过。
(2)顾毓琇被称为“旷世奇才”,他的才能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6分)
(3)顾毓琇的人格魅力是他被人推崇的一个重要原因。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6分)
(4)顾毓琇的人生经历与成就给予我们什么启示?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认识。(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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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作文。
法国前总统希拉克是个大个子。夏天的傍晚,他爱一个人漫步巴黎街头。一天,他发现一个小男孩紧跟在他后面,便回头亲切地问:“孩子,你是要我签名吗?”男孩摇头说:“不,我不需要签名。天太热,我走在你的影子里凉快些。”童言无忌,但希拉克却很愧疚,他从中悟出一个道理:人民并不看重我的虚名,而是要我给民以实惠。于是,他当晚写了一篇《我愿给你们带来阴凉》的演讲稿,并将其中的许多内容引入他的施政纲领。
要求:全面理解材料,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意的范围作文,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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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法国前总统希拉克是个大个子。夏天的傍晚,他爱一个人漫步巴黎街头。一天,他发现一个小男孩紧跟在他后面,便回头亲切地问:“孩子,你是要我签名吗?”男孩摇头说:“不,我不需要签名。天太热,我走在你的影子里凉快些。”童言无忌,但希拉克却很愧疚,他从中悟出一个道理:人民并不看重我的虚名,而是要我给民以实惠。于是,他当晚写了一篇《我愿给你们带来阴凉》的演讲稿,并将其中的许多内容引入他的施政纲领。
要求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意的范围作文,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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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谁都可以是天使
江航
两年前,我和太太从北方的一座小城辞职来到杭州。太太在一家报社做编辑,我则继续做着我的老本行——电台的DJ。
我们借住在朋友的一栋老宅里,很老的房子。院子里有一个大大的铁门,上面有一把巨大的锁,院子里的每一个人都有一把铁门上的钥匙。我们家的铁门钥匙一直以来都在太太手中。也不知道是怎样形成的习惯,每一个住在院子里的人,从外面奔波回来,把自行车推进院子后,哪怕是在大白天,也要顺手把院门锁上。
事情发生在那个炎热的午后。
那时我做的是下午3点档的一个音乐节目。我通常是在直播开始前的半个小时赶到电台。在夏天我有午睡的习惯。太太那天正好在报社拼版,中午不会回来。
平时午睡都是太太叫我起床,那天我就睡过了头,醒来的时候离直播只有半个小时了。以往的这个时候,我已坐在办公室里抱着一堆唱片准备进直播间了。我睡眼惺忪地爬起来,走到院子里,看到铁门上的大黑锁,这才想起钥匙在太太的手上。我首先看在院子里是否还有其他的人,结果我发现整个院子里只有我一个人。
我手忙脚乱了起来。院墙出奇地高,我知道我根本做不到“狗急跳墙”,房间里又没有装电话。
我在院子里急得直跺脚。我站在铁门边,像是一个渴望自由的囚犯。然后通过门缝我看到了他。他是一个正好从弄堂里经过的小乞丐。他还是一个孩子,不会超过l0岁。炎夏的午后,他只穿着一条脏兮兮的大短裤,头发零乱得像是一蓬稻草,一只手紧紧地抓着背上的袋子,仿佛里面装满了宝物。
我喊住他,我想请他去巷口给我太太打个电话。似乎也只有这个办法了。在我开口之前我首先想的是我是否应该先给他一点零钱作为一种报酬。我翻遍我的口袋,除了张百元的纸币便什么也没有了。我有些尴尬,我似乎还无法做到把100元当做是“零钱”给一个乞丐。
我叫住他,很简短地告诉他我需要他去巷口那个公用电话亭帮我打个电话,并把一张百元纸币放在了他的手掌上。他看了看手里的那张纸币,然后又看了看我。我试着对他微笑,隔着门,我再次对他说,我需要你的帮助,我非常着急。然后我看到他飞快地向弄堂口奔去。
10分钟以后他还没有回来,我想他不会回来了。当时我给自己的安慰是,他不回来是对的——他不是一个愚笨的孩子。
然后我的邻居回来了,邻居打开了铁门。我借了邻居的钱飞奔到大街上去拦的士。直播没有延误。
晚上问起太太,她说没人打电话给她。我笑着对太太说我白信任那个孩子了,太太笑我。我和太太一致认为那个孩子把钱拿去改善生活了。也只是如此而已。我和太太的生活一如既往。
两个月以后的一天,我和太太在忙着搬家。太太突然对我说,门口有人盯着你看呢,顺着太太的目光望过去时,我就愣住了:居然是那个小孩!
他怯怯地站在门口一动不动地看着我,似乎已经很久。我看他的时候,他的眉宇微微地舒展了一下。然后,他伸出他的拳头,缓缓摊开自己的掌心。是一张揉成一团的百元纸币。他把那只手伸给我,黑亮的眼睛望着我和太太。他似乎是个一贯沉默的孩子。
他还用那种蚊子般细小的声音说道,那天,那天我是去准备打电话的……那天他沿着长长的巷子刚跑出去,一辆突如其来的小面包车把他的腿撞伤了。他的小伙伴救了他,他在他简陋的房间里,躺了两个月。
尽管我们告诉他他可以保留这张纸币,这l00元是他的了,可是男孩走的时候,还是固执地把钱留了下来。我和太太安静地注视着他的离去,用一种近乎崇拜的眼神。
也许,生活可以庸俗地把城市当中的人分成三六九等,但是那一瞬间,我开始相信,诚信作为一种古老的品质,可以让任何一个人发出天使一样的光芒,照亮自己也照亮别人的人生。
(选自《现代青年》2007年第10期)
1.文中写道“我和太太安静地注视着他的离去,用一种近乎崇拜的眼神”。请联系全文,分析“崇拜”的含义。(4分)
2.小说结尾那个小孩居然出现在“我们家门口”还钱,文中对这一结局有多处伏笔,请找出一处,并简要说明其作用。(5分)
3.最后一段是议论性的话语,有人认为删去更好,有人认为保留更好。请谈谈你的看法。(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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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陆圣泉①
巴 金
①六年前一个夏天的早晨我坐“怡生轮”去海防。圣泉赶到金利源码头来送行。开船时,他和我哥哥都立在岸上对我微笑。我对他们说,两年后再见。
②我绝没有想到这就是我和圣泉的最后的一面。
③我离开上海后第二年,在成都得到圣泉被捕的消息,那是从桂林传来的,后来又听说他已经出狱。但是我到了桂林才知道他入狱后下落不明。朋友们见面时,常常谈起圣泉,我们想念他,暗中祝他平安。有时在静夜,我们三四个友人对着一盏油灯围着一张破旧而有油垢的方桌寂寞地闲谈。桂林郊外的寒气从木板壁缝侵入。我们失去了热情。怀念和焦虑在折磨我们。可是圣泉一直没有消息。他就这样令人不能相信地失踪了。
④虽然他是一个视死如归的人,但他为什么必须死呢?他与其说是被捕,不如说是自首。日本人找不到他,他自己走到捕房去,准备跟那些人讲道理,辩是非。他有着强烈的正义感,他相信敌人也会在正义面前低头。据说他唯一的罪名就是他的口供强硬,他对敌人说,汪精卫是汉奸,大东亚战争必然失败。他可能为这几句真话送命。
⑤以上是议论,猜想,耽心。而事实却是他那时和两个朋友守着书店,书店被抄去两卡车的书,他失去了踪迹。书店保全,他却不见了。
⑥我和圣泉相知较晚。“一·二八”沪战后一年我在福建泉州看朋友,在一个私立中学里第一次看见他。可是我们没有谈过十句以上的话。他给我的印象,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抗战前两年参加了书店的编辑工作,第二年他也进来做一部分事情,我们才有了谈话的机会。抗战后,书店负责人相继离去,剩下我们三四个人维持这个小小的事业。共同的工作增加了友情,我们一天一天地相熟起来。在一年半的时间内,我们常常在书店见面。一个星期中至少有一次聚餐的机会,参加的人还有一位学生物学的朋友。我们在书店的客厅里往往谈到夜深,后来忽然记起宵禁的时间快到了,我和那位生物学者才匆匆跑回家去。在那样的夜晚,从书店出来,马路上不用说是冷冷清清的。有时候等着我们的还是一个上海的寒夜,但我的心总是很暖和,我仿佛听完了一曲贝多芬的交响乐,因为我是和一个崇高的灵魂接触了。
⑦我这种说法在那些不认识圣泉或者认识他而不深的人看来,一定是过分的夸张。圣泉生前貌不轩昂,语不惊人,服装简朴,不善交际,喜欢埋头做事,不求人知。他把朋友的意义解释得很严格,故交友不多。但是对他的朋友,他总是披肝沥胆地贡献出他的一切。他不是“文豪”、“巨匠”,甚至他虽然真正为“抗”敌牺牲,也没有人尊他为烈士。他默默地活,默默地死(假定他已死去)。然而他并不白活,他确实做了一些事情,而且也有一些人得到他的好处。但是这一切和那喧嚣的尘世的荣誉怎么能联在一起呢?那些喜欢热闹,喜欢铺张,喜欢浮光的人自然不会了解他。
⑧我对人说我了解圣泉,然而要是有人向我问起他的生平,他的家世,甚至他的年龄,我却无法回答,唯一的原因是我不知道。我认识的只是他的人和心,此外便是他的文章。
⑨一个崇高的心灵就这样不留痕迹地消失了,这是可能的么?我常常这样问自己。我知道,万一他还活着,万一他能看到我这篇短文,他一定会责备我:“在中国有那么多的人在受苦,你们为什么只关心到我一个?”
⑩是的,在我们中国每天有千千万万人死亡,许多家庭残破,生命像骨头似地被随意抛掷。一个读书人的死活更不会有人关心。然而就在这样的中国,也有人爱理想,爱正义,恨罪恶,恨权势,要是他们有一天读到圣泉的书,知道圣泉的为人,明白他的爱和恨,那么他们会爱他敬他,他们会跟着我们呼唤他,呼唤他回来,呼唤那个昙花一现的崇高的心灵重回人间。
(摘编自《巴金笔下的人生随想》
【注】①陆圣泉(1908~1942):即陆蠡。本文写于1946年11月。
1.下列对文章的概括与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码头送行是巴金与陆圣泉的最后一次见面,文章开头叙写此事,自然地引出下文对陆圣泉的回忆。
B.陆圣泉富有正义感,刚直硬气,面对凶残的敌人,他的“几句真话”最终给自己带来了杀身之祸。
C.初次见面,陆圣泉给巴金留下的印象较单一。巴金对陆圣泉的好感,多是在后来的交往中获得的。
D.第⑦段拿陆圣泉对朋友和朋友对他的不同态度作对比,突出陆圣泉的为人与喧嚣的世态格格不入。
E.文章回忆陆圣泉,没有详细叙写陆圣泉的生平事迹,而侧重于表现他的个性品质,抒写作者的感想。
2.第⑥段叙写作者与陆圣泉的交往,在内容上有何作用?请简要说明。(4分)
答:
3.请根据文本,探析“我知道,万一他还活着,万一他能看到我这篇短文,他一定会责备我”这句话的涵义。(6分)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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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25分)
顾毓琇:文理融通学术泰斗誉满中西
110年前,无锡学前街一所书香老宅迎来了一个灵慧可爱的婴儿。随后的一个世纪里,这个婴儿漫步学海诗坛,研习文理珠玑,成就了与郭沫若、朱自清、 钱钟书、徐悲鸿等大家齐名的声望,而他所诞生的那所老宅,也因他的俊敏与其家族的荣耀而独得“一门五博士,毓秀称翘楚”的美誉。
这美誉中的“毓秀”,正是他的名字——顾毓琇。
彼时,顾毓琇的家族在无锡可谓书香门第,名人辈出。无锡顾氏乃东林书社领袖顾宪成之后,家中祖母为秦观后裔,母亲则是王羲之的后裔,按照陈寅恪先生的说法,这一家人 “具有极优美之家风”。
顾毓琇的大半生正值中国各种矛盾爆发的混乱时期,“辛亥革命”、“五四运动”、“反帝运动”、“抗日战争”……古老的中国没有片刻安宁,也无时无刻不牵动着顾毓琇的心。
1929年他学成归国,在国内从事电机工程教学和教育行政工作。同时身为文人,他将满腔热情诉诸文学,创作了一部部鼓舞人心的话剧作品。
“书生投笔从戎热,国土贡言献爆狂。岂为揪杆争黑白,欲凫肝胆报炎黄。”这是顾毓琇在抗日战争年代写下的诗句,言辞间充满着对侵略者的仇恨以及热忱的报国之心。在那个动荡不安的年代,他写下了很多抗日诗句:“好男谁说不当兵,好女今朝亦请缨。”“不辞石柱中流砥,宁别沙坪万里征。”这些喷勃着性情与才华的诗句,无不凝固着诗人顾毓琇赤诚的爱国之心。
翻开顾毓琇的作品集,一首首诗词清雅、俊逸,无不流淌着他丰富的思想情感,渲染着他多姿的精神追求。伴着诗词的唱和,音乐的世界里他亦留下了自己的足音。
精通音律的顾毓琇,在我国古典音乐方面做出了极大贡献。日本音乐界对他极为称赞,称他为“中国古典音乐的泰斗”。
顾毓琇对我国的音乐、尤其是古典音乐有着十分精湛的研究。上世纪四十年代,他对我国古代音乐史进行了研究和阐述,同时对国外一些著名的乐章也做了翻译和介绍。1940年,他走马上任国立音乐学院的首任院长,并很快提出了以“三四八”为黄钟标准音的建议,这是很专业的一个讲法。这个建议经过当时国民政府教育部音乐教育委员会通过后得以施行。
受到笃信佛教的祖母影响,他学会了在面对各种可能使人沦陷的虚荣时,心中自留一片净土,时刻保持对人生的清醒认识。而在此基础之上,他还曾撰写出版了《中国禅史》和《日本禅史》。
行走世间一个世纪,顾毓琇不断拓展着生命的领域,践行着人生的修行。心与行的修行铸就着他的生命,使得他的道路越走越宽。
1950年,已伴随战乱的中国度过半生的顾毓琇做出了一个选择,应母校麻省理工学院之邀担任客座教授,这一去竟开启了他长达半个世纪的海外漂泊生活。
顾毓琇虽然身处国外,却一心挂念着祖国,在旅居美国期间,写下了大量的怀乡思国的诗词。1957年,他在《蝶恋花》一词中写到“重阳更比重山远”,他只能在梦里湖山寻觅遍,足见他的爱国思乡情切。
后来有人曾记载,就在他加入美国国籍以后两个月,美国前总统尼克松首次访问中国后不久,应周恩来总理的邀请,他毅然决然地冒险飞回了中国。其间辗转经过伦敦、香港,回到了阔别24年的故土。中美建立外交关系以后,他回国的次数越来越多,也为国家的建设不断献计献策。
由于长时间生活在海外,顾毓琇的形象在过去的半个世纪中渐渐淡出于国人的视线,所以提到这位旷世奇才,当下的大部分年轻人可能感到陌生。然而,作为一位曾经辛勤耕耘的老师,他的学生并没有忘记他。“重教尊师新地天,艰辛攻读忆华年。微分运算功无比,耄耋恢恢乡国篇。”这首满含崇敬之情的诗是顾毓琇的一位学生写给他的,这位学生就是前国家主席江泽民。
2002年9月9日,顾毓琇走完了他长达一个世纪的人生。作为世纪老人,他堪称是一位文理通融、博学多才的传奇式人物。海内外媒体称誉他是“电机权威、教育专家、文坛耆宿、桂冠诗人、话剧先驱、古乐泰斗、爱国老翁”,这28个字深刻地概括了他一生的风采和传奇。
(摘编自《中国青年报》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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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毓琇(1902年12月24日-2002年9月9日),他是国际上公认的电机权威和自动控制理论的先驱。1927年,曾获得国际上素有电机与电子领域“诺贝尔奖”之誉的“蓝姆”金质奖章(Lammer Medal)。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1929年,顾毓琇从美国学成归国以后,一面从事电机工程教学和教育行政工作,一面用文字为民族呐喊,表达自己的爱国之心。
B.顾毓琇一生都生活在中国的各种矛盾爆发的混乱时期,“辛亥革命”“抗日战争”等让古老的中国没有片刻安宁,而他的心也没有安宁过。
C.顾毓琇是明代东林书社领袖顾宪成的后代,他的祖母是秦观后人,而母亲则是王羲之的后裔,他的家庭有着令人羡慕的优美家风。
D.1902年12月24日,顾毓琇诞生于无锡学前街的一所书香老宅,小时候就被认为是神童,在随后的一个世纪里,他漫步学海诗坛,研习文理珠玑。
E.美国前总统尼克松首次访问中国以后,顾毓琇终于回到了魂牵梦萦的祖国;其后,他回国的次数越来越多,为国家的建设不断献计献策。
(2)顾毓琇被称为“旷世奇才”,他的才能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6分)
(3)顾毓琇的人格魅力是他被人推崇的一个重要原因。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6分)
(4)顾毓琇的人生经历与成就给予我们什么启示?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认识。(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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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花 园 别 墅
〔法国〕莫洛亚
两年前我患了一场大病,她说道,在生病期间,我发现自己天天晚上都做同样的梦。我漫步在乡间,老远看见一座长方形的白色矮房,房子四周是一簇簇葱郁的椴树丛。左侧,有块草地,虽说草地上生长的参天白杨破坏了对称的布局,可是,并没有给人以不适之感。站在远处就能看见白杨树冠在椴楼上空随风摇曳,婆娑起舞。
梦中,我被这座房子所吸引,便移步朝它走去。入口处挡着一道漆成白色的栅栏,进入栅栏之后,要走一段幽深的曲径小道。道旁的林荫丛中,繁花似锦:有报春花、长春花、银莲花等春天吐放的花朵。当我伸手去摘的时候,花儿就立即枯萎了。走到小径尽头,离那座房子就只有几步路了。房子的正前方有块宽阔的草地,草儿修剪得宛如英国草坪一样,几乎只有齐地面那么高。草坪里唯有一行紫罗兰向远处延伸。房子是由清一色的白石建造的,房顶上覆盖着板岩。不大的平台上面就是一扇栎木制造的浅色大门,门上面雕着花纹。我很想进去参观一下,可是没有人出来开门。我异常沮丧,我又按门铃,又叫喊,最后把自己从梦中叫醒了。
这就是那几个月常做的梦,梦梦如此,毫无差异,久而久之,我就认为,在我童年时,肯定见过这个花园别墅。然而,在我清醒的时候,我怎么也回忆不起来。
我想寻找这所房子,这个念头时刻萦绕在我脑际,它是如此的强烈,以致有一年夏天,我刚学会驾汽车,就决定利用假期到全国的公路干线上去寻找我梦境中的那座房子。我不想向你们叙述我的旅途见闻。我找遍了诺曼第、都兰和普瓦图,结果一无所获,对此我并不感到惊讶。十月我驱车返回巴黎。到了冬天,我又夜夜梦见那座房子。
去年开春后,我恢复了在巴黎近效散步的习惯,一天,正当我穿越伊斯勒当附近的一条河谷时,骤然感到喜出望外,这是一种阔别多年后重见心爱的故园旧友时的喜悦。尽管我从来没有到这里来过,可是我对展现在我右侧的景色却非常熟悉。白杨树的树梢在椴木丛的上空摇曳。透过枝叶初生的杨树,一座房子依稀可见。
于是,我明白了,我找到了梦中的别墅。我知道,在百步之外,有条小道和公路呈十字交叉。果然小道就在那儿,我沿着小道一直走到白木栅栏跟前。栅栏后边就是那条我经常走过的小径。当我从浓密的椴树丛中走出来的时候,我看见了绿色的草坪和不大的平台,平台上面就是那扇栎木制的浅色大门。我下了车,快步登上石阶,伸手按了门铃。我非常担心吃闭门羹。然而,过不多久,一位仆人出来开门了。这是一个年逾古稀、神色悒郁、身穿一件黑色上衣的男子。一见到我,他显得很诧异。他凝神注视着我,一声不吭。
“我冒昧地请您行个方便。”我说道,“我不认识房主,不过,倘若他们能允许我进去参观,我将不胜荣幸。”
“太太,这是一幢待租的别墅,”他神色勉强地说,“我留在这儿就是为了带领参观。”
“待出租?”我说,“这真是难得的机会!……房主为什么不愿居住在这所漂亮的别墅里呢?”
“太太,他们以前就住在这儿;自从房子里闹鬼,他们便搬走了。”
“闹鬼?”我说,“哦,这绝不会使我就此却步的。没想到,在法国乡下竟然还有人信鬼……”
“太太,我本来也是不信的,”他一本正经地说,“假若不是我本人在夜间经常在花园里碰见这个把我东家吓跑的幽灵的话。”
“这可真太离奇啦!”我一面说,一面试图报之以一笑。
“太太,”老人以嗔怪的语气说道,“对这事至少您是不应当一笑置之的,因为这个幽灵就是您。”
注:①诺曼第位于法国西北部,都兰位于法国西南部,普瓦图位于法国西部。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
A.小说采用反复的手法,从一个梦游症患者的角度详尽描述了自己梦中所见的景象,表达了“我”对于“花园别墅”的喜爱、向往。
B.小说开头“两年前我患了一场大病”一句,表明我的病已经痊愈,以此为背景,整个故事情节才显得合情合理,这句话起到了非常重要的铺垫作用。
C.“我”对自己驱车在全国各地寻找“花园别墅”却“一无所获”的结果并不感到惊讶,暗示了“花园别墅”就在巴黎近郊。
D.神色悒郁、身穿一件黑色上衣的男子的出现为花园别墅罩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为后文写闹鬼的情节埋下了伏笔。
E.黑衣老人“一见到我,他显得很诧异”“他凝神注视着我,一声不吭”,这些举动表现了他对“我”这个陌生人到来的戒备心理。
2.作品怎样对故事展开叙述的?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6分)
3.作品中的“我”是怎样的一个人?请简要分析。(6分)
4.这篇小说用大量篇幅写“花园别墅”的环境,作者这样写有怎样的意图?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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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
科学家重建700年前古代病毒:仍具感染能力
近日,来自旧金山血液系统研究所的埃里克·德尔沃特(Eric Delwart)及其同事研究发现,在采自亚北极冰区的冰冻驯鹿粪便中,发现了两组700年前的病毒基因组序列,包括一部分病毒RNA基因组,和一个DNA病毒的基因组。其中DNA病毒表现出了感染植物的能力。他们的研究结果发表在《美国科学院院刊》(PNAS)上。
科学家对于病毒的演化过程了解并不多。认识这些古代病毒的结构将有助于对病毒演化的探索。然而,科学家只对数量很少的古代病毒进行了基因组测序。病毒的变异很快,很难确定新的序列与其他病毒之间是否存在联系,因此很难对古代病毒进行重建。除此之外,古代病毒的核酸物质往往会迅速分解,给测序带来了困难。
为了找到保存完好的古代病毒,德尔沃特和他的团队来到了加拿大塞尔维恩山脉(Selwyn Mountains)一片已有4000年历史的冰区,对其中的驯鹿粪便进行了分析。在检查一个700年前的冰芯时,他们从冰冻的粪粒中鉴定出了两组保存完好的病毒序列。
其中一组是一个RNA病毒的部分基因组,研究者认为它可能来自能够感染昆虫的蟋蟀麻痹病毒属(Cripavirus)。驯鹿可能在进食的时候吃进了感染这种病毒的昆虫。被驯鹿或者驯鹿粪便吸引而来的昆虫也可能是病毒的来源。
根据另一组病毒基因序列,研究团队成功地重建了一种DNA病毒的完整基因组。这种病毒与现生所有已被测序的病毒都有不同。不过,科学家还是发现它与一类感染植物的双生病毒(geminiviruses),以及一类发现于蜻蜓、真菌和动物粪便中的病毒(gemycircularviruses)存在较远的联系。
为了了解DNA病毒的更多特性,研究人员采用了烟草本赛姆氏(Nicotiana benthamiana)品种作为实验材料。这一烟草品种常常作为研究克隆双生病毒感染力的模型。实验结果发现,在接种病毒的叶子,以及刚长出来的新叶上,都出现了感染的特征。不过,受到感染的植株并未出现任何患病症状。研究者称,这可能是因为烟草本赛姆氏并不是这种病毒的理想宿主。
研究团队认为,驯鹿应该是在进食的时候吃进了这种DNA病毒。较早之前的研究显示,病毒在经过动物消化道之后还可能保持着感染能力。这一烟草品种常常作为研究克隆双生病毒感染力的模型。
(科技2014年10月30日)
1.下列对于“古代病毒”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3分)
A.病毒由来自亚北极冰区的冰冻驯鹿粪便中发现,存在两组不同的基因组。
B.根据700年前的病毒基因组序列,科学家通过发现研究得出结论。
C.有关古代冰区病毒的发现的研究成果,获得专业学术期刊认可。
D.病毒发现的研究成果,是由团队集体智慧共同努力的结果。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3分)
A.虽然对于病毒的演化了解不多,但研究将有助于对病毒演化的探索。
B.科学家只对某些古代病毒进行了基因组测序,但很难对古代病毒进行重建。
C.研究团队来到已有4000年历史的冰区,选择性对驯鹿粪便进行了分析。
D.科学家检查700年前的冰芯,从冰冻的粪粒中鉴定出一定数量保存完好的病毒序列。
3.根据原文的内容,下列推断不正确的是( ) (3分)
A.至今发现,“仍具感染能力”的古代病毒有两组病毒基因组序列,包括一部分病毒RNA基因组,和一个DNA病毒的基因组。
B.研究团队推测被驯鹿或者驯鹿粪便吸引来的昆虫也许是病毒的来源,驯鹿或许在进食的时候吃进了感染这种病毒的昆虫。
C.为了了解DNA病毒的更多特性,研究人员采用了常常作为研究克隆双生病毒感染力模型的烟草品种作为实验材料,并获得实验结果。
D.尽管历经700年冰川变化,但DNA病毒在经过动物消化道之后还可能保持着感染能力,值得引起科学界关注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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