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套袖
铁凝
多年前的一个秋天,我因事去天津。行前朋友嘱我带封信给孙犁老师。我脸上竟显出了难色,我怕见大作家,尽管他的优美篇章有些我几乎可以背诵。我还听人说过,孙犁的房间高大幽暗,人也很严厉,少言寡语,连他养的鸟在笼子里叫得都不顺畅。向我介绍孙犁的同志很注意细节的渲染,而细节是最能给人以印象的。我怎么也忘不掉这点:连孙犁的鸟都怕孙犁。
我带了信,终于走进了孙犁老师的“高墙大院”。这是一座早已失却了规矩和章法的大院,如今各种凹凸不平的土堆、土坑在院里自由地起伏着,稍显平整的一块地,一户人家还种了一小片黄豆。
那天黄豆刚刚收过,一位老人正蹲在拔了豆秸的地里聚精会神地捡豆子。我先看到老人的侧面,就猜出了那是谁。
看见我,他站起来,把手里的黄豆亮给我们,微笑着说:“别人收了豆子,剩下几粒不要了。我捡起来,可以给花施肥,丢了怪可惜的。”
他身材很高,面容温厚,语调洪亮,夹杂着淡淡的乡音。说话时目光很少朝你直视,你却时时感觉到他的关注。他穿一身普通的灰色衣裤,当他腾出手来和我握手时,我发现他戴着一副青色棉布套袖。他引我们进屋,高声询问我写作、工作情况。很快就如释重负。我相信戴套袖的作家是不会不苟言笑的。戴着套袖的作家给了我一种亲近感。
再次见到孙犁老师,是次年初冬。那天很冷,还刮着风。他刚裁出一沓沓粉连纸,和保姆准备糊窗缝。见我进屋,孙犁老师迎过来说:“铁凝,你看我是不是很见老?我这两年老得特别快。”
“您是见老。”我说。
接着我便发现,孙犁老师两只袄袖上,仍旧套着一副干净的青色套袖。套袖的颜色是凝重的,但人却洋溢着一种干练的活力,一种不愿停下手、时刻准备工作的情绪。
我又见孙犁老师,是和六七位同行一道。那天他没捡豆子,也没糊窗缝,正坐在写字台前。桌面摊开着纸和笔,大约是在写作。看见我们,他立刻停下工作,招呼客人就坐。我还是先注意了一下他的袖子,又看见了那副套袖。
那天他很高兴,随便地和大家聊着天,却并没有摘去套袖的意思。这次我才意识到,戴套袖并不是老人的临时“武装”。
多年之后,有一次我把友人赠我的几函宣纸精印的华笺寄给孙犁先生时,收到他这样的回信,他说:“同时收到你的来信和惠赠的华笺,我十分喜欢。”但又说:“我一向珍惜纸张,平日写稿写信,用纸亦极不讲究。每遇好纸,笔墨就要拘束,深恐把纸糟蹋了……”如果我不曾见过习惯戴套袖的孙犁先生,或许我会猜测这是一个名作家的“矫情”,但是我见过的戴着套袖的孙犁,见过了他写给我的所有信件,那信纸不是《天津日报》那种微黄且脆硬的稿纸就是邮局出售的明信片,信封则永远是印有红色“天津日报”字样的那种。
一副棉花套袖,到底联系着什么,我说不清。我没问过孙犁老师为什么总戴着套袖。也许,他也会说是为了爱护衣服,但我深信,孙犁老师珍爱的不仅仅是衣服。不然,为什么一位山里老人的靛蓝衣裤,就能引他写出《山地回忆》那样的名篇?尽管《山地回忆》里的一切和套袖并无联系,但它联系着织布、买布。作家没有忘记,战争年代山里一个单纯、善良的女孩子为他缝过一双结实的布袜子。而作家更珍爱的,是那女孩子为他缝制袜子所付出的劳动和在这劳动中倾注的难以估价的感情,展现的中华民族乐观向上、坚忍不拔的天性。是这种感情和天性,滋养着作家的心灵。
正月已近。“正月里来是新春”,春天是开拓、创造的季节。春天永远属于勤劳、质朴、潜心创造着的人。春天离珍惜它的人最近。
(注)①孙犁,中国现当代文学史上极负盛名的小说、散文大家。他崇高的文品、人品,深深地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
1.下列对作品的概括与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本文借物抒情,通过叙写“我”对套袖逐步深入的认识过程,颂扬了孙犁老师的简朴美德和潜心创造的精神。
B.全文反复强调套袖,以小见大,以普通平凡的细节,表现了大师品质的高尚,使孙犁先生戴套袖的形象深入读者的心。
C.孙犁老师是大作家,“我”怕见大作家,套袖消除了“我”对孙犁老师的怕。戴着套袖的孙犁给了“我”亲近感。
D.作者说孙犁老师的住处是高墙大院,并特意用了引号,强调了孙犁老师的院落高大,与他的大作家身份相匹配。
2.本文多次描述孙犁先生戴着套袖的细节,表现了孙犁先生怎样的品质?
3.有人认为这篇文章的结尾段与全文内容联系不大,可以删去。你认为可以删掉吗?请表明观点并阐述理由。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套袖
铁凝
多年前的一个秋天,我因事去天津。行前朋友嘱我带封信给孙犁老师。我脸上竞显出了难色,我怕见大作家,尽管他的优美篇章有些我几乎可以背诵。我还听人说过,孙犁的房间高大幽暗,人也很严厉,少言寡语,连他养的鸟在笼子里叫得都不顺畅。向我介绍孙犁的同志很注意细节的渲染,而细节是最能给人以印象的。我怎幺也忘不掉这点:连孙犁的鸟都怕孙犁。
我带了信,终于走进了孙犁老师的“高墙大院”。这是一座早已失却了规矩和章法的大院,如今各种凹凸不平的土堆、土坑在院里自由地起伏着,稍显平整的一块地,一户人家还种了一小片黄豆。
那天黄豆刚刚收过,一位老人正蹲在拔了豆秸的地里聚精会神地捡豆子。我先看到老人的侧面,就猜出了那是谁。
看见我,他站起来,把手里的黄豆亮给我们,微笑着说:“别人收了豆子,剩下几粒不要了。我捡起来,可以给花施肥,丢了怪可惜的。”
他身材很高,面容温厚,语调洪亮,夹杂着淡淡的乡音。说话时目光很少朝你直视,你却时时感觉到他的关注。他穿一身普通的灰色衣裤,当他腾出手来和我握手时,我发现他戴着一副青色棉布套袖.,他引我们进屋,高声询问我写作、工作情况。很快就如释重负。我相信戴套袖的作家是不会不苟言笑的。戴着套袖的作家给了我一种亲近感。
再次见到孙犁老师,是次年初冬。那天很冷,还刮着风。他刚裁出一沓沓粉连纸,和保姆准备糊窗缝。见我进屋,孙犁老师迎过来说:“铁凝,你看我是不是很见老?我这两年老得特别快。”
“您是见老。”我说。
接着我便发现,孙犁老师两只袄袖上,仍旧套着一副干净的青色套袖。套袖的颜色是凝重的,但人却洋溢着一种干练的活力,一种不愿停下手、时刻准备工作的情绪。
我又见孙犁老师,是和六七位同行一道。那天他没捡豆子,也没糊窗缝,正坐在写字台前。桌面摊开着纸和笔,大约是在写作。看见我们,他立刻停下工作,招呼客人就坐。我还是先注意了一下他的袖子,又看见了那副套袖。
那天他很高兴,随便地和大家聊着天,却并没有摘去套袖的意思。这次我才意识到,戴套袖并不是老人的临时“武装”。
多年之后,有一次我把友人赠我的几函宣纸精印的华笺寄给孙犁先生时,收到他这样的回信,他说:“同时收到你的来信和惠赠的华笺,我十分喜欢。”但又说:“我一向珍惜纸张,平日写稿写信,用纸亦极不讲究。每遇好纸,笔墨就要拘束,深恐把纸糟蹋了……”如果我不曾见过习惯戴套袖的孙犁先生,或许我会猜测这是一个名作家的“矫情”,但是我见过的戴着套袖的孙犁,见过了他写给我的所有信件,那信纸不是《天津日报》那种微黄且脆硬的稿纸就是邮局出售的明信片,信封则永远是印有红色“天津日报”字样的那种。
一副棉花套袖,到底联系着什么,我说不清。我没问过孙犁老师为什么总戴着套袖。也许,他也会说是为了爱护衣服,但我深信,孙犁老师珍爱的不仅仅是衣服。不然,为什幺一位山里老人的靛蓝衣裤,就能引他写出《山地回忆》那样的名篇?尽管《山地回忆》里的一切和套袖并无联系,但它联系着织布、买布。作家没有忘记,战争年代山里一个单纯、善良的女孩子为他缝过一双结实的布袜子。而作家更珍爱的,是那女孩子为他缝制袜子所付出的劳动和在这劳动中倾注的难以估价的感情,展现的中华民族乐观向上、坚忍不拔的天性。是这种感情和天性,滋养着作家的心灵。
正月已近。“正月里来是新春”,春天是开拓、创造的季节。春天永远属于勤劳、质朴、潜心创造着的人。春天离珍惜它的人最近。
注:①孙犁,中国现当代文学史上极负盛名的小说、散文大家。他崇高的文品、人品,
深深地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
1.作者为什么在开篇写养在笼中的鸟都怕孙犁?(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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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文多次描述孙犁先生戴着套袖的细节,表现了孙犁先生怎样的品质?(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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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人认为这篇文章的结尾段与全文内容联系不大,可以删去。你认为可以删掉吗?请表明观点并阐述理由。(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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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列对作品的概括与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 (4分)
A.“套袖”是行文的线索,作者三见孙犁老师,次次都写到了套袖,并通过套袖反映出孙犁老师的不苟言笑与宽容。
B.本文借物抒情,通过叙写“我”对套袖逐步深入的认识过程,颂扬了孙犁老师的简朴美德和潜心创造的精神。
C.孙犁老师是大作家,“我”怕见大作家,套袖消除了“我”对孙犁老师的怕。戴着套袖的孙犁给了“我”亲近感。
D.作者说孙犁老师的住处是高墙大院,并特意用了引号,强调了孙犁老师的院落高大,与他的大作家身份相匹配。
E.全文反复强调套袖,以小见大,以普通平凡的细节,表现了大师品质的高尚,使孙犁先生戴套袖的形象深入读者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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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套袖
铁凝
多年前的一个秋天,我因事去天津。行前朋友嘱我带封信给孙犁老师。我脸上竟显出了难色,我怕见大作家,尽管他的优美篇章有些我几乎可以背诵。我还听人说过,孙犁的房间高大幽暗,人也很严厉,少言寡语,连他养的鸟在笼子里叫得都不顺畅。向我介绍孙犁的同志很注意细节的渲染,而细节是最能给人以印象的。我怎么也忘不掉这点:连孙犁的鸟都怕孙犁。
我带了信,终于走进了孙犁老师的“高墙大院”。这是一座早已失却了规矩和章法的大院,如今各种凹凸不平的土堆、土坑在院里自由地起伏着,稍显平整的一块地,一户人家还种了一小片黄豆。
那天黄豆刚刚收过,一位老人正蹲在拔了豆秸的地里聚精会神地捡豆子。我先看到老人的侧面,就猜出了那是谁。
看见我,他站起来,把手里的黄豆亮给我们,微笑着说:“别人收了豆子,剩下几粒不要了。我捡起来,可以给花施肥,丢了怪可惜的。”
他身材很高,面容温厚,语调洪亮,夹杂着淡淡的乡音。说话时目光很少朝你直视,你却时时感觉到他的关注。他穿一身普通的灰色衣裤,当他腾出手来和我握手时,我发现他戴着一副青色棉布套袖。他引我们进屋,高声询问我写作、工作情况。很快就如释重负。我相信戴套袖的作家是不会不苟言笑的。戴着套袖的作家给了我一种亲近感。
再次见到孙犁老师,是次年初冬。那天很冷,还刮着风。他刚裁出一沓沓粉连纸,和保姆准备糊窗缝。见我进屋,孙犁老师迎过来说:“铁凝,你看我是不是很见老?我这两年老得特别快。”
“您是见老。”我说。
接着我便发现,孙犁老师两只袄袖上,仍旧套着一副干净的青色套袖。套袖的颜色是凝重的,但人却洋溢着一种干练的活力,一种不愿停下手、时刻准备工作的情绪。
我又见孙犁老师,是和六七位同行一道。那天他没捡豆子,也没糊窗缝,正坐在写字台前。桌面摊开着纸和笔,大约是在写作。看见我们,他立刻停下工作,招呼客人就坐。我还是先注意了一下他的袖子,又看见了那副套袖。
那天他很高兴,随便地和大家聊着天,却并没有摘去套袖的意思。这次我才意识到,戴套袖并不是老人的临时“武装”。
多年之后,有一次我把友人赠我的几函宣纸精印的华笺寄给孙犁先生时,收到他这样的回信,他说:“同时收到你的来信和惠赠的华笺,我十分喜欢。”但又说:“我一向珍惜纸张,平日写稿写信,用纸亦极不讲究。每遇好纸,笔墨就要拘束,深恐把纸糟蹋了……”如果我不曾见过习惯戴套袖的孙犁先生,或许我会猜测这是一个名作家的“矫情”,但是我见过的戴着套袖的孙犁,见过了他写给我的所有信件,那信纸不是《天津日报》那种微黄且脆硬的稿纸就是邮局出售的明信片,信封则永远是印有红色“天津日报”字样的那种。
一副棉花套袖,到底联系着什么,我说不清。我没问过孙犁老师为什么总戴着套袖。也许,他也会说是为了爱护衣服,但我深信,孙犁老师珍爱的不仅仅是衣服。不然,为什么一位山里老人的靛蓝衣裤,就能引他写出《山地回忆》那样的名篇?尽管《山地回忆》里的一切和套袖并无联系,但它联系着织布、买布。作家没有忘记,战争年代山里一个单纯、善良的女孩子为他缝过一双结实的布袜子。而作家更珍爱的,是那女孩子为他缝制袜子所付出的劳动和在这劳动中倾注的难以估价的感情,展现的中华民族乐观向上、坚忍不拔的天性。是这种感情和天性,滋养着作家的心灵。
正月已近。“正月里来是新春”,春天是开拓、创造的季节。春天永远属于勤劳、质朴、潜心创造着的人。春天离珍惜它的人最近。
(注)①孙犁,中国现当代文学史上极负盛名的小说、散文大家。他崇高的文品、人品,深深地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
1.下列对作品的概括与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本文借物抒情,通过叙写“我”对套袖逐步深入的认识过程,颂扬了孙犁老师的简朴美德和潜心创造的精神。
B.全文反复强调套袖,以小见大,以普通平凡的细节,表现了大师品质的高尚,使孙犁先生戴套袖的形象深入读者的心。
C.孙犁老师是大作家,“我”怕见大作家,套袖消除了“我”对孙犁老师的怕。戴着套袖的孙犁给了“我”亲近感。
D.作者说孙犁老师的住处是高墙大院,并特意用了引号,强调了孙犁老师的院落高大,与他的大作家身份相匹配。
2.本文多次描述孙犁先生戴着套袖的细节,表现了孙犁先生怎样的品质?
3.有人认为这篇文章的结尾段与全文内容联系不大,可以删去。你认为可以删掉吗?请表明观点并阐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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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各题。
火锅子
铁凝
他和她站在窗前看雪,手拉着手。雪已经下了一个早晨,院子里那棵小石榴树好像穿起了白毛衣,看上去挺暖和的。
这棵小石榴树也就一人多高。别看树不大,可不少结果,一个秋天就结了四十多个石榴,压得树枝朝地上深深地弯着腰。那时候天还不冷,她拉着他走到石榴树跟前,有点赞叹、有点感慨地说:看把她给累的!仿佛石榴树是他们家的一名产妇。
他说,我就没觉得一棵树会累。
她说,我说她累她就累。
他笑了,看着她说:你呀。
今天,她站在窗前告诉他,雪中的石榴树穿着白毛衣挺暖和。
他说,我怎么没觉得。
她说,我就这么觉得。
他故意抬杠似的说:身上穿着雪怎么会暖和呢?
她急得摇了一下他的手说,我说暖和就暖和。
他告饶似的说,好好好,你说暖和就暖和。
她乐了,就知道他得这么说。又因为知道他会这么说,她心里挺暖和。
他87岁,她86岁。他是她的老夫,她是他的老妻。他一辈子都是由着她的性儿。由着她管家,由着她闹小脾气,由着她给他搭配衣服,由着她年节时擦拭家里仅有的几件铜器和银器。一对银碗,两双银筷子,一只紫铜火锅。
这么好的雪天,我们应该吃火锅。她离开窗户提议。
那就吃。他拉着她的手响应。
他们就并排坐在窗前的一只双人沙发上等田嫂。田嫂是家里的小时工,一星期来两次,打扫卫生,采购食品。
他们两人抢着对田嫂说今天要涮锅子。田嫂说,老爷子老太太好兴致。
她说,兴致好也得有好天衬着。
田嫂说,天好哪里敌得过人好。瞧你们老两口,一大早起就手拉着手了。倒让我们这做小辈儿的不知道怎么回避呢。
他们俩由着田嫂说笑,坐在沙发上不动,也不松开彼此的手。
其实田嫂早就习惯了老爷子老太太手拉手坐着。从她认识他们起,几十年来他们好像就是这么坐过来的。
田嫂就忙着出去采购。出门前不忘从厨房端出那只沉甸甸的紫铜火锅,安置在客厅兼餐厅的正方形饭桌上,旁边放好一管牙膏和一小块软抹布。这是老太太的习惯,接长不短的,她得擦擦这只火锅。
田嫂回来了,羊肉、调料样样齐备。她一头钻进厨房,该洗的洗,该切的切,眨眼间就大盘小碟地摆出一片。可是,由于忘了买木炭,田嫂只好又要出去。
等着我啊,一会儿就回来。田嫂像在嘱咐两个孩子,一阵风似的带上门走了。
他和她耐心地等着田嫂和木炭,她进到厨房调芝麻酱小料,他尾随着,咕咕哝哝地又是一句:我老婆啊。
他一辈子没对她说过缠绵的话,好像也没写过什么情书。但她记住了一件事。大女儿一岁半的时候,有个星期天他们带着孩子去百货公司买花布。排队等交钱时,孩子要尿尿。他抱着孩子去厕所,她继续在队伍里排着。过了一会儿,她忽然觉得有人在背后轻轻拨弄她的头发。她小心地回过头,看见是他抱着女儿站在身后,是他在指挥着女儿的小手。从此,看见或者听见“缠绵”这个词,她都会想起百货公司的那次排队,他抱着女儿站在她身后,让女儿的小手抓挠她的头发。那就是他对她隐秘的缠绵,也是他对她公开的示爱。如今他们都老了,浑身都有些病。他们的听觉、味觉、嗅觉和视觉一样,都在按部就班地退化。但每次想起半个多世纪前的那个星期天,她那已经稀疏花白、缺少弹性的头发依然能感到瞬间的飞扬,她那松弛起皱的后脖颈依然能感到一阵温热的酥麻。
一个小时后,田嫂回来了,举着家乐福的购物袋说,木炭来了木炭来了,不好买呢,就家乐福有。
火锅中的清水有了木炭的鼓动,不多时就沸腾起来。田嫂请老爷子老太太入席,为他们掀起烫手的锅盖。他们面对面地坐好,不约而同看一眼墙上的挂钟,朦朦胧胧的,仿佛是11点半了吧?要么就是12点半?心里怪不落忍,齐声对田嫂说,可真让你受累了!
田嫂没有应声,早已悄悄退出门去。她心里明白,这个时候,老爷子老太太身边别说多一个活人,就是多一只空碗,也是碍眼的。
他见她真要擦锅,劝阻说,今天可以不擦,就两个人,非在乎不可啊?
她说,唔,非在乎不可,两个人吃也得有个亮亮堂堂的锅。说着从沙发上起身坐到饭桌旁边,摸过桌上的抹布,往抹布上挤点牙膏,用力擦起锅来。
他就也凑过来坐在她对面看她擦锅。锅可真是显得挺乌涂,也许是他的眼睛乌涂。他的眼睛看着火锅,只见它不仅没有光泽,连轮廓也是模糊一团。他和她都患了白内障,他是双眼,她是右眼。医生说他们都属于皮质性白内障,成熟期一到就可以手术。他和她约好了,到时候一块儿住院。
她擦着锅盖对他说,你看,擦过的这块儿就和没擦过不一样。
他感受着她的情绪附和着说,就是不一样啊,这才叫火锅!
他们就安静地涮起锅子。像往常一样,总是她照顾他更多。她捞起几片羊肉放进他的碗里,他就捞起一块冻豆腐隔着火锅递给她。她又给他捞起一条海带,他就也比赛似的从锅里找海带。一会儿,他感觉潜入锅中的筷子被一块有分量的东西绊住了,就势将它夹起。是条海带啊,足有小丝瓜那么长,他高高举着 筷子说:你吃。
她推让说:你吃。
他把筷子伸向她的碗说:你吃。
她伸手挡住他的筷子说:你吃,你爱吃。
他得意地把紧紧夹在筷子上的海带放进她的碗说,今天我就是要捞给你吃。
她感觉被热气笼罩的他,微红的眼角漾出喜气。她笑着低头咬了一小口碗里的海带,没能咬动。接着又咬一口,还是没能咬动。她夹起这条海带凑在眼前细细端详,这才看清了,她咬的是块抹布,他们把她擦火锅的那块抹布涮进锅里去了。
他问她:还好吃吧?
她从盘子里捡一片大白菜盖住“海带”说,好吃!好吃!
她庆幸是自己而不是他得到了这块“海带”,她还想告诉他,这是她今生吃过的最鲜美的海味。只是一股热流突然从心底涌上喉头,她的喉咙发紧,什么也说不出来,就什么也没再说。
他又往锅里下了一小把荞麦面条,她没去阻拦。喝面汤时,他们谁都没有喝出汤里的牙膏味儿。
她双手扶住碗只想告诉他,天晴了该到医院去一趟,她想知道眼科病房是不是可以男女混住?她最想要的,是和他住进同一间病房。
雪还在下,窗外白茫茫一片。那棵小石榴树肯定不再像穿着毛衣,她恐怕是穿起了棉袄。
(本文有删节)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篇幅不长,人物不多,故事起伏跌宕不大,仅写了一次平常的家庭吃火锅,却洋溢着沸腾的诗意,把老年夫妻之间的爱情推向了极致。
B.文中的丈夫总是照顾着妻子,由着妻子的性儿,虽然有时也抬杠几句,但最终还是让着她。由着她管家,由着她给他搭配衣服,由着她年节时擦拭家里仅有的几件铜器和银器。
C.文中钟点工田嫂着墨不多,但可以看出她是一个心明眼亮、善解人意的人,她去买木炭,有意拖延时间,以便老两口有恩爱的时空;回来后又很快出去,因为她知道这时她是多余的。
D.吃火锅时,两人互相推让说:你吃,你吃,你爱吃,他给她捞海带的细节,把情节推向高峰——咬不动的海带,原来是擦火锅时用的一块抹布。
E.铁凝以她特有的细腻笔触,向我们展示出一幅充满浓情爱意的百姓世俗风情素描。作家笔下的“浓情”是中国式的,隐含的,内敛的,有着淡淡的哀伤,绵绵的喜悦。
2.小说开头结尾处都写到窗外的小石榴树在雪中的情形?说说其中的妙处。
3.作品的描写非常动人,或白描或细节描写,都可圈可点。请就文中的一处描写简要分析。
4.有人评价说,这是一篇描写相濡以沫真情的精致之作。结合全文和现实,谈谈你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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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孙犁的风骨
江南鹤
那年,我到天津总医院探望孙犁先生。我们不认识,我之前读了很多他写的书,从报纸上得知他住院,就去看他了。他躺在病床上,两只眼睛是白色的。我看到大吃一惊,站在旁边的一位阿姨说,他的眼睛是白内障。孙犁先生发现有人来,眨了眨眼,大声说:“去忙去吧,忙去吧。”旁边那个阿姨又说:“你别往心里去,谁来了,孙先生都这么说。”我站在孙犁先生面前,背了他写的书的书名,那些书是山东画报出版社出版的,《陋巷集》 《晚华集》《老荒集》《如云集》等等。孙犁先生听了,点了点头。我转身离开了病房。不久,我从《天津日报》上看到,作家铁凝来天津领奖,特意到总医院看望孙犁先生。当听了铁凝的自我介绍之后,孙犁说了一句:“我们好久没有见面了。”说罢,便流下眼泪。铁凝也是泪眼汪汪。 报纸上还特意配发了一张这两位作家见面时的照片——孙犁先生侧身躺在病床上,注视着铁凝,铁凝跟他紧紧握手。又过了不久,孙犁先生便去世了。
我再次从书架上翻出孙犁先生的《如云集》《晚华集》《老荒集》等十本书。这十本书除个别篇章外,大部分写于1976年至1995年。读完这十本书后,我内心产生强烈的震撼,十本书里没有一句是废话,没有一句是空话。作为一个年轻的写作人,我从中受益良多。这些文字是孙犁饱经沧桑后血和泪的结晶,从这近百万字的作品里我提炼出两个字:风骨!
孙犁先生的风骨!
风骨,我个人理解是文章的风格、做人的骨气。而作为文人,还要有一颗文心和一根文骨。孙犁先生的文章,清纯雅致、朴素自然,似山溪汩汩淌流,像春风拂人衣袂。而在做人上,孙犁先生宁静淡薄,志存高远。他的作品语言十分古朴,句中时有点睛之语。像“凡能厚着脸皮批判别人的人,他在接受别人对他的批评时,脸皮也很厚。”(《风烛庵杂记》)“对我来说,人在青春,才能有爱情,中年以后,有的只是情欲。”(《陋巷集》之《太湖》)
作家贾平凹在其散文《孙犁论》里说:“孙犁一生有野心,不在官场,也不往热闹的地去,却没有仙风道骨气,还是一个儒,一个大儒。这样的一个人物,出现在时下的中国,尤其天津大码头上,真是不可思议……孙犁虽然未大红大紫过,作品却始终被人学习,而且活到老,写到老,笔力未曾丝毫减弱,可见他创造的能量多大……到了晚年,他的文章越发老辣得没有几人能够匹敌。举一个例子,舞台上有人演诸葛,演得惟妙惟肖,可以称得‘活诸葛’。但‘活诸葛’毕竟不是真正的诸葛。明白了要做‘活诸葛’和诸葛本身就是诸葛的含义,也就明白了孙犁的道行和价值所在。”
孙犁先生曾手书《秦少游论文》一帧,赠作家铁凝。后来,铁凝撰文回忆说:“我想,这是孙犁先生欣赏的古人古文,是他坚守的为文为人的准则。孙犁先生对前人的借鉴沉着而又长久,他却在同时‘孤傲’地发掘出独属于自己的文学表达。他于平淡之中迸发的人性激情,他于精微之中昭示的文章骨气,尽在其中了。大师就是这样诞生的吧。”
孙犁先生曾说过:“凡是伟大的作家,都是伟大的人道主义者,毫无例外的,他们是富于人情的,富于理想的。他们的作品,反映了他们对于现实生活的这种态度。把人道主义从文学中拉出去,那文学就没有什么东西了。我们的作家,要忠诚于我们的时代,忠诚于我们的人民,这样求得作品的艺术性,反过来作用于时代。”我想,孙犁先生就是这样一位具有人道主义精神的作家。
作家金梅说:“大凡堪称读书人者,多系不慕富贵,远离官场,甘于寂寞,潜心学问(包括写作),刚正不阿,清风亮节之士。孙犁当此称谓而无愧。”
让我们神闲气定地阅读孙犁先生的作品吧。
(有删改)
1.下列对散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句是
A. 作者在文章第二段中写了自己重读了孙犁所著的十本书,这样写的目的是感谢孙犁让自己在阅读中受益良多,并引出孙犁的“风骨”这个话题。
B. 贾平凹对孙犁的评价极高,认为孙犁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奇迹,他活到老,写到老,文章越来越老辣,没有谁能与之匹敌。
C. 孙犁推崇人道主义精神,他认为作家要忠诚于时代和人民,凡是伟大的作家,都是伟大的人道主义者,都是富于人情、富于理想的。
D. 文章用第一人称这个视角叙事写人,使内容更具有真实感,同时方便作者叙事抒情和随时发表自己的评价、看法。
2.这篇散文在选材方面有哪些特点?请结合文章内容简要分析这样选材的作用。
3.标题“孙犁的风骨”有哪些内涵?请结合文章内容加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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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逃跑
铁凝
二十多年前,老宋从北部山区来到这个城市,这个剧团。
老宋在团里的任务是传达、收发,兼烧开水锅炉。每天,锅炉不仅定时定点烧开,温度也绝对可靠。那时,老宋还会站在当院,亮起大嗓喊几声:“老师们,水开了!”老宋将全团干部演员职工家属统称为老师。演员听了高兴,领导和职工家属也不会挑礼。
老宋并不是一个喜爱喧闹的人,他的语言似是很金贵的,不像他的两条腿那样勤快。每天,他按时出入各个办公室分发报纸、杂志、信件。他步履轻捷,悄无声息,把报纸、杂志分送给该送的人,从未出过差错。除了分内的事,分外的事也没少做。
团里唱小生的老夏是老宋的好友。他只向老夏说一些家事。他那嫁了人的闺女,嫁的是一个更穷的地方的懒人。前几年那人忽然扔下老宋的闺女和一个刚满月的孩子走了,不知去了哪里。闺女的日子很难,处处得老宋接济。
光阴像箭一样。
老夏要退了,老宋也更老了。他走路不再是快步,有点拖着腿的样子。当他走过来,人还没到眼前,你就能听见鞋底蹭着地面的嚓嚓声。他的记性也差了,有时候会把张三的信送到李四的办公室去。但剧团没有辞退他。
直到有一天,老宋的腿不争气地真出了大毛病。从前老夏替老宋瞒着,现在是瞒不过去了。老夏用自行车驮着老宋去了医院,医生为老宋检查后说尽快手术吧,保腿要紧。老宋问手术得多少钱,医生说,一万五左右。老宋对老夏说,咱们回去吧。他全部的积蓄连一百五十元也不到。
老夏走家串户,挨门敛钱,共筹集到一万五千八百六十二元人民币。为此,他专门找到现任团长一道去给老宋送钱。一来显得郑重,二来也算有个旁证。
老宋一夜没睡,他数了一夜钱。他一张一张地抚摩,一张一张地在灯下照,一张一张地把鼻子凑上去闻。一些新钱嘎巴嘎巴响得很脆,一些旧钱散发着微微辛辣的油泥味儿,或者黏黏的霉潮气。即便一张两块钱的旧票,压在掌上也是沉甸甸的。
老宋数完钱就开始想心事,他想,难道他的腿真有病吗?难道他真的要把刚刚数过的这些都扔给医院吗?想着想着,他决心不再相信这条腿是条病腿。为证实自己的见解,单用那病肿的左腿撑起全身的重量,他竟然站住了。他又做了几下其它动作,居然也做出了。接着他想起演员,练功时做出的高难动作,他依次模仿起来。直到稀里哗啦摔在地上,一个形容才确凿地来到他的脑海:这哪儿还是一条腿啊,分明是一条烂冬瓜。
传达室的灯亮了一夜。第二天老宋就从这个剧团和这个城市消失了。
老夏终于气愤起来,团里的老师们也气愤起来。他们那一片爱心呢?他们的钱是血汗钱!尤其让老夏不能容忍的是,人们纷纷在他面前发些抱怨,好像是老夏骗了大伙儿的钱,并且协助了老宋的逃跑。
老夏想起当年老宋来团是靠了一个住在本市的亲戚的介绍。找到那亲戚后,那人说,老宋回老家第二天就去把腿锯了,两千不到。剩下一万多又有什么不好?又是穷闺女,又是穷外孙。老夏愤怒难平,疑惑难平。
不久,团里有人从北部山区演出回来,告诉老夏说在一个旅游景点看见老宋了,老宋坐在一个小铁皮房里卖胶卷。老夏决心去亲眼目睹那逃逸的老宋之现状,让他尴尬、难堪和愧疚。
他很快就发现,在一个小铁皮屋子旁边,老宋拄着双拐,左腿那儿空着。老夏心中涌上一股酸涩,一时竟想不好到底该不该去和老宋打招呼。
老宋也看见了老夏,顿时木呆呆地愣在那里。突然间,老宋撒腿便跑,他那尚是健康的右腿拖动着全身,拖动着双拐奋力向前;他佝偻着身子在游人当中冲撞,如一只受了伤的野兽,他跳跃着直奔一条山间小路而去,眨眼之间就没了踪影。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文章开头交代了老宋的工作内容和日常表现,凸显了他认真负责、干练勤劳、乐于助人等特点,为下文团里不辞退他并为他捐款作铺垫。
B. 小说运用倒叙的方式,讲述了老宋为接济女儿,宁愿不顾惜自己的身体,把众人的捐款当做改变家庭境况的途径而携款逃跑的故事。
C. 小说善于运用细节描写刻画人物。拿到善款后,老宋夜里用触觉、视觉、嗅觉、听觉细细体味那些钱,体现出了人物复杂的心情。
D. 作者采用平静的叙事语调,把人物、事件置于冷静客观的语境中,不做任何价值判断,让人物的艰难、悲凉、矛盾和无奈得以深刻体现。
2.请结合全文简要概括并分析老夏的性格特点。
3.文章略写老宋第一次“逃跑”,请简要分析作者这样安排情节有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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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差一分钱
葛取兵
父亲一定有心事。
父亲的脸上隐约悬着一个结,即使父亲开心的时候,那个结也躲在父亲的笑容背后,冷不丁探出一下头。
父亲是在寻一个人。同学?朋友?亲戚?也许是父亲最初的恋人。我曾经问过母亲,母亲摇了摇头,脸上也挤满了问号。
近来父亲的咳嗽好像奔跑的火车,一咳好像要吐出五脏六肺来,脸弊得像三国的红面关公,吐出的痰丝中竟有点点猩红,宛如暮春开败了的桃花。
医生说,是肺癌!晚期。
我们惊呆了!母亲哭得像个泪人,仿若从淫淫秋雨中穿过,一身的水汽,有雾,沉沉的。
父亲的脸却静如止水。
父亲依旧在寻寻觅觅。打电话,写信,一向不喜欢上网的父亲竟然叫我帮他弄个QQ号,父亲说,网名就叫差一分钱吧。
我扑哧一笑,这个网名也太别扭了吧。我想,父亲的网名应该土得掉渣。
入秋。温暖如春。我陪父亲来到老家的一个小镇。青石小街,漏墙花窗,石桥石阶,让我怦然心动。走在长长的巷子,我总忍不住探头聆听,是否有馄饨担的敲梆声。
父亲更是有了知根知底的亲切。
学校应该就在巷子的尽头了。父亲说。
果然,当我们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完小巷,抬头一望,镇中学就在我们的对面。
从父亲的咳嗽中,我隐约看到三十年前,确切地说是恢复高考的第一年,就在这个中学,一个十九岁,身体很瘦弱的孩子,正坐在教室里梦想着跳越“龙门”。这可是农家伢子唯一的独木桥。
孩子很聪明,学习成绩不错,可就是有些粗心。孩子嘛,难免。
那天,阳光灿烂,风和日丽,数学老师给了孩子一把1分、2分的硬币,说,这是两毛钱,去帮我买包烟吧。
孩子一脸青春地冲出教室,来到供销社,营业员接过钱,一数,说,少一分钱。孩子急了,老师明明在教室说是两毛钱,自己也粗略地数了一下,怎么差一分钱呢?难道是路上丢了?不可能,自己用手紧紧捏着,生怕掉一分钱,短短的几百米,钱都捏出了一层浅浅的汗水。眼泪不知不觉地爬满了整个脸颊。
这时,一个卖鸡蛋的中年妇女掏出一分钱,帮助孩子买下了一包烟。
孩子兴冲冲地把烟交给了老师,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正在讲解数学试卷的老师愣了一下,说,你还蛮有本事,少一分钱都能买到烟。孩子呆了,一脸迷惑地望着老师。教室里很寂静。
老师对全班同学说,你买烟时有人帮你出一分钱,是你运气好,碰到了好心人。高考呢,少一分,哪个好心人送你一分哟。
孩子终于明白了老师的良苦用心,大哭一场!
打这件事后,那孩子宛若变了一个人似的——读书非常用功。那年高考,录取分数线是302分,孩子考了303分,被师范学校录取。
当年那个孩子就是父亲。
父亲说,我后悔呀,当时连一句感谢的话语都未说。一分钱,虽然只是小小的一分钱,但当时一个鸡蛋才三分钱呀!
父亲一直想当面感谢那位好心人。可每次都是无功而返。三十年了,时光如过眼烟云,但那位卖鸡蛋的好心人,一直驻守在父亲的心中,让父亲无数次膜拜。
从古镇回来。秋天一个劲往里走,细雨连绵,寒风四起,冬日悄然逼近。
父亲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看来父亲的心结是解不开了。
一天,父亲的气色突然好了许多,父亲贴着我的耳朵说,我还有1000元钱,你给那个古镇汇去,帮助那里需要帮助的老人。
解铃还得系铃人。父亲终于找到了自我解脱的办法。或许,其中有一个老人就是那个卖鸡蛋的中年妇女,如今应该已是满头华发的老人了吧。
我忙赶到邮局把钱汇了过去,当我把汇款回单交给父亲时,父亲的脸上绽出一丝笑容。我清晰地看到,那个悬着的心结也悄然溜走了,远远的,未留一点痕迹。
1.下列各项中对这篇小说的思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两项是
A. 小说开头运用拟人等修辞手法,生动形象地写出父亲的“心结”之重,同时也为下文写父亲报恩的行为做了铺垫。
B. 小说写父亲的病情和“我们”一家的慌乱担忧,与父亲的冷静形成对比,衬托了父亲找人的坚定,体现了父亲感恩的品质。
C. 为了解开心结,父亲做了很多努力,甚至亲自回到老家的小镇,就是为了找到当年的老师和给他一分钱的妇女,当面感谢。
D. 老师让“我”买烟,却故意少给一分钱,是想要让“我”和同学们明白,考试就和买东西一样,一分也不能少,诱发我们用功学习。
E. 小说使用第一人称,便于抒发情感,使故事更真实可感。本文通篇使用顺序方式,使故事展开条理更清晰,情节更加完整。
2.结合上下文,赏析划线句子的艺术手法并分析其在文中的作用。
3.小说以‘‘差一分钱”为题,有何妙处?请简要分析。
4.文章结尾父亲以什么样的方式解开了心结?对于这种做法,你怎么看?结合全文和现实,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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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逃跑
铁凝
①二十多年前,老宋从北部山区来到这个城市,这个剧团。
②老宋在团里的任务是传达、收发,兼烧一个开水锅炉。水烧开,老宋站在当院,亮起大嗓喊:“水开了!”喊是有称谓的。为了这称谓,老宋还颇费了心思:将全团干部演员职工家属统称为老师,这个称谓谁都不反感,无亲疏远近之嫌,无厚此薄彼之意。
③份外的事老宋也没少做。五楼的人们说,老宋,帮我把这罐煤气扛上去吧。三楼的人们说,老宋,我买的沙发来了,你给搭把手吧。一楼的妇女喜欢织毛衣,就喊,老宋,给我架着毛线。
④老宋沉默寡言的时候居多。唱小生的老夏算是他的好友,老宋只向老夏说一些家事。他的闺女,嫁的是一个更穷的地方的懒人。前几年那人忽然扔下老宋的闺女以及一个刚满月的孩子走了,不知去了哪里。闺女的日子很难,处处得老宋接济。
⑤光阴像箭一样。老夏要退了,老宋也更老了。他开始出错,但这团的人们念着他的为人和孤单,没有辞退他。直到有一天,老宋的腿不争气地真出了大毛病。老夏用自行车驮着老宋去医院.医生检查后说尽快手术吧,保腿要紧。老宋问得多少钱,医生说,一万五左右。老宋对老夏说,咱们回去吧。
⑥老夏走家串户,挨门敛钱,为老宋筹集到一万五千八百六十二元人民币。老宋激动得说不出话来,身子像坠入云中。老宋数了一夜钱,即便一张两块的旧票,压在掌上也沉甸甸的。老宋数完钱就开始想心事,难道真的要把刚刚数过的这些东西都扔给医院吗?他决心不再相信这条肿得檩梁似的左腿是条病腿,为了证实自己的见解,他做起了演员练功的高难动作,形态虽然怪诞,却是悲壮。这些动作将老宋折腾得激动不已,直到他稀哩哗啦摔在地上。
⑦传达室的灯亮了一夜。
⑧第二天,老宋从这个剧团和这个城市消失了。
⑨老夏终于气愤起来,团里的老师们也气愤起来,老宋的不辞而别显然是愚弄了他们。老夏想起当年老宋来是靠了一个亲戚的介绍,那亲戚住本市。亲戚说,不瞒你说,他回老家第二天就去县医院把腿锯了,那儿便宜,两千不到。剩下一万多又有什么不好?一个乡下人,又是穷闺女,又是穷外孙。老夏没有再矫情,只是愤怒难平,疑惑难平。
⑩不久,团里有人从北部山区演出回来,告诉老夏说在新开发的一个旅游景点看见老宋了,老宋坐在一个小铁皮房子里卖胶卷。老夏决心去亲眼目睹那逃逸的老宋的现状,用这亲眼目睹来刺激起对方的尴尬、难堪和愧疚。
⑩他很快就发现,在一个小铁皮屋子旁边,老宋拄着双拐,正指挥一个健壮的年轻人卸货,左腿那儿空着。老夏心中涌上一股酸涩,一时竞想不好到底该不该去和老宋打招呼。
⑧老宋也看见了老夏,木呆呆地愣在那里。突然间,老宋撒腿便跑,他那尚是健康的右腿拖动着全身,拖动着双拐奋力向前;他佝偻着身子在游人当中冲撞,如一只受了伤的野兽;他的奔跑使老夏眼花缭乱,恍惚之中也许跟头、旋子、飞脚全有,他跳跃着直奔一条山间小路而去,眨眼之间就没了踪影。
1.依据小说的相关内容,概括老宋形象的特点。
2.小说第②段到第④段对全文情节展开有什么作用?请具体说明。
3.小说第⑨段说“老夏没有再矫情,只是愤怒难平,疑惑难平。”请用简明的语言分析老夏的“愤怒”与“疑惑”。
4.老宋的两次逃跑发人深思,请结合文本探究老宋逃跑背后的辛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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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金岳霖先生
汪曾祺
①西南联大有许多很有趣的教授,金岳霖先生是其中的一位。金先生是我的老师沈从文先生的好朋友。沈先生当面和背后都称他为“老金”。大概时常来往的熟朋友都这样称呼他。关于金先生的事,有一些是沈先生告诉我的。我在《沈从文先生在西南联大》一文中提到过金先生。有些事情在那篇文章里没有写进,觉得还应该写一写。
②金先生的样子有点怪。他常年戴着一顶呢帽,进教室也不脱下。每一学年开始。给新的一班学生上课,他的第一句话总是:“我的眼睛有毛病,不能摘帽子,并不是对你们不尊重,请原谅。”他的眼睛有什么病,我不知道,只知道怕阳光。因此他的呢帽的前檐压得比较低,脑袋总是微微地仰着。他后来配了一副眼镜,这副眼镜一只的镜片是白的,一只是黑的。这就更怪了。后来在美国讲学期间把眼睛治好了,——好一些,眼镜也换了,但那微微仰着脑袋的姿态一直还没有改变。他身材相当高大,经常穿一件烟草黄色的糜[糜:mí]皮夹克,天冷了就在里面围一条很长的驼色的羊绒围巾。联大的教授穿衣服是各色各样的。闻一多先生有一阵穿一件式样过时的灰色旧夹袍。是一个亲戚送给他的,领子很高,袖口极窄。联大有一次在龙云的长子.蒋介石的干儿子龙绳武家里开校友会,龙云的长媳是清华校友,闻先生在会上大骂“蒋介石,王八蛋!混蛋!”那天穿的就是这件高领窄袖的旧夹袍。朱自清先生有一阵披着一件云南赶马人穿的蓝色毡子的一口钟。除了体育教员。教授里穿夹克的,好像只有金先生一个人,他的眼神即使是到美国治了后也还是不大好,走起路来有点深一脚浅一脚。他就这样穿着黄夹克,微仰着脑袋,深一脚浅一脚地在联大新校舍的一条土路上走着。
③金先生教逻辑。逻辑是西南联大规定文学院一年级学生的必修课,班上学生很多,上课在大教室,坐得满满的。在中学里没有听说有逻辑这门学问,大一的学生对这课很有兴趣。金先生上课有时要提问,那么多的学生,他不能都叫得上名字来,——联大是没有点名册的,他有时一上课就宣布:“今天,穿红毛衣的女同学回答问题。”于是所有穿红衣的女同学就都有点紧张,又有点兴奋。那时联大女生在蓝阴丹士林旗袍外面套一件红毛衣成了一种风气。一一穿蓝毛衣、黄毛衣的极少。问题回答得流利清楚,也是件出风头的事。金先生很注意地听着,完了,说:“Yes!请坐!”
④学生也可以提出问题,请金先生解答。学生提的问题深浅不一,金先生有问必答,很耐心,有一个华侨同学哪林国达,操广东普通话,最爱提问题,问题大都奇奇怪怪。他大概觉得逻辑这门学问是挺“玄”的,应该提点怪问题。有一次他又站起来提了一个怪问题,金先生想了一想,说:“林国达同学。我问你一个问题:Mr林国达is perpendicular to the blackboard(林国达垂直于黑板)。这是什么意思?”林国达傻了。林国达当然无法垂直于黑板,但这句话在逻辑上没有错误。林国达游泳淹死了。金先生上课,说:“林国达死了,很不幸。”这一堂课,金先生一直没有笑容。
⑤有一个同学,大概是陈蕴珍,即肖珊。曾问金先生:“您为什么要搞逻辑?”逻辑课的前一半讲三段论。大前提、小前提、结论、周延、不周延、归纳、演绎……还比较有意思。后丰部分全是符号,简直像高等数学。她的意思是:这种学问多么枯燥!金先生的回答是;“我觉得它很好玩。”除了文学院大一学生必修课逻辑,金先生还开了一门“符号逻辑”,是选修课。这门学问对我来说简直是天书,选这门课的人很少,教室里只有几个人。学生里最突出的是王浩。全先生讲着,有时会停下来,问:“王浩,你以为如何?”这堂课就成了他们师生二人的对话。
⑥王浩和我是相当熟的。王浩的相貌颇“土”,脑袋很大,剪了一个光头,——联大同学剪光头的很少。说话带山东口音。他现在成了洋人——美籍华人,国际知名的学者,我实在想像不出他现在是什么样子,前年他回国讲学,托一同学要我给他画一张画。我给他画了几个青头菌、牛肝菌、一根大葱,两头蒜,还有一块很大的宣威火腿。——火腿是很少入画的。我在画上题了几句话,有一句是“以慰王浩异国乡情”。王浩的学问,原来是师承金先生的。一个人一生哪怕只教出一个好学生。也值得了
⑦金先生是研究哲学的,但是他看了很多小说。从普鲁斯特到福尔摩斯,都看。听说他很爱看平江不肖生的《江湖奇侠传》。有几个联大同学,陈蕴珍、王树藏、刘北汜、施戏宣(肖获),住在金鸡巷。楼上有一间小客厅。沈先生有时拉一个熟人去给少数爱好文学写写东西的同学讲一点什么。金先生有一次也被拉了去。他讲的题目是“小说和哲学”。题目是沈先生给他提出的,大家以为金先生一定会讲出一番道理。不料金先生讲了半天,结论却是:小说和哲学没有关系。有人问:那么《红楼梦》呢?金先生说:“红楼梦里的哲学不是哲学。”他讲着讲着,忽然停下来:“对不起,我这里有个小动物。”他把右手伸进后脖领,捉出了一个跳蚤,捏在手指里看看,甚为得意。
⑧金先生是个单身汉(联大教授里不少光棍,杨振声先生曾写过一篇游戏文章《释鳏》,在教授间传阅),无儿无女,但是过得自得其乐。他养了一只很大的斗鸡(云南出斗鸡)。这只斗鸡能把脖子伸上来,和金先生一个桌子吃饭。他到处搜罗大梨、大石榴,拿去和別的教授的孩子比赛,比输了,就把梨或石榴送给他的小朋友,他再去买。
⑨金先生朋友很多,除了哲学的教授外,时常来往的,据我所知,有梁思成、林徽因夫妇、沈从文,张奚若……君子之交淡如水,坐定之后,清茶一杯,闲话片刻而已。金先生对林徽因的谈吐才华,十分欣赏。现在的年轻人多不知道林徽因。她是学建筑的,但是对文学的趣味很高,精于鉴赏,所写的诗和小说如《窗子以外》《九十九度中》风格清新,一时无二。林徽因死后,有一年,金先生在北京饭店请了一次客,老朋友收到通知,都纳闷:老金为什么请客?到了之后,金先生才宣布:“今天是徽因的生日。”
⑩金先生晚年深居简出。毛主席曾经对他说:“你要接触接触社会。”金先生已经八十岁了,怎么接触社会呢?他就和一个蹬三轮车的约好,每天拉着他到王府井一带转一大圈。我想像金先生坐在平板三轮上东张西望,那情景一定非常有趣。王府井人挤人,熙熙攘攘,谁也不会知道这位者先生是一位一肚子学问、为人天真、热爱生活的大哲学家。
⑪金先生治学精深,而著作不多。除了一本大学丛书里的《逻辑》,我所知道的,还有一本《论道》。我对金先生所知甚少。希望熟知金先生的人好好写一写。联大的许多教授都应该有人好好地写一写。
(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有趣”是全篇之“眼”,全文围绕这两个字生发、展开。作者选择了多件事,从外到内,由形及神,反反复复,不厌其烦地来突出金岳霖先生。“真”性情是他个性的表象;“有趣”才是他精神世界的“精髓”。
B.全文以恬淡作底蕴,克制而有神采,内敛而不宣泄。文中时有兴之所至、信手拈来的“闲笔”,增添了文章的意趣,体现了散文的散之美。
C.文章结尾部分“希望熟知金先生的人把金先生好好写写”,“联大的许多教授都应该有人好好地写写”,与开头“有些事情在那篇文章里没有写进,觉得还应该写一写”遥相呼应,首尾圆合,浅白的文字背后隐含了一种淡淡的“苦味”。
D.本文作者运用细节描写与细节刻画表现出一个鲜活的人物个性。平而不淡,小中见大。
2.请概括金岳霖先生的性格特点,并结合文本作具体分析。
3.汪曾祺先生的散文《金岳霖先生》,通过“有趣”的情节与细节,塑造了一个站在这些情节与细节背后的高大的人物形象与其精神世界。探讨:“有趣”的细节与“真”性情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并结合文本试作解释:什么是“一花一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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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后面的小题。
她脸上就显出恐怖的神色来,这是在山村里所未曾知道的。
“我想,你不如及早抵当。你到土地庙里去捐一条门槛,当作你的替身,给千人踏,万人跨,赎了这一世的罪名,免得死了去受苦。”
她当时并不回答什么话,但大约非常苦闷了,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两眼上便都围着大黑圈。早饭之后,她便到镇的西头的土地庙里去求捐门槛,庙祝起初执意不允许,直到她急得流泪,才勉强答应了。价目是大钱十二千。
她久已不和人们交口,因为阿毛的故事是早被大家厌弃了的;但自从和柳妈谈了天,似乎又即传扬开去,许多人都发生了新趣味,又来逗她说话了。至于题目,那自然是换了一个新样,专在她额上的伤疤。
“祥林嫂,我问你:你那时怎么竟肯了?”一个说。
“唉,可惜,白撞了这一下。”一个看着她的疤,应和道。
她大约从他们的笑容和声调上,也知道是在嘲笑她,所以总是瞪着眼睛,不说一句话,后来连头也不回了。她整日紧闭了嘴唇,头上带着大家以为耻辱的记号的那伤痕,默默的跑街,扫地,洗莱,淘米。快够一年,她才从四婶手里支取了历来积存的工钱,换算了十二元鹰洋,请假到镇的西头去。但不到一顿饭时候,她便回来,神气很舒畅,眼光也分外有神,高兴似的对四婶说,自己已经在土地庙捐了门槛了。
冬至的祭祖时节,她做得更出力,看四婶装好祭品,和阿牛将桌子抬到堂屋中央,她便坦然的去拿酒杯和筷子。
“你放着罢,祥林嫂!”四婶慌忙大声说。
她像是受了炮烙似的缩手,脸色同时变作灰黑,也不再去取烛台,只是失神的站着。直到四叔上香的时候,教她走开,她才走开。这一回她的变化非常大,第二天,不但眼睛窈陷下去,连精神也更不济了。而且很胆怯,不独怕暗夜,怕黑影,即使看见人,虽是自己的主人,也总惴惴的,有如在白天出穴游行的小鼠,否则呆坐着,直是一个木偶人。不半年,头发也花白起来了,记性尤其坏,甚而至于常常忘却了去掏米。
“祥林嫂怎么这样了?倒不如那时不留她。”四婶有时当面就这样说,似乎是警告她。
然而她总如此,全不见有伶俐起来的希望。他们于是想打发她走了,教她回到卫老婆于那里去。但当我还在鲁镇的时候,不过单是这样说;看现在的情状,可见后来终于实行了。然而她是从四叔家出去就成了乞丐的呢,还是先到卫老婆子家然后再成乞丐的呢?那我可不知道。
我给那些因为在近旁而极响的爆竹声惊醒,看见豆一般大的黄色的灯火光,接着又听得毕毕剥剥的鞭炮,是四叔家正在“祝福”了;知道已是五更将近时候。我在蒙胧中,又隐约听到远处的爆竹声联绵不断,似乎合成一天音响的浓云,夹着团团飞舞的雪花,拥抱了全市镇。我在这繁响的拥抱中,也懒散而且舒适,从白天以至初夜的疑虑,全给祝福的空气一扫而空了,只觉得天地圣众歆享了牲醴和香烟,都醉醺醺的在空中蹒跚,豫备给鲁镇的人们以无限的幸福。(《祝福》节选)
1.你认为祥林嫂是一个怎样的人?
2.这篇小说为什么以“祝福”为题目,而不用“祥林嫂”为题目?这样有什么好处?
3.就选文看,你认为祥林嫂的死有哪些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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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暮 鼓
铁凝
日落之后,天黑以前,她要出去走路。一天的时光里,她尤其喜欢这个段落。日落之后,天黑以前,是黄昏。
她穿上薄绒衣和哈伦裤,换上走路的鞋,出了家门。她有些自嘲地暗想,她要保持整体的青春感。至于下巴的松懈或者鼻梁旁边的几粒雀斑,其实无碍大局。当一个六十岁的女人敢于穿着质地柔软、裤角裹腿、裤裆却突然肥坠以模糊臀部的哈伦裤出行时,谁还会注意她脸上的雀斑呢?
她走上柿子林边的这条小马路时,发现马路对面,一个老者几乎正和她齐头并进。老者拖着一把平头铁锨,铁锨和柏油路面摩擦出刺拉、刺拉的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噪音。他为什么不把铁锨扛在肩上呢?她心里有点抱怨,由不得偏过脸扫了一眼老者——这老头!她心说。
路灯及时地亮起来,在她斜后方的老头停住脚,从衣兜里摸出一包烟和火柴,仿佛是路灯提醒了他抽烟。他将铁锨把儿夹在胳肢窝底下,腾出手点着一支烟,狠狠地吸了一大口。借着路灯和老头点烟的那一忽儿光亮,她看见老头的齐耳短发是灰白色的中分缝,皱纹深刻的没有表情的脸如木刻一般。他咳着喘着向路边半人高的冬青树丛里吐着痰,确切地说,是向那树丛吼着痰,费力地把喉咙深处的痰给吼出来。那吼是低沉、粗粝的吼,犹如老旧的轮胎隆隆碾轧着碎石。
她闻见一股子花椒油炝锅的白菜汤味儿,网球馆工地正在开饭。她看见一个体型壮实的工人正朝她和老头这边张望,望了一阵,就扑着身子快步朝他们走来。当他和他们相距两三米的时候,她看出这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只听他急切地高喊起来:“妈!妈!”他喊着“妈”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
她下意识地扭头向后看,路上没有别人。他是在喊她吗?他错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妈?或者她竟然很像这位施工队成员的妈?
这个端着空饭盆的年轻工人,就见他很确定地走到老头跟前,从他手里接过铁锨,又叫了一声“妈”,他催促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老头”低声嘟囔了一句什么,不急不火的,由着儿子接过了铁锨。
她从年轻人浓重的中原口音里,听出焦急和惦记。他的头发落满了白灰和水泥粉末,接近了老头——不,应该是他的妈那齐耳乱发的颜色。
那么,他没有把身穿哈伦裤的她错认成自己的妈,他是在管那老头叫“妈”;那么,她一路以为的老头并不是个老头,而是个老太太,是——妈。
年轻人扛着铁锨在前,引着他的妈往一盏路灯下走,那儿停着一辆为工地送饭的“三马子”,车上有一笸箩馒头和一只一抱粗的不锈钢汤桶,白菜汤味儿就从这桶里漾出。母子二人舀了菜汤,每人又各拿两个大白馒头,躲开路灯和路灯下的“三马子”,找个暗处,先把汤盆放在地上,两人就并排站在路边吃起晚饭。
她佯装在近处溜达,观察着从容、安静地嚼着馒头的这对母子,怎么看也更像是一对父子。路边的年轻人很快就把饭吃完,从地上端起妈那份菜汤递到她手上。妈吃完馒头喝完汤,拍打拍打双手,在裤子两侧蹭蹭,从肥大的中山式上衣的肥大口袋里掏出两只壮硕的胡萝卜,递给儿子一只,另一只留给自己,好比是饭后的奖赏。
她看见儿子拿着萝卜,和妈稍做争执,要把自己手中那个大些的塞给妈,换回妈手里那个小一点的。妈伸出举着萝卜的手挡了挡儿子,便抢先咬下一大口,很响地嚼起来。儿子也就咬着手中那大些的萝卜,很响地嚼起来。在路灯照不到的暗处,那两根在他们手中晃动的胡萝卜格外显出小火把似的新鲜光亮,和一股脆生生的精神劲儿,让她想起在她的少年时代,夜晚的交通警察手中那发着荧光的指挥棒。
会所传来一阵鼓声,是某个庆典或者某场宴会开始了。会所的承包商早年是太行山区农民鼓队的鼓手,村里的喜事,镇上县上的赛事都少不了那鼓队。如今他将一面一人高的牛皮大鼓引进美优墅会所金碧辉煌的大堂,屏风似的竖在一侧,让擂鼓成为一些仪式的开场白,让仪式中身份最高的人手持鼓槌击鼓,如同证券交易所开市的鸣锣。
她对会所的鼓声并不陌生,她和家人都在会所举办或者参加过这种仪式。虽然,和旷野的鼓声相比,会所的鼓声有点喑哑,有点憋闷,好比被黑布蒙住了嘴脸的人的呐喊。但鼓声响起,还是能引人驻足的。她望望那路边的母子,他们仍然站在黑暗中专注地嚼着胡萝卜,对这近切的鼓声充耳不闻。
她迎着鼓声往回家的路上走,尽可能不把自己的心绪形容成无聊的踏实。也许鼓声早已停止,她听见的是自己的心跳。世间的声响里,只有鼓声才能让她感觉到自己的心在跳。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描写细腻传神,“妈伸出举着萝卜的手挡了挡儿子,便抢先咬下一大口,很响地嚼起来”,表现了母亲爽朗的性格和对儿子的爱。
B.女主人公“她”是城市里富有的暮年女性形象,与在建筑工地打工的老年女农民工形成对比,打工母子的生活冲击了她的心灵。
C.小说多处使用比喻的修辞手法,如第4段写“老头”面部如木刻,咳痰“如老旧的轮胎隆隆碾轧着碎石”,使平凡的人物形象可感。
D.小说寓曲折离奇的情节于朴素平实、简约凝练的文字中,字里行间散发着生活的味道,传递出宝贵的精神,富有艺术魅力。
2.小说中年轻人喊“妈”的情节布局巧妙,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说明。
3.“暮鼓”作为小说的标题,意蕴深刻,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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