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25分)
卖琴 费力克斯·勒克莱尔(加拿大)
雨天,男人的短大衣里藏着一把小提琴。他走得很快,帽子遮在眼睛上,一脸疲惫,不时左顾右盼。突然,他拐进一条小小的甬道,推开一扇房门。门上的木牌上写着:制琴坊。
进入房内,他脱下大衣,把小提琴放在柜台上。他用大拇指把帽边卷起来,等着那位在窗下工作的老人。制琴师站起身,一双眼睛在大大的镜片后面眨动着:“做什么?”
“我想把我的小提琴卖给您。”
制琴师将琴拿在手中,翻来覆去看,说:“是我做的,二十年了,制作日期写在这儿呢。”
那男人说:“我知道。
“您想卖掉它?”
“是的,先生。”
“贵姓啊,您?”
“于贝尔·托马斯。”
“我听过您的大名,我那屋里面就有您的唱片,几支协奏曲,就是用这把琴录制的吧?您拉小提琴很久了吗?”
“16年了。”
老人又摸了摸琴:“还是留着吧。”
“不,我再也不想看到它。”
“如果我是您的话,我不会把一个老朋友甩掉的,一个16年来相依为命、为您留下许多纪念的朋友。”
“我需要钱。”音乐家的脸痛苦地抽搐了一下,他摊开手,说道,“我现在早已不是当年那个交响乐队的第一小提琴手了,电台的工作也已经丢了。”
他咬咬嘴唇。“公众音乐会也是,两个星期前,爵士交响乐团的指挥辞退了我。我只好去给孩子们上课,可就在教他们演奏上行音阶的时候,我的手僵住了……是风湿病。”
当他说话时,老人几次犹豫后将左手放在了琴盒上。
音乐家说完了,低头看他的琴,这才发现老人的手缺了两根手指。整整一分钟,两个人都一动不动。最后于贝尔·托马斯先开口了:“您的手也残了?”
老人沉默地转回身,向窗边走去,坐在凳子上继续工作,他盯着手中的活计,说道:“这桩意外是在我16岁时发生的。我把它讲给您听,是因为我那屋里面有您的小提琴协奏曲。 “那时候,我家生活在一个农场里,距城市有七里路,我每天坐着狗拉雪橇去上学。我有了一个爱好:音乐。迄今为止我唯一的、最大的梦想就是当一名音乐家。”
音乐家始终低着头。老人继续说道:
“我挺有天分,耳朵很好,左手灵巧,还有一颗特别敏感的心。我学了一年,对小提琴简直到了痴狂的地步。为了上琴课,我需要在晚饭后出门,上完课后再返回家里。每星期一次。在学琴的路上,我裹着一张毛毯,把小提琴紧紧抱在怀中,像抱着一个孩子……
“正是那个时期,在一场学校组织的节庆活动中,我第一次当众进行了演奏。”
小提琴家抬起了头。老人继续说道:“演奏大厅里,有几位牧师、一位主教大人、一位议员、一些记者、全体学生和几个漂亮的女孩。由于一场可怕的暴雪,我是独自一人坐着狗拉雪橇来的。妈妈没能坐在大厅里看我演出,因为路完全没法走。
“我演奏了《回忆》,我的小提琴声回荡在大厅里,琴音清澈洁净。我还记得演出结束时那热烈的掌声、欢呼声,我那不知所措的样子。我的老师站在幕后,他哭了。一个漂亮的女孩吻了我一下。
“有一个男人,过来问我的姓名和年龄,然后带着满脸的微笑和鼓励的目光离去了。一位牧师对我晃着脑袋说:‘再接再厉,小家伙……’
“唉,如果妈妈在那儿该多好!这是我唯一的遗憾。”
音乐家凑近来,身子向前倾着,生怕听漏了一句话。老人继续说道:“夜深了,我从学校出来,胳膊下夹着心爱的小提琴,满心都是幻想。我要到学校后面的小牲口棚去,我的狗在那儿等我。
“我想到大都会、音乐会、个人独奏,想到我的家庭,那光宗耀祖的辉煌时刻指日可待……突然,汪的一声!”
音乐家蹙蹙眉头,等着下面的话。
制琴师接着说道,“有些情节我记不太清楚了,只知道我跟一条狗在搏斗,它在狂吠,我也在大喊大叫,在我身后的雪地上拖着一条长长的血痕……那条我们家买了才一个星期的狗,咬断了我的两根手指。”
一阵沉默后,老人又说:“在我的一生中,我只公开演奏过一次,而不是演奏了16年,更不曾取得显赫的成就,没录制过唱片,没有四处巡演将名声远播到欧洲去。只有过一次当众演出,还是在一个学校的小厅堂里,而且我的母亲也没有来听。”
于贝尔·托马斯再次低下头去。
老人悄悄站起身,消失在把店面和他的住处分隔开来的门帘后面。他抱着一个琴盒走回来,小心翼翼地将它打开。那是他的小提琴,被包裹在一块白色的法兰绒布里。他把琴轻轻地放在于贝尔·托马斯身旁,又回到窗下的小凳上。
音乐家就像一个蒙羞的人急于脱身那样,走向柜台,拿起他的小提琴,塞进短大衣。他轻轻地带上门走了出去,仿佛这是一扇教堂之门。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于贝尔·托马斯要把自己拉了16年的小提琴卖给它的原主人制琴师,主要目的是完璧归赵,他相信制琴师会好好保管它。
B.“仿佛这是一扇教堂之门”是说音乐家在制琴坊听到制琴师的故事后,灵魂受到了洗礼,心灵得到了净化,改变了生活态度。
C.两次提到音乐家把琴藏进大衣,表现了他不同的心态:第一次,主要是唯恐被人发现而暴露窘况;第二次,珍爱而唯恐淋坏。
D.制琴师记得第一次当众演奏小提琴时的许多细节,后文却说“有些情节我记不太清楚了”,前后矛盾,说明他的年纪确实大了。
E.制琴师学琴时“把小提琴紧紧抱在怀中”,后来又放在盒里珍藏,表现了他对自己用过的东西都十分喜爱、十分珍惜的心理。
(2)于贝尔·托马斯是一个怎样的形象?请结合具体内容分析。(6分)
(3)小说三次提到“妈妈”没能来听“我”演奏,分别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4)小说的主人公是音乐家,但几乎一半的篇幅是在写制琴师的故事。作者为什么这样处理?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25分)
卖琴 费力克斯·勒克莱尔(加拿大)
雨天,男人的短大衣里藏着一把小提琴。他走得很快,帽子遮在眼睛上,一脸疲惫,不时左顾右盼。突然,他拐进一条小小的甬道,推开一扇房门。门上的木牌上写着:制琴坊。
进入房内,他脱下大衣,把小提琴放在柜台上。他用大拇指把帽边卷起来,等着那位在窗下工作的老人。制琴师站起身,一双眼睛在大大的镜片后面眨动着:“做什么?”
“我想把我的小提琴卖给您。”
制琴师将琴拿在手中,翻来覆去看,说:“是我做的,二十年了,制作日期写在这儿呢。”
那男人说:“我知道。
“您想卖掉它?”
“是的,先生。”
“贵姓啊,您?”
“于贝尔·托马斯。”
“我听过您的大名,我那屋里面就有您的唱片,几支协奏曲,就是用这把琴录制的吧?您拉小提琴很久了吗?”
“16年了。”
老人又摸了摸琴:“还是留着吧。”
“不,我再也不想看到它。”
“如果我是您的话,我不会把一个老朋友甩掉的,一个16年来相依为命、为您留下许多纪念的朋友。”
“我需要钱。”音乐家的脸痛苦地抽搐了一下,他摊开手,说道,“我现在早已不是当年那个交响乐队的第一小提琴手了,电台的工作也已经丢了。”
他咬咬嘴唇。“公众音乐会也是,两个星期前,爵士交响乐团的指挥辞退了我。我只好去给孩子们上课,可就在教他们演奏上行音阶的时候,我的手僵住了……是风湿病。”
当他说话时,老人几次犹豫后将左手放在了琴盒上。
音乐家说完了,低头看他的琴,这才发现老人的手缺了两根手指。整整一分钟,两个人都一动不动。最后于贝尔·托马斯先开口了:“您的手也残了?”
老人沉默地转回身,向窗边走去,坐在凳子上继续工作,他盯着手中的活计,说道:“这桩意外是在我16岁时发生的。我把它讲给您听,是因为我那屋里面有您的小提琴协奏曲。 “那时候,我家生活在一个农场里,距城市有七里路,我每天坐着狗拉雪橇去上学。我有了一个爱好:音乐。迄今为止我唯一的、最大的梦想就是当一名音乐家。”
音乐家始终低着头。老人继续说道:
“我挺有天分,耳朵很好,左手灵巧,还有一颗特别敏感的心。我学了一年,对小提琴简直到了痴狂的地步。为了上琴课,我需要在晚饭后出门,上完课后再返回家里。每星期一次。在学琴的路上,我裹着一张毛毯,把小提琴紧紧抱在怀中,像抱着一个孩子……
“正是那个时期,在一场学校组织的节庆活动中,我第一次当众进行了演奏。”
小提琴家抬起了头。老人继续说道:“演奏大厅里,有几位牧师、一位主教大人、一位议员、一些记者、全体学生和几个漂亮的女孩。由于一场可怕的暴雪,我是独自一人坐着狗拉雪橇来的。妈妈没能坐在大厅里看我演出,因为路完全没法走。
“我演奏了《回忆》,我的小提琴声回荡在大厅里,琴音清澈洁净。我还记得演出结束时那热烈的掌声、欢呼声,我那不知所措的样子。我的老师站在幕后,他哭了。一个漂亮的女孩吻了我一下。
“有一个男人,过来问我的姓名和年龄,然后带着满脸的微笑和鼓励的目光离去了。一位牧师对我晃着脑袋说:‘再接再厉,小家伙……’
“唉,如果妈妈在那儿该多好!这是我唯一的遗憾。”
音乐家凑近来,身子向前倾着,生怕听漏了一句话。老人继续说道:“夜深了,我从学校出来,胳膊下夹着心爱的小提琴,满心都是幻想。我要到学校后面的小牲口棚去,我的狗在那儿等我。
“我想到大都会、音乐会、个人独奏,想到我的家庭,那光宗耀祖的辉煌时刻指日可待……突然,汪的一声!”
音乐家蹙蹙眉头,等着下面的话。
制琴师接着说道,“有些情节我记不太清楚了,只知道我跟一条狗在搏斗,它在狂吠,我也在大喊大叫,在我身后的雪地上拖着一条长长的血痕……那条我们家买了才一个星期的狗,咬断了我的两根手指。”
一阵沉默后,老人又说:“在我的一生中,我只公开演奏过一次,而不是演奏了16年,更不曾取得显赫的成就,没录制过唱片,没有四处巡演将名声远播到欧洲去。只有过一次当众演出,还是在一个学校的小厅堂里,而且我的母亲也没有来听。”
于贝尔·托马斯再次低下头去。
老人悄悄站起身,消失在把店面和他的住处分隔开来的门帘后面。他抱着一个琴盒走回来,小心翼翼地将它打开。那是他的小提琴,被包裹在一块白色的法兰绒布里。他把琴轻轻地放在于贝尔·托马斯身旁,又回到窗下的小凳上。
音乐家就像一个蒙羞的人急于脱身那样,走向柜台,拿起他的小提琴,塞进短大衣。他轻轻地带上门走了出去,仿佛这是一扇教堂之门。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于贝尔·托马斯要把自己拉了16年的小提琴卖给它的原主人制琴师,主要目的是完璧归赵,他相信制琴师会好好保管它。
B.“仿佛这是一扇教堂之门”是说音乐家在制琴坊听到制琴师的故事后,灵魂受到了洗礼,心灵得到了净化,改变了生活态度。
C.两次提到音乐家把琴藏进大衣,表现了他不同的心态:第一次,主要是唯恐被人发现而暴露窘况;第二次,珍爱而唯恐淋坏。
D.制琴师记得第一次当众演奏小提琴时的许多细节,后文却说“有些情节我记不太清楚了”,前后矛盾,说明他的年纪确实大了。
E.制琴师学琴时“把小提琴紧紧抱在怀中”,后来又放在盒里珍藏,表现了他对自己用过的东西都十分喜爱、十分珍惜的心理。
(2)于贝尔·托马斯是一个怎样的形象?请结合具体内容分析。(6分)
(3)小说三次提到“妈妈”没能来听“我”演奏,分别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4)小说的主人公是音乐家,但几乎一半的篇幅是在写制琴师的故事。作者为什么这样处理?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25分)
卖琴 费力克斯·勒克莱尔(加拿大)
雨天,男人的短大衣里藏着一把小提琴。他走得很快,帽子遮在眼睛上,一脸疲惫,不时左顾右盼。突然,他拐进一条小小的甬道,推开一扇房门。门上的木牌上写着:制琴坊。
进入房内,他脱下大衣,把小提琴放在柜台上。他用大拇指把帽边卷起来,等着那位在窗下工作的老人。制琴师站起身,一双眼睛在大大的镜片后面眨动着:“做什么?”
“我想把我的小提琴卖给您。”
制琴师将琴拿在手中,翻来覆去看,说:“是我做的,二十年了,制作日期写在这儿呢。”
那男人说:“我知道。
“您想卖掉它?”
“是的,先生。”
“贵姓啊,您?”
“于贝尔·托马斯。”
“我听过您的大名,我那屋里面就有您的唱片,几支协奏曲,就是用这把琴录制的吧?您拉小提琴很久了吗?”
“16年了。”
老人又摸了摸琴:“还是留着吧。”
“不,我再也不想看到它。”
“如果我是您的话,我不会把一个老朋友甩掉的,一个16年来相依为命、为您留下许多纪念的朋友。”
“我需要钱。”音乐家的脸痛苦地抽搐了一下,他摊开手,说道,“我现在早已不是当年那个交响乐队的第一小提琴手了,电台的工作也已经丢了。”
他咬咬嘴唇。“公众音乐会也是,两个星期前,爵士交响乐团的指挥辞退了我。我只好去给孩子们上课,可就在教他们演奏上行音阶的时候,我的手僵住了……是风湿病。”
当他说话时,老人几次犹豫后将左手放在了琴盒上。
音乐家说完了,低头看他的琴,这才发现老人的手缺了两根手指。整整一分钟,两个人都一动不动。最后于贝尔·托马斯先开口了:“您的手也残了?”
老人沉默地转回身,向窗边走去,坐在凳子上继续工作,他盯着手中的活计,说道:“这桩意外是在我16岁时发生的。我把它讲给您听,是因为我那屋里面有您的小提琴协奏曲。 “那时候,我家生活在一个农场里,距城市有七里路,我每天坐着狗拉雪橇去上学。我有了一个爱好:音乐。迄今为止我唯一的、最大的梦想就是当一名音乐家。”
音乐家始终低着头。老人继续说道:
“我挺有天分,耳朵很好,左手灵巧,还有一颗特别敏感的心。我学了一年,对小提琴简直到了痴狂的地步。为了上琴课,我需要在晚饭后出门,上完课后再返回家里。每星期一次。在学琴的路上,我裹着一张毛毯,把小提琴紧紧抱在怀中,像抱着一个孩子……
“正是那个时期,在一场学校组织的节庆活动中,我第一次当众进行了演奏。”
小提琴家抬起了头。老人继续说道:“演奏大厅里,有几位牧师、一位主教大人、一位议员、一些记者、全体学生和几个漂亮的女孩。由于一场可怕的暴雪,我是独自一人坐着狗拉雪橇来的。妈妈没能坐在大厅里看我演出,因为路完全没法走。
“我演奏了《回忆》,我的小提琴声回荡在大厅里,琴音清澈洁净。我还记得演出结束时那热烈的掌声、欢呼声,我那不知所措的样子。我的老师站在幕后,他哭了。一个漂亮的女孩吻了我一下。
“有一个男人,过来问我的姓名和年龄,然后带着满脸的微笑和鼓励的目光离去了。一位牧师对我晃着脑袋说:‘再接再厉,小家伙……’
“唉,如果妈妈在那儿该多好!这是我唯一的遗憾。”
音乐家凑近来,身子向前倾着,生怕听漏了一句话。老人继续说道:“夜深了,我从学校出来,胳膊下夹着心爱的小提琴,满心都是幻想。我要到学校后面的小牲口棚去,我的狗在那儿等我。
“我想到大都会、音乐会、个人独奏,想到我的家庭,那光宗耀祖的辉煌时刻指日可待……突然,汪的一声!”
音乐家蹙蹙眉头,等着下面的话。
制琴师接着说道,“有些情节我记不太清楚了,只知道我跟一条狗在搏斗,它在狂吠,我也在大喊大叫,在我身后的雪地上拖着一条长长的血痕……那条我们家买了才一个星期的狗,咬断了我的两根手指。”
一阵沉默后,老人又说:“在我的一生中,我只公开演奏过一次,而不是演奏了16年,更不曾取得显赫的成就,没录制过唱片,没有四处巡演将名声远播到欧洲去。只有过一次当众演出,还是在一个学校的小厅堂里,而且我的母亲也没有来听。”
于贝尔·托马斯再次低下头去。
老人悄悄站起身,消失在把店面和他的住处分隔开来的门帘后面。他抱着一个琴盒走回来,小心翼翼地将它打开。那是他的小提琴,被包裹在一块白色的法兰绒布里。他把琴轻轻地放在于贝尔·托马斯身旁,又回到窗下的小凳上。
音乐家就像一个蒙羞的人急于脱身那样,走向柜台,拿起他的小提琴,塞进短大衣。他轻轻地带上门走了出去,仿佛这是一扇教堂之门。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于贝尔·托马斯要把自己拉了16年的小提琴卖给它的原主人制琴师,主要目的是完璧归赵,他相信制琴师会好好保管它。
B.“仿佛这是一扇教堂之门”是说音乐家在制琴坊听到制琴师的故事后,灵魂受到了洗 礼,心灵得到了净化,改变了生活态度。
C.两次提到音乐家把琴藏进大衣,表现了他不同的心态:第一次,主要是唯恐被人发现 而暴露窘况;第二次,珍爱而唯恐淋坏。
D.制琴师记得第一次当众演奏小提琴时的许多细节,后文却说“有些情节我记不太清楚 了”,前后矛盾,说明他的年纪确实大了。
E.制琴师学琴时“把小提琴紧紧抱在怀中”,后来又放在盒里珍藏,表现了他对自己用过的东西都十分喜爱、十分珍惜的心理。
(2)于贝尔·托马斯是一个怎样的形象?请结合具体内容分析。(6分)
(3)小说三次提到“妈妈”没能来听“我”演奏,分别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4)小说的主人公是音乐家,但几乎一半的篇幅是在写制琴师的故事。作者为什么这样处理?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卖 琴
费力克斯•勒克莱尔(加拿大)
雨天,男人的短大衣里藏着一把小提琴。他走得很快,帽子遮在眼睛上,一脸疲惫,不时左顾右盼。突然,他拐进一条小小的甬道,推开一扇房门。门上的木牌上写着:制琴坊。
进入房内,他脱下大衣,把小提琴放在柜台上。他用大拇指把帽边卷起来,等着那位在窗下工作的老人。制琴师站起身,一双眼睛在大大的镜片后面眨动着:“做什么?”
“我想把我的小提琴卖给您。”
制琴师将琴拿在手中,翻来覆去看,说:“是我做的,二十年了,制作日期写在这儿呢。”
那男人说:“我知道。
“您想卖掉它?”
“是的,先生。”
“贵姓啊,您?”
“于贝尔•托马斯。”
“我听过您的大名,我那屋里面就有您的唱片,几支协奏曲,就是用这把琴录制的吧?您拉小提琴很久了吗?”
“16年了。”
老人又摸了摸琴:“还是留着吧。”
“不,我再也不想看到它。”
“如果我是您的话,我不会把一个老朋友甩掉的,一个16年来相依为命、为您留下许多纪念的朋友。”
“我需要钱。”音乐家的脸痛苦地抽搐了一下,他摊开手,说道,“我现在早已不是当年那个交响乐队的第一小提琴手了,电台的工作也已经丢了。”
他咬咬嘴唇。“公众音乐会也是,两个星期前,爵士交响乐团的指挥辞退了我。我只好去给孩子们上课,可就在教他们演奏上行音阶的时候,我的手僵住了……是风湿病。”
当他说话时,老人几次犹豫后将左手放在了琴盒上。
音乐家说完了,低头看他的琴,这才发现老人的手缺了两根手指。整整一分钟,两个人都一动不动。最后于贝尔•托马斯先开口了:“您的手也残了?”
老人沉默地转回身,向窗边走去,坐在凳子上继续工作,他盯着手中的活计,说道:“这桩意外是在我16岁时发生的。我把它讲给您听,是因为我那屋里面有您的小提琴协奏曲。
“那时候,我家生活在一个农场里,距城市有七里路,我每天坐着狗拉雪橇去上学。我有了一个爱好:音乐。迄今为止我唯一的、最大的梦想就是当一名音乐家。”
音乐家始终低着头。老人继续说道:
“我挺有天分,耳朵很好,左手灵巧,还有一颗特别敏感的心。我学了一年,对小提琴简直到了痴狂的地步。为了上琴课,我需要在晚饭后出门,上完课后再返回家里。每星期一次。在学琴的路上,我裹着一张毛毯,把小提琴紧紧抱在怀中,像抱着一个孩子……
“正是那个 时期,在一场学校组织的节庆活动中,我第一次当众进行了演奏。”
小提琴家抬起了头。老人继续说道:“演奏大厅里,有几位牧师、一位主教大人、一位议员、一些记者、全体学生和几个漂亮的女孩。由于一场可怕的暴雪,我是独自一人坐着狗拉雪橇来的。妈妈没能坐在大厅里看我演出,因为路完全没法走。
“我演奏了《回忆》,我的小提琴声回荡在大厅里,琴音清澈洁净。我还记得演出结束时那热烈的掌声、欢呼声,我那不知所措的样子。我的老师站在幕后,他哭了。一个漂亮的女孩吻了我一下。
“有一个男人,过来问我的姓名和年龄,然后带着满脸的微笑和鼓励的目光离去了。一位牧师对我晃着脑袋说:‘再接再厉,小家伙……’
“唉,如果妈妈在那儿该多好!这是我唯一的遗憾。”
音乐家凑近来,身子向前倾着,生怕听漏了一句话。老人继续说道:“夜深了,我从学校出来,胳膊下夹着心爱的小提琴,满心都是幻想。我要到学校后面的小牲口棚去,我的狗在那儿等我。
“我想到大都会、音乐会、个人独奏,想到我的家庭,那光宗耀祖的辉煌时刻指日可待……突然,汪的一声!”
音乐家蹙蹙眉头,等着下面的话。
制琴师接着说道,“有些情节我记不太清楚了,只知道我跟一条狗在搏斗,它在狂吠,我也在大喊大叫,在我身后的雪地上拖着一条长长的血痕……那条我们家买了才一个星期的狗,咬断了我的两根手指。”
一阵沉默后,老人又说:“在我的一生中,我只公开演奏过一次,而不是演奏了16年,更不曾取得显赫的成就,没录制过唱片,没有四处巡演将名声远播到欧洲去。只有过一次当众演出,还是在一个学校的小厅堂里,而且我的母亲也没有来听。”
于贝尔•托马斯再次低下头去。
老人悄悄站起身,消失在把店面和他的住处分隔开来的门帘后面。他抱着一个琴盒走回来,小心翼翼地将它打开。那是他的小提琴,被包裹在一块白色的法兰绒布里。他把琴轻轻地放在于贝尔•托马斯身旁,又回到窗下的小凳上。
音乐家就像一个蒙羞的人急于脱身那样,走向柜台,拿起他的小提琴,塞进短大衣。他轻轻地带上门走了出去,仿佛这是一扇教堂之门。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
A.于贝尔·托马斯要把自己拉了16年的小提琴卖给它的原主人制琴师,主要目的是完璧归赵,他相信制琴师会好好保管它。
B.“仿佛这是一扇教堂之门”是说音乐家在制琴坊听到制琴师的故事后,灵魂受到了洗礼,心灵得到了净化,改变了生活态度。
C.两次提到音乐家把琴藏进大衣,表现了他不同的心态:第一次,主要是唯恐被人发现而暴露窘况;第二次,珍爱而唯恐淋坏。
D.制琴师记得第一次当众演奏小提琴时的许多细节,后文却说“有些情节我记不太清楚了”,前后矛盾,说明他的年纪确实大了。
E.制琴师学琴时“把小提琴紧紧抱在怀中”,后来又放在盒里珍藏,表现了他对自己用过的东西都十分喜爱、十分珍惜的心理。
2.于贝尔·托马斯是一个怎样的形象?请结合具体内容分析。
3.小说三次提到“妈妈”没能来听“我”演奏,分别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4.小说的主人公是音乐家,但几乎一半的篇幅是在写制琴师的故事。作者为什么这样处理?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卖琴
【加拿大】费力克斯·勒克莱尔
(1)雨天,男人的短大衣里藏着一把小提琴。他走得很快,帽子遮在眼睛上,一脸疲惫,不时左顾右盼。突然,他拐进一条小小的甬道,推开一扇房门。门上的木牌上写着:制琴坊。
(2)进入房内,他脱下大衣,把小提琴放在柜台上。他用大拇指把帽边卷起来,等着那位在窗下工作的老人。制琴师站起身,一双眼睛在大大的镜片后面眨动着:“做什么?”
(3)“我想把我的小提琴卖给您。”
(4)制琴师将琴拿在手中,翻来覆去看,说:“是我做的,二十年了,制作日期写在这儿呢。”
(5)那男人说:“我知道。
(6)“您想卖掉它?”
(7)“是的,先生。”
(8)“贵姓啊,您?”
(9)“于贝尔·托马斯。”
(10)“我听过您的大名,我那屋里面就有您的唱片,几支协奏曲,就是用这把琴录制的吧?您拉小提琴很久了吗?”
(11)“16年了。”
(12)老人又摸了摸琴:“还是留着吧。”
(13)“不,我再也不想看到它。”
(14)“如果我是您的话,我不会把一个老朋友甩掉的,一个16年来相依为命、为您留下许多纪念的朋友。”
(15)“我需要钱。”音乐家的脸痛苦地抽搐了一下,他摊开手,说道,“我现在早已不是当年那个交响乐队的第一小提琴手了,电台的工作也已经丢了。”
(16)他咬咬嘴唇。“公众音乐会也是,两个星期前,爵士交响乐团的指挥辞退了我。我只好去给孩子们上课,可就在教他们演奏上行音阶的时候,我的手僵住了……是风湿病。”
(17)当他说话时,老人几次犹豫后将左手放在了琴盒上。
(18)音乐家说完了,低头看他的琴,这才发现老人的手缺了两根手指。整整一分钟,两个人都一动不动。最后于贝尔·托马斯先开口了:“您的手也残了?”
(19)老人沉默地转回身,向窗边走去,坐在凳子上继续工作,他盯着手中的活计,说道:“这桩意外是在我16岁时发生的。我把它讲给您听,是因为我那屋里面有您的小提琴协奏曲。
(20)“那时候,我家生活在一个农场里,距城市有七里路,我每天坐着狗拉雪橇去上学。我有了一个爱好:音乐。迄今为止我唯一的、最大的梦想就是当一名音乐家。”
(21)音乐家始终低着头。老人继续说道:
(22)“我挺有天分,耳朵很好,左手灵巧,还有一颗特别敏感的心。我学了一年,对小提琴简直到了痴狂的地步。为了上琴课,我需要在晚饭后出门,上完课后再返回家里。每星期一次。在学琴的路上,我裹着一张毛毯,把小提琴紧紧抱在怀中,像抱着一个孩子……
(23)“正是那个时期,在一场学校组织的节庆活动中,我第一次当众进行了演奏。”
(24)小提琴家抬起了头。老人继续说道:“演奏大厅里,有几位牧师、一位主教大人、一位议员、一些记者、全体学生和几个漂亮的女孩。由于一场可怕的暴雪,我是独自一人坐着狗拉雪橇来的。①妈妈没能坐在大厅里看我演出,因为路完全没法走。
(25)“我演奏了《回忆》,我的小提琴声回荡在大厅里,琴音清澈洁净。我还记得演出结束时那热烈的掌声、欢呼声,我那不知所措的样子。我的老师站在幕后,他哭了。一个漂亮的女孩吻了我一下。
(26)“有一个男人,过来问我的姓名和年龄,然后带着满脸的微笑和鼓励的目光离去了。一位牧师对我晃着脑袋说:‘再接再厉,小家伙……’
(27)②“唉,如果妈妈在那儿该多好!这是我唯一的遗憾。”
(28)音乐家凑近来,身子向前倾着,生怕听漏了一句话。老人继续说道:“夜深了,我从学校出来,胳膊下夹着心爱的小提琴,满心都是幻想。我要到学校后面的小牲口棚去,我的狗在那儿等我。
(29)“我想到大都会、音乐会、个人独奏,想到我的家庭,那光宗耀祖的辉煌时刻指日可待……突然,汪的一声!”
(30)音乐家蹙蹙眉头,等着下面的话。
(31)制琴师接着说道,“有些情节我记不太清楚了,只知道我跟一条狗在搏斗,它在狂吠,我也在大喊大叫,在我身后的雪地上拖着一条长长的血痕……那条我们家买了才一个星期的狗,咬断了我的两根手指。”
(32)一阵沉默后,老人又说:“在我的一生中,我只公开演奏过一次,而不是演奏了16年,更不曾取得显赫的成就,没录制过唱片,没有四处巡演将名声远播到欧洲去。只有过一次当众演出,还是在一个学校的小厅堂里,而且我的母亲也没有来听。”
(33)于贝尔·托马斯再次低下头去。
(34)老人悄悄站起身,消失在把店面和他的住处分隔开来的门帘后面。他抱着一个琴盒走回来,小心翼翼地将它打开。那是他的小提琴,被包裹在一块白色的法兰绒布里。他把琴轻轻地放在于贝尔·托马斯身旁,又回到窗下的小凳上。
(35)音乐家就像一个蒙羞的人急于脱身那样,走向柜台,拿起他的小提琴,塞进短大衣。他轻轻地带上门走了出去,仿佛这是一扇教堂之门。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于贝尔·托马斯要把自己拉了16年的小提琴卖给它的原主人制琴师,是因为他对小提琴的珍爱,想完璧归赵,让制琴师来保管它。
B.制琴师讲述自己16岁演奏成功却被狗咬致残而做制琴师的故事,是为了让音乐家在陷入困境时不要绝望,要追求、热爱生活。
C.制琴师记得第一次当众演奏小提琴时的许多细节,后文却说“有些情节我记不太清楚了”,前后矛盾,说明他的年纪确实大了。
D.两次提到音乐家把琴藏进大衣,表现了他不同的心态:第一次,主要是唯恐被人发现而暴露窘况;第二次,珍爱而唯恐淋坏。
E.制琴师学琴时“把小提琴紧紧抱在怀中”,后来又放在盒里珍藏,表现了他对自己用过的所以东西都十分喜爱、十分珍惜。
2.于贝尔·托马斯是一个怎样的形象?请结合具体内容分析。
3.小说三次提到“妈妈”没能来听“我”演奏,分别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4.小说的主人公是音乐家,但几乎一半的篇幅是在写制琴师的故事。作者为什么这样处理?请任选两个角度加以探究。结尾处,“他轻轻地带上门走了出去,仿佛这是一扇教堂之门”在文中有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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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卖 琴
(加拿大)费力克斯·勒克莱尔
雨天,男人的短大衣里藏着一把小提琴。他走得很快,帽子遮在眼睛上,一脸疲惫,不时地左顾右盼。突然,他拐进一条小小的甬道,推开一扇房门。门上的木牌上写着:制琴坊。
进入房内,他脱下大衣,把小提琴放在柜台上。他用大拇指把帽边卷起来,等着那位在窗下工作的老人。制琴师站起身,一双眼睛在大大的镜片后面眨动着:“做什么?”
“我想把我的小提琴卖给您。”
制琴师将琴拿在手中,翻来覆去地看,说:“是我做的,二十年了,制作日期写在这儿呢。”
那男人说:“我知道。
“您想卖掉它?”
“是的,先生。”
“贵姓啊,您?”
“于贝尔·托马斯。”
“我听过您的大名,我那屋里面就有您的唱片,几支协奏曲,就是用这把琴录制的吧?您拉小提琴很久了吗?”
“16年了。”
老人又摸了摸琴:“还是留着吧。”
“不,我再也不想看到它。”
“如果我是您的话,我不会把一个老朋友甩掉的,一个16年来相依为命、为您留下许多纪念的朋友。”
“我需要钱。”音乐家的脸痛苦地抽搐了一下,他摊开手,说道,“我现在早已不是当年那个交响乐队的第一小提琴手了,电台的工作也已经丢了。”
他咬咬嘴唇。“公众音乐会也是,两个星期前,爵士交响乐团的指挥辞退了我。我只好去给孩子们上课,可就在教他们演奏上行音阶的时候,我的手僵住了……是风湿病。”
当他说话时,老人几次犹豫后将左手放在了琴盒上。
音乐家说完了,低头看他的琴,这才发现老人的手缺了两根手指。整整一分钟,两个人都一动不动。最后于贝尔·托马斯先开口了:“您的手也残了?”
老人沉默地转回身,向窗边走去,坐在凳子上继续工作,他盯着手中的活计,说道:“这桩意外是在我16岁时发生的。我把它讲给您听,是因为我那屋里面有您的小提琴协奏曲。那时候,我家生活在一个农场里,距城市有七里路,我每天坐着狗拉雪橇去上学。我有了一个爱好:音乐。迄今为止我唯一的、最大的梦想就是当一名音乐家。”
音乐家始终低着头。老人继续说道:
“我挺有天分,耳朵很好,左手灵巧,还有一颗特别敏感的心。我学了一年,对小提琴简直到了痴狂的地步。为了上琴课,我需要在晚饭后出门,上完课后再返回家里。每星期一次。在学琴的路上,我裹着一张毛毯,把小提琴紧紧抱在怀中,像抱着一个孩子……”
“正是那个时期,在一场学校组织的节庆活动中,我第一次当众进行了演奏。”
小提琴家抬起了头。老人继续说道:“演奏大厅里,有几位牧师、一位主教大人、一位议员、一些记者、全体学生和几个漂亮的女孩。由于一场可怕的暴雪,我是独自一人坐着狗拉雪橇来的。妈妈没能坐在大厅里看我演出,因为路完全没法走。”
“我演奏了《回忆》,我的小提琴声回荡在大厅里,琴音清澈洁净。我还记得演出结束时那热烈的掌声、欢呼声,我那不知所措的样子。我的老师站在幕后,他哭了。一个漂亮的女孩吻了我一下。”
“有一个男人,过来问我的姓名和年龄,然后带着满脸的微笑和鼓励的目光离去了。一位牧师对我晃着脑袋说:‘再接再厉,小家伙……’”
“唉,如果妈妈在那儿该多好!这是我唯一的遗憾。”
音乐家凑近来,身子向前倾着,生怕听漏了一句话。老人继续说道:“夜深了,我从学校出来,胳膊下夹着心爱的小提琴,满心都是幻想。我要到学校后面的小牲口棚去,我的狗在那儿等我。”
“我想到大都会、音乐会、个人独奏,想到我的家庭,那光宗耀祖的辉煌时刻指日可待……突然,汪的一声!”
音乐家蹙蹙眉头,等着下面的话。
制琴师接着说道,“有些情节我记不太清楚了,只知道我跟一条狗在搏斗,它在狂吠,我也在大喊大叫,在我身后的雪地上拖着一条长长的血痕……那条我们家买了才一个星期的狗,咬断了我的两根手指。”
一阵沉默后,老人又说:“在我的一生中,我只公开演奏过一次,而不是演奏了16年,更不曾取得显赫的成就,没录制过唱片,没有四处巡演将名声远播到欧洲去。只有过一次当众演出,还是在一个学校的小厅堂里,而且我的母亲也没有来听。”
于贝尔·托马斯再次低下头去。
老人悄悄站起身,消失在把店面和他的住处分隔开来的门帘后面。他抱着一个琴盒走回来,小心翼翼地将它打开。那是他的小提琴,被包裹在一块白色的法兰绒布里。他把琴轻轻地放在于贝尔·托马斯身旁,又回到窗下的小凳上。
音乐家就像一个蒙羞的人急于脱身那样,走向柜台,拿起他的小提琴,塞进短大衣。他轻轻地带上门走了出去,仿佛这是一扇教堂之门。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于贝尔·托马斯要把自己拉了16年的小提琴卖给它的原主人——制琴师,主要目的是完璧归赵,他相信制琴师会好好保管它。
B.制琴师记得第一次当众演奏小提琴时的许多细节,后文却说“有些情节我记不太清楚了”,前后矛盾,说明他的年纪确实大了。
C.制琴师学琴时“把小提琴紧紧抱在怀中”,后来又放在盒里珍藏,表现了他对自己用过的所有东西都十分喜爱、十分珍惜的心理。
D.“仿佛这是一扇教堂之门”是说音乐家在制琴坊听到制琴师的故事后,灵魂受到了洗礼,心灵得到了净化,改变了生活态度。
E.两次提到音乐家把琴藏进大衣,表现了他不同的心态:第一次,主要是唯恐被人发现而暴露窘况;第二次,珍爱而唯恐淋坏。
(2)于贝尔·托马斯是一个怎样的形象?请结合具体内容分析。
(3)小说三次提到“妈妈”没能来听“我”演奏,分别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4)小说的主人公是音乐家,但几乎一半的篇幅是在写制琴师的故事。作者为什么这样处理?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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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大刀
季明
男人走进院子,老棒正在磨刀。
刀,是大刀片儿,钢火很硬,但现在,不能叫它大刀片了,经过十年磨砺,钢铁销蚀,越磨越小,却愈发像一把匕首。老棒埋头,很认真很卖力地磨着这把刀,霍霍有声,那块大磨刀石,像只贪吃的大老鼠,啃掉了刀的钢铁和老棒十年时光。
男人十年没回村,这次回来,在村头碰见熟人,熟人说,不要命啦?老棒正在磨刀!男人只是笑笑,径直来到老棒的院子里。
男人瘸着一条腿,站在那里,盯着老棒,说,我回来了。
其实老棒已经得到消息,其实他一直等待着这一天,只要想起男人,老棒就会坐在院子里,磨那把刀。此刻,老棒没抬头,竖起拇指,轻轻刮试着刀锋。
男人与老棒有仇,十年前躲过老棒的追杀,逃出了村子。
村里人陆陆续续赶来,站在门外,或者趴在院墙上,探头探脑,静静地看着男人和老棒,他们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但同时,他们也知道,接下来应该会发生什么,总之,他们认为,今天,注定不会像往日那么无聊了。
老棒站起来,往前走了几步,手中的刀,在太阳光里闪了几闪,那光,晃人眼痛。
男人没躲,他知道躲也没用,老棒有刀,有武功,他干不过老棒。
男人抬头看了看天,说,脑袋,迟早是你的,咱们十年没见,喝一杯酒再作了断,应该不会晚。
老棒怔了下,斜起眼睛,瞟着男人。这时候,他家那只大公鸡踱了过来。公鸡昂着头,很威武的样子,但却似乎很不识时务。老棒一弯腰,抓住公鸡,倏地刀一挥,鸡脑袋就掉在了地上。
老棒斜着眼睛,幽幽地说,你看,这磨了十年的刀,快不快?
然后,老棒扭回头,冲屋里的婆娘喊,出来,把他娘的鸡收拾收拾,焖了,老子要喝酒。
屋门关着,老棒婆娘正趴在门缝往外看,虽然知道男人干不过老棒,但她还是紧张。当看见老棒宰了家里的公鸡,婆娘心里一阵痛,但她不敢不听老棒的话,便飞快地跑出来,拎起死鸡,进厨房,开始收拾。
老棒一转身,进了屋,男人没有丝毫犹豫,也跟着进去,门,便“嘭”地一声关上。外面看热闹的人群,面面相觑起来,他们忽然觉得,这样很是无趣和无聊,原本想看一出戏的,但开场锣鼓响了半天,却戛然而止,他们不知道是继续等待还是黯然散去。
当老棒家厨房传出哧哧啦啦地翻炒声,香味飘来时,人群才觉得,自家的肚皮,也饿了,于是,他们决定,先回去吃饭,填饱肚皮再来看戏,应该也为时不晚。
人群散尽时,老棒家的菜也做好了,板栗木耳焖公鸡,一大盆,端上桌,香气蒸腾。男人饿了两天,立马挟起一块鸡腿儿,塞进口中。
香!男人鼓着腮帮说,家乡饭菜真他娘的香!
老棒黑着脸,拿出两只碗,拎过一坛酒,满上,不吭声,端起一碗,一扬脖,干了。男人停止了咀嚼,看了看老棒,也端起一碗,一扬脖,连酒带肉一骨脑吞进肚里。
酒,一碗碗地喝,男人就醉了。
男人不知道自己醉了多长时辰,醒来时,发现光着膀子躺在床上,老棒呢,则坐在一把椅子上,翻着两只牛眼,正死死地盯着他,旁边的桌上,摆着从男人腰间搜出的驳壳枪和弹匣。
男人翻身坐起,说,咋没杀我?
老棒哼了声,说,杀醉鬼,比杀那只鸡容易多了。老棒盯着男人满身的伤疤,问,你这些年,干啥去了?
男人说,流浪几年,就投军了,29军,29军你知道吗?
老棒点点头。
男人说,29军大刀队,让小鬼子闻风丧胆,老子这身伤疤和这条瘸腿,都是跟鬼子干的!
那你又回来干啥?
老子的营打光了,团长叫我回来拉队伍,咱村有习武的风俗,人人都会两手,能耍大刀。
听了这话,老棒抱起双臂,翻着眼,盯着屋顶,半晌不语。男人说,老棒,你再不动手,老子可要走啦。
老棒“哧”了一声,说,这十年,老子一想起你,就磨刀,在心里杀了你无数回,其实,你他娘的早死了!
老棒说,今天,老子不想杀你。
几天后,男人带着村里几十个青壮年,走了,每人背着一把大刀。老棒跟在男人身后,也背着一把刀,崭新的大刀片儿,钢火很硬的那种,刀把上的红布条,在风中剧烈地抖动,啪啪响。
(选自《小小说月刊》2018年第3期)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小说开头描述老棒磨刀的情景,不仅照应了标题,而且渲染出紧张的气氛,并巧妙设置悬念,有助于激起读者的阅读兴趣。
B. 老棒挥刀砍掉鸡脑袋,不仅是想试试刀“快不快”,更是为了杀鸡骇“人”,从心理上震慑男人,从而使其失去反抗意志。
C. 小说中两次写到在外面看热闹的人群,从侧面反映出当时社会时代背景,也暗含了作者对他们冷漠、无聊精神状态的不满。
D. 小说语言简练、传神,写人则个性鲜明,呼之欲出,叙事则简洁明快,不拖泥带水。比如写老棒喝酒,句式简短,一气呵成。
2.小说中的“男人”有哪些突出的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3.小说结尾,老棒不仅没有杀掉男人,还背着大刀“跟在男人身后”走了。这样安排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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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日 子
陈忠实
两架罗筛,用木制三脚架撑住,斜立在掏挖出湿漉漉的沙石的大坑里。男人一把镢头一把铁锨,女人也使用一把镢头一把铁锨;男人有两只铁丝编织的铁笼和一根扁担,女人也配备着两只铁丝编成的铁笼和一根扁担。
我回到乡下的第一天,走到滋水河边发现了河对面的这一对夫妇。就我目力所及,上游和下游的沙滩上,支着罗网埋头这种劳作的再没有第二个人了。
早春中午的太阳已见热力,晒得人脸上烫烫的,却很舒服。
“你该到城里找个营生干,”我说,“你是高中生,该当……”
“找过。也干过。干不成。”男人说。
“一家干不成,再换一家嘛!”我说。
“换过不下五家主儿,还是干不成。”女人说。
“工作不合适?没找到合适的?”我问。
“有的干了不给钱,白干了。有的把人当狗使,喝来喝去没个正性。受不了啊!”他说。
“那是个硬熊。想挣人家钱,还不受人家白眼。”她说。
“不是硬熊软熊的事。出力挣钱又不是吃舍饭。”他说。
“凭这话,老陈就能听出来你是个硬熊,”女人说,“他爷是个硬熊。他爸是个硬熊。他还是个不会拐弯的硬熊——种系的事。”
“中国现时啥都不缺,就缺硬熊。”他说。
“弓硬断弦。人硬了……没好下场。”她说。
“这话倒对。俺爷被土匪绑在明柱上,一刀一刀割。割一刀问一声,直到割死也不说银圆在哪面墙缝里藏着。俺爸被斗了三天两夜,不给吃不给喝不准眨眼睡觉直到昏死,还是不承认‘反党’……我不算硬。”
“你已经硬到只能挖石头咧!你再硬就没活路了。硬熊——”
他很坦率又不无迷津地悄声对我说,他也搞不清自己为什么偏偏注意女人的腰,一定要娶一个腰好的媳妇,脸蛋嘛倒在其次,能看过去就行了。
他大声慨叹着,不无讨好女人的意思:“农村太苦太累,再好的腰都给糟践了。”
男人把堆积在罗网下的石子铲进笼里,用扁担挑起来,走上沙坑的斜坡,木质扁担吱呀吱呀响着,把笼里的石头倒在石堆上。折返身回来,再装再挑。女人对我说:“他见了你话就多了。他跟我在这儿,整晌整晌不说一句话。”
太阳沉到西原头的这一瞬,即将沉落下去的短暂的这一瞬,真是奇妙无比景象绚烂的一瞬。泛着嫩黄的杨柳林带在这一瞬里染成橘红。河岸边刚刚现出绿色的草坨子也被染成橘黄色。小木桥上的男人和女人被这瞬间的霞光涂抹得模糊了,男女莫辨。
应办了几件公务,再回到滋水河的时候,小麦已经吐穗了。
我有点急迫地赶回乡下老家来,就是想感受小麦吐穗扬花这个季节的气象。
女人正挥动铁锨朝罗网上抛掷着沙石。男人呢?
“那位硬熊呢?”“没来。”
我问:“咋咧?出什么事了?”
她停住手中的铁锨,重重地深深地吁出一口气:“女儿考试没考好。”
“就为这事?”我也舒了一口气,“这回没考好,下回再争取考好嘛!”
“这娃娃也是……平时学得挺好的,考试分数也总排前头。偏偏到分班的节骨眼上,一考就考……”
“直到昨日晚上,他才说了一句话:我现在还捞石头做啥!我还捞这石头做啥……”
“你不是说他是个硬熊吗?这么一点挫折就软塌下来了?”我说。
“他高考考大学差一点点分数没上成,指望娃能……”
“他来了!天哪!他自个儿来了——”
我听见女人的抖声,也看见她随着颤颤的抖声涌出的眼泪。我瞬即看见他正向这边的沙梁走来。他的肩头背着罗网,扛着镢头铁锨,另一只肩头挑着担子,两只铁丝编织的铁笼吊在扁担的铁钩上。他对我淡淡地笑笑,开始支撑罗网。
“天都快黑咧,你还来做啥?”她说。
“挖一担算一担嘛。”他说。
许久,他都不说话。镢头刨挖沙层在石头上撞击出刺耳的噪声,偶尔迸出一粒火星。又许久,他直起腰来,平静地说:“大不了给女儿在这沙滩上再撑一架罗网喀!”
我的心里猛然一颤,看见女人缓缓地丢弃了铁锨,看着她软软地瘫坐在湿漉漉的沙坑里,看见她双手捂住眼睛垂下头。我听见一声压抑着的抽泣,我的眼睛模糊了。
1.下列对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开头详细描述劳作的场景并且突出描写男人、女人使用同样的镢头、铁锨、铁丝编织的铁笼、扁担,意在表明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
B.“我”之所以反复劝男人“到城里找个营生干”,是因为他是个高中生,也因为“我”和他谈得很投机,更因为“我”有能力帮他。
C.小说写男人的爷爷宁愿被杀害也不说出银圆的下落,他父亲昏死也不承认“反党”,是为了说明他的“硬”受到家族影响,与下文他的转变形成对比。
D.小说注重于细微处写人,从对女儿考试没考好这件事的态度可以看出,女人是一个通情达理而又乐观的人,而那个自认为“硬”的男人却被打垮了。
E.本文以人物对话为主,夹以简洁的叙事,对话语言不仅极富个性,体现出人物性格特点,而且推动故事情节发展,如“那位硬熊呢”等。
2.小说中的男人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3.小说中画线句子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4.小说结尾说“我的眼睛模糊了”,请结合全文探究“模糊”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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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追赶队伍的女兵们
周忆严给俞洁包扎完磨烂了的双脚,到门外去看,高柿儿像端枪似的端着用油布包着的小提琴,押着一个疫男人和一头瘦驴走进山门。
“你不老实,我拿电气炮崩了你!”小高虚张声势地拍了一下她的“电气炮”,那东西发出一阵又闷又哑的和声。
“长官,老总,”瘦男人二刘又急又怕地说,“我实在是庄户人!”
“庄户人看见我跑什么?”
“大五更天,你端着那家伙追谁谁不跑?”
“你说的我不信!”小高说,“跟我们上司令部去,查清楚再放你!”
“你们司令部在哪呢?”
“这是军事秘密,你跟着走吧。”小高说着就往大殿里走,“这驴反正闲着,顺便带上我们的病号。”
周忆严转身跟进了大殿,悄声说:“看样子是个庄稼人,不是反动派。你抓他干什么?”
小高说:“我知道。要使那头驴!”
“群众纪律!”
“这敌占区的老百姓一点觉悟都没有……”
“那就更得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只能说服动员,不能强迫。”
“我先强迫,你后动员,不一样嘛。要不俞洁怎么行军?”说着她就去收拾俞洁的背包,把被子拿出来往驴背上一垫。周忆严端了一茶缸煮熟的南瓜到院里,对二刘说:“老乡,你跑了一夜,也饿了,先吃碗南瓜吧。咱新四军有政策,决不冤枉好人。你别害怕。”
二刘看看这个女兵挺和善,肚子也真饿了,就接过茶缸吃起来。周忆严趁这机会跟他讲打国民党的意义,讲减租减息政策,然后说到要雇他的驴。只要把病号送到地方,照价给脚钱。
这三个人掉队,像是命运和她们恶作剧。
总部的文工团,参加一个纵队的庆功大会。表演完,分队长周忆严就命令高柿儿和俞洁去送还服装道具,他们走了半个时辰,就接到出发的紧急命令。周忆严把行军路线和通知,交给房东军属大爷就随队出发了。俞洁和高柿儿送完衣服回来,一见通知马上追赶。天黑到了燕子崖,只见周忆严一个人在村外等侯,第二天继续赶队伍,中午左右已到沂蒙山南麓。这时就听见了滕县方向雷似的炮声。三个人又是兴奋,又是着急,随便从干粮袋里抓点煎饼渣吃,就着山泉舀了缸子水喝,又继续赶路。
这一带是敌占区,傍晚贸然进村不安全,她们就投到路边这座破庙里来。大殿地上燃着的木柴还没烧尽,可能是前边的部队在这烧过饭。她们跪在地上吹了几口,周忆严就催着那两人续上柴禾烤衣服,自己点了个草把,把整个大殿又巡视一遍。从神案上找到日本钢盔煮了南瓜,窗台上捡起个用碗片做的小油灯。三人靠着火堆用手抓着吃,都说从没吃过这么好的南瓜宴。吃完饭,忆严派定放哨的班次,就叫她俩先睡。俞洁起身去睡觉,刚迈了一步,就叫了声“哎呀”,像被钉子钉在了原地。
忆严赶紧扶她坐下,小高端过灯来照着给她脱鞋。原来灌进去的沙子把脚掌磨掉一层皮,脚肿胀得像熟透的桃子。俞洁头一次看见自己的脚变成这样,吓得嘴唇哆嗦起来。
忆严说:“别害怕,休息一下就会好的。”
她拿出茶缸子,走到外边舀来半茶缸水。用自己的毛巾沾着,给她轻轻擦洗干净。扶她睡下去,又催着小高也躺下,自己便到门洞外放哨去了。
屋里的两个人小声吵起嘴来……俞洁内心厌恶透了她在上海小剧团的生活,可又反对别人用鄙视的口气谈论那个团体。她认为说那样话的人看不起她的艺术资历,否认她在艺术上的才能。可是跟小高有什么理好讲呢?这个当交通员出身的小姑娘,连内心世界也男孩子化了。
小高换岗时把她和俞洁争论的事汇报了,忆严说俞洁在这种情况下能跟着走下来就很不错了,对一个从大城市来的新同志,能像战斗部队的战士那样要求吗?我们要尽量关心她照顾她,而不是急着批评。
忆严觉着刚打个盹,天就亮了。她睁开眼,看见俞洁正冲着一双烂脚发愁。忆严打开自己的背包,拿出自己的一件旧衬衣,把衬衣撕开,小心地把俞洁的脚包起来。忆严包扎完暗自发愁,不知怎样让俞洁走完下一段路。
小高现在抓了驴,虽说应当批评,却把三个人心中的愁云全吹散了。俞洁把鞋子、换洗衣服塞进挎包,由小高扶着上了驴。小高在前牵着绳,忆严和二刘殿后,就顺着大路向南走。
(节选自邓友梅《追赶队伍的女兵们》,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____)
A.文章开头写周忆严给俞洁包扎完磨烂了的双脚,后面也有相对应的文字,两者形成了照应,从而形成圆合的小说结构。
B.高柿儿性格直率,但对二刘怀有敌意,始终保持革命警惕性,这从她拿用油布包着的小提琴吓唬二刘的行为中可看出。
C二刘虽然对三位女战士不相信,但经过周忆严的教育之后,思想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而心甘情愿地为女战士们服务。
D.周忆严、高柿儿、俞洁三个人虽然都是文工团的,但俞洁来自大上海,思想比较消极,一碰到困难就想打退堂鼓。
E.小说节选部分故事情节简单,场景也比较单一,文笔简洁,对话精练,人物关系不复杂,但人物性格鲜明突出。
(2)“这三个人掉队,像是命运和她们恶作剧”一句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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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周忆严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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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待俞洁,周忆严和高柿儿两人的方法不同,你赞同哪一种方法?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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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圈养在心中的狼
游 睿
男人惧怕一匹狼,是儿子出生以后的事情。
男人是山里最优秀的猎人。他有一把祖传的猎刀,那刀锋芒毕露,削铁如泥。有刀在手,男人握住的就是满满的自信,别说狼,就算老虎也不怕。
男人曾经被四大一小五匹狼团团围住过。男人拔出猎刀唰唰一阵挥舞,四匹大狼瞬间就被砍成数段。剩下那匹小狼睁着黑豆般的眼睛连连后退,男人犹豫了一下,仍一刀挥了过去。小狼哀号一声跑开,只留下了一只灰色的狼耳朵。
看着小狼边回头边跑远,男人有些后悔,他知道狼的报复心极强,它迟早会找他报仇。
儿子出生之后,男人就放下了猎刀。儿子很瘦,半眯着眼睛像只孱弱的猫。男人抱着他,心都快融化了。男人想,如果儿子看到一个残忍血腥的爸爸,会是什么后果?男人暗地里发誓,一定要做个好父亲,让儿子健健康康地成长。于是男人用麻布将猎刀缠住,挂在了墙角。
但男人总会想起那匹独耳狼,担心它随时可能出现。伤害他也就算了,万一伤害到了儿子怎么办?所以男人从不让儿子离开他的视线。
儿子渐渐长大,那匹狼一直没出现过。可越是这样,男人越担心。男人知道它一直在,作为一匹狼,它终究会来复仇。
不想,儿子却喜欢上了一只羊。
儿子五岁的时候,男人在石头缝里发现了一只刚出生的小山羊。这种小羊,以前无一例外地都变成了他口中喷香的烤乳羊。儿子却对这个湿漉漉的小家伙爱不释手。
“它多可怜啊。”儿子说,“爸爸,我能把它养大吗?”
看着儿子清澈的大眼睛,男人点了点头。
男人花了小半天工夫搭出一个羊圈,再把小山羊放在里面。男人从外面割回一些草,一根一根地喂到羊的嘴里。儿子用小手抚摸羊的毛,小山羊就把身子往儿子身边靠。儿子开心极了,拍着手说:“它和我交朋友了。”男人就笑了。
儿子渐渐成长,小山羊也渐渐变成大山羊。儿子经常翻进羊圈和羊一起玩儿,还骑在羊身上。男人发现不光是儿子,就连自己也和这只山羊有了感情。每次男人走近羊圈,山羊都会咩咩地叫几声,还会把头撒娇般往他身上靠。男人甚至觉得,这只山羊和儿子一样,看着就特别温暖。
只是一想到不知何时可能有一匹狼会出现,男人的心顿时就冷却了。因为羊的存在.狼可能更容易出现,这是狼的本性。何况,它还要复仇。
山羊在圈里越长越肥硕。男人的儿子也上了学。
男人希望儿子成绩能好点儿,将来能走出大山。但男人很快就发现,事与愿违,儿子的成绩十分不好。每天放学回家,儿子第一件事情就是去喂山羊,把作业丢在了一边。
男人牵儿子回屋,手把手辅导他,可儿子却总是心不在焉。男人咬咬牙,耐心地哄他,引导他,鼓励他。可男人一转身,儿子就溜到了羊圈边。男人再拉,儿子就挣扎不已。儿子哭着说:“我不要读书,我长大了就放羊。”男人强拉不动,忽然抡起手,给了儿子一个耳光。这是男人第一次打儿子。
儿子捂住脸哇哇大哭,男人后悔不已。他感到自己的心在淌血,他比儿子更难受。
男人走出门打算透口气,没走出几步,猛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影子,一匹一只耳朵的狼,正怒视着男人。
男人瞬间惊呆,果然,该来的,总会来。男人迅速转身,回家取出猎刀。再出来时,狼不知去向。男人感到恐惧,攥紧了猎刀想,这刀恐怕再也不能离手了。
这天下午,男人回家的时候,儿子依旧在羊圈边喂羊。
“作业做了吗?”男人问。
儿子摇摇头。
“为什么不做?”男人又问。
儿子依旧摇摇头。
男人看了看那只山羊,此刻它正温顺地靠着儿子。男人却突然发现,这只羊实在太肥硕了,一点儿也不好看。以前儿子可以和它玩,可现在影响学习,还能继续玩吗?
“你不做作业.我就杀了它!”男人说。
“你敢!”儿子猛然站起,“你杀了羊,我就再也不读书了。”
男人实在没忍住,给了儿子一记耳光:“读,还是不读?”
“不读!”儿子大哭着说,“打死也不读!”
“我让你不读!”男人跳进羊圈,抽出随身紧握的猎刀,没有任何前奏,没有丝毫犹豫,动作娴熟而流利,一道白光闪过,喷薄的羊血溅了他一身。
哭声戛然而止,只见儿子睁大眼睛,脸色惨白。他意识到了什么,连忙扔掉猎刀伸手去搂,儿子却哇地一声大叫,撒腿就跑。
“站住!”男人呵斥道,立刻起身去追。跑出数米,却见儿子竟然连滚带爬地往回跑。
男人一把抓住儿子的衣领。
就在此刻,男人才惊恐地发现,儿子的前方,正伏着一匹只有一只耳朵的狼,狼呲着牙,眼里一片血红。
(选自2016年第一期《小小说选刊》)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正确的一项是 ( )
A. 小说采用设置悬念,一悬到底的办法展开故事。由于猎人的心慈手软而放走的那只带着耻辱印记,报复心极强的独耳灰狼,所以猎人心里埋下了忧患的种子。
B. 小说第三段叙述猎人用祖传的猎刀砍杀五匹狼的情节,不仅表明猎人技艺高超,也充分展现其性格中凶狠残忍的一面;同时,为下文情节的发展作了铺垫。
C. 父子间的冲突有两次:父亲打儿子,猎人杀山羊。矛盾的起因只有一个:山羊的温顺造成了儿子的志短和懦弱,这与猎人的期待是不相符的。
D. 整篇小说脉络清楚,情节始终保持紧张警惕,前后呼应。借父亲和儿子的形象,运用象征手法歌颂狼性,呼唤着狼性和野性的回归,人应积极进取,不能沉湎于平庸。
2.小说中的父亲是一个怎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3.小说以“圈养在心中的狼”为题目,可谓匠心独运,请结合文本分析其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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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25分)
挑战爱因斯坦的人
王煜
1941年的一天,香港机场,一个年轻人,穿着一件非常臃肿的大衣,他的大衣里面密密麻麻全是插袋,插袋里面全是英文的物理研究书籍和资料。这个毅然抛弃在美国的一切优越条件、和新婚妻子一起回国、用教学和科研来参与抗战的人,就是后来被国际学界公认为“中国核能之父”“第一个揭露原子弹秘密”的卢鹤绂。11月,卢鹤绂抵达广东坪石镇的国立中山大学,任理学院教授。理学院院长康辛元在迎接卢鹤绂夫妇俩时,感慨地说:“你们从天堂坠入了地狱。”
1942年暑假,卢夫人产期将近,坪石镇没有妇产医院,夫妇俩只得乘小船去火车站,再转火车到湖南某县城。卢夫人出院后,卢鹤绂开始操持家务。每天,他背着孩子劈柴、做菜,地上鸡屎、牛粪满地。一日三餐忙完后,便在油灯下备课。在一座古庙里,他给大学四年级学生讲授理论物理、核物理、量子力学、近代物理等课程。
1944年,卢鹤绂向西逃避战乱。即使在这样的环境中,卢鹤绂还一边讲课,一边密切关注国际学界的动向,能获得的学术杂志,他全部手写抄录下来,学术札记在炮火中也从未间断。他于1942年写成、1944年在国内《科学》上发表的《重原子核内之潜能及其利用》一文,全面阐述了核裂变的实验发现及有关理论,并预言了人类大规模利用原子能的可能性,被学界认为是“第一个给中国读者全面介绍原子能物理知识及其应用”的科学著述。
1955年,卢鹤绂被高教部调到北大技术物理系任教,进入了抽调全国院校教师办起来的、绝密的“546培训班”。在后来的“两弹元勋”中,有7位是卢鹤绂在“546培训班”的学生。当时的北大,教学条件非常落后,有些实验无法进行,教学难度很大。为突破难点,卢鹤绂采用了深入浅出、不看讲稿的讲解,许多本来很难理解的核物理过程,经他讲解,学员们理解得都特别深刻。
在“文革”那段特殊时期,卢鹤绂仍坚持科研。从1970年至1985年,他留下大量科研笔记。他的日记和一般人的不一样,在封面上标着“红”和“专”两类,“红”是记录日常生活的,“专”则记录专业内容。原来,他怕科研日记被人看到抓“小辫子”。
一直到晚年,卢鹤绂从未停止过在科研创新上的步伐。1995年,8l岁的卢鹤绂与他的弟子王世明撰写的《对马赫原理的一个直接验证》一文在美国《伽利略电动力学》上发表,该杂志的主编评价这篇论文:“开辟了挑战爱因斯坦的新方向。”这篇文章之前曾被美国《物理学刊》拒绝刊登,对此,卢鹤绂坦然地说:“一般编辑部都不敢登这种文章,他们迷信爱因斯坦,怕人家说他们不懂物理学。”他不怕自己被人认为是疯子,关于这篇论文,他说:“我不过是把天空戳了一个洞罢了!”正当研究要继续时,卢鹤绂于1997年病故,为世人留下八大提纲和正在进行的44项研究,已发表的论文仅仅是他研究内容的1/10。关于这项对爱因斯坦相对论的质疑,美国国家科学院在2002年投入巨资,用发射卫星的手段,深入进行这方面的实验。
卢鹤绂除了是一位全球闻名的物理学大师,还是著名的京剧票友。科学与艺术的结合,更增添了他的人格魅力。
卢鹤绂一生中多次登台演出京剧。在燕京大学求学期间,他和同学一起参加过公演并得到好评。在美国参加宋美龄发起的“抗日捐款义演”,演出《四郎探母》;1945年,再次登台为黄河赈灾义演献唱。他说:“中国的传统京剧蕴含着人生哲学,它对社会安定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再说,繁忙紧张的工作之余,吟唱京剧,心情特别轻松愉快,不啻是一种‘醒脑剂’。还有,经常唱京剧可增大肺活量,对一个人的健康长寿很有好处。”
他甚至把京剧带到了物理课堂上。在讲到物理学上的概念马鞍点时,卢鹤绂说:“记得当年诸葛亮六出祁山,那个地方就是马鞍点。”说完竞唱了几句京剧。这样一唱,气氛变得十分活跃,马鞍点的概念也深深留在学生的脑海里了。
正因为在科学和人文上的深厚积淀,卢鹤绂去世以后,美国休斯敦大学和明尼苏达大学均为他树立铜像,美国檀香山市还把每年的6月15日定为“卢鹤绂日”。卢鹤绂百年诞辰之际,复旦大学也为他在校园里树立了铜像。在纪念大会上,复旦大学校长、中科院院士杨玉良说:“卢鹤绂先生不仅是学术上的大师,同时是一个有故事、有情怀的人,这是最为珍贵的,是我们最为敬仰的。”
(摘自《新民周刊》2014年第2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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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卢鹤绂,山东莱州人。核物理学家。在家庭的熏陶下,卢鹤绂从小热衷于钻研理工科学。
②卢鹤绂治学严谨,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他为复旦大学校庆80周年题词“格物致知、运用自如”。并解释说,物就是物质,格就是指探讨寻求它的规律性,把客观世界物质现象规律化。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卢鹤绂1941年11月抵达广东坪石镇的国立中山大学学校本部时,任理学院院长的康辛元在迎接中感慨地说:“你们从天堂坠入了地狱。”表达了对卢鹤绂夫妇无比的敬佩之情。
B.卢鹤绂“开辟了挑战爱因斯坦的新方向”,并为世人留下八大提纲和正在进行的44项研究,因此被公认为“中国核能之父”“第一个揭露原子弹秘密”的人。
C.卢鹤绂参与撰写的《对马赫原理的一个直接验证》论文是对爱因斯坦理论的挑战,最初却被美国《物理学刊》不懂物理学的编辑拒绝刊登。
D.无论在怎样的特殊条件下,卢鹤绂一方面始终坚持科学研究与创新,另一方面一生致力于物理基础理论的教育工作,取得了卓越成就。
E.卢鹤绂在科学和人文上均有深厚的积淀。基于此,国内外多所大学在校园里为他树立了铜像,卢鹤绂也成为后人最为敬仰的大师。
2.文章从哪些方面写了卢鹤绂夫妇“从天堂坠入了地狱”?请结合材料简述。(6分)
3.卢鹤绂取得了卓越的成就,促使其成功的原因是什么?请结合材料分析。(6分)
4.复旦大学校长、中科院院士杨玉良说:“卢鹤绂先生不仅是学术上的大师,同时是一个有故事、有情怀的人,这是最为珍贵的,是我们最为敬仰的。” “有情怀”在文中表现在哪些方面?请就其中一个方面联系现实,谈谈你的看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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