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老人的礼物
(美)马林·汤普森
我18岁的时候,离开了在美国的家,到英国的利兹大学读书。在这里,我生命中有一段既激动又痛苦的经历。说激动,是因为进利兹大学是我梦寐以求的事情;但就在我入校不久,我突然接到父亲去世的消息,我不能接受这个事实—在英国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我还没有适应周围的的一切,就要独自一人默默承受失去亲人的痛苦。
一天,我在超市买东西时,发现一位老者一手拎着一袋苹果,一手拄着一根拐杖,步履蹒跚。我赶紧跑过去,扶住他并替他拎着苹果。
“谢谢你,姑娘。”他说,“不要替我担心,不碍事。”他对我笑,让我有一种温暖的感觉,他不只是用嘴在笑,而且明亮的蓝眼睛里也漾着笑。
“我能陪您走一段吗?”我问,“免得这些苹果过早地变成苹果酱。”
他听了哈哈一笑,说:“这可就要让你费事了。”
他告诉我他叫伯恩斯,路上,伯恩斯先生的身子几乎全部要靠那根拐杖支撑。到了他的家,我帮他放好东西,并帮他准备了英国特有的下午茶。他没有强烈地拒绝我,我把这看作是对我帮助他的答谢。
我问他以后是否还能再来看望他。他笑着说:“我从来不拒绝好心姑娘的帮助。”
第二天,我还是在那个时间来到他家,帮他做了一些家务,虽然他没有请求我照顾他,但他也没有拒绝我的帮助,他那根拐杖足以说明他的确需要帮助。他询问了我的一些情况,我告诉他,我的父亲刚刚去世,但我没有说更多的事情。他让我看了桌上的两张镶在镜框里的照片,这是两个女人,一个显然比另一个年长,却长得非常像。
“这是玛丽”,他指着照片说,“我的老伴,已经去世6年了。那是艾丽丝,我们的女儿,是一名护士。她比她母亲去世得还早,对玛丽打击真大啊!”
我流下了眼泪。我为玛丽流泪,为艾丽丝流泪,为老而无助的伯恩斯先生流泪,也为我的父亲流泪,在他生命最后的时刻,我竟未能亲口与他道别。
我一周看望伯恩斯先生两次,时间是固定的。我每次来,他都坐在椅子上,一旁的墙上靠着他的拐杖。他对我的到来似乎总是非常兴奋,尽管我对自己说,我是为了照顾这个老人,但我还是因为有一个人愿意听我倾诉自己的想法和感受而感到高兴。
我给他准备了下午茶,我们的交谈就开始了。我告诉他,在我父亲去世前两周,我曾因一件小事与父亲发生了争吵,而我再也没有机会向他道歉了。
虽然伯恩斯先生也不时插上几句话,但是大部分时间都是听我说话。他不只是在听我说话,更是像海绵一样吸进我诉说的每一点内容,并用他的经历及时佐证我的话。
大约一个月后,在一个“非看望日”,我打算去伯恩斯先生家。我没有预先打电话,因为我认为我们似乎不需要那样的礼节。进了他的家,我发现他在花园里干着活儿,手脚麻利,动作轻快。我惊讶万分,这么利索的一个人为什么要用拐杖?
“哦,姑娘,你来了。这次让我给你沏一杯茶,你看起来累了。”他说。
“可是,”我结结巴巴地说,“我想……”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姑娘。你第一次在超市看到我那天,我扭伤了脚踝。”
“可是,您是什么时候康复的?”
他的眼睛眨眨,看上去既快活又怀着歉意,“我想,我们见面的第二天我的脚就好了。”
“可是,为什么呢?”我纳闷地问。他显然不会为了骗我为他做下午茶而故意装出无助的样子。
“第二天,你又到了我家,从你的话中,我知道了你的苦闷。对你父亲的死以及其他一些事情,你感到孤独和沮丧。我想,这个小姑娘需要一个老东西的肩膀依靠一下。但是我发现,你在告诉自己,你来看望我是为了照顾我,而不是为了你自己。如果你知道我其实非常健康,你还会再来看我吗?我想,你需要对人诉说,对一个年长的甚至比你父亲还年长的人诉说。”
“那这根拐杖呢?”
“哦,这的确是一根好拐杖,一般情况下,我用它郊游和爬山。也许什么时候你愿意与我一起去。”
不久,我们一起去爬了山。伯恩斯先生,一个我打算去帮助的人,帮助了我,送给了我一份用时间精心包装好的礼物。
1.下列对小说的理解和赏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
A.“他说,‘不要替我担心,不碍事’”一语是伯恩斯先生的客气话,它又为后文埋下伏笔。
B.伯恩斯先生让“我”看桌上的两张镶在镜框里的照片,是为了激起“我”的同情,让“我”知道老人的命比“我”更惨。
C.在父亲生命最后的时刻,“我”竟未能亲口与他道别,这种对长辈的歉疚,“我”想通过对伯恩斯先生的帮助来弥补。
D.刚到英国的利兹大学读书,“我” 激动而痛苦着,因为遇到伯恩斯老人并得到老人的帮助而激动,也因不能接受父亲去世这个事实而痛苦。
E.这篇小说构思巧妙,情节曲折多变。用第一人称来叙述,增强了小说的真实感。
2.结合小说情节,分析“拐杖”在小说中的作用。
3.通读全文,谈谈“老人的礼物”指什么?本文给我们怎样的启示?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老人的礼物
(美)马林·汤普森
我18岁的时候,离开了在美国的家,到英国的利兹大学读书。在这里,我生命中有一段既激动又痛苦的经历。说激动,是因为进利兹大学是我梦寐以求的事情;但就在我入校不久,我突然接到父亲去世的消息,我不能接受这个事实—在英国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我还没有适应周围的的一切,就要独自一人默默承受失去亲人的痛苦。
一天,我在超市买东西时,发现一位老者一手拎着一袋苹果,一手拄着一根拐杖,步履蹒跚。我赶紧跑过去,扶住他并替他拎着苹果。
“谢谢你,姑娘。”他说,“不要替我担心,不碍事。”他对我笑,让我有一种温暖的感觉,他不只是用嘴在笑,而且明亮的蓝眼睛里也漾着笑。
“我能陪您走一段吗?”我问,“免得这些苹果过早地变成苹果酱。”
他听了哈哈一笑,说:“这可就要让你费事了。”
他告诉我他叫伯恩斯,路上,伯恩斯先生的身子几乎全部要靠那根拐杖支撑。到了他的家,我帮他放好东西,并帮他准备了英国特有的下午茶。他没有强烈地拒绝我,我把这看作是对我帮助他的答谢。
我问他以后是否还能再来看望他。他笑着说:“我从来不拒绝好心姑娘的帮助。”
第二天,我还是在那个时间来到他家,帮他做了一些家务,虽然他没有请求我照顾他,但他也没有拒绝我的帮助,他那根拐杖足以说明他的确需要帮助。他询问了我的一些情况,我告诉他,我的父亲刚刚去世,但我没有说更多的事情。他让我看了桌上的两张镶在镜框里的照片,这是两个女人,一个显然比另一个年长,却长得非常像。
“这是玛丽”,他指着照片说,“我的老伴,已经去世6年了。那是艾丽丝,我们的女儿,是一名护士。她比她母亲去世得还早,对玛丽打击真大啊!”
我流下了眼泪。我为玛丽流泪,为艾丽丝流泪,为老而无助的伯恩斯先生流泪,也为我的父亲流泪,在他生命最后的时刻,我竟未能亲口与他道别。
我一周看望伯恩斯先生两次,时间是固定的。我每次来,他都坐在椅子上,一旁的墙上靠着他的拐杖。他对我的到来似乎总是非常兴奋,尽管我对自己说,我是为了照顾这个老人,但我还是因为有一个人愿意听我倾诉自己的想法和感受而感到高兴。
我给他准备了下午茶,我们的交谈就开始了。我告诉他,在我父亲去世前两周,我曾因一件小事与父亲发生了争吵,而我再也没有机会向他道歉了。
虽然伯恩斯先生也不时插上几句话,但是大部分时间都是听我说话。他不只是在听我说话,更是像海绵一样吸进我诉说的每一点内容,并用他的经历及时佐证我的话。
大约一个月后,在一个“非看望日”,我打算去伯恩斯先生家。我没有预先打电话,因为我认为我们似乎不需要那样的礼节。进了他的家,我发现他在花园里干着活儿,手脚麻利,动作轻快。我惊讶万分,这么利索的一个人为什么要用拐杖?
“哦,姑娘,你来了。这次让我给你沏一杯茶,你看起来累了。”他说。
“可是,”我结结巴巴地说,“我想……”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姑娘。你第一次在超市看到我那天,我扭伤了脚踝。”
“可是,您是什么时候康复的?”
他的眼睛眨眨,看上去既快活又怀着歉意,“我想,我们见面的第二天我的脚就好了。”
“可是,为什么呢?”我纳闷地问。他显然不会为了骗我为他做下午茶而故意装出无助的样子。
“第二天,你又到了我家,从你的话中,我知道了你的苦闷。对你父亲的死以及其他一些事情,你感到孤独和沮丧。我想,这个小姑娘需要一个老东西的肩膀依靠一下。但是我发现,你在告诉自己,你来看望我是为了照顾我,而不是为了你自己。如果你知道我其实非常健康,你还会再来看我吗?我想,你需要对人诉说,对一个年长的甚至比你父亲还年长的人诉说。”
“那这根拐杖呢?”
“哦,这的确是一根好拐杖,一般情况下,我用它郊游和爬山。也许什么时候你愿意与我一起去。”
不久,我们一起去爬了山。伯恩斯先生,一个我打算去帮助的人,帮助了我,送给了我一份用时间精心包装好的礼物。
1.下列对小说的理解和赏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
A.“他说,‘不要替我担心,不碍事’”一语是伯恩斯先生的客气话,它又为后文埋下伏笔。
B.伯恩斯先生让“我”看桌上的两张镶在镜框里的照片,是为了激起“我”的同情,让“我”知道老人的命比“我”更惨。
C.在父亲生命最后的时刻,“我”竟未能亲口与他道别,这种对长辈的歉疚,“我”想通过对伯恩斯先生的帮助来弥补。
D.刚到英国的利兹大学读书,“我” 激动而痛苦着,因为遇到伯恩斯老人并得到老人的帮助而激动,也因不能接受父亲去世这个事实而痛苦。
E.这篇小说构思巧妙,情节曲折多变。用第一人称来叙述,增强了小说的真实感。
2.结合小说情节,分析“拐杖”在小说中的作用。
3.通读全文,谈谈“老人的礼物”指什么?本文给我们怎样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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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老人的礼物
(美)马林·汤普森
我18岁的时候,离开了在美国的家,到英国的利兹大学读书。在这里,我生命中有一段既激动又痛苦的经历。说激动,是因为进利兹大学是我梦寐以求的事情;但就在我入校不久,我突然接到父亲去世的消息,我不能接受这个事实—在英国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我还没有适应周围的的一切,就要独自一人默默承受失去亲人的痛苦。
一天,我在超市买东西时,发现一位老者一手拎着一袋苹果,一手拄着一根拐杖,步履蹒跚。我赶紧跑过去,扶住他并替他拎着苹果。
“谢谢你,姑娘。”他说,“不要替我担心,不碍事。”他对我笑,让我有一种温暖的感觉,他不只是用嘴在笑,而且明亮的蓝眼睛里也漾着笑。
“我能陪您走一段吗?”我问,“免得这些苹果过早地变成苹果酱。”
他听了哈哈一笑,说:“这可就要让你费事了。”
他告诉我他叫伯恩斯,路上,伯恩斯先生的身子几乎全部要靠那根拐杖支撑。到了他的家,我帮他放好东西,并帮他准备了英国特有的下午茶。他没有强烈地拒绝我,我把这看作是对我帮助他的答谢。
我问他以后是否还能再来看望他。他笑着说:“我从来不拒绝好心姑娘的帮助。”
第二天,我还是在那个时间来到他家,帮他做了一些家务,虽然他没有请求我照顾他,但他也没有拒绝我的帮助,他那根拐杖足以说明他的确需要帮助。他询问了我的一些情况,我告诉他,我的父亲刚刚去世,但我没有说更多的事情。他让我看了桌上的两张镶在镜框里的照片,这是两个女人,一个显然比另一个年长,却长得非常像。
“这是玛丽”,他指着照片说,“我的老伴,已经去世6年了。那是艾丽丝,我们的女儿,是一名护士。她比她母亲去世得还早,对玛丽打击真大啊!”
我流下了眼泪。我为玛丽流泪,为艾丽丝流泪,为老而无助的伯恩斯先生流泪,也为我的父亲流泪,在他生命最后的时刻,我竟未能亲口与他道别。
我一周看望伯恩斯先生两次,时间是固定的。我每次来,他都坐在椅子上,一旁的墙上靠着他的拐杖。他对我的到来似乎总是非常兴奋,尽管我对自己说,我是为了照顾这个老人,但我还是因为有一个人愿意听我倾诉自己的想法和感受而感到高兴。
我给他准备了下午茶,我们的交谈就开始了。我告诉他,在我父亲去世前两周,我曾因一件小事与父亲发生了争吵,而我再也没有机会向他道歉了。
虽然伯恩斯先生也不时插上几句话,但是大部分时间都是听我说话。他不只是在听我说话,更是像海绵一样吸进我诉说的每一点内容,并用他的经历及时佐证我的话。
大约一个月后,在一个“非看望日”,我打算去伯恩斯先生家。我没有预先打电话,因为我认为我们似乎不需要那样的礼节。进了他的家,我发现他在花园里干着活儿,手脚麻利,动作轻快。我惊讶万分,这么利索的一个人为什么要用拐杖?
“哦,姑娘,你来了。这次让我给你沏一杯茶,你看起来累了。”他说。
“可是,”我结结巴巴地说,“我想……”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姑娘。你第一次在超市看到我那天,我扭伤了脚踝。”
“可是,您是什么时候康复的?”
他的眼睛眨眨,看上去既快活又怀着歉意,“我想,我们见面的第二天我的脚就好了。”
“可是,为什么呢?”我纳闷地问。他显然不会为了骗我为他做下午茶而故意装出无助的样子。
“第二天,你又到了我家,从你的话中,我知道了你的苦闷。对你父亲的死以及其他一些事情,你感到孤独和沮丧。我想,这个小姑娘需要一个老东西的肩膀依靠一下。但是我发现,你在告诉自己,你来看望我是为了照顾我,而不是为了你自己。如果你知道我其实非常健康,你还会再来看我吗?我想,你需要对人诉说,对一个年长的甚至比你父亲还年长的人诉说。”
“那这根拐杖呢?”
“哦,这的确是一根好拐杖,一般情况下,我用它郊游和爬山。也许什么时候你愿意与我一起去。”
不久,我们一起去爬了山。伯恩斯先生,一个我打算去帮助的人,帮助了我,送给了我一份用时间精心包装好的礼物。
1.下列对小说的理解和赏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
A.“他说,‘不要替我担心,不碍事’”一语是伯恩斯先生的客气话,它又为后文埋下伏笔。
B.伯恩斯先生让“我”看桌上的两张镶在镜框里的照片,是为了激起“我”的同情,让“我”知道老人的命比“我”更惨。
C.在父亲生命最后的时刻,“我”竟未能亲口与他道别,这种对长辈的歉疚,“我”想通过对伯恩斯先生的帮助来弥补。
D.刚到英国的利兹大学读书,“我” 激动而痛苦着,因为遇到伯恩斯老人并得到老人的帮助而激动,也因不能接受父亲去世这个事实而痛苦。
E.这篇小说构思巧妙,情节曲折多变。用第一人称来叙述,增强了小说的真实感。
2.结合小说情节,分析“拐杖”在小说中的作用。
3.通读全文,谈谈“老人的礼物”指什么?本文给我们怎样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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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意外的帮助
(美)海伦·卡伦
18岁那年,我只身离开纽约,来到位于英国约克郡的利兹大学研读历史。我一边努力去适应陌生的环境,一边默默忍受着内心巨大痛苦的煎熬——我的父亲最近去世了,我不知道这种痛什么时候是尽头。
一天下午,我来到集市,打算买一束花回去装饰我那简陋的学生公寓。在花店前,我看到了一位老人,他一手拄着拐杖,一手提着一袋苹果,摇摇晃晃的,好像就要摔倒。我赶紧上前扶住他。
“谢谢你,宝贝儿!”他用那种我从来都听不厌的轻快调子对我说,“我现在感觉好多了,不用担心。”说完,他微笑地看着我,双眼闪动着老年人少有的明亮的光芒。
“我可以和你一起走吗?”我说,“免得让这些苹果过早地变成苹果酱。”
他哈哈一笑,说道:“小姑娘,你一定是从很远的地方来的。对吧?”
“是的,我从纽约来。”
我和本斯先生的友谊就这样开始了。路上,本斯先生一直依靠他的手杖走路。回到他的家,我扶他坐下椅子后,我坚持要帮助他准备晚饭。
做好饭后,我问我是否可以再来看他,我想随时来看看他需要什么帮助。他眨了眨眼,微笑着答道:“我从来没拒绝过一个好心的姑娘呢!”
第二天,我再次来看他。虽然他从未请求过帮助,但是那根大手杖默默提醒着他的虚弱。那天晚上,本斯先生问了我的学习,我的未来计划,不过他问得最多的还是我的家庭。我告诉他,我的父亲最近去世了,心中非常悲痛。听了我的话,他默默地举起手指指着旁边桌子上的两个相框,那是两个不同的女人,但她们长得非常像。
“那是玛丽。”他指着照片说,“她已经去世6年了。那是我们的爱丽丝。她是一个很好的护士。7年前她因意外事故去世了。失去她对我的玛丽打击太大了。”
我抑制不住自己的悲伤,禁不住泪流满面。
我一周去看望本斯先生两次,总是在星期二和星期五,每次见到他,他都是坐在椅子上,而他的手杖则靠在墙上。本斯先生有一台小黑白电视机,但他显然比较喜欢看他的书和那几本厚厚的相集。看到我来,他总是显得格外高兴。
当我沏好茶,我们的畅谈就开始了。我告诉本斯先生,父亲去世两周前,因为和他闹别扭,我一直都没有跟他说话,为此,我觉得自己犯了不可饶恕的罪过。我永远也没有机会请求父亲的原谅了。
大部分时间本斯先生都是让我说,他则做一个耐心的听众。我说的每一句话,他都能凭他的人生经验和想象力做出准确的理解。
大约一个月后,我决定在星期天去看望他,没有事先打电话。靠近他的房子,我看见他正在花园里干活,轻松的弯腰,然后又灵活地站直。我顿时目瞪口呆。
他突然转身,看到了正在发愣的我。他招手示意我过去,我没有做声,但我接受他的邀请进了屋。
“哦,亲爱的。这次让我来替你沏茶吧。你看起来累坏了。”
“怎么回事?”我开口问道,“我一直以为……”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亲爱的。你第一次在集市看到我时……哦,那天早上我在花园里干活时被一颗石头绊倒了。”
“但是……你什么时候可以再次正常走路的?”
“啊哈,我想是在我们第一次相遇之后的第二天。”
“可是你为什么一直瞒着我呢?”我问,他肯定不是假装孤苦无助来让我为他沏茶、做饭。
“亲爱的,你第二次来看我的时候,我看到你非常不开心。于是我就想,这个小姑娘需要一个老人的肩膀来依靠。如果你知道我恢复了健康,你认为你还会来吗?当时正处于痛苦中的你需要一个倾诉对象与给你安慰的人,并且这个人懂得如何倾听你的诉说。”
“可是,那根手杖又是怎么回事?”
“呵呵。那是一根好手杖。我到荒野的时候就要用到它了。下个礼拜天,我们就一起去荒野,怎么样?”
下个礼拜天,我们真的去了荒野游玩。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我和本斯先生的第一次交往中,我扶他回家,给他做饭,是因为本斯先生确实需要别人的帮助,而随后的交往中,其实是我从本斯先生那里获得帮助。
B. 本斯先生介绍相框后,我“泪流满面”,是为玛丽和爱丽丝过早离世而哀伤,为本斯先生孤老一人生活而同情,为自己没有机会请求父亲原谅而痛哭。
C. 本斯先生给我“沏茶”是关心我,也是因他装病对我表示歉意。他装病的目的是甘心做一个听取我倾诉的观众,让我有理由到他家里,获得他的慰藉。
D. 小说采用双线结构,明写我帮助本斯先生,暗写本斯先生帮助我,以我和本斯先生精神上的相互帮助来表现人与人之间的友爱和真情,充满了正能量。
2.小说中的本斯先生有哪些形象特点?请简要概括。
3.小说多次写到“手杖”,有何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史学大师许倬云
魏承恩
在美国读书的时候,我知道了许倬(zhuō)云的大名。因为他的《汉代农业》是在美国攻读中国史博士学位的必读书,我喜欢这部书,于是我找到许先生的好几部著作来读,被他的渊博知识深深折服,最受启发的是他娴熟的使用现代社会科学的理论和方法来治史。那时候,只知道许倬云是匹斯堡大学历史教授,台湾中央研究院院士。后来到了香港,在中文大学跟金耀基教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有一次提到许倬云,耀基师说和他很熟,并说他每年都会来香港中文大学讲学。
过了几个星期,许先生果然到了香港,我闻讯后就让耀基师的秘书帮我约了时间去拜访他。在许先生的办公室里初次见面,他平易近人,十分健谈,没有一点大师架子,许先生著作等身,除了专攻中国文化史、社会经济史和中国上古史之外,研究领域还涉及社会学、考古学、科技史、台湾史和中外历史比较等。他还对现实政治保持这浓厚的兴趣,撰写了大量政论,结集出版的就不下十余种,在台湾舆论界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我好奇地问他何以有如此渊博的学识和广泛的学术兴趣,许先生就和我谈起自己的求学经历。
无锡许家是江南世代的书香门第。许先生的父亲藏书丰富,兴趣广泛。许先生幼年患小儿麻痹而不便于行,就在家里杂读群书。抗战后,他在家乡的辅仁中学读书,这所名校聚集了一批饱学之士。1948年底,他跟随父母到台湾,考取台湾中文大学外语系,第二年转入历史系,本科毕业后又读研究生。当年的台大大师云集,使学生有更多机会去接触不同的思想、不同的学派,也可以选择不同的课题。许倬云受校长傅斯年器重,跟李济学考古,根李总侗学古代史,跟董作宾学甲骨文,向尹耕望、钱穆、沈刚伯等问学。许先生说:“那时台湾的研究生教育和内地不一样,不是一个导师带一个学生,而是一个由三到五人组成的学术委员会共同指导。这样就给我一个想当大的刺激,因为几个指导老师的治学思路都不一样,他们在那里各讲各的,逼得我不得不思考,寻找自己的路子。”
后来他又到芝加哥大学去深造。这所世界顶尖的学府不在意你读什么系,学生的课程可以自己设计。在那里,许先生选课的范围包括经济学、中古史、考古学、宗教学、社会学等。选读宗教学的只有他,老师照样认真上课。他住院开刀,教授及古代史的老教授带着书到病床前去教,一边讲,一边讨论。听到这里,我就想:很多人在讨论现在的中国大学出不了大师,但不是先应该问中国大学有没有这样的教师吗?
许先生说,他选修了那么多似乎和历史学不相干的学科,“但我是拿历史当材料看,拿别的学科当工具看,这样就可以用各种工具处理材料。”
许先生1962年在芝加哥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毕业后担任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研究员,台湾大学历史系主任。1970年起担任美国匹兹堡大学史学系及社会系合聘教授,其间多次受聘为香港中文大学、杜克大学等校的讲座教授,著有专著十余种,论文百余篇。近年来,又常在中国大陆讲学,被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授予名誉教授。他是海峡两岸和国际史学界公认的耆宿。听了他的自述,我才算是真正明白大师是怎样炼成的。
第一次见面聊天,许先生就给我留下极其深刻的印象。可以说是我研究历史的“一日师”。我去学校上课之余,经常会去他那里拜访,聆听他的教诲。有一次,《明报》编务总裁高信疆听我说起许倬云在香港,就说和他是很熟的朋友,要我帮他约一起吃饭聊天。参加那次餐聚的除了许先生夫妇外,还有耀基师夫妇和哲学家劳思光。我在他们中间算是小字辈了。很多年过去了,当晚吃了什么佳肴美味早已忘记了,但大师的风采则历历在日。
上一次见到许先生已经是十多年前了。我有事去台北,听说他也在,就打电话约了时间去看望。言谈之中,他知道我跟随南怀瑾先生在学佛,就说怀师早年在台湾时,自己曾跟随殷海光去拜访过两次,因他的学问路子和南不合而没有再去,但殷老师对他则是佩服得五体投地。后来他把这段经历写进《许倬云谈话录》里,称南怀瑾是奇人,有吸引力。前年我和老友、中研院副院长王汎森博山聊天。他说,殷门弟子对这一说法大不以为然。我说,十多年前就听许先生说过,事后特地向怀师求证。老人家还兴致勃勃地同忆当年殷海光光跟他学打坐的情景。这也算为我尊敬的许先生辩诬吧。
(相关链接)
①我从9 岁就开始读古文。研究考古学的,古文基础一定要好,这比读近代史的要求要多些。但是有一点,读近代史不如我们舒服。读近代史的会被材料淹死。我们清汤寡面,材料并不多,但你要用心思去组织它,在说不出话的地方砸出话来,挑战性很高。
—专访历史学家许倬云:我以学科为界,不以国家为界
②北宋的张载,曾说过四句话“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这四句,可以说是对中国知识分子的期许,同时也是中国知识分子应有的四个方向或维度。
—许倬云:知识分子的四种类型
1.文章第一自然段在全文中所起作用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为文章最后一段我去拜访许先生埋下伏笔。
B. 通过对许倬云的评价,肯定传主在史学界的地位和影响。
C. 交代作者对传主的倾慕,为后文与传主的接触作铺垫。
D. 简单介绍许倬云,让读者对传主有一个初步认识。
2.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许倬云是匹斯堡大学历史教授,台湾中央研究院院士。他的《汉代农业》在美国“中国史”专业被列为必读书目。
B. 许倬云随和健谈,不摆架子,与作者初次见面,就畅谈自己的求学和治学经历,这让作者很受感动,之后多次拜访求教。
C. 许倬云认为“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这四句话,既是对中国知识分子的期许,也是对中国知识分子提出的要求。
D. “很多人在讨论现在的中国大学出不了大师,但不是先应该问中国大学有没有这样的教师吗?”作者的意思是说,在大陆一个导师带多个研究生,课程全由学校或老师设定,学生缺乏自由度。
3.许倬云渊博的知识和广泛的学术兴趣是哪几个时期形成的?请结合材料作简要分析。
4.“我才算是真正明白大师是怎样练成的。”请结合材料具体分析许倬云成为大师的原因。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
史学大师许悼云
魏承恩
在美国读书的时候,我知道了许悼云的大名。因为他的《汉代农业》是在美国攻读中国史博士学位的必读书,我喜欢这部书,于是我找到许先生的好几部著作来读,被他的渊博知识深深折服,最受启发的是他娴熟的使用现代社会科学的理论和方法来治史。那时候,只知道许悼云是匹斯堡大学历史教授,台湾中央研究院院士。后来到了香港,在中文大学跟金耀基教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有一次提到许悼云,耀基师说和他很熟,并说他每年都会来香港中文大学讲学。
过了几个星期,许先生果然到了香港,我闻讯后就让耀基师的秘书帮我约了时间去拜访他。在许先生的办公室里初次见面,他平易近人,十分健谈,没有一点大师架子,许先生著作等身,除了专攻中国文化史、社会经济史和中国上古史之外,研究领域还涉及社会学、考古学、科技史、台湾史和中外历史比较等。他还对现实政治保持着浓厚的兴趣,撰写了大量政论,结集出版的就不下十余种,在台湾舆论界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我好奇地问他何以有如此渊博的学识和广泛的学术兴趣,许先生就和我谈起自己的求学经历。
无锡许家是江南世代的书香门第。许先生的父亲藏书丰富,兴趣广泛。许先生幼年患小儿麻痹而不便于行,就在家里杂读群书。抗战后,他在家乡的辅仁中学读书,这所名校聚集了一批饱学之士。1948年底,他跟随父母到台湾,考取台湾中文大学外语系,第二年转入历史系,本科毕业后又读研究生。当年的台大大师云集,使学生有更多机会去接触不同的思想、不同的学派,也可以选择不同的课题。许悼云受校长傅斯年器重,跟李济学考古,跟李总侗学古代史,跟董作宾学甲骨文,向尹耕望、钱穆、沈刚伯等问学。许先生说:“那时台湾的研究生教育和内地不一样,不是一个导师带一个学生,而是一个由三到五人组成的学术委员会共同指导。这样就给我一个想当大的刺激,因为几个指导老师的治学思路都不一样,他们在那里各讲各的,逼得我不得不思考,寻找自己的路子。”
后来他又到芝加哥大学去深造。这所世界顶尖的学府不在意你读什么系,学生的课程可以自己设计。在那里,许先生选课的范围包括经济学、中古史、考古学、宗教学、社会学等。选读宗教学的只有他,老师照样认真上课。他住院开刀,教授及古代史的老教授带着书到病床前去教,一边讲,一边讨论。听到这里,我就想:很多人在讨论现在的中国大学出不了大师,但不是先应该问中国大学有没有这样的教师吗?
许先生说,他选修了那么多似乎和历史学不相干的学科,“但我是拿历史当材料看,拿别的学科当工具看,这样就可以用各种工具处理材料。”
许先生1962年在芝加哥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毕业后担任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研究员,台湾大学历史系主任。1970年起担任美国匹兹堡大学史学系及社会系合聘教授,其间多次受聘为香港中文大学、杜克大学等校的讲座教授,著有专著十余种,论文百余篇。近年来,又常在中国大陆讲学,被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授予名誉教授。他是海峡两岸和国际史学界公认的耆宿。听了他的自述,我才算是真正明白大师是怎样炼成的。
第一次见面聊天,许先生就给我留下极其深刻的印象。可以说是我研究历史的“一日师”。我去学校上课之余,经常会去他那里拜访,聆听他的教诲。有一次,《明报》编务总裁高信疆听我说起许绰云在香港,就说和他是很熟的朋友,要我帮他约一起吃饭聊天。参加那次餐聚的除了许先生夫妇外,还有耀基师夫妇和哲学家劳思光。我在他们中间算是小字辈了。很多年过去了,当晚吃了什么佳肴美味早已忘记了,但大师的风采则历历在目。
上一次见到许先生已经是十多年前了。我有事去台北,听说他也在,就打电话约了时间去看望。言谈之中,他知道我跟随南怀瑾先生在学佛,就说怀师早年在台湾时,自己曾跟随殷海光去拜访过两次,因他的学问路子和南不合而没有再去,但殷老师对他则是佩服得五体投地。后来他把这段经历写进《许悼云谈话录》里,称南怀瑾是奇人,有吸引力。前年我和老友、中研院副院长王汎森博士聊天。他说,殷门弟子对这一说法大不以为然。我说,十多年前就听许先生说过,事后特地向怀师求证。老人家还兴致勃勃地同忆当年殷海光跟他学打坐的情景。这也算为我尊敬的许先生辩诬吧。
(选自《南方人物周刊》2015年第17期,有删改)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无论是在美国,还是在台湾、大陆,许悼云在史学界的地位和影响都是一样巨大的,他的《汉代农业》更被列为必读书目。
B.许悼云随和健谈,不摆架子,与作者初次见面,就畅谈自己的求学和治学经历,这让作者很受感动,之后多次拜访求教。
C.作者认为大陆出不了大师的根本原因是:没机会向众大师求教,一个导师带多个研究生,课程全由学校或老师设定,学生缺乏自由度。
D.虽然和南怀瑾大师的治学略有不同,见面机会也不多,但是许悼云还是认为南怀瑾是奇人,很有吸引力,并对他的学问钦佩至极。
E.许悼云认为“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这四句话,既是对中国知识分子的期许,也是对中国知识分子提出的要求。
2.许悼云渊博的知识和广泛的学术兴趣是如何形成的?请结合材料作简要分析
3.文章说:“我才算是真正明白大师是怎样练成的。”请结合材料具体分析许悼云成为大师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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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史学大师许倬云
魏承恩
在美国读书的时候,我知道了许倬云的大名。因为他的《汉代农业》是在美国攻读中国史博士学位的必读书,我喜欢这部书,于是我找到许先生的好几部著作来读,被他的渊博知识深深折服,最受启发的是他娴熟的使用现代社会科学的理论和方法来治史。那时候,只知道许倬云是匹斯堡大学历史教授,台湾中央研究院院士。后来到了香港,在中文大学跟金耀基教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有一次提到许倬云,耀基师说和他很熟,并说他每年都会来香港中文大学讲学。
过了几个星期,许先生果然到了香港,我闻讯后就让耀基师的秘书帮我约了时间去拜访他。在许先生的办公室里初次见面,他平易近人,十分健谈,没有一点大师架子,许先生著作等身,除了专攻中国文化史、社会经济史和中国上古史之外,研究领域还涉及社会学、考古学、科技史、台湾史和中外历史比较等。他还对现实政治保持着浓厚的兴趣,撰写了大量政论,结集出版的就不下十余种,在台湾舆论界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我好奇地问他何以有如此渊博的学识和广泛的学术兴趣,许先生就和我谈起自己的求学经历。
无锡许家是江南世代的书香门第。许先生的父亲藏书丰富,兴趣广泛。许先生幼年患小儿麻痹而不便于行,就在家里杂读群书。抗战后,他在家乡的辅仁中学读书,这所名校聚集了一批饱学之士。1948年底,他跟随父母到台湾,考取台湾中文大学外语系,第二年转入历史系,本科毕业后又读研究生。当年的台大大师云集,使学生有更多机会去接触不同的思想、不同的学派,也可以选择不同的课题。许倬云受校长傅斯年器重,跟李济学考古,跟李总侗学古代史,跟董作宾学甲骨文,向尹耕望、钱穆、沈刚伯等问学。许先生说:“那时台湾的研究生教育和内地不一样,不是一个导师带一个学生,而是一个由三到五人组成的学术委员会共同指导。这样就给我一个相当大的刺激,因为几个指导老师的治学思路都不一样,他们在那里各讲各的,逼得我不得不思考,寻找自己的路子。”
后来他又到芝加哥大学去深造。这所世界顶尖的学府不在意你读什么系,学生的课程可以自己设计。在那里,许先生选课的范围包括经济学、中古史、考古学、宗教学、社会学等。选读宗教学的只有他,老师照样认真上课。他住院开刀,教授及古代史的老教授带着书到病床前去教,一边讲,一边讨论。听到这里,我就想:很多人在讨论现在的中国大学出不了大师,但不是先应该问中国大学有没有这样的教师吗?
许先生说,他选修了那么多似乎和历史学不相干的学科,“但我是拿历史当材料看,拿别的学科当工具看,这样就可以用各种工具处理材料。”
许先生1962年在芝加哥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毕业后担任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研究员,台湾大学历史系主任。1970年起担任美国匹兹堡大学史学系及社会系合聘教授,其间多次受聘为香港中文大学、杜克大学等校的讲座教授,著有专著十余种,论文百余篇。近年来,又常在中国大陆讲学,被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授予名誉教授。他是海峡两岸和国际史学界公认的耆宿。听了他的自述,我才算是真正明白大师是怎样炼成的。
第一次见面聊天,许先生就给我留下极其深刻的印象。可以说是我研究历史的“一日师”。我去学校上课之余,经常会去他那里拜访,聆听他的教诲。有一次,《明报》编务总裁高信疆听我说起许绰云在香港,就说和他是很熟的朋友,要我帮他约一起吃饭聊天。参加那次餐聚的除了许先生夫妇外,还有耀基师夫妇和哲学家劳思光。我在他们中间算是小字辈了。很多年过去了,当晚吃了什么佳肴美味早已忘记了,但大师的风采则历历在日。
上一次见到许先生已经是十多年前了。我有事去台北,听说他也在,就打电话约了时间去看望。言谈之中,他知道我跟随南怀瑾先生在学佛,就说怀师早年在台湾时,自己曾跟随殷海光去拜访过两次,因他的学问路子和南不合而没有再去,但殷老师对他则是佩服得五体投地。后来他把这段经历写进《许倬云谈话录》里,称南怀瑾是奇人,有吸引力。前年我和老友、中研院副院长王汎森博士聊天。他说,殷门弟子对这一说法大不以为然。我说,十多年前就听许先生说过,事后特地向怀师求证。老人家还兴致勃勃地回忆当年殷海光光跟他学打坐的情景。这也算为我尊敬的许先生辩诬吧。
(选自《南方人物周刊》2015年第17期,有删改)
【相关链接】
①我从9 岁就开始读古文。研究考古学的,古文基础一定要好,这比读近代史的要求要多些。但是有一点,读近代史不如我们舒服。读近代史的会被材料淹死。我们清汤寡面,材料并不多,但你要用心思去组织它,在说不出话的地方砸出话来,挑战性很高。
——专访历史学家许倬云:我以学科为界,不以国家为界
②北宋的张载,曾说过四句话“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这四句,可以说是对中国知识分子的期许,同时也是中国知识分子应有的四个方向或维度。
——许倬云:知识分子的四种类型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无论是在美国,还是在台湾、大陆,许倬云在史学界的地位和影响都是一样巨大的,他的《汉代农业》更被列为必读书目。
B.许倬云随和健谈,不摆架子,与作者初次见面,就畅谈自己的求学和治学经历,这让作者很受感动,之后多次拜访求教。
C.作者认为大陆出不了大师的根本原因是:没机会向众大师求教,一个导师带多个研究生,课程全由学校或老师设定,学生缺乏自由度。
D.虽然和南怀瑾大师的治学略有不同,见面机会也不多,但是许倬云还是认为南怀瑾是奇人,很有吸引力,并对他的学问钦佩至极。
E.许倬云认为“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这四句话,既是对中国知识分子的期许,也是对中国知识分子提出的要求。
2.文章第一自然段在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作简要分析。
3.许倬云渊博的知识和广泛的学术兴趣是如何形成的?请结合材料作简要分析
4.文章说:“我才算是真正明白大师是怎样炼成的。”请结合材料具体分析许倬云成为大师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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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陈焕镛——生物学界的“周作人”
智效民
①陈焕镛是中国植物调查采集的创始人之一。他1890年出生在香港一个官宦人家。陈焕镛14岁那年随父亲的一位朋友去美国读书。大学期间,他了解到中国珍稀植物的标本大多保存在欧美等国,以至于要研究中国植物就必须远渡重洋到外国去寻找资料。为此,他从哈佛大学毕业后就立刻回到中国,投身于植物和昆虫的采集调查工作。
②回国以后,陈焕镛首先去海南岛五指山采集标本。五指山虽然有丰富的物种资源,却是一个人迹罕至、瘴气弥漫的地方。当时的海南岛对于科学界来说还是一个“未开垦的处女地”,因此陈焕镛被誉为第一个到海南岛工作的科学家。在采集标本的过程中,他曾经摔伤手腕并感染了恶性疟疾。最后,他因为遍体鳞伤,不得不被人用担架抬了回来。
③康复之后,陈焕镛把他在海南岛采集到的标本包装好,暂存在上海招商局轮船公司的仓库里,准备运往波士顿做进一步整理研究。不幸的是,由于这个仓库失火,他在海南岛采集的标本也被烧毁。因此他原计划在中国工作一年后返回波士顿的想法随之取消。
④1920年以后,陈焕镛先后在金陵大学和东南大学执教,于是他把在海南岛采集的标本复份运到南京,保存在东南大学生物系的标本室内。不料该标本室所在的大楼在1923年意外失火,致使这些标本化为灰烬。至此,陈焕镛在海南岛辛辛苦苦采集到的标本全部被大火吞没。
⑤1925年,东南大学发生“易长风波”,致使许多教授纷纷离去。1926年,陈焕镛向校方告假一年,返回香港度假。第二年,他接受中山大学聘请,担任了该校植物学教授。随后,他创办了农林植物研究所,下设标本室、图书馆和植物园等机构,并与国外同行建立了标本交换关系。紧接着,他把采集标本的范围从广东扩展到广西、四川、湖北、贵州等地。
⑥进入上世纪30年代以后,中国的文化教育事业迎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黄金时代。在此期间,陈焕镛领导的华南植物研究所也发现了许多新的物种,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并引起国际学术界的关注。
⑦1937年爆发的卢沟桥事变打断了这一进程。由于战争来得过于突然,所以北平的静生生物所、南京的中央研究院动植物研究所和中国科学社生物研究所等机构,都因为缺乏准备,致使许多标本资料不是落入敌手,就是被战火焚毁。陈焕镛得知这一情况后,在日军进攻广州之前,就把农林植物研究所的标本和图书分批运往九龙,保存在陈氏家族的一个仓库里面。
⑧迁港之后,农林植物研究所在陈焕镛的领导下,获得“国际声誉日隆”的美誉。太平洋战争爆发后,香港被日军占领,因有人举报农林植物研究所是“重庆敌产”,遂遭日军搜查,致使所内15万号珍贵的植物标本、4000余部中外图书和许多仪器陷于险境。因此,如何才能保护这批珍贵的科研资料,乃是陈焕镛当时最需要解决的问题。
⑨正在这时,汪伪政权的广东省教育厅厅长林汝珩来访,表示只要陈焕镛将农林植物研究所搬回广州,就可以继续从事研究工作。为此,陈焕镛召开全所会议,决定迁回广州。对于这件事,陈焕镛的同事何椿年在1952年的交代材料中说,当时陈所长表示:“目前只有先将本所物品设法脱离日寇掌握,将其运回中国大陆的任何地方,才有归还祖国的希望。他本人愿将名誉生命孤注一掷,做最后挣扎。所中同仁,有愿留者则听之,但须准备杀头处分;不愿留者,设法筹集川资,送返内地。”抗战胜利后,陈焕镛因为附逆受到法律追究。这种情况与周作人有点类似,当年周作人留在北平,也承担了保护北大财产的任务。不同的是,周作人被判处多年监禁,而陈焕镛却获得“不予起诉”的结论。这是否反映了大家对文人和科学家的不同要求?这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选自2014年6月18日《齐鲁晚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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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陈焕镛,著名植物学家,我国近代植物分类学的开拓者和奠基者之一。祖籍广东新会,1890年6月6日生于香港。1919年毕业于美国哈佛大学森林系,获硕士学位。曾任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研究所研究员、所长。1955年被选聘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学部委员)。1971年1月18日逝世。
②1946年6月17日,检察官以汉奸罪对周作人提起公诉。周作人说他参加伪组织的动机完全在于维护教育,抵抗奴化;说他在任伪职期间,忍辱冒死,虚与委蛇,保全了北大等校的图书仪器,使北大文化机关各种设备有增无减。周作人的辩护律师力陈其冤,改判其有期徒刑十年。
(摘自王吴军《周作人:隐居与附逆中的纠结者》)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
A.为使自己研究中国植物不需远渡重洋到外国去寻找资料,陈焕镛从哈佛大学毕业后立刻回国,投身于植物和昆虫的采集调查工作。
B.作为官宦子弟的陈焕镛,为采集标本在海南岛得病受伤;但世事难料,所采集到的标本在先后发生的两次火灾中全部被大火吞没。
C.在抗战爆发之后,陈焕镛就把农林植物研究所的标本和图书分批运往广州,使它们不被战火焚毁,不致落入敌手。这表明陈焕镛有先见之明。
D.日军占领香港后,陈焕镛面临着两难的选择:困守香港,标本很可能会被日寇掠夺;返回广州,标本虽能保存,自己却会背上汉奸的罪名。
E.因为周作人是文人而陈焕镛是科学家,所以他们虽同因附逆受到法律追究,但最终周作人被判多年监禁,而陈焕镛却“不予起诉”。
2.作为一位著名的植物学家,陈焕镛有哪些突出的贡献?请结合材料简要概括。
3.作者为什么把陈焕镛视为“生物学界的‘周作人’”?结合材料文章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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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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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保·琼斯
从我幼年时个直到长大离开家上大学,甚至在那之后,我舅舅迈克的小提琴一直被视为家中的珍宝,它已成为某种象征。
我还记得迈克舅舅第一次让我瞧他那把小提琴的情形。他打开陈旧的黑盒子,里面衬垫着鲜艳华丽的绿天鹅绒,那把琴静静地平卧其中。“现在你可看见了一把出自名匠的古琴。”他语调庄重地告诉我,并且让我透过琴面的f形音孔观看里面褪了色的标记。是他父亲给了他这把琴,追根溯源,琴是一位先辈从意大利带来的。
我父亲是一位面包师傅,在爱塞克斯大街新开辟的铺面是他从事的一桩最大的冒险事业。下面打算作为面包房,背面将辟为冷饮室,里面的桌子都是大理石贴面。当父亲头一次告诉母亲这个计划时,他心里异常兴奋。
“我告诉你,玛丽,根本不会有危险,”看见母亲脸色不对头,父亲说道,“你只要在这份三千美元的借贷申请书上签个名就行了。”
“可如果是抵押贷款,”她呜咽地说道,“他们可以把我们一家子撵到街上,我们要成为叫花子的,卡尔。”
“我想稍微讲几句。”舅舅说。他站起来从陈列柜顶上取下那把小提琴,“我从报上读过,一把斯特拉·第瓦里制造的小提琴卖了五千元。把它拿去卖了,卡尔。”
“哦,迈克!”母亲很吃惊。
“我可不愿那么做,迈克。”父亲说道。
“如果你赶快的话,”迈克舅舅告诉他,“你可以在老埃雷特关店之前赶到他那里。”他的双手微微颤抖,可他的语调却异常平静。于是我父亲腋下夹着提琴盒出门了。
过了一阵子父亲从前门进来,他吹着口哨,脚步轻捷,可是仍然夹着那只提琴盒。他做的头一件事便是将琴盒放回到陈列柜顶上的老地方。
“我都已经走到埃雷特那家店的门口了,可我心里突然起了个念头,”父亲解释道,“我们干吗要卖它?就放在老地方不挺好的吗?这就像我们有了一只保险箱,里面放着崭新的五十张一百元面额的票子。有了这笔钱,我们就用不着为那笔三千元的贷款担惊受怕了。你说是吗,玛丽?如果我们要还的话,只需穿过三条马路到埃雷特那家店去就行了。”
母亲显出欣喜的表情:“我很高兴,卡尔。”
“一个很明智的主意,”迈克舅舅裁决道,“另外,我自愿把这把琴留给小玛丽,供她在大学里念书的费用。”
那笔贷款并没有给家里造成麻烦。我进中学后,上午上课,下午就在店里帮忙。
在我即将上大学的那年夏天,迈克舅舅溘然长逝,于是他的小提琴便传给了我。
“他们难道没有让你们勤工俭学的方案吗? ”一天晚上,父亲问我。
我告诉他确实有。
“我想那样最好。”他突然说道,“我在你衣柜的抽屉里放了一个信封,里面有两百元,应该够缴你开始的那些费用了。你母亲可是就指望那把小提琴的。”
母亲确实是这样。不过她不再忧心忡忡,这把琴已经属于我了。
在我离家的头一天,父母都在店里忙着,我提着这把琴来到埃雷特的乐器店。这位老人从后房走出来,眼睛像猫头鹰般一眨一眨。
我打开琴盒:“它值多少钱?”
他拿起琴来:“卖二十五元,也许能卖到五十元,这就要看谁愿意要它了。”
“可这是一把斯特拉·第瓦里制造的小提琴呀。”我说。
“不错,这上面确实有他的标记,”他彬彬有礼地说道,“许多小提琴上都有这种标记,可并不是真的,这也绝不会是真的。”他好奇地凝视着我,“我以前见过这件乐器,你是卡尔·恩格勒的女儿?”
“是的。”我简短地回答道。当然,这把琴我没有卖掉,我把它带回家,放到楼上自己的房间去了。
在我离家前最后那次晚餐席上,母亲偶然朝陈列柜顶上瞟了一眼。“琴呢?”她问道,一面把手贴在自己胸口,“你们把它卖了?”
父亲显得很忧虑,直到我摇摇头。“在楼上我的衣箱里,”我告诉她,“我想把它放到学校我的房间里,平时看到它就使我想到自己的家。”
母亲高兴起来,显得很满意。“此外,”我继续说道,“那样的话,如果发生了什么事我需要钱用,你们就用不着为我担心了。这就像我拥有了一个装得满满的钱匣子,是这样吗,爸爸?”
“是这样,玛丽,是这样的。”父亲一面回答,一面避开了我的目光。
1.根据文章内容,给小说加一个标题。(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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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中画线的两处,分别表现了人物怎样复杂的心理?(8分)
(1)他的双手微微颤抖,可他的语调却异常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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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父亲一面回答,一面避开了我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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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请概括“我”(小玛丽)这一形象的主要性格特点及其在小说中的作用。(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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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小说第一段说:“它已成为某种象征。”请结合全文,分析“象征”一词的丰富内涵。(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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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共18分)
提 琴
[美国]保·琼斯
从我幼年时一直到长大离开家上大学,甚至在那之后,我舅舅迈克的小提琴一直被视为家中的珍宝。它已成为某种象征。
我还记得迈克舅舅第一次让我瞧他那把小提琴。他打开陈旧的黑盒子,里面衬垫着鲜艳华丽的绿天鹅绒,那把琴静静地平卧其中。“现在你可看见了一把出自名匠的古琴。”他语调庄重地告诉我,并且让我透过琴面的f形音孔观看里面褪了色的标记。是他父亲给了他这把琴,追根溯源,琴是一位先辈从意大利带来的。
我父亲是一位面包师傅,在爱塞克斯大街新开辟的铺面是他从事的一桩最大的冒险事业。下面打算作为面包房,背面将辟为冷饮室,里面的桌子都是大理石贴面。当父亲头一次告诉母亲这个计划时,他心里异常兴奋。
“我告诉你,玛丽,根本不会有危险,”看见母亲脸色不对头,父亲说道,“你只要在这份三千美元的借贷申请书上签个名就行了。”
“可如果是抵押贷款,”她呜咽地说道,“他们可以把我们一家子撵到街上,我们要成为叫花子的,卡尔。”
“我想稍微讲几句。”舅舅说。他站起来从陈列柜顶上取下那把小提琴,“我从报上读过,一把斯特拉·第瓦里制造的小提琴卖了五千元。把它拿去卖了,卡尔。”
“哦,迈克!”母亲很吃惊。
“我可不愿那么做,迈克。”父亲说道。
“如果你赶快的话,”迈克舅舅告诉他,“你可以在老埃雷特关店之前赶到他那里。”他的双手微微颤抖,可他的语调却异常平静。于是我父亲腋下夹着提琴盒出门了。
过了一阵子父亲从前门进来,他吹着口哨,脚步轻捷,可是仍然夹着那只提琴盒。他做的头一件事便是将琴盒放回到陈列柜顶上的老地方。
“我都已经走到埃雷特那家店的门口了,可我心里突然起了个念头,”父亲解释道,“我们干吗要卖它?就放在老地方不挺好的吗?这就像我们有了一只保险箱,里面放着崭新的五十张一百元面额的票子。有了这笔钱,我们就用不着为那笔三千元的贷款担惊受怕了。你说是吗,玛丽?如果我们要还的话,只消穿过三条马路到埃雷特那家店去就行了。”
母亲显出欣喜的表情:“我很高兴,卡尔。”
“一个很明智的主意,”迈克舅舅裁决道,“另外,我自愿把这把琴留给小玛丽,供她在大学里念书的费用。”
那笔贷款并没有给家里造成麻烦。我进中学后,上午上课,下午就在店里帮忙。
在我即将上大学的那年夏天,迈克舅舅溘然长逝,于是他的小提琴便传给了我。
“他们难道没有让你们勤工俭学的方案吗?”一天晚上,父亲问我。
我告诉他确实有。
“我想那样最好。”他突然说道,“我在你衣柜的抽屉里放了一个信封,里面有两百元,应该够缴你开始的那些费用了。你母亲可是就指望那把小提琴的。”
母亲确实是这样。不过她不再忧心忡忡,这把琴已经属于我了。
在我离家的头一天,父母都在店里忙着,我提着这把琴来到埃雷特的乐器店。这位老人从后房走出来,眼睛像猫头鹰般一眨一眨。
我打开琴盒:“它值多少钱?”
他拿起琴来:“卖二十五元,也许能卖到五十元,这就要看谁愿意要它了。”
“可这是一把斯特拉·第瓦里制造的小提琴呀。”我说。
“不错,这上面确实有他的标记,”他彬彬有礼地说道,“许多小提琴上都有这种标记,可并不是真的,这也绝不会是真的。”他好奇地凝视着我,“我以前见过这件乐器,你是不是卡尔·恩格勒的女儿?”
“是的。”我简短地回答道。当然,这把琴我没有卖掉,我把它带回家,放到楼上自己的房间去了。
在我离家前最后那次晚餐席上,母亲偶然朝陈列柜顶上瞟了一眼。“琴呢?”她问道,一面把手贴在自己胸口,“你们把它卖了?”
父亲显得很忧虑,直到我摇摇头。“在楼上我的衣箱里,”我告诉她,“我想把它放到学校我的房间里,平时看到它就使我想到自己的家。”
母亲高兴起来,显得很满意。“此外,”我继续说道,“那样的话,如果发生了什么事我需要钱用,你们就用不着为我担心了。这就像我拥有了一个装得满满的钱匣子,是这样吗,爸爸?”
“是这样,玛丽,是这样的。”父亲一面回答,一面避开了我的目光。
1.小说第二段为下文哪些情节提供了依据?请具体说明。(4分)
2.文中画线的两处,分别表现了人物怎样复杂的心理?(4分)
(1)他的双手微微颤抖,可他的语调却异常平静。
答:
(2)父亲一面回答,一面避开了我的目光。
答:
3.请概括“我”(小玛丽)这一形象的主要性格特点及其在小说中的作用。(4分)
4.小说第一段说:“它已成为某种象征。”请结合全文,探究“象征”一词的丰富内涵。(6分)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21分)
提 琴
[美国]保·琼斯
从我幼年时一直到长大离开家上大学,甚至在那之后,我舅舅迈克的小提琴一直被视为家中的珍宝。它已成为某种象征。
我还记得迈克舅舅第一次让我瞧他那把小提琴。他打开陈旧的黑盒子,里面衬垫着鲜艳华丽的绿天鹅绒,那把琴静静地平卧其中。“现在你可看见了一把出自名匠的古琴。”他语调庄重地告诉我,并且让我透过琴面的f形音孔观看里面褪了色的标记。是他父亲给了他这把琴,追根溯源,琴是一位先辈从意大利带来的。
我父亲是一位面包师傅,在爱塞克斯大街新开辟的铺面是他从事的一桩最大的冒险事业。下面打算作为面包房,背面将辟为冷饮室,里面的桌子都是大理石贴面。当父亲头一次告诉母亲这个计划时,他心里异常兴奋。
“我告诉你,玛丽,根本不会有危险,”看见母亲脸色不对头,父亲说道,“你只要在这份三千美元的借贷申请书上签个名就行了。”
“可如果是抵押贷款,”她呜咽地说道,“他们可以把我们一家子撵到街上,我们要成为叫花子的,卡尔。”
“我想稍微讲几句。”舅舅说。他站起来从陈列柜顶上取下那把小提琴,“我从报上读过,一把斯特拉·第瓦里制造的小提琴卖了五千元。把它拿去卖了,卡尔。”
“哦,迈克!”母亲很吃惊。
“我可不愿那么做,迈克。”父亲说道。
“如果你赶快的话,”迈克舅舅告诉他,“你可以在老埃雷特关店之前赶到他那里。”他的双手微微颤抖,可他的语调却异常平静。于是我父亲腋下夹着提琴盒出门了。
过了一阵子父亲从前门进来,他吹着口哨,脚步轻捷,可是仍然夹着那只提琴盒。他做的头一件事便是将琴盒放回到陈列柜顶上的老地方。
“我都已经走到埃雷特那家店的门口了,可我心里突然起了个念头,”父亲解释道,“我们干吗要卖它?就放在老地方不挺好的吗?这就像我们有了一只保险箱,里面放着崭新的五十张一百元面额的票子。有了这笔钱,我们就用不着为那笔三千元的贷款担惊受怕了。你说是吗,玛丽?如果我们要还的话,只消穿过三条马路到埃雷特那家店去就行了。”
母亲显出欣喜的表情:“我很高兴,卡尔。”
“一个很明智的主意,”迈克舅舅裁决道,“另外,我自愿把这把琴留给小玛丽,供她在大学里念书的费用。”
那笔贷款并没有给家里造成麻烦。我进中学后,上午上课,下午就在店里帮忙。
在我即将上大学的那年夏天,迈克舅舅溘然长逝,于是他的小提琴便传给了我。
“他们难道没有让你们勤工俭学的方案吗?”一天晚上,父亲问我。
我告诉他确实有。
“我想那样最好。”他突然说道,“我在你衣柜的抽屉里放了一个信封,里面有两百元,应该够缴你开始的那些费用了。你母亲可是就指望那把小提琴的。”
母亲确实是这样。不过她不再忧心忡忡,这把琴已经属于我了。
在我离家的头一天,父母都在店里忙着,我提着这把琴来到埃雷特的乐器店。这位老人从后房走出来,眼睛像猫头鹰般一眨一眨。
我打开琴盒:“它值多少钱?”
他拿起琴来:“卖二十五元,也许能卖到五十元,这就要看谁愿意要它了。”
“可这是一把斯特拉·第瓦里制造的小提琴呀。”我说。
“不错,这上面确实有他的标记,”他彬彬有礼地说道,“许多小提琴上都有这种标记,可并不是真的,这也绝不会是真的。”他好奇地凝视着我,“我以前见过这件乐器,你是不是卡尔·恩格勒的女儿?”
“是的。”我简短地回答道。当然,这把琴我没有卖掉,我把它带回家,放到楼上自己的房间去了。
在我离家前最后那次晚餐席上,母亲偶然朝陈列柜顶上瞟了一眼。“琴呢?”她问道,一面把手贴在自己胸口,“你们把它卖了?”
父亲显得很忧虑,直到我摇摇头。“在楼上我的衣箱里,”我告诉她,“我想把它放到学校我的房间里,平时看到它就使我想到自己的家。”
母亲高兴起来,显得很满意。“此外,”我继续说道,“那样的话,如果发生了什么事我需要钱用,你们就用不着为我担心了。这就像我拥有了一个装得满满的钱匣子,是这样吗,爸爸?”
“是这样,玛丽,是这样的。”父亲一面回答,一面避开了我的目光。
1.小说第二段为下文哪些情节提供了依据?请具体说明。(4分)
2.文中画线的两处,分别表现了人物怎样复杂的心理?(6分)
⑴他的双手微微颤抖,可他的语调却异常平静。
⑵父亲一面回答,一面避开了我的目光。
3.请概括“我”在小说中的作用。(5分)
4.小说第一段说:“它已成为某种象征。”请结合全文,说说“象征”一词蕴含的丰富内涵。(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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