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十 字 勋 章
(法)巴比塞
由于一次非常成功的偷袭,我们进入了加拉各村。村子里只剩下一些妇孺老弱。只有几个漆黑的人影儿在墙上警戒着。
大家隐蔽在矮茅屋后面,子弹上膛,步枪平托,一切就绪。在我前面,有两个黑人坐在一条长凳上,背靠着墙,默默无声,一动也不动地紧偎着。我瞄准了右边那一个,暗自思忖道:他们两人没完没了地在谈些什么呢……
一声号令!我们的步枪从四面八方同时发射,有如晴天霹雳。时间并不长,两分钟而已,这些漆黑的人影儿,全都呜呼哀哉,被打发回老家去了。他们好像钻进了地底下,又好像烟雾似的,风吹云散了。
我却记得很清楚:两个黑人,在我前面,我举起步枪,瞄准了其中一个。这两人后来我又见到了:因为我几乎绊倒在他们身上。就在前不一会儿,他俩还不言不语,模样真够滑稽,现在却变成了尸体,倒在长凳下。这是两个小黑人,一男一女,身子蜷缩,相互紧抱着,酷似两只紧握住的手……是一对恋人!这件事总是不以我的意志为转移,萦绕在我的脑际,以致在这样一个值得纪念的夜晚,我不禁有好几次以此来说笑逗趣。
后来,我的脑子完全糊涂了:狂食暴饮,呼嚎吼叫,手舞足蹈,挤鼻子弄眼儿,乱蹦乱跳。突然,脑壳上一阵剧痛……我跌倒了……不省人事。
六个星期以后,在圣路易医院我才恢复了神智:一天早晨,我睁开了两眼,四周呈现出一片白色,散发着一股碘酒气味。
此后旁人陆陆续续地告诉我所发生的惨剧:我们的连队过于疏忽,滞留在那被征服的村子里,而且倒地酣睡。因而,回家来的敌人杀尽了我们全部的人,全部,一个也没剩。
“那么我呢?”我问。
他们告诉我,说运气救了我,一所茅屋倒塌了,断墙土块把我压倒在下面,但是却把我遮盖住了。第二天,远征军的主力重新占领了村子,洗劫了全村,终于把罗洛贝族人杀得一干二净,还从掩盖着我的坍塌的碎块堆里,拉着我的两腿,把我拖了出来。
不过更妙的事还在后头:总督来到我的床前,亲手颁发给我五等荣誉勋章。
没多久,我伤愈了:我迫不及待地想佩戴着我荣获的勋章回到故乡去。盼望已久的日子来到了:七月的一个清晨,我抵达维勒福城。我穿上了我原来的那件军大衣,挂上了我的新勋章,昂着头,迈着方步。
天啊!多么了不起的欢迎会!车站,乐声响连天,列着队的少女,年幼的和年轻的,全都穿上了节日的盛装,摇着旗子,挥着花束。
人们把我拥到市政厅去进午餐。席前,席后,没完没了的演说,所谈全是关于我一个人的事。大家称我:“塞内加尔的英雄”。
大家散了席,外面还有陪送的人群,他们一直排到村镇的尽头,言之无物的演说,巴尔贝大爷的敬酒,最后是一场令人受不了的拥抱,这样,大家才散了……我终于在朦胧的夜色中,独自来到了工厂区附近。
我沿着教堂旁边的小石子路走回家。夜色已降临,我不时地眨着眼睛,两眼还在冒金星,是他们的香槟酒和他们错综复杂的大道理把我的神智搞糊涂了吗?我多少有点像某些小说中的人物,忘却了自身的一段经历:我忽然忘记了自己的功勋,就像我全然不曾有过什么功勋似的。
这时,在一个拐角上,我透过昏暗的月色,发现有两个人,互相紧偎着坐在庄园里的一条长凳上,他们像是手拉着手,谁也不说话;不过,他们似乎沉湎在一种共同的寂静之中,仿佛全神贯注于一件重要的事情。朦胧的夜雾中,一点也看不清他们的模样,只能分辨出他们的形体和察觉出他们胜似语言的那种内心的交往。
“哎呀!”我叫了一声,又站住了。
两眼直望着村镇深处的这个拐角,骤然间我恍如看见了另外一个村庄,现在它已被消灭殆尽,这个村子和全体居民,最要紧的是那两个小黑人,都已从这地球上消逝了。他俩曾经活生生地出现在我眼前,虽然只看到他们的形体,只察觉到他们那种心灵相通的默契……这对小黑人,由于夜色的简化作用,就和这里的两个人影一模一样。
这两个影子,那两个黑人……我会发现他们之间有一种联系,这实在是太傻了,但我确是发现了。人们酒喝得过量的时候,就会变得十分天真,头脑也简单起来,我一定是相当醉了,因为这种可笑的联想,本来应该使我发笑的,却使我哭了。我的手伸向十字勋章,把它从胸前摘了下来,很快地塞进口袋深处,好似一件偷来的东西。(林齐飞译)
【注】《十字勋章》是巴比塞的以描写战争为题材的短篇小说名篇之一。小说以19世纪法国发动的一场侵略非洲的战争为背景。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的两项是 ( )
A.小说以第一人称的写法,增强了故事的真实性和感染力, “我”是站在故事内部的参与者角度来讲述故事的,采取的是全知视角。
B.“我狂食暴饮,呼嚎吼叫,手舞足蹈,挤鼻子弄眼儿,乱蹦乱跳。突然,脑壳上一阵剧痛……我跌倒了……不省人事。”是由于战争给自己带来了极大的身体伤害。
C.小说择取一个普通的战争场景,反映了极为深刻的历史问题,我既是害人者,也是被害者,理应受到军事法庭和道德法庭的双重审判。
D.小说笔触深沉严肃,语言凝练干净,构思精巧,篇幅短小精悍, 全篇对战争及勋章着墨不多,但读后让人深深感到战争的罪恶。
E.通过参加这场战争的“我”的经历见闻及心理变化,揭露了非正义的帝国主义战争给非洲人民所带来的灾难。
(2)“我”在小说中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请简单概括。
(3)请用简明的语言梳理这篇小说的脉络。
(4)“战争”可以说是文学创作的母题之一,因为“战争”使得文学作品内涵显得更为丰富而深刻,结合小说内容谈谈你对战争的看法。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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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字 勋 章
(法)巴比塞
由于一次非常成功的偷袭,我们进入了加拉各村。村子里只剩下一些妇孺老弱。只有几个漆黑的人影儿在墙上警戒着。
大家隐蔽在矮茅屋后面,子弹上膛,步枪平托,一切就绪。在我前面,有两个黑人坐在一条长凳上,背靠着墙,默默无声,一动也不动地紧偎着。我瞄准了右边那一个,暗自思忖道:他们两人没完没了地在谈些什么呢……
一声号令!我们的步枪从四面八方同时发射,有如晴天霹雳。时间并不长,两分钟而已,这些漆黑的人影儿,全都呜呼哀哉,被打发回老家去了。他们好像钻进了地底下,又好像烟雾似的,风吹云散了。
我却记得很清楚:两个黑人,在我前面,我举起步枪,瞄准了其中一个。这两人后来我又见到了:因为我几乎绊倒在他们身上。就在前不一会儿,他俩还不言不语,模样真够滑稽,现在却变成了尸体,倒在长凳下。这是两个小黑人,一男一女,身子蜷缩,相互紧抱着,酷似两只紧握住的手……是一对恋人!这件事总是不以我的意志为转移,萦绕在我的脑际,以致在这样一个值得纪念的夜晚,我不禁有好几次以此来说笑逗趣。
后来,我的脑子完全糊涂了:狂食暴饮,呼嚎吼叫,手舞足蹈,挤鼻子弄眼儿,乱蹦乱跳。突然,脑壳上一阵剧痛……我跌倒了……不省人事。
六个星期以后,在圣路易医院我才恢复了神智:一天早晨,我睁开了两眼,四周呈现出一片白色,散发着一股碘酒气味。
此后旁人陆陆续续地告诉我所发生的惨剧:我们的连队过于疏忽,滞留在那被征服的村子里,而且倒地酣睡。因而,回家来的敌人杀尽了我们全部的人,全部,一个也没剩。
“那么我呢?”我问。
他们告诉我,说运气救了我,一所茅屋倒塌了,断墙土块把我压倒在下面,但是却把我遮盖住了。第二天,远征军的主力重新占领了村子,洗劫了全村,终于把罗洛贝族人杀得一干二净,还从掩盖着我的坍塌的碎块堆里,拉着我的两腿,把我拖了出来。
不过更妙的事还在后头:总督来到我的床前,亲手颁发给我五等荣誉勋章。
没多久,我伤愈了:我迫不及待地想佩戴着我荣获的勋章回到故乡去。盼望已久的日子来到了:七月的一个清晨,我抵达维勒福城。我穿上了我原来的那件军大衣,挂上了我的新勋章,昂着头,迈着方步。
天啊!多么了不起的欢迎会!车站,乐声响连天,列着队的少女,年幼的和年轻的,全都穿上了节日的盛装,摇着旗子,挥着花束。
人们把我拥到市政厅去进午餐。席前,席后,没完没了的演说,所谈全是关于我一个人的事。大家称我:“塞内加尔的英雄”。
大家散了席,外面还有陪送的人群,他们一直排到村镇的尽头,言之无物的演说,巴尔贝大爷的敬酒,最后是一场令人受不了的拥抱,这样,大家才散了……我终于在朦胧的夜色中,独自来到了工厂区附近。
我沿着教堂旁边的小石子路走回家。夜色已降临,我不时地眨着眼睛,两眼还在冒金星,是他们的香槟酒和他们错综复杂的大道理把我的神智搞糊涂了吗?我多少有点像某些小说中的人物,忘却了自身的一段经历:我忽然忘记了自己的功勋,就像我全然不曾有过什么功勋似的。
这时,在一个拐角上,我透过昏暗的月色,发现有两个人,互相紧偎着坐在庄园里的一条长凳上,他们像是手拉着手,谁也不说话;不过,他们似乎沉湎在一种共同的寂静之中,仿佛全神贯注于一件重要的事情。朦胧的夜雾中,一点也看不清他们的模样,只能分辨出他们的形体和察觉出他们胜似语言的那种内心的交往。
“哎呀!”我叫了一声,又站住了。
两眼直望着村镇深处的这个拐角,骤然间我恍如看见了另外一个村庄,现在它已被消灭殆尽,这个村子和全体居民,最要紧的是那两个小黑人,都已从这地球上消逝了。他俩曾经活生生地出现在我眼前,虽然只看到他们的形体,只察觉到他们那种心灵相通的默契……这对小黑人,由于夜色的简化作用,就和这里的两个人影一模一样。
这两个影子,那两个黑人……我会发现他们之间有一种联系,这实在是太傻了,但我确是发现了。人们酒喝得过量的时候,就会变得十分天真,头脑也简单起来,我一定是相当醉了,因为这种可笑的联想,本来应该使我发笑的,却使我哭了。我的手伸向十字勋章,把它从胸前摘了下来,很快地塞进口袋深处,好似一件偷来的东西。(林齐飞译)
【注】《十字勋章》是巴比塞的以描写战争为题材的短篇小说名篇之一。小说以19世纪法国发动的一场侵略非洲的战争为背景。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的两项是 ( )
A.小说以第一人称的写法,增强了故事的真实性和感染力, “我”是站在故事内部的参与者角度来讲述故事的,采取的是全知视角。
B.“我狂食暴饮,呼嚎吼叫,手舞足蹈,挤鼻子弄眼儿,乱蹦乱跳。突然,脑壳上一阵剧痛……我跌倒了……不省人事。”是由于战争给自己带来了极大的身体伤害。
C.小说择取一个普通的战争场景,反映了极为深刻的历史问题,我既是害人者,也是被害者,理应受到军事法庭和道德法庭的双重审判。
D.小说笔触深沉严肃,语言凝练干净,构思精巧,篇幅短小精悍, 全篇对战争及勋章着墨不多,但读后让人深深感到战争的罪恶。
E.通过参加这场战争的“我”的经历见闻及心理变化,揭露了非正义的帝国主义战争给非洲人民所带来的灾难。
(2)“我”在小说中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请简单概括。
(3)请用简明的语言梳理这篇小说的脉络。
(4)“战争”可以说是文学创作的母题之一,因为“战争”使得文学作品内涵显得更为丰富而深刻,结合小说内容谈谈你对战争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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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分,每小题3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周代,尽管关于食品安全事件的记载不多,但我们还是看到,由于食品安全关系重大,统治者对此非常重视并作出了特别规定。周代的食品交易是以直接收获采摘的初级农产品为主,所以对农产品的成熟度十分关注.据《礼记》记栽,周代对食品交易的规定有:“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鬻于市。”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关于食品安全管理的记录。
汉唐时期,食品交易活动非常频繁,交易品种十分丰富。为杜绝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国家在法律上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汉朝《二年律令》规定:“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燔其余……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赃,与盗同法。”即肉类因腐坏等因素可能导致中毒者,应尽快焚毁,否则将处罚当事人及相关官员。唐朝《唐律》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从《唐律》中可以看到,在唐代,知脯肉有毒不速焚而构成的刑事犯罪分为两种情况,处罚各不相同:一是得知脯肉有毒时,食品的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所剩有毒食品,以绝后患,否则杖九十;二是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致人中毒,则视情节及后果以科罚。
宋代,饮食市场空前繁荣。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追述了北宋都城开封府的城市风貌,并且以大量笔墨写到饮食业的昌盛,书中共提到一百多家店铺以及相关行会。商品市场的繁荣,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问题,一些商贩“以物市于人,敝恶之物,饰为新奇;假伪之物,饰为真实。如绢帛之用胶糊,米麦之增温润,肉食之灌以水,药材之易以他物”(《袁氏世范》)。有的不法分子甚至采用鸡塞沙,鹅羊吹气、卖盐杂以灰之类伎俩谋取利润。为了加强对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现象的监督和管理,宋代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而行会必须对商品质量负责。“市肆谓之行者,因官府料索而得此名,不以其物小大,但合充用者,皆置为行,虽医卜亦有职。”(《都城纪胜》商人们依经营类型组成行会、商铺,手工业和其他服务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加入行会组织,并按行业登记在籍,否则就不能从业经营。各个行会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质量进行把关,行会的首领作为拉保人,负责评定物价和监察不法行为。除了由行会把关外,宋代法律也继承了《唐律》的规定,对有毒有害食品的销售者予以严惩。
上述朝代对食品流通的安全管理及有关法律举措,可以给我们很多启示,也可以为现今我国食品质量和安全监管模式的合理构建提供新的思路和路径选择。
(摘编自张炸达《古代食品安全监管述略》)
1.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两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周代统治者严禁未成熟的果实和谷物进入流通市场,以防止此类初级农产品引起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
B、《二年律令》与《唐律》都规定,凡出现因脯肉有毒而致人生病的情况,食品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剩余的肉食。
C、《二年律令》中的规定注重对主使官员责任的追究,而《唐律》则更加强调对伤害生命的犯罪行为的追究。
D、《唐律》规定,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并故意将脯肉给人吃或出售,而致人生病者,要判处徒刑一年。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宋代政府注意到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等各种质量问题,进一步加强了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B、随着城市民间工商业的繁荣发展,宋代统治者出于对从业者监管的需要,设立了行会这一政府机构。
C、监督从业者的合法经营,同时方便官府向商户、手工业者等收取费用,这也是宋代行会的重要职责。
D、与《唐律》一脉相承,宋代食品安全方面的相关法律也规定,凡故意出售有毒脯肉而致人死亡者,要予以严惩。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唐律》将“故与人食并出卖”有毒脯肉造成的后果分为两类,并给予不同的处罚,可见唐代的法律条文已经较为详尽周密。
B、宋代政府引入行会管理方法,既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并按行业对经营者进行登记,又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进行质量把关。
C、有关食品安全的规定始于周代,经过汉、唐的发展,到宋代形成了法制相对健全、政府与行会共同监管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D、对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者施以重罚,有助于保障广大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是唐宋法律对今人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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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周代,尽管关于食品安全事件的记载不多,但我们还是看到,由于食品安全关系重大,统治者对此非常重视并作出了特别规定。周代的食品交易是以直接收获采摘的初级农产品为主,所以对农产品的成熟度十分关注.据《礼记》记栽,周代对食品交易的规定有:“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鬻于市。”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关于食品安全管理的记录.
汉唐时期,食品交易活动非常频繁,交易品种十分丰富。为杜绝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国家在法律上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汉朝《二年律令》规定:“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燔其余……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赃,与盗同法。”即肉类因腐坏等因素可能导致中毒者,应尽快焚毁,否则将处罚当事人及相关官员。唐朝《唐律》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从《唐律》中可以看到,在唐代,知脯肉有毒不速焚而构成的刑事犯罪分为两种情况,处罚各不相同:一是得知脯肉有毒时,食品的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所剩有毒食品,以绝后患,否则杖九十;二是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致人中毒,则视情节及后果以科罚。
宋代,饮食市场空前繁荣。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追述了北宋都城开封府的城市风貌,并且以大量笔墨写到饮食业的昌盛,书中共提到一百多家店铺以及相关行会。商品市场的繁荣,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问题,一些商贩“以物市于人,敝恶之物,饰为新奇;假伪之物,饰为真实。如绢帛之用胶糊,米麦之增温润,肉食之灌以水,药材之易以他物”(《袁氏世范》)。有的不法分子甚至采用鸡塞沙,鹅羊吹气、卖盐杂以灰之类伎俩谋取利润。为了加强对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现象的监督和管理,宋代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而行会必须对商品质量负责。“市肆谓之行者,因官府料索而得此名,不以其物小大,但合充用者,皆置为行,虽医卜亦有职。”(《都城纪胜》商人们依经营类型组成行会、商铺,手工业和其他服务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加入行会组织,并按行业登记在籍,否则就不能从业经营。各个行会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质量进行把关,行会的首领作为拉保人,负责评定物价和监察不法行为。除了由行会把关外,宋代法律也继承了《唐律》的规定,对有毒有害食品的销售者予以严惩。
上述朝代对食品流通的安全管理及有关法律举措,可以给我们很多启示,也可以为现今我国食品质量和安全监管模式的合理构建提供新的思路和路径选择。
(摘编自张炸达《古代食品安全监管述略》)
1.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两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周代统治者严禁未成熟的果实和谷物进入流通市场,以防止此类初级农产品引起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
B.《二年律令》与《唐律》都规定,凡出现因脯肉有毒而致人生病的情况,食品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剩余的肉食。
C.《二年律令》中的规定注重对主使官员责任的追究,而《唐律》则更加强调对伤害生命的犯罪行为的追究。
D.《唐律》规定,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并故意将脯肉给人吃或出售,而致人生病者,要判处徒刑一年。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宋代政府注意到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等各种质量问题,进一步加强了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B.随着城市民间工商业的繁荣发展,宋代统治者出于对从业者监管的需要,设立了行会这一政府机构.
C.监督从业者的合法经营,同时方便官府向商户、手工业者等收取费用,这也是宋代行会的重要职责。
D.与《唐律》一脉相承,宋代食品安全方面的相关法律也规定,凡故意出售有毒脯肉而致人死亡者,要予以严惩。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唐律》将“故与人食并出卖”有毒脯肉造成的后果分为两类,并给予不同的处罚,可见唐代的法律条文已经较为详尽周密。
B.宋代政府引入行会管理方法,既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并按行业对经营者进行登记,又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进行质量把关。
C.有关食品安全的规定始于周代,经过汉、唐的发展,到宋代形成了法制相对健全、政府与行会共同监管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D.对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者施以重罚,有助于保障广大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是唐宋法律对今人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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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布斯:用“禅”改变世界
没有人可以选择命运,乔布斯同样如此。他在生下不久就被父母送给别人收养,尽管养父母非常爱这个孩子,但是家境的困窘还是让乔布斯感到生存的压力。由于他爱捣乱、不服从老师的管理、不完成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和课外作业,学校几次勒令他退学。所幸的是,乔布斯对电子产品有着非凡的兴趣,而且他会非常专注于自己喜欢的事情,以至于母亲要叫醒他,必须要用铅笔戳他的脑袋。
乔布斯高中毕业后选择了一家自己喜欢的大学——俄勒冈的里德学院,为此父母几乎花光了所有的积蓄,为他凑齐了学费。但是乔布斯不到一年就离开了学校,因为“已经看不到其中的价值所在”。他喜欢嬉皮士,喜欢听鲍勃·迪伦的民谣和披头士的摇滚,和狐朋狗友一起酗酒、吸大麻……乔布斯恣意放纵自己,以为可以掌控自己的命运。然而这些没能让他真正“解脱”。最终乔布斯发现,有些东西永远是无法改变的,比如自己的出身,兴趣,生存的社会以及必然走向的死亡。世界并不属于他,他需要学着去适应世界。
在里德大学,乔布斯接触到了佛教里的禅宗,为之深深着迷。禅宗是汉传佛教宗派之一,禅宗认为“一切万法,尽在自心中,何不从于自心顿现真如本性”,禅宗“明心见性”的哲学帮助乔布斯找到了自己的本心,并从中汲取力量。2003年,乔布斯的事业正处于巅峰状态,却被检查出患有胰腺癌,其后虽然治愈,但是屡次休假,经常受到健康问题的困扰。但是面对死亡,乔布斯却从禅宗中得到顿悟:“死亡就是生命中最好的一个发明。它将旧的清除以便给新的让路。”并因此告诫年轻人:“你们的时间很有限,所以不要将他们浪费在重复其他人的生活上。不要被教条束缚,那意味着你和其他人思考的结果一起生活。不要被其他人喧嚣的观点掩盖你真正的内心的声音。还有最重要的是,你要有勇气去听从你直觉和心灵的指示——它们在某种程度上知道你想要成为什么样子,所有其他的事情都是次要的。”
纵观乔布斯重回苹果之后推出的一系列 产品,iMac、iPod、iPhone、iPad等,共同的也是最鲜明的一个特点,就是简约。最直观的外观、最简单的操控方式、最直指人心的功能设计……这些都让苹果产品的用户为之疯狂。而主宰这样的设计方案的,不是所谓的市场调研或者消费者的意见,而是乔布斯的精神世界。
奇虎360董事长周鸿点评乔布斯“做了经典的减法”,也证明了乔布斯从禅宗中得到的简约理念。“我相信乔布斯花了很多时间在内省,从过去的错误中吸取经验教训,只不过他可能不愿意讲出来。”“我想乔布斯在做产品上有一种哲学的高度,他真的能够做取舍。”
在内心里,乔布斯却具有悲天悯人的情怀。乔布斯每天清晨醒来时,总是会问自己:“假如今天是我的最后一天,我应该做什么?”是的,乔布斯每天做的事情,都是对他自己而言最有意义的事情,那些不太重要的事情,他的态度简单而坚定“No”。乔布斯在经历过死亡威胁之后,悟道:“如果佛祖保佑我重获健康,我将用余生去从事造福世人的伟大工作。”
正是抱有如此热烈的理想,乔布斯才没有在禅中沉醉,他将参禅视为一种途径,通过禅找到造福世人的方法。这又和佛教“慈悲”的说法不谋而合。所以乔布斯的佛教信仰不是“小乘”,而是“大乘”,他能由己及人,他比消费者更了解他们到底需要什么。
在事业上,乔布斯制造了无数的敌人。在苹果公司,除现任CEO蒂姆·库克之外,历任CEO都是他的敌人。他将自己视为苹果的拥有者,不允许其他人对他的决策提出异议。乔布斯之前,苹果历史上有五位CEO,没有一位在苹果善终。
早年的乔布斯就是这样,他从来不是一个维持平衡的人,而从来都是打破平衡的人。跟他一起工作生活过的人都难免会受到伤害,而这样的做法显然与“禅”背道而驰。
正如美国作家杰弗里·扬和威廉·西蒙在其著作《活着就为改变世界:史蒂夫·乔布斯传》中所言,乔布斯“在被自己开创的公司赶出去之后,在‘荒野’之中整整待了15年,在他重新回来的时候,他的内心世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那是一种更加人性化的转变。”
2005年,乔布斯在斯坦福大学的演讲中赠给毕业生这样一句话:“求知若饥,虚心若愚。”显然,一向自命不凡的乔布斯也意识到“foolish”的重要性,认识到自己力量的局限性,而更愿意与其他人合作。
正是在新的开放理念下,乔布斯领导的苹果真正将影响力扩展到全世界。乔布斯曾经有一句很著名的话:“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是的,乔布斯的确改变了世界,不过不是用他的霸道和专横,而是合作与开放。这也说明他对“禅”的领悟达到了一个更高的境界。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
A.如果不是因为乔布斯能够专注于自己喜欢的事情,这个不服从管理、总是惹是生非的学生就被学校勒令退学了。
B.乔布斯在里德大学接触到了禅宗,他从中明白必须依靠自己的本心去探寻生命的意义,不能盲目附和跟从别人的意见。
C.iMac、iPod、iPhone、iPad等产品取得巨大成功的原因并不是详尽的市场调查,而是乔布斯的精神,其中最重要的因素就是“简约”。
D.在被自己开创的公司赶出来后,乔布斯用了15年时间深入感悟“禅”,顺应了“禅”的精神,内心朝着更加人性化的方向转变。
E.本文通过记叙乔布斯对禅宗理论逐步深入的研究,展现了他人生中的多次重要转变,揭示了乔布斯获取重大成功的原因。
2.文章要揭示的是乔布斯如何用“禅”改变世界,为什么还要花费不少笔墨叙述他的成长经历和学习生涯?(6分)
3.联系全文,分析乔布斯从“禅”中获取了哪些启示?(6分)
4.乔布斯赠给斯坦福大学毕业生的一句话“求知若饥,虚心若愚”可谓语重心长,意蕴深刻。请结合文本,并联系实际谈谈你对这句话的认识和理解。(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回味你的酒气
徐立新
四年前,留学莫斯科的我,每个周末的晚上都要到莫斯科一家叫“鲟鱼”的酒馆里打工,当一个端盘子的服务生。由于酒馆的地理住置非常好,而且价格也公道,因此每晚的客人都特别多,特别是周末,等待在“鲟鱼”门口的客人总是要排成一条长长的队伍。
但是有一个人永远都不需要排队,她便是酒馆的常客,一位六十多岁的老妇人伊丽娜大妈。伊丽娜大妈总是在每个周末下午的5:20准时来到“鲟鱼”,然后坐到一个靠窗户的固定座位上,再十分小气地点上两盘最便宜的小菜和一小壶150亳升的低档酒。“先给我来杯水,7:00准时上酒起菜!”每次她总是这样对我吩咐道。之后,便打开随身携带的一本书,静静地看了起来,似乎不在乎外人看她的眼光。
晚上7:00正是“鲟鱼”上客的高峰期,客人们三三两两地彼此推杯换盏,热闹无比,他们酒量大得惊人,每个人都要喝上好几大壶酒,而与他们相比,伊丽娜大妈显得很另类——酒上来时,她会将酒慢慢倒入杯中,然后再将盛满酒的杯子移放在胸前,接下来她并不急于喝,而是一点一点地品尝桌子上的菜肴,其间还不时地把酒杯端到面前,但却只嗅不喝,一副自我陶醉、始终舍不得喝的样子。
更要命的是,伊丽娜大妈还故意吃得很慢,因此往往等她吃完起身离去时,“鲟鱼”里也差不多没有什么客人了。
作为“鲟鱼”老板的谢尔盖先生对伊丽娜自然是压着一肚子的火,他的盈利主要来自于售酒,每张桌子上的客人酒喝得越多,谢尔盖也就赚得越多,但伊丽娜大妈不但每次只买一壶酒馆里分量最少的酒,而且还长时间地占着一个位置,还是靠窗户能看到外边风景的位置。
但是谢尔盖又不能赶走伊丽娜大妈,因为要尊重每位进来的客人。
一天,伊丽娜大妈突然把我叫到跟前:“你一定很奇怪,一个只点酒却又不喝的老太婆,为什么总要来酒馆,是不是?”
我点了点头。
“好吧,那我现在就告诉你,我来这里是为了怀念我逝去的丈夫安德烈,他非常爱我。”接着,伊丽娜大妈开始跟我讲述起他的丈夫——“可能是由于我没能给他生育个一儿半女吧,40岁后的安德烈开始嗜酒如命,而我又激烈地反对他喝酒,觉得对他身体不好。因为在家里喝不成酒,他就常常谎称晚上要在单位加班,实际是偷偷地躲进‘鲟鱼’来喝酒。他一身酒气地回到家里,能瞒得了谁呢?”
“为了酒,我对他发过无数次脾气,我多想借机让他休了我,重娶一个,可是他没有,直到去世的那天,他才说喝酒不是为了解愁,只是喜欢,可是谁信呢?”
接着伊丽娜大妈又忧伤地说:“现在安德烈不在了,家里再也闻不到一点点酒气,但我反而觉得非常不自在,愈加思念他了!”
“其实,我来这里只是想坐一坐,感受一下他生前在这里喝酒的气氛,还有满屋的酒气,便会觉得安德烈从未离开过我。”
这真是一个出乎我意料的故事,不久后,我又将它转述给了谢尔盖。
三年后,我学成归国,离开了“鲟鱼”,从此没有了关于伊丽娜大妈的消息。直到前不久,我因事出差到莫斯科,顺道去“鲟鱼”看望谢尔盖。从他口中得知伊丽娜大妈已经于一年前去世了,并且在她的遗书中偷偷地将自己的遗产交由谢尔盖继承,以弥补她生前在“鲟鱼”三年多的时间里,只占着位置不喝酒对谢尔盖所造成的损失。
“直到办完了继承手续后我才知道,伊丽娜大妈遗产的实际价值一一几乎是‘鲟鱼’15年利润的总和!她还在遗书中说,谢谢我让她一直都感觉始终跟丈夫在一起。”说这话时,谢尔盖一脸内疚的表情。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3年第17期)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伊丽娜大妈之所以每个周末都要到“鲟鱼”酒馆来,一方面是因为酒馆价格公道,服务态度好;一方面是为了思念丈夫,回味丈夫身上的酒气。
B.伊丽娜大妈每次在酒馆的消费都很少,但在酒馆的一个好位置上呆的时间却很长,这自然影响了酒馆的收入,导致老板谢尔盖很不满。
C.伊丽娜大妈主动把她常来酒馆的原因告诉“我”,不但表明她巳经看到了谢尔盖对她的不满,也表明她信任“我”不会把她的秘密告诉别人。
D.伊丽娜大妈的丈夫安德烈因妻子不能生育而不听劝阻长期酗酒,最后导致死亡,作者对安德烈的态度是既有同情也有批评。
E.这篇小说取材普通人的生活,主要人物伊丽娜大妈形象丰满;小说情节并不复杂,但有波澜,故事结局是小说情节的高潮,十分精彩。
2.小说中的“我”在作品中具有怎样的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3.伊丽娜大妈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4.小说结尾写伊丽娜大妈把遗产交由“鲟鱼”酒店老板谢尔盖继承,作者这样写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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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若琴弦
史铁生
老少二人都赤着上身,各自拎了一条木棍探路。这正是说书的旺季。老瞎子领着小瞎子一个村子一个村子紧走。老瞎子心里算定:弹断一千根琴弦的日子就在这个夏天了,说不定就在前面的野羊坳。
老瞎子说书开头常是这么几句:“自从盘古分天地,三皇五帝到如今,有道君王安天下,无道君王害黎民。轻轻弹响三弦琴,慢慢稍停把歌论,歌有三千七百本,不知哪本动人心。”于是听书的众人喊起来,老的要听董永卖身葬父,小的要听武二郎夜走蜈蚣岭,女人们想听秦香莲。这是老瞎子最知足的一刻,他不慌不忙地喝几口水,待众人的吵嚷声鼎沸,便把琴弦一阵紧拨,唱道:“今日不把别人唱,单表公子小罗成。”或者:“茶也喝来烟也吸,唱一回哭倒长城的孟姜女。”满场立刻鸦雀无声。
这天晚上,在野羊坳说书。书正说到紧要处——“罗成回马再交战,大胆苏烈又兴兵。苏烈大刀如流水,罗成长枪似腾云,好似海中龙吊宝,犹如深山虎争林。又战七日并七夜,罗成清茶无点唇”。老瞎子把琴弹得如雨骤风疾,字字句句唱得铿锵。小瞎子听见那小妮子兰秀站在离他不远处尖声细气地说笑,却心猿意马,手底下早乱了套数。
野羊岭上有一座小庙,离野羊坳村二里地,师徒二人就在这里住下。小瞎子撅着屁股烧火。老瞎子坐在一旁淘米,凭着听觉他能把米中的沙子拣出来。老瞎子终于开了腔:“听我一句话,保准对你没坏处。以后离那妮子远点儿。”
一早起来小瞎子病了,一连好几天,老瞎子无论是烧火、淘米,还是给小瞎子挖药、煎药,总想那张药方和琴弦。弹断最后一根就可以去抓药了,然后就能看见这个世界:他无数次爬过的山,无数次走过的路,无数次感到过温暖和炽热的太阳,梦想着的蓝天、月亮和星星。心里总在说:“我非要最后看一眼不可。”晚上仍一个人到野羊坳去说书。终于弹断了最后一根琴弦。他几乎是连跑带爬地上了野羊岭,回到小庙里。
“明天我就去抓药。你就先留在这儿,我用不了十天就回来。”
蛇皮剥开了,老瞎子从琴槽中取出一张叠得方方正正的纸条。小瞎子把那药方放在手里摸了一会儿,也有了几分肃穆。“你师爷一辈子才冤呢。他本来能弹够一千根,可他记成了八百。要不然他能弹断一千根。”天不亮老瞎子就上路了。
回到野羊坳时已经是冬天。小瞎子已经走了些日子,村里人都说是在兰秀嫁到山外去的那天。老瞎子心里便一切全都明白了。若不是还想着他的徒弟,老瞎子就回不到野羊坳。那张他保存了五十年的药方原来是一张无字的白纸。请了多少个识字而又诚实的人帮他看,人人都说那果真就是一张无字的白纸。“您别死,再活几年,您就能睁眼看一回了。”说这话时他还是个孩子。他师父久久不言语,最后说:“记住,人的命就像这琴弦,拉紧了才能弹好,弹好了就够了。”
在深山里,老瞎子找到了小瞎子。“师父,您现在看得见了?”小瞎子伸手去摸师父的眼窝。老瞎子把他的手抓住。“记住,得弹断一千二百根。”“一千二?”“把你的琴给我,我把这药方给你封在琴槽里。”老瞎子现在才弄懂了他师父当年对他说的话——咱的命就在这琴弦上。
莽莽苍苍的群山之中走着两个瞎子,一老一少,一前一后,两顶发了黑的草帽起伏躜动,匆匆忙忙,像是随着一条不安静的河水在漂流。无所谓从哪儿来、到哪儿去,也无所谓谁是谁……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这篇小说,以瞎子艺人追求睁眼看到光明为内容,倾诉了残疾艺人们对命运不公的愤慨和不平之气。
B.作者在第四段写老瞎子的听觉,意蕴丰富。既说淘米,也说管教徒弟,还在结构上暗联着小说前后的情节。
C.小说详细描写老瞎子弹断最后一根琴弦前的心理活动,目的是刻画老瞎子的感人至深的艺术形象。
D.琴槽里的纸条,本来是一张无字的白纸,可是瞎子师徒却认为是可以医好瞎眼的奇方,还代代相传,流毒深远。
E.小说末段,运用了概括和象征的手法,高度浓缩了瞎子艺人们的生命状态,表达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与探索。
2.小说的第二段在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3.小说中的“老瞎子”有哪些特征?请简要分析。
4.这篇小说的题目叫“命若琴弦”,结合小说的主旨与情节等方面,联系现实,谈谈你对题目意蕴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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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白
李进祥
马亚瑟用了十二年时间,才在一个叫马家大山的村子找到了锁拉西。
锁拉西突然见到了马亚瑟,怔往了,脸上的表情极为复杂,有惊、有喜、有疑惑,也有恐惧。马亚瑟看着,感觉到自己的脸上也一定是同样的表情,脸也一定被那些复杂的表情弄得扭曲了。
两个人对视着,谁也不知道第一句话该怎样开口。
一只苍蝇就叫得很凄凉。
锁拉西先开口:
“你到底还是找来了。”
“我找了你十二年。”
“我等了你十二年,怕了你十二年,想了你十二年。”
“我也是!”
“你成家了吗?”
“没有,成啥家呢,马主席托付的事没办成。”
“马主席托付的事,啥事?”
“报仇,惩治叛徒。”
“我不是叛徒!”锁拉西突然高声说。
“可你跑了。”
锁拉西又激动了,连声说:“我没有叛变!我只想安安静静地过几天日子。”
“临阵脱逃,和叛变一样。”
“不一样。红军走了,自治政府散了,我不跑咋办,等死吗?”
“红军走的时候,叫马主席一起走,他走了吗?马主席被抓了,其他人走了吗?”
锁拉西不说话了。
“给你三天时间。”马亚瑟侧身望着锁拉西说。锁拉西笑了,不是苦笑而是那种很解脱的笑。
“我知道迟早有这一天,我也盼着这一天。人总是要见安拉的,早死早得脱离。要是当时就战死了,那该多好。”锁拉西的语气平静了,但平静中又有伤感。这份伤感马亚瑟也有同感。。
当天下午,锁拉西出去了,说是有些账债要清一清,有些人情要还,不能把账债带到后世里去。
锁拉西到太阳快落山的时候才回来,他一脸的轻松。山窝子里太阳升起的迟,落下去的早。但太阳落下去后,天还亮着。
吃过晚饭,做过了晚礼拜,两个人就在小房子里的炕上睡了。两个人都睡不着,东拉西扯地说了一夜闲话。
第二天一早起来做过了晨礼拜,太阳还没露出脸,锁拉西就张罗着要宰羊,说是过个尔麦里,顺便也给自己念个讨白。
晚上,锁拉西没有和马亚瑟一起住,他说得把他的事跟家里人说说,把后事安顿一下。马亚瑟送锁拉西出门时,山头上有夜猫子的叫声大笑样地响起,叫声在几座山之间来回地滚响了许久还回音不绝,一直响在马亚瑟的心上。
马亚瑟睡不着。
他看到锁拉西和女人先到了儿女住的窑洞,一家人应该是说了许久的话,一盏油灯一直幽暗地亮着。马亚瑟的眼睛也亮着。星星把院子照得冷亮的时候,锁拉西和女人才出了儿女的屋子。女人一手端着灯盏,一手遮挡着一点橘黄色的火苗,像在呵护着一个生命。火苗一闪一闪的,马亚瑟真担心它会熄灭了。它却终于闪进另一个窑洞,马亚瑟才松了一口气。
一声清亮的鸡啼,万籁突然又归于沉寂。所有的声音都跑得一丝不剩。只有空壳还留在马亚瑟的耳边。马亚瑟也成了一具空壳,他的灵魂被听到的那些声音掏出来,挂在三尺高的上方,连他自己都有些认不出来了。
锁拉西突然进来了,在幽暗的晨曦中,他的脸上有少年般的亮光,他双手托着一把刀,就是他曾经用来杀敌的那把刀。刀被重新擦拭过了,冷亮得真像是铁。
锁拉西把刀子递给马亚瑟,急切地说:“天亮以前动手吧!再看到太阳,我会难过的。趁他们这会儿都睡着,快动手。他们看到了也要难过。”
马亚瑟机械地接过刀子,看着锁拉西,他眼中是那只宰杀过了的绵羊。绵羊的眼睛里没有恐惧,没有乞求,空得近乎神圣。
锁拉西面向西方跪着,闭上了眼睛,嘴里小声地念着。
马亚瑟知道他是在给自己念讨白。马亚瑟有些恍惚。
锁拉西则再一次催促马亚瑟:“快动手吧!你还等啥呢?”
马亚瑟被喊醒了,他这才真切地看到锁拉西。第一缕晨光已透进屋子,马亚瑟的手突然握紧了刀把,举起刀子。刀子在晨光中像月牙一样。月牙慢慢地落下来,“当”的一声掉到地上。
一阵光影乱动。锁拉西的女人,他的儿子尤素夫,还有女儿阿米乃都慌慌地进来了。很显然他们一直在外面听着。
马亚瑟这时候已经拿定了主意,他对仍在跪着的锁拉西说:“那个临阵脱逃的锁拉西已经被我宰杀过了,你起来吧。”说完这句,马亚瑟就走了。锁拉西一家人早呆了,谁也没有送他。
马亚瑟走出大门的时候,大黑狗问询地向他叫了一声。他没有回头,向太阳即将升起的那个山头走去。
(选自2015年第5期《小说选刊》,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准确的一项是
A.小说以十二年后马亚瑟终于找到了锁拉西展开故事,凸显出战争对美好人性的摧残,有力地控诉了战争的罪恶。
B.锁拉西和马亚瑟是战友,一起参加过革命,可是后来红军走了,自治政府散了,马亚瑟坚持革命,而锁拉西却背叛了革命,娶妻生子过上普通人的生活。
C.马亚瑟和锁拉西两位老朋友相见,前者决心执行命令处死后者,而后者安排家事,念了讨白平静受死。前者看到后者温馨的家庭、真诚的忏悔,于是刀下留人,毅然离去。
D.小说没有从正面去描写战争的惨烈、战士的无畏,而是通过马亚瑟的叙述去回顾那段不能忘却的历史。
2.请简要分析文中画线句子的含义和作用。
3.作品在谋篇布局上非常巧妙,尤其是小说的结局出乎意料,意蕴悠长。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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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我的文学生涯
陈忠实
我生长在一个世代农耕的家庭,听说我一位老爷(父亲的爷爷)曾经是私塾先生,而父亲已经是一个纯粹的农民,是村子里头为数不多的几个能打算盘也能提起毛笔写字的农民。
我在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二年入学,直到1962年高中毕业回乡,之后作过乡村学校的民办教师、乡(公社)和区的干部,整整16年。对中国农村和中国农民的了解,是这段生活给予我的。 直到1978年秋天,我调入西安郊区文化馆。我再三地审视自己、判断自己,还是决定离开基层行政部门转入文化单位,去读书、去反省以便皈依文学。1982年冬天,我调到省作协专业创作组。在取得对时间的完全支配权之后,我几乎同时决定,干脆归老家,彻底清静下来,去读书,去回嚼20年里在乡村基层工作的生活积蓄,去写属于自己的小说。我的经历大致如此。
我在小学阶段没有接触过文学作品,尚不知世有“作家”和“小说”。上初中时我阅读的头一本小说是《三里湾》,这也是我平生阅读的第一本小说。赵树理对我来说是陌生的,而三里湾的农民和农村生活对我来说却是再熟识不过的。这本书把我有关农村的生活记忆复活了,也是我第一次验证了自己关于乡村、关于农民的印象和体验,如同看到自己和熟识的乡邻旧生活的照片。这种复活和验证在幼稚的心灵引起的惊讶、欣喜和浮动是带有本性的。我随之把赵树理已经出版的小说全部借来阅读了。这时候的赵树理在我心目中已经是中国最伟大的作家;我人生 历程中所发生的第一次崇拜就在这时候,就是赵树理。也就在阅读赵树理小说的浓厚兴趣里, 我写下了平生的第一篇小说《桃园风波》,是在初中二年级的一次自选题作文课上写下的。我这一生的全部有幸和不幸,就是从阅读《三里湾》和这篇小说的写作开始的。
随着阅读范围的扩大,我的兴趣就不仅仅局限于验证自己的生活印象了。一本本优秀的文学作品,在我眼前展开了一幅幅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画卷……所有这些震撼人心的书籍,使我的眼睛摆脱开家乡灞河川道那条狭窄的天地,了解到在这小小的黄土高原的夹缝之外,还有一个更广阔的世界。我的精神里似乎注入了一种强烈的激素,跃跃欲成一番事业了。父亲自幼对我的教诲,比如说人要忠诚老实啦,本分啦,勤俭啦,就不再具有权威的力量。我尊重人的这些美德和规范,却更崇尚一种义无反顾的进取精神,一种为事业、为理想而奋斗的坚忍不拔和无所 畏惧的品质。
父亲对我的要求很实际,要我念点儿书,识得字儿,算个数不叫人哄了就行了,他劝我做个农民,回乡种庄稼,他觉得由我来继续以农为本的农业是最合适的。开始我听信他的话,后来就觉得可笑了,让我挖一辈子土粪而只求得一碗饱饭,我的一生的年华就算虚度了。我不能过像阿尔青(保尔的哥哥)那样只求温饱而无理想追求的猪一样的生活。大约在高中二年级的时候, 我想搞文学创作的理想就基本形成了。
而我面对的现实是:高考落第。我们村子里第一个高中毕业生回乡当农民,很使一些供给孩子读书的人心里绽了劲儿。我的压力又添了许多,成为一个念书无用的活标本。回到乡间,除了当农民种庄稼,似乎别无选择。在这种别无选择的状况下,我选择了一条文学创作的路,这实际上无异于冒险。我阅读过中外一些作家成长道路的文章,给我的总体感觉是,在文学上有重要建树的人当中,幸运儿比不幸的人要少得多。要想比常人多有建树,多有成就,首先要比常 人付出多倍的劳动,要忍受难以忍受的艰辛甚至是痛苦的折磨。有了这种从旁人身上得到的生 活经验,我比较切实地确定了自己的道路,消除了过去太多的轻易获得成功的侥幸心理,这就是静下心来,努力自修,或者说自我奋斗。
我给自己定下了一条规程,自学四年,练习基本功,争取四年后发表第一篇作品,就算在“我的大学”领到毕业证了。结果呢?我经过两年的奋斗就发表作品了。当然,我忍受过许多在我的孩子这一代人难以理解的艰难和痛苦,包括饥饿以及比鼓励要更多的嘲讽,甚至意料不到的折磨与打击。为了避免太多的讽刺和嘲笑对我平白无故带来的心理上的伤害,我使自己的学习处于秘密状态,与一般不搞文学的人绝口不谈文学创作的事,每被问及,只是淡然回避,或转移话题。即使我的父亲也不例外。
我很自信,又很自卑,几乎没有勇气拜访求教那些艺术家。像柳青这位我十分尊敬的作家,在他生前,我也一直没有勇气去拜访,尽管我是他的崇拜者。我在爱上文学的同时期,就知道了人类存在着天才的极大差别。这个天才搅和得我十分矛盾而又痛苦,每一次接到退稿信的第一反应,就是越来越清楚地确信自己属于非天才类型。尤其想到刘绍裳戴着红领巾时就蜚声文坛的难以理解的事实,我甚至悲哀起来了。我用鲁迅先生“天才即勤奋”的哲理与自己头脑中那个威胁极大的天才的魔影相抗衡,而终于坚持不辍。如果鲁迅先生不是欺骗,我愿意付出世界上 最勤奋的人所能付出的全部苦心和苦力,以弥补先天的不足。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
A.陈忠实的一位老爷曾经是私塾先生,父亲也是村子里头为数不多的几个能打算盘也能提起毛笔写字的农民,他们为陈忠实走上文学道路打下了基础。
B.陈忠实的创作题材大多与农民、农村有关,这得益于他1962年到1982年当了20年的农村基层干部。
C.陈忠实阅读的第一本文学作品是赵树理的《三里湾》,它在他心灵中引起了惊讶、欣喜和浮动,也激发了他浓厚的写作兴趣。
D.高考落榜,陈忠实成为一个念书无用的活标本,他的压力又添了许多,回到乡间,除了当农民种庄稼,他别无选择。
E.陈忠实忍受了许多艰难和痛苦、折磨与打击,秘密学习文学创作,高中毕业后经过两年的奋斗就发表作品了。
2.在那个年代,陈忠实为什么说“选择了一条文学创作的路,这实际上无异于冒险”?(6分)
3.陈忠实说他这一生的全部幸运和不幸,就是从阅读《三里湾》和这篇小说的写作开始的,请结合材料,分析《三里湾》和给他带来了哪些幸运或不幸。请就其中一方面加以分析。(6分)
4.在追求成功的道路上,陈忠实给了你哪些有益的启示?请联系全文谈一谈。(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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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两株玉兰树
陈忠实
清明前一日回到老家,到村子背靠的白鹿原北坡上,在父母的坟头烧了一堆被视为阴币的黄纸。尽管明知这是于逝者没有任何补益的事,然而每年此日不仅不能缺少,甚至早早就泛溢着一种甚为急切的情绪。自己心里明白,上坟烧纸和跪拜的行为,无非是为消解对父母恩德亏欠太多的负疚心理,获得一种安慰。
天气很好。温润的风似有若无。西斜的依然明媚的阳光下,原坡和河川满眼都是蓬勃的绿色和黄色,绿的是返青的麦苗,黄的是盛开的油菜花,间有零星散落在坡梁上杏花的粉白。
回到老屋小院,便坐在前院闲聊。许是那种负疚心绪得到消解,许是得了这明媚春色的滋润,竟是一种难得的轻松和平静。记不得是谁颇为惊诧地叫了一声,玉兰树开花了。我便朝大门右侧的玉兰树看去,在树梢稍下边的一根分枝上,有两朵白花。我的心微微一颤,惊喜得轻叫一声,从坐着的小凳上站起来,几步走到玉兰树下,久久观赏那两朵玉兰花。那是两朵刚刚绽放的玉兰花,雪白,鲜嫩,纤尘不染,自在而又尽情地展示在细细的一根枝条上,洁白如玉,便想到玉兰花的名字确属恰切。玉兰树尚不见一片叶子,叶芽刚刚在枝条上突出一个个小豆般的苞,花儿却绽放了。我久久地看那两朵花儿,竟然不忍离去。玉兰花在我其实也算不得稀罕,见得也早也多了,之所以发生一缕不寻常的惊喜,这是开在自家屋院里的玉兰花,而且是我栽植的玉兰树苗,便有了一种情结;还有一种非常因素,就是这株玉兰树苗成长过程的障碍性经历,曾经让我颇费过一番心思。
几年前我重回原下小院读书写字,一位在灞河滩苗圃打工的乡党,闲聊中听说我喜欢玉兰花,便给我送来一株不过食指粗的幼苗,我便在大门右侧的围墙根下挖坑栽下了。为了便于浇水和保护,我在玉兰幼苗四周用砖箍了一圈护栏。得到我的用心守护和浇灌,玉兰树苗日见蹿高,分枝,加粗,蓬蓬勃勃,生机盎然,我便期待花苞的出现。恰好盼到玉兰树应该发苞开花的规定期树龄,不仅没有开花,失望且不论,等到叶子成型,我发现了非常的征象,本应是深绿色的叶子,却呈现着浅黄;即使到盛夏烈日暴晒的时候,各种树叶都变得深绿近青的颜色,我的玉兰树叶反而由浅黄变得几乎透亮了。任谁都会看出这是一种病态的表征。村里乡党见了,有说是蛴螬咬了树根,有说是缺肥,有说是化肥施多烧了根,等等。后两种说法不能成立,我栽植时填的是农家粪土,不缺肥更不会发生烧根的事,倒是蛴螬啃食树根有可能发生,却也无可奈何。我曾扒土寻找蛴螬,一只也未见到。我就怀疑大约是玉兰根自身发生了什么病患。
等到第二年,玉兰树仍然是满树病态的黄叶,自然不会开花了。我便有所动摇,这株病态的树会不会自愈?需得几年才能缓解过来?如果等过几年不仅缓解不了反而病情加重以致枯死了,那我就会白等了。我便想挖掉它,重植一株。拿着镢头刨挖的一瞬,却似乎听到一种凄婉的求生的哀音,那一片片透亮的黄叶似乎也幻化成哭相,我便举不起镢头来。突然想到,任它继续存在着,如果真的挨过了病患,当一树健康墨绿的叶子呈现在小院里的时候,我会获得一种别样的欣慰和鼓舞;如果万一病患发展到发生枯死,再换植一株也无妨,这株玉兰树便保存下来。约略记得去年夏天回家,玉兰树的叶子变绿了,尽管仍不像正常的叶子那么深色近青的绿,却不是往年那种透亮的黄色了,我不由得庆幸,它的病情缓解了,更庆幸我握在手里的镢头没有举起来……今年,这株玉兰树开花了。尽管只有两朵,却是一种美的生命的胜利。遭遇过生存劫难之后开放的这两朵洁白如玉的玉兰花,就不单是通常对所见的玉兰花的欣赏的愉悦了,多了一缕人生况味的感受。
(选自《新民晚报》,有删改)
1.下列对散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 (5分)
A.文章开头写上坟烧纸和跪拜的行为,是为了引出下文写我要回到老家小屋,表达我对生老病死的思考。
B.作者突然看见玉兰树开花了,内心微颤,惊喜得轻叫一声,这说明他根本没想到这颗玉兰树还会开花。
C.文章先写玉兰花开,再写玉兰树的遭遇,增强了文章的艺术感染力。
D.玉兰树得以保存下来,是因为作者把玉兰树视为一个活生生的生命,是对生老病死参悟的结果。
E.文章以“一颗玉兰树”为线索,通过这颗曾经快要病死今又开花的玉兰树,表达了对父母的感恩与思念之情。
2.简述第二段景物描写的作用。(6分)
3.请概括说明文章中这两朵玉兰花有什么特点?描写这两朵玉兰花时作者运用了什么修辞手法?(6分)
4.结合全文,仔细品味文章最后“多了一缕人生况味的感受”,那是一种怎样的感受?谈谈你的理解。(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一碗羊肉汤
金 光
就在县里准备树立脱贫致富的典型时,长岭乡建起了一个大牧场。刘乡长说,这个大牧场完全采用孟加拉式的养殖办法,从新疆、内蒙古和西藏各地购进优质绵羊2000只。虽然乡里在农发行贷了100万元的款,但望着潮水般的羊群,大家心里很踏实:这钱不出两年就可赚回来。
县委张书记亲自到牧场察看,拍着刘乡长的肩膀说:“不错不错,因地制宜,这才是真正的脱贫项目。”回到县城,张书记当即打电话召集开会,谈了到长岭乡察看天然牧场的感受,他要求从县委班子开始,轮流到长岭乡牧场去参观。
县委办的同志不敢怠慢,连夜排出参观者的顺序:从6月8日起,当天是常委班子成员,9日是县政府领导,10日扶贫办,11日县委办,12日县委组织部……一直排到了第二年的3月19日,把县直各单位、各乡镇、村组都排上了,要求所有参观单位要认真了解长岭乡的经验,学习他们敢想敢干的工作思路,结合实际提出自己乡、村的脱贫办法,力争在两年之内摘掉全国贫困县的帽子。
接到县委办的通知,刘乡长说,这次县里对长岭乡牧场如此重视,要把长岭乡树为脱贫致富的典型,我们一定不辜负上级的期望,一要把牧场建设得更好,二要搞好接待工作,给参观者留下深刻的印象。乡政府办的同志冷不丁地提出一个问题:一天要接待二十多个人,生活咋安排?这一下难住了刘乡长,牧场远在离乡政府二十多公里的荒山上,参观的人在乡里吃饭不合适,到山上又没有好东西招待,怎么办?刘乡长忽然闪出一个念头。他说:“我说个办法,人家领导来参观牧场,这牧场就是养羊,咱们这里啥都缺就是不缺羊,明天领导们来,我们在山上垒两口大铁锅,拣两只大肥羊宰杀,在山上熬两锅羊肉汤,经济又实惠。”大伙一听,不禁拍手叫绝。第二天县委的小车一字型排开,足有二十多辆停在了离长岭牧场五六里的山下路旁,领导们一路风尘来到牧场,大家看到荒岭上建成如此规模的牧场,无不咋舌称赞。中午12点,每人一大碗鲜羊肉汤配上两个脆香的烧饼,更让领导们赞不绝口。县委张书记端着羊肉汤喝了一口说:“香,这比吃几百几千块的宴席有滋味多了,你们勤俭节约的精神更值得发扬。”张书记号召,今后无论谁来牧场参观,都只准喝羊肉汤,不准吃酒宴。
第一批来了,第二批来了,一批又一批的参观者都对长岭乡牧场特别是那碗羊肉汤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转眼到了第二年的春天,市扶贫办的领导得知长岭牧场的事,决定到牧场看看。这下可慌了刘乡长,他电话与县委张书记商量了好长时间,询问接待的事宜,张书记最后在电话中毫不犹豫地指示:仍然用羊肉汤招待。
市领导来了,他们转圈看了看牧场后表示满意,就是不见大羊群,便问羊呢?刘乡长心慌慌的,说正在联系贷款购买。现在资金是个大问题,希望市里能给扶持点。中午他们端起羊肉汤时,一位老领导提了个问题:这羊肉是从山下买的,还是在山上杀的?刘乡长忙回话:“这是咱牧场的羊,现宰现熬,鲜得很,鲜得很!”这位领导盯着碗里羊肉和漂在汤里厚厚的一层油,皱起眉头问:“一天能宰几只?”刘乡长忙竖起两根手指:“两只,两只!”领导没有再说话,放下羊肉汤就走了。
刘乡长等着市扶贫办的答复,但眼看牧场的优质绵羊宰完了,还不见上面的精神。于是他沉不住气了,去找县委张书记。张书记正在低着头看一份《内参》,一行醒目的标题在张书记和刘乡长眼前晃着:《参观者一年吃掉一个牧场》。张书记沮丧地说:“刚才市里来了电话……牧场暂时关闭。”
(选自《最好的小小说》)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这篇小说描写了长岭乡建牧场,由脱贫致富典型,发展为接待参观者,牧场羊快被吃完的过程,故事情节曲折新奇,小说结尾出人意料。
B. 小说善于运用生动形象的细节表现人物内心的情感,市扶贫办领导对刘乡长他们的做法不满,就是通过老领导表情的细微变化表现出来的。
C.第三自然段描写县委办工作人员安排各级领导参观的日程表,突出了长岭乡接待任务的密集繁重,也为后面情节的发展作了很好的铺垫。
D.作者运用各种艺术手法刻画人物形象,特别是运用心理描写、动作描写、细节描写、环境描写等手法,准确巧妙,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
E. 这篇小说运用典雅凝练,风趣幽默的语言,反映了农村脱贫致富深层的问题,具有较强的讽刺意味,艺术感染力强,能引起读者的深思。
2.小说中刘乡长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3.小说后半部分引用了《内参》的报道,作者这样写对情节安排有什么作用?(6分)
4.从牧场关闭原因的角度,谈谈你对小说主旨的理解。(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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