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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孙中山在所著的《建国方略》中说:“子之于革命建设也,本世界进化之潮流,循各国已行之先例,鉴其利弊得失,思之念熟,筹之有素,而后定为革命方略,规定革命进行之期为三:第一军政时期,第二训政时期,第三宪政时期。第一为破坏时期,拟在此时期内实行军法,以革命军担任打破满清之专制、扫除官僚之腐败……第二为过渡时期,拟在此时期内实行约法,建设地方自治,促进民权发达……俟全国平定之后六年,各县已达完全自治者,皆得选举代表一人,组织国民大会,以制定五权宪法,以五院制为中央政府:一曰行政院,二曰立法院,三日司法院,四曰考试院,五日监察院。宪法制定之后,各县人民投票选举总统以组织行政院,选举代议士以组织立法院,其余三院之院长由总统得立法院之同意而委任之,但不对总统法院负责,而五院皆对国民大会负责。……第三为建设完成时期,拟在此时期内实行宪政,此时一县之自治团体,当实行直接民权。”

请回答:

(1)概括孙中山关于国家制度的设想,指出其积极意义。

(2)概括孙中山关于革命建设的主要步骤,指出每一步的主要任务。从材料看,孙中山如何“循各国已行之先例,鉴其利弊得失”?

高三历史综合题困难题

少年,再来一题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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