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后面的问题。
琴声缉凶
[美]约翰·弗洛赫蒂
联邦调查局特工克里斯来到了山上的一间小屋前。他来抓捕卡尔·理查兹,一个持枪的危险杀人犯。透过一扇破烂的窗户,他看见一个留着胡子的中年男子正在密切地注视着他。克里斯深吸了一口气,抬腿迈进了小屋,亲切地打招呼:“您好!”
一个老人正站在壁炉旁,他看着克里斯,没有出声。那个留胡子的中年男子仍然靠窗站着,手里拿着一把手枪。
“你是警察,对吧?”拿枪的人问。
“是的。”克里斯带着友善的微笑答道,“您一定是帕皮·理查兹,卡尔·理查兹的父亲。”
“没错,我是卡尔的爸爸。你们抓不到他的。”枪指着克里斯。
“那么,您是……”克里斯看着老人问。
“我和帕皮是老朋友。”老人答道。
克里斯点点头,环顾了一圈屋子。“上头安排我负责这个案子,”他说道,“但我可以看出他今天不在家。我想我还得再来一趟。”然后,他看见了挂在墙上的那把小提琴。“谁拉小提琴?”他问。
屋内沉默了一会儿,然后那个老人答道:“帕皮。他是这一带最好的小提琴手。你应该听听他拉的《草丛中的火鸡》。”
克里斯似乎一下子来了兴趣,说道:“真的呀?我也略懂皮毛。介意我看看那把小提琴吗?”
走过去取那把小提琴时,克里斯知道枪仍然在瞄准他。他感到额头在冒汗,但他平静地从墙上取下了小提琴,似乎他是一位受到热烈欢迎的宾客。他小心地把小提琴翻转过来,取下琴弓。然后活泼的音乐声响了起来。克里斯拉的正是《草丛中的火鸡》。老人开始用一只脚在积满灰尘的地板上打起了拍子。但帕皮仍然一动不动地站着,紧握着枪,冷冷地看着克里斯。
克里斯卖力地拉着小提琴,眼睛偶尔瞄上帕皮一眼。突然,音乐变了,琴弦上响起了一首古老民歌的优美旋律。小屋内弥漫着热情的气氛。克里斯觉得自己从来都没拉得这么好过。帕皮·理查兹也陶醉了,对抗的眼神变成了惊奇。枪现在已经指向地面。当最后一个音符落下,帕皮已把枪丢到了角落里。
“哦,警官,”帕皮说道,“这是一流的演奏水平。也许您应该留下来吃饭,再给我们多演奏几首曲子。”
饭后,三人一起坐在屋外享受春日的阳光。他们聊起了小提琴曲,以及住在这一带的老人和帕皮认识的小提琴手。
他们聊了一个小时,没有谁提起克里斯到这里来的原因。优美的琴声再次响起,又一个小时过去了,仍然没有提到关于卡尔·理查兹的一个字。最后,克里斯说道:“抱歉,我得回镇上去了。我现在住在司法办。”
老人看了他一会儿,说:“卡尔呢?你想逮捕他,不是吗?”声音里带着一些调侃。
“哦,不是我要抓他,”克里斯笑道,“是政府要抓他。您知道政府要抓一个人时的态度是怎样的。也许花费几天,几个月,或者几年,但他们总会抓到他。花费的时间越长,他在外面的情况就会越糟糕。”
“政府总能抓到他想抓的人吗?”老人问。
“不总是。有时候那个人会在潜逃途中死掉的。”
帕皮陷入了沉思。许久,他突然说道:“嗯,警官先生。我喜欢你说话的方式,我也喜欢你优美的琴声。我想你是一个信得过的人。”他停了下来,似乎很难再讲下去。然后,他沙哑着说:“我……好吧,我会和卡尔谈谈。我想他明天会作出正确的选择。明天中午你在司法长官办公室等着吧。”
克里斯顿时如释重负,但他还是惊讶地说道:“那么,明天中午见。”下山时,他擦去了额头上的汗。
第二天中午,当镇上教堂的钟敲响12点的时候,街上出现了一个留着胡子的中年男子,他的身后跟着一个年轻的男子,一看就知道已经在山上藏了好几天。他们正朝司法长官办公室走去。
克里斯正在等候着他们。
“警官先生,”帕皮说道,“这是卡尔,我的儿子。”
(庞启帆译)
1.依据小说中有关“枪”的细节,分析帕皮这一人物的心理变化。(4分)
2.帕皮说“我喜欢你说话的方式”,请概括克里斯说话方式的特点。(4分)
3.“老人”这一形象是如何逐步推动情节发展的?(6分)
4.探究小说题目“琴声缉凶”的妙处。(6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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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声缉凶
[美]约翰·弗洛赫蒂
联邦调查局特工克里斯来到了山上的一间小屋前。他来抓捕卡尔·理查兹,一个持枪的危险杀人犯。透过一扇破烂的窗户,他看见一个留着胡子的中年男子正在密切地注视着他。克里斯深吸了一口气,抬腿迈进了小屋,亲切地打招呼:“您好!”
一个老人正站在壁炉旁,他看着克里斯,没有出声。那个留胡子的中年男子仍然靠窗站着,手里拿着一把手枪。
“你是警察,对吧?”拿枪的人问。
“是的。”克里斯带着友善的微笑答道,“您一定是帕皮·理查兹,卡尔·理查兹的父亲。”
“没错,我是卡尔的爸爸。你们抓不到他的。”枪指着克里斯。
“那么,您是……”克里斯看着老人问。
“我和帕皮是老朋友。”老人答道。
克里斯点点头,环顾了一圈屋子。“上头安排我负责这个案子,”他说道,“但我可以看出他今天不在家。我想我还得再来一趟。”然后,他看见了挂在墙上的那把小提琴。“谁拉小提琴?”他问。
屋内沉默了一会儿,然后那个老人答道:“帕皮。他是这一带最好的小提琴手。你应该听听他拉的《草丛中的火鸡》。”
克里斯似乎一下子来了兴趣,说道:“真的呀?我也略懂皮毛。介意我看看那把小提琴吗?”
走过去取那把小提琴时,克里斯知道枪仍然在瞄准他。他感到额头在冒汗,但他平静地从墙上取下了小提琴,似乎他是一位受到热烈欢迎的宾客。他小心地把小提琴翻转过来,取下琴弓。然后活泼的音乐声响了起来。克里斯拉的正是《草丛中的火鸡》。老人开始用一只脚在积满灰尘的地板上打起了拍子。但帕皮仍然一动不动地站着,紧握着枪,冷冷地看着克里斯。
克里斯卖力地拉着小提琴,眼睛偶尔瞄上帕皮一眼。突然,音乐变了,琴弦上响起了一首古老民歌的优美旋律。小屋内弥漫着热情的气氛。克里斯觉得自己从来都没拉得这么好过。帕皮·理查兹也陶醉了,对抗的眼神变成了惊奇。枪现在已经指向地面。当最后一个音符落下,帕皮已把枪丢到了角落里。
“哦,警官,”帕皮说道,“这是一流的演奏水平。也许您应该留下来吃饭,再给我们多演奏几首曲子。”
饭后,三人一起坐在屋外享受春日的阳光。他们聊起了小提琴曲,以及住在这一带的老人和帕皮认识的小提琴手。
他们聊了一个小时,没有谁提起克里斯到这里来的原因。优美的琴声再次响起,又一个小时过去了,仍然没有提到关于卡尔·理查兹的一个字。最后,克里斯说道:“抱歉,我得回镇上去了。我现在住在司法办。”
老人看了他一会儿,说:“卡尔呢?你想逮捕他,不是吗?”声音里带着一些调侃。
“哦,不是我要抓他,”克里斯笑道,“是政府要抓他。您知道政府要抓一个人时的态度是怎样的。也许花费几天,几个月,或者几年,但他们总会抓到他。花费的时间越长,他在外面的情况就会越糟糕。”
“政府总能抓到他想抓的人吗?”老人问。
“不总是。有时候那个人会在潜逃途中死掉的。”
帕皮陷入了沉思。许久,他突然说道:“嗯,警官先生。我喜欢你说话的方式,我也喜欢你优美的琴声。我想你是一个信得过的人。”他停了下来,似乎很难再讲下去。然后,他沙哑着说:“我……好吧,我会和卡尔谈谈。我想他明天会作出正确的选择。明天中午你在司法长官办公室等着吧。”
克里斯顿时如释重负,但他还是惊讶地说道:“那么,明天中午见。”下山时,他擦去了额头上的汗。
第二天中午,当镇上教堂的钟敲响12点的时候,街上出现了一个留着胡子的中年男子,他的身后跟着一个年轻的男子,一看就知道已经在山上藏了好几天。他们正朝司法长官办公室走去。
克里斯正在等候着他们。
“警官先生,”帕皮说道,“这是卡尔,我的儿子。”
(庞启帆译)
1.依据小说中有关“枪”的细节,分析帕皮这一人物的心理变化。(4分)
2.帕皮说“我喜欢你说话的方式”,请概括克里斯说话方式的特点。(4分)
3.“老人”这一形象是如何逐步推动情节发展的?(6分)
4.探究小说题目“琴声缉凶”的妙处。(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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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声缉凶
[美]约翰·弗洛赫蒂
联邦调查局特工克里斯来到了山上的一间小屋前。他来抓捕卡尔·理查兹,一个持枪的危险杀人犯。透过一扇破烂的窗户,他看见一个留着胡子的中年男子正在密切地注视着他。
克里斯深吸了一口气,抬腿迈进了小屋,亲切地打招呼:“您好!”
一个老人正站在壁炉旁,他看着克里斯,没有出声。那个留胡子的中年男子仍然靠窗站着,手里拿着一把手枪。
“你是警察,对吧?”拿枪的人问。
“是的。”克里斯带着友善的微笑答道,“您一定是帕皮·理查兹,卡尔·理查兹的父亲。”“没错,我是卡尔的爸爸。你们抓不到他的。”枪指着克里斯。
“那么,您是……”克里斯看着老人问。
“我和帕皮是老朋友。”老人答道。
克里斯点点头,环顾了一圈屋子。“上头安排我负责这个案子,”他说道,“但我可以看出他今天不在家。我想我还得再来一趟。”然后,他看见了挂在墙上的那把小提琴。“谁拉小提琴?”他问。
屋内沉默了一会儿,然后那个老人答道:“帕皮。他是这一带最好的小提琴手。你应该听听他拉的《草丛中的火鸡》。”
克里斯似乎一下子来了兴趣,说道:“真的呀?我也略懂皮毛。介意我看看那把小提琴吗?”
走过去取那把小提琴时,克里斯知道枪仍然在瞄准他。他感到额头在冒汗,但他平静地从墙上取下了小提琴,似乎他是一位受到热烈欢迎的宾客。他小心地把小提琴翻转过来,取下琴弓。然后活泼的音乐声响了起来。克里斯拉的正是《草丛中的火鸡》。老人开始用一只脚在积满灰尘的地板上打起了拍子。但帕皮仍然一动不动地站着,紧握着枪,冷冷地看着克里斯。
克里斯卖力地拉着小提琴,眼睛偶尔瞄上帕皮一眼。突然,音乐变了,琴弦上响起了一首古老民歌的优美旋律。小屋内弥漫着热情的气氛。克里斯觉得自己从来都没拉得这么好过。帕皮·理查兹也陶醉了,对抗的眼神变成了惊奇。枪现在已经指向地面。当最后一个音符落下,帕皮已把枪丢到了角落里。
“哦,警官,”帕皮说道,“这是一流的演奏水平。也许您应该留下来吃饭,再给我们多演奏几首曲子。”
饭后,三人一起坐在屋外享受春日的阳光。他们聊起了小提琴曲,以及住在这一带的老人和帕皮认识的小提琴手。
他们聊了一个小时,没有谁提起克里斯到这里来的原因。优美的琴声再次响起,又一个小时过去了,仍然没有提到关于卡尔·理查兹的一个字。最后,克里斯说道:“抱歉,我得回镇上去了。我现在住在司法办。”
老人看了他一会儿,说:“卡尔呢?你想逮捕他,不是吗?”声音里带着一些调侃。
“哦,不是我要抓他,”克里斯笑道,“是政府要抓他。您知道政府要抓一个人时的态度是怎样的。也许花费几天,几个月,或者几年,但他们总会抓到他。花费的时间越长,他在外面的情况就会越糟糕。”
“政府总能抓到他想抓的人吗?”老人问。
“不总是。有时候那个人会在潜逃途中死掉的。”
帕皮陷入了沉思。许久,他突然说道:“嗯,警官先生。我喜欢你说话的方式,我也喜欢你优美的琴声。我想你是一个信得过的人。”他停了下来,似乎很难再讲下去。然后,他沙哑着说:“我……好吧,我会和卡尔谈谈。我想他明天会作出正确的选择。明天中午你在司法长官办公室等着吧。”
克里斯顿时如释重负,但他还是惊讶地说道:“那么,明天中午见。”下山时,他擦去了额头上的汗。
第二天中午,当镇上教堂的钟敲响12点的时候,街上出现了一个留着胡子的中年男子,他的身后跟着一个年轻的男子,一看就知道已经在山上藏了好几天。他们正朝司法长官办公室走去。
(选自《特别关注》,有删改)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一项是
A. 故事里帕皮·理查兹是罪犯的父亲,“靠窗站着,手里拿着一把手枪”等细节暗示了他戒备的心态,而“枪丢到了角落里”表明他已放松了对克里斯的警惕。
B. 特工克里斯是小说的主要人物,故事里通过他同相关人物的对话以及拉琴的核心情节,从始至终表现出他在缉犯过程中的冷静与无所畏惧。
C. 在缉犯过程中,《草丛中的火鸡》以及相关乐曲的演奏,让克里斯赢得了罪犯家人的信任,并在随后的对话中改变了他们继续匿藏凶犯的主意。
D. 小说主要运用了语言、动作、心理等描写,让特工克里斯的形象逐渐鲜明饱满;正面描写与侧面描写的结合也让主人公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
2.小说中的“克里斯”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3.小说以“琴声缉凶”为题很巧妙,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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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
肖邦故园 雅—伊瓦什凯维奇(波兰)
世界各地的人都向这清流涌来,为取得一瓢饮,为分享这馨香醉人的玉浆。当人们在秋季或者夏季的周末,来到这小屋的周围,静静地倾听室内的钢琴演奏的时候,再也没有比它更动人的景象了。世界上最杰出的钢琴家都把能在这间房子里弹奏一曲肖邦的作品,表示对这圣地的敬意,引为莫大的荣幸。
那时,房前屋后往往挤满了听众,有年轻人,也有老人;有新来的听众,他们是第一次来此领略肖邦的天才所揭示的无限美好的世界;也有常来的老听众,对于他们,每次都是莫大的精神享受,每次都能引起甜蜜的回忆:回顾自己一生中的幸福时光,回顾这伟大的音乐激起的每一次无限深刻的内心感受。也有人想起,曾几何时,连肖邦的音乐也成了违禁品!只能偷偷摸摸地在一些小房间、小客厅里秘密演奏,只有寥寥无几的人才能进入那些房间。他们去听肖邦的音乐,不只是为了证明自己祖国文化的伟大,同时也为了证明一个民族的精神生活是无法窒息的。因而这美好的音乐有时也是斗争的武器。舒曼把它称为藏在花丛中的大炮,不是没有根据的。
德居斯太因侯爵对肖邦说过:“我听着您的音乐,总感到是在同您促膝谈心,甚至,似乎是跟一个比您本人更好的人在一起,至少是,我接触到了您身上那点最美好的东西。”
肖邦之家的最大的魅力之一,正是在于我们能感受到在同肖邦“促膝谈心”。
人们有时会由于事情多,工作忙,任务完成得不尽如人愿,或由于一些打算落空而发愁;有时又会在频繁的工作中碰到某些草率从事或令人不安的现象,因而思想上产生了疑虑,那时,只要到肖邦之家去听一次周末音乐会,便能重新获得对波兰文化的信心,相信它已渗透进了民族的最深层。
到了肖邦之家,会亲眼看到,而且确信,作为民族的最坚韧的纽带,作为民族精神的支柱和基础的伟大艺术具有何等不可估量的威力。密茨凯维支的诗,肖邦的音乐,对于波兰人而言,就是这样的支柱。
我们带着惊讶和柔情望着这幢实为波兰民族精华的朴素小屋。它像一只轮船,漂浮在花园绿色的海洋里,花园里的一草一木,都经过了精心的栽培,因为这花园也想与肖邦的音乐般配。
春天,栗树新叶初发,几乎还是一派嫩黄色,它们悬挂在屋顶的上方,犹如刚刚出茧的蝴蝶的娇弱的翅膀。粉红色的日本樱花,宛如在旭日东升的时候飘在庄园上空的一片云彩。如此娇嫩的色调,酷似一首最温柔的曲子,又如落在黑白琴键上的轻盈的速奏。
夏天,水面上开满了白色和黄色的睡莲,那扁平的叶子舒展着,像是为蜻蜓和甲虫准备的排筏。睡莲映照在明镜般水中的倒影,宛如歌中的叠句。肖邦之家的夏,往往使人浮想联翩,使人回忆起肖邦那些最成熟的作品。尤其是黄昏时分,水面散发出阵阵幽香,宛如船歌的一串琶音,而那银灰、淡紫的亭亭玉立的树干,排列得整整齐齐,有条不紊,宛如f小调叙事曲开头的几节。清风徐来,树影婆娑,花园里充满了簌簌的声响。这簌簌声,这芬芳的香味,使我们心荡神驰,犹如是在聚精会神地倾听这独具一格的音乐的悠扬的旋律,清丽的和声。
秋天又别有一番风味。这是乡村婚嫁的季节,时不时有一阵小提琴声传到这里,飘到金黄的树冠下,飘到寂静的草坪上,它提醒我们,此刻正置身于马祖卡曲的故乡。当我们漫步在花园的林阴小道,当我们踏上玲珑剔透的小桥,落叶在脚下踩得沙沙响。作为悠悠往事“见证者”的树叶,就像忧伤的奏鸣曲中那结尾的令人难忘的三重奏,它们以自己干枯的沙沙声招来了那么多的思绪,那么多的回忆,那么多的乐曲。于是,我们开始理解那个客死远方巴黎的人的深沉的郁闷:久别经年,他只能依稀记得“国内唱的歌”。
然而,这里最美的是冬天。请看吧!四野茫茫,白雪覆盖的房舍安然入梦。花园的树木变成了水晶装饰物,且会发出银铃般清脆的响声,就像昔日挂在马脖子上的铃铛。如今既没有马,没有雪橇,也没有狐裘,更没有裹着狐裘的美女。没有母亲,没有姐妹——只有无边的静寂。一切都成为往事了。
只有他还住在这里,独自一人在雅致的房间里来回踱步。只有微弱的琴声在抗御风雪和寂静。只有音乐长存。
倘若你在这样一个隆冬季节,站在小屋的前边,望着被积雪压弯了的屋顶、光秃秃的树枝、黑洞洞的窗口,你就会感到,你是和肖邦在一起。
你是在和肖邦促膝谈心。
(有删节)
1.请从修辞的角度对文章划线句子作赏析。(5分)
2.肖邦之家四季的景色有什么特点?请根据文章内容作简要概括。(4分)
3.文章主要写了肖邦之家的四季景色,作者却说“我们能感受到在同肖邦‘促膝谈心’”,如何理解“四季景色”与“促膝谈心”两者间的关系?(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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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1分)
一个十分危险的人
(美国) 鲁尼恩
大约三十五年前,一个名叫摩根·约翰逊的年轻人来到我的家乡定居。在我们家乡,随便询问一个人从什么地方来,是很不礼貌的。摩根本人对此绝口不提,这样一来,其他人就更无从了解了。而且,他对自己的身世也很少谈起,因此人们把他看作是一个神秘的人物。
摩根长相十分凶狠,这一方面由于他鼻梁上的那块伤疤,一双黑眼睛,另一方面也由于他看人的特别姿态。三十五年前,当他第一次来到圣弗大街上时,不知是谁说了一句:“瞧:这是一个多么危险的人。”
这一下可好,等到他第二次出现在圣弗大街时,那些曾经听到有关他的议论的人,转而又对别人说:“这无疑是个十分危险的人。” 渐渐地,凡是看见摩根,看见他那鼻梁上的伤疤、那黑眼晴的人,无不说:” 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人。”
以至最后家乡的男女老少人人皆知摩根是个十分危险的人。只要他一抬腿,用他那特有的姿态注视着别人时,人们都对他采取敬而远之的态度。如果他碰巧走进一家酒店,正在进行的争论会因此而忽然平静下来。如果他偶然对争论发表一些意见的话,那么不论他说些什么,在座的都会随声附和。因为谁也不愿意和一个危险人物发生争执。
摩根·约翰逊鼻子上的伤疤表明,他过去曾经有过不幸的遭遇,然而,这块伤疤到底是怎么来的,他可从未对人说过。久而久之有人声称,听说这是一天晚上他在纽约和十个歹徒打架时留下的,其中一个歹徒开枪打伤了他的鼻子,而摩根·约翰逊最后把这十个人统统打死了。
没人知道这种说法是谁散布的。摩根对此也不否认,甚至当被他打死的人数上升到二十人时,他也没有予以驳斥。事实上,他是个沉默寡言、不管闲事的人,人们对他的议论,他压根儿就没有理睬过。
他在我家乡的小镇上一住多年,镇上的人常常指着他的背影向来访的人说::“他是一个极其危险的人。” 待到他快五十岁时,有的人只要一看见他就会发抖,直到他走开之后方能止住。
可是,有一天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正当他在街上行走时,从绿灯酒店踉跄地走出一个小老头。小老头姓甘布尔,是瓦尔法诺河下游一个牧羊人, 。他每月到镇上打一次酒。
绿灯酒店卖的威士忌酒劲很大,喝了这里卖的酒常常便那些从来不想打架的人也想干一仗。当然,谁也没有想到它会有那么大的力量,竟然使一个牧羊人也寻衅斗殴起来。他一把抓起摩根的上衣就问:“好啊,你就是那个危险的人,是不是?”
每个目睹这件事的人,都为可怜的老头感到担心,心想这下摩根还不像牛嚼草一样一口把他吞下去,嚼烂了再吐出来。可是摩根只是一个劲眨巴着眼,问道:“怎么啦?”
“有人告诉我,你是一个危险人物” 牧羊人说道,“我现在就要切开你的胸膛,看看里面究竟装的是什么东西,使你变得这么令人可怕。”
说罢,他掏出一把大折刀,打开来就向摩根刺去。 摩根见他拔出刀子,拔腿就跑。上了年纪又喝得酩酊大醉的甘布尔,自然追不了多远。但是,摩根还是狂跑不止。直到跑出小镇之后才歇腿。据最后一个见到他的人说,他还在向丹佛市方向走呢。自从那以后,在这家乡的小镇上再也没有见到他的影子。十有八九,他已经到达丹佛了吧。
后来有消息说,有关摩根是个危险人物的说法完全是虚构的,而且他也没有在纽约打死过十个人——他根本就没有打死过人。至于他鼻子上的那块伤疤,有人说那是他想偷一个女人的钱包,被那个女人用钱包砸的。
这种说法很可能并不比摩根打死十个人的传说更可靠,但是直至今日,家乡小镇的人们对此一直笃信不疑。
我的祖父经常谈起摩根·约翰逊,认为这件事说明了人的某些天性。他说,谁都可以说某人是好人或者坏人,而且只要重复多次,最后就会使人信以为真。尽管像这件事所表明的,一旦真相揭露出来后,也许好人并不好,坏人并不坏。
祖父说,他一直怀疑摩根是个危险人物。但是倘若你要问他为什么不像牧羊人那样试验一下,他会对你说:“咳。你也知道,摩根也许就是像人们所说的那样,这种可能性总是存在的。只要所传的流言有一分可信,我就决不去揭穿它。” (吴正龙译)
1.摩根实际上是一个怎样的人?小镇的人们把他看成危险人物的根据是什么?(4分)
2.“至于他鼻子上的那块伤疤,有人说那是他想偷一个女人的钱包,被那个女人用钱包砸的。” 这个句子同前文哪些内容形成了对照。(不超过40字作答。4分)
3.说明下列加点文字的意义或作用。(6分)
(1)这一下可好,等到他第二次出现在圣弗大街时,那些曾经听到有关他的议论的人,转而又对别人说:“这无疑是个十分危险的人。” 渐渐地,凡是看见摩根,看见他那鼻梁上的伤疤、那黑眼晴的人,无不说:“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人。” 文中加点的词语表现了小镇的人怎样的特点?
(2)“摩根见他拔出刀子,拔腿就跑。上了年纪又喝得酩酊大醉的甘布尔,自然追不了多远。但是,摩根还是狂跑不止。直到跑出小镇之后才歇腿。”
联系全文看,这样写摩根有什么作用?
4. 如果要在文中横线处对牧羊人作些叙述或描写,根据主题表现的需要应怎样写?试着写2—4个短句。(3分)
5.小说的细节必须真实可信,经得起推敲。参照示例,对下例内容的合理性加以解说。(4分)
示例: 牧羊人小老头甘布尔为什么敢找危险人物摩根的碴?作者答:是在一种酒劲很大的威士忌的作用下。
(1)摩根很多年来在小镇人心目中一直是个神秘人物。摩根为什么能“神秘” 那么多年?(2分)
(2)在牧羊老头之前,镇上竟没有一个人想“ 试试” 摩根。作者的解释是:(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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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应急计划
[美国]杰夫·吉布森
特工本特林走进审讯室,坐到嫌疑人格罗根面前,说:“约翰逊特工告诉我,你改变主意了。”
格罗根点点头:“所以如果我配合的话,你们就只会指控我持有武器,不指控抢劫银行?”
“对,你要做的就是告诉我有关莎琳的一切。”
“好。”他深吸了一口气,“莎琳是世界上最厉害的银行大盗。她是个天才,从来没有被抓住过,而且我认为永远也不会被抓到。她的预备工作细致到家了,不管发生什么事,她都有一个应急计划。”
“在遇到她之前,你从来没有抢过银行?”
“从来没有。”格罗根叹了口气,“不过我们在一起的连一年过得非常好,这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
“你遇见她的时候,她22岁?”
“是的,那个时候她已经是行家里手了。是她的前男友米奇教她的。他告诉她,抢劫银行所需要的最重要的东西,不是头脑和胆量,而是纪律。世界上最好的计划,如果不讲纪律,那也一文不值。”
“说得对。”
“她跟米奇一起抢劫过七次,学会了所有她能学到的东西,但是她不得不甩掉他。他大部分的时间都醉醺醺的,干活粗心马虎。真正让她生气的是他疏忽了她。①你就不能那样对待像莎琳这样的女人。”
“你抢了几家银行?”
“五家。前面四个非常完美,第五家,就不那么完美了,否则我就不会在这儿了。”
“发生了什么事?”
“我们正要离开银行,她用一个超大号的钱袋装着战利品。这时有一个混蛋顾客从地板上跃起扑向我,想抓住我。我的分工是控制顾客、留意时间和观察街道上的情况,而莎琳去抢现金。他砰的一声把我的脸撞到了门上,给了我这么一下子,”格罗根指指额头上的绷带,“我朝他的头顶上方开了一抢。这下好了,他尿裤子了!”格罗根咯咯地笑了。
本特林并没有笑,“接着说。”
“我来到外面的时候,莎琳坐在驾驶座上,面具后面的眼神很疯狂。我滑进了副驾驶座,然后我们就离开了。我们换了一辆车去了商场,把战利品藏在公用设施箱里。”
“到底为什么要把钱藏起来?为什么不带着钱跑呢?”
“这就是她的计划的漂亮之处。我们先把现金藏好,让事情冷却下来。即便追踪到我们头上,你们也没有足够的证据。不管怎样,我们回到了汽车旅馆。莎琳给我处理了伤口,然后离开了,去把我们穿过的衣服烧掉,还拿走了我的手枪。我吃了几片止痛药之后就睡着了。当我醒来的时候,莎琳回来了,她说我们必须实施她的一个应急计划,马上离开城镇。去取战利品是我的活,而她带着我们的行李到汽车站买车票。当我来到商场后面空无一人的小巷时,我打开公用设施箱,刚抓起钱袋,突然整条巷子警笛大作,警灯闪烁,我差点儿心脏病发作。其余的事你都知道的。”
本特林点点头,“你看着我打开钱袋,里面塞满了报纸,还有你在抢劫时使用的手枪。”
“是啊。你们的人得到了一个匿名举报,一个女人的举报,对吗?”
“不错。你从来没有怀疑过她会出卖你吗?”
“见鬼,从来没有!当然,是我搞砸了,但并不是我们不能弥补的什么事情。我们仍然可以一起逃脱。我们相爱着。不管怎么说,我爱着她。”他做了个鬼脸,“直到一个小时前,在楼下,被铐在板凳上的时候,突然看到了墙上的挂历,过去的日期被划掉了。就在那个时候我才明白。”他咧嘴苦笑,“莎琳的生日是三天之前,我忘得一点儿影儿都没了。②你就不能那样对待像莎琳这样的女人!”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从文章开篇本特林和格罗根的对话看,格罗根已承认自己就是抢劫银行的凶犯,当得知只指控自己持有武器时,他表示配合特工的审讯。
B. 莎琳既很讲究“纪律”,又很看重感情。米奇和格罗根都是因为过于粗心,在情感方面伤害了莎琳,才让莎琳离开了米奇,举报了格罗根。
C. 小说中写一个顾客撞击格罗根的情节不是可有可无的,它导致了格罗根开枪,破坏了“纪律”,从而引出下文莎琳实施她的应急计划。
D. 小说通篇都是对话的形式,但这是特殊的对话,特工穿针引线式的审讯,格岁根一五一十地交代,因为涉及案情,读者并不感觉枯燥乏味。
2.小说中①②两处画线句子的文字完全相同,但表达的意思不尽相同,简要分析两句话表意上的异同。
3.作为职业大盗,莎琳在这次抢劫银行案出现麻烦后是如何实施应急计划的?请结合作品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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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蛮 师 傅》
韩少功
莫求带着两个村干部,来到我家言不及义地东拉西扯,喝茶,抽烟,翻翻桌上的报纸,看上去无事不登三宝殿,但又迟迟不入正题。
最后莫求犹犹豫豫地说:“到山上走走,如何?”
走就走吧。
他们显然不是拉我去观光。
爬到蕉冲和梅峒之间的大岭上,走完一截新泥翻滚的路坯子,正题才出现在前面。原来公路开挖到这里以后,碰到了前面一个陡崖。往左边挖吧,坡度不大,但可能遇到岩层;往右边挖吧,没有岩层,但必须远远地绕路减坡。他们不知下一步如何才能省工,要我来做个决断。
我吃了一惊。开路这样的大工程,他们既无测量也无设计,一个瞎子也想摸上天?或者说,他们迈开两脚就是测量,摸摸脑袋就是设计,一台挖土机挖到哪里算哪里,再来一次土法上马大跃进么?怪不得他们不久前闯下大祸。一台推土机一步踩空,几个筋斗翻下山去,把竹林哗啦啦压倒一大片。莫求当时脸色惨白,喊一声“娘”,差点晕了过去,好半天醒过神来,要大家赶快下山,说人肯定是没有了,但有只手,有只脚,都要捡回来,到时候请万裁缝拿针线连一下。
没料到那一次居然老天保佑,司机不但没死,而且毛发未损,从砸瘪了的驾驶室里钻出来,拍泥打灰,还是大活人的一个。
翻车没翻出教训,倒翻出了更大的贼胆。他们把推土机卸成几块,嘿哟嘿哟分头搬上山,胳膊大腿一凑,耳朵鼻子一拼,又成了一台推土机,又要继续开工。几双眼睛盯着我,只等我一言定乾坤。“老韩你读书多,”莫求递来一根烟,“你说说,这条路到底应该往左还是往右?”
“我如何懂得这一套?”
“你连外国都去过,什么路没有看见过?你就不要谦虚了。”
“这不是谦虚,是我真的不懂。”
“你当过主席的人,”——莫求知道我当过什么协会的主席,“书都写了好多本,还不比我们的水平高?还不比乡政府贺麻子的水平高?”
我没法让他明白,读书人并不万能,就算当了十个鸟主席,也没法设计出公路。这事还是只能去找路桥设计院。但我后来明白,我这样说也是犯傻。他们虽然一直自称蛮电工、蛮木工、蛮砌匠、蛮司机,但也都是脔心七窍,对工程设计一事岂能不懂?只是手里少了钱,就没法去懂,只能装不懂。莫求对我说,他们从各方筹集来的资金总共才六万多,若去找设计院,连半张图纸都买不回,修什么屁路?
我们沉默了很久。最后,我也只能跟着他们蛮干。我提议大家在林子里再钻一遍,把两条路线实地再考察一下,但愿最终能达成共识。在太阳下山之前,我们总算重新会合了。我脸上被草叶割出好几道血痕,衣衫也汗了个透湿。这还不算什么。最倒霉的是老贵,被马蜂蜇了一下,哇哇大叫,眼泪双流,在林子里狗一样钻来窜去,说要捉住那只马蜂来“原汁化原毒”。但这一切代价仍未换来共识,合议时还是有的要往左,有的要往右,一堆蛮师傅,谁也不服谁。
太阳已经落山了,天色渐暗。这种神仙会不宜再开下去,起码老贵的蜇伤也痛得他受不住。事情还是回到了原点。莫求盯着我:“你说说看,挖哪边?”
我心一横:“左边!”反对方没有吱声。
“你们硬要我唱戏,就不准往台上丢草鞋!”
“那是当然,那是当然。”他们都这样说。
“好马不吃回头草,是团狗屎也要吃了它!”我又补上一句,权当是在荒山野岭上再当一回主席。
我的会员们纷纷说:左边就左边,狗屎也要吃了它!
后来的事实证明,这个方案确实是半团狗屎:开挖遇到的岩层,比估计的要硬得多,费了我们好多人工和炸药。一次山体崩塌,还差点闹出人命。好在一俊遮百丑,公路总算通了,大家也就不再说什么。至于另一些方案会不会是狗屎,会不会是更大的狗屎,因为未能实施,就没法验证。
但有一条基本上可以肯定:如果久拖不决,如果空谈坐等,等有了大钱以后再找设计院按部就班——那我们什么也干不成。那样的话,我们看上去多了一些科学,其实一定是更可笑的狗屎。
(选自《小说选刊》)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文中“把两条路线实地再考察一下,但愿最终能达成共识。”,可见我也是一个蛮干者,让大家达成共识,可见出“我”不敢承担责任。
B.文中“只是手里少了钱,就没法去懂,只能装不懂”,可见这些人都是金钱至上,为了钱,不惜蛮干,甚至不惜有生命危险。
C.文章语言朴实,富于乡土气息,比如人物的名字“莫求”,人物的对话“狗屎”等基本都是乡村的语言,给人以亲切之感。
D.小说中的“我”是事件的见证人,使故事根据有真实感,同时增强文章的亲切感,在结构上又起到线索的作用,
E.小说的结尾“我”的相关评论含蓄的表达了文章的主旨,在表达情感的同时引起人们的深刻思考。
2.分析小说中“我”的形象特征。
3.小说中插入“挖土机翻下山去”的环节,有何作用?
4.小说结尾说:“那样的话,我们看上去多了一些科学,其实一定是更可笑的狗屎。”反应出作者的一种什么心理,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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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训:大学的文化符号
孙邦华
校训,如同现代大学一样,是近代从西方引入中国的,有研究者认为上海教会学校圣约翰大学为近代中国最早明定校训 “光与真理”的大学,民国时期诞生的各类大学大都仿而效之,确立校训。
中国大学的校训既然受西方校训的影响而产生,因而存有一些共同的特质和属性,且不说民国时期的新教大学燕京大学、齐鲁大学、圣约翰大学等,要么直接借鉴了耶鲁大学、哈佛大学等校训的内容与形式,要么思想源于《圣经》,更重要的是中西方大学的校训都具有为了学生健康成长的目的性、导向性,把校训悬于校门、礼堂等重要位置,甚至标识在校徽之中。从内容上看,中西大学校训可划分为“为学”、“为人”、“为人”与“为学”相结合等三大类。
以“为学”为主旨,是指大学强调学生对知识、真理的不懈追求为办学的主要目的。对于这类大学的校训,比较有代表性的西方大学有:英国剑桥大学的校训为 “此乃求知学习的理想之地”。这类有代表性的中国大学校训有:民国时期的新教大学齐鲁大学的校训是“尔将识真理,真理必释尔”。
所谓以“为人”为主旨,是指大学主要强调对学生的塑造以道德为本,培养具有高尚品格、勇敢气质和服务精神的人。这类大学校训,比较有代表性的西方大学有: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校训是“法无德不立”,美国著名军事院校西点军校的校训是为“职责,荣誉,国家”。中国大学的这类校训以清末民国时期的大学较为普遍,如上海南洋公学(上海交通大学前身)校长唐文治于1910年确定“勤、俭、敬、信”为校训,南京高等师范学校曾经确立一个字的校训“诚”,后来发展成为东南大学、中央大学后,把校训相继改为“止于至善”与“诚、朴、雄、伟”。
所谓“为学”与“为人”相结合,是指大学强调求知求真与人格完善兼顾,培养德才兼备的人。相比而言,西方的大学和民国时期的中国大学大多从“为学”或“为人”中一个方面确立校训,个别大学校训是“为学”与“为人”的结合型,譬如: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的校训为 “知识,智慧,人性”,清华大学自1914年起确立“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校训。近年来中国的大学在确立校训的大潮中,绝大多数校训都是“为学”与“为人”的结合型。譬如:北京师范大学校训“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南京大学校训“诚朴雄伟,励学敦行”。
中西方大学的校训,尽管在内容上大致都可划分三种类型,但是也还是有一些本质差异。西方历史名校的校训思想内容大都来源于基督宗教的经典《圣经》,如美国的耶鲁大学、哥伦比亚大学等;一部分出自古希腊罗马先贤、诗人的话语或诗句,如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等。中国的大学校训,在民国时期,一般来自《大学》《中庸》等儒学经典和史书。同样在讲“为人”,西方的大学非常强调博爱、自由、服务,如斯坦福大学的校训为 “愿自由之风劲吹”,中国的大学主要强调诚朴勇爱等道德修养。同样在讲“为学”,西方的大学强调在上帝的灵光中去探索真理,牛津大学的校训为“上帝乃知识之神”,中国的大学则强调勤笃、敬业等儒学传统。
大学校训是大学理念、大学精神的集中体现,中西方大学在大学理念、大学精神上是共性与个性(特色)兼具的,共性与个性都植根于赖以生存的文化之中。现代大学在造就具有高深知识和高尚人格的高素质人才之时,离不开超越东西方的人类共同的知识、思想,也不能忽视民族文化资源和传统。一定的文化形成一定的校训,大学校训则是体现人类共性和民族特性的文化符号,这种文化符号必然渗透到每一所大学的办学宗旨、办学传统、管理制度、学科建设、师生群体等各个方面,并转化为对育人的整个活动之中。
1.请简要概述本文的论述思路。
2.文章的第六小节运用了哪些论证方法,请简要分析。
3.请概括中西方大学校训的差异性,并说明造成这种差异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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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实践
(美)弗洛姆
一旦搞清了爱的艺术的理论问题,随之而来的便是爱的艺术的实践问题。这个问题更困难,因为对于任何一种艺术的实践,我们除了去身体力行外,难道还有别的途径吗?
当今的绝大多数人,自然也包括本书的读者,都希望得到一个能指导自己“如何去做”的妙计良方。在我们讨论的这个问题上,就是要别人教他们怎样去爱,这就使问题变得更为复杂。凡是抱有此种心情来读本书最后一章的人,恐怕都难免要大失所望。爱,乃是纯个人的体验,无论何人,都只有通过自己的努力去亲身体验。事实上,很难有人完全没有体验过爱,至少在童年、青年或成年曾以最基本的方式体验过。关于爱的实践,我们能够加以讨论的无非是爱的艺术的前提,实现这些前提的方法,以及如何实践这些前提和方法。至于最后去实现爱的各个步骤,则全赖个人自己去完成,一旦到了需要采取最后的决定性行动时,讨论也就无济于事而只能到此为止。不过我仍然相信,对方法的讨论将有助于掌握这门艺术,至少对于那些不再期待“妙计良方”的人是如此。
无论哪一门艺术实践,无论是木工、医术,还是爱的艺术,都有一些共同的要求。首先,艺术实践要有一定的训练。不经训练,便会一事无成;仅凭“一时高兴”而干某事,那只能算一桩不坏的兴趣爱好,决不会成为艺术大师。但是,仅仅进行某项艺术实践的训练还不够(比如说每天坚持练习几小时),艺术实践还要求人们在整个生活中严于律己。有人认为,对于现代人来说,再没有比循规蹈矩更轻而易举的事情。人们不是每天都在最严格的纪律约束下从事最程式化的工作吗?不过,同样也是事实的是,现代人在工作之余最为放荡散漫,很少自我训练。只要工作一完,他们就变得懒惰懈怠、无精打采,说得好听一点,就是让自己“轻松一下”。这种慵懒的态度在很大程度上是对严格程式化生活的一种反抗。正是由于人们被迫每天8小时不是为了自己的目的,以不属于自己的方式去耗费精力,就范于规定的生产节奏,这才使得他们反抗。只不过,他们采取了一种幼稚可笑的自我放纵的反抗方式。而且,在这种反抗专制的斗争中,他们丧失了对一切训练的信任,既包括权威强加的不合理的训练,也包括他们为自己制定的合理训练。没有后者,生活就变得杂乱无章和缺乏专一。
要掌握一门艺术,专一是不可缺少的条件之一。这个道理不言自明,每个学艺者对此都深有体会。但是,在我们的文化中,专一甚至比律己更为难得。与此相反,我们的文化总是引向一种见异思迁和朝三暮四的生活方式,这是其他社会很难与之相比的。比如,同时干几件事情:读书看报、听广播,与人交谈,抽烟,吃喝等等。人成了贪婪的消费者,渴望着随时去吞噬一切——图画、酒、知识等。当我们独自一人时,感到特别难耐,这种心猿意马的情况也就尤为显著。大多数人往往不能做到静坐无言,不抽烟,不看书,不饮酒;他们常常变得敏感烦躁、非得动手动嘴地做点什么不可。(抽烟就是这种缺乏专心致志的症状之一;它能同时占用人的手、口、眼和鼻。)
掌握艺术的第三个因素是耐心。同样,任何一个曾努力掌握一门艺术的人都了解,要取得哪怕一点点成功,没有耐心是不行的。想一步登天的人不可能学到艺术。不幸的是,对于现代人来说,做到有耐心并不比严于律己和专心致志更容易。我们的整个工业体系恰好助长的是其反面:急躁。现代所有的机器都是为了高速运转而设计出来的;汽车和飞机是为了使我们迅速到达目的地,而且越快越好。如果新机器能够以一半的时间生产出原来机器生产的等量产品,那么新机器就比原来的机器好两倍。诚然,这里有重要的经济原因。可是在如此广泛的领域内,人的价值已经越来越多地由经济价值来衡量了。机器的优点就应该是人的优点,这就是逻辑。现代人在办事拖沓时,想到失去的是时间;可是当他赢得时间后,却不知道该如何利用,于是又白白地消磨掉。
最后,学习一门艺术的条件还有,对艺术的掌握要全力以赴。如果不把艺术当成一件至关重要的事情,就休想把它学好,最好也不过维持在业余涉猎者的水平上,成不了真正的大师。对于爱的艺术来说,这一条也不可缺少。在爱的艺术中,只有半瓶子醋的人远远多于真正精于此道的人,其比例超过了其他任何艺术。
(节选自弗洛姆《爱的艺术》,陈维纲等译,四川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12~13题为选择题,请在答题卡“选择题答题区”作答。(12题选对一项给2分,选对两项给5分,多选不给分)
1.下列说法不符合文意的两项是(5分)
A.要弄清楚爱的艺术的实践问题比爱的艺术的理论问题更难,因为只有身体力行这唯一的途径可以依赖。
B.爱是纯个人的体验,人们至少在童年、青年或成年曾以最基本的方式体验过,没有体验过爱的人是完全没有的。
C.任何艺术实践要有一定的训练,如果仅凭自己一时的高兴而干某事,缺乏坚持不懈的训练,决不会成为艺术大师。
D.现代人在工作之余最为放荡散漫。他们表面无精打采,其实在内心深处,他们遵循严格的程式化生活。
E.现代机器都是为了高速运转而设计出来的,汽车和飞机是为了使人们迅速到达目的地,并且越快越好,我们的工业体系助长了人们缺乏耐心。
2.掌握一门艺术(包括爱的艺术),需要具备一些条件。根据文意,下列不属于这些条件的一项是(3分)
A.虽然到了需要采取最后的决定性行动的时候,讨论也就无济于事,但是,对方法的讨论将有助于掌握爱的艺术。
B.要掌握任何一门艺术,不可缺少的因素之一是专一。但是在我们的文化尤其是生活方式中,做到专一非常困难。
C.要取得哪怕一点点成功,没有耐心显然不行。想要一步登天的人不可能学到艺术,当然也不可能掌握爱的艺术。
D.在爱的艺术中,只有半瓶子醋的人远远多于真正精于此道的人,其比例超过了其他任何艺术。这样不全力以赴的人,成不了真正的大师。
3.请解释“我们的文化总是引向一种见异思迁和朝三暮四的生活方式”这句话在文中的含义。(4分)
4.诺贝尔和平奖得主特蕾莎修女15岁到印度接受传教士训练。在其后的72年生命里程中,她把一切都献给了穷人、病人、孤儿、孤独者、无家可归者和垂死临终者。她尊重每个人作为人的尊严,竭尽所能帮助弱者,而自己却像一个苦行僧一样。她从来不为自己,而只为受苦受难的人活着。她没有高深的哲理,只用诚恳、服务而有行动的爱,来医治人类最严重的疾患:自私、贪婪、享受、冷漠、残暴等;也为通往社会正义和世界和平,开辟了一条新的道路。请依据文意,简要分析特蕾莎修女在爱的艺术实践中,具备了哪些条件或要求。(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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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见的光
宗璞
①这座小屋是约翰·弥尔顿一六○八至一六七四年住过的,至少有三百余年历史了。据说有一部分重修过,还时常修葺,所以不很破旧。但那砖砌的烟囱和窄窗都表现出它的古老。低矮的门,狭窄的门道,不大的房间,这就是二十年奔走革命以后弥尔顿老人活动的场所。
②他四十四岁双目失明,在黑暗中过了二十年。他的伟大诗篇《失乐园》《复乐园》和《力士参孙》都是在这一时期写成的。它们给人怎样灿烂的光辉!有的评论家说,人们常用崇高这一字眼,但真正当得起的,只有很少数的艺术品,弥尔顿的史诗是其中之一。
③作为一个诗人,弥尔顿有两个特点,一是有生活,一是有学问。他用一生三分之一的时间参加政治斗争,为国为民也为他的教会,积极反对君主专制。他主张人人生而平等。最先大声疾呼支持处决查理一世。他担任克伦威尔共和国政府的拉丁文秘书,为共和国政府做了很多宣传方面的工作。他在《为英国人声辩正续篇》里说:“基督教徒不应有任何国王,既已有一个,他应是国民的公仆。”他在《失乐园》里歌颂了撒旦反对上帝的斗争,也对后来成为独裁者的克伦威尔有所批评。我想这是能写出称得上伟大、崇高作品的一个重要原因。
④弥尔顿的政治生活使他取得直接的经验,他的博览群书使他取得间接的经验。《失乐园》里有这样三行诗:
⑤途中,它(指撒旦)降落在塞利卡那。那是一片荒原,那里的中国人推着轻便的竹车,靠帆和风力前进。
⑥杨周翰先生从这几句诗出发,写了一篇文章《弥尔顿(失乐园)中的加帆车》,文中论及知识与创作的关系。说弥尔顿的学识使他的作品获得“高致”。“高致”是看不见的,也不是能够唾手可得的。只能在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中渐渐地“高”起来。“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八个字不知出自何典,它形象地说出生活和学识对于创作的必要性。
⑦小屋外是普通小花园,整洁宜人。但我在小园中少立,觉得屋内外都给人寥落凄清之感。比较起来,弥尔顿比勃朗特姐妹的知音少得多了。也许最好的艺术总是高高在上;也许他太古老了;也许诗歌本身总是更受语言限制,不易翻译,不易理解。老实说,我就只读过《失乐园》的片段,还不是很认真,更不要说他的其他诗作。但是他的革命精神,他的政治活动,他的学识都融会在他的诗里,发出看不见的光。他在英国文学史上的地位是不朽的。
⑧再向西行,到一个十六世纪古镇爱默先姆。这是一条很有趣的街,仿佛是故意搭起来拍电影用的,两旁房屋有的不免东倒西歪,但因维修仔细,不显风雨侵蚀的痕迹。英国就有这个特点,到哪儿总能找出点古迹。他们深以悠久深厚的文化传统自豪,不遗余力地保护称得上是古迹的一切,从前有人说,英国人善于用旧瓶装新酒,中国人善于用新瓶装旧酒。他们的“新”,想是指资产阶级革命而言,现在也不见得新。我们的旧,想是指封建主义而言,也总该换掉了。人不能把自己束缚在过去。过去应该像弥尔顿的生活底子和学识一样,要在这上面写出伟大的史诗来,发出看不见的光。
⑨归途中又下雨了,绿色的田野在薄暮的朦胧里,随着山坡起伏。弥尔顿故居的小村在田野间,很快就看不见了。
1984年5月(有删改)
1.根据文意,文中划线成语使用错误的一项是(3分)
A.博览群书 B.唾手可得 C.高高在上 D.不遗余力
2.“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是中国古人的一种求知模式,亦是古人自我修养的途径。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我们不断地积累,正如《劝学》中所说“□□□□□,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同时,还要做到竭尽全力,不言放弃,即使失败也不后悔,正如王安石《游褒禅山记》中所说“尽吾志也,而不能至者,可以无悔矣,□□□□□□”。(2分)
3.请简要分析,文中引用《失乐园》诗句的作用。(5分)
4.通读全文,解说“看不见的光”在文中的含义。(6分)
5.文章最后一段,表达了作者哪些情感?(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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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难的精神价值 周国平
①维克多·弗兰克是意义治疗法的创立者,他的理论已成为弗洛伊德、阿德勒之后维也纳精神治疗法的第三学派。二战期间,他曾被关进奥斯维辛集中营,受尽折磨。在《活出意义》一书中,作为一名心理学家,他并非像一般受难者那样流于控诉纳粹的暴行,而是能细致地捕捉和分析自己的内心体验以及其他受难者的心理现象,为研究受难心理学提供了极为生动的材料。不过,我在这里想着重谈的是这本书的另一个精彩之处,便是对苦难的哲学思考。
②对生命意义的寻求是人的最基本的需要。当这种需要找不到明确的指向时,人就会感到精神空虚,弗兰克称之为“存在的空虚”。这种情形普遍地存在于当今西方的“富裕社会”。当这种需要有明确的指向却不可能实现时,人就会有受挫之感,弗兰克称之为“存在的挫折”。这种情形发生在人生的各种逆境或困境之中。
③寻求生命意义有各种途径,一是创造,以实现内在的精神能力和生命的价值。二是体验,藉爱情、友谊、沉思、对大自然和艺术的欣赏等美好经历获得心灵的愉悦。那么,倘若一个人落入了某种不幸境遇,基本上失去了积极创造和正面体验的可能,他的生命是否还有一种意义呢?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一般是靠希望活着的,即相信或者至少说服自己相信厄运终将过去,然后又能过一种有意义的生活。然而,第一,人生中会有一种可以称作绝境的境遇,所遭遇的苦难是致命的。或者是永久性的,人不复有未,不复有希望。如果苦难本身毫无价值,则一旦陷入此种境遇,我们就只好承认生活没有任何意义了。第二,不论苦难是否暂时的,如果把眼前的苦难生活仅仅当作一种虚幻不实的生活,就会忽略了苦难本身所提供的机会,并因此而放弃内在的精神自由和真实自我,意志消沉,一蹶不振,彻底成为苦难环境的牺牲品。
④所以,在创造和体验之外,有必要为生命意义的寻求指出第三种途径,即肯定苦难本身在人生中的意义。一切宗教都很重视苦难的价值,但认为这种价值仅在于引人出世,通过受苦,人得以救赎原罪,进入天国(基督教),或遁入空门(佛教)。与他们不同,弗兰克的思路属于古希腊以的人文主义传统,他是站在肯定人生的立场上发现苦难的意义的。他指出:即使处在最恶劣的境遇中,人仍然拥有一种不可剥夺的精神自由,即可以选择承受苦难的方式。一个人不放弃他的这种“最后的内在自由”,以尊严的方式承受苦难,这种方式本身就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内在成就”,因为它所显示的不只是一种个人品质,而且是整个人性的高贵和尊严,证明了这种尊严比任何苦难更有力,是世界任何力量不能将它剥夺的。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在人类历史上,伟大的受难者如同伟大的创造者一样受到世世代代的敬仰。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陀思妥耶夫斯基说了这句耐人寻味的话:“我只担心一件事,就是怕我配不上我所受的苦难。”
⑤我无意颂扬苦难。如果允许选择,我宁要平安的生活、但是我赞同弗兰克的见解,相信苦难的确是人生的必含内容,一旦遭遇,它也的确提供了一种机会。人性的某些特质,惟有藉此机会才能得到考验和提高。一个人通过承受苦难而获得的精神价值是一笔特殊的财富,由于它之不易,就绝不会轻易丧失。而且我相信,当他带着这笔财富继续生活时,他的创造和体验都会有一种更加深刻的底蕴。
1.下列说法,符合文意的两项是 (5分)
A.当对生命意义的寻求找不到明确的指向时,人就会感到精神空虚。
B.人只有通过创造以实现内在的精神能力和生命的价值,才能找到生命的意义。
C.倘若一个人落入了某种不幸境遇,他仍有可能过一种有意义的生活。
D.所有的苦难都是暂时的,因为苦难的生活是虚幻的生活。
E.一切宗教都很重视苦难的价值,即在立足现世人生的立场上使人得以救赎原罪。
2.根据文意,下列推断中合理的一项是 (3分)
A.处于最恶劣的境遇中,人一定拥有一种不可剥夺的精神自由。
B.人陷入绝境的境遇,我们就只好承认生活没有任何意义了。
C.宗教把苦难生活仅仅当作一种虚幻不实的生活,让人彻底成为苦难环境的牺牲品。
D.当人带着承受苦难而获得的精神价值继续生活时,他的创造和体验更有深刻的底蕴。
3.请具体阐释文中画线句子中“最后的内在自由”这一短语的内涵。(4分)
4.廖智是一名美丽的舞蹈教师,有着和睦的家庭和热爱的事业。汶川地震,她在废墟被埋30多小时,经受了严峻的生死考验之后又遭受了失去幼女和肉体截肢的痛楚,最终还被丈夫离弃,但她积极治疗,坚强地活下并舞出精彩人生。依据文意,试对苦难在廖智不幸生活中所发挥的精神价值作简要解析。(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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