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文(文学类)阅读(26分)
布拉格的歌声
[俄]彼特洛·洛斯基
行动之前,杰夫卡夫斯基就有一种强烈的预感,这绝不是一次例行演习那么简单。果然,短短三个小时之后,装甲车队便开入布拉格,而天空的广播也同时传来讯息,这次行动绝不是针对捷克斯洛伐克人民,而是逮捕杜布切克分子(见背景资料)。
守护在布拉格边缘的一条要道,杰夫卡夫斯基和战友一样,他心里非常焦虑,这次取名为“尤里复仇”的行动到底要持续多久?
街对面不远处是一个教堂,悠扬的钢琴声隐隐约约地从里面传出来,杰夫卡夫斯基情不自禁地侧耳细听,曲子有点像《伏尔加母亲》,那是他最喜爱的一首曲子,如果不是德军突然入侵,杰夫卡夫斯基想,自己现在一定是一名钢琴师,至少不会手里拿着枪。
杰夫卡夫斯基无奈地笑笑,抬起头看看天空,只见晴空万里,太阳直直地照着脚下的城市,连影子都不见一点,这是个好兆头,久经战场的他可以肯定,战争已经结束,或者根本就没有发生,因为天空连一架飞机都没有,这就说明伟大的莫斯科再次取得了绝对性的胜利。
这样想着,杰夫卡夫斯基便觉全身轻松起来,反复观察了下周边,没什么异动,便向远处的战友打了声招呼,自己一个人慢慢朝教堂走去。琴声已经停止,但教堂却并没有静下来,透过门缝,杰夫卡夫斯基看见一群孩子正整齐地唱着歌,什么曲子他听不出来,只觉得歌声在教堂里显得特别响亮。
杰夫卡夫斯基喜欢这种感觉,便不由自主地走进去,他想问问这首歌的名字,甚至还想跟他们一起学习歌唱。然而,当他出现在那群孩子面前,歌声却突然停止,他们一个个惊恐万分,稍小一点的女孩甚至在往后躲。
杰夫卡夫斯基抱歉地笑笑,刚想说自己的来意,一个男孩却突然朝自己奔来,这是一个勇敢的男孩,杰夫卡夫斯基在心里默默赞许。可男孩大概跑得大急,竟然在阶梯处绊倒。遇到这种情况,杰夫卡夫斯基当然是豪不犹豫地向前搀扶。
意外就发生在搀扶的那一刻,男孩拼命甩开他的手,大声哭诉:“坏人,你还我爸妈来,你们都是坏人!”与此同时,男孩竟然掏出一支手枪对准杰夫卡夫斯基的胸口,“啪”的一声,枪声在教堂里格外清脆。
杰夫卡夫斯基显得特别沉重,他真的不希望发生这种事,但当他发现男孩拿出手枪那一刻,还是习惯性地先下了手。教官曾无数次地训练他应对类似的情况,所以,枪杀男孩的事情完全可以算得上一次对敌作战,杰夫卡夫斯基甚至还可以把战绩上报。但是,在枪声之后,他却只觉天旋地转,怎么也站不起来,他看见男孩的脸,竟然带着微笑,一种解脱的微笑。
战友冲进教堂,一支支枪口对准教堂里的孩子时,杰夫卡夫斯基终于挣扎着站起来,他告诉战友,这里没有杜布切克分子,男孩完全是自己一时冲动而错杀,回去后,他会主动接受军法处置。
教堂里所有的人都默不作声,无论是小孩又或者大人,他们脸上都有种奇怪的表情。因为就在刚才,他们亲眼看见杰夫卡夫斯基把男孩手里的枪塞在自己怀里,一个军人竟然保护敌人的伙伴,这简直就是奇迹。
当杰夫卡夫斯基与战友跨出教堂的大门,外面阳光依旧明媚,整个布拉格宁静得像莫斯科的早晨,而就在杰夫卡夫斯基回头那一刻,透过教堂的大门,他看见那群孩子紧紧地靠在一起,悠扬的歌声再次响起,越唱越响,歌声从门口飘出来,弥漫在布拉格的天空。 (选自《意林》2011年04期,有删改)
【背景资料】1968年,捷共中央第一书记杜布切克发起布拉格之春改革,希望借此摆脱苏联。8月20日,苏军以军事演习的名义突袭机场并占领布拉格,逮捕了杜布切克,控制了捷克全境。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6分)
A.杰夫卡夫斯基守护在布拉格边缘的一条要道,和战友一样心里非常焦虑,他们厌恶战争,想尽快结束。
B.主人公听到教堂传出像《伏尔加母亲》的钢琴声,那是他最喜爱的一首曲子,所以后来他去教堂询问其名字。
C.小男孩脸带微笑,是一种解脱的微笑,是对“坏人”的抗议,是想到死后会在天堂看到父母的幸福。
D.杰夫卡夫斯基告诉战发。自己一时冲动错杀男孩,教堂里所有的人默不作声,因为面对敌人的枪口。
E.布拉格的歌声是呼唤和平的歌声,是人类精神力量的象征,代表着捷克斯洛伐克的希望和未来。
2.小说中多处描写歌声,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3.杰夫卡夫斯基的性格特点是什么?请简要分析。(6分)
4.杰夫卡夫斯基是合格的军人吗?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8分)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
现代文(文学类)阅读(26分)
布拉格的歌声
[俄]彼特洛·洛斯基
行动之前,杰夫卡夫斯基就有一种强烈的预感,这绝不是一次例行演习那么简单。果然,短短三个小时之后,装甲车队便开入布拉格,而天空的广播也同时传来讯息,这次行动绝不是针对捷克斯洛伐克人民,而是逮捕杜布切克分子(见背景资料)。
守护在布拉格边缘的一条要道,杰夫卡夫斯基和战友一样,他心里非常焦虑,这次取名为“尤里复仇”的行动到底要持续多久?
街对面不远处是一个教堂,悠扬的钢琴声隐隐约约地从里面传出来,杰夫卡夫斯基情不自禁地侧耳细听,曲子有点像《伏尔加母亲》,那是他最喜爱的一首曲子,如果不是德军突然入侵,杰夫卡夫斯基想,自己现在一定是一名钢琴师,至少不会手里拿着枪。
杰夫卡夫斯基无奈地笑笑,抬起头看看天空,只见晴空万里,太阳直直地照着脚下的城市,连影子都不见一点,这是个好兆头,久经战场的他可以肯定,战争已经结束,或者根本就没有发生,因为天空连一架飞机都没有,这就说明伟大的莫斯科再次取得了绝对性的胜利。
这样想着,杰夫卡夫斯基便觉全身轻松起来,反复观察了下周边,没什么异动,便向远处的战友打了声招呼,自己一个人慢慢朝教堂走去。琴声已经停止,但教堂却并没有静下来,透过门缝,杰夫卡夫斯基看见一群孩子正整齐地唱着歌,什么曲子他听不出来,只觉得歌声在教堂里显得特别响亮。
杰夫卡夫斯基喜欢这种感觉,便不由自主地走进去,他想问问这首歌的名字,甚至还想跟他们一起学习歌唱。然而,当他出现在那群孩子面前,歌声却突然停止,他们一个个惊恐万分,稍小一点的女孩甚至在往后躲。
杰夫卡夫斯基抱歉地笑笑,刚想说自己的来意,一个男孩却突然朝自己奔来,这是一个勇敢的男孩,杰夫卡夫斯基在心里默默赞许。可男孩大概跑得大急,竟然在阶梯处绊倒。遇到这种情况,杰夫卡夫斯基当然是豪不犹豫地向前搀扶。
意外就发生在搀扶的那一刻,男孩拼命甩开他的手,大声哭诉:“坏人,你还我爸妈来,你们都是坏人!”与此同时,男孩竟然掏出一支手枪对准杰夫卡夫斯基的胸口,“啪”的一声,枪声在教堂里格外清脆。
杰夫卡夫斯基显得特别沉重,他真的不希望发生这种事,但当他发现男孩拿出手枪那一刻,还是习惯性地先下了手。教官曾无数次地训练他应对类似的情况,所以,枪杀男孩的事情完全可以算得上一次对敌作战,杰夫卡夫斯基甚至还可以把战绩上报。但是,在枪声之后,他却只觉天旋地转,怎么也站不起来,他看见男孩的脸,竟然带着微笑,一种解脱的微笑。
战友冲进教堂,一支支枪口对准教堂里的孩子时,杰夫卡夫斯基终于挣扎着站起来,他告诉战友,这里没有杜布切克分子,男孩完全是自己一时冲动而错杀,回去后,他会主动接受军法处置。
教堂里所有的人都默不作声,无论是小孩又或者大人,他们脸上都有种奇怪的表情。因为就在刚才,他们亲眼看见杰夫卡夫斯基把男孩手里的枪塞在自己怀里,一个军人竟然保护敌人的伙伴,这简直就是奇迹。
当杰夫卡夫斯基与战友跨出教堂的大门,外面阳光依旧明媚,整个布拉格宁静得像莫斯科的早晨,而就在杰夫卡夫斯基回头那一刻,透过教堂的大门,他看见那群孩子紧紧地靠在一起,悠扬的歌声再次响起,越唱越响,歌声从门口飘出来,弥漫在布拉格的天空。 (选自《意林》2011年04期,有删改)
【背景资料】1968年,捷共中央第一书记杜布切克发起布拉格之春改革,希望借此摆脱苏联。8月20日,苏军以军事演习的名义突袭机场并占领布拉格,逮捕了杜布切克,控制了捷克全境。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6分)
A.杰夫卡夫斯基守护在布拉格边缘的一条要道,和战友一样心里非常焦虑,他们厌恶战争,想尽快结束。
B.主人公听到教堂传出像《伏尔加母亲》的钢琴声,那是他最喜爱的一首曲子,所以后来他去教堂询问其名字。
C.小男孩脸带微笑,是一种解脱的微笑,是对“坏人”的抗议,是想到死后会在天堂看到父母的幸福。
D.杰夫卡夫斯基告诉战发。自己一时冲动错杀男孩,教堂里所有的人默不作声,因为面对敌人的枪口。
E.布拉格的歌声是呼唤和平的歌声,是人类精神力量的象征,代表着捷克斯洛伐克的希望和未来。
2.小说中多处描写歌声,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3.杰夫卡夫斯基的性格特点是什么?请简要分析。(6分)
4.杰夫卡夫斯基是合格的军人吗?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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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布拉格的歌声
[俄]彼特洛•洛斯基
行动之前,杰夫卡夫斯基就有一种强烈的预感,这绝不是一次例行演习那么简单。果然,短短三个小时之后,装甲车队便开入布拉格,而天空的广播也同时传来讯息,这次行动绝不是针对捷克斯洛伐克人民,而是逮捕杜布切克分子(见背景资料)。
守护在布拉格边缘的一条要道,杰夫卡夫斯基和战友一样,他心里非常焦虑,这次取名为“尤里复仇”的行动到底要持续多久?
街对面不远处是一个教堂,悠扬的钢琴声隐隐约约地从里面传出来,杰夫卡夫斯基情不自禁地侧耳细听,曲子有点像《伏尔加母亲》,那是他最喜爱的一首曲子,如果不是德军突然入侵,杰夫卡夫斯基想,自己现在一定是一名钢琴师,至少不会手里拿着枪。
杰夫卡夫斯基无奈地笑笑,看看天空,晴空万里,太阳照着脚下的城市,连影子都不见一点,这是个好兆头,久经战场的他可以肯定,战争已经结束,或者根本就没有发生,因为天空连一架飞机都没有,这就说明伟大的莫斯科再次取得了绝对性的胜利。
这样想着,杰夫卡夫斯基便觉全身轻松起来,反复观察了下周边,没什么异动,便向远处的战友打了声招呼,自己一个人慢慢朝教堂走去。琴声已经停止,但教堂却并没有静下来,透过门缝,杰夫卡夫斯基看见一群孩子正整齐地唱着歌,什么曲子他听不出来,只觉得歌声在教堂里显得特别响亮。
杰夫卡夫斯基喜欢这种感觉,不由自主地走进去,想问问这首歌的名字,还想跟他们一起歌唱。然而,当他出现在那群孩子面前时,歌声却突然停止,他们惊恐万分,稍小一点的女孩在往后躲。他抱歉地笑笑,刚想说自己的来意,一个男孩突然朝自己奔来,这是一个勇敢的男孩,他默默赞许。男孩大概跑得太急,在阶梯处绊倒。遇到这种情况,杰夫卡夫斯基当然是毫不犹豫地向前搀扶。意外就发生在搀扶的那一刻,男孩拼命甩开他的手,大声哭诉:“坏人,你还我爸妈来,你们都是坏人!”与此同时,男孩竟然掏出一支手枪对准杰夫卡夫斯基的胸口,“啪”的一声,枪声在教堂里格外清脆。
杰夫卡夫斯基显得特别沉重,他不希望发生这种事,但当他发现男孩拿出手枪那一刻,还是习惯性地先下了手。教官曾训练他应对类似情况,所以,枪杀男孩的事情可以算得上一次对敌作战,他可以把战绩上报。但是,在枪声之后,他却只觉天旋地转,怎么也站不起来,他看见男孩的脸,竟然带着微笑,一种解脱的微笑。
当战友冲进教堂,枪口对准教堂里的孩子时,他挣扎着站起来,告诉战友,这里没有杜布切克分子,男孩完全是自己一时冲动而错杀,回去后,他会主动接受军法处置。
教堂里所有人默不作声,脸上有种奇怪的表情。因为就在刚才,他们亲眼看见杰夫卡夫斯基把男孩的手里的枪塞在自己怀里,一个军人竟然保护敌人的伙伴,简直是奇迹。
当杰夫卡夫斯基与战友跨出教堂的大门,外面阳光依旧明媚,整个布拉格宁静得像莫斯科的早晨,而就在杰夫卡夫斯基回头那一刻,透过教堂的大门,他看见那群孩子紧紧地靠在一起,悠扬的歌声再次响起,越唱越响,歌声从门口飘出来,弥漫在布拉格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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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资料:1968年,捷共中央第一书记杜布切克发起布拉格之春改革,希望借此摆脱苏联。8月20日,苏军以军事演习的名义突袭机场并占领布拉格,逮捕了杜布切克,控制了捷克全境。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杰夫卡夫斯基守护在布拉格边缘的一条要道,和战友一样心里非常焦虑,他们厌恶战争,想尽快结束。
B.主人公听到教堂传出像《伏尔加母亲》的钢琴声,那是他最喜爱的一首曲子,所以后来他去教堂只是想询问其名字。
C.小男孩脸带微笑,是一种解脱的微笑,是对“坏人”的抗议,是想到死后会在天堂看到父母的幸福。
D.杰夫卡夫斯基告诉战友,自己一时冲动错杀男孩,教堂里所有的人默不作声,因为面对敌人的枪口。
E.布拉格的歌声是呼唤和平的歌声,是人类精神力量的象征,代表着捷克斯洛伐克的希望和未来。
2.小说中多处描写歌声,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杰夫卡夫斯基的形象特点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4.杰夫卡夫斯基是合格的军人吗?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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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广场上美好的歌声
彼特洛•洛斯基
行动之前,杰夫卡夫斯基就有一种强烈的预感,这绝不是一次例行演习那么简单。果然,短短三个小时之后,装甲车队便开入捷克布拉格,而天空的广播也同时传来讯息,这次行动绝不是针对捷克斯洛伐克人民,而是逮捕杜布切克分子(见背景资料)。
守护在布拉格边缘的一条要道,杰夫卡夫斯基和战友一样,他心里非常焦虑,这次取名为“尤里复仇”的行动到底要持续多久?
街对面不远处是一个教堂,悠扬的钢琴声隐隐约约地从里面传出来,杰夫卡夫斯基情不自禁地侧耳细听,曲子有点像《伏尔加母亲》,那是他最喜爱的一首曲子,如果不是德军突然入侵,杰夫卡夫斯基想,自己现在一定是一名钢琴师,至少不会手里拿着枪。
杰夫卡夫斯基无奈地笑笑,抬起头看看天空,只见晴空万里,太阳直直地照着脚下的城市,连影子都不见一点,这是个好兆头,久经战场的他可以肯定,战争已经结束,或者根本就没有发生,因为天空连一架飞机都没有,这就说明伟大的莫斯科再次取得了绝对性的胜利。
这样想着,杰夫卡夫斯基便觉全身轻松起来,反复观察了一下周边,没什么异动,便向远处的战友打了声招呼,自己一个人慢慢朝教堂走去。琴声已经停止,但教堂却并没有静下来,透过门缝,杰夫卡夫斯基看见一群孩子正整齐地唱着歌,什么曲子他听不出来,只觉得歌声在教堂里显得特别响亮。
杰夫卡夫斯基喜欢这种感觉,便不由自主地走进去,他想问问这首歌的名字,甚至还想跟他们一起学习歌唱。然而,当他出现在那群孩子面前,歌声却突然停止,他们一个个惊恐万分,稍小一点的女孩甚至在往后躲。
杰夫卡夫斯基抱歉地笑笑,刚想说自己的来意,一个男孩却突然朝自己奔来,这是一个勇敢的男孩,杰夫卡夫斯基在心里默默赞许。可男孩大概跑得太急,竟然在阶梯处绊倒。遇到这种情况,杰夫卡考斯基当然是毫不犹豫地向前搀扶。意外就发生在搀扶的那一刻,男孩拼命甩开他的手,大声哭诉:“坏人,你还我爸妈来,你们都是坏人!”与此同时,男孩竟然掏出一支手枪对准杰夫卡夫斯基的胸口,“啪”的一声,枪声在教堂里格外清脆。
杰夫卡夫斯基显得特别沉重,他真的不希望发生这种事,但当他发现男孩拿出手枪那一刻,还是习惯性地先下了手。教官曾无数次地训练他应对类似的情况,所以,枪杀男孩的事情完全可以算得上一次对敌作战,杰夫卡夫斯基甚至还可以把战绩上报。但是,在枪声之后,他却只觉天旋地转,怎么也站不起来,他看见男孩的脸,竟然带着微笑,一种解脱的微笑。
当战友冲进教堂,一支支枪口对准教堂里的孩子时,杰夫卡夫斯基终于挣扎着站起来,他告诉战友,这里没有杜布切克分子,男孩完全是自己一时冲动而错杀,回去后,他会主动接受军法处置。
教堂里所有的人都默不作声,无论是小孩或者大人,他们脸上都有种奇怪的表情。因为就在刚才,他们亲眼看见杰夫卡夫斯基把男孩的手里的枪塞在自己怀里,一个军人竟然保护敌人的伙伴,这简直就是奇迹。
当杰夫卡夫斯基与战友跨出教堂的大门,外面阳光依旧明媚,整个布拉格宁静得像莫斯科的早晨,而就在杰夫卡夫斯基回头那一刻,透过教堂的大门,他看见那群孩子紧紧地靠在一起,悠扬的歌声再次响起,越唱越响,歌声从门口飘出来,弥漫在布拉格的天空。
(选自《意林》2011年04期,有删改。)
背景资料:1968年,捷克中央第一书记杜布切克发起布拉格之春改革,希望借此摆脱苏联。8月20日,苏军以军事演习的名义突袭机场并占领布拉格,逮捕了杜布切克,控制了捷克全境。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 杰夫卡夫斯基守护在布拉格边缘的一条要道,和战友一样心里非常焦虑,他们厌恶战争,想尽快结束。
B. 主人公听到教堂传出像《伏尔加母亲》的钢琴声,那是他最喜爱的一首曲子,所以后来他去教堂询问其名字。
C. 小男孩脸带微笑,是一种解脱的微笑,是对“坏人”的抗议,是想到死后会在天堂看到父母的幸福。
D. 杰夫卡夫斯基告诉战友,自己一时冲动错杀男孩,教堂里所有的人默不作声,因为面对敌人的枪口。
E. 布拉格的歌声是呼唤和平的歌声,是人类精神力量的象征,代表着捷克斯洛伐克的希望和未来。
2.小说中多处描写歌声,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杰夫卡夫斯基是合格的军人吗?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遗 嘱
[美]安妮·布拉克福德
夕阳沉下去了,暮色笼罩了一切,乔治·华盛顿·卡文大街上,一个小男孩边走边唱,那歌声哀戚悲切。他低着头,两只黑脚丫拣着人行道上干净的地方走。他猛抬头,看见了街对面一所破屋旁边的巨幅广告牌,画着一个巨大的金发女郎,微笑着,她手里拿着巨大的瓶子,上写“请喝可口可乐”。天色昏暗,小男孩读着很吃力。
“孩子啊!”突如其来的一声喊叫打破了街道上的一片沉寂。小男孩猛转过身子,看见杰克逊太太。他曾听人说起过她,说她上了岁数,一向足不出户。
“孩子啊!快过来!”他环顾四周,街上空荡荡的。老太太抱着一线希望盯着他,他想跑可又不敢。
小男孩慢腾腾地走过去。老太太伸出干瘦的老手抓住他的胳膊,说:“把我搀进屋里,孩子啊。”小男孩搀扶着她虚弱的身子进了屋。
“把我扶到床上。你叫什么名字?”
“约瑟夫。”他回答。
“约瑟夫。好啦,扶我慢慢坐下。把我的脚放到床上。那儿有把椅子,坐吧。不,把椅子搬过来点儿,好叫我看见你。”
约瑟夫端端正正地坐在椅子边上,把房间打量了一番。屋里很暗,摆满了破家具,到处是空瓶子和从报纸上剪下来的图片。约瑟夫身边有张粗糙的桌子,桌上放着几张纸和一截破铅笔头。
老太太用手撑着身子,想从床上坐起来。她眼里含着泪,嘴角流着口水,这情景叫约瑟夫感到一阵恶心。
“我快死了,我想叫你给我写个遗嘱。桌上有纸,有铅笔。”
约瑟夫把椅子朝桌边移近一些,拿起了铅笔头。他把铅笔头夹在指缝里,捻来捻去。
“我叫玛丽,”老太太说,“玛丽·杰克逊。你先写上‘玛丽·杰克逊太太遗嘱’。对,这听起来够味儿。快,写下来吧。”
小男孩低着头,眼睛盯着纸,咕咕哝哝地说:“我不会写。”
“会写。照我说的写吧。总得有人可怜可怜我这个老太太呀。”
“可是……”
“我老了,”她说,“疲惫不堪,就要死了。”
小男孩背过脸去,望着窗外。天就要黑了。可是隐隐约约还能看见那块广告牌,那个抱着大瓶子的金发女郎以及“请喝可口可乐”!
“我想把我那枚银饰针留给女儿。饰针当然很漂亮了。女儿住在圣西门岛。你把地址写下来。”约瑟夫低头看看纸,又朝窗外望望。
“写呀!”老太太催促着,“快!把我说的写下来。我就要死了,总得立个遗嘱啊。”
约瑟夫弯下矮小的身子,趴在桌子上,拿起铅笔头在纸上缓缓地写起来。
“除了那枚银饰针,”老太太说,“我就一无所有了。噢,对啦,我的《圣经》也留给女儿。你再写上,我要求举行基督教葬礼,真正的基督教葬礼,不停地唱着圣歌。这就是我这个老太婆的遗愿。把这一句也写下来吧。”小男孩伏在纸上忙活着。
“哎,拿过来。我签个字。”约瑟夫把纸拿过去,心惊胆战地递给她。她拿起铅笔,在下面画了个“×”。然后,她重重地往后一靠,如释重负地说:“这就好了,约瑟夫。把纸夹在《圣经》里吧,放在我的床头。”他找到《圣经》,把纸夹进去,放在床边。
“你走吧,孩子,”她叹息地说,“我困死了。”
他跑出屋门。
后来,一阵冷风从开着的窗口吹进来,可是老太太躺在床上却毫无反应。《圣经》里夹的那张纸在寒风里抖动着,纸上有小孩子的笔迹:可口可乐,请喝可口可乐。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小说开头写夕阳、暮色,写街上空寂、歌声哀戚,是为了烘托主人公杰克逊太太晚年的凄凉生活。
B. 目不识丁的杰克逊太太为了立遗嘱,请小男孩约瑟夫帮忙,但约瑟夫识字不多,并没有为她写下遗嘱。
C. “请喝可口可乐”在小说中多次出现,既推动了情节的发展,又起到了衬托人物形象悲惨生活的作用。
D. 小说叙写了一曲饱含人间辛酸血泪、令人不忍卒读的哀婉悲歌,结构精巧,情感深沉,发人深省。
2.请说说“遗嘱”的具体内容,并简要分析以此为题的作用。
3.请简要分析小说情节结尾的特点和艺术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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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1分)
一卷《红楼》触百思
王景山
伴随周汝昌成长的年月不是军阀混战,就是外寇入侵。生于乱世又为一介村童,周汝昌竟有着与生俱来的强烈求知欲和过目不忘的聪慧。他从小就醉心文学艺术,凡能偶然入目的片言只字,他都如获至宝绝不放过。对得到的任何一本书更是精读细敲如嘬骨髓,写读后感、找错字……蝇头小字将书眉空白处填个严严实实。
就在他踌躇满志准备进大学深造时,抗战爆发了,学业再次搁浅。1947年,他才又经过复试继续回燕大西语系完成学业。毕业时,他的论文英译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著作《文赋》令中外教授举座皆惊。似《文赋》这等涵盖广博且文字艰深的骈体文,即便翻译成白话文也不易,何况是译成英文。这年正值燕大开办中文系研究院,周汝昌在教授们的举荐下应考,成为被研究院录取的第一名研究生。此后,他又把《二十四诗品》译成英文介绍到欧洲,也把英国诗人雪莱的《西风颂》以《离骚》的文体翻译成中文。
自谦不是书法家的周汝昌,幼少时即醉心欧楷笔法,20岁后又致力于唐人写经,深研《兰亭》后,得右军真脉,遂平生作书多行草,其“横逸飞动、笔笔不苟、使转敷畅、作草如真”的周体法书,在众多书家中以势明法合意美之笔、英风俊骨之墨神采焕然。他曾多次慨叹,自己用于研究《兰亭序》和书法的工夫一点儿不比《红楼梦》少,研究成果受到启功、徐邦达、王学仲三大鉴定书家的肯定。
本已在书法、翻译等领域颇有建树的周汝昌,怎么又步入了“研红”道路?原来,周汝昌少年时就常听母亲讲《红楼梦》的故事,后来又从母亲手里看到古本《石头记》。然而促其真正步入“研红”之路的一个重要因素,当数胡适先生的影响。
1947年,时在燕京大学读书的周汝昌收到一直进行《红楼梦》版本研究的四兄周祜昌自天津寄来的一函,说他新近看到亚东版《红楼梦》卷首有胡适之的一篇考证文章,其中有敦诚与敦敏皆系曹雪芹生前挚友的新论说,他嘱周汝昌查证。周汝昌遍查燕大图书馆,终于在敦敏诗集中发现了那首《咏芹诗》。兴奋之下,周汝昌将这一发现撰写成文,并在《天津民国日报》副刊发表。看到文章的胡适之当即复信周汝昌,自此,胡、周书信往来切磋讨论《红楼梦》,成为现代红学史上的一段佳话。
1953年9月,已在四川大学外文系任教的周汝昌出版了第一本个人专著《红楼梦新证》。这部洋洋洒洒40万言的红学著作,将《红楼梦》实证研究体系化、专门化,被誉为“红学史上一部划时代的著作”,周汝昌也由此奠定了在现代红学史上的地位。自此,周汝昌一路研红至今已整63载,出版涉及红学研究各个层面的专著47部。
然而,周汝昌是在怎样一种身体状况下完成那一部接一部的鸿篇巨著呢?恐怕就鲜有人知了。从青年时双耳就逐渐失聪的他,戴着助听器还得别人在耳边高声吐字,左眼因视网膜脱落1975年就已失明,右眼则需靠两个高倍放大镜重叠一起方能看书写字,所以他已无法将字写在稿纸的方格内,而是在比一般标准稿纸大一倍的“稿纸”背面任意书写,那似红枣般大的字如牛耕田般不停歇地在圆桌上诞生。没过几年,手稿上的字已经大过核桃,而且常常串行重叠,只有多年做助手的女儿伦玲认得,将其在电脑上敲出存储。至近3年来,周汝昌右目仅存的那一丝视力也不复存在,盲写都成困难的他,继而改成了口述,女儿伦玲一个人忙不过来,独子建临提前退休加入进来协助姐姐专事录音记录……
一身布衣的周汝昌,一生淡泊名利,唯对中华文化、对学术真理,坚守不渝,穷追不弃。“我喜欢‘国货’,喜欢民族节序风俗。我喜欢民族建筑、民族音乐……对这些方面,也许有些人看我很保守、落后,甚至冥顽不化。不了解这一切,很难理解我为何后来走上了红学道路,为何又如此地执著痴迷,甘受百般挫辱,而无悔意,也不怨尤。”周汝昌在其自传体色彩的著作《天·地·人·我》中这样写道。
“聪明灵秀切吾师,一卷《红楼》触百思。此是中华真命脉,神明文哲史兼诗。”周汝昌作的这首诗,道出了他一生与《红楼梦》之缘。
(节选自《光明日报》,略有删改)
【注】周汝昌,1918年4月14日生于天津,别号触味道人,我国著名红学家、古典文学研究家、诗人、书法家,新中国红学研究第一人,享誉海内外的考证派主力和集大成者,堪为当代“红学泰斗”,平生有七十多部学术著作问世。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周汝昌对《红楼梦》情有独钟,喜欢“国货”和民族风俗、建筑、音乐等,而有些人因此认为他保守落后,甚至冥顽不化。
B.本文通过记述周汝昌的学术生涯,突出了他在学术研究上的辉煌成就,也表现出他精研学问、痴迷红学的执着追求的精神。
C.尽管生于乱世,但周汝昌自幼好学,醉心文学艺术,勤于精读细敲,他日后取得的卓越成就与这种强烈的求知欲不无关系。
D.周汝昌毕生致力于欧楷笔法、唐人写经、右军《兰亭》,并创立了周体法书,他的很多书法研究成果受到鉴定书家的肯定。
2.周汝昌在学术研究领域取得了哪些成就?请概括说明。(6分)
3.周汝昌步入“研红”道路,有哪些方面的原因?请简要分析。(6分)
4.周汝昌被称为“新中国红学研究第一人”、当代“红学泰斗”。为什么他能在红学研究上取得如此辉煌的成就?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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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以下小题。
周汝昌:一卷《红楼》触百思
王景山
伴随周汝昌成长的年月不是军阀混战,就是外寇入侵。生于乱世又为一介村童,周汝昌竟有着与生俱来的强烈求知欲和过目不忘的聪慧。他从小就醉心文学艺术,凡能偶然入目的片言只字,他都如获至宝绝不放过。对得到的任何一本书更是精读细敲如嘬骨髓,写读后感、找错字……蝇头小字将书眉空白处填个严严实实。
就在他踌躇满志准备进大学深造时,抗战爆发了,学业再次搁浅。1947年,他才又经过复试继续回燕大西语系完成学业。毕业时,他的论文英译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著作《文赋》令中外教授举座皆惊。似《文赋》这等涵盖广博且文字艰深的骈体文,即便翻译成白话文也不易,何况是译成英文。这年正值燕大开办中文系研究院,周汝昌在教授们的举荐下应考,成为被研究院录取的第一名研究生。此后,他又把《二十四诗品》译成英文介绍到欧洲,也把英国诗人雪莱的《西风颂》以《离骚》的文体翻译成中文。
自谦不是书法家的周汝昌,幼少时即醉心欧楷笔法,20岁后又致力于唐人写经,深研《兰亭》后,得右军真脉,遂平生作书多行草,其“横逸飞动、笔笔不苟、使转敷畅、作草如真”的周体法书,在众多书家中以势明法合意美之笔、英风俊骨之墨神采焕然。他曾多次慨叹,自己用于研究《兰亭序》和书法的工夫一点儿不比《红楼梦》少,研究成果受到启功、徐邦达、王学仲三大鉴定书家的肯定。
本已在书法、翻译等领域颇有建树的周汝昌,怎么又步入了“研红”道路?原来,周汝昌少年时就常听母亲讲《红楼梦》的故事,后来又从母亲手里看到古本《石头记》。然而促其真正步入“研红”之路的一个重要因素,当数胡适先生的影响。
1947年,时在燕京大学读书的周汝昌收到一直进行《红楼梦》版本研究的四兄周祜昌自天津寄来的一函,说他新近看到亚东版《红楼梦》卷首有胡适之的一篇考证文章,其中有敦诚与敦敏皆系曹雪芹生前挚友的新论说,他嘱周汝昌查证。周汝昌遍查燕大图书馆,终于在敦敏诗集中发现了那首《咏芹诗》。兴奋之下,周汝昌将这一发现撰写成文,并在《天津民国日报》副刊发表。看到文章的胡适之当即复信周汝昌,自此,胡、周书信往来切磋讨论《红楼梦》,成为现代红学史上的一段佳话。
1953年9月,已在四川大学外文系任教的周汝昌出版了第一本个人专著《红楼梦新证》。这部洋洋洒洒40万言的红学著作,将《红楼梦》实证研究体系化、专门化,被誉为“红学史上一部划时代的著作”,周汝昌也由此奠定了在现代红学史上的地位。自此,周汝昌一路研红至今已整63载,出版涉及红学研究各个层面的专著47部。
然而,周汝昌是在怎样一种身体状况下完成那一部接一部的鸿篇巨著呢?恐怕就鲜有人知了。从青年时双耳就逐渐失聪的他,戴着助听器还得别人在耳边高声吐字,左眼因视网膜脱落1975年就已失明,右眼则需靠两个高倍放大镜重叠一起方能看书写字,所以他已无法将字写在稿纸的方格内,而是在比一般标准稿纸大一倍的“稿纸”背面任意书写,那似红枣般大的字如牛耕田般不停歇地在圆桌上诞生。没过几年,手稿上的字已经大过核桃,而且常常串行重叠,只有多年做助手的女儿伦玲认得,将其在电脑上敲出存储。至近3年来,周汝昌右目仅存的那一丝视力也不复存在,盲写都成困难的他,继而改成了口述,女儿伦玲一个人忙不过来,独子建临提前退休加入进来协助姐姐专事录音记录……
一身布衣的周汝昌,一生淡泊名利,唯对中华文化、对学术真理,坚守不渝,穷追不弃。“我喜欢‘国货’,喜欢民族节序风俗。我喜欢民族建筑、民族音乐……对这些方面,也许有些人看我很保守、落后,甚至冥顽不化。不了解这一切,很难理解我为何后来走上了红学道路,为何又如此地执著痴迷,甘受百般挫辱,而无悔意,也不怨尤。”周汝昌在其自传体色彩的著作《天·地·人·我》中这样写道。
“聪明灵秀切吾师,一卷《红楼》触百思。此是中华真命脉,神明文哲史兼诗。”周汝昌作的这首诗,道出了他一生与《红楼梦》之缘。
(节选自《光明日报》,略有删改)
【注】周汝昌,1918年4月14日生于天津,别号触味道人,我国著名红学家、古典文学研究家、诗人、书法家,新中国红学研究第一人,享誉海内外的考证派主力和集大成者,堪为当代“红学泰斗”,平生有七十多部学术著作问世。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本文通过记述周汝昌的学术生涯,突出了他在学术研究上的辉煌成就,也表现出他精研学问、痴迷红学的执着追求的精神。
B.周汝昌对《红楼梦》情有独钟,喜欢“国货”和民族风俗、建筑、音乐等,而有些人因此认为他保守落后,甚至冥顽不化。
C.由于四兄周祜昌的指点,周汝昌在燕大图书馆发现了《咏芹诗》,并撰写文章发表,支持胡适的说法,受到了胡适的赏识。
D.周汝昌毕生致力于欧楷笔法、唐人写经、右军《兰亭》,并创立了周体法书,他的很多书法研究成果受到鉴定书家的肯定。
E.尽管生于乱世,但周汝昌自幼好学,醉心文学艺术,勤于精读细敲,他日后取得的卓越成就与这种强烈的求知欲不无关系。
(2)周汝昌步入“研红”道路,有哪些方面的原因?请简要分析。(6分)
(3)周汝昌在学术研究领域取得了哪些成就?请概括说明。(6分)
(4)周汝昌被称为“新中国红学研究第一人”、当代“红学泰斗”。为什么他能在红学研究上取得如此辉煌的成就?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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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一卷《红楼》触百思
王景山
伴随周汝昌成长的年月不是军阀混战,就是外寇入侵。生于乱世又为一介村童,周汝昌竟有着与生俱的强烈求知欲和过目不忘的聪慧。他从小就醉心文学艺术,凡能偶然入目的片言只字,他都如获至宝绝不放过。对得到的任何一本书更是精读细敲如嘬骨髓,写读后感、找错字……蝇头小字将书眉空白处填个严严实实。
就在他踌躇满志准备进大学深造时,抗战爆发了,学业再次搁浅。1947年,他才又经过复试继续回燕大西语系完成学业。毕业时,他的论文英译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著作《文赋》令中外教授举座皆惊。似《文赋》这等涵盖广博且文字艰深的骈体文,即便翻译成白话文也不易,何况是译成英文。这年正值燕大开办中文系研究院,周汝昌在教授们的举荐下应考,成为被研究院录取的第一名研究生。此后,他又把《二十四诗品》译成英文介绍到欧洲,也把英国诗人雪莱的《西风颂》以《离骚》的文体翻译成中文。
自谦不是书法家的周汝昌,幼少时即醉心欧楷笔法,20岁后又致力于唐人写经,深研《兰亭》后,得右军真脉,遂平生作书多行草,其“横逸飞动、笔笔不苟、使转敷畅、作草如真”的周体法书,在众多书家中以势明法合意美之笔、英风俊骨之墨神采焕然。他曾多次慨叹,自己用于研究《兰亭序》和书法的工夫一点儿不比《红楼梦》少,研究成果受到启功、徐邦达、王学仲三大鉴定书家的肯定。
本已在书法、翻译等领域颇有建树的周汝昌,怎么又步入了“研红”道路?原来周汝昌少年时就常听母亲讲《红楼梦》的故事,后又从母亲手里看到古本《石头记》。然而促其真正步入“研红”之路的一个重要因素,当数胡适先生的影响。
1947年,时在燕京大学读书的周汝昌收到一直进行《红楼梦》版本研究的四兄周祜昌自天津寄的一函,说他新近看到亚东版《红楼梦》卷首有胡适之的一篇考证文章,其中有敦诚与敦敏皆系曹雪芹生前挚友的新论说,他嘱周汝昌查证。周汝昌遍查燕大图书馆,终于在敦敏诗集中发现了那首《咏芹诗》。兴奋之下,周汝昌将这一发现撰写成文,并在《天津民国日报》副刊发表。看到文章的胡适之当即复信周汝昌,自此,胡、周书信往切磋讨论《红楼梦》,成为现代红学史上的一段佳话。
1953年9月,已在四川大学外文系任教的周汝昌出版了第一本个人专著《红楼梦新证》。这部洋洋洒洒40万言的红学著作,将《红楼梦》实证研究体系化、专门化,被誉为“红学史上一部划时代的著作”,周汝昌也由此奠定了在现代红学史上的地位。自此,周汝昌一路研红至今已整63载,出版涉及红学研究各个层面的专著47部。
然而,周汝昌是在怎样一种身体状况下完成那一部接一部的鸿篇巨著呢?恐怕就鲜有人知了。从青年时双耳就逐渐失聪的他,戴着助听器还得别人在耳边高声吐字,左眼因视网膜脱落1975年就已失明,右眼则需靠两个高倍放大镜重叠一起方能看书写字,所以他已无法将字写在稿纸的方格内,而是在比一般标准稿纸大一倍的“稿纸”背面任意书写,那似红枣般大的字如牛耕田般不停歇地在圆桌上诞生。没过几年,手稿上的字已经大过核桃,而且常常串行重叠,只有多年做助手的女儿伦玲认得,将其在电脑上敲出存储。至近3年,周汝昌右目仅存的那一丝视力也不复存在,盲写都成困难的他,继而改成了口述,女儿伦玲一个人忙不过,独子建临提前退休加入进协助姐姐专事录音记录……
一身布衣的周汝昌,一生淡泊名利,唯对中华文化、对学术真理,坚守不渝,穷追不弃。“我喜欢‘国货’,喜欢民族节序风俗。我喜欢民族建筑、民族音乐……对这些方面,也许有些人看我很保守、落后,甚至冥顽不化。不了解这一切,很难理解我为何后走上了红学道路,为何又如此地执著痴迷,甘受百般挫辱,而无悔意,也不怨尤。”周汝昌在其自传体色彩的著作《天·地·人·我》中这样写道。
“聪明灵秀切吾师,一卷《红楼》触百思。此是中华真命脉,神明文哲史兼诗。”周汝昌作的这首诗,道出了他一生与《红楼梦》之缘。 (节选自《光明日报》,略有删改)
【注】周汝昌,1918年4月14日生于天津,别号触味道人,我国著名红学家、古典文学研究家、诗人、书法家,新中国红学研究第一人,享誉海内外的考证派主力和集大成者,堪为当代“红学泰斗”,平生有七十多部学术著作问世。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周汝昌对《红楼梦》情有独钟,喜欢“国货”和民族风俗、建筑、音乐等,而有些人因此认为他保守落后,甚至冥顽不化。
B.本文通过记述周汝昌的学术生涯,突出了他在学术研究上的辉煌成就,也表现出他精研学问、痴迷红学的执着追求的精神。
C.尽管生于乱世,但周汝昌自幼好学,醉心文学艺术,勤于精读细敲,他日后取得的卓越成就与这种强烈的求知欲不无关系。
D.周汝昌毕生致力于欧楷笔法、唐人写经、右军《兰亭》,并创立了周体法书,他的很多书法研究成果受到鉴定书家的肯定。
E.由于四兄周祜昌的指点,周汝昌在燕大图书馆发现了《咏芹诗》,并撰写文章发表,支持胡适的说法,受到了胡适的赏识。
2.周汝昌在学术研究领域取得了哪些成就?请概括说明。
3.周汝昌步入“研红”道路,有哪些方面的原因?请简要分析。
4.周汝昌被称为“新中国红学研究第一人”、当代“红学泰斗”。为什么他能在红学研究上取得如此辉煌的成就?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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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小题
一卷《红楼》触百思
王景山
伴随周汝昌成长的年月不是军阀混战,就是外寇入侵。生于乱世又为一介村童,周汝昌竟有着与生俱来的强烈求知欲和过目不忘的聪慧。他从小就醉心文学艺术,凡能偶然入目的片言只字,他都如获至宝绝不放过。对得到的任何一本书更是精读细敲如嘬骨髓,写读后感、找错字……蝇头小字将书眉空白处填个严严实实。
就在他踌躇满志准备进大学深造时,抗战爆发了,学业再次搁浅。1947年,他才又经过复试继续回燕大西语系完成学业。毕业时,他的论文英译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著作《文赋》令中外教授举座皆惊。似《文赋》这等涵盖广博且文字艰深的骈体文,即便翻译成白话文也不易,何况是译成英文。这年正值燕大开办中文系研究院,周汝昌在教授们的举荐下应考,成为被研究院录取的第一名研究生。此后,他又把《二十四诗品》译成英文介绍到欧洲,也把英国诗人雪莱的《西风颂》以《离骚》的文体翻译成中文。
自谦不是书法家的周汝昌,幼少时即醉心欧楷笔法,20岁后又致力于唐人写经,深研《兰亭》后,得右军真脉,遂平生作书多行草,其“横逸飞动、笔笔不苟、使转敷畅、作草如真”的周体法书,在众多书家中以势明法合意美之笔、英风俊骨之墨神采焕然。他曾多次慨叹,自己用于研究《兰亭序》和书法的工夫一点儿不比《红楼梦》少,研究成果受到启功、徐邦达、王学仲三大鉴定书家的肯定。
本已在书法、翻译等领域颇有建树的周汝昌,怎么又步入了“研红”道路?原来周汝昌少年时就常听母亲讲《红楼梦》的故事,后又从母亲手里看到古本《石头记》。然而促其真正步入“研红”之路的一个重要因素,当数胡适先生的影响。
1947年,时在燕京大学读书的周汝昌收到一直进行《红楼梦》版本研究的四兄周祜昌自天津寄的一函,说他新近看到亚东版《红楼梦》卷首有胡适之的一篇考证文章,其中有敦诚与敦敏皆系曹雪芹生前挚友的新论说,他嘱周汝昌查证。周汝昌遍查燕大图书馆,终于在敦敏诗集中发现了那首《咏芹诗》。兴奋之下,周汝昌将这一发现撰写成文,并在《天津民国日报》副刊发表。看到文章的胡适之当即复信周汝昌,自此,胡、周书信往切磋讨论《红楼梦》,成为现代红学史上的一段佳话。
1953年9月,已在四川大学外文系任教的周汝昌出版了第一本个人专著《红楼梦新证》。这部洋洋洒洒40万言的红学著作,将《红楼梦》实证研究体系化、专门化,被誉为“红学史上一部划时代的著作”,周汝昌也由此奠定了在现代红学史上的地位。自此,周汝昌一路研红至今已整63载,出版涉及红学研究各个层面的专著47部。
然而,周汝昌是在怎样一种身体状况下完成那一部接一部的鸿篇巨著呢?恐怕就鲜有人知了。从青年时双耳就逐渐失聪的他,戴着助听器还得别人在耳边高声吐字,左眼因视网膜脱落,1975年就已失明,右眼则需靠两个高倍放大镜重叠一起方能看书写字,所以他已无法将字写在稿纸的方格内,而是在比一般标准稿纸大一倍的“稿纸”背面任意书写,那似红枣般大的字如牛耕田般不停歇地在圆桌上诞生。没过几年,手稿上的字已经大过核桃,而且常常串行重叠,只有多年做助手的女儿伦玲认得,将其在电脑上敲出存储。至近3年,周汝昌右目仅存的那一丝视力也不复存在,盲写都成困难的他,继而改成了口述,女儿伦玲一个人忙不过,独子建临提前退休,加入进来协助姐姐专事录音记录……
一身布衣的周汝昌,一生淡泊名利,唯对中华文化、对学术真理,坚守不渝,穷追不弃。“我喜欢‘国货’,喜欢民族节序风俗。我喜欢民族建筑、民族音乐……对这些方面,也许有些人看我很保守、落后,甚至冥顽不化。不了解这一切,很难理解我为何后走上了红学道路,为何又如此地执著痴迷,甘受百般挫辱,而无悔意,也不怨尤。”周汝昌在其自传体色彩的著作《天•地•人•我》中这样写道。
“聪明灵秀切吾师,一卷《红楼》触百思。此是中华真命脉,神明文哲史兼诗。”周汝昌作的这首诗,道出了他一生与《红楼梦》之缘。(节选自《光明日报》,略有删改)
(注)周汝昌,1918年4月14日生于天津,别号触味道人,我国著名红学家、古典文学研究家、诗人、书法家,新中国红学研究第一人,享誉海内外的考证派主力和集大成者,堪为当代“红学泰斗”,平生有七十多部学术著作问世。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 周汝昌对《红楼梦》情有独钟,喜欢“国货”和民族风俗、建筑、音乐等,而有些人因此认为他保守落后,甚至冥顽不化。
B. 本文通过记述周汝昌的学术生涯,突出了他在学术研究上的辉煌成就,也表现出他精研学问、痴迷红学的执着追求的精神。
C. 尽管生于乱世,但周汝昌自幼好学,醉心文学艺术,勤于精读细敲,他日后取得的卓越成就与这种强烈的求知欲不无关系。
D. 周汝昌毕生致力于欧楷笔法、唐人写经、右军《兰亭》,并创立了周体法书,他的很多书法研究成果受到鉴定书家的肯定。
E. 由于四兄周祜昌的指点,周汝昌在燕大图书馆发现了《咏芹诗》,并撰写文章发表,支持胡适的说法,受到了胡适的赏识。
2.周汝昌在学术研究领域取得了哪些成就?请概括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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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艺术风格独特的作家,施蛰存面对现代社会带给人的种种“不适”,充满了“惊奇”,而不是“震惊”。其区别在于 :一、“惊奇”属于“推测”和“理解”的范畴,而不是“拒绝”。二、从“惊奇”开始经由“推测”而抵达“理解”,是对一个新的“秘密领域”产生好奇心,并进入对话的过程,因此是“治愈系”话语,而不是“神经症”话语。三、面对新的、陌生的、甚至不可知的对象或谜团,要避免价值观念上的乃至理性上的先入为主,这是“惊奇”的基本前提,因此是“相遇”,而不是“逃亡”。与此相应的是施蛰存的小说观念(或称“惊奇的美学”):一、小说不是“笔记”和“新闻”。提供“震惊”体验的,不仅仅是现代城市、街垒、机器,“新闻”本身也是产生“震惊”体验的源头,或者说也是产生“创伤性神经症”的一个新的源头。二、小说注重“描写”,对于理性的归纳总结而言,对给予价值判断而言,小说就是“噜苏”的部分。“噜苏”是短暂的“震惊”之后对事物的细致观察、相遇和理解,因而它只属于“惊奇”的范畴。三、讲究叙事技术但不刻意为之,是对个别事物本身的关注,特别是对其个别性、特殊性的尊重,从而阻止了将事物变成符号。
施蛰存的“目光”是单纯而敏锐的,充满了赤子之情。他对弱势群体充满了同情式的理解。在他的作品中,现代都市不是“欲望”的对象,或者经验层面上的欲望化符号,也不是要被摧毁的罪恶渊薮。他是把它们当作“欲望的症候”来处理的,是作为“观照”的对象来理解的,是有待发现的“陌生化”的对象。它亦属于“惊奇的美学”的范畴——审美的而非功利的,情感的而非理性的。
施蛰存擅长描写“女性形象”。那些女性形象主要是都市里的女性:“恋人”、“情人”、“爱人”。“恋人”可以是想象的、梦幻的,它最具“精神性”,“情人”和“爱人”则分别增加了物质性和社会性因素,“恋”和“情”的成分则有所减少。施蛰存写女性形象,属于带有“精神修炼”色彩的逆向写作:“爱人—情人—恋人”,将“爱人”或者“情人”形象写成“恋人”形象。
施蛰存还是写“情欲”的高手。他对现代社会的“欲望”的分析,既达到了现代“精神分析学”的深度,又有解决“欲望”的东方式的智慧。
(节选自《新华文摘》2017年第1期张柠《施蛰存的观念与艺术》,有删节)
1.下列对施蛰存艺术风格的归纳错误的一项是( )
A. 他对现代社会带给人的种种“不适”,充满了一种和解式的“惊奇”而不是断裂性的“震惊”。
B. 他并不先入为主地把“现代都市”视为罪恶,而是冷静客观地将它作为观察与审视的对象,对其充满理解与尊重。
C. 他以一种“精神修炼”般的情怀,通过逆向写作,着力表现现代都市女性身上的物质性与社会性。
D. 他对现代社会的“欲望”,不但进行了深入的分析,还提出了具有东方式智慧的解决办法。
2.下列选项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 施蛰存认为,小说不是对自我及社会的简单再现,现代都市人类“创伤性神经症”的源头在于现代城市、街垒、机器。
B. 施蛰存认为,小说既要有其他文体所具有的理性归纳与先入为主的价值判断,又要有对事物的细致观察、相遇和理解。
C. 施蛰存特别注重追求叙事技术,关注并尊重现代社会的个别性与特殊性,而不是将其简单化、符号化。
D. 施蛰存以敏锐的眼光,怀着赤子情怀,对现代都市社会带给人的种种不适进行了深入剖析,对弱势群体充满了同情式的理解。
3.“施蛰存面对现代社会带给人的种种‘不适’,充满了‘惊奇’而不是‘震惊’”,请结合原文,用自己的语言解释这句话中“惊奇”与“震惊”的区别。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一、现代文阅读
论述类文本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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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不是美学家,《老子》中也有很少谈及文学艺术,但其中某些用语如“妙”“朴”“虚实”“有无”,某些命题如“大音希声”“大巧若拙”“知白守黑”等,却对后来的中国古典美学和艺术理论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成为中国美学的重要范畴和艺术创作的基本法则。而其中最具根本性、最广为人知的,则非“道法自然”莫属。
“道法自然”语出《老子》第二十五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意思是人取法于地,地取法于天,天取法于道,而道则取法于自然。对老子所说的“自然”,今人容易产生两个误【解析】
一是将“自然”理解为一个比道更高、更抽象的存在物,二是将“自然”等同于与人类社会相对应的自然界。但事实上,老子所说的“自然”并不是一个居于道之上的抽象存在,也不是那个外在于人类自身的客观之物,而是本然,是自然而然。因此,“道法自然”的意思其实就是遵循事物自身发展的规律,它的另一种表述是“道常无为而无不为”。无为者,顺其自然也,因其本然也。唯其如此,道才能在事物的发展变化中自然成就一切。
老子所说“自然”非客观之物,但“道法自然”并不反对以自然造化为师。既然“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那么天地万物无疑是人取法的对象。问题的关键在于,所法者并非物之表象,并非天地、自然万物的客观形态,而是显现于其中的某种意蕴。老子有关道的认识,得自他对自然万物的观察和思考。正是从对草木由盛而衰的生长周期,对水流冲击、侵蚀岩石过程的观察中,老子意识到“强大处下,柔弱处上”和“弱之胜强,柔之胜刚”的道理,进而总结出“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的规律。万物各有其道,有其自身发生、发展和变化的规律,人道、地道、天道莫不如是,而皆以自然为依归。
庄子进一步发展了老子的哲学思想,同时也把隐含在老子哲学中的潜在美学思想充分地展开了。在《庄子》一书中,“道法自然”的思想以寓言的形式得到了具体生动的阐述,如通过“东施效颦”“混沌开窍”等故事说明自然为美的道理,通过“伯乐治马”“鲁侯养鸟”等故事批评人为改变事物自然本性的做法。值得一提的是,庄子并不绝对否定人为的作用。固然,“残朴以为器,工匠之罪也”,但如果是在顺应自然规律的前提下从事人的创造,“既
雕既琢,复归于朴”,便能巧夺天工、妙造自然,臻于“刻雕众形而不为巧”的境界。较之老子所说的“道法自然”,庄子上述见解对中国美学的影响更为直接。
在“道法自然”等观念的影响下,古代中国孕育出了独特的美学系统。与西方哲人认为艺术起源于对自然的模仿不同,中国古人并不赞成逼真地复制现实,而主张在作品中呈现自然昭示的意蕴。相应地,中国古代艺术家在观察事物,进行创作时,其目的也不止于对物象外部形态的把握和描摹,而更着意于传达物象背后的理趣。进而言之,中国古典艺术之所以重神贵虚,如书法讲究神采为上,绘画追求气韵生动,诗歌推崇意在言外等,与老子“道法自然”的思想有着密切的关联。
1.下列关于“道法自然”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 “道法自然”是中国美学的重要范畴和艺术创作的基本法则,对中国古典美学和艺术理论的影响深远。
B. “道法自然”是《老子》中的一个命题,出自《老子》第二十五章,意思是遵循事物自身发展的规律。
C. “道法自然”并不反对以自然造化为师,只是强调效法显现于天地万物中的某种意蕴,而非其客观形态。
D. “道法自然”观念孕育出了古代中国独特的美学系统,与中国古典艺术重神贵虚的理论有着密切的关联。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 尽管《老子》中很少谈论文学艺术,但其中的某些用语和命题却隐含了深刻的美学思想。“道法自然”便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
B. 关于“道法自然”中的“自然”,今人容易将其误解为一个比道更高、更抽象的存在物,或是等同于与人类社会相对应的自然界。
C. 通过对自然万物的观察和思考。老子获得了有关“道”的认识。他认为,万物各有其道,有其自身运行规律,但都以自然为依归。
D. 《庄子》一书善于借助寓言的形式来阐述“道法自然”的思想,因而,与老子哲学思想相比,庄子的哲学思想更加具体生动。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道法自然”还可以表述为“道常无为而无不为”,只是做到了“无为”,道才能在事物的发展变化中自然成就一切。
B. 同为说明“道法自然”的道理,但“东施效颦”强调自然为美,而“鲁侯养鸟”则强调不能人为改变事物的自然本性。
C. 庄子虽然提倡“道法自然”,但并不绝对否定人为的作用。他的自然与人为并重的思想更为直接地影响了中国美学。
D. 西方哲人认为艺术源于对自然的模仿,故重在逼真;中国古人主张在作品中呈现自然昭示的意蕴,故重在有理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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