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多美的夜色啊
迟子建
虽然哈尔滨的夏天足够凉爽,但我还是喜欢在每年的七、八月份放下笔来“歇伏”。这时最惬意的事情,就是读书。我会把插在书架中的那些花花绿绿的书打量个周详,如同皇帝选妃一样,抽出想读的,放在沙发旁和枕边。被选中的既有那些散发着微微霉味的、可以一读再读的老书,也有外表光鲜漂亮、漫溢着油墨芬芳的新书。比之新书,我更爱那些老书。经过了漫长岁月淘洗后仍然能流传下来的文字,总会像金子一样闪闪发光。
在浏览了两本空洞乏味、装神弄鬼的最新畅销书后,我已打算重温《聊斋志异》的诡谲、奇异之美了。那里的神仙鬼怪在我眼中是有血有肉的。在电闪雷鸣的夏日,读这样的书无疑就是聆听天籁之音。
由于搬家后没有给书做细致的分类,所以很多书都是乱插的。我在取《聊斋志异》的时候,发现了相挨着它的《欧洲美术中的神话和传说》,这是著者王观泉先生三年前所赠的,我记得爱人在那年春天离开我的最后一个夜晚,读的就是这本书。
书页上一定留有我用肉眼看不见的爱人的指纹,所以打开它的时候,那一幅幅绚丽的画面,在我眼里就是天堂的圣景图。
最先打动我的,是一组《丽达与天鹅》图画。丽达与天鹅的故事,是最传奇的爱情故事。天神宙斯有一天在神山上,看到身下的斯巴达草原上,有一个美丽的姑娘,她就是丽达。宙斯爱上了丽达,为了摆脱天后赫拉的控制,他变成一只天鹅,飞向人间,与丽达相爱,并生下了希腊的绝世美女海伦。海伦与特洛伊战争的故事,比丽达与天鹅的故事还要著名。
在对《丽达与天鹅》这个神话的演绎上,我最喜欢达利的那幅。柯勒乔的过于甜美,达·芬奇的太圆熟了,而达利表现的天鹅充满了激情和力量,它那富有质感的展开的双翼,是那么的刚健和柔美,充分体现了宙斯飞临人间、见到心爱的人时那种内心的狂喜。
在这本书中,既可看到威廉·琼斯表现的爱上自己的倒影、最终化作水仙花的美少年纳西索斯,也可以看到鲁本斯以表现众女神为了争夺金苹果而引起祸端的《帕里斯的裁判》以及波提切利描绘的以色列民族女英雄《朱提斯》。还有充满了阴郁之气的伦勃朗的《大卫在扫罗面前弹竖琴》,灰黑的画面除了衬托了疯子扫罗内心的矛盾和焦虑,也把竖琴的凄美展现无疑。我觉得在描写音乐对人的影响的深刻性上,这则神话无疑是登峰造极的。
在书将结尾的时候,我看到了那个舞蹈着的莎乐美。2000年秋天,我曾经在都柏林的皇家剧院看过王尔德的话剧《莎乐美》。
《莎乐美》是写施洗者约翰死亡的故事的作品。希律王娶了弟弟腓力的妻子希罗底,约翰对此反对,惹恼了希律王,被关进监牢。莎乐美是希罗底的女儿,她美丽而富有才情,传说她向约翰表达过爱情,但遭到了拒绝。在希律王的生日宴会上,莎乐美被邀跳舞,为希律王助兴,莎乐美不从。希律王就许诺莎乐美,如果她当众舞蹈,就可以让她做一件最想做的事情。于是,莎乐美跳起舞来,舞毕,她要求希律王割下约翰的头给她,她终于吻到了死去的约翰的嘴唇。在约翰的头即将落地的时候,莎乐美感慨道:多美的夜色啊!
是啊,用这句台词来概括这本书的气质再合适不过了。欧洲那些美妙的神话和传说,当它们凝固在画面中的时候,它们就是人类艺术天空中最迷人的夜景。可惜在这个时代,欣赏这样的夜色的人少而又少了。所以王观泉先生在赠言中这样写道:
此书起笔于1953年,时为23岁当大兵时。但虽戎装披身,心中想的是保卫和平,使中国乃至世界宁静。匆匆近半个世纪流逝,这才发现世界其实一点儿也不太平。书虽然漂亮,2002年垂暮之年的我已经对世道不感兴趣了,只是愿意比我年轻的你及与你相似的中青年们,能如我在起笔写此书时一样好心情,赏析美。
王观泉先生晚年患有严重的眼疾,一再手术,如今他的一只眼睛几乎失明,而另一只眼睛的视线也极为微弱。这样的画集对他来说,注定是掩藏在心底的永恒的风景了。
我想爱人能够在最后的日子看这样的一本书上路,踏着这样的夜色归去,实在是幸运的。因为他是带着美走的。
1.作者以“多美的夜色啊”为标题,有何深意?
2.试结合上下文,理解下列句子含义。
(1)可惜在这个时代,欣赏这样的夜色的人少而又少了。
(2)这样的画集对他来说,注定是掩藏在心底的永恒的风景了。
3.读新书还是读老书,每个人喜好未必相同,你认为读新书好还是读旧书好?为什么?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四、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多美的夜色啊
迟子建
虽然哈尔滨的夏天足够凉爽,但我还是喜欢在每年的七、八月份放下笔来“歇伏”。这时最惬意的事情,就是读书。我会把插在书架中的那些花花绿绿的书打量个周详,如同皇帝选妃一样,抽出想读的,放在沙发旁和枕边。被选中的既有那些散发着微微霉味的、可以一读再读的老书,也有外表光鲜漂亮、漫溢着油墨芬芳的新书。比之新书,我更爱那些老书。经过了漫长岁月淘洗后仍然能流传下来的文字,总会像金子一样闪闪发光。
在浏览了两本空洞乏味、装神弄鬼的最新畅销书后,我已打算重温《聊斋志异》的诡谲、奇异之美了。那里的神仙鬼怪在我眼中是有血有肉的。在电闪雷鸣的夏日,读这样的书无疑就是聆听天籁之音。
由于搬家后没有给书做细致的分类,所以很多书都是乱插的。我在取《聊斋志异》的时候,发现了相挨着它的《欧洲美术中的神话和传说》,这是著者王观泉先生三年前所赠的,我记得爱人在那年春天离开我的最后一个夜晚,读的就是这本书。
书页上一定留有我用肉眼看不见的爱人的指纹,所以打开它的时候,那一幅幅绚丽的画面,在我眼里就是天堂的圣景图。
最先打动我的,是一组《丽达与天鹅》图画。丽达与天鹅的故事,是最传奇的爱情故事。天神宙斯有一天在神山上,看到身下的斯巴达草原上,有一个美丽的姑娘,她就是丽达。宙斯爱上了丽达,为了摆脱天后赫拉的控制,他变成一只天鹅,飞向人间,与丽达相爱,并生下了希腊的绝世美女海伦。海伦与特洛伊战争的故事,比丽达与天鹅的故事还要著名。
在对《丽达与天鹅》这个神话的演绎上,我最喜欢达利的那幅。柯勒乔的过于甜美,达·芬奇的太圆熟了,而达利表现的天鹅充满了激情和力量,它那富有质感的展开的双翼,是那么的刚健和柔美,充分体现了宙斯飞临人间、见到心爱的人时那种内心的狂喜。
在这本书中,既可看到威廉·琼斯表现的爱上自己的倒影、最终化作水仙花的美少年纳西索斯,也可以看到鲁本斯以表现众女神为了争夺金苹果而引起祸端的《帕里斯的裁判》以及波提切利描绘的以色列民族女英雄《朱提斯》。还有充满了阴郁之气的伦勃朗的《大卫在扫罗面前弹竖琴》,灰黑的画面除了衬托了疯子扫罗内心的矛盾和焦虑,也把竖琴的凄美展现无疑。我觉得在描写音乐对人的影响的深刻性上,这则神话无疑是登峰造极的。
在书将结尾的时候,我看到了那个舞蹈着的莎乐美。2000年秋天,我曾经在都柏林的皇家剧院看过王尔德的话剧《莎乐美》。
《莎乐美》是写施洗者约翰死亡的故事的作品。希律王娶了弟弟腓力的妻子希罗底,约翰对此反对,惹恼了希律王,被关进监牢。莎乐美是希罗底的女儿,她美丽而富有才情,传说她向约翰表达过爱情,但遭到了拒绝。在希律王的生日宴会上,莎乐美被邀跳舞,为希律王助兴,莎乐美不从。希律王就许诺莎乐美,如果她当众舞蹈,就可以让她做一件最想做的事情。于是,莎乐美跳起舞来,舞毕,她要求希律王割下约翰的头给她,她终于吻到了死去的约翰的嘴唇。在约翰的头即将落地的时候,莎乐美感慨道:多美的夜色啊!
是啊,用这句台词来概括这本书的气质再合适不过了。欧洲那些美妙的神话和传说,当它们凝固在画面中的时候,它们就是人类艺术天空中最迷人的夜景。可惜在这个时代,欣赏这样的夜色的人少而又少了。所以王观泉先生在赠言中这样写道:
此书起笔于1953年,时为23岁当大兵时。但虽戎装披身,心中想的是保卫和平,使中国乃至世界宁静。匆匆近半个世纪流逝,这才发现世界其实一点儿也不太平。书虽然漂亮,2002年垂暮之年的我已经对世道不感兴趣了,只是愿意比我年轻的你及与你相似的中青年们,能如我在起笔写此书时一样好心情,赏析美。
王观泉先生晚年患有严重的眼疾,一再手术,如今他的一只眼睛几乎失明,而另一只眼睛的视线也极为微弱。这样的画集对他来说,注定是掩藏在心底的永恒的风景了。
我想爱人能够在最后的日子看这样的一本书上路,踏着这样的夜色归去,实在是幸运的。因为他是带着美走的。
1.作者以“多美的夜色啊”为标题,有何深意?
2.试结合上下文,理解下列句子含义。
(1)可惜在这个时代,欣赏这样的夜色的人少而又少了。
(2)这样的画集对他来说,注定是掩藏在心底的永恒的风景了。
3.读新书还是读老书,每个人喜好未必相同,你认为读新书好还是读旧书好?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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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多美的夜色啊
迟子建
虽然哈尔滨的夏天足够凉爽,但我还是喜欢在每年的七、八月份放下笔来“歇伏”。这时最惬意的事情,就是读书。我会把插在书架中的那些花花绿绿的书打量个周详,如同皇帝选妃一样,抽出想读的,放在沙发旁和枕边。被选中的既有那些散发着微微霉味的、可以一读再读的老书,也有外表光鲜漂亮、漫溢着油墨芬芳的新书。比之新书,我更爱那些老书。经过了漫长岁月淘洗后仍然能流传下来的文字,总会像金子一样闪闪发光。
在浏览了两本空洞乏味、装神弄鬼的最新畅销书后,我已打算重温《聊斋志异》的诡谲、奇异之美了。那里的神仙鬼怪在我眼中是有血有肉的。在电闪雷鸣的夏日,读这样的书无疑就是聆听天籁之音。
由于搬家后没有给书做细致的分类,所以很多书都是乱插的。我在取《聊斋志异》的时候,发现了相挨着它的《欧洲美术中的神话和传说》,这是著者王观泉先生三年前所赠的,我记得爱人在那年春天离开我的最后一个夜晚,读的就是这本书。
书页上一定留有我用肉眼看不见的爱人的指纹,所以打开它的时候,那一幅幅绚丽的画面,在我眼里就是天堂的圣景图。
最先打动我的,是一组《丽达与天鹅》图画。丽达与天鹅的故事,是最传奇的爱情故事。天神宙斯有一天在神山上,看到身下的斯巴达草原上,有一个美丽的姑娘,她就是丽达。宙斯爱上了丽达,为了摆脱天后赫拉的控制,他变成一只天鹅,飞向人间,与丽达相爱,并生下了希腊的绝世美女海伦。海伦与特洛伊战争的故事,比丽达与天鹅的故事还要著名。
在对《丽达与天鹅》这个神话的演绎上,我最喜欢达利的那幅。柯勒乔的过于甜美,达•芬奇的太圆熟了,而达利表现的天鹅充满了激情和力量,它那富有质感的展开的双翼,是那么的刚健和柔美,充分体现了宙斯飞临人间、见到心爱的人时那种内心的狂喜。
在这本书中,既可看到威廉•琼斯表现的爱上自己倒影、最终化作水仙花的美少年纳西索斯,也可以看到鲁本斯以表现众女神为了争夺金苹果而引起祸端的《帕里斯的裁判》以及波提切利描绘的以色列民族女英雄《朱提斯》。还有充满了阴郁之气的伦勃朗的《大卫在扫罗面前弹竖琴》,灰黑的画面除了衬托了疯子扫罗内心的矛盾和焦虑,也把竖琴的凄美展现无疑。我觉得在描写音乐对人的影响的深刻性上,这则神话无疑是登峰造极的。
在书将结尾的时候,我看到了那个舞蹈着的莎乐美。2000年秋天,我曾经在都柏林的皇家剧院看过王尔德的话剧《莎乐美》。
《莎乐美》是写施洗者约翰死亡的故事的作品。希律王娶了弟弟腓力的妻子希罗底,约翰对此反对,惹恼了希律王,被关进监牢。莎乐美是希罗底的女儿,她美丽而富有才情,传说她向约翰表达过爱情,但遭到了拒绝。在希律王的生日宴会上,莎乐美被邀跳舞,为希律王助兴,莎乐美不从。希律王就许诺莎乐美,如果她当众舞蹈,就可以让她做一件最想做的事情。于是,莎乐美跳起舞来,舞毕,她要求希律王割下约翰的头给她,她终于吻到了死去的约翰的嘴唇。在约翰的头即将落地的时候,莎乐美感慨道:多美的夜色啊!
是啊,用这句台词来概括这本书的气质再合适不过了。欧洲那些美妙的神话和传说,当它们凝固在画面中的时候,它们就是人类艺术天空中最迷人的夜景。可惜在这个时代,欣赏这样的夜色的人少而又少了。所以王观泉先生在赠言中这样写道:
此书起笔于1953年,时为23岁当大兵时。但虽戎装披身,心中想的是保卫和平,使中国乃至世界宁静。匆匆近半个世纪流逝,这才发现世界其实一点儿也不太平。书虽然漂亮,2002年垂暮之年的我已经对世道不感兴趣了,只是愿意比我年轻的你及与你相似的中青年们,能如我在起笔写此书时一样好心情,赏析美。
王观泉先生晚年患有严重的眼疾,一再手术,如今他的一只眼睛几乎失明,而另一只眼睛的视线也极为微弱。这样的画集对他来说,注定是掩藏在心底的永恒的风景了。
我想爱人能够在最后的日子看这样的一本书上路,踏着这样的夜色归去,实在是幸运的。因为他是带着美走的。
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两项都对得4分,答对一项得2分,一
对一错得2分)( )( )
A.作者开篇通过阅读老书与新书的不同的感受,重点在于交代作者喜读老书的原因是:老书是经岁月
淘洗后的思想结晶,为下文写古代欧洲神话传说之美,进而为引出怀念丈夫之情作铺垫。
B.在哈尔滨的夏天,作者想读《聊斋志异》是由于读了“装神弄鬼的最新畅销书后”引起的,同时也
是怀念“亡夫”使然。
C.在以《丽达与天鹅》为题材的绘画中,作者最喜欢达利的那幅,是因为达利表现出了宙斯的激情与
力量,刚健和柔美,以及见到心上人的狂喜之情。
D.作者着力描写《莎乐美》的目的就是通过她无所顾忌地追求情爱的疯狂行为,以超乎常理的情节冲
突表现主人公的性格,爱恨交织的蛇蝎美人的心狠手辣。
E.《欧洲美术中的神话和传说》是美的载体,所以在最后一段,作者写了爱人在最后的日子看这本“美
书归去,实在是幸运的。这也和上文构成照应关系。
2.作者在描写《欧洲美术中的神话和传说》的内容时,对《丽达与天鹅》描写得很详细,为什
么?(4分)
3.作者以“多美的夜色啊”为标题,有何深意?(4分)
4.“比之新书,我更爱那些老书”,这是作者的选择,读新书还是读老书,每个人喜好未必相同,
你的看法呢?(8分)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完成小题。
多美的夜色啊
迟子建
虽然哈尔滨的夏天足够凉爽,但我还是喜欢在每年的七、八月份放下笔来“歇伏”。这时最惬意的事情,就是读书。我会把插在书架中的那些花花绿绿的书打量个周详,如同皇帝选妃一样,抽出想读的,放在沙发旁和枕边。被选中的既有那些散发着微微霉味的、可以一读再读的老书,也有外表光鲜漂亮、漫溢着油墨芬芳的新书。比之新书,我更爱那些老书。经过了漫长岁月淘洗后仍然能流传下来的文字,总会像金子一样闪闪发光。
在浏览了两本空洞乏味、装神弄鬼的最新畅销书后,我已打算重温《聊斋志异》的诡谲、奇异之美了。那里的神仙鬼怪在我眼中是有血有肉的。在电闪雷鸣的夏日,读这样的书无疑就是聆听天籁之音。
由于搬家后没有给书做细致的分类,所以很多书都是乱插的。我在取《聊斋志异》的时候,发现了相挨着它的《欧洲美术中的神话和传说》,这是著者王观泉先生三年前所赠的,我记得爱人在那年春天离开我的最后一个夜晚,读的就是这本书。
书页上一定留有我用肉眼看不见的爱人的指纹,所以打开它的时候,那一幅幅绚丽的画面,在我眼里就是天堂的圣景图。
最先打动我的,是一组《丽达与天鹅》图画。丽达与天鹅的故事,是最传奇的爱情故事。天神宙斯有一天在神山上,看到身下的斯巴达草原上,有一个美丽的姑娘,她就是丽达。宙斯爱上了丽达,为了摆脱天后赫拉的控制,他变成一只天鹅,飞向人间,与丽达相爱,并生下了希腊的绝世美女海伦。海伦与特洛伊战
争的故事,比丽达与天鹅的故事还要著名。
在对《丽达与天鹅》这个神话的演绎上,我最喜欢达利的那幅。柯勒乔的过于甜美,达·芬奇的太圆熟了,而达利表现的天鹅充满了激情和力量,它那富有质感的展开的双翼,是那么的刚健和柔美,充分体现了宙斯飞临人间、见到心爱的人时那种内心的狂喜。
在这本书中,既可看到威廉·琼斯表现的爱上自己倒影、最终化作水仙花的美少年纳西索斯,也可以看到鲁本斯以表现众女神为了争夺金苹果而引起祸端的《帕里斯的裁判》以及波提切利描绘的以色列民族女英雄《朱提斯》。还有充满了阴郁之气的伦勃朗的《大卫在扫罗面前弹竖琴》,灰黑的画面除了衬托了疯子扫罗内心的矛盾和焦虑,也把竖琴的凄美展现无疑。我觉得在描写音乐对人的影响的深刻性上,这则神话无疑是登峰造极的。
在书将结尾的时候,我看到了那个舞蹈着的莎乐美。2000年秋天,我曾经在都柏林的皇家剧院看过王尔德的话剧《莎乐美》。
《莎乐美》是写施洗者约翰死亡的故事的作品。希律王娶了弟弟腓力的妻子希罗底,约翰对此反对,惹恼了希律王,被关进监牢。莎乐美是希罗底的女儿,她美丽而富有才情,传说她向约翰表达过爱情,但遭到了拒绝。在希律王的生日宴会上,莎乐美被邀跳舞,为希律王助兴,莎乐美不从。希律王就许诺莎乐美,如果她当众舞蹈,就可以让她做一件最想做的事情。于是,莎乐美跳起舞来,舞毕,她要求希律王割下约翰的头给她,她终于吻到了死去的约翰的嘴唇。在约翰
的头即将落地的时候,莎乐美感慨道:多美的夜色啊!
是啊,用这句台词来概括这本书的气质再合适不过了。欧洲那些美妙的神话和传说,当它们凝固在画面中的时候,它们就是人类艺术天空中最迷人的夜景。可惜在这个时代,欣赏这样的夜色的人少而又少了。所以王观泉先生在赠言中这样写道:
此书起笔于1953年,时为23岁当大兵时。但虽戎装披身,心中想的是保卫和平,使中国乃至世界宁静。匆匆近半个世纪流逝,这才发现世界其实一点儿也不太平。书虽然漂亮,2002年垂暮之年的我已经对世道不感兴趣了,只是愿意比我年轻的你及与你相似的中青年们,能如我在起笔写此书时一样好心情,赏析美。
王观泉先生晚年患有严重的眼疾,一再手术,如今他的一只眼睛几乎失明,而另一只眼睛的视线也极为微弱。这样的画集对他来说,注定是掩藏在心底的永恒的风景了。
我想爱人能够在最后的日子看这样的一本书上路,踏着这样的夜色归去,实在是幸运的。因为他是带着美走的。
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4分)
A.作者开篇通过阅读老书与新书的不同的感受,重点在于交代作者喜读老书的原因是:老书是经岁月淘洗后的思想结晶。
B.在哈尔滨的夏天,作者想读《聊斋志异》是由于读了“装神弄鬼的最新畅销书后”引起的,同时也是怀念“亡夫”使然。
C.在以《丽达与天鹅》为题材的绘画中,作者最喜欢达利的那幅,是因为达利表现出了宙斯的激情与力量,刚健和柔美,以及见到心上人的狂喜之情。
D.作者着力描写《莎乐美》的目的就是通过她无所顾忌地追求情爱的疯狂行为,以超乎常理的情节冲突表现主人公的性格,爱恨交织的蛇蝎美人的心狠手辣。
E.《欧洲美术中的神话和传说》是美的载体,所以在最后一段,作者写了爱人在最后的日子看这本“美”书归去,实在是幸运的。这也和上文构成照应关系。
2.作者在描写《欧洲美术中的神话和传说》的内容时,对《丽达与天鹅》描写得很详细,为什么?(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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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作者以“多美的夜色啊”为标题,有何深意?(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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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比之新书,我更爱那些老书”,这是作者的选择,读新书还是读老书,每个人喜好未必相同,你的看法呢?(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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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母亲的文化
迟子建
①母亲今春血压居高不下,我怀疑是故乡的寒冷气候使然,劝她来哈尔滨住上一段,换换水土,她来了。说也怪,她到后的第二天,血压就降了下来,恢复正常。我眼见着她的气色一天天好看起来,指甲透出玫瑰色的光泽。她在春光中恢复了健康,心境自然好了起来。她爱打扮了,喜欢吃了,爱玩了,甚至偶尔还会哼哼歌。每天她跟我出去散步,看待每一株花的眼神都是怜惜的。按理说,哈尔滨的水质和空气都不如故乡的好,可她却如获新生.看来温暖是最好的良药啊。
②白天,我看书的时候,母亲也会看书。她从我的书架上选了一摞书,《红楼梦》《毛泽东的晚年生活》《慈禧与我》《文化大革命十年史》等,摆在她的床头柜上。受父亲影响,她不止一次读过《红楼梦》,熟知哪个丫鬟是哪一府的,哪个小厮的主子又是谁。大约一周后.她把《红楼梦》放回去,对我说,后两卷她看得不细。母亲说《红楼梦》好看的还是前两卷,写的都是吃呀喝呀玩呀的事情,耐看。而且,宝玉和黛玉那时还天真着,哥哥妹妹斗嘴斗气是讨人喜欢的。到了后来,宝玉和宝钗一结婚,小说就不好看了。母亲对高鹗的续文尤其不能容忍,说他不懂趣味,硬写,把人都搞得那么惨,读来冷飕飕的。她对《红楼梦>的理解令我吃惊,起码,她强调了小说趣味性的重要。
③母亲对历史的理解也是直观朴素的。那段时问,我正看关于康有为的一些书籍,有天晚饭同她聊起康有为,她说,这个人不好啊,他撺掇着光绪闹变法,怎么样?变法失败了。他跑了。要是不听他,光绪帝能死吗!为了证明她的判断是正确的,她拿来《慈禧与我》,说那里面有件事涉及到康有为,也能证明他的不仁又。母亲翻来翻去,找不见那页了,她撇下书,对我说:“不管怎么着,连累了别人的人,不是好人啊。”康有为就这样被她给定了性。
④我想让母亲在哈尔滨过得丰富些,除了带她到商场购物,去饭店享受美食,去植物园看牡丹和郁金香外,还带她进剧场。我陪她看了一场京剧,是省京剧院在五月份推出的“京剧现代戏经典剧目回顾展”,上演的是<红色娘子军><沙家浜>《磐石湾)《海港》等的片段。当舞台上出现穿着蓝军服、戴着红袖标的娘子军时,母亲直摇头。而到了《磐石湾>的演员演唱“负伤痛冲破千层巨浪”时,她干脆堵起了耳朵。好不容易捱到戏散,她得救般地对我说:“这样板戏有什么好看的?太难听了!现在怎么还演这个?这东西怎么还成了‘经典’了?”母亲接着说了一大堆传统折子戏的名字,什么<打渔杀家><贵妃醉酒)<霸王别姬)《杜十娘》《空城计》等,1她说:“还得是这些老戏是个东西啊,样板戏那叫什么玩意啊。”听了她的话,我回去后给她放梅兰芳的唱碟,谁知她对我说:“换了换了,我最不喜欢梅兰芳的戏了。”我诧异,问她为什么?她说:“我不喜欢男人扮女声,听起来不舒服。”母亲真是本色到家了。
⑤刘老根大舞台最近落户哈尔滨的工人文化宫,每晚都有演出,场面很火爆。我约母亲一同去看,她说:“那东西有什么看头?就是耍嘛!”母亲伸出手来,绘声绘色地学着演员:“这边观众的掌声不热烈呀,给点掌声好不好啦?”她说她受不了这个。不过她没有拗过我,有一天,我还是把她拉到剧场。虽然不是周末,但上座率还是很高。母亲说得没错,演出一开始.演员就朝观众要掌声,有的还蹦下台,在观众席中怂恿观众鼓掌。高分贝的音乐震耳欲聋,母亲再次堵起了耳朵,一副痛苦状。演出只到半程,当又一位演员出场后耸着肩膀嬉皮笑脸地要掌声时,母亲终于忍不住了,她几乎是用命令的口气大声对我说:“咱走吧!”我也没有料到演出是那么低俗,赶紧跟着她出来了。出了剧场,她长吁了一口气,对我说:“怎么样?我说就是个‘耍’嘛。花着钱遭着罪,再坐下去,我都要犯心脏病了!”
⑥有一天,我和母亲黄昏散步时路过文化宫,看见王全安导演的《图雅的婚事》在上映,立刻买了两张票。我知道这部电影在威尼斯国际电影节上拿了奖。按照票上的时间,它应该开演五分钟了,我正为不能看到开头而懊恼呢,谁知到了小放映厅门口却吃了闭门羹。原来,这场电影只卖出这两张票,放映厅还没开呢。我找来放映员,他说坐飞机要是一个乘客,人家都得给飞,电影票呢,哪怕只卖出一张,他也会给放的。放映员打开门,为我和母亲放了专场电影。当银幕上出现了蒙古包、羊群和纯朴的牧民时,母亲慨叹了一句:“这是真景啊。母亲看过两部流行大片,对里面电脑制作的假景很反感,所以这真实的场景让她觉得亲切。故事很简单,一个女人征婚,要带着“无用”的丈夫嫁人。而这个文夫之所以“废”了,是因为打井所致的。这背后透视出的是草原缺水的严峻现实。虽然它与多年前轰动一时的《老井》有似曾相识之处,但影片拍得朴素,自然,苍凉而又温暖,我和母亲被吸引住了,完整地把它看完了。出了影厅,只见大剧场刘老根大舞台的演出正在高潮,演员在台上热闹地和观众做着互动,掌声如湖。
⑦我和母亲有些怅然地在夜色中归家,慨叹着好电影没人看。快到家的时候,母亲忽然叹息了一声对我说:“我明白了,你写的那些书,就跟咱俩看的电影似的,没多少人看啊。那些花里胡哨的书,就跟那个刘老根大舞台一样,看的人多啊。”
⑧母亲的话,让我感动,又让我难过。我没有想到,这场两个人的电影,会给她那么犬的触动。那一瞬间,我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因为有母亲在,我生命中的电影,就永远不会是一个人的啊。
1.结合全文内容,简要概括“母亲的文化”体现在哪些方面。
2.结合对“母亲的文化”的内涵的理解,简析母亲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3.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
看来温暖是最好的良药啊。
4.这篇散文还有一个题目《两个人的电影》,你认为那一个题目更好,请说明理由。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①优美是人类最早把握的一种美的形态。无论在东方还是在西方,人们对于美的最初认识,都是“美在于和谐”,都强调美只能存在于事物的多样统一之中,这种多样性的统一就是和谐,也就是优美。
②优美的基本特征是和谐,是一个事物的各种对立因素的统一。它首先表现为感性形式的和谐统一。优美的事物往往是小巧的,光滑的,逐渐变化、不露棱角,娇弱以及颜色鲜明而不强烈等等。其次它还表现为内容的完整与统一。亚里士多德就强调美的事物应当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他说:“美与不美,艺术作品与现实事物,分别就在于美的东西和艺术作品里,原来零散的因素结合成为统一体。”再次,它还表现为内容与形式的和谐统一,即形式能够完美地适合于内容,内容和形式处于交融无间、互相适应的状态,既不是形式压倒内容,也不是内容溢出于形式。另外,这种和谐还表现为主客体之间的关系的和谐,即个体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在这种和谐状态中,主体感到了他同外部世界的统一,外部世界成了他的自我的肯定,从而产生一种审美的愉快。
③优美的这一基本特征是由优美的本质决定的。美的本质和根源在于人类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是真和善、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矛盾统一,而优美、崇高、喜剧、悲剧等等便是这种矛盾统一的各种具体不同的形态。优美以比较单纯直接的形态表现了这一本质,它表现为现实对于实践的单纯的肯定,而不是二者的对立、冲突和斗争;表现为对于丑的排除,而不是美丑并存的局面;表现为实践的静态成果,而不是实践的艰苦历程。在这里,现实与实践、真与善、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似乎是处在交融无间、相对统一的状态中,所以在形式上它呈现为和谐与相对稳定,给人们的审美感受也是单纯平静的。
④优美的这一本质还可以在它的各种具体形态中得到进一步说明。社会生活中的美往往表现为人们之间的一种融洽的关系与和平宁静的生活氛围,像体现着无私的友谊、贞洁的爱情、亲子之爱等等的各种场景与行动。自然中的优美往往是那些为人们所熟悉所把握了的对象,如花颜月色、珠光宝气、鸟兽虫鱼等等,以及山明水秀的自然景色,甚至野外的荒郊小径。艺术中的优美是现实中的优美的能动反映。优美的艺术所反映的社会矛盾和斗争一般不具有严峻对立、不可调和的性质,而且往往以大团圆为结局;而优美的诗歌和散文,则是往往摄取一些日常生活小景,集中地表现,在形式上也力求完美和谐。
1.根据文章内容,下列不属于“优美”范畴的一项是( )
A. 春日的傍晚,父母带孩子在公园里放风筝,满怀爱意地看着孩子欢快地奔跑。
B. 江南园林中绿树掩映着亭台楼榭,湖塘倒映着灰瓦白墙,修竹遮掩着小桥流水。
C. 王实甫《西厢记》中张君瑞与崔莺莺几经波折,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
D. 贵州黄果树瀑布飞流急湍,直落千尺;虎啸雷鸣般的轰鸣,震耳欲聋。
2.下列关于文章的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 文章第二段引用亚里士多德的话是为了说明美与不美、艺术作品与现实事物的区别。
B. 文章结构严谨,层次清晰,从对优美的认识到其特征、本质,逐层展开,逻辑严密。
C. 本文论证说理方法灵活多样,既有举例分析,也有对比说理和比喻论证。
D. 本文语言形象优美,生动活泼,富有表现力,很好地阐明了"优美"这一美学概念。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东西方都认为事物的多样统一才能构成优美,事物的单一因素不会给人以优美的享受。
B. 真和善、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矛盾统一,可以表现为优美、崇高、喜剧、悲剧等不同形态。
C. 优美的基本特征是和谐,其感性形式是和谐统一的,因此大的、有冲突的事物不会形成优美。
D. 对于丑的排除、实践的静态成果、现实对实践的单纯肯定,带给人们的审美感受是单纯平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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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不忍的句号迟子建
一个幅员辽阔的国家,春光注定是参差不齐的。三月,我离开故乡时,它还是一世界的白雪,可是到了广东,花间已是落英缤纷了。一个似晴非晴的日子,我来到了南海丹灶镇的苏村,拜谒康有为故居。
一入苏村,看到的是一幅安恬的乡村生活图景:青砖的民居旁蜷着打盹的狗,荷花在水塘里静悄悄地开。挎着菜篮的妇女缓缓地通过石桥,耕牛在树下休憩,这一切,似乎都与我心目中康有为出生地的情景大相径庭,它是那么的和风细雨、欣欣向荣,没有丝毫的荒凉之气、沧桑之气。青少年时代生活在这里的康有为,其心中日益积聚的政治“风暴”,缘何而来?
我对康有为的了解,基本上限于历史教科书上的“定义”,至于他个人的内心经历,不甚了了。看过康有为故居,我很想走近他,了解他。
康有为发蒙读书时,萦绕耳际的除了诵读“四书五经”的声音,还有异乡战事中兵戈相击的声音。这一“士”风与另一“仕”风的交汇,影响了康有为的人生,他日后心中积累的政治风暴,与这两股风的吹拂有关。
当时的中国,内忧外困,他痛恨朝野的“不作为”和软弱,痛恨洋人蚕食祖国的疆土。这不安和愤懑压迫着他,难以解脱。康有为似乎迷途了,他一度遁入风景秀丽的西樵山。康有为的西樵山静坐,其实是想把自己幻化为一支可以烛照人生的蜡烛,这样他面对沉重的黑暗时,内心会有勇气。康有为走出西樵山时,开始了更广博的读书,他的阅读不仅仅局限于历史、文学方面,而是扩展到自然科学上。同时,他还对西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西学的科学民主与人道精神的渗透,与中国传统的儒学思想的滋养,使康有为视野开阔起来,他恍然觉得“道”已在心中。
一八八八年,康有为离开故乡,向着京师北行,开始了他维新变法的旅程。然而,康有为是乘兴而来,败兴而归。
康有为活了七十岁,但他的生命,在戊戌年他四十一岁时,已然终结。尽管其后他在印度撰写了《大同书》,但他身上的勇气和锐气,在戊戌年后,已不复存在。康有为曾请人在一枚印章上刻下了这样的文字:“维新百日,出亡十六年,三周大地,游遍四洲,经三十一国,行六十万里。”可惜这些“眼界”并没有让他变得开阔和深刻,他在归来后反对的是孙中山领导的国民革命,支持和参与的是张勋复辟。直到他去世的那一年,他还赴天津,为溥仪祝寿。但康有为还是了不起的,“公车上书”和“百日维新”,使他成为中国近代思想启蒙运动的鼻祖,成为个性解放的先驱。
读过关于他的一些文字,我在四月份来到青岛。广东的春天过去了,但青岛的春天正在高潮,桃花点点红,樱花簇簇白。我去了康有为在福山路最后的寓所,门厅里摆放着一幅徐悲鸿先生画的康有为的肖像,他白发苍苍,目光温和,但这温和中却掩饰不住茫然。他嘴角微蹙,似在咀嚼着荣辱和苍凉。他坐在那里,坐在四月的微风中,看着来来往往的人。我想,以他不羁的性情,他并不喜欢坐在画框中。在他心中,那也是一种“牢”吧。
康有为的墓地,在浮山脚下,朝向大海。拜谒他墓地的那天,是个晴好的日子。本该是万木葱茏的时节,可墓地却衰草凄凄。他的墓是圆形的,青白色。远远看去,像是一个句号。康有为就躺在这个句号中。康有为五十六岁时,曾创办了《不忍》杂志。我想他一生最不忍的,大概就是这个句号。在广东南海的苏村,我看到的是康有为的起点,而在青岛,我看到的却是他的终点。他的起点到终点,曲曲折折,波澜壮阔。
康有为离开这个世界,整整八十年了。他墓地面前的大海,已不是一览无余的海了。近年来迅速兴起的海景高层住宅,正逐渐地分割着他视野中的海。大海破碎了。不过康有为见过的海多了,见过的破碎的山河也多了,他不会介意的。更何况,不管大海怎样被遮挡住,那海水在风暴来临时的惊涛拍岸之声,他仍能深切地感受到。康有为最爱的,不正是这样的声音吗?
(摘编自迟子建《云烟过客》)
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 作者善用环境描写来推动叙述,开头刻画苏村安恬的乡村生活图景,为下文详写康有为发动政治“风暴”的过程做铺垫。
B. 西樵山静坐让迷途的康有为获得了内心直面现实的勇气,使他的视野开阔起来,为他日后的“百日维新”做了思想上的沉淀。
C. 文章行文自由,不受时空限制,但情感相对集中,作者的“寻找”康有为之旅,主要表达了对康有为的崇敬之情。
D. 作者在文章结尾提到近年来兴起的海景高层住宅,不仅表明了康有为被人遗忘的遗憾,更是批判现代工业文明对历史的侵蚀。
2.如何理解文章的标题“不忍的句号”?
3.康有为是中国近代思想启蒙运动的鼻祖。作者却认为康有为在四十一岁时,生命已经终结,你是否赞同?请结合文章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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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论美的欣赏的普遍性
对于是否存在美的欣赏的普遍性的问题,回答是肯定的。所有人都喜欢美的事物,不同文化中的人们有一些共同的审美偏爱。美的欣赏的普遍性可以列举出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与风景和人体有关。所有人都喜欢草原景观,这种景观偏好的一致性,超越了文化差异和特定的阶层差异。就人体来说,身材匀称、面容姣好通常会被认为是美的。
第二种类型是对整体自相似形式的欣赏,如葵花籽的排列,海螺壳的构造。在黄金分割比中,我们能发现典型的整体自相似性。部分与整体之间的协调关系,对于我们对美的欣赏是决定性的,因此所有人都喜欢具有黄金分割比的形式。
第三种类型是对惊人的美的艺术作品的欣赏。这种欣赏的普遍性与非凡的艺术作品有关。泰姬陵、《蒙娜丽莎》或者贝多芬的《第九交响曲》,让不管具有何种文化背景的人们都为之着迷。
当我们将风景或者人体作为美来感受的时候,这种感知依赖某种神经模式的高度局部化的激活;当我们将整体自相似形式作为美来感受的时候,相邻皮质区的共振产生更加深远的皮质并行激活;对那些伟大的、惊人的美的艺术作品的经验,依赖我们整个美的欣赏和认识构造的整体激活。这三种类型都意味着审美实际上就是大脑愉快,但神经刺激的范围有所不同,而经验的质量也有显著的差异。在局部刺激中,我们经验到吸引力;在并行刺激中,我们经验到意味深长的愉快;在整体刺激中,我们经验到惊人的美。
对风景和人体的偏好之所以是普遍的,因为它们都起源于选择效应,这种效应对智人的基因组产生影响,它们先于任何文化区分,这就是它们一直传到我们这里,在今天仍然保持普遍性的原因。这种类型的美是在人类原始文化时期确立起来的,是人类特有的,它明显朝生殖和生态方向发展,因此,在美学范围中,我们也可以说它是善的体现。
对于整体自相似形式的审美偏爱,也是在系统发生过程中发展和选择出来的。它在今天的普遍性,来源于相应基因结构的永久性。这种类型的美是在动物的认识发展过程中发展起来的,有一个比人类更早的来源。这种类型的美的作用存在于认识领域。在美学领域中,我们可以说它是真的体现。
最后,我们在对伟大的美的着迷上体现出来的普遍性,很可能扎根于皮质的构造之中。由于这种构造在所有人中都是完全一样的,不管我们具有怎样的文化背景,我们都具备感知这种美的能力,因此这种类型的美的欣赏感知也是普遍的。这种类型极有可能是在人类文化时期才开始发展起来的,也就是在最近4万年中发展起来的,它在这三种类型中最为接近。这种伟大的美,独立于任何生物的或者认识的利益,释放出无目的的神经烟火。就这种意义上来说,只有在这种类型的美中,我们才真正地进入了纯粹的美的领域,这是一个为美而美的领域。因此,在美学领域中,这种美是美本身的体现。
(选自《光明日报》2011年4月22日,有删改)
1.对“美的欣赏的普遍性”的理解,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 它是不同文化中的人们超越了文化差异而产生的一些共同的审美偏爱。
B. 它表现为所有的人都喜欢草原景观、美的人体、整体自相似形式和艺术作品。
C. 它的每一种类型都能使人经验到吸引力、意味深长的愉快以及惊人的美。
D. 它独立于任何生物的或者认识的利益,是为美而美。
2.对美的欣赏普遍性的三种类型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 在神经刺激范围和经验质量方面,三种类型是渐次增大和加强的,但实际上都是大脑愉快。
B. 在产生时间方面,“整体自相似形式”类型最早,“风景和人体”类型次之,“非凡艺术作品”类型最晚。
C. 在起源方面,审美普遍性的三种类型都起源于选择效应对基因的影响,而扎根于人体皮质的构造之中。
D. 在美学领域中,三种类型分别是善、真、美的体现,而只有在“非凡艺术作品”类型中的美才能令人进入纯粹的美的领域。
3.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 共同的审美偏爱证明了存在美的欣赏的普遍性,即所有人都喜欢相同的美的事物。
B. 三种类型的审美偏爱都是在认识发展过程中确立的,都有赖于神经刺激。
C. 不管我们具有怎样的文化背景,都能感知非凡艺术作品的美,所以皮质构造在所有人中都是完全一样的。
D. 在美学领域中,伟大的艺术作品的美是美本身的体现,而其他两种美的普遍类型都不是真正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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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美的欣赏的普遍性
对于是否存在美的欣赏的普遍性的问题,回答是肯定的。所有人都喜欢美的事物,不同文化中的人们有一些共同的审美偏爱。美的欣赏的普遍性可以列举出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与风景和人体有关。所有人都喜欢草原景观,这种景观偏好的一致性,超越了文化差异和特定的阶层差异。就人体来说,身材匀称、面容姣好通常会被认为是美的。
第二种类型是对整体自相似形式的欣赏,如葵花籽的排列,海螺壳的构造。在黄金分割比中,我们能发现典型的整体自相似性。部分与整体之间的协调关系,对于我们对美的欣赏是决定性的,因此所有人都喜欢具有黄金分割比的形式。
第三种类型是对惊人的美的艺术作品的欣赏。这种欣赏的普遍性与非凡的艺术作品有关。泰姬陵、《蒙娜丽莎》或者贝多芬的《第九交响曲》,让不管具有何种文化背景的人们都为之着迷。
当我们将风景或者人体作为美来感受的时候,这种感知依赖某种神经模式的高度局部化的激活;当我们将整体自相似形式作为美来感受的时候,相邻皮质区的共振产生更加深远的皮质并行激活;对那些伟大的、惊人的美的艺术作品的经验,依赖我们整个美的欣赏和认识构造的整体激活。这三种类型都意味着审美实际上就是大脑愉快,但神经刺激的范围有所不同,而经验的质量也有显著的差异。在局部刺激中,我们经验到吸引力;在并行刺激中,我们经验到意味深长的愉快;在整体刺激中,我们经验到惊人的美。
对风景和人体的偏好之所以是普遍的,因为它们都起源于选择效应,这种效应对智人的基因组产生影响,它们先于任何文化区分,这就是它们一直传到我们这里,在今天仍然保持普遍性的原因。这种类型的美是在人类原始文化时期确立起来的,是人类特有的,它明显朝生殖和生态方向发展,因此,在美学范围中,我们也可以说它是善的体现。
对于整体自相似形式的审美偏爱,也是在系统发生过程中发展和选择出来的。它在今天的普遍性,来源于相应基因结构的永久性。这种类型的美是在动物的认识发展过程中发展起来的,有一个比人类更早的来源。这种类型的美的作用存在于认识领域。在美学领域中,我们可以说它是真的体现。
最后,我们在对伟大的美的着迷上体现出来的普遍性,很可能扎根于皮质的构造之中。由于这种构造在所有人中都是完全一样的,不管我们具有怎样的文化背景,我们都具备感知这种美的能力,因此这种类型的美的欣赏感知也是普遍的。这种类型极有可能是在人类文化时期才开始发展起来的,也就是在最近4万年中发展起来的,它在这三种类型中最为晚近。这种伟大的美,独立于任何生物的或者认识的利益,释放出无目的的神经烟火。就这种意义上来说,只有在这种类型的美中,我们才真正地进入了纯粹的美的领域,这是一个为美而美的领域。因此,在美学领域中,这种美是美本身的体现。
(选自《光明日报》2012.1.22,有删改)
1.对“美的欣赏的普遍性”的理解,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
A.它表现为所有的人都喜欢草原景观、美的人体、整体自相似形式和艺术作品。 |
B.它是不同文化中的人们超越了文化差异而产生的一些共同的审美偏爱。 |
C.它的每一种类型都能使人经验到吸引力、意味深长的愉快以及惊人的美。 |
D.它独立于任何生物的或者认识的利益,是为美而美。 |
2.对美的欣赏普遍性的三种类型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
A.在神经刺激范围和经验质量方面,三种类型是渐次增大和加强的,但实际上都是大脑愉快。 |
B.在起源方面,审美普遍性的三种类型都起源于选择效应对基因的影响,而扎根于人体皮质的构造之中。 |
C.在产生时间方面,“整体自相似形式”类型最早,“风景和人体”类型次之,“非凡艺术作品”类型最晚。 |
D.在美学领域中,三种类型分别是善、真、美的体现,而只有在“非凡艺术作品”类型中的美才能令人进入纯粹的美的领域。 |
3.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
A.三种类型的审美偏爱都是在认识发展过程中确立的,都有赖于神经刺激。 |
B.共同的审美偏爱证明了存在美的欣赏的普遍性,即所有人都喜欢相同的美的事物。 |
C.不管我们具有怎样的文化背景,都能感知非凡艺术作品的美,所以皮质构造在所有人中都是完全一样的。 |
D.在美学领域中,伟大的艺术作品的美是美本身的体现,而其它两种美的普遍类型都不是真正的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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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钥匙去流浪
宗崇茂
钥匙插进锁孔,他忽然感到自己的手有些颤抖。还是那扇门,还是那把锁。左旋,右转,“咔嚓”一声脆响,门开了。
屋里静无声息,他放下背囊,长长地吁了一口气。环顾四处,一切仍是离开时的模样,梦中轻抚过千百遍的模样。桌椅、电器,甚至一本书的摆设也一如从前。他走进儿子的卧室,发现床头贴了几幅彩色的酷照,是周杰伦。他想起儿子曾在信中说过:“爸爸,我特崇拜周杰伦”。他的心里微微一笑:长大了,儿子真的长大了,也许这是他离别这么久以来家中最显著的变化吧。
他在纤尘不染的沙发中坐下。儿子还没放学,妻子尚未下班,太阳正走在西归的路上。他开始静待。他知道今晚妻会到菜市场多买一些菜回来。说实在的,他是一个不怎么爱做家务的男人,也许这是长年的漂泊生活使然,但妻的“放纵”也让他养成了许多的慵懒,一种带着暖意的慵懒。
此刻,他坐在那里,坐在久违的家中。他已确信自己不是处于颠簸与晕眩之中。他在等候妻与儿子回来。没有了距离也就没有了惯常挂在心头的那份遥远的思念。这一段等候过程的小小空白竟使他有些无所适从。
他瞥见了刚才放在茶几上的那枚钥匙,那枚让他得以很快坐进家中的钥匙,一阵复杂的情感忽然潮涌而至——亲爱的钥匙,咱们终于回来了……
每一个家都是一座城堡。他也拥有自己温暖的城堡。但许多年来,他似乎只是这座城堡中被授予了一枚金钥匙的荣誉居民;除了在梦里,他并不能随意开启且进出其中。命运总是让他别了又别,远了再远。他只能逐冰雪而居以流浪为邻。
“我是浪子/我戴着水浪的帽子/我戴着漂泊的屋顶/灯火吹灭我/家乡赶走我。”他说,对海子的这首诗感触尤深。他无法预知自己何时能够结束颠沛回归城堡,因为他无法确定命运的风向。
于是,他浪迹四方,身上却始终携带着家门上的那枚钥匙;这几乎成为一个无法摒弃的习惯或情结。因为不管多远,家门总在等待一个浪子的随时开启,尽管这种守望太过漫长而酸涩;因为不管多久,家门总不忍让一个游子在自家门外有片刻的耽延徘徊。他回来了,像一个日常居家的男人,早上出去,晚上又轻轻开门进来。
有多少钥匙不能为门驻守?有多少人不能为家停留?如果问一把钥匙有什么梦,那它的梦一定是一扇门;如果问一个浪子有什么梦,那他的梦一定是一个家。它和那扇门,他和那个家,关山万里常在梦中相惜。故乡,天涯,梦境,现实;时空裂为深渊。所有的伤痛与温馨,只有在分离的状态下得以弥合和完整。
他回忆起与那枚钥匙所共有的一次悲喜交集的经历……
那是在一个几百里渺无人烟的草原深处。他和一帮民工兄弟在那里做工。有一天,当他拖着黄昏疲惫的影子回到帐篷时,一摸口袋,发觉那串钥匙不见了。他焦急万分,因为里面有伴随了他多年的那枚钥匙。他不能让它遗失于空荡荡的冰雪世界,否则他的心会像失去了锚的小船更加茫然不安。
找呀,扒呀。他的双手已冻得紫红麻木。看到了,终于看到了!兴备像一只皮球在没有弹性的草地上一蹦老高!他似一个黑暗中寻觅了很久的地下党员终于找到了失散多年的组织。一枚失而复得的钥匙,此刻带给他的是如同一个家的温暖与感激。倘若可能,他相信那枚钥匙同样会情不自禁地与他相拥而泣。此时,月光已白露一样洒落草原……
岁月的风尘遮掩不住那枚钥匙所发出的锃亮光芒。无数个黑夜里,他摩挲着钥匙并久久怀想。他喜欢这种感觉:让钥匙坚实的齿口轻轻啮咬自己的掌心,似乎也咬住了数千里以外的那盏灯火。
这么多年来,他和它彼此依恋不曾背离。仿佛一种象征,一种慰藉;一个期待,一个寓言——甚而说,这枚流浪的钥匙,已成为他苦难心灵的一个护身之符。
(选自《流浪途中的玫瑰》,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的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正确的一项是
A. 文章开头描写他打开家门时手在颤抖的细节,表现了他经历了长久的流浪生活之后对家里的一切是否会发生变化的不安的感受。
B. 文章在结构上用了明暗双线,虚实结合的写法,他的流浪与回归的经历处于明线,是实写;他的妻儿在家中的生活是暗线,是虚写。
C. 他在渺无人烟的荒原上,寻找一把钥匙的片段,衬托出他在异乡生活的艰苦孤独,表现了他的心灵一直处于无家的状态。
D. 文章画线语句表明主人公对如此漫长的分离的感谢之情,因为有了这样的分离,他才会更加珍惜家的温暖。
2.文章第二段描述的家里的场景有怎样的特点及作用?
3.请结合文章,分析“钥匙”的丰富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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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类文本阅读(15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
一只惊天动地的虫子
迟子建
(一)我对虫子是不陌生的。小时候在菜园和森林中,见过形形色色的虫子。绿色的软绵绵的喜欢吊在杨树枝上的毛毛虫,爱在菜园中飞来飞去的有着漂亮外壳的花大姐,以及在树缝中养尊处优的肥美的白色虫子,都曾带给我许多的乐趣。我曾用树枝挑着绿色的毛毛虫去吓唬比我年幼的小孩子;曾经在菜园中捉了花大姐将它放到透明的玻璃瓶中,看它金红色夹杂着黑色线条的光亮的“外衣”;曾经抠过树缝中的虫子,将它投到火里,品尝它的滋味——想着啄木鸟喜欢吃的东西,一定甘美异常。至于在路上和田匍匐着的蚂蚁,我对它们更是无所顾忌,想踩死一只就踩死一只,仿佛虫子是大自然中最低贱的生灵,践踏它们是天经地义的。
(二)成年之后,我不拿虫子恶作剧了,这并不是因为它们有特别的怜惜之情。而是由于逐渐地把它们给淡忘了。这时候我注意的是飞鸟,是流云,是高耸入云百年老树,是湖泊中的野雁,是森林里的白雪地上奔逃的兔子。虫子就像尘埃一样,被这些事物给深深地掩埋了。
(三)然而去年的春节,我却被一只虫子给深深地震撼了。这一年来,我从来没有忘记过它,它就像一盏灯,在我心情最灰暗的时刻,送来一缕明媚的光。如今我写着以上的文字,想要描述它时,又仿佛看见了它那矫健身的影——虽然说它是那般的小;又仿佛听见了它被摔下来时那山呼海啸般的声音——虽然说根本就没有什么声音出现。
(四)去年在故乡,正月初一,我从弟弟家过完除夕回到自己的家。推开家门,见陈设还是过去的陈设,杜鹃依然如往来一样怒放着,而窗外的雪山几草滩也一如既往地沐浴着冬日清冷的阳光,这物是人非的场景让我觉得分外的苍凉。我孤独地站在屋子的窗前,久久不肯离开。我想让目光与那些流云做伴,因为它们行踪飘忽,时有时无,与我迷离的心态正吻合。
(五)后来是一个电话让我把目光又转向室内。接过电话,我给供奉在厅堂的菩萨上了三炷香,然后席地而坐,闻着檀香的幽香,茫然地看着光亮的乳黄色的地板。地板干干净净的,看不到杂物和灰尘。突然,我的视野中出现了一个小黑点,开始我以为那是我穿的黑毛衣散落的绒球碎屑,可是,这小黑点渐渐地朝佛龛这侧移动着,我意识到它可能是只虫子。
(六)它果然就是一只虫子!我不知道它从哪里来,它比蚂蚁还要小,通体的黑色,形似乌龟,有很多细密的触角,背上有个锅盖形状的黑壳,漆黑漆黑的。它爬起来姿态万千,一会横着走,一会竖着走,好像这地板是它的舞台,它在上面跳着多姿多彩的舞。当它快行进到佛龛的时候,它停住了脚步,似乎是闻到了奇异的香气,显得格外的好奇。它这一停,仿佛是一个指挥着千军万马的将军在酝酿着什么重大决策。果然,它再次再行时就不那么恣意妄为了,它一往无前地朝着佛龛进军,转眼之间,已经是兵临城下,巍然站在了佛龛与地板的交界上。我以为它就此收兵了,谁料它只是在交界处略微停了停,就朝高高的佛龛爬去。在平面上爬行,它是那么的得心应手,而朝着呈直角的佛龛爬,它的整个身子悬在空中,而且佛龛油着光亮的暗红的油漆,不利于它攀登,它刚一上去,就栽了个跟斗。它最初的那一跌,让我暗笑了一声,想着它尝到苦头后一定会掉转身子离子。然而它摆正身子后,又一次向着佛龛攀登。这回它比上次爬得高些,所以跌下时就比第一次要重,它在地板上四脚朝天地挣乱了一番,才使自己翻过身来。我以为它会接受教训,掉头而去了,谁料它重整旗鼓后选择的又是攀登!佛龛上的香燃烧了一半,在它的香气下,一只无名的黑壳虫子一次一次地继续它认定的旅程。它不屈不挠地爬,又循环往复地被摔下来;可是它不惧疼痛,依然为它的目标而奋斗着。有一回,它已经爬了两尺来高了,可最终还是摔下来。它在地板上打滚,好久也翻不过身来;它的触角乱抖着,像被狂风吹拂的野草。我便伸出一根手指,轻轻地帮它翻过身来,并且把它推到离佛龛远些的地方。它看上去很愤怒,因为它被推到新地方后,是一路疾行又朝佛龛处走来。这次我的耳朵出现了幻觉,我分明听见了万马奔腾的声音,听见了嘹亮的号角;我看见了一个伟大的战士,一个身子小小却背负着伟大梦想的英雄。它又朝佛龛爬上去了,也许是体力耗尽的缘故,它爬得还没有先前高了,很快又摔了下来。我不敢再看这只虫子;比之它的顽强,我觉得惭愧。当它踉踉跄跄地又朝佛龛爬去的时候,我离开了厅堂。我想上天对我不薄,让我在一瞬间看到了最壮丽的诗史。
(七)几天之后,我在佛龛下的角落里发现了一只死去的虫子。它是黑亮的,看上去很瘦小,我不知它是不是我看到的那只虫子。它的触角残破不堪,但它的背上的黑壳,却依然那么的明亮。在单调而贫乏的白色天光下,这闪烁的黑色就是光明!
(2004年3月2日《文汇报·笔会》)
1.下面对文章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5分)
A.第四段作者以细腻的笔触描绘了怒放的杜鹃,沐浴着阳光雪山和草滩,以及窗外的流云,与第二段与之所以的飞鸟、流云、老树等景观前后呼应,强化了成年的我“淡忘”虫子、关注美丽山川的心理。
B.第六段开头写小虫子“爬起来姿态万千”,“跳着多姿多彩的舞蹈”,突出了它在地面上的爬行是“那么地得心应手”,与后来向着“呈直角的佛龛爬”时的艰难情形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为下文对小虫子的赞美作了铺垫。
C.在进军佛龛的过程中,这只小虫子不断地受挫,文章前后多次写到了它从高处栽下来的情景;尤其是爬得最高的那一次,它摔得特别重,“在地板上打滚,好久也翻不过来”。作者这样细致描写,意在突出小虫子知难而进,屡败屡战的顽强品质。
D.小虫子受了香气的吸引努力地试图爬上佛龛,这几乎是昆虫的本能行为,在我眼里却成了“背负着伟大梦想的英雄”在“为它的目标而奋斗”的高尚行为;这小虫子也成了“一个伟大的战士”甚至是“一个指挥着千军万马的将军”:这真切地传达出了作者内心的崇敬之情。
E.最后,这只虫子死在佛龛下的角落里,触角已残破不堪,可是,在这“心情最灰暗的时刻”,当我凝神着它“依然那么明亮”的黑壳,这闪烁的黑色,却仿佛一盏灯,为我的心“送来一缕明媚的光”,让我精神为之一振。
2. 文章第六段中两次出现了“我以为”这一短语试结合所在语境谈谈它们在表达上的共同特点与作用。(4分)
答:
(4分)
3.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