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蜗 牛
法国 弗朗西斯·蓬热
①与以热灰为家的未燃尽的煤屑相反,蜗牛最喜欢潮湿的土地。它们全身贴地往前走。它们身上带着泥土,泥土是它们的食物,也是它们的排泄物。泥土穿过它们的身体。它们穿越泥土。这是情趣奥妙的相互渗透,因为可以说这是同一颜色的深浅的变化:其中一个是积极成分,一个是消极成分,消极成分围绕、喂养积极成分,而积极成分边移动边进食。
②关于蜗牛,还有许多别的话要说,首先,它自身的湿润。它的冷血。它的延伸性。
③此外,我们无法想像一只抛开背上甲壳而静止不动的蜗牛。它休息时立即将身体缩进壳内。相反,由于腼腆,它一露出那赤裸的身体,一露出它脆弱的外形,就赶紧往前运动,刚一暴露就迅急前进。
④干燥的季节,它们隐居在壕沟里,而且它们的存在似乎有助于居住地的潮润。那儿,也许有其他冷血动物与它们为邻,如癞蛤蟆、青蛙。可是,它们离开壕沟采用不同的方式。蜗牛更有资格住在那儿,因为它离去时要付出更大的代价。
⑤然而要记住,它们虽然喜爱潮湿的土地,但并不喜欢那泽国的湿土:如沼泽、池塘。它们当然更喜欢坚实的土地,但这种土地必须是肥沃和湿润的。
⑥它们也爱吃蔬菜和水分充足的绿叶植物。它们懂得挑选最嫩的叶子,食后仅仅留下叶脉。
⑦它们待在壕沟底干什么?它们喜欢那儿的环境,但那儿终不是久留之地。它们是壕沟的常客,但它们向往浪游的生活。而且它们在沟底和在泥土的小径上一样,背上的甲壳依然使它们显得矜持。
⑧当然,到处背着这样一个壳儿确实是个累赘,但它们并不抱怨。相反,它们把这当成一件幸事。无论走到什么地方,它们随时可以躲进自己家里,使那些居心叵测的人无可奈何。这实在是一种可贵的长处,为此付出代价完全值得。
⑨它们由于有这个能耐、这个方便而洋洋自得。我是一个如此敏感、如此脆弱的生命,怎么能够固若金汤,不怕那些讨厌的东西的袭击,享受幸福和安宁?于是,这背上的掩蔽所应运而生。
⑩我如此紧紧地附着于地面、如此令人怜悯、如此缓慢、如此一往直前、如此有本事离开地面缩进我的家屋,我还有什么忧愁?任你把我踢到什么地方,我有把握在命运放逐我的土地上重新站立起来,重新附着于地面,而且在那儿找到我的饲料——泥土,这是普通的食粮。
⑾啊,当一只蜗牛是多么幸福、多么快活!它还用自己的流涎在它接触过的一切东西上在留下印记。它身后是一道银光闪闪的轨迹。而这正是问题的关键;要生存就难免冒风险。
⑿蜗牛是孤独的,的确如此。它的友人寥寥无几。可是,为了生活得幸福,它并没有这种需要。它同大自然如此亲密地黏附在一起,它如此亲切地享受大自然的恩宠;它是它所拥抱的土地和菜叶的朋友;它是天空的朋友。它骄傲地抬起头颅和那双敏锐的眼珠:高贵、从容、睿智、自豪、自负、骄傲。
⒀请不要说蜗牛在这方面和猪相似。不,它没有那种平庸的小脚、那种惴惴不安的碎步小跑。
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和分析,最正确的两项是( )(5分)
A.作者用一分为二的观点评价蜗牛,既赞颂蜗牛黏附大自然,勇敢无畏地追求自由、幸福的生活,又批评蜗牛不讲卫生,缺乏独立性,骄傲自满。
B.这篇散文具有深刻的寓意:一切生物都有自己的生活轨迹,并因此快乐和幸福。作者希望,人类的每一个个体都当一只蜗牛。
C.文章先写蜗牛普通、细微、低贱的一面,后写蜗牛有风度、本事和强大的生命力。抑扬之间,蜗牛美好品质和美丽内心得到充分展示,文章寓意得到深刻表现,感染力增强。
D.为了描写蜗牛美的形象,赞美蜗牛幸福快活的生活,作者断然否定同是冷血动物的癞蛤蟆、青蛙,否定同样有高贵、从容等品质的猪。这种以贬斥别的动物来捧高蜗牛的写法其实有损蜗牛的形象。
E.作者综合运用说明、叙述、描写、议论、抒情表达方式咏物言志,“物”与“志”有机地融为一体,所咏之物鲜明、清晰,所表达的思想具体、形象。
2.根据文章相关内容,分条概括蜗牛的生活习性。(5分)
3.文章第⑨、⑩自然段用第一人称“我”,而最后三段改用第三人称“它”。请简要分析这种变化的理由。(4分)
4.作者动情地赞美:“啊,当一只蜗牛是多么幸福、多么快活!”为什么?请结合文本和社会生活进行探究。(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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蜗 牛
法国 弗朗西斯·蓬热
①与以热灰为家的未燃尽的煤屑相反,蜗牛最喜欢潮湿的土地。它们全身贴地往前走。它们身上带着泥土,泥土是它们的食物,也是它们的排泄物。泥土穿过它们的身体。它们穿越泥土。这是情趣奥妙的相互渗透,因为可以说这是同一颜色的深浅的变化:其中一个是积极成分,一个是消极成分,消极成分围绕、喂养积极成分,而积极成分边移动边进食。
②关于蜗牛,还有许多别的话要说,首先,它自身的湿润。它的冷血。它的延伸性。
③此外,我们无法想像一只抛开背上甲壳而静止不动的蜗牛。它休息时立即将身体缩进壳内。相反,由于腼腆,它一露出那赤裸的身体,一露出它脆弱的外形,就赶紧往前运动,刚一暴露就迅急前进。
④干燥的季节,它们隐居在壕沟里,而且它们的存在似乎有助于居住地的潮润。那儿,也许有其他冷血动物与它们为邻,如癞蛤蟆、青蛙。可是,它们离开壕沟采用不同的方式。蜗牛更有资格住在那儿,因为它离去时要付出更大的代价。
⑤然而要记住,它们虽然喜爱潮湿的土地,但并不喜欢那泽国的湿土:如沼泽、池塘。它们当然更喜欢坚实的土地,但这种土地必须是肥沃和湿润的。
⑥它们也爱吃蔬菜和水分充足的绿叶植物。它们懂得挑选最嫩的叶子,食后仅仅留下叶脉。
⑦它们待在壕沟底干什么?它们喜欢那儿的环境,但那儿终不是久留之地。它们是壕沟的常客,但它们向往浪游的生活。而且它们在沟底和在泥土的小径上一样,背上的甲壳依然使它们显得矜持。
⑧当然,到处背着这样一个壳儿确实是个累赘,但它们并不抱怨。相反,它们把这当成一件幸事。无论走到什么地方,它们随时可以躲进自己家里,使那些居心叵测的人无可奈何。这实在是一种可贵的长处,为此付出代价完全值得。
⑨它们由于有这个能耐、这个方便而洋洋自得。我是一个如此敏感、如此脆弱的生命,怎么能够固若金汤,不怕那些讨厌的东西的袭击,享受幸福和安宁?于是,这背上的掩蔽所应运而生。
⑩我如此紧紧地附着于地面、如此令人怜悯、如此缓慢、如此一往直前、如此有本事离开地面缩进我的家屋,我还有什么忧愁?任你把我踢到什么地方,我有把握在命运放逐我的土地上重新站立起来,重新附着于地面,而且在那儿找到我的饲料——泥土,这是普通的食粮。
⑾啊,当一只蜗牛是多么幸福、多么快活!它还用自己的流涎在它接触过的一切东西上在留下印记。它身后是一道银光闪闪的轨迹。而这正是问题的关键;要生存就难免冒风险。
⑿蜗牛是孤独的,的确如此。它的友人寥寥无几。可是,为了生活得幸福,它并没有这种需要。它同大自然如此亲密地黏附在一起,它如此亲切地享受大自然的恩宠;它是它所拥抱的土地和菜叶的朋友;它是天空的朋友。它骄傲地抬起头颅和那双敏锐的眼珠:高贵、从容、睿智、自豪、自负、骄傲。
⒀请不要说蜗牛在这方面和猪相似。不,它没有那种平庸的小脚、那种惴惴不安的碎步小跑。
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和分析,最正确的两项是( )(5分)
A.作者用一分为二的观点评价蜗牛,既赞颂蜗牛黏附大自然,勇敢无畏地追求自由、幸福的生活,又批评蜗牛不讲卫生,缺乏独立性,骄傲自满。
B.这篇散文具有深刻的寓意:一切生物都有自己的生活轨迹,并因此快乐和幸福。作者希望,人类的每一个个体都当一只蜗牛。
C.文章先写蜗牛普通、细微、低贱的一面,后写蜗牛有风度、本事和强大的生命力。抑扬之间,蜗牛美好品质和美丽内心得到充分展示,文章寓意得到深刻表现,感染力增强。
D.为了描写蜗牛美的形象,赞美蜗牛幸福快活的生活,作者断然否定同是冷血动物的癞蛤蟆、青蛙,否定同样有高贵、从容等品质的猪。这种以贬斥别的动物来捧高蜗牛的写法其实有损蜗牛的形象。
E.作者综合运用说明、叙述、描写、议论、抒情表达方式咏物言志,“物”与“志”有机地融为一体,所咏之物鲜明、清晰,所表达的思想具体、形象。
2.根据文章相关内容,分条概括蜗牛的生活习性。(5分)
3.文章第⑨、⑩自然段用第一人称“我”,而最后三段改用第三人称“它”。请简要分析这种变化的理由。(4分)
4.作者动情地赞美:“啊,当一只蜗牛是多么幸福、多么快活!”为什么?请结合文本和社会生活进行探究。(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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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望
[德国]海•格兰特
上午最后一节课刚开始,有人从外头喊:“培德•莱默斯,你妈妈来看你来了!收拾一下东西,今天别上课了。”
妈妈来了!①培德全身的血往上涌,耳根都红了。他把数学本子收到一块儿,然后磕磕绊绊地离开了教室。
她在接待室里,坐在最前排的一把椅子上。满脸皱纹、瘦瘦小小的妈妈穿着一件旧式大衣,灰色的头发上是一条黑头巾。身边是那只古老的笨重的方格纹手提包——这种手提包现在只有粗壮结实的农民才提着它出门。
“培德,儿子!”他感觉到了妈妈长了茧子的手握住了自己的手,闻到了她那只有过节才穿的衣服上的樟脑丸味儿。他的心在感动和压抑之间犹豫。为什么她偏要在今天,在上课的日子里来!在这儿,大家都会看见她!那些有钱的、傲慢的男孩子们,他们的父母,都是开着小汽车到寄宿学校来,把礼物、钱随便那么一撒。
“校长说,你可以带我去看看你的房间,你今天不用上课了。真好,不是吗?”
上帝,她已经去过校长那儿了!就穿这件不像样子的大衣!
他快速地几乎是跑着上楼梯,走进那间小小的双人房间。“那就是我的床。那边,靠窗子的,是齐姆森的。他爸爸是工厂主,富得要命,一辆汽车就像我们房间那么大!”
妈妈几乎是虔诚地注视着那张床,她大概在惊讶齐姆森盖的竟然不是金被子吧!然后,她带着幸福的微笑又转向他,并且打开那个方格纹手提包。“我带来了几件新衬衣,培德。是柔软的好料子做的,颜色也是时下流行的。这是一块罂粟蛋糕,你最喜爱吃的,里面放了好多葡萄干呢!现在就吃一小块吧!”
她温存地笑着,愉快地走到他面前。但是,他不耐烦地拒绝了。
“现在不吃,妈妈,就要下课了,一会儿所有的人就都涌到这里来。别让他们看到你。”
“怎么……”她那张被太阳晒黑的脸孔,一下子涨红了。在拉上手提包时,她的手微微颤抖着。
“是这样。好吧,那我还是走吧。”
但这时过道里已经有了响声,紧接着齐姆森就走进房间里来了。该死!正好是这个齐姆森!他的友谊对培德来说至关重要。齐姆森有一种苛求的、爱好挑剔的审美观。“这是我妈妈,”培德笨拙地结结巴巴地介绍,“她来给我送换洗衣服和蛋糕。”他感到脑袋在痛,只想快点离开。齐姆森说了自己的名字,一面用培德一向羡慕极了的姿势动作优美地鞠着躬,一面彬彬有礼地微笑着。“这真是太好了。家里人来探望永远是最高兴的事。不是吗,莱默斯?”这肯定是一句客套话,培德带着乡下人的猜疑想道。但是妈妈却满面笑容地向齐姆森道谢:“是啊,我给他送新衬衣来了。我们刚刚收完麦子,我来看看他……” 怕妈妈再说什么,培德赶紧把妈妈“扶”出了房间。
培德拉着母亲匆忙地悄悄地下了楼梯。一直到大门口,他才舒了一口气。
到了车站,“你可以坐下一趟火车走,”他没有把握地建议,“也许还能在候车室内喝杯咖啡呢。”
“不了,就这样吧,儿子。我现在知道你过得很好,也不那么想家了,我这就上车。”
他还想说些什么,随便说些什么,但喉咙哽咽,什么也说不出来。这时列车员关上了门。他从窗口又一次看见她的刻画着艰辛和忧虑的发灰的脸庞。“妈妈!”他喊着,可是火车开动了。
回到房间,他又看见了桌子上那块妈妈摆放的罂粟蛋糕,气味芳香。可是他一点也不饿。他走到窗子边,久久地呆望着外面。他的咽喉总感觉到异样疼痛。齐姆森进来了,一眼看见还没有动过的蛋糕。
“你究竟为什么那么快让你妈妈走了!”齐姆森严肃地,几乎是阴沉地问,“你呀,要是我有这样一个妈妈就好了!”
培德这才想起,齐姆森的父母已经离婚了。他愣在那里,他知道无可反驳。机灵的齐姆森又带着他惯有的明朗微笑,指着蛋糕:“来来,动手啊,不然要发霉了。”他们一起大嚼蛋糕的时候,培德喉咙的压迫感渐渐消失了。
1.小说第三段(“她在接待室里……提着它出门。")有什么作用?请作具体说明。(6分)
2.具体指出文章三处划线句子中“妈妈”一词分别体现了说话者当时怎样的心理。(4分)
①答:
②答:
③答:
3.罂粟蛋糕的内容在小说中多次出现,结合文章简要分析这样安排的作用。(6分)
4.试探究齐姆森这一形象的身份特点及其在小说中的作用。(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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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飞虎将军”陈纳德
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人民正遭受着日本法西斯的疯狂蹂躏。战争中,从空中给予日本敌机致命打击的,是赫赫有名的美国“飞虎队”,其队长则是有着“飞虎将军”美称的陈纳德。
1937年,中日之战一触即发,增强中国空军作战能力迫在眉睫,当时,陈纳德已经从美国空军退役,他的朋友,在中国大人中央信托局机要顾问的霍勃鲁克非常行赏他精湛的飞行技术和过人的军事才能,推荐他来华担任国民政府航空委员会顾问,并给他寄去国民政府航空委员会秘书长宋美龄的亲笔邀请信。5月,陈纳德来到上海作为期三个月的考察。再伤害,陈纳德收到民众的热情欢迎和宋美龄的接见。他在日记中写道:“我终于在中国了。希望能在这里为正在争取名族团结和争取新生活的人名效劳。”
7月7日卢沟桥事变,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陈纳德听到消息,当即决定留在中国,表示愿在任何能尽其所能的岗位上服务。他认为“中国对日之战,是美国也将卷入的太平洋之战的序幕”,他要为中国,也为自己即将卷入战争的祖国尽一份力量。此后,陈纳德在芷江,昆明等地筹建航校,训练飞行员,悉心传授战斗机飞行技术和作战技术,他多年前的军事理论著作《防御性追击的作用》终于有了用武之地。同事,他着手建立一个全国性的地面空袭报警系统,以便战斗机驾驶员及时拦击敌机。为了增强空军的战斗力,1940年10月,陈纳德赴美招募志愿者,虽然遭遇了很多挫折,但从未放弃。经过将近一年的艰苦努力,志愿队组建成功,后被编入美国陆军航空队.
1942年12月7日,珍珠港事件爆发,太平洋战争全面展开。20日,志愿队在昆明和日军进行第一次正面交锋.日军来犯的10架轰炸机有6架被击落,逃跑的4架中又有3架损于途中.而志愿队的飞机全部安全返航,只有1名驾驶员受轻伤.首战告捷,给饱受日机轰炸的昆明人民以极大的鼓舞.当天晚上,昆明各界人士为志愿队举行了盛大的庆功会,陈纳德深受感动,热泪不禁涌出……报纸头版头报道战斗经过,称美国志愿军的飞机是“飞虎”,“飞虎队”从此成为志愿队的代称。
次日清晨,陈纳德收到驻扎在缅甸首都仰光的第三中队的报告,说有敌机在附近出没。陈纳德立即复电说:“据过去日本人的惯例,侦察机出现区域的地面重要军率目标,将会在次日,最迟不超过三日遭到空袭,务必严加戒备。”果然不出所料,23日开始,日军连续空袭仰光,飞虎队第三中队和英国皇家空军迎头痛击,给日军以沉重打击。仰光的连续空战,希赢了全世界的目光,陈纳德也从一个鲜为人知的、退役的没过陆军航空队上尉,成为名扬天下的新闻人物。
此后,飞虎队又在怒江阻截战、桂林保卫战等战役中,取得一个又一个重大胜利,纯种打击了日本法西斯,为中国人民战胜日本侵略者,也为世界反法西斯斗争的胜利做出巨大贡献。陈纳德1942年晋升为准将后,主动向中国政府提出停发津贴。1943年晋升为少将,同年12月,成为美国著名的《时代》杂志的封面人物。1958年临终前又晋升为中将。
抗战八年,陈纳德领导的飞虎队和中国人民风雨同舟,生死与共,建立了身后的友谊。1945年飞虎队解散时,陈纳德收到中国国民政府的最高嘉奖。在中国,陈纳德还收获了爱情,1947年和中国记者陈香梅喜结良缘。陈纳德的命运和中国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正如他所说的,“我虽然是美国人,但我和中国发生了如此密切的关系,大家共患难,同生死,所以我也算是半个中国人”。
陈纳德去世后,安葬在美国阿林顿公墓。墓碑正面镌刻着他生前获得的各种奖章和勋章,背面写着“陈纳德将军之墓”七个中文大字。(摘编自赵家业《陈纳德》)
【相关链接】
①抗战初期,美国政府对日本侵华战争持“中立”态度,日本人知道有美国顾问在华帮助中国,要求美国下令让他们离开。美国国务院发布撤回命令,但陈纳德拒不执行,他斩钉截铁地说:“日本人离开中国时,我会高高兴兴地离开中国。” (百度百科)
②中国人的友谊最宝贵的体现,莫过于在日军占领区冒着生命危险搭救被追杀的美国飞行员和从那些地区不断的送来情报……为了扩建在成都郊外的飞机跑道,那里一下子就聚集了三十余万民工,三个月就完成了全部工程。(《陈纳德回忆录》)
③1990年,美国发行了纪念陈纳德将军的邮票。当年的飞虎队队员每年军人节都要到华盛顿祭奠他。在中国,重庆要建飞虎队纪念馆,昆明把从城里到机场的一条公路,重新命名为陈纳德路。(《北京青年报》2007年11月12日)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都是(5分)
A.在霍勃鲁克的大力推荐下,国民政府航空委员会秘书长宋美龄亲自给陈纳德写去邀请信,陈纳德接信后当即决定来中国支援抗日。
B.为扩建成都郊外的飞机跑道,三十多万民工只用三个月就完成全部工程,陈纳德认为,这是中国人民对飞虎队深厚友谊的最宝贵表现。
C.陈纳德凭着精湛的飞行技术和卓越的军事才能,为中国抗战立下赫赫战功,自己也从一名退役上尉成为闻名全球的“飞虎将军”。
D.作为一位优秀的战斗机飞行员、令日军闻风丧胆的飞虎队队长,陈纳德曾经登上美国著名的《时代》杂志的封面。
E.为帮助中国人民抗击日本侵略者,飞虎队在中国浴血奋战,作出杰出的贡献,因此被国民政府授予最高嘉奖。
2.陈纳德是一位出色的军事家,材料中有哪些体现?请简要分析。(6分)
答:
3.陈纳德的人格魅力是他至今仍被怀念的一个重要原因。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6分)
答:
4.为什么陈纳德说自己是“半个中国人”?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看法。(8分)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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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树小记
于 坚
①有一天读希腊神话,尤利西斯流浪一生,经历无数磨难,几十年后回到故乡,认出了童年时跟着父亲种下的树。这是一种幸福。我小时候特别崇拜我们大院里的一位爷爷,他总是很得意地告诉我们,院子里的老枇杷树是他种的,然后咧嘴一笑:那个枇杷鬼也是我放进去的。我们在黄昏里吓得四处逃开,躲到母亲的背后。有一天与黑人诗人阿发聊天,他老家在美国,他说他的家门口有一棵老柳树,他母亲去世时,老柳树也倒下死了。
②我平生第一次种树是在上小学的时候。那是1964年的春天,我正上小学,有一天,学校宣布,要种树了!我们高兴着,盼望着。那天,艳阳高照,我们提着水桶,扛着比我们的个子还高的锄头,唱着歌去种树。对我来说,这是个非常神圣的时刻。我有一种父亲般的感觉,少年时的一件大事开始了,我坚信我自己种下的树在我长成大人的时候,也会长成一棵高高的大树。我们种的是银桦树,我把种那棵树的坑挖得很深,埋下树苗,培土,浇水,最后把红领巾系在树脖子上,让它飘扬了一回。我激动而严肃,像在寺院里面对着佛像,我相信这是一件与永恒有关的事情,我的生命有了一个具体的期待,我埋下的那一小片黑暗是将来的一个丰功伟绩。树种好以后,我过几天就要提一桶水去浇,放学回家也要去看看,摇摇它,看它长结实了没有。
③几个月后的某日,忽然发现我们种的几百棵树全部被拔了出来,丢在地上,被太阳暴晒着。几辆推土机停在附近。这里已经成为一个建筑工地,后来盖起了春城饭店。那个早晨我看见这情景的时候,脑袋嗡嗡地响。没有任何人通知我这件事情,也从来没有人向我解释过这件事情。大人们根本没有把这当回事,谁会向一个三年级的少年去解释什么呢?但一个少年却遭遇了世界猛力的一击。我种的树啊,我人生第一件完全是我自己干的正大光明的大事情。
④这个世界还有比我的树更强大的东西,那一天我模糊地感觉到了这点。它可以根本不与我商量,哪怕我的事属于真理,它就那么在黑暗里咔嚓一下。春城饭店的设计师也一样,他一定严肃认真,以设计百年大计的激情干了一个夏天,在我的树坑上设计了他的“树”,那是昆明上世纪60年代最早的高级饭店。但10年后,我发现那里再次成为一个巨大的坑,他的“树”也被拔掉了。
⑤我记得上世纪80年代末的一天,我去滇池游泳,忽然发现水是臭的。我才3个月没来啊,这里已经成了臭水坑!这不是一个盆,一个洗澡堂,一个水库,这是一片海啊!那个下午我仓皇逃出滇池,回到岸上坐着发呆。我又一次感觉到那个巨大的力量,它比滇池都强大啊!我看着太阳,说不定它什么时候会被一把大刷子刷成黑的,我不以为这是神话。
⑥后来我又种过许多树,我几乎是在回家的路上就永远忘记了它们种在哪里,我不想像个守财奴或者庄园主那样把它们视为自己的财产。生命中还有无数的树等着我去种呢!种树只是生命的无数过程之一,结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种树的时候你体验了某种喜悦或者悲痛。人生的意义并不在这些具体的事件中,种树只是种树这件事而已,这件事并没有什么根本的意义,它将来是否会死掉,或者长成一棵大树,那是另一件事情,那是宇宙的事情。天地无德,宇宙大千不是按照人类此一时彼一时的价值观、主义、尺度、喜怒无常的情绪来安排世界的。
⑦多年前我曾经在澳大利亚的荒野漫游,看见一棵树。不知道是谁种的,那么遥远,那么自由蓬勃地生长着,那荒原上没有人,风吹过的时候,把树上的一点什么带去了远方。那些风就是荒原上的种植者,它们从来不在乎结果、意义,天地无德,因此它们的树遍布大地。
⑧而且,也许,它们就是1964年的春天种下的。
(选自《散文选刊》有删改)
1.赏析第②段中画线的句子。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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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⑤段写的与“滇池”有关的内容似与“种树”无关,作者安排这一内容的
用意是什么?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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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作者从“种树”这件事中悟到了哪些道理?请联系全文,任选两点进行探究。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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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树小记
于 坚
①有一天读希腊神话,尤利西斯流浪一生,经历无数磨难,几十年后回到故乡,认出了童年时跟着父亲种下的树。这是一种幸福。我小时候特别崇拜我们大院里的一位爷爷,他总是很得意地告诉我们,院子里的老枇杷树是他种的,然后咧嘴一笑:那个枇杷鬼也是我放进去的。我们在黄昏里吓得四处逃开,躲到母亲的背后。有一天与黑人诗人阿发聊天,他老家在美国,他说他的家门口有一棵老柳树,他母亲去世时,老柳树也倒下死了。
②我平生第一次种树是在上小学的时候。那是1964年的春天,我正上小学,有一天,学校宣布,要种树了!我们高兴着,盼望着。那天,艳阳高照,我们提着水桶,扛着比我们的个子还高的锄头,唱着歌去种树。对我来说,这是个非常神圣的时刻。我有一种父亲般的感觉,少年时的一件大事开始了,我坚信我自己种下的树在我长成大人的时候,也会长成一棵高高的大树。我们种的是银桦树,我把种那棵树的坑挖得很深,埋下树苗,培土,浇水,最后把红领巾系在树脖子上,让它飘扬了一回。我激动而严肃,像在寺院里面对着佛像,我相信这是一件与永恒有关的事情,我的生命有了一个具体的期待,我埋下的那一小片黑暗是将来的一个丰功伟绩。树种好以后,我过几天就要提一桶水去浇,放学回家也要去看看,摇摇它,看它长结实了没有。
③几个月后的某日,忽然发现我们种的几百棵树全部被拔了出来,丢在地上,被太阳暴晒着。几辆推土机停在附近。这里已经成为一个建筑工地,后来盖起了春城饭店。那个早晨我看见这情景的时候,脑袋嗡嗡地响。没有任何人通知我这件事情,也从来没有人向我解释过这件事情。大人们根本没有把这当回事,谁会向一个三年级的少年去解释什么呢?但一个少年却遭遇了世界猛力的一击。我种的树啊,我人生第一件完全是我自己干的正大光明的大事情。
④这个世界还有比我的树更强大的东西,那一天我模糊地感觉到了这点。它可以根本不与我商量,哪怕我的事属于真理,它就那么在黑暗里咔嚓一下。春城饭店的设计师也一样,他一定严肃认真,以设计百年大计的激情干了一个夏天,在我的树坑上设计了他的“树”,那是昆明上世纪60年代最早的高级饭店。但10年后,我发现那里再次成为一个巨大的坑,他的“树”也被拔掉了。
⑤我记得上世纪80年代末的一天,我去滇池游泳,忽然发现水是臭的。我才3个月没来啊,这里已经成了臭水坑!这不是一个盆,一个洗澡堂,一个水库,这是一片海啊!那个下午我仓皇逃出滇池,回到岸上坐着发呆。我又一次感觉到那个巨大的力量,它比滇池都强大啊!我看着太阳,说不定它什么时候会被一把大刷子刷成黑的,我不以为这是神话。
⑥后来我又种过许多树,我几乎是在回家的路上就永远忘记了它们种在哪里,我不想像个守财奴或者庄园主那样把它们视为自己的财产。生命中还有无数的树等着我去种呢!种树只是生命的无数过程之一,结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种树的时候你体验了某种喜悦或者悲痛。人生的意义并不在这些具体的事件中,种树只是种树这件事而已,这件事并没有什么根本的意义,它将来是否会死掉,或者长成一棵大树,那是另一件事情,那是宇宙的事情。天地无德,宇宙大千不是按照人类此一时彼一时的价值观、主义、尺度、喜怒无常的情绪来安排世界的。
⑦多年前我曾经在澳大利亚的荒野漫游,看见一棵树。不知道是谁种的,那么遥远,那么自由蓬勃地生长着,那荒原上没有人,风吹过的时候,把树上的一点什么带去了远方。那些风就是荒原上的种植者,它们从来不在乎结果、意义,天地无德,因此它们的树遍布大地。
⑧而且,也许,它们就是1964年的春天种下的。
(选自《散文选刊》有删改)
1.文章第①段写了三件有关种树的事,作者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赏析第②段中画线的句子。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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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⑤段写的与“滇池”有关的内容似与“种树”无关,作者安排这一内容的用意是什么?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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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作者从“种树”这件事中悟到了哪些道理?请联系全文,任选两点进行探究。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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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食指:我这样写歌
李翚 庄劲扬
“我就是喜欢写诗,就是写了几首当时那个环境下年轻人比较喜欢的诗”。2009年10月食指在中国诗坛第一次专门为他举行的作品研讨会上,作了这样的一个开场白,希望与会的专家学者们不要用“大师”、“英雄”、“先驱”这样的词句来界定他。
研讨会期间,食指大多时候都是低着头默默地聆听、记录,只是偶尔对专家们坦诚地对他的诗做出“文本还不够精美”、“部分诗歌在语言的美感方面还欠火候”这样的评价时,抬起头来频频点头。在历时近3个小时的研讨会结束时,主持人请他再次致辞,他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朗诵了他的诗作《我这样写歌》:“这首小诗完成的一刻/结束了一切精神的折磨/别人以为是不修边幅/其实我早已失魂落魄/……一个人承受心灵的寂寞/年年如此,日月如梭/远离名利,远离污浊/就这样在僻静荒凉的一角/我写我心中想唱的歌”……
诗人喜欢朗诵。南京大学的文学评论家傅元峰副教授说,食指是那种能背下自己所有诗的人。食指点头,“这都是我呕心沥血的作品”。
食指在诗作《世纪末的中国诗人》中说自己是“自幼追求艺术的一生”。不过,如果不是因为中考失利,他很可能成为一名天文学家。“都是5分的特优生,居然没考上,只好学文了。”
“我是从一些批判文章里偷学的”,食指有些狡黠地笑着谈到了他的诗艺学习之道。
“文革”期间,几乎读不到什么书了,诗歌也都是政治口号语体。但食指却找到了自己的源泉。他从《文学评论》里读到了那些作为批判对象的外国诗歌,虽然大多只是片段,他也觉得太美了。
食指偷学的第二个源泉是刘白羽的藏书。当时刘白羽已经被造反派打倒,书房被查封,里面有很多国外的诗歌集,食指就和伙伴们从天窗翻进去“借”书来翻阅。
第三个源泉是当时能够公开出版的国外近代诗人的诗歌,普希金、拜伦、马雅可夫斯基等等,他都阅读吸收。
而让食指感到尤为幸运的是在写诗的起步阶段得到了“高人指点”,这“高人”就是何其芳。何其芳是最早一批被打倒的“走资派”、“黑帮分子”,当时已很少有人敢去家里看望他。食指在中学课本里就学过他的诗,很仰慕他。食指回忆那天去何其芳家的情形时说,那是1967年夏天的一天,我穿一条短裤,一件背心,像小孩一样。何其芳的女儿何京颉在一篇文章里写道:“他们谈了很长时间,虽然当时郭路生只是个十八九岁的小青年,可父亲没有把他当成是小孩子,而视他为同辈人,与他滔滔不绝地谈着新诗的创作、发展,诗歌的韵律、语言等等,对郭路生所提的问题也一一做了认真细致的解答。”
从那以后,食指就经常带着自己的诗歌去何其芳家向他请教。他说,“何其芳把我引向了正道”。遗憾的是,不久何其芳就离开北京,而食指也于1968年12月下乡去了……
1966年——1969年,被称为“文化大革命”的第一阶段,“怀疑一切”、“打倒一切”的论调甚嚣尘上,一派“全面内战”之势。食指却在这几年里完成了他“最为辉煌的青春期创作”,大部分代表作都是这几年写的,诗人林莽认为食指的这些作品“是对那些心灵命题的记录与回答”。
《这是四点零八分的北京》是食指1968年12月作为知青去山西时,在火车上写成的。他写道:“北京车站高大的建筑/突然一阵剧烈的抖动/我双眼吃惊地望着窗外/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我的心骤然一阵疼痛/一定是妈妈缀扣子的针线穿透了心胸/这时,我的心变成了一只风筝/风筝的线绳就在妈妈手中。”
翻译家戈宝权的女儿戈小丽当时与食指一起下乡到了山西杏花村,她在回忆文章中说 “一次他朗诵《这是四点零八分的北京》,当时的两个女生还没听完就跑出厨房,站在黑夜中放声大哭。”食指的诗很快就传遍了全国有知青插队的地方。
食指觉得幸运的是,那时大家的注意力都只集中在他的《这是四点零八分的北京》和《相信未来》上,而没有完全解读他的那两篇长诗《鱼儿三部曲》和《海洋三部曲》。按那时的标准,这两首才是真正的“反动”诗,都直接指向了“文革”与红卫兵。
“幸好我的诗只是在传抄,而且传到上面的是些短诗,躲过一劫”,食指这样说。
1973年,在青春还在奔放地燃烧时,诗人却在理想幻灭爱情受挫的打击下精神抑郁,被诊断为“精神分裂”。从这一年第一次住进北京第三福利医院,直到2002年,食指在这家精神病疗养院断断续续住了12年。
即使在这样的生存环境中,食指仍然坚持思考,坚持写诗。“我知道进福利院是一种沉稳,于是用一种积极的心态对待人生”。
2002年他从福利院走了出来,有了新的家庭,也开始了新的生活。
(有删改)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食指的诗作《我这样写歌》中提到的“精神的折磨”指的是他在被诊断为“精神分裂”后,在精神病医院里所受到的精神折磨。
B.在中考中,成绩本来很好的食指却意外没能如愿去学习自己喜欢的天文学,所以只好选择去学习自己并不怎么感兴趣的文学。
C.为了更好地创作诗歌,食指去何其芳家拜访,并与之从新诗的创作、发展谈论到诗歌的韵律、语言,一些疑问也得到了解答。
D.《这是四点零八分的北京》和《相信未来》都是食指的代表作,其中前者形象而又贴切地写出了远离家乡的知青的心情,广为传抄。
E.本文采用倒叙的手法,开篇通过食指参加作品研讨会的一些细节描写设置悬念,后文通过对食指下乡和生病的详细叙述揭开悬念。
2.从研讨会期间的言行,可以看出食指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3.在中考失利选择学文后,哪些因素使得食指一步步到达创作的巅峰?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6分)
4.诗人的笔名“食指”,意为“别人背后的指点绝损伤不了一个人格健全的诗人”。做诗人如此,做人亦应如此。请结合全文并联系实际,谈谈你的理解。(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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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听蛙鼓
杨军
①蛙鼓,顾名思义。夏秋之交,蛙鼓在经过了一年的蛰伏和历练后,终于在一片潮湿的、漫溢着湿润的氛围中开始欢鸣。一声声,如浪如波,铺天盖地席卷而来,声势浩大中又透出一份精慎细腻,且不烦耳,让人听了心旷神怡。
②故乡在滇西,那里气候温和,水量充沛,是蛙鼓栖身的理想之地。在美丽的故乡,我是枕着蛙鼓声长大的。那曼妙动听的蛙鼓,在我听来,如一首清雅高亢的诗,又如一曲遒劲有力的生命进行曲。
③蛙鼓唱起来的时候是激越壮观的。日落西山,当最后一抹红云隐退时,蛙鼓终于沿着清风流动的方向,沿着水草间的缝隙,在草芽拔节、花苞绽放的瞬间来了。开始是一两声,接着是蛙声一片。在乡间的一角,借着空气和微风这无声的翅膀,蛙鼓透着细瓷的质感清清脆脆地传过来,只闻蛙声,不见蛙影,让人可以随意想象蛙的模样。
④在乡村的黄昏,张开耳膜,最先听到的一定是这像镰刀放倒麦子一样的放倒夜色的蛙鸣。蛙鼓来时,一如淅淅沥沥的雨声,循序渐进,坚韧激越,恍然间,已是气势磅礴却又整齐有序的一片。屏息静听,又宛如一曲来自城市的金属管弦合奏,如此清丽,如此跌宕起伏,如此雄浑壮观;这时,暮风也微微的、柔柔的,夹杂着泥香吹来了,伴着蛙鼓声拂过人的发梢眉间、眼角耳际……
⑤我常常被那些熟悉亲切的来自蛙鼓的乡音所感动。在灰蒙蒙的城市高楼中,许多陌生面孔的话语和负重的心绪常常将我折磨得不堪憔悴。唯有那欢悦的、了无愁绪的蛙鼓声,飘荡着,拥挤着,声声入耳,从遥远且熟悉的乡间向我的梦境中传来。那一声一声刻进心灵深处的亲切乡音,用它高亢的鼓点快慢有致地抚慰着我的内心世界,愈合我的忧伤,熨帖我的困乏,让我跟随着这生命律动的声音,在灵魂深处与一生走不出的故乡临近。
⑥蛙鼓这东西是有灵性的。它此起彼伏,前呼后应,一个高潮接着一个高潮。在短短的瞬间便唤醒天空,唤醒大地,唤醒庄稼,唤醒花草……在蛙鼓的合唱声中醒来,耳畔飘拂着大自然幻化出来的美妙灵息。这丝丝缕缕的天籁之音,宛如行云流水,又仿佛我故乡土地上父老乡亲脱手而出的种子,撒到哪里,长到哪里。无时无刻不在我的灵魂深处流淌着生命的韵律。那种源于生命,发自内心的美妙音乐,一如天籁,一丝一丝叩击着耳膜,撞击着生命的动感。
⑦在温暖的乡间,蛙鼓唱的时间长了,累了,随着一声清亮而感染力极强的蛙鸣,更多的蛙鼓便会四声三声,以至两声一声,慢慢的越来越稀薄,瞬间便了无声息,那流动的韵脚也随之化为弥散的音符,在大地和天空之间洇染溶化开去。这时只有人的内心还在强烈地跳跃,在脉搏震颤的节律中感悟那从自然时空中迸涌而出的、富有生命穿透力的鼓点。
⑧蛙鼓这东西又是极富诗意极富含蓄的。不是么?看到一片落叶,听到一声蝉鸣,你或许会想到一首意境深远的诗,一段难忘难了的情。而倾听蛙鼓,你会感到这之中不仅有诗、有情,还有画;有寓意深邃的哲理,也有耐人寻味的意韵。这是对生命的本质感悟。它夹杂着泥巴味、青草味、乡土味的歌唱,是乡村一切声音里最美妙的一种。的确,没有蛙鼓的乡村,又怎么称得上是完美的乡村呢?
⑨蛙鼓最让人受用的不是它的鼓噪,而是它鼓噪中渗透了哲理意味和活力的那种不屈不挠展示其生命力和生命态度的精神。蛙鼓给人的永远是一种坚定的无畏的生命韧性,一种激昂的奋发向上的斗志和豪情。蛙鼓所昭示的,永远是一种伟大的生命力的存在。
⑩我曾经痴痴地聆听过蛙鼓,对那种执着的生命表白方式产生了一份浓厚的情结,以至不愿走出那浓郁的氛围。但我终究走出了。我想我是明白蛙鼓的意味的。对我来说,蛙鼓蕴含着简洁、生动的生命过程。在内心需要清洗的时候,在平淡、诗意的生活中偶尔睁开眼睛,张开耳朵,倾听一下蛙鼓,那也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
(《佛山文艺》2013年第7期,有改动)
1.从全文看,蛙鼓有那些特点?请简要概括。(4分)
2.简要分析第⑤段在文中的作用。(4分)
3.简要赏析第⑥段中画线的句子。(4分)
在短短的瞬间便唤醒天空,唤醒大地,唤醒庄稼,唤醒花草……在蛙鼓的合唱声中醒来,耳畔飘拂着大自然幻化出来的美妙灵息。这丝丝缕缕的天籁之音,宛如行云流水,又仿佛我故乡土地上父老乡亲脱手而出的种子,撒到哪里,长到哪里。
4.本文写蛙鼓,却多次提到“生命”一词,你认为作者借写蛙鼓表现了那些“生命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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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18分)
听 秋 郑毅
总以为秋天,是个适宜用耳朵听的季节。
也总喜欢在秋天里,叫醒沉睡的耳朵,来听听秋。
雨,总是和秋日有着很深的缘分;雨,也总是被人涂抹上一层厚厚的情感,驱之不散,挥之不去。秋雨,尤为如此,犹如一坛酽酽的米酒,善感的人只须走近,轻抿一口,那浓浓的愁绪就会如蚕丝缕缕扯出,袅袅余余。
在静寂的深夜,最宜听雨。只须依窗而坐,轻抿着清茶,偶尔,几点雨滴似乎不经意地敲落在窗棂上,瞬间飞散,消弭于雨雾中,不见踪影。心也倏尔一震,为那雨滴撞击玻璃的清脆。轻启窗子,那潮湿的雨气透过窗棂迎面扑来,让人躲避不及。那寂静的夜气与漫天的雨气彼此柔柔地濡湿,浸润,发酵,酝酿成一杯绵长而浓烈的老酒,沉醉不得,又清醒不能。恍惚间,思绪仿佛在时空的某个时间某个地点定格,一个叫柳永的诗人,站在长亭外,惆怅地吟出“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的诗句。这时候,绵绵的雨也就在我的眼前变得忧伤和诗意起来。
秋日里,最不能遗忘的恐怕就是知了的叫声了。在秋高气爽的午后,睡意还未全消,那阵阵参差不齐的合唱此起彼伏,随之向天空飞扬,在云端停驻片刻,倏尔又跌落下来。细听,少了夏日几许的聒噪,多了几分从容和坦然。在生命的最后日子里,没有理由轻言虚度,没有理由不尽情歌唱,没有理由不去绽放这生命中的美丽。
有空的话,也不要忘记到田地里去走走。傍晚,或者清晨,只须携一份平静的心情,去亲近那久违的田垄。听听沉甸甸的玉米在杆上欣喜的私语;听听金黄的豆子耐不住寂寞,迫不及待地噼里啪啦地跳将出来;听听笔直的芝麻杆上“砰砰”的拔节声。此刻,你的心里会充满欣慰。
秋收后的田野,容颜更显得沧桑,胸怀更显得空旷。那萧瑟的玉米地中,黄绿斑驳的玉米叶子在浸着凉意的秋风中左右摇摆,沙沙作响,没有一丝告别的悲伤,有的只是从容的挥手,沉静的微笑。那刚刚收割后的荒凉的芝麻地里,一截截露出地面的短短的芝麻茬,还深扎在这坚硬的黄土地上,那稍稍发白发干的茎秆截面,还隐约渗出点点晶莹的汁水,不会是听到芝麻粒儿跳出菱角后喜悦的泪水吧。
最喜欢坐在繁星满天的秋夜下,仰望天际,听点点星星在窃窃私语地交流着彼此的秘密。此时,热闹夜市上聒噪的卡拉OK早已划上了休止符,人们也渐次进入了梦乡,各种关于奇幻的梦的故事正在有条不紊地悄悄上演,一切都沉寂着。偶尔,传来几声“唧唧”的声音,或许是蟋蟀或者蛐蛐在梦中的呓语吧,那会瞬间让你心静如水。
每一朵花,每一株小草,每一片落叶,每一滴露珠,都是一种语言,但这种语言只有心灵纯净且充满挚爱的人才能听懂。也许,美就藏在我们疲惫的心灵之外,远在天涯而又近在咫尺。去听吧,潺潺的流水和鸟儿的啼鸣,犹如滴水崖中流泻出的清澈和美丽,点点滴滴,会经久不息地在我们耳畔喧响。
凉爽的夜里,躺在床上,当给自己一天的思绪划上句号的时候,或许有个声音会惊醒你疲惫的神经,那不紧不慢的“咚咚”的心跳声正清晰地响彻在耳际。莫名的感动涌上心头,没有理由的。生命的感觉此刻是如此强烈,生命的脚步从未如此从容!听听自己的心脏的跳动,那儿会传来一个熟悉而又亲切的声音:来吧,到这儿来。那是来自母亲的召唤,是来自大自然的消息。
秋天了,叫醒自己沉睡的耳朵吧!用心去听,你会发现,在秋的行囊中,满载的都是单纯的快乐与纯粹的幸福,不是吗?
1.作者为什么说“秋天,是个适宜用耳朵听的季节”?请简要回答。(4分)
2.文章在开篇与结尾均写到了“叫醒沉睡的耳朵”,有什么作用?(4分)
3.请简要分析下面两个句子在文中的含义。(4分)
①这时候,绵绵的雨也就在我的眼前变得忧伤和诗意起来。
②秋收后的田野,容颜更显得沧桑,胸怀更显得空旷。
4.请结合全文,谈谈你对“听秋”意义的理解。(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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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 者
刘学林
她喜欢这条路,尤其是在春天。现在就是春天,垂柳新绿,桃花欲开未开,正是赏花时节。她驾一辆奥迪徐徐东行,直到无路可行时才拐上田园路。刚进档加速,一个背着一把坠胡的盲老人迎面走来。也就一闪而过了。然而就在这一闪而过的瞬间,她觉得这个盲老人有点面熟。她开始回忆。明静辽远的坠胡声响起来,那是四年前录在她记忆中的坠胡声。
难道会是他吗?
她犹豫了一下,还是调转了车头,超过了盲老人之后靠路边停住,钻出汽车,迎着盲老人站在车旁,看着盲老人用手中探路的竹竿一路敲过来。老人虽老,腰杆却直,满脸皱纹中有一种大喜大悲之后的淡定,一种饱经沧桑之后的淡定。她认定这一个瞎眼老人就是那一个盲老人。
“老人家,您是在隆兴街自由市场——”她顿了一下,斟酌该怎样表达,“拉琴的吗?”
盲老人站定,无语。
“你还记得,四年前,您让一个姑娘多拿几块钱的事情吗?”
“姑娘,您认错人了。”
盲老人手中的竹竿又向前探出,以盲人特有的轻稳起步走。她有点惘然,一动不动地看着老人的身影渐渐远去,那淡远空明的坠胡曲调却渐渐清晰起来。她重新上路,车开得很慢,坠胡的曲调时远时近,不绝如缕。
四年前的情景如在眼前。那时候她刚到这个大城市谋生,钱包被偷,她身无分文,饥肠辘辘。她在隆兴街自由市场逛悠,油条的气味,卤面的气味,粉浆面条的气味,残忍无情地折磨着她的肠胃。向大妈讨一碗粉浆面条喝喝吗?她鼓了几次勇气没有张开口。
这时候她听到了盲老人的坠胡声,那琴声淡若流云,清如溪水,也看到了坐在一条小巷的巷口操琴的盲老人。老人不是那种睁眼瞎,该长眼睛的部位陷进去两个深坑。老人面如荒漠,坐在闹市就像坐在渺无人迹的荒原上。老人面前放着一个铁盒子,圆形的破旧的铁皮盒子,盒子里有不少零票子,一角的,两角的,一元的,两元的,她看得清清楚楚还有两张五元的,一张十元的。她的眼睛一亮,心也随之慌慌跳起来。我只拿一张五元的,只拿一张五元的。可是怎么拿呢?人熙来攘往,看到我拿一个瞎眼老人的钱,会出现什么后果呢?
她从盲老人面前走过去,又从盲老人面前走过来。这样走了两趟,她终于想出了一个遮人耳目的办法。当她再一次从老人面前走过的时候,她装作一不小心把老人盛钱的盒子踩翻了。她说声“对不起”,连忙蹲下去给老人捡钱,借机把一张五元的票子握在了手心。正在她准备起身走开的时候,老人开口说话了。老人的声音空洞淡定,无哀无怨,无喜无怒。
老人说:“姑娘,多拿几元吧。”
她把汽车锁进车库,上四楼回到自己的家。所谓家,其实只是一套四室一厅的豪华住宅而已,她还没有成家。
经历了那一段穷苦磨难之后,她脚下的路忽然柳暗花明了。由于经商的天赋,她成立了一家公司,成了一名经理。两年之后,她已经是这个城市中的富人之一了。
她吃了两块“消闲派”,喝了一杯咖啡,点上一支烟。那辽远的坠胡声又在她的耳边悠悠响起。如果说她在路上拦住那位老人只是出于一个偶发的念头,那么,这时候她要报答盲老人的愿望竟是如此的强烈和急切。
第二天,她到公司安排了一下事务,就直接去了隆兴街自由市场,可是她没有找到那位盲老人。
第三天,她仍然没有找到那位盲老人。
一连四天她都没有找到那位盲老人。她问旁边卖粉浆面条的一位大娘,大娘只说她也好几天没有听到盲老人的胡琴声了,对盲老人的其他情况也是一无所知。
她决定每天傍晚到田园路上去等待,终于如愿以偿等到了那位盲老人。她拦住他。
盲老人漠然无语。
“这是一万元钱,您先用着。请您告诉我您的地址,我会定期给您送去生活费的。”
“这是从何说起?”老人在傍晚的夕阳下径直走去。
她跟上老人:“四年前您对我有恩,虽然只是几块钱。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希望您能成全我。”
“我一个瞎子能对谁有恩?请姑娘不要污人清白。”
盲老人说话的时候并没有回头。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垂柳新绿,桃花欲开未开,正是赏花时节”,小说开头的景物描写,暗示女主人公历经磨难后的喜悦心情,也使作品充满了诗意。
B.小说注重从细微处表现人的心灵秘密,“她从盲老人面前走过去,又从盲老人面前走过来”写出了姑娘犹豫、矛盾的复杂心理。
C.盲老人的声音“空洞淡定,无哀无怨”,“面如荒漠”,“腰杆却直”,这些细节描写,反映他与世无争、淡漠从容的人生智慧。
D.姑娘因为拿了盲老人五元钱而耿耿于怀,几年来她一直寻找盲老人,并拿出一万元报答老人,这反映了她知错就改的品质。
E.发生在姑娘和盲老人之间的故事温馨动人,其中也蕴含着作者对人性和当下社会道德的反思,这是小说的深刻之处。
(2)小说以“盲者”为题,“盲者”有哪些含义?请简要分析。
(3)小说在刻画盲老人这个形象时,突出了他的哪些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
(4)小说四次写坠胡声响起来,每次作用不同。请结合小说内容具体分析,并说明这样写有什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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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9分,每小题3分)
闲话信仰
某留美人士在接受提问“美国人为什么这么不喜欢中国人?”时答道:“因为中国人没有信仰。”
早就有学者指出,中国传统文化的薄弱环节是宗教资源的稀缺。这话大体不错。因为作为传统文化的主流,儒家思想从源头上就和宗教情怀各执一端。长期以来,儒家在文化思想领域内占据着统治地位,这种统治地位又和封建王朝专制制度互为依托,形成一个“超稳定结构”,这自然就没有给任何宗教留下适宜发展的空间和条件。
中国人缺少宗教情怀不假,但不信教并不等于什么也不信,事实上,中国文化中关于道德信仰方面的分量并不低于任何一种高级宗教。
中国人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信仰,其所经历的艰苦思想过程,使它在人类精神文明史上居于一个相当高的层次。比如,“孝”和“以孝治天下”观念的提出,就反映出在信仰问题上的煞费苦心和独一无二。先儒们早就发现,人的精神层面的进步必然植根于对动物本能的抵制、疏离和克服。在这个过程中,“孝”正是最中心的环节。处于文明早期阶段的人类没有“孝道”这一说,相反历史上许多游牧种群都有歧视老人的风俗。时至今日,西方发达世界的伦理秩序中,下一代也仍然排在上一代之前。这种对下一代的关爱,是和动物的本能完全一致的,只有“孝”却是反其道而行——它是一种和动物本能逆向的理念。能够在这点上取得突破,推而及之,其他道德信仰的贯彻就变得切实可行了,这就叫做“百善孝为先”。因此可以说,“以孝治天下”确实是很高明的政治哲学。
上面是对传统文化中道德信仰方面的正面评估,是一种积极的说法。而要做到客观公允,它消极的另一面也不能回避。由于对生命意义的探索缺失了“彼岸情结”的支撑,道德信仰的状况常常受时代环境的左右,在一个反常的、险恶的社会条件下,又较容易受到蛊惑,因而其坚定性确实赶不上各种高级宗教。这就是为什么中国历史上有那么多令人厌恶的现象,小者拐骗偷摸;大者杀人食肉。而在权力场中,谄媚逢迎,虐杀无辜;或者是崇洋媚外,唯利是图,内涵虽然不同,嘴脸一样丑恶。而且,从表面看来,其来源和过程毫不相干甚至互相对立的东西,能够按照当权者的意志一夜之间便蔚为风气。这在宗教传统很深的国家是很难看到的。
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在西班牙和巴尔干地区发生过猛烈的碰撞,反反复复的改宗斗争是一个相当漫长而惨烈的过程,时至今日,巴尔干人民还在饱尝这一惨剧留下的苦果。相对他们而言,中国人倒该算是有福的了,在这里所谓“坏事变好事”的逻辑得到了证明。不是吗?如果我们也十分执著于某种信仰,那中国和世界今天会是何等模样。
说到这里,再回到开篇的问题,美国人为什么不喜欢中国人?那位留美学者的答案“没有信仰”云云,便很值得怀疑。
1.下列关于“信仰”的说法,符合作者观点的一项是( )
A.从某种意义上说,宗教资源的稀缺是中国传统文化的薄弱环节,这使得中国人缺少信仰。
B.儒家思想在文化领域内的统治地位和封建王朝专制制度互为依托,没有给其他宗教信仰在中国的发展留下任何空间和条件。
C.为信仰献身不是宗教徒的专利,在中国历史上的某些时期,道德教化表现出的强大力量足以媲美于各种宗教。
D.道德信仰易受时代环境左右,在反常的、险恶的社会条件下,其坚定性往往比不上其他宗教信仰。
2.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中国人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信仰之所以在人类精神文明史上居于相当高的层次,只是因为它经历了艰苦漫长的过程。
B.对动物本能的抵制、疏离和克服,体现出人的精神层面的进步,从这一点上讲,先儒们“孝”的观念的提出,可谓煞费苦心和独一无二。
C.中国历史上,在国家基本安定的情况下,统治者一般总会重视文化建设,道德教化也会得到有效传承。
D.由于对生命意义的探索缺失了“彼岸情结”的支撑,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道德信仰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消极的一面。
3.依据原文的信息,下列分析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中国人也许缺少宗教信仰,但是中国文化中的道德信仰并不逊色于任何一种高级宗教,所以,宗教对于一个民族并不是不可或缺的。
B.“百善孝为先”。“孝”道得到推行,其他道德信仰的贯彻就变得切实可行了。今天,我们仍然应该推行“孝”道。
C.从中国历史的发展来看,道德信仰有其消极性,也有积极性。因此,我们不能盲目崇尚宗教,仍应加强道德建设。
D.中国和平安宁,而巴尔干地区还在饱尝漫长而惨烈的改宗斗争,这表明道德信仰优于宗教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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