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珠 子 灯
汪曾祺
⑴这里的风俗,有钱人家的小姐出嫁的第二年,娘家要送灯。送灯的用意是祈求多子。元宵节前几天,街上常常可以看到送灯的队伍。几个女佣人,穿了干净的衣服,头梳得光光的,戴着双喜字大红绒花,一人手里提着一盏灯;前面有几个吹鼓手吹着细乐。远远听到送灯的箫笛,很多人家的门就开了。姑娘、媳妇走出来,倚门而看,且指指点点,悄悄评论。这也是一年的元宵节景。
⑵一堂灯一般是六盏。四盏较小,大都是染成红色或白色而画了红花的羊角琉璃泡子。一盏是麒麟送子:一个染色的琉璃角片扎成的娃娃骑在一匹麒麟上。还有一盏是珠子灯:绿色的玻璃珠子穿扎成的很大的宫灯。灯体是八扇玻璃,漆着红色的各体寿字,其余部分都是珠子,顶盖上伸出八个珠子的凤头,凤嘴里衔着珠子的小幡,下缀珠子的流苏。这盏灯分量相当的重,送来的时候,得两个人用一根小扁担抬着。这是一盏主灯,挂在房间的正中。旁边是麒麟送子,琉璃泡子挂在四角。到了“灯节”的晚上,这些灯里就插了红蜡烛。点亮了。从十三“上灯”到十八“落灯”,接连点几个晚上。平常这些灯是不点的。
⑶屋里点了灯,气氛就很不一样了。这些灯都不怎么亮(点灯的目的原不是为了照明),但很柔和。尤其是那盏珠子灯,洒下一片淡绿的光,绿光中珠幡的影子轻轻地摇曳,如梦如水,显得异常安静。元宵的灯光扩散着吉祥、幸福和朦胧暧昧的希望。
⑷孙家的大小姐孙淑芸嫁给了王家的二少爷王常生。她屋里就挂了这样六盏灯。不过这六盏灯只点过一次。
⑸王常生在南京读书,秘密地加入了革命党,思想很新。订婚以后,他请媒人捎话过去:请孙小姐把脚放了。孙小姐的脚当真放了,放得很好,看起来就不像裹过的。
⑹孙小姐是个才女。孙家对女儿的教育很特别,教女儿读诗词。除了《长恨歌》、《琵琶行》,孙小姐能背全本《西厢记》。嫁过来以后,她也看王常生带回来的黄遵宪的《日本国志》和林译小说《迦茵小传》、《茶花女遗事》……两口子琴瑟和谐,感情很好。
⑺不料王常生在南京得了重病,抬回来不到半个月,就死了。
⑻王常生临死对夫人留下遗言:“不要守节。”
⑼但是说了也无用。孙王二家都是书香门第,从无再婚之女。改嫁,这种念头就不曾在孙小姐的思想里出现过。这是绝不可能的事。
⑽从此,孙小姐就一个人过日子。这六盏灯也再没有点过了。
⑾她变得有点古怪了,她屋里的东西都不许人动。王常生活着的时候是什么样子,永远是什么样子,不许挪动一点。王常生用过的手表、座钟、文具,还有他养的一盆雨花石,都放在原来的位置。孙小姐原是个爱洁成癖的人,屋里的桌子椅子、茶壶茶杯,每天都要用清水洗三遍。自从王常生死后,除了过年之前,她亲自监督着一个从娘家陪嫁过来的女佣人大洗一天之外,平常不许擦拭。里屋炕几上有一套茶具:一个白瓷的茶盘,一把茶壶,四个茶杯。茶杯倒扣着,上面落了细细的尘土。茶壶是荸荠形的扁圆的,茶壶的鼓肚子下面落不着尘土,茶盘里就清清楚楚留下一个干净的圆印子。
⑿她病了,说不清是什么病。除了逢年过节起来几天,其余的时间都在床上躺着,整天地躺着。除了那个女佣人,没有人上她屋里去。
⒀她就这么躺着,也不看书,也很少说话,屋里一点声音没有。她躺着,听着天上的风筝响,斑鸠在远远的树上叫着双声,“鹁鸪鸪——咕,鹁鸪鸪——咕”,听着麻雀在檐前打闹,听着一个大蜻蜓振动着透明的翅膀,听着老鼠咬啮着木器,还不时听到一串滴滴答答的声音,那是珠子灯的某一处流苏散了线,珠子落在地上了。
⒁女佣人在扫地时,常常扫到一二十颗散碎的珠子。她这样躺了十年。
⒂她死了。
⒃她的房门锁了起来。
⒄从锁着的房间里,时常还听见散线的玻璃珠子滴滴答答落在地板上的声音。
(节选自《汪曾祺全集》)
(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5分)
A.结尾一段形象地写出了孙淑芸的命运,语言含蓄,内涵丰富。
B.孙小组变得古怪了,这是因为她无力反抗命运,而只能通过这种方式表达对封建伦理的不满。
C.“不过这六盏灯只点过一次”,这句话暗示读者,王常生婚后不到三年就死了。
D.⒀段借助孙淑芸的听觉,写出内外两个不同的世界,形成鲜明的对比,突出表现女主人公虽向往自由和幸福却又被贞节观禁锢而空守凄冷、寂寞的心境。
E.小说开头描写了当地元宵送灯的风俗,颇为详细,虽然与小说主体没有什么关系,却体现了作者对民间文化的喜爱。
(2)文章开头花大量笔墨介绍“这里的风俗”的作用是什么?(6分)
(3)结合全文,简要分析“孙淑芸”这一人物形象。(6分)
(4)小说为什么以“珠子灯”为题,请结合全文探究作者这样拟题的理由。(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珠子灯
汪曾祺
(1)这里的风俗,有钱人家的小姐出嫁的第二年,娘家要送灯。送灯的用意是祈求多子。元宵节前几天, 街上常常可以看到送灯的队伍。几个女佣人,穿了干净的衣服,头梳得光光的,戴着双喜字大红绒花,一人手里提着一盏灯;前面有几个吹鼓手吹着细乐。远远听到送灯的箫笛,很多人家的门就开了。姑娘、媳妇走出来,倚门而看,且指指点点,悄悄评论。这也是一年的元宵节景。
(2)一堂灯一般是六盏。四盏较小,大都是染成红色或白色而画了红花的羊角琉璃泡子。一盏是麒麟送子:一个染色的琉璃角片扎成的娃娃骑在一匹麒麟上。还有一盏是珠子灯:绿色的玻璃珠子穿扎成的很大的宫灯。灯体是八扇玻璃,漆着红色的各体寿字,其余部分都是珠子,顶盖上伸出八个珠子的凤头,凤嘴里衔着珠子的小幡,下缀珠子的流苏。这盏灯分量相当的重,送来的时候,得两个人用一根小扁担抬着。这是一盏主灯,挂在房间的正中。旁边是麒麟送子,琉璃泡子挂在四角。到了“灯节”的晚上,这些灯里就插了红蜡烛。点亮了。从十三“上灯”到十八“落灯”,接连点几个晚上。平常这些灯是不点的。
(3)屋里点了灯,气氛就很不一样了。这些灯都不怎么亮(点灯的目的原不是为了照明),但很柔和。尤其是那盏珠子灯,洒下一片淡绿的光,绿光中珠幡的影子轻轻地摇曳,如梦如水,显得异常安静。元宵的灯光扩散着吉祥、幸福和朦胧暖昧的希望。
(4)孙家的大小姐孙淑芸嫁给了王家的二少爷王常生。她屋里就挂了这样六盏灯。不过这六盏灯只点过一次。
(5)王常生在南京读书,秘密地加入了革命党,思想很新。订婚以后,他请媒人捎话过去:请孙小姐把脚放了。孙小姐的脚当真放了,放得很好,看起来就不像裹过的。
(6)孙小姐是个才女。孙家对女儿的教育很特别,教女儿读诗词。除了《长恨歌》、《琵琶行》,孙小姐毙背全本《西厢记》。嫁过来以后,她也看王常生带回来的黄遵宪的《日本国志》和林译小说《迦茵小传》、《茶花女遗事》……两口子琴瑟和谐,感情很好。
(7)不料王常生在南京得了重病,抬回来不到半个月,就死了。
(8)王常生临死对夫人留下遗言:“不要守节。”
(9)但是说了也无用。孙王二家都是书香门第,从无再婚之女。改嫁,这种念头就不曾在孙小姐的思想里出现过。这是绝不可能的事。
(10)从此,孙小姐就一个人过日子。这六盏灯也再没有点过了。
(11)她变得有点古怪了,她屋里的东西都不许人动。王常生活着的时候是什么样子,永远是什么样子,不许挪动一点。王常生用过的手表、座钟、文具,还有他养的一盆雨花石,都放在原来的位置。孙小姐原是个爱洁成癖的人,屋里的桌子椅子、茶壶茶杯,每天都要用清水洗三遍。自从王常生死后,除了过年之前,她亲自监督着一个从娘家陪嫁过来的女佣人大洗一天之外,平常不许擦拭。里屋炕几上有一套茶具:一个白瓷的茶盘,一把茶壶,四个茶杯。茶杯倒扣着,上面落了细细的尘土。茶壶是荸荠形的扁圆的,茶壶的鼓肚子下面落不着尘土,茶盘里就清清楚楚留下一个干净的圆印子。
(12)她病了,说不清是什么病。除了逢年过节起来几天,其余的时间都在床上躺着,整天地躺着。除了那个女佣人,没有人上她屋里去。
(13)她就这么躺着,也不看书,也很少说话,屋里一点声音没有。她躺着,听着天上的风筝响,斑鸠在远远的树上叫着双声,“鹁鸪鸪一一咕,鹁鸪鸪一一咕”,听着麻雀在檐前打闹,听着一个大蜻蜓振动着透明的翅膀,昕着老鼠咬啮着木器,还不时听到一串滴滴答答的声音,那是珠子灯的某一处流苏散了线,珠子落在地上了。
(14)女佣人在扫地时,常常扫到一二十颗散碎的珠子。她这样躺了十年。
(15)她死了。
(16)她的房门锁了起来。
(17)从锁着的房门里,时常还听见散线的玻璃珠子滴滴答答落在地板上的声音。
(节选自《汪曾祺全集》)
(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A.结尾一段形象地写出了孙淑芸的命运,语言含蓄,内涵丰富。
B.孙小姐变得古怪了,这是因为她无力反抗命运,而只能通过这种方式表达对封建伦理的不满。
C.“不过这六盏灯只点过一次”,这句话暗示读者,王常生婚后不到三年就死了。
D.(13)段借助孙淑芸的听觉,写出内外两个不同的世界,形成鲜明的对比,突出表现女主人公虽向往自由和幸福却又被贞节观禁锢而空守凄冷、寂寞的心境。
E.小说开头描写了当地元宵送灯的风俗,颇为详细,虽然与小说主体没有什么关系,却体现了作者对民间文化的喜爰。
(2)文章开头花大量笔墨介绍“这里的风俗”的作用是什么?(6分)
(3)结合全文,简要分析“孙淑芸”这一人物形象。(6分)
(4)小说为什么以“珠子灯”为题,请结合全文探究作者这样拟题的理由。(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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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子灯
汪曾祺
(1)这里的风俗,有钱人家的小姐出嫁的第二年,娘家要送灯。送灯的用意是祈求多子。元宵节前几天, 街上常常可以看到送灯的队伍。几个女佣人,穿了干净的衣服,头梳得光光的,戴着双喜字大红绒花,一人手里提着一盏灯;前面有几个吹鼓手吹着细乐。远远听到送灯的箫笛,很多人家的门就开了。姑娘、媳妇走出来,倚门而看,且指指点点,悄悄评论。这也是一年的元宵节景。
(2)一堂灯一般是六盏。四盏较小,大都是染成红色或白色而画了红花的羊角琉璃泡子。一盏是麒麟送子:一个染色的琉璃角片扎成的娃娃骑在一匹麒麟上。还有一盏是珠子灯:绿色的玻璃珠子穿扎成的很大的宫灯。灯体是八扇玻璃,漆着红色的各体寿字,其余部分都是珠子,顶盖上伸出八个珠子的凤头,凤嘴里衔着珠子的小幡,下缀珠子的流苏。这盏灯分量相当的重,送来的时候,得两个人用一根小扁担抬着。这是一盏主灯,挂在房间的正中。旁边是麒麟送子,琉璃泡子挂在四角。到了“灯节”的晚上,这些灯里就插了红蜡烛。点亮了。从十三“上灯”到十八“落灯”,接连点几个晚上。平常这些灯是不点的。
(3)屋里点了灯,气氛就很不一样了。这些灯都不怎么亮(点灯的目的原不是为了照明),但很柔和。尤其是那盏珠子灯,洒下一片淡绿的光,绿光中珠幡的影子轻轻地摇曳,如梦如水,显得异常安静。元宵的灯光扩散着吉祥、幸福和朦胧暖昧的希望。
(4)孙家的大小姐孙淑芸嫁给了王家的二少爷王常生。她屋里就挂了这样六盏灯。不过这六盏灯只点过一次。
(5)王常生在南京读书,秘密地加入了革命党,思想很新。订婚以后,他请媒人捎话过去:请孙小姐把脚放了。孙小姐的脚当真放了,放得很好,看起来就不像裹过的。
(6)孙小姐是个才女。孙家对女儿的教育很特别,教女儿读诗词。除了《长恨歌》、《琵琶行》,孙小姐毙背全本《西厢记》。嫁过来以后,她也看王常生带回来的黄遵宪的《日本国志》和林译小说《迦茵小传》、《茶花女遗事》……两口子琴瑟和谐,感情很好。
(7)不料王常生在南京得了重病,抬回来不到半个月,就死了。
(8)王常生临死对夫人留下遗言:“不要守节。”
(9)但是说了也无用。孙王二家都是书香门第,从无再婚之女。改嫁,这种念头就不曾在孙小姐的思想里出现过。这是绝不可能的事。
(10)从此,孙小姐就一个人过日子。这六盏灯也再没有点过了。
(11)她变得有点古怪了,她屋里的东西都不许人动。王常生活着的时候是什么样子,永远是什么样子,不许挪动一点。王常生用过的手表、座钟、文具,还有他养的一盆雨花石,都放在原来的位置。孙小姐原是个爱洁成癖的人,屋里的桌子椅子、茶壶茶杯,每天都要用清水洗三遍。自从王常生死后,除了过年之前,她亲自监督着一个从娘家陪嫁过来的女佣人大洗一天之外,平常不许擦拭。里屋炕几上有一套茶具:一个白瓷的茶盘,一把茶壶,四个茶杯。茶杯倒扣着,上面落了细细的尘土。茶壶是荸荠形的扁圆的,茶壶的鼓肚子下面落不着尘土,茶盘里就清清楚楚留下一个干净的圆印子。
(12)她病了,说不清是什么病。除了逢年过节起来几天,其余的时间都在床上躺着,整天地躺着。除了那个女佣人,没有人上她屋里去。
(13)她就这么躺着,也不看书,也很少说话,屋里一点声音没有。她躺着,听着天上的风筝响,斑鸠在远远的树上叫着双声,“鹁鸪鸪一一咕,鹁鸪鸪一一咕”,听着麻雀在檐前打闹,听着一个大蜻蜓振动着透明的翅膀,昕着老鼠咬啮着木器,还不时听到一串滴滴答答的声音,那是珠子灯的某一处流苏散了线,珠子落在地上了。
(14)女佣人在扫地时,常常扫到一二十颗散碎的珠子。她这样躺了十年。
(15)她死了。
(16)她的房门锁了起来。
(17)从锁着的房门里,时常还听见散线的玻璃珠子滴滴答答落在地板上的声音。
(节选自《汪曾祺全集》)
(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A.结尾一段形象地写出了孙淑芸的命运,语言含蓄,内涵丰富。
B.孙小姐变得古怪了,这是因为她无力反抗命运,而只能通过这种方式表达对封建伦理的不满。
C.“不过这六盏灯只点过一次”,这句话暗示读者,王常生婚后不到三年就死了。
D.(13)段借助孙淑芸的听觉,写出内外两个不同的世界,形成鲜明的对比,突出表现女主人公虽向往自由和幸福却又被贞节观禁锢而空守凄冷、寂寞的心境。
E.小说开头描写了当地元宵送灯的风俗,颇为详细,虽然与小说主体没有什么关系,却体现了作者对民间文化的喜爰。
(2)文章开头花大量笔墨介绍“这里的风俗”的作用是什么?(6分)
(3)结合全文,简要分析“孙淑芸”这一人物形象。(6分)
(4)小说为什么以“珠子灯”为题,请结合全文探究作者这样拟题的理由。(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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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珠 子 灯
汪曾祺
⑴这里的风俗,有钱人家的小姐出嫁的第二年,娘家要送灯。送灯的用意是祈求多子。元宵节前几天,街上常常可以看到送灯的队伍。几个女佣人,穿了干净的衣服,头梳得光光的,戴着双喜字大红绒花,一人手里提着一盏灯;前面有几个吹鼓手吹着细乐。远远听到送灯的箫笛,很多人家的门就开了。姑娘、媳妇走出来,倚门而看,且指指点点,悄悄评论。这也是一年的元宵节景。
⑵一堂灯一般是六盏。四盏较小,大都是染成红色或白色而画了红花的羊角琉璃泡子。一盏是麒麟送子:一个染色的琉璃角片扎成的娃娃骑在一匹麒麟上。还有一盏是珠子灯:绿色的玻璃珠子穿扎成的很大的宫灯。灯体是八扇玻璃,漆着红色的各体寿字,其余部分都是珠子,顶盖上伸出八个珠子的凤头,凤嘴里衔着珠子的小幡,下缀珠子的流苏。这盏灯分量相当的重,送来的时候,得两个人用一根小扁担抬着。这是一盏主灯,挂在房间的正中。旁边是麒麟送子,琉璃泡子挂在四角。到了“灯节”的晚上,这些灯里就插了红蜡烛。点亮了。从十三“上灯”到十八“落灯”,接连点几个晚上。平常这些灯是不点的。
⑶屋里点了灯,气氛就很不一样了。这些灯都不怎么亮(点灯的目的原不是为了照明),但很柔和。尤其是那盏珠子灯,洒下一片淡绿的光,绿光中珠幡的影子轻轻地摇曳,如梦如水,显得异常安静。元宵的灯光扩散着吉祥、幸福和朦胧暧昧的希望。
⑷孙家的大小姐孙淑芸嫁给了王家的二少爷王常生。她屋里就挂了这样六盏灯。不过这六盏灯只点过一次。
⑸王常生在南京读书,秘密地加入了革命党,思想很新。订婚以后,他请媒人捎话过去:请孙小姐把脚放了。孙小姐的脚当真放了,放得很好,看起来就不像裹过的。
⑹孙小姐是个才女。孙家对女儿的教育很特别,教女儿读诗词。除了《长恨歌》、《琵琶行》,孙小姐能背全本《西厢记》。嫁过来以后,她也看王常生带回来的黄遵宪的《日本国志》和林译小说《迦茵小传》、《茶花女遗事》……两口子琴瑟和谐,感情很好。
⑺不料王常生在南京得了重病,抬回来不到半个月,就死了。
⑻王常生临死对夫人留下遗言:“不要守节。”
⑼但是说了也无用。孙王二家都是书香门第,从无再婚之女。改嫁,这种念头就不曾在孙小姐的思想里出现过。这是绝不可能的事。
⑽从此,孙小姐就一个人过日子。这六盏灯也再没有点过了。
⑾她变得有点古怪了,她屋里的东西都不许人动。王常生活着的时候是什么样子,永远是什么样子,不许挪动一点。王常生用过的手表、座钟、文具,还有他养的一盆雨花石,都放在原来的位置。孙小姐原是个爱洁成癖的人,屋里的桌子椅子、茶壶茶杯,每天都要用清水洗三遍。自从王常生死后,除了过年之前,她亲自监督着一个从娘家陪嫁过来的女佣人大洗一天之外,平常不许擦拭。里屋炕几上有一套茶具:一个白瓷的茶盘,一把茶壶,四个茶杯。茶杯倒扣着,上面落了细细的尘土。茶壶是荸荠形的扁圆的,茶壶的鼓肚子下面落不着尘土,茶盘里就清清楚楚留下一个干净的圆印子。
⑿她病了,说不清是什么病。除了逢年过节起来几天,其余的时间都在床上躺着,整天地躺着。除了那个女佣人,没有人上她屋里去。
⒀她就这么躺着,也不看书,也很少说话,屋里一点声音没有。她躺着,听着天上的风筝响,斑鸠在远远的树上叫着双声,“鹁鸪鸪——咕,鹁鸪鸪——咕”,听着麻雀在檐前打闹,听着一个大蜻蜓振动着透明的翅膀,听着老鼠咬啮着木器,还不时听到一串滴滴答答的声音,那是珠子灯的某一处流苏散了线,珠子落在地上了。
⒁女佣人在扫地时,常常扫到一二十颗散碎的珠子。她这样躺了十年。
⒂她死了。
⒃她的房门锁了起来。
⒄从锁着的房间里,时常还听见散线的玻璃珠子滴滴答答落在地板上的声音。
(节选自《汪曾祺全集》)
(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5分)
A.结尾一段形象地写出了孙淑芸的命运,语言含蓄,内涵丰富。
B.孙小组变得古怪了,这是因为她无力反抗命运,而只能通过这种方式表达对封建伦理的不满。
C.“不过这六盏灯只点过一次”,这句话暗示读者,王常生婚后不到三年就死了。
D.⒀段借助孙淑芸的听觉,写出内外两个不同的世界,形成鲜明的对比,突出表现女主人公虽向往自由和幸福却又被贞节观禁锢而空守凄冷、寂寞的心境。
E.小说开头描写了当地元宵送灯的风俗,颇为详细,虽然与小说主体没有什么关系,却体现了作者对民间文化的喜爱。
(2)文章开头花大量笔墨介绍“这里的风俗”的作用是什么?(6分)
(3)结合全文,简要分析“孙淑芸”这一人物形象。(6分)
(4)小说为什么以“珠子灯”为题,请结合全文探究作者这样拟题的理由。(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题。
珠 子 灯
汪曾祺
①这里的风俗,有钱人家的小姐出嫁的第二年,娘家要送灯。送灯的用意是祈求多子。元宵节前几天,街上常常可以看到送灯的队伍。几个女佣人,穿了干净的衣服,头梳得光光的,戴着双喜字大红绒花,一人手里提着一盏灯;前面有几个吹鼓手吹着细乐。远远听到送灯的箫笛,很多人家的门就开了。姑娘、媳妇走出来,倚门而看,且指指点点,悄悄评论。这也是一年的元宵节景。
②一堂灯一般是六盏。四盏较小,大都是染成红色或白色而画了红花的羊角琉璃泡子。一盏是麒麟送子:一个染色的琉璃角片扎成的娃娃骑在一匹麒麟上。还有一盏是珠子灯:绿色的玻璃珠子穿扎成的很大的宫灯。灯体是八扇玻璃,漆着红色的各体寿字,其余部分都是珠子,顶盖上伸出八个珠子的凤头,凤嘴里衔着珠子的小幡,下缀珠子的流苏。这盏灯分量相当的重,送来的时候,得两个人用一根小扁担抬着。这是一盏主灯,挂在房间的正中。旁边是麒麟送子,琉璃泡子挂在四角。到了“灯节”的晚上,这些灯里就插了红蜡烛。点亮了。从十三“上灯”到十八“落灯”,接连点几个晚上。平常这些灯是不点的。
③屋里点了灯,气氛就很不一样了。这些灯都不怎么亮(点灯的目的原不是为了照明),但很柔和。尤其是那盏珠子灯,洒下一片淡绿的光,绿光中珠幡的影子轻轻地摇曳,如梦如水,显得异常安静。元宵的灯光扩散着吉祥、幸福和朦胧暧昧的希望。
④孙家的大小姐孙淑芸嫁给了王家的二少爷王常生。她屋里就挂了这样六盏灯。不过这六盏灯只点过一次。
⑤王常生在南京读书,秘密地加入了革命党,思想很新。订婚以后,他请媒人捎话过去:请孙小姐把脚放了。孙小姐的脚当真放了,放得很好,看起来就不像裹过的。
⑥孙小姐是个才女。孙家对女儿的教育很特别,教女儿读诗词。除了《长恨歌》、《琵琶行》,孙小姐能背全本《西厢记》。嫁过来以后,她也看王常生带回来的黄遵宪的《日本国志》和林译小说《迦茵小传》、《茶花女遗事》……两口子琴瑟和谐,感情很好。
⑦不料王常生在南京得了重病,抬回来不到半个月,就死了。
⑧王常生临死对夫人留下遗言:“不要守节。”
⑨但是说了也无用。孙王二家都是书香门第,从无再婚之女。改嫁,这种念头就不曾在孙小姐的思想里出现过。这是绝不可能的事。
⑩从此,孙小姐就一个人过日子。这六盏灯也再没有点过了。
⑪她变得有点古怪了,她屋里的东西都不许人动。王常生活着的时候是什么样子,永远是什么样子,不许挪动一点。王常生用过的手表、座钟、文具,还有他养的一盆雨花石,都放在原来的位置。孙小姐原是个爱洁成癖的人,屋里的桌子椅子、茶壶茶杯,每天都要用清水洗三遍。自从王常生死后,除了过年之前,她亲自监督着一个从娘家陪嫁过来的女佣人大洗一天之外,平常不许擦拭。里屋炕几上有一套茶具:一个白瓷的茶盘,一把茶壶,四个茶杯。茶杯倒扣着,上面落了细细的尘土。茶壶是荸荠形的扁圆的,茶壶的鼓肚子下面落不着尘土,茶盘里就清清楚楚留下一个干净的圆印子。
⑫她病了,说不清是什么病。除了逢年过节起来几天,其余的时间都在床上躺着,整天地躺着。除了那个女佣人,没有人上她屋里去。
⑬她就这么躺着,也不看书,也很少说话,屋里一点声音没有。她躺着,听着天上的风筝响,斑鸠在远远的树上叫着双声,“鹁鸪鸪——咕,鹁鸪鸪——咕”,听着麻雀在檐前打闹,听着一个大蜻蜓振动着透明的翅膀,听着老鼠咬啮着木器,还不时听到一串滴滴答答的声音,那是珠子灯的某一处流苏散了线,珠子落在地上了。
⑭女佣人在扫地时,常常扫到一二十颗散碎的珠子。她这样躺了十年。
⑮她死了。
⑯她的房门锁了起来。
⑰从锁着的房间里,时常还听见散线的玻璃珠子滴滴答答落在地板上的声音。
(节选自《汪曾祺全集》)
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结尾一段形象地写出了孙淑芸的命运,语言含蓄,内涵丰富。
B.孙小组变得古怪了,这是因为她无力反抗命运,而只能通过这种方式表达对封建伦理的不满和怨恨。
C.小说开头描写了当地元宵送灯的风俗,颇为详细,虽然与小说主体没有什么关系,却体现了作者对民间文化的喜爱。
D.“不过这六盏灯只点过一次”,这句话暗示读者,王常生婚后三年就死了。
E.第⑬段借助孙淑芸的听觉,写出内外两个不同的世界,形成鲜明的对比,突出表现女主人公虽向往自由和幸福却又被贞节观禁锢而空守凄冷、寂寞的心境。
2.文章开头花大量笔墨介绍“这里的风俗”的作用是什么?
3.结合全文,简要分析“孙淑芸”这一人物形象。
4.小说为什么以“珠子灯”为题,请结合全文探究作者这样拟题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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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手 汪曾祺
我们那地方,过去极少有产科医生。一般人家生孩子,都是请老娘①。什么人家请哪位老娘,差不多都是固定的。一家宅门的大少奶奶、二少奶奶、三少奶奶,生的少爷、小姐,差不多都是一个老娘接生的。老娘要穿房入户,生人怎么行?老娘也熟知各家的情况,哪个年长的女佣人可以当她的助手,当“抱腰的”,不需临时现找。而且,一般人家都迷信哪个老娘“吉祥”,接生顺当。——老娘家都供着送子娘娘,天天烧香。谁家会请一个男性的医生来接生呢?——我们那里学医的都是男人,只有李花脸的女儿传其父业,成了全城仅有的一位女医人。她也不会接生,只会看内科,是个老姑娘。男人学医,谁会去学产科呢?都觉得这是一桩丢人没出息的事,不屑为之。但也不是绝对没有。陈小手就是一位出名的男性的产科医生。
陈小手的得名是因为他的手特别小,比女人的手还小,比一般女人的手还更柔软细嫩。他专能治难产。横生、倒生,都能接下来(他当然也要借助于药物和器械)。据说因为他的手小,动作细腻,可以减少产妇很多痛苦。大户人家,非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请他的。中小户人家,忌讳较少,遇到产妇胎位不正,老娘束手,老娘就会建议:“去请陈小手吧。”陈小手当然是有个大名的,但是都叫他陈小手。
接生,耽误不得,这是两条人命的事。陈小手喂着一匹马。这匹马浑身雪白,无一根杂毛,是一匹走马。据懂马的行家说,这马走的脚步是“野鸡柳子”,又快又细又匀。我们那里是水乡,很少人家养马。每逢有军队的骑兵过境,大家就争着跑到运河堤上去看“马队”,觉得非常好看。陈小手常常骑着白马赶着到各处去接生,大家就把白马和他的名字联系起来,称之为“白马陈小手”。
同行的医生,看内科的、外科的,都看不起陈小手,认为他不是医生,只是一个男性的老娘。陈小手不在乎这些,只要有人来请,立刻跨上他的白走马,飞奔而去。正在呻吟惨叫的产妇听到他的马脖上的銮铃的声音,立刻就安定了一些。他下了马,即刻进产房。过了一会(有时时间颇长),听到“哇”的一声,孩子落地了。陈小手满头大汗,走了出来,对这家的男主人拱拱手:“恭喜恭喜!母子平安!”男主人满面笑容,把封在红纸里的酬金递过去。陈小手接过来,看也不看,装进口袋里,冼洗乎,喝一杯热茶,道一声“得罪”,出门上马。只听见他的马的銮铃声“哗棱哗棱”……走远了。
陈小手活人多矣。
有一年,来了联军。我们那里那几年打来打去的,是两支军队。一支是国民革命军,当地称之为“党军”;相对的一支是孙传芳的军队。孙传芳自称“五省联军总司令”,他的部队就被称为“联军”。联军驻扎在天王庙,有一团人。团长的太太(谁知道是正太太还是姨太太),要生了,生不下来。叫来几个老娘,还是弄不出来。这太太杀猪也似的乱叫。团长派人去叫陈小手。
陈小手进了天王庙。团长正在产房外面不停地“走柳”②。见了陈小手,说:“大人,孩子,都得给我保住!保不住要你的脑袋!进去吧!”
这女人身上的脂油太多了,陈小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孩子掏出来了。和这个胖女人较了半天劲,累得他筋疲力尽。他迤里歪斜走出来,对团长拱拱手:“团长!恭喜您,是个男伢子,少爷!”
团长龇牙笑了一下,说:“难为你了!——请!”
外边已经摆好了一桌酒席。副官陪着。陈小手喝了两盅。团长拿出二十块现大洋,往陈小手面前一送:“这是给你的!——别嫌少哇!”
“太重了!太重了!”
喝了酒,揣上二十块现大洋,陈小手告辞了:“得罪!得罪!”
“不送你了!”
陈小手出了天王庙,跨上马。团长掏出枪来,从后面,一枪就把他打下来了。
团长说:“我的女人,怎么能让他摸来摸去!她身上,除了我,任何男人都不许碰!这小子,大欺负人了!他奶奶的!”团长觉得怪委屈。
[注]①老娘:接生婆。②走柳:方言,在一个地方走来走去,多指心里焦虑不安。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小说开场交待了当地特有的风俗和请老娘的种种“讲究”,为陈小手的出场做铺垫,同时 展示了社会环境,为陈小手的悲剧命运做铺垫。
B. 《陈小手》的结尾是“欧·亨利式”的,这种奇峰突起的结构,使陈小手的命运突然逆转,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从而形成独特的艺术魅力,引起读者对社会对人性的思考。
C. 《陈小手》的语言充分凸显了汪曾祺小说的风格,语言平实,长短句不一,读起来有节奏,有起伏,回味无穷。
D. 陈小手的悲剧,从头至尾,汪曾祺都没有抒情,仅是通过对团长心理、语言、动作的描写来展现事件。这就是汪曾棋所说的“倾向性不要特别地说出”。
2.结合全文,概括并简要分析陈小手的形象特点。
3.有人说“陈小手的死也许是偶然的,但陈小手的悲剧命运却是必然的”。请结合小说内容分析造成本文主人公悲剧命运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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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题目。
陈小手
汪曾祺
我们那地方,过去极少有产科医生。一般人家生孩子,都是请老娘①。什么人家请哪位老娘,差不多都是固定的。一家宅门的大少奶奶、二少奶奶、三少奶奶,生的少爷、小姐,差不多都是一个老娘接生的。老娘要穿房入户,生人怎么行?老娘也熟知各家的情况,哪个年长的女佣人可以当她的助手,当“抱腰的”,不需临时现找。而且,一般人家都迷信哪个老娘“吉祥”,接生顺当。——老娘家都供着送子娘娘,天天烧香。谁家会请一个男性的医生来接生呢?——我们那里学医的都是男人,只有李花脸的女儿传其父业,成了全城仅有的一位女医生。她也不会接生,只会看内科,是个老姑娘。男人学医,谁会去学产科呢?都觉得这是一桩丢人没出息的事,不屑为之。但也不是绝对没有。陈小手就是一位出名的男性的产科医生。
陈小手的得名是因为他的手特别小,比女人的手还小,比一般女人的手还更柔软细嫩。他专能治难产。横生、倒生,都能接下来(他当然也要借助于药物和器械)。据说因为他的手小,动作细腻,可以减少产妇很多痛苦。大户人家,非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请他的。中小户人家,忌讳较少,遇到产妇胎位不正,老娘束手,老娘就会建议:“去请陈小手吧。”陈小手当然是有个大名的,但是都叫他陈小手。
接生,耽误不得,这是两条人命的事。陈小手喂着一匹马。这匹马浑身雪白,无一根杂毛,是一匹走马。据懂马的行家说,这马走的脚步是“野鸡柳子”,又快又细又匀。我们那里是水乡,很少人家养马。每逢有军队的骑兵过境,大家就争着跑到运河堤上去看“马队”,觉得非常好看。陈小手常常骑着白马赶着到各处去接生,大家就把白马和他的名字联系起来,称之为“白马陈小手”。
同行的医生,看内科的、外科的,都看不起陈小手,认为他不是医生,只是一个男性的老娘。陈小手不在乎这些,只要有人来请,立刻跨上他的白走马,飞奔而去。正在呻吟惨叫的产妇听到他的马脖上的銮铃的声音,立刻就安定了一些。他下了马,即刻进产房。过了一会(有时时间颇长),听到“哇”的一声,孩子落地了。陈小手满头大汗,走了出来,对这家的男主人拱拱手:“恭喜恭喜!母子平安!”男主人满面笑容,把封在红纸里的酬金递过去。陈小手接过来,看也不看,装进口袋里,洗洗手,喝一杯热茶,道一声“得罪”,出门上马。只听见他的马的銮铃声“哗棱哗棱”……走远了。
陈小手活人多矣。
有一年,来了联军。我们那里那几年打来打去的,是两支军队。一支是国民革命军,当地称之为“党军”;相对的一支是孙传芳的军队。孙传芳自称“五省联军总司令”,他的部队就被称为“联军”。联军驻扎在天王庙,有一团人。团长的太太(谁知道是正太太还是姨太太),要生了,生不下来。叫来几个老娘,还是弄不出来。这太太杀猪似的乱叫。团长派人去叫陈小手。
陈小手进了天王庙。团长正在产房外面不停地“走柳”②。见了陈小手,说:“大人,孩子,都得给我保住!保不住要你的脑袋!进去吧!”
这女人身上的脂油太多了,陈小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孩子掏出来了。和这个胖女人较了半天劲,累得他筋疲力尽。他迤里歪斜走出来,对团长拱拱手:“团长!恭喜您,是个男伢子,少爷!”
团长龇牙笑了一下,说:“难为你了!——请!”
外边已经摆好了一桌酒席。副官陪着。陈小手喝了两盅。团长拿出二十块现大洋,往陈小手面前一送:“这是给你的!——别嫌少哇!”
“太重了!太重了!”
喝了酒,揣上二十块现大洋,陈小手告辞了:“得罪!得罪!”
“不送你了!”
陈小手出了天王庙,跨上马。团长掏出枪来,从后面,一枪就把他打下来了。
团长说:“我的女人,怎么能让他摸来摸去!她身上,除了我,任何男人都不许碰!这小子,太欺负人了!他奶奶的!”团长觉得怪委屈。
(选自《汪曾祺作品精选》)
【注】①老娘:接生婆。②走柳:方言,在一个地方走来走去,多指心里焦虑不安。
1.小说开场交代了当地特有的风俗和请老娘的种种“讲究”,请简要说明其在文中的作用。
2.结合全文,概括并简要分析陈小手的形象特点。
3.小说中团长既摆酒席宴请陈小手,又封他二十块现大洋,可最后却又一枪把他从马上打下来。如何理解这一矛盾的情节?
4.有人认为,陈小手之死完全是偶然的,因为他不幸遇上了一个草菅人命的军阀团长。你同意这个观点吗?请结合全文作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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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题。
陈小手
汪曾祺
我们那地方,过去极少有产科医生。一般人家生孩子,都是请老娘①。什么人家请哪位老娘,差不多都是固定的。一家宅门的大少奶奶、二少奶奶、三少奶奶,生的少爷、小姐,差不多都是一个老娘接生的。老娘要穿房入户,生人怎么行?老娘也熟知各家的情况,哪个年长的女佣人可以当她的助手,当“抱腰的”,不需临时现找。而且,一般人家都迷信哪个老娘“吉祥”,接生顺当。——老娘家都供着送子娘娘,天天烧香。谁家会请一个男性的医生来接生呢?——我们那里学医的都是男人,只有李花脸的女儿传其父业,成了全城仅有的一位女医人。她也不会接生,只会看内科,是个老姑娘。男人学医,谁会去学产科呢?都觉得这是一桩丢人没出息的事,不屑为之。但也不是绝对没有。陈小手就是一位出名的男性的产科医生。
陈小手的得名是因为他的手特别小,比女人的手还小,比一般女人的手还更柔软细嫩。他专能治难产。横生、倒生,都能接下来(他当然也要借助于药物和器械)。据说因为他的手小,动作细腻,可以减少产妇很多痛苦。大户人家,非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请他的。中小户人家,忌讳较少,遇到产妇胎位不正,老娘束手,老娘就会建议:“去请陈小手吧。”陈小手当然是有个大名的,但是都叫他陈小手。
接生,耽误不得,这是两条人命的事。陈小手喂着一匹马。这匹马浑身雪白,无一根杂毛,是一匹走马。据懂马的行家说,这马走的脚步是“野鸡柳子”,又快又细又匀。我们那里是水乡,很少人家养马。每逢有军队的骑兵过境,大家就争着跑到运河堤上去看“马队”,觉得非常好看。陈小手常常骑着白马赶着到各处去接生,大家就把白马和他的名字联系起来,称之为“白马陈小手”。
同行的医生,看内科的、外科的,都看不起陈小手,认为他不是医生,只是一个男性的老娘。陈小手不在乎这些,只要有人来请,立刻跨上他的白走马,飞奔而去。正在呻吟惨叫的产妇听到他的马脖上的銮铃的声音,立刻就安定了一些。他下了马,即刻进产房。过了一会(有时时间颇长),听到“哇”的一声,孩子落地了。陈小手满头大汗,走了出来,对这家的男主人拱拱手:“恭喜恭喜!母子平安!”男主人满面笑容,把封在红纸里的酬金递过去。陈小手接过来,看也不看,装进口袋里,洗洗手,喝一杯热茶,道一声“得罪”,出门上马。只听见他的马的銮铃声“哗棱哗棱”……走远了。
陈小手活人多矣。
有一年,来了联军。我们那里那几年打来打去的,是两支军队。一支是国民革命军,当地称之为“党军”;相对的一支是孙传芳的军队。孙传芳自称“五省联军总司令”,他的部队就被称为“联军”。联军驻扎在天王庙,有一团人。团长的太太(谁知道是正太太还是姨太太),要生了,生不下来。叫来几个老娘,还是弄不出来。这太太杀猪也似的乱叫。团长派人去叫陈小手。
陈小手进了天王庙。团长正在产房外面不停地“走柳”②。见了陈小手,说:
“大人,孩子,都得给我保住!保不住要你的脑袋!进去吧!”
这女人身上的脂油太多了,陈小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孩子掏出来了。和这个胖女人较了半天劲,累得他筋疲力尽。他迤里歪斜走出来,对团长拱拱手:“团长!恭喜您,是个男伢子,少爷!”
团长龇牙笑了一下,说:“难为你了!——请!”
外边已经摆好了一桌酒席。副官陪着。陈小手喝了两盅。团长拿出二十块现大洋,往陈小手面前一送:“这是给你的!——别嫌少哇!”
“太重了!太重了!”
喝了酒,揣上二十块现大洋,陈小手告辞了:“得罪!得罪!”
“不送你了!”
陈小手出了天王庙,跨上马。团长掏出枪来,从后面,一枪就把他打下来了。
团长说:“我的女人,怎么能让他摸来摸去!她身上,除了我,任何男人都不许碰!这小子,太欺负人了!他奶奶的!”团长觉得怪委屈。
(选自《汪曾祺作品精选》)
[注] ①老娘:接生婆。② 走柳:方言,在一个地方走来走去,多指心里焦虑不安。
【小题】小说开场交待了当地特有的风俗和请老娘的种种“讲究”,请简要概括其在文中的主要作用。(4分)
【小题】结合全文,概括并简要分析陈小手的形象特点。(4分)
【小题】小说中团长既摆酒席宴请陈小手,又封他二十块现大洋,可最后却又一枪把他从马上打下来。如何理解这一矛盾的情节事件?(4分)
【小题】有人认为,陈小手之死完全是偶然的,因为他不幸遇上了一个草菅人命的军阀团长。你同意这个观点吗?请结合全文作简要分析。(6分)
高三语文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25分)
熟 藕
汪曾祺
刘小红长得很好看,大眼睛,很聪明,一街的人都喜欢她。
这里已经是东街的街尾,店铺和人家都少了。比较大的店是一家酱园,坐北朝南。酱菜里 有一种麒麟菜,即百花菜,不贵,包在荷叶里。麒麟菜是脆的,半透明,不很咸,白嘴就可以吃。孩子买了,一边走,一边吃,到了家已经吃得差不多了。
酱园对面是周麻子的果子摊。隔壁是杨家香店。杨家香店的斜对面,隔着两家人家,是周家南货店,亦称杂货店。这家卖的东西真杂。老板一天说不了几句话,跟人很少来往,见人很少打招呼,有点不近人情。他生活节省,每天青菜豆腐汤。有客人来,不敬烟,不上点心,连茶叶都不买一包,只是白开水一杯。因此有人从《百家姓》上摘了四个字,作为他的外号:“白水窦章”。白水窦章除了做生意,写账,没有什么别的事。不看戏,不听说书,不打牌,一天只是用一副骨牌“打通关”,打累了,走到门口闲着。看来往行人,看狗,看碾坊里放青回来的骡马,看乡下人赶到湖西歇伏的水牛,看对面店铺里买东西的顾客。
周家南货店对面是一家绒线店,是刘小红家开的。绒线店卖丝线、花边、绦子,还有一种上了浆的纱条,叫做“鳝鱼骨子”,是捆扎东西用的。绒线店卖这些东西不用尺量,而是在柜台边刻出一些道道,用手拉长了这些东西在刻出的道道上比一比。
刘老板夫妇就这么一个女儿,娇惯得不行,要什么给什么,给她的零花钱也很宽松。刘小红从小爱吃零嘴,这条街上的零食她都吃遍了。她最爱吃的是熟藕。
正对刘家绒线店是一个土地祠。土地祠厢房住着王老,卖熟藕。王老无儿无女,孤身一人,一辈子卖熟藕。全城只有他一个人卖熟藕。煮熟藕很费时间,一锅藕得用微火煮七八个小时,这样才煮得透,吃起来满口藕香。王老夜里煮藕,白天卖,睡得很少。他煮藕的锅灶就安在刘家绒线店门外右侧。
小红很爱吃王老的熟藕,几乎每天上学都要买一节,一边走,一边吃。小红十一岁上得了一次伤寒,吃了很多药都不见效。她在床上躺了二十多天,街坊们都来看过她。她吃不下东西。王老到南货店买了蜜枣、金橘饼、山楂糕给送来,她都不吃,摇头。躺了二十多天,小脸都瘦尖了,妈妈非常心疼。一天,她忽然叫妈:“妈!我饿了,想吃东西。”
妈赶紧问:“想吃什么?给你下一碗饺面?”小红摇头。“冲一碗焦屑?”小红摇头。“熬一碗稀粥,就麒麟菜?”小红摇头。“那你想吃什么?”“熟藕。”
那还不好办!小红妈拿了一个大碗去找王老,王老说:“熟藕?吃得!她的病好了!”
王老挑了两节煮得透透的粗藕给小红送去。小红几口就吃了一节,妈忙说:“慢点!慢点!不要吃得那么急!”
小红吃了热藕,躺下来,睡着了。出了一身透汗,觉得浑身轻松。
日子过得真快,转眼小红二十了,出嫁了。婆家姓翟,也是开绒线店的。翟家绒线店开在北市口。北市口是个热闹地方,翟家生意很好。丈夫原是小红的小学同学,还做了两年同桌,对小红也很好。
北市口离东街不远,小红隔几天就回娘家看看,帮王老拆洗拆洗衣裳。
王老轻声问小红:“有了没有?”小红红着脸说:“有了。”“一定是个白胖小子!”“托您的福。”
王老死了。
早上来买熟藕的看看,一锅煮熟藕,还是温热的,可是不见王老来做生意。推开门看看,王老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断了气。
小红正在坐月子,来不了。她叫丈夫到周家南货店买了一对“大八”,到杨家香店“请”了三股香,叫他在王老灵前点一点,叫他给王老磕三个头,算是替她磕的。
王老死了,全城再没有第二个人卖熟藕。
但是煮熟藕的香味是永远存在的。
(选自《长江文艺》)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作品开头写“刘小红长得很好看,大眼睛,很聪明,一街的人都喜欢她”,说明王老也不例外,他和小红之间有深厚的情谊。
B.本篇文章以华丽的语言写风土人情,为小说中的人物出场做好环境的渲染、气氛的烘托,是一种别致的铺垫。
C.小说还以调侃的笔调写了周家南货店的老板——有点不近人情的守财奴,毫无趣味的吝啬鬼,外号“白水窦章”。
D.王老死后,小红坐月子不能来,叫她丈夫给王老磕三个头,算是替她磕的,可见小红对王老的孝心和情谊。
E.刘小红婚后回娘家,王老与她的一段对话显得有些不合情理,应该只有父母才能问及,王老这样问有些不合身份。
2.汪曾祺的小说颇有其师沈从文先生的遗风,具有一种散文化的风格,请结合文本分别从语言、情节、人物三方面分析这一特色。(6分)
3.小说结尾说“但是煮熟藕的香味是永远存在的”,请结合作品分析“香味”有哪些内涵?(6分)
4.小说的主人公是王老,但刻画刘小红的文字偏多,请探究作者这样安排的理由。(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25分)
熟 藕
汪曾祺
刘小红长得很好看,大眼睛,很聪明,一街的人都喜欢她。
这里已经是东街的街尾,店铺和人家都少了。比较大的店是一家酱园,坐北朝南。酱菜里 有一种麒麟菜,即百花菜,不贵,包在荷叶里。麒麟菜是脆的,半透明,不很咸,白嘴就可以吃。孩子买了,一边走,一边吃,到了家已经吃得差不多了。
酱园对面是周麻子的果子摊。隔壁是杨家香店。杨家香店的斜对面,隔着两家人家,是周家南货店,亦称杂货店。这家卖的东西真杂。老板一天说不了几句话,跟人很少来往,见人很少打招呼,有点不近人情。他生活节省,每天青菜豆腐汤。有客人来,不敬烟,不上点心,连茶叶都不买一包,只是白开水一杯。因此有人从《百家姓》上摘了四个字,作为他的外号:“白水窦章”。白水窦章除了做生意,写账,没有什么别的事。不看戏,不听说书,不打牌,一天只是用一副骨牌“打通关”,打累了,走到门口闲着。看来往行人,看狗,看碾坊里放青回来的骡马,看乡下人赶到湖西歇伏的水牛,看对面店铺里买东西的顾客。
周家南货店对面是一家绒线店,是刘小红家开的。绒线店卖丝线、花边、绦子,还有一种上了浆的纱条,叫做“鳝鱼骨子”,是捆扎东西用的。绒线店卖这些东西不用尺量,而是在柜台边刻出一些道道,用手拉长了这些东西在刻出的道道上比一比。
刘老板夫妇就这么一个女儿,娇惯得不行,要什么给什么,给她的零花钱也很宽松。刘小红从小爱吃零嘴,这条街上的零食她都吃遍了。她最爱吃的是熟藕。
正对刘家绒线店是一个土地祠。土地祠厢房住着王老,卖熟藕。王老无儿无女,孤身一人,一辈子卖熟藕。全城只有他一个人卖熟藕。煮熟藕很费时间,一锅藕得用微火煮七八个小时,这样才煮得透,吃起来满口藕香。王老夜里煮藕,白天卖,睡得很少。他煮藕的锅灶就安在刘家绒线店门外右侧。
小红很爱吃王老的熟藕,几乎每天上学都要买一节,一边走,一边吃。小红十一岁上得了一次伤寒,吃了很多药都不见效。她在床上躺了二十多天,街坊们都来看过她。她吃不下东西。王老到南货店买了蜜枣、金橘饼、山楂糕给送来,她都不吃,摇头。躺了二十多天,小脸都瘦尖了,妈妈非常心疼。一天,她忽然叫妈:“妈!我饿了,想吃东西。”
妈赶紧问:“想吃什么?给你下一碗饺面?”小红摇头。“冲一碗焦屑?”小红摇头。“熬一碗稀粥,就麒麟菜?”小红摇头。“那你想吃什么?”“熟藕。”
那还不好办!小红妈拿了一个大碗去找王老,王老说:“熟藕?吃得!她的病好了!”
王老挑了两节煮得透透的粗藕给小红送去。小红几口就吃了一节,妈忙说:“慢点!慢点!不要吃得那么急!”
小红吃了热藕,躺下来,睡着了。出了一身透汗,觉得浑身轻松。
日子过得真快,转眼小红二十了,出嫁了。婆家姓翟,也是开绒线店的。翟家绒线店开在北市口。北市口是个热闹地方,翟家生意很好。丈夫原是小红的小学同学,还做了两年同桌,对小红也很好。
北市口离东街不远,小红隔几天就回娘家看看,帮王老拆洗拆洗衣裳。
王老轻声问小红:“有了没有?”小红红着脸说:“有了。”“一定是个白胖小子!”“托您的福。”
王老死了。
早上来买熟藕的看看,一锅煮熟藕,还是温热的,可是不见王老来做生意。推开门看看,王老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断了气。
小红正在坐月子,来不了。她叫丈夫到周家南货店买了一对“大八”,到杨家香店“请”了三股香,叫他在王老灵前点一点,叫他给王老磕三个头,算是替她磕的。
王老死了,全城再没有第二个人卖熟藕。
但是煮熟藕的香味是永远存在的。
(选自《长江文艺》)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作品开头写“刘小红长得很好看,大眼睛,很聪明,一街的人都喜欢她”,说明王老也不例外,他和小红之间有深厚的情谊。
B.本篇文章以华丽的语言写风土人情,为小说中的人物出场做好环境的渲染、气氛的烘托,是一种别致的铺垫。
C.小说还以调侃的笔调写了周家南货店的老板——有点不近人情的守财奴,毫无趣味的吝啬鬼,外号“白水窦章”。
D.王老死后,小红坐月子不能来,叫她丈夫给王老磕三个头,算是替她磕的,可见小红对王老的孝心和情谊。
E.刘小红婚后回娘家,王老与她的一段对话显得有些不合情理,应该只有父母才能问及,王老这样问有些不合身份。
2.汪曾祺的小说颇有其师沈从文先生的遗风,具有一种散文化的风格,请结合文本分别从语言、情节、人物三方面分析这一特色。(6分)
3.小说结尾说“但是煮熟藕的香味是永远存在的”,请结合作品分析“香味”有哪些内涵?(6分)
4.小说的主人公是王老,但刻画刘小红的文字偏多,请探究作者这样安排的理由。(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熟 藕
汪曾祺
刘小红长得很好看,大眼睛,很聪明,一街的人都喜欢她。
这里已经是东街的街尾,店铺和人家都少了。比较大的店是一家酱园,坐北朝南。酱菜里有一种麒麟莱,即石花菜。不贵,包在荷叶里。麒麟菜是脆的,半透明,不很咸,白嘴就可以吃。孩子买了,一边走,一边吃,到了家已经吃得差不多了。
酱园对面是周麻子的果子摊。隔壁是杨家香店。杨家香店的斜对面,隔着两家人家,是周家南货店,亦称杂货店。这家卖的东西真杂。老板一天说不了几句话,跟人很少来往,见人很少打招呼,有点不近人情。他生活节省,每天青菜豆腐汤。有客人来,不敬烟,不上点心,连茶叶都不买一包,只是白开水一杯。因此有人从《百家姓》上摘了四个字,作为他的外号:“白水窦章”。白水窦章除了做生意、写账,没有什么别的事。不看戏,不听说书,不打牌,一天只是用一副骨牌“打通关”,打累了,走到门口闲看。看来往行人,看狗,看碾坊里放青回来的骡马,看乡下人赶到湖西歇伏的水牛,看对面店铺里买东西的顾客。
周家南货店对面是一家绒线店,是刘小红家开的。绒线店卖丝线、花边、绦子,还有一种上了浆的纱条,叫作“鳝鱼骨子”,是捆扎东西用的。绒线店卖这些东西不用尺量,而是在柜台边刻出一些道道,用手拉长了这些东西在刻出的道道上比一比。
刘老板夫妇就这么一个女儿,娇惯得不行,要什么给什么,给她的零花钱也很宽松。刘小红从小爱吃零嘴,这条街上的零食她都吃遍了。她最爱吃的是熟藕。
正对刘家绒线店是一个土地祠。土地祠厢房住着王老,卖熟藕。王老无儿无女,孤身一人,一辈子卖熟藕。全城只有他一个人卖熟藕。煮熟藕很费时间,一锅藕得用微火煮七八个小时,这样才煮得透,吃起来满口藕香。王老夜里煮藕,白天卖,睡得很少。他煮藕的锅灶就安在刘家绒线店门外右侧。
小红很爱吃王老的熟藕,几乎每天上学都要买一节,一边走,一边吃。小红十一岁上得了一次伤寒,吃了很多药都不见效。她在床上躺了二十多天,街坊们都来看过她。她吃不下东西。王老到南货店买了蜜枣、金橘饼、山楂糕给送来,她都不吃,摇头。躺了二十多天,小脸都瘦尖了,妈妈非常心疼。一天,她忽然叫妈:“妈!我饿了,想吃东西。”
妈赶紧问:“想吃什么?给你下一碗饺面?”小红摇头。“冲一碗焦屑?”小红摇头。“熬一碗稀粥,就麒麟菜?”小红摇头。“那你想吃什么?”“熟藕。”
那还不好办!小红妈拿了一个大碗去找王老,王老说:“熟藕?吃得!她的病好了!”
王老挑了两节煮得透透的粗藕给小红送去。小红几口就吃了一节,妈忙说:“慢点!慢点!不要吃得那么急!”
小红吃了热藕,躺下来,睡着了。出了一身透汗,觉得浑身轻松。
日子过得真快,转眼小红二十了,出嫁了。婆家姓瞿,也是开绒线店的。瞿家绒线店开在北市口。北市口是个热闹地方,瞿家生意很好。丈夫原是小红的小学同学,还做了两年同桌,对小红也很好。
北市口离东街不远,小红隔几天就回娘家看看,帮王老拆洗拆洗衣裳。
王老轻声问小红:“有了没有?”小红红着脸说:“有了。”“一定是个白胖小子!”“托您的福。”
王老死了。
早上来买熟藕的看看,一锅煮熟藕,还是温热的,可是不见王老来做生意。推开门看看,王老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断了气。
小红正在坐月予,来不了。她叫丈夫到周家南货店买了一对“大八”,到杨家香店“请”了三股香,叫他在王老灵前点一点,叫他给王老磕三个头,算是替她磕的。
王老死了,全城再没有第二个人卖熟藕。
但是煮熟藕的香味是永远存在的。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作品开头写“刘小红长得很好看,大眼睛,很聪明,一街的人都喜欢她”,王老也不例外,该句总领了全文内容。
B.本篇文章以华美细腻的语言工笔描绘风土人情,为小说中的人物出场做了环境的渲染、气氛的烘托,是一种别致的铺垫。
C.小说还以调侃的笔调写了周家南货店的老板——有点不近人情的守财奴,毫无趣味的吝啬鬼,外号“白水窦章”。
D.本文具有散文化的风格,情节结构从容舒缓,没有尖锐激烈的矛盾冲突,人物塑造着色浅淡,不作刻意的褒贬捐抵扬。
E.刘小红婚后回娘家,王老与她的一段对话显得有些不合情理,应该只有父母才能问及,王老这样问有些不合身份。
(2)文章开头作者不惜笔墨一一交代了街道两边的店铺,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3)结合全文,分析小说以“熟藕”为题的用意。
(4)小说的主人公是王老,但刻画刘小红的文字偏多,请探究作者这样安排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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