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这篇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玻璃
贾平凹
约好在德巴街路南第十个电杆下会面,去了却没看到他。我决意再等一阵,踅进一家小茶馆里一边吃茶一边盯肴电杆。旁边新盖了一家酒店,玻瑞装嵌,还未完工,正有人用白粉写“注意玻璃”的字样。
吃过一壶茶后,我回到了家。妻子说王有福来电话了,反复解释他是病了,不能赴约,能否明日上午在德巴街后边的德比街再见,仍是路南第十个电杆下。第二天我赶到德比街,电杆下果然坐着一个老头,额头上包着一块纱布。我说你是王得贵的爹吗,他立即弯下腰,说:我叫王有福。
我把得贵捎的钱交给他,让给娘好好治病。他看四周没人,就解开裤带将钱装进裤衩上的兜里,说:“我请你去喝烧酒!”
我谢绝了。他转身往街的西头走去,又回过头来给我鞠了个躬。我问他家离这儿远吗,他说不远,就在德巴街紧南的胡同里。我说从这里过去不是更近吗,老头笑了一下,说:“我不走德巴街。”
他不去德巴街,我却要去,昨日那家茶馆不错。走过那家酒店,玻璃墙上却贴出了一张布告——
昨天因装修的玻璃上未作标志,致使一过路人误撞受伤。
敬请受伤者速来我店接受我们的歉意并领取赔偿费。
我被酒店此举感动,很快想到王有福是不是撞了玻璃受的伤呢,突然萌生了一个念头:既然肯赔偿,那就是他们理屈,何不去法院上告,趁机索赔更大一笔钱呢?我为我的聪明得意,第二天便给王有福打电话,约他下午到红星饭店边吃边谈。
红星饭店也是玻璃装修,我选择这家饭店,是要证实他是不是真的在酒店挂伤的。他见了我,肿胀的脸上泛了笑容,步履却小心翼翼,到了门口还用手摸,证实是门口了,一倾一倾地摇晃着小脑袋走进来。
“我没请你,你倒请我了!”他说。
“一顿饭算什么!”我给他倒了一杯酒,他赶忙说:“我不敢喝的,我有伤。”
“大伯,你是在德巴街酒店撞伤的吗?”
“你……那酒店怎么啦?”
“这么说,你真的在那儿撞的!”
“这……”
老头瓷在那里,似乎要抵赖,但脸色立即赤红,压低了声音说:“是在那儿撞的。”一下子人蔫了许多,可怜得像个做错事的孩子。
“这就好。”我说。
“我不是故意的。”老头急起来。“我那日感冒,头晕晕的,接到你的电话出来,经过那里,明明看着没有什么,走过去,咚,便撞上了。”
“你撞伤了,怎么就走了?”
“哗啦一声,我才知道是撞上玻璃了。三个姑娘出来扶我,血流了一脸,把她们倒吓坏了,要给我包扎伤口,我爬起来跑了。我赔不起那玻璃呀!”
“他们到处找你哩。”
“是吗?我已经几天没敢去德巴街了,他们是在街口认人吗?”
“他们贴了布告……”
老头哭丧下脸来,在腰里掏钱,问我一块玻璃多少钱。
我嘿嘿笑起来。
“不是你给他们赔,是他们要给你赔!”
“赔我?”
“是赔你。”我说,“但你不要接受他们的赔偿,他们能赔多少钱?上法院告他们,索赔的就不是几百元几千元了!”
老头愣在那里,一条线的眼里极力努出那黑珠来盯我,说:“你大伯是有私心,害怕赔偿才溜掉的,可我也经了一辈子世事,再也不受骗了!”
“没骗你,你去看布告嘛!”
“你不骗我,那酒店也骗我哩,我一去那不是投案自首了吗?”
“大伯,你听我说……”
老头从怀里构出一卷软沓沓的钱来,放在桌上:“你要肯认我是大伯,那我求你把这些钱交给人家。不够的话,让得贵补齐。我不是有意的,真是看着什么也没有的,谁知道就有玻璃。你能答应我,这事不要再给外人说,你答应吗?”
“答应。”
老头眼泪花花的,给我又鞠了下躬,扭身离开了饭桌。
我怎么叫他,他也不回头。
他走到玻璃墙边,看着玻璃上有个门,伸手摸了摸,没有玻璃,走了出去。
我坐在那里喝完了一壶酒,一口莱也没吃,从饭馆出来往德巴街去。趁无人理会,我揭下了那张布告:布告继续贴着,只能使他活得不安生。顺街往东走,照相馆的橱窗下又是一堆碎玻璃,经理在大声骂:谁撞的,眼睛瞎了吗?!
我走出了狭窄的德巴街。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 “约好在德巴街路南第十个电杆下会面”,是对地下斗争题材影视作品的模仿,为后文悬念丛生的情节作出铺垫。
B. 王有福不情愿承认自己误撞酒店玻璃受伤,主要是因为妻子有病,家庭生活很困难,害怕酒店追究责任,让他赔偿报失。
C. 发现王有福正是受伤的路人后,“我”劝他到法院上告酒店,寻求更多赔偿,因为“我”不仅热心帮助朋友,也有打官司的经验。
D. 玻璃墙伤人事件的背后,交织着伦理观念、法治观念、诚信意识等不同理念的矛盾、困惑与冲突,是转型期中国社会的一面镜子。
E. “我”经过照相馆时,见经理面对碎玻璃大骂,这一细节暗示此地这类纠纷不少,王有福担心的“投案自首”之事是经常发生的。
2.“我”在小说中的主要作用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3.小说中的王有福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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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
贾平凹
约好在德巴街路南第十个电杆下会面,去了却没看到他。我决意再等一阵,踅进一家小茶馆里一边吃茶一边盯肴电杆。旁边新盖了一家酒店,玻瑞装嵌,还未完工,正有人用白粉写“注意玻璃”的字样。
吃过一壶茶后,我回到了家。妻子说王有福来电话了,反复解释他是病了,不能赴约,能否明日上午在德巴街后边的德比街再见,仍是路南第十个电杆下。第二天我赶到德比街,电杆下果然坐着一个老头,额头上包着一块纱布。我说你是王得贵的爹吗,他立即弯下腰,说:我叫王有福。
我把得贵捎的钱交给他,让给娘好好治病。他看四周没人,就解开裤带将钱装进裤衩上的兜里,说:“我请你去喝烧酒!”
我谢绝了。他转身往街的西头走去,又回过头来给我鞠了个躬。我问他家离这儿远吗,他说不远,就在德巴街紧南的胡同里。我说从这里过去不是更近吗,老头笑了一下,说:“我不走德巴街。”
他不去德巴街,我却要去,昨日那家茶馆不错。走过那家酒店,玻璃墙上却贴出了一张布告——
昨天因装修的玻璃上未作标志,致使一过路人误撞受伤。
敬请受伤者速来我店接受我们的歉意并领取赔偿费。
我被酒店此举感动,很快想到王有福是不是撞了玻璃受的伤呢,突然萌生了一个念头:既然肯赔偿,那就是他们理屈,何不去法院上告,趁机索赔更大一笔钱呢?我为我的聪明得意,第二天便给王有福打电话,约他下午到红星饭店边吃边谈。
红星饭店也是玻璃装修,我选择这家饭店,是要证实他是不是真的在酒店挂伤的。他见了我,肿胀的脸上泛了笑容,步履却小心翼翼,到了门口还用手摸,证实是门口了,一倾一倾地摇晃着小脑袋走进来。
“我没请你,你倒请我了!”他说。
“一顿饭算什么!”我给他倒了一杯酒,他赶忙说:“我不敢喝的,我有伤。”
“大伯,你是在德巴街酒店撞伤的吗?”
“你……那酒店怎么啦?”
“这么说,你真的在那儿撞的!”
“这……”
老头瓷在那里,似乎要抵赖,但脸色立即赤红,压低了声音说:“是在那儿撞的。”一下子人蔫了许多,可怜得像个做错事的孩子。
“这就好。”我说。
“我不是故意的。”老头急起来。“我那日感冒,头晕晕的,接到你的电话出来,经过那里,明明看着没有什么,走过去,咚,便撞上了。”
“你撞伤了,怎么就走了?”
“哗啦一声,我才知道是撞上玻璃了。三个姑娘出来扶我,血流了一脸,把她们倒吓坏了,要给我包扎伤口,我爬起来跑了。我赔不起那玻璃呀!”
“他们到处找你哩。”
“是吗?我已经几天没敢去德巴街了,他们是在街口认人吗?”
“他们贴了布告……”
老头哭丧下脸来,在腰里掏钱,问我一块玻璃多少钱。
我嘿嘿笑起来。
“不是你给他们赔,是他们要给你赔!”
“赔我?”
“是赔你。”我说,“但你不要接受他们的赔偿,他们能赔多少钱?上法院告他们,索赔的就不是几百元几千元了!”
老头愣在那里,一条线的眼里极力努出那黑珠来盯我,说:“你大伯是有私心,害怕赔偿才溜掉的,可我也经了一辈子世事,再也不受骗了!”
“没骗你,你去看布告嘛!”
“你不骗我,那酒店也骗我哩,我一去那不是投案自首了吗?”
“大伯,你听我说……”
老头从怀里构出一卷软沓沓的钱来,放在桌上:“你要肯认我是大伯,那我求你把这些钱交给人家。不够的话,让得贵补齐。我不是有意的,真是看着什么也没有的,谁知道就有玻璃。你能答应我,这事不要再给外人说,你答应吗?”
“答应。”
老头眼泪花花的,给我又鞠了下躬,扭身离开了饭桌。
我怎么叫他,他也不回头。
他走到玻璃墙边,看着玻璃上有个门,伸手摸了摸,没有玻璃,走了出去。
我坐在那里喝完了一壶酒,一口莱也没吃,从饭馆出来往德巴街去。趁无人理会,我揭下了那张布告:布告继续贴着,只能使他活得不安生。顺街往东走,照相馆的橱窗下又是一堆碎玻璃,经理在大声骂:谁撞的,眼睛瞎了吗?!
我走出了狭窄的德巴街。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 “约好在德巴街路南第十个电杆下会面”,是对地下斗争题材影视作品的模仿,为后文悬念丛生的情节作出铺垫。
B. 王有福不情愿承认自己误撞酒店玻璃受伤,主要是因为妻子有病,家庭生活很困难,害怕酒店追究责任,让他赔偿报失。
C. 发现王有福正是受伤的路人后,“我”劝他到法院上告酒店,寻求更多赔偿,因为“我”不仅热心帮助朋友,也有打官司的经验。
D. 玻璃墙伤人事件的背后,交织着伦理观念、法治观念、诚信意识等不同理念的矛盾、困惑与冲突,是转型期中国社会的一面镜子。
E. “我”经过照相馆时,见经理面对碎玻璃大骂,这一细节暗示此地这类纠纷不少,王有福担心的“投案自首”之事是经常发生的。
2.“我”在小说中的主要作用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3.小说中的王有福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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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好在德巴街路南第十个电杆下会面,去了却没看到他。我决意再等一阵,踅进一家小茶馆里一边吃茶一边盯肴电杆。旁边新盖了一家酒店,玻瑞装嵌,还未完工,正有人用白粉写“注意玻璃”的字样。
吃过一壶茶后,我回到了家。妻子说王有福来电话了,反复解释他是病了,不能赴约,能否明日上午在德巴街后边的德比街再见,仍是路南第十个电杆下。第二天我赶到德比街,电杆下果然坐着一个老头,额头上包着一块纱布。我说你是王得贵的爹吗,他立即弯下腰,说:我叫王有福。
我把得贵捎的钱交给他,让给娘好好治病。他看四周没人,就解开裤带将钱装进裤衩上的兜里,说:“我请你去喝烧酒!”
我谢绝了。他转身往街的西头走去,又回过头来给我鞠了个躬。我问他家离这儿远吗,他说不远,就在德巴街紧南的胡同里。我说从这里过去不是更近吗,老头笑了一下,说:“我不走德巴街。”
他不去德巴街,我却要去,昨日那家茶馆不错。走过那家酒店,玻璃墙上却贴出了一张布告——昨天因装修的玻璃上未作标志,致使一过路人误撞受伤。
敬请受伤者速来我店接受我们的歉意并领取赔偿费。
我被酒店此举感动,很快想到王有福是不是撞了玻璃受的伤呢,突然萌生了一个念头:既然肯赔偿,那就是他们理屈,何不去法院上告,趁机索赔更大一笔钱呢?我为我的聪明得意,第二天便给王有福打电话,约他下午到红星饭店边吃边谈。
红星饭店也是玻璃装修,我选择这家饭店,是要证实他是不是真的在酒店挂伤的。他见了我,肿胀的脸上泛了笑容,步履却小心翼翼,到了门口还用手摸,证实是门口了,一倾一倾地摇晃着小脑袋走进来。
“我没请你,你倒请我了!”他说。
“一顿饭算什么!”我给他倒了一杯酒,他赶忙说:“我不敢喝的,我有伤。”
“大伯,你是在德巴街酒店撞伤的吗?”
“你……那酒店怎么啦?”
“这么说,你真的在那儿撞的!”
“这……”
老头瓷在那里,似乎要抵赖,但脸色立即赤红,压低了声音说:“是在那儿撞的。”一下子人蔫了许多,可怜得像个做错事的孩子。
“这就好。”我说。
“我不是故意的。”老头急起来。“我那日感冒,头晕晕的,接到你的电话出来,经过那里,明明看着没有什么,走过去,咚,便撞上了。”
“你撞伤了,怎么就走了?”
“哗啦一声,我才知道是撞上玻璃了.三个姑娘出来扶我,血流了一脸,把她们倒吓坏了,要给我包扎伤口,我爬起来跑了。我赔不起那玻璃呀!”
“他们到处找你哩。”
“是吗?我已经几天没敢去德巴街了,他们是在街口认人吗?”
“他们贴了布告……”
老头哭丧下脸来,在腰里掏钱,问我一块玻璃多少钱。
我嘿嘿笑起来。
“不是你给他们赔,是他们要给你赔!”
“赔我?”
“是赔你。”我说,“但你不要接受他们的赔偿,他们能赔多少钱?上法院告他们,索赔的就不是几百元几千元了!”
老头愣在那里,一条线的眼里极力努出那黑珠来盯我,说:“你大伯是有私心,害怕赔偿才溜掉的,可我也经了一辈子世事,再也不受骗了!”
“没骗你,你去看布告嘛!”
“你不骗我,那酒店也骗我哩,我一去那不是投案自首了吗?”
“大伯,你听我说……”
老头从怀里构出一卷软沓沓的钱来,放在桌上:“你要肯认我是大伯,那我求你把这些钱交给人家。不够的话,让得贵补齐。我不是有意的,真是看着什么也没有的,谁知道就有玻璃。你能答应我,这事不要再给外人说,你答应吗?”
“答应。”
老头眼泪花花的,给我又鞠了下躬,扭身离开了饭桌。
我怎么叫他,他也不回头。
他走到玻璃墙边,看着玻璃上有个门,伸手摸了摸,没有玻璃,走了出去。
我坐在那里喝完了一壶酒,一口莱也没吃,从饭馆出来往德巴街去。趁无人理会,我揭下了那张布告:布告继续贴着,只能使他活得不安生。顺街往东走,照相馆的橱窗下又是一堆碎玻璃,经理在大声骂:谁撞的,眼睛瞎了吗?!
我走出了狭窄的德巴街。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约好在德巴街路南第十个电杆下会面”,是对地下斗争题材影视作品的模仿,为后文悬念丛生的情节作出铺垫。
B.发现王有福正是受伤的路人后,“我”劝他到法院上告酒店,寻求更多赔偿,因为“我”不仅热心帮助朋友,也有打官司的经验。
C.王有福不情愿承认自己误撞酒店玻璃受伤,主要是因为妻子有病,家庭生活很困难,害怕酒店迫究责任,让他赔偿报失。
D.“我”经过照相馆时,见经理面对碎玻璃大骂,这一细节暗示此地这类纠纷不少,王有福担心的“投案自首”之事是经常发生的。
E.玻璃墙伤人事件的背后,交织着伦理观念、法治观念、诚信意识等不同理念的矛盾、困惑与冲突,是转型期中国社会的一面镜子。
(2)“我”在小说中的主要作用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3)小说中的王有福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4)是否状告酒店,“我”与王有福的态度不同。你更认同谁的态度?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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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 贾平凹
约好在德巴街路南第十个电杆下会面,去了却没看到他。我决意再等一阵,踅进一家小茶馆里一边吃茶一边盯肴电杆。旁边新盖了一家酒店,玻瑞装嵌,还未完工,正有人用白粉写“注意玻璃”的字样。
吃过一壶茶后,我回到了家。妻子说王有福来电话了,反复解释他是病了,不能赴约,能否明日上午在德巴街后边的德比街再见,仍是路南第十个电杆下。第二天我赶到德比街,电杆下果然坐着一个老头,额头上包着一块纱布。我说你是王得贵的爹吗,他立即弯下腰,说:我叫王有福。
我把得贵捎的钱交给他,让给娘好好治病。他看四周没人,就解开裤带将钱装进裤衩上的兜里,说:“我请你去喝烧酒!”
我谢绝了。他转身往街的西头走去,又回过头来给我鞠了个躬。我问他家离这儿远吗,他说不远,就在德巴街紧南的胡同里。我说从这里过去不是更近吗,老头笑了一下,说:“我不走德巴街。”
他不去德巴街,我却要去,昨日那家茶馆不错。走过那家酒店,玻璃墙上却贴出了一张布告——
昨天因装修的玻璃上未作标志,致使一过路人误撞受伤。
敬请受伤者速来我店接受我们的歉意并领取赔偿费。
我被酒店此举感动,很快想到王有福是不是撞了玻璃受的伤呢,突然萌生了一个念头:既然肯赔偿,那就是他们理屈,何不去法院上告,趁机索赔更大一笔钱呢?我为我的聪明得意,第二天便给王有福打电话,约他下午到红星饭店边吃边谈。
红星饭店也是玻璃装修,我选择这家饭店,是要证实他是不是真的在酒店挂伤的。他见了我,肿胀的脸上泛了笑容,步履却小心翼翼,到了门口还用手摸,证实是门口了,一倾一倾地摇晃着小脑袋走进来。
“我没请你,你倒请我了!”他说。
“一顿饭算什么!”我给他倒了一杯酒,他赶忙说:“我不敢喝的,我有伤。”
“大伯,你是在德巴街酒店撞伤的吗?”
“你……那酒店怎么啦?”
“这么说,你真的在那儿撞的!”
“这……”
老头瓷在那里,似乎要抵赖,但脸色立即赤红,压低了声音说:“是在那儿撞的。”一下子人蔫了许多,可怜得像个做错事的孩子。
“这就好。”我说。
“我不是故意的。”老头急起来。“我那日感冒,头晕晕的,接到你的电话出来,经过那里,明明看着没有什么,走过去,咚,便撞上了。”
“你撞伤了,怎么就走了?”
“哗啦一声,我才知道是撞上玻璃了。三个姑娘出来扶我,血流了一脸,把她们倒吓坏了,要给我包扎伤口,我爬起来跑了。我赔不起那玻璃呀!”
“他们到处找你哩。”
“是吗?我已经几天没敢去德巴街了,他们是在街口认人吗?”
“他们贴了布告……”
老头哭丧下脸来,在腰里掏钱,问我一块玻璃多少钱。
我嘿嘿笑起来。
“不是你给他们赔,是他们要给你赔!”
“赔我?”
“是赔你。”我说,“但你不要接受他们的赔偿,他们能赔多少钱?上法院告他们,索赔的就不是几百元几千元了!”
老头愣在那里,一条线的眼里极力努出那黑珠来盯我,说:“你大伯是有私心,害怕赔偿才溜掉的,可我也经了一辈子世事,再也不受骗了!”
“没骗你,你去看布告嘛!”
“你不骗我,那酒店也骗我哩,我一去那不是投案自首了吗?”
“大伯,你听我说……”
老头从怀里构出一卷软沓沓的钱来,放在桌上:“你要肯认我是大伯,那我求你把这些钱交给人家。不够的话,让得贵补齐。我不是有意的,真是看着什么也没有的,谁知道就有玻璃。你能答应我,这事不要再给外人说,你答应吗?”
“答应。”
老头眼泪花花的,给我又鞠了下躬,扭身离开了饭桌。
我怎么叫他,他也不回头。
他走到玻璃墙边,看着玻璃上有个门,伸手摸了摸,没有玻璃,走了出去。
我坐在那里喝完了一壶酒,一口莱也没吃,从饭馆出来往德巴街去。趁无人理会,我揭下了那张布告:布告继续贴着,只能使他活得不安生。顺街往东走,照相馆的橱窗下又是一堆碎玻璃,经理在大声骂:谁撞的,眼睛瞎了吗?!
我走出了狭窄的德巴街。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约好在德巴街路南第十个电杆下会面”,是对地下斗争题材影视作品的模仿,为后文悬念丛生的情节作出铺垫。
B.发现王有福正是受伤的路人后,“我”劝他到法院上告酒店,寻求更多赔偿,因为“我”不仅热心帮助朋友,也有打官司的经验。
C.王有福不情愿承认自己误撞酒店玻璃受伤,主要是因为妻子有病,家庭生活很困难,害怕酒店追究责任,让他赔偿报失。
D.“我”经过照相馆时,见经理面对碎玻璃大骂,这一细节暗示此地这类纠纷不少,王有福担心的“投案自首”之事是经常发生的。
E.玻璃墙伤人事件的背后,交织着伦理观念、法治观念、诚信意识等不同理念的矛盾、困惑与冲突,是转型期中国社会的一面镜子。
2.“我”在小说中的主要作用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3.小说中的王有福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4.是否状告酒店,“我”与王有福的态度不同。你更认同谁的态度?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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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
贾平凹
约好在德巴街路南第十个电杆下会面,去了却没看到他。我踅进一家小茶馆里一边吃茶一边盯着电杆。旁边新盖了一家酒店,还未完工,正有人用白粉写“注意玻璃”的字样。
我回到家,妻子说王有福来电话了,他病了,能否明日上午在德比街再见,仍是路南第十个电杆下。第二天我赶到德比街,电杆下果然坐着一个老头,额头上包着一块纱布。
我把得贵捎的钱交给他,让给娘好好治病。他将钱装进裤兜里,转身往街西走去,又回来给我鞠了一躬。我问他家远吗,他说就在德巴街南的胡同里。我说从这里过去不是更近吗,老头笑了一下,说:“我不走德巴街。”
他不去德巴街,我却要去,昨日那家茶馆不错。走过那家酒店,玻璃墙上却贴出了一张布告——
昨天因装修的玻璃上未作标志,致使一过路人误撞受伤。
敬请受伤者速来我店接受我们的歉意并领取赔偿费。
我很快想到王有福是不是撞了玻璃受的伤呢,突然萌生了一个念头:何不去法院上告,趁机索赔更大一笔钱呢?第二天便给王有福打电话,约他到红星饭店边吃边谈。
红星饭店也是玻璃装修。他见了我,肿胀的脸上泛了笑容,步履却小心翼翼,到了门口还用手摸,证实是门口了,一倾一倾地摇晃着小脑袋走进来。
我给他倒了一杯酒,他赶忙说:“我不敢喝的,我有伤。”
“大伯,你是在德巴街酒店撞伤的吗?”
“那酒店怎么啦?”
“这么说,你真的在那儿撞的!”
“这……”
老头似乎要抵赖,脸色赤红,压低了声音说:“是在那儿撞的。”
“这就好。”
“我不是故意的。”老头急起来。“那日感冒,头晕晕的,接到你的电话出来,经过那里,明明看着没有什么,走过去,咚,便撞上了。”
“你撞伤了,怎么走了?”
“三个姑娘出来扶我,血流了一脸,把她们吓坏了,要给我包扎伤口,我爬起来跑了。我赔不起那玻璃呀!”
“他们到处找你哩。”
“是吗?我几天没敢去德巴街了,他们是在街口认人吗?”
“他们贴了布告……”
老头哭丧下脸来,在腰里掏钱,问我一块玻璃多少钱。
我嘿嘿笑起来。
“不是你给他们赔,是他们给你赔!”
“赔我?”
“是赔你。”我说,“但他们能赔多少钱?上法院告他们,就不是几百几千了!”
老头愣在那里,一条线的眼里极力努出那黑珠来盯我,说:“你大伯是有私心,害怕赔偿才溜掉的,可我也经了一辈子世事,再也不受骗了!”
“没骗你,你去看布告嘛!”
“你不骗我,那酒店也骗我哩,我一去不是投案自首了吗?”
“大伯,你听我说……”
老头掏出一卷软沓沓的钱来,放在桌上:“你要肯认我是大伯,求你把这些钱交给人家。不够的话,让得贵补齐。你能答应我,这事不要再给外人说吗?”
“答应。”
老头眼泪花花的,给我又鞠了下躬,扭身离开了饭桌。
我怎么叫他,他也不回头。
他走到玻璃墙边,看着玻璃上有个门,伸手摸了摸,没有玻璃,走了出去。
我坐在那里喝完了一壶酒,一口菜也没吃,从饭馆出来往德巴街去。趁无人理会,我揭下了那张布告。顺街往东走,照相馆的橱窗下又是一堆碎玻璃,经理在大声骂:谁撞的,眼睛瞎了吗?!
我走出了狭窄的德巴街。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约好在德巴街路南第十个电杆下会面”,是对地下斗争题材影视作品的模仿,为后文悬念丛生的情节做出铺垫。
B.发现王有福正是受伤的路人后,“我”劝他到法院上告酒店,寻求更多赔偿,因为“我”不仅热心帮助朋友,也有打官司的经验。
C.“我”经过照相馆时,见经理面对碎玻璃大骂,这一细节说明此地这类纠纷不少,王有福担心的“投案自首”之事是经常发生的。
D.玻璃墙伤人事件的背后,交织着伦理观念、法治观念、诚信意识等不同理念的矛盾、困惑与冲突,是转型期中国社会的一面镜子。
2.“我”在小说中的主要作用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3.是否状告酒店,“我”与王有福的态度不同。你更认同谁的态度?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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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25分)
二十年以后
[美]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行人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你听了觉得稀奇,是吗?好吧,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
“那餐馆5年前就被拆除了。”警察接上去说。
男子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20年前的今天晚上,”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们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孩提时候起,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们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们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这听起来倒挺有意思的。”警察说,“你们分手以后,你就没有收到过你那位朋友的信吗?”
“哦,收到过他的信。有一段时间我们曾相互通信。”那男子说,“可是一两年之后,我们就失去了联系。你知道,西部是个很大的地方。而我呢,又总是不断地东奔西跑。可我相信,吉米只要还活着,就一定会来这儿和我相会的。他是我最信得过的朋友啦。”
说完,男子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小巧玲球的金表。表上的宝石在黑暗中闪闪发光。“九点五十七分了。”
他说,“我们上一次是十点整在这儿的餐馆分手的。”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罗!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们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官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住了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我原来根本没有想到你会长这么高的个子。”
“哦,你走了以后,我是长高了一点儿。”
“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O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芝加哥的警方猜到你会到这个城市来的,于是他们通知我们说,他们想跟你‘聊聊’。好吧,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1)下列对文章分析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这篇小说的结尾是典型的“欧·亨利式结尾”,在文章结尾时,突然让人物的心理、情境发生出人意料的变化.或者是使主人公命运陡然逆转,出现读者意料之外的结果,但又在情理之中,符合生活实际。
B.这样的结尾,增强了艺术感染力,凸显了人物性格和思想,使人物形象陡然鲜明,起到了突出主题思想的作用。
C.鲍勃的朋友吉米·维尔斯是一个铁面无私的警察,有值得赞赏的一面;但是,他冷漠无情,出卖朋友,把朋友当垫脚石的卑劣行径与鲍勃形成了鲜明的对照,揭露了美国社会的司法黑暗。
D.在小说情节发展中,作者精心设置了一系列伏笔,如“男子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小巧玲球的金表。表上的宝石在黑暗中闪闪发光”,“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住了耳朵”,“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我原来根本没有想到你会长这么高的个子”,“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等,使情节环环相扣,严谨缜密而合情合理。
E.故事主要采用语言描写的方法,辅之以行为动作描写,精当处惜墨如金,细致处泼墨如云,既蜻蜓点水,又笔墨饱满,体现了作者深厚的艺术功底。
(2)“他们想跟你‘聊聊’”一句使用了什么修辞手法?“聊聊”一词的含义是什么?(6分)
(3)主人公鲍勃是一个怎样的人?请用简练的语言概括鲍勃的形象(6分)
(4)小说以间隔反复的手法进行了三次环境描写,请简要分析它们的作用(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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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相 思
贾平凹
一个盒子,是原竹做成的,竹节的部分截下来,打磨,雕琢,玲珑剔透得万般可爱了,上边装一块活动的玻璃,这便是你的珍藏了。下了班,或者吃着饭,或者要睡觉去,这盒子就放在你的手心,你屏住气,专注地凝视,高度的近视使你不得不贴得盒子那么近,以至口鼻的热气在玻璃上哈出一层水珠。盒子里边是一只蟋蟀,长长的腿,细细的触须,但比蟋蟀小多了,小到了五倍,十倍,浑身金黄,像是一片跃动的金砾。于是,你不自觉地就哼起评弹调来,在这漠漠的戈壁滩上,空气的流通是没有任何阻碍的,评弹调就游丝一般的,铮铮飘远。
唉,你是个粗糙的人,那额角,那鼻头,那方方的下巴颏子,使人想象着本不是长出的,是用斧子砍出来的,除了两个眼镜片子,你身上还有闪亮的物件吗?头发总是乱的,胡子被剪刀铰得七长八短,你应该是一个放形骸外的角色,竟偏偏玩这种玩意儿?!你说,这是黄蛉,是你从老家带来的。
这使人多么不理解!你的老家在苏州,苏州,是何等样一个美妙的地方啊,你生在那里,长到十九岁,大学毕业后就到大西北来了。大西北是寸草不生的玄武岩山,是有孤烟直长的大沙漠,你是学地质的,帆布做成的偌大的地质挎包在肩上,你已经奔波了二十年。二十年的帐篷,在沙山沙海里,犹如一叶小舟,冷月弯弯地照着,苏州城外的寒山寺的钟声,是能“夜半到客船”吗?妻子,那位如花似玉的美人儿,在望着你,相思的网撒满了脸面,她在打捞着远去的一颗爱的心。你每年回去一次,每一次在门前植一丛慈竹,但是,你又走了,留给她的是一丛一丛竹叶的“个”字。孩子已经六岁了,他的记忆里,你只是一个照片上的平面人,他在你植的竹园里喊着“爸爸”,你不能回答,你的竹园里却生殖了无穷无尽的黄蛉,它们在鸣叫着,“蛐蛐”的,那是你的神经,是你的精灵,是你的乡思乡音。所以,她捉住一只,装在这精巧的盒子里,在你再一次回去的时候,送给了你吗?
一个竹子做成的盒子,一个盒子里装着的黄蛉,便和你从苏州出发,八千里路云和月,你们一起生活在了大西北。
你或许冷了不知道添衣,热了不知道减衣,但你却明明白白提醒自己:黄蛉的生存是要有一定的温度的。冬天里,大家坐在钻机下休息,都点着烟吸,你不会吸烟,就从怀里掏出黄蛉来看。这黄蛉盒子你不装在贴身的衬衣兜里,你担心体温会热坏它,你又不肯装在大衣的外兜,害怕风寒冻坏,你花费了三个钟头,拙手拙脚地在大衣内侧大针脚缝一个小口袋。夜里,一盏孤灯伴着你,你画着图纸,鉴定着矿石,你常常把吃饭忘掉了,当炊事员送来晚饭,你总是疑惑地说:“我还没吃饭吗?”但你忘不了给黄蛉喂食,它只吃苹果,每次只削切豆粒大一点放在里边,这苹果却同你的仪器、书籍一样重要,你是专意让人从内地带买来的。
现在,七斗星已经斜了,银河里风平浪静,你要睡下了,你便要将黄蛉盒子轻轻放在枕头底下,并不是枕头底下,你怕枕头的重量压了它。往被窝里放,又怕被窝热气烫了它。你用枕巾盖住,放在你的脖子下。这是你最惬意的时候,万籁俱寂,你,听见了黄蛉的“蛐蛐”声,那是世界上最微弱的声音,也是最清脆的音乐,是金石之响,是心律之韵。你于是就入了梦里。
啊,你是梦见了你的妻子吗?梦见了你的儿子吗?在这么深的夜里,月光静泻,风儿没有起,狗儿没有咬,你的妻子打着灯笼正站在竹园边上,你的儿子,蹑手蹑脚进了竹园,竹叶上的露珠滑下来,落在他的头上,他穿着一身雪白的衣服,像一个幽灵,往竹丛里走。立即,无数的黑点溅满了他的全身,他快活地大叫,你的妻子就跑来,用一只玻璃杯子,对着那白衣上的黑点一罩,黑点便弹进去,一只黄蛉就捉在儿子手中拎着的土瓷罐里了。
他们捉了好多好多的黄蛉,母子围着土瓷罐,就听着那“蛐蛐”的生命之歌。
妻子说:“这歌子是唱给你爸爸的,这歌子在召唤着你的爸爸。”
于是,在你的脖子下,在你的耳膜下,“蛐蛐”的声音叫得更响了,更清了,你听见了这爱情的召唤,这家庭的召唤。
第二天早上,你爬起来,背起帆布做成的偌大的地质包,你又去找金子了。你依稀还记得夜里的梦,说:“是的,我是要回去的,要回去就得加紧我的工作!”
1.下列对作品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文章开头详细描写了装黄蛉的盒子和黄蛉,既表现了两者的不一般,又突出了它们在主人心目中的重要地位。
B.作者写主人公“头发总是乱的,胡子被剪刀胡子被剪刀铰得七长八短”,说明主人公因为妻子和孩子不在身边,根本不注重形象。
C.主人公是学地质的,帆布做成的偌大的地质挎包在他的肩上整整二十年了,这样写突出了主人公的恋旧心理。
D.文章多处运用了细节描写来表达男主人公对黄蛉的细心呵护,如写他在别人吸烟的时候掏出黄蛉看,花三个钟头在大衣内侧大针脚缝一个小口袋装黄蛉。
E.本文中间主要写男主人公对黄蛉的精心照顾,同时穿插描写了他对妻儿的思念之情,最后以主人公的话收尾,表达了他加紧工作、早日与家人团圆的愿望。
2.文中“黄蛉”有何作用,请分别作简要分析。(4分)
3.请根据文本,探析 “你,听见了黄蛉的‘蛐蛐’声,那是世界上最微弱的声音,也是最清脆的音乐,是金石之响,是心律之韵” 这句话的涵义。(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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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相 思
贾平凹
一个盒子,是原竹做成的,竹节的部分截下来,打磨,雕琢,玲珑剔透得万般可爱了,上边装一块活动的玻璃,这便是你的珍藏了。下了班,或者吃着饭,或者要睡觉去,这盒子就放在你的手心,你屏住气,专注地凝视,高度的近视使你不得不贴得盒子那么近,以至口鼻的热气在玻璃上哈出一层水珠。盒子里边是一只蟋蟀,长长的腿,细细的触须,但比蟋蟀小多了,小到了五倍,十倍,浑身金黄,像是一片跃动的金砾。于是,你不自觉地就哼起评弹调来,在这漠漠的戈壁滩上,空气的流通是没有任何阻碍的,评弹调就游丝一般的,铮铮飘远。
唉,你是个粗糙的人,那额角,那鼻头,那方方的下巴颏子,使人想象着本不是长出的,是用斧子砍出来的,除了两个眼镜片子,你身上还有闪亮的物件吗?头发总是乱的,胡子被剪刀铰得七长八短,你应该是一个放形骸外的角色,竟偏偏玩这种玩意儿?!你说,这是黄蛉,是你从老家带来的。
这使人多么不理解!你的老家在苏州,苏州,是何等样一个美妙的地方啊,你生在那里,长到十九岁,大学毕业后就到大西北来了。大西北是寸草不生的玄武岩山,是有孤烟直长的大沙漠,你是学地质的,帆布做成的偌大的地质挎包在肩上,你已经奔波了二十年。二十年的帐篷,在沙山沙海里,犹如一叶小舟,冷月弯弯地照着,苏州城外的寒山寺的钟声,是能“夜半到客船”吗?妻子,那位如花似玉的美人儿,在望着你,相思的网撒满了脸面,她在打捞着远去的一颗爱的心。你每年回去一次,每一次在门前植一丛慈竹,但是,你又走了,留给她的是一丛一丛竹叶的“个”字。孩子已经六岁了,他的记忆里,你只是一个照片上的平面人,他在你植的竹园里喊着“爸爸”,你不能回答,你的竹园里却生殖了无穷无尽的黄蛉,它们在鸣叫着,“蛐蛐”的,那是你的神经,是你的精灵,是你的乡思乡音。所以,她捉住一只,装在这精巧的盒子里,在你再一次回去的时候,送给了你吗?
一个竹子做成的盒子,一个盒子里装着的黄蛉,便和你从苏州出发,八千里路云和月,你们一起生活在了大西北。
你或许冷了不知道添衣,热了不知道减衣,但你却明明白白提醒自己:黄蛉的生存是要有一定的温度的。冬天里,大家坐在钻机下休息,都点着烟吸,你不会吸烟,就从怀里掏出黄蛉来看。这黄蛉盒子你不装在贴身的衬衣兜里,你担心体温会热坏它,你又不肯装在大衣的外兜,害怕风寒冻坏,你花费了三个钟头,拙手拙脚地在大衣内侧大针脚缝一个小口袋。夜里,一盏孤灯伴着你,你画着图纸,鉴定着矿石,你常常把吃饭忘掉了,当炊事员送来晚饭,你总是疑惑地说:“我还没吃饭吗?”但你忘不了给黄蛉喂食,它只吃苹果,每次只削切豆粒大一点放在里边,这苹果却同你的仪器、书籍一样重要,你是专意让人从内地带买来的。
现在,七斗星已经斜了,银河里风平浪静,你要睡下了,你便要将黄蛉盒子轻轻放在枕头底下,并不是枕头底下,你怕枕头的重量压了它。往被窝里放,又怕被窝热气烫了它。你用枕巾盖住,放在你的脖子下。这是你最惬意的时候,万籁俱寂,你,听见了黄蛉的“蛐蛐”声,那是世界上最微弱的声音,也是最清脆的音乐,是金石之响,是心律之韵。你于是就入了梦里。
啊,你是梦见了你的妻子吗?梦见了你的儿子吗?在这么深的夜里,月光静泻,风儿没有起,狗儿没有咬,你的妻子打着灯笼正站在竹园边上,你的儿子,蹑手蹑脚进了竹园,竹叶上的露珠滑下来,落在他的头上,他穿着一身雪白的衣服,像一个幽灵,往竹丛里走。立即,无数的黑点溅满了他的全身,他快活地大叫,你的妻子就跑来,用一只玻璃杯子,对着那白衣上的黑点一罩,黑点便弹进去,一只黄蛉就捉在儿子手中拎着的土瓷罐里了。
他们捉了好多好多的黄蛉,母子围着土瓷罐,就听着那“蛐蛐”的生命之歌。
妻子说:“这歌子是唱给你爸爸的,这歌子在召唤着你的爸爸。”
于是,在你的脖子下,在你的耳膜下,“蛐蛐”的声音叫得更响了,更清了,你听见了这爱情的召唤,这家庭的召唤。
第二天早上,你爬起来,背起帆布做成的偌大的地质包,你又去找金子了。你依稀还记得夜里的梦,说:“是的,我是要回去的,要回去就得加紧我的工作!”
1.下列对作品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文章开头详细描写了装黄蛉的盒子和黄蛉,既表现了两者的不一般,又突出了它们在主人心目中的重要地位。
B.作者写主人公“头发总是乱的,胡子被剪刀胡子被剪刀铰得七长八短”,说明主人公因为妻子和孩子不在身边,根本不注重形象。
C.主人公是学地质的,帆布做成的偌大的地质挎包在他的肩上整整二十年了,这样写突出了主人公的恋旧心理。
D.文章多处运用了细节描写来表达男主人公对黄蛉的细心呵护,如写他在别人吸烟的时候掏出黄蛉看,花三个钟头在大衣内侧大针脚缝一个小口袋装黄蛉。
E.本文中间主要写男主人公对黄蛉的精心照顾,同时穿插描写了他对妻儿的思念之情,最后以主人公的话收尾,表达了他加紧工作、早日与家人团圆的愿望。
2.文中“黄蛉”有何作用,请分别作简要分析。(4分)
3.请根据文本,探析 “你,听见了黄蛉的‘蛐蛐’声,那是世界上最微弱的声音,也是最清脆的音乐,是金石之响,是心律之韵” 这句话的涵义。(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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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小酒馆里的故事
申鸣
公司大门左侧的小巷子里,有一家名叫“关东小酒馆”的饭店。饭店老板老赵是山西人,热情,实诚,让人喜欢。我是他店里的常客。
有一阵子,老赵家里有事,老板娘要在家里处理事情,老赵就找来个山西老乡帮忙。那是个小伙子,十七八岁,长得胖墩墩的。小伙子刚从老家过来,爸妈都在厂里打工,可他不情愿跟着爸妈,正好老赵要人帮忙,他就过来了。
小伙于看起来憨实,实际上挺机灵。看到顾客进来,他搬好椅子请顾客落座。顾客点莱时,他主动推荐店内主打菜。厨房里干净的碗碟不够,他及时去清洗碗碟……他一天到晚忙得不亦乐乎,却从不喊累,好像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儿。
他干活时常哼着一种小调。有一天我开玩笑问:“你哼的啥呀?大声唱出来我们听听。”
他有些不好意思,停了哼唱,说:“是爷爷教我的山歌,没啥听头。”
我说:“既然没啥好听的,那你为什么一天到晚哼?”
小伙子羞涩地笑了,好一阵才说:“出来这么久,想爷爷了。”
他的声音有些哽咽。
有时候我也会在小酒馆喝二两。如果客人不多小伙子也会凑上来,说:“叔,我陪您走一个?”
我每次都笑着将他赶走:“一边去,你个小毛孩子,喝什么酒!”
那天闲着,我和老赵拉着闲话等饭点。突然隔壁一阵喧闹,好像有人在打架。小伙子正要出去看,老赵忙把他拦住:“看什么看,出门在外,少管闲事。”
小伙子听了,迟疑了一阵,到底没有出去。但隔壁的吵闹更厉害了。
老赵说:“又是隔壁四川餐馆老板的儿子在闹事哩!这小子成天吃喝玩乐,不务正业,没钱了就来餐馆要,不给钱就揍人,有一次拿起刀来要砍死他老爸。”老赵长叹一口气,又说:“我小时候都不敢对自己老爸大声说话。哪像这小子!”
我们正说着话,四川餐馆的老板哭泣着跑了过来,直喊“救命”。他那长得五大三粗的儿子提着把凳子正在后面追。
老赵吓了一跳。不敢阻拦。只是喊着:“别睡坏了我家的东西呀!”
我站在一旁,不知所措。
这时,只见那小伙子猛地冲了上去,堵在那小子面前,一伸手抓住凳子,将那小子放倒在地。
小伙子冷冷地看了眼那小子,说:“猪狗不如呀你。”
那小子也长得壮实,却不敢还手,从地上爬起来就走了。
从那以后,我喝酒的时候更不敢让这小伙子靠近了。正是出性子的时候。我怕他喝了酒,闹出什么事来。
那天,小伙子发了工资。放一天假。他邀我陪他上街。我问他要买什么,他说想买一部手机。
“寄回去给爷爷奶奶,想他们了就给他们打电话。”他说。
我挺感动的,于是答应陪他上街。路上我问他:“你爸在这里打工。他怎么不给你爷爷买手机呀?”
小伙子一愣。半天说:“他才不管我爷爷。我三岁就跟着爷爷奶奶过,到我出来,我没见他给爷爷奶奶买过东西。”
后来我问老赵才知道,小伙子从家乡过来后和他爸妈在一起,他爸脾气不好。弄得家里不得安宁,小伙子才到老赵这里来。
一天我去小酒馆。看到一个小个子男人,扯住小伙子在那里叫唤,要他拿钱来。小伙子坐在凳子上,男人刚好和他平头。
小伙子说:“没钱。”
男人突然就举起巴掌,狠狠地抽在小伙子脸上。
小伙子双眼喷火。举起双手就冲了上去。
我的心一下子跳到了嗓子眼。
小伙子冲到那男人跟前,突然站住了。他没有还手,而是从口袋里掏出两张百元钞票递给那男人。那男人拿着钱,骂骂咧咧地往外走。就在他走到门口时,小伙子追了上去。我心说“不好”,正准备上前劝阻。谁知小伙子从口袋里掏出新买的手机塞给了那男人,说:“以后与我妈好好过日子。”那男人愣了愣,拿手机的手有些科。
那男人走后,小伙子过来对我说:“那是我爸。”
我点点头,问:“手机给了你爸,那你爷爷呢?”
他笑了笑,说:“下月发了工资,再买一部。”
(选自《辽河》2017年第6期,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面对四川餐馆老板的求救,老赵不敢救助,还担心自家店里的东西被砸坏,小说以寥寥数语刻画了老赵面对危急情况但求自保的形象特点。
B. “他爸脾气不好,弄得家里不得安宁”,这一内容与前文小伙子不愿意跟爸妈在一起的内容相照应,也为后文他爸爸打他的情节埋下伏笔。
C. 小说善于以细节表现人物,如“那男人愣了愣,拿手机的手有些抖”,通过神态和动作描写,表现了小伙子的爸爸拿到手机后内心的波动。
D. 小说以“关东小酒馆”为背景,围绕山西小伙子这一中心人物,讲述了一群普通人的故事,引起读者对现实社会人情冷漠和道德沦丧问题的反思。
2.小说在刻画山两小伙子这一形象时,突出了他的哪些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
3.“我”这一人物在小说中起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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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后
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道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他边走边一家家打量,还不时转过头,用警惕的目光向平静的大道两头远望。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行人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几等一位朋友罢了。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你听了觉得稀奇,是吗?好吧,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
“那餐馆5年前就被拆除了。”警察接上去说。
男子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20年前的今天晚上,”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们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孩提时候起,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们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们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这听起来倒挺有意思的。”警察说,“你们分手以后,你就没有收到过你那位朋友的信吗?”
“哦,收到过他的信。有一段时间我们曾相互通信。”那男子说,“可是一两年之后,我们就失去了联系。你知道,西部是个很大的地方。而我呢,又总是不断地东奔西跑。可我相信,吉米只要还活着,就一定会来这儿和我相会的。他是我最信得过的朋友啦。”
说完,男子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小巧玲珑的金表。表上的宝石在黑暗中闪闪发光。“九点五十七分了。”他说,“我们上一次是十点整在这儿的餐馆分手的。”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们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官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住了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我原来根本没有想到你会长这么高的个子。”
“哦,你走了以后,我是长高了一点儿。”
“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来·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面目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芝加哥的警方猜到你会到这个城市来的,于是他们通知我们说,他们想跟你‘聊聊’。好吧,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1.下列对文中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 小说开头向读者展示了一个寒冷寂静的夜晚:“夜间10点”“寥寥无几”“一阵冷飕飕的风”,环境的幽冷、夜晚的凄清成为情节展开的标记,故事空间进入第三人称的全知视角。
B. 第五段刻画出鲍勃的容貌及性格,并用“伤疤”暗示了其在西部的经历。从后文“表上的宝石在黑暗中闪闪发光”可推测出鲍勃的经济状况,一定是在西部发了财。
C. 小说中出现两次对“一阵冷飕飕的风”的环境描写;第二次常渲染了一种轻松和谐的气氛,也成为情节转换的标志。这如同影视作品中的背景音乐一样,对故事的发生发展具有暗示作用。
D. 小说把警察与罪犯这一对最不可调和的矛盾摆到友谊面前,让警察深陷在职业操守与私人情感的深渊中挣扎。是继续保持对挚友的忠诚,还是履行自己作为警察的职责,吉米最终选择了后者。
2.小说成功地刻画了吉米的人物形象,请概括并分析。
3.小说虽然简短,情节也不是很复杂,然而仔细品读,有很多人性的冲突反映在小说里。你认为小说中人性的冲突体现在哪里?请结合全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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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问题。
二十年以后
【美国】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人已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男子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小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察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鲍勃对警察说“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表现了他在和老友见面前的愉快心情。
B.鲍勃说“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反映出他负罪在逃的窘迫之状。
C.鲍勃给警察讲述他和朋友约会的缘起,是为了缓解他害怕被逮捕的紧张心理。
D.高个子男子担心鲍勃很快认出他不是吉米,便把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E.鲍勃读便条时微微颤抖,表现了他当时惊愕、恐慌、尴尬等复杂的内心活动。
2.小说两次写到“一阵冷飕飕的风”,有什么作用?(6分)
3.请对小说中鲍勃这一人物形象特点作简要赏析。(6分)
4.小说描写了警察吉米和通缉犯鲍勃“二十年以后”赴约的故事,在“情与法”的冲突中,两个人都面临艰难的抉择。有人说鲍勃值得同情,有人说他罪有应得;有人说吉米忠于职守,有人说他背叛了友谊。你的看法呢?请就你认同的一种观点加以探究。(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