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鬼姜花
刘心武
我问小岑,那是什么花?他告诉我,是鬼姜花。
小岑和小汤两口子,来我温榆斋书房所在的村子,开了家小饭馆。从饭馆窗户望出去,就是田地,晚玉米收割尽了,地边上一丛丛高高的黄花,在秋阳照耀下灿烂悦目。
鬼子姜,学名菊芋,没人刻意种它,却在我们村子周围到处冒出来。
小岑小汤两口子,一个是苏北的,一个是贵州的,相遇在城里一家餐馆,一个是二厨,一个是服务员,他们相爱了,结合了,就把多年来挣的钱合起来,跑到这个村边,开了这家餐馆。也曾打算细问他们的经历,小岑顾左右而言他,小汤就哼歌:“不要问我从哪里来……”
就在我问了小岑“那是什么花”以后,过了两三天,我上午睡完懒觉,起床开门,呀,门外台阶上,一大丛明黄的鬼姜花,插满―个浅蓝色的大塑料桶,由许多墨绿的大叶子衬托,冲击着我惺忪的睡眼,使我醍醐灌顶般清醒到十二分。
我打电话给小岑,说:“谢谢你采给我的花。晚上我订了一只乡村五味鸭。”
乡村味鸭是他们餐馆的看家菜,临时烹制很费时间,提前预订,到时候很快端上,味道尤其好。
晚上约好村友三儿,去小岑餐馆吃鸡子,喝小酒,侃大山。餐馆上座有一多半。五味鸭端上之前,先端来碟小菜,是些不大规则的片片,三儿以为是荸荠,小岑说是鬼子姜。夹一片搁嘴里,腌制过,味进得不深不浅,脆的不涩,用来开胃,好!小岑说我那一问启发了他,他第二天一早去挖了许多。现在他每桌客人都免费送一碟。
忽然有摩托车突突突而来,突突声乍止,就冲进来―个三十岁上下的青年,已经秋凉了,却只穿件箍在身上的跨篮背心,右臂隆起的三角肌上,刺青的图案是只张开嘴露出尖牙的虎头。他冲到那边角上的空桌,小岑去招呼他。三儿跟我说:“虎鬼子来啦!”我又好奇,又不免把警惕性提升。
只见那边“虎鬼子”似乎在大声问小岑约他干什么,小岑微笑着,也不知道说些什么。后来看见小岑先往那桌端去一盘鬼姜花,后来又端上一大盘热乎乎的也不知道是什么菜,当然,还有二锅头口杯。小岑坐“虎鬼子”旁边,两人聊了―阵。
我和三儿把五味鸭吃过一半.虎鬼子“喝完吃罢”跟小岑小汤道过谢,一阵风般出去,风还没息,突突突声迅即远去。
第二天下午,趁餐馆没客,我拐进去问小岑“三儿说‘虎鬼子’是专到各餐馆收保护费的,你对付他不容易吧?”
小岑就跟我说,再铁的心,也有软的部分。他昨天邀“虎鬼子”——他让我别再叫绰号,改称大名——满虎,提醒满虎,是满虎他大妈去世的日子。满虎一次醉后告诉他,自己生母产后没奶,父母觉得已经有儿有女,就把他送给邻村一个产后死了孩子的妇女去养,那就是满虎大妈。满虎说这世界上只有他大妈对他好,但是就在满虎懂得记日月的时候,大妈去世了。满虎记得,大妈家屋外,野生野长着许多的鬼子姜。昨天小岑端出―盘鬼姜花,是替满虎祭奠他大妈的意思,而那盘菜呢,是大妈当年常给满虎做的红烧独头蒜。小岑说满虎临走跟他说,以后不再到处逛荡,打算到镇里集上摆个服装摊,将来再开个服装店,也跟小岑小汤一样有个自己的正经营生。
我听了就说:“他能说到做到吗?”小岑有些不高兴了,稍微迟疑—下说:“刘叔,没错,啥事都难说……可是我不就做到了吗?” (选自2015年22期《小小说选刊》)
1.简析小说第二段景物描写在文中的作用。
答:
2.试结合小说分析满虎这个人物的形象特点。
答:
3.请简要分析小说中画线的句子的含义。
(1)我又好奇,又不免把警惕性提升。
答:
(2)没错,啥事都难说……可是我不就做到了吗?
答:
4.小说以“鬼姜花”为题,有哪些好处?试作探究。
答: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鬼姜花
刘心武
我问小岑,那是什么花?他告诉我,是鬼姜花。
小岑和小汤两口子,来我温榆斋书房所在的村子,开了家小饭馆。从饭馆窗户望出去,就是田地,晚玉米收割尽了,地边上一丛丛高高的黄花,在秋阳照耀下灿烂悦目。
鬼子姜,学名菊芋,没人刻意种它,却在我们村子周围到处冒出来。
小岑小汤两口子,一个是苏北的,一个是贵州的,相遇在城里一家餐馆,一个是二厨,一个是服务员,他们相爱了,结合了,就把多年来挣的钱合起来,跑到这个村边,开了这家餐馆。也曾打算细问他们的经历,小岑顾左右而言他,小汤就哼歌:“不要问我从哪里来……”
就在我问了小岑“那是什么花”以后,过了两三天,我上午睡完懒觉,起床开门,呀,门外台阶上,一大丛明黄的鬼姜花,插满―个浅蓝色的大塑料桶,由许多墨绿的大叶子衬托,冲击着我惺忪的睡眼,使我醍醐灌顶般清醒到十二分。
我打电话给小岑,说:“谢谢你采给我的花。晚上我订了一只乡村五味鸭。”
乡村味鸭是他们餐馆的看家菜,临时烹制很费时间,提前预订,到时候很快端上,味道尤其好。
晚上约好村友三儿,去小岑餐馆吃鸡子,喝小酒,侃大山。餐馆上座有一多半。五味鸭端上之前,先端来碟小菜,是些不大规则的片片,三儿以为是荸荠,小岑说是鬼子姜。夹一片搁嘴里,腌制过,味进得不深不浅,脆的不涩,用来开胃,好!小岑说我那一问启发了他,他第二天一早去挖了许多。现在他每桌客人都免费送一碟。
忽然有摩托车突突突而来,突突声乍止,就冲进来―个三十岁上下的青年,已经秋凉了,却只穿件箍在身上的跨篮背心,右臂隆起的三角肌上,刺青的图案是只张开嘴露出尖牙的虎头。他冲到那边角上的空桌,小岑去招呼他。三儿跟我说:“虎鬼子来啦!”我又好奇,又不免把警惕性提升。
只见那边“虎鬼子”似乎在大声问小岑约他干什么,小岑微笑着,也不知道说些什么。后来看见小岑先往那桌端去一盘鬼姜花,后来又端上一大盘热乎乎的也不知道是什么菜,当然,还有二锅头口杯。小岑坐“虎鬼子”旁边,两人聊了―阵。
我和三儿把五味鸭吃过一半.虎鬼子“喝完吃罢”跟小岑小汤道过谢,一阵风般出去,风还没息,突突突声迅即远去。
第二天下午,趁餐馆没客,我拐进去问小岑“三儿说‘虎鬼子’是专到各餐馆收保护费的,你对付他不容易吧?”
小岑就跟我说,再铁的心,也有软的部分。他昨天邀“虎鬼子”——他让我别再叫绰号,改称大名——满虎,提醒满虎,是满虎他大妈去世的日子。满虎一次醉后告诉他,自己生母产后没奶,父母觉得已经有儿有女,就把他送给邻村一个产后死了孩子的妇女去养,那就是满虎大妈。满虎说这世界上只有他大妈对他好,但是就在满虎懂得记日月的时候,大妈去世了。满虎记得,大妈家屋外,野生野长着许多的鬼子姜。昨天小岑端出―盘鬼姜花,是替满虎祭奠他大妈的意思,而那盘菜呢,是大妈当年常给满虎做的红烧独头蒜。小岑说满虎临走跟他说,以后不再到处逛荡,打算到镇里集上摆个服装摊,将来再开个服装店,也跟小岑小汤一样有个自己的正经营生。
我听了就说:“他能说到做到吗?”小岑有些不高兴了,稍微迟疑—下说:“刘叔,没错,啥事都难说……可是我不就做到了吗?” (选自2015年22期《小小说选刊》)
1.简析小说第二段景物描写在文中的作用。
答:
2.试结合小说分析满虎这个人物的形象特点。
答:
3.请简要分析小说中画线的句子的含义。
(1)我又好奇,又不免把警惕性提升。
答:
(2)没错,啥事都难说……可是我不就做到了吗?
答:
4.小说以“鬼姜花”为题,有哪些好处?试作探究。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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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下列题。(25分)
青储香
刘心武
如今的城郊,难得见到大片农田了。我在村里的书房温榆斋,最让我惬意的,就是尚可步行去亲近田野。当然,那已经是被膨胀的城市挤压得破碎零落的地块了,所谓“一望无际”,早已只是词典上的一个干瘪的词条,跟我所望见的田园,如断线的风筝,再也联系不上。东边不远处现出一片脚手架,是正开发的新楼盘,据说其风格是北欧与澳洲风情的完美拼贴;北边稍远处现出集装箱堆积出的壮阔的轮廓线,那里有一家吞吐量很大的物流公司……不过,还好,我终于找准一个角度,从那里望过去,毕竟还有大片的玉米地,而且最可喜的,是听到了突突突的马达声,有大型收割机,在那片尚堪称是“青纱帐”的大田里,仿佛大象举鼻迈进般地,雄伟地移动过来。
玉米还没有完全成熟,被收割的玉米株连杆叶带嫩棒子被立即粉碎,从高耸的“象鼻”中喷出,一辆接收那些碎屑的卡车与收割机平行驶动。
“青纱帐”被豁开了很大的篇幅,收割过的田地仿佛一堂课讲完又被擦净的黑板,默默地等待着下面更精彩的一课。一群早已被飞机、汽车轰鸣声震聋耳朵的灰喜鹊飞落在收割完的田垄里,欢叫着寻觅可以啄食的美味。
风吹过,一股浓烈的带有酒香的鲜活植物的气息扑鼻而来,连续深呼吸,七窍中的浊气仿佛都被驱尽,身躯中整个儿换了腔好心情!
我站在公路边的树阴下,忽然有辆小轿车停在路边,车里出来位男士,他舒展两臂,深呼吸,眯眼作陶醉状,然后偏过头问我:“好闻呀!这叫什么气息?”我跟他微笑对视,回答说:“这叫青储香。”他特别问明了“储”字,道了谢,显然,还得继续赶路去办事,坐进车里,开车离去了。他给我留下的最后的面影,带有明显的恋恋不舍神情。愿这田野中的青储香伴他一大程,起码充实他一天的好心情!
我深深理解那位男士的感受。在我书房附近的这片城乡犬牙交错的地带,一些零田碎野,常惹得一些偶然路过的城里人,利用休假日,特地开私家车找过来,或一家人,或一群朋友,找片柳阴,傍藕田,憩河湾,铺席毯,挂悬床,弹吉他,放音乐,野餐,吟唱……
城市真是张越烙越大的饼,热烘烘,油晃晃,每天都在滋滋地滚展着它的体积,农村正被这张饼吞噬、切割、碾碎。有种说法:富裕文明的城市被贫困粗陋的农村包围。似乎城市很委屈。但是,城市的膨胀,难道不应该产生使农村均富的效果吗?文明的含义又究竟是什么?难道只有城市里那种完全靠人造气候维系的所谓“智能大厦”,才算得人类文明,像这大田里的青储香,就算不得文明?
各类文明,都应该得到尊重。要学会与异己的文明共处。城乡差别的消失,不应该是乡村的消失,完全地城市化,而应该是城市与乡村的好处的双发扬、城市与乡村的缺点的双消失。包括青储香在内的乡村诗意,是不应该在我们故土上消弭的。
青储,也就是青储饲料,把玉米等农作物在未完全成熟时,带青地收割粉碎,然后运送到专门的大坑里。一车车的青储料运进去以后,并一再地压挤密集,直到彻底储满。这些青储料是供应奶牛食用的,尤其在漫长的冬季,奶牛全靠这些青储料,才能给我们酿出优质的乳汁。在青储坑库边,那股气息就更加浓烈,因为发酵得非常充分,也就更接近美酒的醇厚,但美酒却没有青储的那种令人如置身田野青纱帐里的嗅觉感受。哎,多么美好的青储香啊!
回到温榆斋书房里,鼻息里还氤氲着沁人心肺的青储香……
1.本文以“青储香”为题,有什么作用?(5分)
2.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6分)
从那里望过去,毕竟还有大片的玉米地,而且最可喜的,是听到了突突突的马达声,有大型收割机,在那片尚堪称是“青纱帐”的大田里,仿佛大象举鼻迈进般地,雄伟地移动过来。
3.第五段描写开车男士的言行,目的是什么?第六段中作者说“我深深理解那位男士的感受”的原因是什么?(6分)
4.联系城市和乡村的现状,谈谈你对“城市与乡村的好处的双发扬、城市与乡村的缺点的双消失”这句话的认识。(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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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年轻时应该去远方漂泊
寒假的时候,儿子从美国发来一封E-mail,告诉我他要利用这个假期,开车从他所在的北方出发到南方去,并画出了一共需穿越11个州的路线图。刚刚出发的第三天,他在得克萨斯州的首府奥斯汀打来电话,兴奋地对我说那里有写过《最后一片叶子》的作家欧·亨利博物馆,而在昨天经过孟菲斯城时,他参谒了摇滚歌星猫王的故居。
我羡慕他,也支持他,年轻时就应该去远方漂泊。漂泊,会让他见识到他没有见到过的东西,让他的人生半径像水一样蔓延得更宽更远。
我想起有一年初春的深夜,我独自一人在西柏林火车站等候换乘的火车,寂静的站台上只有寥落的几个候车的人。其中一个像是中国人,我走过去一问,果然是,他是来接人。我们闲谈起来,知道了他是从天津大学毕业到这里学电子的留学生。他说了这样的一句话,虽然已经过去了十多年,我依然记忆犹新:“我刚到柏林的时候,兜里只剩下了10美元。”就是怀揣着仅仅的10美元,他也敢于出来闯荡,我猜想得到他为此所付出的代价,异国他乡,举目无亲,餐风宿露,漂泊是他的命运,也成了他的性格。
我也想起我自己,比儿子还要小的年纪,驱车北上,跑到了北大荒。自然吃了不少的苦,北大荒的“大烟炮儿”一刮,就先给了我一个下马威,天寒地冻,路远心迷,仿佛已经到了天外,漂泊的心如同断线的风筝,不知会飘落到哪里。但是,它让我见识到了那么多的痛苦与残酷的同时,也让我触摸到了那么多美好的乡情与故人,而这一切不仅谱就了我当初青春的谱线,也成了我今天难忘的回忆。
没错,年轻时心不安分,不知天高地厚,想入非非,把远方想像得那样好,才敢于外出漂泊。而漂泊不是旅游,肯定是要付出代价的,品尝人生的多一些滋味,也绝不是如同冬天坐在暖烘烘的星巴克里啜饮咖啡的一种味道。但是,也只有年轻时才有可能去漂泊。漂泊,需要勇气,也需要年轻的身体和想象力,便收获了只有在年轻时才能够拥有的收获,和以后你年老时的回忆。人的一生,如果真的有什么事情叫做无愧无悔的话。在我看来,就是你的童年有游戏的欢乐,你的青春有漂泊的经历,你的老年有难忘的回忆。
青春,就应该像是春天里的蒲公英,即使力气单薄、个头又小、还没有能力长出飞天的翅膀,借着风力也要飘向远方:哪怕是飘落在你所不知道的地方,也要去闯一闯未开垦的处女地。这样,你才会知道世界不再只是一扇好看的玻璃房,你才会看见眼前不再只是一堵堵心的墙,你也才能够品味出,日子不再只是白日里没完没了的堵车、夜晚时没完没了的电视剧。
我想起泰戈尔在《新月集》里写过的诗句:“只要他肯把他的船借给我,我就给它安装100只桨,扬起5个或6个或7个布帆来。我绝不把它驾驶到愚蠢的市场上去……我将带我的朋友阿细和我做伴。我们要快快乐乐地航行于仙人世界里的7个大海和13条河道。我将在绝早的晨光里张帆航行。中午,你正在池塘洗澡的时候,我们将在一个陌生的国王的国土上了。”那么,就把自己放逐一次吧,就借来别人的船张帆出发吧,就别到愚蠢的市场去,而先去漂泊远航吧。只有年轻时去远方漂泊,才会拥有这样充满泰戈尔童话般的经历和收益,那不仅是他书写在心灵中的诗句,也是你镌刻在生命里的年轮。
(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 )(5分)
A.文章第一段,写儿子的漫游,既开宗明义,引出年轻应该漂泊的话题。又抒发情感,表达对儿子能独立闯荡的欣慰与激动。
B.文章第二段,写柏林火车站留学生的事件,表现了漂泊者非凡的勇气,也经留学生现在的状态证明了漂泊对年轻人成长的意义。
C.文章第四段,写“我”在“北大荒”的漂泊。但比较起儿子来,“我”这一辈子的人生半径就显得狭短了,这段流露了作者的失落。
D.文章第六段中“青春”,就应该像是春天里的蒲公英一句,用比喻的手法写出了青春脆弱,单薄,无力掌控方向的特点。
E.文章第七段引用泰戈尔的诗,增加了文章的的文化韵味,又升华了漂泊对于人生的意义的主题,且使文章的结尾有了浪漫的情致。
(2)文中“漂泊是他的命运,也成了他的的性格 ”,这句话有怎样深刻的含义?(6分)
(3)作者认为年轻时就应该去远方漂泊的理由有哪些?请结合全文内容作答。
(4)作者在文中提到了年轻人去漂泊已具备的基本条件,而作为即将告别中学的我们,人生就要开启新的旅程,那么,为了你的“漂泊”,你是否还需要别的准备?请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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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年轻时应该去远方漂泊
肖复兴
寒假的时候,儿子从美国发来一封E-mail,告诉我他要利用这个假期,开车从他所在的北方出发到南方去,并画出了一共需穿越11个州的路线图。刚刚出发的第三天,他在得克萨斯州的首府奥斯汀打来电话,兴奋地对我说那里有写过《最后一片叶子》的作家欧?亨利博物馆,而在昨天经过孟菲斯城时,他参谒了摇滚歌星猫王的故居。
我羡慕他,也支持他,年轻时就应该去远方漂泊。漂泊,会让他见识到他没有见到过的东西,让他的人生半径像水一样蔓延得更宽更远。
我想起有一年初春的深夜,我独自一人在西柏林火车站等候换乘的火车,寂静的站台上只有寥落的几个候车的人。其中一个像是中国人,我走过去一问,果然是,他是来接人。我们闲谈起来,知道了他是从天津大学毕业到这里学电子的留学生。他说了这样的一句话,虽然已经过去了十多年,我依然记忆犹新:“我刚到柏林的时候,兜里只剩下了10美元。”就是怀揣着仅仅的10美元,他也敢于出来闯荡,我猜想得到他为此所付出的代价,异国他乡,举目无亲,餐风宿露,漂泊是他的命运,也成了他的性格。
我也想起我自己,比儿子还要小的年纪,驱车北上,跑到了北大荒。自然吃了不少的苦,北大荒的“大烟炮儿”一刮,就先给了我一个下马威,天寒地冻,路远心迷,仿佛已经到了天外,漂泊的心如同断线的风筝,不知会飘落到哪里。但是,它让我见识到了那么多的痛苦与残酷的同时,也让我触摸到了那么多美好的乡情与故人,而这一切不仅谱就了我当初青春的谱线,也成了我今天难忘的回忆。
没错,年轻时心不安分,不知天高地厚,想入非非,把远方想像得那样好,才敢于外出漂泊。而漂泊不是旅游,肯定是要付出代价的,品尝人生的多一些滋味,也绝不是如同冬天坐在暖烘烘的星巴克里啜饮咖啡的一种味道。但是,也只有年轻时才有可能去漂泊。漂泊,需要勇气,也需要年轻的身体和想象力,便收获了只有在年轻时才能够拥有的收获,和以后你年老时的回忆。人的一生,如果真的有什么事情叫做无愧无悔的话。在我看来,就是你的童年有游戏的欢乐,你的青春有漂泊的经历,你的老年有难忘的回忆。
青春,就应该像是春天里的蒲公英,即使力气单薄、个头又小、还没有能力长出飞天的翅膀,借着风力也要飘向远方:哪怕是飘落在你所不知道的地方,也要去闯一闯未开垦的处女地。这样,你才会知道世界不再只是一扇好看的玻璃房,你才会看见眼前不再只是一堵堵心的墙,你也才能够品味出,日子不再只是白日里没完没了的堵车、夜晚时没完没了的电视剧。
我想起泰戈尔在《新月集》里写过的诗句:“只要他肯把他的船借给我,我就给它安装100只桨,扬起5个或6个或7个布帆来。我绝不把它驾驶到愚蠢的市场上去……我将带我的朋友阿细和我做伴。我们要快快乐乐地航行于仙人世界里的7个大海和13条河道。我将在绝早的晨光里张帆航行。中午,你正在池塘洗澡的时候,我们将在一个陌生的国王的国土上了。”那么,就把自己放逐一次吧,就借来别人的船张帆出发吧,就别到愚蠢的市场去,而先去漂泊远航吧。只有年轻时去远方漂泊,才会拥有这样充满泰戈尔童话般的经历和收益,那不仅是他书写在心灵中的诗句,也是你镌刻在生命里的年轮。
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 )(5分)
A.文章第一段,写儿子的漫游,既开宗明义,引出年轻应该漂泊的话题。又抒发情感,表达对儿子能独立闯荡的欣慰与激动。 |
B.文章第二段,写柏林火车站留学生的事件,表现了漂泊者非凡的勇气,也经留学生现在的状态证明了漂泊对年轻人成长的意义。 |
C.文章第四段,写“我”在“北大荒”的漂泊。但比较起儿子来,“我”这一辈子的人生半径就显得狭短了,这段流露了作者的失落。 |
D.文章第六段中“青春”,就应该像是春天里的蒲公英一句,用比喻的手法写出了青春脆弱,单薄,无力掌控方向的特点。 |
E.文章第七段引用泰戈尔的诗,增加了文章的的文化韵味,又升华了漂泊对于人生的意义的主题,且使文章的结尾有了浪漫的情致。
2.文中“漂泊是他的命运,也成了他的的性格 ”,这句话有怎样深刻的含义?(6分)
3.作者认为年轻时就应该去远方漂泊的理由有哪些?请结合全文内容作答。(6分)
4.作者在文中提到了年轻人去漂泊已具备的基本条件,而作为即将告别中学的我们,人生就要开启新的旅程,那么,为了你的“漂泊”,你是否还需要别的准备?请具体说明。(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修身齐家的“家”是什么?
李竞恒
(1)人们对“修身齐家”的说法都很熟悉,但这个“家”具体是什么意思?现在说起“家”,一般都是两口子加个小孩的核心小家庭。但先秦时代说的“家”,则指规模更大的社会中间组织,是一种小共同体,规模比现代核心小家庭大得多,是社会治理的重要部分。《论语》《礼记》都提到过“百乘之家”,意思是能出动一百辆战车的“家”,一些“家”内部还有家大夫、室老、家相一类的家臣,所以先秦的“家”是有较大规模的自治小共同体。
(2)很多人解读“家”字,根据字形臆测说是家庭在室内养猪。但从甲骨文来看,“家”最初是指祭祀先公、先妣的宗庙,如“上甲家”“妣庚家”“报于家”“侑家”“奏家”。意思是祭祀上甲、妣庚这些祖宗的地方,举行“报”“侑”这样的祭祀,并且伴随音乐演奏。所以,“家”字里面那个“豕”,不是养猪,而是给祖宗吃的祭品。“家”是祖先崇拜的地方,通过祖先崇拜和祭祀的缅怀,可以将死者、生者的精神凝聚在一起,形成柏克所说“死者与生者的共同体”。
(3)杜正胜谈道:“封建宗族是一个政治体,古代文献称作‘家’,也是具体而微的国”。殷周时代“国”的规模极小,大多是以一处小堡及其周边村落为中心,散布在广袤的原始森林之中,星罗棋布,不同于今人所感受到的巨大民族国家。所以当时“国”与“国”之间疆场之役,“不过如今村邑之交哄”(吕思勉:《先秦学术概论》)。而“家”又是此种规模极小之“国”的微缩,因此规模更小,但又比现代人熟悉的核心小家庭更大,是一种真实有效的自治小共同体。
(4)“家”是小共同体,其中包括了家族成员与各类家臣,内部亲密互爱。如商代非王无名组卜辞《乙》八八一六,多次占卜问贵族家内“多臣”“多妇”不会生病的问题,这些“臣”和“妇”都是“家”的成员,因此得到家族长各种关心。(彭裕商:《非王卜辞研究》)《礼记·曲礼上》记载,贵族乘坐家臣的马车,虽然驾车的人身份低微,但乘车的贵族在接过挽索之时,按一下驾车人的手,表示谦谢。傅斯年也感叹“那时人民对于那时公室的兴味何其密切”。正因为“家”内部亲密互爱,因此《小雅·黄鸟》提到外邦之人“不我肯穀(善)”,“不可与处”,希望要“复我诸兄”,“复我诸父”,一定要回到宗族亲人的共同体内部。
(5)先秦贵族有家,有姓和氏,还有家谱和宗庙,清楚地知道自己祖先和庞大的亲戚圈子,并通过家族财产形成自治水平较高的共同体。相比而言,平民一般是散沙化的状态,没有姓、氏,也没有对遥远祖先的记忆,因此无法形成有效的共同体治理组织。
(6)秦以后,中国的平民普遍有姓,这个在人类历史上非常少见,至迟在西汉晚期,社会最底层的平民也拥有了自己的姓。因为秦朝毁灭了所有先秦的贵族世家,汉代平民的精英便尝试模仿先秦贵族,去建立姓和家族组织。
(7)“家”的重建,在秦汉以来的危机中,成为中流砥柱。一是重建了生育文化,重建了造血机制,“中国五胡入侵能抵住并再造新生,归功于大家族”(雷海宗:《中国文化与中国的兵》);二是徐复观所说:“宗法中的亲亲精神,乃成为我国两千年来,社会组成的坚韧的纽带;也成为我国能渡过历史苦难的真实力量。永嘉之难,能渡江南去的,或渡陇西去的,多是强宗大族。能立足中原,保持中国文化于夷地之中的,依然是强宗大族”。
(摘选自《南方周末》)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 先秦时代的“家”,是由许多核心小家庭组成的规模较大的社会中间组织。
B. 百乘之家的内部有家大夫、室老、家相一类的家臣,可以实现较大规模的自我管理。
C. 以甲骨文来看,“家”最初指祭祀先祖的宗庙,而非很多人据字形臆测的养猪的场所。
D. “家”是通过祖先崇拜和祭祀的缅怀,将死者、生者的精神凝聚在一起的生命共同体。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文章第一段阐述了对“家”的概念和内涵的理解,主要运用了举例论证。
B. 第四段引用ト辞《乙》及《礼记》的有关记载,证明“家”内部的亲密友爱。
C. 《小雅·黄鸟》提到外邦之人回到家族共同体,证明“家”具有强大的核心凝聚力。
D. 文章援引杜正胜、吕思勉的言论,是为了证明了“国”与“家”的密切关系。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家”作为自治小共同体,家族成员与各类家臣亲密互爱,连傅斯年都为之感叹。
B. 先秦平民无姓无氏,缺乏对遥远祖先的记忆,因而难以形成自治水平较高的共同体。
C. 汉代平民普遍有姓,缘于因先秦贵族的毁灭,汉代平民精英对先秦贵族的模仿。
D. “家”的重建,成为中流砥柱,化解了中华民族在秦汉时期及其后的种种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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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修身齐家的“家”是什么?
李竞恒
(1)人们对“修身齐家”的说法都很熟悉,但这个“家”具体是什么意思?现在说起“家”,一般都是两口子加个小孩的核心小家庭。但先秦时代说的“家”,则指规模更大的社会中间组织,是一种小共同体,规模比现代核心小家庭大得多,是社会治理的重要部分。《论语》《礼记》都提到过“百乘之家”,意思是能出动一百辆战车的“家”,一些“家”内部还有家大夫、室老、家相一类的家臣,所以先秦的“家” 是有较大规模的自治小共同体。
(2)很多人解读“家”字,根据字形臆测说是家庭在室内养猪。但从甲骨文来看,“家”最初是指祭祀先公、先妣的宗庙,如“上甲家”“妣庚家”“报于家”“侑家”“奏家”。意思是祭祀上甲、妣庚这些祖宗的地方,举行“报”“侑”这样的祭祀,并且伴随音乐演奏。所以,“家”字里面那个“豕”,不是养猪,而是给祖宗吃的祭品。“家”是祖先崇拜的地方,通过祖先崇拜和祭祀的缅怀,可以将死者、生者的精神凝聚在一起,形成柏克所说“死者与生者的共同体”。
(3)杜正胜谈道:“封建宗族是一个政治体,古代文献称作‘家’,也是具体而微的国”。殷周时代 “国”的规模极小,大多是以一处小堡及其周边村落为中心,散布在广袤的原始森林之中,星罗棋布,不同于今人所感受到的巨大民族国家。所以当时“国”与“国”之间疆场之役,“不过如今村邑之交哄”(吕思勉:《先秦学术概论》)。而“家”又是此种规模极小之“国”的微缩,因此规模更小,但又比现代人熟悉的核心小家庭更大,是一种真实有效的自治小共同体。
(4)“家”是小共同体,其中包括了家族成员与各类家臣,内部亲密互爱。如商代非王无名组卜辞《乙》八八一六,多次占卜问贵族家内“多臣”“多妇”不会生病的问题,这些“臣”和“妇”都是“家”的成员,因此得到家族长各种关心。(彭裕商:《非王卜辞研究》)《礼记•曲礼上》记载,贵族乘坐家臣的马车,虽然驾车的人身份低微,但乘车的贵族在接过挽索之时,按一下驾车人的手,表示谦谢。傅斯年也感叹“那时人民对于那时公室的兴味何其密切”。正因为“家”内部亲密互爱,因此《小雅•黄鸟》提到外邦之人“不我肯穀(善)”,“不可与处”,希望要“复我诸兄”,“复我诸父”,一定要回到宗族亲人的共同体内部。
(5)先秦贵族有家,有姓和氏,还有家谱和宗庙,清楚地知道自己祖先和庞大的亲戚圈子,并通过家族财产形成自治水平较高的共同体。相比而言,平民一般是散沙化的状态,没有姓、氏,也没有对遥远祖先的记忆,因此无法形成有效的共同体治理组织。
(6)秦以后,中国的平民普遍有姓,这个在人类历史上非常少见,至迟在西汉晚期,社会最底层的平民也拥有了自己的姓。因为秦朝毁灭了所有先秦的贵族世家,汉代平民的精英便尝试模仿先秦贵族,去建立姓和家族组织。
(7)“家”的重建,在秦汉以来的危机中,成为中流砥柱。一是重建了生育文化,重建了造血机制, “中国五胡入侵能抵住并再造新生,归功于大家族”(雷海宗:《中国文化与中国的兵》);二是徐复观所说:“宗法中的亲亲精神,乃成为我国两千年来,社会组成的坚韧的纽带;也成为我国能渡过历史苦难的真实力量。永嘉之难,能渡江南去的,或渡陇西去的,多是强宗大族。能立足中原,保持中国文化于夷地之中的,依然是强宗大族”。
(摘选自《南方周末》)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 先秦时代的“家”,是由许多核心小家庭组成的规模较大的社会中间组织。
B. 百乘之家的内部有家大夫、室老、家相一类的家臣,可以实现较大规模的自我管理。
C. 以甲骨文来看,“家”最初指祭祀先祖的宗庙,而非很多人据字形臆测的养猪的场所。
D. “家”是通过祖先崇拜和祭祀的缅怀,将死者、生者的精神凝聚在一起的生命共同体。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文章第一段阐述了对“家”的概念和内涵的理解,主要运用了举例论证。
B. 第四段引用ト辞《乙》及《礼记》的有关记载,证明“家”内部的亲密友爱。
C. 《小雅•黄鸟》提到外邦之人回到家族共同体,证明“家”具有强大的核心凝聚力。
D. 文章援引杜正胜、吕思勉的言论,是为了证明了“国”与“家”的密切关系。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家”作为自治小共同体,家族成员与各类家臣亲密互爱,连傅斯年都为之感叹。
B. 先秦平民无姓无氏,缺乏对遥远祖先的记忆,因而难以形成自治水平较高的共同体。
C. 汉代平民普遍有姓,缘于因先秦贵族的毁灭,汉代平民精英对先秦贵族的模仿。
D. “家”的重建,成为中流砥柱,化解了中华民族在秦汉时期及其后的种种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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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人情圈
这两口子从乡下到城里来打工,不知不觉过去了大半年。
男的叫古正风,四十来岁,眉粗、鼻高、身体壮实,见人一副笑模样。妻子叫刘秀姑,肤色黑,但眉目清爽。他们是雨湖公园的合同工,古正风在花木队侍弄树圃、花坛,每月工资一千八百元;刘秀姑在清洁队打扫亭阁、厕所,每月一千五百元。
雨湖公园很大、很美,又处在城市的繁华地带,天天都是游人如织。为上下班方便,这两口子租住马家巷的两间小平房里,一间是卧室兼餐厅,一间是厨房,不到四十平方米。租金很便宜,每月六百。房东叫马绍祺,他家有一个独立的院子,出租小屋不在院中。古正风只在交房租的时候,才去马家院,交了租金不坐不喝茶不扯闲话,转身就走。
在马家巷住了大半年,他们除了认识房东之外,巷中还有三十来户人家,几乎不打交道。他们觉得很寂寞。在乡下,一个村的人都知根知底,没有不认识的,东家做寿,西家结婚,都会闻讯而至,帯上一点礼物或礼金去表示心意,邻里关系鱼水情深。俗话说:“人情是把锯,锯来又锯去。”真是一点也不假。
古正风对妻子说:“城里人有他们的交际圈,我们被隔在外面,既然我们想在这里长久地生活,就得把自己融进去。”
妻子问:“人家不请,我们能厚着脸皮上门送礼?”
“我们不是认识房东马绍祺吗,这个老爷子很热情,巷里人有什么喜庆事,请他知会我们一声。俗话说伸手不打送礼人。我们去送礼,别人会赶我们出来?”
不久,巷口的李家孙子结婚,给各家送了请帖,只是没有送到古家。马绍祺遵嘱,把这件事告诉了古正风。古正风喜饱了,买来包封,特意在里面放了一百元钱(乡下一般只放四十元),去了李家。
李家人满脸是笑,接过包封,说“愧领了!我们过去没有人情来往,所以没送请柬给你,请多多包涵。明天中等的喜酒,请你们全家光临。”
古正风夫妇吃过这一回喜酒后,巷里的男女老少对他们刮目相看了。他们认为这对外乡人重情重义,不小气,应该高看一眼。老人亲切地叫他们“小古”“小刘”,同龄人称他们“古哥”“古嫂”。
古正风和刘秀姑的心,像泡了一汪蜜水。
谁家有个喜事,都会正经地把请柬送上门来,不送就觉得对不起古正风夫妇。古人说,来而不往非礼也,往而不来亦非礼也。真是至理名言。
乡下的“人情”大概有婚丧、乔迁、生子、做寿等几大项,但城里又多了许多项,如干部荣任新的职位;孩子考上了大学;知识分子职称晋升……都要设宴招待邻居、好友,被邀请的人自然不能空手去。更奇怪的是,城里人过生日都下请柬。古正风觉得这是乱了规矩。俗话说“生日无请。”古书上还说“寿者为尊。”说白了,谁的诞辰都不能主动请人来吃寿宴,唯我独尊,指令人家来拜寿是失礼。凡至亲好友,会记得寿者的诞辰,主动上门庆贺的。城里人居然不知道这个规矩,怪!
一天刘秀姑说:“我俩每月工资三千三百元,除去房租六百、伙食纲和其他费用一千元,应存下一千七百元。可现在每月送人情就得七八百,一连几个月了,这怎么好?”
古正风愁锁眉头:“我原想进入城里人的人情交际圈,现在看来,我们还不够这个资格。这繁多的礼尚往来,农村人还没有这个经济条件,承受不了,往后的日子还长,人情是把锯,锯伤的是我们自己。”
“那怎么办?”
“我们得去暗暗地寻一处出租房,要离马家巷远一些。”
过了些日子,古正风从乡下把父亲接来了,说要在城里为老人做七十大寿。
古正风到各家各户去送了请柬,这叫“入乡随俗”。
巷子里的人家都很高兴,表示一定来为老人拜寿。何况,古正风早有人情在前,他还是第一次请大家去捧场,大家自然是都乐意去,送的礼金也很客气。
寿宴过后,一天夜里,古正风先让约请来的搬家公司把东西运走。然后,一个人去了房东马绍祺家,说是一个亲戚有多余的房子,邀他们去免费住。这当然是谎话,但他说得有情有理,令人信服。待交情房租,古正风向马绍祺双手抱拳,说:“马老,多谢你照顾,我们后会有期!”
望着古正风远去的背影,马绍祺依依不舍,突然发觉自己年老记性差,刚才忘记问古正风新家的地址了……
(节选自《小说月刊》,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 本文选材贴近现实,以古正风夫妇与城里人之间的人情往来为主要内容,展示了城乡之间在人情观念和经济状况上的巨大差异,颇具讽刺意味。
B. 文章用大量语言描写来突出主人公古正风的性格特点。从“伸手不打送礼人”“多谢你的照顾,我们后会有期”等,看得出他是一个能言善道、处世圆滑的人。
C. 古正风反感送请帖请人参加寿宴,认为这样做是失礼,但是最后又借为父亲办寿宴挨家挨户送请帖,然后辞别。这实际上是乡下人最终无法融入城里人情圈的无奈之举。
D. 文中的城里人最初不与古正风夫妇打交道,后来在古正风送礼之后便热情起来,“小古”“小刘”“古哥”“古嫂”叫的亲切,这前后变化足见城里人的势利。
2.乡下人到城市打工、生活,城市人情圈往往会影响他们的心理,请结合文本梳理古正风这种心理的变化过程。
3.文中两次出现“人情是把据”,请结合具体内容分析这两处俗语各自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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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題。
城里乡下
刘平
焉瓜两口子有一个梦想:在城里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很多农民工都有这个梦想。他们这个梦想是两年前萌发的,那时他们已经攒了5万元。焉瓜就对老婆翠玉说:“我们都努力挣钱,争取过几年在城里买一套房子。”翠玉说:“嗯。努力。”
现在,他们有23万元了。
焉瓜在建筑工地开塔吊,每个月可以挣6000元钱。翠玉在制衣厂上班,每个月有3000多元收入。他们租住在一套30多平方米的房子里,狭小拥挤,但每个月租金要1000元。为了实现梦想,焉瓜和翠玉结婚4年还没有要孩子,他们打算在城里买了房子后再要孩子。他们都认为,只有在城里,孩子才会有一个好的未来。
每个月存5000元钱,雷打不动。焉瓜原来抽8元一盒的烟,3天两盒,后来翠玉说:“不想买房子,你想咋抽就咋抽。”焉瓜一咬牙,就把烟戒了。
焉瓜和翠玉开始往房产中介跑,买不起新房子,他们打算按揭一套二手房。家里老人一直在催他们要孩子,他们觉得该买房子了。
掐算着手里的钱,又想买面积稍微大一点的,焉瓜和翠玉心里很纠结。后来他们终于看中了桂苑小区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6楼,电梯房,房主是姓李的老太太。小区附近有学校、超市,生活、娃娃读书都方便,可首付要32万。焉瓜嘴甜,说:“李阿姨!再少点?”老太太摇摇头:“这个价,已经很低了。”
琢磨了半天,焉瓜和翠玉有了办法,把老家的房子卖了!
老家的房子带个小院子,5间青砖瓦房,篱笆墙上爬满牵牛花,院门口,有一颗大香椿树。每年春天,牵牛花开出白色小花,香椿发出嫩芽。老娘喜欢用香椿芽炒鸡蛋、煮苕菜,好吃。焉瓜和翠玉进城后,老房子就老娘一个人住。焉瓜和翠玉商量,卖了老房子,就把老娘接到城里住,以后有孩子了,也有人带。
焉瓜回去和老娘商量,老娘有些舍不得,但还是顺了焉瓜的想法。
焉瓜用手机拍了一些小院子的照片发到网上,还专门拍了香椿树的照片。焉瓜把照片发到网上,标价15万元。焉瓜想,13万也卖。
隔三差五就有人打电话联系,高的出价八九万,低的,出价6万,因为价钱不合适,都没成。焉瓜知道他们不是真心要买,那个小院子怎么也值13万。
“这些人,巴不得白送给他们。”翠玉说。
焉瓜又接到一个男人的电话,出价11万,还提出明天去看看老房子,再最后定价钱。焉瓜感觉这个人好像是真心要买,约好时间,向工地请了假,第二天就早早回去等着了,3个人,一对中年夫妻,还有一个,竟然是桂苑小区那个房主李老太太。
中年夫妻都喊李老太太“妈”。
他们对小院子很满意,特别喜欢院门口那棵香椿树。一番讨价还价,他们出价13万。
一个月后,焉瓜和翠玉就拿到了桂苑小区那套房子的产权证。他们离开那套狭小拥挤的出租房,带着老娘搬进了繁花似锦的桂苑小区。而乡下那个熟悉的小院子,也成了别人养老的地方。那天晚上焉瓜和翠玉都很高兴,他们心里都有一种新鲜的归属感。焉瓜抚摸着鲜红的产权证,说:“我们是城里人啦?”
翠玉说:“当然是城里人啦!”老娘在厨房里做着好吃的。
焉瓜和翠玉也打算要孩子了。
偶尔,焉瓜会想起那个李老太太。他想,城里人咋会喜欢到乡下过日子呢?焉瓜喜欢城里的日子。
只是,焉瓜常常想起老家院门口那棵香椿树。
(选自《小小说选刊》2017第16期)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項是
A. 小说虽短,伹情节也有波折,如写焉瓜两口子梦想在坡里买房,伹存钱不够,琢磨着要卖掉老家的房子,就是卖房也有小波折。
B. “不想买房子,想咋抽就咋抽”,对人物语言的描写。表现女主人公为了攒钱在城里买房于,希望丈夫少抽烟的心理。
C. 小说通过对老家“牵中花香椿树”等自然环境的描写,既显示了乡村自然环境之美,又反衬了城里育人环境的优越。
D. 小说中香椿树的故事情节的展开起着很大的作用:既体现着老房子的独特之处,又是买房人喜欢的原因;还寄托着焉瓜对老家的情感。
2.小说中焉瓜的形象有哪些主要特征?请简要分析。
3.小说以“城里乡下”为标题,有什么好处?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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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母亲
张翎
母亲要来多伦多探亲,苏伟请了半天假,在家收拾房间。关于母亲的住处,苏伟两口子有过一些激烈的讨论。
苏伟觉得母亲的眼睛不好,怕上下楼梯摔跤,应该住在楼下进门的那间房。晓烨说楼下这间房是她的办公室,先不提办公桌搬起来极是笨重,电话传真电脑打印机重新布线,也要费老事。两人争执了半天,结果是苏伟的意见胜出。苏伟的意见胜出,是因为苏伟的一句话。苏伟说母亲来探亲,没有医疗保险,若真摔了,医疗费用将是一笔硕大的开销。这句话一下子把晓烨镇住了。晓烨沉吟了半天,才说:“要搬你搬,我不管。”
机场里接了母亲,母亲的模样倒没什么大变,只是身架更是矮小了一些。母亲把鼻子凑得近近地打量儿子,不像是看人,倒像是猫在闻食。“头发哪儿去了?瘦成这个样子。”母亲摸着儿子的手,啧啧地叹气。“还是你媳妇比你强,腰圆肚圆的,一看就是身体好。”苏伟捅了母亲一下,让母亲住嘴。晓烨这些年一直在尝试各种各样的减肥秘方,最听不得人说她胖。
母亲的眼病,已经有很多年的历史了。至今回想起来,苏伟总觉得是自己偷了母亲的眼睛,自己的那份光亮,原是踩在母亲的肩膀上得来的。苏伟的父亲去世很早,他和两个哥哥都是靠着母亲在皮鞋厂工作的微薄工资养大的。母亲常年营养不良,又劳累过度,有一天突然眼睛就坏了。三个孩子就是在那个时候才真正懂事起来的。每天做完作业,就开始糊火柴盒。糊两个火柴盒能得一分钱,每天糊满一百个才睡觉。糊火柴盒的收入孩子们只上交一部份,另一部份自作主张拿去给母亲买了鱼肝油。
母亲的眼睛时好时坏 -——却终究没有全瞎。
后来三个孩子都成了家,大哥二哥搬出去住,苏伟也大学毕业去了省城。母亲这些年始终自己一个人过,却不愿和任何一个儿子住在一起。苏伟是母亲最疼的一个老儿子,所以当苏伟提出要母亲来多伦多探亲的时候,母亲虽有几分犹豫,最后还是来了。
母亲是个节省的人,到了哪里都一样。在苏伟家,母亲舍不得用洗衣机和烘干机。母亲自己的衣服,总是手洗了挂在卫生间里晾干。走进卫生间,一天到晚都能看到万国旗帜飘扬,听见滴滴哒哒的水声。晓烨说地砖浸水要起泡的,卫生间总晾着衣服,来客人也不好看。晓烨说了多次,母亲就等到早上他们都上了班才开始洗衣服,等下午他们快下班了就赶紧收拾起来。地上的水迹,母亲是看不清的。母亲自己看不清,就以为别人也看不清,晓烨的脸色就渐渐难看了起来。
母亲操劳惯了,到了儿子家里,也是积习难改,每天的头等大事,就是做上一桌的饭菜,等着儿子儿媳下班。母亲做饭,还是国内的那种做法,姜葱蒜八角大料红绿辣子,旺火猛炒,一屋的油烟弥漫开来,惹得火警器呜呜地叫。做一顿饭,气味一个晚上也消散不了。家具墙壁上,很快就有了一层黏手的油。
后来,晓烨就带着月亮在外头吃饭,吃完了带些外卖回来,给苏伟母子吃。母亲无饭可做了,就闲得慌。母亲不仅不懂英文,母亲连普通话也说得艰难。所以母亲不爱看书看电视,更不爱出门,每天只在家里巴巴地坐着,等着儿子回来。苏伟下班,看见母亲一动不动地坐在黑洞洞的客厅里,两眼如狸猫荧荧闪光,就叹气,说妈这里电费便宜,开一盏灯也花不了几个钱。
母亲近年学会了抽烟。母亲很是稀罕月亮,见了月亮就爱搂一搂,亲一亲。月亮说不要碰我。月亮说的是英文,母亲听不懂,却看出月亮是一味地躲。晓烨便对母亲说:月亮不习惯烟味,从小到大,身边没有一个抽烟的。母亲听了,从此再也不敢碰月亮。
母亲的签证是六个月的,可是母亲只呆了一个半月,就提出要走。其实母亲是希望儿子挽留的。可是晓烨没说话,苏伟就不能说话。母亲虽然眼力价不好,母亲却看出了在儿子家里,儿子得看儿媳妇的眼色行事。
航班是大清早的,天还是冷,晓烨和月亮都睡着,苏伟一个人开车送母亲去机场。一路上,苏伟只觉得心里有一样东西硬硬地堵着,气喘得不顺,每一次呼吸听起来都像是叹气。泊了车,时间还早,苏伟就领着母亲去机场的餐馆吃早饭。机场的早饭极贵,又都是洋餐洋味。苏伟一样一样地点了一桌子。母亲吃不惯,挑了几挑就吩咐苏伟打了包。母亲连茶也舍不得留,一口不剩地喝光了。母亲的手颤颤地伸过饭桌,抓住了苏伟的手。母亲的手很是干瘪,青筋如蚯蚓爬满了手背,指甲缝里带着没有洗净的泥土——那是母亲昨天在后院收拾隔年落叶留下的痕迹。
“娃呀,你听她的,都听。妈年轻的时候,你爸也是顺着我的。”母亲说。
母亲在将近四十的时候才怀了他,小时候母亲从不叫他的名字,只叫他娃。母亲的这个娃字在他堵得严严实实的心里砸开了一个小洞,眼泪无声地涌了出来。他跑去了厕所,坐在马桶上,扯了一把纸巾堵在嘴里,哑哑地哭了一场。走出来,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塞在母亲兜里。
“两千美金。大哥二哥各五百,您留一千。”
苏伟陪着母亲排在长长的安检队伍里,母子不再有话。临进门的时候,他迟疑了一下,才说:“哥写信打电话,别提,那个,钱,的事。”
送走母亲,走出机场,外边是个春寒料峭的天,早晨的太阳毫无生气冰冷如水,风刮得满树的新枝乱颤。苏伟想找一张手纸擤鼻涕,却摸着了口袋里那个原封不动的信封 ——母亲不知什么时候又把钱还给了他。苏伟坐进车里,启动了引擎,却很久没有动身。汽车噗噗地喘着粗气,白色的烟雾在玻璃窗上升腾,聚集,又渐渐消散。
1.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在机场见到儿子后的打量、抚摸、叹气,以及在家里忍不住想搂搂、亲亲月亮,这些表现都体现出母亲的慈爱。
B. 父亲去世的早,苏伟弟兄三人成家后都出去住了,而“母亲这些年始终自己一个人过”,反映了她的落寞与伤心。
C. 不习惯异国他乡的生活、难以融入儿子家的家庭氛围等多重复杂因素,导致母亲探亲期限未到就提出要离开多伦多。
D. 苏伟送别母亲时说的最后一句话,暗示他给母亲和哥哥的两千美金的事情并未征得晓烨的同意,而且也不想让她知道。
2.文中的“母亲”具有哪些品质?请结合原文简要概括。
3.请结合原文,探究造成“母亲”和“妻子”矛盾冲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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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儿子烙的饼
林华玉
林峰的儿子小帅一生下来就有智力障碍,为了给儿子治病,林峰两口子花光了家中所有的积蓄,还欠了一屁股债。可儿子到了十岁,走起路来还是东摇西晃,站不稳,口齿也不清,只能断断续续说一些词语,而且一说话,嘴角就会流下一串口水。妻子最终承受不了这种压力,留下一封信后,逃离了这个家,再无音讯。
看着空荡荡的家,看着走路歪歪斜斜的儿子,林峰觉得生活再无颜色。他开始酗酒,每天都把自己灌得烂醉,回到家倒头就睡,沉醉不醒。
这天,他再一次大醉而归,衣服也不脱就一头扎在床上。
不知过了多久,他好像做了一个梦,梦中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说:“爸……爸,起……床,吃……饼!”接着他闻到了一股久违的饼香。他睁开惺忪的眼睛,床前立着一个瘦小的身影:十岁的儿子手里正端着一个盘子,里边有一张冒着热气的饼。
他怀疑是在梦中,所以用手指触了一下那张饼,很烫,他下意识地把手缩了回来。同时,他也清醒了过来,眼前的一切并非做梦,确实是儿子端着一张饼站在他面前,用含混不清的语气说着:“爸……爸,起……床,吃……饼!”
儿子会烙饼了?他不敢相信,揉了揉眼睛,低头看去,与其说那是一张饼,不如说是一个丑丑的面疙瘩,一个烧糊的面疙瘩,上面有几片颜色深一些的东西,好像是葱花。
儿子很兴奋地说:“爸……爸,你……最喜欢……吃饼,我……是跟着……奶奶学的,以后,你就……可以……天天……吃饼了!”
烙葱油饼是林峰母亲的拿手好戏,林峰一直认为母亲烙的葱油饼是天底下最好吃的食物。母亲烙的葱油饼又薄又香又酥,味道好极了。
母亲在世的时候,因为身体,只从乡下来过林峰家一次,那时林峰对她说:“娘,很长时间没吃到您烙的葱油饼了,您今天给我烙一张吧!”
当时,林峰的儿子就跟在奶奶的身后当小尾巴,看着奶奶从面粉袋里舀了几勺面粉出来和好放一旁,然后切好葱花放在碗里,浇上几小勺花生油,拌匀。之后把饧好的面团擀开,擀得薄薄的,浇上油和葱花,再团起来,慢慢擀平,再在平底锅上浇上一层花生油,待油温上来后,把那张擀好的饼放进锅里,时不时地用铲子翻一翻。约莫十几分钟后,一张香喷喷的葱油饼就出锅了。
回想起来就是那一次,儿子竟然记住了奶奶烙葱油饼的程序。也记住了爸爸最喜欢吃的是葱油饼,所以给爸爸烙了一张。
林峰忽然看到,儿子的小手通红,他一把抓过来,看见儿子的两只小手上有好几个水泡。显然,刚才烙饼时,滚烫的铁锅烫伤了儿子的手,林峰哽咽着说不出话,一把将儿子搂在怀中,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流下来。儿子一边用小手给他擦眼泪,一边说:“爸……爸,我不……疼,你……尝尝,我做……的饼,跟奶奶……做的……是不是……一样的?”
林峰撕了一块饼放在嘴里,饼有点夹生,里边还有没和开的面疙瘩,但林峰觉得这块饼又香又甜,是世界上最好吃的饼。他说:“儿子真能干,烙的饼和奶奶烙的一样好吃!”
儿子听了,脸上露出幸福的笑容,说:“只要……爸爸……不喝酒,小帅……就……天天……给爸爸烙饼,妈妈……说过,喝酒不好……”
林峰刚止住的眼泪又流了下来。他搂住儿子,摸着他的头说:“爸爸答应小帅,以后再也不喝酒了。”
从那以后,林峰再也没有酗酒。他在附近的工厂找了一份工作,虽然工作很累,但可以照顾儿子。一年后,他把小帅送进了特殊教育学校。
小帅在特殊教育学校里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因为他对电脑有浓厚的兴趣,后来还专门学习了修理电脑。长大后的小帅不仅生活能自理,还有了一技之长,他找到了工作,开始了自己的生活。
林峰至今仍记得小帅给他烙的饼,正是那张饼让他明白了责任和担当,更给了他重新面对生活的信心和勇气。
(原文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 小说开头一段概括叙述林峰儿子的病情、家境的窘迫、妻子的逃离等内容,既交代了故事发生的背景,渲染了一种凄凉的氛围,同时也为后文儿子长大成材埋下伏笔。
B. 林峰因家境的破败和儿子的病情自暴自弃,整日酗酒,对生活完全丧失了信心,但儿子在他一次大醉后为他烙葱油饼的举动,彻底打开了他的心结,从此改变了他的人生。
C. 小说详细描述林峰母亲烙葱油饼时的细节,既表现出林峰对母亲烙葱油饼的关注,更是为交代儿子会烙葱油饼的缘由,看似一段平常的描述,在文中却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D. 作品两次描写林峰流泪,这充分说明即便像林峰这样的坚强的人,面对儿子因为给他烙葱油饼而烫伤了手以及儿子劝他不要再喝酒时所说的真诚而贴心的话也会被感动。
2.小说以“儿子烙的饼”为题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3.小说的价值不但能给人带来愉悦,同时教人明理,这篇作品让你明白了哪些道理?请结合作品,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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