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以下5题。
我们在十七岁时干些什么
舒婷
17岁,有个共同点,就是每天在镜子前,呲牙咧嘴挤压青春痘。
儿子现在的班级成立文学社,众同仁在冥思苦想给班刊命名时,盯着社长硕果累累的苞谷脸,豁然贯通,遂一致同意叫《青春痘》。社长即儿子,一任而已,其伟大使命莫非就是贡献脸上的那张“横看成岭侧成峰”的样板?
他老爸17岁时,引为己任的是作家的使命感,社长交椅一坐好几年,几至坐穿。文学自是圣殿一般,班刊非“采贝”即“鼓浪”,满纸豪言壮语。脸上火力更足,未有“姗拉娜”洗痘水,敷痘霜之类济世良方,常常这瘤那瘤叠罗汉,冒冒尖尖岌岌可危。至今太阳穴两旁赫然留有遗迹,雨天可存好几盅水哩。
我17岁时下了乡,水清风净滋润,缺鱼少肉没有油脂浪费脸上。偶尔鼻尖眉头爆出一两颗信号弹,便忧心如焚,有男知青来串门,将刘海拉来拨去设法遮丑。就着油灯读名著,唱外国民歌两首,抄古今中外格言,写华丽动情的信。技痒时诌几行诗,随着手抄四处乱飞,没有刊名,捞不到社长当,时时提心吊胆。
17岁,儿子不叠被不整理书桌,更不洗衣服和臭袜子,喊泡茶来饭盛好,鞋要自选衣要名牌,每月上一次发廊,整天问有什么好吃的。唯一自己动手的只有开冰箱和打电脑游戏。不过,长途旅行时他是家中全劳力,因为老爹老妈的颈椎、腰椎、肩周关节遭岁月风化,儿子便手提肩扛行李,嘴里咬着自己的机票和身份证。同学中有领月薪、周薪的,儿子领“日薪”,从未超支略有节余。压岁钱、奖金(提琴或作文比赛所得)或生日红包统统自觉上缴,尚无经济头脑,不懂回扣。
他老爸17岁的上半年紧锣密鼓打拼准备上中文系。屁股和膝头的补丁厚如烙饼,而且颜色迥异。海外频频寄来的进口布料、纯毛衣服,窝贼般地压在箱底发霉生蛀。他身任学生会副主席、团委书记、对敌斗争分子兼足球队长。该足球队转战全省没有失过一个球,遂去大连参加全国少年足球比赛度过17岁生日。下半年碰上文化大革命,忙着写大字报贴标语早请示晚汇报,被抄家和去串连。绘画学3个月,小提琴练半年;饭不会做衣服不会洗,直到两年后去插队。
我17岁时体重只有42公斤,要挑50公斤的谷担,犁田、育秧、割稻,学一样哭一场。自留地里栽菜秧子,不长叶子只生虫,幸亏种番薯倒是光长叶子,便不断采来炒着吃。跟着《新华字典》每天学5个生字,翻英汉读物,背唐诗宋词,做大学梦。腋下夹一本禁书,到各知青点去投桃报李,换来各种意外地惊喜。衣裳、头发每日一洗,抽屉、衣箱纹丝不乱,学会用二两肉、一板豆腐、几棵芥菜做一桌佳肴,和伙伴过中秋节,然后佯醉,为的是不必到结霜的小河边刷碗。
17岁的儿子崇拜贝克汉姆、谢霆锋和麦当劳。小时候开口必称郑渊洁,从未仰视过老爸老妈,称班主任“凡姐”,直呼物理老师“阿弟”,说班上男生都叫女朋友“老婆”。趁机追问儿子有没有拍拖?答:还没有那么畅销。上网聊天,打又臭又长的电话,时而卷着舌头说两句英语。从幼儿园开始,音乐小学、音乐中学、小提琴专业浸泡10年,一打开私房音响,还是张信哲和王菲。功课百忙之中,不忘见缝插针频频和电视机接吻,近视已达750度,不肯戴眼镜。
17岁时我梦想的是一斤膨体纱毛线,可以打件时髦的套衫;一柜满满的大部头小说,最后卷了边,发了黄,略有破损,这样的书才好看;梦想不用向大队长赔笑脸,不必上大队部去送礼,也无须走县城“四个面向办公室”找关系,忽然一纸通知书便腾云驾雾进了大学。猛听一声吆喝:“翻谷!”震醒过来,还在晒场边打盹。
从未想过成为一名作家或诗人,更不懂得梦想当母亲。
咳,17岁!
1.解释下面加点的词语在本文里的特定含义。
①社长即儿子,一任而已,其伟大使命莫非就是贡献脸上的那张“横看成岭侧成峰”的样板?(2分)
②功课百忙之中,不忘见缝插针频频和电视机接吻,近视已达750度,不肯戴眼镜。
2.试概括两代人17岁时各自的特点。
3.本文最主要的表现手法是什么?请结合文章内容说说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4.结合文章内容分析作者对儿子17岁时的表现持什么态度。
5.请概括本文的语言特色,并举出一两个例句说明。
高二语文文学作品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以下5题。
我们在十七岁时干些什么
舒婷
17岁,有个共同点,就是每天在镜子前,呲牙咧嘴挤压青春痘。
儿子现在的班级成立文学社,众同仁在冥思苦想给班刊命名时,盯着社长硕果累累的苞谷脸,豁然贯通,遂一致同意叫《青春痘》。社长即儿子,一任而已,其伟大使命莫非就是贡献脸上的那张“横看成岭侧成峰”的样板?
他老爸17岁时,引为己任的是作家的使命感,社长交椅一坐好几年,几至坐穿。文学自是圣殿一般,班刊非“采贝”即“鼓浪”,满纸豪言壮语。脸上火力更足,未有“姗拉娜”洗痘水,敷痘霜之类济世良方,常常这瘤那瘤叠罗汉,冒冒尖尖岌岌可危。至今太阳穴两旁赫然留有遗迹,雨天可存好几盅水哩。
我17岁时下了乡,水清风净滋润,缺鱼少肉没有油脂浪费脸上。偶尔鼻尖眉头爆出一两颗信号弹,便忧心如焚,有男知青来串门,将刘海拉来拨去设法遮丑。就着油灯读名著,唱外国民歌两首,抄古今中外格言,写华丽动情的信。技痒时诌几行诗,随着手抄四处乱飞,没有刊名,捞不到社长当,时时提心吊胆。
17岁,儿子不叠被不整理书桌,更不洗衣服和臭袜子,喊泡茶来饭盛好,鞋要自选衣要名牌,每月上一次发廊,整天问有什么好吃的。唯一自己动手的只有开冰箱和打电脑游戏。不过,长途旅行时他是家中全劳力,因为老爹老妈的颈椎、腰椎、肩周关节遭岁月风化,儿子便手提肩扛行李,嘴里咬着自己的机票和身份证。同学中有领月薪、周薪的,儿子领“日薪”,从未超支略有节余。压岁钱、奖金(提琴或作文比赛所得)或生日红包统统自觉上缴,尚无经济头脑,不懂回扣。
他老爸17岁的上半年紧锣密鼓打拼准备上中文系。屁股和膝头的补丁厚如烙饼,而且颜色迥异。海外频频寄来的进口布料、纯毛衣服,窝贼般地压在箱底发霉生蛀。他身任学生会副主席、团委书记、对敌斗争分子兼足球队长。该足球队转战全省没有失过一个球,遂去大连参加全国少年足球比赛度过17岁生日。下半年碰上文化大革命,忙着写大字报贴标语早请示晚汇报,被抄家和去串连。绘画学3个月,小提琴练半年;饭不会做衣服不会洗,直到两年后去插队。
我17岁时体重只有42公斤,要挑50公斤的谷担,犁田、育秧、割稻,学一样哭一场。自留地里栽菜秧子,不长叶子只生虫,幸亏种番薯倒是光长叶子,便不断采来炒着吃。跟着《新华字典》每天学5个生字,翻英汉读物,背唐诗宋词,做大学梦。腋下夹一本禁书,到各知青点去投桃报李,换来各种意外地惊喜。衣裳、头发每日一洗,抽屉、衣箱纹丝不乱,学会用二两肉、一板豆腐、几棵芥菜做一桌佳肴,和伙伴过中秋节,然后佯醉,为的是不必到结霜的小河边刷碗。
17岁的儿子崇拜贝克汉姆、谢霆锋和麦当劳。小时候开口必称郑渊洁,从未仰视过老爸老妈,称班主任“凡姐”,直呼物理老师“阿弟”,说班上男生都叫女朋友“老婆”。趁机追问儿子有没有拍拖?答:还没有那么畅销。上网聊天,打又臭又长的电话,时而卷着舌头说两句英语。从幼儿园开始,音乐小学、音乐中学、小提琴专业浸泡10年,一打开私房音响,还是张信哲和王菲。功课百忙之中,不忘见缝插针频频和电视机接吻,近视已达750度,不肯戴眼镜。
17岁时我梦想的是一斤膨体纱毛线,可以打件时髦的套衫;一柜满满的大部头小说,最后卷了边,发了黄,略有破损,这样的书才好看;梦想不用向大队长赔笑脸,不必上大队部去送礼,也无须走县城“四个面向办公室”找关系,忽然一纸通知书便腾云驾雾进了大学。猛听一声吆喝:“翻谷!”震醒过来,还在晒场边打盹。
从未想过成为一名作家或诗人,更不懂得梦想当母亲。
咳,17岁!
1.解释下面加点的词语在本文里的特定含义。
①社长即儿子,一任而已,其伟大使命莫非就是贡献脸上的那张“横看成岭侧成峰”的样板?(2分)
②功课百忙之中,不忘见缝插针频频和电视机接吻,近视已达750度,不肯戴眼镜。
2.试概括两代人17岁时各自的特点。
3.本文最主要的表现手法是什么?请结合文章内容说说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4.结合文章内容分析作者对儿子17岁时的表现持什么态度。
5.请概括本文的语言特色,并举出一两个例句说明。
高二语文文学作品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以下4题。
我们在十七岁时干些什么
舒 婷
17岁,有个共同点,就是每天在镜子前,龇牙咧嘴挤压青春痘。
儿子现在的班级成立文学社,众同仁在冥思苦想给班刊命名时,盯着社长硕果累累的苞谷脸,豁然贯通,遂一致同意叫“青春痘”。社长即儿子,一任而已,其伟大使命莫非就是贡献脸上那张“横看成岭侧成峰”的样板?
他老爸17岁时,引为己任的是作家使命感,社长交椅一坐好几年,几至坐穿。文学自是圣殿一般,班刊非“采贝”即“鼓浪”,满纸豪言壮语。脸上火力更足,未有“珊拉娜”洗痘水、敷痘霜之类济世良方,常常这瘤那瘤叠罗汉,冒冒尖尖,岌岌可危。至今太阳穴两旁还赫然留有遗迹,雨天可以存好几盅水哩。
我17岁时下了乡,水清风净滋润,缺鱼少肉没有油脂浪费在脸上。偶尔鼻尖眉头爆出一两颗信号弹,便忧心如焚,有男知青来串门,将刘海儿拉来拨去设法遮丑。就着油灯读名著,唱“外国民歌两首”,抄古今中外格言,写华丽动情的信。技痒时诌几行诗,随着手抄本四处乱飞,没有刊名,捞不到社长当,时时提心吊胆。
17岁,儿子不叠被不整理书桌,更不洗衣服和臭袜子,喊泡茶来饭盛好,鞋要自选衣要名牌,每月上一次发廊,整天问有什么好吃的,唯一自己动手的只有开冰箱和打电脑游戏。不过,长途旅行时他是家中的全劳力,因为老爹老妈的颈椎、腰椎、肩周关节遭岁月风化,儿子便手提肩扛,嘴里咬着自己的机票和身份证。同学中有“月薪、周薪”的,儿子领“日薪”,从未超支略有节余。压岁钱、奖金(提琴或作文比赛所得)或生日红包统统自觉上缴,尚无经济头脑不懂回扣。
他老爸17的上半岁紧锣密鼓地打拼,准备上中文系。屁股和膝头的补丁厚如烙饼,而且颜色迥异。海外频频寄来的进口布料、纯毛衣服,窝赃般地压在箱底发霉虫蛀。他身任学生会副主席、团委书记、对敌斗争积极分子兼足球队长,该足球队转战全省没有失过一个球,遂去大连参加全国少年足球比赛度过17岁生日。下半岁碰上文化大革命,忙着写大字报、贴标语,早请示晚汇报,被抄家和去串联。绘画学3个月,小提琴练半年,饭不会做衣服不会洗,直到两年后去插队。
我17岁体重只有42公斤,要挑50公斤的谷担,耱田、育秧、割稻,学一样哭一场。自留地里栽菜秧子,不长叶子只生虫,幸亏种番薯倒是光长叶子,便不觉采来炒着吃。跟着新华字典每天学5个生字,翻英汉读物,背唐宋诗词,做大学梦。腋下夹一本禁书,到各知青点去投桃报李,换来各种意外的惊喜。衣裳、头发每日一洗,抽屉、衣箱纹丝不乱,学会用二两肉、一板豆腐、几棵芥菜做一桌佳肴。和伙伴过中秋节,然后佯醉,为了不必到结霜的小河边涮碗。
17岁的儿子崇拜贝克汉姆、谢霆锋和麦当劳。小时候口必称郑渊洁,从未仰视过老爸老妈,称班主任“凡姐”,直呼物理老师“阿弟”,说班上男生都叫女朋友“老婆”。趁机追问儿子:有没有拍拖?答:还没有那么畅销。上网聊天,打又臭又长的电话,时而卷着舌头说两句英语。从幼儿园开始,音乐小学、音乐中学、小提琴专业浸泡10年,一打开私房音响,还是张信哲和王菲。功课百忙之中,不忘见缝插针频频跟电视机接吻,因近视已达750度,不肯戴眼镜。
17岁时,他老爸开始写小说,至今没得发表;再写诗,发表以后除了他的老娘将《诗刊》放在菜蓝里向左邻右舍显宝外,似无追星女青年;改写寓言、随笔、科幻小说,书出得薄薄的,反响也是小小的。喜欢马雅可夫斯基、雷锋、贝多芬、郭小川,其中没有我。有心栽花无心插柳,而今所出版的书大多是数十万字一本的诗歌理论,这是后话。
17岁时,我梦想的是一斤膨体纱毛线,可以打件时髦的套衫;一柜满满大部头小说,最后是卷了边,发了黄,略有破损,这样的书才好看;梦想不用向队长赔笑脸,不必上大队部去送礼,也无需走县城“四个面向办公室”找关系,忽然一纸通知书便腾云驾雾进了大学。猛听一声吆喝:“翻谷咯!”被震醒过来,原来自己还在晒场边打盹。
从未想过成为一名作家或诗人,更不懂得梦想当母亲。
咳,17岁!
1.说说下面划横线的句子在文中的含义。
(1)社长即儿子,一任而已,其伟大使命莫非就是贡献脸上的那张“横看成岭侧成峰”的样板?(2分)
答:
(2)功课百忙之中,不忘见缝插针频频跟电视机接吻,因近视已达750度,不肯戴眼镜。
答:
________
2.试概括两代人17岁时各自的特点。
答:(1)父辈特点:
(2)儿辈特点:
3.本文最主要的表现手法是什么?并结合文章内容谈谈这样写的好处。
答:
4.简要分别说明作者对儿子17岁时各方面的表现所持的态度。
答: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20~23题。
我们在十七岁时干些什么
舒 婷
17岁,有个共同点,就是每天在镜子前,龇牙咧嘴挤压青春痘。
儿子现在的班级成立文学社,众同仁在冥思苦想给班刊命名时,盯着社长硕果累累的苞谷脸,豁然贯通,遂一致同意叫“青春痘”。社长即儿子,一任而已,其伟大使命莫非就是贡献脸上那张“横看成岭侧成峰”的样板?
他老爸17岁时,引为己任的是作家使命感,社长交椅一坐好几年,几至坐穿。文学自是圣殿一般,班刊非“采贝”即“鼓浪”,满纸豪言壮语。脸上火力更足,未有“珊拉娜”洗痘水、敷痘霜之类济世良方,常常这瘤那瘤叠罗汉,冒冒尖尖,岌岌可危。至今太阳穴两旁还赫然留有遗迹,雨天可以存好几盅水哩。
我17岁时下了乡,水清风净滋润,缺鱼少肉没有油脂浪费在脸上。偶尔鼻尖眉头爆出一两颗信号弹,便忧心如焚,有男知青来串门,将刘海儿拉来拨去设法遮丑。就着油灯读名著,唱“外国民歌两首”,抄古今中外格言,写华丽动情的信。技痒时诌几行诗,随着手抄本四处乱飞,没有刊名,捞不到社长当,时时提心吊胆。
17岁,儿子不叠被不整理书桌,更不洗衣服和臭袜子,喊泡茶来饭盛好,鞋要自选衣要名牌,每月上一次发廊,整天问有什么好吃的,唯一自己动手的只有开冰箱和打电脑游戏。不过,长途旅行时他是家中的全劳力,因为老爹老妈的颈椎、腰椎、肩周关节遭岁月风化,儿子便手提肩扛,嘴里咬着自己的机票和身份证。同学中有“月薪、周薪”的,儿子领“日薪”,从未超支略有节余。压岁钱、奖金(提琴或作文比赛所得)或生日红包统统自觉上缴,尚无经济头脑不懂回扣。
他老爸17的上半岁紧锣密鼓地打拼,准备上中文系。屁股和膝头的补丁厚如烙饼,而且颜色迥异。海外频频寄来的进口布料、纯毛衣服,窝赃般地压在箱底发霉虫蛀。他身任学生会副主席、团委书记、对敌斗争积极分子兼足球队长,该足球队转战全省没有失过一个球,遂去大连参加全国少年足球比赛度过17岁生日。下半岁碰上文化大革命,忙着写大字报、贴标语,早请示晚汇报,被抄家和去串联。绘画学3个月,小提琴练半年,饭不会做衣服不会洗,直到两年后去插队。
我17岁体重只有42公斤,要挑50公斤的谷担,耱田、育秧、割稻,学一样哭一场。自留地里栽菜秧子,不长叶子只生虫,幸亏种番薯倒是光长叶子,便不觉采来炒着吃。跟着新华字典每天学5个生字,翻英汉读物,背唐宋诗词,做大学梦。腋下夹一本禁书,到各知青点去投桃报李,换来各种意外的惊喜。衣裳、头发每日一洗,抽屉、衣箱纹丝不乱,学会用二两肉、一板豆腐、几棵芥菜做一桌佳肴。和伙伴过中秋节,然后佯醉,为了不必到结霜的小河边涮碗。
17岁的儿子崇拜贝克汉姆、谢霆锋和麦当劳。小时候口必称郑渊洁,从未仰视过老爸老妈,称班主任“凡姐”,直呼物理老师“阿弟”,说班上男生都叫女朋友“老婆”。趁机追问儿子:有没有拍拖?答:还没有那么畅销。上网聊天,打又臭又长的电话,时而卷着舌头说两句英语。从幼儿园开始,音乐小学、音乐中学、小提琴专业浸泡10年,一打开私房音响,还是张信哲和王菲。功课百忙之中,不忘见缝插针频频跟电视机接吻,因近视已达750度,不肯戴眼镜。
17岁时,他老爸开始写小说,至今没得发表;再写诗,发表以后除了他的老娘将《诗刊》放在菜蓝里向左邻右舍显宝外,似无追星女青年;改写寓言、随笔、科幻小说,书出得薄薄的,反响也是小小的。喜欢马雅可夫斯基、雷锋、贝多芬、郭小川,其中没有我。有心栽花无心插柳,而今所出版的书大多是数十万字一本的诗歌理论,这是后话。
17岁时,我梦想的是一斤膨体纱毛线,可以打件时髦的套衫;一柜满满大部头小说,最后是卷了边,发了黄,略有破损,这样的书才好看;梦想不用向队长赔笑脸,不必上大队部去送礼,也无需走县城“四个面向办公室”找关系,忽然一纸通知书便腾云驾雾进了大学。猛听一声吆喝:“翻谷咯!”被震醒过来,原来自己还在晒场边打盹。
从未想过成为一名作家或诗人,更不懂得梦想当母亲。
咳,17岁!
1.说说下面划横线的句子在文中的含义。(4分)
(1)社长即儿子,一任而已,其伟大使命莫非就是贡献脸上的那张“横看成岭侧成峰”的样板?(2分)
答:
(2)功课百忙之中,不忘见缝插针频频跟电视机接吻,因近视已达750度,不肯戴眼镜。(2分)
答:
________
2.试概括两代人17岁时各自的特点。(4分)
答:(1)父辈特点:
(2)儿辈特点:
3.本文最主要的表现手法是什么?并结合文章内容谈谈这样写的好处。(4分)
答:
4.简要分别说明作者对儿子17岁时各方面的表现所持的态度。(6分)
答: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20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我们在十七岁时干些什么
舒 婷
17岁,有个共同点,就是每天在镜子前,龇牙咧嘴挤压青春痘。
儿子现在的班级成立文学社,众同仁在冥思苦想给班刊命名时,盯着社长硕果累累的苞谷脸,豁然贯通,遂一致同意叫“青春痘”。社长即儿子,一任而已,其伟大使命莫非就是贡献脸上那张“横看成岭侧成峰”的样板?
他老爸17岁时,引为已任的是作家使命感,社长交椅一坐好几年,几至坐穿。文学自是圣殿一般,班刊非“采贝”即“鼓浪”,满纸豪言壮语。脸上火力更足,未有“珊拉娜”洗痘水、敷痘霜之类济世良方,常常这瘤那瘤叠罗汉,冒冒尖尖,岌岌可危。至今太阳穴两旁还赫然留有遗迹,雨天可以存好几盅水哩。
我17岁时下了乡,水清风净滋润,缺鱼少肉没有油脂浪费在脸上。偶尔鼻尖眉头爆出一两颗信号弹,便忧心如焚,有男知青来串门,将刘海儿拉来拨去设法遮丑。就着油灯读名著,唱“外国民歌两首”,抄古今中外格言,写华丽动情的信。技痒时诌几行诗,随着手抄本四处乱飞,没有刊名,捞不到社长当,时时提心吊担。
17岁,儿子不叠被不整理书桌,更不洗衣服和臭袜子,喊泡茶来饭盛好,鞋要自选衣要名牌,每月上一次发廊,整天问有什么好吃的,唯一自己动手的只有开冰箱和打电脑游戏。不过,长途旅行时他是家中的全劳力,因为老爹老妈的颈椎、腰椎、肩周关节遭岁月风化,儿子便手提肩扛,嘴里咬着自己的机票和身份证。同学中有“月薪、周薪”的,儿子领“日薪”,从未超支略有节余。压岁钱、奖金(提琴或作文比赛所得)或生日红包统统自觉上缴,尚无经济头脑不懂回扣。
他老爸17的上半岁紧锣密鼓地打拼,准备上中文系。屁股和膝头的补丁厚如烙饼,而且颜色迥异。海外频频寄来的进口布料、纯毛衣服,窝赃般地压在箱底发霉虫蛀。他身任学生会副主席、团委书记、对敌斗争积极分子兼足球队长,该足球队转战全省没有失过一个球,遂去大连参加全国少年足球比赛度过17岁生日。下半岁碰上文化大革命,忙着写大字报、贴标语,早请示晚汇报,被抄家和去串联。绘画学3个月,小提琴练半年,饭不会做衣服不会洗,直到两年后去插队。
我17岁体重只有42公斤,要挑50公斤的谷担,耱田、育秧、割稻,学一样哭一场。自留地里栽菜秧子,不长叶子只生虫,幸亏种番薯倒是光长叶子,便不觉采来炒着吃。跟着新华字典每天学5个生字,翻英汉读物,背唐宋诗词,做大学梦。腋下夹一本禁书,到各知青点去投桃报李,换来各种意外的惊喜。衣裳、头发每日一洗,抽屉、衣箱纹丝不乱,学会用二两肉、一板豆腐、几棵芥菜做一桌佳肴。和伙伴过中秋节,然后佯醉,为了不必到结霜的小河边涮碗。
17岁的儿子崇拜贝克汉姆、谢霆锋和麦当劳。小时候口必称郑渊洁,从未仰视过老爸老妈,称班主任“凡姐”,直呼物理老师“阿弟”,说班上男生都叫女朋友“老婆”。趁机追问儿子:有没有拍拖?答:还没有那么畅销。上网聊天,打又臭又长的电话,时而卷着舌头说两句英语。从幼儿园开始,音乐小学、音乐中学、小提琴专业浸泡10年,一打开私房音响,还是张信哲和王菲。功课百忙之中,不忘见缝插针频频跟电视机接吻,因近视已达750度,不肯戴眼镜。
17岁时,他老爸开始写小说,至今没得发表;再写诗,发表以后除了他的老娘将《诗刊》放在菜蓝里向左邻右舍显宝外,似无追星女青年;改写寓言、随笔、科幻小说,书出得薄薄的,反响也是小小的。喜欢马雅可夫斯基、雷锋、贝多芬、郭小川,其中没有我。有心栽花无心插柳,而今所出版的书大多是数十万字一本的诗歌理论,这是后话。
17岁时,我梦想的是一斤膨体纱毛线,可以打件时髦的套衫;一柜满满大部头小说,最后是卷了边,发了黄,略有破损,这样的书才好看;梦想不用向队长赔笑脸,不必上大队部去送礼,也无需走县城“四个面向办公室”找关系,忽然一纸通知书便腾云驾雾进了大学。猛听一声吆喝:“翻谷咯!”被震醒过来,原来自己还在晒场边打盹。
从未想过成为一名作家或诗人,更不懂得梦想当母亲。
咳,17岁!
1.阅读全文,用自己的语言概括两代人17岁时各自的特点。(4分)
2.试分析作者对儿子17岁时的表现持什么态度。(6分)
3.请指出本文采用的最主要的表现手法是什么?结合文章内容说说运用这种表现手法来写有什么好处?(4分)
4.以文章加点词语的分析为例,简要说明这篇散文的语言特点。(6分)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以QQ表情中的基础默认表情“小黄脸”为代表的表情符号,被称作绘文字,呲牙、偷笑、笑哭等 的符号简洁而又形象,极大丰富了聊天时的选择和乐趣。以90后、00后为代表的年轻群体作为网络主力军后,一些真人在网络上竞相出彩,GIF动画表情的传播也 ,这标志着网络表情符号进入自定义创作发展阶段。
( )。从接受者方面说,解读文字容易对信息发送者的语气、态度产生理解偏差,而图文搭配的表情图像,会让信息的准确度和可接受度更加凸显,使传播效果 。表情符号还使人们在交流时打破了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建立欢快轻松过的“在场”语境,可以加强交流的互动性。其实人的社会互动也是一场关于“自我呈现”的表演。长期处于表情符号丰富的交流语境中,通过独特的表情符号进行自我表达,发展个性,会 地将“我”塑造为社交所需要的形象。
1.依次填入文中横线上的成语,全部恰当的一项是
A. 栩栩如生 如火如荼 事倍功半 不知不觉
B. 惟妙惟肖 热火朝天 事倍功半 悄无声息
C. 栩栩如生 热火朝天 事半功倍 悄无声息
D. 惟妙惟肖 如火如荼 事半功倍 不知不觉
2.文中画横线的句子有语病,下列修改最恰当的一项是
A. 以90后、00后为代表的年轻群体成为网络主力军后,一些真人表情在网络上竞相出彩
B. 以90后、00后为代表的年轻群体成为网络主力军后,一些真人在网络上竞相出彩
C. 以90后、00后代表的年轻群体成为网络主力军后,一些真人表情在网络上竞相出彩
D. 以90后、00后为代表的年轻群体作为网络主力军后,一些真人表情在网络上竞相出彩
3.下列在文中括号内补写的语句,最恰当的一项是
A. 在日常社交中,文字比网络表情符号有着先天的优势
B. 在日常社交中,网络表情符号比文字有着先天的优势
C. 在网络社交中,文字比网络表情符号有着先天的优势
D. 在网络社交中,网络表情符号比文字有着先天的优势
高二语文选择题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以QQ表情中的基础默认表情“小黄脸”为代表的表情符号,被称作绘文字,呲牙、偷笑、笑哭等 的符号简洁而又形象,极大丰富了聊天时的选择和乐趣。以90后、00后为代表的年轻群体作为网络主力军后,一些真人在网络上竞相出彩,GIF动画表情的传播也 ,这标志着网络表情符号进入自定义创作发展阶段。( )。从接受者方面说,解读文字容易对信息发送者的语气、态度产生理解偏差,而图文搭配的表情图像,会让信息的准确度和可接受度更加凸显,使传播效果 。表情符号还使人们在交流时打破了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建立欢快轻松的“在场”语境,以加强交流的互动性。其实人的社会互动也是一场关于“自我呈现”的表演,长期处于表情符号丰富的交流语境中,通过独特表情符号进行自我表达,发展个性,会 地将“我”塑造为社交所需要的形象。
1.依次填入文中横线上的成语,全部恰当的一项是
A.惟妙惟肖 热火朝天 事倍功半 悄无声息
B.栩栩如生 如火如荼 事倍功半 不知不觉
C.惟妙惟肖 如火如荼 事半功倍 不知不觉
D.栩栩如生 热火朝天 事半功倍 悄无声息
2.文中画横线的句子有语病,下列修改最恰当的一项是
A.以90后、00后为代表的年轻群体作为网络主力军后,一些真人在网络上竞相出彩
B.以90后、00后为代表的年轻群体成为网络主力军后,一些真人表情在网络上竞相出彩
C.以90后、00后代表的年轻群体成为网络主力军后,一些真人表情在网络上竞相出彩
D.以90后、00后为代表的年轻群体作为网络主力军后,一些真人表情在网络上竞相出彩
3.下列在文中括号内补写的语句,最恰当的一项是
A.在日常社交中,文字比网络表情符号有更明显的优势
B.在日常社交中,网络表情符号与文字相比优势更明显
C.在网络社交中,文字比网络表情符号有更明显的优势
D.在网络社交中,网络表情符号与文字相比优势更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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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圈在心中的狼
游 睿
男人惧怕一匹狼,是儿子出生以后的事情。
男人是山里最优秀的猎人。他有一把祖传的猎刀,那刀锋芒锃亮,削铁如泥。有刀在手,男人握住的就是满满的自信,别说狼,就算老虎也只是挥手之间的事情。
男人曾经就被4大1小5匹狼团团围住过。男人拔出猎刀唰唰一阵挥舞,4匹大狼瞬间就被砍成数段。剩下那匹小狼睁着黑豆般的眼睛连连后退,男人犹豫了一下,仍一刀挥了过去。小狼哀嚎一声立刻跑开,却留下了一只灰色的狼耳朵。
看着小狼边回头边跑远,男人有些后悔,他知道狼的报复心极强,这后患早迟会找他报仇。
儿子出生之后,男人却放下了猎刀。儿子很瘦,半眯着眼睛像只孱弱的猫。男人抱着他,心都快融化了。男人想,如果儿子看到一个残忍血腥的爸爸,会是什么后果?男人暗地里发誓,一定要做个好父亲,让儿子健健康康地成长。于是男人用麻布将猎刀缠住,挂在了墙角。
但男人总会想起那匹一只耳朵的狼,担心它随时可能出现。伤害他也就算了,万一伤害到了儿子怎么办?所以男人从不让儿子离开他的视线。
儿子渐渐长大,那匹狼一直没出现过。可越是这样,男人越担心。男人知道它一直在,作为一匹狼,它终究会来复仇。
不想,儿子却喜欢上了一只羊。
儿子五岁的时候,男人在石头缝里发现了一只刚出生的小山羊,这种小羊,以前无一例外地都变成了他口中喷香的烤乳羊。儿子却对这个湿漉漉的小家伙爱不释手。
“它多可怜啊,”儿子说,“爸爸,我能把它养大吗?”
看着儿子清澈的大眼睛,男人点了点头。
男人花了小半天工夫搭出一个羊圈,再把小山羊放在里面。男人从外面割回一些草,一根一根地喂到羊的嘴里。儿子用小手抚摸羊的毛,小山羊就把身子往儿子身边靠。儿子开心极了,拍着手说:“它和我交朋友了。”男人就笑了。
儿子渐渐成长,小山羊也渐渐变成大山羊。儿子就翻进羊圈和它一起玩儿,还骑在羊身上。男人发现不光是儿子,就连自己也和这只山羊有了感情。每次男人走近羊圈,山羊都会咩咩地叫几声,还会把头撒娇般往他身上靠。男人甚至觉得,这只山羊和儿子一样,看着就特别温暖。
只是一想到总可能有一匹狼出现,男人的心顿时冷却。有了羊的存在,狼可能更容易出现,这是狼的本性,何况,它还要复仇。
山羊在圈里越长越肥硕。男人的儿子也上了学。
男人希望儿子成绩能好点,将来能走出大山。但男人很快就发现,事与违愿,儿子的成绩十分不好。每天放学回家,儿子第一件事情就是去喂山羊,把作业丢在了一边。
男人牵儿子拉回屋,手把手辅导他,可是儿子却总是心不在焉。男人咬咬牙,耐心地哄他,诱导他,鼓励他,可男人一转身儿子就溜到了羊圈边。男人再拉,儿子却挣扎不已。儿子哭着说: “我不要读书,我长大了就放羊。”男人强拉不动,忽然抡起手,给了儿子一个耳光,这是男人第一次打儿子。
儿子捂住脸哇哇大哭,男人后悔不已。他感到自己的心在淌血,他比儿子更难受。
男人走出门打算透口气,没走出几步,猛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影子,一匹一只耳朵的狼,它正怒视着男人。
男人瞬间惊呆,果然,该来的,总会来。男人迅速转身,回家取出猎刀。再出来时,狼不知去向。男人却感到恐惧,他攥紧了猎刀想,这刀恐怕再也不能离手了。
这天下午,男人回家的时候,儿子依旧在羊圈边喂羊。
“作业做了吗?”男人问。
儿子摇摇头。
“为什么不做?”男人又问。
儿子依旧摇摇头。
男人看了看那只山羊,此刻它正温顺地靠着儿子。男人却突然发现,这只羊实在太肥硕了,一点也不好看。以前儿子可以和它玩,可现在影响学习,还能继续玩吗?
“你不做作业,我就杀了它!”男人说。
“你敢!”儿子猛然站起。“你杀了羊,我就再也不读书了。”
男人实在没忍住,给了儿子一个耳光:“读,还是不读?”
“不读!”儿子大哭着说,“打死也不读!”
“我让你不读!”男人跳进羊圈,抽出随身紧握的猎刀,没有任何前奏,没有丝毫犹豫,动作娴熟而流利,一道白光闪过,活生生的山羊立刻一分为二。喷薄而出的鲜血溅了他一身。
哭声嘎然而止,只见儿子睁大眼睛,脸色惨白,尿液也顺着裤腿流了出来。他意识到了什么,连忙扔掉猎刀伸手去搂,儿子却哇地一声大叫,撒腿就跑。
“站住!”男人喝斥道,立刻起身去追。跑出数米,却见儿子竟然连滚带爬往回跑来。
男人一把抓住儿子的衣领。
就在此刻,男人才惊恐地发现,儿子的前方,正伏着一匹只有一只耳朵的狼,狼龇着牙,眼里一片血红。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 小说第三段猎人用祖传的猎刀砍杀五匹狼的情节,不仅表明猎人技艺高超,也充分展现其性格中的残忍;同时,为下文情节发展作了铺垫。
B. 小说采用设置悬念,一悬到底的办法展开故事。在小说的高潮部分,猎人一直警惕的独耳狼真的出现了——“正怒视着男人”,它的到来是警告。
C. 本文在人物关系的参照中塑造了猎人的形象,儿子的柔弱温顺成为猎人性格改变的契机,而这也成为父子矛盾的爆发点。
D. 整篇小说脉络清楚,情节紧凑而又张弛有度,情节前后呼应;特别是一些细节如“男人咬咬牙,耐心地哄他”细腻精准地刻画了人物心理和性格。
E. 儿子不读书,这让猎人愤而杀羊,实际上是猎人想借此给儿子当头棒喝,是为了告诫和警醒。
2.请结合小说,分析标题“圈在心中的狼”的妙处。
3.小说中“羊”和“狼”既是性格的象征,也是生活理念的象征,请结合父子形象,谈谈你的理解,并谈谈对你现实生活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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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18分)
风 吹 稻 浪
徐晓佳
秋风终于吹弯了稻子的腰,—摇一摆,像荡秋千。
娘咧嘴笑。
是哩,稻子熟哩。要收哩!
娘就打来电话:囝,回来吧,收稻哩!
我不情愿:快毕业了,投简历找工作忙得焦头烂额,还回乡做苦力?
又不能回绝——家里只娘一人。
只得收拾一番,踏上北归的火车。
到家。檐前屋后找不见娘,却在田间稻浪里发现了。娘朝我笑着说:来了好,来了好,穗沉得要断,正等人割哩!
我心里满是忧虑:真要割稻?两亩多稻田,单靠两个人两把镰刀,割到猴年马月?
急啥?娘站在田埂上说,这么些稻,还怕割不完?你爹在的时候,他一人就给收拾利索了哩!你爹呵,插秧是只呆头鹅,割稻就是人来疯。
一阵风吹来,窸窸窣窣。
我可受不了——怎么叫人受得了?我说:娘,都啥年代了,现在全都机械化,机械化插秧,机械化施肥,机械化收稻,谁还脸朝黄土背朝天傻干?告诉你,你这是典型的小农思想,听我的,叫收割机,保管比爹快。
娘脸偏一边说:啥叫收割机?我和你爹咋没听说过?
这开哪门子国际玩笑!人类都计划登陆火星了,娘竟说不知道什么是收割机!我四下张望,指着远处一台在田里工作着的收割机,说:快看,就是那个,那就是收割机,一边朝前开,一边把稻脱粒装袋。
娘低头对着稻田说:娘是啥也没见着哩,囝。
不抬眼去看,怎么看得见?
我终于有点气恼,说:娘,你肯定舍不得那几十块收割费,别顽固了,都什么年代了,该偷懒就偷懒,两亩多地靠人割怎么吃得消?
娘把手放到额头上,说:真的啥也没哩,囝。
存心不想看,怎么看得见!——娘铁了心不想看见?
我不甘心,说:娘,别心疼那几十块收割费了,现在几十块钱算个啥?不够领导抽包烟,不够老板吃顿饭,不够学生买双鞋。
娘不作声。
又一阵风吹来,稻浪汹涌澎湃。
娘还是不出声。
希望越来越渺茫了。
无奈,我只得转身朝家踱去。可以想见,我将不得不套上破外衣,戴顶烂草帽,揣把磨得锃亮如新的镰刀,然后龙虾似地弓背弯腰流血流汗地劳作。这不是我要的生活!我拼命学习,考上大学,想在城里找工作,然后买房,安家,再买车,娶妻,生子……彻彻底底变成城里人。
可眼前竟逃不掉这恼人的活儿!
我故意拖拖拉拉,磨蹭了半个多小时,才穿了那可恶的行头出门。
令我始料未及的一幕出现了:老远,一台收割机正在娘跟前的稻田里轰鸣,稻子成片消失,唯留下车轮碾过的两行干枯印迹。
我走过去,站到娘身边。娘揉着眼睛说:囝,你不晓得哩,你爹呵,插秧是只呆头鹅,割稻倒是人来疯……
秋风又一次吹来,但再也吹不起稻浪汹涌,只微微撩起娘耳边几根老发。
(选自《短小说》)
1.分析小说首段文字的手法和作用。(4分)
秋风终于吹弯了稻子的腰,—摇一摆,像荡秋千。
2. 简要概括小说的情节。(4分)
3.分析小说中母亲的形象的特点。(4分)
4.这篇小说意蕴深厚,请结合具体内容探究小说的主旨。(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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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目。
孩子你慢慢来
龙应台
“阿婆,我要这一束!”
黑衫黑裤的老妇人把我要的二十几支桃红色的玫瑰从桶里取出,交给小孙儿,转身去找钱。
小孙儿大概只有五岁,清亮的眼睛,透红的脸颊,咧嘴笑着,露出几颗稀疏的牙齿。他很慎重、很欢喜地接过花束,抽出一根草绳绑花。花枝太多,他的手太小,草绳又长,小小的人儿又偏偏想打个蝴蝶结,手指绕来绕去,这个结还是打不起来。
“死婴那,这么憨馒!卡紧,郎客在等哪!”老祖母粗声骂起来,还推了他一把。
“没要紧,阿婆,阮时干真多,让伊慢慢来。”
安抚了老祖母,我在石阶上坐下来,看着这个五岁的小男孩,还在很努力地打那个蝴蝶结:绳子穿来穿去,刚好可以拉的一刻,又松了开来,于是重新再来;小小的手慎重地捏着细细的草绳。
淡水的街头,阳光斜照着窄巷里这间零乱的花铺。
回教徒和犹太人在彼此屠杀,衣索匹亚的老弱妇孺在一个接一个地饿死,纽约华尔街的证券市场挤满了表情紧张的人——我,坐在斜阳浅照的石阶上,愿意等上一辈子的时间,让这个孩子从从容容地把那个蝴蝶结扎好,用他五岁的手指。
“王爱莲,补习费呢?”
林老师的眼光冷冷的。王爱莲坐在最后一排;她永远坐在最后一排,虽然她个子也矮。六十个学生冻冻地缩在木椅上,没有人回头,但是不回头,我也能想象王爱莲的样子:蓬乱的头发一团一团的,好像从来没洗过。穿着肮脏破烂的制服,别人都添毛衣的时候,她还是那一身单衣,冬天里,她的嘴唇永远是蓝紫色的,握笔的手有一条一条筋暴出来。
“没有补习费,还敢来上学?”
林老师从来不发脾气,他只是冷冷地看着你。
“上来!”
王爱莲抽着鼻涕,哆哆嗦嗦走到最前排,刚好站在我前面;今天,她连袜子都没穿。光光的脚夹在硬邦邦的塑胶鞋里。我穿了两双毛袜。
“解黑板上第三题!”
林老师手里有根很长的藤条,指了指密密麻麻的黑板。
王爱莲拿起一支粉笔,握不住,粉笔摔在地上,清脆地跌成碎块。她又拾起一支,勉强在黑板边缘画了几下。
“过来!”
老师抚弄着手里的藤条。全班都停止了呼吸,等着要发生的事。
藤条一鞭一鞭地抽下来,打在她头上、颈上、肩上、背上,一鞭一鞭抽下来。王爱莲两手捂着脸,缩着头,不敢躲避,不敢出声;我们只听见藤条扬上空中抖俏响亮的“簌簌”声。
然后鲜血顺着她虬结的发丝稠稠地爬下她的脸,染着她的手指,沾了她本来就肮脏的土黄色制服。林老师忘了,她的头,一年四季都长疮的。一道一道鲜红的血交叉过她手背上紫色的筋路,缠在头发里的血却很快就凝结了,把发丝黏成团块。
第二天是个雨天。我背了个大书包,跟母亲挥了挥手,却没有到学校。我逛到小河边去看鱼。然后到戏院去看五颜六色的海报,发觉每部电影都是由一个叫“领衔”的明星主演,却不知她是谁。然后到铁轨边去看运煤的火车,踩铁轨玩平衡的游戏。
并不是王爱莲的血吓坏了我,而是,怎么说,每天都有那么多事要“发生”:隔壁班的老师大喊一声“督学来了”,我们要眼明手快地把参考书放在腿下,用黑裙子遮起来;前头的林老师换上轻松的表情说:“我们今天讲一个音乐家的故事。”等督学走了,又把厚厚的参考书从裙下捞出来,作“鸡兔同笼”。
要不然,就是张小云没有交作业;老师要她站在男生那一排去,面对全班,把裙子高高地撩起来。要不然,就是李明华上课看窗外,老师要他在教室后罚站,两腿弯曲,两手顶着一盆水,站半个小时。要不然,就是张炳煌得了个“丙下”,老师把一个写着“我是懒惰虫”的大木牌挂在他胸前,要他在下课时间跑步绕校园一周。
我每天背着书包,跟母亲挥手道别,在街上、在雨里游荡了整整一个月,记熟了七贤三路上每一个酒吧的名字:顶好、黑猫、风流寡妇、OK……
被哥哥抓到、被母亲毒打一顿,再带回林老师面前时,我发觉,头上长疮的王爱莲也失踪了好几个星期。我回去了,她却没有。
王爱莲带着三个弟妹,到了爱河边;跳了下去。大家都说爱河的水很脏。
那一年,我们十一岁。
淡水的街头,阳光斜照着窄巷里这间零乱的花铺。
医院里,医生正在响亮的哭声中剪断血淋淋的脐带;鞭炮的烟火中,年轻的男女正在做永远的承诺;后山的相思林里,坟堆上的杂草在雨润的土地里正一吋一吋的往上抽长…
我,坐在斜阳浅照的石阶上,望着这个眼睛清亮的小孩专心地做一件事;是的,我愿意等上一辈子的时间,让他从从容容地把这个蝴蝶结扎好,用他五岁的手指。
孩子你慢慢来,慢慢来。
1.文中叙写了三个孩子的遭遇,请分条简单概括。
2.说说文末“孩子,你慢慢来”在文中蕴含着的情感。
3.文中画线两处,写法类似,请结合上下文,对这两段文字作简单赏析。
4.龙应台的作品大多带有批评和反省色彩,但又往往以有情眼光观察社会。请你简述这篇文章思考了哪些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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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长生不死的祖父
渡边浩二
祖父是一位巨富,他仅靠一代的奋斗便构筑起现在数亿万日元的家业。可是他在刚过花甲之年,打算将家业传给他的儿子,也就是我父亲的时候,被查出患了癌症。
由于内脏的癌肿摘除手术十分成功,所以虽然还会有复发的可能,但是医生说,只要依靠药物抑制就无大碍。
可是祖父似乎并不满足这一点,继而提出一项有些出人意料的要求,那就是用别的健康人的内脏来替换自己所有的器官。但不能是死人,而必须是活人的内脏!
于是,他开始四处寻找植物人,然而几乎是空手而归——植物人的家属拒绝拆除维持亲人生命的医疗器械。
为此,祖父想方设法,经过多次协商,终于以高额的补偿金换回了一个植物人的身体。
就在这时,政府却出面干涉了。国家法律认为,植物人虽说处于死亡状态,但仍是活着的人。因此,夺取他们的脏器,无异于杀人害命。所以,祖父的行为可以说是购买人体,甚至也可能构成杀人罪!
祖父并不因此而断念,他有自己的主张——植物人的躯体,即使不卖给我,也是必死无疑。那么,趁活着的时候将肉体提供给需要的一方,结果不都是一样吗?
而政府告诉祖父,只有在拆除医疗器械之后,才能摘除脏器。但祖父不同意这一做法,将政府告上了法庭。
判决在传媒界引起很大的争论。焦点集中在“若脑死亡不是生命的结束,那么,何种状态才可称为死”这一问题上。祖父仍然固执己见,认为靠机器维持生命的植物人可以认定为死人。
祖父对此事所持有的热情令全家都感到吃惊。他已经上了年纪,即使接受了那种手术,恐怕也不会延寿多少年。并且,已决定稳居静养的他,无论如何也不像对“生”有着如此强烈的愿望。
判决花费相当长的时候,最终以祖父败诉而告终。
司法界的结论,仍是依据常识,认为靠医疗器械“维持生命的植物人并非死人”。
虽说是依靠医疗器械维持生命,但只要有一个细胞还有存活的可能性,便可认为生命依旧存在。只有在拆除维持生命的医疗器械、所有细胞都死亡时,才可以称其死亡并允许进行脏器移植……这就是判决书上写着的最终结论。
审判刚刚结束,祖父便去世了。或许是让人担心的癌细胞扩散所致,但祖父也的确到了寿终正寝的年纪。
可在这之后,却引发了小小的骚动。祖父的律师开始采取行动。律师们拿出祖父临终时托付的文件,对给祖父下死亡定论的医师提出死亡证明无效的起诉。
令人费解的是,祖父在生前,将手术中摘除的一部分癌肿寄放在某研究所的仪器中了。那是具有特殊作用的仪器,其功能就是维持细胞的生命力!众所周知,癌细胞不同于一般细胞,只要不断汲取养分和氧气,它就会无限地分裂下去。也就是说,它是长生不死的细胞!
我去看过那些细胞,在玻璃容器中,仿若一片牛肉。然而,那却正是“长生不死的祖父”的形象。
律师们提出,只要有一部分细胞还存活,祖父就没有死亡。
司法当局一定不知如何是好。
按常理,祖父的确已经去世,但政府当初正是以“虽说是依靠医疗器械维持生命,但只要有一个细胞还有存活的可能性,便可认为生命依旧存在”来答复祖父的。因此,政府不得不承认,祖父仍旧活着。
只要不拆除医疗器械,祖父……祖父的癌细胞就会永远活着。并且,祖父生前已嘱托家人不能拆除医疗器械。也就是说,我们必须要奉养祖父直到永永远远!
那么,祖父为何要这样做呢?
读到这里,不知有人能否破解这个谜。我也是看了祖父的遗书(不,因为他并没有死,所以正确来讲不应称之为遗书),才恍然大悟的。
祖父并不是对“生”留恋不舍,而是为我们子孙后代设计了一步很巧妙的棋。试想一下祖父打下的江山和积累的巨额资产,就会晓得由于他的死,我们将缴纳多么大的数额的继承遗产税。但只要祖父一直这样活下去,我们家族就再也不必缴继承遗产税。
我们一家的巨额财富,将永远这样得到保障,不必缴一分一厘的继承遗产税!
(选自《外国小小说》)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虽然癌肿摘除手术十分成功,但祖父仍然没有满足,想要用别人的器官替换自己所有的器官,这说明祖父对“生”有着强烈的渴望。
B.植物人家属的拒绝,政府的反对,法庭的判决,说明无论从当时的一般人情还是从政府、法律的认知来看,摘除脑死亡者的器官都是不能接受的。
C.祖父坚持认为“靠机器维持生命的植物人可以认定为死人”,这种固执的看法引发了人们对究竟何种状态才可称为“死”这一问题的争论。
D.败诉对祖父来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也许最终导致了癌细胞扩散,再加上年纪的确较大,所以审判刚刚结束,祖父就去世了。
E.开头交代了祖父巨富的身份和将家业传给儿子的打算,结尾揭示了祖父为子孙后代所设计的妙棋,首尾照应,结构严密,构思巧妙。
(2)在“遗书”揭示真相这个情节之前,祖父的真实意图其实早有暗示,请把这些“暗示”找出来。
(3)小说情节看起来有些荒诞,但反映了社会现实,让人觉得真实可信。请结合小说内容简要分析这一特点。(提示:可以从叙述角度、人物形象、主题思想、情节结构等角度加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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