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空中骑士
【美国】安布罗斯·比尔斯
月桂丛中沉睡的这个哨兵是一个名叫卡特·德路斯的弗吉尼亚州青年。他是有钱人家的子弟,他的家离他现在躺着的地方不过几英里路远。
一天,他安静而严肃地说道:“爸爸,联邦军的一个团开到了格拉夫顿。我要去参军。”
父亲抬起了狮子般的头,默默地盯着儿子看了一会儿,接着答道:“请便,先生。不管发生什么情况,尽你认为应该尽的责任。弗吉尼亚没有你这个叛徒照样能打败北方佬。如果我们都能活到战争结束,再继续讨论这个问题的是非。”
德路斯就这样离开了童年的故乡当兵去了。凭着忠诚和大胆,他很快就赢得了同伴们和长官的赏识。今天被选派到最前沿的岗哨执行这一危险任务,然而,疲倦比决心更强,他竟然睡着了。
他最初感到的是一种浓厚的艺术上的乐趣。就在那巨大无比的垫座——峭壁上,在那块高于一切的岩石的外沿,出现了一个庄严而惹人注目的骑士塑像。它一动也不动,在天空的衬托下显得轮廓分明。一个人的形体骑在马的形体上,直挺挺地,十分威武,但又具有大理石雕塑的希腊神像那种使人忘怀了一切活动的恬静。骑士那灰色的服装与缥缈的景物和谐一致,他的右手满把握着枪,使它固定不动。马的侧面带有浮雕似的鲜明棱角,在天空的背景上投下黑色的剪影。骑士的脸稍稍偏向左侧,只露出额头和胡须的轮廓,此刻他正在俯瞰峡谷的凹底。刹那间,德路斯产生了一种奇异的、若明若暗的感觉,他仿佛是一觉睡到了战争的结束,仰望着一件高贵的艺术品。这种感觉立刻被人和马的轻微动作所驱散,他这时完全清醒,强烈地意识到情况严重。
他把枪管从灌木丛中向前推出,枪托抵着面颊,从瞄准器中间望出去,对准了骑马人胸部的要害部位。偏偏在这一瞬间,骑马人转过头来,朝着这个隐蔽的敌人的方向看,似乎是在端详他的面孔,他的眼睛,还有他那颗勇敢而富于同情的心。
德路斯变得面如死灰,四肢发抖,浑身虚弱。他的手从枪上坠下,头慢慢地耷拉下来。
顷刻间,他的脸又从地面上抬起来,双手恢复了原来握枪的部位,食指凑近扳机。他没有俘获敌人的希望,开枪警告只会使敌人带着致命的消息奔回营地。但也许这人什么也没有发现,也许他只是在欣赏这壮丽的景色。放他一条生路,他也许会转身沿着来的方向漫不经心地策马而去。
德路斯把目光从谷底折回,再一次凝视天空中人和马的组合,仍然是通过枪上的瞄准器望出去。但是这一次他瞄准的是马。他的记忆中萦回着父亲临别前的话,仿佛那是什么神明的嘱咐似的:不管发生什么情况,都要尽你认为应该尽的责任。现在他十分镇静,咬紧牙关但又不太僵硬,他的神情像睡梦中的婴儿一样安详,浑身肌肉不打一下哆嗦,呼吸均匀而缓慢,精神对肉体传了话:“安静,别慌张。”
他开了枪。
一个男人骑在马上,腾空而起向山谷飞去,……骑手端坐马上,挺拔、威武。他手握缰绳,以减缓军马向下冲的速度,他的头发如翎子一般飘然而起。军马飘扬的鬃毛遮住了他的双手。马的身躯平稳,像是在平地飞奔一般。然而,刹那间,马儿四蹄腾空,冲了下去。不,是飞翔而下!
德路斯开枪以后,重新装上弹药,继续守望。不到十分钟,联邦军的一个军士小心地匍匐行进,爬到他身边。
“你开的枪?”军士低声说。
“是我。”
“对着什么?”
“一匹马。它刚才就立在那边岩石上,离这儿很有点路呢。你瞧,那匹马现在不见了。它掉下了悬崖。”
说话人脸色苍白,但除此以外,没有别的感情流露。答过了话,他转过脸去,再不往下说了。军士没有听懂。
“听着,德路斯,”他沉默了片刻,说道,“别把事情搞得神神秘秘的。我命令你报告。马背上有人吗?”
“有。”
“谁?”
“我父亲。”
军士站起来,走开了。“我的老天啊!”他说道。
1.下面对作品的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作品情节很简单,作者用诗一样的语言描写父子在战场不期而遇和互相残杀,儿子记取父亲的教诲,开枪射杀父亲的马,致使父亲坠崖而死。
B.父亲有坚定的信念,虽不赞同儿子的立场,却不忘长者的责任,临行时赠给儿子做人的原则,但作为军人却是失败的,他死在自己的儿子手上。
C.作品的心理描写恰到好处,如德路斯准备向父亲射击时的犹豫不决,不仅加强了人物的内心冲突,而且使作品在情节上悬念迭起,更加真实感人。
D.德路斯射中父亲的坐骑后,又将枪膛的子弹填满,并继续认真观察敌情,没有丝毫的哀伤之情,表现了他刚毅和冷酷的性格。
E.作品最后德路斯和军士的对话,既点出了故事的结局,又描绘了德路斯的无奈、痛苦和绝望的心情,让人对他既充满敬佩又带有同情。
2.分析文中划线句子在情节发展中的作用。
3.作品是怎样运用侧面描写的手法来塑造父亲这一人物形象的?试简要分析。
4.你认为这篇作品的主题是什么?试作探究。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空中骑士
【美国】安布罗斯·比尔斯
月桂丛中沉睡的这个哨兵是一个名叫卡特·德路斯的弗吉尼亚州青年。他是有钱人家的子弟,他的家离他现在躺着的地方不过几英里路远。
一天,他安静而严肃地说道:“爸爸,联邦军的一个团开到了格拉夫顿。我要去参军。”
父亲抬起了狮子般的头,默默地盯着儿子看了一会儿,接着答道:“请便,先生。不管发生什么情况,尽你认为应该尽的责任。弗吉尼亚没有你这个叛徒照样能打败北方佬。如果我们都能活到战争结束,再继续讨论这个问题的是非。”
德路斯就这样离开了童年的故乡当兵去了。凭着忠诚和大胆,他很快就赢得了同伴们和长官的赏识。今天被选派到最前沿的岗哨执行这一危险任务,然而,疲倦比决心更强,他竟然睡着了。
他最初感到的是一种浓厚的艺术上的乐趣。就在那巨大无比的垫座——峭壁上,在那块高于一切的岩石的外沿,出现了一个庄严而惹人注目的骑士塑像。它一动也不动,在天空的衬托下显得轮廓分明。一个人的形体骑在马的形体上,直挺挺地,十分威武,但又具有大理石雕塑的希腊神像那种使人忘怀了一切活动的恬静。骑士那灰色的服装与缥缈的景物和谐一致,他的右手满把握着枪,使它固定不动。马的侧面带有浮雕似的鲜明棱角,在天空的背景上投下黑色的剪影。骑士的脸稍稍偏向左侧,只露出额头和胡须的轮廓,此刻他正在俯瞰峡谷的凹底。刹那间,德路斯产生了一种奇异的、若明若暗的感觉,他仿佛是一觉睡到了战争的结束,仰望着一件高贵的艺术品。这种感觉立刻被人和马的轻微动作所驱散,他这时完全清醒,强烈地意识到情况严重。
他把枪管从灌木丛中向前推出,枪托抵着面颊,从瞄准器中间望出去,对准了骑马人胸部的要害部位。偏偏在这一瞬间,骑马人转过头来,朝着这个隐蔽的敌人的方向看,似乎是在端详他的面孔,他的眼睛,还有他那颗勇敢而富于同情的心。
德路斯变得面如死灰,四肢发抖,浑身虚弱。他的手从枪上坠下,头慢慢地耷拉下来。
顷刻间,他的脸又从地面上抬起来,双手恢复了原来握枪的部位,食指凑近扳机。他没有俘获敌人的希望,开枪警告只会使敌人带着致命的消息奔回营地。但也许这人什么也没有发现,也许他只是在欣赏这壮丽的景色。放他一条生路,他也许会转身沿着来的方向漫不经心地策马而去。
德路斯把目光从谷底折回,再一次凝视天空中人和马的组合,仍然是通过枪上的瞄准器望出去。但是这一次他瞄准的是马。他的记忆中萦回着父亲临别前的话,仿佛那是什么神明的嘱咐似的:不管发生什么情况,都要尽你认为应该尽的责任。现在他十分镇静,咬紧牙关但又不太僵硬,他的神情像睡梦中的婴儿一样安详,浑身肌肉不打一下哆嗦,呼吸均匀而缓慢,精神对肉体传了话:“安静,别慌张。”
他开了枪。
一个男人骑在马上,腾空而起向山谷飞去,……骑手端坐马上,挺拔、威武。他手握缰绳,以减缓军马向下冲的速度,他的头发如翎子一般飘然而起。军马飘扬的鬃毛遮住了他的双手。马的身躯平稳,像是在平地飞奔一般。然而,刹那间,马儿四蹄腾空,冲了下去。不,是飞翔而下!
德路斯开枪以后,重新装上弹药,继续守望。不到十分钟,联邦军的一个军士小心地匍匐行进,爬到他身边。
“你开的枪?”军士低声说。
“是我。”
“对着什么?”
“一匹马。它刚才就立在那边岩石上,离这儿很有点路呢。你瞧,那匹马现在不见了。它掉下了悬崖。”
说话人脸色苍白,但除此以外,没有别的感情流露。答过了话,他转过脸去,再不往下说了。军士没有听懂。
“听着,德路斯,”他沉默了片刻,说道,“别把事情搞得神神秘秘的。我命令你报告。马背上有人吗?”
“有。”
“谁?”
“我父亲。”
军士站起来,走开了。“我的老天啊!”他说道。
1.下面对作品的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作品情节很简单,作者用诗一样的语言描写父子在战场不期而遇和互相残杀,儿子记取父亲的教诲,开枪射杀父亲的马,致使父亲坠崖而死。
B.父亲有坚定的信念,虽不赞同儿子的立场,却不忘长者的责任,临行时赠给儿子做人的原则,但作为军人却是失败的,他死在自己的儿子手上。
C.作品的心理描写恰到好处,如德路斯准备向父亲射击时的犹豫不决,不仅加强了人物的内心冲突,而且使作品在情节上悬念迭起,更加真实感人。
D.德路斯射中父亲的坐骑后,又将枪膛的子弹填满,并继续认真观察敌情,没有丝毫的哀伤之情,表现了他刚毅和冷酷的性格。
E.作品最后德路斯和军士的对话,既点出了故事的结局,又描绘了德路斯的无奈、痛苦和绝望的心情,让人对他既充满敬佩又带有同情。
2.分析文中划线句子在情节发展中的作用。
3.作品是怎样运用侧面描写的手法来塑造父亲这一人物形象的?试简要分析。
4.你认为这篇作品的主题是什么?试作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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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我所认识的盖茨
张亚勤
我第一次见比尔·盖茨是在1990年,在拉斯维加斯的Comdex大展上,盖茨做一个名叫《信息尽在指尖》的演讲,当时的盖茨是年轻人心目中的偶像。真正接触盖茨是在1992年亚特兰大的一个展览会上,那次他来展会做的主旨演讲是Windows95,他称之为“芝加哥计划”。我当时在从事视频方面的研究,在展会的一个展台向众人演示我的视频压缩技术。忽然间,一个很特别的声音传了过来,问我压缩的速率是多少,压缩比例是多少,我回头一看,那个人就是盖茨。盖茨已经看过了好多个展台,他停留下来,我们就数字视频的传输和通信展开交流,聊了20分钟左右,那是第一次真正和他交流。
1998年我加入微软后,回国和李开复博士一起创办微软亚洲研究院。2000年我开始担任院长,经常向盖茨汇报工作。我第一次向他汇报工作是2000年夏天,我和微软研究院的十几个同事到雷蒙德微软公司总部,向盖茨汇报在网络多媒体研究领域的最新进展,汇报刚开始时,我认为他肯定对网络多媒体领域不太懂。令我惊讶的是,他不停地提问,问题都问得很深入,甚至走上前台去询问技术细节,比如做小波变换的编码、如何分层、频率分布、容错率等等。他不是网络多媒体领域的专家,但他能很快抓住问题的核心,并能问出很深刻的问题。
2004年1月,我被调回总部出任微软全球副总裁,按照微软的“导师制文化”,回到总部,我就需要一个导师,我找到盖茨,说希望他能做我的导师。他欣然答应了。有时候在电梯里遇到,他会叫我去办公室聊一聊。在这种畅所欲言的互动中,我颇有收获,我也更多地感受到他的人格魅力。当时,我毕竟是刚从中国调去的“外来人”,当我与总部的那些高管们有一些冲突的时候,盖茨往往会亲自写邮件沟通,这让我很是感动。那段时间,除了日常工作的交往,我们每个月都会有单独会面。他看问题很深刻,总能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和他聊完天,你会感觉整个人很清澈,思路很清晰。
2006年初我回到中国组建微软中国研发集团,并担任主席。我成了盖茨了解中国很重要的一个窗口。我加入微软后在公司里有一次碰到他,他就对中国十分好奇,问了一些关于政府架构、大学教育方面的问题。有时候他好奇的范围超过了软件和技术。有一次他问我,为什么中国的学生这么聪明?他来中国时也和一些中国领导人有交流,他说中国领导人一定是世界上最强的,我相信他说的是真心话,不是外交辞令,因为对他来说,已没必要再为了什么目的说言不由衷的话了。我每次见到盖茨,他都会欣然接受我给他“洗脑”。比如“十七大”之后,我见到他就专门给他传达中国十七大的精神。他对中国很感兴趣,这能让他更多地理解中国。
2008年6月,在西雅图,我参加了盖茨的告别晚会,并代表微软中国的全体同仁向盖茨送了两件礼物。其中之一是一本《比尔在中国》的影集,记录了从1991年起比尔·盖茨十多次中国之行的精彩瞬间。我自己则送给他中国古代乐器埙、篪各一件,取意《诗经》“伯氏吹埙,仲氏吹篪”,埙篪相和,如兄弟之睦,如君子之交。
盖茨退休我感觉既留恋,又替他感到高兴,他又开始投入一项让他充满激情并对整个社会都有益的事业当中去了。盖茨是微软的灵魂人物和大家长,另一方面也是我的朋友,我们在很多问题上都有过争论和探讨,有时达成共识,也有出现分歧的时候。当然,盖茨并没有完全离开微软,他还是微软的非执行董事长,他每个星期会来公司一天。
盖茨用30多年创立了微软公司,用创新的技术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改变了世界。现在,他决定把所有的财富回馈给社会。他对于财富的态度和对梦想的不断追求,最值得世人学习,我十分敬佩他,他是我人生的楷模。
(选自《南方人物周刊》,有删改)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A.作者第一次和盖茨交流是在1992年亚特兰大,盖茨在展览会上做了主旨演讲Windows95,之后他们通过数字视频的传输和通信展开了20分钟的交流。
B.在向盖茨汇报在网络多媒体研究领域的最新进展时,作者认为盖茨肯定对该领域不太懂,可令他惊讶的是,盖茨虽不是这方面的专家,却能很快抓住问题的核心,问出很深刻的问题。
C.作为一个刚从中国调到微软总部的“外来人”,当作者与高管们发生冲突时,盖茨往往会亲自写邮件沟通,这种为了维护两国人民友谊而不辞辛劳的精神,让作者很是感动。
D.作者叙述送给盖茨中国古代乐器埙、篪这件事,既表明作者与盖茨之间有着诚挚的友谊,也与上一段中写盖茨对中国很感兴趣、渴望了解中国相照应。
E.本文以时间为顺序描述了“我所认识的盖茨”与自己交往的几件事,表现了盖茨对财富的明智态度和对梦想的孜孜追求。
2.作者说盖茨退休令自己“感觉既留恋,又替他感到高兴”,这是为什么?请简要分析。(6分)
3.作者在文章结尾说盖茨是自己“人生的楷模”,结合全文来看,盖茨身上有哪些品质值得学习?(6分)
4.盖茨“用30多年创立了微软公司”,从而“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改变了世界”,而最终他却又决定“把所有的财富回馈给社会”。请你就对“梦想”“财富”“回馈”三个方面的理解,任选一个方面,结合文章内容和社会现象,谈谈你的看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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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我所认识的盖茨
张亚勤
我第一次见比尔·盖茨是在1990年,在拉斯维加斯的Comdex大展上,盖茨做一个名叫“信息尽在指尖”的演讲,当时的盖茨是年轻人心目中的偶像。真正接触盖茨是在1992年亚特兰大的一个展览会上,那次他来展会做的主旨演讲是Windows95,他称之为“芝加哥计划”。我当时在从事视频方面的研究,在展会的一个展台上向众人演示我的视频压缩技术。忽然间,一个很特别的声音传了过来,问我压缩的速率是多少,压缩比例是多少,我回头一看,那个人就是盖茨。盖茨已经看过了好多个展台,他停留了下来,我们就数字视频的传输和通信展开交流,聊了20分钟左右,那是我第一次真正和他交流。
1998年我加入微软后,回国和李开复博士一起创办微软亚洲研究院。2000年我开始担任院长,经常向盖茨汇报工作。我第一次向他汇报工作是2000年夏天,我和微软研究院的十几个同事到雷蒙德微软公司总部,向盖茨汇报在网络多媒体研究领域的最新进展,汇报刚开始时,我认为他肯定对网络多媒体领域不太了解。令我惊讶的是,他不停地提问,问题都问得很深入,甚至走上前台去询问技术细节,比如做小波变换的编码、如何分层、频率分布、容错率等。他不是网络多媒体领域的专家,但他能很快抓住问题的核心,并能问出很深刻的问题。
2004年1月,我被调回总部出任微软全球副总裁,按照微软的“导师制文化”,回到总部,我就需要一个导师,我找到盖茨,说希望他能做我的导师,他欣然答应了。有时候在电梯里相遇,他会叫我去办公室聊一聊。在这种畅所欲言的互动中,我颇有收获,也更多地感受到他的人格魅力。当时,我毕竟是一个刚从中国调去的“外来人”,有时会与总部的那些高管们有一些冲突,每当这个时候,盖茨往往会亲自写邮件沟通,这让我很是感动。那段时间,除了日常工作的交往,我们每个月都会有单独会面的时间。他看问题很深刻,总能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和他聊完天,你会感觉整个人很清爽,思路很清晰。
2006年初我回到中国组建微软中国研发集团,并担任主席。我成了盖茨了解中国的一个很重要的窗口。我加入微软后在公司里每次碰到他,他都对中国十分好奇,有时候他好奇的问题超过了软件和技术的范围。有一次他问我,为什么中国的学生这么聪明?他来中国时也和一些中国领导人有交流,他说中国领导人一定是世界上最强的,我相信他说的是真心话,不是外交辞令,因为对他来说,已没必要再为了什么目的说言不由衷的话了。我每次见到盖茨,他都会欣然接受我给他“洗脑”。比如“十七大”之后,我见到他就专门给他传达中国十七大的精神。他对中国很感兴趣,他觉得这能让他更多地了解中国。
2008年6月,在西雅图,我参加了盖茨的告别晚会,并代表微软中国的全体同仁向盖茨送了两件礼物。其中之一是一本《比尔在中国》的影集,记录了从1991年起比尔·盖茨十多次中国之行的精彩瞬间。另外一个是我个人送给他的——中国古代乐器埙、篪各一件,取意《诗经》“伯氏吹埙,仲氏吹篪”,埙篪相和,如兄弟之睦,如君子之交。
盖茨的退休让我既感到留恋,又替他感到高兴,他又开始投入一项让他充满激情并对整个社会都有益的事业当中去了。盖茨是微软的灵魂人物和大家长,另一方面也是我的朋友,我们在很多问题上都有过争论和探讨,有时能达成共识,但也有出现分歧的时候。当然,盖茨并没有完全离开微软,他还是微软的非执行董事长,他每个星期会来公司一天。
盖茨用30多年创立了微软公司,用创新的技术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改变了世界。现在,他决定把所有的财富回馈给社会。他对于财富的态度和对梦想的不断追求,最值得世人学习,我十分敬佩他,他是我人生的楷模。
(选自《南方人物周刊》,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作者第一次见盖茨是1992年在亚特兰大,盖茨在展览会上做了主旨演讲Windows95,之后他们针对数字视频的传输和通信展开了20分钟的交流。
B.在向盖茨汇报在网络多媒体研究领域的最新进展时,作者认为盖茨肯定对该领域不太了解,可令他惊讶的是,盖茨虽不是这方面的专家,却能很快抓住问题的核心,问出很深刻的问题。
C.作为一个刚从中国调到微软总部的“外来人”,当作者与高管们发生冲突时,盖茨往往会亲自写邮件沟通,这种为了维护两国人民友谊而不辞辛劳的精神,让作者很是感动。
D.作者叙述送给盖茨中国古代乐器埙、篪这件事,既表明作者与盖茨之间有着诚挚的友谊,也与上一段中写盖茨对中国很感兴趣、渴望了解中国相照应。
E.本文以时间为顺序描述了“我所认识的盖茨”与自己交往的几件事,表现了盖茨对财富的明智态度和对梦想的孜孜追求。
2.作者说盖茨的退休令自己“既感到留恋,又替他感到高兴”,这是为什么?请简要分析。(4分)
3.作者在文章结尾说盖茨是自己“人生的楷模”,结合全文来看,盖茨身上有哪些品质值得学习?(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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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25分)
约翰·纳什:最不幸而又最万幸的诺贝尔奖得主
1928年6月,约翰·纳什出生在美国西弗吉尼亚州工业城布鲁菲尔德的一个富裕家庭。纳什从小就很孤僻,喜欢思考问题,上学后,立时显露出数学才华,常常使用一些奇特的方法解答数学问题。中学时,这种情况就更加频繁了,老师在黑板上演算了整个黑板的习题,纳什往往只用简单的几步就能解出答案。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位“无所不知的人”(别人这样称呼纳什)越来越高大和强壮。他的谈吐尖锐,受到周围人的崇敬。
1948年,还是大学三年级学生的纳什同时被哈佛、普林斯顿、芝加哥大学录取,而普林斯顿大学则表现得更加热情,当普林斯顿大学的数学系主任莱夫谢茨感到纳什的犹豫时,适时写来一封热情洋溢的邀请信:“来吧,小伙子,普林斯顿有你想要的东西……”这话不假,此时的普林斯顿已是全世界的数学中心,大师云集。纳什选择了普林斯顿,后来的情况证明,此次选择,对他一生影响重大。
在普林斯顿自由的学术空气里,纳什如鱼得水,精神开始自由地舞蹈,一会缠着莱夫谢茨请教,一会拽着冯·诺依曼讨论,还不止一次造访爱因斯坦陈述自己对于重力的看法,以至于发展到“谁都无法忽视他的存在”的地步。他不到30岁已经闻名遐迩。1958年,纳什因其在数学领域的优异工作被美国《财富》杂志评为新一代天才数学家中最杰出的人物。
约翰·纳什最重要的理论就是现在广泛出现在经济学教科书上的“纳什均衡”,“纳什均衡”是他21岁博士毕业的论文,也奠定了数十年后他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基础。他的才华和个人魅力吸引了一个漂亮的女生——艾里西亚,她是当时麻省理工学院物理系仅有的两名女生之一。1957年,他们结婚了。之后漫长的岁月证明,这也许正是纳什一生中比获得诺贝尔奖更重要的事。
1958年的秋天,正当艾里西亚半惊半喜地发现自己怀孕时,纳什却为自己的未来满怀心事,坐卧不安,并表现出各种稀奇古怪的行为:他梦想成立一个世界政府;他认为《纽约时报》上每一个字母都隐含着神秘的意义,而只有他才能读懂其中的寓意;他认为世界上的一切都可以用一个数学公式表达……
终于,在孩子出生以前,纳什因“妄想型精神分裂症”被送进了精神病医院。
几年后,因为艾里西亚无法忍受在纳什的阴影下生活,他们离婚了,但是她并没有放弃纳什。离婚以后,艾里西亚再也没有结婚,她依靠自己作为电脑程序员的微薄收入和亲友的接济,继续照料前夫和他们惟一的儿子。她坚持纳什应该回到普林斯顿,因为如果一个人行为古怪,在别的地方会被当作疯子,而在普林斯顿这个广纳天才的地方,人们会充满爱心地想,他可能是一个天才。
于是,在上世纪70和80年代,普林斯顿大学的学生和学者们总能在校园里看见一个消瘦而沉默的男人在徘徊,他穿着紫色的拖鞋,偶尔在黑板上写下数字论题。他们称他为“幽灵”,这个“幽灵”是一个数学天才,只是突然疯了。如果有人敢抱怨纳什在附近徘徊使人不自在的话,他会立即受到警告:“你这辈子都不可能成为像他那样杰出的数学家!”尽管纳什决心辞去教授的职位,但他的同事和上司们还是设法为他保全了保险。他的同事听说他被关进了精神病医院后,给当时美国著名的精神病学专家打电话说:“为了国家利益,必须竭尽所能将纳什教授复原为那个富有创造精神的人。”
很多外人以为他已去世,或者是一个“行将就木的废人”。但在处于梦境一般的精神状态中,纳什仍奇迹一般继续在学术领域艰难地跋涉着,并取得一系列显著的成就。他的名字开始出现在70年代和80年代的经济学课本,纳什的博弈理论越来越有影响力。
20世纪80年代末的一个清晨,当戴森教授像平常一样向在校园里“溜达”的纳什道早安时,满头白发的纳什微笑着说:“嘿嘿,戴森先生,我看见你的女儿今天又上了电视。”顿时,戴森教授惊呆了,好半天才回过神来,语无伦次:“噢……亲爱的纳什……你当真好了吗……”纳什认真地点了点头。
纳什渐渐从疯癫中苏醒,而他的苏醒似乎是为了迎接他生命中的一件大事:荣获诺贝尔经济学奖。当1994年瑞典国王宣布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是约翰·纳什时,数学圈里的许多人惊叹:原来纳什还活着。
纳什没有因为获得了诺贝尔奖就放弃他的研究。“由于出现了长达25年部分不真实的思维,相当于提供了某种假期,我希望通过目前的研究成果或以后出现的任何新鲜想法,取得一些有价值的成果。”
2001年,艾里西亚与约翰纳什复婚。事实上,在漫长的岁月里,艾里西亚在心灵上从来没有离开过纳什——她用一生与命运进行博弈,终于赢得了胜利。而纳什,也在得与失的博弈中取得了均衡。
相关链接:
①约翰·纳什:美国著名数学家,国际博弈论领域的顶级权威人士,有“数学天才”与“博弈论大师”之称。
②博弈理论与纳什均衡:纳什均衡又称为非合作博弈均衡,是博弈论的一个重要术语,以约翰-纳什命名。博弈论所研究的是理性的决策者之间冲突及合作的理论,可以为实际决策提供理论基础和方向指导。其最终追求结果是使博弈方达到利益最大化的均衡。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约翰·纳什从小孤僻,他的老师并没有留意到他的出众之处。直到上大学,他才显示出数学才华。
B.普林斯顿大学对人才的态度堪称典范。从识别天才,到培养人才,到呵护甚至是庇护人才,体现了对人才的真正珍惜与人文关怀。
C.在不惑之年,约翰·纳什因其在数学领域的优异工作被美国《财富》杂志评为新一代天才数学家中最杰出的人物。
D.天妒英才,30岁的约翰得了严重的“妄想型精神分裂症”。从此,他饱受精神病的折磨长达二十几年,几乎成为废人。
E.“纳什均衡”是纳什最重要的理论,该理论广泛出现在经济学教科书上。1994年,他因为“博弈理论”的重大贡献而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
(2)为什么说约翰·纳什是最不幸而又最万幸的诺贝尔奖得主?请根据材料分析。(6分)
(3)材料中约翰·纳什的一生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请简要概括。(6分)
(4)约翰·纳什在事业上的成功,有哪些因素在起作用?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理解。(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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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25分)
约翰·纳什:最不幸而又最万幸的诺贝尔奖得主
1928年6月,约翰·纳什出生在美国西弗吉尼亚州工业城布鲁菲尔德的一个富裕家庭。纳什从小就很孤僻,喜欢思考问题,上学后,立时显露出数学才华,常常使用一些奇特的方法解答数学问题。中学时,这种情况就更加频繁了,老师在黑板上演算了整个黑板的习题,纳什往往只用简单的几步就能解出答案。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位“无所不知的人”(别人这样称呼纳什)越来越高大和强壮。他的谈吐尖锐,受到周围人的崇敬。
1948年,还是大学三年级学生的纳什同时被哈佛、普林斯顿、芝加哥大学录取,而普林斯顿大学则表现得更加热情,当普林斯顿大学的数学系主任莱夫谢茨感到纳什的犹豫时,适时写来一封热情洋溢的邀请信:“来吧,小伙子,普林斯顿有你想要的东西……”这话不假,此时的普林斯顿已是全世界的数学中心,大师云集。纳什选择了普林斯顿,后来的情况证明,此次选择,对他一生影响重大。
在普林斯顿自由的学术空气里,纳什如鱼得水,精神开始自由地舞蹈,一会缠着莱夫谢茨请教,一会拽着冯·诺依曼讨论,还不止一次造访爱因斯坦陈述自己对于重力的看法,以至于发展到“谁都无法忽视他的存在”的地步。他不到30岁已经闻名遐迩。1958年,纳什因其在数学领域的优异工作被美国《财富》杂志评为新一代天才数学家中最杰出的人物。
约翰·纳什最重要的理论就是现在广泛出现在经济学教科书上的“纳什均衡”,“纳什均衡”是他21岁博士毕业的论文,也奠定了数十年后他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基础。他的才华和个人魅力吸引了一个漂亮的女生——艾里西亚,她是当时麻省理工学院物理系仅有的两名女生之一。1957年,他们结婚了。之后漫长的岁月证明,这也许正是纳什一生中比获得诺贝尔奖更重要的事。
1958年的秋天,正当艾里西亚半惊半喜地发现自己怀孕时,纳什却为自己的未来满怀心事,坐卧不安,并表现出各种稀奇古怪的行为:他梦想成立一个世界政府;他认为《纽约时报》上每一个字母都隐含着神秘的意义,而只有他才能读懂其中的寓意;他认为世界上的一切都可以用一个数学公式表达……
终于,在孩子出生以前,纳什因“妄想型精神分裂症”被送进了精神病医院。
几年后,因为艾里西亚无法忍受在纳什的阴影下生活,他们离婚了,但是她并没有放弃纳什。离婚以后,艾里西亚再也没有结婚,她依靠自己作为电脑程序员的微薄收入和亲友的接济,继续照料前夫和他们惟一的儿子。她坚持纳什应该回到普林斯顿,因为如果一个人行为古怪,在别的地方会被当作疯子,而在普林斯顿这个广纳天才的地方,人们会充满爱心地想,他可能是一个天才。
于是,在上世纪70和80年代,普林斯顿大学的学生和学者们总能在校园里看见一个消瘦而沉默的男人在徘徊,他穿着紫色的拖鞋,偶尔在黑板上写下数字论题。他们称他为“幽灵”,这个“幽灵”是一个数学天才,只是突然疯了。如果有人敢抱怨纳什在附近徘徊使人不自在的话,他会立即受到警告:“你这辈子都不可能成为像他那样杰出的数学家!”尽管纳什决心辞去教授的职位,但他的同事和上司们还是设法为他保全了保险。他的同事听说他被关进了精神病医院后,给当时美国著名的精神病学专家打电话说:“为了国家利益,必须竭尽所能将纳什教授复原为那个富有创造精神的人。”
很多外人以为他已去世,或者是一个“行将就木的废人”。但在处于梦境一般的精神状态中,纳什仍奇迹一般继续在学术领域艰难地跋涉着,并取得一系列显著的成就。他的名字开始出现在70年代和80年代的经济学课本,纳什的博弈理论越来越有影响力。
20世纪80年代末的一个清晨,当戴森教授像平常一样向在校园里“溜达”的纳什道早安时,满头白发的纳什微笑着说:“嘿嘿,戴森先生,我看见你的女儿今天又上了电视。”顿时,戴森教授惊呆了,好半天才回过神来,语无伦次:“噢……亲爱的纳什……你当真好了吗……”纳什认真地点了点头。
纳什渐渐从疯癫中苏醒,而他的苏醒似乎是为了迎接他生命中的一件大事:荣获诺贝尔经济学奖。当1994年瑞典国王宣布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是约翰·纳什时,数学圈里的许多人惊叹:原来纳什还活着。
纳什没有因为获得了诺贝尔奖就放弃他的研究。“由于出现了长达25年部分不真实的思维,相当于提供了某种假期,我希望通过目前的研究成果或以后出现的任何新鲜想法,取得一些有价值的成果。”
2001年,艾里西亚与约翰纳什复婚。事实上,在漫长的岁月里,艾里西亚在心灵上从来没有离开过纳什——她用一生与命运进行博弈,终于赢得了胜利。而纳什,也在得与失的博弈中取得了均衡。
相关链接:
①约翰·纳什:美国著名数学家,国际博弈论领域的顶级权威人士,有“数学天才”与“博弈论大师”之称。
②博弈理论与纳什均衡:纳什均衡又称为非合作博弈均衡,是博弈论的一个重要术语,以约翰-纳什命名。博弈论所研究的是理性的决策者之间冲突及合作的理论,可以为实际决策提供理论基础和方向指导。其最终追求结果是使博弈方达到利益最大化的均衡。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约翰·纳什从小孤僻,他的老师并没有留意到他的出众之处。直到上大学,他才显示出数学才华。
B.普林斯顿大学对人才的态度堪称典范。从识别天才,到培养人才,到呵护甚至是庇护人才,体现了对人才的真正珍惜与人文关怀。
C.在不惑之年,约翰·纳什因其在数学领域的优异工作被美国《财富》杂志评为新一代天才数学家中最杰出的人物。
D.天妒英才,30岁的约翰得了严重的“妄想型精神分裂症”。从此,他饱受精神病的折磨长达二十几年,几乎成为废人。
E.“纳什均衡”是纳什最重要的理论,该理论广泛出现在经济学教科书上。1994年,他因为“博弈理论”的重大贡献而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
(2)为什么说约翰·纳什是最不幸而又最万幸的诺贝尔奖得主?请根据材料分析。(6分)
(3)材料中约翰·纳什的一生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请简要概括。(6分)
(4)约翰·纳什在事业上的成功,有哪些因素在起作用?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理解。(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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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一个十分危险的人
[美国]鲁尼思
大约三十五年前,一个名叫摩根·约翰逊的年轻人来到我的家乡定居,在我们家乡,随便询问一个人从什么地方来,是很不礼貌的。摩根本人对此绝口不提,这样一来,其他人就更无从了解了。而且,他对自己的身世也很少谈起,因此人们把他看作是一个神秘的人物。
摩根长相十分凶狠,这一方面由于他鼻梁上的那块伤疤,一双黑眼睛,另一方面也由于他看人的特别姿态。三十五年前,当他第一次来到圣弗大街上时,不知是谁说了句:“瞧,这是一个多么危险的人。”这一下可好,等到他第二次出现在圣弗大街时,那些曾经听到有关他的议论的人,转而又对别人说:“这无疑是个十分危险的人。”
以至最后家乡的男女老少人人皆知摩根是个十分危险的人。摩根·约翰逊鼻子上的伤疤表明,他曾经有过不幸的遭遇,有人声称,这是一天晚上他在纽约和十个歹徒打架时留下的,其中一个歹徒开枪打伤了他的鼻子,而摩根·约翰逊最后把这十个人统统打死了。没人知道这种说法是谁散布的。摩根对此也不否认,甚至当被他打死的人数上升到二十人时,他也没有予以驳斥。事实上,他是个沉默寡言,不管闲事的人,人们对他的议论,他压根儿就没有理睬过。
待到他快五十岁时,有的人只要一看见他就会发抖,直到他走开之后方能止住。
可是,有一天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正当他在街上行走时,从绿灯酒店踉跄地走出一个小老头。小老头姓甘布尔,是瓦尔法诺河下游的一个牧羊人,他有哮喘病,整天呼哧呼哧地喘个不停。他每月到镇上打一次酒。
绿灯酒店卖的威士忌酒劲很大,喝了这里卖的酒常常使那些从来不想打架的人也想干一仗。当然,谁也没有想到它会有那么大的力量,竟然使一个牧羊人也寻衅斗殴起来。他一把抓起摩根的上衣就问:“好啊,你就是那个危险的人,是不是?”
每个目睹这件事的人,都为可怜的老头感到担心。心想这下摩根还不像牛嚼草一样一口把他吞下去,嚼烂了再吐出来。可是摩根只是一个劲眨巴着眼,问道:“怎么啦?”
“有人告诉我,你是一个危险人物”牧羊人说道,“我现在就要切开你的胸膛,看看里面究竟装的是什么东西,使你变得这么令人害怕。”
说罢,他掏出一把大折刀,打开来就向摩根刺去。
摩根见他拔岀刀子,拔腿就跑。上了年纪又喝得酩酊大醉的甘布尔,自然追不多远。
但是,摩根还是狂跑不止,直到跑出小镇之后才歇腿。据最后一个见到他的人说,他还在向丹佛市方向走呢。自从那以后。在这家乡的小镇上再也没有见到他的影子。十有八九,他已经到达丹佛了吧。
后来有消息说,有关摩根是个危险人物的说法完全是虚构的,而且他也没有在纽约打死过十个人——他根本就没有打死过人。至于他鼻子上的那块伤疤,有人说那是他想偷一个女人的钱包,被那个女人用钱包砸的。
这种说法很可能并不比摩根打死十个人的传说更可靠,但是直至今日,家乡小镇的人们对此一直笃信不疑。我的祖父经常谈起摩根·约翰逊,认为这件事说明了人的某些天性。他说,谁都可以说某人是好人或者坏人。而且只要重复多次,最后就会使人信以为真。尽管像这件事所表明的,一旦真相被揭露岀来,也许好人并不好,坏人并不坏。祖父说,他一直对摩根是个危险人物表示怀疑,但是倘若你要问他为什么不试验一下。他会对你说,“咳,你也知道,摩根也许就是像人们所说的那样,这种可能性总是存在的。只要所传的流言有一分可信,我就决不去揭穿它。”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交代摩根来到我们家乡很久了,但是大家对他的了解还是很少,这说明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与了解极度欠缺。
B.有人说摩根在纽约和十个歹徒打架并全部打死了他们,后来歹徒人数又上升到二十个,这本身就暗示了传言的荒诞和不可靠。
C.牧羊人甘布尔酒后向摩根挑衅并要拿刀刺他,是因为牧羊人觉得摩根并不像看起来那么可怕,而结果也证明了牧羊人的想法。
D.小说中使用了“声称”“据……说”“后来有消息说”等词语,其所指代的内容又真假难解,给小说笼罩了一层神秘莫测的氛围。
2.小说有几处运用夸张的手法描写主人公摩根,请指出其中的两处并分析其作用。
3.这篇小说篇幅虽短,对于人性的讽刺却是丰富而深刻的,请结合文章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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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12分,每小题3分)
手机病毒
据美国《今日首席技术官》网站报道,近日在加利福尼亚州圣莫尼卡一家手机店里发现了两部被“卡比尔”病毒感染的手机。经芬兰一家信息技术安全公司验证,这两部手机分别感染上了“卡比尔”H型和I型病毒。但专家们至今还不清楚它们是如何被感染的。“卡比尔”病毒能通过手机的蓝牙设备向其他手机发送被感染的文件,形成扩散。病毒发作时,手机屏幕上会显示“Caribe-VZ/29a”字样。它最早于2004年6月在菲律宾被发现,迄今已演变出15个亚型,目前已蔓延到包括中国在内的12个国家。美国《连线》杂志援引信息安全专家的分析说,“卡比尔”病毒的早期亚型只能让手机快速耗尽电池,也只感染诺基亚60型系列手机的操作系统,但新出现的亚型已经能感染三种不同的手机操作系统,并能破坏手机存储的文件和操纵手机拨打常用电话号码。
手机病毒是一种以手机为攻击目标的电脑病毒。它以手机为感染对象,以手机网络和计算机网络为平台,通过病毒短信等形式,对手机进行攻击,从而造成手机异常。世界首例手机病毒“VBS.Timofonica”,2000年6月发现于西班牙。该病毒会通过运营商的移动系统向系统内任意用户发送辱骂短信。总的来说,手机病毒通过三种途径进行攻击造成危害。一是攻击手机本身,影响其正常服务。二是通过信息传播感染其他手机,对主机造成破坏。“卡比尔”病毒就属于这种类型。三是攻击和控制“网关”(网络与网络间的联系纽带),向手机发送垃圾信息,致使网络运行瘫痪。
由于缺乏系统的统计,手机遭受病毒攻击的程度还难以被比较准确地量化,但世界范围内不断出现零星报道。金山反病毒中心的数据显示,从2001年到2004年,国内针对手机的破坏程序和病毒增加了2.5倍。具备上网功能的智能手机增多,给黑客传播手机病毒提供了更为方便的渠道。美国加特纳公司分析家帕斯卡托里预测,到2006年,手机病毒问题的严重程度将与今天的传统电脑病毒问题相当。研究人员曾在实验室中进行过模拟,以评估手机病毒可能造成的危害。实验显示,通过手机号码簿发信息,可以使病毒大批量复制。病毒有可能使未经授权的用户获取手机密码或访问存储在手机中的重要数据信息。黑客还可能利用病毒实现对手机的操纵,任意拨打电话或发送虚假及有害信息。此外,病毒还有可能删除手机中的全部内容或将每次通话都进行录音。因此,专家认为,手机病毒在个人信息安全方面的危害将超过传统电脑病毒。
目前,还很少有手机具备防病毒功能。对于普通手机用户来说,只能防毒,还无法对手机杀毒。据报道,芬兰的诺基亚公司已经推出了更安全的新版操作系统。微软公司正在提高手机操作系统的安全性。还有公司在加紧开发手机反病毒软件。应当看到,与传统的电脑病毒一样,手机病毒是“可防、可控、可治”的。特别是在过去十几年中,人类在与传统电脑病毒斗争的过程中积累了大量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有利于把手机病毒的危害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可以预见,手机病毒在客观上将促使业内相关技术更加完善,催生抗手机病毒的新产业,也将使得相关的管理手段和理念更加先进。
1.下列对“卡比尔”手机病毒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卡比尔”手机病毒的源头至今不明,不到一年已经衍生出了15个亚型。 |
B.“卡比尔”手机病毒能通过手机的蓝牙设备传播,使感染的蓝牙手机通过无线电方式搜索并传染其他蓝牙手机。 |
C.“卡比尔”手机病毒不仅能使中毒手机的电池快速耗尽,而且能破坏手机存储的文件和操纵手机拨打常用电话。 |
D.“卡比尔”手机病毒在全世界蔓延,引起了手机生产商和软件公司的高度警惕,它的危害已经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了。 |
2.下列不能作为支持“手机病毒在个人信息安全方面的危害将超过传统电脑病毒”这一结论的证据的一项是( )
A.手机病毒比传统电脑病毒传播速度更快、种类更多、波及面更广,人们一时无法控制。 |
B.手机病毒有可能使未授权的用户获得手机密码,损害手机用户的利益。 |
C.手机黑客可能利用病毒实现对手机的控制,以获得自由拨打电话的权利,节省费用。 |
D.手机病毒有可能删除手机中的个人全部信息或将每次通话都进行录音,暴露个人的隐私。 |
3.下列对原文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手机病毒是一类以手机为攻击目标的电脑病毒,是随着信息化的发展而出现的一种世界新公害。 |
B.随着计算机在移动通信领域的广泛应用,手机的智能化越来越高,针对手机的电脑病毒也在2000年被发现并危害手机用户。 |
C.世界首例手机病毒能通过运营商的移动系统向西班牙所有手机用户发送辱骂信息。 |
D.智能化手机的增多,给手机黑客传播病毒提供了更为方便的渠道,他们进行经济犯罪会更简单和更隐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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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阅读(9分,每小题3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美国细菌学家卡梅隆·柯里在《科学》杂志发表了研究论文,声称从5000万年前开始,以真菌为生的蚂蚁就有了自己的抗生素。研究者对一种名叫“真菌蚂蚁”的蚂蚁身上的白色斑点进行研究,发现不同“真菌蚂蚁”依靠种植不同的真菌类蘑菇来作为惟一的食物来源。这些蚂蚁的嘴巴和前肢上隐藏着许多细小的腺窝,里面寄生着一种能产生抗生素的细菌。这些腺窝有一些细小的孔通向蚂蚁身体外部,这样它们就可以将抗生素传播给作物。抗生素可以杀死会使作物生病的寄生虫,从而确保它们主人的食物来源不受破坏。
这种蚂蚁腺窝的特殊结构使得蚂蚁与作物的这种共生关系非常和谐。研究者发现,一些近缘的不种植真菌的蚂蚁身上则没有腺窝,也没有寄生菌。
科学家们研究了中美洲热带丛林中的切叶蚁的生活习性。切叶蚁只种一种蘑菇,这相当于人类的单一作物制,虽然开始时产量高,但重复种几季以后很容易遭受病虫害侵袭,人类是采用轮作不同作物来解决问题的。生物学家们采用基因分析法,确定了切叶蚁所种的菌种是源于2300万年前的单一菌株,从未换过品种,却能延续至今。
这个谜由多伦多大学的C·R·居里解开了。居里对包括切叶蚁在内的22种蚂蚁进行了仔细观察。他首先发现蚂蚁的蘑菇农场偶尔也会受到一种名为Es-covopsis的霉菌感染,使蘑菇在几天内全部死光,结果是整穴蚂蚁全部饿死。但尽管如此,切叶蚁还是有办法控制这种灾难。其奥秘在于,雌蚁会排出寄生在身上的活细菌分泌出的链霉素。切叶蚁蘑菇园中那些忠于职守的蚂蚁勤于察看,一发现Escovopsis霉菌就用随身携带的链霉素就地将之消灭,以防止其蔓延。而且这种链霉素还能刺激蘑菇的生长,真是一举两得。切叶蚁分群时,蚁后将蘑菇菌种含在口中,连同随身的会分泌链霉素的细菌带到新穴传种,所以切叶蚁的单一品种的蘑菇农场能延续至今,历经千万年而不衰。人类所用的抗生素多次使用后会使病菌产生抗药性而导致药效减弱,但蚂蚁所用的抗生素却并未使病菌产生抗药性。卡梅隆·柯里研究小组发现,蚂蚁身上的抗生素不但是蚂蚁赖以战胜自然环境的法宝,亦是人体必需的抗生素,今后应可仿此研发新一代的抗生素,更有效地治愈人类的疾病。
1.下列对“真菌蚂蚁腺窝”的特殊结构或功能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
A、蚂蚁的嘴巴和前肢上隐藏着许多腺窝,这些腺窝非常细小。
B、蚂蚁的腺窝里寄生着一种细菌,这些细菌能产生抗生素。
C、为将抗生素传播给作物,蚂蚁的每一个腺窝上都有一个小孔通向身体外部。
D、传播出的抗生素可杀死使作物生病的寄生虫,确保蚂蚁的食物来源不受破坏。
2.对“切叶蚁的单一品种的蘑菇农场能延续至今的原因”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
A、尽管Es—covopsis霉菌会危害蚂蚁的蘑菇农场,但切叶蚁有办法控制这种灾难。
B、雌蚁分泌出的链霉素活细菌除能消灭Es—covopsis霉菌外,还能刺激蘑菇的生长。
C、忠于职守的蚂蚁勤于察看,发现Escovopsis霉菌就用随身携带的链霉素将之消灭。
D、切叶蚁分群时,蚁后会将蘑菇菌种连同随身的会分泌链霉素的细菌带到新穴传种。
3.下列说法,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3分)( )
A、研究人员发现,各种“真菌蚂蚁”的食物是一样的,都是靠种植同一种真菌类蘑菇来生存。
B、切叶蚁不换作物品种,是因为单一作物的种植方法产量高,轮作的不同作物很容易遭受病虫害侵袭。
C、卡梅隆·柯里研究小组根据蚂蚁身上细菌产生的抗生素特征,正准备着手研发新一代的抗生素。
D、人类现在使用的抗生素同蚂蚁所用抗生素的不同在于,长期使用,前者会使病菌产生抗药性,后者却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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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好狗凯西
[美]安吉尔·乔治娅
卡萝·贝尔德住在美国佐治亚州的道尔顿,她养了一条狗,名字叫凯西。在邻居们眼里,这只硕大、健壮的爱斯基摩犬非同寻常,尽管它是一条好狗,但总爱招惹麻烦。
凯西经常从卡萝家的后门偷偷溜出来,独自在街上溜达。绝大多数人都对它敬而远之,这并不令人感到惊讶,因为从远处看,凯西和狼长得一模一样。
凯西不仅长得像狼,动作也像狼,甚至还保留着狼的习性。卡萝经常接到邻居们铺天盖地的抱怨:“你家的凯西又跑出来了,把我们家狗食一扫而光!”“你们家凯西把我们家的垃圾翻了个底朝天!”
正因为经常听到抱怨,所以有一天,当住在三个街区以外的一位男士突然找上门来,询问卡萝她那条狗叫什么名字的时候,卡萝心里紧张得要命,她不知道这回凯西又在外面闯了什么祸。
“我们家房子侧面有一个很小的活动玻璃门,到了夏天,这个玻璃门一般总是开着的,”这位街坊开始讲述事情经过,“近一段时间以来,你家那条狗每天都从街上溜达过来,然后直接从这扇小玻璃门里来到我们家里。”
讨厌的凯西竟跑到别人家里去了!卡萝心里想。“实在对不起,”她赶紧对来人赔笑脸,“我不知道我们家的凯西为什么这样淘气,这都是我们的错。以后我们会把它看紧一点。不过说实话,我们家凯西从不伤人……”
“不,不,你误解了我的意思,”街坊立马打断了她,“我是专程前来向你表示感谢的。”卡萝脸上露出了大惑不解的神情,因为在这之前,从来没有人在她面前讲过凯西的好话,邻居们总是前来兴师问罪。
这位街坊告诉卡萝,他和妻子与年迈的老父亲住在一起,他们几乎每时每刻都要照看老人,因为他患有严重的老年痴呆症,整天都坐在卧室电视机前的安乐椅上,动不动就狂躁不安。为了照看老人,夫妻俩心力交瘁,苦不堪言。
“长期以来,我们始终处在紧张的压力之下,根本没有属于自己的空间,因为我们连两个小时的完整时间都抽不出来,没有办法让自己彻底放松。”这位男士向卡萝诉苦。“然而有一天,你家的凯西出现了。它慢吞吞地从那扇小门里钻进来,直接来到我父亲面前,趴在他身边,就好像是一次早就计划好了的专程拜访!”说到这里,这位街坊的声音充满着感激之情。他说他父亲看到凯西以后,脸上露出了多年未见的和蔼神情,接着他就开始和凯西亲近起来。他一遍又一遍地轻轻抚摸着它,凯西温顺地趴在那里,一动不动,有时伸出舌头舔舔老人的掌心。在凯西的陪伴下,老人竟然进入了梦乡。
“我父亲整整睡了两个小时!这些年来,我们第一次终于有这么长时间,在大白天里,就可以让自己彻底放松一下。”他十分感叹地说。
他说第二天凯西又来了,而且从此以后每天都来,好像和老人有约一样。凯西每次来了以后,就在老人的椅子旁边趴下来,与老人亲近,然后老人就安然入睡。
“对我和妻子而言,凯西就好像是上天赐给我们的礼物,”街坊最后告诉卡萝,“这就是我今天来这儿的目的。凯西在家吗?”
“在家。”说着,卡萝大声地呼唤着凯西。不一会儿,这只健壮的爱斯基摩犬就一路小跑地出现在他们面前。街坊走过去,轻轻地拍拍它的头,对它说:“你肯定早就知道了,是吧?所以这几天你一直没来。”
“它知道了什么?”卡萝问街坊。
“凯西最后一次光临我们家的那天晚上,我父亲在睡梦中安详地告别了这个世界。凯西肯定知道,它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使命。”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凯西是一只硕大、健壮的爱斯基摩犬,它不仅长得像狼,动作也像狼,甚至还保留着狼的习性,因而人们大都对它敬而远之。
B.久病床前无孝子。尽管街坊夫妇对待得了老年痴呆症的老父亲细心照料,但身心疲惫之时还是不无怨言,幸好凯西前去帮忙,老人这才安然入睡。
C.凯西是一条好狗,它早就计划到三个街区以外的街坊家去看望痴呆老人,亲近老人,陪伴老人,直到老人去世。
D.卡萝·贝尔德擅长豢养宠物,她所养的爱斯基摩犬凯西面恶心善,在她悉心调教下悄然完成一个神圣使命,使得街坊感激不已,专程前来道谢。
E.小说充分运用正面描写与侧面描写相结合的手法,把好狗凯西的形象刻画得栩栩如生,呼之欲出,它是那样的调皮,却又是如此地通人性,让人倍感温馨。
2.小说开头说凯西“总爱招惹麻烦”。请问它惹了什么麻烦?这样写有何作用?(6分)
3.下面各句分别属于什么描写?请简要说说其表达效果。(6分)
⑴卡萝心里紧张得要命。
⑵凯西温顺地趴在那里,一动不动,有时伸出舌头舔舔老人的掌心。
4.小说的标题为“好狗凯西”,可否改为“使命”?请结合文意简要说说你的理由。(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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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好狗凯西
[美]安吉尔·乔治娅
卡萝·贝尔德住在美国佐治亚州的道尔顿,她养了一条狗,名字叫凯西。在邻居们眼里,这只硕大、健壮的爱斯基摩犬非同寻常,尽管它是一条好狗,但总爱招惹麻烦。
凯西经常从卡萝家的后门偷偷溜出来,独自在街上溜达。绝大多数人都对它敬而远之,这并不令人感到惊讶,因为从远处看,凯西和狼长得一模一样。
凯西不仅长得像狼,动作也像狼,甚至还保留着狼的习性。卡萝经常接到邻居们铺天盖地的抱怨:“你家的凯西又跑出来了,把我们家狗食一扫而光!”“你们家凯西把我们家的垃圾翻了个底朝天!”
正因为经常听到抱怨,所以有一天,当住在三个街区以外的一位男士突然找上门来,询问卡萝她那条狗叫什么名字的时候,卡萝心里紧张得要命,她不知道这回凯西又在外面闯了什么祸。
“我们家房子侧面有一个很小的活动玻璃门,到了夏天,这个玻璃门一般总是开着的,”这位街坊开始讲述事情经过,“近一段时间以来,你家那条狗每天都从街上溜达过来,然后直接从这扇小玻璃门里来到我们家里。”
讨厌的凯西竟跑到别人家里去了!卡萝心里想。“实在对不起,”她赶紧对来人赔笑脸,“我不知道我们家的凯西为什么这样淘气,这都是我们的错。以后我们会把它看紧一点。不过说实话,我们家凯西从不伤人……”
“不,不,你误解了我的意思,”街坊立马打断了她,“我是专程前来向你表示感谢的。”卡萝脸上露出了大惑不解的神情,因为在这之前,从来没有人在她面前讲过凯西的好话,邻居们总是前来兴师问罪。
这位街坊告诉卡萝,他和妻子与年迈的老父亲住在一起,他们几乎每时每刻都要照看老人,因为他患有严重的老年痴呆症,整天都坐在卧室电视机前的安乐椅上,动不动就狂躁不安。为了照看老人,夫妻俩心力交瘁,苦不堪言。
“长期以来,我们始终处在紧张的压力之下,根本没有属于自己的空间,因为我们连两个小时的完整时间都抽不出来,没有办法让自己彻底放松。”这位男士向卡萝诉苦。“然而有一天,你家的凯西出现了。它慢吞吞地从那扇小门里钻进来,直接来到我父亲面前,趴在他身边,就好像是一次早就计划好了的专程拜访!”说到这里,这位街坊的声音充满着感激之情。他说他父亲看到凯西以后,脸上露出了多年未见的和蔼神情,接着他就开始和凯西亲近起来。他一遍又一遍地轻轻抚摸着它,凯西温顺地趴在那里,一动不动,有时伸出舌头舔舔老人的掌心。在凯西的陪伴下,老人竟然进入了梦乡。
“我父亲整整睡了两个小时!这些年来,我们第一次终于有这么长时间,在大白天里,就可以让自己彻底放松一下。”他十分感叹地说。
他说第二天凯西又来了,而且从此以后每天都来,好像和老人有约一样。凯西每次来了以后,就在老人的椅子旁边趴下来,与老人亲近,然后老人就安然入睡。
“对我和妻子而言,凯西就好像是上天赐给我们的礼物,”街坊最后告诉卡萝,“这就是我今天来这儿的目的。凯西在家吗?”
“在家。”说着,卡萝大声地呼唤着凯西。不一会儿,这只健壮的爱斯基摩犬就一路小跑地出现在他们面前。街坊走过去,轻轻地拍拍它的头,对它说:“你肯定早就知道了,是吧?所以这几天你一直没来。”
“它知道了什么?”卡萝问街坊。
“凯西最后一次光临我们家的那天晚上,我父亲在睡梦中安详地告别了这个世界。凯西肯定知道,它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使命。”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凯西是一只硕大、健壮的爱斯基摩犬,它不仅长得像狼,动作也像狼,甚至还保留着狼的习性,因而人们大都对它敬而远之。
B.久病床前无孝子。尽管街坊夫妇对待得了老年痴呆症的老父亲细心照料,但身心疲惫之时还是不无怨言,幸好凯西前去帮忙,老人这才安然入睡。
C.凯西是一条好狗,它早就计划到三个街区以外的街坊家去看望痴呆老人,亲近老人,陪伴老人,直到老人去世。
D.卡萝·贝尔德擅长豢养宠物,她所养的爱斯基摩犬凯西面恶心善,在她悉心调教下悄然完成一个神圣使命,使得街坊感激不已,专程前来道谢。
E.小说充分运用正面描写与侧面描写相结合的手法,把好狗凯西的形象刻画得栩栩如生,呼之欲出,它是那样的调皮,却又是如此地通人性,让人倍感温馨。
2.小说开头说凯西“总爱招惹麻烦”。请问它惹了什么麻烦?这样写有何作用?(6分)
3.下面各句分别属于什么描写?请简要说说其表达效果。(6分)
⑴卡萝心里紧张得要命。
⑵凯西温顺地趴在那里,一动不动,有时伸出舌头舔舔老人的掌心。
4.小说的标题为“好狗凯西”,可否改为“使命”?请结合文意简要说说你的理由。(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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