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回 家
[美]皮特?哈米尔
几年前,我在纽约格林威治村遇到一个姑娘,就是从她那里我第一次听到这个故事。这个故事也许是一个神秘的民间传说,每隔几年重复出现,以这样或那样的形式重新流传。然而我仍然愿意相信它确实在某时某地发生过。
他们要到劳德戴尔要塞去——共三个小伙子和三个姑娘——上公共汽车时,他们拎着纸袋,里面装有三明治和葡萄酒,梦想见到金色的沙滩和大海的潮汐。这时,纽约灰暗而寒冷的春天已经在他们身后消失。
公共汽车驶过新泽西州时,他们开始注意到文戈。文戈坐在他们前面,衣着简朴,但不很合身。他坐在那里,从来没有动一下,满是灰尘的脸上看不出他的实际年龄。他一直咬着嘴唇,表情冷漠,一语不发。
深夜,汽车抵达华盛顿郊外,在霍华德?约翰逊饭店停下。大家都下了车,只有文戈坐在座位上像生了根似的一动也不动。几个小伙子感到奇怪,试图猜想他的身世:也许他是一个船长,也许是抛下妻子,离家出走的人,也许是一个回家的老兵,他们回到车上时,一个姑娘坐在他身边,作了自我介绍。
“我们要到佛罗里达去,”她欣喜地说,“听说那儿真美。”
“是的。”他平静地说,仿佛他想起了曾极力忘掉的事情。
“想喝点葡萄酒吗?”她问。他微微一笑,对着酒瓶喝了一大口。他向她道了谢,又陷入了沉默。过了一会儿,她回到伙伴中间,文戈则打着盹睡着了。
次日早晨,他们一觉醒来发现汽车已停在另一家霍华德?约翰逊饭店门外。这次文戈进了饭店,那个姑娘坚持要文戈与他们坐在一起。他看来很害羞,要了一杯不加牛奶的清咖啡。他听着年轻人闲聊海滩露宿的情景,紧张不安地抽着烟。回到车上后,那个姑娘又与文戈坐在了一起。过了一会儿,他讲述了自己辛酸的经历。他在纽约监狱里关了四年,现在回家去。
“你结婚了吗?”
“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她问。
“是这样,在我坐牢时我曾给妻子写过信,”他说,“我告诉她,我要离开很长时间,如果她受不了,如果孩子们总是问这问那,如果她太伤心,那么她可以把我忘掉。我能理解。再找一个丈夫。我说——她是一个极好的女人,确实了不起——把我忘掉吧。我告诉她不必给我写信。果真如此,三年半里她没有给我写过一封信。”
“你现在回家,对家里的情况什么都不知道?”
“是的,”他羞怯地说,“不过,上一周,当我确信假释就要批准时,我又给她写了信。我们过去住在布伦斯威克镇,就在杰克逊维海港前边。镇口有一棵高大的橡树,你一进镇就能望见。我告诉她,如果她没有改嫁,愿意等我回家,那就在橡树上系一条黄手帕。我看见黄手帕就会下车回家。如果她不想要我,就忘掉这件事——不系手帕,这样我就继续坐在车上走过去。”
“哇,”那个姑娘叫起来,“哇!”
她告诉了其余的人,很快大家都知道了。他们都关注着布伦斯威克镇的到来,并相互传看着文戈拿出来的几张照片,照片上是他妻子和三个孩子——妻子透露出一种纯朴之美,孩子们尚未发育成熟。可以看得出来,照片不知被文戈抚摩多少次了。
现在他们离布伦斯威克镇还有二十英里,几个年轻人都坐在右边靠窗的座位上,等待着那棵大橡树的出现。文戈停止张望,脸上的肌肉绷得紧紧的,好像他在给自己鼓劲,决心战胜另一次失望。
这时离布伦斯威克镇只有十英里,五英里……突然,所有年轻人都从座位上站了起来,他们叫呀,喊呀,高兴得手舞足蹈。但只有文戈除外。
文戈坐在那儿望着橡树惊呆了。树上挂满了黄手帕——二十条,三十条,也许有几百条;这棵树,真像一面欢迎的旗帜,在迎风招展。正当年轻人高声欢呼的时候,这位老囚犯慢慢地从座位上站起来,朝着汽车前面的方向,回家去了。(《美国小小说百家精品》)
1.简析第一自然段在小说中的作用。(4分)
2.请结合具体内容简析文戈妻子的形象。(4分)
3.小说的主体部分用的是第几人称?对展开情节,刻画人物有何好处?(5分)
4.小说运用了多种表现手法,如虚实、反衬、悬念和铺垫等。请选择其中一种,结合小说内容作简要赏析。(4分)
5.简析“黄手帕”在小说中的作用。(6分)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回 家 (美) 皮特·哈米尔
几年前,我在纽约格林威治村遇到一个姑娘,就是从她那里我第一次听到这个故事。这个故事也许是一个神秘的民间传说,每隔几年重复出现,以这样或那样的形式重新流传。然而我仍然愿意相信它确实在某时某地发生过。
他们要到劳德戴尔要塞去——共三个小伙子和三个姑娘——上公共汽车时,他们拎着纸袋,里面装有三明治和葡萄酒,梦想见到金色的沙滩和大海的潮汐。这时,纽约灰暗而寒冷的春天已经在他们身后消失。
公共汽车驶过新泽西州时,他们开始注意到文戈。文戈坐在他们前面,衣着简朴,但不很合身。他坐在那里,从来没有动一下,满是灰尘的脸上看不出他的实际年龄。他一直咬着嘴唇,表情冷漠,一语不发。
深夜,汽车抵达华盛顿郊外,在霍华德·约翰逊饭店停下。大家都下了车,只有文戈坐在座位上像生了根似的一动也不动。几个小伙子感到奇怪,试图猜想他的身世:也许他是一个船长,也许是抛下妻子,离家出走的人,也许是一个回家的老兵,他们回到车上时,一个姑娘坐在他身边,作了自我介绍。
“我们要到佛罗里达去,”她欣喜地说,“听说那儿真美。”
“是的。”他平静地说,仿佛他想起了曾极力忘掉的事情。
“想喝点葡萄酒吗?”她问。他微微一笑,对着酒瓶喝了一大口。他向她道了谢,又陷入了沉默。过了一会儿,她回到伙伴中间,文戈则打着盹睡着了。
次日早晨,他们一觉醒来发现汽车已停在另一家霍华德·约翰逊饭店门外。这次文戈进了饭店,那个姑娘坚持要文戈与他们坐在一起。他看来很害羞,要了一杯不加牛奶的清咖啡。他听着年轻人闲聊海滩露宿的情景,紧张不安地抽着烟。回到车上后,那个姑娘又与文戈坐在了一起。过了一会儿,他讲述了自己辛酸的经历。他在纽约监狱里关了四年,现在回家去。
“你结婚了吗?”
“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她问。
“是这样,在我坐牢时我曾给妻子写过信,”他说,“我告诉她,我要离开很长时间,如果她受不了,如果孩子们总是问这问那,如果她太伤心,那么她可以把我忘掉。我能理解。再找一个丈夫。我说——她是一个极好的女人,确实了不起——把我忘掉吧。我告诉她不必给我写信。果真如此,三年半里她没有给我写过一封信。”
“你现在回家,对家里的情况什么都不知道?”
“是的,”他羞怯地说,“不过,上一周,当我确信假释就要批准时,我又给她写了信。我们过去住在布伦斯威克镇,就在杰克逊维海港前边。镇口有一棵高大的橡树,你一进镇就能望见。我告诉她,如果她没有改嫁,愿意等我回家,那就在橡树上系一条黄手帕。我看见黄手帕就会下车回家。如果她不想要我,就忘掉这件事——不系手帕,这样我就继续坐在车上走过去。”
“哇,”那个姑娘叫起来,“哇!”
她告诉了其余的人,很快大家都知道了。他们都关注着布伦斯威克镇的到来,并相互传看着文戈拿出来的几张照片,照片上是他妻子和三个孩子——妻子透露出一种纯朴之美,孩子们尚未发育成熟。可以看得出来,照片不知被文戈抚摩多少次了。
现在他们离布伦斯威克镇还有二十英里,几个年轻人都坐在右边靠窗的座位上,等待着那棵大橡树的出现。文戈停止张望,脸上的肌肉绷得紧紧的,好像他在给自己鼓劲,决心战胜另一次失望。
这时离布伦斯威克镇只有十英里,五英里……突然,所有年轻人都从座位上站了起来,他们叫呀,喊呀,高兴得手舞足蹈。但只有文戈除外。
文戈坐在那儿望着橡树惊呆了。树上挂满了黄手帕——二十条,三十条,也许有几百条;这棵树,真像一面欢迎的旗帜,在迎风招展。正当年轻人高声欢呼的时候,这位老囚犯慢慢地从座位上站起来,朝着汽车前面的方向,回家去了。
(原载《美国小小说百家精品》)
1.下列对这篇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 神秘的民间传说,每隔几年重复出现,以这样或那样的形式重新流传,是说这样的故事经常发生,表现人们对幸福的期盼。
B. 文戈“表情冷漠,一语不发”,引起了年轻人对他的神秘身份的猜测,主要是为了表现文戈冷漠的性格侧面,为后文写他是罪犯做铺垫。
C. 小说对黄手帕的展示是放长线式的,逐渐打开,设置悬念,让人们一起关注文戈的命运,一起在紧张焦虑中期盼黄手帕。
D. 小说文字简洁,注重细节描写。文戈“衣着简朴,但不很合身”、“照片不知被文戈抚摩多少次”等,看似简单的几句话,却巧妙地暗示出人物的身份和性格。
E. 小说以文戈所讲的故事为线索,讲述了文戈与妻子的动人的爱情故事,处处设置悬念,层层铺垫,直到结尾才揭示结局,引人入胜。
2.小说中多次出现对比的手法,请简要分析。
3.本文题目是“回家”,也有人认为不如用“幸福的黄手帕”,你的看法呢?请谈谈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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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家
[美]皮特?哈米尔
几年前,我在纽约格林威治村遇到一个姑娘,就是从她那里我第一次听到这个故事。这个故事也许是一个神秘的民间传说,每隔几年重复出现,以这样或那样的形式重新流传。然而我仍然愿意相信它确实在某时某地发生过。
他们要到劳德戴尔要塞去——共三个小伙子和三个姑娘——上公共汽车时,他们拎着纸袋,里面装有三明治和葡萄酒,梦想见到金色的沙滩和大海的潮汐。这时,纽约灰暗而寒冷的春天已经在他们身后消失。
公共汽车驶过新泽西州时,他们开始注意到文戈。文戈坐在他们前面,衣着简朴,但不很合身。他坐在那里,从来没有动一下,满是灰尘的脸上看不出他的实际年龄。他一直咬着嘴唇,表情冷漠,一语不发。
深夜,汽车抵达华盛顿郊外,在霍华德?约翰逊饭店停下。大家都下了车,只有文戈坐在座位上像生了根似的一动也不动。几个小伙子感到奇怪,试图猜想他的身世:也许他是一个船长,也许是抛下妻子,离家出走的人,也许是一个回家的老兵,他们回到车上时,一个姑娘坐在他身边,作了自我介绍。
“我们要到佛罗里达去,”她欣喜地说,“听说那儿真美。”
“是的。”他平静地说,仿佛他想起了曾极力忘掉的事情。
“想喝点葡萄酒吗?”她问。他微微一笑,对着酒瓶喝了一大口。他向她道了谢,又陷入了沉默。过了一会儿,她回到伙伴中间,文戈则打着盹睡着了。
次日早晨,他们一觉醒来发现汽车已停在另一家霍华德?约翰逊饭店门外。这次文戈进了饭店,那个姑娘坚持要文戈与他们坐在一起。他看来很害羞,要了一杯不加牛奶的清咖啡。他听着年轻人闲聊海滩露宿的情景,紧张不安地抽着烟。回到车上后,那个姑娘又与文戈坐在了一起。过了一会儿,他讲述了自己辛酸的经历。他在纽约监狱里关了四年,现在回家去。
“你结婚了吗?”
“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她问。
“是这样,在我坐牢时我曾给妻子写过信,”他说,“我告诉她,我要离开很长时间,如果她受不了,如果孩子们总是问这问那,如果她太伤心,那么她可以把我忘掉。我能理解。再找一个丈夫。我说——她是一个极好的女人,确实了不起——把我忘掉吧。我告诉她不必给我写信。果真如此,三年半里她没有给我写过一封信。”
“你现在回家,对家里的情况什么都不知道?”
“是的,”他羞怯地说,“不过,上一周,当我确信假释就要批准时,我又给她写了信。我们过去住在布伦斯威克镇,就在杰克逊维海港前边。镇口有一棵高大的橡树,你一进镇就能望见。我告诉她,如果她没有改嫁,愿意等我回家,那就在橡树上系一条黄手帕。我看见黄手帕就会下车回家。如果她不想要我,就忘掉这件事——不系手帕,这样我就继续坐在车上走过去。”
“哇,”那个姑娘叫起来,“哇!”
她告诉了其余的人,很快大家都知道了。他们都关注着布伦斯威克镇的到来,并相互传看着文戈拿出来的几张照片,照片上是他妻子和三个孩子——妻子透露出一种纯朴之美,孩子们尚未发育成熟。可以看得出来,照片不知被文戈抚摩多少次了。
现在他们离布伦斯威克镇还有二十英里,几个年轻人都坐在右边靠窗的座位上,等待着那棵大橡树的出现。文戈停止张望,脸上的肌肉绷得紧紧的,好像他在给自己鼓劲,决心战胜另一次失望。
这时离布伦斯威克镇只有十英里,五英里……突然,所有年轻人都从座位上站了起来,他们叫呀,喊呀,高兴得手舞足蹈。但只有文戈除外。
文戈坐在那儿望着橡树惊呆了。树上挂满了黄手帕——二十条,三十条,也许有几百条;这棵树,真像一面欢迎的旗帜,在迎风招展。正当年轻人高声欢呼的时候,这位老囚犯慢慢地从座位上站起来,朝着汽车前面的方向,回家去了。(《美国小小说百家精品》)
1.简析第一自然段在小说中的作用。(4分)
2.请结合具体内容简析文戈妻子的形象。(4分)
3.小说的主体部分用的是第几人称?对展开情节,刻画人物有何好处?(5分)
4.小说运用了多种表现手法,如虚实、反衬、悬念和铺垫等。请选择其中一种,结合小说内容作简要赏析。(4分)
5.简析“黄手帕”在小说中的作用。(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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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类文本阅读
回 家
(美) 皮特·哈米尔
几年前,我在纽约格林威治村遇到一个姑娘,就是从她那里我第一次听到这个故事。这个故事也许是一个神秘的民间传说,每隔几年重复出现,以这样或那样的形式重新流传。然而我仍然愿意相信它确实在某时某地发生过。
他们要到劳德戴尔要塞去——共三个小伙子和三个姑娘——上公共汽车时,他们拎着纸袋,里面装有三明治和葡萄酒,梦想见到金色的沙滩和大海的潮汐。这时,纽约灰暗而寒冷的春天已经在他们身后消失。
公共汽车驶过新泽西州时,他们开始注意到文戈。文戈坐在他们前面,衣着简朴,但不很合身。他坐在那里,从来没有动一下,满是灰尘的脸上看不出他的实际年龄。他一直咬着嘴唇,表情冷漠,一语不发。
深夜,汽车抵达华盛顿郊外,在霍华德·约翰逊饭店停下。大家都下了车,只有文戈坐在座位上像生了根似的一动也不动。几个小伙子感到奇怪,试图猜想他的身世:也许他是一个船长,也许是抛下妻子,离家出走的人,也许是一个回家的老兵,他们回到车上时,一个姑娘坐在他身边,作了自我介绍。
“我们要到佛罗里达去,”她欣喜地说,“听说那儿真美。”
“是的。”他平静地说,仿佛他想起了曾极力忘掉的事情。
“想喝点葡萄酒吗?”她问。他微微一笑,对着酒瓶喝了一大口。他向她道了谢,又陷入了沉默。过了一会儿,她回到伙伴中间,文戈则打着盹睡着了。
次日早晨,他们一觉醒来发现汽车已停在另一家霍华德·约翰逊饭店门外。这次文戈进了饭店,那个姑娘坚持要文戈与他们坐在一起。他看来很害羞,要了一杯不加牛奶的清咖啡。他听着年轻人闲聊海滩露宿的情景,紧张不安地抽着烟。回到车上后,那个姑娘又与文戈坐在了一起。过了一会儿,他讲述了自己辛酸的经历。他在纽约监狱里关了四年,现在回家去。
“你结婚了吗?”
“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她问。
“是这样,在我坐牢时我曾给妻子写过信,”他说,“我告诉她,我要离开很长时间,如果她受不了,如果孩子们总是问这问那,如果她太伤心,那么她可以把我忘掉。我能理解。再找一个丈夫。我说——她是一个极好的女人,确实了不起——把我忘掉吧。我告诉她不必给我写信。果真如此,三年半里她没有给我写过一封信。”
“你现在回家,对家里的情况什么都不知道?”
“是的,”他羞怯地说,“不过,上一周,当我确信假释就要批准时,我又给她写了信。我们过去住在布伦斯威克镇,就在杰克逊维海港前边。镇口有一棵高大的橡树,你一进镇就能望见。我告诉她,如果她没有改嫁,愿意等我回家,那就在橡树上系一条黄手帕。我看见黄手帕就会下车回家。如果她不想要我,就忘掉这件事——不系手帕,这样我就继续坐在车上走过去。”
“哇,”那个姑娘叫起来,“哇!”
她告诉了其余的人,很快大家都知道了。他们都关注着布伦斯威克镇的到来,并相互传看着文戈拿出来的几张照片,照片上是他妻子和三个孩子——妻子透露出一种纯朴之美,孩子们尚未发育成熟。可以看得出来,照片不知被文戈抚摩多少次了。
现在他们离布伦斯威克镇还有二十英里,几个年轻人都坐在右边靠窗的座位上,等待着那棵大橡树的出现。文戈停止张望,脸上的肌肉绷得紧紧的,好像他在给自己鼓劲,决心战胜另一次失望。
这时离布伦斯威克镇只有十英里,五英里……突然,所有年轻人都从座位上站了起来,他们叫呀,喊呀,高兴得手舞足蹈。但只有文戈除外。
文戈坐在那儿望着橡树惊呆了。树上挂满了黄手帕——二十条,三十条,也许有几百条;这棵树,真像一面欢迎的旗帜,在迎风招展。正当年轻人高声欢呼的时候,这位老囚犯慢慢地从座位上站起来,朝着汽车前面的方向,回家去了。
(原载《美国小小说百家精品》)
1.下列对这篇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 神秘的民间传说,每隔几年重复出现,以这样或那样的形式重新流传,是说这样的故事经常发生,表现人们对幸福的期盼。
B. 文戈“表情冷漠,一语不发”,引起了年轻人对他的神秘身份的猜测,主要是为了表现了文登冷漠的性格侧面,为后文写他是罪犯做铺垫。
C. 小说对黄手帕的展示是放长线式的,逐渐打开,设置悬念,让人们一起关注文戈的命运,一起在紧张焦虑中期盼黄手帕。
D. 小说文字简洁,注重细节描写。文戈“衣着简朴,但不很合身”、“照片不知被文戈抚摩多少次”等,看似简单的几句话,却巧妙地暗示出人物的身份和性格。
E. 小说以文戈所讲的故事为线索,讲述了文戈与妻子的动人的爱情故事,处处设置悬念,层层铺垫,直到结尾才揭示结局,引人入胜。
2.小说中多次出现对比的手法?请简要分析。
3.本文题目是“回家”,也有人认为不如用“幸福的黄手帕”,你的看法呢?请谈谈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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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0分)
竹林的故事
废名
出城一条河,过河西走,坝脚下有一簇竹林,竹林里露出一重茅屋,茅屋两边都是菜园:十二年前,它们的主人是一个很和气的汉子,大家叫他老程。老程有一个小姑娘,叫“阿三”。
老程除了种菜,也还打鱼卖。四五月间,霪雨之后,他照例拿着摇网走到河边的一个草墩上,老程像乘着划船一般站在上面把摇网朝水里兜来兜去;倘若兜着了,那就不移地的转过身倒在挖就了的荡里,三姑娘的小小的手掌,这时跟着她的欢跃的叫声热闹起来,一直等到蹦跳蹦跳好客易给捉住了,才又坐下草地望着爸爸。流水潺潺,摇网从水里探起,一滴滴的水点打在水上,浸在水当中的枝条也冲击着喳喳作响。三姑娘渐渐把爸爸站在那里都忘掉了,只是不住的抠土,嘴里还低声地歌唱。
三姑娘八岁的时候,就能够代替妈妈洗衣。然而绿团团的坡上,从此也不见老程的踪迹了——竹林的那边河坝倾斜成一块平坦的地面,高耸着一个戒方模样的土堆。三姑娘的黑地绿花鞋的尖头蒙上一层白布,虽然更显得好看,却叫人见了也同三姑娘自己一样懒懒地没有话可说了。
春天来了,林里的竹子,园里的菜,都一天一天的绿得可爱。老程的死却正相反,一天比一天淡漠起来,只有鹞鹰在屋头上打圈子。三姑娘走到竹林那边,知道这里睡的是爸爸了。到后来,青草铺平了一切,连曾经有个爸爸这件事实几乎也没有了。
正二月间城里赛龙灯,大街小巷,真是人山人海。锣鼓喧天,惊不了她母女两个,正如惊不了栖在竹林的雀子。住在坝下的堂嫂子们,顺便也邀请一声“三姐”。妈妈极力鼓励着一路去,三姑娘总是微笑地推辞:“有什么可看?成群打阵,好像是发了疯的!”
竹林里也同平常一样,雀子在奏他们的晚歌,然而对于听惯了的人只能够增加静寂。
打破这静寂的终于还是妈妈:“阿三!你老这样守着我,到底……”
“到底!这也什么到底不到底!我不欢喜玩!”
三姑娘同妈妈间的争吵,其原因都出在自己的过于乖巧,比如每天清早起来,把房里的家具抹得干净,妈妈却说,“乡户人家呵,要这样?”偶然出门做客,只对着镜子把散在额上的头毛梳理梳理。妈妈却硬从盒子里拿出一枝花来。现在站在坝上,眶子里的眼泪快要迸出来了,妈妈才不作声。待到点燃了案上的灯,才知道已经走进了茅屋,这期间的时刻竟是在梦中过去了。
灯光下也立刻照见了三姑娘,拿一束稻草,一菜篮园里割回的白菜,坐下板凳,三棵捆成一把。
“妈妈,这比以前大得多了!两棵怕就有一斤。”
妈妈哪想到屋里还放着明天早晨要卖的菜呢?终于不出声的叹一口气,伴着三姑娘捆了。三姑娘不上街看灯,然而当年背在爸爸的背上是看过了多少次的。“再是上东门,再是在衙门口领赏……”忖着声音所来的地方自言自语的这样猜。妈妈做嫂子的时候,也是一样的欢喜赶热闹,那情境也许比三姑娘更记得清白,然而对于三姑娘的仿佛亲临一般的高兴,只是无意的吐出来几声“是”。
三姑娘最后留给我的印象,也就在卖菜这一件事。
三姑娘这时已经是十二三岁的姑娘,因为是暑天,穿的是竹布单衣,颜色淡得同月色一般。三姑娘是这样淑静,愈走近我们,我们的热闹便愈是消灭下去。而三姑娘始终是很习惯的,接下铜子又把菜篮肩上。
一天三姑娘是卖青椒,我们大家商议买四两来煮鱼吃。其中有一位是最会说笑的,向着三姑娘道:“三姑娘,你多称一两,回头我们的饭熟了,你也来吃,好不好呢?”
三姑娘笑了:“吃先生们的一餐饭使不得?难道就要我出东西?”
我们大家也都笑了,不提防三姑娘果然从篮子里抓起一把掷在原来称就了的堆里。
“三姑娘是不吃我们的饭的。我们没有什么谢三姑娘,只望三姑娘将来碰一个好姑爷。”
我这样说。然而三姑娘也就赶跑了。
从此我没有见到三姑娘。到今年,我远道回家过清明,阴雾天气,走到坝上,远远望见竹林,我的记忆又好像一塘春水,被微风吹起波皱了。正在徘徊,从竹林上坝的小径,走来两个妇人,一个站住了,前面的一个且走且回应,而我即刻认定了是三姑娘!
“我的三姐,就有这样忙,端午中秋接不来,为得先人来了饭也不吃!”
再没有别的声息:三姑娘的鞋踏着沙土。我急于要走过竹林看看,然而也暂时面对流水,让三姑娘低头过去。
(选自废名小说集《竹林的故事》,有删改)
1.小说主要写三姑娘的故事,为什么以“竹林的故事”为题并多次写到竹林?请简要分析。 (6分)
2.文中两处画线的句子分别运用什么手法?写出了三姑娘什么样的性格?请简要分析。(4分)
3.简析“我”在小说中的作用。(4分)
4.有人评价说,这篇小说中蕴含着中国传统文化中含蓄平和的情感之美。请探究小说中蕴含的作者的丰富情感。(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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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林的故事
废名
出城一条河,过河西走,坝脚下有一簇竹林,竹林里露出一重茅屋,茅屋两边都是菜园:十二年前,它们的主人是一个很和气的汉子,大家呼他老程。
老程有一个小姑娘,非常的害羞而又爱笑。我们起初不知道她的名字,问她,她笑而不答,有一回见了老程呼“阿三”,我才挽住她的手:“哈哈,三姑娘!”我们从此就呼她三姑娘。
老程除了种菜,也还打鱼卖。四五月间,霪雨之后,河里满河山水,搓衣的石头沉在河底,呈现绿团团的坡。老程把摇网朝水里兜来兜去,倘若兜着了,三姑娘小小的手掌,跟着她欢跃的叫声热闹起来,一直等到蹦跳蹦跳好容易给捉住了,才又坐下草地望着爸爸。
流水潺潺,摇网从水里探起,一滴滴的水点打在水上,浸在水当中的枝条也冲击着嚓嚓作响。老程从荷包里掏出一把大红头绳:“阿三,这个打辫好吗?”三姑娘抢在手上,一面还接下酒壶,奔向灶角里去。见了妈妈抽筷子,便赶快拿出杯子——家里只有这一个,老是归三姑娘照管——踮着脚送在桌上。“爸爸喝酒,我吃豆腐干!”老程实在用不着下酒的菜,对着三姑娘慢慢的喝了。
三姑娘八岁的时候,就能够代替妈妈洗衣。然而绿团团的坡上,从此也不见老程的踪迹了——这只要看竹林的那边河坝上面,高耸着一个不毛的戒方一般模样的土堆,堆前竖着三四根吊着被雨粘住的纸幡残片的竹竿,就可以议知道是什么意义。
老程家的已经是四十岁的婆婆,穿的衣服都是青蓝大布,系鞋的带子也不用那水红颜色了。独有三姑娘的黑地绿花鞋的尖头蒙上一层白布,虽然更显得好看,却叫人见了也同三姑娘自己一样懒懒的没有话可说了。
春天来了,林里的竹子,园里的菜,都一天一天的绿得可爱。]
正二月间城里赛龙灯,大街小巷,真是人山人海。最多的还要算邻近各村上的女人,她们像一阵旋风,大大小小牵成一串从这街冲到那街。然而能够看得见三姑娘同三姑娘的妈妈吗?不,一回也没有看见!锣鼓喧天,惊不了她母女两个,正如惊不了栖在竹林的雀子。堂嫂子们顺便也邀请一声“三姐”。三姑娘总是微笑的推辞。妈妈则极力鼓励着一路去,然而别人的渐渐走得远了,自已的不还是影子一般的依在身边吗?
竹林里也同平常一样,雀子在奏他们的晚歌,然而对于听惯了的人只能够增加静寂。
打破这静寂的终于还是妈妈:
“阿三!你老这样守着我,到底……”
“到底!这也什么到底不到底!我不欢喜玩!”
三姑娘同妈妈间的争吵,其原因都出在自己的过于乖巧,比如每天清早起来,把房里的家具抹得干净,妈妈却说,“乡户人家呵,要这样?”偶然出门做客,只对着镜子把散在额上的头毛梳理梳理。妈妈却硬从盒子里拿出一枝花来。现在站在坝上,眶子里的眼泪快要迸出来了,妈妈才不作声。待到点燃了案上的灯,才知道已经走进了茅屋,这期间的时刻竞是在梦中过去了。
灯光下也立刻照见了三姑娘,拿一束稻草,一菜篮园里割回的白菜,坐下板凳,三棵捆成一把。
“妈妈,这比以前大得多了!两棵怕就有一斤。”
妈妈哪想到屋里还放着明天早晨要卖的菜呢?终于不出声的叹一口气,伴着三姑娘捆了。
三姑娘不上街看灯,然而当年背在爸爸的背上是看过了多少次的。“再是上东门,再是在衙门口领赏……”忖着声音所来的地方自言自语的这样猜。妈妈做嫂子的时候,也是一样的欢喜赶热闹,那情境也许比三姑娘更记得清白,然而对于三姑娘的仿佛亲临一般的高兴,只是无意的吐出来几声“是”。
三姑娘最后留给我的印象,也就在卖菜这一件事。
三姑娘这时已经是十二三岁的姑娘,因为是暑天,穿的是竹布单衣,颜色淡得同月色一般。三姑娘是这样淑静,愈走近我们,我们的热闹便愈是消灭下去。而三姑娘始终是很习惯的,接下铜子又把菜篮肩上。
一天三姑娘是卖青椒,我们大家商议买四两来煮鱼吃。其中有一位是最会说笑的,向着三姑娘道:
“三姑娘,你多称一两,回头我们的饭熟了,你也来吃,好不好呢?”
三姑娘笑了:
“吃先生们的一餐饭使不得?难道就要我出东西?”
我们大家也都笑了;不提防三姑娘果然从篮子里抓起一把掷在原来称就了的堆里。
“三姑娘是不吃我们的饭的。我们没有什么谢三姑娘,只望三姑娘将来碰一个好姑爷。”
我这样说。然而三姑娘也就赶跑了。
从此我没有见到三姑娘。到今年,我远道回家过清明,阴雾天气,走到坝上,远远望见竹林,我的记忆又好像一塘春水,被微风吐起波皱了。正在徘徊,从竹林上坝的小径,走来两个妇人,一个站住了,前面的一个且走且回应,而我即刻认定了是三姑娘!
“我的三姐,就有这样忙,端午中秋接不来,为得先人来了饭也不吃!”
再没有别的声息:三姑娘的鞋踏着沙土。我急于要走过竹林看看,然而也暂时面对流水,让三姑娘低头过去。
(选自废名小说集《竹林的故事》,广西师大出版社2003年3月,有删改)
1.小说以叙述“三姑娘”的故事为主,却以“竹林的故事”为题,有何寓意?(6分)
2.简析“我”在小说中的作用。(4分)
3.沈从文在谈及《边城》的创作时,承认曾经受到《竹林的故事》的影响。试从人物形象角度,谈谈三姑娘和翠翠有何相似与不同?(7分)
4.下列对这篇小说的理解和赏析,不恰当的两项是(4分)
A.这篇小说具有散文化的倾向,情节不具备完整的连贯性,叙述语言跳跃、简约、清朗、隽永,作品风格冲淡朴实。 |
B.小说用第一人称手法,用理性而冷静的笔调描述三姑娘从童年到结婚几个生活片断。情节在相逢处戛然而止,留给读者无限的想象。 |
C.三姑娘深爱着自己唯一的亲人母亲,母亲也深爱着唯一的女儿。但两人对爱的付出方式都不能被对方理解,心中藏着隔阂。 |
D.“竹林里……雀子在奏他们的晚歌,然而对于听惯了的人只能够增加静寂。”这是因为竹林里的人们已经习惯了鸟儿的呜叫而不再在意这些声音了。 |
E.小说中并非没有痛苦和悲剧,但被化解在静穆的描写和三姑娘母女平静的生活中,体现出作者以“悲慈之心写人同悲苦,在美好的人性人情中得到解脱”的创作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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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竹林的故事
废名
出城一条河,过河西走,坝脚下有一簇竹林,竹林里露出一重茅屋,茅屋两边都是菜园:十二年前,它们的主人是一个很和气的汉子,大家呼他老程。
老程有一个小姑娘,非常的害羞而又爱笑。我们起初不知道她的名字,问她,她笑而不答,有一回见了老程呼“阿三”,我才挽住她的手:“哈哈,三姑娘!”我们从此就呼她三姑娘。
老程除了种菜,也还打鱼卖。四五月间,霪雨之后,河里满河山水,搓衣的石头沉在河底,呈现绿团团的坡。老程把摇网朝水里兜来兜去,倘若兜着了,三姑娘小小的手掌,跟着她欢跃的叫声热闹起来,一直等到蹦跳蹦跳好容易给捉住了,才又坐下草地望着爸爸。
流水潺潺,摇网从水里探起,一滴滴的水点打在水上,浸在水当中的枝条也冲击着嚓嚓作响。老程从荷包里掏出一把大红头绳:“阿三,这个打辫好吗?”三姑娘抢在手上,一面还接下酒壶,奔向灶角里去。见了妈妈抽筷子,便赶快拿出杯子——家里只有这一个,老是归三姑娘照管——踮着脚送在桌上。“爸爸喝酒,我吃豆腐干!”老程实在用不着下酒的菜,对着三姑娘慢慢的喝了。
三姑娘八岁的时候,就能够代替妈妈洗衣。然而绿团团的坡上,从此也不见老程的踪迹了——这只要看竹林的那边河坝上面,高耸着一个不毛的戒方一般模样的土堆,堆前竖着三四根吊着被雨粘住的纸幡残片的竹竿,就可以议知道是什么意义。
老程家的已经是四十岁的婆婆,穿的衣服都是青蓝大布,系鞋的带子也不用那水红颜色了。独有三姑娘的黑地绿花鞋的尖头蒙上一层白布,虽然更显得好看,却叫人见了也同三姑娘自己一样懒懒的没有话可说了。
春天来了,林里的竹子,园里的菜,都一天一天的绿得可爱。
正二月间城里赛龙灯,大街小巷,真是人山人海。最多的还要算邻近各村上的女人,她们像一阵旋风,大大小小牵成一串从这街冲到那街。然而能够看得见三姑娘同三姑娘的妈妈吗?不,一回也没有看见!锣鼓喧天,惊不了她母女两个,正如惊不了栖在竹林的雀子。堂嫂子们顺便也邀请一声“三姐”。三姑娘总是微笑的推辞。妈妈则极力鼓励着一路去,然而别人的渐渐走得远了,自已的不还是影子一般的依在身边吗?
竹林里也同平常一样,雀子在奏他们的晚歌,然而对于听惯了的人只能够增加静寂。
打破这静寂的终于还是妈妈:
“阿三!你老这样守着我,到底……”
“到底!这也什么到底不到底!我不欢喜玩!”
三姑娘同妈妈间的争吵,其原因都出在自己的过于乖巧,比如每天清早起来,把房里的家具抹得干净,妈妈却说,“乡户人家呵,要这样?”偶然出门做客,只对着镜子把散在额上的头毛梳理梳理。妈妈却硬从盒子里拿出一枝花来。现在站在坝上,眶子里的眼泪快要迸出来了,妈妈才不作声。待到点燃了案上的灯,才知道已经走进了茅屋,这期间的时刻竞是在梦中过去了。
灯光下也立刻照见了三姑娘,拿一束稻草,一菜篮园里割回的白菜,坐下板凳,三棵捆成一把。
“妈妈,这比以前大得多了!两棵怕就有一斤。”
妈妈哪想到屋里还放着明天早晨要卖的菜呢?终于不出声的叹一口气,伴着三姑娘捆了。
三姑娘不上街看灯,然而当年背在爸爸的背上是看过了多少次的。“再是上东门,再是在衙门口领赏……”忖着声音所来的地方自言自语的这样猜。妈妈做嫂子的时候,也是一样的欢喜赶热闹,那情境也许比三姑娘更记得清白,然而对于三姑娘的仿佛亲临一般的高兴,只是无意的吐出来几声“是”。
三姑娘最后留给我的印象,也就在卖菜这一件事。
三姑娘这时已经是十二三岁的姑娘,因为是暑天,穿的是竹布单衣,颜色淡得同月色一般。三姑娘是这样淑静,愈走近我们,我们的热闹便愈是消灭下去。而三姑娘始终是很习惯的,接下铜子又把菜篮肩上。
一天三姑娘是卖青椒,我们大家商议买四两来煮鱼吃。其中有一位是最会说笑的,向着三姑娘道:
“三姑娘,你多称一两,回头我们的饭熟了,你也来吃,好不好呢?”
三姑娘笑了:
“吃先生们的一餐饭使不得?难道就要我出东西?”
我们大家也都笑了;不提防三姑娘果然从篮子里抓起一把掷在原来称就了的堆里。
“三姑娘是不吃我们的饭的。我们没有什么谢三姑娘,只望三姑娘将来碰一个好姑爷。”
我这样说。然而三姑娘也就赶跑了。
从此我没有见到三姑娘。到今年,我远道回家过清明,阴雾天气,走到坝上,远远望见竹林,我的记忆又好像一塘春水,被微风吐起波皱了。正在徘徊,从竹林上坝的小径,走来两个妇人,一个站住了,前面的一个且走且回应,而我即刻认定了是三姑娘!
“我的三姐,就有这样忙,端午中秋接不来,为得先人来了饭也不吃!”
再没有别的声息:三姑娘的鞋踏着沙土。我急于要走过竹林看看,然而也暂时面对流水,让三姑娘低头过去。
(选自废名小说集《竹林的故事》,广西师大出版社2003年3月,有删改)
1.小说以叙述“三姑娘”的故事为主,却以“竹林的故事”为题,有何寓意?(6分)
2.简析“我”在小说中的作用。(4分)
3.沈从文在谈及《边城》的创作时,承认曾经受到《竹林的故事》的影响。试从人物形象角度,谈谈三姑娘和翠翠有何相似与不同?(7分)
4.下列对这篇小说的理解和赏析,不恰当的两项是(4分)
A.这篇小说具有散文化的倾向,情节不具备完整的连贯性,叙述语言跳跃、简约、清朗、隽永,作品风格冲淡朴实。 |
B.小说用第一人称手法,用理性而冷静的笔调描述三姑娘从童年到结婚几个生活片断。情节在相逢处戛然而止,留给读者无限的想象。 |
C.三姑娘深爱着自己唯一的亲人母亲,母亲也深爱着唯一的女儿。但两人对爱的付出方式都不能被对方理解,心中藏着隔阂。 |
D.“竹林里……雀子在奏他们的晚歌,然而对于听惯了的人只能够增加静寂。”这是因为竹林里的人们已经习惯了鸟儿的呜叫而不再在意这些声音了。 |
E.小说中并非没有痛苦和悲剧,但被化解在静穆的描写和三姑娘母女平静的生活中,体现出作者以“悲慈之心写人同悲苦,在美好的人性人情中得到解脱”的创作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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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25分)
珠宝
莫泊桑
朗丹先生在副科长家里的一次晚会上,遇到了这个年轻姑娘,从此就堕入了情网。
她的父亲是外省的一个收税官,已经死了好几年。后来她跟着母亲来到了巴黎。她们家虽穷,可是为人正派,稳重而且和蔼。这个年轻姑娘仿佛是规矩女人的完美无缺的典型,她的纯朴美里有一种天使般的贞洁的魅力。凡是认识她的人都再三夸奖说:“娶她的人肯定会幸福。再也找不到比她更好的了。”
朗丹先生那时在内政部里当主任科员,每年的薪水是三千五百法郎。他向她求婚,娶了她做妻子。
跟她在一起,他的幸福简直是难以用笔墨形容。她勤俭持家,精打细算,因而他们的日子好像过得很阔绰。她对丈夫无比的关心、体贴、温存。而且她本人的诱惑力又是那么大,虽然他们相遇已经有六年了,可是他比开头那些日子还要爱她。
他责备她的,只有两个嗜好:爱看戏,爱假珠宝。
她的朋友们(她认识几个小官吏的妻子)经常能够替她搞到包厢,请她去看当时风行的戏。她不管她丈夫愿意不愿意,总是拖着他一块去;不过一天工作下来,这种消遣反而增加他的疲劳。因此,他恳求她别再拖他同去。她开始不肯答应,直到最后才为了讨好他,勉强让了步。他对她说不出的感激。
然而,这种爱看戏的嗜好,很快地引起了她爱打扮的需要。她渐渐地养成了一种习惯,爱在耳朵上戴两粒冒充钻石的大莱茵石。她还戴假珍珠的项链、赛金的镯子。
她的丈夫有点不满意这种对假货的爱好,每次劝他,她总是露出温柔的笑容,“有什么办法呢?我爱好这个。我当然更喜欢有真的珠宝!”
到了晚上,只有他们俩待在炉火旁边,她就开始热情地细细观看那些假珠宝,好像其中有一种无穷的、秘密的乐趣似的。她一边用手指转动着珍珠项链,或者让宝石的切面放出夺目的光彩,一边不停地说:“你倒是瞧瞧呀,做得多么好。简直跟真的一样。”
一个冬天的夜里,她从歌剧院回来,冻得全身直打哆嗦,第二天不停地咳嗽,一个星期以后就害肺炎死了。
朗丹差一点也跟她进了坟墓。他是那么失望,不到一个月的工夫头发都变白了。他从早哭到晚,难以忍受的痛苦撕碎了他的心灵。
但是生活对他来说越来越困难了。他的薪水在他妻子的手里,足够家里的一切开支,现在剩下他一个人,反而不够用了。他奇怪她哪儿来的那么大的本领,居然能够让他天天喝上等的酒,吃精美的食物。
终于有一天早上,离着月底还有整整一个星期,手上却连一个子儿也没有了。于是他打主意变卖东西。他立刻想到了他妻子的那些“便宜货”。他在她留下的那一堆假货中找来找去,他决定卖掉她好像特别喜欢的那串大项链,因为虽是假货,可是做工考究,想来还可以值个七八法郎。
他把它放在衣袋里,打算找一家可靠的珠宝店。 他终于看到一家,走了进去。 “先生,”他对商人说,“我想请您估估这件东西。”
老板见了这件首饰,就立刻叫了起来:“哎呀!我可认识这串项链,它是从我们这儿卖出去的。”
朗丹先生感到很惊慌,问:“值多少钱?”“先生,我是两万五千法郎售出的。我准备出一万八千法郎收回来,不过按照法律规定,您得先把这件东西弄到手的经过告诉我。”
朗丹先生惊奇得两腿发软,坐了下来。他说:“不过……不过,您再好好看看,先生,我一直以为它是……假的呢。”首饰商人又问:“您愿意告诉我,您姓什么吗,先生?”“当然愿意。我姓朗丹,住在殉道者街十六号。”商人打开帐簿,查了查,说:“这串项链的确是在一八七六年七月二十日送到朗丹太太的住址,殉道者街十六号去的。”
他从首饰店出来,穿过大街,继续朝前走,走着走着发现走错了路,又转过身来往回走,走到了杜依勒里宫,过了塞纳河,一看又走错了,于是又回到香榭丽舍大街,脑子里乱得没有一点儿主意。他想好好地考虑考虑,弄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他的妻子没有力量买一件这样贵重的东西,——当然没有。那么,这是别人送的一件礼物了!礼物!谁送的?为什么送呢?
他停下来,呆呆地立在大街中间。可怕的疑窦掠过他的脑海。莫非她?这么说,其余的珠宝也都是礼物了!他觉得地上摇晃,觉得面前的一棵树倒下来;他伸出双臂,倒在地上,失去了知觉……
他顺利地从珠宝商那里拿到了一万八千法郎,此后,他的贪欲膨胀起来,卖掉了妻子的所有珠宝,成了有钱人,开始到处炫耀,与妓女鬼混,才半年就又结了婚。
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概括最正确的两项是:( )( )(5分)
A.郎丹太太的“假项链”竟然是真的,这一情节既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因为,小说已在前面做了多处暗示。这一点与作者的另一篇小说《项链》有异曲同工之妙。
B.小说开头用“为人正派”“稳重”“天使般的贞洁”“ 规矩女人的完美无缺的典型”来形容郎丹太太,读完全文,我们分明感到这些词语都充满讽刺意味。
C.小说在倒数第二段写郎丹先生一再走错路,这一情节意在表现他内心的恐慌,而造成他内心恐慌的原因是,他觉得对不起妻子,不该在妻子刚去世不久就变卖她生前所喜爱的项链。
D.郎丹太太对丈夫的不忠,其实是郎丹先生一手造成的,他不该纵容妻子的两个嗜好—爱看戏、爱假珠宝
E.小说在塑造郎丹先生时,运用了行动描写和语言描写。而对郎丹太太虽着墨不多,但也写得栩栩如生,给读者留下了深刻印象。
2.郎丹太太患肺炎并很快死去,这一情节在小说中具有重要作用,请做简要分析。(6分)
3.请分析郎丹太太的形象。(6分)
4.有人说,郎丹夫妇虽然都未经受住物质的诱惑而走向了堕落,但在情感方面,他们夫妻还是彼此相爱的,也有人认为,他们之间根本没有爱情可言。你认为呢?请说说你的理由。(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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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珠 宝
莫泊桑
朗丹先生在副科长家里的一次晚会上,遇到了这个年轻姑娘,从此就堕入了情网。
她的父亲是外省的一个收税官,已经死了好几年。后来她跟着母亲来到了巴黎。她们家虽穷,可是为人正派,稳重而且和蔼。这个年轻姑娘仿佛是规矩女人的完美无缺的典型,她的纯朴美里有一种天使般的贞洁的魅力。凡是认识她的人都再三夸奖说:“娶她的人肯定会幸福。再也找不到比她更好的了。”
朗丹先生那时在内政部里当主任科员,每年的薪水是三千五百法郎。他向她求婚,娶了她做妻子。
跟她在一起,他的幸福简直是难以用笔墨形容。她勤俭持家,精打细算,因而他们的日子好像过得很阔绰。她对丈夫无比的关心、体贴、温存。而且她本人的诱惑力又是那么大,虽然他们相遇已经有六年了,可是他比开头那些日子还要爱她。
他责备她的,只有两个嗜好:爱看戏,爱假珠宝。
她的朋友们(她认识几个小官吏的妻子)经常能够替她搞到包厢,请她去看当时风行的戏。她不管她丈夫愿意不愿意,总是拖着他一块去;不过一天工作下来,这种消遣反而增加他的疲劳。因此,他恳求她别再拖他同去。她开始不肯答应,直到最后才为了讨好他,勉强让了步。他对她说不出的感激。
然而,这种爱看戏的嗜好,很快地引起了她爱打扮的需要。她渐渐地养成了一种习惯,爱在耳朵上戴两粒冒充钻石的大莱茵石。她还戴假珍珠的项链、赛金的镯子。
她的丈夫有点不满意这种对假货的爱好,每次劝他,她总是露出温柔的笑容,“有什么办法呢?我爱好这个。我当然更喜欢有真的珠宝!”
到了晚上,只有他们俩待在炉火旁边,她就开始热情地细细观看那些假珠宝,好像其中有一种无穷的、秘密的乐趣似的。她一边用手指转动着珍珠项链,或者让宝石的切面放出夺目的光彩,一边不停地说:“你倒是瞧瞧呀,做得多么好。简直跟真的一样。”
一个冬天的夜里,她从歌剧院回来,冻得全身直打哆嗦,第二天不停地咳嗽,一个星期以后就害肺炎死了。
朗丹差一点也跟她进了坟墓。他是那么失望,不到一个月的工夫头发都变白了。他从早哭到晚,难以忍受的痛苦撕碎了他的心灵。
但是生活对他来说越来越困难了。他的薪水在他妻子的手里,足够家里的一切开支,现在剩下他一个人,反而不够用了。他奇怪她哪儿来的那么大的本领,居然能够让他天天喝上等的酒,吃精美的食物。
终于有一天早上,离着月底还有整整一个星期,手上却连一个子儿也没有了。于是他打主意变卖东西。他立刻想到了他妻子的那些“便宜货”。他在她留下的那一堆假货中找来找去,他决定卖掉她好像特别喜欢的那串大项链,因为虽是假货,可是做工考究,想来还可以值个七八法郎。
他把它放在衣袋里,打算找一家可靠的珠宝店。 他终于看到一家,走了进去。
“先生,”他对商人说,“我想请您估估这件东西。”
老板见了这件首饰,就立刻叫了起来:“哎呀!我可认识这串项链,它是从我们这儿卖出去的。”
朗丹先生感到很惊慌,问:“值多少钱?”
“先生,我是两万五千法郎售出的。我准备出一万八千法郎收回来,不过按照法律规定,您得先把这件东西弄到手的经过告诉我。”
朗丹先生惊奇得两腿发软,坐了下来。他说:“不过……不过,您再好好看看,先生,我一直以为它是……假的呢。”
首饰商人又问:“您愿意告诉我,您姓什么吗,先生?”
“当然愿意。我姓朗丹,住在殉道者街十六号。”
商人打开帐簿,查了查,说:“这串项链的确是在一八七六年七月二十日送到朗丹太太的住址,殉道者街十六号去的。”
他从首饰店出来,穿过大街,继续朝前走,走着走着发现走错了路,又转过身来往回走,走到了杜依勒里宫,过了塞纳河,一看又走错了,于是又回到香榭丽舍大街,脑子里乱得没有一点儿主意。他想好好地考虑考虑,弄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他的妻子没有力量买一件这样贵重的东西,——当然没有。那么,这是别人送的一件礼物了!礼物!谁送的?为什么送呢?
他停下来,呆呆地立在大街中间。可怕的疑窦掠过他的脑海。莫非她?这么说,其余的珠宝也都是礼物了!他觉得地上摇晃,觉得面前的一棵树倒下来;他伸出双臂,倒在地上,失去了知觉……
他顺利地从珠宝商那里拿到了一万八千法郎,此后,他的贪欲膨胀起来,卖掉了妻子的所有珠宝,成了有钱人,开始到处炫耀,与妓女鬼混,才半年就又结了婚。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概括最正确的两项是:( )( )(5分)
A.郎丹太太的“假项链”竟然是真的,这一情节既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因为,小说已在前面做了多处暗示。这一点与作者的另一篇小说《项链》有异曲同工之妙。 |
B.小说开头用“为人正派”“稳重”“天使般的贞洁”“ 规矩女人的完美无缺的典型”来形容郎丹太太,读完全文,我们分明感到这些词语都充满讽刺意味。 |
C.小说在倒数第二段写郎丹先生一再走错路,这一情节意在表现他内心的恐慌,而造成他内心恐慌的原因是,他觉得对不起妻子,不该在妻子刚去世不久就变卖她生前所喜爱的项链。 |
D.郎丹太太对丈夫的不忠,其实是郎丹先生一手造成的,他不该纵容妻子的两个嗜好——爱看戏、爱假珠宝。 |
E.小说在塑造郎丹先生时,运用了行动描写和语言描写。而对郎丹太太虽着墨不多,但也写得栩栩如生,给读者留下了深刻印象。
2.郎丹太太患肺炎并很快死去,这一情节在小说中具有重要作用,请做简要分析。(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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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请分析郎丹太太的形象。(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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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人说,郎丹夫妇虽然都未经受住物质的诱惑而走向了堕落,但在情感方面,他们夫妻还是彼此相爱的,也有人认为,他们之间根本没有爱情可言。你认为呢?请说说你的理由。(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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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 宝
莫泊桑
朗丹先生在副科长家里的一次晚会上,遇到了这个年轻姑娘,从此就堕入了情网。
她的父亲死了已经有好几年,母亲时常到附近几家中产阶级人家去。那个姑娘像是贤妻良母的典范,她的纯朴美里有一种天使般的贞洁的魅力……
人人都称赞她。凡是认识她的人都再三夸奖说:“娶她的人肯定会幸福。再也找不到比她更好的了。”
朗丹先生那时在内政部里当主任科员,每年的薪水是三千五百法郎。他向她求婚,娶了她做妻子。他们过着一种令人难以相信的的幸福生活。他用一种巧妙的经济手腕治家,两个人好像过得很阔绰。她对丈夫无比的关心、体贴,真是罕有的。
他仅仅责备她两个缺点:爱看戏,爱假珠宝。
她的女朋友们(她认识三五个小官的妻子)随时替地找得到包厢去看流行的戏。谁知这种看戏的兴趣,不久就在她身上产生了装怖的需要。地的服装固然始终是简单的,地养成了种习惯,爱在耳朵上戴两粒冒充钻石的大莱茵石,还戴假的珍珠项。
这种爱好引起了丈夫的不满,但是她从容地微笑着说:“你教我怎样?我爱的是这个。人是改变不了本性的。我当然更爱真的珠宝,我!”她拿着珍珠软项图在手指头儿之间转动,不断地说:“赶紧瞧吧,这制造得真好,简直就像真的。
ー个冬天的夜里,她从歌剧院回来,冻得全身直打哆嗦,第二天不停地咳嗽,一个星期以后就害肺炎死了。朗丹几乎跟着她到坟墓里去了。他的失望是非常惊人的,以至于在一个月之间头发全变成了白的。他整天从早哭到晚,心灵被一种不堪忍受的痛苦撕毁了,亡妻的回忆、微笑、声音和一切娇憨姿态始终缠绕着他。
不过生活对于他是困难的了。他的薪水从前在妻子手里,够应付一家的种种需要,而现在应付他一个人的用途反而不够了。他发呆地问自己:她从前用什么巧妙的方法教他一直喝上等的酒和吃鲜美的东西。
他千方百计地弄钱。终于某天早上,他连一个铜子儿都没有了。他立刻动了念头,要把他妻子的“劣货”卖掉一点。那固然是假东西,不过也的确是下过一番很细致的功夫的。
他走进一家珠宝店。“先生”,他不免有点儿难为情,“我很想知道您对这件小东西的估价。”“哈!我很认识它,这个项圈;它是我店店里卖出去的。”朗丹先生被人弄得很糊涂了,“它值多少?”“先生,从前我卖了两万五千金法郎,我可以立刻用一万八千金法郎收回来。”
他从珠宝店出来,头脑里连一个主意也没有了。他极力去推测,去了解。他妻子从前原没有能力去买一件这样大价钱的东西。没有,自然。但是那么一来,那是一件馈赠品了!一件馈赠品!一件谁送给地的馈赠品?为的是什么?
他停住脚步,并且立在大街当中不动了。他微微地感到骇人的疑问了。她?那么其余所有的珠宝也全是馈赠品了!他觉得天旋地转了,觉得一株大树对着他正面倒下来,他张开了双胳膊并且失去知觉跌倒了。
他被路过的人抬到了一家药房里オ醒过来。随后他想起自己应当再到珠宝店里去了。然而一阵羞耻之心教他脸上发红。
那个珠宝商人一望见他就忙个不住,高声说道:“先生,倘若您没有改变意思,我可以立刻照从前和您说过的数目兑价。”科员支吾地说:“当然可以。”
掌柜的从一只抽屉里取出了十八张大钞钞票。朗丹签了收条,用一只抖抖嗦嗦的手儿把钱搁在自己的衣袋里。朗丹低着眼睛对掌柜说:“我有……·我有……许多旁的珠宝……都是从……同一个人那儿继承来的。您可愿意从我手里收买那些东西吗?”掌柜欠着身子说道:“当然愿意,先生。”一个店员为了放声大笑跑出了店门,另一个使劲用手帕擤着鼻涕。镇静的朗丹脸色绯红了,不过神情很沉着,他高声说:“我就去把那些东西带到您这儿来。”
他们着手估量每一件的价值。几乎全是从这家店里卖出去的。朗丹现在也撕破脸皮争价钱了,他发牌气,要人把账簿给他看;随着金领的增加,他的嗓门也越提越高。大粒的钻石耳坠两万法郎,镯子三万五千法郎,胸针、戒指和链坠儿一万六千法郎……全部的数目达到十九万六千金法郎。
掌柜用一种带嘲笑意味的正经态度高声说:“这是由一个把全部积蓄都搁在珠宝上面的人遗下来的。”朗丹郑重地发言了:“这是存钱的一个方法,正和其他的方法一样。”
到了街上,到了街上,他看见旺多姆纪念柱,恨不得跟爬夺彩竿似的爬上去。他感到自己身轻如燕,只要一纵身,就可以和柱顶上高耸入云的皇帝雕像玩玩跳背游戏。他到瓦赞饭店吃了中饭,喝的是二十法郎一瓶的酒。吃完饭,他叫了一辆马车到公园兜风。他带着几分轻蔑的神气望着来来往往的车马,恨不得向行人嚷:“我也有钱。我有二十万法郎!”
他想起了内务部,连忙叫马车送他去。他大模大样走进科长办公室,说:“先生,我是来向您辞职的。我得到了一笔三十万法郎的遗产。”
半年以以后,他又结婚了。他的第二个妻子虽然很规矩,可是脾气难侍候,给他带来了许多痛苦。
(本文有删改)
1.文中画横线的句子有什么作用?请联系上下文简要分析。
2.小说哪些地方暗示了郎丹太太并非开篇所说的“贤妻良母的典范”?
3.简析下面句子反映的郎丹的心理,并谈谈作者写郎丹心理变化的用意。
(1)他觉得天旋地转了,觉得一株大树对着他正面倒下来,他张开了一双胳膊并且失去知觉跌倒了。
(2)到了街上,他看见旺多姆纪念柱,恨不得跟爬夺彩竿似的爬上去。他感到自己身轻如燕,只要一纵身,就可以和柱顶上高耸入云的皇帝雕像玩玩跳背游戏。
4.有人认为最后一段节外生枝,可以删去。请阐述你的看法。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竹林的故事
废名
出城一条河,过河西走,坝脚下有一簇竹林,竹林里露出一重茅屋,茅屋两边都是菜园:十二年前,它们的主人是一个很和气的汉子,大家呼他老程。
那时我们是专门请一位先生在祠堂里讲《了凡纲鉴》,为得拣到这菜园来割菜,因而结识了老程,老程有一个小姑娘,非常的害羞而又爱笑,我们都叫她三姑娘。
老程除了种菜,也还打鱼卖。四五月间,霪雨之后,河里满河山水,他照例拿着摇网走到河边的一个草墩上——这墩也就是老程家的洗衣裳的地方,因为太阳射不到这来,一边一棵树交荫着成一座天然的凉棚。水涨了,搓衣的石头沉在河底,呈现绿团团的坡,刚刚高过水面,老程老像乘着划船一般站在上面把摇网朝水里兜来兜去;倘若兜着了,那就不移地的转过身倒在挖就了的荡里,——三姑娘的小小的手掌,这时跟着她的欢跃的叫声热闹起来,一直等到蹦跳蹦跳好容易给捉住了,才又坐下草地望着爸爸。
流水潺潺,摇网从水里探起,一滴滴的水点打在水上,浸在水当中的枝条也冲击着嚓嚓作响。老程从荷包里掏出一把大红头绳:“阿三,这个打辫好吗?”三姑娘抢在手上,一面还接下酒壶,奔向灶角里去。见了妈妈抽筷子,便赶快拿出杯子。“爸爸喝酒,我吃豆腐干!”老程便对着三姑娘慢慢的喝了酒。
三姑娘八岁的时候,就能够替妈妈洗衣。然而绿团团的坡上,从此也不见老程的踪迹了——这只要看竹林的那边河坝倾斜成一块平坦的上面,高耸着一个不毛的同教书先生(自然不是我们的先生)用的戒方一般模样的土堆,堆前竖着三四根只有杪梢还没有斩去的枝桠吊着被雨粘住的纸幡残片的竹竿,就可以知道是什么意义。
便看见三姑娘的黑地绿花鞋的尖头蒙上一层白布,虽然更显得好看,却叫人见了也同三姑娘自己一样懒懒的没有话可说了。
春天来了,林里的竹子,园里的菜,都一天一天的绿得可爱。老程的死却正相反,一天比一天淡漠起来。
正二月间城里赛龙灯,大街小巷,真是人山人海。最多的还要算邻近各村上的女人,她们像一阵旋风,大大小小牵成一串从这街冲到那街。然而锣鼓喧天,惊不了三姑娘母女两个,正如惊不了栖在竹林的雀子。竹林里也同平常一样,雀子在奏他们的晚歌,然而对于听惯了的人只能够增加静寂。
三姑娘不再上街看灯,然而当年背在爸爸的背上是看过了多少次的。“再是上东门,再是在衙门口领赏……”寻着声音所来的地方自言自语的这样猜。
三姑娘最后留给我的印象,也就在卖菜这一件事。
三姑娘这时已经是十二三岁的姑娘,因为是暑天,穿的是竹布单衣,颜色淡得同月色一般。三姑娘是这样淑静,愈走近我们,我们的热闹便愈是消灭下去。而三姑娘始终是很习惯的,接下铜子又把菜篮肩上。
一天三姑娘是卖青椒,我们大家商议买四两来煮鱼吃。其中有一位是最会说笑的,向着三姑娘道:
“三姑娘,你多称一两,回头我们的饭熟了,你也来吃,好不好呢?”
三姑娘笑了:“吃先生们的一餐饭使不得?难道就要我出东西?”
我们大家也都笑了;不提防三姑娘果然从篮子里抓起一把掷在原来称就了的堆里。
“三姑娘是不吃我们的饭的。我们没有什么谢三姑娘,只望三姑娘将来碰一个好姑爷。”我这样说。然而三姑娘也就赶紧跑了。
从此我没有见到三姑娘。到今年,我远道回家过清明,远远望见竹林,我的记忆又好像一塘春水,被微风吐起波皱了。正在徘徊,从竹林上坝的小径,走来两个妇人,一个站住了,前面的一个且走且回应,而我即刻认定了是三姑娘!
“我的三姐,就有这样忙,端午中秋接不来,为得先人来了饭也不吃!”
再没有别的声息;三姑娘的鞋踏着沙土。我急于要走过竹林看看,然而也暂时面对流水,让三姑娘低头过去。
(选自废名小说集《竹林的故事》,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的理解和赏析,不恰当的一项是
A. 这篇小说用怀旧、怅惘的笔调描述三姑娘从童年到结婚的几个生活片断,情节于再相逢处戛然而止,留给读者无限的想象。
B. 清幽的竹林是这篇小说情节发生的典型环境,为小说渲染了一种悠远、静寂的意境。
C. 小说主要刻画了三姑娘这一人物形象,她天真活泼,乖巧勤劳;沉于梦想,爱憎分明;淳朴坚韧,苦乐随缘。
D. “我”是小说的线索人物,是三姑娘命运起伏变化的见证人,“我”的叙述增添了故事的真实性,有利于作者情感的表达。
2.老程去世给三姑娘带来了怎样的变化?试结合小说相关内容作简要概括和分析。
3.请结合全文探究小说结尾画线句的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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