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起筛选 ↑
试题详情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是在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创立并逐步成熟的,基本标志是中央专门监察机构的出现和地方监察体系的初具规模。秦设御史大夫,且为副相,在郡设监郡御史监察郡政。汉设御史府,与丞相府并重;丞相遣刺史往地方监察,郡守以下设督邮,负责属地监察。魏晋时御史台独立,成为皇帝直接领导的国家专职监察机关,中央监察机构初步统一,监察职权有所扩大。唐宋时御史台内分设台院、殿院、察院三个各有侧重、分工合作的系统,在地方则建立起多重监察制。明清时,御史台易名为都察院,官员设置有所缩减,比较简约精干,大体与中央六部和地方十三布政使司行政系统相适应;分工比较明确,各司其职。

——改编自纪宝成《中国古代治国要论》

材料二  中国……一个是君权,一个是考试权,一个是弹劾权;不过中国的君权,兼有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说到弹劾权,在中国君主时代,有专管弹劾的官,像唐朝谏议大夫和清朝御史之类,就是遇到了君主有过,也可冒死直谏。……可见从前设御史台谏的官,原来是一种很好的制度……可见中国从前的考试权和弹劾权都是很好的制度,宪法里头是决不可少的。……五权宪法的立法人员就是国会议员,行政首领就是大总统,司法人员就是裁判官,其余行使弹劾权的有监察官,行使考试权的有考试官。

——孙中山《五权宪法》(1921年)

(1)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发展的特点。

(2)据材料二孙中山对监察权的认识,结合所学知识作简要评述。

高二历史材料分析题中等难度题

少年,再来一题如何?
试题答案
试题解析
相关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