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合众国之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及国会随时制定与设立之低级法院。最高法院与低级法院之法官毋忝职守时,得终身任职,于规定期间应受俸金,该项俸金于任期内不得减少之。”这一规定的主要意图是( )
A.确保法院彻底摆脱总统控制
B.确保法官的生活待遇
C.确保法官服从国会的领导
D.确保司法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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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合众国之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及国会随时制定与设立之低级法院。最高法院与低级法院之法官毋忝职守时,得终身任职,于规定期间应受俸金,该项俸金于任期内不得减少之。”这一规定的主要意图是( )
A.确保法院彻底摆脱总统控制
B.确保法官的生活待遇
C.确保法官服从国会的领导
D.确保司法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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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美国1787年宪法第一条第一款本宪法所规定的立法权,全属合众国的国会,国会由一个参议院和一个众议院组成。……第七款……经众议院和参议院通过的法案,在正式成为法律之前,须呈送合众国总统;总统如批准,便须签署,如不批准,即应连同他的异议把它退还给原来提出该案的议院,该议院应……进行复议。倘若……该议院议员的三分之二仍然同意通过该法案,该院即应将该法案连同异议书送交另一院,由其同样予以复议,若此另一院亦以三分之二的多数通过,该法案即成为法律。……第八款国会有权规定并征收税金、捐税、关税和其它赋税……为了行使上述各项权力,以及行使本宪法赋予合众国政府或其各部门或其官员的种种权力,制定一切必要的和适当的法律。
第二条第一款行政权力赋予美利坚合众国总统。总统任期四年……第二款……总统有权缔订条约,但须争取参议院的意见和同意,并须出席的参议员中三分之二的人赞成;他有权提名,并于取得参议院的意见和同意后,任命大使、公使及领事、最高法院的法官,以及一切其他……合众国官员第三条第一款合众国的司法权属于一个最高法院以及由国会随时下令设立的低级法院。最高法院和低级法院的法官,如果尽忠职守,应继续任职……
——《美国历史文献选集》北京美国驻华大使馆新闻文化处,1985年
材料二 美国《权利法案》(美国宪法第一至第十条修正案)
第一条修正案国会不得制定有关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一程宗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及向政府要求伸冤的权利。
第二条修正案纪律良好的民兵队伍,对于一个自由国家的安全实属必要;故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予以侵犯。
第三条修正案任何兵士,在和平时期,未得屋主的许可,不得居住民房;在战争时期,除非照法律规定行事,亦一概不得自行占住。
第四条修正案人人具有保障人身、住所、文件及财物的安全,不受无理之搜索和拘捕的权利第五条修正案非经大陪审团提起公诉,人民不应受判处死罪或会因重罪而被剥夺部分公权之审判第九条修正案宪法中列举的某些权利,不得被解释为否认或轻视人民所拥有的其它权利。
第十条修正案举凡宪法未授予合众国政府行使,而又不禁止各州行使的各种权力,均保留给各州政府或人民行使之。
——《美国历史文献选集》
(1)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美国宪法最根本的原则。简要评论美国独立战争后创立的这套民主共和制度。
(2)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美国《权利法案》的特点。美国《权利法案》对权利的列举不是采用肯定的语式,而是采用否定的语式(即不准联邦政府……)。这种语式上的安排表现了18世纪末美国人怎样的政府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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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本宪法所制定的立法权,均属于合众国国会……行政权力赋予美利坚合众国总统……总统由选民间接选举产生。合众国的司法权属于一个最高法院以及由国会随时下令设立的低级法院。
材料二:1912年颁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员行使之,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干涉……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
(1)根据材料一和所学知识,指出美国联邦政府的权力分配有何特点?体现了哪一位启蒙思想家的主张?
(2)很据材料二和所学知识,概括《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体现了哪些原则?在近代中国民主法制建设中有何重要地位?
(3)根据以上材料和所学知识,分析《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和美国1787年宪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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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本宪法所制定的立法权,均属于合众国国会……行政权力赋予美利坚合众国总统……总统由选民间接选举产生。合众国的司法权属于一个最高法院以及由国会随时下令设立的低级法院。
材料二1912年颁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员行使之,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干涉……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
(1)根据材料一和所学知识,指出美国联邦政府的权力分配有何特点?体现了哪一位启蒙思想家的主张?
(2)很据材料二和所学知识,概括《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体现了哪些原则?在近代中国民主法制建设中有何重要地位?
(3)根据以上材料和所学知识,分析《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和美国1787年宪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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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创新的核心内容是社会政治、经济和管理等制度的革新,其结果是激发人们的创造性和积极性,促使知识和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及社会财富源源不断的涌现,最终推动社会的进步。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英国“光荣革命”大概目中最完美的一次政治设计。它在一个有长期专制传统的国家找到了一个摆脱革命与专制的循环,能有数地控制“控制者”的办法……这大概是改造专制制度以进行制度创新、摆脱专制的革命循环、走向长治久安的最完美的例子。
——杨小凯《中国政治随想录》
材料二 第一条第一款:本宪法所制定的立法权,均属合众国国会,国会由一个参议院和一个众议院组成。第二款:众议员人数及直接税,应按联邦所辖各州的人口数目比例分配,此项人口数目的计算法,应在全体自由人民——包括订有契约的短期仆役,但不包括未被课税的印第安人——数目之外,再加上所有其他人口之五分之三。第二条第一款:行政权力赋予美利坚合众国总统。总统任期四年……第三条第一款:合众国的司法权属于一个最高法院以及由国会随时下令设立的低级法院。最高法院和低级法院的法官,如果尽忠职守,应继续任职
——摘自《1787年宪法》
材料三 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全体国民;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国民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宗教信仰等自由;国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确立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四 1945年,在延安窑洞里,毛泽东与民主人士黄炎培先生有过一次有历史意义的谈话。黄炎培说:中国历史有一个从兴旺到灭亡的周期律,“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在历史上,周期律是跳不出的,希望中共能找出一条新路,跳出这个周期律的支配。”毛泽东欣然答道:“我们已经找到一条新路,我们能跳出这个周期律,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这就是著名的“窑洞对话”。2012年1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走访各民主党派时,称“窑洞对话”对中国共产党仍是很好的鞭策和警示。
——摘自凤凰博报
请回答:
(1)依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以光荣革命至19世纪中期的具体事例说明英国是怎样进行政治制度创新的?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从制度创新的角度分析1787年美国宪法的进步之处。
(3)依据材料二、三并结合所学知识,你认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与1787年美国宪法相比是机械模仿还是超越?说明你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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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漫长历史过程中,民主政治建设日益走向完善和成熟。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在雅典,凡公民都享有充分的民主政治权利,其权利通过公民直接参与和管理城邦事务的方式来实现。公民参政的最高民主机构是公民大会。……雅典国家机构权限相互交叉,公职人员的权限也部分交叉,因此,恩格斯说:“在雅典没有总揽执行权力的最高官员”。
——蒋云芳等《雅典民主政治的特征及对西方民主的影响》
材料二:本宪法所赋予一切立法权,应操于联邦国会,众议院由各州人民每两年选举的议员组成……行政权应操于美利坚合众国总统。……总统由选民间接选举产生。总统应为联邦的陆海军及奉调为联邦现役的各州民兵的总司令……联邦的司法权应操于最高法院及联邦国会得以随时规定并设立的各种低级法院
——1787年《美国宪法》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概括雅典民主政治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1787年宪法体现了哪些原则?
(3)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雅典民主政治与近现代西方民主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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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最高法院与低级法院之法官毋忝职守时,得终身任职,于规定期间应受俸金,该项俸金于任期内不得减少。”作出这种规定的主要目的是
A.提高法官的地位 B.提高法官的专业水平
C.确保司法审判的连续性 D.确保司法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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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最高法院和低级法院的法官如忠于职守,得终身任职。”这一规定的直接目的是
A.保障法官的人身安全 | B.保证司法的独立性 |
C.实现三权分立 | D.体现“分权制衡”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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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最高法院和低级法院的法官如忠于职守,得终身任职。”这一规定的直接目的是
A.保障法官的人身安全 B.保证司法的独立性
C.实现三权分立 D.体现“分权制衡”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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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最高法院和低级法院的法官如忠于职守,得终身任职。”这一规定的直接目的是
A.保障法官的人身安全 B.保证司法的独立性
C.实现三权分立 D.体现“分权制衡”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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