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这篇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回 声
水 兵
①五月的麦浪就要在隆隆的机声中倒下,田野里充满新麦的清香,外出的人们回来了,连老人孩子也出动了,村庄再一次因麦芒和成熟的歌唱,热热闹闹,排排场场。可再有一二场夏雨或一二声炸雷,麦客们依次而去,乡村又将空空荡荡。
②在城市的深处,在一幢楼的高层,在一个深夜,我听到了一种隐隐的声响,这声响仿佛发自天边或大地深处,引起一阵沉闷孕育的震荡。
③那是去年,我正走在深秋的乡下,乡下寂静得有些吓人,外出打工的青壮年还没有返回村庄。田野似油画,亮色是那满枝的的棉花、金黄的谷穗和红红的高粱。这些曾被遗弃的庄稼兄弟重又回到了我的村庄,它们羞涩地挂在枝头上。这时,有噼剥的豆荚炸响,几粒忧伤的豆子在我眼前坠落。我听到的那种隐隐的响声,肯定是来自于这个过程,我知道,那是土地发出的回声。一株庄稼在角落里的成长会引来阳光下的回声,这种回声甚至携着土地的名字穿越历史,长久地留在一代一代农人的记忆中。
④土地是能发出声响的,它承载着万物,万物发出的声响,就是它的声响。春耕时,稻田水响,那是冬眠后的土地舒展筋骨的声响;七八月间,原野上一片金黄,风过处,谷穗点头,沙沙作响,土地奏起金子般的乐章。就是这声响,唤醒炊烟,于是,每个清晨,每家每户的主人将大门推开,“吱呀”的一声,震开薄雾,村庄就醒了。老村长燃一筒旱烟走在田埂上,他的咳嗽声在田野里回荡。春天里,我们都能听到杨柳枝条摩挲的声音,听到花苞抽长的声音。而在夏夜,小河泛着月色在村旁流过,叮叮咚咚,那是土地在为我们的梦境伴唱……
⑤而现在,你走在乡间,你会惊讶于那红红的大枣柿子为何老挂在枝头,你也许觉得那是风景,根本没有察觉到土地的黯然神伤。我常常在梦里返回村庄,那枝叶问的果实,像一颗颗晶莹的泪珠,欲滴未滴,那其中的一颗,两颗,终于坠落下来时,有谁能倾听到那是来自土地的回响?
⑥有个在城里打工的女孩曾这样告诉我,她一天只要洗脚三个人,就可以挣得六十元,一月两千多,一年可挣几万元,那是她父母种地十年的积累,她家的柿子、红枣都挂在树上,让它红,由它落。即使麦收秋忙,她也不回去。她很热爱城市。我们无法去责怪这个现实的女孩,我们只能垂下头颅,面向土地。从什么时候起,我们越来越淡漠对土地的依偎和亲昵,而把城市崛起作为现代的标志?一座座的城市就要联成一体,城与城之间的土地,一座小桥、一条小溪、一汪水塘、一片草地,就在这机声隆隆中被吞噬;当打桩机将钢筋水泥柱深深地刺入土地时,你听到了土地发出的阵阵呻吟了吗?
⑦我庆幸我在城市的一角,在一幢楼的高层大凉台上,还藏有来自家乡的泥土,在一个个深夜,还能听到果坠叶落的声音,并通过我的笔端,把大地的回声传递给外界。
⑧一个人,一株植物,都会有青春和浪漫的季节,但随着时间和岁月,亮色、光泽、力量都会慢慢消失,直到形容枯槁,肢体变得比榆树皮还要皲裂。惟有土地,永远青春和浪漫依旧。哈尼夫库雷在《身体》这部小说中警告:你终究会发现,世间只有一件无价之宝,既非金子,亦非爱情,而是时间。而我要说:世问最金贵的,既非金子,亦非时间,而是土地,能发出声响的土地。
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A.土地上万物发出的声响就是土地的回声,这些回声本应当是自然愉悦的欢歌,但在现代化进程中,却变成了令人闻之垂泪的呻吟。
B.文章的第⑥段写了一个不愿意回乡的打工女孩对城市的热爱,表达了对乡村失落的隐忧,批判了本应回归乡村的人对土地的背叛。
C.由于现代人越来越现实,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人们越来越淡漠对土地的情感,这种对土地的淡漠很可能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恶果。
D.土地永远青春和浪漫依旧。曾经,土地以生长在它上面的农作物养育了我们;如今,又以现代化的城市,给人们提供崭新的生活。
E.作者在文章中不止一处描写了秋天的乡村田野飘香、果挂枝头的丰收景象,是为了告诉我们:养育我们的许多物质都来自于土地。
2.文章第①段写五月的乡村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6分)
3.结合全文,概括“回声”的具体内容。 (6分)
4.现代化进程正在对传统的生产方式提出挑战,土地作为农耕社会赖以生存的根本,其最基本的粮食生产功能正在被人们忽视,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对这个问题的看法。(6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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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声
水 兵
①五月的麦浪就要在隆隆的机声中倒下,田野里充满新麦的清香,外出的人们回来了,连老人孩子也出动了,村庄再一次因麦芒和成熟的歌唱,热热闹闹,排排场场。可再有一二场夏雨或一二声炸雷,麦客们依次而去,乡村又将空空荡荡。
②在城市的深处,在一幢楼的高层,在一个深夜,我听到了一种隐隐的声响,这声响仿佛发自天边或大地深处,引起一阵沉闷孕育的震荡。
③那是去年,我正走在深秋的乡下,乡下寂静得有些吓人,外出打工的青壮年还没有返回村庄。田野似油画,亮色是那满枝的的棉花、金黄的谷穗和红红的高粱。这些曾被遗弃的庄稼兄弟重又回到了我的村庄,它们羞涩地挂在枝头上。这时,有噼剥的豆荚炸响,几粒忧伤的豆子在我眼前坠落。我听到的那种隐隐的响声,肯定是来自于这个过程,我知道,那是土地发出的回声。一株庄稼在角落里的成长会引来阳光下的回声,这种回声甚至携着土地的名字穿越历史,长久地留在一代一代农人的记忆中。
④土地是能发出声响的,它承载着万物,万物发出的声响,就是它的声响。春耕时,稻田水响,那是冬眠后的土地舒展筋骨的声响;七八月间,原野上一片金黄,风过处,谷穗点头,沙沙作响,土地奏起金子般的乐章。就是这声响,唤醒炊烟,于是,每个清晨,每家每户的主人将大门推开,“吱呀”的一声,震开薄雾,村庄就醒了。老村长燃一筒旱烟走在田埂上,他的咳嗽声在田野里回荡。春天里,我们都能听到杨柳枝条摩挲的声音,听到花苞抽长的声音。而在夏夜,小河泛着月色在村旁流过,叮叮咚咚,那是土地在为我们的梦境伴唱……
⑤而现在,你走在乡间,你会惊讶于那红红的大枣柿子为何老挂在枝头,你也许觉得那是风景,根本没有察觉到土地的黯然神伤。我常常在梦里返回村庄,那枝叶问的果实,像一颗颗晶莹的泪珠,欲滴未滴,那其中的一颗,两颗,终于坠落下来时,有谁能倾听到那是来自土地的回响?
⑥有个在城里打工的女孩曾这样告诉我,她一天只要洗脚三个人,就可以挣得六十元,一月两千多,一年可挣几万元,那是她父母种地十年的积累,她家的柿子、红枣都挂在树上,让它红,由它落。即使麦收秋忙,她也不回去。她很热爱城市。我们无法去责怪这个现实的女孩,我们只能垂下头颅,面向土地。从什么时候起,我们越来越淡漠对土地的依偎和亲昵,而把城市崛起作为现代的标志?一座座的城市就要联成一体,城与城之间的土地,一座小桥、一条小溪、一汪水塘、一片草地,就在这机声隆隆中被吞噬;当打桩机将钢筋水泥柱深深地刺入土地时,你听到了土地发出的阵阵呻吟了吗?
⑦我庆幸我在城市的一角,在一幢楼的高层大凉台上,还藏有来自家乡的泥土,在一个个深夜,还能听到果坠叶落的声音,并通过我的笔端,把大地的回声传递给外界。
⑧一个人,一株植物,都会有青春和浪漫的季节,但随着时间和岁月,亮色、光泽、力量都会慢慢消失,直到形容枯槁,肢体变得比榆树皮还要皲裂。惟有土地,永远青春和浪漫依旧。哈尼夫库雷在《身体》这部小说中警告:你终究会发现,世间只有一件无价之宝,既非金子,亦非爱情,而是时间。而我要说:世问最金贵的,既非金子,亦非时间,而是土地,能发出声响的土地。
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A.土地上万物发出的声响就是土地的回声,这些回声本应当是自然愉悦的欢歌,但在现代化进程中,却变成了令人闻之垂泪的呻吟。
B.文章的第⑥段写了一个不愿意回乡的打工女孩对城市的热爱,表达了对乡村失落的隐忧,批判了本应回归乡村的人对土地的背叛。
C.由于现代人越来越现实,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人们越来越淡漠对土地的情感,这种对土地的淡漠很可能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恶果。
D.土地永远青春和浪漫依旧。曾经,土地以生长在它上面的农作物养育了我们;如今,又以现代化的城市,给人们提供崭新的生活。
E.作者在文章中不止一处描写了秋天的乡村田野飘香、果挂枝头的丰收景象,是为了告诉我们:养育我们的许多物质都来自于土地。
2.文章第①段写五月的乡村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6分)
3.结合全文,概括“回声”的具体内容。 (6分)
4.现代化进程正在对传统的生产方式提出挑战,土地作为农耕社会赖以生存的根本,其最基本的粮食生产功能正在被人们忽视,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对这个问题的看法。(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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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声
水兵
①五月的麦浪就要在隆隆的机声中倒下,田野里充满新麦的清香,外出的人们回来了,连老人孩子也出动了,村庄再一次因麦芒和成熟的歌唱,热热闹闹,排排场场。可再有一二场夏雨或一二声炸雷,麦客们依次而去,乡村又将空空荡荡。
②在城市的深处,在一幢楼的高层,在一个深夜,我听到了一种隐隐的声响,这声响仿佛发自天边或大地深处,引起一阵沉闷孕育的震荡。
③那是去年,我正走在深秋的乡下,乡下寂静得有些吓人,外出打工的青壮年还没有返回村庄。田野似油画,亮色是那满枝的的棉花、金黄的谷穗和红红的高粱。这些曾被遗弃的庄稼兄弟重又回到了我的村庄,它们羞涩地挂在枝头上。这时,有噼剥的豆荚炸响,几粒忧伤的豆子在我眼前坠落。我听到的那种隐隐的响声,肯定是来自于这个过程,我知道,那是土地发出的回声。一株庄稼在角落里的成长会引来阳光下的回声,这种回声甚至携着土地的名字穿越历史,长久地留在一代一代农人的记忆中。
④土地是能发出声响的,它承载着万物,万物发出的声响,就是它的声响。春耕时,稻田水响,那是冬眠后的土地舒展筋骨的声响;七八月问,原野上一片金黄,风过处,谷穗点头,沙沙作响,土地奏起金子般的乐章。就是这声响,唤醒炊烟,于是,每个清晨,每家每户的主人将大门推开,“吱呀”的一声,震开薄雾,村庄就醒了。老村长燃一筒旱烟走在田埂上,他的咳嗽声在田野里回荡。春天里,我们都能听到杨柳枝条摩挲的声音,听到花苞抽长的声音。而在夏夜,小河泛着月色在村旁流过,叮叮咚咚,那是土地在为我们的梦境伴唱…… ’
⑤而现在,你走在乡间,你会惊讶于那红红的大枣柿子为何老挂在枝头,你也许觉得那是风景,根本没有察觉到土地的黯然神伤。我常常在梦里返回村庄,那枝叶问的果实,像一颗颗晶莹的泪珠,欲滴未滴,那其中的一颗,两颗,终于坠落下来时,有谁能倾听到那是来自土地的回响?
⑥有个在城里打工的女孩曾这样告诉我,她一天只要洗脚三个人,就可以挣得六十元,一月两千多,一年可挣几万元,那是她父母种地十年的积累,她家的柿子、红枣都挂在树上,让它红,由它落。即使麦收秋忙,她也不回去。她很热爱城市。我们无法去责怪这个现实的女孩,我们只能垂下头颅,面向土地。从什么时候起,我们越来越淡漠对土地的依偎和亲昵,而把城市崛起作为现代的标志?一座座的城市就要联成一体,城与城之间的土地,一座小桥、一条小溪、一汪水塘、一片草地,就在这机声隆隆中被吞噬;当打桩机将钢筋水泥柱深深地刺入土地时,你听到了土地发出的阵阵呻吟了吗?
⑦我庆幸我在城市的一角,在一幢楼的高层大凉台上,还藏有来自家乡的泥土,在一个个深夜,还能听到果坠叶落的声音,并通过我的笔端,把大地的回声传递给外界。
⑧一个人,一株植物,都会有青春和浪漫的季节,但随着时间和岁月,亮色、光泽、力量都会慢慢消失,直到形容枯槁,肢体变得比榆树皮还要皲裂。惟有土地,永远青春和浪漫依旧。哈尼夫库雷在《身体》这部小说中警告:你终究会发现,世间只有一件无价之宝,既非金子,亦非爱情,而是时间。而我要说:世问最金贵的,既非金子,亦非时间,而是土地,能发出声响的土地。
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A.土地上万物发出的声响就是土地的回声,这些回声本应当是自然愉悦的欢歌,但在现代化进程中,却变成了令人闻之垂泪的呻吟。
B.文章的第⑥段写了一个不愿意回乡的打工女孩对城市的热爱,表达了对乡村失落的隐忧,批判了本应回归乡村的人对土地的背叛。
C.由于现代人越来越现实,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人们越来越淡漠对土地的情感,这种对土地的淡漠很可能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恶果。
D.土地永远青春和浪漫依旧。曾经,土地以生长在它上面的农作物养育了我们;如今,又以现代化的城市,给人们提供崭新的生活。
E.作者在文章中不止一处描写了秋天的乡村田野飘香、果挂枝头的丰收景象,是为了告诉我们:养育我们的许多物质都来自于土地。
2.文章第①段写五月的乡村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3.结合全文,概括“回声”的具体内容。 (5分)
4.现代化进程正在对传统的生产方式提出挑战,土地作为农耕社会赖以生存的根本,其最基本的粮食生产功能正在被人们忽视,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对这个问题的看法。(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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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念李尚大
我大概是1937年四五月间或是更早一点在集美中学入学的。7月间就抗战了,厦门胡里山炮台跟日本军舰对打起来,隆隆震地而响,每轰一声,人就跳一次,很怕人。学校就搬到山区安溪县的文庙里来了。
尚大是安溪湖头村人。那时的集美学校有个特点,到放暑假,南洋群岛的学生都坐船回家等开学之前再赶回来。本土的学生回本土。少数一二十个各有各的道理的学生留在学校。尚大这时候带着二三十个年纪大的高中同学回湖头去了。住在他家,吃在他家,不晓得这些大同学在他家里吃些什么,玩些什么,只听说他妈从不另给他开偏食。
我们小一辈的人也想去,他眯着小眼睛说:“300多里,抱你去还是背你去?”
所以我们从未实现过去一次湖头的幻想。
也有三五个南洋学生没有回去的,他们见闻广,夹在我们里头想贡献点外国的下流习俗见闻的时候,尚大就会走到跟前左手捏着他的脖颈,右手抠着他的屁股眼推出屋去。
“贱!”尚大说。
这点功夫我练了好多年都没有学会。
大约是9月间,县城里某个地方唱戏,学校里新来的一位教员去看戏,挨了警察局局长带领的人一顿臭打,说是我们这位教员调戏了坐在旁边的他的夫人。这绝不可能!
为什么不可能呢?连我们这帮小孩子都明白,集美学校的声誉那么神圣,聘请老师从来非常严格,道德、学识都经过慎重考察,难以想象会让那种人混进教师队伍里来。
当晚李尚大带领一帮大同学把警察局砸得稀烂,局长、股长们一个个被收拾得像僵蚕模样……
3天之后全校师生在广场开了一个旷古未有、别开生面的“欢送开除同学大会”(我忘了除尚大之外还有哪几位同学)。
这事发生在1938年的秋天,和尚大兄再一次见面是在1949年夏天的香港
1949年国民党特务头子毛森在厦门搞大屠杀。尚大父亲的老部下帮助他秘密地只身逃到香港。后又几经艰难来到印度尼西亚。
李尚大1949年只身来到印尼干了什么呢?
印度尼西亚有许多他爸爸的朋友、老部下,受恩惠者要帮助他,他真诚地多谢这些阿伯、阿叔说:“让我先在印度尼西亚码头上混三两年吧!眼前我什么都不懂怎么做事情?”
于是在一个陈姓名人码头上找到一个扛生橡胶块的工作。每块生胶重108公斤,从这个地方的码头仓库里扛出来,过码头,上跳板,进船舱,入舱底,堆叠整齐:随船开出到另一个地方,再把生胶扛上肩膀,上船面,过跳板,到码头,进仓库,一块块码齐。苏门答腊、巨港、雅加达……真的足足玩命地干了3年。从苦力,提升工头到仓库管理,让老板发现了:“你是个大学生!你玩得还真像那么回事!”
“不是玩,是上学。”
“码头有什么好学?”
“它是本大辞典,大百科全书的第一页!我从码头学起……”
“你别走,我提升你,把好的位置给你……”
“我3年流汗吃苦不是为你,是为我自己。从今天起我要忙自己的事情了。”他微笑点头而别。
一开始在各岛跑些橡胶、咖啡、椰干散碎生意,越做越大,加进了木材厂、夹板厂、瓷砖厂、轧钢厂、酒店、房地产、石油……从1949年到他2008年逝世,60年过去了。
上头这一段话不到100字,读起来连气都不用换,可知道这是尚大忙碌一生的时间?
上世纪90年代(1994年),尚大兄邀我全家到印尼雅加达参加一个有点意思的聚会。科学家李远哲在美国柏克莱大学计划盖一幢化学大楼,需要1000万美元,想到印尼慷慨好义的李尚大,便去求他帮忙,果然一口答应。条件是大楼要用“陈嘉庚”的名字,也得到同意。于是尚大找了几位印尼富豪好友一起成就了这个善举。在印尼雅加达他的香格里拉酒店举行了一个盛大酒会,来了各界猛人。李远哲上台,尚大也上台,完成收受1000万美元支票的典礼。
尚大在祖国建厦大医学院,开办集美大学、厦门中山医学院心血管研究中心、蔡继琨音乐学院……
尚大安排先到印尼的儿子龙羽,在一两百公里直径的加里曼丹森林里搞开发,与蛇蝎猛兽蚊蚋朝夕相处。1966年去,1971年年底才让回来;然后上日本进早稻田大学商科、东京农大木材加工专业学习。川羽先在香港大楼建筑工地当泥水工人,然后才进树仁学院,后在林场、夹板厂从小工头干起。尚大对儿子们的安排,是先让他们受尽人世煎熬。
尚大兄一生到老无病痛,饭量很大,爱好运动,于2008年11月2日安睡中逝世于新加坡家中,足足活了89岁。
尚大兄!精彩! (节选自黄永玉《比我老的老头李尚大》)
1.下列对文章的分析和概括,错误的两项是(5分)
A.尚大被学校开除,却在码头苦干,把它当成一部大辞典来学习,由此可见社会比学校更能催人进步。
B.“有点意思的聚会”中“有点意思”是指慷慨好义的李尚大表现得举重若轻,有异于一般的富豪。
C.尚大对儿子们的安排,是先让他们受尽人世煎熬,这种不溺爱孩子的观念与以前他妈从不另给他开偏食有相通之处。
D.李尚大答应李远哲赞助盖一幢化学大楼,条件是大楼要用“陈嘉庚”的名字,这是因为陈嘉庚的名气更大。
E.本文作者与李尚大交情颇深,有兄弟之谊,故以轻松亲切调侃的语气来叙谈往事,而无一般的悼念亡人之文的沉痛,也不像一般的他传那样平实庄重。
2.作者感叹说“可知道这是尚大忙碌一生的时间?”对李尚大最辛劳最有成就的这段人生为什么却只用了不到100字的一段话概述?(4分)
3.人的一生如何才能精彩?请结合本文内容来探究。(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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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埂上的精神
张佐香
①麦子把田野的纽扣一粒一粒扣齐。但是,有一粒麦子被人们遗忘了,落在了田埂上,像一只浇了水后丢在堤上的桶。
②秋天继续深入。在清寒的晨气中,秋天的阳光抹在田野上,也抹在这一粒麦子上。它穿透土壤的黑暗,长出如针的小苗。来地里除草施肥的人们,自远方踏步而来,这一株麦苗兴奋地在微风中晃动着绿色的身子,似蝴蝶抖动金色的翅膀。然而,没有人在走近它时停下来,甚至没有闲暇望它一眼。因为田野里有大片的麦子,在等待着他们。
③本来它也应该生长在平整如砖的麦地呀!那儿有着它许许多多的兄妹,它们被调理得丰腴而肥硕。远远望去,它们宏大而又壮观。它们手挽手一起生长,一起成熟,一起走进农家的粮仓,与那些农民一起体验丰收的喜悦。田埂上只有一株孤零零的麦子,一株长错了地方的麦子。它很无奈。
④尽管这株麦子非常纤弱,但它长得非常卖力。它比田地里任何一株麦子都活得用力;它不想放弃自己生长的权利;它甚至还想用它那一片特别的绿,来引起人们的关注,从而获取生长所必需的元素。它大声地对每一位从它身边经过的人呐喊:“你们睁大眼睛瞧瞧!我不是一棵小草,我是麦子,我是一株麦子啊!”但是,没有人理会它。例外的一天,有个人偶然歇息时坐在它身边的田埂上,抽了一根烟,扔下烟蒂时瞅了它一眼,这时才突然记起来似的说:“噢,这儿还有一株麦子!”这时,麦子为有人记起它而高兴,它显得异常兴奋,甚至还有意地直了下它的身子,以便能让人看到它健康向上的样子。它不愿意让人笑话它,或者可怜它。那人只留下了些烟灰,拍了拍沾在裤子上的泥土,走了,就不再有踪影。
⑤这一株麦子已彻底为人们所遗忘,偶尔有小鸟落在它的身边,望着这深秋的大地一动不动。风吹,雨淋,日晒,它在孤独寂寞和无望中艰难地生长。它必须要生长,因为它是一粒落进泥土获得生命的麦子。它的存在属于大地,还有白云和高空飞翔的鸟儿,以及美好的黎明和黄昏。太阳格外地偏爱它,总是用暖暖的光芒映照着它的身子。
⑥尽管它是一株长在田埂上的麦子,被人们忽略,但它依然挚爱着这片土地和这片土地上的人们。它能体会到他们泥一脚水一脚跋涉于齐膝的泥淖中的滋味;它能感受到他们担着百余斤的担子压在肩上走上三四里地的分量。抢收抢种的季节,他们要在最短的时间内,顶着最毒的太阳,干着最繁重的活。他们受苦受累似乎是注定的,谁也没觉得不应该。想到此,它的身子一沉,似乎想把自己的根系伸进更深的土壤中,汲取更多的营养,使自己长得更健壮一些。
⑦冬去春来,它终于开始抽穗,并且呈现出金黄的颜色。当一位农人收割了无数麦子后,发现了它,欢喜得了不得,小心翼翼地割下这株麦子,把它捧在手心,喃喃地自言自语:“麦子,田埂上也能长出这么好的麦子,它承的是天惠呀!”
⑧一颗明亮而智慧的种子,只要根植于泥土,它就能结出果实,正如这田埂上的一株麦子。它生长的是田埂上的精神。
(选自《人民代表报》,有改动)
1.第一段在写法上有什么特色?从全文结构来看,这一段放在开头有什么作用?(4分)
2.“麦子,田埂上也能长出这么好的麦子,它承的是天惠呀”,结合原文回答:田埂上为什么能长出这么好的麦子?(6分)
3.用自己的话表述“田埂上的麦子”给了我们哪些人生启示。(4分)
4.本文多处运用对比,请列举两例并探究其作用。(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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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野里的火焰
五月的一个傍晚,我回到乡下。偶然间,我发现了田野里的火焰。火光熊熊烈烈,蓬蓬勃勃,像一束红绸,被人使劲舞动,或一条巨蟒吐出的信子,疯狂地舔食着乡村傍晚的灰暗。
在农村长大,谙熟这乡下的二十四节气,就像熟悉乡亲们那一张张慈祥的脸。明明知道,田野里刚刚完成一场盛大的春收,这火焰是农人在焚烧麦秸,我却不愿往那方面想。我更相信,在这春收与春播的生命更新中,这熊熊燃烧的田野之火,一定隐匿着某种宿命。儿时的乡村景象,就这样再次浮现。那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工业文明还孕育在农人依稀可见的梦幻里,化肥农药还是少见的奢侈品。为了培育地力,让哺育了一季庄稼的土地不至于板结衰退,农人便以燃烧的古老方式,让秸秆还田。于是,每当春秋两季,银镰挥舞过后,堆堆燃烧的火焰,像欢乐的篝火,把乡村的静寂寒苦照得通明。我弄不清楚这火燃烧的目的,是在为一个逝去的季节送行,还是在迎接另一茬生命的诞生。总之,我相信,这火的燃烧,是一种庄重的生命仪式,它从人类钻木取火时就已开始。只是到后来,不仅日子越来越艰辛,柴草都变得金贵,收割时节,田野里的燃烧便成了一种浪费;如果临近都市,那还是一种空气污染,早就被禁止。
神奇的还是那火焰下的土地。这土地我太熟悉了,从记事起,我就在它的温床上摸爬滚打。今年春节回家,我还走进田野,亲近这生命中不可遗忘的土地。田土是黑褐色的,疏松而柔软,如母亲的胸膛。正是一元复始的季节,田里长满了庄稼,绿油油的娇嫩而鲜美,在春风里疯长,像母鸡暖翼下的一群鸡雏。一些蟋蟀,在田土间跳来跳去。当时,我就对这土地油然而生一种崇高的敬意。
我不明白,刚刚跨过一个季节,这土地怎么就变得如此沧桑满面,僵硬,板结,困乏,淹没了当初的万般风情。这使我想到了年迈的父亲母亲,耗尽了自己全部的心血,养育大了儿女,自己却变得憔悴衰竭,老态龙钟,形容枯槁。我甚至有些担心,这土地能否承担得了下一个季节的使命。然而,堆堆燃烧的火焰,像夏夜吹过田野的风,带走了我心中的疑虑。记得有一次,我随父亲来给田里放水,为插秧作准备。从河里抽上来的水,汩汩流进田里,那火燃过的田土,便滋滋地冒着气泡,一个季节积攒下来的坚硬顽冥,顷刻土崩瓦解,烂漫成泥,胜过春天的一田沃土。到了第二年,当你再次来到田野,会发现庄稼还是庄稼,似乎那场熊熊大火压根儿就与它们无关。或者,对它们来说,大火并不是一种毁灭,而是一种成全。
其实,不仅仅是田野和庄稼,一切生命体的代谢,都与火焰有关。眼前有两幅画。一幅是摄影家斯坦芬的照片。作品定格了1987年发生在美国的大火。那场大火烧毁了相当于加利福尼亚面积五分之一的热带雨林。当初曾有许多人扼腕叹息,可是,很快人们就发现,大火烧毁了某些植物,却给另一些植物提供了生长机会。不久,土壤里长出了过去很少见的厚皮植物,那野火燃烧过的土地重又生机勃勃。另一幅是米雷斯的油画《奥菲利亚》。画面由玫瑰、罂粟、河水、水草、杂树和一具漂浮的美丽女尸组成,构成了一幅迷幻斑斓的爱情与死亡之景。玫瑰代表炽烈燃烧的爱情,罂粟象征死亡,而河水、水草与杂树,则表示爱情与生命的坎坷与变幻无常。它似乎暗示,爱情与生命最炽烈的燃烧,总是与死亡联系在一起的;或者说,世间最美丽的爱情与生命,常常是用燃烧的死亡来表达的。
田野里,火焰渐渐变小,直至萎缩成一个小小的星点,淹没于黑夜的深邃里。田野恢复了往常的宁静。我想,乡亲们明天该给田里放水了吧,毕竟,节令不饶人呀!
(取材于周闻道同名散文)
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正确的两项是()(4分)
A.傍晚偶然发现田野里的火焰,唤醒了作者的童年记忆,进而引出更深层次的哲学思考。
B.春收后,农人在田野里燃起熊熊火焰,举行庄重的生命仪式,是一种非常古老的传统。
C.文章表达了对现代工业文明发展、都市扩张使得传统的农耕方式走向没落的猛烈抨击。
D.经历过大火的考验,第二年庄稼会更旺盛,表现出“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顽强。
E.作者善于捕捉农村生活场景中富有诗意的画面,以色彩鲜明、饱含激情的语言进行描摹。
2.联系上下文,解说“这熊熊燃烧的田野之火,一定隐匿着某种宿命”的含义。(3分)
3.作者在文章中提到年迈的父亲母亲,其用意是什么?(5分)
4.作者认为“一切生命体的代谢,都与火焰有关”,在文中有哪些具体表现?请分别概括。(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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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大题共4小题,共18分。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后面题目。
田野里的火焰
五月的一个傍晚,我回到乡下。偶然间,我发现了田野里的火焰。火光熊熊烈烈,蓬蓬勃勃,像一束红绸,被人使劲舞动,或一条巨蟒吐出的信子,疯狂地舔食着乡村傍晚的灰暗。
在农村长大,谙熟这乡下的二十四节气,就像熟悉乡亲们那一张张慈祥的脸。明明知道,田野里刚刚完成一场盛大的春收,这火焰是农人在焚烧麦秸,我却不愿往那方面想。我更相信,在这春收与春播的生命更新中,这熊熊燃烧的田野之火,一定隐匿着某种宿命。儿时的乡村景象,就这样再次浮现。那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工业文明还孕育在农人依稀可见的梦幻里,化肥农药还是少见的奢侈品。为了培育地力,让哺育了一季庄稼的土地不至于板结衰退,农人便以燃烧的古老方式,让秸秆还田。于是,每当春秋两季,银镰挥舞过后,堆堆燃烧的火焰,像欢乐的篝火,把乡村的静寂寒苦照得通明。我弄不清楚这火燃烧的目的,是在为一个逝去的季节送行,还是在迎接另一茬生命的诞生。总之,我相信,这火的燃烧,是一种庄重的生命仪式,它从人类钻木取火时就已开始。只是到后来,不仅日子越来越艰辛,柴草都变得金贵,收割时节,田野里的燃烧便成了一种浪费;如果临近都市,那还是一种空气污染,早就被禁止。
神奇的还是那火焰下的土地。这土地我太熟悉了,从记事起,我就在它的温床上摸爬滚打。今年春节回家,我还走进田野,亲近这生命中不可遗忘的土地。田土是黑褐色的,疏松而柔软,如母亲的胸膛。正是一元复始的季节,田里长满了庄稼,绿油油的娇嫩而鲜美,在春风里疯长,像母鸡暖翼下的一群鸡雏。一些蟋蟀,在田土间跳来跳去。当时,我就对这土地油然而生一种崇高的敬意。
我不明白,刚刚跨过一个季节,这土地怎么就变得如此沧桑满面,僵硬,板结,困乏,淹没了当初的万般风情。这使我想到了年迈的父亲母亲,耗尽了自己全部的心血,养育大了儿女,自己却变得憔悴衰竭,老态龙钟,形容枯槁。我甚至有些担心,这土地能否承担得了下一个季节的使命。然而,堆堆燃烧的火焰,像夏夜吹过田野的风,带走了我心中的疑虑。记得有一次,我随父亲来给田里放水,为插秧作准备。从河里抽上来的水,汩汩流进田里,那火燃过的田土,便滋滋地冒着气泡,一个季节积攒下来的坚硬顽冥,顷刻土崩瓦解,烂漫成泥,胜过春天的一田沃土。到了第二年,当你再次来到田野,会发现庄稼还是庄稼,似乎那场熊熊大火压根儿就与它们无关。或者,对它们来说,大火并不是一种毁灭,而是一种成全。
其实,不仅仅是田野和庄稼,一切生命体的代谢,都与火焰有关。眼前有两幅画。一幅是摄影家斯坦芬的照片。作品定格了1987年发生在美国的大火。那场大火烧毁了相当于加利福尼亚面积五分之一的热带雨林。当初曾有许多人扼腕叹息,可是,很快人们就发现,大火烧毁了某些植物,却给另一些植物提供了生长机会。不久,土壤里长出了过去很少见的厚皮植物,那野火燃烧过的土地重又生机勃勃。另一幅是米雷斯的油画《奥菲利亚》。画面由玫瑰、罂粟、河水、水草、杂树和一具漂浮的美丽女尸组成,构成了一幅迷幻斑斓的爱情与死亡之景。玫瑰代表炽烈燃烧的爱情,罂粟象征死亡,而河水、水草与杂树,则表示爱情与生命的坎坷与变幻无常。它似乎暗示,爱情与生命最炽烈的燃烧,总是与死亡联系在一起的;或者说,世间最美丽的爱情与生命,常常是用燃烧的死亡来表达的。
田野里,火焰渐渐变小,直至萎缩成一个小小的星点,淹没于黑夜的深邃里。田野恢复了往常的宁静。我想,乡亲们明天该给田里放水了吧,毕竟,节令不饶人呀!
(取材于周闻道同名散文)
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正确的两项是(4分)
A.傍晚偶然发现田野里的火焰,唤醒了作者的童年记忆,进而引出更深层次的哲学思考。
B.春收后,农人在田野里燃起熊熊火焰,举行庄重的生命仪式,是一种非常古老的传统。
C.文章表达了对现代工业文明发展、都市扩张使得传统的农耕方式走向没落的猛烈抨击。
D.经历过大火的考验,第二年庄稼会更旺盛,表现出“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顽强。
E.作者善于捕捉农村生活场景中富有诗意的画面,以色彩鲜明、饱含激情的语言进行描摹。
2.联系上下文,解说“这熊熊燃烧的田野之火,一定隐匿着某种宿命”的含义。(3分)
3.作者在文章中提到年迈的父亲母亲,其用意是什么?(5分)
4.作者认为“一切生命体的代谢,都与火焰有关”,在文中有哪些具体表现?请分别概括。(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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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各题。
和其他传统节日强调“阖家团聚”不同,元宵节更强调“普天同庆”。元宵节被人们视为春节最后的高潮,因为过了这天,人们就要真正进入新一年的生产生活,所以人们在元宵节全民欢庆,以祈求上苍保佑来年风调雨顺、庄稼丰收,这也表达了人们对新年的美好期盼。正因如此,在中国民间有“正月十五闹元宵”的习俗。
这个传承已有两千多年的传统节日,不仅盛行于大江南北,就是在海外华人的聚居区也年年欢庆不衰。每到元宵节期间,人们都会走出家门,涌上街头,除了闹花灯、猜灯谜外,还有舞龙、舞狮、踩高跷、跑旱船、敲舟山锣鼓……其中,有很多风俗和活动都是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出门赏月、燃灯放焰、喜猜灯谜、共吃元宵、同庆佳节,让广大群众参与其中,共同享受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给我们留下的审美体验。
其实,元宵节不是一个孤立的节日,它是春节的一部分。要理解元宵节的意义,不能不把它放在春节之中来考察。
春节从除夕关门守岁开始,到元宵节,是一个人们不断扩大活动范围、人际关系不断得到扩大的过程。初一给家长拜年,初二回娘家拜年。以后逐步扩大拜年范围到一般亲戚朋友。在这个时段,人们的活动范围局限在熟人之间。初五是破五,农活可以开始干,商店可以开门了。这个时段,社会开始正常运作。到了正月十五,全体社会成员不分男女老幼都加入到节日活动中。所以,元宵节具有确认全体社会成员(包括彼此不认识的)相互关系的意义。
元宵节是真正意义上的全社会的“狂欢节”,连平时被限制在家的古代妇女也可以自由出门游玩了。当然,个别礼法之士反对这个习俗,比如宋代的司马光。元宵夜,他夫人打扮了准备出门赏灯。司马光问:“家中点灯,何必出看?”夫人回答:“兼欲看游人。”司马光说:“某(我)是鬼耶?!”这就太不讲理了,总不能只让夫人终年只看他一个人一张脸吧?好在社会不买这些礼法之士的账,大多数妇女照样游乐。元宵节允许民众自由娱乐,这是古代社会针对过分严格的礼法制度而设计的一个发泄渠道。一些年轻人乘机会见意中人。正如辛弃疾所说:“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元宵节主要活动是大众娱乐,但是其社会文化意义却不仅仅是娱乐。
正月十五有很多信仰活动,祈求神灵保佑。古代人祭祀泰一(太一)神,因为他是最高神,掌管人类命运。祭祀他,可以获得丰收和平安。古人祭祀地神,是要保佑蚕事丰收。
元宵节也是一个求子的节日。宋代陈元靓《岁时广记》卷十二《偷灯盏》解释当时人在元宵节偷灯的原因时说:“一云,偷灯者,生男子之兆。”这里“灯”谐音“丁”,就是男丁。这样一来,偷灯就象征着生育儿子。根据同样的道理,观灯也具有求子的涵义。于是,古代妇女出门观灯有了这个理由,就名正言顺了。一直到民国时代,各地多有送灯给那些无子家庭的习俗,祝愿他们添子孙。清代有摸城门门钉的活动。钉,也谐音“丁”。人们希望通过摸门钉而祈求生育儿子。有些地区的人们还赋予汤圆以象征意义。
当然,在人口压力巨大的今天,元宵求子活动已经很少看到。现代人又赋予汤圆以新的解释,那就是甜甜蜜蜜,团团圆圆,象征一家团圆,幸福美满。它很符合人们的内心希望。元宵节因此获得了新的文化意义。
(选自(《人民日报海外版》),有删改)
1.下面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伴随元宵节而产生的是民间进行的信仰活动以及因渴望子嗣而产产生的各种习俗。
B. 元宵节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吃元宵的习俗从节日诞生到今天一直延续着。
C. 和其他传统节日不同,每年的元宵节更多的是强调“普天同庆”,全社会的“狂欢”。
D. 元宵节的活动主要是出门娱乐,如赏花灯、猜灯谜、观舞龙舞狮,看敲锣鼓等。
2.下列对原文相关内容的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元宵节走街串巷,走亲访友,人们以这种形式增进相互之间的感情和社会的和谐。
B. 春节期间从除夕关门守岁到元宵出门娱乐,是人们由家庭关系走向社会关系的过程。
C. 通过各种娱乐活动,元宵节把社会中的人们聚集了起来,营造出欢乐与祥和的气氛。
D. 元宵节为社会中不同种族和不同阶层的男女老幼提供了放松心情的良好契机。
3.下列对本文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正确的一项是( )
A. 元宵节除了娱乐之外,更重要的是承担着长辈们对子女能够传宗接待、香火延续下去的朴素愿望。
B. 古代由于礼法制度严格,所以只有到了元宵节这一天人们压抑已久的感情才得以彻底释放,尽情宣泄。
C. 现在的元宵节吃汤圆,寓意一家团团圆圆,幸福美满,是现代的人们重视亲情的体现和家庭观念的回归。
D.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元宵节的活动内容也在不断地变化,说明现代人在不自觉地摒弃旧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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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一篇文章,回答后面题目。(22分)
五月·托尔斯泰
杨 光
(1) 西北的五月,夏天已然开始。
(2) 临窗望去,远远近近的绿,已经不再是东躲西藏的样子了,各种颜色的花朵次第开放,但大大小小的槐树仍旧沉浸在冬日的回忆里,铁杆锈枝,不动声色。进入五月,雨便一场接一场纷至沓来,空气变得潮润清新,天空显出明净的蓝,一尘不染,太阳在中午会无所顾忌地热烈。五月的光与色每天都是新妍的,可是槐树还在矜持着自己那身装束。于是,敲击键盘的手指,不觉就触摸到了一个风雪之夜,这个风雪之夜,使一个火车小站,在极短的时间里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
(3)就在不停的疑惑或者期待中,槐树绿了,鲜活的绿遮蔽了去冬凋零在枝头的一团团灰黑色叶子。正在想,你也该绿了,槐花便就一夜间绽放了,一簇簇一片片如云似彤。走在槐荫路上,淡黄的花瓣繁亮如星,洒落满地,似乎是要吻遍脚下每一寸土地。这时,人们在槐香的氤氲里频频仰望,直让人感到,一种久积的美丽欣然问世,不是扭扭捏捏,不是袅袅娜娜,而是义无反顾的倾情奉献和技压群芳的云蒸霞蔚。可是越是这样,越让人把它和冬季连在一起。那个夜晚,有风,有雪,有一个老人踽踽独行……伤痛由是在暗黑中缓缓泻流。
(4)托尔斯泰造访岁末的火车小站,本不应该惊奇,与社会底层的劳动者打成一片,生活其中,早就是他平常的举动。惊奇的是与妻子激烈吵架之后才有了这样一次出而不归的悲剧;仅仅会是意见不合,还是另有隐情?毋庸置疑,他应该享有世界声誉,同时也应该享有家人不可忽视的尊重和悉心照顾。因为他的思想和艺术成就少人可及。可是他不是在自己家里安然长逝,是在一个偏僻的火车小站——阿斯塔波瓦——巨星陨落。八十二岁,愤然弃家,夜色晦暗,风雪凄迷……当时是怎样一种情怀?谁能解析他思想深处的怆凉?他一生不倦地用笔热恋和亲吻俄罗斯,想必他知道自己大限将至,所以才决心以暮年之躯,彻底融进平民的行列?事实正是如此。
(5) 灯下黑,是中国极具哲理的一句俗语。托尔斯泰的思想之光能为世人导航,却无法拨亮身旁亲人的眼睛。暮年的日子,他是否感到心灰意冷?抑或就是对钱财充满了极大的愤慨和仇恨?他要散尽千金,与民平等,障碍来自家庭,“战争”的硝烟与“和平”的橄榄枝很难统一。
(6)托尔斯泰生来就是地主,世传财富让他一生富有,可他卓尔不群,解放农奴,热衷教育,不仅参加了高加索和克里米亚两次战争,而且在挣脱纸醉金迷后,甘愿过平民化的生活,特别是晚年,竟至于从事体力劳动,浇园耕地,自食其力,并希望放弃私有财产和贵族特权,妻子索菲雅坚决反对。
(7)托尔斯泰走了……
(8)后人遵照托尔斯泰的遗嘱,遗体安葬在一个森林里,墓上不设任何标记。鲁迅说:“愈是无聊赖,没出息的脚色,愈想长寿,想不朽,愈喜欢多照自己的照相,愈要占据别人的心,愈善于摆臭架子。”我们由此来看托尔斯泰,可见他的睿智决不同于常人。托尔斯泰用自己思想艺术的不朽,铸就了欧洲十九世纪文学的峰顶。那个开满鲜花的长方形土堆,一准就是五月天幕下的大景致、大美丽,高大的树木顶天立地,忽然想,这高大的树木应该或者就是槐树吧,在这温热的五月里,槐花喷薄而发,玫红的,浅黄的,乳白的,晴天满树霞光,雨天落英缤纷。那样朴素的墓冢,唯有鲜花能够装扮它。
(9)鲜花开在五月里,五月没有不开的鲜花。五月,没有空白,蓬勃热烈。我们的心,总不免隐隐疼痛:风雪中一个耄耋老人在行进,家人不知,亲人不至,幸好有一位崇敬他的铁道工人……他没有走远,他是融在了广袤的泥土当中了,是走进五月的鲜花丛中了;五月飘落的槐花,宛若就是那个夜晚为他送行的雪花。
(选自《中国散文家》有删节)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4分)
A.文章情感饱满,作者对托尔斯泰表达了深切的怀念和崇高的敬意,赞扬了托尔斯泰卓尔不群的品格。
B.作者笔下的托尔斯泰是一个思想进步,热衷教育,反对世袭特权,孤独又倔强的“斗士”,他把自己献给了俄罗斯及俄罗斯文学,获得了所有人的理解和尊敬。
C.托尔斯泰内心既愤怒又怆凉,他想必知道自己将要离开这个世界,他用出走来抵抗那个不合理的贵族特权制度。
D.文章4、5、6段综合运用叙述、抒情、说明等多种表达方式,剖析了托尔斯泰的内心和思想,突出了他的伟大。
E.结尾,作者再次写到托尔斯泰出走的那个冬夜,将五月的槐花与冬夜的雪花交织在
一起,情景交融,照应开头,收束全文。
2.文章写托尔斯泰,为什么要从五月的槐树写起?(6分)
3.本文是怎样描写托尔斯泰的墓地的?这样写有什么作用?(6分)
4.结合文章,探究造成托尔斯泰死亡悲剧的原因。(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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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一篇文章,回答后面题目。
清粥
潘向黎写过一篇小说:《清水白菜》小说中的女主人公是个极爱米饭的恬淡女子,她煮出来的米饭,清香四溢,颗颗饱满,光看文字,就让人口齿噙香。白米是如此神奇的食物,既可蒸出筋道饱满的米饭,也能煮成儒软甘甜的清粥。
清粥是最家常的饭食,自然也不需要高贵的香米,普通的新鲜白米即可,洗过,泡过。傍晚,几朵夕阳的余晖打在灶台上,开始煮一锅清粥,只米和水,还有一颗悠闲的心,简单明了。
煮粥过程很悠长,却并不枯燥。眼见着米和水,陷入纠缠,米会一下子感知到水的温暖,开始会觉得有点不适应,躲躲闪闪的。随着水一点点的沸腾翻滚,不停示好,米粒终于欢快起来,在水一波一浪的推动下,咕嘟咕嘟地跳着舞,随着热气徐徐上升,开出乳白的花朵。厨房里就会弥漫起淡淡的甜香,热乎乎的。这是米在慢慢地释放着自己,也是水,在慢慢的融入米的世界。这时候,就要把火关到最小,小到可以让锅保持着咕嘟的状态,又不会让刚氤氲出来的热气散掉。
之后,米和水的生命进入另一状态,行动开始迟缓,安静,当米与水之间没有一丝的缝隙,稠且润泽,咕嘟声均匀如尘世的喧嚣,香气,便徐徐的氤氲,是人间烟火的香气,也是幸福的香气。
煮粥的时候,心是静的,手却很少闲着,随便拿一本闲书,看两页,照顾一下粥,再返回来看,没有大起大落的情节,随便从哪里看起,只是一种消磨,衣机里转动着衣服;或者摘一篮子青菜,是晚上的小菜,菜叶子油绿油绿的,用清水泡进红色的小框子里。为了配菜,再切了一盘雪白的豆腐,此时,孩子回来了,奔跑着去开了门,顺手将垃圾搁门口……忙乱,却有序,琐碎也掺和着静好。
朋友老是觉得我为一锅粥浪费了太多时间,她煮粥和许多人一样,放点米进去,加上水,调好电饭锅的火候,盖上盖子就可以了。吃饭的时候盛在碗里,有稀薄的米汤浮在上面,而米粒,却仿佛是受了什么委屈似的,悄悄地沉到了碗的最底下。事实上,米真的是委屈的啊!在这样的不受关注与注视下熬成的粥,只不过是添肚子的食物而已,米粒根本不肯释放香气。
米也会分享主人的好心情,然后变成自己的好味道来报答你。
粥快熬好的时候,锅里的米,早就变的懒懒的,躺在水的怀抱,惬意舒心的样子。而水,早就化成袅袅蒸汽,缭绕四散,也有调皮的,钻到了米的身体里躲起来了。锅还是那只锅,可是,锅里的水和米,却不想隐入,水中有米,米中也有水,再也分不开了,如生命和经历,总会有抗争和激烈,慢慢变进入一种状态——互相依存,又并不干扰。
我是极爱喝粥的人,白瓷碗,小咸菜,或者一只腌出油的鸭蛋,是清粥的绝配。喝一口,黏稠润泽,牙还没有感知到,就滑到了身体里,唇齿留香,紧接着,是身体里的温暖与熨贴,心,一下子就松弛下来,世事都远了,只愿此刻,专心感知粥的美味,体味生活的眷顾,感知安静的,有粥可食的人生。
南宋著名诗人陆游曾作《食粥》诗一首:“世人个个学长年,不悟长年在目前,我得宛丘平易法,只将食粥致神仙。”
被鸡鸭鱼肉和各种添加剂刺激的味蕾回归敏感,清香满口,余味不绝,清粥带给世人的福泽,是人如神仙。
宋代苏东坡有书帖曰:“夜饥甚,吴子野劝食白粥,云能推陈致新,利膈益胃。粥既快美,粥后一觉,妙不可言。”
清粥的好处不仅仅是简单、养生、清香。
汉代医圣张仲景《伤寒论》述:“桂枝汤,服已须臾,啜热稀粥一升余。清粥一碗,可养身心,可助药力。”
青春飞扬的年纪,处处都是好风景,很难将自己关在厨房里为自己,为家人煮一锅真正的清粥。便常常用稀饭代替,哄骗的,终究是自己的身体和心。
不知从何时起,开始有心思慢慢熬一锅清粥,好像没有着急要做的事,吃了亏,煮粥的过程便慢慢平复了心境。躲在厨房里,少了一些灯红酒绿,却多了许多闲适,心和味蕾都更敏感,对幸福有了更清醒的感知。房子车子票子,盈余就好,不求太多。身体的熨帖和儒滑的口感,成了第一需求。
清粥为伴,滋润身心,给予生命营养,便不惧流年。
愿为自己慢慢煮一锅白米清粥的人,也在生活的大命题中将自己慢慢的熬煮着,不激烈,不偏执,不放弃,一点点让灵魂散发出香气。
(摘自《文苑经典美文》2014.8)
1.请对煮粥这个富有情趣的过程进行概括。(4分)
2.从修辞的角度赏析下面的句子(5分)
愿为自己慢慢煮一锅白米清粥的人,也在生活的大命题中将自己慢慢的熬煮着,不激烈,不偏执,不放弃,一点点让灵魂散发出香气。
3.请结合生活体验谈谈“煮一锅清粥”对我们有怎样的启示?(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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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故乡二题
刘长春
找不到田野
①我的老家在浙东南的一个小镇上。小镇周围便是望不到边的田野。几十年来,我从小镇走出,走过田野,走过城市,走过世界上许多的地方。
②夏秋之交,我远涉重洋,到大洋彼岸的一个国家访问。失眠之夜,明月在天,照着失眠的我。望着明月,想着家乡。所以,一回来就急切地挈妇将雏踏上回故乡的路。行李甫落,与上初三的孩子说:走,去看田野。”
③出门往东过几个铺面折北就有一座拱形石桥,桥上可以望见老家后门。记得过桥就有两株古樟,它们经历过多少世纪的风霜雨雪,我不知道,但我记得,儿时是须得三人牵手才能合围树干的。古樟苍劲挺直,枝桠勃发着生命的灿烂,精力旺盛地向天空四周伸展,覆盖人家,覆盖小河……那记录过春雨夏阳秋霜冬雪与鸟鸣虫唱水韵桥情的两株古樟呢?
④记得,过小桥往北直行走出镇子就可以望见田野,沿河间于田土中有十来口河塘,塘中养鱼、种莲、植菱,岸边散落开桃李梨杏。阳春三月,这河塘,这田野,油菜花豌豆花、蓝草籽花紫云英花、桃花李花梨花杏花……穿行在这花的海洋,快活美丽了多少个年少的日子。入夏,娇媚了河塘,莲叶何田田,鱼戏莲叶间,蛙鼓虫鸣,一阵喧闹厂一阵沉寂。秋天,放一只澡盆于塘中,人坐其间,以手当桨,晃悠悠,采红菱……那是一幅幅四时交替的乡情风俗画啊。
⑤可是,情依旧而景全非。河塘不见了,桃李梨杏不见了,竹篱茅舍不见了……中式西式不中不西式的楼盘和闲置撂荒的土地,延伸到了视野尽头。
⑥一路上,我对孩子喋喋不休地说着小镇的过去,一一一过去的河塘,过去的田野,过去的物产,过去的风情……
⑦当孩子一声“田野呢”让我从温馨的怀旧中走出,我茫煞若失地对孩子说:
⑧我找不到原来的田野了,找不到了!
那条小河
①老家屋后有一条小河。
②河水从大山深处流来,像一条飘带似的由西往东从镇中蜿蜒而过。小河两侧十里长街,临河而居十万人家。沿河一色二三层的木结构楼房,参差错落,平平仄仄。河上横卧着许多石拱桥,桥上黄发垂髫、蓝衫红袄,都一律倒映在河中。河岸点缀着桃红柳绿,河中流动着灯影桨声,水面飘荡着清月明霞……读了一点书后,觉得这小桥流水,就成了唐诗宋词。
③长街上十万人家吃的用的都是小河的水。晨雾中洗菜,灯影里捣衣,黄昏时游泳,一河欢笑一河歌,也都是别样的风情画呢。
④天刚启明,家家根据梆子铁绰的不同声响,将泔水和便溺提出去交给专门收拾的人,一车车拉向郊外拉向田野。同用一河水的十万人家小心呵护着小河,小河以其自净能力回报十万人家。
⑤年年冬天枯水季节,镇上为头的一组织,每家每户或出钱或出力,十万人家疏浚河床,来年春天、河又是莹莹亮亮,一天天漫上一级级石阶,招呼十万人家。
⑥小河,就这样清洌洌地流过了多少世纪。
⑦离家二十年,当我回到小河边,我的眼,涩了。小河窄了,浅了。才是仲秋,小河也干瘪着身子,不再丰满。我的街坊乡邻啊,如何就不再呵护小河了呢?T水道的污水向小河排放,烂菜残羹向小河倾倒,废物破瓶向小河抛掷,小河发黑了,变臭了。
⑧我的梦魂萦绕的小河呢?我的可以照出石拱桥弧线,可以照出乌篷船倒影,可以照出浣衣女娇容的小河呢?我的一河欢笑一河歌、十里小河十里画的小河呢?
⑨……
⑩生活一天天走向未来,也就一天天走向历史?
(选自《名家雅谈》丛书,有删改)
1.简要阐述两处标点符号在文中的表现作用。(4分)
(1)《找不到田野》文末“找不到了”后面所带的感叹号。
(2)《那条小河》第⑨自然段的省略号。
2.《找不到田野》写田野,为何第③自然段却写古樟,有何表达意图?(5分)
3.《那条小河》第②自然段用了多种表现手法(含修辞手法),请选三例作简要赏析。(6分)
4.探究作者在《故乡二题》中所蕴含的思想感情。(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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