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在明孝陵撞见南京的灵魂
苏 童
①几年前的一个夏天的傍晚,与一个来自北方的朋友在明孝陵漫步,突然觉得有一件意外的事情正在发生。这意外首先源自感官对一个地方的特殊气息的敏感,我们在那个炎热的处处流火的日子里,抬手触摸到这座陵墓的石墙,竟然感到了一种浸润的冰凉的寒意,感到石墙在青苔的掩饰下做着一个灰色的梦,这个梦以凤阳花鼓为背景音乐,主题是一个名叫朱元璋的皇帝。
②所以我说,那天我在明孝陵突然撞见了南京的灵魂。
③这是一个传说中紫气东来的城市,也是一个虚弱的凄风苦雨的城市,这个城市的光荣与耻辱比肩而行,它的荣耀像露珠一样晶莹而短暂,被宠信与被抛弃的日子总是短暂地交接着,后者尤其漫长。这个城市是一本打开的旧书,书页上飘动着六朝故都残破的旗帜。八百年前,一个做过乞丐做过和尚的安徽凤阳人朱元璋,在江湖奋斗多年以后,选择了应天作为大明王朝的首都,南京在沉寂多年后迎来了风华绝代,可惜风华绝代不是这城市的命运,很快明朝将国都迁往北京,将一个未完成的首都框架和一堆王公贵族的墓留在了南京。一百多年前,一个来自广东的“拜上帝会”的不成熟的基督徒洪秀全,忽然拉上一大帮兄弟姐妹揭竿而起,一路从广东杀到南京,他们也非常宿命地把这个城市当作太平天国的目的地,可是这地方也许有太平而无天国,也许有天国就无太平,一个湖南人曾国藩带着来自他家乡的湘军战士征伐南京城,踏平了洪秀全的金銮梦。
④多少皇帝梦在南京灰飞烟灭,这座城市是一个圈套重重的城市,它从来就不属于野心家,野心家们对这王者之地的钟爱结果是自讨苦吃。似乎很难说清楚这城市心仪谁属于谁,但是它不属于谁却是清楚的。
⑤如今我已经在南京生活了多年。选择南京作为居留地是某种人共同的居住理想。这种人所要的城市上空有个灿烂的文明大光环,这光环如今笼罩着十足平民的生活。这城市的大多数角落里,推开北窗可见山水,推开南窗可见历史遗迹。由于不做皇帝梦,不是什么京城,所以城市不大不小为好,在任何时代都可以徒步代车。这类人对四周的人群默默地观察,然后对比着自己,得出一个结论,自己智商超群,而他们淳朴厚道容易相处。这类人如果是鱼,他们发现这座城市是一条奔流着的却很安宁的河流。无疑地,我就属于这样的人。我身边还有很多朋友,他们的职业几乎都是一种散漫的自我中心的职业,写作,绘画,他们在这里生活得非常自得,这局面似乎是一种不劳而获的胜利,皇帝们无奈放弃的城市,如今成为这类人的乐园。
⑥除了冬夏两季的气候遭到普遍的埋怨,外来者们几乎不忍心用言辞伤害这个城市平淡安祥的心。中山陵在游客的心目中永远处于王者地位。当你登上数百个台阶极目远眺,方圆十里之内一片林海,绿意苍茫,这是一个最适合伟人灵魂安息的地方。在和平年代里,紫金山与长江不必是御敌的天然屏障,它们因此心情愉快,尽职尽力地孕育着身边的城市,也使这个城市的上空蒸腾着吉祥的氤氲之气,而东郊的森林好像一只枕头,一个城市靠在这枕头上,以一种自得的姿势开始酣畅的午后小憩。
⑦20世纪末急剧推进的全球化浪潮使每个地方的日常生活都趋于雷同,但南京却能提醒你,一个城市自有一个城市的缅怀和梦想。
⑧直到现在,许多朋友提及的南京幽胜之地我还没去过,但一个人如果喜欢自己的居住地,他会耐心地发现这地方的一草一木的美丽。以前还算年轻的时候,每年夏天我会和朋友去紫霞湖或者前湖游泳,是八月将尽的时候,一群朋友骑着自行车闯到了湖边。人在微冷的水中漂浮,抬眼所见是黑蓝色的夜空和满天的星斗,耳边除了水声,便是四周树林在风中沙沙作响的声音,你能听见自己呼吸的声音,似乎也能听见湖边的草木和树叶的呼吸,一颗年轻的心突然便被这城市感动了,多么美好的地方,我生活在这里,多好!
⑨这份感动至今未被岁月抹平,因此我无怨无悔地生活在这个历史书上的凄凉之都,感受一个普通人在这座城市平淡而绚烂的生活。我仍然执着于去发现这座城市——但众所周知,这座城市不必来发现我了。
(选自《作家读城》 有删节)
1.本文语言优美,运用了多种修辞手法,请从文章前三段中找出两处不同的手法加以赏析。(4分)
2.根据文意,简要概括作者对“南京的灵魂”的理解。(4分)
3.文章第5段末尾说“皇帝们无奈放弃的城市,如今成为这类人的乐园”,这类人有什么特点?你如何看待这类人?(6分)
4.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符合文意的两项是(4分)( )
A.文章开始,作者写自己在明孝陵散步,由石墙青苔引发了对南京城灵魂的思考,表达了作者对明孝陵主人朱元璋的缅怀。
B.南京这个城市,因权力者的钟爱,历史上曾屡次风华绝代,尊贵荣耀,但荣耀总像露珠一样短暂,风华绝代不是它的命运。
C.由于未能预先识破南京城的命运,朱元璋、洪秀全这些权倾一时的野心家们注定只能在这个城市走向自我人生的悲剧。
D.紫金山和长江不仅孕育着南京这个城市,也给这个城市带来了吉祥的氤氲之气。和平年代的南京显得休闲而且自得。
E.文章将南京光荣与耻辱并存的历史与现代南京的平淡安详进行对比,使文章既具有厚重的历史感,又有生活气息。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问题。
在明孝陵撞见南京的灵魂
苏童
①几年前的一个夏天的傍晚,与一个来自北方的朋友在明孝陵漫步,突然觉得有一件意外的事情正在发生。这意外首先源自感官对一个地方的特殊气息的敏感,我们在那个炎热的处处流火的日子里,抬手触摸到这座陵墓的石墙,竟然感到了一种浸润的冰凉的寒意,感到石墙在青苔的掩饰下做着一个灰色的梦,这个梦以凤阳花鼓为背景音乐,主题是一个名叫朱元璋的皇帝。
②所以我说,那天我在明孝陵突然撞见了南京的灵魂。
③这是一个传说中紫气东来的城市,也是一个虚弱的凄风苦雨的城市,这个城市的光荣与耻辱比肩而行,它的荣耀像露珠一样晶莹而短暂,被宠信与被抛弃的日子总是短暂地交接着,后者尤其漫长。这个城市是一本打开的旧书,书页上飘动着六朝故都残破的旗帜。八百年前,一个做过乞丐做过和尚的安徽凤阳人朱元璋,在江湖奋斗多年以后,选择了应天作为大明王朝的首都,南京在沉寂多年后迎来了风华绝代,可惜风华绝代不是这城市的命运,很快明朝将国都迁往北京,将一个未完成的首都框架和一堆王公贵族的墓留在了南京。一百多年前,一个来自广东的“拜上帝会”的不成熟的基督徒洪秀全,忽然拉上一大帮兄弟姐妹揭竿而起,一路从广东杀到南京,他们也非常宿命地把这个城市当作太平天国的目的地,可是这地方也许有太平而无天国,也许有天国就无太平,一个湖南人曾国藩带着来自他家乡的湘军战士征伐南京城,踏平了洪秀全的金銮梦。
④多少皇帝梦在南京灰飞烟灭,这座城市是一个圈套重重的城市,它从来就不属于野心家,野心家们对这王者之地的钟爱结果是自讨苦吃。似乎很难说清楚这城市心仪谁属于谁,但是它不属于谁却是清楚的。
⑤如今我已经在南京生活了多年。选择南京作为居留地是某种人共同的居住理想。这种人所要的城市上空有个灿烂的文明大光环,这光环如今笼罩着十足平民的生活。这城市的大多数角落里,推开北窗可见山水,推开南窗可见历史遗迹。由于不做皇帝梦,不是什么京城,所以城市不大不小为好,在任何时代都可以徒步代车。这类人对四周的人群默默地观察,然后对比着自己,得出一个结论,自己智商超群,而他们淳朴厚道容易相处。这类人如果是鱼,他们发现这座城市是一条奔流着的却很安宁的河流。无疑地,我就属于这样的人。我身边还有很多朋友,他们的职业几乎都是一种散漫的以自我为中心的职业,写作,绘画,他们在这里生活得非常自得,这局面似乎是一种不劳而获的胜利,皇帝们无奈放弃的城市,如今成为这类人的乐园。
⑥除了冬夏两季的气候遭到普遍的埋怨,外来者们几乎不忍心用言辞伤害这个城市平淡安详的心。中山陵在游客的心目中永远处于王者地位。当你登上数百个台阶极目远眺,方圆十里之内一片林海,绿意苍茫,这是一个最适合伟人灵魂安息的地方。在和平年代里,紫金山与长江不必是御敌的天然屏障,它们因此心情愉快,尽职尽力地孕育着身边的城市,也使这个城市的上空蒸腾着吉祥的氤氲之气,而东郊的森林好像一只枕头,一个城市靠在这枕头上,以一种自得的姿势开始酣畅的午后小憩。
⑦20世纪末急剧推进的全球化浪潮使每个地方的日常生活都趋于雷同,但南京却能提醒你,一个城市自有一个城市的缅怀和梦想。
⑧直到现在,许多朋友提及的南京幽胜之地我还没去过,但一个人如果喜欢自己的居住地,他会耐心地发现这地方的一草一木的美丽。以前还算年轻的时候,每年夏天我会和朋友去紫霞湖或者前湖游泳,是八月将尽的时候,一群朋友骑着自行车闯到了湖边。人在微冷的水中漂浮,抬眼所见是黑蓝色的夜空和满天的星斗,耳边除了水声,便是四周树林在风中沙沙作响的声音,你能听见自己呼吸的声音,似乎也能听见湖边的草木和树叶的呼吸声,一颗年轻的心突然便被这城市感动了,多么美好的地方,我生活在这里,多好!
⑨这份感动至今未被岁月抹平,因此我无怨无悔地生活在这个历史书上的凄凉之都,感受一个普通人在这座城市平淡而绚烂的生活。我仍然执着于去发现这座城市——但众所周知,这座城市不必来发现我了。
(选自《作家读城》,有删节)
1.请简要分析文章第②自然段的“那天我在明孝陵突然撞见了南京的灵魂”在文中的作用。
2.根据文意,简要概括作者对“南京的灵魂”的理解。
3.文章第⑤自然段末尾说“皇帝们无奈放弃的城市,如今成为这类人的乐园”,请结合文本谈谈你对“这类人”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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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孝陵撞见南京的灵魂
苏 童
①几年前的一个夏天的傍晚,与一个来自北方的朋友在明孝陵漫步,突然觉得有一件意外的事情正在发生。这意外首先源自感官对一个地方的特殊气息的敏感,我们在那个炎热的处处流火的日子里,抬手触摸到这座陵墓的石墙,竟然感到了一种浸润的冰凉的寒意,感到石墙在青苔的掩饰下做着一个灰色的梦,这个梦以凤阳花鼓为背景音乐,主题是一个名叫朱元璋的皇帝。
②所以我说,那天我在明孝陵突然撞见了南京的灵魂。
③这是一个传说中紫气东来的城市,也是一个虚弱的凄风苦雨的城市,这个城市的光荣与耻辱比肩而行,它的荣耀像露珠一样晶莹而短暂,被宠信与被抛弃的日子总是短暂地交接着,后者尤其漫长。这个城市是一本打开的旧书,书页上飘动着六朝故都残破的旗帜。八百年前,一个做过乞丐做过和尚的安徽凤阳人朱元璋,在江湖奋斗多年以后,选择了应天作为大明王朝的首都,南京在沉寂多年后迎来了风华绝代,可惜风华绝代不是这城市的命运,很快明朝将国都迁往北京,将一个未完成的首都框架和一堆王公贵族的墓留在了南京。一百多年前,一个来自广东的“拜上帝会”的不成熟的基督徒洪秀全,忽然拉上一大帮兄弟姐妹揭竿而起,一路从广东杀到南京,他们也非常宿命地把这个城市当作太平天国的目的地,可是这地方也许有太平而无天国,也许有天国就无太平,一个湖南人曾国藩带着来自他家乡的湘军战士征伐南京城,踏平了洪秀全的金銮梦。
④多少皇帝梦在南京灰飞烟灭,这座城市是一个圈套重重的城市,它从来就不属于野心家,野心家们对这王者之地的钟爱结果是自讨苦吃。似乎很难说清楚这城市心仪谁属于谁,但是它不属于谁却是清楚的。
⑤如今我已经在南京生活了多年。选择南京作为居留地是某种人共同的居住理想。这种人所要的城市上空有个灿烂的文明大光环,这光环如今笼罩着十足平民的生活。这城市的大多数角落里,推开北窗可见山水,推开南窗可见历史遗迹。由于不做皇帝梦,不是什么京城,所以城市不大不小为好,在任何时代都可以徒步代车。这类人对四周的人群默默地观察,然后对比着自己,得出一个结论,自己智商超群,而他们淳朴厚道容易相处。这类人如果是鱼,他们发现这座城市是一条奔流着的却很安宁的河流。无疑地,我就属于这样的人。我身边还有很多朋友,他们的职业几乎都是一种散漫的自我中心的职业,写作,绘画,他们在这里生活得非常自得,这局面似乎是一种不劳而获的胜利,皇帝们无奈放弃的城市,如今成为这类人的乐园。
⑥除了冬夏两季的气候遭到普遍的埋怨,外来者们几乎不忍心用言辞伤害这个城市平淡安祥的心。中山陵在游客的心目中永远处于王者地位。当你登上数百个台阶极目远眺,方圆十里之内一片林海,绿意苍茫,这是一个最适合伟人灵魂安息的地方。在和平年代里,紫金山与长江不必是御敌的天然屏障,它们因此心情愉快,尽职尽力地孕育着身边的城市,也使这个城市的上空蒸腾着吉祥的氤氲之气,而东郊的森林好像一只枕头,一个城市靠在这枕头上,以一种自得的姿势开始酣畅的午后小憩。
⑦20世纪末急剧推进的全球化浪潮使每个地方的日常生活都趋于雷同,但南京却能提醒你,一个城市自有一个城市的缅怀和梦想。
⑧直到现在,许多朋友提及的南京幽胜之地我还没去过,但一个人如果喜欢自己的居住地,他会耐心地发现这地方的一草一木的美丽。以前还算年轻的时候,每年夏天我会和朋友去紫霞湖或者前湖游泳,是八月将尽的时候,一群朋友骑着自行车闯到了湖边。人在微冷的水中漂浮,抬眼所见是黑蓝色的夜空和满天的星斗,耳边除了水声,便是四周树林在风中沙沙作响的声音,你能听见自己呼吸的声音,似乎也能听见湖边的草木和树叶的呼吸,一颗年轻的心突然便被这城市感动了,多么美好的地方,我生活在这里,多好!
⑨这份感动至今未被岁月抹平,因此我无怨无悔地生活在这个历史书上的凄凉之都,感受一个普通人在这座城市平淡而绚烂的生活。我仍然执着于去发现这座城市——但众所周知,这座城市不必来发现我了。
(选自《作家读城》 有删节)
1.本文语言优美,运用了多种修辞手法,请从文章前三段中找出两处不同的手法加以赏析。(4分)
2.根据文意,简要概括作者对“南京的灵魂”的理解。(4分)
3.文章第5段末尾说“皇帝们无奈放弃的城市,如今成为这类人的乐园”,这类人有什么特点?你如何看待这类人?(6分)
4.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符合文意的两项是(4分)( )
A.文章开始,作者写自己在明孝陵散步,由石墙青苔引发了对南京城灵魂的思考,表达了作者对明孝陵主人朱元璋的缅怀。
B.南京这个城市,因权力者的钟爱,历史上曾屡次风华绝代,尊贵荣耀,但荣耀总像露珠一样短暂,风华绝代不是它的命运。
C.由于未能预先识破南京城的命运,朱元璋、洪秀全这些权倾一时的野心家们注定只能在这个城市走向自我人生的悲剧。
D.紫金山和长江不仅孕育着南京这个城市,也给这个城市带来了吉祥的氤氲之气。和平年代的南京显得休闲而且自得。
E.文章将南京光荣与耻辱并存的历史与现代南京的平淡安详进行对比,使文章既具有厚重的历史感,又有生活气息。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儿子开会去了
矛盾
父亲又盯住了他儿子的面孔看,心里便想到十一年前的今日。十一年前的今日,这儿子只有两足岁,刚刚会走。十一年前血染南京路的第二天晚上,母亲同她的两个女朋友从“包围总商会”立逼“宣布罢市”的群众大示威回到家里时,一把抱住这两岁的孩子,一面兴奋的说:“我们一队里有小学生,马队冲开了前排的大人,有好几个小学生跌倒了,我看见一个——不过十二三岁,在马蹄下滚过,幸而交通队立刻来救了去。我那时就想到我们的阿向。可是,阿向大了时,世界总该不是现在那样的世界罢?”
以后每有一次示威运动,每有一次看见小学生们参加而挨着皮鞭马蹄,母亲回家来总是抱住她的阿向,沉痛的说了同样的话语。
最近,她看见了“一二?一六”北平的受伤学生的摄影,她唤着阿向说道:“阿向!你看,这一个臂上绑着纱布的,好像比你大不了几岁呢!唉,他们对于小孩子也下毒手!”
然而现在阿向也到了要去参加什么“运动”的时候了呢!十一年前无数的跟阿向同样大小的孩子现在大概也同阿向一样怀着又好奇又热烈的心情准备去参加第一次示威。
父亲想着,心里觉得有点难过,又有点快慰。
儿子匆匆忙忙地在吃蛋炒饭了。父亲和母亲坐在旁边看他吃。父亲觉得他应该对儿子说几句话,可又觉得要说的太多了,而且儿子也未必全懂,儿子毕竟是太小了一点。
母亲却先开口了: “开过会倘使去游行,阿向,你还是不要去罢。”
儿子只管扒饭进嘴里。
“游行可以不去。你的肺病刚好,多走要伤身体的。况且,要是半路里被冲散了呢?你又不认识路,怎么回来呢?”父亲也说了。
但是儿子狡猾地笑了笑,匆匆地把饭吃完,这才很不平似的叫道: “不怕,不怕!不认识路,我会问,会叫车子!”
他伸出手来,又说:“车钱呢?”
父亲给他两张角票,他就走了。母亲一直站在后门口看他走出了巷堂门。
“你不应该先允许他去的!”母亲回到客堂里就抱怨父亲。
“不许他去么?以后他简直就瞒过你!”
“可是到底太小了!”母亲叹气说。
父亲和母亲对面吃午饭,觉得比往常冷静些。
“我先打算和他同去,倘使要游行了,就带他回来;可是后来一想,一则不免要碰到许多认识的人,二则他也不肯跟我回来的。……”母亲自言自语的说。
“自然,”父亲笑得很响,“他要跟群众走,怎么肯跟你母亲呢!”
“他是什么也不懂的,就凭一股血气,胆又大,——你应该教教他。”
“怎样教?教什么呢?对他说,要避免无谓的牺牲么?他太小了,不能理解的。”
父亲说着忽然又很响地笑了,脸上的肌肉却是绷紧的。
直到吃完饭没有再提这件事。
吸着香烟踱方步的时候,父亲好几次站住了朝母亲瞥一眼,父亲的脸上有一层兴奋的红晕。终于他站在妻的面前说道:
“恐怕要到阿向的儿子做了小学生,这才群众大会之类是没有危险的。中国革命是长期的艰苦的斗争!”
“我们阿向将来一定是勇敢的。如果现在他是二十岁了,我一点也不担心。可是他不过十三岁——我巴望着他马上就是二十岁!”
“放心。日子有时候是过得很快的!”
父亲和母亲都笑了,父亲和母亲对看了一眼,彼此都觉得眼眶里有点潮润,然而他们的笑是自然的,愉快的。
整个下午过去得很快。但到六点钟以后,“时光老人”却又变得极古怪了:有时觉得它的脚步太慢,有时又觉得它太快。母亲是已经在考虑,应当到哪几个地方去打听,以及找哪几个人去探询。
八点钟过后,父亲也着急起来了,然而有一个朋友来了,带着他在当天大会里收集得来的各种传单。问过他,知道当天没有出事情,母亲这才略放了几分心。
可是她又忧虑到另一方面去了:“迷路了罢?或是给汽车撞了罢?”孩子在母亲心中始终是像刚出世的小羊似的。
直到九点十五分光景,儿子这才回来了。他一进门就看见桌子上的大会里的传单。他叫道:
“这是哪里来的?”
他赶快从衣袋里摸出他自己带来的一份。
父亲和母亲都哈哈笑了。
母亲捉住了儿子问道:
“怎样游行的?讲给妈妈听。”
“到了五卅公墓,后来到北车站,有兵拦住了,就散队。脚底一点不痛。”
儿子一边回答一边就又摸出一张印着红字的小纸来说道:“这是口号。喊得真高兴呀!”
(选自《矛盾短篇小说欣赏》,有删改)
【注】:一二•一六:1935年12月9日,北平青年学生的抗日示威被驱散后,中共北平临时市委领导下的北平学联决定,在16日再次举行游行示威活动,其后,全国各地学生纷纷响应,掀起了抗日救亡运动的高潮。
1.小说开头的五段主要运用了什么描写方式?有什么作用?(5分)
2.父亲对儿子的了解和关怀表现在哪些方面?(6分)
3.请简要分析这篇小说在语言上的特点。(6分)
4.请结合全文,联系本文背景,探究小说反映出的民族精神。(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作文。
法国前总统希拉克是个大个子。夏天的傍晚,他爱一个人漫步巴黎街头。一天,他发现一个小男孩紧跟在他后面,便回头亲切地问:“孩子,你是要我签名吗?”男孩摇头说:“不,我不需要签名。天太热,我走在你的影子里凉快些。”童言无忌,但希拉克却很愧疚,他从中悟出一个道理:人民并不看重我的虚名,而是要我给民以实惠。于是,他当晚写了一篇《我愿给你们带来阴凉》的演讲稿,并将其中的许多内容引入他的施政纲领。
要求:全面理解材料,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意的范围作文,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高三语文作文题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谁都可以是天使
江航
两年前,我和太太从北方的一座小城辞职来到杭州。太太在一家报社做编辑,我则继续做着我的老本行——电台的DJ。
我们借住在朋友的一栋老宅里,很老的房子。院子里有一个大大的铁门,上面有一把巨大的锁,院子里的每一个人都有一把铁门上的钥匙。我们家的铁门钥匙一直以来都在太太手中。也不知道是怎样形成的习惯,每一个住在院子里的人,从外面奔波回来,把自行车推进院子后,哪怕是在大白天,也要顺手把院门锁上。
事情发生在那个炎热的午后。
那时我做的是下午3点档的一个音乐节目。我通常是在直播开始前的半个小时赶到电台。在夏天我有午睡的习惯。太太那天正好在报社拼版,中午不会回来。
平时午睡都是太太叫我起床,那天我就睡过了头,醒来的时候离直播只有半个小时了。以往的这个时候,我已坐在办公室里抱着一堆唱片准备进直播间了。我睡眼惺忪地爬起来,走到院子里,看到铁门上的大黑锁,这才想起钥匙在太太的手上。我首先看在院子里是否还有其他的人,结果我发现整个院子里只有我一个人。
我手忙脚乱了起来。院墙出奇地高,我知道我根本做不到“狗急跳墙”,房间里又没有装电话。
我在院子里急得直跺脚。我站在铁门边,像是一个渴望自由的囚犯。然后通过门缝我看到了他。他是一个正好从弄堂里经过的小乞丐。他还是一个孩子,不会超过l0岁。炎夏的午后,他只穿着一条脏兮兮的大短裤,头发零乱得像是一蓬稻草,一只手紧紧地抓着背上的袋子,仿佛里面装满了宝物。
我喊住他,我想请他去巷口给我太太打个电话。似乎也只有这个办法了。在我开口之前我首先想的是我是否应该先给他一点零钱作为一种报酬。我翻遍我的口袋,除了张百元的纸币便什么也没有了。我有些尴尬,我似乎还无法做到把100元当做是“零钱”给一个乞丐。
我叫住他,很简短地告诉他我需要他去巷口那个公用电话亭帮我打个电话,并把一张百元纸币放在了他的手掌上。他看了看手里的那张纸币,然后又看了看我。我试着对他微笑,隔着门,我再次对他说,我需要你的帮助,我非常着急。然后我看到他飞快地向弄堂口奔去。
10分钟以后他还没有回来,我想他不会回来了。当时我给自己的安慰是,他不回来是对的——他不是一个愚笨的孩子。
然后我的邻居回来了,邻居打开了铁门。我借了邻居的钱飞奔到大街上去拦的士。直播没有延误。
晚上问起太太,她说没人打电话给她。我笑着对太太说我白信任那个孩子了,太太笑我。我和太太一致认为那个孩子把钱拿去改善生活了。也只是如此而已。我和太太的生活一如既往。
两个月以后的一天,我和太太在忙着搬家。太太突然对我说,门口有人盯着你看呢,顺着太太的目光望过去时,我就愣住了:居然是那个小孩!
他怯怯地站在门口一动不动地看着我,似乎已经很久。我看他的时候,他的眉宇微微地舒展了一下。然后,他伸出他的拳头,缓缓摊开自己的掌心。是一张揉成一团的百元纸币。他把那只手伸给我,黑亮的眼睛望着我和太太。他似乎是个一贯沉默的孩子。
他还用那种蚊子般细小的声音说道,那天,那天我是去准备打电话的……那天他沿着长长的巷子刚跑出去,一辆突如其来的小面包车把他的腿撞伤了。他的小伙伴救了他,他在他简陋的房间里,躺了两个月。
尽管我们告诉他他可以保留这张纸币,这l00元是他的了,可是男孩走的时候,还是固执地把钱留了下来。我和太太安静地注视着他的离去,用一种近乎崇拜的眼神。
也许,生活可以庸俗地把城市当中的人分成三六九等,但是那一瞬间,我开始相信,诚信作为一种古老的品质,可以让任何一个人发出天使一样的光芒,照亮自己也照亮别人的人生。
(选自《现代青年》2007年第10期)
1.文中写道“我和太太安静地注视着他的离去,用一种近乎崇拜的眼神”。请联系全文,分析“崇拜”的含义。(4分)
2.小说结尾那个小孩居然出现在“我们家门口”还钱,文中对这一结局有多处伏笔,请找出一处,并简要说明其作用。(5分)
3.最后一段是议论性的话语,有人认为删去更好,有人认为保留更好。请谈谈你的看法。(6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法国前总统希拉克是个大个子。夏天的傍晚,他爱一个人漫步巴黎街头。一天,他发现一个小男孩紧跟在他后面,便回头亲切地问:“孩子,你是要我签名吗?”男孩摇头说:“不,我不需要签名。天太热,我走在你的影子里凉快些。”童言无忌,但希拉克却很愧疚,他从中悟出一个道理:人民并不看重我的虚名,而是要我给民以实惠。于是,他当晚写了一篇《我愿给你们带来阴凉》的演讲稿,并将其中的许多内容引入他的施政纲领。
要求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意的范围作文,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高三语文作文题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谁都可以是天使
江航
两年前,我和太太从北方的一座小城辞职来到杭州。太太在一家报社做编辑,我则继续做着我的老本行——电台的DJ。
我们借住在朋友的一栋老宅里,很老的房子。院子里有一个大大的铁门,上面有一把巨大的锁,院子里的每一个人都有一把铁门上的钥匙。我们家的铁门钥匙一直以来都在太太手中。也不知道是怎样形成的习惯,每一个住在院子里的人,从外面奔波回来,把自行车推进院子后,哪怕是在大白天,也要顺手把院门锁上。
事情发生在那个炎热的午后。
那时我做的是下午3点档的一个音乐节目。我通常是在直播开始前的半个小时赶到电台。在夏天我有午睡的习惯。太太那天正好在报社拼版,中午不会回来。
平时午睡都是太太叫我起床,那天我就睡过了头,醒来的时候离直播只有半个小时了。以往的这个时候,我已坐在办公室里抱着一堆唱片准备进直播间了。我睡眼惺忪地爬起来,走到院子里,看到铁门上的大黑锁,这才想起钥匙在太太的手上。我首先看在院子里是否还有其他的人,结果我发现整个院子里只有我一个人。
我手忙脚乱了起来。院墙出奇地高,我知道我根本做不到“狗急跳墙”,房间里又没有装电话。
我在院子里急得直跺脚。我站在铁门边,像是一个渴望自由的囚犯。然后通过门缝我看到了他。他是一个正好从弄堂里经过的小乞丐。他还是一个孩子,不会超过l0岁。炎夏的午后,他只穿着一条脏兮兮的大短裤,头发零乱得像是一蓬稻草,一只手紧紧地抓着背上的袋子,仿佛里面装满了宝物。
我喊住他,我想请他去巷口给我太太打个电话。似乎也只有这个办法了。在我开口之前我首先想的是我是否应该先给他一点零钱作为一种报酬。我翻遍我的口袋,除了张百元的纸币便什么也没有了。我有些尴尬,我似乎还无法做到把100元当做是“零钱”给一个乞丐。
我叫住他,很简短地告诉他我需要他去巷口那个公用电话亭帮我打个电话,并把一张百元纸币放在了他的手掌上。他看了看手里的那张纸币,然后又看了看我。我试着对他微笑,隔着门,我再次对他说,我需要你的帮助,我非常着急。然后我看到他飞快地向弄堂口奔去。
10分钟以后他还没有回来,我想他不会回来了。当时我给自己的安慰是,他不回来是对的——他不是一个愚笨的孩子。
然后我的邻居回来了,邻居打开了铁门。我借了邻居的钱飞奔到大街上去拦的士。直播没有延误。
晚上问起太太,她说没人打电话给她。我笑着对太太说我白信任那个孩子了,太太笑我。我和太太一致认为那个孩子把钱拿去改善生活了。也只是如此而已。我和太太的生活一如既往。
两个月以后的一天,我和太太在忙着搬家。太太突然对我说,门口有人盯着你看呢,顺着太太的目光望过去时,我就愣住了:居然是那个小孩!
他怯怯地站在门口一动不动地看着我,似乎已经很久。我看他的时候,他的眉宇微微地舒展了一下。然后,他伸出他的拳头,缓缓摊开自己的掌心。是一张揉成一团的百元纸币。他把那只手伸给我,黑亮的眼睛望着我和太太。他似乎是个一贯沉默的孩子。
他还用那种蚊子般细小的声音说道,那天,那天我是去准备打电话的……那天他沿着长长的巷子刚跑出去,一辆突如其来的小面包车把他的腿撞伤了。他的小伙伴救了他,他在他简陋的房间里,躺了两个月。
尽管我们告诉他他可以保留这张纸币,这l00元是他的了,可是男孩走的时候,还是固执地把钱留了下来。我和太太安静地注视着他的离去,用一种近乎崇拜的眼神。
也许,生活可以庸俗地把城市当中的人分成三六九等,但是那一瞬间,我开始相信,诚信作为一种古老的品质,可以让任何一个人发出天使一样的光芒,照亮自己也照亮别人的人生。
(选自《现代青年》2007年第10期)
1.文中写道“我和太太安静地注视着他的离去,用一种近乎崇拜的眼神”。请联系全文,分析“崇拜”的含义。(4分)
2.小说结尾那个小孩居然出现在“我们家门口”还钱,文中对这一结局有多处伏笔,请找出一处,并简要说明其作用。(5分)
3.最后一段是议论性的话语,有人认为删去更好,有人认为保留更好。请谈谈你的看法。(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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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顾毓琇:文理融通学术泰斗誉满中西
110年前,无锡学前街一所书香老宅迎来了一个灵慧可爱的婴儿。随后的一个世纪里,这个婴儿漫步学海诗坛,研习文理珠玑,成就了与郭沫若、朱自清、 钱钟书、徐悲鸿等大家齐名的声望,而他所诞生的那所老宅,也因他的俊敏与其家族的荣耀而独得“一门五博士,毓秀称翘楚”的美誉。
这美誉中的“毓秀”,正是他的名字——顾毓琇。
彼时,顾毓琇的家族在无锡可谓书香门第,名人辈出。无锡顾氏乃东林书社领袖顾宪成之后,家中祖母为秦观后裔,母亲则是王羲之的后裔,按照陈寅恪先生的说法,这一家人 “具有极优美之家风”。
顾毓琇的大半生正值中国各种矛盾爆发的混乱时期,“辛亥革命”、“五四运动”、“反帝运动”、“抗日战争”……古老的中国没有片刻安宁,也无时无刻不牵动着顾毓琇的心。
1929年他学成归国,在国内从事电机工程教学和教育行政工作。同时身为文人,他将满腔热情诉诸文学,创作了一部部鼓舞人心的话剧作品。
“书生投笔从戎热,国土贡言献爆狂。岂为揪杆争黑白,欲凫肝胆报炎黄。”这是顾毓琇在抗日战争年代写下的诗句,言辞间充满着对侵略者的仇恨以及热忱的报国之心。在那个动荡不安的年代,他写下了很多抗日诗句:“好男谁说不当兵,好女今朝亦请缨。”“不辞石柱中流砥,宁别沙坪万里征。”这些喷勃着性情与才华的诗句,无不凝固着诗人顾毓琇赤诚的爱国之心。
翻开顾毓琇的作品集,一首首诗词清雅、俊逸,无不流淌着他丰富的思想情感,渲染着他多姿的精神追求。伴着诗词的唱和,音乐的世界里他亦留下了自己的足音。
精通音律的顾毓琇,在我国古典音乐方面做出了极大贡献。日本音乐界对他极为称赞,称他为“中国古典音乐的泰斗”。
顾毓琇对我国的音乐、尤其是古典音乐有着十分精湛的研究。上世纪四十年代,他对我国古代音乐史进行了研究和阐述,同时对国外一些著名的乐章也做了翻译和介绍。1940年,他走马上任国立音乐学院的首任院长,并很快提出了以“三四八”为黄钟标准音的建议,这是很专业的一个讲法。这个建议经过当时国民政府教育部音乐教育委员会通过后得以施行。
受到笃信佛教的祖母影响,他学会了在面对各种可能使人沦陷的虚荣时,心中自留一片净土,时刻保持对人生的清醒认识。而在此基础之上,他还曾撰写出版了《中国禅史》和《日本禅史》。
行走世间一个世纪,顾毓琇不断拓展着生命的领域,践行着人生的修行。心与行的修行铸就着他的生命,使得他的道路越走越宽。
1950年,已伴随战乱的中国度过半生的顾毓琇做出了一个选择,应母校麻省理工学院之邀担任客座教授,这一去竟开启了他长达半个世纪的海外漂泊生活。
顾毓琇虽然身处国外,却一心挂念着祖国,在旅居美国期间,写下了大量的怀乡思国的
诗词。1957年,他在《蝶恋花》一词中写到“重阳更比重山远”,他只能在梦里湖山寻觅遍,
足见他的爱国思乡情切。
后来有人曾记载,就在他加入美国国籍以后两个月,美国前总统尼克松首次访问中国后不久,应周恩来总理的邀请,他毅然决然地冒险飞回了中国。其间辗转经过伦敦、香港,回到了阔别24年的故土。中美建立外交关系以后,他回国的次数越来越多,也为国家的建设不断献计献策。
由于长时间生活在海外,顾毓琇的形象在过去的半个世纪中渐渐淡出于国人的视线,所以提到这位旷世奇才,当下的大部分年轻人可能感到陌生。然而,作为一位曾经辛勤耕耘的老师,他的学生并没有忘记他。“重教尊师新地天,艰辛攻读忆华年。微分运算功无比,耄耋恢恢乡国篇。”这首满含崇敬之情的诗是顾毓琇的一位学生写给他的,这位学生就是前国家主席江泽民。
2002年9月9日,顾毓琇走完了他长达一个世纪的人生。作为世纪老人,他堪称是一位文理通融、博学多才的传奇式人物。海内外媒体称誉他是“电机权威、教育专家、文坛耆宿、桂冠诗人、话剧先驱、古乐泰斗、爱国老翁”,这28个字深刻地概括了他一生的风采和传奇。
(摘编自《中国青年报》2013年)
【相关链接】
顾毓琇(1902年12月24日-2002年9月9日),他是国际上公认的电机权威和自动控制理论的先驱。1927年,曾获得国际上素有电机与电子领域“诺贝尔奖”之誉的“蓝姆”金质奖章(Lammer Medal)。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1929年,顾毓琇从美国学成归国以后,一面从事电机工程教学和教育行政工作,一面用文字为民族呐喊,表达自己的爱国之心。
B.顾毓琇一生都生活在中国的各种矛盾爆发的混乱时期,“辛亥革命”“抗日战争”等让古老的中国没有片刻安宁,而他的心也没有安宁过。
C.顾毓琇是明代东林书社领袖顾宪成的后代,他的祖母是秦观后人,而母亲则是王羲之的后裔,他的家庭有着令人羡慕的优美家风。
D.1902年12月24日,顾毓琇诞生于无锡学前街的一所书香老宅,小时候就被认为是神童,在随后的一个世纪里,他漫步学海诗坛,研习文理珠玑。
E.美国前总统尼克松首次访问中国以后,顾毓琇终于回到了魂牵梦萦的祖国;其后,他回国的次数越来越多,为国家的建设不断献计献策。
2.顾毓琇被称为“旷世奇才”,他的才能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3.顾毓琇的人格魅力是他被人推崇的一个重要原因。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4.顾毓琇的人生经历与成就给予我们什么启示?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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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25分)
顾毓琇:文理融通学术泰斗誉满中西
110年前,无锡学前街一所书香老宅迎来了一个灵慧可爱的婴儿。随后的一个世纪里,这个婴儿漫步学海诗坛,研习文理珠玑,成就了与郭沫若、朱自清、 钱钟书、徐悲鸿等大家齐名的声望,而他所诞生的那所老宅,也因他的俊敏与其家族的荣耀而独得“一门五博士,毓秀称翘楚”的美誉。
这美誉中的“毓秀”,正是他的名字——顾毓琇。
彼时,顾毓琇的家族在无锡可谓书香门第,名人辈出。无锡顾氏乃东林书社领袖顾宪成之后,家中祖母为秦观后裔,母亲则是王羲之的后裔,按照陈寅恪先生的说法,这一家人 “具有极优美之家风”。
顾毓琇的大半生正值中国各种矛盾爆发的混乱时期,“辛亥革命”、“五四运动”、“反帝运动”、“抗日战争”……古老的中国没有片刻安宁,也无时无刻不牵动着顾毓琇的心。
1929年他学成归国,在国内从事电机工程教学和教育行政工作。同时身为文人,他将满腔热情诉诸文学,创作了一部部鼓舞人心的话剧作品。
“书生投笔从戎热,国土贡言献爆狂。岂为揪杆争黑白,欲凫肝胆报炎黄。”这是顾毓琇在抗日战争年代写下的诗句,言辞间充满着对侵略者的仇恨以及热忱的报国之心。在那个动荡不安的年代,他写下了很多抗日诗句:“好男谁说不当兵,好女今朝亦请缨。”“不辞石柱中流砥,宁别沙坪万里征。”这些喷勃着性情与才华的诗句,无不凝固着诗人顾毓琇赤诚的爱国之心。
翻开顾毓琇的作品集,一首首诗词清雅、俊逸,无不流淌着他丰富的思想情感,渲染着他多姿的精神追求。伴着诗词的唱和,音乐的世界里他亦留下了自己的足音。
精通音律的顾毓琇,在我国古典音乐方面做出了极大贡献。日本音乐界对他极为称赞,称他为“中国古典音乐的泰斗”。
顾毓琇对我国的音乐、尤其是古典音乐有着十分精湛的研究。上世纪四十年代,他对我国古代音乐史进行了研究和阐述,同时对国外一些著名的乐章也做了翻译和介绍。1940年,他走马上任国立音乐学院的首任院长,并很快提出了以“三四八”为黄钟标准音的建议,这是很专业的一个讲法。这个建议经过当时国民政府教育部音乐教育委员会通过后得以施行。
受到笃信佛教的祖母影响,他学会了在面对各种可能使人沦陷的虚荣时,心中自留一片净土,时刻保持对人生的清醒认识。而在此基础之上,他还曾撰写出版了《中国禅史》和《日本禅史》。
行走世间一个世纪,顾毓琇不断拓展着生命的领域,践行着人生的修行。心与行的修行铸就着他的生命,使得他的道路越走越宽。
1950年,已伴随战乱的中国度过半生的顾毓琇做出了一个选择,应母校麻省理工学院之邀担任客座教授,这一去竟开启了他长达半个世纪的海外漂泊生活。
顾毓琇虽然身处国外,却一心挂念着祖国,在旅居美国期间,写下了大量的怀乡思国的诗词。1957年,他在《蝶恋花》一词中写到“重阳更比重山远”,他只能在梦里湖山寻觅遍,足见他的爱国思乡情切。
后来有人曾记载,就在他加入美国国籍以后两个月,美国前总统尼克松首次访问中国后不久,应周恩来总理的邀请,他毅然决然地冒险飞回了中国。其间辗转经过伦敦、香港,回到了阔别24年的故土。中美建立外交关系以后,他回国的次数越来越多,也为国家的建设不断献计献策。
由于长时间生活在海外,顾毓琇的形象在过去的半个世纪中渐渐淡出于国人的视线,所以提到这位旷世奇才,当下的大部分年轻人可能感到陌生。然而,作为一位曾经辛勤耕耘的老师,他的学生并没有忘记他。“重教尊师新地天,艰辛攻读忆华年。微分运算功无比,耄耋恢恢乡国篇。”这首满含崇敬之情的诗是顾毓琇的一位学生写给他的,这位学生就是前国家主席江泽民。
2002年9月9日,顾毓琇走完了他长达一个世纪的人生。作为世纪老人,他堪称是一位文理通融、博学多才的传奇式人物。海内外媒体称誉他是“电机权威、教育专家、文坛耆宿、桂冠诗人、话剧先驱、古乐泰斗、爱国老翁”,这28个字深刻地概括了他一生的风采和传奇。
(摘编自《中国青年报》2013年)
【相关链接】
顾毓琇(1902年12月24日-2002年9月9日),他是国际上公认的电机权威和自动控制理论的先驱。1927年,曾获得国际上素有电机与电子领域“诺贝尔奖”之誉的“蓝姆”金质奖章(Lammer Medal)。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1929年,顾毓琇从美国学成归国以后,一面从事电机工程教学和教育行政工作,一面用文字为民族呐喊,表达自己的爱国之心。
B.顾毓琇一生都生活在中国的各种矛盾爆发的混乱时期,“辛亥革命”“抗日战争”等让古老的中国没有片刻安宁,而他的心也没有安宁过。
C.顾毓琇是明代东林书社领袖顾宪成的后代,他的祖母是秦观后人,而母亲则是王羲之的后裔,他的家庭有着令人羡慕的优美家风。
D.1902年12月24日,顾毓琇诞生于无锡学前街的一所书香老宅,小时候就被认为是神童,在随后的一个世纪里,他漫步学海诗坛,研习文理珠玑。
E.美国前总统尼克松首次访问中国以后,顾毓琇终于回到了魂牵梦萦的祖国;其后,他回国的次数越来越多,为国家的建设不断献计献策。
(2)顾毓琇被称为“旷世奇才”,他的才能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6分)
(3)顾毓琇的人格魅力是他被人推崇的一个重要原因。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6分)
(4)顾毓琇的人生经历与成就给予我们什么启示?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认识。(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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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毓琇:文理融通 学术泰斗 誉满中西
110年前,无锡学前街一所书香老宅迎来了一个灵慧可爱的婴儿。随后的一个世纪里,这个婴儿漫步学海诗坛,研习文理珠玑,成就了与郭沫若、朱自清、钱钟书、徐悲鸿等大家齐名的声望,而他所诞生的那所老宅,也因他的俊敏与其家族的荣耀而独得“一门五博士,毓秀称翘楚”的美誉。
这美誉中的“毓秀”,正是他的名字——顾毓琇。
彼时,顾毓琇的家族在无锡可谓书香门第,名人辈出。无锡顾氏乃东林书社领袖顾宪成之后,家中祖母为秦观后裔,母亲则是王羲之的后裔,按照陈寅恪先生的说法,这一家人“具有极优美之家风”。
顾毓琇的大半生正值中国各种矛盾爆发的混乱时期,“辛亥革命”、“五四运动”、“反帝运动”、“抗日战争”……古老的中国没有片刻安宁,也无时无刻不牵动着顾毓琇的心。
1929年他学成归国,在国内从事电机工程教学和教育行政工作。同时身为文人,他将满腔热情诉诸文学,创作了一部部鼓舞人心的话剧作品。
书生投笔从戎热,国土贡言献爆狂。
岂为揪杆争黑白,欲凫肝胆报炎黄。
这是顾毓琇在抗日战争年代写下的诗句,言辞间充满着对侵略者的仇恨以及热忱的报国之心。在那个动荡不安的年代,他写下了很多抗日诗句:“好男谁说不当兵,好女今朝亦请缨。”“不辞石柱中流砥,宁别沙坪万里征。”这些喷勃着性情与才华的诗句,无不凝固着诗人顾毓琇赤诚的爱国之心。
翻开顾毓琇的作品集,一首首诗词清雅、俊逸,无不流淌着他丰富的思想情感,渲染着他多姿的精神追求。伴着诗词的唱和,音乐的世界里他亦留下了自己的足音。
精通音律的顾毓琇,在我国古典音乐方面做出了极大贡献。日本音乐界对他极为称赞,称他为“中国古典音乐的泰斗”。
顾毓琇对我国的音乐、尤其是古典音乐有着十分精湛的研究。上世纪四十年代,他对我国古代音乐史进行了研究和阐述,同时对国外一些著名的乐章也做了翻译和介绍。1940年,他走马上任国立音乐学院的首任院长,并很快提出了以“三四八”为黄钟标准音的建议,这是很专业的一个讲法。这个建议经过当时国民政府教育部音乐教育委员会通过后得以施行。
受到笃信佛教的祖母影响,他学会了在面对各种可能使人沦陷的虚荣时,心中自留一片净土,时刻保持对人生的清醒认识。而在此基础之上,他还曾撰写出版了《中国禅史》和《日本禅史》。
行走世间一个世纪,顾毓琇不断拓展着生命的领域,践行着人生的修行。心与行的修行铸就着他的生命,使得他的道路越走越宽。
1950年,已伴随战乱的中国度过半生的顾毓琇做出了一个选择,应母校麻省理工学院之邀担任客座教授,这一去竟开启了他长达半个世纪的海外漂泊生活。
顾毓琇虽然身处国外,却一心挂念着祖国,在旅居美国期间,写下了大量的怀乡思国的诗词。1957年,他在《蝶恋花》一词中写到“重阳更比重山远”,他只能在梦里湖山寻觅遍,足见他的爱国思乡情切。
后来有人曾记载,就在他加入美国国籍以后两个月,美国前总统尼克松首次访问中国后不久,应周恩来总理的邀请,他毅然决然地冒险飞回了中国。其间辗转经过伦敦、香港,回到了阔别24年的故土。中美建立外交关系以后,他回国的次数越来越多,也为国家的建设不断献计献策。
由于长时间生活在海外,顾毓琇的形象在过去的半个世纪中渐渐淡出于国人的视线,所以提到这位旷世奇才,当下的大部分年轻人可能感到陌生。然而,作为一位曾经辛勤耕耘的老师,他的学生并没有忘记他。“重教尊师新地天,艰辛攻读忆华年。微分运算功无比,耄耋恢恢乡国篇。”这首满含崇敬之情的诗是顾毓琇的一位学生写给他的,这位学生就是前国家主席江泽民。
2002年9月9日,顾毓琇走完了他长达一个世纪的人生。作为世纪老人,他堪称是一位文理通融、博学多才的传奇式人物。海内外媒体称誉他是“电机权威、教育专家、文坛耆宿、桂冠诗人、话剧先驱、古乐泰斗、爱国老翁”,这28个字深刻地概括了他一生的风采和传奇。
(摘编自《中国青年报》2013年期)
【相关链接】
顾毓琇(1902年12月24日-2002年9月9日),他是国际上公认的电机权威和自动控制理论的先驱。1927年,曾获得国际上素有电机与电子领域“诺贝尔”奖之誉的“蓝姆”金质奖章(Lammer Medal)。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1929年,顾毓琇从美国学成归国以后,一面从事电机工程教学和教育行政工作,一面用文字为民族呐喊,表达自己的爱国之心。
B.顾毓琇一生都生活在中国的各种矛盾爆发的混乱时期,“辛亥革命”“抗日战争”等让古老的中国没有片刻安宁,而他的心也没有安宁过。
C.顾毓琇是明代东林书社领袖顾宪成的后代,他的祖母是秦观后人,而母亲则是王羲之的后裔,他的家庭有着令人羡慕的优美家风。
D.1902年12月24日,顾毓琇诞生于无锡学前街的一所书香老宅,小时候就被认为是神童,在随后的一个世纪里,他漫步学海诗坛,研习文理珠玑。
E.美国前总统尼克松首次访问中国以后,顾毓琇终于回到了魂牵梦萦的祖国;其后,他回国的次数越来越多,为国家的建设不断献计献策。
2.顾毓琇被称为“旷世奇才”,他的才能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3.顾毓琇的人格魅力是他被人推崇的一个重要原因。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4.顾毓琇的人生经历与成就给予我们什么启示?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认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