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好狗凯西
[美]安吉尔·乔治娅
卡萝·贝尔德住在美国佐治亚州的道尔顿,她养了一条狗,名字叫凯西。在邻居们眼里,这只硕大、健壮的爱斯基摩犬非同寻常,尽管它是一条好狗,但总爱招惹麻烦。
凯西经常从卡萝家的后门偷偷溜出来,独自在街上溜达。绝大多数人都对它敬而远之,这并不令人感到惊讶,因为从远处看,凯西和狼长得一模一样。
凯西不仅长得像狼,动作也像狼,甚至还保留着狼的习性。卡萝经常接到邻居们铺天盖地的抱怨:“你家的凯西又跑出来了,把我们家狗食一扫而光!”“你们家凯西把我们家的垃圾翻了个底朝天!”
正因为经常听到抱怨,所以有一天,当住在三个街区以外的一位男士突然找上门来,询问卡萝她那条狗叫什么名字的时候,卡萝心里紧张得要命,她不知道这回凯西又在外面闯了什么祸。
“我们家房子侧面有一个很小的活动玻璃门,到了夏天,这个玻璃门一般总是开着的,”这位街坊开始讲述事情经过,“近一段时间以来,你家那条狗每天都从街上溜达过来,然后直接从这扇小玻璃门里来到我们家里。”
讨厌的凯西竟跑到别人家里去了!卡萝心里想。“实在对不起,”她赶紧对来人赔笑脸,“我不知道我们家的凯西为什么这样淘气,这都是我们的错。以后我们会把它看紧一点。不过说实话,我们家凯西从不伤人……”
“不,不,你误解了我的意思,”街坊立马打断了她,“我是专程前来向你表示感谢的。”卡萝脸上露出了大惑不解的神情,因为在这之前,从来没有人在她面前讲过凯西的好话,邻居们总是前来兴师问罪。
这位街坊告诉卡萝,他和妻子与年迈的老父亲住在一起,他们几乎每时每刻都要照看老人,因为他患有严重的老年痴呆症,整天都坐在卧室电视机前的安乐椅上,动不动就狂躁不安。为了照看老人,夫妻俩心力交瘁,苦不堪言。
“长期以来,我们始终处在紧张的压力之下,根本没有属于自己的空间,因为我们连两个小时的完整时间都抽不出来,没有办法让自己彻底放松。”这位男士向卡萝诉苦。“然而有一天,你家的凯西出现了。它慢吞吞地从那扇小门里钻进来,直接来到我父亲面前,趴在他身边,就好像是一次早就计划好了的专程拜访!”说到这里,这位街坊的声音充满着感激之情。他说他父亲看到凯西以后,脸上露出了多年未见的和蔼神情,接着他就开始和凯西亲近起来。他一遍又一遍地轻轻抚摸着它,凯西温顺地趴在那里,一动不动,有时伸出舌头舔舔老人的掌心。在凯西的陪伴下,老人竟然进入了梦乡。
“我父亲整整睡了两个小时!这些年来,我们第一次终于有这么长时间,在大白天里,就可以让自己彻底放松一下。”他十分感叹地说。
他说第二天凯西又来了,而且从此以后每天都来,好像和老人有约一样。凯西每次来了以后,就在老人的椅子旁边趴下来,与老人亲近,然后老人就安然入睡。
“对我和妻子而言,凯西就好像是上天赐给我们的礼物,”街坊最后告诉卡萝,“这就是我今天来这儿的目的。凯西在家吗?”
“在家。”说着,卡萝大声地呼唤着凯西。不一会儿,这只健壮的爱斯基摩犬就一路小跑地出现在他们面前。街坊走过去,轻轻地拍拍它的头,对它说:“你肯定早就知道了,是吧?所以这几天你一直没来。”
“它知道了什么?”卡萝问街坊。
“凯西最后一次光临我们家的那天晚上,我父亲在睡梦中安详地告别了这个世界。凯西肯定知道,它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使命。”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凯西是一只硕大、健壮的爱斯基摩犬,它不仅长得像狼,动作也像狼,甚至还保留着狼的习性,因而人们大都对它敬而远之。
B.久病床前无孝子。尽管街坊夫妇对待得了老年痴呆症的老父亲细心照料,但身心疲惫之时还是不无怨言,幸好凯西前去帮忙,老人这才安然入睡。
C.凯西是一条好狗,它早就计划到三个街区以外的街坊家去看望痴呆老人,亲近老人,陪伴老人,直到老人去世。
D.卡萝·贝尔德擅长豢养宠物,她所养的爱斯基摩犬凯西面恶心善,在她悉心调教下悄然完成一个神圣使命,使得街坊感激不已,专程前来道谢。
E.小说充分运用正面描写与侧面描写相结合的手法,把好狗凯西的形象刻画得栩栩如生,呼之欲出,它是那样的调皮,却又是如此地通人性,让人倍感温馨。
2.小说开头说凯西“总爱招惹麻烦”。请问它惹了什么麻烦?这样写有何作用?(6分)
3.下面各句分别属于什么描写?请简要说说其表达效果。(6分)
⑴卡萝心里紧张得要命。
⑵凯西温顺地趴在那里,一动不动,有时伸出舌头舔舔老人的掌心。
4.小说的标题为“好狗凯西”,可否改为“使命”?请结合文意简要说说你的理由。(8分)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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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狗凯西
[美]安吉尔·乔治娅
卡萝·贝尔德住在美国佐治亚州的道尔顿,她养了一条狗,名字叫凯西。在邻居们眼里,这只硕大、健壮的爱斯基摩犬非同寻常,尽管它是一条好狗,但总爱招惹麻烦。
凯西经常从卡萝家的后门偷偷溜出来,独自在街上溜达。绝大多数人都对它敬而远之,这并不令人感到惊讶,因为从远处看,凯西和狼长得一模一样。
凯西不仅长得像狼,动作也像狼,甚至还保留着狼的习性。卡萝经常接到邻居们铺天盖地的抱怨:“你家的凯西又跑出来了,把我们家狗食一扫而光!”“你们家凯西把我们家的垃圾翻了个底朝天!”
正因为经常听到抱怨,所以有一天,当住在三个街区以外的一位男士突然找上门来,询问卡萝她那条狗叫什么名字的时候,卡萝心里紧张得要命,她不知道这回凯西又在外面闯了什么祸。
“我们家房子侧面有一个很小的活动玻璃门,到了夏天,这个玻璃门一般总是开着的,”这位街坊开始讲述事情经过,“近一段时间以来,你家那条狗每天都从街上溜达过来,然后直接从这扇小玻璃门里来到我们家里。”
讨厌的凯西竟跑到别人家里去了!卡萝心里想。“实在对不起,”她赶紧对来人赔笑脸,“我不知道我们家的凯西为什么这样淘气,这都是我们的错。以后我们会把它看紧一点。不过说实话,我们家凯西从不伤人……”
“不,不,你误解了我的意思,”街坊立马打断了她,“我是专程前来向你表示感谢的。”卡萝脸上露出了大惑不解的神情,因为在这之前,从来没有人在她面前讲过凯西的好话,邻居们总是前来兴师问罪。
这位街坊告诉卡萝,他和妻子与年迈的老父亲住在一起,他们几乎每时每刻都要照看老人,因为他患有严重的老年痴呆症,整天都坐在卧室电视机前的安乐椅上,动不动就狂躁不安。为了照看老人,夫妻俩心力交瘁,苦不堪言。
“长期以来,我们始终处在紧张的压力之下,根本没有属于自己的空间,因为我们连两个小时的完整时间都抽不出来,没有办法让自己彻底放松。”这位男士向卡萝诉苦。“然而有一天,你家的凯西出现了。它慢吞吞地从那扇小门里钻进来,直接来到我父亲面前,趴在他身边,就好像是一次早就计划好了的专程拜访!”说到这里,这位街坊的声音充满着感激之情。他说他父亲看到凯西以后,脸上露出了多年未见的和蔼神情,接着他就开始和凯西亲近起来。他一遍又一遍地轻轻抚摸着它,凯西温顺地趴在那里,一动不动,有时伸出舌头舔舔老人的掌心。在凯西的陪伴下,老人竟然进入了梦乡。
“我父亲整整睡了两个小时!这些年来,我们第一次终于有这么长时间,在大白天里,就可以让自己彻底放松一下。”他十分感叹地说。
他说第二天凯西又来了,而且从此以后每天都来,好像和老人有约一样。凯西每次来了以后,就在老人的椅子旁边趴下来,与老人亲近,然后老人就安然入睡。
“对我和妻子而言,凯西就好像是上天赐给我们的礼物,”街坊最后告诉卡萝,“这就是我今天来这儿的目的。凯西在家吗?”
“在家。”说着,卡萝大声地呼唤着凯西。不一会儿,这只健壮的爱斯基摩犬就一路小跑地出现在他们面前。街坊走过去,轻轻地拍拍它的头,对它说:“你肯定早就知道了,是吧?所以这几天你一直没来。”
“它知道了什么?”卡萝问街坊。
“凯西最后一次光临我们家的那天晚上,我父亲在睡梦中安详地告别了这个世界。凯西肯定知道,它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使命。”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凯西是一只硕大、健壮的爱斯基摩犬,它不仅长得像狼,动作也像狼,甚至还保留着狼的习性,因而人们大都对它敬而远之。
B.久病床前无孝子。尽管街坊夫妇对待得了老年痴呆症的老父亲细心照料,但身心疲惫之时还是不无怨言,幸好凯西前去帮忙,老人这才安然入睡。
C.凯西是一条好狗,它早就计划到三个街区以外的街坊家去看望痴呆老人,亲近老人,陪伴老人,直到老人去世。
D.卡萝·贝尔德擅长豢养宠物,她所养的爱斯基摩犬凯西面恶心善,在她悉心调教下悄然完成一个神圣使命,使得街坊感激不已,专程前来道谢。
E.小说充分运用正面描写与侧面描写相结合的手法,把好狗凯西的形象刻画得栩栩如生,呼之欲出,它是那样的调皮,却又是如此地通人性,让人倍感温馨。
2.小说开头说凯西“总爱招惹麻烦”。请问它惹了什么麻烦?这样写有何作用?(6分)
3.下面各句分别属于什么描写?请简要说说其表达效果。(6分)
⑴卡萝心里紧张得要命。
⑵凯西温顺地趴在那里,一动不动,有时伸出舌头舔舔老人的掌心。
4.小说的标题为“好狗凯西”,可否改为“使命”?请结合文意简要说说你的理由。(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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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狗凯西
[美]安吉尔·乔治娅
卡萝·贝尔德住在美国佐治亚州的道尔顿,她养了一条狗,名字叫凯西。在邻居们眼里,这只硕大、健壮的爱斯基摩犬非同寻常,尽管它是一条好狗,但总爱招惹麻烦。
凯西经常从卡萝家的后门偷偷溜出来,独自在街上溜达。绝大多数人都对它敬而远之,这并不令人感到惊讶,因为从远处看,凯西和狼长得一模一样。
凯西不仅长得像狼,动作也像狼,甚至还保留着狼的习性。卡萝经常接到邻居们铺天盖地的抱怨:“你家的凯西又跑出来了,把我们家狗食一扫而光!”“你们家凯西把我们家的垃圾翻了个底朝天!”
正因为经常听到抱怨,所以有一天,当住在三个街区以外的一位男士突然找上门来,询问卡萝她那条狗叫什么名字的时候,卡萝心里紧张得要命,她不知道这回凯西又在外面闯了什么祸。
“我们家房子侧面有一个很小的活动玻璃门,到了夏天,这个玻璃门一般总是开着的,”这位街坊开始讲述事情经过,“近一段时间以来,你家那条狗每天都从街上溜达过来,然后直接从这扇小玻璃门里来到我们家里。”
讨厌的凯西竟跑到别人家里去了!卡萝心里想。“实在对不起,”她赶紧对来人赔笑脸,“我不知道我们家的凯西为什么这样淘气,这都是我们的错。以后我们会把它看紧一点。不过说实话,我们家凯西从不伤人……”
“不,不,你误解了我的意思,”街坊立马打断了她,“我是专程前来向你表示感谢的。”卡萝脸上露出了大惑不解的神情,因为在这之前,从来没有人在她面前讲过凯西的好话,邻居们总是前来兴师问罪。
这位街坊告诉卡萝,他和妻子与年迈的老父亲住在一起,他们几乎每时每刻都要照看老人,因为他患有严重的老年痴呆症,整天都坐在卧室电视机前的安乐椅上,动不动就狂躁不安。为了照看老人,夫妻俩心力交瘁,苦不堪言。
“长期以来,我们始终处在紧张的压力之下,根本没有属于自己的空间,因为我们连两个小时的完整时间都抽不出来,没有办法让自己彻底放松。”这位男士向卡萝诉苦。“然而有一天,你家的凯西出现了。它慢吞吞地从那扇小门里钻进来,直接来到我父亲面前,趴在他身边,就好像是一次早就计划好了的专程拜访!”说到这里,这位街坊的声音充满着感激之情。他说他父亲看到凯西以后,脸上露出了多年未见的和蔼神情,接着他就开始和凯西亲近起来。他一遍又一遍地轻轻抚摸着它,凯西温顺地趴在那里,一动不动,有时伸出舌头舔舔老人的掌心。在凯西的陪伴下,老人竟然进入了梦乡。
“我父亲整整睡了两个小时!这些年来,我们第一次终于有这么长时间,在大白天里,就可以让自己彻底放松一下。”他十分感叹地说。
他说第二天凯西又来了,而且从此以后每天都来,好像和老人有约一样。凯西每次来了以后,就在老人的椅子旁边趴下来,与老人亲近,然后老人就安然入睡。
“对我和妻子而言,凯西就好像是上天赐给我们的礼物,”街坊最后告诉卡萝,“这就是我今天来这儿的目的。凯西在家吗?”
“在家。”说着,卡萝大声地呼唤着凯西。不一会儿,这只健壮的爱斯基摩犬就一路小跑地出现在他们面前。街坊走过去,轻轻地拍拍它的头,对它说:“你肯定早就知道了,是吧?所以这几天你一直没来。”
“它知道了什么?”卡萝问街坊。
“凯西最后一次光临我们家的那天晚上,我父亲在睡梦中安详地告别了这个世界。凯西肯定知道,它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使命。”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凯西是一只硕大、健壮的爱斯基摩犬,它不仅长得像狼,动作也像狼,甚至还保留着狼的习性,因而人们大都对它敬而远之。
B.久病床前无孝子。尽管街坊夫妇对待得了老年痴呆症的老父亲细心照料,但身心疲惫之时还是不无怨言,幸好凯西前去帮忙,老人这才安然入睡。
C.凯西是一条好狗,它早就计划到三个街区以外的街坊家去看望痴呆老人,亲近老人,陪伴老人,直到老人去世。
D.卡萝·贝尔德擅长豢养宠物,她所养的爱斯基摩犬凯西面恶心善,在她悉心调教下悄然完成一个神圣使命,使得街坊感激不已,专程前来道谢。
E.小说充分运用正面描写与侧面描写相结合的手法,把好狗凯西的形象刻画得栩栩如生,呼之欲出,它是那样的调皮,却又是如此地通人性,让人倍感温馨。
2.小说开头说凯西“总爱招惹麻烦”。请问它惹了什么麻烦?这样写有何作用?(6分)
3.下面各句分别属于什么描写?请简要说说其表达效果。(6分)
⑴卡萝心里紧张得要命。
⑵凯西温顺地趴在那里,一动不动,有时伸出舌头舔舔老人的掌心。
4.小说的标题为“好狗凯西”,可否改为“使命”?请结合文意简要说说你的理由。(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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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25分)
约翰·纳什:最不幸而又最万幸的诺贝尔奖得主
1928年6月,约翰·纳什出生在美国西弗吉尼亚州工业城布鲁菲尔德的一个富裕家庭。纳什从小就很孤僻,喜欢思考问题,上学后,立时显露出数学才华,常常使用一些奇特的方法解答数学问题。中学时,这种情况就更加频繁了,老师在黑板上演算了整个黑板的习题,纳什往往只用简单的几步就能解出答案。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位“无所不知的人”(别人这样称呼纳什)越来越高大和强壮。他的谈吐尖锐,受到周围人的崇敬。
1948年,还是大学三年级学生的纳什同时被哈佛、普林斯顿、芝加哥大学录取,而普林斯顿大学则表现得更加热情,当普林斯顿大学的数学系主任莱夫谢茨感到纳什的犹豫时,适时写来一封热情洋溢的邀请信:“来吧,小伙子,普林斯顿有你想要的东西……”这话不假,此时的普林斯顿已是全世界的数学中心,大师云集。纳什选择了普林斯顿,后来的情况证明,此次选择,对他一生影响重大。
在普林斯顿自由的学术空气里,纳什如鱼得水,精神开始自由地舞蹈,一会缠着莱夫谢茨请教,一会拽着冯·诺依曼讨论,还不止一次造访爱因斯坦陈述自己对于重力的看法,以至于发展到“谁都无法忽视他的存在”的地步。他不到30岁已经闻名遐迩。1958年,纳什因其在数学领域的优异工作被美国《财富》杂志评为新一代天才数学家中最杰出的人物。
约翰·纳什最重要的理论就是现在广泛出现在经济学教科书上的“纳什均衡”,“纳什均衡”是他21岁博士毕业的论文,也奠定了数十年后他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基础。他的才华和个人魅力吸引了一个漂亮的女生——艾里西亚,她是当时麻省理工学院物理系仅有的两名女生之一。1957年,他们结婚了。之后漫长的岁月证明,这也许正是纳什一生中比获得诺贝尔奖更重要的事。
1958年的秋天,正当艾里西亚半惊半喜地发现自己怀孕时,纳什却为自己的未来满怀心事,坐卧不安,并表现出各种稀奇古怪的行为:他梦想成立一个世界政府;他认为《纽约时报》上每一个字母都隐含着神秘的意义,而只有他才能读懂其中的寓意;他认为世界上的一切都可以用一个数学公式表达……
终于,在孩子出生以前,纳什因“妄想型精神分裂症”被送进了精神病医院。
几年后,因为艾里西亚无法忍受在纳什的阴影下生活,他们离婚了,但是她并没有放弃纳什。离婚以后,艾里西亚再也没有结婚,她依靠自己作为电脑程序员的微薄收入和亲友的接济,继续照料前夫和他们惟一的儿子。她坚持纳什应该回到普林斯顿,因为如果一个人行为古怪,在别的地方会被当作疯子,而在普林斯顿这个广纳天才的地方,人们会充满爱心地想,他可能是一个天才。
于是,在上世纪70和80年代,普林斯顿大学的学生和学者们总能在校园里看见一个消瘦而沉默的男人在徘徊,他穿着紫色的拖鞋,偶尔在黑板上写下数字论题。他们称他为“幽灵”,这个“幽灵”是一个数学天才,只是突然疯了。如果有人敢抱怨纳什在附近徘徊使人不自在的话,他会立即受到警告:“你这辈子都不可能成为像他那样杰出的数学家!”尽管纳什决心辞去教授的职位,但他的同事和上司们还是设法为他保全了保险。他的同事听说他被关进了精神病医院后,给当时美国著名的精神病学专家打电话说:“为了国家利益,必须竭尽所能将纳什教授复原为那个富有创造精神的人。”
很多外人以为他已去世,或者是一个“行将就木的废人”。但在处于梦境一般的精神状态中,纳什仍奇迹一般继续在学术领域艰难地跋涉着,并取得一系列显著的成就。他的名字开始出现在70年代和80年代的经济学课本,纳什的博弈理论越来越有影响力。
20世纪80年代末的一个清晨,当戴森教授像平常一样向在校园里“溜达”的纳什道早安时,满头白发的纳什微笑着说:“嘿嘿,戴森先生,我看见你的女儿今天又上了电视。”顿时,戴森教授惊呆了,好半天才回过神来,语无伦次:“噢……亲爱的纳什……你当真好了吗……”纳什认真地点了点头。
纳什渐渐从疯癫中苏醒,而他的苏醒似乎是为了迎接他生命中的一件大事:荣获诺贝尔经济学奖。当1994年瑞典国王宣布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是约翰·纳什时,数学圈里的许多人惊叹:原来纳什还活着。
纳什没有因为获得了诺贝尔奖就放弃他的研究。“由于出现了长达25年部分不真实的思维,相当于提供了某种假期,我希望通过目前的研究成果或以后出现的任何新鲜想法,取得一些有价值的成果。”
2001年,艾里西亚与约翰纳什复婚。事实上,在漫长的岁月里,艾里西亚在心灵上从来没有离开过纳什——她用一生与命运进行博弈,终于赢得了胜利。而纳什,也在得与失的博弈中取得了均衡。
相关链接:
①约翰·纳什:美国著名数学家,国际博弈论领域的顶级权威人士,有“数学天才”与“博弈论大师”之称。
②博弈理论与纳什均衡:纳什均衡又称为非合作博弈均衡,是博弈论的一个重要术语,以约翰-纳什命名。博弈论所研究的是理性的决策者之间冲突及合作的理论,可以为实际决策提供理论基础和方向指导。其最终追求结果是使博弈方达到利益最大化的均衡。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约翰·纳什从小孤僻,他的老师并没有留意到他的出众之处。直到上大学,他才显示出数学才华。
B.普林斯顿大学对人才的态度堪称典范。从识别天才,到培养人才,到呵护甚至是庇护人才,体现了对人才的真正珍惜与人文关怀。
C.在不惑之年,约翰·纳什因其在数学领域的优异工作被美国《财富》杂志评为新一代天才数学家中最杰出的人物。
D.天妒英才,30岁的约翰得了严重的“妄想型精神分裂症”。从此,他饱受精神病的折磨长达二十几年,几乎成为废人。
E.“纳什均衡”是纳什最重要的理论,该理论广泛出现在经济学教科书上。1994年,他因为“博弈理论”的重大贡献而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
(2)为什么说约翰·纳什是最不幸而又最万幸的诺贝尔奖得主?请根据材料分析。(6分)
(3)材料中约翰·纳什的一生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请简要概括。(6分)
(4)约翰·纳什在事业上的成功,有哪些因素在起作用?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理解。(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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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25分)
约翰·纳什:最不幸而又最万幸的诺贝尔奖得主
1928年6月,约翰·纳什出生在美国西弗吉尼亚州工业城布鲁菲尔德的一个富裕家庭。纳什从小就很孤僻,喜欢思考问题,上学后,立时显露出数学才华,常常使用一些奇特的方法解答数学问题。中学时,这种情况就更加频繁了,老师在黑板上演算了整个黑板的习题,纳什往往只用简单的几步就能解出答案。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位“无所不知的人”(别人这样称呼纳什)越来越高大和强壮。他的谈吐尖锐,受到周围人的崇敬。
1948年,还是大学三年级学生的纳什同时被哈佛、普林斯顿、芝加哥大学录取,而普林斯顿大学则表现得更加热情,当普林斯顿大学的数学系主任莱夫谢茨感到纳什的犹豫时,适时写来一封热情洋溢的邀请信:“来吧,小伙子,普林斯顿有你想要的东西……”这话不假,此时的普林斯顿已是全世界的数学中心,大师云集。纳什选择了普林斯顿,后来的情况证明,此次选择,对他一生影响重大。
在普林斯顿自由的学术空气里,纳什如鱼得水,精神开始自由地舞蹈,一会缠着莱夫谢茨请教,一会拽着冯·诺依曼讨论,还不止一次造访爱因斯坦陈述自己对于重力的看法,以至于发展到“谁都无法忽视他的存在”的地步。他不到30岁已经闻名遐迩。1958年,纳什因其在数学领域的优异工作被美国《财富》杂志评为新一代天才数学家中最杰出的人物。
约翰·纳什最重要的理论就是现在广泛出现在经济学教科书上的“纳什均衡”,“纳什均衡”是他21岁博士毕业的论文,也奠定了数十年后他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基础。他的才华和个人魅力吸引了一个漂亮的女生——艾里西亚,她是当时麻省理工学院物理系仅有的两名女生之一。1957年,他们结婚了。之后漫长的岁月证明,这也许正是纳什一生中比获得诺贝尔奖更重要的事。
1958年的秋天,正当艾里西亚半惊半喜地发现自己怀孕时,纳什却为自己的未来满怀心事,坐卧不安,并表现出各种稀奇古怪的行为:他梦想成立一个世界政府;他认为《纽约时报》上每一个字母都隐含着神秘的意义,而只有他才能读懂其中的寓意;他认为世界上的一切都可以用一个数学公式表达……
终于,在孩子出生以前,纳什因“妄想型精神分裂症”被送进了精神病医院。
几年后,因为艾里西亚无法忍受在纳什的阴影下生活,他们离婚了,但是她并没有放弃纳什。离婚以后,艾里西亚再也没有结婚,她依靠自己作为电脑程序员的微薄收入和亲友的接济,继续照料前夫和他们惟一的儿子。她坚持纳什应该回到普林斯顿,因为如果一个人行为古怪,在别的地方会被当作疯子,而在普林斯顿这个广纳天才的地方,人们会充满爱心地想,他可能是一个天才。
于是,在上世纪70和80年代,普林斯顿大学的学生和学者们总能在校园里看见一个消瘦而沉默的男人在徘徊,他穿着紫色的拖鞋,偶尔在黑板上写下数字论题。他们称他为“幽灵”,这个“幽灵”是一个数学天才,只是突然疯了。如果有人敢抱怨纳什在附近徘徊使人不自在的话,他会立即受到警告:“你这辈子都不可能成为像他那样杰出的数学家!”尽管纳什决心辞去教授的职位,但他的同事和上司们还是设法为他保全了保险。他的同事听说他被关进了精神病医院后,给当时美国著名的精神病学专家打电话说:“为了国家利益,必须竭尽所能将纳什教授复原为那个富有创造精神的人。”
很多外人以为他已去世,或者是一个“行将就木的废人”。但在处于梦境一般的精神状态中,纳什仍奇迹一般继续在学术领域艰难地跋涉着,并取得一系列显著的成就。他的名字开始出现在70年代和80年代的经济学课本,纳什的博弈理论越来越有影响力。
20世纪80年代末的一个清晨,当戴森教授像平常一样向在校园里“溜达”的纳什道早安时,满头白发的纳什微笑着说:“嘿嘿,戴森先生,我看见你的女儿今天又上了电视。”顿时,戴森教授惊呆了,好半天才回过神来,语无伦次:“噢……亲爱的纳什……你当真好了吗……”纳什认真地点了点头。
纳什渐渐从疯癫中苏醒,而他的苏醒似乎是为了迎接他生命中的一件大事:荣获诺贝尔经济学奖。当1994年瑞典国王宣布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是约翰·纳什时,数学圈里的许多人惊叹:原来纳什还活着。
纳什没有因为获得了诺贝尔奖就放弃他的研究。“由于出现了长达25年部分不真实的思维,相当于提供了某种假期,我希望通过目前的研究成果或以后出现的任何新鲜想法,取得一些有价值的成果。”
2001年,艾里西亚与约翰纳什复婚。事实上,在漫长的岁月里,艾里西亚在心灵上从来没有离开过纳什——她用一生与命运进行博弈,终于赢得了胜利。而纳什,也在得与失的博弈中取得了均衡。
相关链接:
①约翰·纳什:美国著名数学家,国际博弈论领域的顶级权威人士,有“数学天才”与“博弈论大师”之称。
②博弈理论与纳什均衡:纳什均衡又称为非合作博弈均衡,是博弈论的一个重要术语,以约翰-纳什命名。博弈论所研究的是理性的决策者之间冲突及合作的理论,可以为实际决策提供理论基础和方向指导。其最终追求结果是使博弈方达到利益最大化的均衡。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约翰·纳什从小孤僻,他的老师并没有留意到他的出众之处。直到上大学,他才显示出数学才华。
B.普林斯顿大学对人才的态度堪称典范。从识别天才,到培养人才,到呵护甚至是庇护人才,体现了对人才的真正珍惜与人文关怀。
C.在不惑之年,约翰·纳什因其在数学领域的优异工作被美国《财富》杂志评为新一代天才数学家中最杰出的人物。
D.天妒英才,30岁的约翰得了严重的“妄想型精神分裂症”。从此,他饱受精神病的折磨长达二十几年,几乎成为废人。
E.“纳什均衡”是纳什最重要的理论,该理论广泛出现在经济学教科书上。1994年,他因为“博弈理论”的重大贡献而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
(2)为什么说约翰·纳什是最不幸而又最万幸的诺贝尔奖得主?请根据材料分析。(6分)
(3)材料中约翰·纳什的一生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请简要概括。(6分)
(4)约翰·纳什在事业上的成功,有哪些因素在起作用?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理解。(8分)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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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的阅读
[美]伯纳德•马拉默德
乔治•斯塔约诺维奇是一名街坊里的小伙子。他16岁的时候因为缺乏耐性,一时冲动退了学。今年夏天是找工作的困难季节,他找不到事情可做,结果整天把大部分光阴都消磨在街头和家里。
有时候他大白天也出去散步,但是大多数时候他要等炎热的太阳西沉后才上街。他没什么既定的目标,只是到处溜达,穿过一个个街口,来到一座灯光幽暗的小公园内。他在一把椅子上坐下来,望着铁栏内枝叶繁茂的大树和盛开的鲜花,思索着如何使自己的生活变得好些。直到午夜,他才起身,拖杳着脚步回到闷热冷清的家里。
一次乔治散步时碰见很晚才下班回家的卡坦扎拉先生。卡坦扎拉先生在IRT车站的售票处上班,住在距乔治家一个街口的一家鞋铺楼上。晚上,天气闷热时,他就穿条裤衩,坐在门口的台阶上,借着鞋匠窗户内透出来的灯光看《纽约时报》。
卡坦扎拉先生回家时常常喝得醉醺醺的,但醉态总是安详的。乔治喜欢卡坦扎拉先生,因为他小时候卡坦扎拉先生曾给过他零钱去买柠檬冰棍。卡坦扎拉先生与大多数邻居迥然不同,他见到你时,不时会问你一些与众不同的问题。每当他那病恹恹的胖老婆趴在窗户上朝外张望时,他就肯定在读报。
“你这个夏天干些什么啦,乔治?”卡坦扎拉先生问道,“我见你每晚都在溜达。”
“现在还没什么可干,我在等工作。”接着乔治又说,“我在家里看书,提高修养。”
卡坦扎拉先生对此饶有兴趣,他用一块红手绢擦了一下脸。“看些什么书?”
乔治犹豫了一会,然后说:“我到图书馆开列了一张书目单,准备今年夏天读完。”
“一共有多少书?”
“我没数过,也就是那么一百来本吧。”
卡坦扎拉先生吹了一声口哨。
“我琢磨着,如果我读完它们,”乔治诚恳地说,“对我的教养会有很大好处。我不是指高中时他们教的那种教养,我想知道各种各样的亭情。”
此后的一天傍晚,隔街的那位鞋匠叫住乔治,说他是个好孩子。乔治猜想一定是卡坦扎拉先生把有关他正在读很多书的事情告诉鞋匠了。从鞋匠那里可以看出,事情已经传遍了整个街坊。虽然没人跟他直接打招呼,但是他看见好些人朝他温和地微笑。他对这片居民区感到了一点快慰,增加了一点好感,尽管他从来就没想过在这里度过自己的一生。连在离家很远的咖啡店工作的姐姐索菲也都知道他读书的事了。索菲对他更和蔼了,她用种种方式表示出为他感到骄傲。
夏天在一天一天过去,乔治每日清扫房间,作为对索菲的回报。修长憔悴、收入微薄的索菲每星期给他一块钱,尽管仍旧不够开销,但比以前只有两三角钱强多了。他把钱花在香烟上,买一罐啤酒或是一张电影票。偶尔他会到书报摊买一本折价书,他喜欢在房间里摆上几排书,虽然从来不读。晚上是最令人愉快的时光,当他从坐在自己店铺前的店主们面前走过时,虽然没跟他们说什么,他们也没跟他说什么,但他可以感觉到四处都是赞许的目光。有那么几个晚上,他的感觉是如此的好,禁不住整夜在公园内蹦蹦跳跳。他在居民区内悠然漫步,然后回家,脱衣上床,安然入梦。
在这几个星期当中,他只跟卡坦扎拉先生谈过一次话。那个售票员没谈及书,也没问什么,可是乔治对这种缄默感到很不自在。乔治打定主意在读过几本平装书前,不与卡坦扎拉先生说话。但是当他开始阅读时,他又顿感索然无味,不再想读啦。因此,一天的大部分时光,乔治拧开收音机,听厌了说话声,转而听音乐。他把房间收拾得十分整洁,即使有一天忘了打扫卫生,索菲也无话可说。
不过总的说来还算不坏。不管白天多糟,到了晚上散步时他便可以打起精神。一天晚上乔治看见卡坦扎拉先生在街上朝他走过来。乔治刚想转身避开,但是卡坦扎拉先生赫然在他的身旁站住了,浑身散发出啤酒的味道。他的目光在投向乔治时,显得黯淡忧郁。
“你那些书读得怎么样了?”卡坦扎拉先生问道。他试图站稳,但还是晃了一下。
“还好,我觉得。”乔治说着,感到热血涌上脸颊。
卡坦扎拉先生的脑袋虽然有点摇晃,但眼睛沉稳。
“乔治,”他说,“告诉我其中一本的书名。谁知道呢,也许那是本好书,我也想看看。”
乔治无法回答,闭上了眼睛。当他睁开眼睛时,卡坦扎拉先生已经不无遗憾地走开了。他听见他临走时丢下的一句话:“别学我,乔治。”
第二天晚上他不敢离开家门。整整一星期,除了没人时偷偷溜进厨房外,他整天都闭门不出。一天晚上,他再也无法忍受炎热的折磨,在凌晨一点钟孤身窜上大街。他希望人不知鬼不觉地钻进公园,但是各个街口都躺着人,倦怠不堪,等待着微风。乔治垂下眼皮,畏畏缩缩地从他们旁边走过,但是不一会,他就发现他们对他仍旧非常友好。他猜想卡坦扎拉先生并没有跟他们说起过他,可能他第二天清早从醉梦中醒来后,把见到他的事忘得一干二净了。乔治感到信心又缓缓地回归到他身上。
那天晚上,街角上的一个男人问他是否真的读了很多书。乔治承认说是的。那人说像他这样年纪的孩子读了那么多书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
“是啊。”乔治回答说。他真希望谁也别再提起书的事。过了一两天,乔活又碰上了卡坦扎拉先生,他并没有提到书。 (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中的16岁男孩因为撒谎而在外在压力和过度的期望中经受内心折磨,他的试图生存和救赎唤起了人们的同情和理解。
B.小说注重细节描写。听乔治说自己要读一百来本书,卡坦扎拉先生吹了一声口哨,这说明他不相信乔治会读这么多书。
C.得到姐姐索菲给的更多的零花钱,乔治感激姐姐辛苦工作养家,每天主动把家里收拾得十分整洁,以减轻姐姐的负担。
D.乔治对卡坦扎拉先生敬畏不已,而他所倚重的人又是那样崇拜图书馆的书籍,这是导致乔治撒谎的全部根源。
E.小说中,书籍成为社会价值的同义语,像一面镜子折射出主人公意图通过读书来获得社会权威认同的心理需求。
(2)请用简洁的语言梳理乔治的心理变化过程。
(3)小说中的卡坦扎拉先生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概括。
(4)你认为乔治会兑现读一百本书的诺言吗?结合小说谈谈你的看法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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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夏天的阅读
[美]伯纳德•马拉默德
乔治•斯塔约诺维奇是一名街坊里的小伙子。他16岁的时候因为缺乏耐性,一时冲动退了学。今年夏天是找工作的困难季节,他找不到事情可做,结果整天把大部分光阴都消磨在街头和家里。
有时候他大白天也出去散步,但是大多数时候他要等炎热的太阳西沉后才上街。他没什么既定的目标,只是到处溜达,穿过一个个街口,来到一座灯光幽暗的小公园内。他在一把椅子上坐下来,望着铁栏内枝叶繁茂的大树和盛开的鲜花,思索着如何使自己的生活变得好些。直到午夜,他才起身,拖杳着脚步回到闷热冷清的家里。
一次乔治散步时碰见很晚才下班回家的卡坦扎拉先生。卡坦扎拉先生在IRT车站的售票处上班,住在距乔治家一个街口的一家鞋铺楼上。晚上,天气闷热时,他就穿条裤衩,坐在门口的台阶上,借着鞋匠窗户内透出来的灯光看《纽约时报》。
卡坦扎拉先生回家时常常喝得醉醺醺的,但醉态总是安详的。乔治喜欢卡坦扎拉先生,因为他小时候卡坦扎拉先生曾给过他零钱去买柠檬冰棍。卡坦扎拉先生与大多数邻居迥然不同,他见到你时,不时会问你一些与众不同的问题。每当他那病恹恹的胖老婆趴在窗户上朝外张望时,他就肯定在读报。
“你这个夏天干些什么啦,乔治?”卡坦扎拉先生问道,“我见你每晚都在溜达。”
“现在还没什么可干,我在等工作。”接着乔治又说,“我在家里看书,提高修养。”
卡坦扎拉先生对此饶有兴趣,他用一块红手绢擦了一下脸。“看些什么书?”
乔治犹豫了一会,然后说:“我到图书馆开列了一张书目单,准备今年夏天读完。”
“一共有多少书?”
“我没数过,也就是那么一百来本吧。”
卡坦扎拉先生吹了一声口哨。
“我琢磨着,如果我读完它们,”乔治诚恳地说,“对我的教养会有很大好处。我不是指高中时他们教的那种教养,我想知道各种各样的亭情。”
此后的一天傍晚,隔街的那位鞋匠叫住乔治,说他是个好孩子。乔治猜想一定是卡坦扎拉先生把有关他正在读很多书的事情告诉鞋匠了。从鞋匠那里可以看出,事情已经传遍了整个街坊。虽然没人跟他直接打招呼,但是他看见好些人朝他温和地微笑。他对这片居民区感到了一点快慰,增加了一点好感,尽管他从来就没想过在这里度过自己的一生。连在离家很远的咖啡店工作的姐姐索菲也都知道他读书的事了。索菲对他更和蔼了,她用种种方式表示出为他感到骄傲。
夏天在一天一天过去,乔治每日清扫房间,作为对索菲的回报。修长憔悴、收入微薄的索菲每星期给他一块钱,尽管仍旧不够开销,但比以前只有两三角钱强多了。他把钱花在香烟上,买一罐啤酒或是一张电影票。偶尔他会到书报摊买一本折价书,他喜欢在房间里摆上几排书,虽然从来不读。晚上是最令人愉快的时光,当他从坐在自己店铺前的店主们面前走过时,虽然没跟他们说什么,他们也没跟他说什么,但他可以感觉到四处都是赞许的目光。有那么几个晚上,他的感觉是如此的好,禁不住整夜在公园内蹦蹦跳跳。他在居民区内悠然漫步,然后回家,脱衣上床,安然入梦。
在这几个星期当中,他只跟卡坦扎拉先生谈过一次话。那个售票员没谈及书,也没问什么,可是乔治对这种缄默感到很不自在。乔治打定主意在读过几本平装书前,不与卡坦扎拉先生说话。但是当他开始阅读时,他又顿感索然无味,不再想读啦。因此,一天的大部分时光,乔治拧开收音机,听厌了说话声,转而听音乐。他把房间收拾得十分整洁,即使有一天忘了打扫卫生,索菲也无话可说。
不过总的说来还算不坏。不管白天多糟,到了晚上散步时他便可以打起精神。一天晚上乔治看见卡坦扎拉先生在街上朝他走过来。乔治刚想转身避开,但是卡坦扎拉先生赫然在他的身旁站住了,浑身散发出啤酒的味道。他的目光在投向乔治时,显得黯淡忧郁。
“你那些书读得怎么样了?”卡坦扎拉先生问道。他试图站稳,但还是晃了一下。
“还好,我觉得。”乔治说着,感到热血涌上脸颊。
卡坦扎拉先生的脑袋虽然有点摇晃,但眼睛沉稳。
“乔治,”他说,“告诉我其中一本的书名。谁知道呢,也许那是本好书,我也想看看。”
乔治无法回答,闭上了眼睛。当他睁开眼睛时,卡坦扎拉先生已经不无遗憾地走开了。他听见他临走时丢下的一句话:“别学我,乔治。”
第二天晚上他不敢离开家门。整整一星期,除了没人时偷偷溜进厨房外,他整天都闭门不出。一天晚上,他再也无法忍受炎热的折磨,在凌晨一点钟孤身窜上大街。他希望人不知鬼不觉地钻进公园,但是各个街口都躺着人,倦怠不堪,等待着微风。乔治垂下眼皮,畏畏缩缩地从他们旁边走过,但是不一会,他就发现他们对他仍旧非常友好。他猜想卡坦扎拉先生并没有跟他们说起过他,可能他第二天清早从醉梦中醒来后,把见到他的事忘得一干二净了。乔治感到信心又缓缓地回归到他身上。
那天晚上,街角上的一个男人问他是否真的读了很多书。乔治承认说是的。那人说像他这样年纪的孩子读了那么多书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
“是啊。”乔治回答说。他真希望谁也别再提起书的事。过了一两天,乔活又碰上了卡坦扎拉先生,他并没有提到书。 (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中的16岁男孩因为撒谎而在外在压力和过度的期望中经受内心折磨,他的试图生存和救赎唤起了人们的同情和理解。
B.小说注重细节描写。听乔治说自己要读一百来本书,卡坦扎拉先生吹了一声口哨,这说明他不相信乔治会读这么多书。
C.得到姐姐索菲给的更多的零花钱,乔治感激姐姐辛苦工作养家,每天主动把家里收拾得十分整洁,以减轻姐姐的负担。
D.乔治对卡坦扎拉先生敬畏不已,而他所倚重的人又是那样崇拜图书馆的书籍,这是导致乔治撒谎的全部根源。
E.小说中,书籍成为社会价值的同义语,像一面镜子折射出主人公意图通过读书来获得社会权威认同的心理需求。
(2)请用简洁的语言梳理乔治的心理变化过程。
(3)小说中的卡坦扎拉先生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概括。
(4)你认为乔治会兑现读一百本书的诺言吗?结合小说谈谈你的看法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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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0分)
春 雨
[美国]伯纳德·马拉默德
乔治·费舍尔已经醒了,但仍然躺在床上,他想着白天目睹的那次车祸。一个年轻人被一辆汽车撞了。乔治深深地同情这个人,他看上去不过二十八九岁,当时,他很想上前安慰他,可是就是不知该怎样说出来。乔治回家,心中一直还憋着这未说出口的话。
回到那间黑暗的屋子,躺在床上,听到女儿弗洛伦斯把钥匙插进锁里的声音。她悄声对人说:“你不进来呆一会儿吗?”
“不。我明天九点有课。”
乔治想,这个小伙子真是好孩子。弗洛伦斯和他在一起,一准叫人放心。她有点像她妈妈,不知道该怎样和好人相处。
一连不少天乔治都没有睡觉,这是因为他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他总是躺在那里想象着,这些事情都是冲着他发生的。在这些无眠的夜里乔治想着白天所发生的事,他对那个垂死的年轻人说“不要怕”,他对小说中的女主人公说“你理解我的孤独”。他告诉妻子和女儿他对她们是怎么想的。
“贝蒂,”他对妻子说,“有一回你让我说了话,但是那不是你,而是海,是那黑暗,还有那水拍打桥墩横梁的声音。这些富于诗意的东西让我感到了人是多么孤独……”
他对弗洛伦斯说:“你从小我就爱你,可自从你拒绝上大学,我对你就失去了最后一点点感情。你让我最满意的事情是常常把像保罗那样受过教育的小伙子带回家,但你却又和他们处不长久……”
乔治不断地向自己说这些事,直到黎明的第一抹灰白色的光溜进卧室,睡在另一张床上的贝蒂的侧影更清晰。
一天,门铃响了。来人是保罗,他戴一顶旧帽子,穿一件雨衣,肩上已淋湿了。
“保罗,下雨啦?”
“下点小雨。”
保罗进来了,但没有脱下雨衣,“弗洛伦斯呢?”
“她和朋友一起去看电影了,她母亲到什么地方去打桥牌或玩麻将了。”
保罗有点失望,朝门口走去。
“哦,很抱歉。”乔治说,心里希望这个年轻人能待一会儿。
保罗到了门口又转过身来,“费舍尔先生。”
“嗯?”乔治应道。
“和我出去散散步怎么样?”
“你不是说在下雨吗?”
“只是春雨而已。”保罗说。
“好吧,”乔治说,“散步,对我有好处。”他进到他的房间去找雨鞋。他感到一阵激动。
刚一走上大街,冷雾就落在他的脸上,乔治可以感觉到一阵激动像电流一样流遍全身。
整个天空都飘洒着白白的雾水,街灯上也挂满了水珠。充满水汽的风从新泽西州吹来,越过赫德森河,带来了春天的气息。有时,风把雾珠吹进乔治的眼里,使他好像触了电一般,身上一阵惊悸。他迈着大步跟上保罗。他很想喊出来,但他不想让保罗看出来。
保罗一直在讲话,他讲他在哥伦比亚大学的教授们的故事,谈起这次战争,又谈论起了人民。乔治向这个孩子讲了在车祸中死去的那个年轻人的故事,当他发现这个故事让保罗深受感动时,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高兴。
后来他们就谈起了弗洛伦斯。乔治有些不安,并且有点害怕。
“弗洛伦斯挺漂亮,长着那么一头红发。”保罗说,他那个神态好像是在讲述自己。
乔治没有说什么。
“费舍尔先生,”保罗很认真地告诉他,“弗洛伦斯爱上我了,她是这么对我说的。我也想爱她,因为我很孤独,可我不知道——我对她爱不起来。我们在河滨路散步,她说我郁郁寡欢,闷闷不乐,她要去看电影。”
乔治感到自己心跳得很厉害。他感到他是在倾听他们的秘密,然而这些又不是什么秘密,因为他一生中早就知道这些。他想要说话——告诉保罗自己也和他一样。他想要告诉保罗他一生中是如何孤独,如何彻夜不眠,不是做梦就是想这想那直至东方发白。但是他没有说。
“我知道你的意思,保罗。”他说。
他们冒着雨往回走,雨下得大起来……
进屋,乔治脱掉雨鞋,把淋湿的帽子和雨衣挂到了卫生间。他轻轻地从收音机里调出一些爵士音乐,点燃一支雪茄,然后关了灯。在黑暗中站了一会儿,他来到窗前,把窗帘拉到一边去。
春雨飘落着,落在一望无际黑黝黝的泽西河岸,落进奔腾流淌的河水。雨点拍打着高大的枫树的叶子,发出单调的声音。冷雨洒窗,乔治感到泪水已流到了腮边。
他内心中涌起一股强烈的欲望,他想要说他从来没有说出的话。他想要告诉她们他发现自己,而且再也不会失落,再也不会沉默。他爱保罗,他爱弗洛伦斯和贝蒂,他也爱那个在车祸中死去的年轻人。
“我必须告诉她们。”他想,他先推开了弗洛伦斯房间的门。
弗洛伦斯在睡觉。他能听到她那轻轻的呼吸声。
乔治想说的那些话又凝滞不动了。 (有删改)
1.当谈起弗洛伦斯时.乔治为什么会“有些不安,并且有点害怕”?(2分)
2.怎样理解乔治的两次激动?请作分析。(4分)
①“好吧,”乔治说,“散步,对我有好处。”他进到他的房间去找雨鞋。他感到一阵激动。
②刚一走上大街,冷雾就落在他的脸上,乔治可以感觉到一阵激动像电流一样流遍全身。
3.小说多次写到车祸中的年轻人,有什么作用?(4分)
4.结合文意,赏析文中画线部分。(4分)
5.“乔治想说的那些话又凝滞不动了”,小说的结尾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从结构和主题的角度谈谈你的理解。(6分)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空中骑士
【美国】安布罗斯·比尔斯
月桂丛中沉睡的这个哨兵是一个名叫卡特·德路斯的弗吉尼亚州青年。他是有钱人家的子弟,他的家离他现在躺着的地方不过几英里路远。
一天,他安静而严肃地说道:“爸爸,联邦军的一个团开到了格拉夫顿。我要去参军。”
父亲抬起了狮子般的头,默默地盯着儿子看了一会儿,接着答道:“请便,先生。不管发生什么情况,尽你认为应该尽的责任。弗吉尼亚没有你这个叛徒照样能打败北方佬。如果我们都能活到战争结束,再继续讨论这个问题的是非。”
德路斯就这样离开了童年的故乡当兵去了。凭着忠诚和大胆,他很快就赢得了同伴们和长官的赏识。今天被选派到最前沿的岗哨执行这一危险任务,然而,疲倦比决心更强,他竟然睡着了。
他最初感到的是一种浓厚的艺术上的乐趣。就在那巨大无比的垫座——峭壁上,在那块高于一切的岩石的外沿,出现了一个庄严而惹人注目的骑士塑像。它一动也不动,在天空的衬托下显得轮廓分明。一个人的形体骑在马的形体上,直挺挺地,十分威武,但又具有大理石雕塑的希腊神像那种使人忘怀了一切活动的恬静。骑士那灰色的服装与缥缈的景物和谐一致,他的右手满把握着枪,使它固定不动。马的侧面带有浮雕似的鲜明棱角,在天空的背景上投下黑色的剪影。骑士的脸稍稍偏向左侧,只露出额头和胡须的轮廓,此刻他正在俯瞰峡谷的凹底。刹那间,德路斯产生了一种奇异的、若明若暗的感觉,他仿佛是一觉睡到了战争的结束,仰望着一件高贵的艺术品。这种感觉立刻被人和马的轻微动作所驱散,他这时完全清醒,强烈地意识到情况严重。
他把枪管从灌木丛中向前推出,枪托抵着面颊,从瞄准器中间望出去,对准了骑马人胸部的要害部位。偏偏在这一瞬间,骑马人转过头来,朝着这个隐蔽的敌人的方向看,似乎是在端详他的面孔,他的眼睛,还有他那颗勇敢而富于同情的心。
德路斯变得面如死灰,四肢发抖,浑身虚弱。他的手从枪上坠下,头慢慢地耷拉下来。
顷刻间,他的脸又从地面上抬起来,双手恢复了原来握枪的部位,食指凑近扳机。他没有俘获敌人的希望,开枪警告只会使敌人带着致命的消息奔回营地。但也许这人什么也没有发现,也许他只是在欣赏这壮丽的景色。放他一条生路,他也许会转身沿着来的方向漫不经心地策马而去。
德路斯把目光从谷底折回,再一次凝视天空中人和马的组合,仍然是通过枪上的瞄准器望出去。但是这一次他瞄准的是马。他的记忆中萦回着父亲临别前的话,仿佛那是什么神明的嘱咐似的:不管发生什么情况,都要尽你认为应该尽的责任。现在他十分镇静,咬紧牙关但又不太僵硬,他的神情像睡梦中的婴儿一样安详,浑身肌肉不打一下哆嗦,呼吸均匀而缓慢,精神对肉体传了话:“安静,别慌张。”
他开了枪。
一个男人骑在马上,腾空而起向山谷飞去,……骑手端坐马上,挺拔、威武。他手握缰绳,以减缓军马向下冲的速度,他的头发如翎子一般飘然而起。军马飘扬的鬃毛遮住了他的双手。马的身躯平稳,像是在平地飞奔一般。然而,刹那间,马儿四蹄腾空,冲了下去。不,是飞翔而下!
德路斯开枪以后,重新装上弹药,继续守望。不到十分钟,联邦军的一个军士小心地匍匐行进,爬到他身边。
“你开的枪?”军士低声说。
“是我。”
“对着什么?”
“一匹马。它刚才就立在那边岩石上,离这儿很有点路呢。你瞧,那匹马现在不见了。它掉下了悬崖。”
说话人脸色苍白,但除此以外,没有别的感情流露。答过了话,他转过脸去,再不往下说了。军士没有听懂。
“听着,德路斯,”他沉默了片刻,说道,“别把事情搞得神神秘秘的。我命令你报告。马背上有人吗?”
“有。”
“谁?”
“我父亲。”
军士站起来,走开了。“我的老天啊!”他说道。
1.下面对作品的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作品情节很简单,作者用诗一样的语言描写父子在战场不期而遇和互相残杀,儿子记取父亲的教诲,开枪射杀父亲的马,致使父亲坠崖而死。
B.父亲有坚定的信念,虽不赞同儿子的立场,却不忘长者的责任,临行时赠给儿子做人的原则,但作为军人却是失败的,他死在自己的儿子手上。
C.作品的心理描写恰到好处,如德路斯准备向父亲射击时的犹豫不决,不仅加强了人物的内心冲突,而且使作品在情节上悬念迭起,更加真实感人。
D.德路斯射中父亲的坐骑后,又将枪膛的子弹填满,并继续认真观察敌情,没有丝毫的哀伤之情,表现了他刚毅和冷酷的性格。
E.作品最后德路斯和军士的对话,既点出了故事的结局,又描绘了德路斯的无奈、痛苦和绝望的心情,让人对他既充满敬佩又带有同情。
2.分析文中划线句子在情节发展中的作用。
3.作品是怎样运用侧面描写的手法来塑造父亲这一人物形象的?试简要分析。
4.你认为这篇作品的主题是什么?试作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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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类文本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 完成后面小题。
元城拳王
赵明宇
在元城,敢在大门口挂“元城事王”这块牌子的,只有陈子轩。
陈子轩,元城沙圪塔人,住在城内文庙街。坐北朝南黑漆大门,门上一块金字匾,上书“元城拳王”。门前一对张牙舞爪的石狮子,还有个小广场,是陈子轩带领徒弟们习武的地方,广场中间竖一旗杆,红边的舂黄旗猎猎飘舞。
陈子轩的霹雳拳是家传的,动作快,疾风闪电,几个招式即可击败对方,到了陈子轩这一代,凭着自身的聪颖和悟性,加上练功刻苦,拳术愈加炉火纯青。
所谓拳王,与人相搏赤手空拳,不用器械,否则就是枪王、刀王,而非拳王。
曾有个江湖游士手持两把砍刀,与陈子轩较量。你来我往,刀光闪烁,那游士找个纰漏,恶狠狠地剁下去,却砍在大青石上,火星四射,继而又是双刀飞舞,打在一起。再看陈子轩,左转右跳,上下腾挪,只有躲闪之功,哪有还手之力?
江湖游士咬牙切齿,两把刀虎虎生风,令人眼花缭乱。围观者屏息静气,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
少顷,双手持刀的江湖游士惨叫一声,两把刀当啷啷落地,再看,江湖游士泥塑一样,四肢动弹不得。众人还没回过味来,只见陈子轩在江湖游士后背上拍了一下,江潮游士才恢复前状,惊讶万分地跪在陈子轩面前,面色赤红。
大家后来才知道,陈子轩练的是“脱白功”。趁对手不备,可使对手关节脱臼。
俗话说,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民国八年。陈子轩早晨出门,却见大门口的石狮子少了一只,顿生疑窦,再看,千斤重的石狮子被挂在了门前旗杆的顶梢!
陈子轩大惊失色,心说,遇上踢场子的高人了!放眼望去,一个衣衫相楼的乞丐蹲在小广场中间,正解开棉衣捉虱子,不时地用目光扫视一下陈子轩。
陈子轩径直来到乞丐面前,躬身拖礼。那乞丐故作淡定,慢慢站起来,呵呵笑着,目如鹰隼,阴骘地说,我想学学陈大师的脱臼功,可否赐教?
未等陈子轩回答,乞丐从口袋里面取出来一块黑布,把自己的眼睛蒙上,挥拳便打。
呀!这乞丐,不仅力大无比,而且能听风辨人!纵然是蒙上了眼睛,市能分辨出对方的一招一式
陈子轩倒吸一口凉气,却并不急于还手,纵身退到乞丐十几米开外,双臂一较力,蹿来跳去的乞丐竟然衣服脱落,只剩腰间一件遮羞的裤头,蒙眼晴的黑布也不见了。
乞丐臊得满面通红,知道陈子轩已经给自己留面子了。
环顾四周,不见陈子轩身影,便灰溜溜地走了。
不久,元城闹起了红枪会,一连几天把县城围得鸟飞不进、水泄不通。元城和大名是一个县城,同城办公,所以就有人给镇守大名和元城的地方官谢玉田举荐了陈子轩,让他率领弟子出城大战红枪会。
陈子轩看不惯这些军阀,可是也想到了红枪会的弟兄们都是附近村里的农民,多数还是自己的徒弟,仅凭着红缨枪焉能斗得过官府的枪炮?陈子轩便答应下来。谢玉田很高兴,为陈子轩设宴,酒杯高举,款款说道,陈师傅,需要多少弟兄、多少枪支,随你调遣。
陈子轩手捋胡须,呵呵一笑,我一个人足矣。说罢,径直上了城楼。
望着城下黑压压的人群,陈子轩欲开口,却有几个头目喊道,陈师傅,您在这儿一站,我们退了,但是,你也给谢玉田捎个话,官府今年必须给我们减租减息,否则我们还会回来。
红枪会兵退十里,元城解围,谢玉田大喜,给陈子轩摆宴致谢。谢玉田端起一杯酒说,陈师傅不战而屈人之兵,高!
陈子轩一饮而尽,旋即感到天旋地转,倒在地上。
谢玉田冷笑道,城头退兵暴露了你私通红枪会的身份。
陈子轩的死讯传来,红枪会愤恨不己,加大了攻城力度。不久,城破,谢玉田逃往河南。
元城再无拳王。
(选自2017年第5期《小说月刊》)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小说开头两段交代“元城拳王”牌匾、陈子轩其人及住处环境,点明了主人公的身份,并为下文情节做铺垫。
B. “围观者屏息静气,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不仅表现出江湖游士刀法精湛、攻势凌厉,也从侧面衬托陈子轩。
C. 小说善于在矛盾冲突中刻画人物形象,如写陈子轩与江湖游士、乞丐的比武,情节扣人心弦,人物栩栩如生。
D. 当谢玉田询问他需要什么时,陈子轩捋须而笑,说“我一个人足矣”,可见他胸有成竹,也暗示他私通红枪会。
2.陈子轩这一人物形象有何特点?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3.结尾一段在全文中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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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25分)
打不死的贝尔
木舟子
他是爱德华•迈克尔•格里尔斯,他的昵称叫贝尔,但是在中国,我们管他叫“贝爷”。
他是“站在食物链最顶端的男人”。他吃过象鼻虫、十字蜘蛛、老鼠、青蛙、生的斑马肉、鳄鱼和羊的睾丸,还曾从大象的粪便里挤出可以饮用的水分──当他吃那些令人反胃的东西时,他的口头禅是:嘎嘣脆;有点像鸡肉味;蛋白质是牛肉的x倍;这个去掉头和心脏就能吃了……在赞比亚吃虫子时他说,“它的味道,就像你所有的朋友把他们的鼻屎集中起来,塞到一根香肠里让你吃”……
他的足迹遍布哥斯达黎加的丛林、太平洋群岛、阿尔卑斯山脉、肯尼亚、美国犹他州的沙漠和阿拉斯加的雪地……以及──中国的海南岛。无论是火山、沼泽、冰川还是湖泊,只要给他一把刀和一个水壶,他能够在地球上任何一个角落活下来。
是的,如果你看过Discovery Channel的《荒野求生》,那么,你肯定知道,这个死不了的人就是贝尔。他是全球知名的探险家、演讲专家、慈善人士、求生类节目野外主持人,第一个成功使用动力滑翔伞飞跃珠穆朗玛峰的人,迄今为止统领全球2800万童子军最年轻的主席,英国中产阶级最尊敬的七个人中的第二位(第一位是英国女王);他有一个漂亮的妻子和三个儿子,他们平时住在威尔士北部的一个小岛上,或者伦敦泰晤士河畔一艘自己改装的驳船里,但大多数时候,我们的贝爷,不是已经在危险的地方,就是在奔赴危险的路上。如今,他用《荒野求生》的名字出版了一本自传,让你一窥“真硬汉”养成的秘密,于是他的名头又多了一项:畅销书作家。
贝尔的家族中流淌着野性的血液。其父是英国皇家海军陆战队退役特种兵,姨夫是英国驻塞浦路斯的海军准将,祖父是军官,曾外祖父是一战战斗英雄,而其曾外祖父的曾祖父塞缪尔•斯迈尔斯是维多利亚时代新绅士论的倡导者,他写了一本《天助自助者》,认为一个人高贵与否,并非取决于血统,而看他是否过着充实而有意义的生活,“作为一个英国人,只要你够热情、有准备、勇于奋斗,世界就是你的牡蛎”。
“当我慢慢长大,我意识到这个世界充满了虚假和复杂,我越来越追求个性和同一,而这些,只有探险才能给我。”即使独自一人满身泥泞、又湿又冷,贝尔也觉得妙不可言。
与多数同龄人一样,贝尔也有过疯狂的青春期,在申请上大学之前,他甚至花了三天时间,每天坐在英国军情五处的休息室里,请求这个反间谍机构赏赐他一个面试,最后,一个胖考官告诉他:小伙子,你得先去上大学。
就这样,贝尔勉强申请了布里斯托尔一间颇烂的大学,研读现代语言学。应付和逃避学习这件苦差事的结果就是:1994年,贝尔决定报名参加英国空军特勤队(SAS)预备队的遴选。
描述贝尔参加选拔的过程将是一件冗繁的工作,但简而言之,就是:炼狱。训练内容常常包括急速奔跑、山间短跑冲刺、负重奔跑、夜间急行军,俯卧撑、举重、搏击、攀登和潜水,查看地图、随军急救和武器操作,等等;从凌晨六点检阅,训练会持续到第二天的凌晨,“直到每一个新兵都累得跪在地上呕吐”。在荒无人烟的威尔士峰,训练耗费了贝尔六个月,夏天被瘟疫般的蚊子包围,冬天又得浑身湿冷,艰难穿过深没大腿的积雪,有时还被大风掀倒在地,这一切,都在背负50磅或以上负重物的前提下进行。每天都有人被淘汰出局。
实际上,连贝尔自己也难以用文字描述其间的艰辛痛苦。他当时只有20岁,是年龄最小的参选者之一。他失败过一次,并在两年后的第二次遴选中成功。加入SAS第21团之后,贝尔继续接受专项训练,包括爆破、海空潜入、外国武器操作、丛林生存、外语学习、高速防御性驾驶、冬季战争训练以及敌后方逃生技能……正是这些训练,保证贝尔日后在《军队大逃亡》、《荒野求生》、《绝境求生手册》、《天生求生者:贝尔•格里尔斯》等探险类节目中数次死里逃生。
1996年底,贝尔在北非一次自由跳伞训练中不慎受伤,康复后向SAS提出退役。康复期间,“那么多的自我都被禁锢在肉体里,我觉得自己既无助又脆弱,甚至不能弯腰系鞋带或转身,也不能扭身擦洗后背,除了尖锐而剧烈的疼痛,留给我的只有深深的绝望”。不过,把贝尔形容为一个海明威式的人物也许并不为过,在事故发生之后的第八个月,刚有起色的他便从医院偷偷溜出来,坐火车回家取自己的摩托车,然后在绑着金属支架的情况下,在黎明前骑车回到康复中心,第二天凌晨偷偷回来──居然没有一次被护士发现。 1997年,贝尔筹到一点赞助,计划攀登珠穆朗玛峰。1998年5月26日早上,在此前经历过坠落冰川缝隙而幸得获救的贝尔,成功登上世界之巅,成为英国成功登顶的最年轻的登山者。
很多人无法理解,为何无数人冒着生命危险深入那天寒地冻的山脉,只为登顶的短暂时刻,对此,贝尔引用前辈登山家的话:“若你真的不懂,那么你永远也不会懂。”他并不认为自己征服了珠峰,相反,“你能登山的唯一原因是这座山允许你攀登。如果高峰暗示你等待,你就必须等。在她召唤你去时,你就必须在逐渐稀薄的空气里奋力前行”。
有评论认为,“贝尔的伟大之处不仅在于他教会了我们如何在荒野逃生的技能,而且还向我们昭示了人在紧张压力下生命意志的巨大张力和对自由的无限追求。”在他的自传中,贝尔这样写:“犹如偶然,这种疯狂成为了我的生活。不要误会──我太喜欢这一切了。”
“既然人生是场冒险的游戏,”贝爷说,“那就坚持下去。”
(选自《看天下》2012年第17期)
1.下列对文本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贝尔是英国中产阶级最尊敬的男人,他是全球知名的探险家、演讲专家慈善人士、畅销书作家、求生类节目野外主持人,第一个成功使用动力滑翔伞飞跃珠穆朗玛峰的人,迄今为止统领全球2800万童子军最年轻的主席。
B.贝尔在吃那些令人反胃的东西时,常常对这些食物赞不绝口,说明贝尔是一个“站在食物链最顶端的男人”。
C.贝尔的家族中流淌着野性的血液。父亲是退役特种兵,姨夫是海军准将,祖父是军官,曾外祖父是战斗英雄……但贝尔在《天助自助者》一书中否认了一个人的高贵取决于血统的观点。
D.贝尔的人生几乎都在探险中度过,他不是已经在危险的地方,就是在奔赴危险的路上,是一个名符其实的“真硬汉”。
E.作者认为把贝尔形容为一个海明威式的人物也许并不为过,因为他不仅教会了我们如何在荒野逃生的技能,而且还向我们昭示了人在紧张压力下生命意志的巨大张力和对自由的无限追求。
2.联系全文,谈谈结尾段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6分)
3.文中从哪些方面介绍了贝尔?请简要分析。(6分)
4.有人说,贝尔把“人生”比作一场“冒险的游戏”是对生命的不尊重,你是否同意?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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