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在公司里为我说番好话吧!人们是不喜欢外勤人员的,这我明白。他们以为他在外面赚大钱,在享福呢。他们没有什么特别的缘由去好好思考这种偏见。可您,协理先生,比起其他同事您对情况了解得更全面,说句心里话,您对全局的把握甚至胜过老板本人,因为身为老板容易被人误导,做出不利于某个职工的判断。想必您也很清楚,外勤人员几乎整年不在公司里,容易成为闲言碎语和捕风捉影地责难的牺牲品,而对这些事情他根本无法防备,因为大多他根本就听不到,只有等他疲惫不堪地出差回来时,他才感觉到这些莫名其妙的事情的严重后果。
怎样理解“几乎整年”这个词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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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在公司里为我说番好话吧!人们是不喜欢外勤人员的,这我明白。他们以为他在外面赚大钱,在享福呢。他们没有什么特别的缘由去好好思考这种偏见。可您,协理先生,比起其他同事您对情况了解得更全面,说句心里话,您对全局的把握甚至胜过老板本人,因为身为老板容易被人误导,做出不利于某个职工的判断。想必您也很清楚,外勤人员几乎整年不在公司里,容易成为闲言碎语和捕风捉影地责难的牺牲品,而对这些事情他根本无法防备,因为大多他根本就听不到,只有等他疲惫不堪地出差回来时,他才感觉到这些莫名其妙的事情的严重后果。
怎样理解“几乎整年”这个词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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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有一次(也只有这一次),我穿着那双因为急需才在一家大公司买的靴子,漫不经心地走进他的店铺。他接受了我的定货,但没有皮革给我看;我可以意识到他的眼睛在细看我脚上的次等皮革。他最后说:
“那不是我做的靴子。”
他的语调里没有愤怒,也没有悲哀,连鄙视的情绪也没有,不过那里面却隐藏着可以冰冻血液的潜在因素。为了讲究时髦,我的左脚上的靴子有一处使人很不舒服;他把手伸下去,用一个手指在那块地方压了一下。
“这里痛吧,”他说,“这些大公司真不顾体面。可耻!”跟着,他心里好像有点儿沉不住气了,所以说了一连串的挖苦话。我听到他议论他的职业上的情况和艰难,这是唯一的一次。
“他们把一切垄断了,”他说,“他们利用广告而不靠工作把一切垄断去了。我们热爱靴子,但是他们抢去了我们的生意。事到如今--我们很快就要失业了。生意一年年地清淡下去--过后你会明白的。”我看看他满是褶皱的面孔,看到了我以前未曾注意到的东西:惨痛的东西和惨痛的奋斗--他的红胡子好像突然添上好多花白须毛了!
我尽一切可能向他说明我买这双倒霉靴子时的情况。但是他的面孔和声调使我获得很深刻的印象,结果在以后几分钟里,我定了许多靴子。这下可糟了!这些靴子比以前的格外经穿。差不多穿了两年,我也没想起要到他那里去一趟。
后来,我再去他那里的时候,我很惊奇地发现:他的店铺外边的两个橱窗中的一个漆上了另外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个靴匠的名字,当然是为王室服务的啦。那几双常见的旧靴子已经失去了孤高的气派,挤缩在单独的橱窗里了。在里面,现在已缩成了一小间,店堂的楼梯井口比以前更黑暗、更充满着皮革气味。我也比平时等了更长的时间,才看到一张面孔向下边窥视,随后才有一阵趿拉着木皮拖鞋的踢踏声。最后,他站在我的面前;他透过那副生了锈的铁架眼镜注视着我说:
“你是不是--先生?”
“啊!格斯拉先生!”我结结巴巴地说,“你要晓得,你的靴子实在太结实了!看,这双还很像样的呢!”我把脚向他伸过去。他看了看这双靴子。
“是的,”他说,“人们好像不要结实靴子了。”
为了避开他的带责备的眼光和语调,我赶紧接着说:“你的店铺怎么啦?”
他安静地回答说:“开销太大了。你要做靴子吗?”
虽然我只需要两双,我却向他定做了三双;我很快就离开了那里。我有一种难以描述的感觉,以为他的心里把我看成对他存坏意的一分子;也许不一定跟他本人作对,而是跟他的靴子理想作对。我想,人们是不喜欢那样的感觉的;因为过了好几个月以后,我又到他的店铺里去;我记得,我去看他的时候,心里有这样的感觉:“呵!怎么啦,我撇不开这位老人--所以我就去了!也许会看到他的哥哥呢!”
1.选文运用了哪些手法来塑造人物形象?突出表现了格斯拉哪些品质?
2.画线句在选文中有什么作用?
3.选文部分表现“我”对格斯拉怎样的思想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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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据我的教书经验来说,一般青年都欢喜听故事而不欢喜读诗。从此一点,我们可以看出现在一般青年对于文学的趣味还是很低。在欧洲各国,小说固然也比诗畅销,但是没有在中国的这样大的悬殊,并且有时诗的畅销更甚于小说。
一个人不欢喜诗,何以文学趣味就低下呢?因为一切纯文学都要有诗的特质。一部好小说或是一部好戏剧都要当作一首诗看。诗比别类文学较谨严,较纯粹,较精致。如果对于诗没有兴趣,对于小说戏剧散文等等的佳妙处也终不免有些隔膜。不爱好诗而爱好小说戏剧的人们大半在小说和戏剧中只能见到最粗浅的一部分,就是故事。所以他们看小说和戏剧,不问他们的艺术技巧,只求它们里面有有趣的故事。他们最爱读的小说不是描写内心生活或者社会真相的作品,而是《福尔摩斯侦探案》之类的东西。爱好故事本来不是一件坏事,但是如果要真能欣赏文学,我们一定要超过原始的童稚的好奇心,要超过对于《福尔摩斯侦探案》的爱好,去求艺术家对于人生的深刻的观照以及他们传达这种观照的技巧。第一流小说家不尽是会讲故事的人,第一流小说中的故事大半只像枯树搭成的花架,用处只在撑持住一园锦绣灿烂生气蓬勃的葛藤花卉。这些故事以外的东西就是小说中的诗。读小说只见到故事而没有见到它的诗,就像看到花架而忘记架上的花。要养成纯正的文学趣味,我们最好从读诗入手。能欣赏诗,自然能欣赏小说戏剧及其他种类文学。
各人的天资不同,有些人生来对于诗就感觉到趣味,有些人生来对于诗就丝毫不感觉到趣味,也有些人只对于某一种诗才感觉到趣味。但是趣味是可以培养的。真正的文学教育不在读过多少书和知道一些文学上的理论和史实,而在培养出纯正的趣味。这件事实在不很容易。培养趣味好比开疆辟土,须逐渐把本非我所有的变为我所有的。记得我第一次读外国诗,所读的是《古舟子咏》,简直不明白那位老船夫因射杀海鸟而受天谴的故事有什么好处。现在回想起来,这种蒙昧真是可笑,但是在当时我实在不觉到这诗有趣味。后来明白作者在意象音调和奇思幻想上所做的工夫,才觉得这真是一首可爱的杰作。这一点觉悟对于我便是一层进益,而我对于这首诗所觉到的趣味也就是我所征服的新领土。
对于某一种诗,从不能欣赏到能欣赏,是一种新收获;从偏嗜到和他种诗参观互较而重新加以公平的估价,是对于已征服的领土筑了一层更坚固的壁垒。学文学的人们的最坏的脾气是坐井观天,依傍一家门户,对于口胃不合的作品一概藐视。这种人不但是近视,在趣味方面不能有进展;就连他们自己所偏嗜的也很难真正地了解欣赏,因为他们缺乏比较资料和真切观照所应有的透视距离。文艺上的纯正的趣味必定是广博的趣味;不能同时欣赏许多派别诗的佳妙,就不能充分地真切地欣赏任何一派诗的佳妙。趣味很少生来就广博,好比开疆辟土,要不厌弃荒原瘠壤,一分一寸地逐渐向外伸张。
(朱光潜《谈读诗与趣味的培养》,有删节)
1.下列有关“趣味”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要读出故事中诗背后的趣味,感觉到其中的佳妙,是一件不容易做到的事。
B. 读者如果最爱读的是描写内心生活和社会真相的作品,那就说明他感受到了文学趣味。
C. 不爱好诗歌只爱好小说戏剧的人,只能关注故事而不能读出其中诗的趣味。
D. 趣味很少生而就广博,需要培养,好比开疆辟土,要一分一寸地逐渐向外伸张。
2.下列理解与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 作者提倡青年读诗的目的就是养成纯正的文学趣味,这样才能欣赏小说戏剧散文中故事以外的诗。
B. 真正的文学教育要培养出纯正的文学趣味,而培养文学趣味与读多少书没有关系。
C. 学文学的人如果缺乏比较资料和真切观照所应有的透视距离,那么他们也很难真正地了解欣赏自己所偏嗜的作品。
D. 诗是培养趣味的最好媒介,它能使我们的文学素养有所进益和收获,也能提高我们欣赏其他种类文学的水平。
3.根据原文内容的理解与分析,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一个人是否喜欢诗是衡量他文学趣味高下的重要标志,这是由“一切纯文学都要有诗的特质”决定的。
B. 故事是文学作品中最粗浅的一部分,只不过是枯树搭成的花架,不值得一读,喜欢读故事,就是没有趣味。
C. 要培养纯正的文学趣味,最好从读诗开始。能欣赏诗的人,也能欣赏小说戏剧及其他种类的文学。
D. 文中举读《古舟子咏》一例,旨在说明领略诗歌的趣味,要一层一层地挖掘诗歌背后的意蕴,把本来非我所有的变成为我所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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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后面的问题。
觉慧走到琴的旁边,问琴道:“琴姐,你觉得有趣吗?”
“我不觉得有什么趣味。”她淡淡地答道。
“你看了,有什么感想?”觉慧不肯放松地追问了一句。
“没有感想。”依旧是简短的答语。
“太平淡了,小时候看起来倒有趣味,现在却不然。”觉民在旁边接口说下去。
“你们当真一点也不感动吗?”觉慧严厉地问道。
觉民不明白他的意思,便掉过头看他一眼,不以为然地说:“这种低级趣味的把戏,怎么能使人感动?”
“难道人就没有一点同情心吗?”觉慧愤愤地说。
“你说得太过火了。这跟同情心有什么关系?五舅他们得到了满足,玩龙灯的人得到了赏钱。各人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这还不好吗?”琴发表她的见解道。
“真不愧一位千金小姐,”觉慧冷笑地赞了一句,“像你这样聪明的人也看不出来。你以为一个人应该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上吗?你以为只要出了钱就可以把别人的身体用花炮乱烧吗?这样说来你的眼睛还没有完全睁开嘞!”
(选自巴金《家》,有删改)
1.这段对话是针对什么事展开的?请简要叙述。
2.对于这件事情,琴、觉民、觉慧三人的态度分别是怎样的?请简要概括。
3.作者通过觉慧之口表达了怎样的思想?请简要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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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各题。
我只欠母亲
赵鑫珊
人生的笑和哭常常发生在同一时刻。
一九五五年八月上旬,我一直在期待录取通知书的到来,前途未卜。是否能考取,没有把握,虽然自我感觉考得不错。是否能考取第一志愿第一学校,更是个未知数。不能有奢望。
八月中旬,羊子巷、马家巷一带有几位考生已经接到通知,更叫我心焦——这也是我平生第一次体验到什么是心焦或焦虑。不安和焦虑也会有助于打碎平庸。
邮递员骑着自行车一天送两回信:上午约十点,下午约四点。我是天天盼决定命运的信件。
一天下午,我在马家巷大院内同一群少年玩耍。
“赵鑫珊,通知书!”邮递员的叫声。
我拆信的手在颤抖。旁边围观的少年首先叫了起来:“北京大学!”
中国章回小说常用这样两句来形容人的幸福时刻:“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我看到母亲的表情是满脸堆笑,为儿子的胜利。
第二天,母亲为我收拾行装。一共带两个箱子,一条绣花被子。
母亲把一件件衣服放进箱里,并用双手抚平,泪水便滴在衣服上。
“妈,你哭什么?我考上了,你应该快活才是!”我这一说,妈妈的泪水流得更多,但她没有解释她为什么哭。
后来我成长了,读到唐诗“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才渐渐明白母亲为什么暗暗垂泪。
母亲不善言辞。她预感到,儿子这一走,在娘身边的日子就不会多。母亲的预感是对的。大学六年,我一共回过三次家。加起来的时间不到两个月。主要原因是买不起火车票。
母亲死后二十年,大妹妹才告诉我,我去北京读书的头两年,妈妈经常哭,以至于眼睛受伤,到医院去看眼科。
听妹妹这样述说往事,我发呆了好一阵子。我对不起母亲!过去我不知道这件事。我后悔我给母亲的信很少且太短。
后来邻居对我说:“你娘总是手拿信对我们说:‘你们看我儿子的信,就像电报,只有几行字!’”我总以为学校的事,母亲不懂,不必同母亲多说——今天,我为我的信而深感内疚!在校六年,我给母亲报平安的家信平均每个月一封。每封不会超过三百个字。
六年来,我给母亲的信是报喜不报忧。这点我做得很好。我的目的很明确,不让母亲为我分心、牵挂、忧愁。按性格,我母亲的忧心太重,不开朗。以下事情我就瞒着母亲:我非常穷,却老说我的助学金很多、足够。去学校报到,母亲东借西借,为我凑了三十元,后来我就再也没有向母亲要过一分钱。当时我父亲已接近破产,家境贫穷。“反右”运动我受到处分,也没有告诉母亲。读到四年级,我故意考试考砸主动留一级,更瞒着她。她也没有觉察,我怎么要读六年。
大妹妹问过母亲:“妈,你为什么最喜欢哥?”
“你哥是妈烧香拜佛求来的崽。”
祖父一共有五个儿子。我父亲是长子。母亲头胎和第二胎都是女儿,不到两岁便夭折。不久,我二婶生了儿子叫赵宝珊,这样一来大家庭的长孙便在二房,不在大房。我母亲的地位大受威胁,遭到歧视。在饭桌上,祖父常用讽刺的口吻,冷言冷语敲打我母亲:“先长胡子的,不如后长须的。”意思是二婶后来者居上,先得了儿子,我母亲落后了。上世纪三十年代的中国,重男轻女,母以子贵现象很严重。
母亲忠厚、老实,只好把眼泪往肚子里咽。她偷偷地去万寿宫拜佛,求菩萨保佑赐给她一个儿子。不久我出生了。
我刚四岁,母亲便让我读书,发蒙(启发蒙昧),为的是赶上大我两岁的宝珊。所以整个小学、中学,我和堂兄宝珊都是同年级。母亲的良苦用心只有等到我进了大学,我才知道。母亲说:“你为娘争了口气!”
离开家乡的前一夜,妈舍不得我,抱着我睡。当时我十七岁。其实自我出生,从没有离开过娘。好在我走后,还有弟弟妹妹在母亲身边。
往北京的火车渐渐开动的时候,我看到我母亲、大妹妹梅秋(十岁)、弟弟光华(八岁)和小妹云秋(四岁)久久站在站台上目送我。这回妈没有哭。
我这个人,活到今天,谁也不欠,只欠我母亲的,没有能在她身边侍奉她八年、十年,使我深感内疚。
1.下列对这篇文章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我临行前,母亲暗暗垂泪是因为她明白到儿子这一走,等待她的将是聚少离多的苦闷日子。
B.上了大学,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更为了证明自己的独立,没再向母亲要过一分钱。
C.散文用纯朴自然的语言,真挚动人的情感,勾勒出一个含情脉脉的儿子对母亲忏悔式的追忆。
D.当赵宝珊出生后,母亲为了挣回在赵家的地位,偷偷求神拜佛,保佑赐给她一个儿子,反映了当时社会重男轻女,母以子贵的现象很严重。
2.文章开头写道“人生的笑和哭常常发生在同一时刻”,有何意义?请结合全文内容分析。
3.在文中作者多次用细节描写追忆母亲,请举例,并说说分别体现了母亲怎样的性格。
4.这是一篇源自作者心扉的声音,夹杂着对自己过去无知的负疚和对母亲感恩似的的怀念。读来扣人心扉,《我只欠母亲》就像一面警钟在敲响,给我们深刻的震撼。请联系自身说说你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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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代文阅读
悠悠寸草心
①日本一名牌大学毕业生应聘于一家大公司。
②社长审视着他的脸,出乎意外地问:“你替父母洗过澡擦过身吗?”
③ “从来没有过。”青年很老实地回答。
④ “那么,你替父母捶过背吗?”
⑤青年想了想:“有过,那是我在读小学的时候,那次母亲还给了我10元钱。”
⑥在诸如此类的交谈中,社长只是安慰他别灰心,会有希望的。
⑦青年临走时,社长突然对他说:“明天这个时候,请你再来一次。不过有一个条件,刚才你说从来没有替父母擦过身,明天来这里之前,希望你一定要为父母擦一次。能做到吗?”
⑧这是社长的吩咐,因此青年一口答应。
⑨青年虽大学毕业,但家境贫寒。他刚出生不久父亲便去世了,从此,母亲为人做佣拼命挣钱。孩子渐渐长大,读书成绩优异,考进东京名牌大学。学费虽令人生畏,但母亲毫无怨言,继续帮佣供他上学。直至今日,母亲还去做佣,青年到家时母亲还没有回来。
⑩母亲出门在外,脚一定很脏,他决定替母亲洗脚。母亲回来后,见儿子替她洗脚,感到很奇怪:“脚,我还洗得动,我自己来洗吧。”于是青年将自己必须替母亲洗脚的原委一说,母亲很理解,便按儿 子的要求坐下,等儿子端来水盆,把脚伸进水盆里。青年右手拿着毛巾,左手去握母亲的脚,他这才发现母亲的那双脚已经像木棒一样僵硬,他不由得搂着母亲的脚潸 然泪下。在读书时,他心安理得地花着母亲如期送来的学费和零花钱,现在他才知道,那些钱是母亲的血汗钱。
⑪第二天,青年如约去那家公司,对社长说:“现在我才知道母亲为了我受了很多的苦,你使我明白了在学校没有学过的道理,谢谢社长。如果不是你,我还从来没有握过母亲的脚,我只有母亲一个亲人,我要照顾好母亲,再不能让她受苦了。”
⑫社长点了点头,说:“你明天到公司上班吧。”
1.青年在替母亲洗脚时发现了什么?(请用原文语句回答)这说明了什么?
2.大公司选聘职员,社长为什么希望大学生一定要为父母擦一次身?
3.题目“悠悠寸草心”对表达文章中心思想有什么作用?
4.《悠悠寸草心》中替人做佣的母亲艰难地培养儿子长大成人。请你结合自己体会,谈谈对“可怜天下 父母心”这句话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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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类文本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晕厥羊
铁凝
老马一生没有什么特别的嗜好,就是喜欢吃蒜。但是,这个通俗而又廉价的嗜好并不总是能够顺利地被满足,原因是他的老伴绝不能闻大蒜的气味。
昨晚临睡前,她已经向他交代了这几天他一个人在家应该注意的事情:冷水表里的存水不多了,水表好像有点不准。现在,老马穿好衣服来到客厅,又推开老伴房间虚掩着的门观察片刻,在确认房子里真的没有老伴之后,便疾步进了厨房,拉开柜橱的最下边一只抽屉,拿出预先藏好的两头蒜,三下两下地剥起来。
这时有人按门铃。
老马不觉浑身一激灵:莫非她丢了什么东西又折回来取?慌乱中他把蒜藏进抽屉赶紧去开门——他从来不敢怠慢老伴的门铃声。门开了,唉,原来是单位的出纳给他送工资来了。老马接了工资信手放在门厅的餐桌上,接着赶紧回到厨房继续剥蒜。眼看着那些象牙色的、光溜溜、鼓绷绷的小蒜瓣在他手下越聚越多,老马心中那鬼祟的激情和暧昧的欲望说什么也按捺不住了,他抓起一瓣丢进嘴里猛嚼,一股热辣辣的蒜香伴着脆生生的响动在老马口腔里爆炸。这就是幸福了,咀嚼中的老马暗自思量。
这时又有人按门铃。正在享受大蒜的老马本来不愿意此刻有人造访,但是,正因为几头大蒜下肚,经常打不起精神的老马,现在是精神昂扬力量充沛,尤其当他看见门口没有老伴。门口是个全新的陌生人,可这个陌生人按了门铃又转身要走,老马就非常想把他拦住,他觉得现在他既有拦住这人的力量又有拦住这人的权利。
老马说,那你怎么按了门铃就走啊。
陌生人说,你这是 201,我找错门了。
老马说,你想找谁家?
陌生人说301,说自己是小区物业公司的水工。提起物业公司,老马更不想放这人走了。我正想找物业公司呢,你必须进来先给我查查。老马的态度是不由分说的,陌生人却显得犹豫,也许还有几分不易觉察的慌张。但这犹豫和慌张显然敌不过老马的不由分说,于是他跟着老马走进了老马的家。
其实老马也未必想到陌生人这么听话,他一向缺少让别人听他发令的体验。现在他发令了,陌生人居然听令了,老马终于体验了命令别人的愉悦。陌生人摘下身上的工具包,站在水表跟前似是而非地鼓捣了几下。他鼓捣不成什么,急于离开的样子。
陌生人的态度很让老马恼火。他开始厉声谴责站在门厅里的这个人。陌生人低眉顺眼地听着老马谴责,不争辩也不反驳。就为了陌生人的低眉顺眼和他的不争辩不反驳吧,情绪激昂的老马还获得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意外满足感。原来人都有看别人低眉顺眼的欲望,对别人低眉顺眼一生的老马今天终于也尝到了别人对自己低眉顺眼的甜头。老马头上冒着热汗,满嘴喷着不散的蒜气,借着不请自来的某种珍贵的快感连想带说连说带想,从务实说到务虚又从务虚返回务实,最后,他终于向面前这个沉默而懦弱的“水工”喊出了他此刻打算实施的计划:既然你做不了经理的主,我也就不再怪你。
沉默的“水工”就在这时突然把身子晃了几晃,接着双膝一弯就软软地倒在老马家门厅的地上。怎么了,这是怎么了?难道他是被我吓晕了不成?老马有点惭愧,然而,让老马不敢承认的是,这惭愧里却又搀和着某种莫名的满足。原来他老马也有今天,他也能对一个年轻力壮的活人充满威慑力量,他也能让一个活人低眉顺眼,最后他也能把一个活人吓晕过去。
当老马要通电话叫了对方来救人,很快从客厅里出来时,发现门厅地上那个晕着的人已经不见了。他的心紧缩了一下,好像刚明白了什么。惊慌中的老马赶紧回屋,进门先看餐桌,餐桌上他那沓不算厚实的工资也不见了,确实不见了。一切都在瞬间。
这晚老马不吃不喝和衣睡去。
老马再次醒来并不是早晨,可能是深夜一点钟。他再也睡不着,耷拉着一张更显“自来旧”的脸爬起来看电视,一个澳大利亚的电视片,讲他们那里有一种奇怪的羊,那是一种长不大的小羊,害怕声音,害怕风雨,害怕比它们大的动物,外界稍有响动就会导致它们晕厥,动物学家命名它们为“晕厥羊”。
他本能地对画面上那些晕厥羊有好感,那是活脱儿一个他自己啊。可是,早晨晕在老马家地上的那个人他又是谁呢?一只晕厥羊兴许完全有能力去恐吓另一只晕厥羊。
(节选自《铁凝自选 小说集》)
1.下列对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 作者用心理描写的手法写老马第一次听见门铃声响起时非常紧张,透露出老马平日在家对老婆的畏惧心理。
B. 老马随手就把单位出纳送来的工资放在门厅的餐桌上,这个情节不仅说明老马不在乎钱,而且也为下文“水工”拿走钱埋下伏笔。
C. 老马“不由分说”地把“水工”“请到”家里来,是因为他老婆临走的时候交代了家里的水表有点问题需要修理。
D. 老马在谴责“水工”时获得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意外的满足感,而正是这种满足感让他失去了警觉,导致最终丢失了工资。
E. 当“水工”假装被吓晕以后,老马心里既惭愧又有莫名的满足,这暗示了老马性格的复杂。
2.小说主人公老马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3.小说开头写了老马非常喜欢吃蒜的情节,在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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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晕厥羊
铁凝
老马一生没有什么特别的嗜好,就是喜欢吃蒜。但是,这个通俗而又廉价的嗜好并不总是能够顺利地被满足,原因是他的老伴绝不能闻大蒜的气味。
昨晚临睡前,她已经向他交代了这几天他一个人在家应该注意的事情:冷水表里的存水不多了,水表好像有点不准。现在,老马穿好衣服来到客厅,又推开老伴房间虚掩着的门观察片刻,在确认房子里真的没有老伴之后,便疾步进了厨房,拉开柜橱的最下边一只抽屉,拿出预先藏好的两头蒜,三下两下地剥起来。
这时有人按门铃。
老马不觉浑身一激灵:莫非她丢了什么东西又折回来取?慌乱中他把蒜藏进抽屉赶紧去开门——他从来不敢怠慢老伴的门铃声。门开了,唉,原来是单位的出纳给他送工资来了。老马接了工资信手放在门厅的餐桌上,接着赶紧回到厨房继续剥蒜。眼看着那些象牙色的、光溜溜、鼓绷绷的小蒜瓣在他手下越聚越多,老马心中那鬼祟的激情和暧昧的欲望说什么也按捺不住了,他抓起一瓣丢进嘴里猛嚼,一股热辣辣的蒜香伴着脆生生的响动在老马口腔里爆炸。这就是幸福了,咀嚼中的老马暗自思量。
这时又有人按门铃。
正在享受大蒜的老马本来不愿意此刻有人造访,但是,正因为几头大蒜下肚,经常打不起精神的老马,现在是精神昂扬力量充沛,尤其当他看见门口没有老伴。门口是个全新的陌生人,可这个陌生人按了门铃又转身要走,老马就非常想把他拦住,他觉得现在他既有拦住这人的力量又有拦住这人的权利。
老马说,那你怎么按了门铃就走啊。
陌生人说,你这是201.我找错门了。
老马说,你想找谁家?
陌生人说301.说自己是小区物业公司的水工。
提起物业公司,老马更不想放这人走了。我正想找物业公司呢,你必须进来先给我查查这表。
老马的态度是不由分说的,陌生人却显得犹豫,也许还有几分不易觉察的慌张。但这犹豫和慌张显然敌不过老马的不由分说,于是他跟着老马走进了老马的家。
其实老马也未必想到陌生人这么听话,他一向缺少让别人听他发令的体验。现在他发令了,陌生人居然听令了,老马终于体验了命令别人的愉悦。陌生人摘下身上的工具包,站在水表跟前似是而非地鼓捣了几下。他鼓捣不成什么,急于离开的样子。
陌生人的态度很让老马恼火。他开始厉声谴责站在门厅里的这个人。
陌生人低眉顺眼地听着老马谴责,不争辩也不反驳。就为了陌生人的低眉顺眼和他的不争辩不反驳吧,情绪激昂的老马还获得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意外满足感。原来人都有看别人低眉顺眼的欲望,对别人低眉顺眼一生的老马今天终于也尝到了别人对自己低眉顺眼的甜头。老马头上冒着热汗,满嘴喷着不散的蒜气,借着不请自来的某种珍贵的快感连想带说连说带想,从务实说到务虚又从务虚返回务实,最后,他终于向面前这个沉默而懦弱的“水工”喊出了他此刻打算实施的计划:既然你做不了经理的主,我也就不再怪你。
沉默的“水工”就在这时突然把身子晃了几晃,接着双膝一弯就软软地倒在老马家门厅的地上。
怎么了,这是怎么了?难道他是被我吓晕了不成?老马有点惭愧,然而,让老马不敢承认的是,这惭愧里却又搀和着某种莫名的满足。原来他老马也有今天,他也能对一个年轻力壮的活人充满威慑力量,他也能让一个活人低眉顺眼,最后他也能把一个活人吓晕过去。
老马要通电话叫了对方来救人,很快从客厅里出来,发现门厅地上那个晕着的人已经不见了。他的心紧缩了一下,好像刚明白了什么。惊慌中的老马赶紧回屋,进门先看餐桌,餐桌上他那沓不算厚实的工资也不见了,确实不见了。一切都在瞬间。
老马在餐桌旁坐下,人像瘪了似的,翻来覆去只有一个感慨:这个“水工”跟我配合得多好啊。
这晚老马不吃不喝和衣睡去。
老马再次醒来并不是早晨,可能是深夜一点钟。他再也睡不着,耷拉着一张更显“自来旧”的脸爬起来看电视,一个澳大利亚的电视片,讲他们那里有一种奇怪的羊,那是一种长不大的小羊,害怕声音,害怕风雨,害怕比它们大的动物,外界稍有响动就会导致它们晕厥,动物学家命名它们为“晕厥羊”。
他本能地对画面上那些晕厥羊有好感,那是活脱儿一个他自己啊。可是,早晨晕在老马家地上的那个人他又是谁呢?
一只晕厥羊兴许完全有能力去恐吓另一只晕厥羊。
(节选自《铁凝自选小说集》)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中写老马第一次听见门铃声时非常紧张,把蒜藏进抽屉里,说明老马平时对老婆很畏惧,这种心理描写的手法很好地刻画了老马的形象。
B.老马顺手就把单位出纳送来的工资放在餐桌上,这个情节不但为下文“水工”拿走钱埋下伏笔,同时也说明老马根本就没有把钱放在心上。
C.老马的老婆临走的时候交代了家里的水表需要修理,所以,他“不由分说”地把“水工”请到家里来,但是老马没有想到他这么听话。
D.老马其实是一个非常骄傲又懦弱的人,他谴责“水工”时获得的“让别人听他发指令的体验”让他失去了警觉,导致他最终丢失了工资。
E.小说构思巧妙,颇具匠心。从主人公怕老婆写起,再写他让“水工”害怕,结尾以“晕厥羊”点题,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
2.请你谈谈小说题目“晕厥羊”的含义。
3.小说开头写了老马非常喜欢吃蒜的情节,在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4.小说中的老马是一个被扭曲的小人物,你怎样看待他这样的人?请联系现实简要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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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后面的问题。
怕
周海亮
他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养鸡,放牛,院角为女儿种满桃红色的指甲花。他喜欢躺在树荫下,枕着锄头,眯着眼,喝女人为他沏好的茶。日子从叶隙间溜走,从禾尖上溜走,从茶香里溜走,从花开花落中溜走,他迷恋这种感觉。可是战争来了,安静的生活突然被打断,他不得不离开。
他离开,因为他怕死,怕女儿和妻子遭遇意外。他亲眼看见弹片将一个男人瞬间撕开,那个男人,不过是如他一样的农人。还有远处的枪炮声,俯冲下来的飞机,映红天边的火光,撤进村子的伤兵,蠕动的肠子和流淌的鲜血……他必须离开,暂别祖辈留下的土炕、土屋、土狗、土地。他曾以为战争与他无关,但现在,他必须逃离。
他怕死,更怕别离。
他随着人群,逃出村子,逃上公路。飞机追赶着他们,炸弹不断在人群里爆炸,残肢断臂随处可见。人们躲进深山,燃烧弹倾泻下来,人被烧成炭,炭继续燃烧,世界变成地狱,地狱灼热滚烫。他不明白农人有什么错,他只知道他们无处可藏。又有士兵追赶上来,大山被层层围困,等待他们的,只剩死去和被俘。很多人期待被俘,被俘还有机会,还有解释或者求饶的机会,但是他不想。他什么也没有做错,他不想解释或者求饶。
他逃了出去。几百农人,他是唯一一个逃出去的。他追上撤退的部队,成了一名士兵。有老兵劝他不要当兵,老兵说:“以我们的装备,这不是打仗,不是拼命,而是送死。”他说:“我当兵。”老兵说:“当兵,肯定活不过三个月;被俘,运气好的话,可以熬到战争结束。”他说:“我当兵。”老兵说:“真不怕死?”他说:“怕死,但我当兵。”
他怕死,更怕奴役。
他没有枪。没有枪的新兵很多。冲锋时,他扛着大刀,紧跟住前面的老兵。老兵倒下了,他捡起枪,继续往前。战斗打响以前,他曾担心过枪,老兵告诉他,这个最不用担心。他说今天是他当兵三个月的最后一天,正常的话,就该阵亡了。他猜得很准。他还说,现在当兵两个月,就是老兵了。他这才知道,老兵不过二十一岁,三个月以前,还是西式医院里的一名牙医学徒。
老兵说得没错,他们不是拼命,而是送死。一波儿人填进去,一波儿人又填进去,一波儿人再填进去,似乎死的不是人,而是牲畜。长官说,这叫“添油”,这是他们唯一可以选择的战术。他懂。在乡下,冬夜长,想油灯燃烧不息,就得不停地添油。他想,之所以让士兵们前赴后继,是因为,那火焰可以奄奄一息,但绝不能灭。
他怕死,更怕熄灭。
可是战争竞然结束了,竟然真的结束了。听到这个消息,他不相信,仍然攥着烧火棍般的枪,缩在战壕里不敢出来。他已当兵三年,他是整个师部唯一活过三年的士兵。三年里他杀死十多名敌兵,他清晰地记得每一个士兵的模样和临死前的表情。在他随后的生命里,那些士兵毫发毕现,面目狰狩,夜夜与他纠缠。不管如何,他成为英雄,他应该受到赞美和礼遇。
可是他回到乡下,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养鸡,放牛,院角种满桃红色的指甲花。他说:“我打仗,不就是为了回来吗?这么多人送死,不就是为了这样的生活吗?这样,挺好,挺知足。”
很多年过去,几乎没有人再记起他曾经是一名士兵。又很多年过去,几乎没有人再知道这里曾经被轰炸、被占领、被蹂躏,这里的人们曾经被驱赶、被奴役、被屠杀。每一天,他哆哆嗦嗦地走过村路,努力抬起挤满老年斑的脸。他仰望天空,他怕有一天,天空里再次出现密密匝匝的飞机,然后,炸弹呼啸而下。临终前几天,他想告诉每一个人,曾经的村子,炸弹,大火,老兵,战壕,履带,尘烟,炸成两段的尸体,黏稠的鲜血,鲜血,鲜血……可是他太老了,已经发不出声音。他知道他不会忘记,但他怕活着的人们会忘记。
现在,他不怕死,更怕遗忘。
(选自《小说界》,有删改)
1.下列对作品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开头部分,描绘了主人公树下休憩饮茶的生活场景,体现出“他”对平静美好生活的迷恋,为下文“怕别离”作铺垫。
B.通过老兵与“他”的对话以及对老兵阵亡的叙述,说明战争的危险残酷,反衬出“他”投身革命的果敢。
C.“战争竟然结束了,竟然真的结束了”,此句中的“竟然”“真的”说明战争进程出乎意料,“他”对此难以置信,同时也暗示了抗战的惨烈漫长。
D.文章弱化战争的具体时间、具体地点,甚至连“他”的名字都未提及,借此突出故事的普遍性及其主题的共识性。
2.小说第一段和倒数第三段有几乎相同的环境描写,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3.文中画横线的四个句子意蕴丰富,设置巧妙。请结合全文,从意蕴和作用入手谈谈你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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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说勤奋
周泽雄
(1)一度,人们都喜欢引用托尔斯泰的格言:“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勤奋加百分之一的灵感。”我自以为能理解托翁的本意,但就这句话本身,我发现没有比它更荒谬的了。揣测托翁的意思,他无非是本着一颗俄罗斯民族的善良灵魂,试图向潜在的对手或读者表明:“我没什么了不起,我只是比你更勤奋一些而已。”
(2)这句话的不正确之处在于,它隐瞒了一个重要事实:勤奋较之灵感,是一种更加难得的天赋。说得更深一点,一个人偶尔获得一点所谓的创作灵感,并不是件多大的难事(再笨的人偶尔也会说句俏皮话),倒是让自己持之以恒地进入创作状态,要困难百倍不止。欲写作一部《战争与和平》,灵感没有多大用处,勤奋才至关重要。何况,创造心理学的研究证明,灵感不太容易催生勤奋,勤奋倒可能成为灵感的助产士。通常,一个越能体验创作之艰难的人,反而越容易笔下生花。
(3)但凡伟大的人,无不或多或少地具有一种名叫“勤奋”的天赋,该天赋是一切其他天赋的前提。人们的失败,往往不是智商太低或缺乏灵感,而仅仅是因为,他就是勤奋不起来。勤奋是变态家族中最伟大的一种。——不必说,文明社会的标志之一是,越来越习惯于将种种变态视为常态,以至“变态”完全不成其为贬义词。勤奋是一种最接近升华的变态,每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勤奋者,都是当代社会的苦行僧,只是没有那身打扮而已,且不会敲开你的门,向你乞讨一碗稀粥。
(4)生命是尊奉快乐原则的,我们在动物界中知道的勤奋例子,都是由工蜂或蚂蚁之类小玩意提供的。在灵长类动物中,却罕有听闻,丛林之王狮子,最为人知晓的性格,恰恰是懒惰成性。我想,有尊严的人类应该不好意思拿自己与蚂蚁进行比附,何况,蚂蚁固然勤奋,却没有听说干出什么了不起的成就。它的勤奋与驴子推磨有点相似,都带有周而复始的特性。如果一定要与蚂蚁比较,则精神病院里那些将毛衣织了又拆、拆了又织的人,无疑更加合适。托尔斯泰的勤奋,可不能这样理解。
(5)勤奋既然是一种天赋,那么具此天赋的人与不具此天赋的人,都会觉得对方不可理解。我想,爱因斯坦见到中国人能够把海量时间消耗在麻将桌上,肯定觉得不可理喻,虽然,他也未必认为自己非常勤奋。众所周知,爱因斯坦喜欢睡觉。这附带引出勤奋者另一个特征:凡是在别人眼里非常勤奋的人,自己往往不这么认为。除非他像精通世故又心存仁厚的托尔斯泰那样,就想着多给别人一点面子。
(6)我们所说的勤奋,既然不是驴子推磨,就表明这种勤奋里,肯定有着让勤奋者心潮激荡的内涵。若试着进入勤奋者的内心,我们也许会意外地发现,世界上本无苦行僧,苦行僧之苦,只是局外人的错觉。说不定,当你觉得实验室里的科学家不懂得享受之时,他同样认为麻将桌上的你,已经被麻将囚禁住了,焉有快乐可言。
(7)勤奋源自执著,执著来自信念。信念不等于理想,因为理想与幻想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树立某种远大的理想,从来不能确保一个人成为伟大的人。如果理想更像是一种小资情调的话,信念则具有中产阶级般的殷实。理想是想想也不坏的,信念则除非付诸实施,不然分文不值。一个有信念的人,必然会伴生一种成就它的渴望,于是,勤奋则成了成就信念的最佳方式。一个为了信念而勤奋的人,几乎必然是快乐的。
(8)普鲁斯特的《追忆逝水年华》,篇幅惊人地浩繁,这需要何等的勤奋。妙的是,我们发现其中几乎没有冗词赘句,无论整体还是局部,都无一不体现出一种对完美事物的旺盛追求。他对每个字的负责态度,依我看只有钟表大师用锉刀打磨一个个小齿轮时,才可比拟。这种勤奋,只有结合了身心的陶醉,才能理解。所以,如此勤奋的人,必然是快乐的。
(选文1438字。选自《书屋》二〇〇二年第十二期)
1.以下分析正确的两项是( )( )(5分)
A.作者认为托尔斯泰的格言是荒谬的,这是因为托翁过于谦虚而掩盖事实的真相,托翁真正伟大之处还是在于其天才。 |
B.《战争与和平》的创作表明,勤奋与灵感是同等重要的,只有不懈的努力加上适当的灵感,才能创造出伟大的作品。 |
C.狮子和灵长类都是懒惰成性的,而工蜂蚂蚁十分勤奋却无甚成就,这表明勤奋是违背生命快乐天性的无意义的行为。 |
D.爱因斯坦喜睡觉,并非说明他不勤奋,而是说明真正勤奋的人,只是依其勤奋的天赋行事,并不是刻意而为之。 |
E.科学家与麻将桌旁的人相互不理解,因为科学家找到的是让自己心潮激荡的内涵,而玩乐者追求的却是享乐。
F.普鲁斯特写作《追忆似水年华》表明,勤奋无不是对完美事物的旺盛追求,正因如此,勤奋的人必然是快乐的。
2.以下属于作者所主张的勤奋的一项是( )(3分)
A.文学家为了创作精品辛苦地做构思 |
B.学生为应付作业检查辛勤地做作业 |
C.驴子、牛、骡子等辛勤地拉磨耕地 |
D.精神病人辛勤地重复某些机械动作 |
3.为什么“有尊严的人类应该不好意思拿自己与蚂蚁进行比附”?(4分)
4.通观全文,作者认为“勤奋才至关重要”的原因是什么?请概括说明。(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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