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大 回
冯骥才
(1)大回姓回,人高马大,手大脚大嘴大耳朵大,人叫他大回。叫惯了大回,反倒没人知道他的名字。
(2)大回是能人,专攻垂钓。手里一根竹竿子,就是钓鱼竿;一个使针敲成的钩,就是鱼钩;一根纳鞋底子用的上了蜡的细线绳,就是鱼线;还有一片鸽子的羽毛拴在线绳上,就是鱼漂。只凭这几样再普通不过的东西,他蹲在坑边,顶多七天,能把坑里几千条鱼钓光了。连鱼秧子也逃不掉。
(3)甭管水里的鱼多杂,他想要哪种就专上哪种鱼;他还能钓完公鱼钓母鱼,一对对地往上钓。他钓的大鱼比他还沉,钓的小鱼比鱼钩还小。
(4)人说钓鱼凭的是运气,他凭的是能耐。
(5)钓鲫鱼用的红虫子,又小又细,好赛线头,而且只有一层薄皮儿,里边一兜儿血红的水。要想把鱼钩穿进去,那可不易;弄不好钩尖一斜,一股红水出来,单剩下一层皮儿了。可人家大回把红虫子全放在嘴里,在腮帮子那里存着。用的时候,手指捏着鱼钩,张开嘴把钩往里边一挂,保管把那小红虫漂漂亮亮穿在鱼钩上。就这手活,谁会?
(6)他无论钓什么都有绝法,比方钓王八。
(7)钓鱼时勾到王八,都是竿儿弯,线不动,很容易疑惑是勾上了水下边的石块。心里急,一使劲,线断了!大回不急,稳稳绷住。停了会儿,见线一走,认准那是王八在爬,就更不急着提竿。尤其大王八,被鱼钓勾住之后,便用两只前爪子抓住了草,假若用力提竿,竿不折线断。每到这时候,大回便从腰间摸出一个铜环,从鱼竿的底把套进去,穿过鱼竿一松手,铜环便顺着鱼线溜下去。水底下的王八正吃着劲儿,忽见一个锃亮的东西直朝自己的脑袋飞来,不知是嘛,扬起前爪子一挡,这便松开下边的草。嘿,就势把它舒舒服服地提上来!
(8)这招这法,还在哪儿见过?
(9)天津卫人过年有个风俗,便是放生。就是把一条活鲤鱼放到河里。为的是行善,求好报。放鱼时,要在鱼的北鳍上拴一根红绳,做个记号。倘若第二年把这鱼打上来,就再拴一根红绳。第三年照样还拴一根。据说这种背上拴着三根红绳的鲤鱼,放到河里,可以跳龙门。一切人间的福禄寿财,就全招来了。
(10)可是鲤鱼到处有,拴红绳的鱼无处弄到。鱼要是给鱼钩勾过一次,就变得又灵又贼。拴一根红绳的鲤鱼在鱼市上偶尔还能看见,拴两根红绳的鲤鱼看不见,拴三根红绳的连撒网打鱼的也没瞧见过。你想花大价钱买,他会笑着说:“你有本事把河淘干了,我就有本事把它弄上来。”
(11)怎么办?找大回。天津卫八大家都是一进腊月,就跟大回定这种三根红绳的鲤鱼了。
(12)大回站在河边,看好鱼道。鱼道就是鱼在水里常走的路,大回有双神眼,能一眼看到水里。他瞧准鲤鱼常呆的地界,把一个面团扔下去。这面团比栗子大,小鱼吃不进嘴,大鱼一口一个。贼乎乎的大鱼冒着危险试着吃,一吃没事,第二天再来一个,胆儿便渐渐大起,以后见了面团张嘴就吞。半个月二十天后,大回心想差不多了,用鱼钩勾个面团扔下去。错不了——一条拴红绳的大鲤鱼就结结实实绷住了。
(13)可是这法子最多只能钓到拴两根红绳的鲤鱼。三根红绳的鲤鱼决不上钩。这三根绳的鲤鱼已经被钓到三次,就是吃屎也不敢再吃面团了。使嘛法子?就用小孩的巴巴做鱼食!大回不是把鱼琢磨透了?
(14)南门外那些水坑,哪个坑里有嘛鱼,哪个坑里的鱼大小,哪个坑的鱼有多少条,他心里全一清二楚。他能把坑里的鱼全钓绝了,但他也决不把任何一个坑里的鱼钓绝了。钓绝了,他玩嘛?故而,小鱼不钓,等它长大;母鱼不钓,等它潲子。远近钓者就称他“鱼绝后”,这可不是骂他,是夸他。
(15)这外号并不好——
(16)民国三年,夏至后转一天。大回钓了一天鱼,人困马乏。多半辈子,整天站在坑边河边,风吹日晒,身子里的油耗得差不多了。他在鼓楼北的聚合成饭庄,吃饱肚子喝足酒,提着一篓子鱼摇摇晃晃回家。走不动就靠墙睡会儿。他家在北城根,这一段路不近,他走走停停直到午夜,迷迷糊糊就趴在大街上了。这时街上走过来一辆拉东西的马车,赶车人在车上睡着了。但就是醒着也瞧不见他——凑巧这段路的几盏街灯给风吹灭了。这真是该活死不了,该死活不了。马车从他身上压过去时,车夫那老家伙睡得太死,居然也没觉出来,转天亮才叫人发现,大回给车压成一个片儿了,赛张纸似的贴在地面上。奇怪的是,人压瘪了,鱼篓子却没压着,里边的鱼还都活着。等巡警一追查,更奇怪的是,那车上拉的东西,竟然是一车鱼!这事叫人听了一怔一惊,脖子后边冒出凉气来。
(17)有人说,这事坏就坏在他那个外号上了,“鱼绝后”就是叫“鱼”把他“绝后”了。但也有人说,这是上天的报应,他一辈子钓的鱼实在太多了,龙王爷叫他去以命抵命。可事情传到东城里的文人裴文锦——裴五爷那里,人家念书的人说的话就另一个味儿了。人家说:
(18)能人全都死在能耐上。
1.下列对文本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
A.没有人知道大回的真正名字,说明大回不仅极为普通,而且极为聪明和能耐。
B.“连鱼秧子也逃不掉 ”表明了大回钓技的高超,但他却不会把任何一个坑里的鱼钓绝了。
C.第七段描写了钓王八的细节,说明了天津卫八大家找大回定鲤鱼的原因——有绝法。
D.小说中作者语言叙事简洁,朴实无华,功力十足,文白夹杂,增强了小说的表现力。
E.作品的巧妙在于渲染大回钓鱼的技艺高超之后,笔锋一转安排了这样一个结局:被马车压成了一个“片儿”。
2.通观全文,分析大回是一个怎样的人物形象?
3.小说第九段介绍了天津卫人过年“放生”这一风俗,其作用是什么?
4.小说的最后一句话:“能人全都死在能耐上”令人深思,你是否同意?结合全文和现实生活,谈谈你的感受。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大 回
冯骥才
(1)大回姓回,人高马大,手大脚大嘴大耳朵大,人叫他大回。叫惯了大回,反倒没人知道他的名字。
(2)大回是能人,专攻垂钓。手里一根竹竿子,就是钓鱼竿;一个使针敲成的钩,就是鱼钩;一根纳鞋底子用的上了蜡的细线绳,就是鱼线;还有一片鸽子的羽毛拴在线绳上,就是鱼漂。只凭这几样再普通不过的东西,他蹲在坑边,顶多七天,能把坑里几千条鱼钓光了。连鱼秧子也逃不掉。
(3)甭管水里的鱼多杂,他想要哪种就专上哪种鱼;他还能钓完公鱼钓母鱼,一对对地往上钓。他钓的大鱼比他还沉,钓的小鱼比鱼钩还小。
(4)人说钓鱼凭的是运气,他凭的是能耐。
(5)钓鲫鱼用的红虫子,又小又细,好赛线头,而且只有一层薄皮儿,里边一兜儿血红的水。要想把鱼钩穿进去,那可不易;弄不好钩尖一斜,一股红水出来,单剩下一层皮儿了。可人家大回把红虫子全放在嘴里,在腮帮子那里存着。用的时候,手指捏着鱼钩,张开嘴把钩往里边一挂,保管把那小红虫漂漂亮亮穿在鱼钩上。就这手活,谁会?
(6)他无论钓什么都有绝法,比方钓王八。
(7)钓鱼时勾到王八,都是竿儿弯,线不动,很容易疑惑是勾上了水下边的石块。心里急,一使劲,线断了!大回不急,稳稳绷住。停了会儿,见线一走,认准那是王八在爬,就更不急着提竿。尤其大王八,被鱼钓勾住之后,便用两只前爪子抓住了草,假若用力提竿,竿不折线断。每到这时候,大回便从腰间摸出一个铜环,从鱼竿的底把套进去,穿过鱼竿一松手,铜环便顺着鱼线溜下去。水底下的王八正吃着劲儿,忽见一个锃亮的东西直朝自己的脑袋飞来,不知是嘛,扬起前爪子一挡,这便松开下边的草。嘿,就势把它舒舒服服地提上来!
(8)这招这法,还在哪儿见过?
(9)天津卫人过年有个风俗,便是放生。就是把一条活鲤鱼放到河里。为的是行善,求好报。放鱼时,要在鱼的北鳍上拴一根红绳,做个记号。倘若第二年把这鱼打上来,就再拴一根红绳。第三年照样还拴一根。据说这种背上拴着三根红绳的鲤鱼,放到河里,可以跳龙门。一切人间的福禄寿财,就全招来了。
(10)可是鲤鱼到处有,拴红绳的鱼无处弄到。鱼要是给鱼钩勾过一次,就变得又灵又贼。拴一根红绳的鲤鱼在鱼市上偶尔还能看见,拴两根红绳的鲤鱼看不见,拴三根红绳的连撒网打鱼的也没瞧见过。你想花大价钱买,他会笑着说:“你有本事把河淘干了,我就有本事把它弄上来。”
(11)怎么办?找大回。天津卫八大家都是一进腊月,就跟大回定这种三根红绳的鲤鱼了。
(12)大回站在河边,看好鱼道。鱼道就是鱼在水里常走的路,大回有双神眼,能一眼看到水里。他瞧准鲤鱼常呆的地界,把一个面团扔下去。这面团比栗子大,小鱼吃不进嘴,大鱼一口一个。贼乎乎的大鱼冒着危险试着吃,一吃没事,第二天再来一个,胆儿便渐渐大起,以后见了面团张嘴就吞。半个月二十天后,大回心想差不多了,用鱼钩勾个面团扔下去。错不了——一条拴红绳的大鲤鱼就结结实实绷住了。
(13)可是这法子最多只能钓到拴两根红绳的鲤鱼。三根红绳的鲤鱼决不上钩。这三根绳的鲤鱼已经被钓到三次,就是吃屎也不敢再吃面团了。使嘛法子?就用小孩的巴巴做鱼食!大回不是把鱼琢磨透了?
(14)南门外那些水坑,哪个坑里有嘛鱼,哪个坑里的鱼大小,哪个坑的鱼有多少条,他心里全一清二楚。他能把坑里的鱼全钓绝了,但他也决不把任何一个坑里的鱼钓绝了。钓绝了,他玩嘛?故而,小鱼不钓,等它长大;母鱼不钓,等它潲子。远近钓者就称他“鱼绝后”,这可不是骂他,是夸他。
(15)这外号并不好——
(16)民国三年,夏至后转一天。大回钓了一天鱼,人困马乏。多半辈子,整天站在坑边河边,风吹日晒,身子里的油耗得差不多了。他在鼓楼北的聚合成饭庄,吃饱肚子喝足酒,提着一篓子鱼摇摇晃晃回家。走不动就靠墙睡会儿。他家在北城根,这一段路不近,他走走停停直到午夜,迷迷糊糊就趴在大街上了。这时街上走过来一辆拉东西的马车,赶车人在车上睡着了。但就是醒着也瞧不见他——凑巧这段路的几盏街灯给风吹灭了。这真是该活死不了,该死活不了。马车从他身上压过去时,车夫那老家伙睡得太死,居然也没觉出来,转天亮才叫人发现,大回给车压成一个片儿了,赛张纸似的贴在地面上。奇怪的是,人压瘪了,鱼篓子却没压着,里边的鱼还都活着。等巡警一追查,更奇怪的是,那车上拉的东西,竟然是一车鱼!这事叫人听了一怔一惊,脖子后边冒出凉气来。
(17)有人说,这事坏就坏在他那个外号上了,“鱼绝后”就是叫“鱼”把他“绝后”了。但也有人说,这是上天的报应,他一辈子钓的鱼实在太多了,龙王爷叫他去以命抵命。可事情传到东城里的文人裴文锦——裴五爷那里,人家念书的人说的话就另一个味儿了。人家说:
(18)能人全都死在能耐上。
1.下列对文本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
A.没有人知道大回的真正名字,说明大回不仅极为普通,而且极为聪明和能耐。
B.“连鱼秧子也逃不掉 ”表明了大回钓技的高超,但他却不会把任何一个坑里的鱼钓绝了。
C.第七段描写了钓王八的细节,说明了天津卫八大家找大回定鲤鱼的原因——有绝法。
D.小说中作者语言叙事简洁,朴实无华,功力十足,文白夹杂,增强了小说的表现力。
E.作品的巧妙在于渲染大回钓鱼的技艺高超之后,笔锋一转安排了这样一个结局:被马车压成了一个“片儿”。
2.通观全文,分析大回是一个怎样的人物形象?
3.小说第九段介绍了天津卫人过年“放生”这一风俗,其作用是什么?
4.小说的最后一句话:“能人全都死在能耐上”令人深思,你是否同意?结合全文和现实生活,谈谈你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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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秋天的音乐
冯骥才
你每次上路出远门千万别忘记带上音乐,只要耳朵里有音乐,你一路上对景物的感受就全然变了,在音乐撩拨你心灵的同时,也把窗外的景物调弄得易感而动情。你被种种旋律和音响唤起的丰富的内心情绪,景物也全部神会了,它还随着你的情绪奇妙地进行自我再造。你振作它雄浑,你宁静它温存,你伤感它忧患,也许同时还给你加上一点人生甜蜜的慰藉……它使你一下子看到了久藏心底那些朦胧模糊或被时间湮没了的感受,于是你更深深坠入被感动的漩涡里,享受这画面、音乐和自己灵魂三者融为一体的特殊感受。
秋天十月,我去往东北最北部的大兴安岭。朋友送我一盒新翻录的“秋天的音乐”,火车一出山海关,我便戴上耳机听起这“秋天的音乐”,开端的旋律似乎熟悉,没等我怀疑它是不是真正的描述秋天,整个身心就进入秋天才有的一种异样温暖甜醉的感受里了。
我把脸颊贴在窗玻璃上,带着享受的渴望往车窗外望去,秋天的大自然展开一片辉煌灿烂的景象。阳光像钢琴明亮的音色洒在这收割过的田野上,整个大地像生过婴儿的母亲,幸福地舒展在开阔的晴空下,从麦茬里裸露出的浓厚的红褐色是大地母亲健壮的肤色;所有树林都在此刻自在自如地伸展它优美的枝条;所有金色的叶子都是它的果实,一任秋风翻动,煌煌夸耀着秋天的富有。真正的富有感,是属于创造者的;真正的创造者,才有这种潇洒而悠然的风度。
接下去的温情和弦,带来一片疏淡的田园风景。秋天消解了大地的绿,用它中性的调子,把一切色泽调匀。和谐又高贵,平稳又舒畅,只有收获过了的秋天才能这样静谧安详。几座闪闪发光的麦秸垛,一缕银蓝色半透明的炊烟,这儿一棵那儿一棵怡然自得站在平原上的树,这儿一只那儿一只慢吞吞吃草的杂色的牛……近景从眼前疾掠而过,远景跟着我缓缓向前,大地像唱片慢慢旋转,耳朵里不绝地响着这曲人间牧歌。
一株垂死的老树一点点走进这巨大唱片的中间来。它的根像唱针,在大自然深处划出一支忧伤的曲调。心中的光线和风景的光线一同转暗,即使一湾河水强烈的反光,也清冷,也刺目,也凄凉。一切阴影都化为行将垂暮秋天的愁绪;萧疏的万物失去往日共荣的激情,各自挽着生命的孤单;篱笆后一朵迟开的小葵花,像你告别时在人群中的最后一次招手,跟着被轰隆隆前奔的列车甩到后边……一种浓重的忧伤混同音乐漫无边际地散开,渲染着满目风光。我忽然想喊,想叫这列车停住,倒回去!
突然,一条大道纵向冲出去,黄昏中它闪闪发光.如同一支号角嘹亮吹响,声音唤来一大片拔地而起的森林,像一支金灿灿的铜管乐队,奏着庄严的乐曲走进视野。来不及分清这是音乐还是画面变换的缘故,心境陡然一变,刚刚的忧愁一扫而光。当浓林深处一棵棵依然葱绿的幼树晃过,我忽然醒悟,秋天的凋谢全是假象!
它不过在寒飙来临之前把生命掩藏起来,把绿意埋在地下,在冬日的雪被下积蓄与浓缩,等待下一个春天里,再一次加倍地挥洒与铺张!远远山坡上,坟茔,在夕照里像一堆火,神奇又神秘,它那里是埋葬的一具尸体或一个孤魂?既然每个生命都在创造,另一个生命离去,什么叫做死亡?死亡,不仅仅是一种生命的转换,旋律的变化,画面的更迭吗?那么世间还有什么比死亡更庄严、更神圣、更迷人!为了再生而奉献自己的伟大的死亡啊……
秋天的音乐已如圣殿的声音,这壮美崇高的轰响,把我全部身心都裹住、都净化了。我惊奇地感觉自己像玻璃一样透明。 (有删改)
1.本文描写了秋景的哪些特点?(4分)
________
2.分析划线的句子在文中的作用。(5分)
________
3.作者为什么说“惊奇地感觉自己像玻璃一样透明”?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6分)
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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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问题。
鼻子的轶事
冯骥才
①我一直认为人类的艺术创造有个重大疏漏,就是没有一种满足鼻子的艺术。在艺术中,有满足眼睛的,比如美术、雕塑和摄影;有满足耳朵的,比如音乐和歌唱;影视和戏曲是综合艺术,它们能同时满足眼睛和耳朵。唯独把鼻子排斥在“艺术爱好者”之外了。嘴呢?你会问。不要说也没有专供嘴巴来享受的艺术吧,千变万化的烹调艺术足能使嘴巴受用不尽了。聪明万能的人类为什么偏偏冷淡了、小瞧了甚至荒废了鼻子?这个位居脸的中心的高贵的鼻子难道是个“艺盲”?难道它迟钝、麻木、低层次、无感受、缺乏情感细胞?难道它只能分辨香臭、只是用来呼吸的吗?是啊,是啊,你想想看,流泪是一种感情的表露,那么流鼻涕呢?那不是伤心而是伤风。
②然而,请你静下心再想一想——
③每每早春初至,你是怎样感受到它的来临的?那时,大地没有绽露些许绿意,冰河尚无解冻时清脆的声响——你显然不是依靠眼睛和耳朵,而是凭着灵敏的鼻子察觉出这大自然催生的气息……春天最先是闻到的。
④你是从哪一种气息里闻到的?
⑤从融雪的气息、腐叶的气息、带着寒意的清晨的气息里,还是从一阵冷冷的疾雨里?世间雨的气息各种各样,这种种不同的雨的气味,比起雨的画面更能勾起你在同一种雨中经历的回忆。一次空空的等待或一次失去般的离别,一次义气的援救或是一次负疚的逃脱——不管具体细节怎样,总是气味帮助你记忆,也帮助你回忆。再往深处想想,是不是世界上只有亲人的气味你记得最深最牢?母亲的、恋人的、孩子的。这气味比形象和声音更不能模仿和复制。精确分辨又刻骨铭心记住的不全是依靠鼻子吗?
⑥我知道一个女人,一直保存着她逝去的丈夫的一件睡衣。她从来不洗这件睡衣,为了保留丈夫身体的气味,每当思念之情不能自已时,就拿出这件睡衣,贴在脸上闻一闻,活生生的丈夫便在身边。由此我得知,鼻子并非呼吸的器官,而是心灵的器具。由于多愁善感的鼻子的存在,我们对这世界的感知便多了一倍!
⑦鼻子又是慷慨无私的。尽管人类不给它任何享受艺术的方式,它却积极地参与艺术的创造。对了!我说的是鼻音,想想看,当歌唱家们使用鼻音时,那声音就会变得何等的奇异与美妙!
⑧这叫我想起一件往事。很多年前,我有个邻居是位业余歌手,他相貌平平,身材四肢都极普通,唯有那鼻子大得像只梨儿挂在脸的中央。如果你坐在他身旁,会觉得呼吸困难,好像氧气都叫他那硕大无朋的鼻子吸走了。他说话,声音似乎不穿过喉咙而穿过鼻腔,那声音就像火车穿过隧道那样隆隆作响,唱起歌来根本听不清歌词,仿佛一百只大黄蜂在空中狂飞。据说他考过许多专业歌唱团,但谁会选取这种听不清歌词的鼻子叫呢?人们不过把他的歌唱当作一种有高低音变化的鼾声罢了。
⑨后来,他走运了。一个名叫“海河合唱团”的艺术团的团长以伯乐的眼光瞧上了他的大鼻子,把他请进合唱团。合唱团不管他咬字是否清晰,只要他的鼻音。谁料到他这闷雷般的轰鸣,像是给合唱加进去一架大风琴一样,产生了意想不到的声音效果,开创了一个前所未闻的神奇境界。很多观众为这鼻音而来,向台上寻找这奇妙声音的发源地。看吧,这梨儿似的鼻子,多像是给合唱团佩戴的一枚闪闪发光的勋章!
“文革”期间,许多文艺团体受冲击,我这个邻居也遇到了麻烦。因为当时所唱的歌曲一律是革命歌曲,他吐字不清,被怀疑是故意不唱歌词。受怀疑比受指责更可怕,他必须赶快学会吐字。有生以来,声音一直从他鼻孔出来,现在竟改道走喉咙了;随着一个个字儿愈来愈清楚地蹦出嘴唇,那鼻音便一点点稀薄和消退,最终他唱起歌来和所有演员没有两样。一旦被统一了,他也就消失了;大家全一样,每个人便都可有可无。
失去了鼻子的世界居然会变得如此乏味,你说究竟为什么?是因为那独特的鼻子,还是因为那鼻子的独特?
(选自《冯骥才散文》,有删改)
1.请简要分析文章第②段在结构上的作用。
2.文章第⑧段运用了哪些修辞手法来描述那位业余歌手的鼻子?请简要分析。
3.文中叙写一个女人保留她逝去的丈夫的睡衣的故事有何作用?
4.文章第③段中说“春天最先是闻到的”,试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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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石屋
简媛
①走进川西木卡村,但见,石铺的路,石垒的篱笆,石砌的墙。一切与石一样沉寂。而我沿着石路,上上下下,爬石级,走石梯,沿着石墙,一户一户去寻找。透过一堵半人高的石墙,我听见了老人的对话声,顺着声音爬上一截石阶,推开半掩的木门,见两个老人,他们是木匠。一个老人告诉我,这是老村,年轻人全搬到山下去了。
②我没住过石屋,却一见心生欢喜。这份喜悦里有无法诉说的情绪,仿佛与永恒有关,与不离不弃、新旧如一有关。可世间真有永恒吗?年轻人抛弃这里,有的去了他乡,有的在山脚下建了青砖房。老人们守在这,守住属于他们的光阴,可他们终究会离去,终究也守不住永恒。
③庆幸的是所有空无人烟的石屋并无破败感,挂在门上的铁挂锁,想挡住谁呢?是往者还是今人。我不属于这,只是过客。我陡然心生悲凉,仿佛整个身子凝固成了石头。这里的一切那么美好又那么空寂,与此刻我心里了无欲望的心态那么契合 。
④与那栋傍山而建的石头垒就的城堡的相遇,与那个大叔的相遇,让我又恢复了自然的喜好。大叔告诉我,他17岁开始建这石屋,花了20年光阴才有如今的模样。他说,当年17岁的他和17岁的妻子一起,一块石头一块石头挑上来垒成现在的样子,还在这生下了四个女儿。
⑤房子在,老婆去了遥远的地方。那里兴许有别的石屋,兴许她在那个世界垒出了她的石屋,可到底是与大叔成了阴阳两界。
⑥房里挂的吉他和摆在窗下的电子琴,成了道具。沉寂的房间里什么声音也没有,又似有千万声响:四个女孩追逐的声影,女人的呼唤声,烧柴煮饭声,爬梯时的脚步声……吉他上有了灰尘,萎暗着挂在背光的墙上,电子琴放在窗前的木桌上,形成一明一暗的对立。
⑦老人告诉我,他年轻时喜欢弹几曲,吼几声,现在不玩了。那时他的喜欢是真心喜欢。筑房子,养娃的艰辛扑灭不了他想表达心中那份欣喜的愿望。再忙再累,夜里晨间,有些不一样的韵味从胸腔里浸润出来。而现在的不喜欢也是真心的,仿佛曾经的熊熊火焰,一夜的篝火之后,火光埋进了灰烬,温度在,而那时的火焰是再也燃烧不起来了。自然,我明白了他的心空了,再看万事万物就没了光彩,连铺在脸上的神色也是对光阴的敷衍。
⑧“我老婆是受苦了噢。”说这句话时,老人脸上神情依旧,可我看见了一些闪烁的亮光,从他眼角流露出来。跟随的那声长叹,伴随惋惜,带些无以复加的悔意。仿佛一切才刚刚觉悟,却一切成了追忆。
⑨站在石屋里,听见的,除了山上不时传来的乌鸦的叫声,哑哑的,带些空旷苍劲的凄凉。知了像是被驱赶着,叫声密集成了光影的背景。
⑩这些都不算,因为能落进大叔耳中的,只有一种声音——城堡四周像裙带样环绕着的水渠的流水声。并不喧闹,仿佛老友的体贴或是爱人的抚慰。除此,其他一切与石一样沉寂。
⑪幸好有水。不是退一步求其次的无奈,是欣喜。城堡前前后后,水渠像错综复杂交织的经脉。初看时,水渠里流动的是水,走着走着,觉得又不是水,是石屋的经脉、精气神,是周身的血液。
⑫掠过屋里各处,大叔的目光依旧,所有一切埋在心里。唯独告别时,才发现他的不舍和眼里的落寞——他送别四个女儿先后去读大学,他送别妻子去另一个世界,他送别人来车往,送别所有一切,包含眼下的我们,一切都只是过客。唯独只有一人——他那17岁就嫁给了他的妻子,停留在他心里,活成永恒。
⑬眼前如此,世间大抵也是如此:坚硬的石头,原本是没有温度,没有情分的。而眼下,爬满石屋的花花草草,屋前屋后的葱茏,是从相思里渗出来的心思。这样,石屋承载的相思也就成了永恒。
(选自2017年8月23《橘洲·湖湘文苑》)
1.下列对散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川西木卡村到处可见石头,但人员稀少,作者只好一户一户去寻找,从而发现了年轻人一点也没有家乡观念,全部逃离了这里。
B. “房里挂的吉他和摆在窗下的电子琴,成了道具”一句与老人以前的快乐生活形成对比,从而体现了老人现在的落寞生活状态。
C. 大叔将一切埋在心里,他送别四个女儿,送别人来车往,送别所有的一切,唯有妻子永恒停留在他心里。
D. 结尾的“爬满石屋的花花草草,屋前屋后的葱茏,是从相思里渗出来的心思”体现老人对妻子的怀念,又揭示了主旨。
2.第⑦自然段中所写的“那时他的喜欢是真心喜欢”与“现在的不喜欢也是真心的”的原因分别是什么?请简要分析概括。
3.综合全文,探究作者在川西木卡村所经历的心理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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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碗匠和他的碗
周天红
烂泥田,一个村子最响亮的事儿就是烧碗了。
烂泥田村子口一大块田,那泥巴,扶墙抹墙不行,真的是烂得扶不上墙了。栽秧种谷也不行,栽了秧,不走根,反倒要烂根,没得收成。那泥巴,就适合做碗烧碗。泥质沙细,糗性好,水质也好,捏成碗坯子,放到窑上一烧,轻轻一敲就能听见当当当的清脆响声。那釉质那花纹那造型,一看就是好货色呀。
八爷是村子里最好的碗匠。
八爷拿捏碗坯子,那是村子里最快的。八爷烧出的碗,那更是一绝。造型,釉色,图案,那都是没得挑。能在碗边碗底上搞出花花草草,有鱼有鸟,有人物有动物,买主点着要什么他就能给你烧制出什么。做大寿的能给你烧出老寿星图,结婚办喜事儿的能在上面烧出鸳鸯,外出发财回家造新房的能在上面烧出财神爷,那些图案活灵活现,逼真得惊人。有的人端起碗吃饭时,都只顾着欣赏,翻来翻去地看,碗里的东西打倒了全然不知道。
八爷烧碗的手艺,那是跟着他师傅学的,足足学了三年,他师傅才把最关键那点儿真本事传给了他。师傅传授真本事时,只给八爷提了一个要求:留在他身边!
师傅对八爷说,我一辈子教了数不清的徒弟,学了手艺,都跑出去闯荡了,没有一个能留下来的,其实,他们都只是一知半解,没有学到真本事。如果你一直留下来,我就把最关键最实在的那点儿本事传给你!
八爷说话算话,一直留在师傅身边,烧碗。直到师傅去世,他都没有离开过烂泥田。
八爷也讲究。无论是进门上货的还是收藏老玩意的,还是专门进屋看热闹的,八爷准抽出时间,把烧碗识货的道理和方法一五一十地给你介绍个明白,最后还问上一句,懂起没有?如果你摆脑壳说没听懂,他会继续给你说道说道,直到让你听真了为止。八爷这热情,生意当然好做了。
八爷制碗烧碗的手艺是一绝,生意也做得红红火火的,每天上门进货的客商络绎不绝。这些年下来,八爷的房屋都翻新三回了,可他家里自己用的碗却还是老样子。
八爷家的碗也是一大特色,没一个好碗,要么是歪的,要么是缺的,要么是花样图案烧残了的,全是歪瓜裂枣的残存货。
碗匠家里用烂碗怪碗,是八爷用不起好碗吗?不是,成天满屋满仓库都是上等的好碗呢,随便用都没问题。是八爷缺心眼儿吗?不会哟,单凭他制碗烧碗的手艺,就知道他是个一等一的聪明人。是八爷脾气怪吗?肯定不是,你看有人进门,不管晴天阴天还是雨天,八爷都是一脸的笑呢。
这是个什么道理呢?烧碗的同行不明白,村里人不明白,来进货买碗的人不明白,就是八爷家的二娃更不明白。二娃是什么人哟,走州下府,啥事情没见过。这些年,二娃靠着倒腾他老爹八爷烧的碗,那是发财了,在县城里有五间门市一个大仓库,小轿车都换了好几辆,不是八爷吼着,差点把老婆都换了。二娃是村子里第一个去过北京首都的。就单是他在人民大会堂广场前照的那张相片拿回村子,一整个村子的人围着看了半下午还舍不得离去,直到天发黑人才小步小步地散了。多大个事儿呀,进个京城,村里人念谈了大半年。
八爷家吃饭喝酒用的那些怪头怪脑的碗,那也是村里人的大事儿,没有人不念谈的。
八爷说,二娃呀,你不懂?你真不懂?
二娃摇摇头。
八爷端起那歪边子的酒碗,喝了一大口酒,说,二娃呀,你看看这个碗,要不是它是个歪边子的残缺货,它还能是我的酒碗?八年了,还是我的酒碗。
二娃听了老爹的话,好像更糊涂了。
八爷看了二娃一眼,继续说,碗匠手里的好碗,最终都不是自己的,留不住呀。就像你和你哥。你哥虽然老实甚至有点笨,可他就像一个我烧坏了的碗,能留在我身边呀。你从小聪明,是只好碗,可你成天在外漂来荡去的,有个大事儿小事儿的,我能靠得上你?
二娃这下听明白了,一屁股坐在屋前的门槛上,半天站不起身来。
这一下子,二娃清楚地记起,自己已经两年零三个月零五天没有回家了。
(选自《短篇小说(原创版)》2018年第13期)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八爷的师父以“留在自己身边”为条件,答应把最关键最实在的本事传给八爷,一方面体现了师父的良苦用心,另一方面也揭示出他自私的性格。
B.为引发读者的阅读兴趣,小说通过设置悬念,例如刻意渲染八爷自己碗的各种缺陷以及村里人的谈论,为的是将八爷的碗与二娃进行对照。
C.小说的语言朴实无华,带有口语化和方言的味道,例如个别句子末尾的语气词,以及“没得收成”等类似表述,读起来亲切自然,而又不乏真情。
D.小说结尾写二娃“已经两年零三个月零五天没有回家了”,说明家庭和亲人在他心中是有一定地位的,同时也暗示了他的悔恨之情。
2.小说中的八爷是一个怎样的人物形象?请结合原文概括分析。
3.你从这篇小说中读出了哪些人生哲理?结合自己的经历或阅读经验简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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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25分)
方成,一个幽默的符号
侯军
方成原本不姓方,他常戏言自己是孙悟空的本家;方成原本也不是学漫画的,他在大学学的是化工,正牌的理工科,没想到这辈子化工没学成,反倒直接上岗,当了一辈子“画工”——这就叫“歪打正着”。
方成的漫画充满幽默感。几十年间,他以画笔为投枪,针砭时弊,激浊扬清,如棉裹铁,如锥画沙,看上去并不是那么锋芒毕露,剑拔弩张,但是其深刻性和幽默感却如陈年老酒,越品越有味道。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所画的那些国际时事漫画辛辣锐利,时效性和艺术性并重,给上一代人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改革开放之后,他以漫画领风气之先,鞭笞丑恶,讽刺弊端,为拨乱反正革故鼎新鸣锣开道,《武大郎开店》等作品,一经面世,立即风靡全国,成为新时期讽刺漫画艺术的经典之作。方成善于将特有的机智和狡黠蕴藏在简洁的画面中,令人读后在会心一笑之余,更领悟到深蕴其间的批判意味。幽默,无疑是方成漫画最突出的艺术特色。
方成的语言行事也充满幽默感。前些年,生病住院了,要开刀。医生在手术之前嘱咐他,手术之后只能吃流质。他大声答应:“行,全听您的!”可是医生一走,就自个偷着藏起一个馒头,说是留着手术之后先“垫补垫补”肚子。孰料这个“作案动机”还没实施,就被人赃俱获,未遂。医生也不让吃肉,他偏说“生病的人更要吃好,不吃肉,那病能好吗?”酱排骨酱肘子,都让朋友买了来,偷偷藏在病房的小柜子里。手术之后,护士和家人要把他从手术车上往病床上抬,他却在被子底下说话了:“你们别乱使劲儿,听我口令:一、二、三!”得,大伙笑得全泄劲儿了。
方成的幽默感人尽皆知,可方成的“幽默学”却鲜为人知。他与相声大师侯宝林是多年挚友,更是艺术同道,两人时常在一起切磋幽默艺术的课题,侯宝林先生去世后,方成独自承担起创建中国式幽默学的历史使命,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他先后出版了10多本专论幽默的著作,还把讲座开到了大洋彼岸,在美国巡回了一圈,专做幽默学的报告。他让人在哈哈大笑之余,豁然醒悟:“哦,原来幽默不光是逗个乐子,它还是一个民族智慧的结晶,是一个民族独特个性的折射,还应该上升到哲学的高度来认识……哇,了不起的方成先生!”
方成真正了不起的是,他的幽默天性却是以一生的颠蹶坎坷打底的。早年遭逢战乱,颠沛流离,衣食无着,曾一度流浪到上海、香港等地鬻画为生。他常说,画漫画本是为了养家糊口。好不容易解放了,方成在报社有了稳定的工作,生活步入正轨,然而好景不长,随后爆发的“文革”浩劫,致使同为漫画家的妻子受迫害含冤而去,留下三个未成年的孩子。从此,方成又当爹又当妈,拉扯着孩子艰辛度日,其窘迫困苦可想而知。或许正是这些苦难和艰辛,教会了方成以微笑来面对人生,使得他的幽默超越了一般的诙谐和滑稽。他常说,幽默不是挤眉弄眼,幽默是智慧的自然流露,是自信的个性显现,在曾经多灾多难的中国,老百姓的幽默多是含泪的微笑,是面对苦难的豁达和乐观。每当谈起这些话题,他的面容会立即严肃起来,语调也变得格外庄重。
方成已然是功成名就,照理说,他尽可以独享这份“一览众山小”的荣光。但是他不,他要与众人分享。于是,他出画集,要带上已经故去多年的老友钟灵一起出;办展览,要带上年龄与他正好打个对折的学生王林一起展。当然,我也有幸成为被方成“带着玩儿”的一个晚辈,我的纪实散文集《那些小人物》就是被方成“催逼”了10年才写出来的,方老还自告奋勇为这本小书绘制了全部漫画插图。
方成已经96岁高龄,依旧笔耕不辍,每天用毛笔画漫画,用电脑写文章。一生的曲折跋涉,化作书斋里的风静潮平。我在送给老人家94岁生日的生日蛋糕上写过一句话:“方老永不老!”他看后,开怀大笑。
(选自《人民日报》2014年5月8日第24版,有删改)
【相关链接】
①方成(1918.10-)原名孙顺潮,祖籍广东中山,生于北京。漫画家、幽默理论研究者,与丁聪、华君武被并称为中国漫画界的三老。方成是中国漫画界的常青树,晚年独创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水墨漫画,钟馗、济公、鲁智深、布袋和尚等等中国民间传说和古代文学作品中的侠义之士,在他的笔下皆栩栩如生,神态逼真。(据搜狗搜索“方成”词条写成)
②方成的家洁净整齐,会让人以为家中有个能干的家庭主妇,但方成先生是一个人住。1977年6月17日,方成在“文革”中犯上严重抑郁症的妻子陈今言突发心肌梗塞辞世,至今已经37年。37年来,他一直铭记着与妻子一起度过的相濡以沫的岁月,一直在心中埋藏着对妻子的不朽爱情。(据搜狗搜索“方成”词条写成)
1.下列对有关材料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方成生性幽默,对这一点,他既自知又自得,所以常对人戏言自己是“孙悟空的本家”。
B.方成以画笔为投枪,针砭时弊,激浊扬清,锋芒毕露,剑拔弩张,而其深刻性和幽默感却又如陈年老酒,越品越有味道。
C.方成善于将特有的机智和狡黠蕴藏在简洁的画面中,上一世纪,他创作的国际时事漫画,还有新时期那些领风气之先的杰作,都体现了幽默的艺术特色。
D.住院开刀时偷偷藏起馒头和肉食,手术后护士和家人把他从手术车上抬回病床时,他竟自己喊口令,这些生活细节,反映了方成行事的幽默感。
E.学化工的做了一辈子的“画工”,96岁高龄仍笔耕不辍,最后与丁聪、华君武并称为中国漫画界的三老,方成在艺术界的声誉,决非浪得虚名。
2.为什么说方成的幽默天性“是以一生的颠蹶坎坷打底的”?请依据材料简述理由。(6分)
3.方成先生不仅画技精湛,理论研究成果丰硕,还具有许多值得褒扬的精神品格。试结合材料,对这些精神品格作概括说明。(6分)
4.文中说:“方成的幽默感人尽皆知,可方成的‘幽默学’却鲜为人知。”依据材料所述,简要分析说明方成的幽默感与方成的“幽默学”之间的区别与联系。(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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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方成,一个幽默的符号
侯军
方成原本不姓方,他常戏言自己是孙悟空的本家;方成原本也不是学漫画的,他在大学学的是化工,正牌的理工科,没想到这辈子化工没学成,反倒直接上岗,当了一辈子“画工”——这就叫“歪打正着”。
方成的漫画充满幽默感。几十年间,他以画笔为投枪,针砭时弊,激浊扬清,如棉裹铁,如锥画沙,看上去并不是那么锋芒毕露,剑拔弩张,但是其深刻性和幽默感却如陈年老酒,越品越有味道。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所画的那些国际时事漫画辛辣锐利,时效性和艺术性并重,给上一代人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改革开放之后,他以漫画领风气之先,鞭笞丑恶,讽刺弊端,为拨乱反正革故鼎新鸣锣开道,《武大郎开店》等作品,一经面世,立即风靡全国,成为新时期讽刺漫画艺术的经典之作。方成善于将特有的机智和狡黠蕴藏在简洁的画面中,令人读后在会心一笑之余,更领悟到深蕴其间的批判意味。幽默,无疑是方成漫画最突出的艺术特色。
方成的语言行事也充满幽默感。前些年,生病住院了,要开刀。医生在手术之前嘱咐他,手术之后只能吃流质。他大声答应:“行,全听您的!”可是医生一走,就自个偷着藏起一个馒头,说是留着手术之后先“垫补垫补”肚子。孰料这个“作案动机”还没实施,就被人赃俱获,未遂。医生也不让吃肉,他偏说“生病的人更要吃好,不吃肉,那病能好吗?”酱排骨酱肘子,都让朋友买了来,偷偷藏在病房的小柜子里。手术之后,护士和家人要把他从手术车上往病床上抬,他却在被子底下说话了:“你们别乱使劲儿,听我口令:一、二、三!”得,大伙笑得全泄劲儿了。
方成的幽默感人尽皆知,可方成的“幽默学”却鲜为人知。他与相声大师侯宝林是多年挚友,更是艺术同道,两人时常在一起切磋幽默艺术的课题,侯宝林先生去世后,方成独自承担起创建中国式幽默学的历史使命,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他先后出版了10多本专论幽默的著作,还把讲座开到了大洋彼岸,在美国巡回了一圈,专做幽默学的报告。他让人在哈哈大笑之余,豁然醒悟:“哦,原来幽默不光是逗个乐子,它还是一个民族智慧的结晶,是一个民族独特个性的折射,还应该上升到哲学的高度来认识……哇,了不起的方成先生!”
方成真正了不起的是,他的幽默天性却是以一生的颠蹶坎坷打底的。早年遭逢战乱,颠沛流离,衣食无着,曾一度流浪到上海、香港等地鬻画为生。他常说,画漫画本是为了养家糊口。好不容易解放了,方成在报社有了稳定的工作,生活步入正轨,然而好景不长,随后爆发的“文革”浩劫,致使同为漫画家的妻子受迫害含冤而去,留下三个未成年的孩子。从此,方成又当爹又当妈,拉扯着孩子艰辛度日,其窘迫困苦可想而知。或许正是这些苦难和艰辛,教会了方成以微笑来面对人生,使得他的幽默超越了一般的诙谐和滑稽。他常说,幽默不是挤眉弄眼,幽默是智慧的自然流露,是自信的个性显现,在曾经多灾多难的中国,老百姓的幽默多是含泪的微笑,是面对苦难的豁达和乐观。每当谈起这些话题,他的面容会立即严肃起来,语调也变得格外庄重。
方成已然是功成名就,照理说,他尽可以独享这份“一览众山小”的荣光。但是他不,他要与众人分享。于是,他出画集,要带上已经故去多年的老友钟灵一起出;办展览,要带上年龄与他正好打个对折的学生王林一起展。当然,我也有幸成为被方成“带着玩儿”的一个晚辈,我的纪实散文集《那些小人物》就是被方成“催逼”了10年才写出来的,方老还自告奋勇为这本小书绘制了全部漫画插图。
方成已经96岁高龄,依旧笔耕不辍,每天用毛笔画漫画,用电脑写文章。一生的曲折跋涉,化作书斋里的风静潮平。我在送给老人家94岁生日的生日蛋糕上写过一句话:“方老永不老!”他看后,开怀大笑。
(选自《人民日报》2014年5月8日第24版,有删改)
【相关链接】
①方成(1918.10-)原名孙顺潮,祖籍广东中山,生于北京。漫画家、幽默理论研究者,与丁聪、华君武被并称为中国漫画界的三老。方成是中国漫画界的常青树,晚年独创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水墨漫画,钟馗、济公、鲁智深、布袋和尚等等中国民间传说和古代文学作品中的侠义之士,在他的笔下皆栩栩如生,神态逼真。(据搜狗搜索“方成”词条写成)
②方成的家洁净整齐,会让人以为家中有个能干的家庭主妇,但方成先生是一个人住。1977年6月17日,方成在“文革”中犯上严重抑郁症的妻子陈今言突发心肌梗塞辞世,至今已经37年。37年来,他一直铭记着与妻子一起度过的相濡以沫的岁月,一直在心中埋藏着对妻子的不朽爱情。
(1)下列对有关材料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方成生性幽默,对这一点,他既自知又自得,所以常对人戏言自己是“孙悟空的本家”。
B.方成以画笔为投枪,针砭时弊,激浊扬清,锋芒毕露,剑拔弩张,而其深刻性和幽默感却又如陈年老酒,越品越有味道。
C.方成善于将特有的机智和狡黠蕴藏在简洁的画面中,上一世纪,他创作的国际时事漫画,还有新时期那些领风气之先的杰作,都体现了幽默的艺术特色。
D.住院开刀时偷偷藏起馒头和肉食,手术后护士和家人把他从手术车上抬回病床时,他竟自己喊口令,这些生活细节,反映了方成行事的幽默感。
E.学化工的做了一辈子的“画工”,96岁高龄仍笔耕不辍,最后与丁聪、华君武并称为中国漫画界的三老,方成在艺术界的声誉,决非浪得虚名。
(2)为什么说方成的幽默天性“是以一生的颠蹶坎坷打底的”?请依据材料简述理由。
(3)方成先生不仅画技精湛,理论研究成果丰硕,还具有许多值得褒扬的精神品格。试结合材料,对这些精神品格作概括说明。
(4)文中说:“方成的幽默感人尽皆知,可方成的‘幽默学’却鲜为人知。”依据材料所述,简要分析说明方成的幽默感与方成的“幽默学”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按照老规矩,禹在生前也指定了接班人,这就是“益”。禹去世后,益也 ,躲到了箕山之阳。然而,酋长们都不理睬他,反倒成群结队地拥戴启当老大。夏启也不客气,受之无愧了。
司马迁说,启这个人,其实是很优秀的。不像尧的儿子丹朱、舜的儿子商均,扶不起来。再说了,益当二把手的日子,才干和功劳都还没来得及表现。所以酋长们都拥护启,( )。
是的。禹的儿子,这才是关键。
其实,启优秀,难道益不优秀?不优秀怎么能入禹的法眼?益当副手的时间短,难道启的时间长?他可是一天都没干过。说到底,就因为世袭制 ,此刻不过瓜熟蒂落, 。因此,不但益的资历深、功劳大,比启还要德才兼备,竟然也没用,只有益的实力大大超过启。
实力才是资本,世袭才是趋势。
事实上,启废禅让之前,各部落的酋长恐怕早就已经世袭。这时,如果联盟的老大还得“让”,谁都别扭。相反,能把禅让制给废了,则 。那些早已变成“各路诸侯”的家伙,当然乐观其成。
事不宜迟,顺水推舟,夏后启毅然闯红灯。结果怎么样呢?他成了“元后”。其他那些,则叫“群后”。当然,他们原本就叫“后”,比如后夔、后稷、后羿等等。但,名称没改,性质变了。过去是部落酋长,现在是国家元首。当然,这时的国家还不成熟,只是雏形,因此只能叫“部落国家”。
(选自易中天《国家》有删改)
1.把下列成语填入文中划横线处,恰当的一项是
A. 循规蹈矩 势不可挡 水到渠成 大快人心
B. 萧规曹随 势不可挡 马到成功 大快人心
C. 循规蹈矩 势在必行 马到成功 皆大欢喜
D. 萧规曹随 势在必行 水到渠成 皆大欢喜
2.文中划波浪线的部分有语病,下列修改最恰当的一项是
A. 既然益的资历深、功劳大,比启还要德才兼备,那么也没用,除非益的实力大大超过启。
B. 尽管益比启还要德才兼备,资历深、功劳大,但是也没用,除非益的实力大大超过启。
C. 就算益的资历深、功劳大,比启还要德才兼备,恐怕也没用,除非益的实力大大超过启。
D. 任凭益比启还要德才兼备,资历深、功劳大,却也没用,除非益的实力大大超过启。
3.在文中括号处补写恰当的语句,最恰当的一项是
A. 都说我们的缔造者大禹的儿子不愧为领袖啊!
B. 都说缔造者大禹的儿子不愧为我们的领袖啊!
C. 都说我们的领袖不愧为缔造者大禹的儿子啊!
D. 都说领袖不愧为我们的缔造者大禹的儿子啊!
高三语文选择题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会飞的福字
李丰
狗娃想起那架纸飞机时,纸飞机正朝着墙头飞去。狗娃迅速跑到墙根伸手去拦,可还是晚了一步,他眼巴巴地看着纸飞机擦着他的指失,飘过了半人高的墙头,巧妙地越过一垄柿子架,又快速躲过一只母鸡的飞扑,最终钻进牛棚。
当它一路抵达目的地的当儿,隔壁串秧子家的奶牛毫不客气地上去,用大牛蹄子跺了一脚,之后又转身在上面浇了一泡屎,还把屁股撅得老高,尾巴一甩一甩地向狗娃示成。
随着这泡尿,狗娃的脸色由好看的粉柿子变成了白角瓜,又由白角瓜变成了紫皮茄子,鬓角渗出的豆大汗珠被正午的阳光晃得闪着全星星。旁边的狗娃媳妇也霎时间明白是咋回事了,她嗷唠一嗓子扑向七岁的儿子豌豆。
“你个养不熟的败家子,看我怎么打你!”
豌豆见娘疯了似的扑过来,忙躲到爹的后面:“爹……爹……咋了?咋了?是你让的啊!”
豌豆不知道自己听把娘气成了这样,自己不就用一张福字金了个小飞机吗?可这又咋了,年早都过完了,这福字留着还有啥用啊?再说,叠飞机是爹同意的,怎么飞机飞到隔壁,娘就疯成了这样了?
狗娃一把把媳如推开,回头瞪了一眼豌豆,又转身抓住她妇的胳膊把她拽进屋.豌豆被爹瞪得心里发毛,他想跟进去,可门被爹在里面插上了。
“你咋呼啥,怕隔壁不知道啊?”狗娃连忙捂住媳妇的嘴巴。
“你个葫芦脑袋,你脑子咋不拿事呢?那不是串秧子家给咱打的欠条吗?五千块呀,都让牛尿泡花了,串秧子还能认账吗?”狗娃媳妇急得眼里汪起两团蒙蒙的雾。
“我哪儿知道是那张福字啊,咋这么巧呢?”狗娃背着手在屋里踅着弯弯,他来回走得急.碰倒了椅子,碰翻了米篓,踅了不知多少圈也没能想出个好招儿来。
最后他一跺脚:“唉!该着,没就没了吧,串秧子家也不容易,他得了重病下不了炕,她妇又是个哑巴。这两年要不是他媳妇脑筋活,四处借钱买了这奶牛,卖牛奶给串秧子买药维持着,串秧子早就没了,咱就当做善事扶贫了吧!”
“放屁!”狗娃媳妇上去给了男人一杵子。狗娃没提防,一下子闹个仰八叉.“那可是五千块呀!是我一分一分攒的呀!”狗娃媳妇恨不得用眼里的雾水把狗娃淹了。
狗姓看她妇急成这样,忙从地上爬起来,接一种语气:“你急哈,依我看啊,串秧子媳妇还真不一定丧良心。”
“欠条都没了还认啥账啊?这一年,咱这汗珠子算白摔了。”
两口子在这儿闷着不言语、冷不了屋外的豌豆打破了沉默;“爹…爹……快开门,飞机又飞回来了!”
狗娃两口子一听赶忙打开门。豌豆手里拿着个纸飞机高兴地蹦到屋里:“噢、又飞回来喽!”欢快得像林间的小鹿。
狗娃觉得很奇怪,他赶紧抢过纸飞机,发现那也是用一张红红的福字叠的,却不是让奶牛踏了的那张.狗娃忙展开,只见福字背面写着字,是一张欠条。确切地说,是一张和飞到串秧子家那张内容一模一样的欠条。只是欠条下面多了几行字:
狗娃哥、我在牛柳里发现欠条弄花了,就又写了一张,再次谢谢你们能借钱给我。还有那些好心人,我都一一记着呢.东头柱子哥扛来过两袋来,我给他钱他没要;西头宝根叔去年开春时、用四轮子帮我们犁地,也不收钱;还有月桂嫂偷偷放在我家院子里的一筐鸡蛋,我都忘不了,这些债我都是要还的……
他们看时、豌豆也在看,他见爹娘不再像刚才那么焦急发怒了,就把红扑扑的小脸凑过去,试探着问:“这飞机我还能玩吗?”
狗娃看看媳妇,又看看豌豆稚气的小脸,想都没想:“能,能,拿去玩吧!”
他转向媳妇:“家里还有钱吗?”狗娃她媳妇也没说,默默地点了点头。
豌豆得到了允许,接过纸飞机,高兴得满院子蹦着、跑着、喊着,他跳上了墙头,将军一样小手用力一挥,福字飞机立即迎着微风,在阳光下自由飞翔。
(节选自2015年第1期《小说月刊》)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小说开篇运用倒叙手法,通过狗娃拦纸飞机这一情节,交待了故事的主要人物,并巧妙地设置悬念,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
B. 小说善于运用细节描写塑造人物形象,如“高兴地蹦到屋里”“把红扑扑的小脸凑过去”等细节刻画出豌豆的贪玩和天真。
C. 小说明写狗娃夫妇因欠条引发的冲突,暗写串秧子媳妇重写欠条的过程,这样的安排使故事情节更为集中,主题更为丰富。
D. 狗娃媳妇在欠条丢失后抱怨忧虑,欠条复得后通情达理,小说通过这一变化成功塑造了一个纯朴善良的普通农村妇女形象。
2.小说以福字飞机“在阳光下自山飞翔”结尾,这样处理有什么用意?
3.小说的语言富有乡气息,请结合作晶简要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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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一则材料,完成小题。(15分)
天 籁
冯骥才
你仰头、仰头,耳朵像一对空空的盅儿,去承接由高无穷尽的天空滑下来的声音。然而,你什么也听不到。人的耳朵不是聆听天体的,而是听取俗事的;所以人们说茫茫宇宙,寥廓无声。
这宇宙天体,如此浩瀚,如此和谐,如此宁静,如此透明,如此神奇;它一定有一种美妙奇异、胜过一切人间音乐的天籁。你怎样才能听到它,你乞灵于谁?
你仰着头,屏住气,依然什么也没听到,却感受了高悬头顶的天体的博大与空灵。
当乌云汇集,你的目光从那尚未闭合的云洞穿过,极力望去,一束阳光恰好由那里直射下来,和你的目光金灿灿地相撞。你是否听到一种激动人心的灿烂的金属般的声响?当然,你没有听到任何声音。还有那涌动的浓雾,不安的流光,行走的星球和日全食的太阳,为什么全是毫无声息?
噢,你听到了!闪电刺入乌云的腹内,你终于听到天公的暴怒;你还说空中的风一定是天体的呼吸,否则为什么时而宁静柔和,时而猛烈迅疾?细密的小雨为了叫你听见它的声音,每一滴雨都把一片叶子作为碧绿的小鼓,你已经神会到雨声是一种天意!可到头来蒙昧的仍旧是你!只要人能听到的、听懂的,全不是天体之声。
你更加焦渴地仰着头——
不,不是你,是约瑟夫·施特劳斯。他一直张着双耳,倾听来自宇宙天体深处的声音,并把这声音①描述下来。尽管这声音②并非真实的天籁,只不过是他的想象,却叫我们深深地为之感动。从这清明空远的音响里,我们终于悟到了天体之声最神圣、最迷人的主题:永恒!
永恒,一个所有地球生命的终极追求,所有艺术生命苦苦攀援的极顶;它又是无法企及的悲剧性的生命境界。从蛮荒时代到文明社会,人类一直心怀渴望,举首向天,祈盼神示以永恒。面对天体,我们何其渺小;面对永恒,我们又何其短暂!尽管如是,地球人类依旧努力不弃,去理解永恒和走进永恒。我们无法达到的是永恒,我们永远追求的也是永恒。
听到了永恒之声,便是听到了天籁。
1.结合上下文,请指出文中加点的“声音”的不同。(4分)
2.说说文中运用第二人称有何艺术效果?(5分)
3.作者借音乐表达对优秀艺术的看法。请概括优秀艺术的特点(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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