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日 子
陈忠实
两架罗筛,用木制三脚架撑住,斜立在掏挖出湿漉漉的沙石的大坑里。男人一把镢头一把铁锨,女人也使用一把镢头一把铁锨;男人有两只铁丝编织的铁笼和一根扁担,女人也配备着两只铁丝编成的铁笼和一根扁担。
我回到乡下的第一天,走到滋水河边发现了河对面的这一对夫妇。就我目力所及,上游和下游的沙滩上,支着罗网埋头这种劳作的再没有第二个人了。
早春中午的太阳已见热力,晒得人脸上烫烫的,却很舒服。
“你该到城里找个营生干,”我说,“你是高中生,该当……”
“找过。也干过。干不成。”男人说。
“一家干不成,再换一家嘛!”我说。
“换过不下五家主儿,还是干不成。”女人说。
“工作不合适?没找到合适的?”我问。
“有的干了不给钱,白干了。有的把人当狗使,喝来喝去没个正性。受不了啊!”他说。
“那是个硬熊。想挣人家钱,还不受人家白眼。”她说。
“不是硬熊软熊的事。出力挣钱又不是吃舍饭。”他说。
“凭这话,老陈就能听出来你是个硬熊,”女人说,“他爷是个硬熊。他爸是个硬熊。他还是个不会拐弯的硬熊——种系的事。”
“中国现时啥都不缺,就缺硬熊。”他说。
“弓硬断弦。人硬了……没好下场。”她说。
“这话倒对。俺爷被土匪绑在明柱上,一刀一刀割。割一刀问一声,直到割死也不说银圆在哪面墙缝里藏着。俺爸被斗了三天两夜,不给吃不给喝不准眨眼睡觉直到昏死,还是不承认‘反党’……我不算硬。”
“你已经硬到只能挖石头咧!你再硬就没活路了。硬熊——”
他很坦率又不无迷津地悄声对我说,他也搞不清自己为什么偏偏注意女人的腰,一定要娶一个腰好的媳妇,脸蛋嘛倒在其次,能看过去就行了。
他大声慨叹着,不无讨好女人的意思:“农村太苦太累,再好的腰都给糟践了。”
男人把堆积在罗网下的石子铲进笼里,用扁担挑起来,走上沙坑的斜坡,木质扁担吱呀吱呀响着,把笼里的石头倒在石堆上。折返身回来,再装再挑。女人对我说:“他见了你话就多了。他跟我在这儿,整晌整晌不说一句话。”
太阳沉到西原头的这一瞬,即将沉落下去的短暂的这一瞬,真是奇妙无比景象绚烂的一瞬。泛着嫩黄的杨柳林带在这一瞬里染成橘红。河岸边刚刚现出绿色的草坨子也被染成橘黄色。小木桥上的男人和女人被这瞬间的霞光涂抹得模糊了,男女莫辨。
应办了几件公务,再回到滋水河的时候,小麦已经吐穗了。
我有点急迫地赶回乡下老家来,就是想感受小麦吐穗扬花这个季节的气象。
女人正挥动铁锨朝罗网上抛掷着沙石。男人呢?
“那位硬熊呢?”“没来。”
我问:“咋咧?出什么事了?”
她停住手中的铁锨,重重地深深地吁出一口气:“女儿考试没考好。”
“就为这事?”我也舒了一口气,“这回没考好,下回再争取考好嘛!”
“这娃娃也是……平时学得挺好的,考试分数也总排前头。偏偏到分班的节骨眼上,一考就考……”
“直到昨日晚上,他才说了一句话:我现在还捞石头做啥!我还捞这石头做啥……”
“你不是说他是个硬熊吗?这么一点挫折就软塌下来了?”我说。
“他高考考大学差一点点分数没上成,指望娃能……”
“他来了!天哪!他自个儿来了——”
我听见女人的抖声,也看见她随着颤颤的抖声涌出的眼泪。我瞬即看见他正向这边的沙梁走来。他的肩头背着罗网,扛着镢头铁锨,另一只肩头挑着担子,两只铁丝编织的铁笼吊在扁担的铁钩上。他对我淡淡地笑笑,开始支撑罗网。
“天都快黑咧,你还来做啥?”她说。
“挖一担算一担嘛。”他说。
许久,他都不说话。镢头刨挖沙层在石头上撞击出刺耳的噪声,偶尔迸出一粒火星。又许久,他直起腰来,平静地说:“大不了给女儿在这沙滩上再撑一架罗网喀!”
我的心里猛然一颤,看见女人缓缓地丢弃了铁锨,看着她软软地瘫坐在湿漉漉的沙坑里,看见她双手捂住眼睛垂下头。我听见一声压抑着的抽泣,我的眼睛模糊了。
1.下列对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开头详细描述劳作的场景并且突出描写男人、女人使用同样的镢头、铁锨、铁丝编织的铁笼、扁担,意在表明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
B.“我”之所以反复劝男人“到城里找个营生干”,是因为他是个高中生,也因为“我”和他谈得很投机,更因为“我”有能力帮他。
C.小说写男人的爷爷宁愿被杀害也不说出银圆的下落,他父亲昏死也不承认“反党”,是为了说明他的“硬”受到家族影响,与下文他的转变形成对比。
D.小说注重于细微处写人,从对女儿考试没考好这件事的态度可以看出,女人是一个通情达理而又乐观的人,而那个自认为“硬”的男人却被打垮了。
E.本文以人物对话为主,夹以简洁的叙事,对话语言不仅极富个性,体现出人物性格特点,而且推动故事情节发展,如“那位硬熊呢”等。
2.小说中的男人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3.小说中画线句子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4.小说结尾说“我的眼睛模糊了”,请结合全文探究“模糊”的原因。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日 子
陈忠实
两架罗筛,用木制三脚架撑住,斜立在掏挖出湿漉漉的沙石的大坑里。男人一把镢头一把铁锨,女人也使用一把镢头一把铁锨;男人有两只铁丝编织的铁笼和一根扁担,女人也配备着两只铁丝编成的铁笼和一根扁担。
我回到乡下的第一天,走到滋水河边发现了河对面的这一对夫妇。就我目力所及,上游和下游的沙滩上,支着罗网埋头这种劳作的再没有第二个人了。
早春中午的太阳已见热力,晒得人脸上烫烫的,却很舒服。
“你该到城里找个营生干,”我说,“你是高中生,该当……”
“找过。也干过。干不成。”男人说。
“一家干不成,再换一家嘛!”我说。
“换过不下五家主儿,还是干不成。”女人说。
“工作不合适?没找到合适的?”我问。
“有的干了不给钱,白干了。有的把人当狗使,喝来喝去没个正性。受不了啊!”他说。
“那是个硬熊。想挣人家钱,还不受人家白眼。”她说。
“不是硬熊软熊的事。出力挣钱又不是吃舍饭。”他说。
“凭这话,老陈就能听出来你是个硬熊,”女人说,“他爷是个硬熊。他爸是个硬熊。他还是个不会拐弯的硬熊——种系的事。”
“中国现时啥都不缺,就缺硬熊。”他说。
“弓硬断弦。人硬了……没好下场。”她说。
“这话倒对。俺爷被土匪绑在明柱上,一刀一刀割。割一刀问一声,直到割死也不说银圆在哪面墙缝里藏着。俺爸被斗了三天两夜,不给吃不给喝不准眨眼睡觉直到昏死,还是不承认‘反党’……我不算硬。”
“你已经硬到只能挖石头咧!你再硬就没活路了。硬熊——”
他很坦率又不无迷津地悄声对我说,他也搞不清自己为什么偏偏注意女人的腰,一定要娶一个腰好的媳妇,脸蛋嘛倒在其次,能看过去就行了。
他大声慨叹着,不无讨好女人的意思:“农村太苦太累,再好的腰都给糟践了。”
男人把堆积在罗网下的石子铲进笼里,用扁担挑起来,走上沙坑的斜坡,木质扁担吱呀吱呀响着,把笼里的石头倒在石堆上。折返身回来,再装再挑。女人对我说:“他见了你话就多了。他跟我在这儿,整晌整晌不说一句话。”
太阳沉到西原头的这一瞬,即将沉落下去的短暂的这一瞬,真是奇妙无比景象绚烂的一瞬。泛着嫩黄的杨柳林带在这一瞬里染成橘红。河岸边刚刚现出绿色的草坨子也被染成橘黄色。小木桥上的男人和女人被这瞬间的霞光涂抹得模糊了,男女莫辨。
应办了几件公务,再回到滋水河的时候,小麦已经吐穗了。
我有点急迫地赶回乡下老家来,就是想感受小麦吐穗扬花这个季节的气象。
女人正挥动铁锨朝罗网上抛掷着沙石。男人呢?
“那位硬熊呢?”“没来。”
我问:“咋咧?出什么事了?”
她停住手中的铁锨,重重地深深地吁出一口气:“女儿考试没考好。”
“就为这事?”我也舒了一口气,“这回没考好,下回再争取考好嘛!”
“这娃娃也是……平时学得挺好的,考试分数也总排前头。偏偏到分班的节骨眼上,一考就考……”
“直到昨日晚上,他才说了一句话:我现在还捞石头做啥!我还捞这石头做啥……”
“你不是说他是个硬熊吗?这么一点挫折就软塌下来了?”我说。
“他高考考大学差一点点分数没上成,指望娃能……”
“他来了!天哪!他自个儿来了——”
我听见女人的抖声,也看见她随着颤颤的抖声涌出的眼泪。我瞬即看见他正向这边的沙梁走来。他的肩头背着罗网,扛着镢头铁锨,另一只肩头挑着担子,两只铁丝编织的铁笼吊在扁担的铁钩上。他对我淡淡地笑笑,开始支撑罗网。
“天都快黑咧,你还来做啥?”她说。
“挖一担算一担嘛。”他说。
许久,他都不说话。镢头刨挖沙层在石头上撞击出刺耳的噪声,偶尔迸出一粒火星。又许久,他直起腰来,平静地说:“大不了给女儿在这沙滩上再撑一架罗网喀!”
我的心里猛然一颤,看见女人缓缓地丢弃了铁锨,看着她软软地瘫坐在湿漉漉的沙坑里,看见她双手捂住眼睛垂下头。我听见一声压抑着的抽泣,我的眼睛模糊了。
1.下列对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开头详细描述劳作的场景并且突出描写男人、女人使用同样的镢头、铁锨、铁丝编织的铁笼、扁担,意在表明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
B.“我”之所以反复劝男人“到城里找个营生干”,是因为他是个高中生,也因为“我”和他谈得很投机,更因为“我”有能力帮他。
C.小说写男人的爷爷宁愿被杀害也不说出银圆的下落,他父亲昏死也不承认“反党”,是为了说明他的“硬”受到家族影响,与下文他的转变形成对比。
D.小说注重于细微处写人,从对女儿考试没考好这件事的态度可以看出,女人是一个通情达理而又乐观的人,而那个自认为“硬”的男人却被打垮了。
E.本文以人物对话为主,夹以简洁的叙事,对话语言不仅极富个性,体现出人物性格特点,而且推动故事情节发展,如“那位硬熊呢”等。
2.小说中的男人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3.小说中画线句子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4.小说结尾说“我的眼睛模糊了”,请结合全文探究“模糊”的原因。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18分)
白鹿原上的风
陈世旭
西安是圣城。
白鹿原是圣地。
陈忠实是圣者。
他是农民的儿子,从小割草拾柴。穿着没有后跟的烂布鞋投考中学,三十里沙石路把脚板磨得血肉模糊。每周日从家里背一周的馍步行去上五十里外的中学。馍夏天长毛,冬天结冰。高中毕业回乡,像祖辈一样刨土挖地,同时热望成就文学。把墨水瓶改装成煤油灯,熬干了灯油即上炕睡觉。冬天笔尖冻成冰碴,夏天的蚊虫令人窒息。几十年过去,所著颇丰,但没有一部让自己满意。将临五十岁,"清晰地听到了生命的警钟" 。处于创作思想成熟并且极为活跃的高峰时期的作家心里,"一个重大的命题由开始产生到日趋激烈日趋深入",那便是“关于我们这个民族命运的思考。”
当时的文坛,"各种欲望膨胀成一股强大的浊流冲击所有大门窗户和每一个心靡"。已经成为陕西作协主要负责人的陈忠实静静地收拾了自己的行囊,带上他认为必需的哲学、文学书籍,以及他这之前收集整理的史料,静静地回到已经完全破败的祖居老屋。
新年的艳阳把阴坡上的积雪悄悄融化,强烈的创作欲望既使人心潮湃湃,又使人沉心静气。当陈忠实在草拟本上写下第一行字的时候,整个心便没入父辈爷辈老老老爷辈生活过的这座古原的沉重的历史烟云。
这是1988年4月1月。陈忠实负了写出民族秘史的沉重使命,开始穿越一条幽深漫长的、似乎看不到尽头的时空隧道。
三十年后重新蜗居老屋,避开了现代文明和城市喧嚣,连电视信号也因为高耸而陡峭的白鹿原的阻挡而无法接收。最近的汽车站离这个孤单的不足百户人家的村子还有七八里土路,一旦下雨下雪,就几乎出不了门。陈忠实重新呼吸的是左邻右舍弥漫到屋院的柴烟,出门便是世居的族人和乡邻的面孔,听他们抱怨天旱了雨涝了年成如何之类。
除了思想,他完全绝对地封闭了自己:不再接受采访;不再关注对以往作品的评论;不参加应酬性的话动。从1988年春到1991年深冬,他全部记忆中最深刻的部分是孤清。冬天一只火炉夏天一盆凉水,每天趴在一张小圆桌上,“连着喝掉一热水瓶酽茶,抽掉两包以上雪茄,渐渐进入了半个世纪前的生活氛围。”白嘉轩、鹿子霖、朱先生、小娥、黑娃……形形色色的人们从黑暗的纵深,一个个被召唤到他的面前,进入他的笔端。唯一的消遣是河边散步,院里弄果木,夏夜爬山坡,用手筒在刺丛中捉蚂蚱;而冬天,则放一把野火烧荒。
整整四年,陈忠实领着《白鹿原》上的三代人,穿行了古原半个多世纪的风霜雨雪,让他们带着各自的生的欢乐和死的悲凉,进入最后的归宿。一切都像庄稼从黄土里长出来一样自然。《白鹿原》登上了当代文学的巅峰。对它的成就和影响。再苛刻的人也难以漠视和否认。而陈忠实,像野火一样呼啸着,燃烧了自己,像古往今来所有的殉道者一样,向文学奉献了自己。而今的白鹿原,丰胰肥硕,草树葱笼,早不是当年的贫瘠荒凉;而今的陈忠实,形销骨立,瘦削苍黑,早不是当年的强健明亮。
莽莽苍苍的白鹿原北坡,遥远的对面,是骊山那一面,埋着中国的始皇帝。原与山之间,由东向西倒流灞河,从秦岭逶迤而来,在迷茫的云烟中闪闪烁烁,到白鹿原西坡,跟那儿的浐河一起注入渭河。陈忠实祖居的老屋,就在我们站立的坡沿下面,白鹿原是靠背,灞河流过门前。陈忠实说,灞河最早叫滋水,有位君王想要成就霸业,把它改作了霸河,后人觉得过于张扬,给"霸"加了三点水。在《白鹿原》里,陈忠实把浐河写作了"润水",以与灞河最早的称谓"滋水"对应。他的愿望是“滋润”,滋润文学的想象,而文学滋润的,是民族的心灵。
正午,起风了。白鹿原上绿浪翻滚。白鹿原繁荣过:“飒飒风叶下,遥遥烟景曛。”(初唐·长孙无忌)白鹿原衰败过:"丘坟与城阙,草树共尘挨。"(晚唐·赵嘏)但白鹿原上的风,跟千百年前一样。古人未坐今时风,今风曾经吹古人。
那位把滋水改作霸河的君王是谁,陈忠实说了,我没有听清,即便听清了也记不住。但陈忠实和他的《白鹿原》,我会永远记住。
所有的帝王都会连同他们的霸业消亡,唯文明的薪火永恒。
就像白鹿原上的风。
1.文章以“白鹿原上的风”为题目,有什么作用?请联系全文作答。(4分)
2.根据上下文,说说下面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4分)
(1)陈忠实负了写出民族秘史的沉重使命、开始穿越一条幽深漫长的、似乎看不到尽头的时空隧道。(2分)
(2)而陈忠实,像野火一样呼啸着,燃烧了自己,像古往今来所有的殉道者一样,向文
学奉献了自己。(2分)
3.在作者看来,小说《白鹿原》有哪些特点?(4分)
4.陈忠实成功创作《白鹿原》的原因是什么?从中可以得到哪些有益的启示?请结合文章内容,从不同的层面上谈谈你的着法。(6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白鹿原上的风
陈世旭
西安是圣城。
白鹿原是圣地。
陈忠实是圣者。
他是农民的儿子,从小割草拾柴。穿着没有后跟的烂布鞋投考中学,三十里沙石路把脚板磨得血肉模糊。每周日从家里背一周的馍步行去上五十里外的中学。馍夏天长毛,冬天结冰。高中毕业回乡,像祖辈一样刨上挖地,同时热望成就文学。把墨水瓶改装成煤油灯,熬干了灯油即上炕睡觉。冬天笔尖冻成冰碴,夏天的蚊虫令人窒息。几十年过去,所著颇丰,但没有一部让自己满意。将临五十岁,“清晰地听到了生命的警钟”。处于创作思想成熟并且极为活跃的高峰时期的作家心里,“一个重大的命题由开始产生到日趋激烈日趋深入”,那便是“关于我们这个民族命运的思考”。
当时的文坛,“各种欲望膨胀成一股强大的浊流冲击所有大门窗户和每一个心靡”。已经成为陕西作协主要负责人的陈忠实静静地收拾了自己的行囊,带上地认为必需的哲学、文学书籍,以及他这之前收集整理的史料,静静地回到已经完全破败的祖居老屋。新年的艳阳把阴坡上的积雪悄悄融化,强烈的创作欲望既使人心潮湃湃,又使人沉心静气。当陈忠实在草拟本上写下第一行字的时候,整个心便没入父辈爷辈老老爷辈生活过的这座古原的沉重的历史烟云。
这是1988年4月1月。陈忠实负了写出民族秘史的沉重使命,开始穿越一条幽深漫长的、似乎看不到尽头的时空隧道。
三十年后重新蜗居老屋,避开了现代文明和城市喧嚣,连电视信号也因为高耸而陡峭的白鹿原的阻挡而无法接收。最近的汽车站离这个孤单的不足百户人家的村子还有七八里土路,一旦下雨下雪,就几乎出不了门。陈忠实重新呼吸的是左邻右舍弥漫到屋院的柴烟,出门便是世居的族人和乡邻的面孔,听他们抱怨天旱了雨涝了年成如何之类。
除了思想,他完全绝对地封闭了自己:不再接受采访:不再关注对以往作品的评论;不参加应酬性的活动。从1988年春到1991年深冬,他全部记忆中最深刻的部分是孤清。冬天一只火炉夏天一盆凉水,每天趴在一张小圆桌上,“连着喝掉一热水瓶酽茶,抽掉两包以上雪茄,渐渐进入了半个世纪前的生活氛围”。白嘉轩、鹿子霖、朱先生、小娥、黑娃……形形色色的人们从黑暗的纵深,一个个被召唤到他的面前,进入他的笔端。唯一的消遣是河边散步,院里弄果木,夏夜爬山坡,用手筒在刺丛中捉蚂蚱;而冬天,则放一把野火烧荒。
整整四年,陈忠实领着《白鹿原》上的三代人,穿行了古原半个多世纪的风霜雨雪,让他们带着各自的生的欢乐和死的悲凉,进入最后的归宿。一切都像庄稼从黄上里长出来一样自然。《白鹿原》登上了当代文学的巅峰。对它的成就和影响,再苛刻的人也难以漠视和否认。而陈忠实,像野火一样呼啸着,燃烧了自己,像古往今来所有的殉道者一样,向文学奉献了自己。而今的白鹿原,丰腴肥硕,草树葱笼,早不是当年的贫瘠荒凉;而今的陈忠实,形销骨立,瘦削苍黑,早不是当年的强健明亮。
莽莽苍苍的白鹿原北坡,遥远的对面,是骊山那一面,埋着中国的始皇帝。原与山之间,由东向西倒流灞河,从秦岭逶迤而来,在迷茫的云烟中闪闪烁烁,到白鹿原西坡,跟那儿的氵产河一起注入渭河。陈忠实祖居的老屋,就在我们站立的坡沿下面,白鹿原是靠背,灞河流过门前。陈忠实说,灞河最早叫滋水,有位君王想要成就霸业,把它改作了灞河,后人觉得过于张扬,给“霸”加了三点水。在《白鹿原》里,陈忠实把氵产河写作了“润水”,以与灞河最早的称谓“滋水”对应。他的愿望是“滋润”,滋润文学的想象,而文学滋润的,是民族的心灵。
正午,起风了。白鹿原上绿浪翻滚。白鹿原繁荣过:“飒飒风叶下,遥遥烟景曛。”(初唐•长孙无忌)白鹿原衰败过:“丘坟与城阙,草树共尘埃。”(晚唐•赵嘏)但白鹿原上的风,跟千百年前一样。古人未坐今时风,今风曾经吹古人。
那位把滋水改作霸河的君王是谁,陈忠实说了,我没有听清,即便听清了也记不住。但陈忠实和他的《白鹿原》,我会永远记住。
所有的帝王都会连同他们的霸业消亡,唯文明的薪火永恒。
就像白鹿原上的风。
1.文章以“白鹿原上的风”为题目,有什么作用?请联系全文作答。(4分)
答:
2.根据上下文,说说下面两句话在文中的含义。(4分)
(1)陈忠实负了写出民族秘史的沉重使命、开始穿越一条幽深漫长的、似乎看不到尽头的时空隧道。(2分)
答:________
(2)而陈忠实,像野火一样呼啸着,燃烧了自己,像古往今来所有的殉道者一样,向文学奉献了自己。(2分)
答:________
3.在作者看来,小说《白鹿原》有哪些特点?(4分)
答:________
4.陈忠实成功创作《白鹿原》的原因是什么?从中可以得到哪些有益的启示?请结合文章内容,从不同的层面上谈谈你的看法。(6分)
答:________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萧亮飞
张晓林
诗人身上,什么事都可能发生。
“夷门十子”之一的萧亮飞,是民国期间的大诗人。晚年,曾一度将一把剃头刀视若珍宝。这是一把民国年间很常见的剃头刀,木制的刀柄,一头镶了一块小小的象牙,作为点缀。不使用的时候,刀子可以合到木柄里去。再普通不过了。
每天清早起来,萧亮飞都要在磨刀石上磨这把剃头刀子,每次磨一袋烟工夫,然后用大拇指试试刀刃,合起来,放进口袋里。他的这把剃头刀子,却不是用来剃头的,他有别的用途。
萧亮飞有一个癖好,他不喜欢大块吃肉,却喜欢吃骨头上面残留的肉筋,而这些肉筋不大容易吃到嘴里,也很难弄下来,他就用这把剃头刀子将这些肉筋一点一点地剔下来,拌上蒜汁,然后吃掉。
年轻时的萧亮飞喜欢游历,结交了一大批文人雅士,饮酒,品茶,赋诗。作诗填词之余,萧亮飞还喜欢涂抹几笔,简单画一些荷花、兰草、紫藤等,画的都很飘逸,倒和他的诗词风格相近。他最拿手的是画菊花。他画的菊花,形和神都有一种孤傲之气。
能把菊花画到这个境界的,放眼民国夷门画坛,绝没有第二个人。然而,萧亮飞的画名被他的诗名掩盖,竟很少有人知道他是画菊高手。
在萧亮飞身上发生过这样一件事。
有一阵子,萧亮飞喜欢收进一些当地名人的字画,闲时赏玩。做字画生意的马三隔十天半月都会拿一些字画来兜售。这一天,马三夹着一沓字画又来了。他把画放在桌子上,说:“挑挑看,都是名家的!”萧亮飞一幅一幅地看下来,竟没有一件入眼的,不禁失望地摇摇头。
马三一边收拾,一边自嘲地说:“没关系,有好画再送过来!”忽然,萧亮飞眼前一亮,原来马三用来包画的那张纸也是一幅画,只是已经破残,看不清画家的名字了。那幅画看上去颇为不俗。
萧亮飞急喊:“慢着,把那张包纸拿来看看。”
把残画拿在手里,只细看了一眼,萧亮飞就愣住了。那幅画竟是他不久前画的《寒菊图》。他不禁喃喃自语:“这世人看重的,多是一个虚名啊!”
自此以后,萧亮飞不再收藏字画,也把世事看淡了许多。
有时候,世界就是这么奇妙。似乎一夜之间,萧亮飞的画在夷门风行起来,求他作品的人在门前排起了长队。开始,价位定得很低,只是象征性地收一些。“哗啦”,黄包车夫、打烧饼的、卖牛羊肉烫的等等,也都找上门来了。时值盛夏,酷热难耐,来人大都拿着折扇让他画扇。开封人自宋朝就崇尚风雅,讲排场,手里拿把画扇总比拿把蒲扇子排场多了!
萧亮飞不胜其苦,只得挂出告示:菊花每朵银币半元。先款后画,概不赊账。后面又加一小注,曰:文人本不应言利,无奈,无奈!
不久,无赖牛大扁担找上门来。他将一枚银币“啪”地拍在萧亮飞书案上,说:“萧大诗人,给画幅菊花!——我只要一朵!”
萧亮飞一愣,接着就明白了对方的来意。他忽然大笑。接着站起身,让牛大扁担坐到自己的椅子上来,然后给牛大扁担泡了一杯茶。牛大扁担端着茶杯,有些不知所措。
萧亮飞说:“好,我给你画,一朵菊花半元银币不好收,就不收你的钱了。不仅不收钱,另外再送你一朵梅花,一竿墨竹。”
画好,牛大扁担一句话没说,拿起画就走了。走到大街上,却又兴奋起来。见了熟人,把画拿出来让人家看。说:“这画一文钱没掏,萧亮飞乖乖给我画的!”
有个懂画的人细细地看了两眼,笑起来:“你这个人,被人骂了还高兴得像捡了个元宝似的!”牛大扁担低头看画,画面上,除了一朵菊花、一朵梅花,就是那竿墨竹了,再无别的东西,哪里骂了自己?他不禁露出一脸的茫然。
那人指着画说:“最上边的那朵梅花是往下覆开的,墨竹画在了菊花的下边,一是嘲笑你的下作,二是说你这样下去终究是会倒霉的!”
牛大扁担脸上一红一红的,他默默地将画收了起来,低着头往巷子的深处走去。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萧亮飞本是大诗人,喜欢吟诗作词,风格飘逸;同时也擅长画菊,造诣居民国夷门画坛之首,但曾有一段时间其作品并不为人所重。
B. 小说较为详细描写了萧亮飞用剃头刀剔肉筋吃的情节,体现了他的世俗的一面,这是对萧亮飞这一世外高人的性格的有效补充,使人物形象更为真实。
C. 萧亮飞挂出“菊花每朵银币半元。先款后画,概不赊账”的告示,又加一小注,这既体现了他的无奈,又体现他怕被人误解的心理。
D. 趾高气扬——“不知所措”——“兴奋”、炫耀——“一脸的茫然”——羞愧难当,小说通过动作、神态等描写把牛大扁担的心理变化写得极为细腻。
2.小说开篇说“诗人身上,什么事都可能发生”,请结合小说内容概括萧亮飞身上发生了“什么事”。小说这样开篇有什么好处?
3.小说设置马三卖字画被萧亮飞发现自己的一幅《寒菊图》的情节,有什么作用?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萧亮飞
张晓林
在诗人身上,什么事都可能发生。
“夷门十子”之一的萧亮飞,是民国期间的大诗人。晚年,曾一度将一把剃头刀视若珍宝。
这是一把民国年间很常见的剃头刀,木制的刀柄一头镶了一块小小的象牙。作为点缀。不用的时候,刀子可以合到木柄里去。再普通不过了。
每天清早起采,萧亮飞都要在磨刀石上磨这把剃头刀子,每次磨一袋烟工夫,然后用大拇指试试刀刃,合起来。放进口袋里。他的这把剃头刀子,却不是用采剃头的,他有别的用途。
萧亮飞有一个癖好,他不喜欢大块吃肉,却喜欢吃骨头上面残留的肉筋.而这些肉筋不大容易吃到嘴里,也很难弄下来,他就用这把剃头刀子将这些肉筋一点一点地剔下来,拌上蒜汁,然后吃掉。
年轻时的萧亮飞喜欢游历,结交了一大批文人雅士,饮酒、品茶、赋诗。作诗填词之余,萧亮飞还喜欢涂抹几笔。简单画一些荷花、兰草、紫藤等,画的都很飘逸,倒和他的诗词风格相近。他最拿手的是画菊花。他画的菊花,彤和神都有一种孤傲之气。
能把菊花画到这个境界的,放眼民国夷门画坛,绝没有第二个人。然而,萧亮飞的画名被他的诗名掩盖,竟很少有人知道他是画菊高手。
在萧亮飞身上发生过这样一件事。
有一阵子,莆亮飞喜欢收进一些当地名人的字画,闲时赏玩。做字画生意的马三隔十天半月都会拿一些字画来兜售。这一天,马三夹着一沓字画又来了。他把画放在桌子上,说:“挑挑看,都是名家的!”萧亮飞一幅一幅地看下来,竞没有一件入眼的。不禁失望地摇摇头。
马三一边收拾,一边自嘲地说:“没关系,有好画再送过来!”忽然,萧亮飞眼前一亮,原来马三用来包画的那张纸也是一幅画,只是已经破残,看不清画家的名字了。那幅画看上去颇为不俗。
萧亮飞急喊:“慢着,把那张包纸拿来看看。”
把残画拿在手里,只细看了一眼,萧亮飞就愣住了。那幅画竟是他不久前画的《寒菊图》。
他不禁喃喃自语:“这世人看重的,多是一个虚名啊!”
自此以后,萧亮飞不再收藏字画,也把世事看淡了许多。
有时候,世界就是这么奇妙。似乎一夜之间。萧亮飞的画在夷门风行起来,求他作品的人在门前排起了长队。开始,价位定得很低,只是象征性地收一些。“哗啦”,开封街头的黄包车夫、打烧饼的、卖牛羊肉汤的等等,也都找上门来了。时值盛夏。酷热难耐,来人大都拿着折扇让他画扇。开封人自宋朝就崇尚风雅,讲排场,手里拿把画扇总比拿把蒲扇子排场多了!
萧亮飞不胜其苦,只得挂出告示:菊花每朵银币半元。先款后画,概不赊账。后面又加一小注。曰:文人本不应言利,无奈,无奈!
不久,无赖牛大扁担托上门来。他将一枚银币“啪”地拍在萧亮飞书案上,说:“萧大诗人,给画幅菊花!一我只要一朵!”
萧亮飞一愣,接着就明白了对方的来意。他忽然大笑。接着站起身,让牛大扁担坐到自己的椅子上来,然后给牛大扁担泡了一杯茶。牛大扁担端著茶杯,有些不知所措。
萧亮飞说:“好,我给你画。一朵菊花半元银币不好收,就不收你的钱了。不仅不收钱,另外再送你一朵梅花,一竿墨竹。”
画好,牛大扁担一句话没说,拿起画就走了。走到大街上,却又兴奋起来。见了熟人,把画拿出来让人家看。说:“这画一文钱没掏,箫亮飞乖乖给我画的!”
有个懂画的人细细地看了两眼,笑起来:“你这个人,被人骂了还高兴得像捡了个元宝似的!”牛大扁担低头看画,画面上,除了一朵菊花、一朵梅花,就是那竿墨竹了,再无别的东西,哪里骂了自己?他不禁露出一脸的茫然。
那人指着画说:“最上边的那朵梅花是往下覆开的,墨竹画在了菊花的下边,一是嘲笑你的下作,二是说你这样下去终究是会倒霉的!”
牛大扁担脸上一红一红的,他默默地将画收了起来,低着头往巷子的深处走去。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萧亮飞本是大诗人,喜欢吟诗作词,风格飘逸;同时也擅长画菊,造诣居民国夷门画坛之首,但曾有一段时间其作品并不为人所重。
B. 小说较为详细地描写了萧亮飞用剃头刀剔肉筋吃的情节,体现了他世俗的一面,这是对萧亮飞这一世外高人的性格的有效补充。使人物形象更为真实。
C. 萧亮飞挂出“菊花每朵银币半元。先款后画,概不赊账”的告示,又加一小注,这既体现了他的无奈,又体现了他怕被入误解的心理。
D. 趾高气扬——“不知所措”——“兴奋”、炫耀——一脸的茫然”——羞愧难当,小说通过动作、神态等描写把牛大扁担的心理变化写得极为细腻。
2.小说开篇说“在诗人身上,什么事都可能发生”,请结合小说内容概括萧亮飞身上发生了“什么事”。小说这样开篇有什么好处?
3.小说设置马三卖字画被萧亮飞发现自己的一幅《寒菊图》的情节,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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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圈养在心中的狼
游 睿
男人惧怕一匹狼,是儿子出生以后的事情。
男人是山里最优秀的猎人。他有一把祖传的猎刀,那刀锋芒毕露,削铁如泥。有刀在手,男人握住的就是满满的自信,别说狼,就算老虎也不怕。
男人曾经被四大一小五匹狼团团围住过。男人拔出猎刀唰唰一阵挥舞,四匹大狼瞬间就被砍成数段。剩下那匹小狼睁着黑豆般的眼睛连连后退,男人犹豫了一下,仍一刀挥了过去。小狼哀号一声跑开,只留下了一只灰色的狼耳朵。
看着小狼边回头边跑远,男人有些后悔,他知道狼的报复心极强,它迟早会找他报仇。
儿子出生之后,男人就放下了猎刀。儿子很瘦,半眯着眼睛像只孱弱的猫。男人抱着他,心都快融化了。男人想,如果儿子看到一个残忍血腥的爸爸,会是什么后果?男人暗地里发誓,一定要做个好父亲,让儿子健健康康地成长。于是男人用麻布将猎刀缠住,挂在了墙角。
但男人总会想起那匹独耳狼,担心它随时可能出现。伤害他也就算了,万一伤害到了儿子怎么办?所以男人从不让儿子离开他的视线。
儿子渐渐长大,那匹狼一直没出现过。可越是这样,男人越担心。男人知道它一直在,作为一匹狼,它终究会来复仇。
不想,儿子却喜欢上了一只羊。
儿子五岁的时候,男人在石头缝里发现了一只刚出生的小山羊。这种小羊,以前无一例外地都变成了他口中喷香的烤乳羊。儿子却对这个湿漉漉的小家伙爱不释手。
“它多可怜啊。”儿子说,“爸爸,我能把它养大吗?”
看着儿子清澈的大眼睛,男人点了点头。
男人花了小半天工夫搭出一个羊圈,再把小山羊放在里面。男人从外面割回一些草,一根一根地喂到羊的嘴里。儿子用小手抚摸羊的毛,小山羊就把身子往儿子身边靠。儿子开心极了,拍着手说:“它和我交朋友了。”男人就笑了。
儿子渐渐成长,小山羊也渐渐变成大山羊。儿子经常翻进羊圈和羊一起玩儿,还骑在羊身上。男人发现不光是儿子,就连自己也和这只山羊有了感情。每次男人走近羊圈,山羊都会咩咩地叫几声,还会把头撒娇般往他身上靠。男人甚至觉得,这只山羊和儿子一样,看着就特别温暖。
只是一想到不知何时可能有一匹狼会出现,男人的心顿时就冷却了。因为羊的存在.狼可能更容易出现,这是狼的本性。何况,它还要复仇。
山羊在圈里越长越肥硕。男人的儿子也上了学。
男人希望儿子成绩能好点儿,将来能走出大山。但男人很快就发现,事与愿违,儿子的成绩十分不好。每天放学回家,儿子第一件事情就是去喂山羊,把作业丢在了一边。
男人牵儿子回屋,手把手辅导他,可儿子却总是心不在焉。男人咬咬牙,耐心地哄他,引导他,鼓励他。可男人一转身,儿子就溜到了羊圈边。男人再拉,儿子就挣扎不已。儿子哭着说:“我不要读书,我长大了就放羊。”男人强拉不动,忽然抡起手,给了儿子一个耳光。这是男人第一次打儿子。
儿子捂住脸哇哇大哭,男人后悔不已。他感到自己的心在淌血,他比儿子更难受。
男人走出门打算透口气,没走出几步,猛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影子,一匹一只耳朵的狼,正怒视着男人。
男人瞬间惊呆,果然,该来的,总会来。男人迅速转身,回家取出猎刀。再出来时,狼不知去向。男人感到恐惧,攥紧了猎刀想,这刀恐怕再也不能离手了。
这天下午,男人回家的时候,儿子依旧在羊圈边喂羊。
“作业做了吗?”男人问。
儿子摇摇头。
“为什么不做?”男人又问。
儿子依旧摇摇头。
男人看了看那只山羊,此刻它正温顺地靠着儿子。男人却突然发现,这只羊实在太肥硕了,一点儿也不好看。以前儿子可以和它玩,可现在影响学习,还能继续玩吗?
“你不做作业.我就杀了它!”男人说。
“你敢!”儿子猛然站起,“你杀了羊,我就再也不读书了。”
男人实在没忍住,给了儿子一记耳光:“读,还是不读?”
“不读!”儿子大哭着说,“打死也不读!”
“我让你不读!”男人跳进羊圈,抽出随身紧握的猎刀,没有任何前奏,没有丝毫犹豫,动作娴熟而流利,一道白光闪过,喷薄的羊血溅了他一身。
哭声戛然而止,只见儿子睁大眼睛,脸色惨白。他意识到了什么,连忙扔掉猎刀伸手去搂,儿子却哇地一声大叫,撒腿就跑。
“站住!”男人呵斥道,立刻起身去追。跑出数米,却见儿子竟然连滚带爬地往回跑。
男人一把抓住儿子的衣领。
就在此刻,男人才惊恐地发现,儿子的前方,正伏着一匹只有一只耳朵的狼,狼呲着牙,眼里一片血红。
(选自2016年第一期《小小说选刊》)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正确的一项是 ( )
A. 小说采用设置悬念,一悬到底的办法展开故事。由于猎人的心慈手软而放走的那只带着耻辱印记,报复心极强的独耳灰狼,所以猎人心里埋下了忧患的种子。
B. 小说第三段叙述猎人用祖传的猎刀砍杀五匹狼的情节,不仅表明猎人技艺高超,也充分展现其性格中凶狠残忍的一面;同时,为下文情节的发展作了铺垫。
C. 父子间的冲突有两次:父亲打儿子,猎人杀山羊。矛盾的起因只有一个:山羊的温顺造成了儿子的志短和懦弱,这与猎人的期待是不相符的。
D. 整篇小说脉络清楚,情节始终保持紧张警惕,前后呼应。借父亲和儿子的形象,运用象征手法歌颂狼性,呼唤着狼性和野性的回归,人应积极进取,不能沉湎于平庸。
2.小说中的父亲是一个怎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3.小说以“圈养在心中的狼”为题目,可谓匠心独运,请结合文本分析其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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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大刀
季明
男人走进院子,老棒正在磨刀。
刀,是大刀片儿,钢火很硬,但现在,不能叫它大刀片了,经过十年磨砺,钢铁销蚀,越磨越小,却愈发像一把匕首。老棒埋头,很认真很卖力地磨着这把刀,霍霍有声,那块大磨刀石,像只贪吃的大老鼠,啃掉了刀的钢铁和老棒十年时光。
男人十年没回村,这次回来,在村头碰见熟人,熟人说,不要命啦?老棒正在磨刀!男人只是笑笑,径直来到老棒的院子里。
男人瘸着一条腿,站在那里,盯着老棒,说,我回来了。
其实老棒已经得到消息,其实他一直等待着这一天,只要想起男人,老棒就会坐在院子里,磨那把刀。此刻,老棒没抬头,竖起拇指,轻轻刮试着刀锋。
男人与老棒有仇,十年前躲过老棒的追杀,逃出了村子。
村里人陆陆续续赶来,站在门外,或者趴在院墙上,探头探脑,静静地看着男人和老棒,他们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但同时,他们也知道,接下来应该会发生什么,总之,他们认为,今天,注定不会像往日那么无聊了。
老棒站起来,往前走了几步,手中的刀,在太阳光里闪了几闪,那光,晃人眼痛。
男人没躲,他知道躲也没用,老棒有刀,有武功,他干不过老棒。
男人抬头看了看天,说,脑袋,迟早是你的,咱们十年没见,喝一杯酒再作了断,应该不会晚。
老棒怔了下,斜起眼睛,瞟着男人。这时候,他家那只大公鸡踱了过来。公鸡昂着头,很威武的样子,但却似乎很不识时务。老棒一弯腰,抓住公鸡,倏地刀一挥,鸡脑袋就掉在了地上。
老棒斜着眼睛,幽幽地说,你看,这磨了十年的刀,快不快?
然后,老棒扭回头,冲屋里的婆娘喊,出来,把他娘的鸡收拾收拾,焖了,老子要喝酒。
屋门关着,老棒婆娘正趴在门缝往外看,虽然知道男人干不过老棒,但她还是紧张。当看见老棒宰了家里的公鸡,婆娘心里一阵痛,但她不敢不听老棒的话,便飞快地跑出来,拎起死鸡,进厨房,开始收拾。
老棒一转身,进了屋,男人没有丝毫犹豫,也跟着进去,门,便“嘭”地一声关上。外面看热闹的人群,面面相觑起来,他们忽然觉得,这样很是无趣和无聊,原本想看一出戏的,但开场锣鼓响了半天,却戛然而止,他们不知道是继续等待还是黯然散去。
当老棒家厨房传出哧哧啦啦地翻炒声,香味飘来时,人群才觉得,自家的肚皮,也饿了,于是,他们决定,先回去吃饭,填饱肚皮再来看戏,应该也为时不晚。
人群散尽时,老棒家的菜也做好了,板栗木耳焖公鸡,一大盆,端上桌,香气蒸腾。男人饿了两天,立马挟起一块鸡腿儿,塞进口中。
香!男人鼓着腮帮说,家乡饭菜真他娘的香!
老棒黑着脸,拿出两只碗,拎过一坛酒,满上,不吭声,端起一碗,一扬脖,干了。男人停止了咀嚼,看了看老棒,也端起一碗,一扬脖,连酒带肉一骨脑吞进肚里。
酒,一碗碗地喝,男人就醉了。
男人不知道自己醉了多长时辰,醒来时,发现光着膀子躺在床上,老棒呢,则坐在一把椅子上,翻着两只牛眼,正死死地盯着他,旁边的桌上,摆着从男人腰间搜出的驳壳枪和弹匣。
男人翻身坐起,说,咋没杀我?
老棒哼了声,说,杀醉鬼,比杀那只鸡容易多了。老棒盯着男人满身的伤疤,问,你这些年,干啥去了?
男人说,流浪几年,就投军了,29军,29军你知道吗?
老棒点点头。
男人说,29军大刀队,让小鬼子闻风丧胆,老子这身伤疤和这条瘸腿,都是跟鬼子干的!
那你又回来干啥?
老子的营打光了,团长叫我回来拉队伍,咱村有习武的风俗,人人都会两手,能耍大刀。
听了这话,老棒抱起双臂,翻着眼,盯着屋顶,半晌不语。男人说,老棒,你再不动手,老子可要走啦。
老棒“哧”了一声,说,这十年,老子一想起你,就磨刀,在心里杀了你无数回,其实,你他娘的早死了!
老棒说,今天,老子不想杀你。
几天后,男人带着村里几十个青壮年,走了,每人背着一把大刀。老棒跟在男人身后,也背着一把刀,崭新的大刀片儿,钢火很硬的那种,刀把上的红布条,在风中剧烈地抖动,啪啪响。
(选自《小小说月刊》2018年第3期)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小说开头描述老棒磨刀的情景,不仅照应了标题,而且渲染出紧张的气氛,并巧妙设置悬念,有助于激起读者的阅读兴趣。
B. 老棒挥刀砍掉鸡脑袋,不仅是想试试刀“快不快”,更是为了杀鸡骇“人”,从心理上震慑男人,从而使其失去反抗意志。
C. 小说中两次写到在外面看热闹的人群,从侧面反映出当时社会时代背景,也暗含了作者对他们冷漠、无聊精神状态的不满。
D. 小说语言简练、传神,写人则个性鲜明,呼之欲出,叙事则简洁明快,不拖泥带水。比如写老棒喝酒,句式简短,一气呵成。
2.小说中的“男人”有哪些突出的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3.小说结尾,老棒不仅没有杀掉男人,还背着大刀“跟在男人身后”走了。这样安排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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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25分)
卖琴 费力克斯·勒克莱尔(加拿大)
雨天,男人的短大衣里藏着一把小提琴。他走得很快,帽子遮在眼睛上,一脸疲惫,不时左顾右盼。突然,他拐进一条小小的甬道,推开一扇房门。门上的木牌上写着:制琴坊。
进入房内,他脱下大衣,把小提琴放在柜台上。他用大拇指把帽边卷起来,等着那位在窗下工作的老人。制琴师站起身,一双眼睛在大大的镜片后面眨动着:“做什么?”
“我想把我的小提琴卖给您。”
制琴师将琴拿在手中,翻来覆去看,说:“是我做的,二十年了,制作日期写在这儿呢。”
那男人说:“我知道。
“您想卖掉它?”
“是的,先生。”
“贵姓啊,您?”
“于贝尔·托马斯。”
“我听过您的大名,我那屋里面就有您的唱片,几支协奏曲,就是用这把琴录制的吧?您拉小提琴很久了吗?”
“16年了。”
老人又摸了摸琴:“还是留着吧。”
“不,我再也不想看到它。”
“如果我是您的话,我不会把一个老朋友甩掉的,一个16年来相依为命、为您留下许多纪念的朋友。”
“我需要钱。”音乐家的脸痛苦地抽搐了一下,他摊开手,说道,“我现在早已不是当年那个交响乐队的第一小提琴手了,电台的工作也已经丢了。”
他咬咬嘴唇。“公众音乐会也是,两个星期前,爵士交响乐团的指挥辞退了我。我只好去给孩子们上课,可就在教他们演奏上行音阶的时候,我的手僵住了……是风湿病。”
当他说话时,老人几次犹豫后将左手放在了琴盒上。
音乐家说完了,低头看他的琴,这才发现老人的手缺了两根手指。整整一分钟,两个人都一动不动。最后于贝尔·托马斯先开口了:“您的手也残了?”
老人沉默地转回身,向窗边走去,坐在凳子上继续工作,他盯着手中的活计,说道:“这桩意外是在我16岁时发生的。我把它讲给您听,是因为我那屋里面有您的小提琴协奏曲。 “那时候,我家生活在一个农场里,距城市有七里路,我每天坐着狗拉雪橇去上学。我有了一个爱好:音乐。迄今为止我唯一的、最大的梦想就是当一名音乐家。”
音乐家始终低着头。老人继续说道:
“我挺有天分,耳朵很好,左手灵巧,还有一颗特别敏感的心。我学了一年,对小提琴简直到了痴狂的地步。为了上琴课,我需要在晚饭后出门,上完课后再返回家里。每星期一次。在学琴的路上,我裹着一张毛毯,把小提琴紧紧抱在怀中,像抱着一个孩子……
“正是那个时期,在一场学校组织的节庆活动中,我第一次当众进行了演奏。”
小提琴家抬起了头。老人继续说道:“演奏大厅里,有几位牧师、一位主教大人、一位议员、一些记者、全体学生和几个漂亮的女孩。由于一场可怕的暴雪,我是独自一人坐着狗拉雪橇来的。妈妈没能坐在大厅里看我演出,因为路完全没法走。
“我演奏了《回忆》,我的小提琴声回荡在大厅里,琴音清澈洁净。我还记得演出结束时那热烈的掌声、欢呼声,我那不知所措的样子。我的老师站在幕后,他哭了。一个漂亮的女孩吻了我一下。
“有一个男人,过来问我的姓名和年龄,然后带着满脸的微笑和鼓励的目光离去了。一位牧师对我晃着脑袋说:‘再接再厉,小家伙……’
“唉,如果妈妈在那儿该多好!这是我唯一的遗憾。”
音乐家凑近来,身子向前倾着,生怕听漏了一句话。老人继续说道:“夜深了,我从学校出来,胳膊下夹着心爱的小提琴,满心都是幻想。我要到学校后面的小牲口棚去,我的狗在那儿等我。
“我想到大都会、音乐会、个人独奏,想到我的家庭,那光宗耀祖的辉煌时刻指日可待……突然,汪的一声!”
音乐家蹙蹙眉头,等着下面的话。
制琴师接着说道,“有些情节我记不太清楚了,只知道我跟一条狗在搏斗,它在狂吠,我也在大喊大叫,在我身后的雪地上拖着一条长长的血痕……那条我们家买了才一个星期的狗,咬断了我的两根手指。”
一阵沉默后,老人又说:“在我的一生中,我只公开演奏过一次,而不是演奏了16年,更不曾取得显赫的成就,没录制过唱片,没有四处巡演将名声远播到欧洲去。只有过一次当众演出,还是在一个学校的小厅堂里,而且我的母亲也没有来听。”
于贝尔·托马斯再次低下头去。
老人悄悄站起身,消失在把店面和他的住处分隔开来的门帘后面。他抱着一个琴盒走回来,小心翼翼地将它打开。那是他的小提琴,被包裹在一块白色的法兰绒布里。他把琴轻轻地放在于贝尔·托马斯身旁,又回到窗下的小凳上。
音乐家就像一个蒙羞的人急于脱身那样,走向柜台,拿起他的小提琴,塞进短大衣。他轻轻地带上门走了出去,仿佛这是一扇教堂之门。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于贝尔·托马斯要把自己拉了16年的小提琴卖给它的原主人制琴师,主要目的是完璧归赵,他相信制琴师会好好保管它。
B.“仿佛这是一扇教堂之门”是说音乐家在制琴坊听到制琴师的故事后,灵魂受到了洗 礼,心灵得到了净化,改变了生活态度。
C.两次提到音乐家把琴藏进大衣,表现了他不同的心态:第一次,主要是唯恐被人发现 而暴露窘况;第二次,珍爱而唯恐淋坏。
D.制琴师记得第一次当众演奏小提琴时的许多细节,后文却说“有些情节我记不太清楚 了”,前后矛盾,说明他的年纪确实大了。
E.制琴师学琴时“把小提琴紧紧抱在怀中”,后来又放在盒里珍藏,表现了他对自己用过的东西都十分喜爱、十分珍惜的心理。
(2)于贝尔·托马斯是一个怎样的形象?请结合具体内容分析。(6分)
(3)小说三次提到“妈妈”没能来听“我”演奏,分别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4)小说的主人公是音乐家,但几乎一半的篇幅是在写制琴师的故事。作者为什么这样处理?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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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5 ~ 17题。
顾城①:孤城,一顾倾城
王 莹
如果真有一个男人让我悲伤的话,那么他一定是顾城。
顾城是孤独的。顾城是一个生活在幻想中的人,他不想长大。他执意“要用心中的纯银,铸一把钥匙,去开启那天国的门”。他不会像他人一样去探索、去开创外面的未来世界,他只会在自己的头脑中开掘出一个奇异、幻梦的童话王国,这世界远离世俗,而他自己就是童话王国里的国王。他用纯真无暇、自然纯净的诗咏唱童话般的生活,统治着童话王国,做他的“童话诗人”。
顾城经历了文革,看到了太多的残忍与伤害。从那时候起,他对外界就是躲藏的、回避的态度,也是从那时起,他开始渴望没有人只有天籁的纯净世界。
顾城太过偏执,这是束缚他走出幻想世界的内在因素。那段刻骨铭心的经历使他在幻灭的痛苦之后不是清醒,调整自身,而是更固执地退回内心,去做白日梦。顾城从诞生,学语,到最后,一直在寻找自己的梦。梦是顾城心灵深处最真实的欲望呈现,只有在梦中,顾城被现实人生扭曲压抑的本性才得以自由的舒展。
顾城之城是一座真正的围城,他无法跳出去,别人也无法真实地介入,因为城中只有希望、失望、绝望。不断轮回,不断交替,仿佛宿命是没有痕迹的暗伤。
我从顾城之城中飘荡过,从孤单的过往与无助的叹息间穿越过,从蓝色的希望和血色的绝望里张望过,在无边的孤寂伴随的凄凉城墙边缘无言地叹息过,最后转身,孤独地路过。
城中永远没有黄昏时刻,因为城本身就是落寞的黄昏,有倦鸟,有霞光,有东方黎明玫瑰色的遐想。轻远的歌在城的上空回荡、飘扬,若离若即,迷茫之时已然断肠。
于是,我终于明白,顾城,竟是石楠那样哀伤孤独的花朵,寂寞地生长在荒原与沼泽。顽强着,希望着,珍视着世间最后一丝暖色,只是,最终花期将尽的悲凉,躲不过。哀婉的夜曲、哀艳的伤感、空旷的舞台无人喝彩,只因黑夜给了他黑色的眼。
再无话可说,再无句可写,城池的边缘铭刻着一道伤感。只有黄昏渲染过的夜,在月华星链的注目下回顾顾城遗留的孤城。
于是,一顾倾城……
(节选自《语文报(大学人文版)》2009年第8期,有删改)
【注】①顾城:1956年生,朦胧诗派代表诗人,1993 年10月8日在其新西兰寓所自杀离世。
1.下列对文意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 )
A.顾城生活在自己的世界中,幻想创造一个童话王国,咏唱童话般的生活,而他自己就是这个童话王国里的国王。
B.顾城从诞生,学语,到最后,一直在寻找自己的梦。然而,太过偏执的个性让他始终无法找到并实现自己的梦。
C.作者神游顾城之城,发现那里充满了孤单与叹息,希望、失望与绝望,以及不断轮回、不断交替的宿命的暗伤。
D.文章以石楠喻顾城,“只是,最终花期将尽的悲凉,躲不过”一句预示了顾城命运无法规避的悲剧性结局。
2.根据文意,如何理解“一顾倾城”的含义?(6分)
3.从文章看,顾城的“孤独”表现在哪些方面?(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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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25分)
卖琴 费力克斯·勒克莱尔(加拿大)
雨天,男人的短大衣里藏着一把小提琴。他走得很快,帽子遮在眼睛上,一脸疲惫,不时左顾右盼。突然,他拐进一条小小的甬道,推开一扇房门。门上的木牌上写着:制琴坊。
进入房内,他脱下大衣,把小提琴放在柜台上。他用大拇指把帽边卷起来,等着那位在窗下工作的老人。制琴师站起身,一双眼睛在大大的镜片后面眨动着:“做什么?”
“我想把我的小提琴卖给您。”
制琴师将琴拿在手中,翻来覆去看,说:“是我做的,二十年了,制作日期写在这儿呢。”
那男人说:“我知道。
“您想卖掉它?”
“是的,先生。”
“贵姓啊,您?”
“于贝尔·托马斯。”
“我听过您的大名,我那屋里面就有您的唱片,几支协奏曲,就是用这把琴录制的吧?您拉小提琴很久了吗?”
“16年了。”
老人又摸了摸琴:“还是留着吧。”
“不,我再也不想看到它。”
“如果我是您的话,我不会把一个老朋友甩掉的,一个16年来相依为命、为您留下许多纪念的朋友。”
“我需要钱。”音乐家的脸痛苦地抽搐了一下,他摊开手,说道,“我现在早已不是当年那个交响乐队的第一小提琴手了,电台的工作也已经丢了。”
他咬咬嘴唇。“公众音乐会也是,两个星期前,爵士交响乐团的指挥辞退了我。我只好去给孩子们上课,可就在教他们演奏上行音阶的时候,我的手僵住了……是风湿病。”
当他说话时,老人几次犹豫后将左手放在了琴盒上。
音乐家说完了,低头看他的琴,这才发现老人的手缺了两根手指。整整一分钟,两个人都一动不动。最后于贝尔·托马斯先开口了:“您的手也残了?”
老人沉默地转回身,向窗边走去,坐在凳子上继续工作,他盯着手中的活计,说道:“这桩意外是在我16岁时发生的。我把它讲给您听,是因为我那屋里面有您的小提琴协奏曲。 “那时候,我家生活在一个农场里,距城市有七里路,我每天坐着狗拉雪橇去上学。我有了一个爱好:音乐。迄今为止我唯一的、最大的梦想就是当一名音乐家。”
音乐家始终低着头。老人继续说道:
“我挺有天分,耳朵很好,左手灵巧,还有一颗特别敏感的心。我学了一年,对小提琴简直到了痴狂的地步。为了上琴课,我需要在晚饭后出门,上完课后再返回家里。每星期一次。在学琴的路上,我裹着一张毛毯,把小提琴紧紧抱在怀中,像抱着一个孩子……
“正是那个时期,在一场学校组织的节庆活动中,我第一次当众进行了演奏。”
小提琴家抬起了头。老人继续说道:“演奏大厅里,有几位牧师、一位主教大人、一位议员、一些记者、全体学生和几个漂亮的女孩。由于一场可怕的暴雪,我是独自一人坐着狗拉雪橇来的。妈妈没能坐在大厅里看我演出,因为路完全没法走。
“我演奏了《回忆》,我的小提琴声回荡在大厅里,琴音清澈洁净。我还记得演出结束时那热烈的掌声、欢呼声,我那不知所措的样子。我的老师站在幕后,他哭了。一个漂亮的女孩吻了我一下。
“有一个男人,过来问我的姓名和年龄,然后带着满脸的微笑和鼓励的目光离去了。一位牧师对我晃着脑袋说:‘再接再厉,小家伙……’
“唉,如果妈妈在那儿该多好!这是我唯一的遗憾。”
音乐家凑近来,身子向前倾着,生怕听漏了一句话。老人继续说道:“夜深了,我从学校出来,胳膊下夹着心爱的小提琴,满心都是幻想。我要到学校后面的小牲口棚去,我的狗在那儿等我。
“我想到大都会、音乐会、个人独奏,想到我的家庭,那光宗耀祖的辉煌时刻指日可待……突然,汪的一声!”
音乐家蹙蹙眉头,等着下面的话。
制琴师接着说道,“有些情节我记不太清楚了,只知道我跟一条狗在搏斗,它在狂吠,我也在大喊大叫,在我身后的雪地上拖着一条长长的血痕……那条我们家买了才一个星期的狗,咬断了我的两根手指。”
一阵沉默后,老人又说:“在我的一生中,我只公开演奏过一次,而不是演奏了16年,更不曾取得显赫的成就,没录制过唱片,没有四处巡演将名声远播到欧洲去。只有过一次当众演出,还是在一个学校的小厅堂里,而且我的母亲也没有来听。”
于贝尔·托马斯再次低下头去。
老人悄悄站起身,消失在把店面和他的住处分隔开来的门帘后面。他抱着一个琴盒走回来,小心翼翼地将它打开。那是他的小提琴,被包裹在一块白色的法兰绒布里。他把琴轻轻地放在于贝尔·托马斯身旁,又回到窗下的小凳上。
音乐家就像一个蒙羞的人急于脱身那样,走向柜台,拿起他的小提琴,塞进短大衣。他轻轻地带上门走了出去,仿佛这是一扇教堂之门。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于贝尔·托马斯要把自己拉了16年的小提琴卖给它的原主人制琴师,主要目的是完璧归赵,他相信制琴师会好好保管它。
B.“仿佛这是一扇教堂之门”是说音乐家在制琴坊听到制琴师的故事后,灵魂受到了洗礼,心灵得到了净化,改变了生活态度。
C.两次提到音乐家把琴藏进大衣,表现了他不同的心态:第一次,主要是唯恐被人发现而暴露窘况;第二次,珍爱而唯恐淋坏。
D.制琴师记得第一次当众演奏小提琴时的许多细节,后文却说“有些情节我记不太清楚了”,前后矛盾,说明他的年纪确实大了。
E.制琴师学琴时“把小提琴紧紧抱在怀中”,后来又放在盒里珍藏,表现了他对自己用过的东西都十分喜爱、十分珍惜的心理。
(2)于贝尔·托马斯是一个怎样的形象?请结合具体内容分析。(6分)
(3)小说三次提到“妈妈”没能来听“我”演奏,分别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4)小说的主人公是音乐家,但几乎一半的篇幅是在写制琴师的故事。作者为什么这样处理?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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