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暮 鼓
铁凝
日落之后,天黑以前,她要出去走路。一天的时光里,她尤其喜欢这个段落。日落之后,天黑以前,是黄昏。
她穿上薄绒衣和哈伦裤,换上走路的鞋,出了家门。她有些自嘲地暗想,她要保持整体的青春感。至于下巴的松懈或者鼻梁旁边的几粒雀斑,其实无碍大局。当一个六十岁的女人敢于穿着质地柔软、裤角裹腿、裤裆却突然肥坠以模糊臀部的哈伦裤出行时,谁还会注意她脸上的雀斑呢?
她走上柿子林边的这条小马路时,发现马路对面,一个老者几乎正和她齐头并进。老者拖着一把平头铁锨,铁锨和柏油路面摩擦出刺拉、刺拉的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噪音。他为什么不把铁锨扛在肩上呢?她心里有点抱怨,由不得偏过脸扫了一眼老者——这老头!她心说。
路灯及时地亮起来,在她斜后方的老头停住脚,从衣兜里摸出一包烟和火柴,仿佛是路灯提醒了他抽烟。他将铁锨把儿夹在胳肢窝底下,腾出手点着一支烟,狠狠地吸了一大口。借着路灯和老头点烟的那一忽儿光亮,她看见老头的齐耳短发是灰白色的中分缝,皱纹深刻的没有表情的脸如木刻一般。他咳着喘着向路边半人高的冬青树丛里吐着痰,确切地说,是向那树丛吼着痰,费力地把喉咙深处的痰给吼出来。那吼是低沉、粗粝的吼,犹如老旧的轮胎隆隆碾轧着碎石。
她闻见一股子花椒油炝锅的白菜汤味儿,网球馆工地正在开饭。她看见一个体型壮实的工人正朝她和老头这边张望,望了一阵,就扑着身子快步朝他们走来。当他和他们相距两三米的时候,她看出这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只听他急切地高喊起来:“妈!妈!”他喊着“妈”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
她下意识地扭头向后看,路上没有别人。他是在喊她吗?他错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妈?或者她竟然很像这位施工队成员的妈?
这个端着空饭盆的年轻工人,就见他很确定地走到老头跟前,从他手里接过铁锨,又叫了一声“妈”,他催促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老头”低声嘟囔了一句什么,不急不火的,由着儿子接过了铁锨。
她从年轻人浓重的中原口音里,听出焦急和惦记。他的头发落满了白灰和水泥粉末,接近了老头——不,应该是他的妈那齐耳乱发的颜色。
那么,他没有把身穿哈伦裤的她错认成自己的妈,他是在管那老头叫“妈”;那么,她一路以为的老头并不是个老头,而是个老太太,是——妈。
年轻人扛着铁锨在前,引着他的妈往一盏路灯下走,那儿停着一辆为工地送饭的“三马子”,车上有一笸箩馒头和一只一抱粗的不锈钢汤桶,白菜汤味儿就从这桶里漾出。母子二人舀了菜汤,每人又各拿两个大白馒头,躲开路灯和路灯下的“三马子”,找个暗处,先把汤盆放在地上,两人就并排站在路边吃起晚饭。
她佯装在近处溜达,观察着从容、安静地嚼着馒头的这对母子,怎么看也更像是一对父子。路边的年轻人很快就把饭吃完,从地上端起妈那份菜汤递到她手上。妈吃完馒头喝完汤,拍打拍打双手,在裤子两侧蹭蹭,从肥大的中山式上衣的肥大口袋里掏出两只壮硕的胡萝卜,递给儿子一只,另一只留给自己,好比是饭后的奖赏。
她看见儿子拿着萝卜,和妈稍做争执,要把自己手中那个大些的塞给妈,换回妈手里那个小一点的。妈伸出举着萝卜的手挡了挡儿子,便抢先咬下一大口,很响地嚼起来。儿子也就咬着手中那大些的萝卜,很响地嚼起来。在路灯照不到的暗处,那两根在他们手中晃动的胡萝卜格外显出小火把似的新鲜光亮,和一股脆生生的精神劲儿,让她想起在她的少年时代,夜晚的交通警察手中那发着荧光的指挥棒。
会所传来一阵鼓声,是某个庆典或者某场宴会开始了。会所的承包商早年是太行山区农民鼓队的鼓手,村里的喜事,镇上县上的赛事都少不了那鼓队。如今他将一面一人高的牛皮大鼓引进美优墅会所金碧辉煌的大堂,屏风似的竖在一侧,让擂鼓成为一些仪式的开场白,让仪式中身份最高的人手持鼓槌击鼓,如同证券交易所开市的鸣锣。
她对会所的鼓声并不陌生,她和家人都在会所举办或者参加过这种仪式。虽然,和旷野的鼓声相比,会所的鼓声有点喑哑,有点憋闷,好比被黑布蒙住了嘴脸的人的呐喊。但鼓声响起,还是能引人驻足的。她望望那路边的母子,他们仍然站在黑暗中专注地嚼着胡萝卜,对这近切的鼓声充耳不闻。
她迎着鼓声往回家的路上走,尽可能不把自己的心绪形容成无聊的踏实。也许鼓声早已停止,她听见的是自己的心跳。世间的声响里,只有鼓声才能让她感觉到自己的心在跳。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描写细腻传神,“妈伸出举着萝卜的手挡了挡儿子,便抢先咬下一大口,很响地嚼起来”,表现了母亲爽朗的性格和对儿子的爱。
B.女主人公“她”是城市里富有的暮年女性形象,与在建筑工地打工的老年女农民工形成对比,打工母子的生活冲击了她的心灵。
C.小说多处使用比喻的修辞手法,如第4段写“老头”面部如木刻,咳痰“如老旧的轮胎隆隆碾轧着碎石”,使平凡的人物形象可感。
D.小说寓曲折离奇的情节于朴素平实、简约凝练的文字中,字里行间散发着生活的味道,传递出宝贵的精神,富有艺术魅力。
2.小说中年轻人喊“妈”的情节布局巧妙,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说明。
3.“暮鼓”作为小说的标题,意蕴深刻,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暮鼓
铁凝
日落之后,天黑以前,她要出去走路。一天的时光里,她尤其喜欢的段落,是黄昏。
她穿上薄绒衣和哈伦裤,换上走路的鞋,出了家门。她有些自嘲地暗想,她要保持整体的青春感。至于下巴的松懈或者鼻梁旁边的几粒雀斑,其实无碍大局。当一个六十岁的女人敢于穿着质地柔软、裤角裹腿、裤裆却突然肥坠以模糊臀部的哈伦裤出行时,谁还会注意她脸上的雀斑呢?
她走上柿子林边的这条小马路时,发现路对面,一个老者几乎正和她齐头并进。老者拖着一把平头铁锨,铁锨和柏油路面摩擦出刺拉、刺拉的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噪音。他为什么不把铁锨扛在肩上呢?她心里有点抱怨,由不得偏过脸扫了一眼老者——这老头!她心说。
路灯亮起来,在她斜后方的老头停住脚,从衣兜里摸出一包烟和火柴,将铁锨把儿夹在胳肢窝底下,腾出手点着一支烟,狠狠吸了一大口。借着路灯和老头点烟的那一忽儿光亮,她看见老头的齐耳短发是灰白色的中分缝,皱纹深刻的没有表情的脸木刻一般。他咳着喘着向路边半人高的冬青树丛里费力地吼着痰,那吼是疙疙瘩瘩低沉、粗砺的吼,犹如老旧的轮胎隆隆碾轧着碎石。
她闻见一股子花椒油炝锅的白菜汤味儿,网球馆工地正在开饭。她看见一个体型壮实的工人正扑着身子快步朝他们走来。当他和他们相距两三米的时候,她看出这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只听他急切地高喊起来:“妈!妈!”他喊着说,“妈,快点儿!菜汤都凉了!”
她下意识地扭头向后看,路上没有别人。他是在喊她吗?他错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妈?或者她竟然很像这位施工队成员的妈?
这个端着空饭盆的年轻工人,就见他很确定地走到老头跟前,从他手里接过铁锨,又叫了一声“妈”,他催促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老头”低声嘟囔了一句什么,不急不火的,由着儿子接过了铁锨。
那么,他没有把身穿哈伦裤的她错认成自己的妈,他是在管那老头叫“妈”;那么,她一路以为的老头并不是个老头,而是个老太太,是——妈。
年轻人扛着铁锨在前,引着他的妈往一盏路灯下走,那儿停着一辆为工地送饭的“三马子”,白菜汤味儿就从那漾出。母子二人舀了菜汤,每人又各拿两个大白馒头,躲开路灯和路灯下的“三马子”,找个暗处,先把汤盆放在地上,两人就并排站在路边吃起晚饭。
她观察着从容、安静地嚼着馒头的这对母子,怎么看也更像是一对父子。路边的年轻人很快就把饭吃完,从地上端起妈那份菜汤递到她手上。妈吃完馒头喝完汤,拍打拍打双手,在裤子两侧蹭蹭,从肥大中山式上衣的肥大口袋里掏出两只壮硕的胡萝卜,递给儿子一只,另一只留给自己,好比是饭后的奖赏。
她看见儿子拿着萝卜,和妈稍做争执,要把自己手中那个大些的塞给妈,换回妈手里那个小一点的。妈伸出举着萝卜的手挡了挡儿子,便抢先咬下一大口,很响地嚼起来。儿子也就咬着手中那大些的萝卜,很响地嚼起来。在路灯照不到的暗处,那两根在他们手中晃动的胡萝卜格外显出小火把似的新鲜光亮,和一股脆生生的精神劲儿,让她想起在她的少年时代,夜晚的交通警察手中那发着荧光的指挥棒。
会所传来一阵鼓声,是某个庆典或者某场欢宴开始了。会所的承包商早年是太行山区农民鼓队的鼓手。如今他将一面一人高的牛皮大鼓引进美优墅会所金碧辉煌的大堂,让擂鼓成为一些仪式的开场白。
她对会所的鼓声并不陌生。虽然,和旷野的鼓声相比有点憋闷。但鼓声响起,还是能引人驻足的。她望望那路边的母子,他们仍然站在黑暗中专注地嚼着胡萝卜,对这近切的鼓声充耳不闻。
她迎着鼓声往回家的路上走,尽可能不把自己的心绪形容成无聊的踏实。也许鼓声早已停止,她听见的是自己的心跳。世间的声响里,只有鼓声才能让她感觉到自己的心在跳。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小说描写细腻传神,“妈伸出举着萝卜的手挡了挡儿子,便抢先咬下一大口,很响地嚼起来”,表现了母亲爽朗的性格和舐犊情深。
B. “她”是城市里富有的暮年女性形象,与在建筑工地打工的老年女农民工形成对比,“她”因“观察”打工母子而得到了心灵的启示。
C. 本文多处使用比喻的修辞手法,使平凡的人物形象可感,琐碎的日常生活变得丰富,枯燥的事理变得具体生动,有意味。
D. 小说寓惊人离奇的情节于朴素平实、简约凝练的文字中,字里行间散发着生活的味道,传递出宝贵的精神,富有艺术魅力。
2.小说中年轻人喊“妈”,这一情节有什么好处?请简要说明。
3.“暮鼓”作为小说的标题,意蕴深刻,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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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暮鼓
铁凝
日落之后,天黑以前,她要出去走路。一天的时光里,她尤其喜欢这个段落。日落之后,天黑以前,是黄昏。
她穿上薄绒衣和哈伦裤,换上走路的鞋,出了家门。她有些自嘲地暗想,她要保持整体的青春感。至于下巴的松懈或者鼻梁旁边的几粒雀斑,其实无碍大局。当一个六十岁的女人敢于穿着质地柔软、裤角裹腿、裤裆却突然肥坠以模糊臀部的哈伦裤出行时,谁还会注意她脸上的雀斑呢?……有一天,她的刚会说话的小孙女大声叫了她“奶奶”!她勉强笑着答应着,心中却是一惊:难道她真的成了奶奶?“奶奶”这个词让她觉得,如果不是她的孙女残忍,那只能是时光残忍。时间如刀。
她走上柿子林边的这条小马路时,发现马路对面,一个老者几乎正和她齐头并进。老者拖着一把平头铁锨,铁锨和柏油路面摩擦出刺拉、刺拉的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噪音。他为什么不把铁锨扛在肩上呢?她心里有点抱怨,由不得偏过脸扫了一眼老者--这老头!她心说。
路灯及时地亮起来,在她斜后方的老头停住脚,从衣兜里摸出一包烟和火柴,仿佛是路灯提醒了他的抽烟。他将铁锨把儿夹在胳肢窝底下,腾出手点着一支烟,狠狠吸了一大口。借着路灯和老头点烟的那一忽儿光亮,她看见老头的齐耳短发是灰白色的中分缝,皱纹深刻的没有表情的脸木刻一般。他咳着喘着向路边半人高的冬青树丛里吐着痰,确切地说,是向那树丛吼着痰,费力地把喉咙深处的痰给吼出来。那吼是疙疙瘩瘩低沉、粗砺的吼,犹如老旧的轮胎隆隆碾轧着碎石。
她闻见一股子花椒油炝锅的白菜汤味儿,球馆工地正在开饭。她看见一个体型壮实的工人正朝她和老头这边张望,望了一阵,就扑着身子快步朝他们走来。当他和他们相距两三米的时候,她看出这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只听他急切地高喊起来:“妈!妈!”他喊着“妈”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
她下意识地扭头向后看,路上没有别人。他是在喊她吗?他错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妈?或者她竟然很像这位施工队成员的妈?
这个端着空饭盆的年轻工人,就见他很确定地走到老头跟前,从他手里接过铁锨,又叫了一声“妈”,他催促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老头”低声嘟囔了一句什么,不急不火的,由着儿子接过了铁锨。
她从年轻人浓重的中原口音里,听出焦急和惦记。他的头发落满了白灰和水泥粉末,接近了老头--不,应该是他的妈那齐耳乱发的颜色。
那么,他没有把身穿哈伦裤的她错认成自己的妈,他是在管那老头叫“妈”;那么,她一路以为的老头并不是个老头,而是个老太太,是--妈。
年轻人扛着铁锨在前,引着他的妈往一盏路灯下走,那儿停着一辆为工地送饭的“三马子”,车上有一笸箩馒头和一只一抱粗的不锈钢汤桶,白菜汤味儿就从这桶里漾出。母子二人舀了菜汤,每人又各拿两个大白馒头,躲开路灯和路灯下的“三马子”,找个暗处,先把汤盆放在地上,两人就并排站在路边吃起晚饭。
她佯装在近处溜达,观察着从容、安静地嚼着馒头的这对母子,怎么看也更像是一对父子。路边的年轻人很快就把饭吃完,从地上端起妈那份菜汤递到她手上。妈吃完馒头喝完汤,拍打拍打双手,在裤子两侧蹭蹭,从肥大中山式上衣的肥大口袋里掏出两只壮硕的胡萝卜,递给儿子一只,另一只留给自己,好比是饭后的奖赏。
她看见儿子拿着萝卜,和妈稍做争执,要把自己手中那个大些的塞给妈,换回妈手里那个小一点的。妈伸出举着萝卜的手挡了挡儿子,便抢先咬下一大口,很响地嚼起来。儿子也就咬着手中那大些的萝卜,很响地嚼起来。在路灯照不到的暗处,那两根在他们手中晃动的胡萝卜格外显出小火把似的新鲜光亮,和一股脆生生的精神劲儿,让她想起在她的少年时代,夜晚的交通警察手中那发着荧光的指挥棒。
会所传来一阵鼓声,是某个庆典或者某场欢宴开始了。会所的承包商早年是太行山区农民鼓队的鼓手,村里的喜事,镇上县上的赛事都少不了那鼓队。如今他将一面一人高的牛皮大鼓引进美优墅会所金碧辉煌的大堂,屏风似地竖在一侧,让擂鼓成为一些仪式的开场白,让仪式中身份最高的人手持鼓槌击鼓,如同证券交易所开市的鸣锣。
她对会所的鼓声并不陌生,她和家人都在会所举办或者参加过这种仪式。虽然,和旷野的鼓声相比,圈进会所的鼓声有点喑哑,有点憋闷,好比被黑布蒙住了嘴脸的人的呐喊。但鼓声响起,还是能引人驻足的。她望望那路边的母子,他们仍然站在黑暗中专注地嚼着胡萝卜。
她迎着鼓声往回家的路上走,尽可能不把自己的心绪形容成无聊的踏实。也许鼓声早已停止,她听见的是自己的心跳。世间的声响里,只有鼓声才能让她感觉到自己的心在跳。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______
A. 小说将画面定格在大城市里的一个富人住宅区,叙写一个都市暮年女人傍晚行走的故事,以独特的视角去捕捉都市老龄女性心灵深处的惶惑,以及她内心的焦虑压抑。
B. 小说中年轻人喊“妈”的情节布局巧妙,既丰富了打工母亲的人物形象,侧面展现了外来农民工生存的艰辛,也推动了情节发展,而且前后的反差造成很强的戏剧性效果。
C. 小说中“她”是都市有钱有闲的暮年女性形象,与从农村走进大城市在建筑工地打工的老年女农民工形成对比,“她”因“观察”打工母子而起了一种作为都市人的优越感。
D. 小说于朴素平实、简约凝练的叙事语言中,呈现平凡无华的小人物和日常生活场景,散发着生活的味道,传递出宝贵的精神,流淌着对希望的呼唤,富有艺术魅力。
2.小说中划波浪线的文字所描写的母子吃胡萝卜情景,作者运用了动作、景物细节描写,请分别简析这些细节描写对塑造人物和表现主题的作用。
3.结尾三段写到暮色中的鼓声,请结合作品谈谈作者这样安排的用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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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暮 鼓
铁凝
日落之后,天黑以前,她要出去走路。一天的时光里,她尤其喜欢这个时段。她穿上薄绒衣和哈伦裤,换上走路的鞋,出了家门。
美优别墅的业主,房子都不小,院子也挺深。有一天,她的刚会说话的小孙女大声叫了她“奶奶”!她勉强笑着答应着,心中却是一惊:难道她真的成了奶奶?她的儿子、孙女是保姆一手带大的,为了爱惜容颜,保证睡眠,她没为孩子熬过一次夜。后来她又有了孙女,她更没给孙女哪怕是象征性地换过一次纸尿裤。
她在十年前就提早退休了。同事们以为她要去自家的公司,她没这么做。她不想在家族企业里混,去了地产界的女友开办的一间农民工子弟学校做事。
早晨醒来她奔进卫生间,惊恐地看见镜子里有一张旧报纸似的脸。黑眼圈,法令纹,起皱的鼻梁,爆着白皮的嘴唇。她意识到这是严重睡眠不足,她缺觉了。女人是不能缺觉的,所有的事都必须首先让位给她的睡眠。于是她不再去那学校。她爱孩子,更爱自己的脸。她恢复了以往的生活和健身,在黄昏里走路。
她走上小马路时,发现马路对面,一个拖着一把平头铁锨的老头和她齐头并进。她知道这是哪家施工队的工人,刚收工或者正要赶往哪个工地。到了丁字路口,老头果然拐向左边。她看见一个体型壮实的工人正朝她和老头这边张望,望了一阵,就扑着身子快步朝他们走来。当他和他们相距两三米的时候,她看出这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只听他急切地高喊起来:“妈!妈!”他喊着“妈”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
她疑惑地看着迎面而来的这人,这个端着空饭盆的年轻工人,就见他很确定地走到老头跟前,从他手里接过铁锨,又叫了一声“妈”。她从年轻人浓重的中原口音里,听出焦急和惦记。他的头发落满了白灰和水泥粉末,接近了老头——不,应该是他的妈那齐耳乱发的颜色。那么,他没有把身穿哈伦裤的她错认成自己的妈,他是在管那老头叫“妈”;那么,她一路以为的老头并不是个老头,而是个老太太。
她佯装在近处溜达,观察着从容、安静地嚼着馒头的这对母子,怎么看也更像是一对父子。耳边又响起一路上“老头”那粗砺的吼痰声,便更加难以承认刚才她一路的错判或者错认,她固执地想着自己的错认几乎是不可能的。
但是,假如生活的希望在于能够把不可能变成可能,生活的残忍也在于能够让不可能居然成为可能。这是一位励志作家在那间新工人子弟学校给孩子们演讲时说过的两句话,现在她差不多一字不落地想起了那作家的话,只不过把第一句和第二句的顺序颠倒了一下。
年轻人很快就把饭吃完,从地上端起他妈那份菜汤递到她手上。妈吃完馒头喝完汤,拍打拍打双手,在裤子两侧蹭蹭,从肥大中山式上衣的肥大口袋里掏出两只壮硕的胡萝卜,递给儿子一只,另一只留给自己,好比是饭后的奖赏。
会所传来一阵鼓声,是某个庆典或者某场欢宴开始了。她对会所的鼓声并不陌生,她和家人都在会所举办或者参加过这种仪式。虽然,和旷野的鼓声相比,会所的鼓声有点喑哑,有点憋闷,好比被黑布蒙住了嘴脸的人的呐喊。但鼓声响起,还是能引人驻足的。她望望那路边的母子,他们仍然站在黑暗中专注地嚼着胡萝卜。只不过,刚才跳跃在两人手中那小火把似的胡萝卜,转瞬之间已经缩得很短,好似教师站在黑板跟前握在手中的半截粉笔。就这么一小会儿,火柴点烟似的一小会儿。
她迎着鼓声往回家的路上走,内心变得踏实起来。也许鼓声早已停止,她听见的是自己的心跳。世间的声响里,只有鼓声才能让她感觉到自己的心在跳。
(摘编自《作家》,2013年第7期)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小说写女主人公一直以为的“老头”竟然是个老太太,前后反差造成很强的艺术效果,使小说情节精彩奇妙,虽与生活实际不符,却又引人深思。
B. 小说描写母子吃胡萝卜的情景,“拍打拍打”“蹭蹭”“掏出”“递给”,这些看似不经意的动作细节,生动传神地表现了“母亲”的爽朗和舐犊情深。
C. “早晨醒来她奔进卫生间,惊恐地看见镜子里有一张旧报纸似的脸”,运用比喻手法,刻画出女主人公暗淡无光、皱巴巴的脸,形象可感。
D. 小说以简约的文字交代女主人公的过往,交代她的身份,写了她退休后的工作;运用白描手法呈现平凡无华的小人物和日常生活场景,朴素简练。
2.小说中的住在美优别墅的女主人公有哪些形象特点?请简要分析。
3.小说结尾部分写女主人公昕到鼓声,作者这样处理有什么意图?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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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暮 鼓
铁 凝
日落之后,天黑以前,是黄昏。
黄昏好像是一个有形的、硕大无朋的器皿,正承接着她的投入。她相信运动,只有运动才能年轻,才能保持整体的青春感。
迎面偶尔过来几个遛狗的人,她避免和他们打招呼、搭讪。住在美优墅的业主,房子不小,院子挺深,喜开车不喜走路。她在这里走路十年,从来没和一个业主讲过话。只有一次,她在小区会所门前的林荫道上差点被一条叫“斯通”的狗扑倒。
那主人一手搂住奔回他身边的斯通的脖子说,他不大,还是个孩子呢,才六个月。刚才他是跟您逗着玩儿呢!
她压抑着胸中的气愤说,它再是个孩子也不是人类意义上的孩子,它毕竟是条狗啊!
说完,她掉转身拔腿就走。两条腿发软且发抖,继而涌上更强烈的一股铁灰色的感觉,叫做悲从中来。
她十年前提早退休了,去农民工子弟学校当志愿者。老师给女孩子们穿小旗袍,让男孩子穿燕尾服,有时也会在臂弯里擓上一只柳编的小篮子,篮子里装着各种形状的馒头。让孩子分赠给嘉宾,老师们说馒头是真正在大铁锅里蒸出来的,用的是烧柴火的灶。嘉宾们手捧“原生态”的小馒头,惊喜交加。出身乡村的大亨说是母亲的味道,母亲站在黄昏的村口喊他回家吃饭的味道。新近走红的电视女星亲吻了一个女孩子,称赞学校的成功:少年版燕尾服和柴草灰构成的强烈反差本身就是成功。
她穿着哈伦裤在黄昏里走路。她喜欢往小区东北角走,那儿有一片柿子林。尚存这片别墅开发之前的自然景象。灰色路面上,黑色沥青补丁好似一条条压扁了的巨蟒,正无声地爬行。
马路对面,一个老者几乎正和她齐头并进。老者拖着一把平头铁锨,那哧拉、哧拉的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噪音,就来自铁锨和柏油路面的摩擦。她有点抱怨,偏过脸扫了一眼老者— —这老头! 她心说。
黄昏已是尾声,整个的老头就像整个的柿子林那样,模糊起来。风吹拂着他的齐耳乱发,一件辨不清颜色的肥大的中山式制服,过长的袖子几乎盖住了闲着的那只手。他的脚步声,他身后那把铁锨的哧拉声,把黄昏以后这条静僻的柏油路鼓捣得乱糟糟的。
在她斜后方的老头停住脚,摸出烟和火柴,腾出手点着烟,狠狠吸了一大口。他咳着喘着向路边的冬青树丛里吐着痰,向那树丛吼着痰,费力地把喉咙深处的痰给吼出来。那吼犹如老旧的轮胎隆隆碾轧着碎石。
她看见一个体型壮实的工人正朝她和老头这边张望,望了一阵,就快步朝他们走来。“妈 !妈 !”他喊着“妈”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
路上没有别人。是在喊她吗?错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妈?或者她竟然很像这位施工队成员的 妈?她的心一阵轻微的抽搐,那铁灰色的感觉又浮了上来。
她疑惑地看着端着空饭盆的年轻工人,就见他很确定地走到老头跟前,从他手里接过铁锨,又叫了一声“妈”,他催促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老头”不急不火,由着儿子接过铁锨。
他没有把身穿哈伦裤的她错认成自己的妈,他是在管那老头叫“妈”;那么,她一路以为的老头并不是个老头,而是个老太太,是— —妈。
年轻人扛着铁锨在前,引着他的妈走,一笸箩馒头和一只一抱粗的不锈钢汤桶,白菜汤味儿就从这桶里漾出。母子二人舀了菜汤,每人又各拿两个大白馒头,找个暗处,把汤盆放在地上,并排站在路边吃起晚饭。过分雪白的馒头衬着他们黧黑的手,泛着可疑的白光。
她佯装在近处溜达,耳边又响起一路上“老头”那粗砺的吼痰声。
但是,假如生活的希望在于能够把不可能变成可能,生活的残忍也在于能够让不可能居然成 为可能。
路边的年轻人很快吃完,从地上端起妈那份菜汤递到她手上。妈吃完馒头喝完汤,拍打拍打双手,在裤子两侧蹭蹭,从肥大中山式上衣的肥大口袋里掏出两只壮硕的胡萝卜,递给儿子一只,另一只留给自己,好比是饭后的奖赏。
她发现,吃饭的这段时间里,妈一声也没咳嗽,像是珍惜和儿子并肩的吃饭,又好似铁了心不让咳嗽和喘去败坏这片刻的安宁。
会所传来一阵鼓声,是某个庆典或者某场欢宴开始了。
她迎着鼓声回家。在凉嗖嗖的晚风中,会所旁门的一辆“路虎”的车顶上,端坐着一只老猫,她和老猫脸朝着同一个方向,“肩并肩”地抻着脖子静听、观望起那些窗子里的鼓声和人影。
(原文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恰当的一项是( )
A. 文中的“她”是一个生活比较优裕的退休女职工,她热爱生活,对社会弱势群体怀有爱心,又对某些现象很看不惯,颇有几分愤世嫉俗。
B. 文中两处写到“铁灰色的感觉”,前一处表现的是对狗主人的愤懑,后一处则是由于对青年工人呼唤的不解。她因而感觉到了世间的阴冷坚硬,对未来感到极其迷茫。
C. “她”对“老者”的态度有个复杂的变化过程:抱怨— —疑惑— —同情— —惊讶— —悔恨— —羡慕。这些描述表现了作者对“老者”和她的儿子虽苦犹甜的生活的肯定。
D. “假如生活的希望在于能够把不可能变成可能,生活的残忍也在于能够让不可能居然成为可能”这一议论句,反映的既是“她”的感慨,更表达了作者的愤怒。
2.结合全文简要分析小说标题 “暮鼓”的含义。
3.试探究文中“她”的复杂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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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暮 鼓
铁凝
日落之后,天黑以前,她要出去走路。一天的时光里,她尤其喜欢这个段落。日落之后,天黑以前,是黄昏。
她穿上薄绒衣和哈伦裤,换上走路的鞋,出了家门。她有些自嘲地暗想,她要保持整体的青春感。至于下巴的松懈或者鼻梁旁边的几粒雀斑,其实无碍大局。当一个六十岁的女人敢于穿着质地柔软、裤角裹腿、裤裆却突然肥坠以模糊臀部的哈伦裤出行时,谁还会注意她脸上的雀斑呢?
她走上柿子林边的这条小马路时,发现马路对面,一个老者几乎正和她齐头并进。老者拖着一把平头铁锨,铁锨和柏油路面摩擦出刺拉、刺拉的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噪音。他为什么不把铁锨扛在肩上呢?她心里有点抱怨,由不得偏过脸扫了一眼老者——这老头!她心说。
路灯及时地亮起来,在她斜后方的老头停住脚,从衣兜里摸出一包烟和火柴,仿佛是路灯提醒了他抽烟。他将铁锨把儿夹在胳肢窝底下,腾出手点着一支烟,狠狠地吸了一大口。借着路灯和老头点烟的那一忽儿光亮,她看见老头的齐耳短发是灰白色的中分缝,皱纹深刻的没有表情的脸如木刻一般。他咳着喘着向路边半人高的冬青树丛里吐着痰,确切地说,是向那树丛吼着痰,费力地把喉咙深处的痰给吼出来。那吼是低沉、粗粝的吼,犹如老旧的轮胎隆隆碾轧着碎石。
她闻见一股子花椒油炝锅的白菜汤味儿,网球馆工地正在开饭。她看见一个体型壮实的工人正朝她和老头这边张望,望了一阵,就扑着身子快步朝他们走来。当他和他们相距两三米的时候,她看出这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只听他急切地高喊起来:“妈!妈!”他喊着“妈”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
她下意识地扭头向后看,路上没有别人。他是在喊她吗?他错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妈?或者她竟然很像这位施工队成员的妈?
这个端着空饭盆的年轻工人,就见他很确定地走到老头跟前,从他手里接过铁锨,又叫了一声“妈”,他催促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老头”低声嘟囔了一句什么,不急不火的,由着儿子接过了铁锨。
她从年轻人浓重的中原口音里,听出焦急和惦记。他的头发落满了白灰和水泥粉末,接近了老头——不,应该是他的妈那齐耳乱发的颜色。
那么,他没有把身穿哈伦裤的她错认成自己的妈,他是在管那老头叫“妈”;那么,她一路以为的老头并不是个老头,而是个老太太,是——妈。
年轻人扛着铁锨在前,引着他的妈往一盏路灯下走,那儿停着一辆为工地送饭的“三马子”,车上有一笸箩馒头和一只一抱粗的不锈钢汤桶,白菜汤味儿就从这桶里漾出。母子二人舀了菜汤,每人又各拿两个大白馒头,躲开路灯和路灯下的“三马子”,找个暗处,先把汤盆放在地上,两人就并排站在路边吃起晚饭。
她佯装在近处溜达,观察着从容、安静地嚼着馒头的这对母子,怎么看也更像是一对父子。路边的年轻人很快就把饭吃完,从地上端起妈那份菜汤递到她手上。妈吃完馒头喝完汤,拍打拍打双手,在裤子两侧蹭蹭,从肥大的中山式上衣的肥大口袋里掏出两只壮硕的胡萝卜,递给儿子一只,另一只留给自己,好比是饭后的奖赏。
她看见儿子拿着萝卜,和妈稍做争执,要把自己手中那个大些的塞给妈,换回妈手里那个小一点的。妈伸出举着萝卜的手挡了挡儿子,便抢先咬下一大口,很响地嚼起来。儿子也就咬着手中那大些的萝卜,很响地嚼起来。在路灯照不到的暗处,那两根在他们手中晃动的胡萝卜格外显出小火把似的新鲜光亮,和一股脆生生的精神劲儿,让她想起在她的少年时代,夜晚的交通警察手中那发着荧光的指挥棒。
会所传来一阵鼓声,是某个庆典或者某场宴会开始了。会所的承包商早年是太行山区农民鼓队的鼓手,村里的喜事,镇上县上的赛事都少不了那鼓队。如今他将一面一人高的牛皮大鼓引进美优墅会所金碧辉煌的大堂,屏风似的竖在一侧,让擂鼓成为一些仪式的开场白,让仪式中身份最高的人手持鼓槌击鼓,如同证券交易所开市的鸣锣。
她对会所的鼓声并不陌生,她和家人都在会所举办或者参加过这种仪式。虽然,和旷野的鼓声相比,会所的鼓声有点喑哑,有点憋闷,好比被黑布蒙住了嘴脸的人的呐喊。但鼓声响起,还是能引人驻足的。她望望那路边的母子,他们仍然站在黑暗中专注地嚼着胡萝卜,对这近切的鼓声充耳不闻。
她迎着鼓声往回家的路上走,尽可能不把自己的心绪形容成无聊的踏实。也许鼓声早已停止,她听见的是自己的心跳。世间的声响里,只有鼓声才能让她感觉到自己的心在跳。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描写细腻传神,“妈伸出举着萝卜的手挡了挡儿子,便抢先咬下一大口,很响地嚼起来”,表现了母亲爽朗的性格和对儿子的爱。
B.女主人公“她”是城市里富有的暮年女性形象,与在建筑工地打工的老年女农民工形成对比,打工母子的生活冲击了她的心灵。
C.小说多处使用比喻的修辞手法,如第4段写“老头”面部如木刻,咳痰“如老旧的轮胎隆隆碾轧着碎石”,使平凡的人物形象可感。
D.小说寓曲折离奇的情节于朴素平实、简约凝练的文字中,字里行间散发着生活的味道,传递出宝贵的精神,富有艺术魅力。
2.小说中年轻人喊“妈”的情节布局巧妙,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说明。
3.“暮鼓”作为小说的标题,意蕴深刻,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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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晕厥羊
铁凝
老马一生没有什么特别的嗜好,就是喜欢吃蒜。但是,这个通俗而又廉价的嗜好并不总是能够顺利地被满足,原因是他的老伴绝不能闻大蒜的气味。
昨晚临睡前,她已经向他交代了这几天他一个人在家应该注意的事情:冷水表里的存水不多了,水表好像有点不准。现在,老马穿好衣服来到客厅,又推开老伴房间虚掩着的门观察片刻,在确认房子里真的没有老伴之后,便疾步进了厨房,拉开柜橱的最下边一只抽屉,拿出预先藏好的两头蒜,三下两下地剥起来。
这时有人按门铃。
老马不觉浑身一激灵:莫非她丢了什么东西又折回来取?慌乱中他把蒜藏进抽屉赶紧去开门——他从来不敢怠慢老伴的门铃声。门开了,唉,原来是单位的出纳给他送工资来了。老马接了工资信手放在门厅的餐桌上,接着赶紧回到厨房继续剥蒜。眼看着那些象牙色的、光溜溜、鼓绷绷的小蒜瓣在他手下越聚越多,老马心中那鬼祟的激情和暧昧的欲望说什么也按捺不住了,他抓起一瓣丢进嘴里猛嚼,一股热辣辣的蒜香伴着脆生生的响动在老马口腔里爆炸。这就是幸福了,咀嚼中的老马暗自思量。
这时又有人按门铃。正在享受大蒜的老马本来不愿意此刻有人造访,但是,正因为几头大蒜下肚,经常打不起精神的老马,现在是精神昂扬力量充沛,尤其当他看见门口没有老伴。门口是个全新的陌生人,可这个陌生人按了门铃又转身要走,老马就非常想把他拦住,他觉得现在他既有拦住这人的力量又有拦住这人的权利。
老马说,那你怎么按了门铃就走啊。
陌生人说,你这是 201,我找错门了。
老马说,你想找谁家?
陌生人说301,说自己是小区物业公司的水工。提起物业公司,老马更不想放这人走了。我正想找物业公司呢,你必须进来先给我查查。老马的态度是不由分说的,陌生人却显得犹豫,也许还有几分不易觉察的慌张。但这犹豫和慌张显然敌不过老马的不由分说,于是他跟着老马走进了老马的家。
其实老马也未必想到陌生人这么听话,他一向缺少让别人听他发令的体验。现在他发令了,陌生人居然听令了,老马终于体验了命令别人的愉悦。陌生人摘下身上的工具包,站在水表跟前似是而非地鼓捣了几下。他鼓捣不成什么,急于离开的样子。
陌生人的态度很让老马恼火。他开始厉声谴责站在门厅里的这个人。陌生人低眉顺眼地听着老马谴责,不争辩也不反驳。就为了陌生人的低眉顺眼和他的不争辩不反驳吧,情绪激昂的老马还获得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意外满足感。原来人都有看别人低眉顺眼的欲望,对别人低眉顺眼一生的老马今天终于也尝到了别人对自己低眉顺眼的甜头。老马头上冒着热汗,满嘴喷着不散的蒜气,借着不请自来的某种珍贵的快感连想带说连说带想,从务实说到务虚又从务虚返回务实,最后,他终于向面前这个沉默而懦弱的“水工”喊出了他此刻打算实施的计划:既然你做不了经理的主,我也就不再怪你。
沉默的“水工”就在这时突然把身子晃了几晃,接着双膝一弯就软软地倒在老马家门厅的地上。怎么了,这是怎么了?难道他是被我吓晕了不成?老马有点惭愧,然而,让老马不敢承认的是,这惭愧里却又搀和着某种莫名的满足。原来他老马也有今天,他也能对一个年轻力壮的活人充满威慑力量,他也能让一个活人低眉顺眼,最后他也能把一个活人吓晕过去。
当老马要通电话叫了对方来救人,很快从客厅里出来时,发现门厅地上那个晕着的人已经不见了。他的心紧缩了一下,好像刚明白了什么。惊慌中的老马赶紧回屋,进门先看餐桌,餐桌上他那沓不算厚实的工资也不见了,确实不见了。一切都在瞬间。
这晚老马不吃不喝和衣睡去。
老马再次醒来并不是早晨,可能是深夜一点钟。他再也睡不着,耷拉着一张更显“自来旧”的脸爬起来看电视,一个澳大利亚的电视片,讲他们那里有一种奇怪的羊,那是一种长不大的小羊,害怕声音,害怕风雨,害怕比它们大的动物,外界稍有响动就会导致它们晕厥,动物学家命名它们为“晕厥羊”。
他本能地对画面上那些晕厥羊有好感,那是活脱儿一个他自己啊。可是,早晨晕在老马家地上的那个人他又是谁呢?一只晕厥羊兴许完全有能力去恐吓另一只晕厥羊。
(节选自《铁凝自选 小说集》)
1.下列对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 作者用心理描写的手法写老马第一次听见门铃声响起时非常紧张,透露出老马平日在家对老婆的畏惧心理。
B. 老马随手就把单位出纳送来的工资放在门厅的餐桌上,这个情节不仅说明老马不在乎钱,而且也为下文“水工”拿走钱埋下伏笔。
C. 老马“不由分说”地把“水工”“请到”家里来,是因为他老婆临走的时候交代了家里的水表有点问题需要修理。
D. 老马在谴责“水工”时获得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意外的满足感,而正是这种满足感让他失去了警觉,导致最终丢失了工资。
E. 当“水工”假装被吓晕以后,老马心里既惭愧又有莫名的满足,这暗示了老马性格的复杂。
2.小说主人公老马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3.小说开头写了老马非常喜欢吃蒜的情节,在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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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盲者
刘学林
她喜欢这条路,尤其是在春天。现在就是春天,垂柳新绿,桃花欲开未开,正是赏花时节。她驾一辆奥迪徐徐东行,直到无路可行时才拐上田园路。刚进档加速,一个背着一把坠胡的盲老人迎面走来。也就一闪而过了。然而就在这一闪而过的瞬间,她觉得这个盲老人有点面熟。她开始回忆。明静辽远的坠胡声响起来,那是四年前录在她记忆中的坠胡声。
难道会是他吗?
她犹豫了一下,还是调转了车头,超过了盲老人之后靠路边停住,钻出汽车,迎着盲老人站在车旁,看着盲老人用手中探路的竹竿一路敲过来。老人虽老,腰杆却直,满脸皱纹中有一种大喜大悲之后的淡定,一种饱经沧桑之后的淡定。她认定这一个瞎眼老人就是那一个盲老人。
“老人家,您是在隆兴街自由市场——”她顿了一下,斟酌该怎样表达,“拉琴的吗?”盲老人站定,无语。
“你还记得,四年前,您让一个姑娘多拿几块钱的事情吗?”
“姑娘,您认错人了。”
盲老人手中的竹竿又向前探出,以盲人特有的轻稳起步走。她有点惘然,一动不动地看着老人的身影渐渐远去,那淡远空明的坠胡曲调却渐渐清晰起来。她重新上路,车开得很慢,坠胡的曲调时远时近,不绝如缕。
四年前的情景如在眼前。那时候她刚到这个大城市谋生,钱包被偷,她身无分文,饥肠辘辘。她在隆兴街自由市场逛悠,油条的气味,卤面的气味,粉浆面条的气味,残忍无情地折磨着她的肠胃。向大妈讨一碗粉浆面条喝喝吗?她鼓了几次勇气没有张开口。
这时候她听到了盲老人的坠胡声,那琴声淡若流云,清如溪水,也看到了坐在一条小巷的巷口操琴的盲老人。老人不是那种睁眼瞎,该长眼睛的部位陷进去两个深坑。老人面如荒漠,坐在闹市就像坐在渺无人迹的荒原上。老人面前放着一个铁盒子,圆形的破旧的铁皮盒子,盒子里有不少零票子,一角的,两角的,一元的,两元的,她看得清清楚楚还有两张五元的,一张十元的。她的眼睛一亮,心也随之慌慌跳起来。我只拿一张五元的,只拿一张五元的。可是怎么拿呢?人熙来攘往,看到我拿一个瞎眼老人的钱,会出现什么后果呢?
她从盲老人面前走过去,又从盲老人面前走过来。这样走了两趟,她终于想出了一个遮人耳目的办法。当她再一次从老人面前走过的时候,她装作一不小心把老人盛钱的盒子踩翻了。她说声“对不起”,连忙蹲下去给老人捡钱,借机把一张五元的票子握在了手心。正在她准备起身走开的时候,老人开口说话了。老人的声音空洞淡定,无哀无怨,无喜无怒。
老人说:“姑娘,多拿几元吧。”
她把汽车锁进车库,上四楼回到自己的家。所谓家,其实只是一套四室一厅的豪华住宅而已,她还没有成家。经历了那一段穷苦磨难之后,她脚下的路忽然柳暗花明了。由于经商的天赋,她成立了一家公司,成了一名经理。两年之后,她已经是这个城市中的富人之一了。
她吃了两块“消闲派”,喝了一杯咖啡,点上一支烟。那辽远的坠胡声又在她的耳边悠悠响起。如果说她在路上拦住那位老人只是出于一个偶发的念头,那么,这时候她要报答盲老人的愿望竟是如此的强烈和急切。
第二天,她到公司安排了一下事务,就直接去了隆兴街自由市场,可是她没有找到那位盲老人。第三天,她仍然没有找到那位盲老人。
一连四天她都没有找到那位盲老人。她问旁边卖粉浆面条的一位大娘,大娘只说她也好几天没有听到盲老人的胡琴声了,对盲老人的其它情况也是一无所知。
她决定每天傍晚到田园路上去等待,终于如愿以偿等到了那位盲老人。她拦住他。盲老人漠然无语。
“这是一万元钱,您先用着。请您告诉我您的地址,我会定期给您送去生活费的。”
“这是从何说起?”老人在傍晚的夕阳下径直走去。
她跟上老人:“四年前您对我有恩,虽然只是几块钱。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希望您能成全我。”
“我一个瞎子能对谁有恩?请姑娘不要污人清白。”
盲老人说话的时候并没有回头。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正确的是
A. “垂柳新绿,桃花欲开未开,正是赏花时节”,小说开头的景物描写,暗示女主人公历经磨难后的喜悦心情,也使作品充满了诗意。
B. 小说注重从细微处表现人的心灵秘密,“她从盲老人面前走过去,又从盲老人面前走过来”写出了姑娘犹豫、矛盾的复杂心理。
C. 盲老人的声音“空洞淡定,无哀无怨”,“面如荒漠”,“腰杆却直”,这些细节描写,反映他与世无争、淡漠从容的人生智慧。
D. 姑娘因为拿了盲老人五元钱而耿耿于怀,几年来她一直寻找盲老人,并拿出一万元报答老人,这反映了她知错就改的品质。
2.小说在刻画盲老人这个形象时,突出了他的哪些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
3.小说四次写坠胡声响起来,每次作用不同。请结合小说内容具体分析,并说明这样写有什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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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厥羊
铁凝
老马一生没有什么特别的嗜好,就是喜欢吃蒜。但是,这个通俗而又廉价的嗜好并不总是能够顺利地被满足,原因是他的老伴绝不能闻大蒜的气味。
昨晚临睡前,她已经向他交代了这几天他一个人在家应该注意的事情:冷水表里的存水不多了,水表好像有点不准。现在,老马穿好衣服来到客厅,又推开老伴房间虚掩着的门观察片刻,在确认房子里真的没有老伴之后,便疾步进了厨房,拉开柜橱的最下边一只抽屉,拿出预先藏好的两头蒜,三下两下地剥起来。
这时有人按门铃。
老马不觉浑身一激灵:莫非她丢了什么东西又折回来取?慌乱中他把蒜藏进抽屉赶紧去开门——他从来不敢怠慢老伴的门铃声。门开了,唉,原来是单位的出纳给他送工资来了。老马接了工资信手放在门厅的餐桌上,接着赶紧回到厨房继续剥蒜。眼看着那些象牙色的、光溜溜、鼓绷绷的小蒜瓣在他手下越聚越多,老马心中那鬼祟的激情和暧昧的欲望说什么也按捺不住了,他抓起一瓣丢进嘴里猛嚼,一股热辣辣的蒜香伴着脆生生的响动在老马口腔里爆炸。这就是幸福了,咀嚼中的老马暗自思量。
这时又有人按门铃。
正在享受大蒜的老马本来不愿意此刻有人造访,但是,正因为几头大蒜下肚,经常打不起精神的老马,现在是精神昂扬力量充沛,尤其当他看见门口没有老伴。门口是个全新的陌生人,可这个陌生人按了门铃又转身要走,老马就非常想把他拦住,他觉得现在他既有拦住这人的力量又有拦住这人的权利。
老马说,那你怎么按了门铃就走啊。
陌生人说,你这是201.我找错门了。
老马说,你想找谁家?
陌生人说301.说自己是小区物业公司的水工。
提起物业公司,老马更不想放这人走了。我正想找物业公司呢,你必须进来先给我查查这表。
老马的态度是不由分说的,陌生人却显得犹豫,也许还有几分不易觉察的慌张。但这犹豫和慌张显然敌不过老马的不由分说,于是他跟着老马走进了老马的家。
其实老马也未必想到陌生人这么听话,他一向缺少让别人听他发令的体验。现在他发令了,陌生人居然听令了,老马终于体验了命令别人的愉悦。陌生人摘下身上的工具包,站在水表跟前似是而非地鼓捣了几下。他鼓捣不成什么,急于离开的样子。
陌生人的态度很让老马恼火。他开始厉声谴责站在门厅里的这个人。
陌生人低眉顺眼地听着老马谴责,不争辩也不反驳。就为了陌生人的低眉顺眼和他的不争辩不反驳吧,情绪激昂的老马还获得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意外满足感。原来人都有看别人低眉顺眼的欲望,对别人低眉顺眼一生的老马今天终于也尝到了别人对自己低眉顺眼的甜头。老马头上冒着热汗,满嘴喷着不散的蒜气,借着不请自来的某种珍贵的快感连想带说连说带想,从务实说到务虚又从务虚返回务实,最后,他终于向面前这个沉默而懦弱的“水工”喊出了他此刻打算实施的计划:既然你做不了经理的主,我也就不再怪你。
沉默的“水工”就在这时突然把身子晃了几晃,接着双膝一弯就软软地倒在老马家门厅的地上。
怎么了,这是怎么了?难道他是被我吓晕了不成?老马有点惭愧,然而,让老马不敢承认的是,这惭愧里却又搀和着某种莫名的满足。原来他老马也有今天,他也能对一个年轻力壮的活人充满威慑力量,他也能让一个活人低眉顺眼,最后他也能把一个活人吓晕过去。
老马要通电话叫了对方来救人,很快从客厅里出来,发现门厅地上那个晕着的人已经不见了。他的心紧缩了一下,好像刚明白了什么。惊慌中的老马赶紧回屋,进门先看餐桌,餐桌上他那沓不算厚实的工资也不见了,确实不见了。一切都在瞬间。
老马在餐桌旁坐下,人像瘪了似的,翻来覆去只有一个感慨:这个“水工”跟我配合得多好啊。
这晚老马不吃不喝和衣睡去。
老马再次醒来并不是早晨,可能是深夜一点钟。他再也睡不着,耷拉着一张更显“自来旧”的脸爬起来看电视,一个澳大利亚的电视片,讲他们那里有一种奇怪的羊,那是一种长不大的小羊,害怕声音,害怕风雨,害怕比它们大的动物,外界稍有响动就会导致它们晕厥,动物学家命名它们为“晕厥羊”。
他本能地对画面上那些晕厥羊有好感,那是活脱儿一个他自己啊。可是,早晨晕在老马家地上的那个人他又是谁呢?
一只晕厥羊兴许完全有能力去恐吓另一只晕厥羊。
(节选自《铁凝自选小说集》)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中写老马第一次听见门铃声时非常紧张,把蒜藏进抽屉里,说明老马平时对老婆很畏惧,这种心理描写的手法很好地刻画了老马的形象。
B.老马顺手就把单位出纳送来的工资放在餐桌上,这个情节不但为下文“水工”拿走钱埋下伏笔,同时也说明老马根本就没有把钱放在心上。
C.老马的老婆临走的时候交代了家里的水表需要修理,所以,他“不由分说”地把“水工”请到家里来,但是老马没有想到他这么听话。
D.老马其实是一个非常骄傲又懦弱的人,他谴责“水工”时获得的“让别人听他发指令的体验”让他失去了警觉,导致他最终丢失了工资。
E.小说构思巧妙,颇具匠心。从主人公怕老婆写起,再写他让“水工”害怕,结尾以“晕厥羊”点题,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
2.请你谈谈小说题目“晕厥羊”的含义。
3.小说开头写了老马非常喜欢吃蒜的情节,在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4.小说中的老马是一个被扭曲的小人物,你怎样看待他这样的人?请联系现实简要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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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材料一
1958年,茹志鹃写成了短篇小说《百合花》,先后寄出去两次,都被退了回来,最后终于在《延河》上发表了,就在小说发表三个月之后,茅盾向读者推荐了它,这——给她以起死回生的力量。
茹志鹃因《百合花》而成名,在荣誉面前,她考虑的是更艰苦的攀登。她以茅盾的鼓励为动力,在创作园地里开始了更加辛勤的耕耘。茅盾文章发表的第二年,是她创作丰收的一年。
六十年代以后,中国社会风云变幻,文艺界的风浪也一阵紧似一阵。对茹志鹃作品的评价分歧愈来愈大,否定意见在逐步升级,甚至要求她放弃自己的风格,去攀登重大题材的高峰,去描写“高大全”式的英雄形象。在众说纷纭面前,她有点拿不准,感到无所措。1960至1961两年,茹志鹃已离开编辑岗位,从事专业创作,却只写了四篇小说《三走严庄》《同志之间》《阿舒》《第二步》。
1963—1964年,文艺界更加充满火药味,束缚乃至扼杀文学创作的清规戒律越来越多。许多长于写重大题材的作家都遭到了批判,何况茹志鹃?“在这风风雨雨中,我惶惶然,茫茫然了,不知怎么奋斗才好了。”她陷入了极度痛苦之中。两年间,只写了《月牙初上》和《回头卒》。《回头卒》是她“文化大革命”前写的最后一篇小说,写得艰苦极了。一篇作品不是发自作家心灵深处,还有什么生命力呢?1964年以后,她除写小量散文外,就近乎搁笔了。这对于一个风华正茂的作家来说,是多么痛心疾首的事啊:“我内心是着急、焦虑的,但是无计可施。因为当时形势要求的,正是我所不能的。我不会处理尖锐的矛盾冲突,不善于写高大完美的英雄形象,也极少写过反面人物等等,我愿意克服这些弱点,来适应政治形势的需要(当时称作时代的要求),可是秉性是难移的。”
实际上茹志鹃创作上的荒芜,早在“文化大革命”前三年就已经开始了。在动乱的年代,像她这样以写“儿女情”“家务事”著称的女作家当然不能幸免,她被戴上“文艺黑线的尖子”“文艺黑线的金字招牌”等帽子,遭到了无情的批判。
乌云散去,晴空朗朗,茹志鹃终于迎来了百花争妍的春天。她从上海人民出版社调到《上海文学》,任编委,同年被选为上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78年出席全国第四次文代会,被选为中国作家协会理事。
“创作上空白,生活却在延续,感情是延续的。”一个在艺术海洋里顽强探求的人,是不会徒劳的。茹志鹃的追求,果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获得了丰收的硕果。
茹志鹃作品中的鞭挞,有其深度和力度,在同类作品中也是高出一筹的。从中,我们看到了她的心在流血,眼中充满了泪水。作家的鞭挞依然是属于她自己的。她说:“我不知不觉地在作品中也使用起批判这一武器。……我发现歌颂固然需要洋溢的热情,而鞭挞需要的热情则十倍于歌颂。而且这种热忱,不是洋溢的、轻松的,它灼灼于内,到了使人心痛的程度,然后才流于笔端。”
从歌颂到鞭挞,这一变化说明,一个作家的思想观点,观察社会的方式、角度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适应着社会的发展变化,在某一个历史阶段,某一个人生的里程中不能为人们所强求。
茹志鹃“文化大革命”后的作品,在艺术手法上除保留原来的精粹之外,也进行了一些可贵的尝试,收到了可喜的效果。
茅盾在逝世前几年,虽然已剩下不多的力气,却仍然关心茹志鹃的创作。以其微弱的余光读了她的许多近作,称为由《百合花》般的清新、俊逸“演变为耐咀嚼有回味的静夜的箫声”。
茹志鹃沿着前辈作家为她指明的路,走过了荆棘丛生的沟沟壑壑;又带着无限的思念之情,走向新的生活。
(摘编自孙瑞珍《茹志鹃传》)
材料二
1977年,《上海文艺》复刊在即。我调回编辑部时,茹志鹃早已参加了复刊的筹备工作。她那时非常忙,亲自组稿、审稿、改稿、发稿。巴老劫后复出的第一篇短篇小说《杨林同志》就是由茹志鹃一手编发的。邓友梅的获奖小说《我们的军长》更是在她启发、催逼、帮助下写出来的。当时还在工厂劳动的宗福先最早的文学作品也是送给茹志鹃看的。
一位作协老同事的儿子也经常送稿请茹志鹃指点,而当时那位同事被错划为“反革命”还在农场服刑。十几年后,这位同事的儿子以优异成绩出国深造,他一说起在自己被打入另册时,是茹志鹃伸出温暖的手,就激动不已……
我总感到,茹志鹃身上有一股正气,不骄不娇,无私真诚,对上从不媚颜,对下从不施压,她表里如一,严于律己,宽厚待人。
(选自《风雨百合花——怀念茹志鹃》)
材料三
茹志鹃童年和少年时代生活极其贫困。由于两岁丧母,父亲离家出走,她只得随祖母辗转沪杭两地,靠手工劳作勉强糊口。11岁才上小学。祖母去世后,被孤儿院收养。后进上海妇女文化班学习。
……
进入新时期以后,茹志鹃的视野变得更宽广更深邃,作品“从微笑到沉思”,温存中透出辛辣,热情里蕴含冷峻,创作风格有所发展。
(选自百度百科)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正确的一项是( )
A.茹志鹃的短篇小说《百合花》,先后寄出去两次,都被退了回来,最后在茅盾的推荐下,起死回生,终于在《延河》上发表了。
B.因为要写重大题材,表现“高大全”式的英雄形象,1960至1961年间,茹志鹃特意离开编辑岗位,去从事专业创作。
C.十年浩劫无法浇灭茹志鹃的创作激情,其间她依然能取得较大的成就,“文化大革命”结束后,茹志鹃的处境有所改变,迎来了人生的春天。
D.从心灵的微笑到深沉的思索,茹志鹃经历了漫长的岁月,文章记录了时代的变异和创作上的迂回曲折,思想上的矛盾痛苦、向往和追求。
2.下列对材料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六十年代初,文艺界对茹志鹃作品评价的分歧,令她感到苦闷,找不到写作方向。
B.1963—1964年,文艺界对茹志鹃的批判,使她极度痛苦,无法发自内心写作。
C.茹志鹃坚守自己的创作秉性,不改变自己以适应当时政治的需要,1964年前后,就近乎搁笔了。
D.茹志鹃的作品加大了对现实鞭挞的深度和力度,作品的视野变得更宽广而深邃,她在艺术手法上进行了一些可贵的尝试,创作风格有所发展。
3.材料二选文的标题是“风雨百合花——怀念茹志鹃”,请结合三则材料并联系现实,谈谈你对“风雨百合花”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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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生死抉择
很久以前,一场激烈的战斗之后,惨败的一方中有两名战士侥幸逃出战场。这俩人,一老一少,是一对翁婿。他们逃进深山老林,在一块碑一样的石块下面歇了下来。做岳父的伤势严重,危在旦夕;女婿情况稍好一些,但身上也负伤好几处,必须尽早医治。
“我活不过两天了,雷本”岳父说,“你现在独自离开,或许还有生的可能,但是如果让我拖累你,我们就都不能活命了。”
从理智上说,雷本认为岳父的话是对的。但从情感上来说,他不能丢下岳父不管,那将是大逆不道。经过了艰难的思想斗争之后,他听从了岳父的话,毕竟他和新婚不久的妻子还有很长的幸福人生路要走呢,尽管这意味着要让岳父抛尸荒野。
回家的路困难重重。先是乌云密布,妨碍了他根据太阳的位置调整正确的方向,然后是伤口疼痛加剧,他的体力渐渐不支。他的脑子里一团乱麻,不知道自己走了多远,走了多久,走过了哪些地方,只凭着求生的本能,盲目地往前走。终于,他耗尽了最后一点力气,倒在了一棵树下等死。后来,救援者发现了他,并把他送到最近的农户家,而这碰巧正是他自己的家。他受到了爱妻的精心照料。他活了过来。可是,面对爱妻的询问,他能说什么呢?他抛下岳父,在那种情况下应该是一个正确的选择。然而,正确的事情有时也很难说出口。他若对妻子讲出实情,妻子回应他的一定是绝望的惨叫,而他则一辈子在妻子面前抬不起头来,还会遭到世人的谴责。于是,他说,他在自己也负伤的情况下一直搀扶着重伤的岳父走了三天三夜,当岳父死后,他用虚弱无力的双手掩埋了死者,尽了他能做的最后一份孝心。
雷本的事迹传遍乡里,大家都夸他既勇敢又孝顺,这使他越发羞愧难当。隐瞒实情给原本正当的行为蒙上一层罪过。他想来想去,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一个杀人犯。这种难言之隐像一条锁链捆绑住他的精神,又像一条毒蛇咬噬他的心。从此,他变得郁郁不乐,脾气暴躁。这让他在后来的18年中噩运连连:常与邻居争吵召来官司,疏于料理生计导致农场破产家道败落。他只有带着妻儿背井离乡,深入大森林,去重新拓垦一片荒野。
数天后的一个下午,一家人停了下来。他们发现了一片适合拓垦的林中平地。妻子做饭,雷本和儿子打算出发打猎。儿子答应不离营地附近,想自己独自猎杀一只野鹿。雷本看着儿子的背影,为儿子的成长感到一阵欢欣,然后他去了另一个方向碰碰运气。
他走进了浓密的森林里,忽然有了一种想法,如果能在这里发现岳父的遗骨并将它们埋进黄土,或许他心里会稍微得到一丝安宁。他恍恍惚惚地在林子里不知走了多久,连一只野兽也没有发现。突然,一簇矮树丛里面有个东西在动,雷本立刻本能地举枪射击。
当妻子在那簇矮树丛里找到雷本的时候,雷本正用枪托支撑着自己的身子,他的面前是一块被叶蔓缠绕的碑一样的石块和一堆人的遗骨,还有……
“是的,”雷本没有任何表情地对妻子说道,“那是我们的儿子,他现在和他的外祖父在一起。”
她一声惨叫。从故事一开始,理智与情感都无法指向一个完美的结局,这一声惨叫注定不可避免。
1.第一段在整篇小说中起什么作用?(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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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雷本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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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雷本的心理前后有什么变化?请结合情节简要分析。(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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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结合作品,对下面两个问题进行探究。(8分)
(1)画线句子在文中起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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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雷本最后用枪误杀了儿子,你觉得这个情节合理吗?请结合小说内容加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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