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父亲没有赴约
罗伯特·诺格斯(美国)
这个故事发生在风景如画的国家丹麦的小客栈里。这种客栈通常供应游客食物和饮料。并且这儿的人们都讲英文。我和父亲因为生意上的事,也因为旅游来到了这样的客栈,过着愉快的时光。
“我希望母亲和我们一起在这儿。该多好啊!”我说.
“如果你母亲来这里,带着她去附近旅游一定非常惬意!”父亲说.
年轻时他曾经在丹麦旅游参观。我问:“您自那次旅游后离开此地到现在有多长时间了? ”
“哦!大约三十年。我依稀记得路途上曾经到过这个客栈。”他朝周围看了看,沉浸在回忆的气氛中。“那是多么美好的日子……”突然他沉默了,我看见他的脸变得异常苍白。随着他的视线望去我发现一个太太手里拿着一托盘饮料站在一群顾客面前。看得出她从前也许很漂亮。但现在发胖了,头发显得有些零乱,我问父亲:“您认识她么?”
“从前认识。”他说。
这位太太来到我们桌前,问:“要饮料吗?”
“她变得太多太多了。感谢上帝她没有认出我。”父亲轻声说,手里拿着手帕做了个鬼脸。“在遇到你母亲前我曾经认识她。”他继续说,“那时我还是个学生,到这里来旅游。她当时是个年轻可爱的少女,温文尔雅、妩媚动人。我们疯狂地相爱了。”
“母亲知道此事吗?”我突然忿忿不平地说。
“当然知道。”父亲焦虑地看着我,轻声说。我能感觉到他此时的窘迫。
我说:“爸,您大可不必……”
“假如你母亲在这儿,她将告诉你这一切。我不想让你为此操心。那时我对她和她的家庭来说完全是个外国人。当时我的生活完全依赖你爷爷。如果她跟我结婚,她不会有任何前途。所以她的父景竭力反对我们的风流韵事。当我写信告诉父亲我想跟她结婚时,你爷爷便拒绝提供哪怕是一分钱的援助。于是我不得不返回故乡。但是临走前我们见过一次面,我告诉她我必须回美国去借些钱,几个月后回来便跟她结婚。”
“我们知道,”他继续说,“她的父亲可能会拦截我们的来往信件。所以我们决定我将简单地给她寄一个纸条,告诉她我们见面的时间和地点,在那里我们将举行婚礼。然后我就回美国贷了款并写信告诉她见面的事。她收到信后复函说:‘届时我将如期而至。’可是她没有去。后来我了解到她在约定日期两周前和当地的一个客栈老板结婚了。她没有等到我们预定的时刻。”
接着,父亲说:“感谢上帝她没有赴约。回家后我遇到了你母亲,我们过得非常幸福。我们常为这件年轻时的骑士故事说笑寻开心。我提议将来你把此事写成文字。”
那位太太拿着啤酒出现在我们面前。
“你是从美国来的吗?”她问我。
“是的。”我说。
她微笑着说:“哦,美国,令人神往的地方。”
“是的,你的许多同胞都去了美国,你考虑过此事吗?”
“不是我,不是现在。”她说,“很久以前我曾经想过。但最后我还是留在了这里。留在这里挺不错的。”
喝罢啤酒我们离开了客栈。我问父亲:“爸,您给她的信上的日期是怎么写的?”
他停下脚步,掏出一个信封在上面写了几个字。“像这样,”他说,“12/11/1 3,就是说1913年12月11日!”
“不!”我惊呼,在丹麦和其他任何欧洲国家不是那个日期。在这些地方,人们按日、月、年的顺序写日期。所以你写的日期不是12月11日,而是11月12日!”
父亲用手捂住脸。“哦!她到了那里!”他惊叫道,“只因为我没有赴约,她才跟别人结的婚。”他沉默了片刻。“还好!”他说,“我衷心祝愿她幸福。实际上看来她似乎确实如此。”
当我们总结此事时我突然说:“这真是件幸运的事,否则不会遏上我母亲。”
父亲双手放在我肩膀上,温和地看着我,微笑着我:“我是双倍的荣幸,小伙子,不然的话,我既不会遇上你母亲更不会遇上你!”
(摘自《文艺生活》)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没有直接描写“父亲”和“母亲”之间的爱情,而是通过描写“父亲”与一个丹麦女孩之间美丽的误会,侧面表达了“父母亲”之间美好的爱情。
B.父亲虽然与丹麦女孩的爱情失之交臂,与母亲的爱情却依然全心投入,这启示人们,人的一生不能与过去的遗憾纠缠,应该抓住当下,乐观幸福的生活。
C.小说的结局,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父亲没有赴约制造了美丽的错误,小说作者颇具艺术匠心的构思,使小说情节…波三折,悬念迭出。
D.小说注重于细微处写入,以前美丽的丹麦女孩,但现在发胖了,头发显得有些零乱,说明“她”经受了爱的痛苦,不注重容颜,也不相信所谓爱情。
2.小说中父亲的心理经历了怎样的变化?请结合内容简要分析。
3.小说构思精巧体现在情节巧合上。请结合小说内容简要分析。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父亲没有赴约
(美国) 罗伯特·诺格斯
这个故事发生在风景如画的国家丹麦的一个小客栈里。这种客栈通常供应游客食物和饮料。这儿的人都讲英语。我和父亲因为生意上的事,也因为旅游来到了这样的客栈,过着愉快的时光。
“我希望母亲和我们一起在这儿。该多好啊!”我说。
“如果你母亲来这里,带着她去附近旅游一定非常惬意!”父亲说。
年轻时他曾经在丹麦旅游参观。我问:“您自那次旅游后离开此地到现在有多长时间了?”
“哦!大约三十年。我依稀记得路途上曾经到过这个客栈。”他朝周围看了看,沉浸在回忆的气氛中。
“那是多么美好的日子……”突然他沉默了,我看见他的脸变得异常苍白。随着他的视线望去我发现一个太太手里拿着一托盘饮料站在一群顾客面前。看得出她从前也许很漂亮。但现在发胖了,头发显得有些零乱。我问父亲:“您认识她么?”
“从前认识。”他说。
这位太太来到我们桌前,问:“要饮料吗?”
“她变得太多太多了。感谢上帝她没有认出我。”父亲轻声低语,手里拿着手帕做了个鬼脸。“在遇到你母亲前我曾经认识她。”他继续说,“那时我还是个学生,到这里来旅游。她当时是个年轻可爱的少女,温文尔雅、妩媚动人。我们疯狂地相爱了。”
“母亲知道此事吗?”我突然忿忿不平地说。
“当然知道。”父亲焦虑地看着我,轻声说。我能感觉到他此时的窘迫。
我说:“爸,您大可不必……”
“假如你母亲在这儿,她将告诉你这一切。我不想让你为此操心。那时我对她和她的家庭来说完全是个外国人。当时我的生活完全依赖你爷爷。如果她跟我结婚,她不会有任何前途。所以她的父亲竭力反对我们。当我写信告诉父亲我想跟她结婚时,你爷爷便拒绝提供哪怕是一分钱的援助。于是我不得不返回故乡。但是临走前我们见过一次面,我告诉她我必须回美国去借些钱,几个月后回来便跟她结婚。”
“我们知道,”他继续说,“她的父亲可能会拦截我们的来往信件。所以我们决定我将简单地给她寄一个纸条,告诉她我们见面的时间和地点,在那里我们将举行婚礼。然后我就回美国贷了款并写信告诉她见面的事。她收到信后复函说,‘届时我将如期而至。’可是她没有去。后来我了解到她在约定日期两周前和当地的一个客栈老板结婚了。她没有等到我们预定的时刻。”
接着,父亲说:“感谢上帝她没有赴约。回家后我遇到了你母亲,我们过得非常幸福。我们常为这个年轻时的骑士故事说笑寻开心。我提议将来你把此事写成文字。”
那位太太拿着啤酒出现在我们面前。
“你是从美国来的吗?”她问我。
“是的。”我说。
她微笑着说:“哦,美国,令人神往的地方。”
“是的,你的许多同胞都去了美国,你考虑过此事吗?”
“不是,不是现在。”她说,“很久以前我曾经想过。但最后我还是留在了这里。留在这里挺不错的。”
喝罢啤酒我们离开客栈。我问父亲:“爸,您给她的信上的日期是怎么写的?”他停下脚步,掏出一信封在上面写了几个字。“像这样,”他说,“12/11/13.就是说1913年12月11日!”
“不!”我惊呼,在丹麦和其他任何欧洲国家不是那个日期。在这些地方,人们按日、月、年的顺序写日期。所以你写的日期不是12月11日,而是11月12日!”
父亲用手捂住脸。“哦!她到了那里!”他惊叫道,“只因为我没有赴约,她才跟别人结的婚。”他沉默了片刻。“还好!”他说,“我衷心祝愿她幸福。实际上看来她似乎确实如此。”
当我们总结此事时我突然说:这真是件幸运的事,否则你不会遇上我母亲。
父亲双手放在我肩膀上,温和地看着我,微笑地看着我说:“我是双倍的荣幸,小伙子,不然的话,我既不会遇上你母亲更不会遇上你!”
1.下列对小说的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 )
A.小说中,“我”起到穿针引线的作用,通过“我”与父亲的交流把父亲曾经的恋爱故事展现出来,并揭开父亲与丹麦女孩不能走到一起的原因。
B.发生在父亲身上的爱情故事温馨动人,其中蕴含着作者阐述的爱情观:厮守一生的只有一个,对爱情双方来说,这本身就是一种荣幸,面对如此荣幸的事情,应珍惜眼前人。
C.小说并没有直接描写父亲母亲之间的爱情,而是通过描写年轻时与丹麦女孩之间美丽的误会,侧面表达了他们之间忠贞的爱情。
D.文中在叙述父亲的爱情故事时,采用了倒叙的手法,交代了父亲如何与丹麦女孩如何相识,相爱;到最后因女孩没有赴约而不能结合的整个经过。
E.小说中父亲的神态心理变化贯穿始终,客栈重逢,回忆过去的爱情,交代与丹麦女孩无言的结局,到庆幸遇到“我”的母亲等等都有父亲的神态心理变化描写。
2.本文以“父亲没有赴约”为题有什么好处,请结合全文进行分析。
3.根据你对小说的阅读理解,请从三个方面简要概括父亲这个人物形象的特点,不超过20字。
4.文中父亲说:“我是双倍的荣幸。”你如何理解这句话?请结合文本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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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父亲没有赴约
罗伯特·诺格斯(美国)
这个故事发生在风景如画的国家丹麦的小客栈里。这种客栈通常供应游客食物和饮料。并且这儿的人们都讲英文。我和父亲因为生意上的事,也因为旅游来到了这样的客栈,过着愉快的时光。
“我希望母亲和我们一起在这儿。该多好啊!”我说.
“如果你母亲来这里,带着她去附近旅游一定非常惬意!”父亲说.
年轻时他曾经在丹麦旅游参观。我问:“您自那次旅游后离开此地到现在有多长时间了? ”
“哦!大约三十年。我依稀记得路途上曾经到过这个客栈。”他朝周围看了看,沉浸在回忆的气氛中。“那是多么美好的日子……”突然他沉默了,我看见他的脸变得异常苍白。随着他的视线望去我发现一个太太手里拿着一托盘饮料站在一群顾客面前。看得出她从前也许很漂亮。但现在发胖了,头发显得有些零乱,我问父亲:“您认识她么?”
“从前认识。”他说。
这位太太来到我们桌前,问:“要饮料吗?”
“她变得太多太多了。感谢上帝她没有认出我。”父亲轻声说,手里拿着手帕做了个鬼脸。“在遇到你母亲前我曾经认识她。”他继续说,“那时我还是个学生,到这里来旅游。她当时是个年轻可爱的少女,温文尔雅、妩媚动人。我们疯狂地相爱了。”
“母亲知道此事吗?”我突然忿忿不平地说。
“当然知道。”父亲焦虑地看着我,轻声说。我能感觉到他此时的窘迫。
我说:“爸,您大可不必……”
“假如你母亲在这儿,她将告诉你这一切。我不想让你为此操心。那时我对她和她的家庭来说完全是个外国人。当时我的生活完全依赖你爷爷。如果她跟我结婚,她不会有任何前途。所以她的父景竭力反对我们的风流韵事。当我写信告诉父亲我想跟她结婚时,你爷爷便拒绝提供哪怕是一分钱的援助。于是我不得不返回故乡。但是临走前我们见过一次面,我告诉她我必须回美国去借些钱,几个月后回来便跟她结婚。”
“我们知道,”他继续说,“她的父亲可能会拦截我们的来往信件。所以我们决定我将简单地给她寄一个纸条,告诉她我们见面的时间和地点,在那里我们将举行婚礼。然后我就回美国贷了款并写信告诉她见面的事。她收到信后复函说:‘届时我将如期而至。’可是她没有去。后来我了解到她在约定日期两周前和当地的一个客栈老板结婚了。她没有等到我们预定的时刻。”
接着,父亲说:“感谢上帝她没有赴约。回家后我遇到了你母亲,我们过得非常幸福。我们常为这件年轻时的骑士故事说笑寻开心。我提议将来你把此事写成文字。”
那位太太拿着啤酒出现在我们面前。
“你是从美国来的吗?”她问我。
“是的。”我说。
她微笑着说:“哦,美国,令人神往的地方。”
“是的,你的许多同胞都去了美国,你考虑过此事吗?”
“不是我,不是现在。”她说,“很久以前我曾经想过。但最后我还是留在了这里。留在这里挺不错的。”
喝罢啤酒我们离开了客栈。我问父亲:“爸,您给她的信上的日期是怎么写的?”
他停下脚步,掏出一个信封在上面写了几个字。“像这样,”他说,“12/11/1 3,就是说1913年12月11日!”
“不!”我惊呼,在丹麦和其他任何欧洲国家不是那个日期。在这些地方,人们按日、月、年的顺序写日期。所以你写的日期不是12月11日,而是11月12日!”
父亲用手捂住脸。“哦!她到了那里!”他惊叫道,“只因为我没有赴约,她才跟别人结的婚。”他沉默了片刻。“还好!”他说,“我衷心祝愿她幸福。实际上看来她似乎确实如此。”
当我们总结此事时我突然说:“这真是件幸运的事,否则不会遏上我母亲。”
父亲双手放在我肩膀上,温和地看着我,微笑着我:“我是双倍的荣幸,小伙子,不然的话,我既不会遇上你母亲更不会遇上你!”
(摘自《文艺生活》)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没有直接描写“父亲”和“母亲”之间的爱情,而是通过描写“父亲”与一个丹麦女孩之间美丽的误会,侧面表达了“父母亲”之间美好的爱情。
B.父亲虽然与丹麦女孩的爱情失之交臂,与母亲的爱情却依然全心投入,这启示人们,人的一生不能与过去的遗憾纠缠,应该抓住当下,乐观幸福的生活。
C.小说的结局,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父亲没有赴约制造了美丽的错误,小说作者颇具艺术匠心的构思,使小说情节…波三折,悬念迭出。
D.小说注重于细微处写入,以前美丽的丹麦女孩,但现在发胖了,头发显得有些零乱,说明“她”经受了爱的痛苦,不注重容颜,也不相信所谓爱情。
2.小说中父亲的心理经历了怎样的变化?请结合内容简要分析。
3.小说构思精巧体现在情节巧合上。请结合小说内容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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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父亲没有赴约
【美国】罗伯特·诺格斯
这个故事发生在风景如画的国家丹麦的小客栈里。这种客栈通常供应游客食物和饮料。并且这儿的人们都讲英文。我和父亲因为生意上的事,也因为旅游来到了这样的客栈,过着愉快的时光。
“我希望母亲和我们一起在这儿。该多好啊!”我说。
“如果你母亲来这里,带着她去附近旅游一定非常惬意!”父亲说。
年轻时他曾经在丹麦旅游参观。我问:“您自那次旅游后离开此地到现在有多长时间了? ”
“哦!大约三十年。我依稀记得路途上曾经到过这个客栈。”他朝周围看了看,沉浸在回忆的气氛中。“那是多么美好的日子……”突然他沉默了,我看见他的脸变得异常苍白。随着他的视线望去我发现一个太太手里拿着一托盘饮料站在一群顾客面前。看得出她从前也许很漂亮。但现在发胖了,头发显得有些零乱,我问父亲:“您认识她么?”
“从前认识。”他说。
这位太太来到我们桌前,问:“要饮料吗?”
“她变得太多太多了。感谢上帝她没有认出我.”父亲轻声说,手里拿着手帕做了个鬼脸。“在遇到你母亲前我曾经认识她。”他继续说,“那时我还是个学生,到这里来旅游。她当时是个年轻可爱的少女,温文尔雅、妩媚动人。我们疯狂地相爱了。”
“母亲知道此事吗?”我突然忿忿不平地说。
“当然知道。”父亲焦虑地看着我,轻声说。我能感觉到他此时的窘迫。
我说:“爸,您大可不必……”
“假如你母亲在这儿,她将告诉你这一切。我不想让你为此操心。那时我对她和她的家庭来说完全是个外国人。当时我的生活完全依赖你爷爷。如果她跟我结婚,她不会有任何前途。所以她的父亲竭力反对我们的风流韵事。当我写信告诉父亲我想跟她结婚时,你爷爷便拒绝提供哪怕是一分钱的援助。于是我不得不返回故乡。但是临走前我们见过一次面,我告诉她我必须回美国去借些钱,几个月后回来便跟她结婚。”
“我们知道,”他继续说,“她的父亲可能会拦截我们的来往信件。所以我们决定我将简单地给她寄一个纸条,告诉她我们见面的时间和地点,在那里我们将举行婚礼。然后我就回美国贷了款并写信告诉她见面的事。她收到信后复函说:‘届时我将如期而至。’可是她没有去。后来我了解到她在约定日期两周前和当地的一个客栈老板结婚了。她没有等到我们预定的时刻。”
接着,父亲说:“感谢上帝她没有赴约。回家后我遇到了你母亲,我们过得非常幸福。我们常为这件年轻时的骑士故事说笑寻开心。我提议将来你把此事写成文字。”
那位太太拿着啤酒出现在我们面前。
“你是从美国来的吗?”她问我。
“是的。”我说。
她微笑着说:“哦,美国,令人神往的地方。”
“是的,你的许多同胞都去了美国,你考虑过此事吗?”
“不是我,不是现在。”她说,“很久以前我曾经想过。但最后我还是留在了这里。留在这里挺不错的。”
喝罢啤酒我们离开了客栈。我问父亲:“爸,您给她的信上的日期是怎么写的?”
他停下脚步,掏出一个信封在上面写了几个字。“像这样,”他说,“12/11/13,就是说1913年12月11日!”
“不!”我惊呼,在丹麦和其他任何欧洲国家不是那个日期。在这些地方,人们按日、月、年的顺序写日期。所以你写的日期不是12月11日,而是11月12日!”
父亲用手捂住脸。“哦!她到了那里!”他惊叫道,“只因为我没有赴约,她才跟别人结的婚。”他沉默了片刻。“还好!”他说,“我衷心祝愿她幸福。实际上看来她似乎确实如此。”
当我们总结此事时我突然说:“这真是件幸运的事,否则不会遇上我母亲。”
父亲双手放在我肩膀上,温和地看着我,微笑着我:“我是双倍的荣幸,小伙子,不然的话,我既不会遇上你母亲更不会遇上你!”
(摘自《文艺生活》)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文中的父亲由于文化传统方面的不同,没有和美丽的丹麦女孩走到一起,后来又遇到了新的爱情,父亲的行为虽有遗憾,但是他的做法也无可厚非。
B.小说没有直接描写“父亲”和“母亲”之间的爱情,而是通过描写“父亲”与一个丹麦女孩之间美丽的误会,侧面表达了“父母亲”之间美好的爱情。
C.小说的结局,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父亲没有赴约制造了美丽的错误,小说作者颇具艺术匠心的构思,使小说情节一波三折,悬念迭出。
D.小说注重于细微处写入,以前美丽的丹麦女孩,但现在发胖了,头发显得有些零乱,说明“她”经受了爱的痛苦,不注重容颜,也不相信所谓爱情。
E.父亲虽然与丹麦女孩的爱情失之交臂,与母亲的爱情却依然全心投入,这启示人们,人的一生不能与过去的遗憾纠缠,应该抓住当下,乐观幸福的生活。
2.小说中父亲的心理经历了怎样的变化?请简要分析。
3.“我”这个人物在小说中起了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4.小说构思精巧体现在情节巧合上。请结合小说内容进行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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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从混血儿到美国总统
奥巴马1961年生于美国夏威夷,父亲是来自肯尼亚的黑人,母亲邓纳姆是堪萨斯州的白人,这一段婚姻没有维持多久,邓纳姆后来与印尼留学生结婚,也把6岁的奥巴马带到印尼。奥巴马10岁时回到夏威夷,与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奥巴马的父母离婚后,父亲1982年在肯尼亚死于车祸前,奥巴马只见过父亲一次。成年后的奥巴马在自己的回忆录《父亲的梦想》中披露,由于父亲是黑人,母亲是白人,他曾一度对自己的种族身份感到迷惑,并为此使用大麻和可卡因等毒品。
奥巴马1983年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 1991年毕业于哈佛法学院,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在哈佛大学法学院就读期间,成为《哈佛法律评论》首位黑人主编,这是人才济济的哈佛法学院所有1600名学生当中的最高荣誉,奥巴马首次获得了全国性的认可。这个位置通常被视为法律专业学生毕业后进入美国最高法院当法官秘书、进而步步高升的敲门砖,但奥巴马毕业后,却选择了芝加哥一家专门受理民权诉讼的小型律师事务所,当了多年的“穷人代理人”。
经过3年的法律实践和民间行动,奥巴马决定适时参加选举政治,直至当选联邦参议员。2007年2月10日,奥巴马在伊利诺伊州首府斯普林菲尔德正式宣布竞选2008年美国总统,他在演讲中说:“在林肯呼吁结束分裂、团结一致的老议会前,美国人的希望和美国梦仍在继续。” 奥巴马借用林肯的政治符号遗产,博得了黑人的好感,同时也博得了草根阶层的好感。在演说中,奥巴马发出变革的呼声:“我在学习华盛顿政治做派上投入时间不多,但我很早就意识到,华盛顿的做派必须变革。”他的参选演说获得了很多反对种族歧视支持人类平等权利的人的支持。
2008年11月5日,奥巴马正式当选为美国总统,成为美国历史上首位黑人总统。
奥巴马生逢其时,美国民众厌倦了伊战泥潭、经济停滞以及霸道刚愎、支持率极低的小布什总统,对政府和国会都十分失望,渴望改变现状;在美国人看来,奥巴马由白人祖父祖母抚养、又在亚洲短暂生活;在哈佛受精英教育,又回到非洲裔社区做基层工作,他的经历代表了美国一代的梦想。
奥巴马承诺,如果他成为美国总统,他将使整个美国在共同使命感的感召下团结起来,使美国的历史翻过近年来政治四分五裂、愿望一再落空的灰色一页。于是在竞选中他不断重复“改变”、“希望”和“相信”这几个关键词。
许多人对奥巴马政府寄予希望,但奥巴马在记者会上说,美国正面临“历史性的危机”,“这场危机是长期形成的,我们没有捷径可走,而且经济在好转之前还可能进一步恶化。” 他补充说:“全面的复苏不可能马上出现。许多专家现在相信,我们明年可能损失数以百万计的工作。”节选自《奥巴马传》
1.结合本文和奥巴马的生活经历,下列选项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混血儿的身份,使奥巴马曾一度对自己的种族身份感到迷惑,干过不好的事。
B.奥巴马曾经在美国、印尼、肯尼亚生活过,丰富的生活经历也是他竞选的有利条件。
C.奥巴马成为《哈佛法律评论》首位黑人主编后,首次获得了全国性的认可。
D.奥巴马从基层工作做起,使他更深切地接触民众,关注民生。
E.奥巴马是美国历史上唯一的一位黑人总统,这表明黑人在美国地位的提升,同时也是民主政治进步的标志。
2.奥巴马决定参加总统竞选时,借用林肯的政治符号遗产,用意是什么?(6分)
3.根据文意,概括奥巴马竞选获胜的原因。(6分)
4.文章结尾说“许多人对奥巴马政府寄予希望。”你是否对奥巴马政府寄予希望呢?结合本文和现实,请谈谈你的看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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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鹰的飞翔
(丹麦)彭托皮丹
这是关于一只年轻的鹰的故事。它还是黄嘴雏鹰的时候,被带到教区牧师的家里。在那儿,好心的人悉心照料它,就像童话故事中的丑小鸭一样,小鹰在嘎嘎叫的鸭子、咯咯叫的母鸡和咩咩叫的绵羊中间长大。人们给它起了个平民的名字叫克劳斯。
它通常在靠近猪圈的一处旧篱笆上歇息,坐在那儿等着女佣。只要老多萝茜一出现,它就会一下子窜到路面上,摇摇晃晃地、以背麻袋赛跑似的滑稽步伐走向装满的食槽。这种步伐是苍穹之王在地面行走时所特有的。
然而有一天,当新鲜的南风吹来了春天,鹰像从前一样,栖息在篱笆上,沮丧地做着梦,突然一阵懵懂的对自由的渴望令它张开翅膀飞翔,这回它不像通常那样掉在地上,而是一下子被升到了空中。一开始它还小心试探着。终于,伴随着一声快乐、野性的尖叫,它扶摇直上,在高高的天上盘旋了一圈。一下子,它明白了做一只鹰意味着什么。
村庄、森林和被阳光照耀的湖泊从它下面经过。鹰向着苍穹越飞越高,飘然陶醉于广阔的地平线和自己翅膀的力量。
突然它停了下来,周围浩大的虚空令它害怕,它落在一处可以歇息的地方。在它的头上矗立着层层岩石,陡峭光秃的石墙上没有一处可用来避风。西方,太阳正置身于猩红的晚霞之中,这预示着风暴与暗夜。
当傍晚的薄雾笼罩了河谷,一股强烈的孤独感袭上了这只高贵的鸟儿心头。沮丧之余,它看到一群牛伴着尖叫声走在回圈的路上,前面就是人类舒适的住所。它收紧翅膀,把喙深深插进胸前的羽毛中,孤零零地立在沉默、荒凉的岩石上。
突然头顶上传来振翅飞翔的声音,一只白喙的雌鹰正在它和傍晚红色的天宇之间盘旋。
年轻的鹰在原地待了一会儿,伸着脖子考虑着这番奇怪的景象,但它的犹豫立刻便烟消云散了。在健壮的两翼有力的拍击下,它冲向高空,一会儿便接近了它的同伴。于是开始了一场群山之上野性的追逐。雌鹰总是在前面高飞,克劳斯尽力赶上,尽管它更沉重而且气喘吁吁。
雌鹰是不是永远也不会停下来?它想着,它快筋疲力尽了,翅膀感到又累又重。
雌鹰飞得越来越高,离深红色的山峰越来越远,呼唤着,诱惑着它跟随。它们来到一片广漠的石头荒野,凌乱的巨石相互颓倾在一起。猛然间它们面前的视野敞开了,流动的云端上,如幻景般,绵延着常年积雪的诡秘地域,那里从未被众生污染,是鹰与寂静的家园。白昼的最后一抹光线似乎在皑皑的白雪上歇息安睡了。它的后面,暗蓝的天幕升起,满是宁静的星星。
克劳斯吓坏了。它停下来歇息在一块石头上,因寒冷和不适而颤抖。看着这白色的幽灵般的大地,它回忆起温暖的篱笆和舒适的家禽院。它还想起了老多萝茜,每当教堂的钟声宣告太阳升起,她就会从厨房里出来,带来热腾腾的食物。
雌鹰的呼唤透过寒冷的空气传来。但是克劳斯无声地鼓起翅膀,偷偷地回去了,开始还有些踌躇,但很快变得迅速而急切,被它的恐惧、它的热望、它甜蜜的渴盼所追逐——家——家——家!
经过一夜执拗的飞翔,直到第二天早上,那可怜的鸟儿才到达牧师的住宅。它在它所爱的家上空盘旋了一段时间,似乎是要确信下面一切如常。
然后它缓缓降落。
但灾难发生了。一个雇工正巧发现了它,而且他也未曾听说克劳斯不见的消息。他赶快跑进屋子里取了枪,藏在一棵树后面,准备在这个被当做家禽窃贼的东西靠近时开火。
枪响了。
天空中飘荡着一些羽毛,死鹰像石头一样笔直地落在粪堆上。如果它是在家禽院子里长大的话,那么即使是鹰的后代也是徒劳无益的。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起风的日子和雷雨到来之前,“一种模糊的渴望”会让雏鹰的内心苏醒,这一情节暗示着克劳斯这个天空骄子总有一天会扶摇直上、回到鹰的家园。
B.雏鹰在家禽院子里生活时,受到人们的照料、喂养,整日漫步于鸭子、母鸡和绵阳等动物中,所以在飞翔的时候,他还是会想起曾经拥有的温暖和舒适。
C.雌鹰的召唤使克劳斯冲向天空,但是它因为长期生活在家禽院而没有飞翔过,累得筋疲力尽,最终只好选择了返回。
D.《鹰的飞翔》是一篇引人深思的寓言体短篇小说,这篇作品所要表现的决不仅仅是鹰的悲剧,而是在故事里寄寓了作者对社会、人生的丰富思考。
E.结尾时这只年轻的鹰被一个雇工打死了,这个偶然性的结局削弱了作品对主题的表达,但还是会让读者的心灵感到震撼。
2.鹰的“飞翔”经历了哪几个阶段?概括每一阶段的鹰的心理活动。
3.小说中多处运用对比的手法,请找出两处并分析这一手法的作用。
4.作者最后说“如果它是在家禽院子里长大的话,那么即使是鹰的后代也是徒劳无益的。”你是否同意他的观点?结合文本陈述你的观点。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父亲的斑马线
刘会然
刚来城里几天,父亲就像失去阳光的麦苗,病怏怏的。
我劝父亲多去公园里走走。
公园就在我们房子对面,横穿一条大道就到了。公园很大,风景秀丽,活动的人也多。
父亲说,横亘在房前的大道上车辆川流不息,很麻烦。我告诉父亲,过大道时走斑马线,所有的车子都会停下来让你,很方便的。
父亲说,真的吗,斑马线这么神奇?
我说千真万确。
父亲好奇问,什么是斑马线,是留给斑马走的线吗?我笑了起来:城里哪里有斑马,是大道上用白漆漆成的像斑马颜色一样的线。斑马线是方便路人横过大道。我再一次告诉父亲,在斑马线上行走,所有的车子都会停下来让你。
父亲问,是所有的车辆吗?我说是的,是所有的车辆!
父亲还是不肯相信。我亲自带他过了一次斑马线之后,父亲啧啧称奇,说城里人真文明,乡下的车都是在路上横冲直撞的,怪吓人。
父亲再问,在斑马线上要是车辆不停下来让行人将会怎样?
我说交警会严厉的处理他,罚款,扣分,严重的还要吊销驾照。
父亲说,好,城里的制度就是好。
闲着的时候,父亲就一个人去对面的公园里散步。开始过斑马线时,父亲还是畏首畏脚。几次过后,父亲总算放心了。渐渐的,每次过斑马线,父亲总是挺胸昂首,巡视着来往的车子,活像是一个检阅军队的大将军。
父亲说他喜欢这种感觉,走在斑马线的时候,所有的车辆都齐刷刷的停在脚下,父亲说就像检阅自己饲养的那群整齐划一的鸡鸭一样。
公园里散步的,遛鸟的,逗狗的,多是成群结队。他们都是一些退休了的城里人,饱含城里人的气质。
父亲不懂遛鸟,不懂逗狗。父亲想,城里人真怪,让鸟在天空、树上鸣叫不是比在笼子里更动听吗?还有,让狗猫它们自己走就是了,为什么要用根粗粗的绳索拴在脖子上,狗和猫不是都有灵性,知道回家的路吗?
那次,父亲对一遛鸟的大爷说,你爱鸟吗?大爷说,你不是废话吗,我每天喂他最高级的饲料,还放交响乐给它听。父亲说,既然你爱鸟,你干嘛要把鸟儿关在笼子里,像坐牢一样。
大爷剜了父亲一眼:你乡下来的吧。
那次,父亲对一个逗狗的大妈说,你爱狗吗?大妈说你不是废话吗,我每天都要跟她美容按摩,晚上我们还是同睡一张床的。父亲说,既然你爱狗,你干嘛不放开绳索让狗儿自由玩耍。
大妈啐了父亲一句:你乡下来的吧。
以后,公园里的城里人看到父亲走近,都纷纷躲闪。乡下来的父亲孤零零的。
那天,父亲精神一振,像发现了沙漠中的绿洲。他发现一乡下人正吃力的铲一大堆游人遗弃的垃圾。父亲感觉应该去帮一下乡下来的兄弟。二话没说,父亲走过去拿起铲子就干上了。乡下人很紧张,说,你乡下来的吧?
父亲说是啊,你不也是吗?
乡下人说,大哥,我求求你了,你千万不要帮我。你一帮我,明天我手里的铲子可能就没有了。说着,乡下人忙从兜里掏出一包烟递给父亲。大哥,帮帮忙,我是从乡下来的,现在不容易找到这个工作,我老伴还卧病在家呢。
父亲很纳闷,我真心帮帮他,想和他聊上几句话,他却认为我抢他饭碗。嗨,父亲叹了一声。
父亲觉得没有意思了,父亲说,公园虽然景色优美,聊天的也多,可只有树木愿意和他说话了。
不过父亲还是喜欢去公园,他说,他觉得过斑马线的感觉真好。父亲空闲的时候,他总喜欢在斑马线上晃来荡去,在斑马线上,父亲仿佛找回了所有的信心与尊严。
那天,父亲在检阅他的“军队”的时候,一车辆急速而过,父亲还没有明白怎么回事,车辆已经碾过了他的头颅。
父亲也许在另一个世界也不会明白,自己竟然会倒在一辆交警车的轮子底下,而交警车正是为了追赶一乱闯斑马线的肇事车辆的。
(选自江西吉水籍作家刘会然小小说集《父亲的斑马线》)
1.这篇小说中的第一段有什么作用?(4分)
2.小说中父亲是一个怎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5分)
3.从修辞手法的角度,对文中画线句子进行赏析。(3分)
4.这篇小说以“父亲的斑马线”为题,可能有作品主题、情节等方面的考虑,请结合全文,陈述你的观点并作分析。(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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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步步惊心
田洪波
其实是他把事情弄复杂了,如果他没冲动,后面的故事就不会发生。
那是他最自卑的一天,母亲躺在病床上,药费无以为继。身高1.82的他,眼里没有半滴泪,却被“无用”两个字臊得低下了头。父亲多年前出轨重婚,他刚走出校门不久,家庭的日常开销全依赖于母亲。他感觉悬崖就在触手可及的地方。
纠结的结果是,铤而走险,把手伸向别人的口袋!读大学时,困于家庭开销拮据,他偷过同学几次钱,想着捱过困难就金盆洗手,事实上他做到了。现在,这是最快捷的办法。
他悲壮地开始付诸行动了,目标选择在人群聚集的公交车上。很快他就锁定了目标。一位看上去有眼疾的老年女人,神情恍惚地站在过道上。她手里拎着个黑色布纹袋,一只手紧紧抓着座椅靠背。靠背上的女孩正在用手机听音乐,对老人的艰难视而不见。他把眼睛准确瞄向老人的裤兜。
毕竟不是老手,毕竟面对的是陌生人。他犹豫了很长时间。在那段时间里,车过了一站又一站,眼看就要到终点站了,他把牙咬了咬,靠近了老人。车身颠簸的一瞬间,塑料包裹的一叠钱,已经捏在他的手上。他毫不迟疑,转身下车,怕自己稍有迟疑,事情就朝相反方向走了。
在辟静处,他小心清点,4000元整,另有一本病历。病历上记着一个女孩的名,他好奇地看了下,看到蛋白血球异常的字眼。他知道那是什么病。
眼泪溢出眼眶,他认定这是上天的旨意。他没有犹豫,转身到公交站点找老人。他样子焦虑、犹疑、懊悔,总之,脸上有着挥之不去的复杂。他不知道,他已经被两个便衣警察盯上了。寻摸半天,无果。他想到了附近的医院,抬头望去,军区附属医院果然就在左前方。他加快脚步朝医院跑。警察悄没声跟在身后。
医院里很嘈杂,几乎每个角落都有人,他一层层楼寻找,一张张脸辨认。在十四楼的一个拐角处,他蓦然看到了那个老人,她脸上全是泪水,几名亲属正在恨铁不成钢似的数落她。他看到她的眼里写满绝望,这让他想到自己的母亲。他没敢让自己莽撞,装作好奇的样子靠近老人,同时寻找还钱给老人的机会。机会似乎不是很佳,而且他敏感地注意到有两个人紧盯着他。他不敢造次了。
这边儿,急火攻心的亲属失去理智,说出几句难听的话,老人不堪忍受,嚎啕大哭,并且趁人不备意欲跳楼。他脑门上全是汗,脸涨得通红,突然把钱狠命往老人怀里一塞,撒开腿就往楼下跑。走廊里响起尖叫声,伴着更多躁动,警察迅疾跟了下去。警察已揣摩明白八九分,只需得到他的证实,可他不知道真相,他只知道有人要抓他。如果抓到就一切全完了。母亲还躺在医院里,他非但帮不上忙,恐怕还要添乱,后果不堪想象。
他身体素质还可以,迈着长腿,一路狂奔。躲过一辆辆车,闪过一拨拨人。他牵动了太多视线。
大庭广众下,岂能容他轻易逃脱?他最终摔倒在一片绿地上,很重地摔倒。人们齐上阵,仿佛自己就是愤怒的失主,似要把他绳之以法,甚至就地正法,方能解恨一样,各显其能将他摁住。警察适时出现,将他往附近的一辆车上扭送。真正的失主,那位老人的亲属也赶到了,巴掌和拳头一起抡向他,连带着脚踹和声嘶力竭般的质问,被两个警察强行拉开了。他很沮丧,那一瞬间的泪水是不可扼制的。
谜底很快在审讯中揭晓。在和医院通过核实电话后,警察尴尬这样的结局,一直沉默地望着他,半天才想起给他倒了杯水。然后其中的一个默默把几张钱塞给他,他没反应过来时,另一人也将一些钱塞给他。
“回医院去!”他们用不容置疑的口吻要求他。他坚持不要这样的安慰,想返还那些钱,其中的一个红了眼圈,大声呵斥他:“让你拿着就拿着!别关键时刻想旁门左道,要活出个男人样儿来!”
蔓延的温情中,他哽咽难语,正待转身离开,几个警察同事纷纷走上来,把一些钱塞给他。他深深鞠躬,逃也似的跑向医院。
安顿好母亲,他心绪难平,到走廊里透气。发现几个人莫名其妙地注视着他,他用手下意识捂住额角的伤口,眼里现出一丝惊悸。那些人似乎更注意他了。随着不明就里的议论,他惊讶地看到,有人在传阅手机微博,微博记录的正是他被抓的经历。照片上的他,满眼惊恐。
他傻傻地站了半刻钟,逃离的念头再次冲上大脑。
(选自《啄木鸟》2015年8期)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公交车上的老年女人神情恍惚,“手紧紧抓着座椅靠背”这为下文写老人的家人生病及老人在医院中的痛苦情状埋下了伏笔。
B.“他”从偷来的病历上看到了“白细胞异常”的字样,“他”虽不太清楚那是什么病,但知道事情的严重性,所以决定将钱还回去。
C.“他”虽然知道有两个警察已经盯上了自己,却依然一层层楼去寻找失主,“他”最终把钱还给了那个老人,自己也被警察抓住了。
D.“他”的偷盗行为应该受到谴责,而“他”的不幸遭遇又让人深感同情。警察在知道真相后塞给“他”
E.“他”一路狂奔却没有逃脱,人们齐上阵各显其能将“他”摁住文中对人们的表现进行细致描写,主要表现了人们的正义感和良好的社会风气。
(2)请简要分析小说中“他”的形象特点。
(3)小说在接近尾声处设置有人传阅手机微博这一情节有何用意?
(4)有人建议将小说的标题改为“逃离”,你认为“步步惊心”和“逃离”哪个更好?请结合本文内容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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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鲍勃·迪伦一直是个谜
鲍勃·迪伦的原名是罗伯特·艾伦·齐默曼,他在大学开始唱民歌时改名鲍勃·迪伦。他取这个名字是因为模仿美国电视节目中的西部英雄马特·狄龙。他的民谣生涯是从考上明尼苏达大学开始的。鲍勃和不少当时的年轻人一样,厌倦枯燥无味的大学生活,他常出入酒吧,试图从音乐中找到自己。当时的摇滚乐还没有成型,不少年轻人都嫌弃“三件套”式的音乐,于是鲍勃把手里的电吉他换成了一把钢丝弦的吉布森民谣吉他,随着时间的沉淀,迪伦慢慢摸索建立起属于自己的风格。
1961年1月,他寄住在别的民谣歌手家,他和别人组队去看望住院的偶像伍迪·格斯里。后来他的偶像成了他的贵人。在签约CBS唱片公司后,迪伦崭露头角。1962年,迪伦在自己的第一张同名专辑的封面上略带羞涩地望着镜头,任由别人把自己打造成一个年轻的民谣偶像。
1963年和1964年的演出使得他的名声到达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他也渐渐地从伍迪·格斯里的影响中走出,成为独一无二的民谣国王。1963年的一场演出中,迪伦念了一首自己写作的献给伍迪-格斯里的长诗,这既是致敬,也是告别。在这一阶段里,鲍勃·迪伦的主要创作方向是抗议民谣,这个时代的迪伦是最为人熟悉的,似乎全世界的乐迷都愿意他沿着这个模式永远走下去。
1965年初,受到披头士等英国摇滚乐队的影响,迪伦用时髦的西装和尖头皮鞋代替了皱巴巴的牛仔裤和工装服,在接受采访时也越来越“没正型”。在电视访谈节目中谈及准备制作的新电影时,他回答说那将是一部牛仔恐怖片,当问及是否在片中扮演牛仔时,他回答说:“不,我扮演我妈妈。”
这种离经叛道的行为让迪伦在1965年的新港民谣音乐节上遭受了来自歌迷的敌对情绪。在演出前一天,迪伦突然擅自决定挑战民谣音乐节的惯例,决定要带一支完全电声化的乐队上场。当场的情况乱成一团,抗议歌手和歌迷认为他“背叛”了民谣,迪伦尊崇的民谣领袖皮特·西格尔甚至愤怒地用斧头把扩音器的电缆斩断。他和乐队只演了三首歌就在嘘声中匆忙下台。即使在此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歌迷们都难以忘记迪伦的离经叛道,为他取了个“犹大”的绰号。
后来的一场车祸让迪伦开始远离聚光灯的中心,而他的音乐风格也再一次地发生了改变,歌词也不再犀利地直指社会现象。关于车祸后自己的转变,迪伦曾说:“我不知道别人的幻想是什么,但是我幻想能够朝九晚五地工作,在绿树成荫的地方有一所带白色栅栏的房子,庭园里盛开着粉红色的玫瑰。那会很好。那就是我最深遂的梦想。”
从上世纪60年代中期,一些主流评论开始推崇迪伦文学方面的造诣,有批评家称他为现代美国继卡尔·桑德堡、罗伯特·弗罗斯特之后最伟大的诗人;1976年美国总统卡特在竞选活动中引用迪伦的诗句并称其为“伟大的美国诗人”;1990年,法兰西文学院向迪伦颁发“文学艺术杰出成就奖”。外界的各种褒奖没有使迪伦沦陷,他对自己的评价调侃而中肯:“无论我到哪里,我都是一个60年代的游吟诗人,一个摇滚民谣的遗迹,一个从逝去时代过来的词语匠人,一个从无人知晓的地方来的虚构的国家首脑。我处在被文化遗忘的无底深渊之中。”
(摘编自《三联生活周刊》《新京报》《深圳商报》等)
相关链接:
①鲍勃·迪伦,美国摇滚、民谣艺术家,诗人,2016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②鲍勃·迪伦创作的歌词,实际上都是最直白、最简单的诗歌,这种简单直白的诗歌形式,非常朴素,带有民间色彩。
(《专访作家肖复兴:谈鲍勃·迪伦——文字会骗人,音乐不会》)
1.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 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初,鲍勃·迪伦在自己第一张专辑上的照片略带羞涩,很不情愿别人把自己打造成一个年轻的民谣偶像。
B. 一场车祸改变了鲍勃·迪伦,他认为,自己最深的梦想是,有标准的工作时间,有优美、温馨的房子住,有这些就很好。
C. 鲍勃·迪伦德才兼备,当外界褒奖他时,他很清醒,认为自己属于过去时代的诗人,不骄不躁,评价自己很中肯。
D. 本文从一个青涩的民谣歌手,到不断改变的摇滚斗士,再到天生的吟游诗人,多角度展现了鲍勃·迪伦其人其事。
2.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正确的两项是
A. 鲍勃·迪伦是从考上明尼苏达大学开始自己民谣生涯的,他抛弃了大学学业,出入酒吧,想从音乐中找到自己。
B. 因为受到偶像,伍迪·格斯里的赏识,所以鲍勃·迪伦在签约CBS唱片公司后就崭露头角,后来逐渐成为民谣领袖。
C. 鲍勃·迪伦受到了披头士等英国摇滚乐队的影响,无论是着装造型,还是接受访谈时的语言,都非同寻常。
D. 鲍勃·迪伦在新港民谣音乐节上,遭到歌手和歌迷的抗议,他们做出非同寻常的举动,用斧头把扩音器的电缆斩断。
E. 鲍勃·迪伦在文学造诣受到一些主流评论的推崇,他的歌词被人认为是质朴的诗歌,他获诺贝尔文学奖并不令人意外。
3.鲍勃·迪伦在音乐发展方面有什么特点?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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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美国人类学家罗伯特·芮德菲尔德在分析乡村社会文化时,提出了大传统和小传统这两个概念,作为分析框架,以此来说明复杂的社会文化生活中存在着两种不同层次的传统。他认为,大传统是指上层人士所代表的文化,小传统是指在乡村中农民所代表的文化。“大传统是在学堂或庙堂之内培育出来的,而小传统则是自发地萌芽出来的。。”
近代之前,以儒家道德文化为核心的大传统伦理与乡村社会的小传统伦理一直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但是,鸦片战争以后,随着西学东渐和中国在与西方列强对抗中的一次次失败,国人对自身道德文化传统的评价越来越低,对待民族文化传统的态度也从自信逐渐转变为自卑。然而,乡村的文化传统有着强大的韧性,即便遭受“革命式”的大规模摧毁,它的生命力依然强盛。
作为小传统的中国乡村道德文化,为什么能够起死回生,在今天重新焕发勃勃生机?这是因为自然生发于民间的小传统伦理已然成为乡村社会的文化基因,渗透于乡村社会的日常习俗和仪式之中。而以习俗和仪式文化为代表的小传统伦理之所以能够世代相传,缘于小传统伦理“活”在民间、“活”在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之中,即便在当今社会受到市场经济机制和外来文化的冲击,这些“活着”的小传统伦理依然还在发挥着应有的行为规范作用。某些习俗和习惯一旦确立起来,就会成为稳定的、不易改变的乡村社会共同体成员普遍认可的道德行为规范。中国的乡村社会有着不同的、多样的小传统伦理,这也使得大传统伦理与小传统伦理的融合呈现出不同的方式和路径,而没有一个普遍适用的实施方案,这就为各地方乡村社会充分挖掘自身小传统伦理文化的独特性,与当代社会的大传统伦理进行有效的结合提供了可能性。
强调对乡村小传统伦理的尊重和认同,并不是刻意突出它的特殊性,更不是否定普遍性道德知识这样的大传统伦理,而是要表达这样一种观点:大传统伦理中那些具有普遍性意义的价值观念如自由、平等和公正的实现,不可能脱离地方性的道德文化小传统,它们的实现方式也不可能有一个统一的模式,必然带有各自民族或乡村文化的特色。以习俗、仪式等乡村道德文化为代表的小传统伦理,并不排斥自由、平等和公正等普遍性道德知识和和价值观,因为传统虽然“是现存的过去,但它又与任何新事物一样,是现在的一部分”。当代中国社会的大传统伦理和小传统伦理不可能固定不变和抱残守缺,而是不断生成、创新和发展的。
(选自《中国当代乡村伦理的“内卷化”图景》,有删减)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 人们普遍认为复杂的社会文化生活中存在着大传统和小传统两种不同层次的传统,大传统是刻意培育的,小传统是自然萌发的。
B. 大传统是上层人士所代表的文化,小传统是乡村中农民所代表的文化。大传统文化的层次高于小传统文化层次。
C. 因为国人对自身道德文化传统的评价越来越低,所以以儒家道德文化为核心的大传统伦理与乡村社会的小传统伦理无法再有机融合。
D. 生发于民间的小传统伦理已然成为乡村社会的文化基因,渗透于乡村社会的日常习俗和仪式之中,所以乡村文化传统的生命力十分顽强。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文章第一段采用了对比论证的方法将“大传统”与“小传统”进行对比论述。
B. 文章第二段从近代之前写到鸦片战争以后论述了小传统文化的悠久历史。
C. 文章第三段论述了小传统能够起死回生,在今天重新焕发勃勃生机的原因。
D. 文章第四段紧承第三段,说明了小传统伦理与大传统伦理相互之间的关系。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小传统伦理包含习俗和仪式文化等,“活”在民间、“活”在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之中,在当今社会依然发挥着应有的行为规范作用。
B. 只有对乡村小传统伦理有了充分的尊重和认同,才能挖掘出乡村小传统伦理文化的独特性,使其与当代社会的大传统伦理进行有效的结合。
C. 中国的乡村社会有着不同的、多样的小传统伦理,所以大传统伦理与地方性小传统的结合方式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和普遍适用的实施方案。
D. 传统是现存的过去,与任何新事物一样也是现在的一部分,小传统伦理并不排斥普遍性道德知识和价值观,与大传统并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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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美”和“爱”构筑的理想王国
——读《边城》
①沈从文先生的名作《边城》叙述了一个情节简单的故事: 一个山水如画的古渡头,有一户独处的人家,住着摆渡的老船工和外孙女。老船工年逾古稀,小孙女翠翠情窦初开。船总顺顺的两个儿子都那么好,那么俊,都爱上了翠翠。大老托人说媒,老船工满心欢喜,可翠翠不高兴,翠翠对二老动了情。大老下船跌进了激流,二老也出走了,老船工在误会中大病一场,在风雨之夜归天了,只留下翠翠守在山水如画的古渡头。故事结束了,山依然青,水依然绿,人依然那么美。如果要用两个字来概括《边城》,那就是:“美”和“爱”。
②《边城》中无处不美,山美、水美、人美。“小溪流下去,绕山岨流,约三里便汇入茶峒的大河……小溪宽约二十丈,河床为大片石头作成。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作者用简简单单的文字把我们带入了一个美丽的桃源。在这样美的环境中孕育出来的人自然更美。“翠翠在风日里长养着,把皮肤变得黑黑的,触目青山绿水,一对眸子清明如水晶。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翠翠天真善良,淳朴活泼,具有大自然赋予的活力。在读者面前,她是这样一个生动透明的“美”的形象,“美”的化身。忠厚善良的老祖父,五十年如一日撑船摆渡,不管白天黑夜,刮风下雨。端阳龙舟,令人神往,他却忠于职守,寂寞地守着渡船。过渡的人感激老人的热诚尽责,馈赠他,他却“俨然吵嘴时的认真神气:‘我有口粮,三斗米七百钱,够了。’”“他从不思索自己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静静地忠实地在那里活下去。”正是在平凡的生活中,老船工显现出与众不同的“美”。《边城》中的人都那么美,慷慨好义的顺顺、热诚质朴的杨马兵……正由于这些具有美好的心性的人们,才形成了《边城》淳厚的民风,安静和平的空气。可是沈从文说:“我主意不在领导读者去桃花源旅行,却想借重桃源上行七百里路酉水流域一个小城小市中几个愚夫俗子,被一件普通人事牵连在一处时,各人应有的一份哀乐,为人类‘爱’字作一度恰如其分的说明。”《边城》中的“美”是集中通过“爱”来表现的。两性之爱、兄弟之爱、亲子之爱、朋友之爱。
③《边城》本来就是讲述翠翠的爱情,傩送放弃了碾坊,“意思还在渡船”。翠翠在傩送走后,静静地等待,“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他们的爱是纯洁无瑕、忠贞不渝的。天保、傩送兄弟情深,天保宁愿牺牲自己成全弟弟,傩送愿意代哥哥对歌。虽是爱情的竞争对手,却也襟怀磊落。顺顺对儿子的爱和赞赏也溢于言表,顺顺本是泅水的好手,待得傩送能氽水捉鸭子时,这作爸爸的便解嘲似的向孩子们说:“好,这种事情有你们来作,我不必再下水和你们争显本领了。”老船工对翠翠的关心自然是无微不至的;老船工死后,杨马兵主动来照顾翠翠,以及老祖父与过河客、卖肉的争执谦让,都显示了边城人以诚相待、相互友爱的美好情怀。《边城》隽永的文字弥漫着边地山村的浓郁气息。在三十年代那喧嚣的都市阁楼上,沈从文无限深情地为我们展示出一幅原始自然的风俗画,画中是一个海市蜃楼般缥缈美丽的桃源,那是沈从文的梦中世界,理想王国。
1.下列不属于作者对沈从文先生《边城》一文主旨概括的一项是( )
A.文章的主旨可以用两个字来概括,那就是“爱”与“美”。
B.《边城》中的“美”是集中通过“爱”来表现的,有两性之爱、兄弟之爱、亲子之爱、朋友之爱。
C.文章中的“爱”与“美”是被一件事牵在一处,那就是讲述翠翠的爱情故事。
D.文章借重桃源上行七百里路酉水流域一个小城小市中几个愚夫俗子,由于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不同而形成的各有的一份哀乐。
2.以下不属于作者阐明《边城》“爱”与“美”所用的证据的一项是( )
A.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
B.翠翠在风日里长养着,把皮肤变得黑黑的,触目青山绿水,一对眸子清明如水晶。
C.正由于这些具有美好的心性的人们,才形成了边城淳厚的民风,安静和平的空气。
D.过渡的人感激老人的热诚尽责,馈赠他,他却“俨然吵嘴时的认真神气:‘我有口粮,三斗米七百钱,够了。’”
3.对文章第三段中有关内容的阐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溪流下去,绕山岨流,约三里便汇入茶峒的大河”,这片大自然是美丽的桃源。
B.天保、傩送兄弟情深,天保宁愿牺牲自己也要成全弟弟,傩送愿意代哥哥对歌。虽是爱情的竞争对手,却也襟怀磊落,这也是“美”的化身。
C.翠翠天真善良,淳朴活泼,具有大自然赋予的活力。在读者面前,她是这样一个生动透明的“美”的形象,“美”的化身。
D.老船工忠厚善良,五十年如一日撑船摆渡,忠于职守,从不思索自己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这也是个“美”的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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