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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血病“杀手”王振义
吴 志
20世纪80年代,日本偶像剧《血疑》风靡亚洲,无数观众由这部中国黑白电视时代最动人的爱情故事片认知了不治之症“血癌”--即白血病这种造血系统的恶性肿瘤。
几乎就在同时,一位中国医生用独创的全反式维甲酸治疗法救治了首例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患者。同年,有24位血癌患者得到治疗并好转。他就是血液学家王振义。王振义说:“白血病是‘杀手’,而我是‘杀手’的“杀手’。”
2011年1月,人民大会堂。国家主席胡饰涛将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颁发给名噪海内外的“癌症诱导分化之父”王振义。
1986年5月,上海儿童医院收治了一个5岁小女孩,她患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已到晚期。这种病死亡率高,“通常从发病到去世不超过l周”。上海瑞金医院血液科王振义医生赶来,看到可爱的小姑娘奄奄一息,心里隐隐作痛,试探着对孩子父母说:“我有二种新疗法可以一试。”新疗法就是用全反式维甲酸作为诱导剂,试图让恶性细胞转化为良性。王振义比喻说:“肿瘤细胞就像自己的孩子中有一个变坏了,我是打他呢,还是教导他呢?过去的治疗方法就是使用有毒的化学药物毒死它,正常细胞也因之受到严重的损害。我们这个治疗方法叫诱导分化,就是劝导他不要做坏人,做好人,弃邪归正。”此前,诱导分化只是一种理论,国际上只有以色列科学家在小鼠实验中获得成功,但从未应用于临床,风险可想而知。很多资深医生劝王振义慎重,虽然女孩的病是绝症,但如果不成功,家属也有迁怒于新疗法的可能。但王振义非常坚持:“我的思想很‘端正’,我不是拿病人做实验,为了挽救生命,冒险是值得的。”一天、两天、三天……第七天,“奇迹”发生了,自“鬼门关”返回的小女孩症状明显改善。1个月后,她脸色红润,病症完全缓解。如今,她已是一位如花似玉的大姑娘,在一家国际著名制药公司担任药物研发员。
1988年10月,王振义和同事共同完成的论文《’全反式维甲酸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研究》在国际血液学权威刊物《Blood》上发表,引起国际血液界强烈震动,并由此掀起诱导分化研究的新高潮,国际著名癌症研究权威Richard教授称这一研究为“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成果。
美国出版的《20世纪具有标志性血液学论文》中,收录本文为全球百年86篇最有影响的代表论文之一。然而,在这篇声名远扬的论文里,8位作者,王振义署名竞排在最后。他说:“你是这项研究的领头人,但是没必要每篇文章都把名字放在前面。”
之后,王振义又发现联合应用氧化砷,可使5年生存率上升到95%--昔日死亡率最高的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终于可以治愈了。
获国家最高科技奖后,许多人向他表示祝贺。王振义总是笑着说:“我最近像是发财了,‘王振义’这只股票开盘时不咋地,现在大涨。”在几十年的求索路途上,王振义还获过许多重大奖励:何梁何利奖、瑞士布鲁巴赫肿瘤研究奖、法国台尔杜加科学奖、美国血液学会海姆瓦赛曼奖、国际肿瘤学界最高奖--凯特林奖……可谓拿过除诺贝尔奖外所有医学奖的准“大满贯”科学家。然而,他一如既往地保持着谦和沉静的心态:“我的成就其实很简单,就是一个方向、一种药、一种病。40多年前,我就立志要攻克白血病。现在我只成功治疗了一种,还有20多种没有攻克。”
1996年8月,王振义获求是基金 “杰出科学家奖”的100万元人民币奖金。他把40%捐给学校,40%捐给上海瑞金医院,10%留在上海血液学研究所,自己只留下10%用于装修老旧的房屋。有人提议建立一个以他名字命名的基金会,或者造一座“王振义楼”。他说:“留给后世一个名字有什么用呢,要留就留实实在在的贡献。”
对于金钱,王振义从不轻蔑它:“你不要忘了人的本性,人要生活,人要有保障,你首先要有这个物质基础。”但王振义又从来不重视它:“你的生活,你要有尺度去衡量,不可过度。钱够用即可,多了有什么益处?”王振义对简朴的生活充满满足感。
2000年,一名研究生在毕业论文中写道,发现一种新的维甲酸对急性白血病有诱导分化作用,受到医院的重视,但此后重复实验却得不到文章里的数据。“我反复判断是哪儿出错了,但都找不出原因。后来血研所的所长告诉我,是两个基因拼接错了。当时我觉得,分子生物学的东西我完全不懂,我不能再去教别人了。”王振义因此辞去最后一个具体职务--博导。
王振义家的客厅里,挂着一幅国画《清贫的牡丹》,雍容华贵中包含着一种清静向上的品格。他一直说,科学研究最忌讳的就是浮躁,清贫与寂寞是科学家最好的朋友。
(选自《中华儿女》2011年第3期,有删改)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与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
A.在奖励和成就的光环背后,是这位老人对待科学的虔诚、实事求是,他说:“现在我只成功治疗了一种,还有20种没有攻克。”
B.王振义甘为人梯,每次发表论文,署名总排在最后,这对当时论资排辈已经习以为常的学术界来说,是破天荒的惊人之举。
C.针对小女孩病情,王振义说服家属,力排众议,采用全反式维甲酸治疗法使她获得新生,他用勇气和科学挽救了小女孩的生命。
D.王振义对名利看得很淡,对事业看得很重。在血液研究领域不断学习、不辍追求,一定会为许多重危病人带来生机和希望。
E.本文通过记述王振义在血液领域的研究和成就,表现了他渊博的学识、缜密的逻辑思维和治学态度严谨、为人虚怀若谷的品质。
2.阅读第四段,说说王振义救治小女孩成功的原因是什么?这段在全文中有何作用?(6分)
3.文章从哪几个方面来记述王振义的?请简要概括。(6分)
4.“科学研究最忌讳的就是浮躁,清贫和寂寞是科学家最奸的朋友。”你同意这个观点吗?请结合原文,谈谈你的看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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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 铃
刘国芳
兵回家探亲时,小琪抱一个孩子来看他,兵屋里一屋子人,很热闹,小琪进来,把一屋子的热闹熄灭了。
旋即,众人离去。
一屋子只剩下兵和小琪,还有那个抱在小琪手里的孩子。相对无言。
良久,小琪开口说话了。“我对不起你。”
兵无言。
小琪说:“是母亲逼我嫁给大狗的,他有钱,给了聘礼两万块,我不嫁母亲跳了两次河。”
兵无言。
小琪说:“我是爱你的,一直爱你,我也知道你喜欢我,你还同意的话,我跟大狗离婚,跟你结婚。”
兵无言。
小琪见兵不说话,出去了,俄顷,小琪走了回来,她手里除了抱着一个孩子外,还多了一只风铃。
小琪说:“这风铃是你以前送给我的,这两年我一直把它挂在门口。”
兵看见风铃,开口了。“你现在来还我风铃,是吗?”
小琪摇头。“我刚才说了,你还同意的话,我跟大狗离,跟你结婚。这事,你不要急于回答我,你考虑,同意的话,把风铃挂在你门口,我看见了风铃,会来找你。”
小琪说着放下风铃走了。
屋里剩下一个兵。
兵呆着,许久许久,后来兵拿起风铃,在手里晃动,于是有丁零丁零的声音在屋里响起,小琪住在隔壁,听得到风铃声,她跑出来,抬头往他门口看。
他眼里潸然泪下。
兵回部队时,也没把风铃挂在门口,兵把风铃带走了。回连队后,兵把风铃挂在营房门口,是大西北,风大,风铃整天在门口丁零丁零地响,兵没事时,呆呆地看着,还说:“小琪,我把风铃挂在门口了,你看到了吗?”
军营里挂一个风铃,起先让兵们觉得好玩,久了,兵们烦了,觉得丁零丁零的声音很吵人,于是让兵拿下,兵拿下来,把风铃放好,但没事时,兵会把风铃拿出来,兵找一个无人的地方,坐下来,然后把风铃在胸前晃动,让风铃丁零丁零地响,还说:“小琪,我把风铃挂在心口了,你看到了吗?”
小琪看不到,兵把风铃挂在心口也罢,门口也罢,小琪都看不到,小琪只看得见他的家门口,那儿没有风铃。
两年后兵退伍了。
这回,小琪没有来看兵,兵问人家,小琪呢,怎么不见,人家说小琪老公找一个更年轻的女人,把小琪离了。
兵沉默起来。隔天,兵把风铃挂在门口。
小琪没来。
兵便看着风铃发呆,在心里说:“小琪,我把风铃挂在门口了,你看到了吗?”
有风吹来,风铃丁零丁零地响,兵听了,又在心里说:“小琪,风铃在响哩,你听到了吗?”
小琪听到了,也看到了,但她一动不动抱一个孩子坐在屋里,没出来。
隔天,兵找上门去。
兵去之前,把风铃取了下来,然后放在胸前,同时用手晃动着,于是在风铃丁零的响声中,兵走进了小琪屋里。
小琪见了兵,把头勾下,然后说:“我现在被人遗弃了,你还来做什么?”兵说:“来告诉你,我不但把风铃挂在门口了,还挂在心上了。”说着,兵又把手中的风铃晃起来,抱在小琪手里的孩子,4岁了,会说话,听见风铃响,孩子把一只手伸出来,还说:“妈妈我要。”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
1.下列对原文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5分)
A.小琪抱着孩子来看兵时,热热闹闹的一屋子人旋即离去,这样写的好处是使故事的展开不是平铺直叙,而是有波澜有起伏的。
B.小琪对兵仍然有深厚的感情,说“我跟大狗离婚,跟你结婚”,而兵也知道这是小琪的安慰话,现实是不可能的,所以“他门口没有风铃”。
C.兵回部队后,把风铃挂在营门口,兵们由开始的喜欢到后来的厌烦,说明他们并不知道这只风铃身上所寄寓着的兵对小琪的爱与思念。
D.小说以4岁的孩子听见风铃声,伸出手说“妈妈我要”作为结尾,避开了直接的交待,而借孩子天真的话,含蓄委婉的预示了两个人未来。
E.这篇小说以人物语言描写见长,虽然没有任何心理活动的描写,却能通过简短的对话传达出人物丰富的内心情感。
2.小说开头部分三次写到“兵无言”,请谈谈你对这三处“无言”的理解。(6分)
3.写出小说中“风铃”在“兵”与“小琪”情感发展过程中的作用。(6分)
4.有人说,小说兵在真爱面前过于软弱,他的无言与沉默,险些丢了自己的真爱;还有人说,兵经历了一次情感与理智的痛苦冲突,演绎了一份可赞可叹的人间真爱……你的看法呢?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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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 铃/刘国芳
兵回家探亲时,小琪抱一个孩子来看他,兵屋里一屋子人,很热闹,小琪进来,把一屋子的热闹熄灭了。
旋即,众人离去。
一屋子只剩下兵和小琪,还有那个抱在小琪手里的孩子。相对无言。
良久,小琪开口说话了。“我对不起你。”
兵无言。
小琪说:“是母亲逼我嫁给大狗的,他有钱,给了聘礼两万块,我不嫁母亲跳了两次河。”
兵无言。
小琪说:“我是爱你的,一直爱你,我也知道你喜欢我,你还同意的话,我跟大狗离婚,跟你结婚。”
兵无言。
小琪见兵不说话,出去了,俄顷,小琪走了回来,她手里除了抱着一个孩子外,还多了一只风铃。
小琪说:“这风铃是你以前送给我的,这两年我一直把它挂在门口。”
兵看见风铃,开口了。“你现在来还我风铃,是吗?”
小琪摇头。“我刚才说了,你还同意的话,我跟大狗离,跟你结婚。这事,你不要急于回答我,你考虑,同意的话,把风铃挂在你门口,我看见了风铃,会来找你。”
小琪说着放下风铃走了。
屋里剩下一个兵。
兵呆着,许久许久,后来兵拿起风铃,在手里晃动,于是有丁零丁零的声音在屋里响起,小琪住在隔壁,听得到风铃声,她跑出来,抬头往他门口看。
他眼里潸然泪下。
兵回部队时,也没把风铃挂在门口,兵把风铃带走了。回连队后,兵把风铃挂在营房门口,是大西北,风大,风铃整天在门口丁零丁零地响,兵没事时,呆呆地看着,还说:“小琪,我把风铃挂在门口了,你看到了吗?”
军营里挂一个风铃,起先让兵们觉得好玩,久了,兵们烦了,觉得丁零丁零的声音很吵人,于是让兵拿下,兵拿下来,把风铃放好,但没事时,兵会把风铃拿出来,兵找一个无人的地方,坐下来,然后把风铃在胸前晃动,让风铃丁零丁零地响,还说:“小琪,我把风铃挂在心口了,你看到了吗?”
小琪看不到,兵把风铃挂在心口也罢,门口也罢,小琪都看不到,小琪只看得见他的家门口,那儿没有风铃。
两年后兵退伍了。
这回,小琪没有来看兵,兵问人家,小琪呢,怎么不见,人家说小琪老公找一个更年轻的女人,把小琪离了。
兵沉默起来。隔天,兵把风铃挂在门口。
小琪没来。
兵便看着风铃发呆,在心里说:“小琪,我把风铃挂在门口了,你看到了吗?”
有风吹来,风铃丁零丁零地响,兵听了,又在心里说:“小琪,风铃在响哩,你听到了吗?”
小琪听到了,也看到了,但她一动不动抱一个孩子坐在屋里,没出来。
隔天,兵找上门去。
兵去之前,把风铃取了下来,然后放在胸前,同时用手晃动着,于是在风铃丁零的响声中,兵走进了小琪屋里。
小琪见了兵,把头勾下,然后说:“我现在被人遗弃了,你还来做什么?”兵说:“来告诉你,我不但把风铃挂在门口了,还挂在心上了。”说着,兵又把手中的风铃晃起来,抱在小琪手里的孩子,4岁了,会说话,听见风铃响,孩子把一只手伸出来,还说:“妈妈我要。”(选自《微型小说选刊》))
1.下列对原文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小琪抱着孩子来看兵时,热热闹闹的一屋子人旋即离去,这样写的好处是使故事的展开不是平铺直叙,而是有波澜有起伏的。
B.小琪对兵仍然有深厚的感情,说“我跟大狗离婚,跟你结婚”,而兵也知道这是小琪的安慰话,现实是不可能的,所以“他门口没有风铃”。
C.兵回部队后,把风铃挂在营门口,兵们由开始的喜欢到后来的厌烦,说明他们并不知道这只风铃身上所寄寓着的兵对小琪的爱与思念。
D.小说以4岁的孩子听见风铃声,伸出手说“妈妈我要”作为结尾,避开了直接的交待,而借孩子天真的话,含蓄委婉的预示了两个人未来。
E.这篇小说以人物语言描写见长,虽然没有任何心理活动的描写,却能通过简短的对话传达出人物丰富的内心情感。
2.小说开头部分三次写到“兵无言”,请谈谈你对这三处“无言”的理解。(6分)
3.写出小说中“风铃”在“兵”与“小琪”情感发展过程中的作用。(6分)
4.有人说,小说兵在真爱面前过于软弱,他的无言与沉默,险些丢了自己的真爱;还有人说,兵经历了一次情感与理智的痛苦冲突,演绎了一份可赞可叹的人间真爱……你的看法呢?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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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 龟
张抗抗
D有一个可爱的3岁女儿,对女儿一向有求必应。他的工作单位离家近两小时路程,为了减少往返,
他总在周末才回家。每次回家,女儿在晚上临睡前必要让他讲个故事。一年过去了,什么大灰狼小白兔,他肚子瘪瘪塌塌早已被搜刮干净。
女儿却不肯善罢甘休,抱着他的膝不肯上床,连妻也哄不好她。
他满心焦虑。虽是周末,晚上他还得赶写一篇文章,研究所的头儿亲自点名让他在一个学术会议上发言,
他将有机会在同行面前充分展示自己的实力与才华。
爸爸讲故事呀,女儿纠缠不休。
讲什么呢?他真没有时间。发言关系到对他实际水平和个人价值的确认,听说很快就要评职称了。
他突然记起当天报纸上看到的一则趣闻,当时无意瞟了几眼,现在倒可以用来对女儿随意应付一番。
从前,在一个海岛上……他开始尽量耐心委婉地对女儿娓娓道来。那儿的人家家户户养着一种大海龟。
海龟像一张小桌子那么大,有很硬的壳和很粗的爪子。那个海岛上没有汽车没有自行车也没有小毛驴,一个人要到岛上另一个人家去串门,就骑着海龟去。海龟最爱吃大香蕉,它的主人就坐在海龟背上,用一根细杆子拴上一根绳,香蕉就悬在海龟脑袋上,离它只有几步远,海龟想吃香蕉,就开始往前爬,可它一爬,那背上的人手里的香蕉也往前走了。它怎么也够不着,于是它就拼命往前爬,它爬香蕉也爬,就这样它背上的人就顺利到达了目的地……
女儿不知什么时候已睡着了,腮上挂着浅浅的酒窝。
他昼夜伏笔奋战,发言很成功,获得大家的好评,文章将被收入当年的年会专集。有人私下议论,说他
虽是助研,实际上相当于副研究员的水平。
转眼又到星期六了,他去幼儿园接女儿回家时,才想起这一星期忙得昏头昏脑,竟然忘了给女儿准备故
事。出乎他的意料,女儿临睡前忽然对他说:“爸爸,今天你还讲那个大海龟好不好!”
他松了一口气,却纳闷女儿何以对这大海龟如此感兴趣。
……就这样,骑着海龟的人顺利到达了目的地。
他敷衍了事地讲完了故事。他发现自己根本没有同女儿亲近的情绪。他心里实际上还在惦着自己的职
称。如果这次能评上副研,他一家三口就有希望分到一套两居室的住房,工资也可增长几十块钱,这可是个不小的数目。昨天上头又给了他新的任务,他必须在一个月内,译出一部有关W理论的200页的著作,三个月内编出一部新的辞典,六个月内与人合写一部有关W理论的评述……他不知道他如何才能做完这些事。
“那骑海龟的人到了地方以后,到底怎么样了呢?”女儿竟然破例没有睡着,眨着黑葡萄似的眼睛看着问。
他说,骑海龟的人到了地方以后,就把海龟整个儿翻过来;翻过来它就不能逃跑了,只能乖乖地等它的
主人去办完事,再把它翻过来骑它回家。
女儿似乎还要问什么。他不耐烦地拍拍她的后脑勺,把她交给了妻。
为了不受干扰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全部任务,真正奠定他在学术界的地位,他索性把铺盖搬到了研
究所,黑夜白天泡在图书馆资料室里,不这样做就对不住自己,也对不住领导对他的信任。一个几百人的研究所,老的老,小的小,真正能顶用的还是他这样的中青年骨干。但无论怎么辛苦,他觉得前面总还有个盼头……
半年后他第一次疲惫不堪地回家,心里如释重负。女儿见到他,目光转向妈妈,那句话没问出来:这
个人是谁呀?临睡前,破天荒第一回并不缠他讲故事,大眼睛骨碌碌转了几回,终于问:“我想起来了,上次你讲的大海龟,后来到底有没有给它吃香蕉呢?”
他一愣,含糊回答可能是给了。女儿却不满意,又问他到底给了几个,他说一大堆,女儿又问是不是
每次都给。他茫然……
星期一上班得知职称名额已定,他因年限不够,没有希望晋升;工资不动,住房当然暂时也不能动……他感到浑身骨骼疏松……不知怎么他想起了那只海龟,他如果告诉女儿:人并没有把香蕉给海龟吃,
对女儿来说未免太残酷了,他不忍心。
1.小说中D未能晋升,“不知怎么他想起了那只海龟”,D和海龟有哪些共同的地方?
2.小说通过塑造D的形象反映出什么主题?D为什么不把海龟真实的结果告诉女儿?
3.这篇小说以“海龟”为题,既写了D给女儿讲故事,又写了D评职称的进展情况,有人认
为这样写叙述的内容很乱,但有人认为这样安排很好。你的看法呢?请就你认同的一种观点加以探究,并简要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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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护父亲的孩子
[意]亚米契斯
一个春雨绵绵的早晨,一个满身泥水的乡下孩子,来到那不勒斯市一家著名的医院门口,递了一封信给看门人,说要找他入院不久的父亲。看门人瞥了一眼信的大致内容,就叫了一个护士领孩子过去。
看着病人的样子,孩子哭起来。病人很瘦,头发变白了,胡须变长了,肿胀的脸又青又暗,皮肤像要破裂似的发亮,眼睛变小了,嘴唇变厚了,全然不像父亲平日的模样。呼吸很微弱,只有额头轮廓和眉毛还有点像父亲。孩子叫着:
“父亲!父亲!认得我吗?我是西西洛!母亲不能来,叫我来照顾你。请看看我,跟我说句话吧!”
病人看了孩子一会儿,又闭上眼睛。
“父亲!父亲!你怎么了?我是你的儿子西西洛啊!”
正胡乱想着,有人用手轻轻拍他的肩膀,抬头一看,原来是医生。“不要担心,他脸上发丹毒了。虽然病情很厉害,但还有希望。你要细心照顾他!你在这里真是再好不过了。”
从此,西西洛就细心照顾起父亲。病人常常看着西西洛,好像不很清醒,不过注视他的时间慢慢变长了。当西西洛用手帕捂着眼睛哭的时候,病人总是凝视着他。有一次嘴唇微动,好像要说什么。他昏睡之后清醒一点儿的时候,总是睁开眼睛寻找看护他的人。西西洛自己也很高兴,把母亲,妹妹们的事情以及平时盼父亲回国的情形都说给他听,又用深情的话劝慰病人。
到了第五天,病人的病情忽然加重,护士送来的药和食品,只有西西洛喂他才肯吃。
下午四点钟西西洛依旧独自流泪,忽然听见屋外有脚步声,还有人说话:“护士小姐!再见!”
这使西西洛跳了起来,激动地抑制住叫喊的冲动。
一个胳膊上缠着绷带的人走了进来。西西洛站在那里,发出刺耳的尖叫──“父亲”!那回头一看,也叫起来:“西西洛!”箭似的跑到他身旁:
“啊!西西洛,这是怎么回事?你认错人了!你母亲来信说你已经来到医院了,快把我担心死了!西西洛!怎么这样憔悴?我已经好了,母亲、孔赛德拉、小宝宝都好吗?我正要出院!天呀!竞有这样阴差阳错的事!”
西西洛想说家里的情况,可说不出话来。
“走吧!我们今晚还能赶到家。”父亲拉他走,可西西洛一动不动,却回头看着那病人。病人也睁大眼睛注视着西西洛。西西洛从心里流出这样的话来:“别急,父亲!请等一等!我现在不能回去。我在这里住了5天,已经把他当作你了。我那么爱他,你看他看我的眼神!他不能没有我。父亲!请暂时让我留在这里吧!”
父亲犹豫不决,看看儿子,又看看病人,问周围的人:“他是谁?”
“跟你一样,也是个农村人,刚从国外做工回来,恰好跟你同一天住进医院。进来的时候不省人事,话也不能说了。家里人好像不在附近。他准是把你的儿子当成自己的儿子了。”
病人仍看着西西洛。
“那么你留在这里吧,善良的孩子。我先回去让你母亲放心。这几块钱你当作零用。再见!”父亲说完,吻了儿子的额头就走了。
西西洛回到病床旁边,病人似乎安心了,西西洛不离病人半步,病人也紧紧盯着西西洛,吃力地动着嘴唇想要说些什么,眼神也很和善,只是瞳孔渐渐缩小而且渐渐昏暗起来。西西洛紧紧握住病人的手,病人睁开眼,看了看西西洛就闭上了。
“他去了!”西西洛叫着。
“回去吧,善良的孩子。神会保佑你这样的人的,你将来会得到幸福的,快回去吧!”
护士把窗台上养着的花取来一束交给西西洛:“没什么可送你的,请收下这花当作纪念吧!”
“谢谢!”西西洛收下花,擦着眼泪。“但是我要走远路,花会白白枯萎的。”说完将花撒在病床四周,“把这花留下当作纪念吧!谢谢医生和护士小姐!谢谢大家!”又对着死者说:“再见!”
忽然不知道该如何叫他,西西洛想了一下,就用几天来已经习惯的称呼说:“再见,父亲!”说着取出衣服包,打起精神,缓缓走出去。
外面天亮了。
(摘自《精品小说》,有删改)
1.明明是西西洛认错了父亲,作品为什么还以“看护父亲的孩子”为题?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4分)
2.小说首尾都有一段精短的景物描写,说说它们在文中的作用。(4分)
3.文中对病人有两处关于嘴唇的动作描写:①“有一次嘴唇微动,好像要说什么。”②“吃力地动着嘴唇想要说些什么。”病人到底要说什么?试作探究。(4分)
4.这篇小说描述了乡下孩子西西洛在医院看护父亲的故事,情节安排十分精巧,试作分析。(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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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孩子和一个夜晚之小吕(节选)
汪曾祺
小吕很快就对果园的角角落落都熟悉了。他知道所有果木品种的名字:金冠、黄奎、元帅、国光、红玉、祝;烟台梨、明月、二十世纪;密肠、日面红、秋梨、鸭梨、木头梨;白香蕉、柔丁香、老虎眼、大粒白、秋紫、金铃、玫瑰香、沙巴尔、黑汗、巴勒斯坦、白拿破仑……而且准确地知道每一棵果树的位置。有时组长给一个调来不久的工人布置一件工作,一下子不容易说清那地方,小吕在旁边,就说:“去!小吕,你带他去,告诉他!”小吕有一件大红的球衣,干活时他喜欢把外面的衣裳脱去,于是,在果园里就经常看见通红的一团,轻快地、兴冲冲地弹跳出没于高高低低、深深浅浅的丛绿之中,惹得过路的人看了,眼睛里也不由得漾出笑意,觉得天色也明朗,风吹得也舒服。
小吕原来在家里住。七月,果子大起来了,需要有人下夜护秋。组长照例开个会,征求大家的意见。小吕说,他愿意搬来住。一来夏天到秋天是果园最好的时候。满树满挂的果子,都着了色,发出香气,弄得果园的空气都是甜甜的,闻着都醉人。这时节小吕总是那么兴奋,话也多,说话的声音也大,好像家里在办喜事似的。二来是,下夜,睡在窝棚里,铺着稻草,星星,又大又蓝的天,野兔子窜来窜去,鸹鸹悠①叫,还可能有狼!这非常有趣。张士林曾经笑他:“这小子,浪漫主义!”还有,搬过来,他可以和张士林在一起,日夜都在一起。
他很佩服张士林。曾经特地为他去照了一张相,送给张士林,在背面写道:“给敬爱的士林同志!”他用的字眼是充满真实的意思的。他佩服张士林那么年轻,才十九岁,就对果树懂得那么多。不论是修剪,是嫁接,都拿得起来,而且能讲一套。有一次林业学校的学生来参观,由他领着给他们讲,讲得那些学生一愣一愣的,不停地拿笔记本子记。他佩服张士林说玩就玩,说看书就看书,看那么厚的,比一块城砖还厚的《果树栽培学各论》。佩服张士林能“代表”场里出去办事。采花粉呀,交换苗木呀……每逢张士林从场长办公室拿了介绍信,背上他的挎包,由宿舍走到火车站去,他就在心里非常羡慕。他说张士林是去当“大使”去了。小张一回来,他看见了,总是连蹦带跳地跑到路口去,一面接过小张的挎包,一面说:“荷!大使回来了!”
他愿意自己也像一个真正的果园技工。可是自己觉得不像。缺少两样东西:一样是树剪子。这里凡是固定在果园做活的,每人都有一把树剪子,装在皮套子里,挎在裤腰带后面,远看像支勃朗宁手枪。他多希望也有一把呀,走出走进——赫!可是他没有。只是他并不老使树剪子,因此没有他专用的,要用就到小仓库架子上去拿“官中”剪子。这不带劲!“官中”的玩意儿总是那么没味道,而且,当然总是,不那么好使。净“塞牙”,不快,费那么大劲,还剪不断。看起来倒像是你不会使剪子似的!气人。
组长大老张见小吕剪两下看看他那剪子,剪两下看看他那剪子,心里发笑。有一天,从他的锁着的柜子里拿出一把全新的苏式树剪,叫:“小吕!过来!这把剪子交给你,由你自己使:钝了自己磨,坏了自己修,绷簧掉了——跟公家领,可别老把绷簧搞丢了。小人小马小刀枪,正合适!”周围的人都笑了:因为这把剪子特别轻巧,特别小。小吕这可高了兴了,十分得意地说:“做啥像啥,卖啥吆喝啥嘛!”这算了了一桩心事。
注:①鸹鸹悠即猫头鹰。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不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由于小吕热爱这份工作,很快他就对果园的角角落落都熟悉了,他不但知道所有果木品种的名字而且准确地知道每一棵果树的位置。
B.到了夜晚,小吕睡在窝棚里,铺着稻草,数着星星,又大又蓝的天,野兔子窜来窜去,鸹鸹悠叫,还可能有狼,住在窝棚里对小吕来说实在是太可怕了。
C.小吕非常开心,路人看见他经常轻快地、兴冲冲地弹来跳去,小张一回来,他也是连蹦带跳地跑到路口去。他开心,看见他的人也开心。
D.小吕佩服张士林能“代表”场里出去办事,例如采花粉呀,交换苗木,推销产品,给林业学校的学生上课呀等等,他就在心里非常羡慕。
E.本文用诗意的笔调,用散文化的方式,在从容淡定的叙述中,传达了一种温馨美好的人生意味,表现了一个男孩初涉人生时的幸福和喜悦。
2.小说中的小吕具有什么样的性格?请简举例说明。(6分)
3.果园在小说中有什么样的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4.结合全文,请你从小吕对待生活和工作中的态度和方式谈谈你对现代人生活态度的看法。(8分)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李彦宏的“野心”一波三折
杨 辰
他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野心家”,他曾写下豪言壮语:“我不要做涧底静止的石子,任时光如水自梦里流泻而过;我要做就做那参天直立的树,根深深地扎进黑暗的泥土,枝高高地伸进光明的苍穹。”
他就是李彦宏,百度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总裁兼CEO。
可就是这样一位在计算机领域叱咤风云的人物。在上高中前却从未接触过计算机,直到上了高中,他所就读的山西阳泉一中才配备了几台计算机,但这远远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于是学校就挑选了几个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组成了计算机学习小组,幸运的是他被选入其中。
喜欢尝试新鲜事物的他一下子对计算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努力钻研,凭借着极高的领悟力,他的计算机水平很快超过了其他学生,成为阳泉一中的佼佼者。高二时,他代表学校参加山西省举办的计算机编程大赛,并顺利地通过了初赛。可在太原的决赛中他却失利了。当他为排遣失落的心情在省城乱逛时,在一家不起眼的书店里,他见到了比阳泉最大的书店还要多不知道多少倍的图书,其中关于计算机的书就有几十种。眼前的景象让他感到震惊:原来自己一直都只是井底之蛙!在家乡阳泉,永远不可能有这样丰富的学习资源。他意识到在起跑线上自己已经输给了别人。自己的计算机水平倘若放到全国范围内,根本就排不进队伍中!
这样的认知让他倍感伤心,却也坚定了要考到北京去,考进北大的强烈愿望,他要到中国这所最高的学府去汲取在家乡不可能拥有的丰富的信息资源。
19岁那年,他背着行李离开家乡到梦想中的北大读书。可刚进北大校园,他就有了苦恼,当初报考北大时,考虑到环境的差异,他没有选择计算机系,而是填报了图书情报专业。因为在他的设想中,情报学除了要学习信息检索的理论,也要学习计算机数据库知识,这些知识应该比计算机系更全面更专业更深入,然而令他失望的是,对于图书情报专业,计算机课程只是局限于一些基础知识。
曾有一段时间,他在未名湖畔,眉头深锁,踟蹰不前。可没过不久,他做出了一系列惊人的举动:他每天到北大讲堂的南边的T字路口,那里有块宣传板,上面贴满了各种海报,有各种讲座、文艺活动、招聘信息等,他一个也不落地跑去认真听许多各领域顶尖专家学者的讲座。借鉴他们成功的方法,并追求根源慢慢形成自己独特的思维角度。然后,考虑到本专业的计算机课程简单,他干脆去旁听计算机系的课程,计算机系的学生学什么,他就跟着学什么,与他们一竞高低。同时他也没有放弃信息检索的学习,阅读大量相关文献,并提出一些新的主张。
在之后的一次记者采访中,曾有人问他这样一个问题:当你面对选错专业的时候,是什么让你另辟蹊径的?
李彦宏只说了两个字:“野心。”
视野有多远,世界就有多大。在结束了北大的四年奋斗后,23岁的李彦宏义无反顾地远度重洋赴美国布法罗纽约州立大学主攻计算机。30岁时创建中国最大的搜索引擎公司——百度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然后在短短几年后,成功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成为全球资本市场最受关注的上市公司之一,以及全球最大的中文搜索引擎网站。他说:“我要做第一,要做最大!”
一路走来,李彦宏用他从少年时代就生长的“野心”,一刻不停地积蓄着力量,伺机而动,不拘泥于环境,走出狭隘,迎来成功。而现实中的大多数人在少年时代,亦和李彦宏一样,心里蓬勃生长着一颗“野心”,却在花开时夭折了,被现实招了安,甘心做平庸之辈。这中间所体现的,或许就是成功者的特质吧。
1.请分析文章第一段引用李彦宏话的作用。(6分)
2.本篇文章题为“李彦宏的‘野心’一波三折”,请结合全文概括分析“一波三折”具体体现在哪里?(6分)
3.“现实中的大多数人在少年时代,亦和李彦宏一样,心里蓬勃生长着一颗‘野心’,却在花开时夭折了。”请概括并分析李彦宏成功的原因,并谈一谈对你的启示。(8分)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李彦宏的“野心”一波三折
杨 辰
他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野心家”,他曾写下豪言壮语:“我不要做涧底静止的石子,任时光如水自梦里流泻而过;我要做就做那参天直立的树,根深深地扎进黑暗的泥土,枝高高地伸进光明的苍穹。”
他就是李彦宏,百度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总裁兼CEO。
可就是这样一位在计算机领域叱咤风云的人物。在上高中前却从未接触过计算机,直到上了高中,他所就读的山西阳泉一中才配备了几台计算机,但这远远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于是学校就挑选了几个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组成了计算机学习小组,幸运的是他被选入其中。
喜欢尝试新鲜事物的他一下子对计算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努力钻研,凭借着极高的领悟力,他的计算机水平很快超过了其他学生,成为阳泉一中的佼佼者。高二时,他代表学校参加山西省举办的计算机编程大赛,并顺利地通过了初赛。可在太原的决赛中他却失利了。当他为排遣失落的心情在省城乱逛时,在一家不起眼的书店里,他见到了比阳泉最大的书店还要大不知道多少倍的图书,其中关于计算机的书就有几十种。眼前的景象让他感到震惊:原来自己一直都只是井底之蛙!在家乡阳泉,永远不可能有这样丰富的学习资源。他意识到在起跑线上自己已经输给了别人。自己的计算机水平倘若放到全国范围内,根本就排不进队伍中!
这样的认知让他倍感伤心,却也坚定了要考到北京去,考进北大的强烈愿望,他要到中国这所最高的学府去汲取在家乡不可能拥有的丰富的信息资源。
19岁那年,他背着行李离开家乡到梦想中的北大读书。可刚进北大校园,他就有了苦恼,当初报考北大时,考虑到环境的差异,他没有选择计算机系,而是填报了图书情报专业。因为在他的设想中,情报学除了要学习信息检索的理论,也要学习计算机数据库知识,这些知识应该比计算机系更全面更专业更深入,然而令他失望的是,对于图书情报专业,计算机课程只是局限于一些基础知识。
曾有一段时间,他在未名湖畔,眉头深锁,踟蹰不前。可没过不久,他做出了一系列惊人的举动:他每天到北大讲堂的南边的T字路口,那里有块宣传板,上面贴满了各种海报,有各种讲座、文艺活动、招聘信息等,他一个也不落地跑去认真听许多各领域顶尖专家学者的讲座。借鉴他们成功的方法,并追求根源慢慢形成自己独特的思维视角。然后,考虑到本专业的计算机课程简单,他干脆去旁听计算机系的课程,计算机系的学生学什么,他就跟着学什么,与他们一竞高低。同时他也没有放弃信息检索的学习,阅读大量相关文献,并提出一些新的主张。
在之后的一次记者采访中,曾有人问他这样一个问题:当你面对选错专业的时候,是什么让你另辟蹊径的?
李彦宏只说了两个字:“野心。”
视野有多远,世界就有多大。在结束了北大的四年奋斗后,23岁的李彦宏义无反顾地远度重洋赴美国布法罗纽约州立大学主攻计算机。30岁时创建中国最大的搜索引擎公司——百度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然后在短短几年后,成功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成为全球资本市场最受关注的上市公司之一,以及全球最大的中文搜索引擎网站。他说:“我要做第一,要做最大!”
一路走来,李彦宏用他从少年时代就生长的“野心”,一刻不停地积蓄着力量,伺机而动,不拘泥于环境,走出狭隘,迎来成功。而现实中的大多数人在少年时代,亦和李彦宏一样,心里蓬勃生长着一颗“野心”,却在花开时夭折了,被现实招了安,甘心做平庸之辈。这中间所体现的,或许就是成功者的特质吧。
1.请分析文章第一段引用李彦宏话的作用。(6分)
2.本篇文章题为“李彦宏的‘野心’一波三折”,请结合全文概括分析“一波三折”具体体现在哪里?(6分)
3.“现实中的大多数人在少年时代,亦和李彦宏一样,心里蓬勃生长着一颗‘野心’,却在花开时夭折了。”请概括并分析李彦宏成功的原因,并谈一谈对你的启示。(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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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清兵卫与葫芦
[日本]志贺直哉
这是一个叫清兵卫的孩子跟葫芦的故事。自从发生了这件事以后,清兵卫和葫芦就断了关系。过了不久,他又有了代替葫芦的东西,那便是绘画。正如他过去热衷于葫芦一样,现在他正热衷着绘画……
清兵卫常常买了葫芦来玩,他爸妈是知道的。从三四分钱到一毛五分钱一个的带皮葫芦,他已有十来个了。他能够自己把葫芦口切开,把里边的籽掏出来,技巧很好,塞子也是自己装上的。先用茶卤一泡,把气味泡干净了,然后就把父亲喝剩的淡酒装在里面,不停地把表面擦亮。
他对于这爱好异常专心。有一天,他在海边的街上走,心里依然想着葫芦,忽然眼前一亮,看见一件东西,把他吓了一跳。原来路边背海一带都是摊户,这时候忽然从一个摊户伸出一个老头儿的秃脑袋,清兵卫把它错看做葫芦了。“这葫芦真好!”心里这么想着,有好一会儿没有看清楚——再仔细一看,连自己也吃惊了。那老头儿昂着光彩熠熠的秃脑袋,走进巷子里去了。清兵卫觉得好笑,就大声地笑了起来,一边不住地笑着,一边跑过了半条街,还是忍不住地笑。
因为他热衷得这么厉害,所以他每次上街的时候,走过古董店、水果铺、旧货店、粮食店以及专门卖葫芦的铺子或仅仅门口挂着葫芦的店铺,总是呆呆地站在门前望。
清兵卫是一个才十二岁的小学生,每天学校里放学回来,他也不跟别的孩子一起玩,常常一个人到街上去看葫芦。一到晚上,就坐在起居室里收拾葫芦;收拾好了,就装上酒,用手巾包好,放在罐子里,又把罐子藏在火炉箱中,然后去睡觉。第二天早晨起来,立刻又打开罐子看,葫芦皮上冒出了许多水珠。他永远不倦地看着,看过之后,很郑重地系好络绳,挂在朝阳的檐廊下,然后上学校去。
清兵卫居住的小镇,是个商业码头,虽然算个市镇,其实是很狭小的,一条细长的市街,只要二十分钟就可以走完了。所以卖葫芦的店铺纵使多,像清兵卫这样几乎每天都跑去看,大概所有的葫芦,也都已被他—一看过了。
他对于旧的葫芦,没有多大的兴趣,他喜欢的是还没有开过口的带皮葫芦。而且他所有的大抵都是葫芦形很周正的平常的东西。
“真是小孩子呢,不是这种葫芦他就不喜欢。”一位客人来看望他做木匠的爸爸,看见清兵卫在一旁很专心地擦葫芦,就这样说。
“是呀,一个小孩子,却喜欢这种玩意……”他爸爸很不高兴地向他那边看了一眼。
“阿清,这些并不见什么好,再去买几个奇特点的来呀。”客人说。
“这样的好呀。”清兵卫只是这样回答了一句。
清兵卫的父亲与客人就谈到了葫芦。
“今年春天开评品会时,有人拿出了马琴的葫芦来做参考品,那才是出色的呢。”清兵卫的父亲说了。
“是一个很大的葫芦吧。”
“又大又长。”
听见这样的话,清兵卫偷偷地发笑。他们所说的马琴的葫芦,是那时候一件很有名的东西,他也去看了看——他不知道马琴是什么人——立刻觉得并不见得怎样好,就掉头走了。
“那种葫芦我可不喜欢,不过大一点就是了。”他插嘴说。
听了这话父亲就圆睁着眼呵叱:
“什么话,你懂得什么,也来多嘴!”
清兵卫沉默了。
有一天,清兵卫走过后街,在平时不大注意的地方,一家闭了门的住房前,有一个老婆婆摆着一个卖柿子橘子的摊子。他发现摊子后边的店板门上,挂着二十来个葫芦,就立刻说:
“让我看一看。”说着走过去一个一个地仔细把玩。其中有一个,约五寸高,看那模样是很普通的,他却喜欢得什么似的。
他心头发着跳,问了:“这个葫芦卖多少钱?”
“看你是个小哥儿,就便宜点算一毛钱吧。”老婆婆回答。他喘着气:
“好,你别卖给别人,我回家去马上拿钱来。”急匆匆地说完,就跑回家去。
不多一会儿,他红着脸,呼呼地喘着气跑回来,买了葫芦就跑着回去了。
从此,他片刻也不离这个葫芦,还带到学校里去。终于因为在上课的时候偷偷地藏在桌子底下摩擦,给级任教员看见了。恰巧上的是修身课,所以教员更加生气。
这位外来的教员,对于本地人爱好葫芦的风气心里本来不舒服;他是喜欢武士道的,每次名伶云右卫门来的时候,演四天戏,他倒要去听三天。学生在操场里唱戏,他也不怎么生气,可是对于清兵卫的葫芦,却气得连声音都抖起来,甚至说:“这种小孩子将来不会有出息的。”于是这个清兵卫葫芦,终于被当场没收,清兵卫连哭也没有哭一声。
他脸无人色地回到家里,靠在火炉边发呆。
这时候,教员夹着一只书包来访问他的父亲,父亲恰巧不在家。
“这种事情,家里应该干涉他……”教员对清兵卫的母亲这样说,母亲吓得只是战战兢兢地不敢出声。
清兵卫对于这位教员的顽固,吓得什么似的,哆嗦着嘴唇,在屋角里缩成一团。在教员身后边的柱子上正挂着许多收拾好了的葫芦。清兵卫心头别别地跳着,怕他会注意到。
训斥了一顿之后,教员终于没有注意到葫芦,回去了。清兵卫透了一口大气。清兵卫的母亲却哭了起来,唠唠叨叨发了许多没意味的怨言。
不多一会儿,清兵卫的父亲做工回来了,听了这话,立刻抓住正在身边的清兵卫,使劲揍了一顿。清兵卫又被骂做“没出息的孩子”!他的父亲还说:“像你这种家伙,赶快给我滚蛋吧。”
清兵卫的父亲忽然注意到柱子上的葫芦,就拿起锤子来一个一个地砸碎;清兵卫只是脸色发青,不敢做声。
教员把在清兵卫那儿没收来的那个葫芦,当做脏东西似的交给老年的校役,叫他去扔了。校役拿了来挂在自己那间煤污的小屋子的柱子上。
约摸过了两个月,校役恰巧因为没有钱花,想起这葫芦,准备多少换几个钱,就拿到附近的古董店里去看。
古董店老板横捧竖捧地仔细瞧了半天,马上做出一副冷淡的神气,把葫芦向校役一推:“要卖就算五块钱吧。”
校役暗暗吃了一惊,可是他是乖觉的,连忙板起脸回答:“五块钱可不卖。”古董店老板马上加到了十块;可是校役还不肯答应。
结果是五十块钱成了交——校役从那位教员手中好像平白地得了四个月的薪水,心里偷偷地高兴。他当然不会告诉教员,对清兵卫也隐瞒到底。因此这个葫芦的去处,终究没有人知道。
可是凭校役怎样聪明,也不会想到古董店老板把这个葫芦卖给当地的富家,价钱是六百块。
……清兵卫现在正热衷于绘画,自从有了新的寄托,他早已不怨恨教员和用锤子打破了他十多只葫芦的父亲了。
可是他的父亲,对于他的喜欢绘画,又在开始嘀咕了。
(楼适夷 译)
1.请用恰当的词语分别概括清兵卫的父亲和教员这两位人物的形象特点。(4分)
2.小说运用了哪些手法来描写清兵卫对葫芦的热衷?请简要分析。(5分)
3.葫芦被教员没收后又被校役、古董店老板倒卖,为什么要安排这一段情节?(4分)
4.小说的开头和结尾在结构上有何特点?对表现主题起什么作用?(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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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类文本阅读(25分)
1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25分)
思乡,为什么不回家?
雷 蕾
1990年,世纪老人张学良在台北圆山饭店公开庆祝90华诞时,特意要求听马思聪创作的《思乡曲》。深沉优美的旋律响起时,张学良潸然低首,哽咽无语。
马思聪1912年出生于广东海丰,11岁时去法国,1928年入巴黎音乐院学习小提琴,他是考入巴黎音乐院的第一个东方人。学成归国后不久,与王慕理结为夫妇,从此,马思聪演奏小提琴时,王幕理总是他的钢琴伴奏。
抗日战争爆发后,受革命新兴音乐运动的影响,马思聪立即投身抗日救亡运动。他发表文章,激励人民起来抗日救国;他也创作了许多抗战歌曲,还发表题为《我怎样作抗战歌》的文章,鼓励更多的人创作抗战歌曲。在敌人的炸弹声中,他创作了《思乡曲》。曲子取材于曲调质朴而优美的蒙古民歌《墙头上跑马》——早先北方的土城墙都很窄,在上面跑马只能向前,寓意无法回故乡。后来,马思聪又给《思乡曲》填上新词,歌词和着舒缓延绵的旋律,如泣如诉,仿佛游子的无尽乡愁。随着抗战形势的发展,马思聪到重庆参加了励志社乐队。那时,他虽然已是著名音乐家,仍然身体力行,携带妻儿,不辞辛劳地辗转于各地进行演出活动,还亲自在电台上广播、教唱抗战歌曲,号召人民起来反抗日寇的侵略。
北平和平解放后,马思聪应邀到北平参加新政协会议的筹备,并作为文化界代表参加了政协第一次会议。此时的马思聪意气风发,参加了大量的音乐交流和演出活动。新中国建立后,马思聪接受任命,出任中央音乐学院首任院长,并当选中国音乐家协会副主席。他为新中国的专业音乐教育、音乐创作和表演,做出了重要贡献。马思聪的儿子马如龙回忆,父亲在国内“最快乐的日子”是上世纪40年代末50年代初。“那时,父亲被人们称为‘老周(周恩来)的宠儿’,事业上风生水起,音乐创作达到一个高峰。”
“文化大革命”中,马思聪由于受到严重迫害而含冤流亡国外,并被定为“叛国投敌分子”。此后,马思聪在美国度过了生命中的最后20年,但他身在美国,心系祖国。他曾说:“国家不是房子,房子住旧了,住腻了,可以调一间,而祖国只有一个。”他拒绝申请政治避难,不去领难民救济金,靠创作和演出来维持生活。他在与好友的见面和通讯中,多次表达自己对祖国、友人和他所热爱的音乐事业的关心。他在美国时的音乐创作,几乎全是中国题材。他晚年花费大量精力创作的歌剧《热碧亚》,也以少数民族的生活为题材。直到去世前一年,他还给中国音乐家协会负责人写信说:“我们都已步入晚年,在个人来说,我希望在有生之年写完几个作品,也算是我为中华民族音乐的发展上所尽的一点微力。”马思聪曾几次想回祖国,但由于种种原因,他至死未再踏上祖国的土地。《思乡曲》结尾的追问——“孩子,你为什么不回家?”亦是马思聪一生最难解的情怀。
1987年5月20日,马思聪辞世。他的夫人在他书桌上发现了一篇未完成的音乐遗作,题为“思乡”。
(有删改)
相关链接
①我是音乐家,我珍惜恬静、和平的生活,需要适宜的工作环境。我作为一个中国人,非常热爱和尊敬自己的祖国和人民。我个人所遭受的一切不幸和中国当前(指“文化大革命”)所发生的悲剧比较起来,完全是微不足道的。(马思聪《我为什么离开中国》)
②《思乡曲》共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以深沉优美的旋律表达了一种浓郁的思乡情绪;第二部分变奏,展开,以激情表达了对故乡的热爱;第三部分用更加抒情的旋律表达了一种绵延不绝的怅惘。(新浪博客)
③他保持了他独特的性格,除了他音乐的民族性和世界性之外,他还有最纯洁的最天真的最美的音乐的个性。(徐迟《祭马思聪文》)
④马思聪不欠祖国什么。(叶浅予《为马思聪饶舌》)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 《思乡曲》催人泪下,这是因为曲子的第二和第三部分所表达的内容,体现了抗战时期人们对故乡深沉的怀恋之情。
B. 北平的和平解放,给马思聪带来了参加大量音乐交流和演出活动的机会,这让他意气风发地为新中国音乐艺术的发展做贡献。
C. 新中国建国之初,在周恩来的信任下,马思聪的音乐创作达到了一个高峰,这个时期也是他在国内“最快乐的日子”。
D. 马思聪认为,“文化大革命”使中国发生的悲剧远远超过了自己遭受的一切不幸,而这就是自己“为什么不回家”的根本原因。
E. 文章以时间为线索,撷取了马思聪人生的若干片段,记述了他热爱音乐、热爱祖国的事迹,表现了一位音乐大师的伟大人格。
2.写张学良听《思乡曲》的故事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3.马思聪是一个怎样的音乐艺术家?请结合材料简要概括。(6分)
4.为什么说“马思聪不欠祖国什么”?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看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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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翻 浆
毕淑敏
那年,我五一放假回家,搭了一辆地方上运送旧轮胎的货车,颠簸了一天,夜幕降临才进入离家百来里的戈壁。正是春天,道路翻浆。
突然在无边的沉寂当中,立起一根土柱,遮挡了银色的车灯。
“你找死吗?你!你个兔崽子!”司机破口大骂。
我这才看清是个青年,穿着一件黄色旧大衣,拎着一个系着鬃绳的袋子。
“我不是找死,我要搭车,我得回家。”“不搭!你没长眼睛吗?司机楼里已经有人了,哪有你的地方!”司机愤愤地说。
“我没想坐司机楼子,我蹲大厢板就行。”司机还是说:“不带!这样的天,你蹲大厢板,会生生冻死!”说着,踩了油门,准备闪过他往前开。
那个人抱住车灯说:“就在那儿……我母亲病了……我到场部好不容易借到点小米……我母亲想吃……”“让他上车吧!”我有些同情地说。
他立即抱着口袋往车厢上爬,“谢谢谢……谢……”最后一个“谢”字已是从轮胎缝隙里发出来的。
夜风在车窗外凄厉地呜叫。司机说:“我有一个同事,是个很棒的师傅。一天,他的车突然消失了,很长时间没有踪影。后来才知道,原来是有个青年化装成一个可怜的人,拦了他的车,上车以后把他杀死,甩在沙漠上,自己把车开跑了。直到案发我们才知道真相。从此我们司机绝不敢搭不认识的人特别是年轻人上车。你是我的老乡,说了话我才破例的。”
我心里一沉,找到司机身后小窗的一个小洞,屏住气向里窥探。
朦胧的月色中,那个青年如一团肮脏的雾,抱着头,龟缩在起伏的轮胎里。每一次颠簸,他都像被遗弃的篮球,被橡胶轮胎击打得嘭嘭作响。
“他好像有点冷,别的就看不出什么了。”我说。
“再仔细瞅瞅。我好像觉得他要干什么。”
这一次,我看到青年敏捷地跳到两个大轮胎之间,手脚麻利地搬动着我的提包。那里装着我带给父母的礼物。“哎呀,他偷我东西呢!”
司机很冷静地说:“怎么样?我说得不错吧。”“然后会怎么样呢?”我带着哭音说。“你也别难过。我有个法子试一试。”只见他狠踩油门,车就像被横刺了一刀的烈马,疯狂地弹射出去。我顺着小洞看去,那人仿佛被冻僵了,弓着腰抱着头,石像般凝立着,企图凭借冰冷的橡胶御寒。我的提包虽已被挪了地方,但依旧完整。
我把所见同司机讲了,他笑了,说:“这就对了,他偷了东西,原本是要跳车了,现在车速这么快,他不敢动了。”
路面变得更加难走,车速减慢了。
我不知如何是好,紧张地盯着那个小洞。青年也觉察到了车速的变化,不失时机地站起身,重新搬动了我的提包。
我痛苦地几乎大叫,就在这时,司机趁着车的趔趄,索性加大了摇晃的频率,车身剧烈倾斜,车窗几乎吻到路旁的沙砾。
再看青年,扑倒在地,像一团被人践踏的草,虚弱但仍不失张牙舞爪的姿势,贪婪地守护着我的提包——他的猎物。
司机继续做着“高难”动作。我又去看那青年,他像夏日里一条疲倦的狗,无助地躺在了轮胎中央。
道路毫无先兆地平滑起来,翻浆也消失得无影无踪。司机说:“扶好你的脑袋。”
我一时没明白过来,但司机凶狠的眼神启发了我。就在他的右腿狠狠地踩下去之前,我采取最紧急的自救措施:双腿紧紧抵地,双腕死撑面前的铁板……
不用看我也知道,那个青年,在这突如其来的急刹车面前,可能要被卸成零件。“怎么样?最低他也是个脑震荡。看他还有没有劲偷别人的东西?”司机踌躇满志地说。
我想到贼娃子一举伤了元气,一时半会儿可能不会再打我提包的主意了,心里安宁了许多。只见那个青年艰难地在轮胎缝里爬,不时还用手抹一下脸,把一种我看不清颜色的液体弹开……他把我的提包紧紧地抱在怀里,往手上哈着气,摆弄着拉锁上的提梁。这时,他扎在口袋上的绳子已经解开,就等着把我提包里的东西搬进去呢……
“师傅,他……他还在偷,就要把我的东西拿走了……”我惊恐万状地说。“是吗?”师傅这次反倒不慌不忙,嘴角甚至显出隐隐的笑意。
“到了。”司机干巴巴地说。我们到一个兵站了,也是离那个贼娃子住的村最近的公路,他家那儿是根本不通车的,至少还要往沙漠腹地走10公里……司机打亮了驾驶室里的大灯,说:“现在不会出什么事了。”
那个青年挽着他的口袋,像个木偶似地往下爬,狼狈地踩着轱辘跌下来,跪坐在地上。不过才个把时辰的车程,他脸上除了原有的土黄之外,还平添了青光,额上还有蜿蜒的血迹。
“学学啦……学学……”他的舌头冻僵了,把“谢”说成“学”。
我们微笑地看着他,不停地点头。
他说:“学学你们把车开得这样快,我知道你们是为我在赶路,怕我的母亲喝不上小米粥,现在到天亮前,我赶得到家了……学学……”他抹一把下颌,擦掉的不知是眼泪、鼻涕还是血。
司机一字一顿地说:“甭哆唆了。拿好你的东西,回家吧!”
他点点头,恋恋不舍地离开了我们。
看着他蹒跚的身影,我不由自主地喝了一声:“你停下!”
“我要查查我的东西少了没有。”我很严正地对他说。
司机赞许地冲我眨眨眼睛。
青年迷惑地面对我们,脖子柔软地耷拉下来,不堪重负的样子。我爬上大厢板,动作是从未有过的敏捷。我看到了我的提包,像一个胖胖的婴儿,安适地躺在黝黑的轮胎之中。我不放心地摸索着它,每一环拉锁都像小兽的牙齿般细密结实。
突然触到鬃毛样的粗糙,我意识到这正是搭车人袋子上那截失踪的鬃绳。它把我的提包牢牢地固定在大厢的木条上,像焊住一般结实。
我的心像凌空遭遇寒流,冻得皱缩起来。
(选自《中国微型小说年选》)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这篇小说叙述了一个陌生的年轻人为了让母亲能吃上小米粥,连夜奔波在荒寂寒冷的沙漠戈壁,虽然有幸搭上了一辆运送旧轮胎的货车,却遭到了“我”与司机的误解的故事。
B.“夜风在车窗外凄厉地呜叫”这句环境描写暗示青年即将像之前的搭车人一样干坏事,营造了一种恐怖的氛围,推动了后文的情节发展。
C.小说塑造的主要人物就是那个要搭车的“青年”,而他的形象却是通过“我”和司机两个人物表现出来的。因此全文主要采用了侧面描写的手法。
D.从全文看,我对搭车青年的情感经历了怜悯、痛恨、感动这样的变化,在这种变化中完成了情节,完善了人物形象,与读者形成共鸣。
E.作者细写“我”与司机对那个青年的猜疑,其作用在于衬托,旨在形成反差,更加凸显那个青年的美好德行与善良人性。
2.小说以“翻浆”为题有什么妙处?请结合文本进行分析。(6分)
3.本文在情节构思方面的主要艺术特色有哪些?请结合文本进行分析。(6分)
4.这篇小说揭示了什么样的社会问题?结合文本,联系现实,你有怎样的思考?(8分)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