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老 爱 情
苏童
我这里说的爱情故事也许会让一些读者失望,但是当我说完这个故事后,相信也有一些读者会受到一丝震动。
话说20世纪70年代,我们香椿树街有一对老夫妇,当时是六七十岁的样子,妻子身材高挑,白皮肤,大眼睛,看得出来年轻的时候是个美人;丈夫虽然长得不丑,但是一个矮子。他们出现在街上,乍一看,不配,仔细一看,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为什么这么说呢?这时老夫妻彼此之间是镜子,除了性别不同,他们的眼神相似,表情相似,甚至两人脸上的黑痣,一个在左脸颊,一个在右脸颊,也是配合得天衣无缝。他们到煤店买煤,一只箩筐,一根扁担,丈夫在前面,妻子在后面,这与别人家夫妇扛煤的位置不同,没有办法,不是他们别出新栽,是因为那丈夫矮、力气小,做妻子的反串了男角。
他们有个女儿,嫁出去了。女儿把自己的孩子丢在父母那里,也不知是为了父母,还是为了自己。她自己大概一个星期回一次娘家。
这是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女儿在外面“嘭嘭嘭”敲门,里面立即响起一阵杂沓的脚步声,老夫妇同时出现在门边,两张苍老而欢乐的笑脸,笑起来两个人的嘴角居然都向右边歪着。
但女儿回家不是来向父母微笑的,她的任务似乎是为埋怨和教训她的双亲。她高声地列举出父母所干的糊涂事,包括拖把在地板上留下太多的积水,包括他们对孩子的溺爱,给他吃太多,穿得也太多。她一边喝着老人给她做的红枣汤,一边说:“唉,对你们说了多少遍也没用,我看你们是老糊涂了。”
老夫妻一听,忙走过去给外孙脱去多余的衣服,他们面带愧色,不敢争辩,似乎默认这么一个事实:他们是老了,是有点老糊涂了。
过一会儿,那老妇人给女儿收拾好汤碗,突然捂着胸口,猝然倒了下来,死了,据说死因是心肌梗塞。死者人缘好,邻居们听说了都去吊唁。他们看见平日不太孝顺的女儿这会儿哭成了泪人儿了,都不觉得奇怪,这么好的母亲死了,她不哭才奇怪呢!他们奇怪的是那老头,他面无表情,坐在亡妻的身边,看上去很平静。外孙不懂事,就问:“外公,你怎么不哭?”
老人说:“外公不会哭。外婆死了,外公也会死的,外公今天也会死的。”
孩子说:“你骗人,你什么病也没有,不会死的。”
老人摇摇头,说:“外公不骗人,外公今天也要死了。你看外婆临死不肯闭眼,她丢不下我,我也丢不下她。我要陪着你外婆哩。”
大人们听见老人的话,都多了心眼,小心地看着他。但老人并没有任何自寻短见的端倪,他一直静静地守在亡妻的身边,坐在一张椅子上。他一直坐在椅子上。夜深了,守夜的人们听见老人喉咙里响起一阵痰声,未及人们做出反应,老人就歪倒在亡妻的灵床下面了。这时就听见堂屋里自鸣钟“当当当”连着响了起来,人们一看,正是夜里12点!
正如他宣布的那样,那矮个子的老人心想事成,陪着妻子一起去了。如果不是人们亲眼看见,谁会相信这样的事情?但这个故事是真实的,那时生死相守的老人确有其人,他们是我的邻居,死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同一天。那座老自鸣钟后来就定格在12点,犹如上了锈一样,任人们怎么拔转就是一动也不动。
这个故事叙述起来就这么简单,不知道你怎么看,我一直认为这是我一生能说的最动人的爱情故事。
(节选自《现代青年》2011年03期)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A.作者善于从日常生活中,选择一些看似不起眼的事,如老夫妻到煤店买煤,一起给女儿开门,一起给外孙脱去多余的衣服等,用以表现老夫妻在生活中总是相依相随。
B.小说的情节可谓一波三折,老夫妻外貌上的巨大差距让邻居们都觉得他们不般配,经过他们的努力,终于改变了人们的看法。
C.作者在开篇就说“我这里说的爱情故事也许会让一些读者失望”,结尾说“这个故事叙述起来就这么简单”,突出了这个故事的大众性,强调平凡更能打动人心。
D.老妇人因心肌梗塞离开了人世,大家都奇怪老人为什么不哭,其实老人是把生死之事看开了,认为人都是会死的,自己也一样。
E.小说中的人物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作者是运用肖像、细节、语言、动作等人物描写的方法来塑造人物的。
(2) 结合文章谈谈你对小说标题“老爱情”的理解。(6分)
(3)小说中的“女儿”这个形象有何特点?小说安排这个人物有何作用?(6分)
(4)小说结尾说老人夜里12点陪着老妻去了,那座老自鸣钟后来就定格在12点不再转动了。有人说这个情节太过离奇,不符合常理,应该删掉。你认为这个结尾是否应该删掉?请结合全文谈淡自已的看法。(8分)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老 爱 情
苏童
我这里说的爱情故事也许会让一些读者失望,但是当我说完这个故事后,相信也有一些读者会受到一丝震动。
话说20世纪70年代,我们香椿树街有一对老夫妇,当时是六七十岁的样子,妻子身材高挑,白皮肤,大眼睛,看得出来年轻的时候是个美人;丈夫虽然长得不丑,但是一个矮子。他们出现在街上,乍一看,不配,仔细一看,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为什么这么说呢?这时老夫妻彼此之间是镜子,除了性别不同,他们的眼神相似,表情相似,甚至两人脸上的黑痣,一个在左脸颊,一个在右脸颊,也是配合得天衣无缝。他们到煤店买煤,一只箩筐,一根扁担,丈夫在前面,妻子在后面,这与别人家夫妇扛煤的位置不同,没有办法,不是他们别出新栽,是因为那丈夫矮、力气小,做妻子的反串了男角。
他们有个女儿,嫁出去了。女儿把自己的孩子丢在父母那里,也不知是为了父母,还是为了自己。她自己大概一个星期回一次娘家。
这是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女儿在外面“嘭嘭嘭”敲门,里面立即响起一阵杂沓的脚步声,老夫妇同时出现在门边,两张苍老而欢乐的笑脸,笑起来两个人的嘴角居然都向右边歪着。
但女儿回家不是来向父母微笑的,她的任务似乎是为埋怨和教训她的双亲。她高声地列举出父母所干的糊涂事,包括拖把在地板上留下太多的积水,包括他们对孩子的溺爱,给他吃太多,穿得也太多。她一边喝着老人给她做的红枣汤,一边说:“唉,对你们说了多少遍也没用,我看你们是老糊涂了。”
老夫妻一听,忙走过去给外孙脱去多余的衣服,他们面带愧色,不敢争辩,似乎默认这么一个事实:他们是老了,是有点老糊涂了。
过一会儿,那老妇人给女儿收拾好汤碗,突然捂着胸口,猝然倒了下来,死了,据说死因是心肌梗塞。死者人缘好,邻居们听说了都去吊唁。他们看见平日不太孝顺的女儿这会儿哭成了泪人儿了,都不觉得奇怪,这么好的母亲死了,她不哭才奇怪呢!他们奇怪的是那老头,他面无表情,坐在亡妻的身边,看上去很平静。外孙不懂事,就问:“外公,你怎么不哭?”
老人说:“外公不会哭。外婆死了,外公也会死的,外公今天也会死的。”
孩子说:“你骗人,你什么病也没有,不会死的。”
老人摇摇头,说:“外公不骗人,外公今天也要死了。你看外婆临死不肯闭眼,她丢不下我,我也丢不下她。我要陪着你外婆哩。”
大人们听见老人的话,都多了心眼,小心地看着他。但老人并没有任何自寻短见的端倪,他一直静静地守在亡妻的身边,坐在一张椅子上。他一直坐在椅子上。夜深了,守夜的人们听见老人喉咙里响起一阵痰声,未及人们做出反应,老人就歪倒在亡妻的灵床下面了。这时就听见堂屋里自鸣钟“当当当”连着响了起来,人们一看,正是夜里12点!
正如他宣布的那样,那矮个子的老人心想事成,陪着妻子一起去了。如果不是人们亲眼看见,谁会相信这样的事情?但这个故事是真实的,那时生死相守的老人确有其人,他们是我的邻居,死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同一天。那座老自鸣钟后来就定格在12点,犹如上了锈一样,任人们怎么拔转就是一动也不动。
这个故事叙述起来就这么简单,不知道你怎么看,我一直认为这是我一生能说的最动人的爱情故事。
(节选自《现代青年》2011年03期)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A.作者善于从日常生活中,选择一些看似不起眼的事,如老夫妻到煤店买煤,一起给女儿开门,一起给外孙脱去多余的衣服等,用以表现老夫妻在生活中总是相依相随。
B.小说的情节可谓一波三折,老夫妻外貌上的巨大差距让邻居们都觉得他们不般配,经过他们的努力,终于改变了人们的看法。
C.作者在开篇就说“我这里说的爱情故事也许会让一些读者失望”,结尾说“这个故事叙述起来就这么简单”,突出了这个故事的大众性,强调平凡更能打动人心。
D.老妇人因心肌梗塞离开了人世,大家都奇怪老人为什么不哭,其实老人是把生死之事看开了,认为人都是会死的,自己也一样。
E.小说中的人物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作者是运用肖像、细节、语言、动作等人物描写的方法来塑造人物的。
(2) 结合文章谈谈你对小说标题“老爱情”的理解。(6分)
(3)小说中的“女儿”这个形象有何特点?小说安排这个人物有何作用?(6分)
(4)小说结尾说老人夜里12点陪着老妻去了,那座老自鸣钟后来就定格在12点不再转动了。有人说这个情节太过离奇,不符合常理,应该删掉。你认为这个结尾是否应该删掉?请结合全文谈淡自已的看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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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 爱 情
苏童
我这里说的爱情故事也许会让一些读者失望,但是当我说完这个故事后,相信也有一些读者会受到一丝震动。
话说20世纪70年代,我们香椿树街有一对老夫妇,当时是六七十岁的样子,妻子身材高挑,白皮肤,大眼睛,看得出来年轻的时候是个美人;丈夫虽然长得不丑,但是一个矮子。他们出现在街上,乍一看,不配,仔细一看,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为什么这么说呢?这时老夫妻彼此之间是镜子,除了性别不同,他们的眼神相似,表情相似,甚至两人脸上的黑痣,一个在左脸颊,一个在右脸颊,也是配合得天衣无缝。他们到煤店买煤,一只箩筐,一根扁担,丈夫在前面,妻子在后面,这与别人家夫妇扛煤的位置不同,没有办法,不是他们别出心裁,是因为那丈夫矮、力气小,做妻子的反串了男角。
他们有个女儿,嫁出去了。女儿把自己的孩子丢在父母那里,也不知是为了父母,还是为了自己。她自己大概一个星期回一次娘家。
这是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女儿在外面“嘭嘭嘭”敲门,里面立即响起一阵杂沓的脚步声,老夫妇同时出现在门边,两张苍老而欢乐的笑脸,笑起来两个人的嘴角居然都向右边歪着。
但女儿回家不是来向父母微笑的,她的任务似乎是为埋怨和教训她的双亲。她高声地列举出父母所干的糊涂事,包括拖把在地板上留下太多的积水,包括他们对孩子的溺爱,给他吃太多,穿得也太多。她一边喝着老人给她做的红枣汤,一边说:“唉,对你们说了多少遍也没用,我看你们是老糊涂了。”
老夫妻一听,忙走过去给外孙脱去多余的衣服,他们面带愧色,不敢争辩,似乎默认这么一个事实:他们是老了,是有点老糊涂了。
过一会儿,那老妇人给女儿收拾好汤碗,突然捂着胸口,猝然倒了下来,死了,据说死因是心肌梗塞。死者人缘好,邻居们听说了都去吊唁。他们看见平日不太孝顺的女儿这会儿哭成了泪人儿了,都不觉得奇怪,这么好的母亲死了,她不哭才奇怪呢!他们奇怪的是那老头,他面无表情,坐在亡妻的身边,看上去很平静。外孙不懂事,就问:“外公,你怎么不哭?”
老人说:“外公不会哭。外婆死了,外公也会死的,外公今天也会死的。”
孩子说:“你骗人,你什么病也没有,不会死的。”
老人摇摇头,说:“外公不骗人,外公今天也要死了。你看外婆临死不肯闭眼,她丢不下我,我也丢不下她。我要陪着你外婆哩。”
大人们听见老人的话,都多了心眼,小心地看着他。但老人并没有任何自寻短见的端倪,他一直静静地守在亡妻的身边,坐在一张椅子上。他一直坐在椅子上。夜深了,守夜的人们听见老人喉咙里响起一阵痰声,未及人们做出反应,老人就歪倒在亡妻的灵床下面了。这时就听见堂屋里自鸣钟“当当当”连着响了起来,人们一看,正是夜里12点!
正如他宣布的那样,那矮个子的老人心想事成,陪着妻子一起去了。如果不是人们亲眼看见,谁会相信这样的事情?但这个故事是真实的,那时生死相守的老人确有其人,他们是我的邻居,死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同一天。那座老自鸣钟后来就定格在12点,犹如上了锈一样,任人们怎么拔转就是一动也不动。
这个故事叙述起来就这么简单,不知道你怎么看,我一直认为这是我一生能说的最动人的爱情故事。
(节选自《现代青年》2011年03期)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作者善于从日常生活中,选择一些看似不起眼的事,如老夫妻到煤店买煤,一起给女儿开门,一起给外孙脱去多余的衣服等,用以表现老夫妻在生活中总是相依相随。
B.小说的情节可谓一波三折,老夫妻外貌上的巨大差距让邻居们都觉得他们不般配,经过他们的努力,终于改变了人们的看法。
C.作者在开篇就说“我这里说的爱情故事也许会让一些读者失望”,结尾说“这个故事叙述起来就这么简单”,突出了这个故事的大众性,强调平凡更能打动人心。
D.老妇人因心肌梗塞离开了人世,大家都奇怪老人为什么不哭,其实老人是把生死之事看开了,认为人都是会死的,自己也一样。
E.小说中的人物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作者是运用肖像、细节、语言、动作等人物描写的方法来塑造人物的。
(2)结合文章谈谈你对小说标题“老爱情”的理解。
(3)小说中的“女儿”这个形象有何特点?小说安排这个人物有何作用?
(4)小说结尾说老人夜里12点陪着老妻去了,那座老自鸣钟后来就定格在12点不再转动了。有人说这个情节太过离奇,不符合常理,应该删掉。你认为这个结尾是否应该删掉?请结合全文谈淡自已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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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心事
安徒生
我们现在所讲的这个故事实际上分做两部分:头一部分可以删掉,但是它可以告诉我们一些细节——这是很有用的。
我们是住在乡下的一位绅士的邸宅里。恰巧主人要出去几天。在这同时,有一位太太到来了。她带着一只哈巴狗;据她说,她来的目的是为了要处理她在制革厂的几份股子。她把所有的文件都带来了;我们都建议她把这些文件放在一个封套里,在上面写出业主的地址:“作战兵站总监,爵士”等等。
她认真听我们讲,同时拿起笔,沉思了一会儿,于是就要求我们把这意见又慢慢地念一次。我们同意,于是她就写起来。当她写到“作战兵站总监”的时候,她把笔停住了,长叹了一口气说:“不过我只是一个女人!”
当她在写的时候,她把那只哈巴狗放在地上。它狺狺地叫起来。她是为了它的娱乐和健康才把它带来的,因此人们不应该把它放在地上。它外表的特点是一个朝天的鼻子和一个肥胖的背。
“它并不咬人!”太太说,“它没有牙齿。它是像家里的一个成员,忠心而脾气很坏。不过这是因为我的孙子常常开它的玩笑的缘故:他们做结婚的游戏,要它扮作新娘。可怜的小老头儿,这使它太吃不消了!”
她把她的文件交出去了,又把她的哈巴狗抱在怀里。这就是故事的头一部分,可以删去。
“哈巴狗死掉了!”这是故事的第二部分。
这是一个星期以后的事情:我们来到城里,在一个客栈里安住下来。
我们的窗子面对着制革厂的院子。院子用木栏栅隔做两部分。一部分里面挂着许多皮革——生皮和制好了的皮。这儿一切制革的必需器具都有,而且是属于这个寡妇的。哈巴狗在早晨死去了,同时被埋葬在这个院子里。寡妇的孙子们(也就是制革厂老板的未亡人的孙子们)掩好了这座坟。它是一座很美的坟——躺在它里面一定是很愉快的。
坟的四周镶了一些花盆的碎片,上面还撒了一些沙子。坟顶上还插了半个啤酒瓶,瓶颈朝上——这并没有什么象征的意义。
孩子们在坟的周围跳舞。他们中间最大的一个孩子——一个很实际的、7岁的小孩子——提议开一个哈巴狗坟墓展览会,让街上所有的人都来看。门票价是一个裤子扣,因为这是每个男孩子都有的东西,而且还可以有多余的来替女孩子买门票。这个提议得到全体一致通过。
街上所有的孩子——甚至后街上的孩子——都涌到这地方来,献出他们的扣子,这天下午人们可以看到许多孩子只有一根背带吊着他们的裤子,但是他们却看到了哈巴狗的坟墓,而这也值得出那么多的代价一看。
不过在制革厂的外面,紧靠着入口的地方,站着一个衣衫褴褛的女孩子。她很可爱,她的卷发很美丽,她的眼睛又蓝又亮,使人看到感觉愉快。她一句话也不说,但是她也不哭。每次那个门一打开的时候,她就朝里面怅然地望很久。她没有一个扣子——这点她知道得清清楚楚,因此她就悲哀地呆在外面,一直等到别的孩子们都参观了坟墓、离去了为止。然后她就坐下来,把她那双棕色的小手蒙住自己的眼睛,大哭一场;只有她一个人没有看过哈巴狗的坟墓。就她说来,这是一件伤心事,跟成年人常常所感到的伤心事差不多。
我们在上面看到这情景,而且是高高地在上面观看。这件伤心事,像我们自己和许多别人的伤心事一样,使得我们微笑!这就是整个的故事。任何人如果不了解它,可以到这个寡妇的制革厂去买一份股子。
(选自《安徒生童话全集》,叶君健译,有删改)
1.下列对作品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A.文章的头一部分是故事的缘起,作者认为删去它将会损害故事情节的完整性。但它对故事主题的表达毕竟并不十分重要,因而是可以删掉的。
B.哈巴狗的坟墓虽没有什么象征意义,却像模像样,孩子们为观看它献出扣子,以致许多孩子只有一根背带吊着他们的裤子,两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C.故事中那位女孩没有因没有扣子而失去希望,她不说话,也忍着不哭,只有在所有人都离去之后才大哭一场,是一个美丽而凄婉的形象。
D.最后一段“高高地”一词,既指“我们”观察这件“伤心事”所在的位置,也有以成年人的眼光观察孩童世界的不幸和俯视人间悲悯的意味。
E.故事写的虽是孩童游戏这样的小事情,题材本身并不宏大,但作者却从中感受到了人类最为细腻的情感世界,表达了作者广及一切心灵的同情心。
2.作者在文中说,故事的“头一部分可以删掉,但是它可以告诉我们一些细节——这是很有用的”。请简要分析故事头一部分“一些细节”所起的作用。
3.在文末,作者说,“女孩子”的这件伤心事“跟成年人常常所感到的伤心事差不多”,又说这件伤心事“使得我们微笑”。你是如何理解这两句话的?请简要阐述。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段,完成后面的题目。
沉默,是一种坚强。稻熟低穗,人熟低声。历经一些艰难岁月的人,姿势不再张扬,语气渐趋平和,态度明显和善。 没了锐气, 少了张狂和轻浮。有故事的人,通常不喜欢讲故事。沉默,是他的基调。沉默,是一种负重的坚强,是一种(tāoguāngyǎng huì)的低调。少说多做,才是最有力的践行。生活不能等别人来安排,要自己去争取和奋斗。努力了,奋斗了,不论其结果是喜是悲,可以慰藉的是,你总不枉在这世界上白活了一场。有了这样的认识,你就会珍惜生活,而不会玩世不恭。
(1)根据括号内的拼音填写正确的汉字。答:____________。
(2)在横线处填上一个关联词语。答:______________。
(3)文中有一处语病,它是________(填序号)改正:______________。
高二语文语言应用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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壶碎
李敬泽
(1)这个故事忘了是谁告诉我的。酒桌闲扯,很多话原本无主。
(2)话说,一位老先生,其名甚响,不过这故事与他名姓无关,姑且称之为某先生。某日,某先生访友,该先生平生不爱钱不好色,唯独爱书,访友为的也是访书。主人多的正是书,房间里四面都是书柜,某先生一柜一柜看过去,忽蹬梯忽俯地,直把人家作自家,差不多忘了还有主人在。
(3)忽然,哗啷啷一声脆响,正所谓银瓶乍裂水浆迸,某先生差点从梯子上掉下来,定睛看时,碎了一地的是一把紫砂壶。想是方才因抽书忘情,将书柜里摆着的一把壶拂落下去。
(4)这时,该先生才想起主人,抬起眼,只见主人微笑:“先生欠了我一把壶,日后要拿一瓶好酒来还。”
(5)宾主相视一笑。主人顾自取了笤帚簸箕扫去碎片,先生顾自看书。
(6)那一日,宾主尽欢。临去时,漫天大雪。
(7)如此而已。
(8)此事发生在二十多年前,书房主人年近四十,在大学里教授已是正的,啸傲江湖、踏花蹄香,抬望眼便是千里万里的锦绣,一把壶岂足挂怀。
(9)转眼又是数年,某日,教授闲翻杂志,见一篇文章谈的是制壶名家顾景舟,也是一时无聊,信马由缰往下看,看着看着,教授坐不住了。
(10)忽想起,那把壶,原是有题款的,正是顾景舟制。
(11)站起来,几步冲到书柜前。书柜在,书也在,壶自是不在了。教授想了想,拿起电话,拨通了。劈头就问:那壶是怎么回事?
(12)这是越洋电话,打给他父亲。教授的父亲也是教授,老教授正随着老太太在美国的大儿子家住着。多少年后,老爷子归天,众弟子发一声喊,一拥而上,把老爷子抬成了文化泰斗,回忆文章连篇累牍,老爷子被描得白衣胜雪,活活就是最后一位民国大师。其实,老爷子的大学只在民国上了一年,剩下的全在新中国。退休后一屋子书留给了小儿子,住到美国去,主要爱好就是推个小车在社区里转悠,把邻居扔出来的沙发电视什么的搬回家,收拾得干干净净,先是藏于车库,渐渐竟登堂入室。大儿子力陈中美文化之差异,苦求老爹入乡随俗,由着美国人败家去,老爷子只作没听见。
(13)话说那日,小儿子半年多不来电话,夜半三更冷不丁“电”一下,不问苍生问鬼神不问爹娘问茶壶。老爷子半天没醒过神来,胡天胡地想不起这一壶到底是哪一壶,最后把“紫砂”“宜兴”“顾景舟”凑到一起,老爷子才忽然想起——
(14)那是“文革”期间,去宜兴出差,朋友送的一把壶。
(15)放下电话,教授只觉得一颗心被人紧紧地攥住了。是!必定是了!当日打碎的原是一把顾景舟的壶。这一年,据杂志所说,这把壶值三十万,而教授的工资也不过每月三四百。
(16)教授一屁股坐到天黑,长叹一声,苦笑。又能怎样呢?难不成再找人家赔壶?罢了罢了,也是命该如此。
(17)然后,就到了今天,教授老了,这些年他过得不好,很不好。他成了一个愤怒的老货,恨官员、恨知识分子、恨富人、恨穷人,恨这个世界和世道,这个世界从他手里骗走了一把壶。谁能想到,一次微小的碎裂事故原来竟阴险地埋伏着漫长无底的坍塌。他忍不住,他一直注视着紫砂壶的拍卖行情,那是迅速上涨的水,眼看着就从脚底漫过了头顶。他身处寂静的海底,却只见到高远的海面上漂浮着那把壶,顾景舟的壶。那把碎了的壶持续升值,他的人生在不断贬值,直到变成沉在海底的一粒沙子。
(18)他已经很多年没见过某先生了。
(19)父亲留下的书,他卖给了潘家园一个书贩子,拿到了一笔钱。几十万吧,还算是钱。
(20)在空荡荡的书房里看着那堆钱,他忽然想起,那些书其实还远远不抵那把壶。
(21)“骗子!”
(22)他喃喃骂了一句。
(23)那日,我在宜兴,微雨中访吾友葛韬陶庄,看各种壶,忽抬头。见墙上一帧旧照,一位老先生正在制壶。
(24)清瘦,身着旧时工装,凝神注目于掌中壶。
(25)心里一动,扭头看葛韬:
(26)这,是顾先生?
(27)是啊。
(28)哦,这就是顾景舟。
(29)顾先生的脸,净如秋水。看着他,心里只是无端地觉得好,好得心酸。
(30)竟无话可说了。 (选自《文汇报》)
1.概括文章9—16段中教授的心理变化过程。(4分)
2.分析“那把碎了的壶持续升值,他的人生在不断贬值,直到变成沉在海底的一粒沙子”这句话的含义。(4分)
3.小说结尾部分写到了制壶名家顾景舟,作者这样安排有何意图?(4分)
4.简要分析“壶”在小说的艺术表现方面的作用。(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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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血病“杀手”王振义
吴 志
20世纪80年代,日本偶像剧《血疑》风靡亚洲,无数观众由这部中国黑白电视时代最动人的爱情故事片认知了不治之症“血癌”--即白血病这种造血系统的恶性肿瘤。
几乎就在同时,一位中国医生用独创的全反式维甲酸治疗法救治了首例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患者。同年,有24位血癌患者得到治疗并好转。他就是血液学家王振义。王振义说:“白血病是‘杀手’,而我是‘杀手’的“杀手’。”
2011年1月,人民大会堂。国家主席胡饰涛将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颁发给名噪海内外的“癌症诱导分化之父”王振义。
1986年5月,上海儿童医院收治了一个5岁小女孩,她患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已到晚期。这种病死亡率高,“通常从发病到去世不超过l周”。上海瑞金医院血液科王振义医生赶来,看到可爱的小姑娘奄奄一息,心里隐隐作痛,试探着对孩子父母说:“我有二种新疗法可以一试。”新疗法就是用全反式维甲酸作为诱导剂,试图让恶性细胞转化为良性。王振义比喻说:“肿瘤细胞就像自己的孩子中有一个变坏了,我是打他呢,还是教导他呢?过去的治疗方法就是使用有毒的化学药物毒死它,正常细胞也因之受到严重的损害。我们这个治疗方法叫诱导分化,就是劝导他不要做坏人,做好人,弃邪归正。”此前,诱导分化只是一种理论,国际上只有以色列科学家在小鼠实验中获得成功,但从未应用于临床,风险可想而知。很多资深医生劝王振义慎重,虽然女孩的病是绝症,但如果不成功,家属也有迁怒于新疗法的可能。但王振义非常坚持:“我的思想很‘端正’,我不是拿病人做实验,为了挽救生命,冒险是值得的。”一天、两天、三天……第七天,“奇迹”发生了,自“鬼门关”返回的小女孩症状明显改善。1个月后,她脸色红润,病症完全缓解。如今,她已是一位如花似玉的大姑娘,在一家国际著名制药公司担任药物研发员。
1988年10月,王振义和同事共同完成的论文《’全反式维甲酸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研究》在国际血液学权威刊物《Blood》上发表,引起国际血液界强烈震动,并由此掀起诱导分化研究的新高潮,国际著名癌症研究权威Richard教授称这一研究为“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成果。
美国出版的《20世纪具有标志性血液学论文》中,收录本文为全球百年86篇最有影响的代表论文之一。然而,在这篇声名远扬的论文里,8位作者,王振义署名竞排在最后。他说:“你是这项研究的领头人,但是没必要每篇文章都把名字放在前面。”
之后,王振义又发现联合应用氧化砷,可使5年生存率上升到95%--昔日死亡率最高的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终于可以治愈了。
获国家最高科技奖后,许多人向他表示祝贺。王振义总是笑着说:“我最近像是发财了,‘王振义’这只股票开盘时不咋地,现在大涨。”在几十年的求索路途上,王振义还获过许多重大奖励:何梁何利奖、瑞士布鲁巴赫肿瘤研究奖、法国台尔杜加科学奖、美国血液学会海姆瓦赛曼奖、国际肿瘤学界最高奖--凯特林奖……可谓拿过除诺贝尔奖外所有医学奖的准“大满贯”科学家。然而,他一如既往地保持着谦和沉静的心态:“我的成就其实很简单,就是一个方向、一种药、一种病。40多年前,我就立志要攻克白血病。现在我只成功治疗了一种,还有20多种没有攻克。”
1996年8月,王振义获求是基金 “杰出科学家奖”的100万元人民币奖金。他把40%捐给学校,40%捐给上海瑞金医院,10%留在上海血液学研究所,自己只留下10%用于装修老旧的房屋。有人提议建立一个以他名字命名的基金会,或者造一座“王振义楼”。他说:“留给后世一个名字有什么用呢,要留就留实实在在的贡献。”
对于金钱,王振义从不轻蔑它:“你不要忘了人的本性,人要生活,人要有保障,你首先要有这个物质基础。”但王振义又从来不重视它:“你的生活,你要有尺度去衡量,不可过度。钱够用即可,多了有什么益处?”王振义对简朴的生活充满满足感。
2000年,一名研究生在毕业论文中写道,发现一种新的维甲酸对急性白血病有诱导分化作用,受到医院的重视,但此后重复实验却得不到文章里的数据。“我反复判断是哪儿出错了,但都找不出原因。后来血研所的所长告诉我,是两个基因拼接错了。当时我觉得,分子生物学的东西我完全不懂,我不能再去教别人了。”王振义因此辞去最后一个具体职务--博导。
王振义家的客厅里,挂着一幅国画《清贫的牡丹》,雍容华贵中包含着一种清静向上的品格。他一直说,科学研究最忌讳的就是浮躁,清贫与寂寞是科学家最好的朋友。
(选自《中华儿女》2011年第3期,有删改)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与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
A.在奖励和成就的光环背后,是这位老人对待科学的虔诚、实事求是,他说:“现在我只成功治疗了一种,还有20种没有攻克。”
B.王振义甘为人梯,每次发表论文,署名总排在最后,这对当时论资排辈已经习以为常的学术界来说,是破天荒的惊人之举。
C.针对小女孩病情,王振义说服家属,力排众议,采用全反式维甲酸治疗法使她获得新生,他用勇气和科学挽救了小女孩的生命。
D.王振义对名利看得很淡,对事业看得很重。在血液研究领域不断学习、不辍追求,一定会为许多重危病人带来生机和希望。
E.本文通过记述王振义在血液领域的研究和成就,表现了他渊博的学识、缜密的逻辑思维和治学态度严谨、为人虚怀若谷的品质。
2.阅读第四段,说说王振义救治小女孩成功的原因是什么?这段在全文中有何作用?(6分)
3.文章从哪几个方面来记述王振义的?请简要概括。(6分)
4.“科学研究最忌讳的就是浮躁,清贫和寂寞是科学家最奸的朋友。”你同意这个观点吗?请结合原文,谈谈你的看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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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周汝昌:65载红楼情
京梅
1918年,周汝昌降生。先生自幼聪慧,少年时就常听母亲讲《红楼梦》的故事,后来又从母亲手里看到古本《石头记》。然而,真正使他步上“研红”之路的,却是著名学者胡适先生。
1947年,一次偶然的机遇,周汝昌在燕京大学图书馆发现了曹雪芹好友敦敏的诗集,并根据其中六首吟咏曹雪芹的诗,写下了第一篇红学文章,发表在当年的《民国日报》上。已是名家的胡适见到后,主动给他写了一封信。从此以后,两人有了交往。1948年,周汝昌向胡适借阅他收藏的极为珍贵的“甲戌本”,胡先生慨然允诺。当年暑假,周汝昌将这部书带回老家,花费两月时光,抄录一遍,并向胡先生提出建议:应当依据“甲戌本”,加上“庚辰本”以及有正书局的“戚序本”,整理核订出一部接近曹雪芹原著的版本,不要再宣扬、散布那种被伪续者大肆删改的“程乙本”了。见到周汝昌的信,胡先生当即回复:“这是笨重的工作,故二十多年来无人敢做。你若肯做此事,我可以给你一切可能的便利与援助。”
正是从那一天起,周汝昌开始了他长达60多年的“红楼”之旅,一直到生命的尽头!历经种种曲折, 2004年5月1日,一部10卷本的《石头记会真》(对11种《红楼梦》古抄本的汇校勘本,堪称当今红学版本研究之最)正式出版。
一愿已酬,然此时距他当初慷慨激昂向胡先生提出建议已历56年矣!周汝昌百感交集,赋诗道:“五十六年一愿偿,为芹辛苦亦荣光。”
周汝昌出版的第一部红学专著,是40万字的《红楼梦新证》,其时(1953年)他正在四川大学任教。听说此书在当时的北京文代会上差不多人手一册。《红楼梦新证》后来也成为毛泽东的枕边书。《毛泽东评读五部经典小说》中,有两处提及该书。
周汝昌是一位博学、勤奋的真学者,其治学初以语言、诗词理论、笺注、赏析和中外文翻译为主,国学基础博厚,一生著作可谓等身,自1959年出版《范成大诗选》后 ,又连续出版《白居易诗选》《杨万里选集》《诗词赏会》《岁华晴影》等古典文学和诗词的研究专著数种。他自己也极善诗词,著名学者钱钟书曾赞叹说周诗押韵“如土委地”。此外,周汝昌的书法也极有造诣,自谦“不是书法家”的他,自幼研习欧楷笔法,20岁后深研“兰亭”,所写瘦金体,刚风俊骨,墨采焕然。只是受视力所限,70岁后便极少动墨,这也是周汝昌书法作品存世稀少的原因。周先生还擅长京剧,据说当年燕大舞台上,“周氏小生”曾经倾倒过无数“粉丝”。
有人说,曹雪芹痴,写《红楼梦》用了10年;周汝昌更痴,研究《红楼梦》用了65年!从青年时起,周汝昌双耳便逐渐失聪,戴助听器还得别人在他耳边高喊。1975年他的左眼又因视网膜脱落失明,右眼则需将两个高倍放大镜叠在一起才勉强可以看书写字。此后的岁月,他几乎每天就是趴在一张简易的旧折叠桌上,凭着仅存的一丝视力,将自己的所思所想写在女儿伦玲裁剪的小纸片上,经常是一个字叠着一个字。他的字只有这个多年做助手的女儿能够勉强辨认,然后将它们誊写在稿纸上、敲击到电脑中。近年,他的双目已完全失明,仅剩余些许听力,写作也只好改成了口述的方式…… 如此恶劣的条件下,老人才思泉涌,后又出版了《谁知脂砚是湘云》《红楼真影》等数部专著。
《红楼梦》对广大读者有着巨大的魅力。时至今日,这魅力之后则是无数巨大的商机。近年来,围绕《红楼梦》研究,不知不觉间已形成了一条巨大的商业产业链,从出版、影视、旅游,到各种文化活动、学术会议……据估算,一本《红楼梦》产值已达数十亿!《红楼梦》正迅速成为很多人眼中的“金楼梦”。
而被公认为中国红学三泰斗(胡适、俞平伯、周汝昌)之一的周先生,却一直蛰居在北京市朝阳区一幢小楼内,过着在常人看起来俭朴至极的晚年生活。周先生只是很快乐地沉浸在他的研究中。他说:“我心中常有几段妙曲,几幅佳画,几声入耳之言,几处动人之色,又何须外求乎?”
“百读红楼百动心,哪知春夜尚寒侵。每从细笔惊新悟,重向高山愧旧琴。只有英雄能大勇,恨无才子效微忱。寻常言语终何济,不把真书换万金。”这便是这位泰斗级学者——一位真正意义上的中国传统知识分子最值得骄傲的精神写照。
(有删改)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周汝昌先生一辈子痴心于研究《红楼梦》,成为中国红学三泰斗之一,既与胡适的影响密不可分,更是其母亲引导的结果。
B.《石头记会真》是周汝昌先生经历56年的研究而完成的《红楼梦》古抄本的汇校勘本,是当今红学版本研究之最。
C.《红楼梦新证》在当时的北京文代会上几乎人手一册,后来成为毛主席的枕边书。这说明《红楼梦》大受欢迎。
D.文中多处运用了对比,如《红楼梦》巨大的商业价值和周汝昌简朴的生活、周汝昌和胡适研究《红楼梦》的不同方法等。
E.本文基本上按照时间顺序,叙述了周汝昌先生痴迷于《红楼梦》研究的事迹,赞美了“真正意义上的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精神。
2.周汝昌先生的博学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简要说明。(6分)
3.文章最后说“一位真正意义上的中国传统知识分子最值得骄傲的精神写照”,从文中看,周汝昌先生身上体现了哪些“最值得骄傲的精神”?请简要概括。(6分)
4.周汝昌先生身体不便,生活俭朴,却“很快乐地沉浸在他的研究中”。请根据文章内容,就“苦与乐”这一话题谈谈你的感想。(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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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汝昌:65载红楼情
京梅
1918年,周汝昌降生。先生自幼聪慧,少年时就常听母亲讲《红楼梦》的故事,后来又从母亲手里看到古本《石头记》。然而,真正使他步上“研红”之路的,是著名学者胡适先生。
1947年,一次偶然的机遇,周汝昌在燕京大学图书馆发现了曹雪芹好友敦敏的诗集,并根据其中六首吟咏曹雪芹的诗,写下了第一篇红学文章,发表在当年的《民国日报》上。已是名家的胡适见到后,主动给他写了一封信。从此,两人有了交往。1948年,周汝昌向胡适借阅他收藏的极为珍贵的“甲戌本”(《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胡先生慨然允诺。当年暑假,周汝昌将这部书带回老家,花费两月时光,用墨笔和朱笔工楷把书抄录一遍,并向胡先生提出建议:应当依据《甲戌本》,加上《庚辰本》以及有正书局的《戚序本》,整理核订出一部接近曹雪芹原著的版本,不要再宣扬、散布那种被伪续者大肆删改的《程乙本》了。见到周汝昌的信,胡先生当即回复说:“这是笨重的工作,故二十多年来无人敢做。你若肯做此事,我可以给你一切可能的便利与援助。”
正是从那一天起,周汝昌开始了他长达60多年的“红楼”之旅,一直到他生命的尽头!历经种种曲折,直到2004年5月1日,一部10卷本的《石头记会真》(对11种《红楼梦》古抄本的汇校勘本,堪称当今红学版本研究之最)才正式出版。
一愿已酬,然此时距他当初慷慨激昂向胡先生提出建议已历56年矣!周汝昌百感交集赋诗道:“五十六年一愿偿,为芹辛苦亦荣光。”
周汝昌出版的第一部红学专著,是40万字的《红楼梦新证》,其时(1953年)他正在四川大学任教,后来听说此书在当时的北京文代会上差不多人手一册。《红楼梦新证》后来也成为毛泽东的枕边书。毛在他自己的文章《评读五部经典小说》中,有两处提及该书。
周汝昌是一位博学、勤奋的真学者,其治学初以语言、诗词理论、笺注、赏析和中外文翻译为主,国学基础博厚,一生著作可谓等身,自1959年出版《范成大诗选》后,又连续出版《白居易诗选》《杨万里选集》《诗词赏会》《岁华晴影》等古典文学和诗词的研究专著数种,而他自己也极善诗词,所作诗词曾得到著名学者钱钟书的赞叹。此外,周汝昌的书法也极有造诣,自谦“不是书法家”的他,自幼研习欧楷笔法,20岁后深研“兰亭”,所写瘦金体,刚风俊骨,墨采焕然。只是受视力所限,70岁后便极少动墨,这也是周汝昌书法作品存世稀少的原因。周先生还擅长京剧,据说当年燕大舞台上,“周氏小生”曾经倾倒过无数“粉丝”。
有人说,曹雪芹痴,写《红楼梦》用了10年;周汝昌更痴,研究《红楼梦》用了65年!从青年时起,周汝昌双耳便逐渐失聪,戴助听器还得别人在他耳边高喊。1975年他的左眼又因视网膜脱落失明,右眼则需将两个高倍放大镜叠在一起才勉强可以看书写字。此后的岁月,他几乎每天就是趴在一张简易的旧折叠桌上,凭着仅存的一丝视力,将自己的所思所想写在小纸片上,由他女儿将它们誊写在稿纸上、敲击到电脑中。近年,他的双目已完全失明,仅剩余些许听力,写作也只好改成了口述的方式……在如此恶劣的条件下,老人才思泉涌,后又出版了《谁知脂砚是湘云》《红楼真本》等数部专著。
《红楼梦》对广大读者有着巨大的魅力。时至今日,这魅力之后则是无数巨大的商机。近年来,围绕《红楼梦》研究,不知不觉间已形成了一条巨大的商业产业链,从出版、影视、旅游,到各种文化活动、学术会议……据估算,一本《红楼梦》产值已达数十亿!《红楼梦》正迅速成为很多人眼中的“金楼梦”。而被公认为中国红学三泰斗(胡适、俞平伯、周汝昌)之一的周先生,却一直蛰居在一幢小楼内,过着在常人看起来俭朴至极的晚年生活。周先生只是很快乐地沉浸在他的研究中。他说:“我心中常有几段妙曲,几幅佳画,几声入耳之言,几处动人之色,又何须外求乎?”
“百读红楼百动心,哪知春夜尚寒侵。每从细笔惊新悟,重向高山愧旧琴。只有英雄能大勇,恨无才子效微忱。寻常言语终何济,不把真书换万金。”这便是这位泰斗级学者——一位真正意义上的中国传统知识分子最值得骄傲的精神写照。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周汝昌先生一辈子痴心于研究《红楼梦》,成为中国红学三泰斗之一,既与胡适的影响密不可分,更是其母亲引导的结果。
B.《红楼梦新证》在当时的北京文代会上差不多人手一册。后来也成为毛泽东的枕边书。这说明《红楼梦》大受欢迎。
C.《石头记会真》是周汝昌先生历经56年的研究而完成的《红楼梦》古抄本的汇校勘本,是当今红学版本研究之最。
D.本文基本上按照时间顺序,叙述了周汝昌先生痴迷于《红楼梦》研究的事迹,赞美了“真正意义上的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精神。
E.文中多处运用了对比,如《红楼梦》巨大的商业价值和周汝昌俭朴的生活,周汝昌和胡适研究《红楼梦》的不同方法等。
(2)周汝昌先生的博学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简要说明。
(3)文章最后说“一位真正意义上的中国传统知识分子最值得骄傲的精神写照”。纵览全文,周汝昌先生身上体现了哪些“最值得骄傲的精神”?请简要概括。
(4)周汝昌先生身体不便,生活俭朴,却“很快乐地沉浸在他的研究中”。请联系文章内容,就“苦和乐”这一话题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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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斗剧”的文化本质
顾名思义,“宫斗剧”中几乎所有的故事都发生在与世隔绝的后宫中,“斗”是其核心情节和叙事重心。而在这个尔虞我诈的战场上厮杀的,是一群原本娇弱的贵族女性。她们拼死争斗的目标只有一个:皇帝的雨露和恩宠。在这些后宫女子的人生中,只要是为了争宠和固荣,一切手段与权谋都被认为是合理的。故事中的所有人物都表现出对这种价值观的绝对认同,没有质疑和反叛,没有对与错、善与恶的区分,所异者只有手段的高下与计谋的成败,以及由此带来的命运的迥然分野。但即便如此,这些智计百出的女子在强大的男权和君权面前,仍然是不堪一击的。她们的得势与失宠,都在皇帝的一念之间。尊贵如皇后、贵妃,渺小如宫女,都不过是帝王手中的一颗棋子。身处其中的女性,因而对自身的险恶处境有着强烈的危机意识和高度的敏感,种种拿不上台面的阴狠伎俩,正是她们在“斗争”中寻找到的应对之策。换句话说,她们不过是在重演“以恶制恶”的套路。
从本质上看,“宫斗剧”属于娱乐至上的“戏说历史”,虽然不承担再现真实的任务,但也存在着如何选择和利用历史资源的问题。换句话说,电视剧想象力的匮乏和创作水准的低下,只是宫斗题材重复出现的表面原因,更为深层和隐藏的因素,则与我们面对历史的态度密切相关。事实上,“宫斗剧”不过是类型剧的一种。在“宫斗剧”盛行之前,宫廷题材历史剧主要表现为两种类型。以《雍正王朝》、《康熙王朝》、《汉武大帝》为代表的“帝王系列”,着力展示当权者称霸天下的雄心和治理江山的艰难,重在塑造开疆拓土、守业有成的明君和廉政清明、以民为先的能臣,与主流意识形态重塑国家和民族认同感的精神吁求一脉相承。而以《康熙微服私访记》、《铁齿铜牙纪晓岚》为代表的“戏说系列”,则延续了古已有之的“明君清官侠客梦”的叙事模式,其中隐含着强烈的现实针对性和批判性。即便是备受争议的《还珠格格》,也不乏追求自由、蔑视权贵的动机与心理诉求。
就其审美接受效应的本质看,“宫斗剧”中所呈现的文化心态和价值观念,暗合了当今社会成功至上、唯金钱论、男性中心等潜在的社会心理。例如,商业社会中越来越强大的男性话语权,就有意无意地鼓励女性学习后宫嫔妃的“隐忍”与“奉献”,促使她们按照男性的意愿,而不是女性的独立意识来塑造自己。而后妃娘娘们施展各种手段去争宠,则与当下社会中复杂的男女关系颇为相似,甚至其“高明”的手段可资借鉴。至于那些人情算计和权利博弈,又有和所谓职场政治对号入座的可能。无论是情场还是职场,古代的后宫纷争一旦和这些现实情境挂钩,一系列“宫斗”作品,也就顺理成章地转变为白领女性的“心灵鸡汤”和人生教科书了。
(节选自2012年7月10日《人民日报》)
1.下列对于“宫斗剧”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 )
A.“宫斗剧”就是所有的故事都发生在与世隔绝的后宫中的,是以后宫为背景的,以“斗”为其核心情节和叙事重心的剧种。
B.“宫斗剧”是以一群原本娇弱的贵族女性为主角,把皇帝的雨露和恩宠作为她们拼死争斗的唯一目标,而进行厮杀的剧种。
C.“宫斗剧”中,无论是尊贵的皇后、贵妃,还是渺小的宫女,都不过是帝王手中的一颗棋子,这些智计百出的女子在强大的男权和君权面前,仍然是不堪一击的。
D.“宫斗剧”中,这些后宫女子的人生中都表现出对一种价值观的绝对认同:只要是为了争宠和固荣,一切手段与权谋都被看作是合理的。
2.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 )
A.“宫斗剧”属于“戏说历史”,娱乐至上,不承担再现真实的任务,很多剧情也可以虚构。
B.“宫斗剧”题材不断重复出现,不只是因为电视剧想象力的匮乏和创作水准的低下,更为深层和隐藏的原因,则是与我们面对历史的态度密切相关。
C.“帝王系列”的历史剧重在塑造开疆拓土、守业有成的明君和廉政清明、以民为先的能臣,与主流意识形态重塑国家和民族认同感的精神吁求一脉相承。
D.虽然《还珠格格》还在一直备受人们争议,剧情虚构的成份过多,但也不乏追求自由、蔑视权贵的动机与心理诉求,所以从艺术上还是可以借鉴的。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分析不恰当的一项是(3分) ( )
A.当今社会成功至上、唯金钱论、男性中心等潜在的社会心理,可以从“宫斗剧”所呈现的文化心态和价值观念中,找到合理的解读。
B.随着男性在商业社会中的权力越来越强大,男性就有意无意地鼓励女性学习后宫嫔妃的“隐忍”与“奉献”,迫使她们按照男性的意愿,而不是女性的独立意识来塑造自己。
C.当下社会中复杂的男女关系和“宫斗剧”后妃娘娘们施展各种手段去争宠,颇为相似;而剧中那些人情算计和权利博弈,又有和所谓职场政治对号入座的可能。
D.古代的后宫纷争一旦和现今社会的情场或职场这样现实情境挂钩,一系列“宫斗”作品,也就顺理成章地转变为白领女性的“心灵鸡汤”和人生教科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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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情感动岁月
曾经听过一个故事,当时心灵的震颤,我知道那就是感动。何姐已过不惑之年,她是典型的东北大嫂,喳喳呼呼,粗心大意,一个女人整天烟不离手、酒不离口的,说起话来豪爽大气,有时甚至有些粗鲁。所有认识她的人都这样给她下定义。时间久了,就形成了思维定势。可是,有一天她非常认真地对我说:“不,他们都不了解我。其实,我这人儿粗中有细。” “啊?不会吧。”见我露出显然是怀疑的神色,她一笑,笑得那么神秘而自信。这种表情是我和她认识这么久以来从没有见过的。 于是,她给我讲了那个故事:
“我有个老师姓高,私下里同学们都叫他老高。那会儿,从小学四年级一直教我们到初中毕业,那可是七八年的感情。他对我们真是好哇,就像父亲。带我们上山、下乡,接受再教育,待我们就像自己的孩子,没说的!那时我就像个假小子,整天悠悠荡荡,和男生打成一片,不像别的女生心细会关心人。我想,那时他对我的印象就和你们现在一样吧。” 她停顿了一下,吸了口手中半截的香烟,慢慢地呼出来,在烟雾中她的脸有些模糊。 “快说啊,后来怎样了?”我追问。
她抬眼看看我,接着讲起来:“但是,有一次,我彻底让他改变了对我的印象。那是毕业多年以后的事了,几个老同学凑在一起要去看老高,他们中有几个做生意发了,所以在路上买了不少礼物,各种高级营养品,乌龟王八精什么的,还有进口水果,香蕉、苹果、大鸭梨的整了不少。我们大包小包地拎着去老高家。老高见了我们那高兴劲就别提了。一番寒暄后,同学拿出了各色礼品,脸上满是得意,好像在说,怎么样,老高,没白教我们一场吧。老高一样一样接过放在身边的桌上。最后,轮到我了,我就这么一下子掏出了我的礼物——一盒上好的龙井。老高愣了一下,然后就接过去紧紧地拿在手里。他有些奇怪地问:‘丫头,你怎么知道我喝茶?’我说:‘还记得吗,你带我们一班同学去下乡,都住在老乡家。那时条件挺苦的,我们都喝老乡从井里打上来的水。可您,不管白天干活有多累、多渴,您都会用大锅点把柴烧点水泡茶叶沫子喝。当时,我就想,您一定特别爱喝茶,等我工作挣了钱一定要给您买点好茶叶,解解馋。我说的对吗?’老高连连点头:‘是啊,那时挣钱不容易,还要养家,只好喝点茶叶末了。你这鬼丫头,心那还真细呀。’
他脸上泛着笑,眼睛亮亮的。我知道他是被理解感动了,因为我还细心地发现了藏在他眼角的泪……”
听着她的讲述,语气平淡,像在讲别人的故事,我却被他感动了,我甚至可以想象当时老高的惊奇与欣喜。是啊,每个人都渴望被人理解,有了理解,这世界才会有更多的感动。 我不会忘记这个故事,还有那包上好的龙井。
1.第二段为什么要写何姐喳喳呼呼粗心大意?联系上下文,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2.怎样理解文中写到的何姐的“粗”?
3.本文用对比手法写人物很有特点,请说明文中用了哪几种对比并指出其作用。
4.试分析何姐的“细”细在何处,为什么令人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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