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黑 锅
李培俊
小麦家的红公鸡丢了,一大早小麦打开鸡窝,那只红公鸡率先钻出鸡窝,拍打着翅膀飞上墙头,撒过欢,落在榆树下的阴凉里,叨食着一颗颗肥大的榆钱。可到了傍晚,鸡该进窝了,那只红公鸡却没影了,不见了。小麦和朝晖两口子分头走出家门,在房前、屋后、路沟里寻找,两口子在家门口重新会合时,摇着头叹了口气。
这只公鸡是两口子的宝贝,火红火红的不带一点杂色,脖颈那儿有一圈金黄的毛羽,像戴了个金色的项圈。红公鸡的叫声也很特别,纯净、清脆、嘹亮,那声咯咯咯,先高后低,中间拐个弯,然后长声扬起,尾声拖得特别长,有点女高音的味道。
红公鸡没了,丢了,夫妻俩的生活便少了许多乐趣。晚上躺在床上,两口子唉声叹气一番,惋惜一番。小麦说,你说,咱家的公鸡咋就丢了呢?朝晖说,可能让黄鼠狼拉走了吧。小麦说,不像,要是野物吃了,总得留下点鸡毛啥的。朝晖说,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被人捉去吃了。小麦挺身坐起,说,瞧我这脑子,咋没想到这回事呢。接下来,两口子把村里人过了一遍筛子。最后,两口子把焦点集中到王五身上。王五是村里有名的穷汉,因为穷,老婆跟一个收中药材的外乡人跑了,一去10年没有踪影。王五心凉了,地也不好好侍弄,收下的粮食仅仅填饱肚子。
吃鸡子要煮要炖,煮了炖了就会有香味飘出来,正好抓个现行。两口子半夜起身,偷偷踅摸到王五家附近。王五已经睡了,屋里黑洞洞的不见一星灯光,隔着破窗户,能听见王五粗重的鼻鼾,长一声短一声的。
不过,两口子还是断定,红公鸡是被王五偷了,怕露馅,今天没煮没炖。
第二天一早,小麦路过王五门口,清清嗓子,骂起阵来。小麦说,我家红公鸡被人逮去吃了,谁吃了让他口舌长疔疮,让他拉肚子。小麦性子绵,不惯骂人,骂声显得有气无力,只是比往常说话声音大了点而已,而且脸还红着。不大一会,王五家门口便围了不少人,小麦这种叫阵就大有深意了,有所指了,不然,咋没到别的地方骂?大家的目光紧紧盯住王五房门。王五出来了,王五问小麦,出了啥事?咋都跑到我家来了?小麦说,我家红公鸡让人吃了。王五说,你家公鸡让人吃了,跑到我这儿骂啥?小麦说,不吃盐不发渴,我骂偷鸡子的贼,你吃啥热呢?王五说,你这是怀疑我了?小麦说,谁吃谁知道!小麦又把刚才骂人的话重复了一遍便草草收场。
下午三点多,二嫂匆匆跑到小麦家,说,应了!应了!小麦就问啥应了?二嫂说,去村卫生所拿药,正碰上王五也去看病,你猜咋了?他真拉肚子呢,人软得像根面条。
小麦却高兴不起来,二嫂一走,小麦对朝晖说,都是你,叫我骂人家咒人家,咒得王五真拉肚子了,看这事弄得!朝晖脸上木木的,没说话。小麦说,不就一只鸡子吗?值几个,丢了咱再养,总比人家害病强吧。朝晖说,病都骂出来了,你说咋办?小麦说,拉肚子这病我有经验,光吃药不行,甜汤里打鸡蛋,最补肚子。小麦进了厨房,搅了一大碗甜汤,磕进去两个鸡蛋,端给朝晖,说,事儿是你让惹的,你得送去。朝晖很不情愿,小麦就把脸挂起来,说,你不去我也不逼你,今天晚上你睡沙发啊。朝晖忙说,我去,我去。
王五也是有个性的人,小麦骂了他,让他很没面子,窝了一肚子火,王五越想越气,中午也没做饭,吃了一碗昨天的剩饭,把肚子吃坏了。可他没有想到,朝晖竟送来一碗鸡蛋甜汤。
王五下决心找回小麦家的红公鸡,以证明自己的清白。两天后,王五还真在小山一个洼地里找到了那只红公鸡,公鸡被野藤缠住脚了。王五一阵狂喜,亮起巴掌,对着红公鸡虚挥一掌,说,我打死你个小东西,让老子挨骂背黑锅。
王五把红公鸡送到朝晖家,小麦接了,说朝晖,还不让五哥去屋里坐?小麦还说,今天五哥别走了,我给炒几个菜,你哥俩喝二两。菜端上桌,瓷盆里盛着的却是那只红公鸡。王五说,小麦,你……你……小麦说,你啥呢,不就一只鸡子嘛,比人的情义还要紧?
(选自《小小说选刊》,有删节)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小说篇幅短小,但人物形象十分鲜明,这主要得益于作者采用了对比、反衬的艺术手法,还有肖像描写、语言描写、动作描写、心理描写、社会描写等。
B.王五是小说重点描述的人物之一,因为小麦家的公鸡丢失,他无端地背了偷鸡的黑锅,小说以“黑锅”为标题,表现了对他的同情和对小麦夫妇的批评。
C.“公鸡”是小说的线索,故事情节可以分为“丢鸡”“找鸡”“得鸡”“杀鸡”四个阶段,线索清晰,叙述井然有条。
D.小麦夫妇猜测他们家的公鸡是王五偷走的,是因为王五既穷,又不好好地侍弄土地,收的粮食只够填饱肚子。
E.写王五在一个洼地里找到了那只红公鸡,是为了说明王五做事认真,这既是情节的合理发展,又为下文写“杀鸡”作铺垫。
2.简要分析“二嫂告诉小麦王五生病”这一情节在小说中的作用。
3.结合小说情节,简要分析小麦的性格特点。
4.小说结尾写“菜端上桌,瓷盆里盛着的却是那只红公鸡”,你认为这样安排结尾好还是不好?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的看法。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黑 锅
李培俊
小麦家的红公鸡丢了,一大早小麦打开鸡窝,那只红公鸡率先钻出鸡窝,拍打着翅膀飞上墙头,撒过欢,落在榆树下的阴凉里,叨食着一颗颗肥大的榆钱。可到了傍晚,鸡该进窝了,那只红公鸡却没影了,不见了。小麦和朝晖两口子分头走出家门,在房前、屋后、路沟里寻找,两口子在家门口重新会合时,摇着头叹了口气。
这只公鸡是两口子的宝贝,火红火红的不带一点杂色,脖颈那儿有一圈金黄的毛羽,像戴了个金色的项圈。红公鸡的叫声也很特别,纯净、清脆、嘹亮,那声咯咯咯,先高后低,中间拐个弯,然后长声扬起,尾声拖得特别长,有点女高音的味道。
红公鸡没了,丢了,夫妻俩的生活便少了许多乐趣。晚上躺在床上,两口子唉声叹气一番,惋惜一番。小麦说,你说,咱家的公鸡咋就丢了呢?朝晖说,可能让黄鼠狼拉走了吧。小麦说,不像,要是野物吃了,总得留下点鸡毛啥的。朝晖说,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被人捉去吃了。小麦挺身坐起,说,瞧我这脑子,咋没想到这回事呢。接下来,两口子把村里人过了一遍筛子。最后,两口子把焦点集中到王五身上。王五是村里有名的穷汉,因为穷,老婆跟一个收中药材的外乡人跑了,一去10年没有踪影。王五心凉了,地也不好好侍弄,收下的粮食仅仅填饱肚子。
吃鸡子要煮要炖,煮了炖了就会有香味飘出来,正好抓个现行。两口子半夜起身,偷偷踅摸到王五家附近。王五已经睡了,屋里黑洞洞的不见一星灯光,隔着破窗户,能听见王五粗重的鼻鼾,长一声短一声的。
不过,两口子还是断定,红公鸡是被王五偷了,怕露馅,今天没煮没炖。
第二天一早,小麦路过王五门口,清清嗓子,骂起阵来。小麦说,我家红公鸡被人逮去吃了,谁吃了让他口舌长疔疮,让他拉肚子。小麦性子绵,不惯骂人,骂声显得有气无力,只是比往常说话声音大了点而已,而且脸还红着。不大一会,王五家门口便围了不少人,小麦这种叫阵就大有深意了,有所指了,不然,咋没到别的地方骂?大家的目光紧紧盯住王五房门。王五出来了,王五问小麦,出了啥事?咋都跑到我家来了?小麦说,我家红公鸡让人吃了。王五说,你家公鸡让人吃了,跑到我这儿骂啥?小麦说,不吃盐不发渴,我骂偷鸡子的贼,你吃啥热呢?王五说,你这是怀疑我了?小麦说,谁吃谁知道!小麦又把刚才骂人的话重复了一遍便草草收场。
下午三点多,二嫂匆匆跑到小麦家,说,应了!应了!小麦就问啥应了?二嫂说,去村卫生所拿药,正碰上王五也去看病,你猜咋了?他真拉肚子呢,人软得像根面条。
小麦却高兴不起来,二嫂一走,小麦对朝晖说,都是你,叫我骂人家咒人家,咒得王五真拉肚子了,看这事弄得!朝晖脸上木木的,没说话。小麦说,不就一只鸡子吗?值几个,丢了咱再养,总比人家害病强吧。朝晖说,病都骂出来了,你说咋办?小麦说,拉肚子这病我有经验,光吃药不行,甜汤里打鸡蛋,最补肚子。小麦进了厨房,搅了一大碗甜汤,磕进去两个鸡蛋,端给朝晖,说,事儿是你让惹的,你得送去。朝晖很不情愿,小麦就把脸挂起来,说,你不去我也不逼你,今天晚上你睡沙发啊。朝晖忙说,我去,我去。
王五也是有个性的人,小麦骂了他,让他很没面子,窝了一肚子火,王五越想越气,中午也没做饭,吃了一碗昨天的剩饭,把肚子吃坏了。可他没有想到,朝晖竟送来一碗鸡蛋甜汤。
王五下决心找回小麦家的红公鸡,以证明自己的清白。两天后,王五还真在小山一个洼地里找到了那只红公鸡,公鸡被野藤缠住脚了。王五一阵狂喜,亮起巴掌,对着红公鸡虚挥一掌,说,我打死你个小东西,让老子挨骂背黑锅。
王五把红公鸡送到朝晖家,小麦接了,说朝晖,还不让五哥去屋里坐?小麦还说,今天五哥别走了,我给炒几个菜,你哥俩喝二两。菜端上桌,瓷盆里盛着的却是那只红公鸡。王五说,小麦,你……你……小麦说,你啥呢,不就一只鸡子嘛,比人的情义还要紧?
(选自《小小说选刊》,有删节)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公鸡”是小说的线索,故事情节可以分为“丢鸡”“找鸡”“得鸡”“杀鸡”四个阶段,线索清晰,叙述井然有条。
B. 王五是小说重点描述的人物之一,因为小麦家的公鸡丢失,他无端地背了偷鸡的黑锅,小说以“黑锅”为标题,表现了对他的同情和对小麦夫妇的批评。
C. 小说篇幅短小,但人物形象十分鲜明,这主要得益于作者采用了对比、反衬的艺术手法,还有肖像描写、语言描写、动作描写、心理描写、社会描写等。
D. 小麦夫妇猜测他们家的公鸡是王五偷走的,是因为王五既穷,又不好好地侍弄土地,收的粮食只够填饱肚子。
E. 写王五在一个洼地里找到了那只红公鸡,是为了说明王五做事认真,这既是情节的合理发展,又为下文写“杀鸡”作铺垫。
2.简要分析“二嫂告诉小麦王五生病”这一情节在小说中的作用。(6分)
3.结合小说情节,简要分析小麦的性格特点。(6分)
4.小说结尾写“菜端上桌,瓷盆里盛着的却是那只红公鸡”,你认为这样安排结尾好还是不好?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的看法。(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黑 锅
李培俊
小麦家的红公鸡丢了,一大早小麦打开鸡窝,那只红公鸡率先钻出鸡窝,拍打着翅膀飞上墙头,撒过欢,落在榆树下的阴凉里,叨食着一颗颗肥大的榆钱。可到了傍晚,鸡该进窝了,那只红公鸡却没影了,不见了。小麦和朝晖两口子分头走出家门,在房前、屋后、路沟里寻找,两口子在家门口重新会合时,摇着头叹了口气。
这只公鸡是两口子的宝贝,火红火红的不带一点杂色,脖颈那儿有一圈金黄的毛羽,像戴了个金色的项圈。红公鸡的叫声也很特别,纯净、清脆、嘹亮,那声咯咯咯,先高后低,中间拐个弯,然后长声扬起,尾声拖得特别长,有点女高音的味道。
红公鸡没了,丢了,夫妻俩的生活便少了许多乐趣。晚上躺在床上,两口子唉声叹气一番,惋惜一番。小麦说,你说,咱家的公鸡咋就丢了呢?朝晖说,可能让黄鼠狼拉走了吧。小麦说,不像,要是野物吃了,总得留下点鸡毛啥的。朝晖说,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被人捉去吃了。小麦挺身坐起,说,瞧我这脑子,咋没想到这回事呢。接下来,两口子把村里人过了一遍筛子。最后,两口子把焦点集中到王五身上。王五是村里有名的穷汉,因为穷,老婆跟一个收中药材的外乡人跑了,一去10年没有踪影。王五心凉了,地也不好好侍弄,收下的粮食仅仅填饱肚子。
吃鸡子要煮要炖,煮了炖了就会有香味飘出来,正好抓个现行。两口子半夜起身,偷偷踅摸到王五家附近。王五已经睡了,屋里黑洞洞的不见一星灯光,隔着破窗户,能听见王五粗重的鼻鼾,长一声短一声的。
不过,两口子还是断定,红公鸡是被王五偷了,怕露馅,今天没煮没炖。
第二天一早,小麦路过王五门口,清清嗓子,骂起阵来。小麦说,我家红公鸡被人逮去吃了,谁吃了让他口舌长疔疮,让他拉肚子。小麦性子绵,不惯骂人,骂声显得有气无力,只是比往常说话声音大了点而已,而且脸还红着。不大一会,王五家门口便围了不少人,小麦这种叫阵就大有深意了,有所指了,不然,咋没到别的地方骂?大家的目光紧紧盯住王五房门。王五出来了,王五问小麦,出了啥事?咋都跑到我家来了?小麦说,我家红公鸡让人吃了。王五说,你家公鸡让人吃了,跑到我这儿骂啥?小麦说,不吃盐不发渴,我骂偷鸡子的贼,你吃啥热呢?王五说,你这是怀疑我了?小麦说,谁吃谁知道!小麦又把刚才骂人的话重复了一遍便草草收场。
下午三点多,二嫂匆匆跑到小麦家,说,应了!应了!小麦就问啥应了?二嫂说,去村卫生所拿药,正碰上王五也去看病,你猜咋了?他真拉肚子呢,人软得像根面条。
小麦却高兴不起来,二嫂一走,小麦对朝晖说,都是你,叫我骂人家咒人家,咒得王五真拉肚子了,看这事弄得!朝晖脸上木木的,没说话。小麦说,不就一只鸡子吗?值几个,丢了咱再养,总比人家害病强吧。朝晖说,病都骂出来了,你说咋办?小麦说,拉肚子这病我有经验,光吃药不行,甜汤里打鸡蛋,最补肚子。小麦进了厨房,搅了一大碗甜汤,磕进去两个鸡蛋,端给朝晖,说,事儿是你让惹的,你得送去。朝晖很不情愿,小麦就把脸挂起来,说,你不去我也不逼你,今天晚上你睡沙发啊。朝晖忙说,我去,我去。
王五也是有个性的人,小麦骂了他,让他很没面子,窝了一肚子火,王五越想越气,中午也没做饭,吃了一碗昨天的剩饭,把肚子吃坏了。可他没有想到,朝晖竟送来一碗鸡蛋甜汤。
王五下决心找回小麦家的红公鸡,以证明自己的清白。两天后,王五还真在小山一个洼地里找到了那只红公鸡,公鸡被野藤缠住脚了。王五一阵狂喜,亮起巴掌,对着红公鸡虚挥一掌,说,我打死你个小东西,让老子挨骂背黑锅。
王五把红公鸡送到朝晖家,小麦接了,说朝晖,还不让五哥去屋里坐?小麦还说,今天五哥别走了,我给炒几个菜,你哥俩喝二两。菜端上桌,瓷盆里盛着的却是那只红公鸡。王五说,小麦,你……你……小麦说,你啥呢,不就一只鸡子嘛,比人的情义还要紧?
(选自《小小说选刊》,有删节)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小说篇幅短小,但人物形象十分鲜明,这主要得益于作者采用了对比、反衬的艺术手法,还有肖像描写、语言描写、动作描写、心理描写、社会描写等。
B.王五是小说重点描述的人物之一,因为小麦家的公鸡丢失,他无端地背了偷鸡的黑锅,小说以“黑锅”为标题,表现了对他的同情和对小麦夫妇的批评。
C.“公鸡”是小说的线索,故事情节可以分为“丢鸡”“找鸡”“得鸡”“杀鸡”四个阶段,线索清晰,叙述井然有条。
D.小麦夫妇猜测他们家的公鸡是王五偷走的,是因为王五既穷,又不好好地侍弄土地,收的粮食只够填饱肚子。
E.写王五在一个洼地里找到了那只红公鸡,是为了说明王五做事认真,这既是情节的合理发展,又为下文写“杀鸡”作铺垫。
2.简要分析“二嫂告诉小麦王五生病”这一情节在小说中的作用。
3.结合小说情节,简要分析小麦的性格特点。
4.小说结尾写“菜端上桌,瓷盆里盛着的却是那只红公鸡”,你认为这样安排结尾好还是不好?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的看法。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黑锅
李培俊
小麦家的红公鸡丢了,一大早小麦打开鸡窝,那只红公鸡率先钻出鸡窝,拍打着翅膀飞上墙头,撒过欢,落在榆树下的阴凉里,叨食着一颗颗肥大的榆钱。可到了傍晚,鸡该进窝了,那只红公鸡却没影了,不见了。小麦和朝晖两口子分头走出家门,在房前、屋后、路沟里寻找,两口子在家门口重新会合时,摇着头叹了口气。
这只公鸡是两口子的宝贝,火红火红的不带一点杂色,脖颈那儿有一圈金黄的毛羽,像戴了个金色的项圈。红公鸡的叫声也很特别,纯净、清脆、嘹亮,那声咯咯咯,先高后低,中间拐个弯,然后长声扬起,尾声拖得特别长,有点女高音的味道。
红公鸡没了,丢了,夫妻俩的生活便少了许多乐趣。晚上躺在床上,两口子唉声叹气一番,惋惜一番。小麦说,你说,咱家的公鸡咋就丢了呢?朝晖说,可能让黄鼠狼拉走了吧。小麦说,不像,要是野物吃了,总得留下点鸡毛啥的。朝晖说,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被人捉去吃了。小麦挺身坐起,说,瞧我这脑子,咋没想到这回事呢。接下来,两口子把村里人过了一遍筛子。最后,两口子把焦点集中到王五身上。王五是村里有名的穷汉,因为穷,老婆跟一个收中药材的外乡人跑了,一去10年没有踪影。王五心凉了,地也不好好侍弄,收下的粮食仅仅填饱肚子。
吃鸡子要煮要炖,煮了炖了就会有香味飘出来,正好抓个现行。两口子半夜起身,偷偷踅摸到王五家附近。王五已经睡了,屋里黑洞洞的不见一星灯光,隔着破窗户,能听见王五粗重的鼻鼾,长一声短一声的。
不过,两口子还是断定,红公鸡是被王五偷了,怕露馅,今天没煮没炖。
第二天一早,小麦路过王五门口,清清嗓子,骂起阵来。小麦说,我家红公鸡被人逮去吃了,谁吃了让他口舌长疔疮,让他拉肚子。小麦性子绵,不惯骂人,骂声显得有气无力,只是比往常说话声音大了点而已,而且脸还红着。不大一会,王五家门口便围了不少人,小麦这种叫阵就大有深意了,有所指了,不然,咋没到别的地方骂?大家的目光紧紧盯住王五房门。王五出来了,王五问小麦,出了啥事?咋都跑到我家来了?小麦说,我家红公鸡让人吃了。王五说,你家公鸡让人吃了,跑到我这儿骂啥?小麦说,不吃盐不发渴,我骂偷鸡子的贼,你吃啥热呢?王五说,你这是怀疑我了?小麦说,谁吃谁知道!小麦又把刚才骂人的话重复了一遍便草草收场。
下午三点多,二嫂匆匆跑到小麦家,说,应了!应了!小麦就问啥应了?二嫂说,去村卫生所拿药,正碰上王五也去看病,你猜咋了?他真拉肚子呢,人软得像根面条。
小麦却高兴不起来,二嫂一走,小麦对朝晖说,都是你,叫我骂人家咒人家,咒得王五真拉肚子了,看这事弄得!朝晖脸上木木的,没说话。小麦说,不就一只鸡子吗?值几个,丢了咱再养,总比人家害病强吧。朝晖说,病都骂出来了,你说咋办?小麦说,拉肚子这病我有经验,光吃药不行,甜汤里打鸡蛋,最补肚子。小麦进了厨房,搅了一大碗甜汤,磕进去两个鸡蛋,端给朝晖,说,事儿是你让惹的,你得送去。朝晖很不情愿,小麦就把脸挂起来,说,你不去我也不逼你,今天晚上你睡沙发啊。朝晖忙说,我去,我去。
王五也是有个性的人,小麦骂了他,让他很没面子,窝了一肚子火,王五越想越气,中午也没做饭,吃了一碗昨天的剩饭,把肚子吃坏了。可他没有想到,朝晖竟送来一碗鸡蛋甜汤。
王五下决心找回小麦家的红公鸡,以证明自己的清白。两天后,王五还真在小山一个洼地里找到了那只红公鸡,公鸡被野藤缠住脚了。王五一阵狂喜,亮起巴掌,对着红公鸡虚挥一掌,说,我打死你个小东西,让老子挨骂背黑锅。
王五把红公鸡送到朝晖家,小麦接了,说朝晖,还不让五哥去屋里坐?小麦还说,今天五哥别走了,我给炒几个菜,你哥俩喝二两。菜端上桌,瓷盆里盛着的却是那只红公鸡。王五说,小麦,你……你……小麦说,你啥呢,不就一只鸡子嘛,比人的情义还要紧?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篇幅短小,但人物形象十分鲜明,这主要得益于作者采用了对比、反衬的艺术手法,还有肖像描写、语言描写、动作描写、心理描写、社会描写等。
B.王五是小说重点描述的人物之一,因为小麦家的公鸡丢失,他无端地背了偷鸡的黑锅,小说以“黑锅”为标题,表现了对他的同情和对小麦夫妇的批评。
C.“公鸡”是小说的线索,故事情节可以分为“丢鸡”“找鸡”“得鸡”“杀鸡”四个阶段,线索清晰,叙述井然有条。
D.小麦夫妇猜测他们家的公鸡是王五偷走的,是因为王五既穷,又不好好地侍弄土地,收的粮食只够填饱肚子。
E.写王五在一个洼地里找到了那只红公鸡,是为了说明王五做事认真,这既是情节的合理发展,又为下文写“杀鸡”作铺垫。
(2)简要分析“二嫂告诉小麦王五生病”这一情节在小说中的作用。
(3)结合小说情节,简要分析小麦的性格特点。
(4)小说结尾写“菜端上桌,瓷盆里盛着的却是那只红公鸡”,你认为这样安排结尾好还是不好?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的看法。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黑锅
李培俊
小麦家的红公鸡丢了,一大早小麦打开鸡窝,那只红公鸡率先钻出鸡窝,拍打着翅膀飞上墙头,撒过欢,落在榆树下的阴凉里,叨食着一颗颗肥大的榆钱。可到了傍晚,鸡该进窝了,那只红公鸡却没影了,不见了。小麦和朝晖两口子分头走出家门,在房前、屋后、路沟里寻找,两口子在家门口重新会合时,摇着头叹了口气。
这只公鸡是两口子的宝贝,火红火红的不带一点杂色,脖颈那儿有一圈金黄的毛羽,像戴了个金色的项圈。红公鸡的叫声也很特别,纯净、清脆、嘹亮,那声咯咯咯,先高后低,中间拐个弯,然后长声扬起,尾声拖得特别长,有点女高音的味道。
红公鸡没了,丢了,夫妻俩的生活便少了许多乐趣。晚上躺在床上,两口子唉声叹气一番,惋惜一番。小麦说,你说,咱家的公鸡咋就丢了呢?朝晖说,可能让黄鼠狼拉走了吧。小麦说,不像,要是野物吃了,总得留下点鸡毛啥的。朝晖说,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被人捉去吃了。小麦挺身坐起,说,瞧我这脑子,咋没想到这回事呢。接下来,两口子把村里人过了一遍筛子。最后,两口子把焦点集中到王五身上。王五是村里有名的穷汉,因为穷,老婆跟一个收中药材的外乡人跑了,一去10年没有踪影。王五心凉了,地也不好好侍弄,收下的粮食仅够填饱肚子。
吃鸡子要煮要炖,煮了炖了就会有香味飘出来,正好抓个现行。两口子半夜起身,偷偷踅摸到王五家附近。王五已经睡了,屋里黑洞洞的不见一星灯光,隔着破窗户,能听见王五粗重的鼻鼾,长一声短一声的。
不过,两口子还是断定,红公鸡是被王五偷了,怕露馅,今天没煮没炖。
第二天一早,小麦路过王五门口,清清嗓子,骂起阵来。小麦说,我家红公鸡被人逮去吃了,谁吃了让他口舌长疔疮,让他拉肚子。小麦性子绵,不惯骂人,骂声显得有气无力,只是比往常说话声音大了点而已,而且脸还红着。不大一会,王五家门口便围了不少人,小麦这种叫阵就大有深意了,有所指了,不然,咋没到别的地方骂?大家的目光紧紧盯住王五房门。王五出来了,王五问小麦,出了啥事?咋都跑到我家来了?小麦说,我家红公鸡让人吃了。王五说,你家公鸡让人吃了,跑到我这儿骂啥?小麦说,不吃盐不发渴,我骂偷鸡子的贼,你吃啥热呢?王五说,你这是怀疑我了?小麦说,谁吃谁知道!小麦又把刚才骂人的话重复了一遍便草草收场。
下午三点多,二嫂匆匆跑到小麦家,说,应了!应了!小麦就问啥应了?二嫂说,去村卫生所拿药,正碰上王五也去看病,你猜咋了?他真拉肚子呢,人软得像根面条。
小麦却高兴不起来,二嫂一走,小麦对朝晖说,都是你,叫我骂人家咒人家,咒得王五真拉肚子了,看这事弄得!朝晖脸上木木的,没说话。小麦说,不就一只鸡子吗?值几个,丢了咱再养,总比人家害病强吧。朝晖说,病都骂出来了,你说咋办?小麦说,拉肚子这病我有经验,光吃药不行,甜汤里打鸡蛋,最补肚子。小麦进了厨房,搅了一大碗甜汤,磕进去两个鸡蛋,端给朝晖,说,事儿是你让惹的,你得送去。朝晖很不情愿,小麦就把脸挂起来,说,你不去我也不逼你,今天晚上你睡沙发啊。朝晖忙说,我去,我去。
王五也是有个性的人,小麦骂了他,让他很没面子,窝了一肚子火,王五越想越气,中午也没做饭,吃了一碗昨天的剩饭,把肚子吃坏了。可他没有想到,朝晖竟送来一碗鸡蛋甜汤。王五下决心找回小麦家的红公鸡,以证明自己的清白。两天后,王五还真在小山一个洼地里找到了那只红公鸡,公鸡被野藤缠住脚了。王五一阵狂喜,亮起巴掌,对着红公鸡虚挥一掌,说,我打死你个小东西,让老子挨骂背黑锅。
王五把红公鸡送到朝晖家,小麦接了,说朝晖,还不让五哥去屋里坐?小麦还说,今天五哥别走了,我给炒几个菜,你哥俩喝二两。菜端上桌,瓷盆里盛着的却是那只红公鸡。王五说,小麦,你……你……小麦说,你啥呢,不就一只鸡子嘛,比人的情义还要紧?
(选自《小小说选刊》,有删节)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 小说篇幅短小,但人物形象十分鲜明,这主要得益于作者采用了对比、反衬的艺术手法,还有肖像描写、语言描写、动作描写、心理描写、社会描写等。
B. 王五是小说重点描述的人物之一,因为小麦家的公鸡丢失,他无端地背了偷鸡的黑锅,小说以“黑锅”为标题,表现了对他的同情和对小麦夫妇的批评。
C. “公鸡”是小说的线索,故事情节可以分为“丢鸡”“找鸡”“得鸡”“杀鸡”四个阶段,线索清晰,叙述井然有序。
D. 写王五在一个洼地里找到了那只红公鸡,是为了说明王五做事认真,这既是情节的合理发展,又为下文写“杀鸡”作铺垫。
2.简要分析二嫂告诉小麦王五生病这一情节在小说中的作用。
3.结合小说情节,简要分析小麦的性格特点。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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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飞的福字
李丰
狗娃想起那架纸飞机时,纸飞机正朝着墙头飞去。狗娃迅速跑到墙根伸手去拦,可还是晚了一步,他眼巴巴地看着纸飞机擦着他的指失,飘过了半人高的墙头,巧妙地越过一垄柿子架,又快速躲过一只母鸡的飞扑,最终钻进牛棚。
当它一路抵达目的地的当儿,隔壁串秧子家的奶牛毫不客气地上去,用大牛蹄子跺了一脚,之后又转身在上面浇了一泡屎,还把屁股撅得老高,尾巴一甩一甩地向狗娃示成。
随着这泡尿,狗娃的脸色由好看的粉柿子变成了白角瓜,又由白角瓜变成了紫皮茄子,鬓角渗出的豆大汗珠被正午的阳光晃得闪着全星星。旁边的狗娃媳妇也霎时间明白是咋回事了,她嗷唠一嗓子扑向七岁的儿子豌豆。
“你个养不熟的败家子,看我怎么打你!”
豌豆见娘疯了似的扑过来,忙躲到爹的后面:“爹……爹……咋了?咋了?是你让的啊!”
豌豆不知道自己听把娘气成了这样,自己不就用一张福字金了个小飞机吗?可这又咋了,年早都过完了,这福字留着还有啥用啊?再说,叠飞机是爹同意的,怎么飞机飞到隔壁,娘就疯成了这样了?
狗娃一把把媳如推开,回头瞪了一眼豌豆,又转身抓住她妇的胳膊把她拽进屋.豌豆被爹瞪得心里发毛,他想跟进去,可门被爹在里面插上了。
“你咋呼啥,怕隔壁不知道啊?”狗娃连忙捂住媳妇的嘴巴。
“你个葫芦脑袋,你脑子咋不拿事呢?那不是串秧子家给咱打的欠条吗?五千块呀,都让牛尿泡花了,串秧子还能认账吗?”狗娃媳妇急得眼里汪起两团蒙蒙的雾。
“我哪儿知道是那张福字啊,咋这么巧呢?”狗娃背着手在屋里踅着弯弯,他来回走得急.碰倒了椅子,碰翻了米篓,踅了不知多少圈也没能想出个好招儿来。
最后他一跺脚:“唉!该着,没就没了吧,串秧子家也不容易,他得了重病下不了炕,她妇又是个哑巴。这两年要不是他媳妇脑筋活,四处借钱买了这奶牛,卖牛奶给串秧子买药维持着,串秧子早就没了,咱就当做善事扶贫了吧!”
“放屁!”狗娃媳妇上去给了男人一杵子。狗娃没提防,一下子闹个仰八叉.“那可是五千块呀!是我一分一分攒的呀!”狗娃媳妇恨不得用眼里的雾水把狗娃淹了。
狗姓看她妇急成这样,忙从地上爬起来,接一种语气:“你急哈,依我看啊,串秧子媳妇还真不一定丧良心。”
“欠条都没了还认啥账啊?这一年,咱这汗珠子算白摔了。”
两口子在这儿闷着不言语、冷不了屋外的豌豆打破了沉默;“爹…爹……快开门,飞机又飞回来了!”
狗娃两口子一听赶忙打开门。豌豆手里拿着个纸飞机高兴地蹦到屋里:“噢、又飞回来喽!”欢快得像林间的小鹿。
狗娃觉得很奇怪,他赶紧抢过纸飞机,发现那也是用一张红红的福字叠的,却不是让奶牛踏了的那张.狗娃忙展开,只见福字背面写着字,是一张欠条。确切地说,是一张和飞到串秧子家那张内容一模一样的欠条。只是欠条下面多了几行字:
狗娃哥、我在牛柳里发现欠条弄花了,就又写了一张,再次谢谢你们能借钱给我。还有那些好心人,我都一一记着呢.东头柱子哥扛来过两袋来,我给他钱他没要;西头宝根叔去年开春时、用四轮子帮我们犁地,也不收钱;还有月桂嫂偷偷放在我家院子里的一筐鸡蛋,我都忘不了,这些债我都是要还的……
他们看时、豌豆也在看,他见爹娘不再像刚才那么焦急发怒了,就把红扑扑的小脸凑过去,试探着问:“这飞机我还能玩吗?”
狗娃看看媳妇,又看看豌豆稚气的小脸,想都没想:“能,能,拿去玩吧!”
他转向媳妇:“家里还有钱吗?”狗娃她媳妇也没说,默默地点了点头。
豌豆得到了允许,接过纸飞机,高兴得满院子蹦着、跑着、喊着,他跳上了墙头,将军一样小手用力一挥,福字飞机立即迎着微风,在阳光下自由飞翔。
(节选自2015年第1期《小说月刊》)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小说开篇运用倒叙手法,通过狗娃拦纸飞机这一情节,交待了故事的主要人物,并巧妙地设置悬念,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
B. 小说善于运用细节描写塑造人物形象,如“高兴地蹦到屋里”“把红扑扑的小脸凑过去”等细节刻画出豌豆的贪玩和天真。
C. 小说明写狗娃夫妇因欠条引发的冲突,暗写串秧子媳妇重写欠条的过程,这样的安排使故事情节更为集中,主题更为丰富。
D. 狗娃媳妇在欠条丢失后抱怨忧虑,欠条复得后通情达理,小说通过这一变化成功塑造了一个纯朴善良的普通农村妇女形象。
2.小说以福字飞机“在阳光下自山飞翔”结尾,这样处理有什么用意?
3.小说的语言富有乡气息,请结合作晶简要赏析。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0分)
悲伤的耳朵
夏 榆
(1)1990年,当时的东德人满怀幸福地拆除柏林墙,他们拿着铁锤、钢钎,拿着铁锹和绳索,成群结队的人站在那面巨墙下,有的人骑在墙头上,他们用各种工具对付这面矗立在他们生活中长达半个世纪的隔离墙。在这些人里边有中年人,也有孩子。有人在拆除的过程中流下了热泪。那些激动的人都感觉到随着这面巨大的隔离墙的倒塌他们获得了新生。有很多世界著名的歌星在柏林波茨坦广场举办了场面浩大的摇滚音乐会,在那个时刻,只有摇滚才能表达他们获得自由以后的狂欢和幸福。一面巨大的模拟柏林墙在燃烧起来的摇滚的激情中崩塌,全世界都看到了这个时刻,看到了这个场景。
(2)我没有看到。我没有办法获得世界的这个讯息。那时候我被隔离在世界之外,隔离我的不是具体的墙,而是一种生活。
(3)我告诉母亲我想当一个作家,母亲很高兴,但是不相信。母亲不能把写作的行为跟我联系起来,在她看来两者之间距离遥远。虽然她并不明白我写出的那些文字所代表的确切意义,但是她能明白那些文字本身所具有的价值。她很骄傲我有当作家的梦想,但她又很担心我有这个梦想。母亲说只怕你是有那个心没那个命。
(4)我并没有顾虑母亲的担忧。我想我可以不当作家,但我还是要写作。写作就像我在黑暗中穿行时候头顶的一盏灯,它照亮了我的道路。我那时还热爱萨特。萨特说:词语高于一切。当人看见一棵梧桐树的时候,其实是在等待着关于这棵梧桐树的形容词。只有这个形容词,有关对于梧桐树的表达才使得这种凝视具有了意义。他说,人的一切生活经历都凝聚在对“说出的存在”即对一切的审查之中。萨特的这个想法帮助了我,他使我重新打量自己的生活。我试图为自己的生活命名,试图说出我的生活的存在。那是我写作行为的开始。
(5)我在一个精神近于荒漠的地方开始自己对写作的梦想,由我的幻想而赋予的写作行为的神圣感和崇高感那时候被我深深地迷恋。我把那种书写的姿态看成是我每天的仪式,在工作完毕走出矿井洗过澡之后回家,我必要先把我脑子里涌动的想法用词语呈现出来。
(6)我经常跟母亲交谈,告诉她我的理想。这样做的一个目的是为了能获得母亲的理解和支持。还有一个目的就是抵抗父亲对我的生活的控制和操纵。父亲想让我找女人,想让我结婚,延嗣后代。在父亲看来那是真实的生活。他想象不出我还应该有什么别样的生活。他觉得男人就不能婆婆妈妈,不能怯懦不能软骨头。男人骨头软就没法儿在世上活。
(7)父亲认为我每天把时间和精力浪费在纸上纯粹是瞎扯淡。他看到我彻夜亮着灯在纸上写着那些始终没有名堂的字就愤怒。他觉得我是中了邪。父亲在北山上开垦了两亩地,他在那里种植了玉米、粟子、莜麦和马铃薯。父亲出了窑以后就上山照看他的田地。父亲不满意我的时候就会让我往山上的庄稼地送粪。那是我绝望的时刻。我挑着装满粪肥的箩筐穿过巷口往后山走,很快我就感到肩头被挑着箩筐的扁担磨压的疼痛,我的双腿发软,脚步踉跄,虚汗直流,但我除了咬紧牙关挺着往前走没有别的办法。那时那条山路和箩筐里的粪肥一样令我厌恶和仇恨。父亲并不怜悯我,他要看着我把那些箩筐里的粪肥挑到山上,倒在他的面前为止。
(8)柏林墙倒塌了。L摘下耳机对我说。
(9)他把插在半导体上的耳机插头拔下来,把半导体的音频旋钮调大,我听到一阵急骤的音乐,然后有一个男人说出了东德人拆除柏林墙的消息。同时还有南非黑人领袖曼德拉获释,种族隔离制度的废除,还有捷克荒诞派剧作家哈维尔当选捷克总统的消息。
(10)我觉得我发现了一个秘密。为什么L知道很多事情而我不知道;为什么L可以知道世界的很多讯息,而我无从获悉。我看着他的那个普通的袖珍型半导体。只要把调频调到某一个波段的时候就能获悉那些来自地球另一端的声音。那些声音完全不同于我们以往听到的声音。
(11)我在历史课本中看到过柏林墙。历史教科书里说:柏林墙是一堵伟大的墙,它的修建使一个国家抵御着另一个国家的影响和侵蚀。
(12)那时候我感觉到真实的悲伤。那些声音让我看到我和一个真实的世界有多远。
(13)我认为我的耳朵是为真实的声音准备的,就像我的眼睛是为世间的真相准备的。我的耳朵跟真实的声音相遇的时候,我既悲伤又幸福。
(14)我用积攒的钱给自己买了一个半导体收音机。从这个机子里传来各种不同的声音,我的耳朵第一次享受到声音的盛宴。我贪婪地吸纳那些声音。我甚至觉得我的耳朵是为那些讯息准备的。我很快乐。我感觉到隐秘的快乐和幸福。
(15)父亲不满意我的生活,也不满意我的行为。他很愤怒。父亲跟母亲说:这小子成天胡思乱想,得给他找个女人,找个女人结婚生上个娃儿他就老实了。父亲想用一个女人拴住我。母亲也想让我找一个女人,但母亲希望我能被一个女人照顾和爱。他们的出发点不一样,但我全部反对。我不领他们任何人的情面。说好的媒人带女孩子到我家相亲的时间,我带着我的半导体收音机在外边游荡,直到他们离开了我才回家。父亲很愤怒。父亲在家门前截住我。他看着我戴着耳机摇头晃脑的样子,劈脸就给我一个耳光。我还没来得及反应,他就把我的收音机夺去。父亲愤怒已极,他把我的半导体扔倒脚下,父亲眼里冒着火,用脚来回踩。我的收音机,我亲爱的收音机就那样成了父亲愤怒的牺牲品。
1.第2段中“一种生活”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请简要概括。(3分)
2.解释下列句子在文中的含义。(4分)
①我试图为自己的生活命名,试图说出我的生活的存在。
②我的耳朵跟真实的声音相遇的时候,我既悲伤又幸福。
3.文章第11段插入历史教科书的说法有何作用?(4分)
4.赏析第15段画线的句子。(4分)
5.有人认为本文写的是个人生存的艰难,也有人说写的是个人精神突围的艰难,请结合文章谈谈你的看法和感悟。(5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铁公鸡施粥
光绪三年,淮河发大水,无数百姓流离失所,河南济源偏北有—铁牛镇也来了几十个衣衫褴褛的灾民。这铁牛镇虽然有几个富户,但个个悭吝,比铁公鸡还抠,大伙儿私下里称铁牛镇为“铁公鸡镇”。
灾民等待施舍,但富户们家家大门紧闭。饥肠辘辘的灾民们正绝望之时,镇北的周家忽然传出消息:周家将开粥棚!消息震惊了铁牛镇!要知道,在众多铁公鸡中,周老爷子的吝啬可是鼎鼎有名的。周老爷子今年七十了,家里虽不是铁牛镇的首富,但财力着实雄厚,只是周老爷子吝啬持家,周家上下连一个胖子都没有,他自个更是瘦骨嶙峋。前阵子他的小儿子成亲,宴席上的馒头居然是一半白面一半糠麸,菜也是素多荤少,规格比有些穷人家的婚宴还差。
如今他居然肯设粥棚,颇令人大惑不解。可眼瞅着几口大锅支了起来,家丁们劈柴烧火,不像是假的。很快,周家放出规矩:“领粥时,必须说‘周老爷真慷慨,周老爷真是大善人,然后跪下来朝周家大门磕个头……”—碗稀粥居然让人家磕头,太过分了。但饿肚子的滋味真不好受,灾民们只好自觉地排起了长队。水滚开时,围观的百姓们看着周家的伙计朝大锅里下了两瓢米,不由嘀咕道:“这么大的锅,下这么点儿米,这粥可真够稀的!这时,那伙计又打开另一个口袋,舀出来一瓢东西,大伙儿一看,惊叫道:“米糠?”一锅粥,两瓢米加五瓢糠,粥是稠了,味道可就……没想到老爷子做善事也打折扣,这不明摆着让大家戳脊梁骨吗?家人很不满,小儿子年轻气盛,跑到堂屋跟老爷子吵了起来。“爹,韩信衣锦还乡本可杀了那个让他钻裤裆的家伙,但他让人做了官,赢得了好名声。可你呢?做个粥棚,一天花上一袋米,一个月也就三十袋米而已……”“你有本事给我弄三十袋米来,站着说话不腰疼,我辛苦攒下的家业迟早要被你们这些败家子败光!”周老爷子气呼呼地走了。灾民们感谢周家做善事,跪在地上朝坐在太师椅上的周老爷子磕了个头,才换得一碗黄粥,泪眼婆娑地蹲在一边喝。牺牲了尊严才换来的东西,虽然果腹,心里却在滴血……灾民们磕头讨饭,眼泪汪汪地喝粥,这幅凄惨的情景使铁牛镇的上空弥漫着悲伤的气氛。
周老爷的慈善活动没有收到预期效果,反而被人骂得狗血淋头,那些没有施舍的富户们则耻笑周老爷子做了件蠢事。周老爷子似乎也意识到了,便改了规矩,领粥时可以不跪,但必须为周家做一天活。这个规矩倒还不错,但周家哪有那么多活给人干?于是周老爷子将家里的佣工全部遣走,这些人聚拢起来朝周老爷子讨说法,周老爷子的回话倒也简单:谁干活只要三餐饭,不要工钱,就可以留下。小儿子担心:“爹,灾民们固然用着便宜,可他们总有走的一天,到时候咱们家再找人可就难了。”周老爷子说他们肯定会非常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活计。小儿子豁然开朗,这老爷子真算计到家了!结果铁牛镇的小工价格直线下降。
水灾过后,铁牛镇又恢复了原样。但是,周老爷子的名声迅速在半年里变得臭不可闻,大家提起他,干脆以“老鬼”相称。
这年周老爷子病重,临死前对孩子们说:“我知道你们对我颇有微词,但你们不知道,我这么做,既是为他们好,也是为你们好。我原来也讨过饭,当时和我—起讨饭的好朋友,他一生都在讨饭,你们知道为什么吗?”大家惊奇地听着。“因为他运气好,遇到了一个好人家,大米饭白馒头管够,让他觉得讨饭的日子真不错;而我运气不好,讨饭被狗咬,被人打,所以我恨透了讨饭。”周老爷子沉痛地说,“钱财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别人不做粥棚,我做,但我不会让灾民们觉得讨来的饭特别香。钱花好了能帮人,花不好就毁人,我落了个坏名声,却总好过给铁牛镇增加一批乞丐……”
说罢,溘然长逝。周家子孙将丧礼办得非常寒酸,百姓们纷纷议论周家孩子不孝,但周家人不在意。几十年后,周家还在,子孙兴盛,出了好几个人才,而其他富户没有逃过“富不过三代”的规律,相继败亡。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恰当的一项是( )
A. 饥民流落“铁公鸡镇”,吝啬的周老爷子开粥棚救济,但是他规定,领粥要磕头,那米少糠多的粥引起了大家的不满。
B. 小儿子在文中两次出场,衬托了周老爷子的心狠无情,丰富了小说的情节和内容。
C. 水灾过后,周老爷子名声很快变得臭不可闻,而他的临终之语却让家人明白了他的良苦用心。
D. 这篇小说显示了作者对“持家”“行善”等的思考,有很强的现实警示作用。语言质朴通俗,读来耐人寻味。
2.小说中的周老爷子具有什么样的性格?小说在塑造周老爷子这个人物形象时运用了多种表现手法,请就其中主要的两种进行简要赏析。
3.周老爷子临终那番话颇有深意,请结合传统文化、联系当今社会实际谈谈自己的理解。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一些人涂抹事实、曲解史料,虽然表面上打着“解密历史”“还原真相”等幌子,( )。仔细推究,他们在价值观上一味利己,为________而不惜歪曲真实,为追逐私利而不惜扰乱视听,于利己主义的死胡同兜兜转转;在认识论上主观先行,人为割断实践与认识的联系,混淆真理与谬误的边界,于主观主义的渊薮中不见天日;在方法论上轻率武断,只顾一点不及其余,流于表象疏于本质,于形而上学的陷阱里漏洞百出。
“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上世纪80年代,苏联受国内所谓“新思维”以及国外敌对势力等影响,放任历史虚无主义横行流布,结果以卓娅、马特洛索夫等为代表的一批英雄人物被污名化,________党史国史也被否定颠覆,最终导致国家________。苏联的历史教训值得我们深思。一个人如果失去对过去的理性判断,注定是可悲的;一个民族如果失去对历史的敬意,则更加难以直面未来。通过葆有足够的温情与必要的敬畏之心,切忌不可忘却历史,无疑是我们应有的姿态。随着社会价值观日益多元化,传播技术日新月异,我们应注意对极少数________的人保持警惕,并自觉抵制披着多种外衣的历史虚无主义现象。
1.下列在文中括号内补写的语句,最恰当的一项是
A. 根本上也是难逃名、利二字
B. 根本上还是名、利二字把人心扭曲
C. 根本上还是难逃名、利二字
D. 根本上也是名、利二字把人心扭曲
2.依次填入文中横线上的词语,全都恰当的一项是
A. 欺世盗名 因而 分崩离析 殚精竭虑
B. 沽名钓誉 因而 离心离德 处心积虑
C. 欺世盗名 进而 离心离德 殚精竭虑
D. 沽名钓誉 进而 分崩离析 处心积虑
3.文中画横线的句子有语病,下列修改最恰当的一项是
A. 凭借足够的温情与必要的敬畏之心,切忌不可忘却历史,无疑是我们应有的姿态。
B. 葆有足够的温情与必要的敬畏之心,切忌忘却历史,无疑是我们应有的姿态。
C. 葆有足够的温情与必要的敬畏之心,切忌不可忘却历史,无疑是我们应有的姿态。
D. 凭借足够的温情与必要的敬畏之心,切忌忘却历史,无疑是我们应有的姿态。
高三语文选择题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25分)
意外的勒索
【美】比尔·普洛奇尼
站在门廊上的男子高高瘦瘦,浓密的眉毛像是额头上一块几乎无间断的黑色长条。他身穿海军蓝色的商务西服,打着深色领带;细长的嘴巴弯曲,露着笑容,但一对犹如锃亮的黑石子的狡黠眼睛却一如平常。男子令我联想到殡葬承办人。
他说道:“是索普先生么?埃米特·索普先生?”
“你有何贵干?”
“我叫伊恩·布坎南。是生意上的事,先生。”
“哦,这样啊,”我说,“很抱歉,但我从来不在办公室以外的地方谈论公事。或许你可以——”
“这件事绝非小事,索普先生。”
“是关于什么的呢?”
“莱山德制药公司。”
“我猜到了,”我说,“布坎南先生,准确地道明你到这儿来的目的吧。”
他的笑容愈加明显了。“我可以进屋吗?外面有点儿冷——实际上是冷得刺骨。”
“我看不出有什么原因让你进入我家,除非你表明此行的目的。”我说道。我开始有点恼怒。
“索普先生,简单地说,我到这儿来为的是勒索你。”
我犹豫了片刻,随后一声不吭地站到一边。我俩走进了客厅。
布坎南坐到一把厚软垫椅子上,目光一扫,将客厅内的摆设收入眼底:桃花心木与皮革装饰的厚重家具,粗石壁炉,两边是高低交错的架子,上面放着些显然读过不止一遍的书,立体声音响的部件嵌入对面铺有面板的墙壁中。“索普先生,真是令人印象深刻的客厅啊,其实是数一数二的了,”他说道,“我必须赞赏下你的品味。”
“布坎南,你该切入正题了。”
“正题就是勒索,对吧?”
“你是这么说的。”
“我也是这么做的。勒索是个令人遗憾的词汇,但事儿就是这样。我本可以说我中意默不作声地敲诈,但我讨厌委婉的说辞,更喜欢直截了当。”
“该死的,你觉得你了解我多少情况?”
“索普先生,我所知道的,足够我索要每月区区一千五百美元。”
“这是无礼的要求!”
“在某些情况下就不是。”
“什么情况?”
“你那不算小的秘密,先生。需要我提醒你那些令人不悦的细节吗?”
我僵硬地说道:“摊牌吧。”
“如你所愿,”布坎南靠在椅背上,双手搭成尖塔状,“1977年4月,你与一位背景可疑的投机商人亚瑟·鲍威尔先生合谋,通过对某些房地产物业所做的欺诈性不实陈述而窃取了五十万美元。你们成功地实施了阴谋,并且平分了那笔赃款。”
他停顿了一会儿,注视着我。见我一声不吭,他笑了笑,继续讲道:“鲍威尔先生把他那份钱挥霍在许多高风险的投机交易上。他于1982年因突发心脏病死于洛杉矶——死的时候基本上身无分文了。另一方面,你以那份钱为资本,用震慑战略获取了莱山德制药公司的控制权。震慑战略用得很成功,你如今不仅成了公司首脑,还是商界里受人尊敬的成员,竞选公职时也是排名领先的候选人。你在竞选参议员,对吧?”
我深吸一口气,屏住气,再缓缓呼出。“好吧,”我说,“好吧,布坎南,我会付你钱。”
“明智的决定,索普先生!没有躲闪,也没有虚张声势或者恫吓,正符合我对你的期望,先生。”
我走向书架,挪走几卷托尔斯泰作品,摁下书后面墙上的一个小按钮,一块面板滑开,露出保险箱。几秒钟之后,我打开了保险箱。一把点三二的左轮手枪与一捆重要文件是箱内仅有的东西。
我的手指摸到了手枪,我闭上眼睛,思考了片刻。我有没有另一种选择?没有,我疲倦地判断道,这是唯一的办法了。我举起手枪,转过身,对准了布坎南。
“你……你不能杀我!”男子几乎尖叫出来,“我手头的证据……在同伙的手上。如果有人发现我死了,所有证据都会移交当局……”
“闭嘴。”我毫无憎恨地说道。在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特别老迈。“我不打算杀了你。”
“那么你是要……?”
“报警。”我说。
“报警!别傻了,索普!如果你把我交给警方,我只得告诉他们你的秘密。”
“我会省去你的麻烦,”我走向电话机,“我打算亲自告诉警方。所有一切,无一遗漏。”
“想想你在做什么,伙计!”布坎南绝望地叫道,“你会丢脸蒙羞,事业尽毁!为了什么呢?区区每月一千五百美元吗?看在上帝的份上,索普,你负担得起每月一千五百美元!”
“我负担得起么?”我说,“我现在每月要付两千美元给一名男子,他的叔叔在房地产骗局里上过当,他又不知怎么发现了我与骗局有关;要付一千两百美元给一位小会计师,他碰巧发现并正确地理解了一些旧记录;还要付一千美元给一个女人,她是亚瑟·鲍威尔过世之前的情妇——所有这些,都是为了让他们继续沉默下去。”
我叹息了一声,那是接受现实后的叹息声。“不,布坎南。我负担不起每月付你一千五百美元。就算我负担得起,我也不会给。一个男人只能承受这么多压力与内疚,再多就达到忍耐极限了。布坎南,第四名勒索者就是我的极限;你就是压垮骆驼的那根稻草。”
我用空着的那只手拿起话筒,拨打起报警电话。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有删改)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小说以一次“意外的勒索”为写作内容,通过布坎南对索普先生的敲诈,表现出人做了违法之事后所承受的精神压力比坐牢的痛苦还要大这一中心。
B.当布坎南说出了索普先生的秘密后,索普先生“深吸一口气,屏住气,再缓缓呼出”,这说明他的精神防线已经被完全击溃,他只好向布坎南屈服,答应付钱给他。
C.索普先生拿到枪之后,也曾矛盾过。他闭上眼睛问自己“有没有另一种选择”,但他立即提醒自己,只有杀死布坎南,自己才能解脱。
D.在描写索普先生这一形象时,作者恰当地运用了语言、神态、心理描写等方法,生动表现出他的形象特点,使情节一步步发展。
E.布坎南在来勒索索普先生之前把自己掌握的证据交给了同伙,而在索普先生拿枪对着他时,他想以此作为保命的手段。
(2)小说开篇对布坎南的肖像描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3)请简要概括索普先生的形象。(6分)
(4)小说结尾说:“你就是压垮骆驼的那根稻草。”对此,你有怎样的认识?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意外的勒索
【美】比尔·普洛奇尼
站在门廊上的男子高高瘦瘦,浓密的眉毛像是额头上一块几乎无间断的黑色长条。他身穿海军蓝色的商务西服,打着深色领带;细长的嘴巴弯曲,露着笑容,但一对犹如锃亮的黑石子的狡黠眼睛却一如平常。男子令我联想到殡葬承办人。
他说道:“是索普先生么?埃米特·索普先生?”
“你有何贵干?”
“我叫伊恩·布坎南。是生意上的事,先生。”
“哦,这样啊,”我说,“很抱歉,但我从来不在办公室以外的地方谈论公事。或许你可以——”
“这件事绝非小事,索普先生。”
“是关于什么的呢?”
“莱山德制药公司。”
“我猜到了,”我说,“布坎南先生,准确地道明你到这儿来的目的吧。”
他的笑容愈加明显了。“我可以进屋吗?外面有点儿冷——实际上是冷得刺骨。”
“我看不出有什么原因让你进入我家,除非你表明此行的目的。”我说道。我开始有点恼怒。
“索普先生,简单地说,我到这儿来为的是勒索你。”
我犹豫了片刻,随后一声不吭地站到一边。我俩走进了客厅。
布坎南坐到一把厚软垫椅子上,目光一扫,将客厅内的摆设收入眼底:桃花心木与皮革装饰的厚重家具,粗石壁炉,两边是高低交错的架子,上面放着些显然读过不止一遍的书,立体声音响的部件嵌入对面铺有面板的墙壁中。“索普先生,真是令人印象深刻的客厅啊,其实是数一数二的了,”他说道,“我必须赞赏下你的品味。”
“布坎南,你该切入正题了。”
“正题就是勒索,对吧?”
“你是这么说的。”
“我也是这么做的。勒索是个令人遗憾的词汇,但事儿就是这样。我本可以说我喜欢默不作声地敲诈,但我讨厌委婉的说辞,更喜欢直截了当。”
“该死的,你觉得你了解我多少情况?”
“索普先生,我所知道的,足够我索要每月区区一千五百美元。”
“这是无礼的要求!”
“在某些情况下就不是。”
“什么情况?”
“你那不算小的秘密,先生。需要我提醒你那些令人不悦的细节吗?”
我僵硬地说道:“摊牌吧。”
“如你所愿,”布坎南靠在椅背上,双手搭成尖塔状,“1977年4月,你与一位背景可疑的投机商人亚瑟·鲍威尔先生合谋,通过对某些房地产物业所做的欺诈性不实陈述而窃取了五十万美元。你们成功地实施了阴谋,并且平分了那笔赃款。”
他停顿了一会儿,注视着我。见我一声不吭,他笑了笑,继续讲道:“鲍威尔先生把他那份钱挥霍在许多高风险的投机交易上。他于1982年因突发心脏病死于洛杉矶——死的时候基本上身无分文了。另一方面,你以那份钱为资本,用震慑战略获取了莱山德制药公司的控制权。震慑战略用得很成功,你如今不仅成了公司首脑,还是商界里受人尊敬的成员,竞选公职时也是排名领先的候选人。你在竞选参议员,对吧?”
我深吸一口气,屏住气,再缓缓呼出。“好吧,”我说,“好吧,布坎南,我会付你钱。”
“明智的决定,索普先生!没有躲闪,也没有虚张声势或者恫吓,正符合我对你的期望,先生。”
我走向书架,挪走几卷托尔斯泰作品,摁下书后面墙上的一个小按钮,一块面板滑开,露出保险箱。几秒钟之后,我打开了保险箱。一把点三二的左轮手枪与一捆重要文件是箱内仅有的东西。
我的手指摸到了手枪,我闭上眼睛,思考了片刻。我有没有另一种选择?没有,我疲倦地判断道,这是唯一的办法了。我举起手枪,转过身,对准了布坎南。
“你……你不能杀我!”男子几乎尖叫出来,“我手头的证据……在同伙的手上。如果有人发现我死了,所有证据都会移交当局……”
“闭嘴。”我毫无憎恨地说道。在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特别老迈。“我不打算杀了你。”
“那么你是要……?”
“报警。”我说。
“报警!别傻了,索普!如果你把我交给警方,我只得告诉他们你的秘密。”
“我会省去你的麻烦,”我走向电话机,“我打算亲自告诉警方。所有一切,无一遗漏。”
“想想你在做什么,伙计!”布坎南绝望地叫道,“你会丢脸蒙羞,事业尽毁!为了什么呢?区区每月一千五百美元吗?看在上帝的份上,索普,你负担得起每月一千五百美元!”
“我负担得起么?”我说,“我现在每月要付两千美元给一名男子,他的叔叔在房地产骗局里上过当,他又不知怎么发现了我与骗局有关;要付一千两百美元给一位小会计师,他碰巧发现并正确地理解了一些旧记录;还要付一千美元给一个女人,她是亚瑟·鲍威尔过世之前的情妇——所有这些,都是为了让他们继续沉默下去。”
我叹息了一声,那是接受现实后的叹息声。“不,布坎南。我负担不起每月付你一千五百美元。就算我负担得起,我也不会给。一个男人只能承受这么多压力与内疚,再多就达到忍耐极限了。布坎南,第四名勒索者就是我的极限;你就是压垮骆驼的那根稻草。”
我用空着的那只手拿起话筒,拨打起报警电话。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有删改)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以一次“意外的勒索”为写作内容,通过布坎南对索普先生的敲诈,表现出有时候人做了违法之事后所承受的精神压力比坐牢的痛苦还要大这一中心。
B.当布坎南说出了索普先生的秘密后,索普先生“深吸一口气,屏住气,再缓缓呼出”,这说明他的精神防线已经被完全击溃,他只好向布坎南屈服,答应付钱给他。
C.索普先生拿到枪之后,也曾矛盾过。他闭上眼睛问自己“有没有另一种选择”,但他立即提醒自己,只有杀死布坎南,自己才能解脱。
D.在描写索普先生这一形象时,作者恰当地运用了语言、神态、心理描写等方法,生动表现出他的形象特点,使情节一步步发展。
E.布坎南在来勒索索普先生之前把自己掌握的证据交给了同伙,而在索普先生拿枪对着他时,他想以此作为保命的手段。
(2)小说开篇对布坎南的肖像描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请简要概括索普先生的形象。
(4)小说结尾说:“你就是压垮骆驼的那根稻草。”对此,你有怎样的认识?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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