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莫言自述
1957年,我家来了个大学生邻居。他讲,当时他在济南的时候,认识一个山东省比较“腐败”的作家。这个作家究竟“腐败”到什么程度呢?一天三顿吃饺子。我们当时一年也吃不上一次饺子。我当时就问他:“叔叔,如果我将来能够写出一本小说来,我是不是能一天三顿吃饺子?” 所以,我想我最初对文学对当作家的梦想,就是冲着一天三顿吃饺子开始的。我后来把村里面的书借来看了以后,头脑当中才真正有关于文学的概念。
我的想象力还是不错的,为什么不错呢?因为我的想象力是饿出来的。童年时赶上自然灾害,为了填肚子,野草、树皮,什么都吃,甚至连煤块都敢啃。1961年春天,村里的小学拉来了一车亮晶晶的煤块,和小伙伴一拥而上,每人抢起一块煤,咯嘣咯嘣啃起来,觉得那煤块越嚼越香,还说着“味道好极了”。
我小学五年级就被学校赶出来了,就一个人牵着两头牛放牧。那时候我就能从牛的眼睛里边看到自己的倒影。有时候躺在草地上,看到天上的白云,听到鸟叫,听到周围青草生长的声音,呼吸大地发出的气味。这种跟大地接触的机会,这种很长时间孤独地跟动物在一起的状态,都让我想入非非。
直到现在,我依然动用的还是我二十岁以前积累的生活资源。我二十岁以后的东西,基本上还没有正儿八经地去写。
想象力,也有外来接受的地方。我们山东高密这个地方,离写出《聊斋志异》的蒲松龄的故乡也不远,隔了三百多里路。我听老人讲了很多很多关于鬼神的故事。上世纪六十年代,死人非常多。我们村子里最高纪录是一天死了18个人。一出门就看到原野里有鬼火在闪烁,而且经常有各种各样火一样的球在天空中飘来飘去。我当医生的姑姑就告诉我,这是狐狸在恋爱。人一旦进入这种环境,就会有一种恐惧,你就觉得你周围充满了一些神秘的生物,你在走路的时候经常听到脚后面有一个声音在跟随着你。
我的小说语言也是比较庞杂的,这里面既有古典的书面型的语言,也有一些读西方翻译过来的小说这样的语言,更多的还是来自乡土。
我们山东话的许多方言土语,一旦写到书上,是非常典雅古朴的古语,反而能够被人理解。我们说一把刀锋利,不说锋利,而说“风快”。说一个姑娘漂亮,也不说漂亮,我们讲“奇俊”。说今天天气很热,我们不说很热,而说“怪热”。
这些方言土语,写到小说里,完全可以看得懂,而且有非常强的感染力。一个真正的文学家,就是应该千方百计地丰富本民族的语言。不能仅仅把方言土语用到小说人物的对话中,而要把方言土语用到叙述中。
我从小就是一个非常爱说话的孩子。在我们农村叫做“炮孩子”。后来我写了小说叫《四十一炮》,里面就有一个“炮孩子”,其中也有我个人的经历。也因为我喜欢说话,喜欢说真话,给我们的家里带来了很多的麻烦。所以过了几十年以后,当我要写小说准备发表时,使用的笔名叫“莫言”,就是告诫自己要少说话。
事实证明,我一句话也没有少说,而且经常在一些特别庄严的场合,说出实话来。我觉得讲真话毫无疑问是一个作家宝贵的素质。
如果一个作家讲假话,不但对社会无益,也会大大影响文学的品格。因为好的文学作品,肯定有一个真实的东西在里边,尤其是真实地反映了下层人民群众的生活面貌。
我有一种偏见,我觉得文学艺术,它永远不是唱赞歌的工具。文学艺术就是应该暴露黑暗,揭示社会的黑暗,揭示社会的不公正,也包括揭示人类心灵深处的阴暗面,揭示人性中恶的部分。
所以我的很多小说一旦发表以后,有些读者也不高兴。因为我把有些黑暗暴露得太彻底。当然我不会迎合这样的读者,而牺牲自己文学创作的原则。我最近写了一部长篇小说(指《生死疲劳》),写了一个后记,最后一句话就是说“哪怕只剩下一个读者,我也要这样写”。
有人说我为获奖,作品特意贴中国标签。什么是中国标签?我不知道。我在《檀香刑》后记里面说,我想在语言上有我自己的特色,根本不是想写给外国翻译家看。
一个作家不可能把自己的写作追求限定在一个什么奖上,也没听说哪一个作家为了得什么奖调整了自己写作的方向,改变了自己写作的方法。而且,即便你想改变,变得了吗?该怎么写,还怎么写;想怎么写,就怎么写。
在日常生活中,我可以是孙子,是懦夫,是可怜虫,但在写小说时,我是贼胆包天、色胆包天、狗胆包天。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理解和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文章第一段通过回忆大学生邻居的故事交待了作者文学梦想及文学概念的来源,也让我们对那个历史时期群众物质极其匮乏的生活状态有所感知。
B.为莫言的写作源源不断提供素材的是他二十岁以前积累的生活资源,二十岁以后就基本上没有什么正儿八经的东西去写了。
C.鬼神妖怪的各种传说在莫言的家乡很盛行,尤其是许多老人讲的鬼神故事对莫言后来的文学创作产生了影响。
D.以“莫言”为笔名,意在提醒自己少说话,他却一句话也没少说,这种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也属于作者自己要揭示的人性中恶的部分。
E.这篇文章是莫言被授予香港公开大学荣誉文学博士后的自述,平易如话家常,没有故作深沉的情感和晦涩的词汇,一如作者的小说语言。
2.莫言在写小说时,说自己是“贼胆包天、色胆包天、狗胆包天”,请结合原文简析莫言的“胆”体现在哪里?
3.文学创作的成功需要作者有非凡的才情和丰富的想象力,莫言的想象力是如何获得的?请结合全文概述。
4.老托尔斯泰说:“写你的村庄,你就写了世界。”莫言几十年如一日地开垦“高密东北乡”(莫言家乡的象征)的文学王国,终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莫言的写作特点是什么?这对中国文学的启示是什么?请结合原文,谈谈你感受最深的一点。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莫言自述
1957年,我家来了个大学生邻居。他讲,当时他在济南的时候,认识一个山东省比较“腐败”的作家。这个作家究竟“腐败”到什么程度呢?一天三顿吃饺子。我们当时一年也吃不上一次饺子。我当时就问他:“叔叔,如果我将来能够写出一本小说来,我是不是能一天三顿吃饺子?” 所以,我想我最初对文学对当作家的梦想,就是冲着一天三顿吃饺子开始的。我后来把村里面的书借来看了以后,头脑当中才真正有关于文学的概念。
我的想象力还是不错的,为什么不错呢?因为我的想象力是饿出来的。童年时赶上自然灾害,为了填肚子,野草、树皮,什么都吃,甚至连煤块都敢啃。1961年春天,村里的小学拉来了一车亮晶晶的煤块,和小伙伴一拥而上,每人抢起一块煤,咯嘣咯嘣啃起来,觉得那煤块越嚼越香,还说着“味道好极了”。
我小学五年级就被学校赶出来了,就一个人牵着两头牛放牧。那时候我就能从牛的眼睛里边看到自己的倒影。有时候躺在草地上,看到天上的白云,听到鸟叫,听到周围青草生长的声音,呼吸大地发出的气味。这种跟大地接触的机会,这种很长时间孤独地跟动物在一起的状态,都让我想入非非。
直到现在,我依然动用的还是我二十岁以前积累的生活资源。我二十岁以后的东西,基本上还没有正儿八经地去写。
想象力,也有外来接受的地方。我们山东高密这个地方,离写出《聊斋志异》的蒲松龄的故乡也不远,隔了三百多里路。我听老人讲了很多很多关于鬼神的故事。上世纪六十年代,死人非常多。我们村子里最高纪录是一天死了18个人。一出门就看到原野里有鬼火在闪烁,而且经常有各种各样火一样的球在天空中飘来飘去。我当医生的姑姑就告诉我,这是狐狸在恋爱。人一旦进入这种环境,就会有一种恐惧,你就觉得你周围充满了一些神秘的生物,你在走路的时候经常听到脚后面有一个声音在跟随着你。
我的小说语言也是比较庞杂的,这里面既有古典的书面型的语言,也有一些读西方翻译过来的小说这样的语言,更多的还是来自乡土。
我们山东话的许多方言土语,一旦写到书上,是非常典雅古朴的古语,反而能够被人理解。我们说一把刀锋利,不说锋利,而说“风快”。说一个姑娘漂亮,也不说漂亮,我们讲“奇俊”。说今天天气很热,我们不说很热,而说“怪热”。
这些方言土语,写到小说里,完全可以看得懂,而且有非常强的感染力。一个真正的文学家,就是应该千方百计地丰富本民族的语言。不能仅仅把方言土语用到小说人物的对话中,而要把方言土语用到叙述中。
我从小就是一个非常爱说话的孩子。在我们农村叫做“炮孩子”。后来我写了小说叫《四十一炮》,里面就有一个“炮孩子”,其中也有我个人的经历。也因为我喜欢说话,喜欢说真话,给我们的家里带来了很多的麻烦。所以过了几十年以后,当我要写小说准备发表时,使用的笔名叫“莫言”,就是告诫自己要少说话。
事实证明,我一句话也没有少说,而且经常在一些特别庄严的场合,说出实话来。我觉得讲真话毫无疑问是一个作家宝贵的素质。
如果一个作家讲假话,不但对社会无益,也会大大影响文学的品格。因为好的文学作品,肯定有一个真实的东西在里边,尤其是真实地反映了下层人民群众的生活面貌。
我有一种偏见,我觉得文学艺术,它永远不是唱赞歌的工具。文学艺术就是应该暴露黑暗,揭示社会的黑暗,揭示社会的不公正,也包括揭示人类心灵深处的阴暗面,揭示人性中恶的部分。
所以我的很多小说一旦发表以后,有些读者也不高兴。因为我把有些黑暗暴露得太彻底。当然我不会迎合这样的读者,而牺牲自己文学创作的原则。我最近写了一部长篇小说(指《生死疲劳》),写了一个后记,最后一句话就是说“哪怕只剩下一个读者,我也要这样写”。
有人说我为获奖,作品特意贴中国标签。什么是中国标签?我不知道。我在《檀香刑》后记里面说,我想在语言上有我自己的特色,根本不是想写给外国翻译家看。
一个作家不可能把自己的写作追求限定在一个什么奖上,也没听说哪一个作家为了得什么奖调整了自己写作的方向,改变了自己写作的方法。而且,即便你想改变,变得了吗?该怎么写,还怎么写;想怎么写,就怎么写。
在日常生活中,我可以是孙子,是懦夫,是可怜虫,但在写小说时,我是贼胆包天、色胆包天、狗胆包天。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理解和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文章第一段通过回忆大学生邻居的故事交待了作者文学梦想及文学概念的来源,也让我们对那个历史时期群众物质极其匮乏的生活状态有所感知。
B.为莫言的写作源源不断提供素材的是他二十岁以前积累的生活资源,二十岁以后就基本上没有什么正儿八经的东西去写了。
C.鬼神妖怪的各种传说在莫言的家乡很盛行,尤其是许多老人讲的鬼神故事对莫言后来的文学创作产生了影响。
D.以“莫言”为笔名,意在提醒自己少说话,他却一句话也没少说,这种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也属于作者自己要揭示的人性中恶的部分。
E.这篇文章是莫言被授予香港公开大学荣誉文学博士后的自述,平易如话家常,没有故作深沉的情感和晦涩的词汇,一如作者的小说语言。
2.莫言在写小说时,说自己是“贼胆包天、色胆包天、狗胆包天”,请结合原文简析莫言的“胆”体现在哪里?
3.文学创作的成功需要作者有非凡的才情和丰富的想象力,莫言的想象力是如何获得的?请结合全文概述。
4.老托尔斯泰说:“写你的村庄,你就写了世界。”莫言几十年如一日地开垦“高密东北乡”(莫言家乡的象征)的文学王国,终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莫言的写作特点是什么?这对中国文学的启示是什么?请结合原文,谈谈你感受最深的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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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自述:我平时是孙子 写作时色胆包天
1957年,我家来了个大学生邻居。他讲,当时他在济南的时候,认识一个山东省比较“腐败”的作家。这个作家究竟“腐败”到什么程度呢?一天三顿吃饺子。我们当时一年也吃不上一次饺子。我当时就问他:“叔叔,如果我将来能够写出一本小说来,我是不是能一天三顿吃饺子。” 所以,我想我最初对文学对当作家的梦想,就是冲着一天三顿吃饺子开始了。我后来把村里面的书借来看后,头脑当中才真正有关于文学的概念。
我的想象力还是不错的,为什么不错呢?因为我的想象力是饿出来的。童年时赶上自然灾害,为了填肚子,野草、树皮,什么都吃,甚至连煤块都敢啃。1961年春天,村里的小学拉来了一车亮晶晶的煤块,和小伙伴一拥而上,每人抢起一块煤,咯嘣咯嘣啃起来,觉得那煤块越嚼越香,还说着“味道好极了”。
我小学五年级就被学校赶出来了,就一个人牵着两头牛放牧。那时候我就能从牛的眼睛里边看到自己的倒影。有时候躺在草地上,看到天上的白云,听到鸟叫,听到周围青草生长的声音,和大地发出的气味。这种跟大地接触的机会,这种很长时间孤独地跟动物在一起的状态,都让我想入非非。直到现在,我依然动用的还是我二十岁以前积累的生活资源。我二十岁以后的东西,基本上还没有正儿八经地去写。
想象力,也有外来接受的地方。我们山东高密这个地方,离写出《聊斋志异》的蒲松龄的故乡也不远,隔了三百多里路。我听老人讲了很多很多关于鬼神的故事。上世纪六十年代,死人非常多。我们村子里最高纪录是一天死了18个人。一出门就看到原野里有鬼火在闪烁,而且经常有各种各样火一样的球在天空中飘来飘去。我当医生的姑姑就告诉我,这是狐狸在恋爱。人一旦进入这种环境,就会有一种恐惧,你就觉得你周围充满了一些神秘的生物,你在走路的时候经常听到脚后面有一个声音在跟随着你。
我的小说语言也是比较庞杂的,这里面既有古典的书面型的语言,也有一些读西方翻译过来的小说这样的语言,更多的还是来自乡土。我们山东话的许多方言土语,一旦写到书上,是非常典雅古朴的古语,反而能够被人理解。我们说一把刀锋利,不说锋利,而说“风快”。说一个姑娘漂亮,也不说漂亮,我们讲“奇俊”。说今天天气很热,我们不说很热,而说“怪热”。这些方言土语,写到小说里,完全可以看得懂,而且有非常强的感染力。一个真正的文学家,就是应该千方百计地丰富本民族的语言。不能仅仅把方言土语用到小说人物的对话中,而要把方言土语用到叙述中。
我从小就是一个非常爱说话的孩子。在我们农村叫做“炮孩子”。后来我写了小说叫《四十一炮》,里面就有一个“炮孩子”,其中也有我个人的经历。也因为我喜欢说话,喜欢说真话,给我们的家里带来了很多的麻烦。所以过了几十年以后,当我要写小说准备发表时,使用的笔名叫“莫言”。就是告诫自己要少说话。事实证明,我一句话也没有少说,而且经常在一些特别庄严的场合,说出实话来。我觉得讲真话毫无疑问是一个作家宝贵的素质。如果一个作家讲假话,不但对社会无益,也会大大影响文学的品格。因为好的文学作品,肯定有一个真实的东西在里边,尤其是真实地反映了下层人民群众的生活面貌。
我有一种偏见,我觉得文学艺术,它永远不是唱赞歌的工具。文学艺术就是应该暴露黑暗,揭示社会的黑暗,揭示社会的不公正,也包括揭示人类心灵深处的阴暗面,揭示人性中恶的部分。所以我的很多小说一旦发表以后,有些读者也不高兴。因为我把有些黑暗暴露得太彻底。当然我不会迎合这样的读者,而牺牲自己文学创作的原则。我最近写了一部长篇小说(指《生死疲劳》),写了一个后记,最后一句话就是说“哪怕只剩下一个读者,我也要这样写”。
有人说我为获奖,作品特意贴中国标签?什么是中国标签?我不知道。我在《檀香刑》后记里面说,我想在语言上有我自己的特色,根本不是想写给外国翻译家看。一个作家不可能把自己的写作追求限定在一个什么奖上,也没听说哪一个作家为了得什么奖调整了自己写作的方向,改变了自己写作的方法。而且,即便你想改变,变得了吗?该怎么写,还怎么写;想怎么写,就怎么写。
在日常生活中,我可以是孙子,是懦夫,是可怜虫,但在写小说时,我是贼胆包天、色胆包天、狗胆包天。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理解和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4分)
A.文章第一段通过回忆大学生邻居的故事交待了作者文学梦想及文学概念的来源,也让我们对那个历史时期群众物质极其匮乏的生活状态有所感知。
B.这篇文章是莫言被授予香港公开大学荣誉文学博士后的自述,平易如话家常,没有故作深沉的情感和晦涩的词汇,一如作者的小说语言一样平实朴素。
C.鬼神妖怪的各种传说在莫言的家乡很盛行,尤其是许多老人讲的鬼神故事对莫言后来的文学创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D.以“莫言”为笔名,意在提醒自己少说话,他却一句话也没少说,这种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也属于作者自己要揭示的人性中恶的部分。
E. 为莫言的写作源源不断提供素材的是他二十岁以前积累的生活资源,二十岁以后就基本上没有什么正儿八经的东西去写了。
2.文学创作的成功需要有作者有非凡的才情和丰富的想象力,莫言的想象力是如何获得的?请结合全文概述。(6分)
3.文末“在日常生活中,我可以是孙子,是懦夫,是可怜虫,但在写小说时,我是贼胆包天、色胆包天、狗胆包天。”如何理解莫言这句话的内涵?请结合原文简析。(6分)
4.老托尔斯泰虽未曾得到诺奖,但他的言说成为诺奖一个隐蔽的信条—— “写你的村庄,你就写了世界。”作为世界的基本细胞,作为主体感知的源头和存在的基础,村庄提供了我们感知世界的基本图式,成为我们想象世界的首要依据。莫言几十年如一日地开垦“高密东北乡”(莫言家乡的象征)的文学王国,终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这对中国文学的启示是什么?请结合原文和现实,谈谈你的看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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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自述:我平时是孙子 写作时色胆包天
1957年,我家来了个大学生邻居。他讲,当时他在济南的时候,认识一个山东省比较“腐败”的作家。这个作家究竟“腐败”到什么程度呢?一天三顿吃饺子。我们当时一年也吃不上一次饺子。我当时就问他:“叔叔,如果我将来能够写出一本小说来,我是不是能一天三顿吃饺子。” 所以,我想我最初对文学对当作家的梦想,就是冲着一天三顿吃饺子开始了。我后来把村里面的书借来看了以后,头脑当中才真正有关于文学的概念。
我的想象力还是不错的,为什么不错呢?因为我的想象力是饿出来的。童年时赶上自然灾害,为了填肚子,野草、树皮,什么都吃,甚至连煤块都敢啃。1961年春天,村里的小学拉来了一车亮晶晶的煤块,和小伙伴一拥而上,每人抢起一块煤,咯嘣咯嘣啃起来,觉得那煤块越嚼越香,还说着“味道好极了”。
我小学五年级就被学校赶出来了,就一个人牵着两头牛放牧。那时候我就能从牛的眼睛里边看到自己的倒影。有时候躺在草地上,看到天上的白云,听到鸟叫,听到周围青草生长的声音,和大地发出的气味。这种跟大地接触的机会,这种很长时间孤独地跟动物在一起的状态,都让我想入非非。直到现在,我依然动用的还是我二十岁以前积累的生活资源。我二十岁以后的东西,基本上还没有正儿八经地去写。
想象力,也有外来接受的地方。我们山东高密这个地方,离写出《聊斋志异》的蒲松龄的故乡也不远,隔了三百多里路。我听老人讲了很多很多关于鬼神的故事。上世纪六十年代,死人非常多。我们村子里最高纪录是一天死了18个人。一出门就看到原野里有鬼火在闪烁,而且经常有各种各样火一样的球在天空中飘来飘去。我当医生的姑姑就告诉我,这是狐狸在恋爱。人一旦进入这种环境,就会有一种恐惧,你就觉得你周围充满了一些神秘的生物,你在走路的时候经常听到脚后面有一个声音在跟随着你。
我的小说语言也是比较庞杂的,这里面既有古典的书面型的语言,也有一些读西方翻译过来的小说这样的语言,更多的还是来自乡土。我们山东话的许多方言土语,一旦写到书上,是非常典雅古朴的古语,反而能够被人理解。我们说一把刀锋利,不说锋利,而说“风快”。说一个姑娘漂亮,也不说漂亮,我们讲“奇俊”。说今天天气很热,我们不说很热,而说“怪热”。这些方言土语,写到小说里,完全可以看得懂,而且有非常强的感染力。一个真正的文学家,就是应该千方百计地丰富本民族的语言。不能仅仅把方言土语用到小说人物的对话中,而要把方言土语用到叙述中。
我从小就是一个非常爱说话的孩子。在我们农村叫做“炮孩子”。后来我写了小说叫《四十一炮》,里面就有一个“炮孩子”,其中也有我个人的经历。也因为我喜欢说话,喜欢说真话,给我们的家里带来了很多的麻烦。所以过了几十年以后,当我要写小说准备发表时,使用的笔名叫“莫言”。就是告诫自己要少说话。事实证明,我一句话也没有少说,而且经常在一些特别庄严的场合,说出实话来。我觉得讲真话毫无疑问是一个作家宝贵的素质。如果一个作家讲假话,不但对社会无益,也会大大影响文学的品格。因为好的文学作品,肯定有一个真实的东西在里边,尤其是真实地反映了下层人民群众的生活面貌。
我有一种偏见,我觉得文学艺术,它永远不是唱赞歌的工具。文学艺术就是应该暴露黑暗,揭示社会的黑暗,揭示社会的不公正,也包括揭示人类心灵深处的阴暗面,揭示人性中恶的部分。所以我的很多小说一旦发表以后,有些读者也不高兴。因为我把有些黑暗暴露得太彻底。当然我不会迎合这样的读者,而牺牲自己文学创作的原则。我最近写了一部长篇小说(指《生死疲劳》),写了一个后记,最后一句话就是说“哪怕只剩下一个读者,我也要这样写”。
有人说我为获奖,作品特意贴中国标签?什么是中国标签?我不知道。我在《檀香刑》后记里面说,我想在语言上有我自己的特色,根本不是想写给外国翻译家看。一个作家不可能把自己的写作追求限定在一个什么奖上,也没听说哪一个作家为了得什么奖调整了自己写作的方向,改变了自己写作的方法。而且,即便你想改变,变得了吗?该怎么写,还怎么写;想怎么写,就怎么写。
在日常生活中,我可以是孙子,是懦夫,是可怜虫,但在写小说时,我是贼胆包天、色胆包天、狗胆包天。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理解和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文章第一段通过回忆大学生邻居的故事交待了作者文学梦想及文学概念的来源,也让我们对那个历史时期群众物质极其匮乏的生活状态有所感知。
B.为莫言的写作源源不断提供素材的是他二十岁以前积累的生活资源,二十岁以后就基本上没有什么正儿八经的东西去写了。
C.鬼神妖怪的各种传说在莫言的家乡很盛行,尤其是许多老人讲的鬼神故事对莫言后来的文学创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D.以“莫言”为笔名,意在提醒自己少说话,他却一句话也没少说,这种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也属于作者自己要揭示的人性中恶的部分。
E.这篇文章是莫言被授予香港公开大学荣誉文学博士后的自述,平易如话家常,没有故作深沉的情感和晦涩的词汇,一如作者的小说语言一样平实朴素。
2.文学创作的成功需要有作者有非凡的才情和丰富的想象力,莫言的想象力是如何获得的?请结合全文概述。(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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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末“在日常生活中,我可以是孙子,是懦夫,是可怜虫,但在写小说时,我是贼胆包天、色胆包天、狗胆包天。”如何理解莫言这句话的内涵?请结合原文简析。(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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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老托尔斯泰虽未曾得到诺奖,但他的言说成为诺奖一个隐蔽的信条———“写你的村庄,你就写了世界。”作为世界的基本细胞,作为主体感知的源头和存在的基础,村庄提供了我们感知世界的基本图式,成为我们想象世界的首要依据。莫言几十年如一日地开垦“高密东北乡”(莫言家乡的象征)的文学王国,终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这对中国文学的启示是什么?请结合原文和现实,谈谈你的看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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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目。
星期天,我在家里写作业。不知什么时候,隔壁邻居国税局孙局长家八岁的小孙子童童进来了,站在我面前,似乎想说什么。
“童童,有什么事情要跟哥哥说呢?”
“大哥哥,你能帮我一个忙吗?”
“当然可以啊,什么事呢?”
“我的风筝挂在树上了,你能帮我拿下来吗?”
“没问题,走啊?”说着,我便站起来,快步朝屋外走去。
可我走到门口时,童童却还站在那里没动,一只手藏在背后。
“童童,还有什么事吗?”
“我……我……”
“你怎么啦,童童?”
他的那只手始终藏在背后,头低着。
“给,大哥哥。我妈妈说,求别人办事要送东西。”说着,他把那只藏在背后的手伸出来,塞给我一个又红又大的苹果。
小说揭示的主题是什么,请作简要的分析?(5分)这种现象有什么不良影响?(4分)(15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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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访谈录
《南方周末》记者
2012年10月13日上午8点,记者在莫言的书房见到了他。当时,一群外媒记者已挤在客厅中等候采访。
《南方周末》:对于你获奖后的第一反应,媒体报道有不同版本,准确的表述应该是什么?
莫言:10月11日18点40分前后,评奖委员会通知我获奖并询问当时的心情,我说的是“惊喜和惶恐”。因为全世界那么多的优秀作家都没有获奖,他们有的八十多岁才获奖,在漫长的队伍中,相对而言我还是比较年轻的;我想,这么巨大的荣誉降落在我身上,面对世界上那么多有充足的获奖理由却没有获奖的优秀作家,我压力倍增。
《南方周末》:你说过你深受中国古典文学的影响,尤其推崇《聊斋志异》,却不提《红楼梦》,为什么?
莫言:因为蒲松龄和我同乡,“聊斋”里的很多故事,小时候都听村里老人讲过;《聊斋志异》那精美典雅的文言文,让我读得很入迷。《红楼梦》是我早在18岁时读的,它在文学价值上当然超过《三国演义》和《水浒》,对我的影响也很大,但需要经过历练之后再去读,才能读得出它的味道。
《南方周末》:美国汉学家认为,你创作的《生死疲劳》“几乎涵盖了中国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的所有经历,算是那个时代的纪实小说”,你同意这种说法吗?
莫言:这部作品是虚幻跟民间艺术的结合、社会现实和历史的结合。虚幻的部分,如生死轮回变成各种动物,但动物眼中的人间生活是现实的。虽然小说描写的历史跨度有50年,但对历史的延伸,可能是50或100年之前的。如果没有虚幻,仅仅写实,这部小说就没有生命。反之,全是虚幻的,和中国现实没有联系,也没有意义。作家的责任、本事就是写立足现实又超越现实的东西,有变形有夸张有想象有虚构。
《南方周末》:法新社认为,你的长篇小说《蛙》是最勇敢的作品。写作的时候,你付出了比其他作品更大的勇气吗?
莫言:没有,“最勇敢”这个评价是不准确的。我1980年的中短篇,在当时都是艺术上标新立异、思想上离经叛道的。当然他们指的很可能是《蛙》涉及了计划生育。作家不能脱离现实生活,当然要直面现实,关心社会上的热点问题,但进行文学创作时可以有一定的处理方式。《蛙》是以我姑为原型,她从解放初开始做妇科医生,一直到退休。写这样一个人,自然要涉及从1980年延续至今的计划生育政策。写这个问题是文学创作的需要,塑造人物的需要,这个小说是文学作品。问题没有压倒文学,事件没有破坏人物,挑战性也不仅在于题材本身,还在于小说的形式和塑造人物的难度。
《南方周末》:日本爱知县一个寺庙里,有以“莫言”命名的点心,据说厨师是“红高粱家族”的读者,你怎么看待?还有,你怎么评价村上春树的作品?
莫言:我去看过爱知县的莫言馒头,和点心铺老板吃过饭。爱知县称念寺的住持是个文学爱好者,对我的小说很有研究,而且是个很好的文学活动组织者,他把我的书发给周围的信徒看,因点心铺老板夫妻是他的信众,是他建议点心铺老板做一种莫言馒头,高粱米的颜色,里面是糖和奶油,馒头还不错。
村上春树是个非常有影响力的作家,被翻译的作品数量非常大,而且赢得很多读者的喜爱,我非常尊重他。他比我大,但心态比我年轻,与西方交流比较广泛。他关注现代生活、年轻人的生活,这一点是我无法相比的,这样的作品我写不出来。
《南方周末》:你曾讲过这样一个故事:歌德和贝多芬在路上并肩行走。突然,对面来了国王和大批贵族,贝多芬从贵族中昂首挺胸而过;歌德退到路边,毕恭毕敬地脱帽行礼。你说年轻的时候认为贝多芬了不起,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就意识到,像歌德那样反而需要巨大的勇气。
莫言:这个故事流传甚广。当年的音乐家要依附有权势的人,他们需要被供养。贝多芬见到国王扬长而去是了不起的,而歌德留在原地,脱帽致敬,被认为没有骨气。当年我也觉得歌德软弱可鄙,而贝多芬可钦可敬。就像贝多芬说的“贝多芬只有一个,而国王有许多个”。年轻的时候,读到这句话觉得扬眉吐气。但随着年龄增长,对这个问题就有新的理【解析】
当面对国王的仪仗扬长而去且赢得公众鼓掌时,这样做其实并不需要多少勇气;而鞠躬致敬,会被万人诟病,而且被拿来和贝多芬比较,这倒需要点勇气。但歌德的教养让他跟大多数百姓一样,尊重世俗礼仪,站在路边脱帽致敬。因为国王的仪仗队不仅代表权势,也代表很多复杂的东西,比如国家尊严等。我一直反感那些不把自己当作普通百姓的人。
(《南方周末南方人物》)
1.简要概括莫言获奖后惊喜和惶恐的原因。(4分)
2.在莫言看来,作家应该怎样处理文学创作和现实的关系?请结合其作品简要概述。
3.面对国王和贵族,做歌德,还是做贝多芬?结合莫言的认识,谈谈你的观点和看法。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秋日的灯盏
朱以撒
(1)秋天来了,山野闪动着风吹过的暗影。叶片开始有秩序地脱离枝条,原先紧挨在一起的两片树叶,一片先下来了,另一片落下来的时候,再也见不到它旧日的邻居。交接的日子来临,一些矮小的灌木丛里,浆里外表抹上一层紫黑,一只翠绿的螳螂举着带锯的刀,轻轻划了一下,浆水霎时奔涌而出,紫透了枝下的土皮。
(2)稻子已经进仓,秋风下瑟瑟摇曳的是从农夫指缝里漏下的一穗金黄。农夫已经走远,不会回头,这一穗金黄注定要坚持到秋日的最后,被人遗漏、忘却,不能和亿万弟兄一道进入温暖的谷仓。此时它的美超过了一切。在我看来,缘于遗忘而独立存在,虚构出岑寂田野的动人一幕。浆果、稻穗这样兀立寒风中的灯盏,秋日的过去就是它们生命的结束,许多美艳走到这里,自然变得素洁起来,像戏台上的名角卸下戏装,洗去铅华,走在街市上,纯粹一个普通的中年妇女。一个人不能在戏台上待着太久,生活被理想化了,虚饰的成分让人忘了本质的部分,想不起戏台是临时搭起的,谢幕之后就要瓦解。
(3)暗夜里,车驶过同样岑寂的山村,简陋的土墙上开的小窗口透出昏黄的光。一家人聚在严实的屋内,守着炉火,内心踏实起来。谷仓是照耀一家人美好心情的不灭灯盏,隔着芳香的木板,里边躺着一家人的生存希望——从春日开始萌发,经夏阳曝晒,现在终于落实下来。当时是那么漫长,好像一盏秦时的灯,要擎到汉时才被真实地点亮,中间这么多的交替、衔接、奔跑——的确,我看过那些最终不能点亮灯盏的农耕人家,秋日远去,寒冬到来,他们是那么黯然神伤地蹲着,敲打着春日吃进泥层中犁耙,要问个究竟。丰稔的人家忠实地享受着秋日的馈赠,闲聊时记起春夏那些有趣的细枝末节,唇齿开合中透着一种惬意。看来,只有希望不落空,眉宇间才有笑意。
(4)一本书在春风、夏雨中展开,终于在深秋的最后几日画上了句号。这个文人松了一口气,好几次他像一个持灯者,火舌飘忽不定,他的心时浮时沉,晴明阴晦在瘦削的脸庞上隐现。夜半推开窗门,所有家庭的灯盏都熄灭了,自己却还在夜色里跋涉——这大半年的灯火费得太多了,白日瞳孔里也跃动着两团火焰。在乡村写作,笔下透着蔬笋气,节奏也比上一个章节慢了。似乎都有这样的感觉,在乡村里完成的这一部分,像是夕阳余辉下归栏的牲口,脚步细碎,神态安然,被深浓起来的薄纱笼罩。也应该有一个相近的阅读环境——村头老樟树下,寂静萧然的风雨亭里,简约朴素的廊桥上。
(5)秋风残照下的文字要比温润阳春时的可靠,它的冷峻是此前未有的情节,浓缩着艳丽的汁水。到了这个节气的文人笔下,我们说的韵味,其中一部分就是由朴实无华来承担的。
(6)渐渐成为一个晚秋爱好者。从枝头泛黄到飘落,抵达地面时已呈现着冬日的节奏。尚在砚边的余墨被风吹干,兑点水,草草作一幅小品,荒率、清寒,透着笔底漫不经心的挥洒状态。万木萧疏,百草枯黄,一个在秋风中穿行的漫游者,心是清朗的。一些被春日的繁枝茂叶遮蔽的疤痕,一些少年时代持抱不放的爱恋,不是展现了,就是放弃了。季节使人和物发生了多大的变化啊!我仍然记得在秋日里修订春日里写下的一叠文稿,落笔如刀斧,删尽繁枝缛叶——这就是文字的命运,像许多果实那样,春夏的花枝招展,只有到了秋日,是否存在才能确认。
(7)有一些灯盏没能亮到秋日,与生俱来的命数,使他们止步于初秋。不与夏虫语寒,不与曲人语道,因为生命中缺乏言说的条件。回放曾经在春日里生机无限的花朵,不禁追问起空间的历程中究竟隐伏着多少玄机:在时光携带着无数浮沉不定的生物匆匆行进时,伤逝之美也在同时上演——一个走到秋日下的人,那些郁积着浓艳和空洞的春愁,此时一笔勾销。
(选自《经典美文》)
1.文章第1段画波浪线的句子富有情趣,试从修辞方法和表达效果两方面,加以赏析。(5分)
2.结合全文内容,概括“秋日的灯盏”的含义。(6分)
3.试探究文中所蕴含的人生哲理。(6分)
4.下列对这篇散文的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4分)
A.文章第(1)段中有关螳螂划浆果的细节描写,表现了秋日独特的韵味,作者观察细致独到,用词准确,描写生动传神。 |
B.第(3)段最后一句:“看来,只有希望不落空,眉宇间才有笑意”在结构上起过渡作用,承上启下,使文章过渡自然。 |
C.最后一段作者说“有一些灯盏没能亮到秋日,与生俱来的命数,使它们止步于初秋”,表明作者是相信宿命的。 |
D.文中主要采用记叙、描写、议论等多种表达方式,运用虚实结合等表达技巧,语意隽永,读来耐人寻味,令人回味无穷。 |
E、在作者眼中,秋日是安静而美好的,拥有着将生命发挥至极致的美。文中的秋日既是指自然之秋,也是指人生之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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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丑 兵
莫言
七六年冬天,排里分来几个山东籍新战士,除王三社外,都是小巧玲珑的身材,白白净净的脸儿。王三社,真是丑得扎眼眶子,与其他人在一起,恰似白杨林中生出了一棵歪脖子榆树,白花花的鸡蛋堆里滚出了一个干疤土豆。
我刚提排长,意气洋洋,神气得像只刚扎毛的小公鸡。我不但在军事技术、内务卫生方面始终想压住兄弟排,就是在风度上也想让战士们都像我一样(我是全团有名的“美男子”)。可偏偏来个丑八怪,大煞风景。丑兵对任何事情都热心得让人厌烦,喜欢提建议,口齿又不太清楚,常常将我的姓“郭”字读成“狗”字。我对他的反感与日俱增。
小豆子他们几个猴兵,天天拿丑兵开心,稍有空闲,就拉着丑兵问:“哎,老卡(卡西莫多),艾丝美拉达没来找你吗?”丑兵既不怒,也不骂,只是用白眼珠子望着天。
有一天中午,全排正在吃饭,小豆子他们对着丑兵笑,我瞅了丑兵一眼。真没想到,这位老先生竟然戴了个脖圈!这是什么脖圈哟!黑不溜秋,皱皱巴巴,我撇了撇嘴,转过脸来。小豆子看到我的脸色,端着饭碗猴上去。“哎,老卡,”小豆子指指丑兵的脖圈说,“这是艾丝美拉达小姐给你织的吧?”丑兵的眼睛里仿佛要渗出血来,他把一碗豆腐粉条扣在了小豆子脖子上,小豆子吱吱哟哟叫起来了。
我把饭碗一摔,对着丑兵就吼道:“把脖圈撕下来!你也不找个镜子照照!马铃薯再打扮也是土豆!”他瞪了我一眼,慢慢地解开领扣,仔细地拆下脖圈,装进衣袋,嘴里嘟哝着:“脖圈是俺娘给织的,俺娘五十八了,眼睛不好……”他抽抽搭搭地哭起来,两个肩膀一个劲儿地哆嗦。大家把责备的目光投向小豆子,小豆子低下了头。
丑兵要求到生产组喂猪,连里同意了他的请求。三年过去了,我提升为副连长,主管后勤,又和丑兵打起交道来了。
七九年初,中越边境关系紧张。连里召开动员会,抽调一批老战士上前线。刚开过动员会,连队就像开水般沸腾起来,决心书、请战书一摞摞地堆在连部桌子上,有的还写了血书。下午,我到猪圈去,想看看这个全连唯一没写请战书的丑兵。丑兵正在给一只老母猪接生,浑身是脏东西,满脸汗珠子。看着他这样,我原谅了他。
晚上,支委会讨论去南边的人员名单,丑兵闯了进来。他浑身湿漉漉的,赤脚穿着一双沾满粪泥的胶鞋,帽子也没戴,一个领章快要掉下来。他说:“请问连首长,这次是选演员还是挑女婿?”大家面面相觑,他又说:“像我这样的丑八怪放出的枪弹能不能打死敌人?扔出的手榴弹会不会爆炸?”丑兵眼睛潮乎乎地说,“我长得不好看,但我也是解放军战士!我也要上前线!”
丑兵被批准上前线了。开完欢送会,我思绪万千,向丑兵住的房子——猪圈旁边一间小屋里走去。见我进来,他慌忙站起来连声说:“副连长,快坐。”他一边说着,一边把喂好的小猪抱进一个筐子里:“这头小猪生下来不会吃奶,放在圈里会饿死的,我把它抱回来单养。”
他沉吟了半晌说:“副连长,不打出个样来,我不活着回来。我要求来喂猪是看好了这间小屋,它能提供给我一个很好的学习环境。两年来,我读了不少书,并开始写一部小说。”他拿出一沓手稿:“这是我根据我们家乡的一位抗日英雄的事迹写成的。他长得丑,小时天花落了一脸麻子,后来他牺牲了……”他把手稿递给我,我翻看着,从那工工整整的字里行间,仿佛看到一个憨拙的孩子沿着红高粱烂漫的田间小径走过来。“副连长,我要上前线了.这部稿子就拜托您处理吧。”我紧紧地拉着他的手,久久地不放开。几个月后,电台上、报纸上不断传来激动人心的消息,我希望能听到或看到我的丑兄弟的名字,他的名字始终未出现。丑兵的小说投到一家出版社,编辑部来信邀作者前去谈谈,丑兵却杳无音讯。
终于,小豆子来信了。他左目已瞎,右目只有零点几的视力,他向我报告了丑兵的死讯。
我和三社并肩前进,不幸触发地雷,我眼前一黑,倒了下去。不知过了多久,我感觉被人背着慢慢爬行。我问:“你是谁?”他瓮声瓮气地说:“老卡。”我挣扎着要下来,他不答应。后来,他越爬越慢,我意识到不好,赶忙喊他,摸他。我摸到了他流出来的肠子。我拼命地呼叫:“老卡!老卡!”他终于说话了,伸出一只手让我握着:“小豆子……不要记恨我……那碗豆腐……炖粉条……”他的手无力地滑了下去……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 郭排长看不起丑兵,小豆子他们嘲笑丑兵,丑兵王三社就自暴自弃,迫不得已向连里要求到生产组喂猪,最后连里批准了他的这一要求。
B. 丑兵原谅了曾嘲笑过他的小豆子、郭副连长等人,主动请缨,获准参战,为救战友,光荣牺牲,使读者对丑兵不觉产生无限深沉的感怀和崇敬之情。
C. 小说中的“我”对丑兵的态度经历了厌恶、愧疚、惦念、感动几个心理过程,“我”渺小的形象与丑兵的高大形象形成强烈、鲜明的对比。
D. 小说运用生动形象的细节描写和富有特色的语言描写表现人物丰富的内心情感,主动请战的情节就是通过语言描写来表现丑兵参战的决心的。
E. 这篇小说采用了欲扬先抑的手法,歌颂了以丑兵为代表的当代最可爱的人,语言活泼,运用比喻修辞,带有浓郁的乡土色彩,富有表现力。
2.“我”在小说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有人认为小说最后一段有画蛇添足之嫌,你的看法呢?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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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正步
刘建超
郑志还在上小学的时候,邻居梁正伯伯就带着郑志和儿子梁帅在门前的空地上,“一二一、一二一”地练习走正步。郑志摇摆的小身躯、天真又认真的神态,常逗得两家大人欢笑。梁正伯伯喜欢郑志,夸他能吃苦,将来会有出息。对自己那个抹着鼻子哭泣的儿子梁帅,就多了一些训斥:“瞧瞧你那窝囊样儿,走个正步都怕苦喊累哭鼻子,没出息!”
挨了批的梁帅,经常怂恿郑志偷个懒儿,他还到郑志的父亲那里去诉苦,说哥哥故意逞能,故意显摆,惹得父亲训斥自己。郑志的父亲让郑志让着弟弟点儿,郑志听话答应了。可一到走正步,他就雄赳赳气昂昂。有一次,梁帅想要一辆“凤凰”牌山地车,便和郑志商量,让他练正步时收点儿劲,好让自己出出风头,老爸一高兴没准儿就把自行车给推回来了,郑志听后点头答应了。谁知正步一走,郑志照样还是精气神不减,气得梁帅把嘴撅得老高。买车的计划泡汤了,郑志挠着头皮说:“我也不知道怎么了,一走正步就把啥都忘了。”
郑志的父亲和梁帅的父亲是战友,两个人一同入伍,又一同转业到了公安局。在一次处置紧急事件中,行凶的歹徒拉响了捆绑在身上的炸药,导火索冒出“嗞嗞”作响的蓝色火焰。紧急关头,梁帅的父亲一把推开了站在身边的郑志的父亲,抱着歹徒纵身滚下了山坡。巨响之后,浓烟升起,歹徒毙命,梁帅的父亲身负重伤,还拐了一条腿。郑志的父亲经常讲这个故事,对郑志说:“我这条命是你梁伯伯给的,没有你梁伯伯就没有今天的我,也就不会有你小子,这恩情我们一辈子都不能忘了。”
郑志当然不会忘记,对梁帅也像亲兄弟一般。梁帅作业偷懒,郑志就帮他把作业补上。梁帅同别人打架,不管是梁帅惹了别人,还是别人惹了梁帅,只要梁帅吃亏,郑志就会奋不顾身地上去护着梁帅,最后往往是惹事的梁帅一点儿事情没有,郑志却被弄得灰头土脸、鼻青脸肿。梁帅也不愧疚,只是搂着郑志的脖子,理所当然地说:“没啥没啥,我爸救过你爸的命啊!”
郑志18岁那年,考入了公安大学,第二年参加了国庆大阅兵,还是方阵的领队。郑志正步走过天安门广场时,电视机前的老哥俩又激动地举杯喝上了。梁正对儿子梁帅说:“你看你哥郑志,阳光、正气、有精神。再看看你那窝囊样儿,大学考不上,还在瞎混。”梁帅不屑地说:“那有什么,不就是踢个正步嘛。”梁正眼睛一瞪,说:“走正步也和人生一样,人正步子才能正。你小子到院子里给我走十个来回。”
郑志毕业后回到了家乡,依旧保持着每天走正步的习惯,无论刮风下雨,从不间断。郑志每天清晨在桥头荷塘边走正步,成了公园里的一道风景。
可令郑志意想不到的是,自己升任局长后,遇到的第一个案子居然是有关梁帅的。其时,梁帅已经是本市知名的董事长,事业做得很大,也是报纸电视经常关注的人物。在前不久竞标一块地皮时,梁帅竟然怂恿手下行凶,将对手打伤致残。郑志带人前去调查,梁帅却满不在乎,说:“郑局长,别忘了,我爸救过你爸的命。”
父亲让郑志回家吃晚饭,母亲做了郑志喜欢吃的菜,还特意开了一瓶好酒。父子俩吃着,喝着。父亲几次欲言又止,饮下酒的叹息声很重。母亲则拭着泪,不停地往郑志碗里夹菜。一顿饭,父子俩谁也没说一句话。父亲拍拍郑志的肩头,走了。
郑志第一次失眠了,他在院子里独自转着,看着隔壁梁伯伯家里的灯光发呆。
第二天清晨,郑志还是准时到了荷花池公园,让他意外的是,绿荫下站着父亲和坐着轮椅的梁正伯伯。梁正伯伯的旧伤,让他过早地依赖上了轮椅。
梁正说:“孩子,我和你父亲是专门来看你走正步的,我教你走正步的要领记着没有?”
郑志朗朗地答道:“记着呢,挺胸抬头,两眼平视前方,腿绷直,脚尖下压,脚掌与地面平行,离地面二十五厘米。”
“好,现在听我口令,目标──正前方,正步──走!”
郑志甩开步伐向前走去,步子格外地神气有力。
朝阳把金色的光铺洒开来,映照着郑志坚毅的脸庞,眼角珠子一般的泪水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选自《啄木鸟》2015年第6期)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本文开头生动地描写了郑志、梁帅学走正步的情景,以及梁伯伯对郑志和梁帅的不同态度,为后文埋下伏笔。
B.本文采用了对比的表现手法来刻画人物和表现主旨,如郑志与梁帅从小学走正步的态度与后来选择的不同人生道路进行对比。
C.作者在本文中特意加入一段插叙交代梁帅父亲舍身救郑志父亲的往事,目的只是在于表明他们之间的战友情深。
D.文中写到面对梁帅的案子,郑志的父母做了一桌好菜,并特意开了一瓶好酒款待儿子,是想让儿子徇私枉法。
E.本文结尾梁正喊口令郑志走正步的细节描写以及朝阳的环境描写,意在表现郑志得到了父辈的支持。
2.文中两次出现梁帅说“我爸救过你爸的命"是因何而说?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梁帅是主人公吗?他是一个怎样的人?请简要分析。
4.小说以“正步"为题,又不惜笔墨地描写郑志坚持走正步的场景,请结合文本探究其写作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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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步
刘建超
郑志还在上小学的时候,邻居梁正伯伯就带着郑志和儿子梁帅在门前的空地上,“一二一、一二一”地练习走正步。郑志摇摆的小身躯、天真又认真的神态,常逗得两家大人欢笑。梁正伯伯喜欢郑志,夸他能吃苦,将来会有出息。对自己那个抹着鼻子哭泣的儿子梁帅,就多了一些训斥:“瞧瞧你那窝囊样儿,走个正步都怕苦喊累哭鼻子,没出息!”
挨了批的梁帅,经常怂恿郑志偷个懒儿,他还到郑志的父亲那里去诉苦,说哥哥故意逞能,故意显摆,惹得父亲训斥自己。郑志的父亲让郑志让着弟弟点儿,郑志听话答应了。可一到走正步,他就雄赳赳气昂昂。有一次,梁帅想要一辆“凤凰”牌山地车,便和郑志商量,让他练正步时收点儿劲,好让自己出出风头,老爸一高兴没准儿就把自行车给推回来了,郑志听后点头答应了。谁知正步一走,郑志照样还是精气神不减,气得梁帅把嘴撅得老高。买车的计划泡汤了,郑志挠着头皮说:“我也不知道怎么了,一走正步就把啥都忘了。”
郑志的父亲和梁帅的父亲是战友,两个人一同入伍,又一同转业到了公安局。在一次处置紧急事件中,行凶的歹徒拉响了捆绑在身上的炸药,导火索冒出“嗞嗞”作响的蓝色火焰。紧急关头,梁帅的父亲一把推开了站在身边的郑志的父亲,抱着歹徒纵身滚下了山坡。巨响之后,浓烟升起,歹徒毙命,梁帅的父亲身负重伤,还拐了一条腿。郑志的父亲经常讲这个故事,对郑志说:“我这条命是你梁伯伯给的,没有你梁伯伯就没有今天的我,也就不会有你小子,这恩情我们一辈子都不能忘了。”
郑志当然不会忘记,对梁帅也像亲兄弟一般。梁帅作业偷懒,郑志就帮他把作业补上。梁帅同别人打架,不管是梁帅惹了别人,还是别人惹了梁帅,只要梁帅吃亏,郑志就会奋不顾身地上去护着梁帅,最后往往是惹事的梁帅一点儿事情没有,郑志却被弄得灰头土脸、鼻青脸肿。梁帅也不愧疚,只是搂着郑志的脖子,理所当然地说:“没啥没啥,我爸救过你爸的命啊!”
郑志18岁那年,考入了公安大学,第二年参加了国庆大阅兵,还是方阵的领队。郑志正步走过天安门广场时,电视机前的老哥俩又激动地举杯喝上了。梁正对儿子梁帅说:“你看你哥郑志,阳光、正气、有精神。再看看你那窝囊样儿,大学考不上,还在瞎混。”梁帅不屑地说:“那有什么,不就是踢个正步嘛。”梁正眼睛一瞪,说:“走正步也和人生一样,人正步子才能正。你小子到院子里给我走十个来回。”
郑志毕业后回到了家乡,依旧保持着每天走正步的习惯,无论刮风下雨,从不间断。郑志每天清晨在桥头荷塘边走正步,成了公园里的一道风景。
可令郑志意想不到的是,自己升任局长后,遇到的第一个案子居然是有关梁帅的。其时,梁帅已经是本市知名的董事长,事业做得很大,也是报纸电视经常关注的人物。在前不久竞标一块地皮时,梁帅竟然怂恿手下行凶,将对手打伤致残。郑志带人前去调查,梁帅却满不在乎,说:“郑局长,别忘了,我爸救过你爸的命。”
父亲让郑志回家吃晚饭,母亲做了郑志喜欢吃的菜,还特意开了一瓶好酒。父子俩吃着,喝着。父亲几次欲言又止,饮下酒的叹息声很重。母亲则拭着泪,不停地往郑志碗里夹菜。一顿饭,父子俩谁也没说一句话。父亲拍拍郑志的肩头,走了。
郑志第一次失眠了,他在院子里独自转着,看着隔壁梁伯伯家里的灯光发呆。
第二天清晨,郑志还是准时到了荷花池公园,让他意外的是,绿荫下站着父亲和坐着轮椅的梁正伯伯。梁正伯伯的旧伤,让他过早地依赖上了轮椅。
梁正说:“孩子,我和你父亲是专门来看你走正步的,我教你走正步的要领记着没有?”
郑志朗朗地答道:“记着呢,挺胸抬头,两眼平视前方,腿绷直,脚尖下压,脚掌与地面平行,离地面二十五厘米。”
“好,现在听我口令,目标──正前方,正步──走!”
郑志甩开步伐向前走去,步子格外地神气有力。
朝阳把金色的光铺洒开来,映照着郑志坚毅的脸庞,眼角珠子一般的泪水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选自《啄木鸟》2015年第6期)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本文开头生动地描写了郑志、梁帅学走正步的情景,以及梁伯伯对郑志和梁帅的不同态度,为后文埋下伏笔。
B.本文采用了对比的表现手法来刻画人物和表现主旨,如郑志与梁帅从小学走正步的态度与后来选择的不同人生道路进行对比。
C.作者在本文中特意加入一段插叙交代梁帅父亲舍身救郑志父亲的往事,目的只是在于表明他们之间的战友情深。
D.文中写到面对梁帅的案子,郑志的父母做了一桌好菜,并特意开了一瓶好酒款待儿子,是想让儿子徇私枉法。
E.本文结尾梁正喊口令郑志走正步的细节描写以及朝阳的环境描写,意在表现郑志得到了父辈的支持。
(2)文中两次出现梁帅说“我爸救过你爸的命"是因何而说?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梁帅是主人公吗?他是一个怎样的人?请简要分析。
(4)小说以“正步"为题,又不惜笔墨地描写郑志坚持走正步的场景,请结合文本探究其写作意图。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丑兵
莫言
七六年冬天,排里分来了几个山东籍新战士,除王三社外,都是小巧玲珑的身材,白白净净的脸儿。王三社,真是丑得扎眼眶子,与其他人在一起,恰似白杨林中生出了一棵歪脖子榆树,白花花的鸡蛋堆里滚出了一个干疤土豆。
我刚提排长,意气洋洋,神气得像只刚扎毛的小公鸡。我不但在各方面始终想压住兄弟排,就是在风度上也想让战士们都像我一样(我是全团有名的“美男子”)。可偏偏来个丑八怪,大煞风景。丑兵对任何事情都热心得让人厌烦,喜欢提建议,口齿又不太清楚,常常将我的姓“郭”字读成“狗”字。我对他的反感与日俱增。
小豆子他们几个猴兵,天天拿丑兵开心,稍有空闲,就拉着丑兵问:“哎,老卡(卡西莫多),艾丝美拉达没来找你吗?”丑兵既不怒,也不骂,只是用白眼珠子望着天。
有一天中午,全排正在吃饭,小豆子他们对着丑兵笑,我瞅了丑兵一眼。真没想到,这位老先生竟然戴了个脖圈!这是什么脖圈哟!黑不溜秋,皱皱巴巴,我撇了撇嘴,转过脸来。小豆子看到我的脸色,端着饭碗猴上去。“哎,老卡,”小豆子指指丑兵的脖圈说,“这是艾丝美拉达小姐给你织的吧?”丑兵的眼睛里仿佛要渗出血来,他把一碗豆腐粉条扣在了小豆子脖子上,小豆子吱吱哟哟叫起来了。
我把饭碗一摔,对着丑兵就吼道:“把脖圈撕下来!你也不找个镜子照照!马铃薯再打扮也是土豆!”他瞪了我一眼,慢慢地解开领扣,仔细地拆下脖圈,装进衣袋,嘴里嘟哝着:“脖圈是俺娘给织的,俺娘五十八了,眼睛不好……”他抽抽搭搭地哭起来,两个肩膀一个劲儿地哆嗦。大家把责备的目光投向小豆子,小豆子低下了头。
丑兵要求到生产组喂猪,连里同意了他的请求。三年过去了,我提升为副连长,主管后勤,又和丑兵打起交道来了。
七九年初,中越边境关系紧张。连里召开动员会,抽调一批老战士上前线。刚开过动员会,决心书、请战书一摞摞地堆在连部桌子上。下午,我到猪圈去,想看看这个全连唯一没写请战书的丑兵。丑兵正在给一只老母猪接生,浑身是脏东西,满脸汗珠子。看着他这样,我原谅了他。
晚上,支委会讨论去南边的人员名单,丑兵闯了进来。他浑身湿漉漉的,赤脚穿着一双沾满粪泥的胶鞋,帽子也没戴,一个领章快要掉下来。他说:“请问连首长,像我这样的丑八怪放出的枪弹能不能打死敌人?扔出的手榴弹会不会爆炸?”丑兵眼睛潮乎乎地说,“我长得不好看,但我也是解放军战士!我也要上前线!”
丑兵被批准上前线了。开完欢送会,我思绪万千,向丑兵住的房子——猪圈旁边一间小屋里走去。见我进来,他慌忙站起来连声说:“副连长,快坐。”他一边说着,一边把喂好的小猪抱进一个筐子里:“这头小猪生下来不会吃奶,放在圈里会饿死的,我把它抱回来单养。”他沉吟了半晌说:“副连长,不打出个样来,我不活着回来。我要求来喂猪是看好了这间小屋,它能提供一个很好的学习环境。两年来,我读了不少书,并开始写一部小说。”他把一叠手稿递给我,我翻看着,从那工工整整的字里行间,仿佛看到一个憨拙的孩子沿着红高粱烂漫的田间小径走过来。
几个月后,电台上、报纸上不断传来激动人心的消息,我希望能听到或看到我的丑兄弟的名字,他的名字始终未出现。
终于,小豆子来信了。他左目已瞎,右目只有零点几的视力,他向我报告了丑兵的死讯。我和三社并肩前进,不幸触发地雷,我眼前一黑,倒了下去。不知过了多久,我感觉被人背着慢慢爬行。我问:“你是谁?”他瓮声瓮气地说:“老卡。”我挣扎着要下来,他不答应。后来,他越爬越慢,我意识到不好,赶忙喊他,摸他。我摸到了他流出来的肠子。我拼命地呼叫:“老卡!老卡!”他终于说话了,伸出一只手让我握着:“小豆子……不要记恨我……那碗豆腐……炖粉条……”他的手无力地滑了下去……。
(选自《莫言中短篇小说散文选》,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 郭排长看不起丑兵,小豆子他们嘲笑丑兵,丑兵王三社就自暴自弃,迫不得已向连里要求到生产组喂猪,最后连里批准了他的这一要求。
B. 丑兵原谅了曾嘲笑过他的小豆子、郭副连长等人,主动请缨,获准参战,为救战友,光荣牺牲,使读者对丑兵不觉产生无限深沉的感怀和崇敬之情。
C. 小说中的“我”对丑兵的态度经历了厌恶、愧疚、惦念、感动几个心理过程,“我”渺小的形象与丑兵的高大形象形成强烈、鲜明的对比。
D. 小说运用生动形象的细节描写和富有特色的语言描写表现人物丰富的内心情感,主动请战的情节就是通过语言描写来表现丑兵参战的决心。
E. 这篇小说是采用了欲扬先抑的手法,歌颂了以丑兵为代表的当代最可爱的人,语言活泼,运用比喻修辞,带有浓郁的乡土色彩,富有表现力。
2.结合文本简要分析小说中的“丑兵”这一人物的形象特点。
3.有人认为小说最后一段有画蛇添足之嫌,你的看法呢?请结合文本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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