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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感考

褚孝泉

简单地说,“通感”就是视觉、听觉、触觉、嗅觉、味觉彼此打通互相交织。但是,并不是说凡是以一种感官的感觉内容来述说另一种感官所及的内涵便成通感。寻常所说的“这部小说是一部宏伟的历史画卷”等说法并不被归入通感现象,虽然其中也涉及到两种不同感官的功能。这一类说法只是我们熟知的比喻修辞法。通感是表达某一类感觉特征的饰语直接修饰另一类感觉的对象,如“闹香”、“寒翠”等。

有这样一类人,他们的五官功能互相混淆。比如说,有的人在听到某个语音时就能感觉到某种色彩,有的人在尝到某种鲜汤时会看到某种颜色。心理学家们对这类人作过脑血流图的观察,发现他们在听到语音或尝到味道时血液会大量流向那些与视觉有关的脑区,而在正常情况下这时血液是应该充盈于与语音或味觉有关的脑区。这样的特异病例就是心理学意义上的通感。很显然,这种心理学上的通感不会是我们讨论的文学语言上的通感现象的基础。因为心理学上的通感是一种病态,只有极少数患者因目前尚不清楚的原因而经受这种感觉之间的错乱。文学语言中的通感则不同。古今中外写出通感句的文学家不计其数,他们当然不可能都是心理学上“通感”症患者。而且,这些运用通感的诗文常常都是脍炙人口的丽辞妙句,古往今来欣赏这些瑰丽文句的读者未必都是些同病相怜的“通感”症患者。当代认知心理学中关于人脑功能的组元结构的理论,也否定了人的不同感官摄入的知觉有互相串通的可能。简而言之,文学语言中的通感在本质上并不是一个生理———心理现象。

那么通感是不是就只是一种语言修饰手法呢?或者说只是一种超出常规的修饰词组呢?这样分析显然也有问题。因为通感的构成有其一定的限制。这种限制并不是语言本身所规定的。比如以触觉来形容视觉的话,红色只可说是“暖”,蓝绿只能说是“冷”;以听觉来形容视觉的话,鲜亮的色彩只能说是“闹”,而素淡的色彩只能说是“静”。这样的结合罕见错失,并且历古今而不移,越中外而一致。据此可以说是有一定的感知心理的因素规定了通感的形成。还有,不同感觉之间的交通也不是同样的流畅。古典诗词中,视觉与听觉之间的交通最为经常。“红叶、萤火、杨花、芙蓉”等都可成“闹”,以形状的高下变化来形容声调的昂扬低回的“听声类形”的例子也遍及古今。其次,触觉、听觉、视觉之间也易打通。“笙歌”有“暖热”;“碧衣”带“寒”意等等都是有名的例子。听觉与嗅觉之间的交通也时有发生,如“闹香”等。味觉是人的五感之一,但在文学语言中罕有用味觉来形容其他感觉的性状。“甜嗓子”是一例,或竟可说是一个例外。较之视觉、听觉等之间的交通频频,口之五味与其他感官感觉之间似很难沟通,这决不是因为语言中关于味觉的词汇贫乏的缘故。语言本身的条件并不能解释为什么有的感觉之间交通易捷,而有的感觉之间罕有共鸣。这些都表明,一定的认知心理的机制规定着通感的形成。

(选自《复旦学报》社科版1977年第4期,有删改)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寒翠”就是用表达触觉感受特征的修饰语“寒”直接修饰表示视觉感受的对象“翠”。

B. 尝到某种鲜汤就看到某种颜色是因为尝到味道时血液大量流向那些与视觉有关的脑区。

C. 一定的感知心理的因素规定了通感的形成,比如以触觉形容视觉,红色只可说是“暖”。

D. 在文学语言中,除了味觉之外,视觉、听觉、触觉、嗅觉之间都有互相交通的现象。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比喻修辞法比通感描写包含范围更广,只要涉及到两种不同感官的功能就可以认为使用比喻修辞法。

B. 当代认知心理学中关于人脑功能的组元结构的理论证明,人的不同感官摄入的知觉不能互相串通。

C. 味觉与其他感官感觉之间不能像听觉、视觉之间容易沟通,说明不同感觉之间的交通不是同样的流畅。

D. 本文主要从否定角度,分析了文学描写中通感现象的本质,指出通感本质上不是什么。

3.联系全文,简要概述心理学上的通感与文学语言中通感的不同之处。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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