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故乡的胡同
史铁生
(1)北京很大,不敢说就是我的故乡。我的故乡很小,仅北京城之一角,方圆大约二里,东和北曾经是城墙现在是二环路。其余的北京和其余的地球我都陌生。
(2)二里方圆,上百条胡同密如罗网,我在其中活到四十岁。编辑约我写写那些胡同,以为简单,答应了,之后发现这岂非是要写我的全部生命?办不到。但我的心神便又走进那些胡同,看它们一条一条怎样延伸怎样连接,怎样枝枝叉叉地漫展,以及怎样曲曲弯弯地隐没。我才醒悟,不是我曾居于其间,是它们构成了我。密如罗网,每一条胡同都是我的一段历史、一种心绪。
(3)四十年前,一个男孩艰难地越过一道大门槛,惊讶着四下张望,对我来说胡同就在那一刻诞生。很长很长的一条土路,两侧一座座院门排向东西,红而且安静的太阳悬挂西端。男孩看太阳,直看得眼前发黑,闭一会眼,然后顽固地再看太阳。因为我问过奶奶:“妈妈是不是就从那太阳里回来?”
(4)奶奶带我走出那条胡同,可能是在另一年。奶奶带我去看病,走过一条又一条胡同,天上地上都是风、被风吹淡的阳光、被风吹得断续的鸽哨声、那家医院就是我的出生地。打完针,嚎陶之际,奶奶买一串糖葫芦慰劳我,指着医院的一座西洋式小楼说,她就是从那儿听见我来了,我来的那天下着罕见的大雪。
(5)是我不断长大所以胡同不断地漫展呢,还是胡同不断地漫展所以我不断长大?可能是一回事。
(6)有一天母亲领我拐进一条更长更窄的胡同,把我送进一个大门,一眨眼母亲不见了、我正要往门外跑时被一个老太太拉住,她很和蔼但是我哭着使劲挣脱她,屋里跑出来一群孩子,笑闹声把我的哭喊淹没。我头一回离家在外,那一天很长,墙外磨刀人的喇叭声尤其漫漫。这幼儿园就是那老太太办的,都说她信教。
(7)几乎每条胡同都有庙。僧人在胡同里静静地走,回到庙去沉沉地唱,那诵经声总让我看见夏夜的星光。睡梦中我还常常被一种清朗的钟声唤醒,以为是午后阳光落地的震响,多年以后我才找到它的来源、现在俄国使馆的位置,曾是一座东正教堂,我把那钟声和它联系起来时,它已被推倒。那时,寺庙多也消失或改作它用。
(8)我的第一个校园就是往日的寺庙,庙院里松柏森森。那儿有个可怕的孩子,他有一种至今令我惊诧不解的能力,同学们都怕他,他说他第一跟谁好谁就会受宠若惊,说他最后跟谁好谁就会忧心忡忡,说他不跟谁好了谁就像被判离群的鸟儿。因为他,我学会了谄媚和防备,看见了孤独。成年以后,我仍能处处见出他的影子。
(9)十八岁去插队,离开故乡三年。回来双腿残废了,找不到工作,我常独自摇了轮椅一条条再去走那些胡同。它们几乎没变,只是往日都到哪儿去了很费猜解。在一条胡同里我碰见一群老太太,她们用油漆涂抹着美丽的图画,我说我能参加吗?我便在那儿拿到平生第一份工资,我们整日涂抹说笑,对未来抱着过分的希望。
(10)母亲对未来的祈祷,可能比我对未来的希望还要多,她在我们住的院子里种下一棵合欢树。那时我开始写作,开始恋爱,爱情使我的心魂从轮椅里站起来。可是合欢树长大了,母亲却永远离开了我,几年爱过我的那个姑娘也远去他乡,但那时她们已经把我培育得可以让人放心了。然后我的妻子来了,我把珍贵的以往说给她听,她说因此她也爱恋着我的这块故土。
(11)我单不知,像鸟儿那样飞在不高的空中俯看那片密如罗网的胡同,会是怎样的景象?飞在空中而且不惊动下面的人类,看一条条胡同的延伸、连接、枝枝叉叉地漫展以及曲曲弯弯地隐没,是否就可以看见了命运的构造?
1.胡同给作者带来了阳光与温情,也带来了难以抹去的忧郁,这“阳光与温情”“难以磨灭的忧郁”指的是哪些事情?请概括回答。(6分)
2.作者为什么说“不是我曾居于其间,是它们构成了我”?(4分)
3.请分析“看一条条胡同的延伸、连接、枝枝叉叉地漫展以及曲曲弯弯地隐没,是否就可以看见了命运的构造?”这句话的含义。(6分)
4.文章最后作者在设想自己是一只俯瞰胡同的鸟儿中结尾,作者这样写想要表现什么?这样的写法有什么表达效果?(6分)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故乡的胡同
史铁生
(1)北京很大,不敢说就是我的故乡。我的故乡很小,仅北京城之一角,方圆大约二里,东和北曾经是城墙现在是二环路。其余的北京和其余的地球我都陌生。
(2)二里方圆,上百条胡同密如罗网,我在其中活到四十岁。编辑约我写写那些胡同,以为简单,答应了,之后发现这岂非是要写我的全部生命?办不到。但我的心神便又走进那些胡同,看它们一条一条怎样延伸怎样连接,怎样枝枝叉叉地漫展,以及怎样曲曲弯弯地隐没。我才醒悟,不是我曾居于其间,是它们构成了我。密如罗网,每一条胡同都是我的一段历史、一种心绪。
(3)四十年前,一个男孩艰难地越过一道大门槛,惊讶着四下张望,对我来说胡同就在那一刻诞生。很长很长的一条土路,两侧一座座院门排向东西,红而且安静的太阳悬挂西端。男孩看太阳,直看得眼前发黑,闭一会眼,然后顽固地再看太阳。因为我问过奶奶:“妈妈是不是就从那太阳里回来?”
(4)奶奶带我走出那条胡同,可能是在另一年。奶奶带我去看病,走过一条又一条胡同,天上地上都是风、被风吹淡的阳光、被风吹得断续的鸽哨声、那家医院就是我的出生地。打完针,嚎陶之际,奶奶买一串糖葫芦慰劳我,指着医院的一座西洋式小楼说,她就是从那儿听见我来了,我来的那天下着罕见的大雪。
(5)是我不断长大所以胡同不断地漫展呢,还是胡同不断地漫展所以我不断长大?可能是一回事。
(6)有一天母亲领我拐进一条更长更窄的胡同,把我送进一个大门,一眨眼母亲不见了、我正要往门外跑时被一个老太太拉住,她很和蔼但是我哭着使劲挣脱她,屋里跑出来一群孩子,笑闹声把我的哭喊淹没。我头一回离家在外,那一天很长,墙外磨刀人的喇叭声尤其漫漫。这幼儿园就是那老太太办的,都说她信教。
(7)几乎每条胡同都有庙。僧人在胡同里静静地走,回到庙去沉沉地唱,那诵经声总让我看见夏夜的星光。睡梦中我还常常被一种清朗的钟声唤醒,以为是午后阳光落地的震响,多年以后我才找到它的来源、现在俄国使馆的位置,曾是一座东正教堂,我把那钟声和它联系起来时,它已被推倒。那时,寺庙多也消失或改作它用。
(8)我的第一个校园就是往日的寺庙,庙院里松柏森森。那儿有个可怕的孩子,他有一种至今令我惊诧不解的能力,同学们都怕他,他说他第一跟谁好谁就会受宠若惊,说他最后跟谁好谁就会忧心忡忡,说他不跟谁好了谁就像被判离群的鸟儿。因为他,我学会了谄媚和防备,看见了孤独。成年以后,我仍能处处见出他的影子。
(9)十八岁去插队,离开故乡三年。回来双腿残废了,找不到工作,我常独自摇了轮椅一条条再去走那些胡同。它们几乎没变,只是往日都到哪儿去了很费猜解。在一条胡同里我碰见一群老太太,她们用油漆涂抹着美丽的图画,我说我能参加吗?我便在那儿拿到平生第一份工资,我们整日涂抹说笑,对未来抱着过分的希望。
(10)母亲对未来的祈祷,可能比我对未来的希望还要多,她在我们住的院子里种下一棵合欢树。那时我开始写作,开始恋爱,爱情使我的心魂从轮椅里站起来。可是合欢树长大了,母亲却永远离开了我,几年爱过我的那个姑娘也远去他乡,但那时她们已经把我培育得可以让人放心了。然后我的妻子来了,我把珍贵的以往说给她听,她说因此她也爱恋着我的这块故土。
(11)我单不知,像鸟儿那样飞在不高的空中俯看那片密如罗网的胡同,会是怎样的景象?飞在空中而且不惊动下面的人类,看一条条胡同的延伸、连接、枝枝叉叉地漫展以及曲曲弯弯地隐没,是否就可以看见了命运的构造?
1.胡同给作者带来了阳光与温情,也带来了难以抹去的忧郁,这“阳光与温情”“难以磨灭的忧郁”指的是哪些事情?请概括回答。(6分)
2.作者为什么说“不是我曾居于其间,是它们构成了我”?(4分)
3.请分析“看一条条胡同的延伸、连接、枝枝叉叉地漫展以及曲曲弯弯地隐没,是否就可以看见了命运的构造?”这句话的含义。(6分)
4.文章最后作者在设想自己是一只俯瞰胡同的鸟儿中结尾,作者这样写想要表现什么?这样的写法有什么表达效果?(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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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逝的钟声
史铁生
①站在台阶上张望那条小街的时候,我大约两岁多。
②终于有一天奶奶领我走下台阶,走向小街的东端。我一直猜想那儿就是地的尽头,世界将在那儿陷落、消失——因为太阳从那儿爬上来的时候,它的背后好象什么也没有。谁料,那儿更像是一个喧闹的世界的开端。那儿交叉着另一条小街,那街上有酒馆,有杂货铺,有油坊、粮店和小吃摊;因为有小吃摊,那儿成为我多年之中最向往的去处。那儿还有从城外走来的骆驼队。“什么呀,奶奶?”“啊,骆驼。”“干嘛呢,它们?”“驮煤。”“驮到哪儿去呀?”“驮进城里。”驼铃一路丁零当啷地响,骆驼的大脚趟起尘土,昂首挺胸目空一切,七八头骆驼不紧不慢招摇过市,行人和车马都给它让路。我望着骆驼来的方向问:“那儿是哪儿?”奶奶说:“再往北就出城啦。”“出城了是哪儿呀?”“是城外。”“城外什么样儿?”“行了,别问啦!”我很想去看看城外,可奶奶领我朝另一个方向走。我说 “不,我想去城外”,我说“奶奶我想去城外看看”,我不走了,蹲在地上不起来。奶奶拉起我往前走,我就哭。“带你去个更好玩儿的地方不好吗?那儿有好些小朋友……”我不听,一路哭。
③越走越有些荒疏了,房屋零乱,住户也渐渐稀少。沿一道灰色的砖墙走了好一会儿,进了一个大门。啊,大门里豁然开朗,完全是另一番景象:大片大片的寂静树林,碎石小路蜿蜒其间;满地的落叶在风中滚动,踩上去吱吱作响;麻雀和灰喜鹊在林中草地上蹦蹦跳跳,坦然觅食。我止住哭声。我平生第一次看见了教堂,细密如烟的树枝后面,夕阳正染红了它的尖顶。
④我跟着奶奶进了一座拱门,穿过长廊,走进一间宽大的房子。那儿有很多孩子,他们坐在高大的桌子后面只能露出脸。他们在唱歌。一个穿长袍的大胡子老头儿弹响风琴,琴声飘荡,满屋子里的阳光好像也随之飞扬起来。奶奶拉着我退出去,退到门口。唱歌的孩子里面有我的堂兄,他看见了我们但不走过来,唯努力地唱歌。那样的琴声和歌声我从未听过,宁静又欢欣,一排排古旧的桌椅、沉暗的墙壁、高阔的屋顶也似都活泼起来,与窗外的晴空和树林连成一气。那一刻,无数的音符浸没了我,最后它们一下子钻进我的心中。后来奶奶常对别人说:“琴声一响,这孩子就傻了似地不哭也不闹了。”我多么羡慕我的堂兄,羡慕所有那些孩子,羡慕那一刻的光线与声音,有形与无形。我呆呆地站着,徒然地睁大眼睛,其实不能听也不能看了,有个懵懂的东西第一次被惊动了——那也许就是灵魂吧。后来的事都记不大清了,好象那个大胡子的老头儿走过来摸了摸我的头,然后光线就暗下去,屋子里的孩子都没有了,再后来我和奶奶又走在那片树林里了,还有我的堂兄。堂兄把一个纸袋撕开,掏出一个彩蛋和几颗糖果,说是幼儿园给的圣诞礼物。
⑤这时候,晚祈的钟声敲响了——唔,就是这声音,就是它!这就是我曾听到过的那种缥缥缈缈响在天空里的声音啊!
⑥“它在哪儿呀,奶奶?”
⑦“什么,你说什么?”
⑧“这声音啊,奶奶,这声音我听见过。”
⑨“钟声吗?啊,就在那钟楼的尖顶下面。”
⑩这时我才知道,我一来到世上就听到的那种声音就是这教堂的钟声,就是从那尖顶下发出的。暮色浓重了,钟楼的尖顶上已经没有了阳光。风吹过树林,带走了麻雀和灰喜鹊的欢叫。钟声沉稳、悠扬、飘飘荡荡,连接起晚霞与初月,扩展到天的深处或地的尽头……
⑾不知奶奶那天为什么要带我到那儿去,以及后来为什么再也没去过。
⑿不知何时,天空中的钟声已经停止,并且在这块土地上长久地消逝了。
⒀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那教堂和幼儿园在我们去过之后不久便都被拆除了。我想,奶奶当年带我到那儿去,必是想在那幼儿园也给我报个名,但未如愿。
⒁再次听见那样的钟声是在40年以后了。那年,我和妻子坐了八九个小时飞机,到了地球另一面,到了一座美丽的城市,一走进那座城市我就听见了它。在清洁的空气里,在透澈的阳光中和涌动的海浪上面,在安静的小街,在那座城市的所有地方,随时都听见它在自由地飘荡。我和妻子在那钟声中慢慢地走,认真地听它,我好象一下子回到了童年,整个世界都好象回到了童年。对于故乡,我忽然有了新的理【解析】
人的故乡,并不止于一块特定的土地,而是一种辽阔无比的心情,不受空间和时间的限制;这心情一经唤起,就是你已经回到了故乡。
1.第②段中划线句中运用了拟人手法,它的表达效果是 。(2分)
2.第④段画横线句的含义是 。(2分)
3.从情与景的角度,赏析第⑩段画线句。(3分)
4.下列对散文的概括和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 )(4分)
A.文章开头用“张望”“终于”“一直”猜想”等词,流露出作者幼时对未知世界的好奇与向往,也为下文写自己到了外面世界目不暇接的情形作了铺垫。
B.文章第②段写我与奶奶的对话很是简洁,朴实而有趣,也更加形象地突出了幼时的作者来到外边世界时不听奶奶话的一面。
C.第③段中教堂外的景色描写中,传递出教堂带给史铁生的凄凉落寞的心理感受。
D.第④段中“琴声一响,这孩子就傻了似地不哭也不闹了。” 这句话侧面印证了幼时的“我”听到琴声痴迷的情态。
E.本文围绕听到钟声的几次感受,表达了作者对童年美好生活的回忆,更将这一种特殊的人生体验上升到对故乡新的理解的高度。
5.最后一段中,作者认为“人的故乡,并不止于一块特定的土地”。在《想北平》中,老舍认为伦敦、罗马、巴黎都比不上故土北平。这两者的看法你认为矛盾吗,请结合两篇文章的内容,谈谈你的看法。(不少于80字)(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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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章,回答下列小题。
故乡的胡同
史铁生
四十年前,一个男孩艰难地越过一道大门槛,惊讶着四下张望,对我来说胡同就在那一刻诞生。很长很长的一条土路,两侧一座座院门排向东西,红而且安静的太阳悬挂西端。男孩看太阳,直看得眼前发黑,闭一会眼,然后顽固地再看太阳。因为我问过奶奶:“妈妈是不是就从那太阳里回来?”
奶奶带我走出那条胡同,可能是在另一年。奶奶带我去看病,走过一条又一条胡同,天上地上都是风,被风吹淡的阳光,被风吹得断续的鸽哨声,那家医院就是我的出生地。打完针,嚎陶之际,奶奶买一串糖葫芦慰劳我,指着医院的一座西洋式小楼说,她就是从那儿听见我来了,我来的那天下着罕见的大雪。
是我不断长大所以胡同不断地漫展呢,还是胡同不断地漫展所以我不断长大?可能是一回事。
有一天母亲领我拐进一条更长更窄的胡同,把我送进一个大门,一眨眼母亲不见了:我正要往门外跑时被一个老太太拉住,她很和蔼,但是我哭着使劲挣脱她,屋里跑出来一群孩子,笑闹声把我的哭喊淹没。我头一回离家在外,那一天很长,墙外磨刀人的喇叭声尤其漫漫。这幼儿园就是那老太太办的,都说她信教。
几乎每条胡同都有庙。僧人在胡同里静静地走,回到庙去沉沉地唱,那诵经声总让我看见夏夜的星光。睡梦中我还常常被一种清朗的钟声唤醒,以为是午后阳光落地的震响,多年以后我才找到它的来源,现在俄国使馆的位置,曾是一座东正教堂,我把那钟声和它联系起来时,它已被推倒。那时,寺庙多也消失或改作它用。
我的第一个校园就是往日的寺庙,庙院里松柏森森。那儿有个可怕的孩子,他有一种至今令我惊诧不解的能力,同学们都怕他,他说他第一跟谁好谁就会受宠若惊,说他最后跟谁好谁就会忧心忡忡,说他不跟谁好了谁就像被判离群的鸟儿。因为他,我学会了谄媚和防备,看见了孤独。成年以后.我仍能处处见出他的影子。
18岁去插队,离开故乡三年。回来双腿残废了,找不到工作,我常独自摇了轮椅一条条再去走那些胡同。它们几乎没变,只是往日都到哪儿去了很费猜解。在一条胡同里我碰见一群老太太,她们用油漆涂抹着美丽的图画,我说我能参加吗?我便在那儿拿到平生第一份工资,我们整日涂抹说笑,对未来抱着过分的希望。
母亲对未来的祈祷,可能比我对未来的希望还要多,她在我们住的院子里种下一棵合欢树。那时我开始写作,开始恋爱,爱情使我的心魂从轮椅里站起来。可是合欢树长大了,母亲却永远离开了我,几年爱过我的那个姑娘也远去他乡,但那时她们已经把我培育得可以让人放心了。然后我的妻子来了,我把珍贵的以往说给她听,她说因此她也爱恋着我的这块故土。
我单不知,像鸟儿那样飞在不高的空中俯看那片密如罗网的胡同,会是怎样的景象?飞在空中而且不惊动下面的人类,看一条条胡同的延伸、连接、枝枝叉叉地漫展以及曲曲弯弯地隐没,是否就可以看见了命运的构造?
1.从全文看,作者所称的“珍贵的以往”包括哪些个典型的生活场景?请分条列出,每条不超过8字。(6分)
2.以第二段为对象,分析作者的遣词造句对表情达意所起的作用?(4分)
3.文题为“故乡的胡同”,联系作者的人生,说说“命运的构造”与“胡同”究竟有什么关系?(4分)
4.下列对这篇散文的赏析,正确的两项是( )(4分)
A.第一段说“对我来说。胡同就在那一刻诞生”,意在表示,从那一刻起,作者的命运就和胡同联系到了一起。
B.“那诵经声总让我看见夏夜的星光。睡梦中我还常常被一种清朗的钟声唤醒,以为是午后阳光落地的震响”,作者运用比喻和拟人的手法,生动地表达出胡同中这两种声响带给作为少年的自己的独特感受。
C.“它们几乎没变,只是往日都到哪儿去了很费猜解”一句,表现出身残之后的作者对于人生的怀疑和对命运的困惑。
D.“她在我们住的院子里种下一棵合欢树”,表现了母亲对残疾儿子的殷切希望;作者特意选取这个材料,表达了对早逝的母亲的深切而悠远的怀念之情。
E.本文取“总一分一总”的结构形式,文末收结于两个疑问句,似乎是在表示:已届“知命”之年的作者已经洞察了命运和人生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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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想象胡同
铁凝
少年时,由于父母去遥远的五七干校劳动,我被送至外婆家寄居,做了几年北京胡同里的孩子。
外婆家的胡同地处北京西城,胡同不长,有几个死弯。外婆的四合院是一所座北朝南的两进院子,院落不算宽敞,院门的构造却规矩齐全,大约属屋宇式院门里的中型如意门。门框上方雕着“福”“寿”的门簪,垂吊在门扇上用作敲门之用的黄铜门钹,以及迎门的青砖影壁和大门两侧各占一边的石头“抱鼓”,都有。或者,厚重的黑漆门扇上还镌刻着“总集福荫,备致嘉祥”之类的对联吧。只是当我作为寄居者走进这两扇黑漆大门时,门上的对联已换作了红纸黑字的“四海翻腾云水怒,五洲震荡风雷激”。
这样的对联,为当时的胡同增添着激荡的气氛。而在从前,在我更小的时候来外婆家作客,胡同里是安祥的。那时所有的院门都关闭着,人们在自家的院子里,在自家的树下过着自家的生活。
偶尔,有院门开了,那多半是哪家的女主人出门买菜或者买菜回来,于是胡同里就有了谦和热情、罗嗦而又不失利落的对话。说她们罗嗦,是因为那对话中总有无数个“您慢走”“您有功夫过来”“瞧您还惦记着”“您呐……”等等等等。说她们利落,是因为她们在对话中又很善于把句子简化,比如:“春生来雪里蕻啦。”“笔管儿有猫鱼。”“春生”是指胡同北口的春生副食店,“笔管儿”是指挨着胡同西口的笔管胡同副食店。为了“春生”的雪里蕻和“笔管儿”的猫鱼,这一阵小小的欢腾不时为胡同增加着难以置信的快乐与祥和。
当我成为外婆家长住的小客人之后,也曾无数次地去“春生”买雪里蕻,去“笔管儿”买猫鱼,剩下零钱还可以买果丹皮和棕子糖。我也学会了说“春生”和“笔管儿”,才觉得自己真正被这条胡同所接纳。
后来,胡同更加激荡起来,这种罗嗦而利落的对话不见了。不久,又有规定让各家院门必须敞开,说若不敞开院中必有阴谋,晚上只有规定时间门方可关上。外婆的黑漆大门冲着胡同也敞开了,使人觉得这院子终日在众目睽睽之下。
那时,外婆院子的西屋住着一对没有子女的中年夫妇——崔先生和崔太太。崔先生是一个傲慢的孤僻男人,早年曾经留学日本,现任某自动化研究所的高级工程师。夫妇二人过得平和,都直呼着对方的名字相敬如宾。有一天忽然有人从敞开的院门冲入院子抓走了崔先生,从此十年无消息。而崔太太就在那天夜里疯了,可能属于幻听症。她说她听到的所有声音都是在骂她,于是她开始逃离这个四合院和这条胡同,胳膊上常挎着一只印花小包袱,鬼使神差似的。听人说那包袱里还有黄金。她一次次地逃跑,一次次地被街道的干部大妈抓回。街道干部们传递着情况说:“您是在哪儿瞧见她的?”“在‘春生’,她正掏钱买烟呢,让我一把就攥住了她的手腕儿……” 或者:“她刚出‘笔管儿’,让我发现了。”
拎着酱油瓶子的我,就在“春生”见过这样的场面——崔太太被人抓住了手腕儿。我曾经站在院里的枣树下希望崔太太逃跑成功,她是多么不该在离胡同那么近的“春生”买烟啊。
不久崔太太因肺病死在了里屋。这一切,我总觉着和院门的敞开有关。
十几年之后胡同又恢复了平静,那些院门又关闭起来,人们在自己的院子里做着自己的事情。当长大成人的我再次走进外婆的四合院时,我得知崔先生已回到院中。但回家之后他也疯了:他常常头戴白色法国盔,穿一身笔挺的黑呢中山装,手持一根楠木拐杖在胡同里游走、演说。除了作演说,他还特别喜欢在貌似悠然的行走中猛地回转身,将走在他身后的人吓那么一跳。之后,又没事人似的转过身去,继续他悠然的行走。
我曾经在夏日里一个安静的中午,穿过胡同向大街走,恰巧走在头戴法国盔的崔先生之后,便想着崔先生是否要猛然回身了。在幽深狭窄、街门紧闭的胡同里,这种猛然回身确能给后面的人以惊吓的。果然,就在我走近“笔管儿”时,离我仅两米之遥的崔先生来了一个猛然回身,于是我看见了一张黄白的略显浮肿的脸。可他并不看我,眼光绕过我,却使劲朝我的身后望去。那时我身后并无他人,只有我们的胡同和我们共同居住的那个院子。崔先生望了片刻便又返回身继续往前走了。
出人预料的是,当时我却没有受到崔先生的惊吓,只觉得那时崔先生的眼神是刹那的欣喜和欣喜之后的疑惑。他旁若无人地欣喜着自己只是向后看,然后便又疑惑着自己再转身朝前。
许多年过后,我仍然能清楚地回忆起崔先生那疾走乍停、猛向后看的神态,我也终于猜到了他驻步的缘由,那是他听见了崔太太对他那直呼其名的呼唤了吧?院门开了,崔太太站在门口告诉他,若去“笔管儿”,就顺便买些猫鱼回来。然而,崔先生很快又否定了自己,带着要演说的抱负朝前走去。
(《铁凝散文精品赏析》,有删节。原书题为《想像胡同》)
1.作者写了三个时期的胡同生活,它们各有什么特点?请作简要概括。(4分)
2.文中画线处的句子有何作用?(5分)
3.本文题为“想像胡同”,有何用意?请谈谈你的理解。(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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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共18分)
人在胡同第几槐
刘心武
(1)五十八年前跟随父母来到北京,从此定居此地再无迁挪。
(2)北京于我,缘分之中,有槐。童年在东四牌楼隆福寺附近一条胡同的四合院里居住。那大院后身,有巨槐。那株巨槐,仰起头,脖子酸了,还不能望全它那顶冠。巨槐叶茂如伞,网住好大一片阴凉。最喜欢它开花的时候,满树挂满一嘟噜一嘟噜白中带点嫩黄的槐花,于是,就有院里还缠着小脚的老奶奶,指挥她家孙儿,用好长好长的竹竿,去采下一笸箩新鲜的槐花,而我们一群小伙伴,就会无形中集合到他们家厨房附近,先是闻见香气,然后,就会从老奶奶让孙儿捧出的圆形盖帘上,分食到用鸡蛋、蜂蜜、面粉和槐花烘出的槐花香饼……
(3)后来我搬出那四舍院了,但依然会在梦里来到巨槐之下,梦境是现实的变形。我会觉得自己在用一根长长的竹竿,吃力地举起——不是采槐花,而是采槐花谢后结出的槐豆——如果槐花意味着甜蜜,那么槐豆就意味着苦涩,过去北京胡同杂院里生活困难的人家,每到槐豆成熟,就会去采集,将它晾干后卖给药房做药材……在梦里,我费尽力气也揪不下槐豆来,而巨槐顶冠仿佛乌云,又化为火烫的铁板,朝我砸了下来,我想喊,喊不出声,想哭,哭不出调……噩梦醒来是清晨,但迷瞪中,也还懂得喟叹:生存自有艰难面,世道难免多诡谲……
(4)除了院子里的槐树,还有更可爱的胡同路边的路槐。槐树有多种,国槐虽气派,若论妩媚,则似乎略输洋槐几分。洋槐开花在春天,一株大洋槐,开出的花能香满整条胡同。
(5)北京胡同四合院树木种类繁多,而最让我有家园之思的,是槐树。
(6)东四牌楼附近,现在仍保留着若干条齐整的胡同。胡同里,依然还有寿数很高的槐树,有时还会是连续很多株,甚至一大排。不要只对胡同的院墙门楼木门石墩感兴趣,树也很要紧,槐树尤其值得珍视。青年时代,就一直想画这样一幅画,胡同里的大槐树下,一架骡马大车,静静地停在那里,骡马站着打盹,车把式则铺一张凉席,睡在树阴下,车上露出些卖剩的西瓜……这画始终没画出来,现在倘若要画,大槐树依然,画面上却不该有早已禁止入城的牲口大车,而应该画上艳红的私家小轿车……
(7)过去从空中俯瞰北京,中轴线上有“半城宫殿半城树”一说,倘若单俯瞰东四牌楼或者西四牌楼一带,则青瓦灰墙仿佛起伏的波浪,而其中团团簇簇的树冠,则仿佛绿色的风帆。这是我定居五十八年的古城,我的童年、少年、青年、壮年的歌哭悲欢,都融进了胡同院落,融进了槐枝槐叶槐花槐豆之中。
(8)不过,别指望我会在这篇文章里,附和某些高人的高论——北京的胡同四合院一点都不能拆不能动……城市的改变当然包括着拆旧与建新,拆建毕竟是一种活力的体现,而一个民族在经济起飞期的亢奋、激进乃至幼稚、鲁莽,反映到城市规划与改造中,总会留下一些短期内难以抹平的疤痕。我主张在北京旧城中多划分一些保护区,一旦纳入了保护区就要切实细致地实施保护。在此前提下,对非保护区的拆与建都采取个案分析,该容忍的容忍,该反对的反对。发展中的北京确实有混乱与失误的一面,但北京依然是一只不沉的航空母舰,我对她的挚爱,丝毫没有动摇。
(9)最近我用了半天时间,徜徉在北京安定门内的旧城保护区,走过许多条胡同,亲近了许多株槐树,发小打来手机,问我在哪儿。我说,你该问:岁移小鬼成翁叟,人在胡同第几槐?
1. 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 (4分)
A.作者一直想画一幅画,表达他对北京的热爱,但因生活经历的变化,一直没有画成这幅画。
B.作者心中前后两幅画的画面虽有变化,但大槐树不变,表明作者对北京的传统生活始终热爱。
C.作者在文中一再指出五十八年定居在北京,是为了强调北京与自己一生相伴,密不可分。
D.虽然作者对胡同四合院很有感情,但他认为将胡同四合院全部拆掉是北京发展必需的过程。
E、过去从空中俯瞰北京,中轴线上有“半城宫殿半城树”之说,这显示老北京与古槐相依相存。
2.在不同时期,“那株巨槐”给“我”的感受不同。请分别概括“我”童年时和搬出四合院后对巨槐的感受。(4分)
3.作者在文末用两句自创的诗句作结,表达了什么样的情感?这样写有什么好处?(4分)
4.本文笔墨多集中在槐树上,而倒数第二段又写到作者对北京城改造的看法,你认为这段内容是否可以删去,请谈谈你的见解(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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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0分)
人在胡同第几槐
刘心武
(1)五十八年前跟随父母来到北京,从此定居此地再无迁挪。
(2)北京于我,缘分之中,有槐。童年在东四牌楼隆福寺附近一条胡同的四合院里居住。那大院后身,有巨槐。那株巨槐,仰起头,脖子酸了,还不能望全它那顶冠。巨槐叶茂如伞,网住好大一片阴凉。最喜欢它开花的时候,满树挂满一嘟噜一嘟噜白中带点嫩黄的槐花,于是,就有院里还缠着小脚的老奶奶,指挥她家孙儿,用好长好长的竹竿,去采下一笸箩新鲜的槐花,而我们一群小伙伴,就会无形中集合到他们家厨房附近,先是闻见香气,然后,就会从老奶奶让孙儿捧出的圆形盖帘上,分食到用鸡蛋、蜂蜜、面粉和槐花烘出的槐花香饼……
(3)后来我搬出那四舍院了,但依然会在梦里来到巨槐之下,梦境是现实的变形。我会觉得自己在用一根长长的竹竿,吃力地举起——不是采槐花,而是采槐花谢后结出的槐豆——如果槐花意味着甜蜜,那么槐豆就意味着苦涩,过去北京胡同杂院里生活困难的人家,每到槐豆成熟,就会去采集,将它晾干后卖给药房做药材……在梦里,我费尽力气也揪不下槐豆来,而巨槐顶冠仿佛乌云,又化为火烫的铁板,朝我砸了下来,我想喊,喊不出声,想哭,哭不出调……噩梦醒来是清晨,但迷瞪中,也还懂得喟叹:生存自有艰难面,世道难免多诡谲……
(4)除了院子里的槐树,还有更可爱的胡同路边的路槐。槐树有多种,国槐虽气派,若论妩媚,则似乎略输洋槐几分。洋槐开花在春天,一株大洋槐,开出的花能香满整条胡同。
(5)北京胡同四合院树木种类繁多,而最让我有家园之思的,是槐树。
(6)东四牌楼附近,现在仍保留着若干条齐整的胡同。胡同里,依然还有寿数很高的槐树,有时还会是连续很多株,甚至一大排。不要只对胡同的院墙门楼木门石墩感兴趣,树也很要紧,槐树尤其值得珍视。青年时代,就一直想画这样一幅画,胡同里的大槐树下,一架骡马大车,静静地停在那里,骡马站着打盹,车把式则铺一张凉席,睡在树阴下,车上露出些卖剩的西瓜……这画始终没画出来,现在倘若要画,大槐树依然,画面上却不该有早已禁止入城的牲口大车,而应该画上艳红的私家小轿车……
(7)过去从空中俯瞰北京,中轴线上有“半城宫殿半城树”一说,倘若单俯瞰东四牌楼或者西四牌楼一带,则青瓦灰墙仿佛起伏的波浪,而其中团团簇簇的树冠,则仿佛绿色的风帆。这是我定居五十八年的古城,我的童年、少年、青年、壮年的歌哭悲欢,都融进了胡同院落,融进了槐枝槐叶槐花槐豆之中。
(8)不过,别指望我会在这篇文章里,附和某些高人的高论——北京的胡同四合院一点都不能拆不能动……城市的改变当然包括着拆旧与建新,拆建毕竟是一种活力的体现,而一个民族在经济起飞期的亢奋、激进乃至幼稚、鲁莽,反映到城市规划与改造中,总会留下一些短期内难以抹平的疤痕。我主张在北京旧城中多划分一些保护区,一旦纳入了保护区就要切实细致地实施保护。在此前提下,对非保护区的拆与建都采取个案分析,该容忍的容忍,该反对的反对。发展中的北京确实有混乱与失误的一面,但北京依然是一只不沉的航空母舰,我对她的挚爱,丝毫没有动摇。
(9)最近我用了半天时间,徜徉在北京安定门内的旧城保护区,走过许多条胡同,亲近了许多株槐树,发小打来手机,问我在哪儿。我说,你该问:岁移小鬼成翁叟,人在胡同第几槐?
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 (2分)
A.作者心中前后两幅画的画面虽有变化,但大槐树不变,表明作者对北京的传统生活始终热爱。 |
B.作者一直想画一幅画,表达他对北京的热爱,但因生活经历的变化,一直没有画成这幅画。 |
C.作者在文中一再指出五十八年定居在北京,是为了强调北京与自己一生相伴,密不可分。 |
D.虽然作者对胡同四合院很有感情,但他认为将胡同四合院全部拆掉是北京发展必需的过程。 |
E、去从空中俯瞰北京,中轴线上有“半城宫殿半城树”之说,这显示老北京与古槐相依相存。
2.在不同时期,“那株巨槐”给“我”的感受不同。请分别概括“我”童年时和搬出四合院后对巨槐的感受。(6分)
答:________
3.作者在文末用两句自创的诗句作结,作者这样写想表现什么?这样写有什么好处?(6分)
答:________
4.本文笔墨多集中在槐树上,而倒数第二段又写到作者对北京城改造的看法,你认为这段内容是否可以删去,请谈谈你的见解(6分)
答: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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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共18分)
消逝的钟声
史铁生
站在台阶上张望那条小街的时候,我大约两岁多。
终于有一天奶奶领我走下台阶,走向小街的东端。我一直猜想那儿就是地的尽头,世界将在那儿陷落、消失--因为太阳从那儿爬上来的时候,它的背后好象什么也没有。谁料,那儿更像是一个喧闹的世界的开端。那儿交叉着另一条小街,那街上有酒馆,有杂货铺,有油坊、粮店和小吃摊;因为有小吃摊,那儿成为我多年之中最向往的去处。那儿还有从城外走来的骆驼队。“什么呀,奶奶?”“啊,骆驼。”“干嘛呢,它们?”“驮煤。”“驮到哪儿去呀?”“驮进城里。”驼铃一路叮玲铛琅叮玲铛琅地响,骆驼的大脚趟起尘土,昂首挺胸目空一切,七八头骆驼不紧不慢招摇过市,行人和车马都给它让路。我望着骆驼来的方向问:“那儿是哪儿?”奶奶说:“再往北就出城啦。”“出城了是哪儿呀?”“是城外。”“城外什么样儿?”“行了,别问啦!”我很想去看看城外,可奶奶领我朝另一个方向走。我说“不,我想去城外”,我说“奶奶我想去城外看看”,我不走了,蹲在地上不起来。奶奶拉起我往前走,我就哭。“带你去个更好玩儿的地方不好吗?那儿有好些小朋友……”我不听,一路哭。
越走越有些荒疏了,房屋零乱,住户也渐渐稀少。沿一道灰色的砖墙走了好一会儿,进了一个大门。啊,大门里豁然开朗完全是另一番景象:大片大片寂静的树林,碎石小路蜿蜒其间。满地的败叶在风中滚动,踩上去吱吱作响。麻雀和灰喜鹊在林中草地上蹦蹦跳跳,坦然觅食。我止住哭声。我平生第一次看见了教堂,细密如烟的树枝后面,夕阳正染红了它的尖顶。
我跟着奶奶进了一座拱门,穿过长廊,走进一间宽大的房子。那儿有很多孩子,他们坐在高大的桌子后面只能露出脸。他们在唱歌。一个穿长袍的大胡子老头儿弹响风琴,琴声飘荡,满屋子里的阳光好象也随之飞扬起来。奶奶拉着我退出去,退到门口。唱歌的孩子里面有我的堂兄,他看见了我们但不走过来,惟努力地唱歌。那样的琴声和歌声我从未听过,宁静又欢欣,一排排古旧的桌椅、沉暗的墙壁、高阔的屋顶也似都活泼起来,与窗外的晴空和树林连成一气。那一刻的感受我终生难忘,仿佛有一股温柔又强劲的风吹透了我的身体,一下子钻进我的心中。后来奶奶常对别人说:“琴声一响,这孩子就傻了似地不哭也不闹了。”我多么羡慕我的堂兄,羡慕所有那些孩子,羡慕那一刻的光线与声音,有形与无形。我呆呆地站着,徒然地睁大眼睛,其实不能听也不能看了,有个懵懂的东西第一次被惊动了——那也许就是灵魂吧。后来的事都记不大清了,好象那个大胡子的老头儿走过来摸了摸我的头,然后光线就暗下去,屋子里的孩子都没有了,再后来我和奶奶又走在那片树林里了,还有我的堂兄。堂兄把一个纸袋撕开,掏出一个彩蛋和几颗糖果,说是幼儿园给的圣诞礼物。
这时候,晚祈的钟声敲响了——唔,就是这声音,就是它!这就是我曾听到过的那种缥缥缈缈响在天空里的声音啊!
“它在哪儿呀,奶奶?”
“什么,你说什么?”
“这声音啊,奶奶,这声音我听见过。”
“钟声吗?啊,就在那钟楼的尖顶下面。”
这时我才知道,我一来到世上就听到的那种声音就是这教堂的钟声,就是从那尖顶下发出的。暮色浓重了,钟楼的尖顶上已经没有了阳光。风过树林,带走了麻雀和灰喜鹊的欢叫。钟声沉稳、悠扬、飘飘荡荡,连接起晚霞与初月,扩展到天的深处或地的尽头……
不知奶奶那天为什么要带我到那儿去,以及后来为什么再也没去过。
不知何时,天空中的钟声已经停止,并且在这块土地上长久地消逝了。
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那教堂和幼儿园在我们去过之后不久便都拆除。我想,奶奶当年带我到那儿去,必是想在那幼儿园也给我报个名,但未如愿。
再次听见那样的钟声是在40年以后了。那年,我和妻子坐了八九个小时飞机,到了地球另一面,到了一座美丽的城市,一走进那座城市我就听见了它。在清洁的空气里,在透澈的阳光中和涌动的海浪上面,在安静的小街,在那座城市的所有地方,随时都听见他在自由地飘荡。我和妻子在那钟声中慢慢地走,认真地听它,我好象一下子回到了童年,整个世界都好象回到了童年。对于故乡,我忽然有了新的理【解析】
人的故乡,并不止于一块特定的土地,而是一种辽阔无比的心情,不受空间和时间的限制;这心情一经唤起,就是你已经回到了故乡。
1.本文标题为“消逝的钟声”,若改为“钟声”或“飘在天空中的钟声”,你认为怎样?请简析你的理由。(4分)
2.本文标题为“消逝的钟声”,但作者却从童年生活回忆写起,而且将童年生活的回忆写得细腻入微,请问:作者为什么这样写?试简析这样写的好处。(4分)
3.简析“暮色浓重了,钟楼的尖顶上已经没有了阳光。风过树林,带走了麻雀和灰喜鹊的欢叫。钟声沉稳、悠扬、飘飘荡荡,连接起晚霞与初月,扩展到天的深处或地的尽头”这句话的作用。(6分)
4.文章结尾说“对于故乡,我忽然有了新的理解”,请根据文章信息,适度推断,用自己的话概括作者赋予“故乡”的“新意”。(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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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一组关于“北京胡同”的文章,完成后面各题。
(一)
我是在北京的小胡同里出生并长大的。我这辈子只有头十七年是真正生活在北京的小胡同里。那以后,我就走南闯北了。可是不论我走到哪里,在梦境里,我的灵魂总萦绕着那几条小胡同转悠。
啊,胡同里从早到晚是一阕动人的交响乐。大清早就是一阵接一阵的叫卖声。挑子两头是?芹菜辣青椒,韭菜黄瓜?,碧绿的叶子上还滴着水珠。过一会儿,卖?江米小枣年糕?的车子推过来了。然后是叮叮当当的?锔盆锔碗的?最动人心弦的是街头理发师手里那把铁玩艺儿,磁啦一声就把空气荡出漾漾花纹。
北京的叫卖声最富季节性。春天是?蛤蟆骨朵儿大田螺蛳’,夏天是莲蓬和凉粉儿,秋天的炒栗子炒得香喷喷粘乎乎的,冬天?烤白薯真热火?。
我最喜欢听夜晚的叫卖声。顾客对象大概都是灯下斗纸牌的少爷小姐。夜晚叫卖的特点是徐缓,拖尾,而且当中必有段间歇——有时还挺长。像?硬面——饽饽?,中间好像还有休止符。比较干脆的是卖熏鱼的或者?算灵卦?的。最喜欢拉长,而且加颤音的是夜乞者:?行好的——老爷——太唉太——有那剩菜——剩饭 ——赏我点吃啵。?
另外是夜行人:有戏迷,也有醉鬼。尖声唱着?一马离了?或?苏三离了洪洞县?。这么唱也不知是为了满足一下无处发挥的表演欲呢,还是走黑道发怵,在给自己壮胆。 那时我是个穷孩子,可穷孩子也有买得起的玩具。两几个钱就能买支转个不停的小风车。去隆福寺买几个模子,黄土和起泥,就刻起泥饽饽。春天,大院的天空就成了风筝的世界。阔孩子放沙雁,穷孩子也能有秫秸糊个屁股帘儿。反正也能飞起,衬着蓝色的天空,大摇大摆。小心坎儿可乐了,好像自己也上了天。
夏天,我还常钻到东直门的芦苇塘里去捉蛤蟆,要么就在坟堆旁边逮蛐蛐——还有油葫芦。蛐蛐会咬架,油葫芦个头大,但不咬。它叫起来可优雅啦。当然,金钟更好听,却难得能抓到一只。这些,我都是养在泥罐子里,每天给一两颗毛豆,一点水就成了。
(节选自萧乾《老北京的小胡同》)
(二)
北京的胡同大都是笔直的、平坦的,而且绝大多数采取东西方向、南北平行的原则。这样的胡同布局反映了北京特殊的地理环境。
北京位于东经116°25′28″与北纬39°54′23″之间,属于典型的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其北是蒙古高原。北京冬季刮西北风,寒冷干燥;夏季刮东南风,燠热多雨;春季多风沙。冬至正午日照的最大角度是27°,夏至日照的最大角度是76°。日照最长日是15时1分,最短日是9时20分。
特殊的地理环境决定了北京的住宅以坐北朝南为宜。这样朝向的住宅适宜采暖通风。住宅朝向决定胡同的走向,住宅既然是坐北朝南,胡同自然以东西走向为宜,于是根据这个原则在南北干道与次干道之间开辟东西方向的胡同。以东四地区为例。这一带胡同的西口是东四北大街,是城市的干道,东口是朝阳门北小街,是城市的次干道。在这两条主要道路之间开辟胡同,从东四头条到东四十条,均为东西走向,从南向北依次排列,相互平行。 东西走向保障了住宅的朝向,南北平行则保障了每一所住宅都可以均匀地得到阳光的照射。 如果干道之间,或者干道与次干道之间距离过大,不便于居民出行,则开拓一条南北方向的道路。在这条道路与主干道或者次干道之间,依然按照东西方向的原则构筑胡同。
(节选自王彬《北京微观地理笔记》)
(三)
北京城像一块大豆腐,四方四正。城里有大街,有胡同。大街、胡同都是正南正北,正东正西。北京人的方位意识极强。过去拉洋车的,逢转弯处都高叫一声?东去!??西去!?以防碰着行人。这是外地少有的。大街、胡同,把北京切成一个又一个方块。这种方正不但影响了北京人的生活,也影响了北京人的思想。
胡同有的很宽阔,如东总布胡同、铁狮子胡同。有些胡同很小,如耳朵眼胡同。北京到底有多少胡同?北京人说:有名的胡同三千六,没名的胡同数不清。通常提起?胡同?,多指的是小胡同。
胡同是贯通大街的网络。它距离闹市很近,打个酱油,约二斤鸡蛋什么的,很方便,但又似很远。这里没有车水马龙,总是安安静静的。偶尔有剃头挑子的?唤头?(像一个大镊子,用铁棒从当中擦过,便发出噌的一声)、磨剪子磨刀的?惊闺?(十几个铁片穿成一串,摇动作声)、算命的盲人(现在早没有了)吹的短笛的声音。这些声音不但不显得喧闹,倒
显得胡同里更加安静了。
胡同和四合院是一体。胡同两边是若干四合院连接起来的。胡同、四合院,是北京市民的居住方式,也是北京市民的文化形态。我们通常说北京的市民文化,就是指的胡同文化。 胡同文化是一种封闭的文化。住在胡同里的居民大都安土重迁,不大愿意搬家。有在一个胡同里一住住几十年的,甚至有住了几辈子的。胡同里的房屋大都很旧了,?地根儿?房子就不太好,旧房檩,断砖墙。下雨天常是外面大下,屋里小下。一到下大雨,总可以听到房塌的声音,那是胡同里的房子。但是他们舍不得“挪窝儿”,——?“破家值万贯”。
四合院是一个盒子。北京人理想的住家是“独门独院”。北京人也很讲究“处街坊”。“远亲不如近邻”。“街坊里道”的,谁家有点事,婚丧嫁娶,都得“随”一点“份子”,道个喜或道个恼,不这样就不合“礼数”。但是平常日子,过往不多,除了有的街坊是棋友,“杀”一盘;有的是鸟友,不约而同,各晃着鸟笼,到天坛城根、玉渊潭去“会鸟”,此外,“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
(节选自汪曾祺《胡同文化》)
1.根据文章的内容,下面分析符合文意的两项是
A.《老北京的小胡同》既生动描述了北京胡同里的声音、放风筝和逮蛐蛐的情景,又全面展现了老北京小胡同的风俗人情。
B.《胡同文化》告诉读者,北京人之所以选择正东正西、宽窄不一的胡同居住,是因为他们有着极强的方位意识感。
C.《北京微观地理笔记》从北京所处的经纬度、季风气候和日照角度等方面,介绍北京胡同所处地理环境的特殊性。
D.同样写胡同的声音,《老北京的小胡同》表现作者对胡同的怀念之情,而《胡同文化》则用“声音”反衬胡同的安静。
E.三篇文章在语言表述方面异中有同,它们的相同点是,北京方言与书面语完美交融,具有很强的亲和力和感染力。
2.三篇文章都写北京胡同,但侧重点不同,请概括每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每篇内容概述不超过20字)。
3.第二篇和第三篇在写北京胡同的方向时,选择了不同的材料,这样选材的意图分别是什么? (6分)
4.不同文体的文章,在表达上都有其精彩之处。以上三篇文章你喜欢哪一篇?请举出例子说说你喜欢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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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段,完成下面小题。
消逝的钟声
史铁生
①站在台阶上张望那条小街的时候,我大约两岁多。
②终于有一天奶奶领我走下台阶,走向小街的东端。我一直猜想那儿就是地的尽头,世界将在那儿陷落、消失——因为太阳从那儿爬上来的时候,它的背后好像什么也没有。谁料,那儿更像是一个喧闹的世界的开端。那儿交叉着另一条小街,那街上有酒馆,有杂货铺,有油坊、粮店和小吃摊;因为有小吃摊,那儿成为我多年之中最向往的去处。那儿还有从城外走来的骆驼队。“什么呀,奶奶?”“啊,骆驼。”“干嘛呢,它们?”“驮煤。”“驮到哪儿去呀?”“驮进城里。”驼铃一路叮零当啷叮零当啷地响,骆驼的大脚趟起尘土,昂首挺胸目空一切,七八头骆驼不紧不慢招摇过市,行人和车马都给它们让路。我望着骆驼来的方向问:“那儿是哪儿?”奶奶说:“再往北就出城啦。”“出城了是哪儿呀?”“是城外。”“城外什么样儿?”“行了,别问啦!”我很想去看看城外,可奶奶领我朝另一个方向走。我说“不,我想去城外”,我说“奶奶我想去城外看看”,我不走了,蹲在地上不起来。奶奶拉起我往前走,我就哭。“带你去个更好玩儿的地方不好吗?那儿有好些小朋友……”我不听,一路哭。
③越走越有些荒疏了,房屋凌乱,住户也渐渐稀少。沿一道灰色的砖墙走了好一会儿,进了一个大门。啊,大门里豁然开朗完全是另一番景象:大片大片寂静的树林,碎石小路蜿蜒其间;满地的败叶在风中滚动,踩上去吱吱作响;麻雀和灰喜鹊在林中草地上蹦蹦跳跳,坦然觅食。我止住哭声。我平生第一次看见了教堂,细密如烟的树枝后面,夕阳正染红了它的尖顶。
④我跟着奶奶进了一座拱门,穿过长廊,走进一间宽大的房子。那儿有很多孩子,他们坐在高大的桌子后面只能露出脸。他们在唱歌。一个穿长袍的大胡子老头儿弹响风琴,琴声飘荡,满屋子里的阳光好像也随之飞扬起来。奶奶拉着我退出去,退到门口。唱歌的孩子里面有我的堂兄,他看见了我们但不走过来,唯努力地唱歌。那样的琴声和歌声我从未听过,宁静又欢欣,一排排古旧的桌椅、沉暗的墙壁、高阔的屋顶也似都活泼起来,与窗外的晴空和树林连成一气。那一刻的感受我终生难忘,仿佛有一股温柔又强劲的风吹透了我的身体,一下子钻进我的心中。后来奶奶常对别人说:“琴声一响,这孩子就傻了似的不哭也不闹了。”我多么羡慕我的堂兄,羡慕所有那些孩子,羡慕那一刻的光线与声音,有形与无形。我呆呆地站着,徒然地睁大眼睛,其实不能听也不能看了,有个懵懂的东西第一次被惊动了——那也许就是灵魂吧。后来的事都记不大清了,好像那个大胡子的老头儿走过来摸了摸我的头,然后光线就暗下去,屋子里的孩子都没有了,再后来我和奶奶又走在那片树林里了,还有我的堂兄。堂兄把一个纸袋撕开,掏出一个彩蛋和几颗糖果,说是幼儿园给的圣诞礼物。
⑤这时候,晚祈的钟声敲响了——唔,就是这声音,就是它!这就是我曾听到过的那种缥缥缈缈响在天空里的声音啊!
⑥“它在哪儿呀,奶奶?”
⑦“什么,你说什么?”
⑧“这声音啊,奶奶,这声音我听见过。”
⑨“钟声吗?啊,就在那钟楼的尖顶下面。”
⑩这时我才知道,我一来到世上就听到的那种声音就是这教堂的钟声,就是从那尖顶下发出的。暮色浓重了,钟楼的尖顶上已经没有了阳光。风过树林,带走了麻雀和灰喜鹊的欢叫。钟声沉稳、悠扬、飘飘荡荡,连接起晚霞与初月,扩展到天的深处或地的尽头……
不知奶奶那天为什么要带我到那儿去,以及后来为什么再也没去过。
不知何时,天空中的钟声已经停止,并且在这块土地上长久地消逝了。
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那教堂和幼儿园在我们去过之后不久便都被拆除。我想,奶奶当年带我到那儿去,必是想在那幼儿园也给我报个名,但未如愿。
再次听见那样的钟声是在40年以后了。那年,我和妻子坐了八九个小时飞机,到了地球另一面,到了一座美丽的城市,一走进那座城市我就听见了它。在清洁的空气里,在透澈的阳光中和涌动的海浪上面,在安静的小街,在那座城市的所有地方,随时都听见它在自由地飘荡。我和妻子在那钟声中慢慢地走,认真地听它,我好像一下子回到了童年,整个世界都好像回到了童年。对于故乡,我忽然有了新的理【解析】
人的故乡,并不止于一块特定的土地,而是一种辽阔无比的心情,不受空间和时间的限制;这心情一经唤起,就是你已经回到了故乡。
1.下列对散文的概括和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 )
A. 文章开篇用“张望”“一直猜想”等词,形象地写出年幼的“我”对未知世界的好奇与向往,也为下文写自己到了外面世界目不暇接的情形做了铺垫。
B. 文章第②段写“我”与奶奶的对话不仅真实地再现当年我对外面世界的好奇和渴望,也更加形象地突出了“我”幼年时的顽皮与固执。
C. 第⑩段画线句子属于景物描写,通过“带走了麻雀和灰喜鹊的欢叫”“扩展到天的深处或地的尽头”等语句,更加突出了钟声的洪亮。
D. “琴声一响,这孩子就傻了似地不哭也不闹了”。奶奶的这句话从侧面写出了幼时的我听到琴声后痴迷的情态。
E. 作者借写“我”听到钟声的感受,表达了自己对童年美好生活的回忆,更借这一种特殊的人生体验书写自己对“故乡”的理解。
2.本文题目为“消逝的钟声”,作者为何要详写对童年生活的回忆?请结合文章,简要分析。
3.根据文章,按要求回答下面的问题。
(1)在第④段中作者写道:“那一刻的感受我终生难忘,仿佛有一股温柔又强劲的风吹透了我的身体,一下子钻进我的心中。”请简要赏析加点词语的妙处。
(2)文章第10段在文中有何作用?请联系全文,简要分析。
4.作者在文章结尾写出了自己对故乡新的理解,你认同他的观点吗?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理解。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每小题3分)
城市需要完整的文化记忆
杨雪梅
4月6日,有媒体报道位于北京市西城区粉房社区的梁启超故居面临拆迁,而在粉房琉璃街、潘家胡同一带,共有30余家会馆处在拆迁范围内。
北京市西城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回应称,粉房社区琉璃街115号为新会会馆旧址,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梁启超故居。根据规划,新会会馆将原址保留,日后将组织开展全面修缮,以恢复历史风貌并对社会开放。但根据文物普查,该地区除新会会馆等少数会馆外,大部分已不具备文物保护的价值。
在刚刚完成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国家文物局一直强调要做好北京会馆的全面普查、登记,确定其历史渊源以及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对于具有一定文物价值的会馆建筑,应根据其价值公布为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并采取强有力的保护措施,改善文物周边环境。可惜现在三普刚刚结束,相关统计还未公布,拆迁已然火烧眉毛地烧到了大批会馆。
北京的会馆文化是明清士大夫文化与市井文化的集中体现。在过去被称为“宣南”的地方,是北京会馆建筑最为集中之处,约占会馆总数的七成。会馆为士人的集结、交往提供了空间,也为学术的交流、文化的复兴准备了条件。
近代以来,影响中国历史前进的人物莫不与这里的会馆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林则徐曾住在蒲阳会馆;安徽会馆是由李鸿章一手建成的;甲午战争失败后,维新志士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分别住在这里的南海会馆、新会会馆和浏阳会馆;民国成立后,孙中山北上与袁世凯会谈,曾五次莅临湖广会馆,改组同盟会,建立了国民党。还有绍兴会馆,在这里鲁迅发表了第一部白话小说《狂人日记》,并第一次使用了鲁迅这个笔名。
北京作为一座历史文化名城,值得保护的东西太多了,七处世界遗产、近百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27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把这些都保护好就已经令相关单位疲于奔命。几个会馆、几处名人故居、几条胡同、几个四合院也许真的不算什么。于是我们就看到了不同文物截然不同的命运——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名人故居和会馆由文物部门负责管理;但未列为任何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的会馆基本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
但一个城市的气质或者一种文化精神显然不能只指望在单个的“建筑”上体现,整体保护的概念已经是世界潮流,也被大家广泛接受。如果仅仅是孤零零地留住几个会馆,像一个孤岛一样被高楼大厦所包围,人们又怎能体会曾经的文化风雷?
城市总是在更新中发展。旧城的保护和更新一直是个难题,各地都在探索更为科学合理的模式,但大拆大建肯定是最不可取的一种。专家曾倡导采取“小规模、微循环、渐进式”的有机更新原则,赋予胡同、名人故居、会馆等建筑以新的文化功能,让其逐步融入市民文化生活。现在这仍然是值得听取的好意见。
“昔人虽已没,千载有余情”。我们曾经在深厚的历史遗产中自由徜徉,感触先人的思想脉搏,只是在快速变化的今天,我们如何做才能将它们更好地传递给后人呢?
(2011年4月7日《人民日报》)
1.下列关于城市“完整的文化记忆”的表述,不准确的一项是 ( )
A 单个的“建筑”不能体现一个城市的气质或者一种文化精神。
B 孤零零地留住几个会馆,人们就不能体会到北京曾经的文化风雷。
C 城市整体保护的概念是世界潮流,已被大家广泛接受。
D 对于具有一定文物价值的会馆建筑,应据其价值定为相应级别的保护单位,并采取强有力的保护措施,改善文物周边环境。
2.下列对文中划线短语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 保护旧城与更新改造相结合,是城市发展的科学合理的模式。
B 城市没有更新就得不到发展,这是为中外城市建设所证明了的真理。
C 采取“小规模、微循环、渐进式”的有机更新原则,是当前城市发展的最好办法。
D 赋予胡同、名人故居、会馆等建筑以新的文化功能,让其逐步融入市民文化生活,这是当前文化城市发展的首选策略。
3.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
A 北京的会馆文化是明清士大夫文化与市井文化的集中体现,应当予以原样保留,决不能大规模地拆迁。
B 拆迁几个会馆、几处名人故居、几条胡同或几个四合院并不算什么,只要把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名人故居和会馆管理好,照样能保存城市完整的文化记忆。
C 会馆为士人的集结、交往提供了空间,也为学术的交流、文化的复兴准备了条件。近代以来影响中国历史前进的人物都与这里的会馆有过千丝万缕的联系。
D 在快速变化的今天,我们只有在城市深厚的历史遗产中自由徜徉,感触先人的思想脉搏,才能将它们更好地传递给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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